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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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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第16章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厂址的选择十分重要,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课题,涉及到当地产业政策、总体规划、供热规划、供热范围、用地、主导风向、水源地保护、地质构造、交通运输、通讯、电力、给排水、工程排污性质及的经济性要求等内容。本工程的选址论证将结合工程分析、各专题预测结果综合论证,以得出最优方案。16.1厂址的确定16.1.1选址原则选址应以对环境影响小、方便、经济为原则,并综合考虑当地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等特点来确定。该厂址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1、在城市水体的下游;2、不受洪水威胁;3、有良好的排水条件;4、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供水供电条件;5、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6、拆迁少,不占或少占良田,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7、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8、有扩建的可能。16.1.2厂址选择按照项目建设规模及选址原则的要求,本项目新建规模为处理500t/d的鸡禽粪便,所需总用地面积约67293m2。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厂址山东省阳谷县祥光热电有限公司院内东南。根据阳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阳国用(2004)第199号,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根据阳谷县城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许可证2004【14-5-017】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相应城市规划。项目厂址周围300米范围内无居住区等敏感保护目标。该厂址方案的主要特点如下:1)位置位于山东省阳谷县阎楼镇赵岩寨村南、祥光电厂院内东南。2)地形条件目前为闲置用地,场地内较为平坦,现有水塘一处。3)供水供电厂址具备市政供水条件,能满足供水需求。祥光电厂内可提供足够的电力,需要购置变压器及线路,满足本项目要求。4)周围环境距离最近的凤祥食品加工厂约2.5公里,距离附近村庄及居民区383米。5)扩建条件北边空地可供使用扩建使用。6)交通运输`无现状进场道路,距离最近现有道路约200米。16.2厂址选择合理性16.2.1周围环境状况(1)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项目厂址位于阳谷县祥光热电有限公司院内,厂区外有公路,交通运输较为便利。因此,本项目选址从交通运输角度是合理的。(2)原辅材料供应本项目所需原料均为凤祥股份有限公司养殖部产生的禽畜粪便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辅料调节剂由附近村庄提供,原辅材料供应有保障。(3)自然条件良好,适合工程建设本项目厂区自然条件较好,地形较为平坦。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厂址处无液化地层等影响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属较稳定的场地,附近无机场和重要通讯设施及军用设施,适合工程建设。(4)厂址周围村庄情况、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厂址现为规划工业用地,周围没有重要生态环境区、生态脆弱带、珍稀动植物及水源保护区。本项目所在地距离最近的村庄是西南方向383米的吴海村。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和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保护目标。(5)根据环评中有关环境功能区的划分,项目区各环境功能区划具体为: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所在区水体环境控制为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项目区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因此,工程在此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16.2.2相关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30、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际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由阳谷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阳发改备【2014】052号”,所以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可行。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针对养殖场的畜禽污染问题,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发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指出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对畜禽废渣进行资源化利用,包括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并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防止病菌传播。《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明确涉及到鼓励和支持有机肥发展的条目就有6条之多。条例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规定: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的优惠政策。因此针对养殖场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并生产有机肥料进行资源化利用,不但符合国家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而且属于鼓励发展之列。(2)规划、用地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阳谷县阎楼镇赵岩寨村南、祥光电厂院内东南。根据阳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阳国用(2004)第199号,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根据阳谷县城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许可证2004【14-5-017】,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相应城市规划,项目建设可行。依据本项目的土地证等文件表明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应的用地规划的要求。(3)与《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符合性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确保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和生态环境的进一步好转,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形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本项目的建设与该文件对应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2-1。表16.2-1本项目与山东省环保局131号文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选项(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二)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否□(三)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是√否□(四)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是√否□(五)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是√否□是否存在企业限批情况(一)上年和当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污染物名称上年减排任务指标(t/a)上年实际减排量(t/a)当年减排任务指标(t/a)当年实际减排量(t/a)COD----NH3-N----SO2----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二)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名称排放标准(mg/L)实际排放浓度(mg/L)排放去向COD60不排放全部回用于铜业生产NH3-N6SO2200751-1004mg/m3分别于35米、37米、45米烟囱排放NOx300109-156mg/m3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选项(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是□否√是√否□(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否√(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是√否□是√否□(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否√是□否√(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是□否√(六)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否√是□否√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选项(一)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否√(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否√(三)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是□否√(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否√(五)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是□否√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新建项目满足建设项目审批的原则,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企业限批,不属于局部禁批或限批,亦不属于区域限批。(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的符合性本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具体见表16.2-2。表16.2-2项目建设与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函〔2012〕263号中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项目为备案制,项目已于2014年5月23日阳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文号:阳、发改备[2014]052号(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项目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的“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行业规划环评的结论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项目为新建项目且不是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2.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予审批。项目不属于鲁环函〔2012〕263号中规定的重点行业(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项目为新建项目,且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 3.项目选址并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区域范围之内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五)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汇水区之外,且项目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项目排水路线与南水北调路线无水力联系和交叉 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可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项目,且采取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项目所在行政辖区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了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由表16.2-2可见,本项目满足建设项目审批的原则,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企业限批,亦不属于区域限批。在263号文基本原则(七)中,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汇水区之外,且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生产,不排水;项目排水路线与南水北调路线无水力联系和交叉,因此本工程废水不会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和鲁环函〔2012〕263号文。项目建成后可缓解当地房产市场需求,也可为当地民众提供劳动就业机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较好。16.3环境可行性16.3.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后项目区各污染物厂界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达标排放,对厂界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近距离敏感点吴海村、赵岩寨村NH3、H2S小时最大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标准(H2S0.01mg/m3、NH30.20mg/m3),新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6.3.2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车辆废水、除臭区除臭工艺产生废水、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堆肥发酵用水为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回用水,一部分在堆肥发酵过程中以水蒸气的形式排入除臭系统,其余部分被产品带走,无废水产生。造粒工序用水以水蒸气形式从排气筒排放。清洗车辆废水、职工生活废水以及除臭工艺定期排放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消毒后回用于堆肥发酵、生物除臭床增湿、全部回用,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16.3.3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新建工程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对厂区内废水收集管网、污水收集池、生产设备区、固废临时贮存所等进行严格的防渗漏处理后,可大大减轻各种污水下渗对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新建厂址不处于阳谷县供水水源地及聊城市供水水源的上游,且厂址距各地下水源地均较远,对水源地水质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本工程取水对当地地下水资源、对周围村庄用水的影响较小。16.3.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新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和生活垃圾,污泥作为原料进入堆肥发酵,各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16.3.5环境噪声影响分析新建项目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主要噪声源均采取了消声、减振等防噪降噪措施。新建厂址周围主要是农田,项目300m范围内无村庄等敏感点,由于噪声影响范围一般昼间为60m,夜间为180m,因此新建项目不会对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周围声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利的噪声影响。16.3.6环境风险分析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泄漏事故风险值低于可接受的事故风险值,在认真落实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应急预案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16.3.7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厂址周围单位职工或当地群众对该项目的认知度较高,均同意本项目建设,说明项目周围群众条件较好。16.3.8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新建项目除臭区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生产装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由于最近村庄距离本项目为383米,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由以上分析,从环境角度来讲,新建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16.4结论综上所述,新建项目厂址位于阳谷县祥光热电有限公司院内。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用地布局。项目运行后,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在落实好工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经预测、评价,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时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发生事故时对周围村庄及敏感点影响很小,综合考虑项目的各项内外部条件,该项目厂址是合理、可行的。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厂址选择及政策符合性分析16-10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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