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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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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SHAOXINGSERVICECENTERFORENVIRONMENTALPROTECTIONSCIENCE&TECHNOLOGY国环评证乙字第2044号二〇一四年二月 目录第1章总论21.1项目由来21.2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1.3环境功能区划31.4评价工作等级41.5保护目标51.6报告书主要结论5第2章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62.1建设项目概况62.2产物环节分析72.3项目污染源汇总7第3章环境质量现状93.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93.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9第4章环境影响分析10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4.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24.3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13第5章污染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145.1污染防治措施汇总145.2总量控制15第6章公众参与166.1公众调查166.2公示情况166.3公众参与调查综合结果16第7章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87.1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187.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8第8章结论与建议198.1综合评价结论198.2建议19I 第1章总论1.1项目由来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新目标。为达成这一目标,浙江省开始积极推动省外浙商返回家乡开展创业创新工作。自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119号)及其配套政策出台后,全省在外浙商回归家乡投资即成为一股新的浪潮。在这种背景下,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成效显著。为进一步加强滨海新城的越商回归趋势,加快推进新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绍兴滨海新城也制定了《关于支持越商回归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绍滨海委(2012)10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越商回归创业并开发正在推进的“园中园”项目,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今天,为抢占国际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根据科技部《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行动指南》的战略部署,全国各地区特别是开发区都竞相创办各种类型的科技创业园区。科技创业园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为其提供研究开发、中间试验、生产经营所需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管理、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最终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科技园区聚集了相应区域的产业技术创新力量,成为了国内外高科技人才优良的创业平台和发展空间,在提升本区域核心竞争力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本项目属于绍兴市滨海新城第一个“园中园”项目,规划项目总用地约3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2,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目前实施的本项目为“园中园”项目的一期工程,开发面积约150亩,建筑面积约14万平米,固定总投资2.7亿,已列入“浙江省2013年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19- 本项目拟在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建设的研发车间、生产车间属于标准厂房,进行完善越兴科技创业园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进行招商出售或出租,标准厂房、研发楼用途方向大致为机械制造,主要为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和外来工业投资项目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发展平台。推进标准厂房建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缓解用地紧张矛盾;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本项目建设的标准厂房主要用以机械制造行业生产使用(前期将引进制冰机生产、汽车零配件生产两项目,已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入园核准)。项目于2013年9月3日由上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编号为绍滨海(江滨)备2013-017。在此基础上,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属于“U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中“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1027万平方米,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属于社会区域环评类别;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32号)和《绍兴市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分级审批制度的意见》(绍市环发[2009]5号),该项目环保审批权限为绍兴市上虞区环保局。受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环评委托后,在征求当地主管部门意见、实地踏勘、基础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基础上,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审查。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1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环评主要关注是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公用设施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通过对该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的现场调查,以了解该项目周围社会经济、环境情况,通过对该项目周围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以了解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工程分析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确定项目污染源强;根据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核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达标排放要求,提出合理的防治措施。评估项目建设后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为工程决策与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2环境功能区划1.31本项目环境功能区划表环境要素功能区划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附近水体为曹甬90,所属水功能区为G0201100503012七六丘中心河上虞工业、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330682GA16054301多功能区,目标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9- 空气环境根据《绍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图》,项目评价区域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项目所在地确定执行3类标准。北面靠近畅和路道路红线一侧20米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生态环境根据《上虞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11年修编)》,工程所在地属于滨海新城生态工业建设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82C01),为重点准入区。1.1评价工作等级1、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4.46t/d,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污水性质简单,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经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厂尾水纳污水体为钱塘江,水质要求为Ⅲ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有关规定,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评价等级,根据HJ610-2011,本项目为I类建设项目,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污水排放量级别为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2、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主要为标准厂房的建设,建成后主要用于招商出售或出租,标准厂房、研发楼用途方向大致为机械制造,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本评价仅对项目废气影响进行简单分析。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汽车出入噪声和日常生活设施等的运行噪声,项目所在地属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3dB,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环评等级为三级。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主要生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造成的生态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项目所在地及其附近无其他珍稀濒危物种,为非生态敏感地区,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0.1km2,工程影响范围小于2km2-19- 。对生物群落、区域环境、水和土地等生态因子变化程度影响较小。因此根据国家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中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1保护目标本工程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附近村庄和水体,见表1.51。表1.51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序号保护目标方位边界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南汇村S2.0km全村1150户,3600人对废气敏感环境空气:二级2华平村S2.0km全村1210户,3900人3新联村SE2.5km全村950户,3100人4光荣村SE2.3km全村750户,2420人5四联村SE2.4km全村693户,1952人6滨海新城邻里中心EN40m总建筑面积82419m2,住户4664人对废气、噪声敏感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3类7七六丘中心河N380m河宽约28m对废水敏感水环境III类8曹娥江SW3.8km河宽约400m1.2报告书主要结论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拟建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3]G13、G14地块,项目地块东临繁荣路;南临海天路;西侧为百川路;北临畅和路,隔路为浙江上方电力有限公司和绍兴意康空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7亿元,总用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为141027m2,建设内容为18幢标准厂房、1幢研发楼、1幢电力开关站等。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条件下,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所在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内实施是可行的。-19- 第1章项目概况及污染源分析1.1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3]G13、G14地块,繁荣路以西、海天路以北、百川路以东、畅和路以南。1.1.2项目规模及总投资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投资2.7亿元,总用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为141027m2,建设内容为18幢标准厂房、1幢研发楼、1幢电力开关站等。标准厂房、研发楼用途方向大致为机械制造,本项目环评不包括厂房内具体建设项目,按标准厂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待招商落实具体项目后由招商落户的建设单位另行环境影响评价。表2.11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数值备注1总征地面积㎡1048262出让用地面积㎡100019约150亩3带征用地面积㎡48074总建筑面积㎡1410275生产用厂房建筑面积㎡133964.59研发车间建筑面积㎡6961.26电力开关站建筑面积㎡101.156建筑占地面积㎡52239.897建筑密度%52.238容积率1.419绿地面积㎡15202.8910绿地率%15.21.1.3公用工程(1)水源:本小区给水水源取用市政自来水,在区内形成环状供水管网。-19- (2)给水:本工程给水由北面及东南面的市政环状给水管网上引入两条进水管(市政给水管网管径均为DN200~400mm),其给水引入管管径为DN200mm;给水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一体制,给水主管呈环状敷设,管径为DN150mm;根据市政供水压力情况采取分区供水,城市供水压力以下用水采用市政压力直接供水,城市供水压力以上部分采取加压供水。根据实际需要配设无负压供水设备,保证城市供水压力以上正常用水。(3)排水:室内外排水采用污废雨水分流排水体制。污水在室外经化粪池(采用国家合流化粪池标准图)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建筑物屋顶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排至室外雨水管网,室外地面雨水由道路雨水口和暗管收集,汇合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或附近江河。室内排水管采用UPVC防噪声塑料管。1.1.1平面布置标准厂房的建筑设计以拟入住的企业点为基础,各厂房车间灵活划分、结合地块特有的地形地貌、环保、经济、美观的设计指导原则。本项目研发车间位于地块东南角,其余18幢标准车间均匀分布在地块内,电力开关位于9#车间和10#车间之间。厂区内各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均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建筑间距在10m~26m。1.2产污环节分析绍兴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只包括标准厂房建设,待招商落实具体项目后由招商落户的建设单位另行环评,因此拟建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办公管理用房,内不设食堂,不设宿舍楼。根据初步分析,营运期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生活污水、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垃圾、机械设备噪声等。主要产污环节见表2.21。表2.21主要污染环节表污染因素产污环节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办公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群活动噪声空调外机——————设备噪声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车辆噪声电力开关站——————噪声1.3项目污染源汇总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31。-19- 表2.31项目污染源强汇总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t/d*4.464.46t/a13391339CODCrmg/L300100t/a0.4010.134NH3-Nmg/L3515t/a0.0470.020大气污染物汽车废气CO(t/a)1.2221.222NO2(t/a)0.1540.154HC(t/a)0.1430.143固废生活垃圾(t/a)150噪声空调室外机(55~65)、办公人员噪声(65~70)、机动车噪声(60~70)。-19- 第1章环境质量现状1.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附近河流中心河两断面水质为劣Ⅴ类水,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功能区要求。除pH、溶解氧以外,其余指标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河网水质超标的原因与农业面源污染、附近村民、居民的生活废水汇入以及城镇地表径流等与平原水网水体流速慢、自净能力低、水环境容量小有关。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浙江医药地块、南片村庄、江滨区西侧监测点SO2、NO2、PM10浓度均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且评价区内SO2、NO2、PM10仍有一定环境容量。1.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噪声背景值较好。北侧监测点昼夜间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其余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全部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19- 第1章环境影响分析1.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这样既减少扬尘,又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黄沙等建筑材料尽量减少露天堆放,并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减少裸露地面。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搅拌等作业也是抑制扬尘的有效手段。施工现场对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布和围墙;装运土方时采用封闭式车辆,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不宜在施工现场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现场运输车和部分施工机械应控制车速;项目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预计施工期扬尘对项目保护目标影响较小。(1)车辆尾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作业产生的尾气,主要含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由于这部分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小,且项目所在地地处沿海,地势开阔,有利于废气稀释、扩散等,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明显。(2)装修期废气室内装修阶段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材料主要是人造板、饰面人造板以及油漆等有机溶剂(主要由溶剂性涂料、溶剂型胶粘剂、水性阻燃剂、防水剂、防腐剂及防虫剂等)等。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项目装修期时间较短,油漆废气的释放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1.1.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在进行打桩时,会增加噪声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前贴出告示,及时与附近居民、单位沟通。此外,建设单位在工程打桩机选型上,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采用沉管灌注桩或预制灌桩,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生产工艺。同时在打桩时采用打应力释放孔,取土挖防震沟等技术。-19- 为了减轻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环评要求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同时施工场地围墙起到一定的防尘作用,也会对施工噪声起到一定的隔声作用。1.1.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废水环境影响为避免建材堆放保存不当引起建材流失,黄沙、水泥、石灰等物资应远离西面环城河堆放,防止逢暴雨冲刷进入水体。施工期桩基建设、地下车库挖土和浇筑水泥工段产生的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后作为建筑垃圾清运。(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若任其随地横流,将会严重影响周围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周边水体,因此,施工人员的驻地应设置简易化粪池。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小,且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预计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1.1.2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需进行运输弃土和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将产生大量废土、砖石及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如垃圾填埋场、铺路基等)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2)施工人员居住区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腐烂变质、孳生蚊蝇、产生恶臭、传染疾病,对周围环境和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响。(3)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的跑、冒、滴、漏,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并及时送城市垃圾填埋场。(4)将混凝土块连同弃土、弃渣等送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建筑垃圾中钢筋等回收利用,其他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经上述处理后,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9- 1.1.1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项目施工形成的开挖裸露面以及所引起的水土流失,破坏了地表植被及其生存的自然条件,降低了本地区的植被覆盖度,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将影响农作物的产量。施工场地填挖土方等作业在气候干燥且来运输车辆较频时,扬尘污染比较大。扬尘对植被及农业生态的影响主要是细小的尘粒可能堵塞作物叶片的气孔,或覆盖于叶片表面影响叶绿素对太阳光的吸收,从而影响作物正常的光合作用,最终导致作物生长不良。1.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2.1水环境影响分析(1)生活污水项目项目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畅和路及海天路城市排污管网,最终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4.46t/d(最大日排放量)、1339t/a,为生活污水,进管污水水质COD为300mg/L,氨氮为35mg/L,符合进管标准。根据废水排放口规范设置要求,应设立规范化采样口一个,排污口标志牌一个。雨水收集系统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2)废水接管可行性分析根据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入网意见书,项目建成后污水在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后重力接入畅和路及海天路城市排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用水均采用自来水,不采用地下水,同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化粪池均做好防渗措施,生活污水不会渗入地表,项目实施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1.2.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区域内共有地上停车位100个,停车位均匀分布在整个园区内,汽车尾气产生量极少,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各厂房前设置垃圾桶(有盖),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因此垃圾收集点对项目无明显影响。-19- 1.1.1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汽车行驶噪声影响分析汽车在进出科创园时会产生一定的交通噪声。由于车辆运行不是很多,且不在同一时间,同时建议进出科创园时要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因此噪声影响不是很大。(2)空调室外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采用VRV空调机组,外机布置在每层的设备平台。根据设备技术参数,外机噪声为55~65dB。项目对空调外机底座设置减振垫、四周采用吸声隔声材料的隔声挡板,对VRV空调集中制冷(热)风管穿入各墙体时采用软性连接,集中制冷(热)风管自动排气阀出口配置消声器等措施后可削减12dB,同时,空调室外机组仅昼间运行,且分布较为分散,同时由于项目设备平台的自身屏障作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空调室外机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及通过同类型项目的类比,预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本建设地块目前声环境质量较好,预计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声环境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的要求。1.1.2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项目建成营运后,生活垃圾由环卫人员清扫,统一袋装化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及时清运至相关处理地点;办公垃圾及时收集外售给物资公司,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1.3电力开关站影响分析根据项目规划,项目开关站位于9#楼与10#楼之间,属于“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通过墙面等阻隔可以吸收和衰减大部分电磁辐射。其次电磁产生的噪声在阻隔及距离衰减后对外界环境影响甚微。因此,本项目开关站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1.2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退役以后,由于项目不再运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房屋。房屋可进一步作其它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19- 第1章污染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1.1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5.11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内容类型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汽车尾气CO、NO2、HC①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汽车避免怠速空转;②应最大化地进行绿化,立体绿化种植,提高环境对空气的自净能力。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垃圾桶恶臭①不设垃圾收集站,分散设置垃圾收集桶,及时清运垃圾。②应加强宣传,增强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保持公共场所及垃圾收集点清洁卫生。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氨氮等①项目应实行雨污分流,室内实行污废分流,建筑物屋顶雨水采用有组织排水排至室外雨水管网,室外地面雨水由道路雨水口和暗管收集,汇合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或附近江河。②项目日常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畅和路及海天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全部处理,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噪声公用设备①项目设计进行合理布局,将VRV空调机组设置统一布置于在设备专用平台,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②对空调外机底座设置减振垫、四周采用吸声隔声材料的隔声挡板,对VRV空调集中制(热)风管穿入各墙体时采用软性连接,集中制冷(热)风管自动排气阀出口配置消声器。交通噪声①机动车进入项目区域后禁止鸣笛,各车辆应进入车库固定车位,禁止随处停放。并应在出入口设置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畅通,严禁轰鸣。①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装置,车主应服从管理,遵守停车时间和禁鸣规定,共同创造安宁和谐的环境。绿化降噪项目四周绿地种植设计应以乔木为绿化骨架,总体上乔、灌、草相互结合,形成具有一定面积的立体种植,以起到吸音降噪的作用环保管理监测及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日常营运期监测,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保处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做到绿化率达15%,以起隔音屏障作用,既美化环境又减轻污染。-19- 1.1总量控制项目排放污染物中,需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是COD、NH3-N。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具体排污容量由企业报请绍兴市上虞区环保局批准。环评建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建设单位申请废水进管容量为5t/d;水污染物排放污水厂的量:废水量5t/d(1339t/a),COD0.401t/a,氨氮0.047t/a;污水厂处理后排环境的量:废水量5t/d(1339t/a),COD0.134t/a,氨氮0.020t/a。-19- 第1章公众参与1.1公众调查为使公众参与调查能够反映对企业较为全面的意见,且使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在评价范围内社区居委会、企业等、社区居民中发放了调查表,个人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评价区内的企事业单位。(1)个人表调查结果分析从调查结果可知,48%的个人认可项目周围环境质量,100%的个人认为项目周围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废气问题,52%的个人知道本项目建设,68%的个人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表示满意,100%的个人最担心项目建成后的空气污染,92%的个人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100%的个人调查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其居住生活影响很小或无影响,个人调查对象均不反对实施本工程。从回收的调查结果来看,由于该项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周边多数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2)团体表调查结果分析20份团体调查结果显示,周围企业都对本项目有所了解,100%赞成该项目的建设。1.2公示情况工程第一次公示建设项目公告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10日在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上虞市沥海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公示;工程第二次公示建设项目环保公示于2014年1月13日至1月24日在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上虞市沥海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10日(不包括节假日)期间,没有收到周围企业或群众对于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1.3公众参与调查综合结果-19- 从回收的调查结果和项目两次公示结果来看,由于该项目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区周边多数公众对项目建设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均不反对工程实施,公示期间也未接到周围企业和群众的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应对本项目作进一步宣传,以取得公众的更多理解和支持,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19- 第1章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1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位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项目地块东临繁荣路;南临海天路;西侧为百川路;北临畅和路,隔路为浙江上方电力有限公司和绍兴意康空调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绍兴市滨海新城江滨区分区规划》,项目区块属于南部工业园,根据项目规划红线图,本工程地块选址已获得上虞市规划局确定,项目的实施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性质符合供地政策,全部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场地内部地势较为平坦,空气清新;地块区域内电力、电讯、交通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程度较低,只要能够落实环保措施,在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综上分析,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1.2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属于其他房地产业,在本生态环境功能区中不是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废水进入污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噪声方面采取环评的措施后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环评提出的措施治理后,符合固体废弃物防治要求。项目采用清洁能源,污水进管排放,各类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本环评从选址合理性、总平面布置合理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总量控制符合性、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性、清洁生产符合性、公众参与符合性、化工石化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的符合性分析了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情况,本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19- 第1章结论与建议1.1综合评价结论绍兴华斯特实业有限公司越兴科技创业园项目拟建于绍兴滨海新城江滨区[2013]G13、G14地块,繁荣路以西、海天路以北、百川路以东、畅和路以南。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条件下,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所在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拟建地内实施是可行的。1.2建议(1)落实垃圾袋装及分类收集工作。(2)加强建筑物与道路周边的绿化,尽量多种抗污染性强的常绿乔木以及灌草木。(1)环保费用应专款专用,尽快落实;(2)在招商过程中要及时宣传说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具体建设项目后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