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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鸿塑业塑料再生项目报告书-梁平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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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概述3一、建设项目特点3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4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51总论61.1评价目的61.2编制依据61.3评价工作内容、重点11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1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131.6评价标准161.7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202项目概况22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22.2产品方案222.3本项目租用厂房基本情况及遗留环境问题222.4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232.5主要设备及主要原辅材料消耗28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302.7总平面布置312.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31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23.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23.2施工期排污分析353.3营运期排污分析373.4拟建项目排污分析汇总424区域环境概况44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1自然环境概况444.2梁平县工业发展规划484.3环境质量概况485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5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555.2水环境影响分析555.3声环境影响分析555.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565.5交通影响分析575.6景观环境影响分析576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86.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586.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636.3声环境影响分析646.4固废666.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677环境风险分析707.1概述707.2风险源项识别及风险分析707.3风险评价结论738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74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748.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758.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819项目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839.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839.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939.3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94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95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1项目建设环境效益分析9510.2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分析9510.3项目建设社会效益分析9510.4环保费用估算9510.5项目建设运行费用主要环保效益分析9610.6环境保护经济损益分析9611总量控制9811.1总量控制因子9811.2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及建议指标9812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9912.1环境管理9912.2环境监测计划9912.3排污口规整10012.4竣工环保验收10113结论及建议10313.1结论10313.2建议109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述一、建设项目特点塑料作为人工合成的高分子材料由于它具有质轻、耐酸碱、耐腐蚀性、外观鲜艳等优良性能,从50年代开始,随着石油化工的发展而得到迅速发展,成为一类不可替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材料,已广泛用于包装、建筑、汽车、家电等领域。但塑料易老化和易破损的特点,致使其使用周期非常短,大量的塑料制品,特别是塑料包装物在使用6~12个月后便被废弃。因此,塑料制品在带给人类极大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塑料垃圾。塑料废弃后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污染,大量轻质白色塑料袋丢弃于自然环境中造成环境景观污染,废弃在田间的塑料薄膜将影响植物根系的生长,使耕地逐渐劣化,污染空气和地下水,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废塑料作为可利用资源,其处理利用技术对解决环境问题,缓解能源问题都将具有现实意义。塑料再生行业作为我国新兴产业,已为废旧塑料资源再生、治理“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尽管近年来我国对再生资源给予了高度重视,行业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但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还很低,发展空间仍十分广阔。因此,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新建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即本项目),租用原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的用地,该企业停产后用地属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目前该地块由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全部租用,而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用地内西南侧地块建设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即本项目)。此外,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梁平县的塑料制品制造厂聚集于此,以此方便管理,并且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政府租用占地面积共计38666.86m2,其中有3500m2由重庆源丰环保有限公司租用,因此本项目使用的占地面积约35166.86m2,建筑面积11024.8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设置2间造粒车间、1间吹膜车间,包含有6条造粒生产线、3条吹膜生产线,建设工期6个月。此外,本项目已取得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码:2017-500228-29-03-007559)。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建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要求,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对拟建项目进行调查以及资料收集,在对拟建项目进行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的基础上,严格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完成了《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评价工作过程如下:(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分析其规划符合性;(2)收集和研究项目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艺流程确定产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区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3)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4)制定工作方案,在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进行进一步的工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源强以及结合项目区环境特征,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调查的方式预测、分析或评价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以及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5)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规范要求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活动,环评单位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局部生态环境破坏,通过对拟建工程环保设施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达标水平的可靠性分析,提出进一步减缓污染的对策建议;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在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三、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主要关注废气、废水、噪声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关注有机废气、废水、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清洁生产水平高,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角度考虑,拟建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建设是可行的。本环评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重庆市梁平区环境保护局、重庆开元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论1.1评价目的(1)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分析拟建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的符合性。(2)通过对项目区域的现状调查、监测,掌握评价区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工程建设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相容性。(3)根据拟建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结合区域内城乡总体规划,分析其规划符合性。(4)预测及评价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5)从环境保护角度,明确提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同时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2编制依据1.2.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1.2.2行政法规(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10月1号实施);(4)《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环发[2011]150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6)《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8)《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9)《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10)《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1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2)《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13)《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局环控(1997)0232号);(14)《长江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部(2016版);(16)《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1年12月);(17)《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18)《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20)《国家发展改革委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370号);(21)《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1号);(22)《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2015年第81号);(23)《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审议通过,2007年5月1日施行);(24)《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25)《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商流通发[2015]21号);(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1.2.3部门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5)〈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6)《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7)《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环发[2008]16号);(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10)《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环监[1996]47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2)《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14)《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15)“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16)《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渝府发[2016]34号);(17)《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渝府办发[2016]230号)。(18)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1.2.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7]第11号,2017年3月29日修订);(2)《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26号);(3)《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0号);(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7]119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51号);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将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排放权交易及相关事宜的通知》(渝环发[2012]103号);(7)《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渝环〔2017〕249号)(8)《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号);(9)《关于促进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3]37号);(1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11)《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12)《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2015]429号);(1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的通知》(渝府发[2013]43号);(1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排污口规范化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12]26号);(15)《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1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17)《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18)《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7]第9号)(19)《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1.2.5相关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3年5月24日实施)。(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10)《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11)《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1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2.6其他相关资料(1)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500228-29-03-007559);(2)《土地租赁合同》;(3)用地文件;(4)监测报告;(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3评价工作内容、重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项目选址的合理性。1.4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1环境因素识别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对各生产环节与环境要素关系的分析,按照环境要素分类,总结得出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体现在:施工期粉尘、机械尾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设备包装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体现在:塑料熔融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废等构成主要的固体废物。根据对本项目的初步分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见表1.4-1。表1.4-1工程建设对环境要素影响分析时期影响分析环境要素有利影响不利影响综合影响施工期自然环境地形地貌-S-S土地资源-S-S生态环境植被-S-S土地利用-S-S水土流失-S-S社会环境交通运输-S-S社会经济+M+M劳动就业+M+M营运期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S-S大气环境质量-S-S声环境质量-S-S固体废物-S-S社会环境社会经济+M+M劳动就业+M+M注:表中“+”、“-”分别表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L、M、S”分别表示影响程度,大、中、小。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1)不利影响从工程施工的环境影响因素及环境影响性质识别结果看,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环境要素主要有: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2)有利影响施工活动需雇佣施工人员,提供部分就业机会,将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4.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环境影响要素初步识别结果,结合各生产环节的排污特征,所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危害的性质,对所识别的环境影响要素作进一步分析,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危害相对较大,对环境影响较为突出的污染因子作为评价因子。(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地表水:pH、COD、BOD5、NH3-N、TP地下水:pH、氨氮、铬(六价)、氟化物、铁、锰、锌、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硝酸盐、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K+、Na+、Ca2+、Mg2+、CO32-、HCO3-、CI-、SO42-。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非甲烷总烃。声环境:等效声级(2)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水环境: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恶臭声环境:厂界噪声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1.5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1.5.1评价等级(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主要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1.9m3/d,由于废水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因此排放量为0,排水量小于200m3/d。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低于三级,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2)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大气环境》(HJ2.2-2008),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分别进行评价等级确定。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Pi按下列公式计算,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5-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mg/m3。表1.5-1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塑料熔融有机废气(主要是非甲烷总烃)。根据计算,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0.08%,小于10%,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确定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3)地下水环境根据现状调查,拟建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属Ⅲ类建设项目。根据调查,建设项目场地地下水环境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区准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及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中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表1.5-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4)声环境拟建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属于农村区域,所在区域均属2类声环境功能区。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厂房内生产设备噪声,根据项目营运期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并对比噪声现状监测值来看,项目建设前后评价区域内的敏感点噪声级增高量高达3~5dB(A),或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时,按照二级评价,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5)生态环境拟建项目位于聚奎镇爱和村9组,项目占地为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爱和车间关闭后遗留的工业用地,不涉及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为一般区域。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166.86m2(0.0351km2),远小于2k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相关要求,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营运过程中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事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6)中风险评价等级的划分规定,本项目的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1.5.2评价范围(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1.9m3/d,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用作周边农肥。此外,生产过程中产生生产废水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均回用至生产工序中,本次评价仅进行简单的水环境影响分析。(2)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的现状以及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东侧以鸡公岭为隔水边界,南侧以尖山子为隔水边界,西侧、北侧分别以七涧河及支流冲沟为定水头边界,地下水评价范围约4.0km2。(3)大气环境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空气评价级别及地形特点,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为中心,半径2.5km的区域。(4)声环境厂界外200m范围。(5)生态环境重点评价项目场区及场界外100m范围。(6)环境风险以风险源为中心,半径为3km的圆形区域。1.5.3评价时段施工期和营运期,重点评价营运期。1.6评价标准1.6.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拟建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由于国家及重庆市均无质量标准,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照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进行评价,有关标准值见表1.6-1。表1.6-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μg/m3指标时段SO2PM10NO2PM2.5二级标准1小时平均500/200/24小时平均1501508035年平均60704075本项目的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标准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小时平均浓度值2.0mg/m3。(2)地表水环境本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所在区域属七涧河流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渝府发[2012]4号)和《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平区地表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发[2006]62号)的规定,拟建项目所处区域涉及的七涧河“盐井口—荫平段”水域适用功能类别为IV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域标准,标准值详见表1.6-2。由于七涧河为龙溪河的一级支流,龙溪河属于III类水域,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参照III类水域标准执行。表1.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序号项目III类IV类1pH(无量纲)6-96~92COD≤20≤303BOD5≤4≤64氨氮≤1.0≤1.55总磷≤0.2≤0.3(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参照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限值,标准值见表1.6-3。此外,本次评价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2018年5月1日实施)作为校核标准。表1.6-3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GB/T14848-93)单位:mg/L,PH无量纲序号项目标准值序号项目标准值1pH6.5~8.59氟化物≤1.02高锰酸盐指数≤3.010铁≤0.33氨氮≤0.211锰≤0.14硝酸盐≤2012锌≤1.05硫酸盐≤25013石油类≤0.056氯化物≤25014总碱度≤4507六价铬≤0.051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8SO42-≤25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渝环发[2007]39号)及《关于修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环发[2007]78号)。拟建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所在区域为农村地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6-4。表1.6-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LeqdB(A)标准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2类6050其余区域1.6.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由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未规定出水COD值,所以COD出水水质要求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50mg/L;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标准值见表1.6-5。表1.6-5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单位:mg/L标准pHBOD5CODSS(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6.5~9.0305030(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执行重庆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其他区域的标准限值,详见表1.6-6;营运期间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粉尘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详见表1.6-7;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6-8;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值见表1.6-9、1.6-10。表1.6-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污染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mg/m3)排放标准颗粒物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6-7《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适用合成树脂类型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mg/m3)所有合成树脂非甲烷总烃1004.0颗粒物301.0表1.6-8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序号控制项目二级标准(新改扩建)1氨1.52硫化氢0.063臭气浓度(无量纲)204甲硫醇0.0075三甲胺0.08表1.6-9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5.00,<10≥10对应排气罩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表1.6-10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规模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大型852.0中型75小型6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噪声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6-11。拟建项目营运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6-12。表1.6-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表1.6-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时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适用区域2类6050其余区域(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7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1.7.1环境敏感点拟建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厂区地势较低且平坦,厂区外西侧为乡道,厂区内道路成环形布设。地块西侧500m处为七涧河。厂区周围分布有少量散居居民,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敏感点见表1.7-1、外环境关系见表1.7-2。表1.7-1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序号名称方位距离本项目红线最近距离,高差环境敏感特征受影响因素11#散居农户东北110m,+4m散居农户,1户3人环境空气、噪声22#散居农户东北150m,+8m散居农户,2户6人33#散居农户东南120m,+3m已搬迁44#爱和村幼儿园东南135m,+6m村幼儿园,共约50人55#散居农户东南190m,+12m散居农户,3户10人66#散居农户东南130m,+3m散居农户,5户15人77#散居农户西南220m,+15m散居农户,2户6人环境空气88#散居农户西南230m,+13m散居农户,1户3人99#散居农户西380m,+6m散居农户,1户3人1010#爱和村村委会西北1.3km,+18m村委会11团鱼庙溪沟东30m,0m季节性溪沟,未划定水域功能,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目标地表水12七涧河西500m,0mIV类水域功能,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目标表1.7-2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序号名称方位最近距离特征备注1乡村道路西侧、东侧紧邻乡村道路,水泥碎石路面正常通车2重庆源丰环保有限公司北侧50m年产塑料粒子5000t/a同期建设中3和浦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爱和车间关闭后遗留的空置房屋西北侧40m砖混结构空置房屋空置房屋4团鱼庙溪沟东侧30m季节性溪沟,未划定水域功能,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目标/5七涧河西侧500mIV类水域功能,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目标/1.7.2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空气:加强对污染源的治理,减少工艺废气的排放量,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确保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敏感点受本项目废气的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确保评价范围内的水质不因本项目建设和生产而发生改变。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地下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不受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污染,其水质满足地下水Ⅲ级标准。(4)声环境:确保厂界周边敏感点噪声排放值达标,尽量减小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5)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要求,严禁固体废物乱堆乱放影响环境。(6)生态环境: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做好绿化工作。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项目概况2.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占地面积: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政府租用占地面积共计38666.86m2,其中有3500m2由重庆源丰环保有限公司租用,因此本项目使用的占地面积约35166.86m2。建筑面积:11024.8m2。生产规模:年产塑料制品1.2万t/a,包含有6条造粒生产线、3条吹膜生产线。建设工期:6个月2.2产品方案表2.2-1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量(t/a)产品规格包装规格备注1再生颗粒6000φ5×20~30mm25kg/袋产量中的300t用于吹膜工序2塑料膜42000.005~0.006mm4kg/卷,每卷厚度9cm/318000.005~0.006mm球状,0.05kg~6kg/个/合计1200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3本项目租用厂房基本情况及遗留环境问题(1)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基本情况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占地面积82404.12m2,总建筑面积15027m2。共设4条生产线,年产爆竹30万件,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原来建有办公、生活区,分别位于厂区西侧和东侧,其中东侧共6栋,总建筑面积993m2,作为办公人员办公、工人生活和住宿;西侧共3栋,作为员工住宿和生活,总建筑面积211m2。车间办公位于厂区西侧,总建筑面积200m2,用于办公人员办公;门卫室1个,建筑面积为28m2;在场区内设5个厕所,总建筑面积106m2。原厂区设有1座化粪池。目前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已停产,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2015年8月31日前完善了污染治理设施,申报了环保验收工作,申办了排污许可证,目前已经停产。(2)本项目租用情况原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的用地属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地块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原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用地由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全部租用,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用地内西南侧地块建设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即本项目),其余地块拟引入梁平区现有塑料造粒企业入驻,形成塑料产业区。目前北侧地块已入驻重庆源丰环保有限公司使用后医用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袋(瓶)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其余区域空置。本次评价范围仅包括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地块内原烟花爆竹厂建设的辅助工程均不拆除,保留延续使用,设备已拆除。此外,地块周边50m范围内的居民均已搬迁,地块内无其他遗留环境问题。本项目依托其部分已建构筑物作为办公生活区、原材料堆放区、成品仓库等使用,此外,本项目在地块空地新建彩钢棚车间。原厂区设有1座化粪池,本项目的废水依托该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2.4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项目组成、建设内容见表2.4-1。表2.4-1拟建项目组成表工程分类项目规模及内容备注主体工程造粒车间设2间造粒车间,1#造粒车间位于厂区西侧,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建筑面积约342m2;1#造粒车间的每条生产线包含1台破碎机、1台造粒机、1台切粒机、1个均化罐、1个储料罐。2#造粒车间位于厂区东侧,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建筑面积约405m2;2#造粒车间的每条生产线包含1台造粒机、1台破碎机、1个均化罐、1个储料罐、1台提升甩干机、1个冷却设备。新建彩钢棚吹膜车间设1间吹膜车间,内设3条吹膜生产线,吹膜车间位于厂区中部,建筑面积约437m2,吹膜车间设有1台混料桶、1台吹膜机,1台粉碎机、12台收卷机、4台挽球机、1台牵引机。新建彩钢棚辅助工程生产设备配件房设2间生产设备配件房,位于厂区西北侧,建筑面积共计约178m2。依托办公用房设1栋办公室,位于厂区西北侧,大门口左侧,建筑面积约20m2。依托食堂食堂位于厂区大门口左侧,设有2个灶头,最大就餐人数为15人,建筑面积约16m2。依托宿舍共设1间宿舍,位于厂区西北侧,大门口左侧,建筑面积约48m2。依托保安室共设1间保卫室,位于厂区西北侧,建筑面积约40m2。依托配电房设1间配电房,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92m2。依托储运工程原料区共3个区域,1#原料区位于地块西侧,占地面积约1000m2,用于放置废旧编织袋;2#原料区位于地块东侧,占地面积约202m2,用于堆放聚乙烯再生料;3#原料区位于地块中部,占地面积约358m2,用于放置PE、PP新料、PP再生料;3个原料堆放区均加盖有雨棚。依托成品区共设3个成品仓库,1#成品仓库位于地块西侧,用于堆放成品塑料颗粒,占地面积约684m2;2#成品仓库,位于地块东侧,用于堆放成品塑料颗粒,建筑面积共计约226m2;3#成品仓库位于地块中部,占地面积约552m2,用于堆放成品(撕裂膜绳)。依托备用库房厂区西南侧设1间备用库房,建筑面积约872m2。依托公用工程供水工程生活用水引入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依托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引至厂区北侧的溪沟内;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电工程由城乡供电电网引入。环保工程废水收集处理措施生产废水通过拟建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废水处理站拟采用“格栅+混凝沉淀+过滤”的工艺,处理规模为200m3/d。新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已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隔油池的处理能力为3m3/d,化粪池的处理能力为20m3/d。新建+依托废气收集处理措施1#造粒车间、2#造粒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均分别拟设1套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净化装置,造粒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吹膜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洗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过3#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在1#造粒车间、2#造粒车间、3#吹膜车间均设1套废气处理设施。新建固废收集处理措施厂区西北侧设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占地面积约1000m2,用于堆放沉淀池清淘的废渣;西北侧设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用于存放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通过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处置。新建本项目租用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的用地,由于原厂区已建有部分构筑物,且所在区域给水系统和供配电系统完善,可供本工程依托。本项目依托情况见表2.4-2。表2.4-2本项目依托工程一览表序号工程名称依托情况依托可行性1给水系统水源依托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依托可行2排水系统厂区内严格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引至厂区北侧的溪沟内;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需完善雨水管网。3供电系统依托城乡供电电网引入。依托可行4化粪池厂区西北侧已建由1座化粪池,处理能力为20m3/d。依托可行5办公用房原厂区设有1座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20m2。依托可行6食堂原厂区设有1座食堂,建筑面积约16m2。依托可行7宿舍共设1间宿舍,建筑面积约48m2。依托可行8保安室共设1间保卫室,位于厂区西北侧,建筑面积约40m2。依托可行9配电房设1间配电房,位于厂区南侧,建筑面积约92m2。依托可行10备用库房厂区西南侧设1间备用库房,建筑面积约872m2。依托可行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原料区共3个区域,1#原料区位于地块西侧,占地面积约1000m2,用于放置废旧编织袋;2#原料区位于地块东侧,占地面积约202m2,用于堆放聚乙烯再生料;3#原料区位于地块中部,占地面积约358m2,用于放置PE、PP新料、PP再生料。依托可行12成品区共设3个成品仓库,1#成品仓库位于地块西侧,用于堆放成品塑料颗粒,占地面积约684m2;2#成品仓库,位于地块东侧,用于堆放成品塑料颗粒,建筑面积共计约226m2;3#成品仓库位于地块中部,占地面积约552m2,用于堆放成品。依托可行2.4.1主体工程造粒车间:设2间造粒车间,1#造粒车间位于厂区西侧,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建筑面积约342m2,1#造粒车间的每条生产线包含1台破碎机、1台造粒机、1台切粒机、1个均化罐、1个储料罐。2#造粒车间位于厂区东侧,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建筑面积约405m2;2#造粒车间的每条生产线包含1台造粒机、1台破碎机、1个均化罐、1个储料罐、1台提升甩干机、1个冷却设备。单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为1000t/a。吹膜车间:设1间吹膜车间,内设3条吹膜生产线,吹膜车间位于厂区中部,建筑面积约437m2,吹膜车间设有1台混料桶、1台吹膜机,1台粉碎机、12台收卷机、4台挽球机、1台牵引机。单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为2000t/a。表2.4-3生产能力核算一览表序号生产线名称单条生产能力生产线数量生产工况生产能力合计1造粒生产线1000t/a6条330天/a6000t/a2吹膜生产线2000t/a3条330天/a6000t/a2.4.2辅助工程(依托工程)(1)办公用房办公用房依托厂区西北侧已建的1座办公楼,共1F,建筑面积约20m2。(2)食堂食堂依托厂区西北侧已建的1座食堂,共1F,设有2个灶头,最大就餐人数为15人,建筑面积约16m2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食堂采用电和液化气作为能源,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食堂设有隔油设施。(3)宿舍倒班宿舍依托厂区西北侧已建的构筑物,可供15人住宿,建筑面积约48m2。(4)保安室厂区北侧设1间保安室,依托厂区西北侧已建的构筑物,建筑面积约40m2。(5)配电房厂区北侧设1间保安室,依托厂区西北侧已建的构筑物,建筑面积约40m2。(6)生产设备配件房厂区北侧设1间生产设备配件房,依托厂区西北侧已建的构筑物,建筑面积约178m2,用于存放设备零配件。2.4.3储运工程(1)原料区共3个区域,1#原料区位于地块西侧,占地面积约1000m2,用于放置废旧编织袋;2#原料区位于地块东侧,占地面积约202m2,用于堆放聚乙烯再生料;3#原料区位于地块中部,占地面积约358m2,用于放置PE、PP新料、PP再生料;3个原料堆放区均加盖有雨棚。(2)成品区共设3个成品仓库,1#成品仓库位于地块西侧,用于堆放成品塑料颗粒,占地面积约684m2;2#成品仓库,位于地块东侧,用于堆放成品塑料颗粒,建筑面积共计约226m2;3#成品仓库位于地块中部,占地面积约552m2,用于堆放成品(撕裂膜绳)。(3)备用库房厂区西南侧设1间备用库房,建筑面积约872m2。2.4.4公用工程(1)给水:生活、生产用水由城镇自来水供水管网引入。(2)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引至厂区北侧的溪沟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原厂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3)供电:供电由由城乡供电电网引入,能满足生产、生活用电。2.4.5环保工程(1)废气收集处理措施1#造粒车间、2#造粒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均分别拟设1套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净化装置,造粒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后,引入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吹膜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过3#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超屋顶排放。(2)废水收集处理措施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依托厂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②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3)固废收集处理措施厂区西北侧设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占地面积约1000m2,用于堆放沉淀池清淘的废渣;西北侧设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用于存放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通过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处置。2.5主要设备及主要原辅材料消耗2.5.1拟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2.5-1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11#造粒车间破碎机FCJ80012均化罐/33储料罐/34冷却设备/15切粒机F13036造粒机/37甩干机/112#造粒破碎机FCJ8001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车间2甩干机/13均化罐/34储料罐/35冷却设备/16切粒机F13037造粒机31吹膜车间吹膜机CM50032自动上料机/33自动干燥机/34高效混合机/35粉碎机/36挽球机/37牵引机/38收卷机QY900*200122.5.2拟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2.5-1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物化性质表序号名称主要成分物化性质备注1聚丙烯PP聚丙烯,简称:PP,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分子式:(C3H6)n。密度0.90g/cm3,熔点为160-175℃,分解温度为350℃,注塑加工时温度设定不能超过275℃,熔融段温度最好在240℃。无毒、无味,密度小,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100度左右使用。具有良好的电性能和高频绝缘性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适于制作一般机械零件,耐腐蚀零件和绝缘零件。常见的酸、碱有机溶剂对它几乎不起作用,可用于食具。无毒、无味、无臭2聚乙烯PE聚乙烯,简称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无味、无臭、无毒、表面无光泽、乳白色蜡状颗粒,密度约0.920g/cm3,熔点130℃~145℃。不溶于水,微溶于烃类、甲苯等。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吸水性小,在低温时仍能保持柔软性,电绝缘性高。根据《不同分解方法对聚乙烯分解行为的影响》(张妍,孟令辉,黄玉东,高分子材料学与工程,2003年7月第19卷第4期)资料显示,分解温度为387℃无毒、无味、无臭表2.5-2主要原辅材料能耗量一览表车间名称年消耗量(t/a)主要成分用途备注造粒车间废编织袋(水泥袋、民用袋)6100聚乙烯、聚丙烯造粒300t产品用于吹膜工序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吹膜车间PP3500是由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吹膜外购新料PE3500是由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外购新料再生颗粒300聚乙烯、聚丙烯造粒车间产品增色剂0.2树脂和大量颜料(达50%)或染料配制成高浓度颜色的混合物。外购润滑剂0.25/外购表2.5-3主要能源能耗一览表序号原料名称年用量单位来源1水4.26万m3/a当地市政给水管网2电120万kw·h/a当地市政电网3天然气0.5万m3/a当地天燃气公司项目禁止收购的废品:根据《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不得回收的物品: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各种危险品及其容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铁路、公路、石油、电力、电信、通讯、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消防设施等专用器材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含有或直接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HW49)。因此,拟建项目不得收购危险废物及其含有或直接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包装物、盛装容器等。另根据《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本项目原料因满足以上要求,禁止收购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如盛装油漆、涂料及其它化工产品的塑料桶等),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与收购单位签订收购协议,应将收购原料类别写入收购协议里,明确收购原料不包含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拟建项目职工总数为15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生产工人10人,一班制,年生产天数约300天。2.7总平面布置本项目用地呈不规则长方形,厂区西侧设1间造粒车间(1#),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厂区中部设1间吹膜车间,内设3条吹膜生产线;厂区东侧另设有1间造粒车间(2#),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各车间内自西向东依次按照工艺布置生产设备,便于原料输送和产品堆存,生产辅助用房均紧邻车间布设。厂区西北侧布设有办公楼、宿舍、食堂以及保安室,厂区内按照功能布局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厂区西北侧设此外厂区设1个主入口,紧邻办公生活区。此外,厂区中部设1座生产废水处理站,紧邻废水处理站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和危废暂存间,西北侧紧邻办公生活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2.8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1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1%。拟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2.8-1。表2.8-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厂区占地面积m238666.862建筑面积m211024.83产品产量万t/a1.24项目总投资万元10005劳动定员人156年工作日天30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3.1.1造粒生产线本项目共设2间造粒车间,每个车间设3条造粒生产线,生产规模共计为600t/a,平均每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为1000t/a。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1-1。噪声噪声噪声初步清洗外购废编织袋人工分拣甩干破碎二次清洗均化废渣S1清洗废水W1清洗废水W1、废渣S1噪声废气G1装袋、存储、待售切粒冷却挤出图3.1-1造粒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造粒生产线工艺流程简述:①人工分拣:原材料运送至厂内后直接进入人工分拣工序,主要是根据颜色和性质进行分类,并筛选出少量掺杂在进口塑料中的废渣S1。②初步清洗:经过人工分拣后的原材料首先进行第一次清洗,物料在清洗池中在此进行简单的人工清洗,该过程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清洗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W1。③破碎:将初步清洗的编织袋通过人工投入至粉碎机中粉碎,由粉碎机中的螺旋推进杆将粉碎后的碎料自动推动进入连接粉碎机的两个清洗筒内。由于塑料袋已经过了初步清洗,因此粉碎机工作过程中不会产生粉碎粉尘,机械运行中伴随有噪声产生。破碎的同时采用自来水对其进行喷淋清洗,破碎后的塑料碎片和清洗废水一并进入清洗池(暂存)。④二次清洗:粉碎后的原材料进行第二次清洗,物料在清洗池中在此进行简单的人工清洗,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洗过程中不加任何清洗剂,此工序主要污染为清洗塑料产生的清洗废水W1,清洗废水进入车间外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内处理,经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达到回用标准后(SS≤50mg/L)再次回用至塑料清洗工序中。⑤甩干:经二次清洗后的废塑料进入甩干机进行脱水,甩干至塑料含水量低于1%,甩干后进入料仓。甩干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水返回至清洗工序进行回用。⑥均化:制粒工序前后均需进行均化,分为前均化和后均化,前均化是指将不同种类和形状大小的废塑料打入均化仓进行加热搅拌和干燥。由于不同批次的塑料粒子或者同一批次的塑料粒子颜色也稍有差异,故后均化将制粒完成的塑料粒子进行均匀混合,以适应不同厂家。⑦挤出:经均化后的物料进入混料机,加入适量色母进行搅拌,再经重力加料至造粒机,进入挤出机内加热(电加热)熔化,经电加热到一定温度(165~230℃)熔化,经过钢质孔膜(2.5-3.8mm)挤出、牵条。该工序主要污染源为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G1)。⑧冷却:挤压出的条状塑料温度高达200℃且粘性很强,为便于切粒,需进行冷却固化,本项目采用冷却水来对条状塑料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池尺寸为L×B×H=5m×2m×2m,使用过的冷却水回流进入容积为5m3的中间水池自然冷却后,用泵抽回冷却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⑨切粒:本项目采用150型切粒机,条状塑料进入切粒机进行切粒,切粒方式为滚轮式活动刀与主底刀剪切,剪切形成长约2~8mm的圆柱状颗粒,这一过程有设备噪声产生。⑩袋装、储存、待售:圆柱状塑料颗粒经人工称重袋装收集后,人工转运至成品区,码放整齐。3.1.2吹膜生产线本项目共设置3条吹膜生产线,生产规模为6000t/a,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为2000t/a,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1-2。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气G1外购PP、PE原料混料物料塑化挤出风环冷却吹胀牵引粉碎机粉碎入库废边角料S2薄膜收卷人字夹板、牵引入库挽球图3.1-2吹膜生产线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吹膜生产线工艺流程简述:(1)计量混料:根据业主对产品的需求,将原辅材料通过电子计量机计量后,再通过人工投放方式将各原辅材料投放至高速混料机中的桶中,关上桶盖打开混料开关,通过高速混料搅拌5分钟,搅拌过程为密闭状态。混合搅拌完毕后打开放料口放料至料斗人工转运至吹膜区,通过吹膜机管道将混合后的原料抽取进入吹膜机中,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S4(包装废料);(2)物料塑化挤出:物料和色母经料斗进入吹膜机的料筒,在螺杆旋转作用下,通过料筒内壁和螺杆表面摩擦剪切作用向前输送到加料段,在此松散固体向前输送同时被压实;在压缩段,螺槽深度变浅,进一步压实,同时在料筒外加热和螺杆与料筒内壁摩擦剪切作用,料温升高开始熔融,压缩段结束;均化段使物料均匀,定温、定量、定压挤出熔体,到机头通过机头口模后成型。此工序挤出机和机头的温度控制是薄膜生产中的关键,本项目控制机身从料斗向机头方向的第一段为140-150℃,第二段为170-180℃,第三段为180-190℃,机头温度180℃左右。本项目设置1台吹膜机,吹膜速度56m/min,膜宽0.8m~1.0m,设备运行时间为8h/d。PE是一种热塑性树脂,聚合物在300℃的条件下可分解,拟建项目吹膜过程温度为160~180℃,正常生产温度下聚合物性质稳定,无废气产生。只有原料融化过程会挥发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1,以非甲烷总烃计。该此过程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G1(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计)和废边角料S2,产生的废边角料送至粉碎机经粉碎后回收利用,粉碎机产生少量粉尘G2。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吹胀牵引:熔融物料被挤出后形成管坯,立即吹胀而被横向拉伸,同时在牵引辊的作用下被纵向拉伸。本项目吹胀比控制在25.5-3.0之间,牵引比控制在4-6之间。(4)风环冷却:薄膜挤出吹胀后,通过冷却风对膜泡的吹胀区进行冷却,冷却空气以一定的角度和速度吹向刚从机头挤出的塑料膜泡时,高温的膜泡与冷却空气相接触,膜泡的热量即被冷空气带走,其温度会明显下降到低密度聚乙烯的粘流温度以下,从而使其冷却固化。(5)人字夹板、牵引:冷却后的薄膜通过人字夹板,其目的是使吹胀的膜管稳定的导入牵引辊,逐步将圆筒形的薄膜折叠成平面状并进一步冷却薄膜。由人字夹板压扁的薄膜通过牵引装置压紧并送至卷取设备,防止膜管内空气露出,保证膜管性状尺寸稳定。(6)薄膜收卷:薄膜经牵引装置折叠成二层后,通过卷取切割装置卷取并切割成一定长度的薄膜卷。随后将大卷的保护膜利用分卷机和纸芯将其分装成客户所需的小卷(约5kg/卷),再经人工包装后入库。此外,产品会根据客户要求,做成不同球状,规格为0.05kg~6kg不等。(7)挽球:根据客户订单要求,会将少量产品进行挽球机挽球处理,主要是利用生产出的薄膜利用,由于薄膜产量为6000t/a,其中有1800t用于挽球,挽球后形成的产品为球状,尺寸规格为0.05kg~6kg/个,产品均外售。3.2施工期排污分析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是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拟建项目依托部分原有建筑,生产车间均为搭建彩钢棚,因此拟建项目施工期无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建设,施工期工程主要涉及到室内装修、设备安装等,因此,本评价工程分析按施工期、营运期进行污染因素分析,以营运期为主,施工期进行简要分析。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见图3.2-1。装饰工程设备安装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噪声、粉尘、有机废气装修弃渣噪声图3.2-1施工期产排污环节图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2.1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材料(水泥、沙子、石子等)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扬尘、建筑垃圾清理及堆放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各种燃油机械的使用,会产生含CO、NOx的废气。由于本项目建设工程量小,主要采用小型机械和人工操作,所以该类废气产生量少,通过自然通风排放。施工期间不设食堂和住宿,无燃料燃烧废气和餐饮油烟废气排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弃渣运输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中“蓝天行动”的规定执行,可有效控制施工固体废弃物对施工场界外的扬尘污染。3.2.2废水项目施工主要采用小型机械和人工操作,无混凝土搅拌站排水、混凝土骨料冲洗水、机械设备和进出车辆冲洗水等施工废水产生。因此,施工期间主要的废水为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根据施工期限和施工时间,每天最大约10人在施工现场作业,生活用水量约为50L/人•d计,污水产生系数按用水量的0.9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45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浓度分别为400mg/L、250mg/L、250mg/L、35mg/L,产生量分别为0.16kg/d、0.115kg/d、0.115kg/d、0.016kg/d。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已建生化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3.2.3噪声项目建设主要为室内改造,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施工机械,如电钻、电锤、木工刨等噪声级在90~115dB(A),无爆破作业,噪声值见表3.2-1。表3.2-1施工器械主要噪声源源强施工阶段声源噪声值dB(A)房屋结构改建、室内装修、电钻100~115电锤100~105多功能木工刨90~100手工钻100~105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2.4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房屋改造、装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预计施工人员10人,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3营运期排污分析3.3.1废水拟建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1)造粒清洗废水本项目造粒生产线原材料为外购的废编织袋,废编织袋收购回来后进行两次清洗,清洗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清洗废水成分较简单,主要含有少量SS、COD、BOD5。经业主介绍和同类项目类比分析,本项目类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鼎和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清洗水量120m3/d,产污系数按0.9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08m3/d(32400m3/a)。参照《废旧塑料造粒废水深层过滤回用技术的试验研究》(广州化工2009年37卷第5期),主要污染因子及污染物浓度:pH6.5、COD54mg/L、SS310mg/L、浊度54.8mg/L。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至生产工序中。表3.3-1造粒清洗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浓度及产生量污水种类及污水量污染因子产生情况洗涤用水标准削减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造粒清洗废水108m3/d(32400m3/a)COD541.7501.60.1SS31010.0301.09.0造粒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格栅+沉淀池+过滤)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水损耗量按照10%计算,因此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水量约12m3/d。(2)冷却水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的造粒工序为水冷,吹膜工艺为风冷。造粒车间塑料经挤出机熔融挤出,造粒挤压出的条状塑料温度高达200℃且粘性很强,为便于切粒需进行冷却固化。本项目采用冷却水进行直接冷却,冷却水槽容积为20m3,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3)生活污水厂区生活用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办公、职工生活、食堂、宿舍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其中住宿工人8人,厂区食堂每日为员工提供一餐,预计每日就餐人数约15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及渝市政委[2006]224号文件《关于重庆市城市经营及生活用水定额(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范要求,对拟建项目用水及排水量进行核算。折污系数取0.9。详见表3.3-2。表3.3-2拟建项目生活用水情况类别用水规模用水定额(d)用水量排水量m3/dm3/am3/dm3/a生活用水住宿8人住宿180L/人·d1.44201.3390不住宿7人不住宿40L/人·d0.3900.2781食堂用水15人/d25L/人·d0.41200.36108合计//2.16301.9579从上表可以看出,拟建项目生活用水量为2.1m3/d(630m3/a),污废水按用水量的90%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m3/d(579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废水排污情况见表3.3-3。表3.3-3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一览表项目污染因子处理前处理措施处理后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产生量t/a造粒清洗废水108m3/d(32400m3/a)COD541.7废水处理站(格栅+沉淀池+过滤)回用至生产工序中,不外排。SS31010.0生活污水COD4000.2隔油池+化粪池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9m3/d(579m3/a)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BOD52000.1氨氮300.02SS2000.1动植物油1200.07回用96(4)水平衡损耗6120生产用水废水处理站10896清洗用水回用1821820储水池冷却用水新鲜水142.12.1损耗0.21.9生活用水周边农肥隔油池、化粪池图3.2-1拟建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3.3.2废气拟建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来自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G1)、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G2)及食堂油烟(G3),有机废气G1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1)塑料熔融有机废气(G1)①造粒生产线:本项目造粒工艺使用的原材料为废编织袋,本项目共设置2间造粒车间,每个车间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拟建项目在造粒挤出工序对塑料加热到熔融状态,由于加热温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塑料不发生裂解,但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气体,同时伴有臭气产生。根据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梅州广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陆河兴安塑料有限公司的废旧塑料再生废气排放监测,发现挤出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拟建项目所使用的造粒机均为电加热设备,造粒机对废塑料的加热温度均低于各类塑料的热裂解温度,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环保局)推荐公式,该手册明确在无任何控制措施时,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原料。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于1#造粒车间和2#造粒车间造粒工序废塑料加工量均为3050t/a,拟建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据此计算1#、2#造粒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产生量均为1.1t/a,废气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集气罩的收集率为80%,活性炭吸附效率按照70%计,集气罩风量为9000m3/h,因此,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264t/a,排放速率为0.11kg/h;产生浓度为40.74mg/m3,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为12.2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22t/a。②吹膜生产线:本项目吹膜工艺使用的原料为PE、PP,在熔融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吹膜生产线年加工量为6000t/a,非甲烷总的废气产生量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推荐的数值进行核算,产污系数按照0.5kgNMHC/t计算,则本项目吹膜工序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为3t/a,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活性炭吸附效率为70%,集气罩风量9000m3/h,因此,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73t/a,排放速率为1.0kg/h;废气的未经处理前的产生浓度为111.1mg/m3,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为33.8mg/m3。吹膜车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6t/a。表3.3-4废气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污染物风量m3/h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治理措施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1#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900040.740.370.88集气罩+活性炭+20m排气筒12.20.110.264无组织//0.0920.22/0.0920.222#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900040.740.370.8812.20.110.264无组织//0.0920.22/0.0920.22吹膜生产线非甲烷总烃有组织9000111.11.02.433.80.3040.73无组织//0.250.6/0.250.6(2)粉尘(G2)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各车间配制的粉碎机粉碎,粉碎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由于各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较少,破碎过程中采用半密闭的方式,破碎粒径较大,因此该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量很小,本评价不做定量考虑。(3)食堂油烟(G3)拟建项目设置1栋职工食堂,食堂燃料采用天然气,主要污染物是油烟。食堂产生油烟约6~10mg/m3,经油烟净化装置吸收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于2mg/m3)后超屋顶排放。(4)恶臭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塑料熔融过程中会产生臭气,该臭气的成分很复杂,可能含有氨气、硫醇类等污染物,由于产生的臭气污染量很少,并且项目地快宽广,各个车间距离较远,因此产生的臭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3.3噪声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各种设备,其噪声值在80dB(A)~90dB(A)之间。设备具体噪声值详见表3.3-5。表3.3-5设备噪声统计表单位:dB(A)噪声源单台声压级(1m处)dB(A)数量(台)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声压级dB(A)排放规律粉碎机904建筑隔声、基础减震75连续造粒机854建筑隔声、基础减震70连续切粒机802建筑隔声、基础减震65连续风机854建筑隔声、基础减震70连续水泵801建筑隔声、基础减震65连续3.3.4固废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有沉淀池废渣(S1)、边角料(S2);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S3)以及生活垃圾(S4)、餐厨垃圾(S5)。(1)沉淀池废渣(S1)造粒生产线破碎后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中含有废渣,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池定期清淘会产生废渣,预计产生量为109t/a,沉淀池废渣属于一般固废,目前废渣部分外售或者送一般固废处置场进行处置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期作为制砖原材料使用。(2)边角料(S2)生产工艺中产生边角料等废塑料,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边角料的产生量约为6t/a,边角料经粉碎机粉碎后重新利用,不外排。(3)废活性炭(S3)拟建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内使用后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预计半个月更换一次,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P510页,活性吸附能力按1t活性炭吸附约250kg左右有机废气,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11.6t。(4)生活垃圾(S4)本项目营运期员工人数约1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2.3t/a)。(5)餐厨垃圾(S5)本项目设置食堂,食堂就餐人数约15人,餐厨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餐计,每天一餐,则产生量为3kg/d(0.9t/a)。营运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3.3-6。表3.3-6营运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类别固废名称产生位置废物类别产生量(t/a)1沉淀池废渣废水处理站一般工业固废1092边角料车间一般工业固废6.03废活性炭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危险废物HW49900-041-4911.64生活垃圾生活区生活垃圾2.35餐厨垃圾食堂0.93.4拟建项目排污分析汇总根据以上分析,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4-1。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4-1拟建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污染源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污染物浓度产生量(t/a)浓度排放量(t/a)废水造粒清洗废水(32400m3/a)COD54mg/L1.7废水经废水处理站(格栅+沉淀池+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50mg/L1.6SS310mg/L10.030mg/L1.0生活污水(579m3/a)COD400mg/L0.524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BOD5200mg/L0.262//SS200mg/L0.262//氨氮30mg/L0.039//动植物油120mg/L0.157//废气1#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40.74mg/m30.88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高空排放12.2mg/m30.264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22/0.222#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40.74mg/m30.88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高空排放12.2mg/m30.264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22/0.22吹膜车间非甲烷总烃(有组织)111.1mg/m32.4集气罩+活性炭吸附+3#排气筒高空排放33.8mg/m30.7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0.6/0.6食堂油烟12mg/m3/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超屋顶排放2mg/m3/恶臭恶臭/////噪声设备噪声70~90dB(A)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一般工业固废沉淀池废渣/109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场处理。/0边角料/6.0收集后回收利用。/0危废废活性炭/11.6集中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2.3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0餐厨垃圾/0.9桶装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区域环境概况4.1自然环境概况4.1.1地理位置及交通梁平县位于四川盆地东部平行峡谷区,界于东经107º24´~108º05´与北纬30º25´~30º53´之间,东西横跨52.1km,南北纵贯60.35km。东邻万州,南接忠县、垫江,西连大竹,北倚达县、开江。聚奎镇位于梁平县中西部,距县城21km。东临仁贤镇,南接和林镇,西界屏锦镇、竹山镇,北连礼让镇。本项目位于梁平县聚奎镇爱和村9组,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4.1.2地形、地貌、地质梁平县地貌由于地质构造、地层分布和岩性的控制,以及受水文作用的影响,呈现“三山五岭,两槽一坝,丘陵起伏,六水外流”的自然景观,形成山、丘、坝兼有而以山区为主的特殊地貌。境内有东山、西山和中山,均呈北东走向,平行排列,互不衔接。山区海拔500~1221m,面积606.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32%。东山(黄泥塘背斜)和西山(明月峡背斜)因山顶出露的嘉陵江组灰岩被水溶蚀成为狭长的槽谷(在东山为城南槽、在西山为百里槽),两翼须家河组沙岩相对成为陵峡的山岭,故为“一山两岭一槽”型。中山(南门场背斜)顶部未出露嘉陵江灰岩,无溶蚀现象,仍保持“一山一岭”型。在“三山”之间分布着许多起伏不平的丘陵,东南和东北为深丘,中部和西北部为浅丘。面积1184.9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2.9%。在县境中部,东、西两山之间,有一块由古代湖泊沉积而成的平坝,地势平坦而开阔,面积100.73km2,在全县总面积的5.4%,它被称为川东第一大坝,即梁平坝子。县境内的地势高出邻县,高滩河、波漩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和黄金河等六条主要河流迂回于平坝浅丘之间,河床狭窄,分别流入万州、忠县、垫江、开江和达县。根据现场勘察所得,生产厂区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区域地质构造简单,基岩分布连续稳定,强度较高,且埋藏较浅。根据国家地震局1990年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本项目位置地震烈度为6度区。场地位于山坡上,视野开阔,不受洪水的威胁。4.1.3气候、气象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梁平县属于四川盆地东部暖湿亚热带气候区域,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气候温暖,雨量充沛,日照偏少,主要特点是:春季气温不稳定,初夏多阴雨,盛夏炎热多伏早,秋多绵雨,冬季暖和,无霜期较长,湿度大,云雾多。梁平县常年平均气温18.3℃,最热为7月,平均气温为27.3℃;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5.4℃,年均相对湿度为81%,年均降水量1420mm,常年平均日照为1336h,无霜期329d,年均风速1.4m/s,年主导风向东北风。4.1.4地表水梁平处于长江干流与嘉陵江支流渠河的分水岭上,地势高于四周,为邻县溪河发源地,过本县境客水量极少。县内主要河流有高滩河、波漩河、新盛河、普里河、汝溪河、黄金河共6条,支流384条,全长809km。年径流总量105627万m3,年均流量33.5m3/s。七涧河发源于竹山镇猎神庙村桐子园,经屏锦镇、聚奎镇、荫平镇等乡镇,在荫平镇两汇滩注入主流,长52km,汇集二级支流45条,长31km。年径流总量44408万m3,年均流最14.08m3/s。龙溪河是长江北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梁平区境内明月山东麓和铁凤山西北,流经垫江,注入长寿湖,最后在长寿区凤城镇走马村汇入长江。龙溪河干流总长229.8km,其中,梁平境内干流长60km,流域面积798km2,涉14个乡镇街道。七涧河为龙溪河一级支流。项目所在区域为七涧河,七涧河位于本项目西侧500m处。4.1.5地下水(1)地层特性项目所在区域地表出露地层为中生代三叠系(T)、侏罗系(J)和新生代第四系(Q)堆积土为主。出露地层主要为三叠、侏罗、第四系的沉积物。砂质泥岩夹砂岩含膏盐,风化带裂隙水为主,兼构造裂隙水。现由新至老分述如下:第四系全新统残积层(Ql+h):岩性为淤泥质粘土,由湖沼沉积相形成山间平坝,所夹砂层为承压含水层,水位埋深浅,局部自流,单进涌水量小于100t/d。地层厚0~5m;侏罗系遂宁组(J3s):岩性为暗紫色砂岩、泥岩与灰白、灰紫色厚层长石石英砂岩互层,底部为一层块状长石石英砂岩,层厚约380m。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水文地质条件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以裂隙水为主,大气降水补给为主,辅以地表水侧向补给,大气降水经汇聚后部分排入沟溪,部分则以面流的形式向低处汇聚,然后向溶蚀漏斗排泄,成为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低山地貌区,地下水总体流向为向下山流动。同时由于项目区域接近碳酸盐岩发育区,溶蚀裂隙发育,地表所见岩石表面多具有小型溶沟,小型溶孔等,故区域内地下水主要在沟谷低洼地带排泄为主;并以泉的形式溢出地表,项目所在区内地下水排泄条件好,水量丰富。(3)地层含、隔水层岩组划分侏罗系上统遂宁组(J3s):砂质泥岩夹砂岩含膏盐,风化带裂隙水为主,兼构造裂隙水。泉流量较大,低矿化度,地下水类型以重碳酸钙钠型水为主。含水层以砂岩为主,富水性较好,地下水水位埋深较深;隔水层为砂质泥岩、泥岩。(4)地质构造项目所在地属构造剥蚀丘陵地貌,除陡崖地段基岩出露外,其余地段地表均被土层覆盖。基岩顶面埋深0~9.6m,基岩面坡度一般为5~15°,局部陡坎地段可达20~40°。场区范围内无断层通过,构造裂隙以平直、闭合、延伸较远的共轭剪切裂隙为主,地质构造相对比较简单。(5)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以风化带裂隙水为主,兼构造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和地表水侧向补给,即洪水期地表水补给地下水,枯水期地下水补给地表水。地下水由东北向西南运移并在河谷处排泄。坡体中季节性冲沟发育,地表植被茂盛,对地表水排泄十分有利。地下水保护目标为第四系潜水、遂宁组含水层和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水源井、泉等,地下水保护关键层为遂宁组隔水层。综上,拟建项目所在地地下赋水性较好,其充水水源主要为大气降水的渗透地表水下渗,充水途径主要为基岩层中的裂隙,连通性一般,充水途径畅通。其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类型。4.1.6矿产资源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梁平区已发现的矿种有煤、石灰岩、石膏矿、天然气、铁、泥炭、绿豆岩、砖瓦用页岩、陶瓷土、砂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电石用灰岩、矿泉水、地热等10多种。已开发利用的有10种,即煤、天然气、矿泉水、陶瓷土、砖瓦用页岩、砂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石膏矿、水泥用灰岩和电石用灰岩。天然气、煤、石膏矿为优势矿种,天然气储量达2000亿m3,煤的基础储量达5000多万t;石膏矿的基础储量达2.76亿t,是重庆市石膏矿的主要产地。全区固体矿产资源赋存特点总体上是:中小型矿床多,大型矿产少;能源矿产、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少。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重要矿产资源。4.1.7旅游资源梁平区旅游资源丰富有代表性的旅游景点主要为双桂堂、观音竹海、明月湖、文峰塔等。梁平双桂堂又名“福国寺”、“万竹山”,是由破山海明禅师于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创建,迄今已有350多年的历史。双桂堂因有两株桂花树而得名,是全国重点寺庙、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享有“西南佛教禅宗祖庭”之美誉。观音竹海市级风景名胜区集竹林、山水、人文于一体,融“雄、奇、险、秀、幽、绝”于一身。观音竹海有万20万亩的成片竹林、竹类品种37个,面积119km2,为西部最大,重庆库区唯一大竹海,被誉为“竹类博物馆”2007年被重庆市授予“寿竹之乡”称号。景区内有明月湖、百竹园、观音洞、农村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天星塘、竹丰天池、小峨眉山、猫儿寨革命老区、狐狸嘴等50余个景点。4.1.8生态环境全县绿化情况较好,既有自然生长的森林,又有人工栽培的经济林木、四旁树木等。现有森林面积50706ha,无立木林地面积为23856ha,灌木林面积为1668ha,疏林地面积20967ha,经果林地面积为4216ha;荒草地面积为36542ha,活立木蓄积为2088317m3,森林覆盖率达到26.8%,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柏树、杉树、青杠、千丈、桉树、洋槐、竹子、桑树和柚子。根据实地调查,拟建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无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2梁平县工业发展规划梁平工业发展思路。实现“一个目标”,即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用五年时间,打一场工业经济翻身仗。坚持“两个原则”,即坚持抓大促小和内外并举的原则。突出“三个重点”,即突出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和盘大扶强三个重点。抓好“四大重点产业”,即烟花爆竹、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精细化工。按照“思想上放心、放胆,工作上放手、放开,政策上放宽、放活”的总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工业园区为重点,以产业规划为先导,在发展布局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促进工业企业向园区和有条件的乡镇集聚,全面提升工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屏锦、袁驿、礼让三个片区工业基地建设。要科学规划、明确定位、突出特色。屏锦片区重点发展烟花爆竹、化工、造纸等产业。袁驿片区重点发展豆干加工和煤炭产业,支持中梁山煤电集团打造邵新煤化工产业。礼让片区重点发展煤炭开发利用和豆筋加工业。适宜发展工业的乡镇要积极发展工业。要充分认识工业经济在镇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要立足资源特点,发挥地域优势,着力为全县重点产业发展的配套建设,明确工业强镇的发展思路和主攻重点,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的配套产业,把镇域工业做大做强。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定位,梁平县找到了一条符合生态涵养定位、符合全市产业布局、符合梁平要素禀赋的特色工业产业发展道路:发展能耗低、污染小、产能高的电子科技、生态塑料、机械制造等特色产业,以“一园四组团”为主战场,强化链条招商、以商招商,抓实项目落地,加快光电科技、生态塑料、机械制造和农产品深加工等“3+X”产业集群发展,推动特色工业向集群化链条式迈进。4.3环境质量概况4.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拟建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常规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标准参照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小时平均浓度值2.0mg/m3。本次评价委托重庆开元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至21日,共设置1个监测点位,位于地块东北侧区域。(1)监测因子: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本评价PM2.5利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空气质量发布系统统计的“人民东路”实时监测数据。(2)监测时间:SO2、NO2、PM10的监测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至21日,连续监测7天;PM2.5监测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到8月1日,连续7天发布的数据,统计每天的小时值,每天统计数据不低于20个小时。(3)监测频率: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关技术规定执行。(4)评价方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通过计算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来分析其达标情况,当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大于或等于100%时,表明环境空气质量超标。计算公式如下: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来分析其达标情况。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mg/m3;(5)监测结果及评价表4.3-1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及评价单位:μg/m3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标准值(μg/m3)监测结果(μg/m3)超标率(%)最大值占标率(%)东北侧居民点PM1015052-68045.3SO215019-22014.7NO28026-32040.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非甲烷总烃2000200L~200010.0人民东路PM2.5757~20026.7由表4.3-1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日均值最大占标率Pi均小于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环境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小时平均浓度值2.0mg/m3的限值。4.3.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文),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七涧河评价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域水质标准。本评价利用重庆市梁平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6年10月~12月七涧河监测断面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监测至今,七涧河评价河段的污水排放情况尚未明显变化,因此本次评价可利用其监测数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地表水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1)监测因子:pH、COD、BOD5、NH3-N、TP。(2)监测断面:七涧河监测断面,屏锦镇出境断面建铺侨处。(3)监测时间:2016年10月~12月。(4)评价方法与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评价地表水评价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质现状进行评价,评价模式如下:①一般水质因子式中,Si,j——i污染物在j监测点处的单项污染指数;Ci,j——i污染物在j监测点处的实测浓度(mg/L);C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值(mg/L);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②pH值,pHj>7.0;,pHj≤7.0;式中,SpH,j——pH的单项污染指数;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pHj——在监测点实测值。(4)评价结果表4.3-2地面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mg/L指标标准值(Ⅳ类)监测值单因子指数超标率%pH6-97.45~7.660.22~0.330COD≤3010.8~17.20.36~0.570BOD5≤61.5~3.50.25~0.580NH3-N≤1.50.214~0.3970.14~0.260TP≤0.30.076~0.2050.25~0.680注:表中“监测值”和“标准值”中的pH无单位、其余单位为mg/L;单因子指数无单位。从表4.3-2可以看出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龙溪河是长江北岸的一级支流,七涧河为龙溪河一级支流。龙溪河属于Ⅲ类水域,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参照III类水域标准执行,从监测数据结果显示,七涧河水质中的pH、COD、BOD5、NH3-N均满足III类水域标准,TP不满足III类水域标准。4.3.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次评价委托重庆开元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现状进行实地监测,利用监测结果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1)监测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点位:1#位于项目西南侧厂界,2#位于项目东侧厂界,3#位于项目东南侧厂界。(2)监测因子昼、夜等效A声级。(3)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时间为2017年10月14日~10月15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一次。(4)监测统计及分析结果表4.3-3声环境现状监测统计表单位:dB(A)监测日期监测点监测结果Leq[dB(A)]标准值dB(A)达标情况昼间夜间2017.10.14~2017.10.151#50.0~50.440.2~41.3昼间≤60夜间≤50达标2#49.3~49.039.8~40.3达标3#50.9~50.941.6~42.7达标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从表4.3-3可知,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4.3.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本评价在地块范围内共设置有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各个监测点具体信息见表4.3-4。表4.3-4地下水现状监测点位分布情况序号监测点位置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备注1#地块东侧民井东侧,0.3km位于区域内水文地质单元的上游2#地块南侧民井南侧,0.5km位于区域内水文地质单元的下游3#地块西北侧民井西北侧,0.5km位于区域内水文地质单元的下游监测时间:2017年10月14日监测因子:pH、氨氮、铬(六价)、氟化物、铁、锰、锌、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硝酸盐、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K+、Na+、Ca2+、Mg2+、CO32-、HCO3-、CI-、SO42-。监测频率:监测1天,采样1次。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评价方法:地下水水质现状评价采用标准指数法评价。pH值评价模式:pH≤7.0pH>7.0式中:P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Ci—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浓度值,mg/L;Csi—第i个水质因子标准浓度值,mg/L;PpH—pH值的标准指数,无量纲;pHsd—标准中pH的下限值;pHsu—标准中pH的上限值;pH—pH监测值;标准指数>1时,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标,标准指数越大,超标越严重。监测结果见表4.3-5。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3-5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单位:mg/L(pH除外)指标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铁锰锌六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总碱度K+Na+Ca2+Mg2+CI-SO42-Ⅲ类标准值6.5~8.5≤3.0≤0.2≤20≤250≤250≤1.0≤0.3≤0.1≤1.0≤0.05≤0.3≤0.05≤450//////1#监测值7.21.350.02L1.28275.370.10.010.020.01L0.0110.05L0.04L23.11.499.561108.795.3722.9Si0.130.450.10.0640.110.0210.10.0330.20.010.220.170.80.051//////超标率%00000000000000//////2#监测值7.11.460.120.53555.290.10.020.0310.01L0.0070.05L0.04L18.01.815.071124.025.2925.2Si0.060.490.60.0270.220.0210.10.0660.310.010.140.170.80.04//////超标率%00000000000000//////3#监测值7.21.060.02L0.38224.340.20.010.0330.010.0080.05L0.04L20.81.488.001258.684.3426.0Si0.130.350.10.0190.0880.0170.10.0330.330.011.760.170.80.046//////超标率%00000000000000//////注:“L”为未检出,评价时取最低检出限计。由上表可知,1#、2#、3#地下水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由于本项目租用原有厂房,租用是原厂区已完成拆迁工程,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由室内装饰、厂房改造、设备搬迁车辆等产生的粉尘等,施工工序简单,持续时间短,产生量少,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主要靠大气扩散消散,同时选用低排放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维修,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原厂区已建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超屋顶排放。5.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使用小型机械和人工操作,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小。5.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运输车辆的噪声、设备安装以及厂房改造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本项目主要是对厂房进行改造,不涉及土石方开挖等施工环节,工期很短,改造施工、设备安装等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相对较少,且主要为小型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影响相对较小。为了反映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分析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范围、程度,观测时不考虑障碍物如房屋墙体及窗户的噪声衰减量。距离传播衰减模式:式中:Lp(r)——距离声源r处的A声级;Lp(r0)——距离声源r0处的A声级;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施工场地周围噪声等值线分布情况(由于本项目主要为室内施工,考虑墙体隔声15dB,结果见表5.3-1。表5.3-1施工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单位:dB(A)距离(m)51020406080100150200峰值908478726866646058一般情况817569635957555149由表5.3-1可以看出,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衡量,施工噪声在一般情况下的达标情况昼间在18m处即可达标,夜间则要100m可能达标。为进一步较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2013〕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梁平区环保局申报,说明施工项目、场地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材料运输装卸和高噪声机械工作时间避开午休时间,夜间禁止施工。(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由于项目租赁已建成的建筑房屋进行经营活动,仅对室内外进行装修,施工强度减小,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5.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项目用房为已建成的建筑房屋,不再新建主体建筑,施工期主要是房屋改造、装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后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小。5.5交通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周边交通完善,地理位置优越,便于组织施工交通运输。项目运输量小,不会对附近交通产生不利影响。5.6景观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如果原辅材料及施工设备在临接道路边杂乱堆放,搭建临时工棚等,对景观环境均会产生不利影响。为了减轻施工期对景观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原辅材料及施工设备全部堆放在室内,禁止在街边搭建工棚、堆放货物,坚持文明施工,施工期不会对景观环境产生影响。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边角料粉碎产生的粉尘,造粒、吹膜产生的废气以及食堂油烟。拟在造粒机排气口上方安装集气管道,管道进气口完全罩住排气孔,同时造粒机副机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造粒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加强车间粉尘、灰尘的清扫工作,减少粉尘、灰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缩短废塑料厂内堆放周期,并采取通风设备,加强车间通风来减少塑料堆场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6.1.1有机废气本项目造粒和吹膜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由于本项目地块较分散,1#造粒车间、2#造粒车间、吹膜车间距离较远,因此造粒车间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1#、2#)高空排放;吹膜车间产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3#)高空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无组织排放。(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有组织)①源强本项目有组织具体排放源强见表6.1-1。表6.1-1污染源强一览表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废气量(m3/h)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口径最近厂界距离1#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0.2640.11900020m0.5m60m2#造粒车间0.2640.11900020m吹膜车间0.730.304900020m②预测内容及结果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采用估算模式计算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情况,在简单平坦地形、全气象组合条件下的最大影响程度和最远影响范围。预测结果见表6.1-2。表6.1-2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1#、2#排气筒)距离中心下风向距离(m)非甲烷总烃(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2#排气筒)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地面浓度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地面浓度占标率%100.00000000.000.00000000.001000.00030070.020.00030070.022000.00055170.030.00055170.032190.00056210.030.00056210.033000.00054520.030.00054520.034000.00055350.030.00055350.035000.00055560.030.00055560.0310000.00051030.030.00051030.0315000.00045650.020.00045650.0220000.00044120.020.00044120.0225000.00040260.020.00040260.02下风向最大浓度(219m)0.00056210.030.001290.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mg/m3由表6.1-2可知,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19m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5621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0.03%,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表6.1-3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3#排气筒)距离中心下风向距离(m)非甲烷总烃(3#排气筒)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地面浓度占标率%1000.001000.00083160.042000.0015260.08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190.0015540.083000.0015080.084000.001530.085000.0015360.0810000.0014110.0715000.0012620.0620000.001220.0625000.0011130.06下风向最大浓度(219m)0.0015540.0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mg/m3由表6.1-3可知,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219m处,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554mg/m3,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0.08%,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小。(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无组织)①源强本项目无组织具体排放源强见表6.1-4。表6.1-4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源强及参数非甲烷总烃源强排放速率面源长度面源宽度排放高度距厂界最近距离地形条件气象条件单位t/akg/hmmmm//数据2.9120.2260302060简单地形所有②预测内容及结果预测面源污染对拟建项目各厂界监控点最大影响浓度,具体预测结果见表6.1-5。表6.1-5无组织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非甲烷总烃预测浓度C(mg/m3)占标率Pi(%)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5.197E-50.001000.023930.602000.027650.692120.02780.703000.023480.594000.023880.605000.021410.5410000.01470.3715000.012080.3020000.0094110.2425000.0074960.19下风向最大浓度及距离0.0278mg/m3,212m最大占标率(%)0.70地面浓度标准限值4mg/m3由表6.1-5可以判断,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的厂界浓度限值远小于相应的标准值,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标准。因此,本项目营运期间排放的无组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③对主要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预测针对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对周围各敏感点的最大影响浓度进行预测,另因项目附近分布有重庆源丰环保有限公司使用后医用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袋(瓶)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故还综合叠加了此项目对各敏感点的影响,具体预测结果见表6.1-6。表6.1-6各环境敏感点大气影响预测结果统计表序号敏感点名称与本项目红线距离本项目预测浓度值(mg/m3)源丰环保公司预测值(mg/m3)叠加影响值(mg/m3)占标率(%)11#散居农户70m0.0170.0260.0432.1522#散居农户150m0.0060.0090.0150.7533#散居农户100m0.0110.0170.0281.4044#爱和村幼儿园135m0.0200.0130.0331.6555#散居农户190m0.0040.0060.0100.5066#散居农户130m0.0060.0080.0140.7077#散居农户220m0.0170.0040.0211.0588#散居农户230m0.0080.0030.0110.5599#散居农户380m0.0190.0020.0211.051010#爱和村村委会1.3km0.0010.0010.0020.1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表预测结果可知,综合考虑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影响及邻近的重庆源丰环保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非甲烷总烃的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各环境敏感点处的非甲烷总烃影响浓度预测值均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小时平均浓度值2.0mg/m3,因此,拟建项目废气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可接受。(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估算模式,计算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见表6.1-7。表6.1-7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名称大气环境防护距离(m)非甲烷总烃无超标点从表6.1-7中可以看出,拟建项目非甲烷总烃均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4)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国家环保局发布的《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制定的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公式,公式如下所示:Cm-----标准浓度限值;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参数选取见表6.1-8。表6.1-8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表符号ABCD参数取值3500.0211.850.84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评价以生产车间作为无组织废气产生源,并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公式,采用迭代法计算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6.1-9。表6.1-9卫生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污染物排放量(kg/h)执行标准(mg/m3)L(m)提级后卫生防护距离非甲烷总烃1.214.02.87650由计算结果可知,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7-2000),该标准规定了塑料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综上所述,本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评要求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6.1.2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采用液化气和电能作为能源,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极少,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超屋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6.1.3恶臭臭气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塑料熔融过程中会产生臭气,该臭气的成分很复杂,可能含有氨气、硫醇类等污染物,由于产生的臭气污染量很少,并且项目地快宽广,各个车间距离较远,因此产生的臭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臭气污染量有限,通过厂房排风扇进行通风外排,定期喷空气净化剂,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6.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生活污水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9m3/d,主要包括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无影响。(2)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造粒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08m3/d,清洗废水经生产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回用至生产工序中,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2)冷却水:造粒生产线中冷却工序采用处理后的回用水,本项目在1#造粒车间设置1间储水池,储水池的容积为20m3,冷却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2#造粒车间设1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预沉淀处理后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会理后回用。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数量较少且水质简单,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用作农肥,均不外排,因此,废水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较小。6.3声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挤塑机、风机、水泵等,其噪声级约为80~90dB(A),通过在设备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隔声后,可减低噪声10~15dB(A)。采取措施后的噪声源强见表6.3-1。表6.3-1采取措施后各机具设备噪声源强设备名称数量单台声压级(1m处)dB(A)治理措施采取措施后降噪分贝数dB(A)粉碎机490建筑隔声、基础减震75造粒机485建筑隔声、基础减震70切粒机280建筑隔声、基础减震65风机485建筑隔声、基础减震70水泵180建筑隔声、基础减震65本评价采用噪声距离衰减模式,预测各厂界处及声环境敏感点处的噪声影响。①预测模式:LP=LP0-20lg(r/r0)式中:LP—评价点噪声预测值,dB(A);LP0—参考位置r0处的声源压级,dB(A);R—为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为参考点距声源的距离,m。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②评价标准采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③预测结果拟建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6.3-2。表6.3-2设备噪声源对厂界四周的影响值预测预测点名称受影响噪声源噪声源强距离声源最近距离m降噪后声级预测值噪声级dB(A)厂界噪声值dB(A)东厂界粉碎机90807536.939.2造粒机85807031.9切粒机80806526.9风机851007030.0水泵801006525.0南厂界粉碎机90507541.044.5造粒机85307040.5切粒机80606529.4风机85607034.4水泵80706528.1西厂界粉碎机90507541.041.9造粒机851507026.5切粒机80806526.9风机85807031.9水泵80806526.9北厂界粉碎机90907535.939.2造粒机851007030.0切粒机80706528.1风机85707033.1水泵80706528.1从以上预测结果来看,项目营运期间,在采取噪声源强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值在39.2dB(A)~44.5dB(A)之间,四周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为进一步了解厂区设备噪声对周边200m范围内住户的影响,本评价对4#秦家湾处噪声影响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见表6.3-3。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3-3敏感点处噪声预测结果敏感点方位与厂界最近距离(m)贡献值dB(A)昼间背景值预测值1#散居农户东北11058.349.358.82#散居农户东北15052.749.354.33#散居农户东南12056.250.957.34#爱和村幼儿园东南13553.650.955.45#散居农户东南19050.650.953.76#散居农户东南13053.950.955.6根据上表,采取措施后厂区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值。综上,评价认为在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间噪声对当地声环境的影响较小,能为当地环境所接受。6.4固废拟建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有沉淀池废渣(S1)、边角料(S2);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S3),生活垃圾(S4)以及餐厨垃圾(S5)。(1)沉淀池废渣(S1):造粒生产线破碎后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中含有废渣,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池定期清淘会产生废渣,预计产生量为109t/a,沉淀池废渣属于一般固废,目前废渣部分外售或者送一般固废处置场进行处置,后期作为制砖原材料使用。(2)边角料(S2):生产工艺中切粒等过程会产生边角料等废塑料,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废塑料产生量约为6t/a,废塑料经粉碎机粉碎后重新利用,不外排。(3)废活性炭(S3):拟建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内使用后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预计半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产生量约11.6t/a。危险废物采用塑料桶收集并在桶外贴上有害物质的标志,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废物中,并在固废暂存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危废暂存区地面及裙角采用耐腐蚀硬化、防渗处理,废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必须具有“三防”(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存储区四周设置围堰,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4)生活垃圾(S4):本项目营运期员工人数约1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2.3t/a)。(5)餐厨垃圾(S5):本项目设置食堂,食堂就餐人数约15人,餐厨垃圾产生量为0.9t/a。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6.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八大离子监测结果如表6.5-1所示:表6.5-1地下水八大离子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单位:mg/L监测因子K+Na+Ca2+Mg2+Cl-CO32-HCO3-SO42-1#1.499.561108.795.37未检出23.122.92#1.815.071124.025.29未检出18.025.23#1.488.001258.684.34未检出20.826.0由上表可知,该调查区域地水地球化学类型为A承Ⅱ1△0.18,根据地下水的埋藏条件,该点属于低矿化度氧化水组承压水,气体成分以O2为主,水化学类型为HCO3-SO42--Ca,矿化度为0.18g/L,矿化度较低,总溶解度TDS为0.079g/L,硬度为296.5~348.1mg/L。综上,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质条件单一,地下水环境简单,地下水化学反应不活跃,根据拟建项目特点,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针对主要装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回用水处理系统收集池、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水池及其管道等区域,由于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任何有毒有害物质,也不使用任何危险化学品,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BOD5、氨氮等,属于易降解物质,在地下水和土壤的吸附及微生物降解的作用下,废水渗漏对地下水影响小,通过加强地面、管沟、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5.1正常工况下地下水影响分析拟建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回用水处理系统及污水处理站水处理单元等均需采用严格防渗措施,采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面层中掺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与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只要加强固体废物、施工原料的管理,可以避免污染物由地表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可见,重点污染防治区只要做好了相关的防渗工作,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污水处理站水处理水池、回用水处理系水池池体混凝土采用混凝土的抗渗等级P8,且水池的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0mm,喷涂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后,有效降低污水渗漏,保护地下水环境。拟建项目采取严格防渗及管理措施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不会引起地下水流程或水位变化,不会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拟建项目在营运期正常工况下,清洗车间、制粒车间、回用水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全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污水输送管道采用可视化设计,拟建项目厂区地面全部硬化,收购的废塑料全部分类堆存在原料库房内,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建设,在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措施后,正常工况下不会造成废水渗漏至地下水的情景发生。6.5.2非正常工况下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非正常工况主要指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装置防渗层出现破损,管线因腐蚀蚀或其它原因出现漏洞等情景。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因此拟建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为生产废水,详见表6.5-2。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5-2营运期地下水污染途径分析污染源类型污染因子地下水污染途径生产废水COD、SS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发生渗漏(1)污水设施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内污水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均为地下式池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防渗效果较好,发生渗漏的可能性小。项目建设阶段应充分做好污水管道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渗漏,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此外严格执行用水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这样可以保证项目区内产生的全部废水汇集到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可以很大程度的消除污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2)管线布设拟建项目厂房内管线均为明管道布置,出现破裂、泄露能够在短时间内发现、及时处理。污染控制难易程度为易控制。(3)生产管理厂区内地面已经过硬化,无裸露地表。在物料运输的过程在,做到严格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避免滴落的物料经雨水冲刷带走,下渗污染地下。(4)影响分析评价区内气候湿润,降雨充沛,地表水系发育、排泄畅通。浅层地下水具有埋藏浅、循环交替积极、低矿化度、补给来源丰富,动态受降雨控制的特点,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体补给,排泄于地形低洼处。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地下水受污染程度轻,水质较好。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雨补给,地下水沿地层走向自东向西排泄,进入七涧河。拟建项目通过建设防渗、防污措施,正常情况下对地下水不产生影响。厂内物料事故泄漏时,厂区地面已经过硬化处理,渗漏至地下的污染物极少,拟建项目几乎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环境风险分析7.1概述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可预测突发性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本次风险评价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环发[2005]152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渝发[2005]12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精神进行,找出项目生产中危险环节,认识危险程度,对事故影响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将环境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低程度。7.2风险源项识别及风险分析7.2.1环境风险识别拟建项目原材料主要是废编制袋、PE(聚乙烯)、PP(聚丙烯)等,原材料无危险性,但在操作、管理不善遇明火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火灾导致厂区财产及员工生命受到威胁,同时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环境空气。其主要理化性质见下表7.2-1。表7.2-1物料主要理化性质名称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毒性毒理聚乙烯(PE)无味、无臭、无毒、表面无光泽、乳白色蜡状颗粒,密度为0.910~0.925g/cm;熔点130℃~145℃。不溶于水,微溶于烃类、甲苯等。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吸水性小,在低温时仍能保持柔软性,电绝缘性高。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加热分解产生易燃气体。本身无毒。热解产物酸、醛类对眼、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聚丙烯(PP)无臭、无味固体。爆炸下限:20(g/cm3);最小点火能(mJ):30;引燃温度(℃):420;熔点:165~170;相对密度:0.90~0.91,极难溶于水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加热分解产生易燃气体。本身无毒。热解产物酸、醛类对眼、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7.2.2环境风险单元识别拟建项目各类生产单元,如原料仓库、生产区域、成品库房,其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均为火灾。7.2.3风险影响分析(1)火灾事故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PE、PP等遇见明火或高温时易发生火灾事故,火灾会带来生产设施的重大破坏和人员伤亡,火灾是在起火后火势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数量迅速增长,损失大约与时间的平方成正比,如火灾时间延长一倍,损失可能增加4倍,同时,在火灾过程中,废塑料的燃烧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造成此生污染,从而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以及人员健康造成伤害。(2)塑料分解废气拟建项目为以碳、氢为主要组成元素的塑料,在火灾条件下,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主要为一氧化碳,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其他易燃物遇热燃烧后产生的其他烃类气体、酚类气体等,尤其需要特别考虑阻燃剂燃烧后产生的有毒的卤气、卤化氢、二噁英,这些气体与一氧化碳混合致毒性更大。一般情况下,只有热塑性塑料制品才在受热时熔化和流动,产生可燃烧的溶滴,燃烧溶滴的出现,会加速火势蔓延,对安全疏散及灭火都有影响。燃烧溶滴可能带来两种结果:一是塑料从火焰区熔化外流并组织再燃烧,二是溶滴燃烧并产生柏油一样的滴落物,后一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更大。可燃气体塑料燃烧或受热分解产物中的可燃气体,如一氧化碳与空气的混合物,在适当的条件下会燃烧或爆炸,当火场氧气浓度改变时,可能导致更猛烈的燃烧或爆炸发生。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塑料燃烧产生的烟气短时间内会对厂内员工有较大的影响,并随着时间扩散,对项目周边企业和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①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塑料燃烧时产生的烟气中含大量的一氧化碳,一氧化碳随空气进入人体后,经肺泡进入血液循环,能与血液中红细胞里的血红蛋白、血液外的肌红蛋白和二价铁的细胞呼吸及酶等形成可逆性结合,高浓度一氧化碳可引起急性中毒,中毒者常出现脉弱,呼吸变慢等反应,最后衰竭致死;慢性一氧化碳中毒会出现头痛、头晕、记忆力降低等神经衰弱症状。燃烧事故发生后,先是对近距离目标影响最大,且危害程度也大,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对远处产生影响,但危害程度逐渐减小。②塑料燃烧产生的烟气将对项目厂区周边企业及居民产生一定影响。③如果发生爆炸事故,直接后果是近距离人员伤亡和设备受损,并造成大量的气态污染物和烟尘。因此,建设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及风险应急计划。7.2.4风险防范措施(1)在项目施工建设及投产运营各阶段均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厂区防火措施要求。(2)加强管理,提供职工意识,增强责任心,同时加强职工的防火意识,从源头上控制消防事故废水的产生。(3)在厂区配备灭火沙子、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水龙带等,一旦发生起火事故,可及时有效地进行扑救。(4)制定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7.2.5应急预案为了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厂区事故发生后,参与救援的人员都有具体分工,并能够迅速、准确、高效地展开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应组建危险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厂区危险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最高指挥机构是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各个救援小组。具体应急预案内容见表7.2-2。表7.2-2应急预案内容序号项目内容及要求1应急计划区危险目标:装置区、贮罐区、环境保护目标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工厂、地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规定预案的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4应急救援保障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规定应急状态下报警方式、通知方式、交通保障管制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6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由专业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7应急检测、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事故现场、邻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措施及相应设备8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的区域人员及公众对毒物应急剂量控制规定,撤离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9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0应急培训计划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11公众教育和信息对工厂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信息7.3风险评价结论企业加强管理,落实设备、管件的维修管理工作,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本评价认为,只要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在事故发生时依照应急预案即时处理,拟建项目造成的风险是可控制的。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风险处于完全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防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8.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年~2017年)》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封闭运输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严格采取以下措施:(1)采用满足国家关于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标准的环保装饰材料,装修后加强室内通风降低室内装修废气的影响。(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打孔、切割等须在室内完成,地面清洁时先洒水再清扫。(3)选用低排放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维修。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降低到最低程度,环境可以接受。8.1.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小型机械和人工作业,无施工废水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原厂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农作周边农肥。经调查,原项目厂区已建1个化粪池,处理规模为20m3/d。此外由于厂区内设有食堂,因此,本项目拟新建1座隔油池,处理能力为3m3/d。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收集后用于周边农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8.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2013〕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梁平区环保局申报,说明施工项目、场地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材料运输装卸和高噪声机械工作时间避开午休(12:00~14:00)时间。(3)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5)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避免夜间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24小时作业时,必须在连续施工4日前向梁平区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待其批准后,由施工单位认真实施降噪措施,并将审批的夜间施工手续悬挂在工地显眼处,同时在居民出入地张贴写有施工原因及时间的告示,作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6)禁止高考、中考前15日内以及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排放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考场周围100m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8.1.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装修垃圾分类收集,指定堆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运至指定渣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小。8.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8.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塑料熔融有机废气(G1)造粒生产线:本项目造粒工艺使用的原材料为废编织袋,本项目共设置2间造粒车间,每个车间设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1#造粒车间和2#造粒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水洗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m排气筒(1#、2#)高空排放。本项目每条造粒生产线设置1台造粒机,每台造粒机(包括主机和副机)运行过程中有3个废气产生点,一处为造粒机主机上的排气孔,一处为主机与副机连接处,一处为副机出料口。拟建项目共设6条造粒生产线,共6套造粒机,共18个废气产生点,每个废气产生点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率80%),各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风量为9000m3/h的风机引入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内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70%。吹膜生产线:本项目设置1间吹膜车间,吹膜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处理,水洗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本项目设置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流程如下:本项目拟在1#造粒车间、2#造粒车间以及吹膜车间各设1套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净化装置用于处理有机废气。造粒车间拟在造粒机排气口上方安装集气管道,管道进气口完全罩住排气孔,同时造粒机副机出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造粒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引风机水洗活性炭过滤装置集气罩废活性炭废水废气口图8.2-1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图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调查,上海闽东再生塑料厂及湖南天星再生塑料厂采用与拟建项目类似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上述塑料厂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原料及辅料高温分解,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废编制袋经破碎清洗后进入造粒机,造粒时由于原料携带少量水份,水份在造粒机内高温状态变成水蒸汽,水蒸汽不经处理会大大影响活性吸附净装置的处理效率。拟建项目在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前设水洗净化装置,有效去除水蒸汽,保证活性吸附净化装置处理效率。活性吸附净化装置引风风量为9000m3/h,净化效率可达70%。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洗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排风机送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资料,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具有占地面积小、节能性好、维护方便、活性炭再生性能较好等特点。活性吸附净化装置引风风量为9000m3/h,净化效率可达70%。造粒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此外,本项目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标准限值要求。(2)餐饮油烟(G2)拟建项目设置1栋职工食堂,食堂燃料采用天然气,主要污染物是油烟。食堂产生油烟约6~10mg/m3,经油烟净化装置吸收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于2mg/m3)后超屋顶排放。(3)恶臭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塑料熔融过程中会产生臭气,该臭气的成分很复杂,可能含有氨气、硫醇类等污染物,由于产生的臭气污染量很少,并且项目地快宽广,各个车间距离较远,因此产生的臭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8.2.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①废水处理工艺拟建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9m3/d,企业拟新建1座隔油池,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隔油池的处理能力为3m3/d,化粪池处理能力为20m3/d。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详见图8.2-1。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周边农肥图8.2-2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流程②依托可行性分析根据资料调查,本项目地块原厂区已建有1座化粪池,处理能力约为20m3/d,本项目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排放量为1.9m3/d,目前化粪池富余量足够接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因此依托可行。此外,本项目设有食堂,食堂产生的餐饮废水需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化粪池处理,本项目拟新建1座隔油池,处理能力约3m3/d。(1)生产废水①废水处理工艺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废编织袋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08m3/d,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工艺,采用聚合氯化铝(PAC)作为絮凝剂。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详见图8.2-3:絮凝剂PAM混凝剂过滤池造粒废水絮凝反应池混合反应池循环使用图8.2-3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图②可行性分析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造粒清洗废水进入混合反应池内,通过投加混凝剂对废水中颗粒物脱稳和凝结后,自流进入絮凝反应池,投加PAM使得县浮颗粒物絮凝,再进入过滤池中进行过滤,过滤池采用密集堆填聚氨酯泡沫填料。根据《废旧塑料造粒废水深层过滤回用技术的试验研究》(广州化工2009年37卷第5期)中结论,实验结论,出水SS可以降到10mg/L以下,COD小于40mg/L,浊度小于5NTU。由此可见,造粒清洗废水经混凝+过滤处理后出水水质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标准后回用于造粒前清洗用水。采取该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还可以节约资源,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处理措施在技术上、经济上都是合理可行的。8.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风机等产生。对噪声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包括:(1)选用先进、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低噪声设备;(2)各类产噪声设备基础采用橡胶垫等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3)对产噪设备如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等设备基座与地基之间设置橡胶减震垫,涉及的设备均布置于厂房内。(4)废气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在风机上安装高效消声器,通风系统管道等传递噪声的环节,采用柔性连接,如采用帆布、橡胶等制成的短管连接等。(5)在满足生产和控制投资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水泵。(6)加强机器的维护和管理。在采取以上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间噪声对周边各敏感点的影响较小,能为周边环境所接受。8.2.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沉淀池废渣、边角料;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主要为员工日常工作生活产生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沉淀池废渣、边角料等。本项目在地块西侧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点,建筑面积约1000m2。用于收集堆放沉淀池废渣,边角料车间收集后回收利用。由于沉淀池废渣含有水分,因此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需设置池子暂存,池子的容积约200m3,并且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需按照要求设置围堰并且加盖雨棚。(2)危废暂存措施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危险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HW49,900-041-49)。本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对危险废物集中妥善地临时存放,禁止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暂存区地面及裙角采用耐腐蚀硬化、防渗处理,废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必须具有“三防”(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存储区四周设置围堰,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5号令)执行转移联单制度。(3)生活垃圾对于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和完善的垃圾收运系统,对其集中收集,交由园区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8.2.5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按照分区防控原则,拟建项目所在地分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拟建项目为塑料再生利用生产项目,目前尚未颁布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防渗技术规范,则根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特性,防控措施按分区应满足表8.2-3中防渗技术要求。其中,污染物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和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分别参照表8.2-1和8.2-2进行相关等级的确定。表8.2-1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污染控制难易程度主要特征本项目污染控制难易程度难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或污染物泄露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易易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或污染物泄露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表8.2-2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分级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本项目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强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中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1×10-6cm/s<K≤1×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弱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表8.2-3各区防渗系数及防渗要求一览表防渗分区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防渗系数及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弱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中-强难弱易一般防渗区弱易-难其他类型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中-强难中易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强易简单防渗区中-强易其他类型一般地面硬化采取的具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般防渗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点、危废暂存间、生产污水处理系统等。其中生产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库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防渗系数需满足表8.2-3中对一般防渗区的要求。简单防渗区:包括生产厂房、原料区、成品区、原料区等。防渗系数需满足表8.2-3中对简单防渗区的要求。8.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投资拟建项目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2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1%。污染防治措施及投资汇总见表8.3-1。表8.3-1环境污染保护措施汇总表时段环境要素治理项目治理措施治理效果投资估算(万元)运营期声环境噪声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风机安装高效消声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设备安置在厂房内。厂界达标噪声不扰民2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水环境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原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隔油池处理能力为3m3/d,化粪池的处理能力为20m3/d。减小对地表水影响8生产废水清洗废水造粒清洗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生产废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为200m3/d,要求生产废水处理池上方加盖雨棚,防治暴雨天气废水外溢。45冷却水用泵抽回储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大气环境食堂油烟食堂采用天然气和电作为能源,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超屋顶排放。/有机废气1#造粒车间设1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1#)高空排放;2#造粒车间设1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2#)高空排放;3#吹膜车间设1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3#)高空排放。每套处理设施配套的风机风量为9000m3/h,收集效率为80%,处理效率以70%。60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垃圾收集点,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得到有效处理,不污染周边环境1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厂区西北侧设1座一般固废暂存点,占地面积约600m2,用于堆放沉淀池废渣;西北侧设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3,用于存放废活性炭,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同时与有资质的处理处置单位签订处理协议,采用联单制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清运处理,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废物中。生活垃圾通过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处置。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相关规定设事故池,收集处理消防废水。厂区配备消防设备,设施,制定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减小对环境的影响2合计/121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项目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合理性分析9.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9.1.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为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规定。同时该项目于2017年8月22日取得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500228-29-03-007559,见附件)。9.1.2与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用原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土地的使用权属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目前企业已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此外,本项目取得重庆市聚奎镇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梁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本项目用地合理性的文件,文件明确指出本项目用地位于重庆市梁平区爱和村九组,该地块属于集中加工区,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9.1.3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符合性分析针对工业项目的意见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①严格控制影响库区水体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及重金属等污染物总量。新建、改建、扩建涉及上述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并满足水环境质量以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准入规定,取得排污权指标。②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以及有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分年度制定并实施落后和过剩产能淘汰方案,报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备案。③取缔“十一小”企业。深入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16年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涉磷生产和使用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④专项整治“十一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生化制药)、制革、农药、电镀以及涉磷产品等“十一大”行业专项治理方案。⑤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微型企业集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有关指标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设施。⑥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矿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全部循环利用;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作农肥回用;本项目使用的设备不属于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且不属于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等行业。综上,本项目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相关要求。(2)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13〕86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下面就该项目与《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准入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对比分析。详见表9.1-1。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9.1-1本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序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一般控制区)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坚决停建违法违规在建项目。所有涉及大气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本项目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尚未开工建设符合2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高污染、高耗能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满足国家要求、符合功能定位的产业准入目录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3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符合4主城以外的区的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县(自治县)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鼓励淘汰4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使用锅炉符合5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能达标排放符合由表9.1-1的分析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且使用电能为能源,不涉及使用煤。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相关要求。(3)与《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符合性分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工业,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循环型农业,实施示范工程,培育循环农业模式。建设循环型服务业,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规范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十一)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节能技术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加快发展节能产业。以再生资源利用、废物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拟建项目以废塑料为原料,进行塑料再生,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生态文明建设意见要求。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4)与《重庆市人民政府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对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关于核准和禁投项目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4年版)中需核准目录,也不属于《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2014年版)中禁投项目。(5)与《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1号)符合性分析《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中提出“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不得在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或扩建项目。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良好环境质量的环境敏感建筑物内,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振动、废气等污染的经营活动;在环境敏感建筑物集中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不得建设与其保护对象和功能定位不符的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禁止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和密闭运输。”;“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确需贮存的,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生产、经营、施工应当保证其场界噪声值符合国家或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本项目选址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用地为原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爱和车间关闭后遗留的工业用地(现全部被本企业租用)。目前聚奎镇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本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属镇工业集中区的证明文件。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学校、医院、医院、学校、机关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敏感区;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且设置有专门单独的危废暂存间,危废间的具体设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以及运营期各厂界噪声均达标。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及规定。(6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与《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9号)符合性分析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五)有机化工、制药、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拟建项目运营期造粒熔融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进行收集处理,经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7)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2015年第81号)的符合性表9.1-2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年产量为1.2万吨,其中包含再生塑料生产6000t/a,达到规定的处理能力。符合2企业应对收集的废塑料进行充分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不得倾倒、焚烧与填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塑料边角料全部回用。符合3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堆放现象。企业厂区管网建设应达到“雨污分流”要求。本项目设有专门的原料堆放区和成品区,并且厂房等均加盖有雨棚,做到了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企业厂区管网建设达到了“雨污分流”要求。符合4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造粒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有强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露天焚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通过废气收集处置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年产1.2万t/a,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全部回用,废气均通过废气收集处置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与《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相关要求相符。(8)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中:“①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5mm超薄塑料袋。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②无不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分拣等加工活动。”本项目为塑料再生项目,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内进行废旧资源回收、加工,不涉及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废塑料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相符。(9)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符合性分析《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中提出“4废塑料的回收、运输和贮存要求;5废塑料的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要求;6废塑料再生利用制品要求;7管理要求;”等,本项目与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表9.1-3所示。表9.1-3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符合性分析统计表序号相关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1废塑料的回收、运输和贮存要求1.1废编织袋分类回收,且严禁混入医疗废物,且废塑料的回收过程中避免遗洒。符合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回收要求: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用途。不得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废塑料的回收中转或贮存场所(企业)必须经过当地人民政府换届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审批,并有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废塑料的回收过程中不得进行就地清洗,如需进行减容破碎处理,应使用干法破碎技术,并配备相应的防尘、防噪声设备。废塑料的回收过程中应避免遗洒。1.2包装和运输要求:废塑料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或用封闭的交通工具运输,不得裸露运输废塑料。废塑料的包装应在通过环保审批的回收中转场所内进行。废塑料包装物应防水、耐压、遮蔽性好,可多次重复使用;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无废塑料遗洒。包装物表面必须有回收标志和废塑料种类标志,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不易擦掉,并应标明废塑料的来源、原用途和去向等信息。废塑料回收和种类标志执行GB/T16288。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运输废塑料,宜采用密闭集装箱或带有压缩装置的箱式货车运输。废编织袋在收购前进行包装,且包装物品防水、耐压,可多次重复使用;且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包装物表面有回收标志和废塑料种类标志,标志清晰、易于识别、不易擦掉;不得超高、超宽、超载运输废塑料,宜采用密闭集装箱或带有压缩装置的箱式货车运输。符合1.3贮存要求:废塑料应贮存在通过环保审批的专门贮存场所内。贮存场所必须为封闭或半封闭设施,应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应分开存放。废塑料贮存场所为封闭或半封闭设施,应有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施。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应分开存放。符合2废塑料的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要求2.1预处理工艺要求:废塑料预处理工艺主要包括分选、清洗、破碎和干燥。废塑料预处理工艺应当遵循先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的原则,应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宜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手工操作。废塑料的分选宜采用浮选和光学分选等先进技术;人工分选应采取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废塑料的清洗方法可分为物理清洗和化学清洗,应根据废塑料来源和污染情况选择清洗工艺;宜采用节水的机械清洗技术;化学清洗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清洗剂,宜采用无磷清洗剂。废塑料的破碎宜采用干法破碎技术,并应配有防治粉尘和噪声污染的设备。废塑料的干燥方法可分为人工干燥和自然干燥。人工干燥宜采用节能、高效的干燥技术,如冷凝干燥、真空干燥等;自然干燥的场所应采取防风措施。本项目回收的废编织袋的预处理工艺主要包括分选、清洗、破碎和甩干,使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尽可能采用机械化作业;人工分选采取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使用自来水清洗,不添加清洗剂。符合2.2再生利用技术要求:废塑料应按照直接再生、改性再生、能量回收的优先顺序进行再生利用。宜开发和应用针对热固性塑料、混合塑料和质量降低的废塑料的新型环保再生利用技术。不宜以废塑料为原料炼油。本项目回收的废编织袋采用直接再生工艺,未以废塑料为原料炼油。符合3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3.1符合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废塑料的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未获环保审批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废塑料的处理和加工。本项目按相关环保要求编制环评报告,且必须经过梁平区环保局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未取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未动工建设。3.2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内。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市居民区、商业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符合33.3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利用的废物贮存和处理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限和标志。本项目厂界建有实体围墙,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且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限和标志。符合3.4所有功能区必须有封闭或半封闭设施,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所有功能区为封闭或半封闭形式,且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防火等措施,并有足够的疏散通道。符合3.5各地应根据本地情况,逐步改造或取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废塑料回收和加工企业,规划建设规范化的废塑料回收站、再生加工厂和循环经济园区。本项目用地为聚奎镇人民政府认可的工业集中区,属工业用地符合4污染控制要求4.1废塑料的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厂区产生的生活废水,企业应有配套的废水收集设施。废水宜在厂区内处理并循环利用;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别,应执行GB8978;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包括COD、BOD5、SS、pH、TN、氨氮、TP、色度、油类等,并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的废水应符合CJ3082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符合4.2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企业应有集气装置收集,经净化处理的废气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别,应执行GB16297和GB14554;重点控制的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氟化物、恶臭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收集处理,经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4.3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过程中应控制噪声污染,排放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各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满足厂界达标要求符合4.4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分选出不宜再生利用的废塑料,应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并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分选出不宜再生利用的废塑料,应在厂内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交工业固废场处置符合5废塑料再生利用制品要求5.1废塑料再生制品或材料应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表面应标有再生利用标志,具体要求执行GB/T16288。本项目废塑料再生颗粒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包装表面标有再生利用标志。符合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2不宜使用废塑料制造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制品或材料。本项目不涉及制造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制品或材料。符合5.3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发泡剂;制造人体接触的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时,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助剂。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氟氯化碳类化合物发泡剂;再生颗粒不直接接触人体。符合6管理要求6.1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本项目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制度,配置兼职环保工作管理人员。符合6.2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全部进行环保培训。符合6.3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情况记录制度,内容包括每批次废塑料的回收时间、地点、来源(包括名称和联系方式)、数量、种类、预处理情况、再生利用时间、再生制品名称、再生制品数量、再生制品流向、再生制品用途,并做好月度和年度汇总工作。本项目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情况记录管理制度,并做好月度和年度汇总工作。符合6.4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建设、生产、消防、环保、工商、税务等档案台账,并设专人管理,资料至少应保存五年。本项目建立企业建设、生产、消防、环保、工商、税务等档案台账,并设专人管理,资料至少应保存五年。符合6.5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本项目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符合6.6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业应认真执行排污申报制度,按时缴纳排污费。本项目执行排污申报制度,按时缴纳排污费。符合9.1.4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根据《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对本项目的准入条件符合性进行对比分析,具体见表9.1-4。表9.1-4本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分析序号准入条件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1工业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和我市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对比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相关规定,本项目未采用国家和我市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2符合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市新建和改造的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标准的国内基本水平。其中“一小时经济圈”和国家级开发区内的,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采用国内较为先进设备和很成熟的生产工艺,其清洁水平可以满足国内先进水平。3工业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租用原和浦烟花爆竹厂的土地,项目位于集中工业加工区,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符合4在长江、嘉陵江主城区江段及其上游沿江河地区严格限制建设可能对饮用水源带来安全隐患的化工、造纸、印染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工业项目。在长江鱼嘴以上江段及其以及支流汇入口上游5公里、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汇入口上游5公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5公里的沿岸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排放重金属、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为七涧河。项目营运期间不涉及重金属、剧毒物质等污染物。符合5在主城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以煤、重油为燃料的工业项目;在合川区、江津区、长寿区、璧山县等地区严格限制新建、扩建可能对主城区大气产生影响的燃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正常营运期间不使用重油、煤等燃料,采用电能作为能源。符合6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新增排污量的工业项目必须取得排污指标,不得影响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完成。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企业、流域和区域,不得新建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该项目建设区域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符合7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所在地大气、水环境主要污染物现状浓度占标准值90%-100%的,项目所在地应按该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1.5倍消减现有污染物排放量本项目所在地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占标准值10.0%~45.3%,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浓度占标准值26%~68%。符合8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的工业项目应落实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确保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按计划消减,其余区域的重金属排放总量不增加。优先保障市级重点项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本项目正常生产运营中不涉及重金属的排放。符合9禁止建设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符合10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资源环境绩效水平应达到本规定要求工程在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上表中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中的相关要求。9.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SO2、NO2、PM10、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环境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小时平均浓度值2.0mg/m3的限值;七涧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域标准限值要求;拟建项目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表明1#、2#、3#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较好,不会制约本项目建设。(2)配套市政设施条件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地块原为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生产用地,区域周边已建成已通车的乡道,交通便利,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另外,该区域位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对工程的开展比较有利。(3)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营运期造粒清洗废水经生产污水处理系统(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回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废气收集处置设施(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营运期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风机出口安装高效消声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场处置,目前废渣部分外售或者送一般固废处置场进行处置,后期作为制砖原材料使用;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对外环境影响小。综上分析,本评价认为,项目选址合理。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9.3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用地呈不规则长方形,厂区西侧设1间造粒车间(1#),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厂区中部设1间吹膜车间,内设3条吹膜生产线;厂区东侧另设有1间造粒车间(2#),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各车间内自西向东依次按照工艺布置生产设备,便于原料输送和产品堆存,生产辅助用房均紧邻车间布设。厂区西北侧布设有办公楼、宿舍、食堂以及保安室,厂区内按照功能布局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厂区西北侧设此外厂区设1个主入口,紧邻办公生活区。此外,厂区中部设1座生产废水处理站,紧邻废水处理站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和危废暂存间,西北侧紧邻办公生活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生产区、生产区以及环保设施按照各自功能分开布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厂区布置合理。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1项目建设环境效益分析由于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回收体制尚不健全,废塑料制品回收率较低,没有得到及时回收的废旧塑料,散落在城市乡村各角落,不仅影响自然景观,也容易滋生细菌,而且因塑料制品在自然条件下难以降解,进入土壤后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将导致农作物减产,进入水体后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拟建项目将遗弃在各处的废旧塑料制品收集起来经过初级加工后重新利用起来,不仅促进了梁平区回收体制的完善,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塑料制品污染环境的现象,而且节约了资源,对环境十分有利。10.2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成达产后,年总产值500万元,税后利润300万元,投资回收期3.3年,投资利润率30%,具有较强的偿债盈利能力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经过经济分析论证表明:拟建项目有较好经济效益,有较强的清偿能力,项目投资回收期短、利税率高、经济合理可行、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10.3项目建设社会效益分析从地方政府来看,本项目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居民就业都能起到积极作用,社会效益明显。从长远来看,拟建项目必将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投产后将为当地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地方税收。即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且拟建项目建成后,可以将梁平区未得到回收利用的部分废旧塑料新利用起来,不仅节约了资源,同时为社会创造了一定的社会财富。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10.4环保费用估算该项目建设的环保费用包括,环保设施投资费用和运行费用两部分。(1)环保设施费用根据估算,拟建项目的环保投资为121万元,占总投资的12.1%。(2)运行费用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费用主要是指为了保证治理措施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到污染控制水平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电费、维护管理费、药剂费等。由于运行费用较之环保设施投资费用具有较多的不确定因素,而难以预测,只能通过类比相似项目进行估算分析。预计项目年运行费用约6万元,药剂费用约1万元/a,监测费用为1万元/a,合计共8万元/a,按设施使用寿命10年计,则环保总费用为80万元/a。10.5项目建设运行费用主要环保效益分析环保效益是指环境污染控制投资费用所能获取的效益,它一般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环保设施投资所能提供的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是指环保设施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包括污染所造成损失的减少、人体健康水平的提高、污染达标后免交的排污费、罚款、赔偿费等,但大部分效益难以用货币量化。(1)直接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是环保设施投资所能提供的效益。对本工程而言,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塑料清洗废水的循环利用。拟建项目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拟建项目水重复利用量为2.16万t/a,按水价3.60元/t计算,水回用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为7.8万元/a。综合估算,拟建项目10年直接经济效益78万元。(2)间接经济效益间接经济效益是指环保设施实施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包括环境污染所造成损失的减少、人体健康水平的提高、污染达标后免交的排污费、罚款、赔偿费等。但大部分效益难以用货币量化。对拟建项目而言,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污染达标、排放量减少等所减少的排污费,按照国家颁布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2003年7月1日执行),每污染物的当量收费标准为0.6元,固体废物按照每吨15元计,排污费按拟建工程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前后的差值计,经估算,本项目每年排放污染物因治理而少交的排污费约为6.7万元,10年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为67万元。综合以上两项,拟建项目环保设施的环境经济效益共145元。10.6环境保护经济损益分析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年环保费用经济效益(Zj)值可用因有效的环保措施而挽回的经济损失与保证这一效益所需每年投入的环保经费之比加以衡量,即:式中:Zj——年环保费用的经济效益;Si——由于防止(或减少)损失而挽回的经济价值(按不实施相应的环保措施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来计算)(万元);HF——年环保费用(万元);i——挽回损失的类目数(i=1、2、3……n)。按照上式计算,由于本工程采用了基本的环保措施以及可行的综合利用方案,可避免上缴“三废”排污费等带来的损失。因此项目的年环保效益比为Zj=1.9,即拟建项目每投入1元环保费用,可创造1.9元的收益,其收益与费用比大于1,说明项目采取环保措施的方案在经济上是可行的。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年净效益分析,还是从效益与费用比分析,都表明拟建项目的环保投资在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是以一个区域环境质量为基础,为充分利用区域环境自净资源,计算出区域各污染物纳污总值,然后以行政手段将总量优化分配给区域内的每个企事业单位,通过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使区域环境维持良性循环。11.1总量控制因子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本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指标为非甲烷总烃(VOCs)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气:非甲烷总烃(VOCs)固废:一般工业固废11.2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及建议指标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正常工况下,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达标要求,以此为基础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由于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沤肥后用于周边庄稼地农灌,不直排地表水体,所以无总量控制指标,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以VOCs来核算其总量,核算结果见表11.2-1。表11.2-1拟建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单位:t/a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废气非甲烷总烃(VOCs)1.26固废一般工业固废109总量指标来源应按照按《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渝环〔2017〕249号)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号)相关内容实施管理。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12.1环境管理12.1.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的目的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目的是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项目“三废”排放实行监控,确保建设项目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协调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为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保证,并尽相应的职责。12.1.2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1)机构组成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建设施工阶段,应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工程投入运营后,环境管理机构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下设环境管理小组对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当地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2)环保机构定员在后勤管理部门下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并设1~2名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12.1.3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1)贯彻、宣传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制定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技术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3)监督检查本项目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4)定期进行环保设备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转;(5)负责厂区内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制定事故防范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组织污染源调查及控制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6)负责对环保人员和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保人员的业务素质。12.2环境监测计划废气:非甲烷总烃、恶臭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组织排放监测:3个,在废气排放口出口位置,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在厂区下风向1m处设置1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地下水:按相关环保要求设置1口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因子包括pH、氨氮、铬(六价)、氟化物、铁、锰、锌、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硝酸盐、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环境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计划详见表12.2-1。表12.2-1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序号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率1废气无组织厂界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1个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恶臭按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有组织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2噪声东、西、南、北厂界外1mLeq3地下水地下水跟踪监测井pH、氨氮、铬(六价)、氟化物、铁、锰、锌、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硝酸盐、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2.3排污口规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及重庆市环保局的要求,现就本项目排污口规整提出如下方案,便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此外,本项目厂区内禁止设置废水排放口。(1)废气①排气筒应设置便于人工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②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源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废气排污口采样孔设置的位置应该是“距弯头、阀门、变径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③排污口应设置排污口标志牌。(2)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点应在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敏感处,测点应设置噪声标志牌。拟建项目厂内所有的排放口(源),在排污单位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坚持由环境监察部门会同环境监测部门共同确定,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则。各排污口(源)必须按照《重庆市规整排污口(源)技术要求》执行。12.4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所有环保设施均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产运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及要求见表12.4-1。表12.4-1项目竣工环保工程验收一览表项目验收点验收内容处理措施评价标准及要求废水厂区禁止设置排污口CODSS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处理规模为200m3/d,拟采用“格栅+混凝沉淀+过滤”工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厂区禁止设置排污口。《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COD≤50mg/LSS≤30mg/L废气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1#造粒车间设1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1#)高空排放;2#造粒车间设1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集气罩+水洗+活性炭吸附)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2#)高空排放;3#吹膜车间设1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3#)高空排放。每套处理设施配套的风机风量为9000m3/h,收集效率为80%,处理效率以7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10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臭气厂界标准值:20(无量纲)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暂存点沉淀池废渣厂区西北侧设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占地面积约1000m2。按照要求设置围堰并加盖雨棚。《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边角料设置破碎机,经破碎回收利用。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合理处理,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交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厂区西北侧设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3,危废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同时与有资质的处理处置单位签订处理协议,采用联单制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清运处理;厂区内暂存期间,由专人管理、预防遗失。《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噪声生产设备噪声设备基座进行减振、基座加固处理;厂区生产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在抽风系统管道等传递噪声的环节,采用柔性连接。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地下水分区防渗分区(危废暂存区为重点防渗区,其余为一般防渗区)做好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要求;重点防渗区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6.0m,K≤1×10-7cm/s要求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执行情况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制度、环境监测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严格执行。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结论及建议13.1结论13.1.1工程概况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租用原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的土地建设本项目。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向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政府租用占地面积共计38666.86m2,其中有3500m2由重庆源丰环保有限公司租用,因此本项目使用的占地面积约35166.86m2,建筑面积11024.8m2,总投资1000万元。本项目设2间造粒车间、1间吹膜车间,包含有6条造粒生产线、3条吹膜生产线。年产塑料制品1.2万t/a。13.1.2项目产业政策、规划及选址合理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为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规定。(2)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于2017年8月22日取得重庆市梁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500228-29-03-007559)。由于本项目租用原重庆市和浦烟花爆竹公司爱和车间第一、二生产线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土地的使用权属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目前企业已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此外,本项目取得重庆市聚奎镇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梁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本项目用地合理性的文件,文件明确指出本项目用地位于重庆市梁平区爱和村九组,该地块属于集中加工区,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3)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渝办发[2012]142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1号)、《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9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时,本项目属于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其建设还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部,2015年第81号)、《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55号)、《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T364-2007)等相关政策、规范的要求。(4)选址可行性分析拟建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环境质量较好,交通便利,市政配套设施齐全,通过采取相应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外环境对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选址可行。13.1.3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用地呈不规则长方形,厂区西侧设1间造粒车间(1#),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厂区中部设1间吹膜车间,内设3条吹膜生产线;厂区东侧另设有1间造粒车间(2#),内设3条造粒生产线。各车间内自西向东依次按照工艺布置生产设备,便于原料输送和产品堆存,生产辅助用房均紧邻车间布设。厂区西北侧布设有办公楼、宿舍、食堂以及保安室,厂区内按照功能布局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厂区西北侧设此外厂区设1个主入口,紧邻办公生活区。此外,厂区中部设1座生产废水处理站,紧邻废水处理站设置一般固废暂存点和危废暂存间,西北侧紧邻办公生活区设生活垃圾收集点。生产区、生产区以及环保设施按照各自功能分开布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厂区布置合理。13.1.4环境概况(1)环境质量现状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均低于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标准限值;七涧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域标准限值要求;监测评价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监测因子的Pi值均小于1,地下水水质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1#、2#、3#监测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2)项目周边外环境拟建项目位于梁平区聚奎镇爱和村9组,厂区地势较低且平坦,厂区四周多为乡道,西侧500m处为七涧河。厂区周围分布有少量散居居民,评价区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保护区等。13.1.5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大量土石方以及、基础、建筑结构施工,环境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1)环境空气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由室内装饰、厂房改造、设备搬迁车辆等产生的粉尘等,施工工序简单,持续时间短,产生量少,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主要靠大气扩散消散,同时选用低排放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维修,将其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原厂区已建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超屋顶排放。(2)废水项目使用小型机械和人工操作,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小。(3)噪声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单位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重庆市人民政府令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保护“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渝府〔2013〕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等,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拟建项目施工期装修垃圾分类收集,指定堆放,由施工方负责清运,运至指定渣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采取上述固废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小。13.1.6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1)废水拟建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造粒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通过拟建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排入循环水池中回用于项目废编织袋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依托厂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废水经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不外排。(2)废气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塑料熔融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塑料熔融废气:1#造粒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水洗处理,水洗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过20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2#造粒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水洗处理,水洗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过20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吹膜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过20m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食堂采用液化气和电作为燃料,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通过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超屋顶排放。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恶臭: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塑料熔融过程中会产生臭气,该臭气的成分很复杂,可能含有氨气、硫醇类等污染物,由于产生的臭气污染量很少,并且项目地快宽广,各个车间距离较远,因此产生的臭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3)噪声拟建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破碎机、造粒机、切粒机、风机等产生。对噪声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包括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风机安装高效消声器,管道采用柔性连接等降噪措施。在采取以上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后,拟建项目营运期间噪声对周边各敏感点的影响较小。(4)固废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厂区西北侧设1座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占地面积约1000m2,用于堆放沉淀池清淘的废渣;厂区西北侧设1间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约5m2,用于存放废活性炭,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废物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同时与有资质的处理处置单位签订处理协议,采用联单制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清运处理;厂区内暂存期间,由专人管理、预防遗失。生活垃圾通过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桶装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13.1.7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营运过程中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事故。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今后实际生产情况,指定更为详实的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是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落实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可防可控。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风险处于完全可接受的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防范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13.1.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总量指标应按照《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渝环〔2017〕249号)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号)相关内容实施管理。13.1.9公众参与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已按照《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了本次建设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本次环评引用建设单位的公众参与调查的结论,如下:为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群体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设单位于2017年9月21日至10月9日在现场通过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2017年10月15日~10月25日在现场通过现场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两次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反馈信息。与此同时,建设单位于2017年10月17日进行了公众意见的问卷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20份,收回19份,回收率95%。发放团体调查表2份,收回2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所有被调查者均支持项目的建设。受调查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希望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提出了要求,建设单位均予以采纳。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严格按照施工要求施工,做好防尘,降噪工作。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分别向聚奎镇人民政府和聚奎镇爱和村村委会发放了团体公参表,公众参与结果显示,聚奎镇人民政府和聚奎镇爱和村村委会均同意本项目的建设。13.1.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拟建项目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排污口的规范化管理,并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对废气排气筒的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并对厂界噪声和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项目竣工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产运行。13.1.11综合结论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的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庚鸿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清洁生产水平高,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变区域环境功能。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本工程在拟建地块建设是可行的。13.2建议(1)加强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带来的污物排放,造成对环境的不利影响。(2)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对项目营运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置。(3)建立健全劳动组织,加强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和岗位责任制。(4)拟建项目地块内目前未建成完善的雨污分流措施,为了防止暴雨天气引起的废水溢流,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完善雨污分流措施,设置雨水截洪沟,并且生产废水处理池和一般固废暂存点上方加盖雨棚。111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