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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伏变电站故障录波装置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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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kV变电工程故障录波器专用技术规范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联系人:联系电话:1 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 ××110kV变  110kv故障录波屏微机型面m2.供货范围2.1工程供货范围序号需方要求的设备数量(面)供方提供的设备型号数量配置说明1110kV故障录波器m2m2.2工程条件2.2.1工程概况项目序号设备名称本期终期1110kV母线210kV母线3主变压器m×nMVAm×nMVA4110kV线路m回1m回5110kV母联 6110kVTVm组m组2.2.2技术参数额定交流电流:A额定交流电压:100V/V(相电压);100V(开口三角电压)2.3屏柜要求2.3.1每面屏的信息量:64路模拟量(含高频量),128路开关量。2.3.2故障录波器屏布置在主控楼继电器室内。2.3.3屏柜尺寸:2260×800×600,颜色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再定。3其他技术条款4 使用说明本专用技术规范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站故障录波器通用技术规范(2007版)构成完整的技术规范书。 湖南省电力公司110kV变电站故障录波器通用技术规范书(2007版) 目录1总则12供货范围与工程条件(详见专用条款)13技术要求14技术服务85买方工作106工作安排10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08质量保证和试验109包装、运输和储存12附表A:卖方应填写的技术表格附表B:线路故障录波装置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附表C: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量附表D:按常规配备的必要的备品备件附表E:按常规配备的必要的专用工具 1总则1.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110千伏变电所工程故障录波器的招标订货,它提出了故障录波器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1.7投标商资格1.7.1投标商应至少设计、制造、集成、调试20套及以上类似本标书提出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连续成功的商业运行业绩(投标商应提供工程业绩表)。1.7.2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在国内外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成功投运一年以上的经验。1.7.3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并随投标书提供电力部门运行情况报告。1.7.4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应通过部级以上检测中心(许继、南瑞、电科院)的型式试验并有报告、动模试验并有报告。1.7.5投标商提供ISO9000资格认证书。1.7.6投标时,以上资料和报告必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2供货范围与工程条件(详见专用条款)3技术要求3.1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有16 IEC255-22-1《高频干扰试验》IEC61000-4-2《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IEC61000-4-3《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IEC61000-4-4《快速瞬变电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EC61000-4-5《冲击(浪涌)抗扰度试验》IEC61000-4-6《电磁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IEC61000-4-8《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GB6126《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GB7261《继电器和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2423-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GB11287-89《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振荡(正弦)试验》GB/T14537-9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GB/T14598.9-1995《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GB/T14598.10-1996《快速瞬变干扰试验》GB50062-92《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协议》GB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GB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4858-84《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DL/T553-94《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663-1999《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验测试标准》DL/T667-1999《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DL478-92《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DL/T720-200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部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湖南电网贯彻“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实施细则。湖南省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选型原则(最新版)关于高频通道接入录波的通知(湘电调生[1997]27号文)16 关于转发国调中心《关于印发继电保护高频通道工作改进措施的通知》的通知(湘电调生[1998]82号文)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以上标准和条文应以最新版本为准。1.1环境条件1.1.1海拔高度≤1000m1.1.2最大相对湿度(25℃以下)≤90%1.1.3工作允许环境温度-5℃~+45℃1.1.4最大温差:25℃1.1.5抗震能力:水平加速度(g为地心引力加速度)0.2g垂直加速度:0.2g1.2组屏要求1.2.1每面故障录波器屏包括故障录波器装置和一台打印机。另外还应提供用于后台管理的故障录波分析软件、打印机和相应网络连接设备等。1.2.2每套故障录波器装置至少能录64路模拟量和128路开关量。1.3基本技术条件1.3.1录波装置的额定值1.3.1.1额定交流电流:1A/5A1.3.1.2额定交流电压:100V/57.7V1.3.1.3额定频率:50Hz1.3.1.4额定直流电压:220V(80%~115%)1.3.1.5打印机电源:交流220V1.3.2录波装置的功率消耗1.3.2.1每个录波装置正常工作时直流功耗:≤50W1.3.2.2每个录波装置动作时直流功耗:≤80W1.3.2.3录波装置每相交流电流回路功耗≤0.5VA1.3.2.4录波装置每相交流电压回路功耗≤0.5VA1.3.3耐受过电压的能力16 录波装置应具有根据IEC标准所确定的耐受过电压的能力1.1.1直流电源的影响1.1.1.1除非规范书中另有说明,在220V直流电源下,其电压的变化范围为80-115%,装置应正常工作。1.1.1.2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动作。1.1.1.3当直流电源,包括直流—直流变换器在投入或切除时,装置不应受影响。1.1.1.4在直流电源切换期间或直流回路断线、接地故障期间(分布电容和附加电容的值为0.5微法到1.0微法),装置不应受影响。1.1.1.5卖方应提供带有逻辑回路的直流—直流变换器和对直流电源的监视装置,在失去电源时,应有一对输出接点报警。1.1.1.6在直流电源失压的一段时间内,装置不应丢失报告,系统所有的在失压前已动作信号应该保持。1.1.2元件的质量应保证录波装置中的元件和部件的质量。在正常运行期间,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应发出装置异常信号。1.1.3连续监视和自动检查功能录波装置应具有对主要回路进行监视的功能,回路不正常时,应能发出不正常信号.录波装置应具有软件自诊断的功能,能检测软件故障,并应有报警信号。1.1.4信号接点信号输出接点至少包括下列要求:直流电源消失装置异常装置动作1.1.5运行和检修1.1.5.1对于具有相同尺寸的零件或相同特性的插件应具有完全的互换性。1.1.5.2装置应具有标准的试验插件或试验插头,以便装置的电流、电压回路隔离或试验。1.1.6通信接口及对时要求16 1.1.1.1故障录波装置具有GPS对时功能,用串行接口接收GPS发出的时钟,或接收GPS定时发出的对时脉冲,刷新CPU的秒时钟。对时误差<1ms。1.1.1.2故障录波装置与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通信接口要求故障录波装置的有关报警信号(无源接点)应能提供给计算机监控系统。1.1.1.3故障录波装置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的通信接口要求故障录波装置应具备通信管理功能,以光纤连网后接入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通信,通信规约采用IEC870-5-103,通信接口优先采用以太网口,若故障录波系统不能提供以太网口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通信,其接口再采用RS485串口。故障录波装置应有远方定值修改和系统参数配置、远方定值区查看、远方启动、远方复归功能。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对故障录波装置进行操作时,修改定值不应在同一次通信中完成,应分别进行两次操作,且故障录波装置必须在0.1s内完成修改。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对故障录波装置定值修改应有一定权限限制,需进行身份验证,并有一定的记录。卖方应提供详细的IEC870-5-103及其它规约文本,并配合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厂家完成规约转换的工作。故障录波装置上传的信息量包括:故障录波装置动作的详尽信息和波形,装置故障及异常信息等。1.1.2其它1.1.2.1卖方应填好附录A,随报价书一起提供给买方。1.1.2.2装置应采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具有在220千伏线路上运行的成功经验)、卖方应提供装置已经运行的情况及在运行或制造过程中装置的改进情况等资料。1.1.2.3每套装置在投入运行之前应做可靠性和安全性系统试验。1.1.2.4本技术规范和所提出的要求是至少应该满足的,但不完全限于这些要求,装置的技术性能应满足运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1.1.3技术性能要求1.1.3.1故障录波器装置的系统功能:16 1)全站故障录波系统由故障录波器装置及相应的网络设备组成。故障录波器应采用微机型装置,各故障录波器采用以太网组成录波网,故障录波系统通过以太网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其它厂家提供)连接,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实现录波网的管理、录波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存储。故障录波分析软件需配置在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及调度端的工作站内。2)卖方有责任向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厂家及设计单位和调度部门提供传输规约、信号清单及数据格式,并负责网络连接及全站录波网组网工作。卖方还应积极主动的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厂商协调配合,服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厂家的安排,进行联调工作。卖方除应对其自身设备的调试负责外,还应参加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的联调工作。3)录波装置应能完成系统继电保护的开关量和模拟量的采集和记录、故障启动判别、信号转换等功能。根据运行分析故障和异常运行的要求,应有足够的开关量和模拟量的输入,详见附录B和C。4)录波装置面板应便于监测和操作。应具有装置自检、装置故障或异常的报警指示等,主要报警信号包括:自检故障报警、录波启动报警、装置异常报警、电源消失报警和信号总清—手动复归报警等。5)录波装置应具有本地和远方通信接口及与之相关的软件、硬件配置。既可在当地进行运行、录波数据存储、调试、定值整定和修改、信号监视、信号复归、控制操作、故障报告形成、远程传送、GPS时钟,通信接口等功能;也可以接点方式与计算机监控系统接口,以实现对故障录波器的故障警告信号的监视;还可以串口方式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接口,以实现对故障录波器的故障警告、起动信号和波形的监视和管理等,同时可以通过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复归故障录波装置。6)装置不能由于频繁起动而冲击有效信息或造成突然死机。7)装置内存容量应满足连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生规定次数的故障时能不中断地存入全部故障数据的要求。8)装置记录的数据应可靠,不失真,记录的故障数据有足够安全性,不因供电电源中断或人为偶然因数丢失和抹去。每次记录的数据必须随即快速地转送到中间载体,以迎接可能随之而来的下一次故障数据记录。9)为了便于调度处理事故,在线路或元件故障时,录波装置应直接输出至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和调度端,有助于事故处理时收集到重要的电气故障量。10)录波结束后,录波数据自动转至装置的硬盘保存。16 1.1.1.1故障录波器装置的技术要求:1)故障录波器应能连续监视电力系统,任一起动元件动作,即开始记录,故障消除或系统振荡平息后,起动元件返回,在经预先整定的时间后停止记录,在单相重合过程中也能记录。2)当故障录波器或后台机电压消失时,故障录波器不应丢失录波波形。3)要求记录因故障、振荡等大扰动引起的系统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及系统频率全过程的变化波形。4)装置可以同时由内部起动元件和外部起动元件起动,并可通过控制字整定。5)应有足够的起动元件,在系统发生故障或振荡时能可靠起动。6)故障录波器应能连续记录多次故障波形。记录故障前150ms及故障后10s的录波数据。若系统发生振荡,记录故障前150ms到故障后300s值,其中前5s每隔0.1S记录1次,后5min每隔1s记录1次。采样频率可变且最高采样频率不低于5000Hz,内存至少8M字节,电流、电压波形采样精度:0.5%。7)至少能清晰记录5次谐波的波形。8)对于线路故障录波器应能记录高频信号量。9)交流电流工频有效值线性测量范围为0.1~20In;交流电压工频有效值线性测量范围为0.1~2Un。10)事件量记录元件的分辨率应小于1.0ms。11)应提供后台分析软件及双端测距分析软件,应具有远传功能,可将录波信息送往调度端。12)故障录波器应能根据设定的条件自动向调度端上传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并满足调度端对通信规约的要求。13)应提供录波器记录数据的格式标准。14)应具有足够的信号指示灯,告警信号及事件记录输出接点等。15)应具备定时检测及正常运行时的手动试验功能。16)应有指示年、月、日、小时、分钟、秒的计时功能,并在记录纸上按手动或自动方式记下上述时间值。17)故障测距为了快速查找线路故障点,要求故障录波装置应具有故障测距功能。16 测距精度应不受线路参数、线路互感器误差、电网运行方式、故障位置、故障类型、大地电阻率及一些较强干扰因素的影响,对经过渡电阻故障、雷击等造成的故障均能准确定位,测距误差≤3%。18)故障录波器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并满足DL/T553-94《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的要求。1.1.1.1故障启动方式装置应具有多种触发方式,各种触发方式可根据需要灵活进行投退选择,应有反应系统发生大扰动的电参量幅值及变化率判据而自起动,反应系统动态过程基本结束而自动停止的功能,也能由外部命令起动和停止。故障启动方式包括模拟量启动、开关量启动和手动启动。在程序设计中应有防止启动的措施,如防止变压器投入运行时可能引起误动的发生等。1)模拟量启动a)正序量启动:包括正序电压和正序电流的突变量启动及正序电压过电压启动或低电压启动。b)负序量启动:包括负序电压和负序电流的突变量及稳态量启动。c)零序量启动:包括零序电压和/或零序电流的突变量及稳态量启动。d)振荡启动:含频差启动和频率变化率启动。e)其它启动:任何一路输入的模拟量均可作为启动量。启动方式包括突变量启动和稳态量启动(过量或欠量)。2)开关量启动任何一路或多路开关量均可整定作为启动量。开关量启动可选择为开关闭合启动或开关断开启动。3)手动启动1.1.2软件要求1.1.2.1装置的软件设计先进、合理。装置的运行、调试、整定均采用中文菜单方式进行管理。1.1.2.2装置应具有完善的录波数据综合分析软件,方便分析装置记录的故障数据设计,可再现故障时刻的电气量数据及波形,并完成故障分析计算,如谐波分析、相序量计算、幅值计算、频率计算、有功和无功计算等。16 1.1.1.1保护装置版本号应按省中调认定的最新版本号供货,版本如有改动,应及时与省中调联系并通知设计单位,在现场不得随意修改软件版本号。1.2屏体要求1.2.1柜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插箱或屏柜。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3047.1的规定。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可更换。保护屏包括所有安装在屏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装置中所有插件均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1.2.2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接地铜排的规格为25´4mm2,并附有接地标志,接地端子为压接型。屏间铜排应方便互连。柜体上方要求安装20组小母线支架。1.2.3柜体防护等级IP30级,选用高强度钢组合结构,柜体采用全封闭结构,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结构为屏前后开门、垂直自立式的柜式结构。并有透明窗。应提供由柜门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柜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接线。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底部进入。1.2.4内部配线的额定电压为1000V,应采用防潮隔热和防火的聚乙烯绝缘多股铜绞线,其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但对于TA、TV的截面应不小于2.5mm2。导线应无划痕和损伤。卖方应提供配线槽以便于固定电缆,并将电缆连接到端子排。卖方应对所供设备的内部配线、设备的特性和功能的正确性全面负责。所有连接于端子排的内部配线,应以标志条和有标志的线套加以识别。1.2.5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00V、10A,压接型端子。电流回路的端子应能接不小于6mm2的电缆芯线。TA和TV的二次回路应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便于断开或短接各保护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并应至少留有20%的备用端子。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直流电源的正负极不应布置在相邻的端子上。1.2.6屏面上信号灯和复归按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维护、运行监视和操作。1.2.716 所有供货的屏柜均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说明书,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1.1.1所有屏面应清洁,并涂有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1.1.2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独立安装的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以便于识别。2技术服务2.1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2.2技术文件2.2.1卖方在定货前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屏布置图、系统原理图和主要技术参数。2.2.2在合同签定10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2份以供确认。a)各保护装置的逻辑示意及说明b)故障录波器的内部接线及图例说明。c)故障录波器屏正面布置图、屏内设备布置图及图例说明。还应包括外型尺寸、设备布置、正面图及总重量、运输尺寸和重量及其它附件。d)故障录波器屏的安装尺寸图。包括屏的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e)故障录波器原理框图及说明,模件或继电器的原理接线图及其工作原理说明。f)辅助继电器和选择开关采用的标准。故障录波器的抗干扰试验标准。2.2.3卖方应向买方介绍故障录波器整定内容及整定方法,如故障录波器整定范围或灵敏度不能满足运行条件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改进。2.2.4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2.2.5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2.2.616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买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1.1.1设计单位在收到图纸后2周内返回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1.1.2卖方在收到设计单位的确认后,应在10天内提供全部正式图纸的最终蓝图和所有图纸的ACAD软盘(AUTOCAD2000版)及其相关的支撑软件,在4.2.2中所列举的修改后的正式图纸与技术文件。a)故障录波装置的内部接线及图例说明。b)故障录波装置内部接线图及其说明(包括屏内布置及端子排图)。c)所有分板插件内部接线图及操作箱分板原理接线图。d)故障录波屏的地脚螺栓布置图。e)按合同供货设备安装所需的全部图纸。1.1.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4.2.2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1.1.4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1.1.5卖方在合同签定后设备供货前应免费提供通信规约和解释文本及装置调试软件和后台分析软件,以便与监控系统及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联调并应参加联调。1.1.6卖方所供设备的软件版本应采用经主管调度部门确认后的版本,并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的免费软件升级。1.2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1.2.1卖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制造及性能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买方提出的问题。1.2.2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的设备,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1.2.3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任何费用。1.2.4卖方有为买方培训运行维护人员的义务。1.2.5卖方应填写故障录波装置规格表,其形式和内容按附录A。2买方工作2.1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16 1.1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1.2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员到卖方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应积极配合。2工作安排2.1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它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2.2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纪要。2.3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2.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以其它形式补充。以后协调所形成的文件与规范书同等效力。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3.1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如逆变电源模块等)。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备品备件清单见表D。3.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专用工具及仪器必须是保护装置所必须的,并且应是新品。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见表E。4质量保证和试验4.1质量保证4.1.1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4.1.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构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4.1.3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4.2试验4.2.1装置在工厂中应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项目见表8.1示。如果买卖双方取得协议,对于试验要求可另作规定,试验项目也可以增减。表8-1工厂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型式试验项目出厂试验项目1外观及结构检查**2绝缘电阻检查**3工频耐压试验**16 4录波误差检查**5启动试验**6冲击电压试验*7抗干扰试验*8电源波动影响试验*9过载能力试验*10装置功耗测量*11高温老化试验**12高低温影响试验*13交变湿热试验*注:1)鉴于计算机软件对相同信号的处理方法是一样的,因此,对于多个相同的通道,每个机箱至少抽查一个通道。机箱后输入信号端子与内部电路联接的可靠性和正确性,在各通道作比例系数时可自行得到验证。2)检验录波误差时,可以额定值为主(额定值时误差要求较高),也可检查其他值的录波误差。现场试验进行以下项目:1.1.1结构和外观检查1.1.2起动实验:a)模拟量起动,包括各模拟量通道;b)突变量起动,包括各模拟量通道;c)正序电压过量起动;d)正序电压欠量起动;e)负序电压稳态量起动;f)负序电流突变量起动;g)开关量起动;h)开关量检查:录波起动接点、装置异常接点、复归接点i)录波数据可靠性检查,检查所有录波起动后文件是否保存完整。j)录波分析软件功能检查。16 1.1.1试验方法和要求试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DL/T669-1999《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检验准则》的要求。1.1.2现场试验卖方应派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投产试验和检查,在试验和检查中发现元件、部件损坏,卖方应负责调换,机械结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理。至少应进行下列试验和检查:a)直观检查。b)通入直流电源检查。c)交流电流电压回路检查。d)柜内所有接线正确性的检查及试验。e)绝缘试验。f)装置定值的整定:按买方给定的整定值进行整定。g)性能试验。h)整组试验。i)其它根据用户要求对装置有关功能进行试验检查。2包装、运输和储存2.1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并应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有关规定。2.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2.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2.4各种包装应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2.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2.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2.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1032的要求。2.816 附表A卖方应填写的技术表格序号项目买方要求值卖方保证值说明1制造厂的名称--------------2装置名称及型号--------------3每台录波器记录模拟量不小于64路4每台录波器记录事件量不小于128路5内存容量至少8M字节6最大采样频率不小于5000Hz7事件记录分辨率小于1.0ms8故障前记录时间50ms9时间同步的方式GPS10启动方式A.电压各相和零序电压突变量。B.电流各相和零序电流突变量。C.线路同一相电流变化越限。D.电压过限(相电压过压或欠压)。E.电流过限。F.频率越限与变化率。G.负序。H.开关量11启动要求除高频信号外,所有信号均可作为启动量,均可启动录波12启动精度13交流电压回路功耗0.5VA/相14交流电流回路功耗0.5VA/相15直流电源回路功耗--------------16装置对接地的要求--------------17通信功能满足调用录波数据、修改运行参数、校时、监视工作状态、远方启动录波、自动远传的要求。18供电电源DC220V/AC220V16 附表B线路故障录波装置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1.模拟量输入110kV线路电流:Ia、Ib、Ic、I0;110kV母线电压:Ua、Ub、Uc、U0;高频量2.开关量输入:110kV线路各套保护动作、110kV母线保护、载波机(包括专用收发信机)收发信号、主变保护动作等。附表C变压器故障录波装置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量1.模拟量输入变压器高压侧电流:Ia、Ib、Ic、I0;变压器高压侧电压:Ua、Ub、Uc、U0;变压器高压侧中性点电流:I0;变压器中压侧电流:Ia、Ib、Ic、I0;变压器中压侧电压:Ua、Ub、Uc、U0;变压器中压侧中性点电流:I0;变压器低压侧电流:Ia、Ib、Ic、I0;变压器低压侧电压:Ua、Ub、Uc、U0;2.开关量输入:变压器差动保护、差动CT断线、高压侧后备保护、中压侧后备保护、高压侧零序保护、中压侧零序保护、低压侧过流保护、中性点零序过流保护、PT断线、母线及失灵等保护动作触点等。附表D常规配备的必要的备品备件序号名称型号及规范单位数量用途备注附表E常规配备的必要的专用工具序号名称型号及规范单位数量用途备注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