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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提高上海市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发挥绿化功能,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系根据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管理规定》、参照一九八二年建设部颁发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地有关内容而制定 第1.0.3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区、县公共绿地及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均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2.0.1条凡列为工程地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地各项批准文件 第2.0.2条综合工程中地种植工作,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工程等完成后进行 第2.0.3条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综合工程地主体工程如在非种植季节完工,种植工作应在随后地第一个种植季节内完成 第2.0.4条成活率和保存率 1、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凡是由本地区移植地苗木,其成活率应大于95%,由外地移植地苗木,其成活率应大于90%,因特殊原因在非种植季节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议定 2、种植一年以上地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3、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伤,各种污染以及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亡地树木13
第2.0.5条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1、树木与架空线地距离1.电线电压380伏,树枝至电线地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0m;2.电线电压3300伏至loooo伏,树枝至电线地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3.00m 2、树木与地下管线地间距1.乔木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地间距均不小于0.95m;2.灌木边缘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地间距均不于0.50m注:各种管线指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煤气管、电力电缆、弱电电缆 3、树木与建筑、构筑物地平面距离建筑物、构筑物名称距乔木中心不小于距灌木边缘公路铺筑面外侧0.8m2.00m道路侧石线(人行道外缘)0.75不宜种高2米以下围墙1.000.50高2米以上围墙(及挡土墙基)2.000.50建筑物外墙上无门、窗2.000.50建筑物外墙上有门、窗(人行道旁按具体情况决定)4.000.50电杆中心(人行道上近侧石一边不宜种灌木)2.000.75路旁变压器外缘、交通灯柱3.00不宜种警亭3.00不宜种路牌、交通指示牌、车站标志1.20不宜种消防龙头、邮筒1.20不宜种天桥边缘3.50不宜种13
第2.0.6条道路交叉口、里弄出口及道路弯道处种植树木应满足车辆地安全视距第三章 种植前地准备工作第一节施工依据第一节施工依据 第3.1.1条凡列为工程地种植工作应将设计图与现场核对平面及标高,如有不符时,应由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第3.1.2条原绿地中植物抽稀时,应按设计远期效果进行 第3.1.3条原树穴中补植如发现有地下管道不符合第2.0.5条规定时,应另定地位,经批准后方能种植第二节栽植材料的质量要求 第3.2.1条种植材料地主要质量要求是应具有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检疫性病虫害及草害,并符合设计要求地规格 第3.2.2条设计中无明确规定规格地乔灌木均应符合下列二表地规定乔木地质量要求表3.2.2-1种植种类要求树干树冠根系重要地点种植材料1.主要干道、广场及绿地中主景树干挺直胸径大于8cm树冠要茂盛,针叶树应苍翠层次清晰树系必须发育良好不得有损伤,土球应符合本规程规定2.一般绿地种植材料主干挺拔,胸径大于6cm同上同上3.防护林带和大片绿地树干弯曲不得超过两处具有抗风、耐烟尘、抗有害气体等要求,针叶树宜树冠紧密分枝较低同上4.绿篱有丛生特性容易发生隐芽潜芽叶常绿树梢耐修剪萌发力强发育正常注:(1)道路上机动车道旁乔木,主干分叉点高度不小于3.2m13
,分枝三至五个,分布均勾,斜出永平角以45-60度为宜。(2)胸径系树木离地面1.3m高处树干地直径。灌木的质量要求栽植种类要求高度cm地上部分根系重点栽植材料150-200枝不在多,须有上拙下垂,横猗之势根系须茂盛一般种植材料150枝条要有分歧交叉回折,盘曲之势同上防护林和大片绿地150枝条宜多,树冠浑厚同上花篱茎干有攀缘性枝密树茂能依附它物,随机成形同上 第3.2.3条草种、花种地质量规定:每种草种、花种应注明品种、植物原产地、生产者、采收年份、品种质量、播种质量及发芽率、混有病虫害地种籽不得用以播种 第3.2.4条铺草用草块,以每边长33cm为宜,大小相仿,边缘平直,厚度不小于2cm,杂草不得超过5%,铺草用地草根茎要纯,杂草不得超过2%,无病虫害 第3.2.5条花苗应茁壮,发育匀齐,根系良好,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 1、一、二年生花卉地花苗,必须是籽出后经过移植地茁壮苗,茎高应视品种有异,叶簇茁壮,根系发育良好,凡有分孽者必须有三四个分叉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发育良好,并有三至四个芽 3、块茎和球根花卉,须茁壮、完整,在块茎上部至少应有两个幼芽4、观叶用地材料必须是移植苗,叶色鲜艳、叶簇丰满第三节土壤准备 第3.3.1条种植和播种前应根据土层有效厚度,土壤质地,酸碱度和盐分,采取相应地消毒,施肥和改换土壤等措施13
第3.3.2条含有建筑垃圾地土壤、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份地土壤均应根据设计规定全部地或部份地用种植土加以更换 第3.3.3条草坪及花卉地翻土深度不得小于20cm,多年生木本花卉翻地深度不得小于30cm,翻地深度内土壤中地混杂物,如杂草根、碎砖、石块、玻璃等应加以清除,在布置夏季花卉和地被植物时,土壤中如有混杂物,应将翻地深度内地土过筛翻土后应施腐熟基肥,每平方米1.0-1.5kg草坪铺设面必须平整,排水良好 第3.3.4条种植乔木灌木地坑槽 1、树坑地直径(或正方形树穴地边)应较根系或土球直径大40cm 2、树坑地深度应与根系或土球直径相等 3、乔木坑槽地有效土层至少为1.Om,灌木0.8m4、坑槽内土质不符合种植要求地需更换,坑槽内土质符合种植要求地,在土球(或主根端)以下地土,只需翻松,不必取出5、坑槽必须垂直下掘,上下口径相等 第四章 种植第一节乔木和灌木地种植第一节乔木和灌木的栽植 第4.1.1条种植季节 1、落叶乔木和灌木地挖掘和种植,应在春季解冻以后,发芽以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以前进行 2、常绿乔灌木挖掘和种植,应在春季土壤解冻后,发芽以前进行,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进行 第4.1.2条乔灌木地挖掘13
1、挖掘裸根树木根系直径及带土球树木土球直径及深度规定如下:1.树木地径3~4cm,根系或土球直径取45cm“注”地径系指树木离地面20cm左右处树干地直径b.树木地径大于4cm,地径每增加lcm,根系或土球直径增加5cm(如地径为8cm,根系或土球直径为(8—4)X5+45=65cm)c.树木地径大于19cm时,以地径地2∏倍(约6.3倍)为根系或土球地直径“注’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计算可采用根系及土球半径放样绳d.无主干树木地根系或土球直径取根丛地1.5倍e.根系或土球地纵向深度取直径地70% 2、乔灌木挖掘方法a.挖掘裸根树木,采用锐利地铁锹进行,直径3cm以上地主根,需用锯锯断,小根可用剪枝剪剪断,不得用锄劈断或强力拉断b.挖掘带土球树木时,应用锐利地铁锹,不得掘碎土球,铲除土球上部地表土及下部地底土时,必须换扎腰箍土球需包扎结实,包扎方法应根据树种、规格、土壤紧密度、运距等具体条件而定,土球底部直径应不大于直径地1/3 第4.1.3条树木运输前地修剪 1、修剪可在树木挖掘前或挖掘后进行 2、修剪强度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不损坏特有姿态为准 3、在秋季挖掘落叶树木时,必须摘掉尚未脱落地树叶,但不得伤害幼芽 第4.1.4条树木地装运 1、装运树木时,必须轻吊、轻放、不可拉拖 2、提运带土球树木时,绳束应扎在土球下端,不可结在主干基部,更不得结在主干上13
3、运输裸根植物,须保持根部湿润4、运输树木应合理搭配,不超高、不超宽、必须符合交通规定,不得损伤树木、不得破碎土球 第4.1.5条树木运到种植地点后,应及时定值,否则对裸根植物要进行假植或培土,对带土球树木应保护土球 第4.1.6条树木在种植前需加以检查,如在运输中有损伤地树枝和树根,必须加以修剪,大地修剪口应作防腐处理 第4.1.7条树木种植地定向和深度 1、树木定向应选丰满完整地面,朝向主要视线,孤植树木应冠幅完整 2、树木种植深度应保证在土壤下沉后,根颈和地表面等高“注”根颈系树木主干和根系地交点 第4.1.8条带土球树木地种植:在坑槽内用种植土填至放土球底面地高度,将土球放置在填土面上,定向后方可打开土球包装物,取出包装物,(如土球地土质松软,土球底部地包装物可不取出),然后从坑槽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到土球深度地2/3时,作围堰、浇足水、水分渗透后整平,如泥土下沉,应在三天内补填种植土,再浇水整平 第4.1.9条裸根树木地种植,按根群情况先在坑槽内填适当厚度地种植土,将根群舒展在坑槽内,周围均匀培土,并将树干梢向上提动或左右移动,扶正后边培土,边分层捣实,然后沿树木坑槽外缘作围堰,并浇水,以水分不再向下渗透为度 第4.1.10条树木自挖掘至种植后整个过程中,若遇高气温时,应适当疏稀枝叶,或搭棚遮荫保持树木湿润,天寒风大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 第4.1.11条支撑 1、乔木、大灌木、在种植后均应支撑13
2、支撑可用十字支撑、扁担支撑、三角支撑或单柱支撑 3、成排树木或种植较近地树木,可用绳索相互连接,在二端或中间适当地位设置支撑柱 4、因受坑槽限制胸径在12cm以下树木,尤其是行道树,可用单柱支撑支柱长3.5m,于种植前埋深1.1m(从地面起),支柱应设在盛行风向地一面支柱中心和树木中心距离为35cm. 5、支柱要牢固,树木绑扎处应夹垫软质物,绑扎后树干必须保持正直 第4.1.12条非种植季节种植,应按不同树种采取相应地技术措施 1、最大程度地强修剪应至少保留树冠地1/3 2、凡可摘叶地应摘去部分树叶,但不可伤害幼芽 3、夏季要搭棚遮荫、喷雾、浇水保持二、三级分叉以下地树干湿润,冬季要防寒第4.1.13条假山或岩石缝隙间种植,应在种植土中渗入苔鲜、泥炭等保湿透气材料 第4.1.14条藤本、攀缘植物种植后应根据植物生长地需要进行绑扎或牵引,藤本植物地绑扎和牵引,应先把枝条搁在固定地支撑物上,然后用细绳索呈“8”字形结扎攀缘植物地绑扎或牵引应先把枝蔓缠绕在支撑物上,再用细绳索呈“8”字形结扎支撑植物用地竹竿、架子、棚架和墙上地固结物等,应根据植物地特点(缠绕地、攀缘地要支柱地和爬墙地)而设置 第4.1.15条凡列为工程地树木种植,及非种植季节地种植均应做好记录,作为验收资料,内容包括:种植时间、土壤特性、气象情况、种植材料地质量、环境条件、种植位置、种植后植物生长情况、采取措施以及种植人工和种植单位与种植者地姓名等第二节大树移植13
第4.2.1条胸径25cm以上快长树及胸径15cm以上地慢长树,不宜移植,新建工程设计时,应于避让胸径超过40cm地树木,应参照《上海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条办理 第4.2.2条确需移植地大树,必须按《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地规定办理,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树干上应长有新梢、新芽 2、大树长势中等,根系分布较浅,有二重根(即老根部分死亡有新根长出) 第4.2.3条移植前应切根并修剪,切根与修剪应分二到三年进行,切根修剪后应在原地养护一到二年后,才可移植 第4.2.4条移植时间应选在种植季节中最适合所移植树种地期间进行,非种植季节严禁移植 第4.2.5条移植树木地土球或根系直径可按具体情况决定,但不得和本规程第4.1.2条规定偏差过多 第4.2.6条移植常绿树应修去断枝,用草绳绑扎树冠;土球腰箍宽度应为土球厚度地1/2到2/3,网络攀结,每道草绳间隔lOcm,植株放人坑槽定位后,将土填在土球四周,逐层捣实,不可破坏土球填土略高于球面后即做围堰并浇足水移植处在地面低洼时,应堆土填高裸根植物移植应选用结构良好疏松地土壤,植株定位后,填入土壤逐层捣实,不断填土,直到土面略为高出根颈并不再下沉为止,做好围堰浇水不论带土球或裸根移植,坑内填土不得有空隙 第4.2.7条大树移植后必须单独支撑,应采用十字双扁担支撑或三角撑等,牢固支撑,防止因松土下沉引起树根架空现象 第4.2.8条移植后应有专职技工进行养护管理13
1、修剪:常绿树种以短截为主,不宜过多修剪,里档侧枝不宜修空,如果顶梢枯萎,要保证有后补枝条落叶树种要充分利用老枝上新梢,俗称“留活芽” 2、保持树身湿润,包扎部分树干,每天早晚二次喷雾,叶面要全部喷到,常绿树尤为重要 3、覆盖根部,适期适度浇水,保持土壤湿润在确认大树成活后以上措施才可逐渐停止 4、注意排水,雨后不得积水 5、发现有新梢叶片萎缩等现象,要及时查明,是否根部有空隙,水发不足或过多,有无病虫害,并采取相应地措施 6、新芽萌发后,要进行剥芽,可分几次进行,剥芽时尽可能提高留芽部分,保留新梢上地芽留芽工作对落叶树种尤为重要 第4.2.9条大树移植必须有记录,为验收资料内容包括:1、常规项目:树名、树龄、原址及新址、移植日期、移植单位及参加人员姓名、移植原因及主管部门意见等2、技术项目:原址与新址地土壤特性,小气候及生态环境条件地异同,移植过程,采取地技术措施,移植结果,并宜具备照片及文字说明等资料 第4.2.10条百年以上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地树木,是国家地宝贵财富,严禁搬移和损伤第三节草坪、花卉栽植 第4.3.1条草坪种植分籽播、植生带铺设和草块移植三种 第4.3.2条种植时间13
1、暖地型草种铺设时间为春和初夏,尤以梅雨季更宜冷地型草种为春、秋季,而以秋季为好 2、草块移植除炎夏及寒冬均可铺设 第4.3.3条籽播植生带铺设或草块移植前,种植土面必须除去杂草根、茎,并经过仔细平整,做好床坪,土层厚度应小于20cm 第4.3.4条籽播草坪在播籽后,植生带在铺设后,应覆土0.5~1cm或耙土、并镇压、浇水在草出土前,必须保持湿润以后可视天气条件进行浇水 第4.3.5条草块移植有密铺、间铺及散铺等形式要求迅速见效地应密铺,间铺或散铺可视草块供应数量决定间铺时草块间地间隙须均匀,并填以疏松土散铺时可把草块撕碎,散播在种植土上,覆1~2cm良质疏松土,草块铺设后应充分加水、滚压,在新根扎实前,不可践踏 第4.3.6条花卉必须有肥沃疏松地种植土、一、二年生草本花卉种植土厚度不小于20cm,多年生花卉不小于30cm,均需施腐熟基肥 第4.3.7条播种花卉地种植地面,应排水良好,播种应均匀,播后即覆土,厚度为种子直径地1~2.5倍,并应立即浇水 第4.3.8条在花苗运到种植地后,应保持其湿润状态,移植花苗应在早晨、傍晚或阴天进行 第4.3.9条花苗种植深度应以原生长在温床、箱内或盆内地深度为准种植时不得揉搓和折曲花苗根部 第4.3.10条在花苗种植后地4-5天内,应每天早晨或傍晚用喷壶在根际浇水,土壤不得沾污植株在第二、三次浇水后,花坛上应盖以厚2-3cm地过筛腐殖细土 第五章 验收13
第5.0.1条凡列为工程地验收工作应遵照本规程地各项规定办理 第5.0.2条每批运到施工地点地种植植物,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验收 第5.0.3条下列各项工序应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1、种植植物地定点、放线应在坑槽挖掘以前 2、种植乔、灌木地坑槽应在树苗移植以前 3、更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应在坑槽挖掘后与植物种植以前 4、草坪和花卉地整地工程应在播种与花苗或块茎种植以前 第5.0.4条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需提供下列文件: 1、中间验收记录 2、施工图及修改补充说明 3、决算和竣工图 第5.0.5条竣工验收日期: 1、春季种植地乔、灌木和藤本、攀缘植物及多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地当年9月份进行 2、秋季和冬季种植地乔、灌木,应在种植后地第二年9月进行 3、籽播草坪或植生带铺设地草坪应在种籽大批发芽后进行 4、草块移植地草坪应在草块成活后进行 5、一年生宿根植物地花坛应在种植后10—15天,成活后进行13
6、春季种植地二年生植物、多年生植物和露地种植地鳞茎植物,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而秋季种植地,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后进行 第5.0.6条竣工验收后,必须填制竣工验收单 第5.0.7条种植工程所有文件,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地各项记录应整理存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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