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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工程概况沙田镇环保路改造工程位于东莞市沙田镇东部稔洲村、义沙村和西太隆村。道路起始于轮渡路路口(起点桩号K0+000),路线成南北走向,沿旧环保路至明珠路,向北沿规划线经西太隆村至官洲渡河(终点桩号K7+900),沿线经过稔洲村、义沙村、西太隆村。途中依此与环保南路、环保中路、天宅西路、明珠路、四围东路以及兴洲路相交,全线全长7.9km。其中轮渡路至明珠路(K0+000-K5+492)为老路拓宽改建段,路线长5.492km。明珠路至官洲渡河(K5+492.492-K7+900)为新建路段,路线长2.408km。本项目全线(K0+000-K7+900)用地红线宽度为38m,双向六车道;按照城市主干道Ⅱ级标准建设,全线设计车速50km/h,项目永久占地总面积473.6亩(其中新增征地275.6亩),投资总额8652.5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电讯及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本项目已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竣工通车,目前已建成运营。本项目地理位置及路线走向见图1,路基横断面布置图见图2。本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建设内容见表2。
图1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改造工程项目地理位置图图2道路路基横断面布置图
表1本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Ⅱ级2车道数双向六车道3设计车速km/h504路线长度km7.9,其中:新建2.408、改扩建5.4925用地红线宽度m386占地亩473.6(其中老路198,新增275.6)7临时占地亩一标段(K0+000-K2+260):3.5亩二标段(K2+260-K5+580):4.0亩三标段(K5+580+K7+900):3.5亩8拆迁建筑面积m2236839挖方/填方m3190186.9/76693.910弃方/借方m3113492.9/011桥梁、涵洞座(道)小桥2座,18道涵洞12交叉工程处1613给排水工程km7.914交通工程km7.915电力通信照明工程km7.916绿化工程km7.917投资总额万元8652.5
表2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序号分项工程建设内容新建路段改扩建路段1路基工程路基形式:路基宽度全路段为24m。路基处理:软土路段采用换填片石处理,路基不采用土工格栅;水塘段采用抛石挤淤至地面后,再按一般路基处理。路基防护:采用植草护坡进行路基防护。√√2路面工程机动车道:全路段采用水泥砼路面,地面道路铺装厚度81cm。旧路段利用,加铺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高压彩色水泥砖、水泥砂浆、水泥稳定石屑,厚度24cm。√√3桥涵工程小桥2座,改扩建1座,新建1座;涵洞18道,其中新建11道、改建7道。√√4交叉工程平面交叉16处:轮渡路、环保南路、高新路、数码路、环保中路、天宅东、西路、德寿路、德生路、明珠路、四围东路、河西路、兴洲路、其他乡间小路。√√5给排水工程排水工程:全线采用管道排水,路面水排到行车道边,经雨水口汇集,通过横向排水管排入雨水检查井,再由与雨水检查井相连的纵向排水管道集中排出。√√6交通工程沿线设置交通标志:警告、禁令、指示、导向标志;交通标线:车道分界线、车道边缘线、人行横道线等;防护设施:行车防护、护栏、人行护栏、分隔物、防眩板、防撞护栏。√√7电力通信照明工程包括道路照明系统和电力通信管线铺设√√8绿化工程全线在行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置树池植树,绿化里程7.9km√√9土石方工程挖方190186.9m3、填方76693.9m3;借方0m3、弃方113492.9m3√√10征地拆迁新增永久占地275.6亩,拆迁建筑面积23683m2√√1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保护目标1.1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在监测期间东引运河监测断面处,除pH、高锰酸盐指数、SS、石油类指标达标外,DO、NH3-N监测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最大超标倍数DO为1.9倍、NH3
-N为5.0倍,SS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四级标准。在监测小河监测断面处,除pH、DO、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指标达标外,NH3-N、SS监测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NH3-N为4.4倍,SS为1.6倍。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是监测河段水质指标超标的主要原因。(2)声环境本项目已建道路是本次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现状噪声源。在位于环保路两侧4a类声功能区的监测点中,NJ1、NJ2、NJ3、NJ4、NJ5昼间、夜间均未超标,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主要是环保路现状交通量较小,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的影响较也较小。在位于2类声功能区的监测点中,NJ1、NJ2、NJ4、NJ6昼间均为未超标的监测点,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NJ1、NJ4、NJ6夜间达标,NJ2夜间超标,夜间最大超标量为0.8dB(A)。主要是环保路现状交通量较小,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的影响较小。根据建筑物不同高度处的噪声监测结果,建筑物四层处的监测值与二层处的差值范围集中在-0.9~-0.1dB(A)之间,昼间差值平均值为-0.55dB(A)、夜间差值平均值为-0.50dB(A),总体表现出四层处的监测值略小于二层处的现象,主要原因是本项目现有道路两侧建筑物高度基本在6层以下,道路两侧建筑物的反射作用造成的直射声波和反射声波的叠加效应并不明显,临路首排建筑垂直方向上的声级大小主要与受声点与道路声源的直线距离有关。根据监测结果,监测路段道路红线外昼间、夜间噪声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足4a类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30m外,昼间、夜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足2类标准。(3)大气环境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监测点稔洲村处PM10日均值、NO2、CO小时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
沿江平原水网密集与生态农业经济区(122)和厚街西部北部城镇经济带(221),项目未占用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项目沿线区域人口密集,开发历史悠久,开发强度较大,受人类干扰严重,沿线植被以农田植被和野生乔木、灌木草本植被为主,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未见挂牌名木古树;未发现珍稀、濒危动物,陆生动物以家禽、家畜为主。项目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以园地、耕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草地、工矿仓储用地为主。1.1环境保护目标(1)水环境经调查,本项目不在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与本项目地理位置最近的白坑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起点以东约3.8km处,与本项目无水体连通关系。东引运河位于本项目的东侧,距离本项目最近处约147m,本项目未跨越该河流;本项目跨越的小河沟与饮用水源保护区无水体连通功能。本次评价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路线跨越的以及路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地表水体,包括:Ⅳ类水体东引运河及其他地方河涌。(2)声、大气环境本项目声、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共11处,分别为:稔洲村、义沙村三排尾组、义沙村天宅组、义沙村天宅卫生站、义沙村茂隆组、西太隆村西太隆组、西太隆村三四围组、西太隆村就兴组、西太隆工业区卫生站、西太隆村渡船洲组、西太隆村七份村。(3)生态环境本次评价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农业生态系统、植被。(4)社会环境本次评价的社会环境保护目标包括:被征地拆迁的居民和单位、基础设施。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1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城市主干道Ⅱ级,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发改委令2011第9号)中的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市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本项目沿线为沙田镇环保城片区的重要地段,路段集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及商业贸易区为一体,同时道路还南北链接规划的北部滨水新城临海工业基地和南部滨水新城。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配合了上述片区的开发建设,与进港大道、沙田大道构成了沙田镇通畅的南北向交通联系道路。根据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沙田镇的功能定位为滨海港口工业城镇,本项目的实施为滨海港口工业城镇提供了必要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更进一步带动沙田镇作为滨海港口工业城镇的经济向更高层次迈进,促进东莞城市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促进东莞城市布局规划目标的实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的要求。环保路是沙田镇综合交通规划中“五纵”的一条连接镇区与外部镇区的城市主干道路,规划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0m;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二级,双向六车道,道路控制红线为38m,属于《东莞市沙田镇总体规划(2007-2020)》的道路规划范围内,城市规划已为本项目的建设预留交通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用地要求,道路红线在规划红线控制范围内,对于沙田镇规划道路网的形成和沙田镇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东莞市沙田镇总体规划(2007-2020)》的要求。沙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为本项目的建设预留了建设用地,本项目建设未占用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不会造成东莞市基本农田面积的减少,符合《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保护基本农田及土地资源的要求。与本项目地理位置最近的白坑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位于本项目桩号K1+100以东约3.8km处,与本项目无水体连通关系。东引运河位于本项目的东侧,距离本项目最近处约147m,不在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未跨越该河流。因此,本项目路线未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要求。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大岭山森林公园边界约4公里
,因此,本项目路线未穿越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且评价范围内亦无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未对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镇总体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路线选线不影响饮用水源地、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1.1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本项目目前已建成运营,工程征地拆迁以及工程施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施工过程产生的水污染源、噪声污染源、大气污染源、固体废物污染源已经不存在。建设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东莞市土地管理规定》、《东莞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征用的土地和被征地拆迁居民进行了补偿。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采取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场界设置围挡隔声等降噪措施;采取了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后回用,施工营地租用当地现有房屋,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城镇排水系统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得到有效处理,未发生大量废水下渗进入地下水系统的情况;采取了洒水降尘、施工场界设置围挡防风阻尘、物料密闭运输、混凝土沥青材料外购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弃土方、拆迁建筑垃圾统一运送至城市余泥渣土固定受纳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拖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处置,未对项目沿线环境质量造成显著影响。施工期间,未发生因征地拆迁和环境污染事件而引起的针对本项目的居民投诉和其他群体性事件。1.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的路面径流采用雨水管道收集,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不会产生雨水漫流现象;径流中污染物浓度较低,路面径流不会直接排入距离项目较近的东引运河,不会改变东引运河的现状水质类别和影响其使用功能。
1.1声环境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推荐的公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式的预测结果,在仅考虑距离衰减、地面效应修正,不考虑纵坡、路面等线路因素、有限长路段修正、前排建筑物和树林的遮挡屏蔽影响的情况下,运营近期(2011年),本项目道路红线外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3.5m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在距离道路中心线22m外满足4a类标准、33m外满足2类标准。运营中期(2017年),本项目道路红线外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6.4m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在距离道路中心线24.2m外满足4a类标准、38m外满足2类标准。运营远期(2025年),本项目道路红线外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7.5m外满足2类标准;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在距离道路中心线25m外满足4a类标准、40m外满足2类标准。本次工程实施后,运营远期,新建路段(K0+000-K1+720)评价范围内4a类声功能区面积增加70000m2/km,公路两侧4a类区夜间超标面积增加12000m2/km、2类区夜间无超标面积,昼间各功能区无新增超标面积;改扩建路段(K1+720-K2+260)评价范围内各类声功能区面积不变,公路两侧4a类区夜间超标面积增加12000m2/km、2类区无新增超标面积,昼间各功能区无新增超标面积。根据敏感点现状监测声级与运营近期敏感点预测声级的对比分析结果,对预测模式进行修正,并考虑距离衰减、纵坡、路面等线路因素、有限长路段修正、地面效应修正、前排建筑物和树林的遮挡屏蔽影响,预测各敏感点处的噪声影响情况。根据预测结果,执行4a类标准的共计9处敏感点中,运营近期昼间超标0处、夜间超标0处,运营中期昼间超标0处、夜间超标3处,运营远期昼间超标0处、夜间超标7处,运营远期夜间最大超标量1.0dB(A);执行2类标准的共计8处敏感点中,运营近期昼间超标0处、夜间超标3处,运营中期昼间超标0处、夜间超标6处,运营远期昼间超标0处、夜间超标6处,运营远期夜间最大超标量3.3dB(A)。
1.1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近期(2011年)、运营中期(2017年)、运营远期(2025年)评价范围内的网格点和敏感目标处NO2、CO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预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的NO2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1.2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指标符合《东莞市沙田镇总体规划(2007-2020)》的综合交通规划用地的要求。建设单位已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完成了占用耕地补偿,项目永久占地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较小。施工期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分别为400.4t/a和5.25t/a,运营期间临时用地恢复植被和人行道植树后,项目建成造成的生物量净损失为359.8t/a。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植被损失面积与项目所在地植被总面积相比是极少量的,因此项目建设破坏的植被并没有改变沿线生态系统物种的丰度和对生态功能产生显著影响。本项目施工临时占地总面积10.5亩,目前施工已经结束,施工单位及机械设备已经全部撤场,施工场地已进行了清理和平整,但尚未进行专门的植被恢复,尚存在裸露的土地面。建设单位应采取植草措施对裸露的土面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到施工前的植被覆盖水平。综上所述,采取临时占地植草恢复的改进措施后,本项目未对生态环境产生显著影响。1.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路面径流通过雨水管收集,路面径流统一收集后排放至地表水体,不会直接渗入地下水系统。此外,因管道渗漏造成的路面径流渗漏水量较小,且路面径流的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通过表层土层时受到土壤颗粒的吸附、过滤、拦截作用能够得到有效清除,最终渗漏进入潜水层的污染物总量很小,不会对现有地下水水质产生显著影响。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1.1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道路运输事故风险。本项目路线跨越水体下游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当此类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后,主要对附近农田灌溉用水构成威胁,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经估算,上述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很低,在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后可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2污染防治措施综述2.1声环境(1)完善交通工程标志标牌设计:完善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路口需设置的标志牌、50km/h的限速标志、禁鸣标志,完善道路清洁、养护等管理措施。(2)对道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措施,根据实际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跟踪监测点位选择在具有代表性的稔洲村、义沙村三排尾组、西太隆卫生站处,并对稔洲村等7处敏感点预留安装通风隔声窗的费用;义沙村天宅卫生站等4处敏感点预测声级基本达标,不采取降噪措施;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可以满足敏感点运营期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要求。(3)加强通车后的养护工作,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4)建议建设单位在本项目运营中远期大修或改扩建过程中,加铺降噪沥青路面,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2.2水环境道路全线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加强排水系统的管理和养护,定期对路面排水系统进行运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加强雨水管道的检查维护,及时修复管道破损和渗漏,防止路面径流渗入地下。2.3大气环境
道路两侧种植乔灌木行道树阻挡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扩散,加强道路绿化带的日常养护管理;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制度,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1.1生态环境(1)对于施工期未完全恢复的临时占地,根据临时占地原有的土地利用类型和植被类型,通过平整、植草方式进行恢复,还原临时占用土地的原有功能和植被覆盖率。(2)道路管理部门必须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1.2环境风险防范(1)在桥梁和道路涵洞段两端设置限速和禁止超车标志,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2)在桥梁和道路涵洞段两侧设置防撞护栏,要求护栏防撞等级较高,避免事故车辆冲入河中。(3)本项目桥梁跨越地表水体的桥段均不设置泄水孔,避免发生事故时污染物直接泄流入河。(4)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营管理,道路运营部门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2公众参与为了解项目沿线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本项目进行了网络公示和现场公示两种方式,并对沿线公众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根据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及公众意见问卷调查,本项目相关公众普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本报告书在相关章节提出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管理要求,可以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满足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本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未发生因工程环境问题导致的公众投诉事件。
1总体评价结论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沿线公众的支持,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和监控的前提下,可以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减缓生态影响的要求,使项目的环境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东莞市沙田镇环保路改造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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