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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kV变电工程220、110千伏母线保护专用技术规范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联系人:联系电话:1 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220kV变220千伏母线保护微机型套m2××220kV变110千伏母线保护微机型套m3××220kV变220千伏失灵保护微机型套m2 供货范围2.1供货范围如表1所示。表1供货范围需方要求的设备数量(面)供方提供的设备型号数量配置说明1220kV微机母差保护柜(18个单元配置)m2220kV微机断路器失灵保护柜(18个单元配置)m3110kV微机母差保护柜(18个单元配置)m注:1)表中数量由设计人员根据具体工程填写。2)厂家应分项报价。如工程需两块220kV母线保护柜,也只能中1块。2.2组屏要求2.2.1各母差保护柜中应包括微机母差保护装置一套与打印机一台;失灵保护柜应包括失灵保护装置一套与打印机一台。2.2.2屏柜尺寸和颜色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再定。
2.2.3母差保护柜、失灵保护柜均布置主控楼继电器室内。2.3工程条件如表2所示表2工程条件项目序号设备名称本期终期1220kV母线双母线双母线2110kV母线双母线双母线3主变压器m×nMVAm×nMVA4220kV线路m回n回5220kV母联兼旁路m个m个6220kVTVm组m组7110kV线路m回n回8110kV母联m个m个9110kV旁路m回m回10110kVTVm组n组11注:表中m、n由设计人员根据具体工程填写。3 其他技术条款4 使用说明本专用技术规范与湖南省电力公司220、110kV微机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2007版)构成完整的技术规范书。
湖南省电力公司220、110kV微机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书(2007版)
目录1总则12供货范围(详见专用条款)13技术要求14技术服务115买方工作136工作安排13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38质量保证和试验139包装、运输和储存14附表A:投标厂商资质应答表附表B:投标装置主要技术性能应答表附表C:技术性能差异表附表D:按常规配备的备品备件清单附表E:按常规配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附录A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1 总则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220kV、110kV母线保护和220kV失灵保护的招标订货,它提出了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1.7投标商资格1.7.1投标商应至少设计、制造、集成、调试20套及以上类似本标书提出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连续成功的商业运行业绩(投标商应提供近期工程业绩表)。1.7.2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在国内外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成功投运一年以上的经验。1.7.3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并随投标书提供电力部门运行情况报告。1.7.4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部级以上检测中心(许继、南瑞、电科院)的型式试验并有报告、动模试验并有报告。1.7.5投标商提供ISO9000资格认证书。1.7.6投标时,以上资料和报告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2 供货范围(详见专用条款)3 技术要求3.1 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有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6126-1985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GB/T7261-2000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DL/T670-1999微机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11287-2000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GB/T14537-199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GB/T14598.9-2002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GB/T14598.10-2007快速瞬变干扰试验GB/T4598.13-19981MHz脉冲群干扰试验GB/T4598.14-1998静电放电试验GB/T4598.17-2005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14598.18-2007浪涌抗扰度试验GB/T14598.19-2007工频抗扰度试验GB4858-84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GB/T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DL/T478-2001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667-199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T553-1994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713-2000220kV变电所和控制设备的抗扰度要求DL/T720-200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DL/T769-2001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技术导则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05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国调[2005]222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及《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湖南电网贯彻“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实施细则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湖南省公司颁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选型原则》(最新版)关于高频通道接入录波的通知(湘电调生[1997]27号文)关于转发国调中心《关于印发继电保护高频通道工作改进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湘电调生[1998]82号文)湖南省调度通信中心《关于明确继电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01号文)以上标准和条文应以最新版本为准。3.2 环境条件3.2.1 周围空气温度:最高温度:45最低温度:-53.2.2 环境相对湿度:90%3.2.3 抗震能力:水平加速度:0.2g垂直加速度:0.2g3.3 一般技术性能要求3.3.1 保护装置的额定值3.3.1.1 额定交流电流:1A/5A3.3.1.2 额定交流电压:100V3.3.1.3 额定频率:50Hz3.3.1.4 额定直流电压:220V(80~115%)3.3.1.5 每个保护装置正常工作时直流功耗:≤50W3.3.1.6 每个保护装置动作时直流功耗:≤80W3.3.2 保护装置的功率消耗3.3.2.1保护装置每相交流电流回路功耗≤0.5VA,3.3.2.2 保护装置每相交流电压回路功耗≤0.5VA3.3.3 性能参数3.3.3.1 保护动作时间:保护整组动作时间:2倍IN下≤20ms3.3.3.2 动作值精度保护动作精度误差:≤3%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时间继电器的动作精度误差:≤整定值的2%零序电压负序电压整定范围:1V~20V3.3.3.3 跳闸出口继电器额定值电流:持续5A电压:220V3.3.3.4 其它接点额定值容量:60W电压:220V3.3.4 对抗地震、防振动和抗撞击的要求3.3.4.1 抗地震能力的设计要求所有安装在保护屏上的设备应能承受14.7米/秒2(1.5G)的静态水平加速度。3.3.4.2 防振动设计要求当输入电压为额定值,输入电流为零时,如果分别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交互地施加如下的振动:振动频率16.7赫兹振幅0.4毫米振动时间10分钟应该保证设备不会失灵。3.3.4.3 抗撞击设计要求当设备的输入电压为零时,分别交互地在垂直方向上施加6次294米/秒2的撞击,设备的性能和外观不会引起破坏。3.3.5 耐受过电压的能力保护装置应具有根据IEC标准所确定的耐受过电压的能力3.3.6 互感器的二次回路监视3.3.6.1 电压互感器的监视回路保护装置应设有电压互感器监视功能,以防止保护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断开、短路、电压熔断器熔断等引起误动作。在电压输入回路故障时,应闭锁可能误动的保护并发出告警信号。3.3.6.2 电流互感器的监视回路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3.3.7 当一相或两相交流电流断线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并能发出告警信号。3.3.7.1 继电器的整定,应能从屏的正面方便而又可靠地改变继电器的整定值。3.3.7.2 微机保护应能就地改变继电器的整定值及切换定值区,也可在远方改变继电器的整定值。保护装置的整定值不能限制最大、最小负荷的系统运行方式。3.3.8 暂态电流的影响保护装置不应受输电线路的并联电抗器、分布电容、变压器涌流等的影响而误动作。3.3.9 直流电源的影响3.3.9.1 当投切直流回路或直流回路接地故障时,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3.3.9.2 将输入直流电流的正负极性颠倒,装置应不损坏。3.3.9.3 装置突然或缓慢加上工作电源,突然或缓慢断掉工作电源或工作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电压的范围内变化,逆变电源应可靠自启动,装置均不应误动作和误发信号。3.3.9.4 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动作。3.3.9.5 当直流电源,包括直流—直流变换器在投入或切除时,保护不应误动作。3.3.9.6 在直流电源切换期间或直流回路断线、接地故障期间(分布电容和附加电容的值为0.5微法到1.0微法),保护不应误动作。3.3.9.7 卖方应提供带有逻辑回路的直流—直流变换器和对直流电源的监视装置,在失去电源时,应有一对输出接点报警。3.3.9.8 在直流电源失压的一段时间内,微机保护不应丢失报告,系统所有的在失压前已动作信号应该保持。3.3.10 元件的质量应保证保护装置中的元件和部件的质量;在正常运行期间,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发生误动,并发出装置异常信号。3.3.11 有关设备间的信号传送各保护装置之间、保护与通信设备之间或其它设备之间的联系应由继电器的无压接点(或光电耦合)来连接,继电器接点的绝缘强度试验为交流2000伏,历时1分钟。3.3.12 跳闸显示和监视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如果继电器动作使断路器跳闸,则所有使断路器跳闸的继电器的显示器(例如发光二极管)都应该自保持来表示继电器的动作直到手动复归为止。3.3.13 连续监视和自动检查功能3.3.13.1 装置应具有对主要回路进行监视的功能,回路不正常时,应能发出不正常信号。3.3.13.2 装置应具有在线自动检查功能,包括微机保护硬件损坏、功能失效和二次回路异常运行状态的自动检测。应提供试验按钮、试验投切开关或连接片,以便在试验期间不必拆除连接电缆。3.3.14 跳闸出口接点3.3.14.1 装置应有足够的跳闸出口接点,满足每个连接元件三相跳闸及起动失灵保护的要求。3.3.14.2 装置应有供每个连接元件的重合闸闭锁的接点3.3.15 信号接点信号输出接点至少满足下列要求:3.3.15.1 中央信号(监控系统)a)第一组出口跳闸(带自保持)b)第二组出口跳闸(带自保持)c)装置动作信号(带自保持)d)直流电源消失e)交流电压消失f)装置异常g)装置闭锁带自保持的中央信号接点的复归按钮装在屏上适当的位置,以便运行人员操作。当直流电源消失时,该接点应能维持在闭合状态,只有当运行人员复归后,该接点才能复归。3.3.15.2 远动信号第一组出口跳闸第二组出口跳闸3.3.15.3 故障录波第一组出口跳闸第二组出口跳闸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装置中各主要元件及主要电路动作信号3.3.16 抗干扰保护装置布置在无任何抗干扰措施继电保护室内,要求继电保护装置的绝缘试验标准及抗干扰性能符合IEC标准:快速瞬变电脉冲群抗干扰、高频抗干扰、静电放电抗扰度、辐射电磁场抗扰度、冲击(浪涌)抗扰度、电磁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和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要求应满足:IEC255-22-1(3级)、IEC61000-4-2(3级)、IEC61000-4-3(3级)、IEC61000-4-4(4级)、IEC61000-4-5、IEC61000-4-6、IEC61000-4-8等标准。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短路及其它强干扰作用下,保护装置应能正常工作。3.3.17 运行和检修3.3.17.1 对于具有相同尺寸的零件或相同特性的插件应具有完全的互换性3.3.17.2 对每套保护装置及保护装置间的跳闸出口回路、闭锁重合闸回路、启动失灵等回路应提供可断开的连接片。连接片装于屏前,开口向上,便于操作。3.3.17.3 装置应具有标准的试验插件或试验插头,以便装置的电流、电压回路隔离或试验。3.3.18 时间元件的刻度误差各保护装置中的时间元件的刻度误差,在规范书所列的工作条件下<3%。3.3.19 通信接口及对时要求3.3.19.1 保护装置具有GPS对时功能,用串行接口接收GPS发出的时钟,或接收GPS定时发出的对时脉冲,刷新CPU的秒时钟。对时误差<1ms。3.3.19.2 微机保护装置应具备通信管理功能,以便完成以下功能:a)对保护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实现保护装置动作、故障记录a)统一CPU时钟,完成时钟校对;b)完成保护定值管理及修改;c)监视保护投退硬压板状态;d)实现与监控系统或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通信;e)可以实现远方软压板投退保护,及就地硬压板投退保护。软硬压板在逻辑上采用串联实现。f)不以改变定值的方式来投退软压板。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3.3.19.3 保护与监控系统或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通信规约采用IEC870-5-103标准并免费提供所采用的规约文本,接口采用RS485或以太网。3.3.19.4 保护装置应具有就地调试通讯接口,外部可通过通讯口调试保护装置。3.3.19.5 保护装置版本号应按省中调认定的最新版本号供货,版本如有改动,应及时与省中调联系并通知设计单位,在现场不得随意修改软件版本号。3.3.20 其它3.3.20.1 卖方提供的各套装置应在买方国内相同电压等级中有一年以上成功运行经验并已获得买方国部级以上检测中心动模试验的动模试验报告,如为国外保护应随投标书提供动模试验报告。还应提供保护制造厂家的ISO-9000资格认证书。3.3.20.2 保护应采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具有在相应电压等级系统上运行的成功经验)、供方应提供装置已经运行的情况及在运行或制造过程中装置的改进情况等资料。3.3.20.3 每套保护装置在投入运行之前应做可靠性和安全性系统试验。3.3.20.4 投标商应提供用于保护的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功能规范。3.3.20.5 本技术规范和所提出的要求是至少应该满足的,但不完全限于这些要求。装置的技术性能应满足运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3.4 具体技术性能要求3.4.1 220千伏母线保护应是微机型分相式比率制动电流差动保护。电压闭锁功能应由独立装置,以硬接点回路方式完成。3.4.2当母线发生各种接地和相间故障时,母线应能快速切除故障。3.4.3对主变单元,220kV母线故障且变压器高压侧开关失灵时再联跳主变中压侧和低压侧,其失灵保护由主变保护实现。3.4.4对于各种类型区外故障,在外部故障穿越电流达到30倍额定电流时,不应由于电流互感器的饱和以及短路电流中的暂态分量而误动。区外转区内故障应快速可靠动作。3.4.5母线保护应对电流互感器的性能无特殊要求,允许使用不同变比的电流互感器。3.4.6微机母线保护的采样频率不小于20点/周波;3.4.7微机母线保护的外部故障TA饱和判据必需成熟可靠,不应有误动或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拒动的现象。3.4.8微机母线保护应能自动适应连接元件运行位置的切换。当母线因倒闸操作而互连时,应保证母线保护接线的正确性,如发生故障,应能可靠动作。当二次回路中隔离刀闸辅助接点切换不正常时,应闭锁母线保护,并发出告警信号。母联断开分裂运行,母差保护应能正确可靠动作。在母线相继故障时应能不带延时地可靠切除故障。3.4.9母线保护不应因母线故障时流出母线的短路电流影响而拒动。3.4.10保护屏内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设计应保证不会开路;对于电流差动继电器TA二次回路应不直接切换;母线保护应留有以备将来使用的接线端子。3.4.11母线保护仅实现三相跳闸,各连接元件应设独立的跳闸出口继电器。母线保护跳闸出口接点应串接复合电压闭锁接点。3.4.12母线保护应有交流电流监视回路,当交流电流回路不正常或断线时不应误动,经延时闭锁母线保护(可通过控制字投退)并发出告警信号。3.4.13母线保护任一元件或回路异常,应发告警信号。差动元件及闭锁元件起动,直流消失,装置异常和保护动作跳闸时,应发信号。除此,还应具有起动遥信及事件记录接点。3.4.14机柜正面应设置模拟(或液晶实时显示)系统一次主接线图。3.4.15母线保护应满足变电所220kV母线、110kV母线所要求的单元配置。3.4.16母差保护每个单元应提供足够的跳闸接点。3.4.17220kV母差保护与220kV失灵保护应分别组屏,不共屏。3.4.18220kV两套母差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分别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不同跳闸线圈。3.4.19对220kV断路器失灵保护的技术要求:3.4.19.1 失灵保护应采用分相和三相起动回路,起动回路应由能瞬时复归的保护出口接点与相电流元件接点串连构成。相电流元件应保证在被保护元件范围内故障时有足够的灵敏度、整定范围。3.4.19.2 失灵保护的跳闸出口接点串有复合电压闭锁接点,其整定值应保证线路末端故障时有足够的灵敏度。整定范围如下,零序电压:0~10V;负序电压:0~10V;低电压0.5Un~0.8Un。3.4.19.3失灵保护应能实现三相跳闸。其动作顺序为: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a)延时跳开母联断路器;b)再以较长或相同的延时,断开与拒动断路器连接在同一母线上的所有电源支路的断路器。3.4.19.4 在失灵保护动作时,应对失灵断路器所联接的母线上的所有断路器的自动重合闸装置进行闭锁。3.4.19.5 保护类型、动作时间和复归时间失灵保护应是微机型,其整定时间范围为0.1~10s,以0.01s为一档,精度为整定值的±3%。3.4.19.6失灵保护的起动回路在故障切除后的返回时间应<20ms。满足《“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第5.4条的要求,主变单元具有失灵启动的输入回路及复合电压闭锁解除的输入回路。3.4.19.7220kV失灵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3.5 屏体要求3.5.1 柜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插箱或屏柜。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3047.1的规定。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可更换。保护屏包括所有安装在屏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装置中所有插件均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3.5.2 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接地铜排的规格为大于25´4mm2,并附有接地标志,接地端子为压接型。屏间铜排应方便互连。柜体上方要求安装20组小母线支架。3.5.3 柜体防护等级IP30级,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柜体采用全封闭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结构为屏前后开门、垂直自立式的柜式结构,并有透明窗,正视屏体,门轴在左,门把手在右。应提供由柜门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柜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接线。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底部进入。3.5.4 内部配线的额定电压为1000V,应采用防潮隔热和防火的聚乙烯绝缘多股铜绞线,其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但对于TA、TV和跳闸回路的截面应不小于2.5mm2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导线应无划痕和损伤。卖方应提供配线槽以便于固定电缆,并将电缆连接到端子排。卖方应对所供设备的内部配线、设备的特性和功能的正确性全面负责。所有连接于端子排的内部配线,应以标志条和有标志的线套加以识别。3.5.5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00V、10A,压接型端子。电流回路的端子应能接不小于6mm2的电缆芯线。TA和TV的二次回路应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便于断开或短接各保护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并应至少留有20%的备用端子。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交直流回路应设置抗干扰电容,正电源与其他端子(能引起跳闸出口的回路)应至少隔一个空端子。3.5.6 屏面上信号灯和复归按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护、运行监视和操作。3.5.7 所有供货的屏柜均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说明书,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3.5.8 所有屏面应清洁,并涂有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3.5.9 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独立安装的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以便于识别。3.5.10 压板不宜超过5排,每排设置9块压板,不足一排时,用备用压板补齐。保护跳合闸出口及与失灵回路相关压板应采用红色压板,功能压板采用黄色,压板底座及其他压板采用浅驼色,分区布置出口压板和功能压板。标签应设置在压板下方。4 技术服务4.1 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4.2 技术文件4.2.1 卖方在定货前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屏布置图、系统原理图和主要技术参数。4.2.2 在合同签定10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2份以供确认。a)各保护装置的逻辑示意及说明b)保护屏正面布置图、屏内设备布置图及图例说明。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a)保护屏的安装尺寸图。b)保护屏的端子排图c)各保护装置原理框图及说明,模件或继电器的原理接线图及其工作原理说明。d)辅助继电器和选择开关采用的标准。保护装置的抗干扰试验标准。e)所有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及其举例计算的详细的标准和程序。4.2.3 卖方应向买方介绍保护整定内容及整定方法,如某些保护装置整定范围或灵敏度不能满足运行条件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改进。4.2.4 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4.2.5 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4.2.6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买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4.2.7 设计单位在收到图纸后2周内返回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4.2.8 卖方在收到设计单位的确认后,应在10天内提供全部正式图纸的最终蓝图和所有图纸的ACAD软盘(AUTOCAD2000版)及其相关的支撑软件,在4.2.2中所列举的修改后的正式图纸与技术文件。a)所有保护装置的内部接线及图例说明。b)保护屏内部接线图及其说明(包括屏内布置及端子排图)。c)保护装置内所有分板插件内部接线图以及分板原理接线图。d)保护屏的地脚螺栓布置图。e)按合同供货设备安装所需的全部图纸。4.2.9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4.2.2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4.2.10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4.3 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4.3.1 卖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买方提出的问题。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4.3.2 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的设备,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4.3.3 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任何费用。4.3.4 卖方有为买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5 买方工作5.1 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5.2 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5.3 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员到卖方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应积极配合。6 工作安排6.1 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它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6.2 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纪要。6.3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6.4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以其它形式补充。以后协调所形成的文件与规范书同等效力。7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7.1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如逆变电源模块等)。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备品备件清单见表D。7.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专用工具及仪器必须是保护装置所必须的,并且应是新品。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见表E。8 质量保证和试验8.1 质量保证8.1.1 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8.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构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8.1.3 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8.2 试验8.2.1 工厂试验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8.2.1.1 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书及产品调试大纲所规定的要求,试验后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8.2.1.2 直观检查保护屏的情况、接线、铭牌、装置号码及端子号码(见证项目)。8.2.1.3 长期通电试验:试验时设备处于正常的交流电流、电压和直流电压条件之下,试验结果装置特征应无变化。(提供试验报告)8.2.1.4 绝缘试验(见证项目)。8.2.1.5 高频抗干扰试验(见证项目)。8.2.1.6 谐波影响试验(见证项目)。8.2.1.7 性能试验:向继电器通入电流和电压,检查各元件的正确性及整定值的精确度(见证项目)。8.2.1.8 动模试验:模拟全相及非全相条件下的故障振荡、振荡下故障,转换性故障等情况,检查保护动作情况,模拟系统的接线和试验项目应根据规范书的要求,由卖方和买方在试验前协商确定(见证项目)。8.2.1.9 配合试验:两套主保护、后备保护、重合闸装置、失灵保护起动装置、通信管理机等应做配合试验(见证项目)。8.2.2 保护设备的现场试验和检查8.2.2.1 现场安装:设备的一般检查:开箱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电缆和接线的完好情况。8.2.2.2 现场投产试验:厂家应派人配合安装、运行单位进行现场投产试验,试验内容按相关规程规范进行。9 包装、运输和储存9.1 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并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有关规定。9.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9.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9.4 各种包装应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9.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9.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9.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的要求。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附表A:投标厂商资质应答表要素项目是否ISO9000认证及认证机构售后服务部门及人员数近两年省内投运套数近两年全国投运套数设备1:设备2:设备3:设备4:设备5:设备6:附表B:投标装置主要技术性能应答表:1.220kV微机母差保护:制造厂商装置型号版本号项目买方要求值卖方保证值说明保护整组动作时间2IN下不大于20ms保护装置返回时间不应大于30ms2.220kV微机失灵保护:制造厂商装置型号版本号项目买方要求值卖方保证值说明保护整组动作时间2IN下不大于20ms保护装置返回时间不应大于20ms3.110kV微机母差保护:制造厂商装置型号版本号项目买方要求值卖方保证值说明保护整组动作时间2IN下不大于20ms保护装置返回时间不应大于30ms附表C:技术性能差异表:项目序号技术规范书的条款号投标设备不满足的内容不满足技术要求的原因及技术建议17
220、110kV母线保护(含断路器失灵保护)附表D:按常规配备的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称型号及规范单位数量用途备注附表E:按常规配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序号名称型号及规范单位数量用途备注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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