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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_2012169061723144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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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荣:13901497428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意见书编号:10-JZ-296项目名称:世纪名城小区(除7#-12#楼、地下室)审查机构:溧阳市建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意见书发放日期: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江苏省建设厅制 江苏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世纪名城小区(除7#-12#楼、地下室)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审查机构公章)(附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世纪名城小区(除7#-12#楼、地下室)建设单位江苏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地址建筑面积135341.08.M2建筑檐高见各图建筑层数见各图耐火等级见各图场地类别抗震等级人防等级基础形式见各图结构体系见各图送审日期10-11-29勘察单位常州地质工程勘察院资质等级甲级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资质等级甲级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经审查,无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1#-6#楼: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本工程十八层住宅楼单元之间的楼梯未通过屋顶连通,不符合DGJ32/J26-2006第8.4.5.4条的规定。2.住宅上下套型之间的窗槛墙小于1.2M,不符合DGJ32/J26-2006第8.4.5.6条的规定。二、强制标准部分:1.楼梯间通向屋顶平台的门采用木门,不符合DGJ32/J26-2006第8.4.12条的规定。三、其他部分:1.楼梯间门扇开足时影响安全疏散宽度,详见《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筑.规划)第8.3.6条的规定。2.未见无障碍住房设计。3.本工程底层4M层高架空,整个工程的消防扑救难度与十九层住宅相同,宜按十九层住宅进行消防设计。13#-21#楼: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13#-20#楼住宅卧室及起居厅与电梯紧邻布置,电梯未采取有效的减振与隔声措施,不符合DGJ32/J26-2006第5.4.5条的规定。2.21#楼地下室耐火等级采用二级,不符合GB50016-06第5.1.8条的规定。二、强制标准部分:1.13#-21#楼多层住宅未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不符合苏建科[2007]第361号文件的规定。2.13#-20#楼住宅层高采用3.2M,不符合DGJ32/J26-2006第4.7.1条的规定。3.13#-21#楼住宅入户门采用推拉玻璃门,不符合DGJ32/J26-2006第4.8.2条的规定。三、其他部分:1.13#、15#-17#、19#楼相邻单元之间套型卫生间隔窗相对,宜采用防透视玻璃。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4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高友登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09-12-30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社区中心、商业一、二: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商业一、二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及隔墙处的缝隙,未采用防火材料封堵,不符合GB50016-06第7.2.7.3条的规定。2.商业一底层两个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墙两侧门洞口距离小于2M,不符合GB50016-06第7.1.3条的规定。二、强制标准部分:1.社区中心有热水使用需求的公共建筑,未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符合苏建科[2007]第146号文件的规定。三、其他部分:1.商业二的楼梯二疏散门扇开足时,影响楼梯内部的疏散宽度。2.商业一屋面排水长度超过9M,屋面排水坡度宜采用3%,并宜采用结构找坡。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2违反强制性标准数1审查人高友登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09-12-30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社区商业中心、商业中心: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梁、柱、基础按计算书折减活荷载,不符合GB50009-2001第4.1.2条的规定。2.未对钢筋的性能指标提出要求,不符合GB50011-2010第3.9.2.2.2)条的规定。(该图于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二、强制标准部分::1.结施12中不同标高框架梁间形成短柱,柱箍筋加密未取全高(J-11轴线交J-B、J-C、J-D轴线处1KZ1、1KZ5),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9.1.4)条的规定。三、其它部分:1.砼结构设计总说明中“8.1.6)条”,不符合GB50011-2010第13.3.4.3条,且须增加13.3.4.5条的内容。(该条为GB50011-2010新增条文,本图在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2.框架梁、柱箍筋采用HPB235级钢筋不符合GB50011-2010第3.9.3.1条的规定。3.TZ1截面尺寸偏小,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5.1条,与TZ、KZ相连TL应按KL设计。4.梯板负筋没有通长设置,不符合GB50011-2010第3.6.6.1条的规定。5.缺失桩基部分以及砼挡土墙计算书。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2违反强制性标准数1审查人汤莉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09-12-26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1#-6#楼: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1#、2#楼部分阳台活荷载在计算书中取2.0KN/M2,不符合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1.1条的规定。2.5#、6#楼楼层最小剪重比小于0.16,不符合GB50011-2010第5.2.5条,软件中调整系数不符合规范要求,详该条规范条文说明。3.C户型梁配筋图中C-KL17(1)、C-KL18(1);1、3号楼18+1层C-KL16;4号楼18+1层C-KL15箍筋设计,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3.3条的规定。4.砼结构设计总说明中“6.1条”未对三级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钢筋的性能指标提出要求,不符合GB50011-2010第3.9.2.2.2)条的规定。(该图于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二、强制标准部分:1.计算书中未显示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请核查,如有大于0.3者,请按GB50011-2010第6.4.5.2条设计。(该条为GB50011-2010新增条文,本图在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2.结施B13中GJZ13实配钢筋面积小于计算书中配筋量,结施B11中GJZ13尺寸有误。3.未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相关要求设计。三、其它部分:1.砼结构设计总说明中“8.1.6)条”,不符合GB50011-2010第13.3.4.3条,且须增加13.3.4.5条的内容。(该条为GB50011-2010新增条文,本图在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2.根据GB50011-2010第6.4.4.3条,抗震墙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3.4号楼缺楼面荷载平面图计算书。4.框架梁、柱箍筋采用HPB235级钢筋不符合GB50011-2010第3.9.3.1条的规定。5.弧形梁应配受扭钢筋。6.TZ截面尺寸偏小,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5.1条,可以设计成异形柱或长形柱200X450,与TZ、墙柱相连TL应按KL设计。7.梯板负筋没有通长设置,不符合GB50011-2010第3.6.6.1条的规定。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4违反强制性标准数3审查人王运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09-12-31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13#-20#楼: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一、二层部分阳台活荷载在计算书中取2.0KN/M2,不符合GB50009-2001(2006年版)第4.1.1条的规定。二、强制标准部分:1.根据GB50011-2010第6.1.2条,本工程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四级,如果设计人员坚持按原设计三级设计,须执行GB50011-2010第3.9.2.2.2)条和第6.4.5.2条的规定。2.未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相关要求设计。3.GJZ1在计算书中第4层的配筋面积大于实配面积。4.GZ1-GZ3应按KZ编号,箍筋间距不符合GB50011-2010第6.4.6条,GZ1截面尺寸偏小,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5.1条的规定。三、其它部分:1.砼结构设计总说明中“8.1.6)条”,不符合GB50011-2010第13.3.4.3条,且须增加13.3.4.5条的内容。(该条为GB50011-2010新增条文,本图在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2.基础标高平面布置图与大样图中不一致,基础持力层(3)层粉质粘土夹粉土有误,应为(2)层粘土,基底标高不合理,应针对各个单体选择经济合理的基底标高。3.墙柱、框梁箍筋采用HPB235级钢筋不符合GB50011-2010第3.9.3.1条的规定。4.TZ截面尺寸偏小,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5.1条,可以设计成异形柱或长形柱200X450,与TZ、墙柱相连TL应按KL设计。5.梯板负筋没有通长设置,不符合GB50011-2010第3.6.6.1条的规定。6.三、五层梁板配筋图中:KL13(2A)原位标注2ш20,2/2有误(计算书中配筋面积为10cm2);KL13(2A)、KL14(1)集中标注2ш18,2/2有误(计算书中配筋面积为9cm2);B9负筋长度是800还是1000?7.二、四、六层梁板配筋图中:KL5(1)集中标注2ш16,2/2有误(计算书中配筋面积为4cm2);屋面层梁板配筋图中KL14(2B)原位标注2ш18,2/2有误(计算书中配筋面积为9cm2);集中标注2ш22,2/2有误(计算书中配筋面积为13cm2);KL15(1)集中标注2ш18,2/2有误(计算书中配筋面积为7cm2)。8.根据GB50011-2010第6.4.4.3条,抗震墙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注:ш为三级钢的代号。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1违反强制性标准数4审查人王运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09-12-31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21#楼: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根据GB50011-2010第6.1.2条,本工程剪力墙的抗震等级为四级,如果设计人员坚持按原设计三级设计,须执行GB50011-2010第3.9.2.2.2)条和第6.3.3.2条(结施D45中KL6(1)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小于0.3)。2.±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与建筑不一致,基础面标高及持力层均不对。3.根据GB50108-2001第4.1.6.1条,地下室外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4.GZ1、GZ2应按KZ编号,箍筋间距不符合GB50011-2010第6.4.6条,GZ2截面尺寸偏小,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5.1条的规定。5.部分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0.3,根据GB50011-2010第6.4.5.2条,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该条为GB50011-2010新增条文,本图在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6.二层部分GJZ1实配钢筋面积小于计算书中配筋面积。三、其它部分:1.砼结构设计总说明中“8.1.6)条”,不符合GB50011-2010第13.3.4.3条,且须增加13.3.4.5条的内容。(该条为GB50011-2010新增条文,本图在2010年12月01日前出图,不违反该条规范,但应出变更)2.墙柱、框梁箍筋采用HPB235级钢筋不符合GB50011-2010第3.9.3.1条的规定。3.KZ2、KZ3纵筋根数与图示不符。4.TZ截面尺寸偏小,不符合GB50011-2010第6.3.5.1条,可以设计成异形柱或长形柱200X450,与TZ、墙柱相连TL应按KL设计。5.梯板负筋没有通长设置,不符合GB50011-2010第3.6.6.1条的规定。6.三、四层梁配筋平面图KL4(2)跨数不对,(KL6(1)支承在LL3(1)上,不符合GB50011-2010第6.5.3条的规定。注:ш为三级钢的代号。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6审查人王运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09-12-31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1#-6#楼、13#-21#楼、社区中心酒店等及其他公建配套建筑: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和标准规定的部分。二、其他部分:1.排水立管底部弯头处增设支墩。2.设计说明中《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验收规范》应改为DGJ32/J08-2008。3.缺6#楼消火栓系统图。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违反强制性标准数审查人于平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10-12-13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1#-6#楼: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电气施工设计说明中,1#-5#楼地上19层属普通二类建筑,根据GB50045-95第3.0.1条表3.0.1的规定。19层及19层以上居住建筑为一类建筑,根据GB50045-95第9.1.1条规定,消防用电负荷,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2.厨房未设可燃气体探测器,不符合DGJ32/J26-2006第10.3.2条的规定。三、其他部分:1.卫生间照明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见JGJ16-2008第10.8.1条第6款的规定。2.楼梯间只在19层设置感烟探测器,不符合GB50116-98第8.1.2条规定一只感烟探测器的保护半径。3.1#-5#楼E3-DS2001图右单元,1C-4轴出口处漏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灯。13#-21#楼: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厨房未设可燃气体探测器,不符合DGJ32/J26-2006第10.3.2条的规定。三、其他部分:1.卫生间照明开关宜设于卫生间门外,见JGJ16-2008第10.8.1条第6款的规定。社区中心酒店: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D1-DS202图:托老所用房的厕所应设紧急报警求助按钮,见GB/T50340-2003第5.5.2条的规定。2.酒店厨房应设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见GB50116-98第7.2.5条、第7.1.1.5的规定。自动喷淋系统的压力开关未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见GB50084-2001第11.0.5条的规定。配电间未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见GB50116-98第5.6.3.1的规定。3.应急照明、室内疏散指示标识属消防负荷,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见GB50016-06第11.1.4的规定。三、其它部分:1.一至三层(J-11)轴处楼梯间漏设感烟探测器。2.缺酒店总低压常用、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图,如22-2N01、22-2E01由何处引来。3.消防控制室、配电间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设计图应提出要求。4.消防控制室的接地应符合GB50116-98第5.7.2条、第5.7.3条的规定。5.社区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平面图中布置排烟的数量有误,请更正。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6审查人陈美纯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10-12-31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商业二: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配电间未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见GB50116-98第5.6.3.1的规定。自动喷淋系统的压力开关未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见GB50084-2001第11.0.5条的规定2.应急照明、室内疏散指示标识属消防负荷,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见GB50016-06第11.1.4的规定。三、其它部分:1.(3-9)轴楼梯间漏设感烟探测器。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0违反强制性标准数2审查人陈美纯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10-12-31(通风)专业审查意见1#-6#住宅楼: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设计文件中未见对正压风口的材质的要求,见GB50016-2006第9.4.3条第三款的规定。二、无违反强制标准规定的部分。三、其他部分:1.地下层防烟楼梯间风口实际风速大于7M/S,建议加大。21#住宅楼: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无室外温度监测要求,见GB50019-2003第8.4.1条第一款的规定。2.空调凝水管的要求欠缺,见GB50019-2003第6.4.18条第三款的规定。3.设计施工说明中“(EER≥2.6)”不妥,见DGJ32/J96-2010第4.4.12条的规定。三、其他部分:1.应对多联机系统的安装作一些简要说明,见GB50243-2002第8.2.5条的规定。社区中心、商业中心: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和标准规定的部分。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1违反强制性标准数3审查人车文广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10-12-13 (节能)专业审查意见建筑设计节能部分:1#-6#住宅楼(高层住宅楼)、13#-21#住宅楼(多层住宅楼):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凸窗属外墙上特殊构件,其参数不进入权衡计算,其传热阻不满足DGJ32/J71-2008第5.4.3条的规定。2.本工程外墙采用燃烧性能B2级的挤塑板,未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不符合公通字[2009]第46号文件规定。一、其它部分:1.节能计算书中外窗采用挡板遮阳,补充遮阳具体做法。2.权衡计算书过于粗略,补充基本数据输入琢及验算结果对照表。社区中心与商业一、二: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强制标准部分:1.本工程外墙采用燃烧性能B2级的挤塑板,未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不符合公通字[2009]第46号文件规定。2.未进行室内热桥部位的空气露点温度验算,不符合DGJ32/J96-2010第3.3.8条的规定。建筑电气设计节能部分:1#-6#、13#-21#住宅楼:一、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部分。二、其它部分:1.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采用2X18W灯具,灯具功率偏大,江苏省09年33号公告室内指示标识推广应用LED灯。社区中心酒店、商业二:一、强制性条文部分:1.设计说明中表4各照明功率密度,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GB50034-2004规定的目标值,如商铺图中为12W/M2,目标值为10W/M2,见DGJ32/J96-2010第5.2.1条表5.2.1-2的规定。电梯电力用电应按设备类别分别计量,见第8.4.3条第5款的规定。二、无违反强制标准规定的部分。三、其它部分:1.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采用2X18W灯具,灯具功率偏大,江苏省09年33号公告室内指示标识推广应用LED灯。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勘察)专业审查意见由省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审查。设计人专业负责人审核人注册师执业印章号违反强制性条文数违反强制性标准数审查人认定证书号日期审查人认定证书号审查综合意见一、各专业审查意见中提出的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一般性条文及优化意见部分,应对设计作合理调整。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回复单溧阳市建设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图文件存在的问题,已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编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整改完成。整改的内容回复如下,请复审。1、审查意见回复单页;2、变更设计通知书份;(编号:)3、修改图纸张。(编号:)其中:修改人:建筑张,图号;()结构张,图号;()电气张,图号;()给排水张,图号;()暖通张,图号;()勘察张,图号;()其它张,图号。()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本人签名:年月日注册结构师专用章本人签名:年月日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审核人:年月日审查机构审查意见及专用章:审查人:年月日附:审查回复图纸目录、审查意见回复单【第()次回复】。 审查意见回复单及复审意见项目名称审查编号勘察设计单位专业审查意见回复意见一、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三、其他意见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年月日审核设计校核复审意见:审查人:年月日说明:1、本回复单为原勘察、设计文件的补充文件。2、根据审查意见须变更设计的,须附变更通知单,并重新编制图纸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