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6 MB
- 171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目录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中国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发展框图(一)发展历程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1.人工费直接工程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环境保护直接费2.文明施工3.安全施工措施费4.临时设施5.夜间施工6.二次搬运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9.脚手架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建11.施工排水、降水筑1.工程排污费安2.工程定额测定费装3.社会保障费工规费⑴养老保险费程⑵失业保险费费⑶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间接费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企业管理费5.工具用具使用费6.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10.财务费利润11.税金税金12.其他
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计价依据与计价模式发展的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转轨时期现阶段1.计划经济时期计价依据(1)概预算定额制度建立初期的计价依据。主要是指在“一五”期间国家所制定的各类定额及指标,如国家建委1957年颁发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55年颁发的《一九五五年度建筑工程概算指标(草案)》、1957年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定额汇集》等。计价依据的特点:管理体制上较多地强调集中,没有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2)改革开放初期的计价依据。1978年9月,国家建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加强基本建设概、预、决算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明确了各专业部门的分级管理。特点:国家对计价依据,特别是定额体系的完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计价依据如何适应市场变化,从而更好地体现建筑产品价格与价值的关系方而的研究做得还不够,致使计价依据存在的滞后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2.计价模式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纸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统一的定额与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然后按照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间接费及有关费用,最终确定工程的概预算,由施工单位承建,并在竣工后编制出结算和决算,经审核后即为工程的最终造价。统一定额计价量价合一定额计划经济时期转轨时期现阶段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1.计价依据对原有计价依据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主要有:1985年建设部颁发《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6年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的《关于编制建设工期定额的几点意见》,1985年到1986年间国家计划委员会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建设部颁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企业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通知》,1993年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为适应市场价格的变化,对工程造价进行的动态调整主要有:1991年建设部颁发《关于建立工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的几点意见》,1991年建设部颁发《关于调整工程造价价差的若干规定》等。转轨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现阶段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2.计价模式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分为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然后根据各类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有关价格调整办法计算直接费,在直接费的基础上,按照费用定额所规定的费率计算间接费,按照政府所规定的计划利润率来计算利润,按照规定税率来计算税金。允许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动态调整价格,特别是材料价格,并且给出了一套完整的价差调整计算公式。转轨时期计划经济时期现阶段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建设的完全计划管理建设要素市场的放开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国家指令价格定额计价国家指导价格量价分离市场定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双轨制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定额计价方式与推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和清单计价方式两者并存的状况。即:单位估价法(工料单价法)与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两者并存,形成“双轨制”的局面。转轨时期现阶段计划经济时期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工程项目的特殊性无法直接估价、比价项目分解与组合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项目总造价一次性;单件性,多样性;周期长;交易在前,生产在后;化分为可按定额等技术经济参数测算价格的基本单元子项或分部分项工程,逐步分解到分项工程后,就可以对基本构造要素进行估价、比价了。工程单价有不同的形成方式,按包括的内容分为工料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全费用单价法。项目逐层分解计价逐层组合汇总
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项目分解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程零部件产品施工工序工艺分解法物理分解法单项工程是具有独立意义的,能够发挥功能要求的完整的建筑安装产品。具有独立设计图纸和相应的概预算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形成生产能力和发挥使用效力的工程。分部工程划分是按照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的。如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体工程、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管道工程、通风工程,通用设备安装工程、容器工程、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工业炉砌筑工程等。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规格等,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
工程造价计价的基本原理工程计价的顺序是: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是两个,即基本构造要素的单位价格和基本构造要素的实物工程数量。工程单价计价方式工程量的计量规则
工料单价计算公式为: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人工定额消耗量×人工工日单价)材料费=∑(材料定额消耗量×材料单价)+检验试验费机械台班使用费=∑(机械台班使用定额消耗量×机械台班使用单价)1.工料单价:也称直接工程费,是确定定额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台班使用费的费用标准。工料单价是由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一般以单位估价表的形式来发布的地区统一的消耗量定额,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以及该地区的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来确定的,属于“量价合一”的现象。计算工程单价的两种方式
综合单价是指为了完成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综合单价包括除了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公式综合单价=工料单价+管理费+利润=工料单价×(1+管理费率)×(1+利润率)2.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单价的两种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价格的形成过程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零星工作费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部第119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2月17日联合分布,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其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强制性条文所属部分条款号内容总则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工程量清单编制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3.2.4(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制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制3.2.6(1)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四个统一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计价规范”的内容可用以下“六个字”概括:“二”是计价规范分两大部分,即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使用最多的是附录部分,一共有五个附录。即附录A—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C—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1“一”是一个规范。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国家标准颁布,可见国家对它的重视程度。23“三”是三个清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如:安全文明施工,脚手架和预留金,总包服务费等。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计价规范”的内容可用以下“六个字”概括:“五”是五个专业,即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4“四”是四个统一。即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中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来编制。56“六”是六个强制性条文。即规范中第1.0.3、3.2.2、3.2.3、3.2.4(1)、3.2.5、3.2.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计价规范》的特点:1.核心内容是综合单价计价。计价规范的核心内容是综合单价,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和利润等,且各项费用均由报价人根据市场行情、企业自身情况及价格波动等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Σ综合单价×工程数量即为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招标时由建设方提供统一的暂定工程数量,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投报的综合单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就合同模式而言是固定单价合同模式。2.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由于《计价规范》不规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空间,根据计价规范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三部分组成,就建设方提供的清单而言,只有代表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唯一确定的,不会因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同而不同。其它内容对建设方而言都是不可控的,这就成为各施工企业展示自身实力的竞争舞台。综合单价的组价是计价规范体系下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报价人需结合企业自身定额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自主确定人工消耗、材料损耗、机械摊销;根据自身对材料设备等资源的采购优势和储备能力确定材料、设备价格;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确定间接费和利润等。竞争渗透在每一综合单价的构成中。而反映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清单,其报价更与施工企业采取的施工方案息息相关。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计价规范》的特点:3.强调按设计图实体净量计量的计算规则。计价规范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基本计量单位,其计算规则着重强调按工程设计图的实体净量计量。举例:以挖土方为例,因放坡或设置工作面造成土方超挖是实际施工中不可避免的,<计价规范>中这部分超挖工作量不计入工程数量,而是换算在综合单价内。因此合理先进的开挖方案可以减少超挖量,从而降低综合单价。4.项目设置的综合性。项目设置时往往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与该实体直接有关的主体项目和辅助次要项目都可以综合在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中,因而某一项目名称所代表的工程内容通常不是单一的、固定不变的。就项目内涵而言,计价规范的项目仅表达某项客观的工作,而不提供任何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数量工程内容010401005001桩承台基础1.垫层:C20素砼,厚度10cm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混凝土拌合料要求现浇商品混凝土m33001.铺设垫层2.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振捣、养护举例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计价规范》的特点:5.工程量清单体现了工程实体与工程措施相分离的原则。只有代表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是唯一确定的,不会因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不同而不同。而反映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清单,其报价更与施工企业采取的施工方案息息相关。典型的如基坑围护,从技术角度而言可以采纳的方案是多种多样的,但如何在确保基坑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费用最省就取决于企业的技术和组织管理水平的高低。安全又经济的方案就意味着有竞争力的报价。6.实现承发包双方风险的合理分担。根据〈计价规范〉,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相应的,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业主承担。计价风险共担处理的创新,使招投标更加公平。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原《计价规范》下单位工程造价构成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配套环境企业定额工程造价咨询业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清单计价机制的实现信息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风险机制配套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文本工程担保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承发包模式配套条件包含的内容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招投标制度1(1)招标方式不尽恰当。我国的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要求以公开招标为主。过分的追求降低中标价,节约项目投资,一方面会降低整个建筑行业的收益,制约行业的发展,使行业缺乏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还会因为参加投标的单位太多而造成整个行业资源的浪费,增加投标和评标成本。(2)缺乏适宜的评标方法。现在常用的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最低价中标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评标时,缺乏对合理低价及低于成本价的科学的评判依据,极易造成围标和寻租行为。低价中标法可能会使个别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标再在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增加设计变更获得补偿,更有甚者通过偷工减料、层层转包等不法行为来赚取利润。(3)评标专家素质没有明显提高,串通投标现象依然突出。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后,投标报价难度的增加及评标方法的不适宜使施工企业产生投机动机。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缺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相配套的合同文本2要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制定与之相适合的合同条款,来约定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的权力义务,规范工程建设中各方的行为。特别是对工程变更,合同外新增工程的确认、处理原则、处理程序、计价原则、支付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对合同清单的工程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允许调整单价;什么情况下调高单价,什么情况下调低单价都要有明确规定;对施工中发生的索赔事件如何处理、风险分配约定等也要有规定,使合同在履行、管理时有据可依,减少纠纷发生。(1)我国多年来一直采用总价合同,没有现成的适合于清单计价的合同范本。(2)按照《规范》中计算的工程量是否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未说明。由于根据《规范》计算的工程量的合同地位仍未确定,将为中标后开了“重新核算工程量”的缺口,难以保障发包人的利益。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的不配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顺利实行,还要有完善的市场约束机制。国外建筑市场除了依靠法律和道德约束外,还有许多约束承包商行为的机制,如工程担保制度、监理制度等。而在我国,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太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尚不健全。3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原《计价规范》与承发包模式改革的不配套(1)不利于推行更具创新的EPC(工程-采购-建造)、DB等集成承发包模式。《计价规范》将其覆盖范围定得很宽,包括建筑、装修、安装、市政和园林绿化。在应用于各自领域范围的时候,它就不可避免地需要一些增减。以EPC为例,它是以全过程管理为目标的,由于《规范》是针对C(建造)而非兼及E(工程)和P(采购),现有的《规范》是以牺牲全过程操作的便利而迁就跨行业需要为代价的。另外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单价合同,而若采用集成承发包模式,易采用总价合同。(2)不适宜于建筑行业分包体制的运作。原《计价规范》总包/指定分包,以及议标/采购/竞标未能获得良好的结合,不利于分包体制在合同约定下的运作。4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不同承发包模式下适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平行承发包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宜采用单价合同当前清单计价基本上是要求业主对清单编制的准确性承担责任,而只有在分散发包体系下业主才有可能提供一个较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集成承发包模式(如EPC、DB、交钥匙等)改进的工程量计价方式不仅仅要求报出的清单单价具有约束力,大多时候其总价也具有相当的约束力。宜采用总价合同过渡解决方法:可以要求施工承包商和设计商组成联营体来参加投标并与业主签订合同。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5缺乏与工程量清单报价相配套的企业定额由于清单规范中的报价是以投标企业自身施工定额为基础的,企业过去一直使用的是统一定额,这就造成了我国很多施工企业没有自己的施工定额,这给各企业报价造成很大的不便。为了投标的需要,各省、市只能根据各地具体情况重新编制新的定额,从而形成了外表象清单计价法,而实质仍然是定额法的现状。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6(1)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一些不具备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机械套用固定格式文件、一人支撑一个公司的中介机构。(2)工程量清单是以行业或咨询机构作为编制的主体,它就同时承担着仲裁的角色,对于工程量在合同管理中的应用就起了专业解释的作用。但执业资格都是瞄准个人执业资格而非企业执业资格,这就需要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法规与之配套,实行企业的执业资格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7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式落后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得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尤为重要。但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1)当前造价管理机构在信息服务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市场体制尚不健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价值规律“失灵”现象时有发生。(2)由于缺少激励生产供应商、社会信息员等积极提供真实价格信息的机制,在传递建材价格信息过程中往往进行了一些“过滤”或处理而导致价格失真。(3)目前,多采用刊物较少采用网络进行价格信息发布的形式也由于时间的限制而跟不上日新月异的市场形势。这种种现象都使得造价管理部门在人、材、机价格信息的采集、发布、预测以及造价指数的分析发布上可能造成失真、滞后。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一)从宏观角度,《计价规范》实行所需配套条件方面存在的问题8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素质不高(1)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与以前是不同的,它是按照“工程实体”与“非工程实体”相分离的原则制定的。这就要求造价员不但要熟悉工程图纸、施工工艺,还要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以及劳动力水平有所掌握,这对目前很多的造价员来说是办不到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造价人员对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费还没有能力去自己制定,大都是采用社会平均水平的定额,而对于管理费、利润及风险在大多数企业又不是造价人员的权力范围。(2)道德素质有待提高。由于清单本身不具备竞争性,所以很多人员放松了编制过程中的责任心,从而导致编制项目的不准确。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1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格式需要改进,以明确工程的特性《计价规范》中由招标者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个部分组成,投标者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在对各项内容进行单价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工程量清单的报价表。对于完成工程内容的特征都没有做具体的表述,仅在项目名称一栏有简要说明。不方便投标者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报价文件的审核也造成不便。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2缺乏条文说明部分一般规范都有一个条文说明,而原《计价规范》却没有,这对于条文的理解不利。这些使得在使用清单规范时有一定的难度。3缺少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范围不能仅局限于招投标阶段,还应涉及后续合同履行,有关价款的调整、结算等阶段。而原《计价规范》中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价格风险因素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等没有明确的界定,致使承发包双方易造成纠纷扯皮。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措施项目设置不合理4(1)对于通用项目和各类工程的措施费用之间的关系,应该进一步明确。例如:市政工程中的“现场施工围栏”与通用项目中的“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之间的关系。(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不应设置在措施费项目清单中。按《清单计价规范》第2.0.4条规定:“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为措施项目。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与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是不可分割的项目,且模板及支架的费用占混凝土工程费用比重较大,一般在20%~25%,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做法欠妥。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5《计价规范》的适用阶段不明确。《计价规范》总则第1.0.3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但这一条文并未说明国有投资项目应在基本建设程序的什么阶段执行《计价规范》。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要不要执行《计价规范》,不执行就等于违反了《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强制性条文;若要执行《计价规范》,却因为设计只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许多措施项目、零星工程根本无法计量。虽然,按《计价规范》总则第1.0.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在其《宣贯辅导教材》中也注明了《计价规范》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但由于第1.0.3条是强制性条文,因此从其法律地位上讲,远比1.0.2条和《宣贯辅导教材》中解释要高。相对于1.0.3条,其他条文和解释明显形同虚设。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工程量计算方面存在的缺陷(1)计价规范中对于工程量的计算规定有些不明确,比如有的一个编码包含很多工作内容,是分别编码还是一个编码。如桩的接头工程量计算、钢筋计算等,只给一个原则而没有具体计算方法。(2)对于某些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太合理,如:平整场地,清单规范规定只计算建筑底层建筑面积,而实际中平整场地的范围要比规定大得多;预制桩工程量,计价规范中用根或桩长来计量,这很不科学,而且无形中增加了投标人计算工程量的难度。6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工程定额测定费不应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实行工程量清单后,量价分开,消耗定额可由造价管理部门编制,也可以由社会中介组织编制。编制费可以通过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通过市场自主调节。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定额自主报价,无需再摊销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7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8综合单价中管理费所含的内容没有明确企业完成某一工程所需要的管理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现场管理费(或施工管理费),即直接用于组织及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所需的各项开支,另一部分是企业管理费,即企业总部对项目实施组织及管理的各项开支。而与清单计价规范相适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将所有的管理费用均纳入企业管理费一项中,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很难准确确定。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9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包含若干单位工程的报价方式未做出清晰的规定例如:建筑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共同招标时,其脚手架费用、垂直运输费用应如何计算没有明确,其脚手架费用是否可以简单的将建筑工程的脚手架与装饰装修工程的脚手架进行叠加?所以对于措施费项目中的通用项目部分,在多个单位工程共同招标时,如何确定相关费用应该加以说明。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二)从微观角度,《计价规范》本身存在的问题10计价规范不能完全适应各地的计价要求原《计价规范》有些项目划分过于笼统,部分项目的设置及计算规则等与各地实际存在差异。使得承发包双方在进行清单招投标和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易将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造成混淆。另外据有关资料统计,《计价规范》涉及到400多项清单项目,而各地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所补充的项目已达1000多项,可见《计价规范》本身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12345新《计价规范》的产生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678910
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由于工程造价计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量和单价两大要素,所以任何国家或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基本体制主要体现在对于工程项目的“量”和“价”这两个方面的管理和控制模式上。从世界各国情况看,工程造价管理的模式可以分为三大类:美国模式英联邦模式日本模式竞争性市场经济管理体制,根据历史统计资料确定工程的“量”,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政府相对直接管理,有统一的概预算定额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但是活的单价政府间接管理,“量”有章可循,“价”由市场调节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国外的不同(从总体角度)国外中国投标报价模式不同完全单价模式。国际清单的综合单价是全费用单价。工程量清单分项单价综合了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及其它因果费用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模式。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综合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其他一些因果费用,如工程担保费、保险费等则列入其他报价。企业定额有完备的企业消耗量定额,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定额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自主报价,真正实现了“量和价”的分离。施工企业仍依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其计价模式表象是用的清单,实质不过是定额子项的重新排列组合,套用了部分市场价格信息。本质上违背了清单计价模式的初衷,即从价格上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而企业的管理水平则体现在消耗量上,即企业定额。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国外的不同(从总体角度)国外中国项目设置及工程描述比较详尽《计价规范》还远未达到国际清单的详尽程度技术规范国际清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港式清单中的工料规范(包括基本要求和技术要求)《计价规范》尚未涉及造价信息发布重视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发布工作,并从信息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渠道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体系,起指导作用;由政府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存在滞后性和普遍偏高,不能如实反映市场行情,且建筑产品种类、品牌繁多,其价格信息无法包容。配套的环境条件完善的合同体系(包括承发包合同和各类咨询合同),主要是FIDIC合同体系及成熟的社会诚信体系国内还有待完善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
中英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研究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英国的工料测量,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至今已有400年的历史。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及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于1922年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出版发行了建筑工程工程量标准计算规则(SMM),在颁布发行后,工程量清单(BQ)也随之登上了英国工程招投标的这个大舞台,并不断的被其他的国家采用和借鉴。英国工程量清单的起源1988年7月1日正式使用其第七版,即SMM7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英国工程量清单的发展与应用英国的工程项目采用“量”、“价”分离,“量”有章可循,“价”市场化的造价计价基本模式,也是世界上拥有最完善工料测量体系的国家之一。在英国传统的工程计价模式下,一般情况下工料测量师根据建筑工程标准计量规则(SMM7)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估价师参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成本要素分析,根据其以往的经验,并收集市场信息,发放询价单,回收相应厂商及分包商的报价,对每一分项工程都填入单价,并将单价与工程量相乘后的合计填入清单。所有的分项工程合价之和,加上开办费、基本费用项目(包括投标费用、保证金、保险、税金等)和指定分包工程费,形成承包商的投标报价。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受雇于业主方受雇于承包商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业主工料测量师工程量清单估价师承包商雇佣雇佣SMM7根据造价信息填写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英国的工程项目没有计价定额和标准,只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即SMM7,工程造价的确定由业主和承包商在造价中介机构的协助下,依据法定的标准计算方法,并参照政府和各类咨询机构发布的造价指数、价格信息指标等信息来进行造价控制。英国工程量清单的计价特色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核心—SMM7SMM7即英国建筑工程标准计算规则,第一版于1909年顺应英国建筑工程行业管理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并至1922年开始在英国发行及广泛应用于国际实践中。1988年7月1日正式使用其第七版,一直沿用至今。SMM7将工程项目划分成开办费及总则、完整的建筑、场地工程、现浇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工程等23类项目。它是根据施工材料、工艺、工种、位置等属性进行分类和组织(不同于我国按照构件列项的方法)按照专业工程列项的。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SMM7基本内容工程量清单、量度的原理、量度的基本单位、成本项目划分等内容包括总则、一般条款与初步项目、土石方工程、打桩与沉箱、排水工程等基本原理所含内容工程量表是按工种分类(类似我国的分部工程,但比我国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还要细)列出所有项目的名称、工作内容、数量和计算单位。其中SMM对每一项目如何计算工程量都有明确的规定。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英国只有一套完整的工料测量体系,并没有统一的计价规则,所以每个皇家测量师学会会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经办的已完工程的造价资料,按照工程的格式认真填报,放入指定的数据库;同时也就获得利用数据库资料的权利。由于计算机实行全国联网,所有会员资料可以共享。我国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一直很薄弱,英国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中国工程量清单的起源建国以来,我国在建设工程造价行业,一直使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化经济已经基本形成,从2003年7月1日起,由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这是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我国建筑市场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不是对定额计价的完全否定,在采用了清单计价后企业定额显得尤为重要。无论是工程量清单报价,还是传统报价,工程交易价格招标投标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所反映出的工程造价内涵是一致的。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中国工程量清单的发展与应用2003年7月有关部门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4年起在部分省市推行并在全国推广,明确提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新的计价改革从此开始。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形成与发展2000年建设部在广东、吉林、天津等地开始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试点工作。广东省顺德市参照英联邦计价模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01年11月在总结顺德市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开始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对原先的定价方式、计价模式等进行了改革,受到了建筑市场的普遍认可。2001年3月建设部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全国多个省、直辖市,在总结各地工程量清单造价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全国各地情况,制定了《全国统一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中国工程量清单的发展与应用2002年2月建设部组织建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组,开始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起草与编制工作,经过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几轮讨论、审核与修改,于2002年10月定稿,报建设部审批。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式发布,并于200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统一的计价规则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统一的工程量计价规则、统一的工程量项目设置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则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建设各方面都应遵守有效控制消耗量通过由政府发布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为企业提供一个社会平均尺度,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企业尚无自己的报价定额的,可参考使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价格的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招标投标法》有关条款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中标。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中英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比较工程量清单中的计价方法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按单价计价项目,如土石方开挖按每立方米多少钱;另一类是按项包干计算,如工程保险费等。工程量清单一般由5部分构成。英国工程量清单开办费SMM7中列出了开办费包括的项目,工料测量师根据工程特点选择费用项目,组成开办费。开办费中还应包括临时设施费用在内。分部工程概要每一个分部工程对人工、材料的要求工程量部分工程量部分在工程量清单中占的比重最大,它把整个工程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都集中在一起。分项工程可以根据功能分类,也可以根据施工顺序、工种分类。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暂定金额和主要成本设计尚未全部完成,承包商不能精确地描述某些分部工程,应给出项目名称,以暂定金额编入工程量清单。如业主指定分包商或指定供货商提供材料时,应以主要成本的形式编入工程量清单中。汇总为了便于投标人整理报价内容,在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最后作一个小计,然后在每一分部的最后作一个合计。在工程量清单最后将前面各个分部的名称和金额汇总到一起,得到项目投标价。中国工程量清单在新颁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内容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五部分。(原《计价规范》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由于英国只有统一的计量规则而没有一套统一的计价规则,所以对于业主方来说,他们更注重清单中“量”的准确性。我国有一套统一的计量与计价规则,所以对于业主来说,要关注量与价两方面,甚至更注重于“价”。
工程量清单费用构成的比较费用名称费用内容计算方法英国总价项目费用一般包括工程保险、担保、监理设施、承包商的驻地建设、测量放样、临时工程等。其特点是:多数费用项目支付时间在开工前或在施工早期,故又称为开办项目费用按各项费用名称分项计算、报价清单项目费用指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等∑工程量×综合单价计日工费用也称“点工”或按日计工,一般有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三种计日工,用于处理一些小型变更工程、零星工程∑计日工数量×计日工单价暂定金额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为应付意外情况暂定数量的一笔金额,这些项目的费用将按业主工程师的指示与决定,或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或全部不予动用(总价项目费用+清单项目费用+计日工费用)×暂定金额费率(%)中国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分部分项工程量X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比较一、相同点英国与中国都有各自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英国是SMM7,中国则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是进行清单计价的基础,它为招投标双方提供了相同的平台。二、不同点英国(香港)计算规则编写由粗到细,且针对了工程的特殊性,给出相应的计算方法。而我国的计算规则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做出了规定,根据项目列出了计算方法,说明较为简单,具有通用性,不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殊的计算公式。若工程量计算规则产生争议,又未成为合同文本的一部分,则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而英国计算规则编写原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在合同文本中专门定义工程量计算原则、统一计算方法,可以有效避免工量数量计算方法不同产生的纠纷。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计价方法的比较一、相同点我国与英国的清单工程量计算都是以实体工程量为基础。非实体工程量都是以项为单位计取,英国将其归入开办费,我国清单规范则列入措施费。二、不同点1、项目划分英国清单计价的项目划分更细致,精确。以建筑工程为例,按工程项目的过程分类,包括拆卸和改建工程,打桩和沉箱工程,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含模板和钢筋),砖砌工程,排水工程,沥青工程,砖瓦石工程,屋面工程,木结构工程,木装修工程,五金铁件,钢铁和金属工程,抹灰工程,管道工程,玻璃工程,油漆工程等。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项目划分与预算定额基本一致,以建筑工程为例,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从划分上看出,英国规定的要细致的多。划分越细,计算出来的工程量越准确,也更方便于变更计量。2、单价包含内容我国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英国完全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材料周转费、管理费(如施工管理费、投标的开支费用、担保费、保险费、税金、贷款利息、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杂项费用等)和利润的分摊等,并将其写进合同文本,明确且细致。它根据项目特点而定。
1、英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2、中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3、两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比较英国的完全单价与中国的综合单价表面上差别就在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这三个项目划分到哪一部分中去,对工程总价似乎没有影响,但一旦出现涉及到措施费用的工程变更,这两种清单的差别就出来了,国内清单由于采用综合单价,这一部分费用难以区分,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争议,工程造价不好调整,需要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有关事件,而这时并不总对招标人有利。而国际清单正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因为投标人所报单价已包括了措施费用,所以只要用单价乘以调整的工程量就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调整了,合同纠纷少。对比中发现,英国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文本中的单价说明要明确的多,具有可操作性,是我国值得借鉴的地方。3、价格确定英国主要依靠编制各种工程造价的综合指数来进行调整,中国则以公布各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信息为主,便于定额计价模式下的价差调整。
中英清单计价比较比较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方法的比较相同点不同点相同点不同点英国都有各自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英国是SMM7,我国则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英国香港计算规则编写由粗到细,且针对了工程的特殊性。我国与英国的清单工程量计算都是以实体工程量为基础。非实体工程量都是以项为单位计取,英国将其归入开办费,我国清单规范则列入措施费。(1)项目划分。英国清单计价的项目划分更细致,精确。以建筑工程为例,按工程项目的过程分类,包括拆卸和改建工程,打桩和沉箱工程,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含模板和钢筋,砖砌工程,排水工程,沥青工程,砖瓦石工程,屋面工程,木结构工程,木装修工程,五金铁件,钢铁和金属工程,抹灰工程,管道工程,玻璃工程,油漆工程等。(2)单价包含内容。英国单价包含内容写进合同文本,明确且细致。它根据项目特点而定。例如工程量清单丙部木装修工程中门须以“模”计算,其单价须包括①门框、门缘、封条、底材及同类项目。②一切所需的涂漆、表面饰面及装饰。③以水泥砂浆在门框后作衬垫或垫层。④按需要以指定物料在门框周围嵌填接缝。⑤按需要包括一切安装及固定装置,如钉子、螺栓、樟钉和同类项目。⑥百叶窗板。⑦额外劳务及物料,以制造玻璃窗开孔,包括玻璃块及玻璃压条。(3)价格确定。主要依靠编制各种工程造价的综合指数来进行调整中国我国的计算规则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做出了规定,根据项目列出了计算方法,说明较为简单,具有通用性,不针对具体项目设定特殊的计算公式。例如挖淤泥、流砂项目,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而淤泥、流砂的面积、深度通常是不规则的,计算体积需要考虑的深度该如何确定规范中并未明确描述。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项目划分与预算定额基本一致。以建筑工程为例,包括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应的木门项目,其工程内容为“①门骨架制作、运输②门、五金配件安装③刷防护材料、油漆。”对比中发现,英国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文本中的单价说明要明确的多,具有可操作性。我国则以公布各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信息为主,便于定额计价模式下的价差调整。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
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中英招投标制度比较比较内容英国招标制度我国招标制度招标形式多采用两阶段选择性招标和议标。其优势在于:①业主选择可信赖的承包商承接项目,降低了风险。②通过多轮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有利于承包商充分了解项目和满足承包商要求,也有利于业主达到预期的价值目标。劣势在于:多轮谈判花费时间较长。多采用公开招标,较少采用邀请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充分体现了公平性,投标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从开标到确定中标人的时间不长,有利于项目的尽快实施。不足在于:①有实力的投标人因理解招标文件错误而使业主失去选择潜在合适承包商的机会。②业主对投标人缺乏了解和信任,风险较大。③一旦签订中标协议书,合同的金额就确定了,可能超出了业主的预期价值目标,此时没有回旋的余地从而造成业主增加投资或流标。清单内容列出实物工程量,投标人填写单价,并可以根据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列出投标人认为应追加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报价。清单中对其不能确定的工程量或项目列入暂定金额,日后据实结算。对工程量清单开列的工程数量和综合的工程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增减,必须保持与各投标单位计价口径的统一。评标方法主要考虑价格、数量、投标策略等因素。原因在于:业主与投标人有合作经历或对其十分了解,对投标人的信誉、专业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不需要再过多考虑。通常采用综合评分法,却商务标与技术标各占一定比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标书分别打分,分数最高的推荐为中标人。这种评标办法不足在于:业主可能错过选择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机会,增大了投资费用。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合理最低价中标
当前清单计价与英式计价在其他方面还存在着不同,如独立费用方面,现场管理费、机械进出场费、临时设施费等,在英式计价中把这类项目独立成章,而当前的清单计价把上述费用综合在综合单价中,但是上述不同伴随着清单报价的实施,是很容易调整,很容易接轨的,困难之处就是企业定额的制定、建立和完善,它涉及到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企业的经营决策,因此,当务之急,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在招标投标中采用无标底招标、最低价评标机制等,利用评标中的价格竞争,促使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利用企业定额报价,从而加快企业定额的编制,最终使我国清单计价与国际惯例计价全面接轨。总结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第63号)自2008年7月9日发布,12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新《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6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新《计价规范》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新《计价规范》的颁布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新增术语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6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0.7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2.0.8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计价方式。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新增术语2.0.10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2.0.11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2.0.12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新增术语2.0.13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2.0.14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2.0.17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经建设部批准,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2.0.18造价员取得造价员资格,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新增术语2.0.19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2.0.20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2.0.21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2.0.22合同价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2.0.23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134(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2(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目录
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2.清单数量的增加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3.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4.计价规则的补充5.工程量清单使用范围的扩展6.招标控制价的设立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新《计价规范》的条文数量由原《计价规范》的45条增加到136条,其中强制性条文由6条增加到15条。新增内容为: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计价规范原来包括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和附录部分。新计价规范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两部分,其中条文说明部分是对应于总则中每个条款的具体说明,详细解释及法律依据。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原《计价规范》新《计价规范》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租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号。3.2.4(1)项目名称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项目实际确定。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3.2.6工程数量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3.2.5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强制性条款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1.条款数量的增加及涵盖内容的变化新《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新《计价规范》新增强制性条款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4.1.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4.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4.8.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4.1.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强制性条款(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2.清单数量及所含要件的增加原《计价规范》中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而新《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五部分。其中规费项目清单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税金项目清单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新《计价规范》规定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这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即由原来的“四个统一”变为“五个统一”。(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3.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序号项目名称1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2夜间施工3二次搬运4冬雨季施工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6施工排水7施工降水8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新规范中把原来措施项目中含有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去掉;把原有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水降水拆分为两项;新增“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两项。措施项目的变化旧规范新规范
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所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规费和税金。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3.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及综合单价构成的变化(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4.计价规则的补充措施项目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注的模板工程,可以计算工程量适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不宜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典型的是大中型施工机械、临时设施等,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4.计价规则的补充其他项目暂列金额:因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的价格调整而设立。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为参考。如索赔费用、签证费用从此项扣支。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定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材料暂估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综合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应当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取费。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
5.工程量清单使用范围的扩展原《计价规范》只强调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阶段的使用。新《计价规范》中把工程量清单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针对工程造价的计价具有动态性和阶段性(多次性)的特点,在新《计价规范》中提出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不同概念。反映了不同的计价主体对工程造价的逐步深化、逐步细化、逐步接近和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过程。(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新《计价规范》4.2及条文说明中指出“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计价规定计算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有的地方亦称拦标价、预算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6.招标控制价的设立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分析与”招标控制价”相类似的几个概念:狭义栏标价(maximumpricefixing);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priceceiling);发包限价(ceilingprice);日本的叫法栏标价从设定目的角度从是否公开角度上限栏标价(通常意义的栏标价)下限栏标价(很少采用)明示栏标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公布)暗示栏标价(开标时公布)动态栏标价(和施工单位的平均报价互相联系)招标控制价为明示上限栏标价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分析设立招标控制价的法规性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四条中规定:“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云南省建设厅制定的《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预算综合报价评标(暂行)办法》第三条:“采用预算综合报价招标,招标人可编制招标工程拦标价,拦标价作为招标人期望的最高限价应在开标前15天向投标人公布。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应当设立拦标价”。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第十条是:“招标人可以以标底为基础,上浮合理的幅度设立拦标价,以拒绝投标中的过高报价”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分析设立招标控制价的造价依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招标控制价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而且在计算时比包含了更多的可变因素,比社会平均水平计算出来的价格稍高.而一般投标人在竞争状态下采用的是社会平均先进水平,报出的投标价格通常要比社会平均水平计算出的价格低。因此投标报价超出拦标价是不合理的报价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产生设标底招标的弊端:(1)设标底时易发生泄露标底及暗箱操作的现象,失去招标的公平公正性。(2)现在编制的标底价是预算价,科学合理性差。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3)标底在评标过程的特殊地位使标底价成为左右工程造价的杠杆。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得不合理。(4))将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的基准,导致投标人尽力地去迎合标底,往往招投标过程反映的不是投标人实力的竞争,而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能力的竞争,或者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投标策略”的竞争。无标底招标的弊端:(1)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各投标人哄抬价格,给招标人带来投资失控的风险。(2)容易出现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不顾工程质量,以此来降低工程成本;或先低价中标,后高额索赔等不良后果。(3)评标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报价没有参考依据和评判标准。招标控制价的优点:(1)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2)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寻租等违法活动的产生。(3)拦标价使各投标人自主报价、公平竞争,符合市场规律。投标人自主报价,不受标底的左右。(4)既设置了控制上限又尽量地减少了业主对评标基准价的影响。
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4.2.3条)新<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参照市场价;其他的相关资料。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编制(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4.2.4,4.2.5,4.2.6,4.2.7)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新<计价规范>中招标控制价的的编制依据及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确定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新<计价规范>的规定计价。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分析实行招标控制价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析(1)由于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就公开最高限价,且最高限价大大高于市场平均价,就可能诱导投标人串标围标。因为最高限价大大高于市场平均价,就预示着按此价投标,中标后利润很丰厚。而且只要投标不超过最高都是有效投标,这样投标人就可能围绕这个最高限价串标围标。(2)如果公开的最高限价远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就会影响招标效率。可能出现所有或绝大可能出现无人投标情况,因为按此价投标将无利可图,不按此投标又成为无效投标。结果使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定得过低会造成投标人没有利润可图,使投标人过少,降低竞争力,不能起到择优选择投标人的作用招标控制价定得过高可能造成投标人普遍提高报价,按以往最高限价和拦标价的做法,通常按标底编制完后上浮一定比例作为最高限价。而如何合理确定上浮比例是目前招标控制价应用中需解决的问题。招标控制价分析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原则设想:招标控制价=按新《计价规范》计算的价格-估计的串标成本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招标控制价分析对招标控制价改进的思考配套措施扩大招标范围和招标人数建立承包商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审查要求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预防围标、串标预防恶意低价中标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新《计价规范》4.4.3款明确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而原《计价规范》中未对合同类型做规定,在实际中,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若不采用单价合同,失去了实行工程量清单的真正意义。国际上通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FIDIC合同条件、英国的NEC合同条件以及美国的AIA系列合同条件等,主要采用的就是固定单价合同。1.合同类型的规定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业主承包商选择合同类型优先顺序选择合同类型优先顺序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下合同类型分析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含义承包商的报价以业主的详细的设计图纸及计算为基础,并考虑到一些费用的上升因素;如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动则总价固定。但当施工总图纸或工程质量要求有变更,或工期要求提前,则总价也应改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总价合同。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料成本增加达到某一限度时,合同总价应相应调整。风险分担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预见费用较高。业主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商承担了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适用条件(1)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己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2)工程量小、工期短,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3)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详细调查、复核工作量,拟定计划。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工程量清单下合同类型分析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特征按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填报的单价确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更单价。工程量为业主估算工程量,实施过程中允许有上下的浮动变化。在单价合同下,最后支付款按当时填报单价与实际净工程量乘积计算,这样业主又不容易控制总造价合同中一般无合同价款,也没有工程量清单。风险分担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原估计的工程量不能有实质性的变更。如果相差超过士10%时,允许承包商调整合同单价,也有些固定单价合同在材料价格变动较大时允许承包商调整单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值。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较小适用条件它适用范围比较广,特别适合于工程性质比较清楚(如已经具备初步设计图纸等),但工程量计算并不能十分准确的项目。适用于施工图不全,工期长的工程项目。广泛适用于工作范围很难确定的工程和在设计完成之前就开始施工的工程。
新《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总则4.4.3中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1)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特点如下: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通常是由发包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出总工程量估算表,即“暂估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由承包方以此为基础填报单价。最后工程的总价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由合同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得出工程结算的总价。(2)可调单价合同指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可做调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69文件)第八条中规定调整的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工程量清单下合同类型分析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123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本要求: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编制,工程量在招标过程中属于一种估算量,而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的管理水平,全面分析市场变化,考虑经营风险后确定。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一个形式:国际上通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FIDIC合同条件、英国的NEC合同条件以及美国的AIA系列合同条件,主要采用的就是单价合同。能够真正体现风险分担的风险管理原则: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包人承担综合单价的风险发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精心编制工程量清单,分析工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承包人由于综合单价的不可调整性,必须提高自身的投标报价水平,增强企业的管理能力,以自己的综合实力完成工程建设,实现自己的利润目标。4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单价合同招标成本较高,但执行成本较低。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宜选择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下选择单价合同的优点
国际上常见合同文本采用的计价方式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FIDIC(银皮书);英国JCT80,JCT91,美国AIA-A101(与A201配合使用);适用于CM模式(代理型)的合同条款有AIA-A101或A101/CMa(与A201/CMa配合使用)。FIDIC(红皮书),ICE6AIA-A111(与A201配合使用);适用于CM模式(代理型)的合同条款有AIA-A111(与A201/CMa配合使用)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下合同类型的选择新《计价规范》4.7.5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工程量清单的价格特点是“量变价不变”,无论事实上工程量增大或减少(超出约定范围除外),单位工程量的单价都不发生变化。因此,工程量清单报价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量价分离”、“量变价不变”、“单价优先”,较为合理地处理了风险分担问题。如果风险分担极为不均,在某单个项目上承包商承担了不合理的风险。很明显,承包商在投标中将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均考虑在报价中,这样的报价必将很高。结果,不管该风险实际发生与否,业主都要支付这些风险(包括实际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成本。这样,业主无形中就支付了本不应支付的费用。从而可以看出,风险的合理分担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是有利的。从风险分担角度分析单价合同的合理性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从降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单价合同的合理性交易成本招标成本对于招标方就是其制定招标文件、编写工程量清单、考察承包商、委托招标单位以及评标等有关的费用,合同双方对于合同条款的制定与修改,谈判与磋商所产生的费用。执行成本包括监督、惩罚、奖励、怠工等等行为造成的费用,聘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管理等的费用,合同管理费用,由索赔和争端引发的诉讼仲裁等费用。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从降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单价合同的合理性总价合同采用总价合同的基础是对交易物的精确描述,但由于非对称信息和有限理性的原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交易物的认识可能是不同的,并且在合同中也难以做出完美的说明,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都存在着风险。因此,建设单位根据自己所拥有的选择施工单位的权力,在合同中订立某些条款,将合同的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因为施工单位在这种合约中要承担较大风险,风险的分布不均匀,产生其他合同问题的诱因较大。总价合同招标成本较低,但执行成本较高。单价合同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根据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然后以该清单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单价计算出的总价选出施工单位,竣工结算价可根据工程量的变化做相应的增减。这种合约安排虽然在签约准备阶段要花费额外的交易成本(如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履行阶段也需要对工程量的变更进行验证,但由于合约在总价方面招标人为投标人承担部分风险,因此,风险的分布比较均匀,产生合约问题的诱因相对较小。单价合同招标成本较高,但执行成本较低。从降低交易成本的角度,宜选择单价合同。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下合同类型分析单价合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风险防范缺乏从项目总体目标的角度来加强对承包商的激励和约束,承包商只会努力减少自身成本,而没有动力去为业主节约投资。即承包商不关心项目范围和内容的优化,甚至提出一些损害业主利益的扩大工程范围的建议,承包商此时追求的仅仅是个体理性。业主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的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过程监督,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lose-lose”situation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利用单价合同时也宜采用“总价”来激励承包商为实现业主目标而提高其努力程度。防范措施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下合同类型分析单价合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风险防范单价合同下可能会出现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就是利用合同在报价时是“单价合同”,在总标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清单中有些单价调整得略高于常水平,另一些则略低于正常水平,以争取最多的盈利。业主的防范措施(1)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明确对涉及暂估价项目的调整方法。招标人要随时掌握工程涉及的主要材料的价格;对于特殊的大宗材料,可提供适中的暂估价。(2)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写明对各种不平衡报价的惩罚措施。(3)招标控制价不仅要有总报价的最高限制,而且包括投标报价各组成部分的最高限制,包括综合单价、综合合价、管理费、利润、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消耗量等内容。(4)改进评标办法,限制不平衡报价中标。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新《计价规范》中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用的规定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4.2.3(6),4.3.3(8),4.7.5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工程造价信息。4.2.8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4.2.9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日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4.7.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4.7.7施工期内,当物价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4.8.12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4.9.1在工程计价中,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事项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4.9.3(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推行清单计价中应发挥的其他作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协助企业制定企业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积极促进施工企业实施工程计价的过程成本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细化成本控制,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监管手段。1)完善检查制度2)完善社会监督机制3)建立责任处罚制度。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如定额所、定额站应利用长期编制定额的优势以及多年积累的大量技术经济资料,在典型企业测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的人、材、机费耗量指标,收集工程造价基础资料,指导施工企业按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装备水平、人员技术水平,编制企业内部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促进企业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对中介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新《计价规范》中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人作用的规定2.0.18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3.1.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4.2.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4.3.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4.8.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4.9.4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作工程造价鉴定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进行。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工程造价咨询人在推行清单计价环境下的发展对策(1)拓展业务范围,增强企业竞争力。工程造价咨询人的服务可拓展到前期投资可行性分析,建设项目中可进行代理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进度款支付与工程索赔管理等,项目完成后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以及建筑经济案件中的司法鉴定、运营维护方案的选择等。(2)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建立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责任赔偿制度建立专业人士或机构的“专业责任保险”制度推广担保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人竞争承揽业务时,主动提供金融或其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新《计价规范》中有关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作用的规定2.0.17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经建设部批准,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2.0.18造价员取得造价员资格,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1.0.5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工程造价文件应由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4.6.3(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完善工程造价专业的高等教育及在职人员的再教育活动(1)提高造价工程师的准入“门槛”,实行造价工程师分级管理。(2)针对造价工程师的需求,设置继续教育内容。(3)针对灵活的培训手段,细化考核标准资深造价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如对于有工程背景的,应加强对工程经济、财务管理及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从事经济、财务管理及合同管理的造价工程师,则应加强工程实践和工程管理的学习。针对多数造价工程师年龄较大,学习精力有限的特点,继续教育的内容应多设置案例和实践环节。继续教育内容的确定,还应针对行业对造价工程师的要求设置。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4。费用名称的修改(2)暂估价类似于FIDIC合同条款中的PrimeCostItems,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价格。(3)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条款中,大多数都设立了计日工(Daywork)计价机制。(1)暂定金额。暂定金额在英国工程量清单费用构成中有明确列项,在美国清单费用构成中称“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表示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为应付意外情况暂定数量的一笔金额。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一)新《计价规范》修改部分概述(二)新《计价规范》与国际接轨部分总结(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
(三)新《计价规范》中已解决的问题工程量清单的统一格式需要改进,以明确工程的特性原规范中存在的问题新规范的改进缺乏条文说明部分缺少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措施项目设置不合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新增了“项目特征”一栏。正文分为总则和条文说明部分,对应于总则中的每一条款进行解释说明新增了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对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合同价款管理的内容。新规范中把原来措施项目中含有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去掉;把原有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水降水拆分为两项;新增“冬雨季施工”,“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两项。
(四)新《计价规范》中新出现的问题(1)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沿用了过去一直使用的预算定额的模式。这就使得很多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仍然习惯于按照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先算量后套价,再把计算的结果反算到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之中,从而忽视了量价分离的指导原则。不仅忽略了单项报价的竞争性,而且也为日后的结算留下了隐患。(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新增“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定额单位”几项,这无疑暗含了对过去定额的重新重视,是对定额计价的一种回归。仍沿用定额的思想工程量清单编制责任空有其名新《计价规范》3.1.1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实际操作中招标人为了规避风险,经常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合同工程设计图纸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投标人应根据经验重新核实工程量,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又全部推给了投标人。同样,投标人为了降低风险又将风险金加大,计入了工程报价之中。这样,势必又回到了原有的“量价不分”的老路上,严重地阻碍了新型计价体系的实施。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45目录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2.有利于投标方投标报价避免投标方重复计算工程量,提高了效率。易于投标方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计价,把价格的决定权逐步交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运用,逐步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体系。1.有利于标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增强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淡化标底的作用。避免了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并消除因工程量不统一而引起的在标价上的误差,有利于正确评标。3.有利于评标工程量清单是评标的基础,既规范了投标人计价行为,又为评标带来了方便。4.有利于风险分担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业主承担工程量的计算误差和变更风险,投标方只对自己的所报成本、单价负责,这种格局符合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的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由承包单位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新的计价模式。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各投标人根据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行情、自身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投标报价,其价格有高有低,具有多样性,其价格反映的是工程个别成本。23建设工程招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其工程量的计算由原来的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计算,改为由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4投标人的综合单价报价中,不仅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还应包括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而在施工中又必然发生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以及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等。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定额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标底是衡量、评审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尺度标底=定额概算造价+材料调价费用+不可预见费淡化标底的作用,在新《计价规范》中更是用招标控制价取代标底,将其在招标时公开。计算口径与投标报价保持一致投标报价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单位工程直接费=∑(假定建筑产品工程量×直接工程费单价)+措施费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单项工程概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建设项目全部工程概算造价=∑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预备费+有关的其他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措施项目费=∑个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招标人部分金额+投标人部分金额(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评标评标主要看总造价,评标工作中的商务评审十分简单不但评总价,还要进行分部分项清单费、措施项目费、主要清单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是否计算错误的评审风险分担工程量及价格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动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比较项计价模式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为了更好地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将清单项目分为以下部分:非竞争性部分竞争性部分非竞争性部分是指招标文件中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或由招标单位自行统一规定的部分,投标人直接将其加入投标报价部分即可。竞争性部分是指由投标单位按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等要求,在勘察现场场地状况结合自身的能力优势、施工组织、材料市场信息价并考虑风险后自行报价的部分。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新《计价规范》原《计价规范》竞争性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计日工单价●总承包服务费●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措施项目综合单价●零星工作项目单价●总承包服务费非竞争性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规费●税金●预留金●材料购置费●规费●税金将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划分为非竞争性、竞争性、两个部分,主要是为了分清、理顺招标工作管理的轻重关系,抓住核心工作(竞争部分)、落实招标主要工作(编制完善非竞争性的部分)、控制好漏项或新增项目工作,以便发包方真正选择到一个有能力、施工组织优化、更具竞争优势的承包人。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4.2条款明确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4.0.7条款指出:“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工程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标底的“参考”作用,决定了标底的编制要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主要体现在标底的编制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标底的编制除应遵照本规范规定外,还应符合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要求(招标标底编制的依据为:(一)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二)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招标控制价成为编制招标文件的重要环节,对合同价的确定起引导作用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一)招标控制价的作用:1.可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拉标带来的投资风险。2.淡化标底。在大力提倡无标底的环境下,招标控制价应运而生,提高了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对招标活动中摸标底、泄漏标底等违法活动从根本上予以遏制。3.招标控制价的设立避免了无标底悄况下的无序竞争,起着引导报价,良性竞争的有利作用。4.招标控制价和评标办法的合理使用可有效防止申标、围标的发生。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定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材料,参照市场价7.其他相关的材料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三)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应注意以下问题1.计算口径要一致。计算工程量时,根据施工图列出的分项工程口径与定额中相应分项工程的口径要一致。2.读图要准确。在正式计算工程量之前,必须要反复阅读施工图,了解施工图中细部构造,文字说明以及标准图集中的详细内容。3.严格执行、准确理解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时,计算规则要准确理解,反复推敲,且要严格执行。4.计算必须要准确。计算工程量时,计算底稿要整洁,数据要清晰,项目部位要注明,计算精度要一致,工程量的数据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贵重或价格较高的材料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5.计算时要做到不重不漏。在计算之前,为防止工程量漏项、重项,一般把整个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砌体工程、硷及钢筋硷工程、装修工程、屋面工程、水暖安装和电气安装工程等若干分部工程,再此基础上按照定额项目又划分成若干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这样相应减少重项和漏项的数量,提高准确度。6.善于总结经验,提高自我审核能力。我们标底编审人员、要善于总结出一套自己的计算方法,计算顺序,尽量减少重复计算。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程序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方法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工程量清单下承包商投标前的询价工作1.询价的概念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手段对工程所需各种材料、设备等资源的价格、质量、供应时间、供应数量等各方面进行系统全面的了解,这一工作就称为工程询价。询价是估价的基础,询价不能只单纯地了解生产要素的价格,对影响生产要素价格的各个方面都应作全面、准确的了解,为工程估价提供可靠依据。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2.询价的步骤收集投标信息复核工程量询价包括影响投标决策的各种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重新计算或复核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所给的工程量进行对比包括生产要素询价和分包询价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复核工程量复核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将在两个方面影响投标商的经营行为:根据复核后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之间的差距考虑相应的投标策略1根据工程量大小采取合适的施工方法2为确保复核工程量准确,在计算中应注意以下方面:1按一定顺序进行,避免漏算或重算2以工程设计图纸为依据3结合已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法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生产要素询价——材料价格询价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生产要素询价——机械设备价格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生产要素询价——劳务价格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分包询价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承包商投标估价的费用组成工程量清单下承包商的投标估价工作承包商投标估价是指在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方法、分包商和资源安排确定以后,承包商根据自身工料实际消耗水平,结合工程询价结果,对完成招标工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进行分析计算,并提出承建该工程的初步价格。分类费用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它等等。利润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措施费(新计价规范下)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等等。其它项目费除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以外,为完成项目施工可能发生的费用。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工程量清单下承包商投标的估价工作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投标报价是在投标估价的基础上考虑承包商在该招标工程上的竞争地位、估价准确程度、风险偏好等因素,从承包商对于该工程的投标策略出发,确定在该工程上的预期利润水平。工程量清单下承包商投标报价工作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投标单位常用投标技巧先亏后盈法许诺优惠条件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也叫前重后轻法,是指在总价基本确定以后,通过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仔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别是对单价报价偏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过多或者过于明显,就会引起业主反感,甚至导致废标。因此,在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的不平衡报价一般应控制在15%的幅度范围之内。如果不注意这一点,有时业主会挑选出过高的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单价分析,并围绕单价分析中过高的内容进行压价,以致承包商得不偿失。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序号信息类型变动趋势不平衡结果1资金收入的时间早单价高晚单价低2清单工程量不准确增加单价高减少单价低3报价图纸不明确增加工程量单价高减少工程量单价低4暂定工程自己承包的可能性高单价高自己承包的可能性低单价低5单价组成分析表人工费和机械费单价高材料费单价低6议标时招标人要求压低单价工程量大的项目单价小幅度降低工程量小的项目单价大幅度降低7工程量不明确报单价的项目没有工程量单价高有假定的工程量单价适中常见的不平衡报价法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案例:江苏某大型电厂一期主厂房桩基工程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江苏某大型电厂一期主厂房桩基工程,此项目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苏源集团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五方共同出资建设,资金到位情况良好,属国家重点工程。竞争对手主要为当地和上海的管桩施工队伍,这些队伍管桩施工经验丰富,投标报价水平偏低。经过对项目状况、竞争对手的情况分析,从企业自身需求出发,为了能够在管桩施工领域占领阵地、开创局面、打开市场、建立信誉,决定采用竞争型策略,以成本加微利报价。低价的投标策略确定后,在具体报价中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桩基施工的工程项目相对较少,只有打桩和送桩两项,招标文件要求两种桩径的送桩长度分别为3m和5m,补充通知将两种桩径的送桩深度均按5m报价,通过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图纸分析,送桩深度可能不足5m,送桩的结算工程量很可能小于招标工程量。因此,报价中适当调低了送桩单价,也就是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调高打桩单价,以期在合同执行中为企业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后的实践证明:此次采取的投标策略是正确的。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研究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技术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详细评审编制评标报告商务符合性技术符合性方案和关键工序评估质量控制措施评估对环境污染的保护措施评估投标报价校核,与招标控制价对比审查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工程量清单评标流程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1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人工工日的消耗量水平与企业加强管理、实行承包制、调动工人积极性有关,但一般不能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85%~90%,人工单价可按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取定,但平均日工资不得低于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日工资标准;主要材料消耗量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关,一般不能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98%,辅助材料消耗量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合理调整,可增加或减少,材料价格与选择产品的产地、品牌、进货渠道、进货量、付款条件、季节、运输条件有关,一般不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85%;施工机械考虑到闲置时仅发生维保费、提前折旧的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还允许使用的情况,施工机械费一般不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70%,如投标人采用租赁机械时,应提供租赁合同。企业管理费与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关,但考虑到现场管理的费用不能大幅度优惠,企业管理费一般不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70%。利润和风险费用各个企业相差较大,如果考虑微利经营或希望与某建设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有的企业采取零利润,这应该是允许的。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的合理性分析2原《计价规范》中的措施费中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在新《计价规范》中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此措施费应当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不得随意优惠。措施费中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有关的项目报价应当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暂列金额、暂估价应当按招标文件明确的金额报价。如果上述费用未按规定计取,应定为不合理报价。规费、税金的合理性分析3规费、税金应当严格按规定计算,不得优惠,否则定为不合理报价。一、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作用、特点二、定额计价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对比分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标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价款管理一、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基本原理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简介三、原《计价规范》存在的问题四、原《计价规范》下清单计价体系国内外比较五、新《计价规范》介绍及问题分析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管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支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价款的约定目录
新《规范》条文说明4.4.1中规定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应满足的要求依据要求: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时间要求: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内容要求: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合同的形式要求:书面合同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新《规范》总则4.4.4中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9项事项进行约定。若合同中没有对这9项内容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新《规范》执行。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3.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4.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5.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6.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9.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类似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
条款号内容4.4.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4.4.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新《规范》对合同价款的其它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对此均无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按新《计价规范》:当合同中未对工程量的计量时间、程序、方法和要求作约定时,按此程序处理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1.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构成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
2.工程预付款概念及其法律性质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交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主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其法律性质为:发包人为帮助承包人顺利启动项目而提供的一笔无息贷款。4.5.1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新《规范》总则对预付款的基本规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新《规范》(合同中无相应规定时,按此办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条款号条文说明4.5.1第十二条24额度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宜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或金额)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支付时间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新《规范》对工程预付款的规定与其他文件的比较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新《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条款号条文说明4.5.1第十二条24发包人违约规定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扣回方式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总则4.5.1)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规定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无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履行合同时工程量变化的原因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计算标准3.工程计量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新《规范》对工程计量的规定与其他文件的比较新《规范》(但合同中无相应规定时,按本规范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条款号条文说明4.5.425第十三条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时间承包人应在每个月末或合同约定的工程段末向发包人递交上月或工程段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核实已完工程量发包人应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核对已完工程量,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不参加核实的规定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如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核对时间内进行计量,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则有发包人所做的计量结果无效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与新《规范》相同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新《规范》(但合同中无相应规定时,按本规范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条款号条文说明4.5.425第十三条发包人未按时核实已完工程量如发包人未在规定的核对时间内进行计量,视为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报告已经认可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承包人超出约定工程量范围的核算对于承包人超出施工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承包人不同意计量结果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结果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申明承包人认为不正确的详细情况。发包人收到后,应在2日内重新检查对有关工程量的计量,或予以确认,或将其修改无规定无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4.进度款支付①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⑥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②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⑦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③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⑧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④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⑨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⑤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⑩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新《规范》总则4.5.5对进度款的规定如下:(1)承包人递交进度款支付申请的时间:每个付款周期末。(2)进度款支付申请内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包括下列10项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对此无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4.进度款支付图:工程预付款支付时间及比例要求新《规范》4.5.6规定:当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的核对时间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及比例的约定时,按下图规定办理:程序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的26条款相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在专用条款24规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新《规范》总则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其它规定条款号内容4.5.2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合同约定计量和支付,支付周期同计量周期。(条文说明中指出计量和付款周期可采用分段与按月结算的方式。当采用分段结算方式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工程分段划分,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一致。)4.5.7发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付款申请生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付款的利息。4.5.8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1.产生索赔的原因(1)施工现场条件变化因业主提供的地质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地质情况发生急剧变化,原设计已不能满足施工及质量要求(2)工程变更索赔业主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等新增工程引起单价的变化工程延期及加速施工引起的索赔工程量清单中的错漏项增加、改变或取消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义务或限制条件改变或修改合同图纸中标示的规范或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工作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2.清单计价方式下的索赔分析1索赔事件分析索赔事件分析的对象是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并且给承包商带来实际的影响2合同分析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详细分析研究,切实理解合同双方权利及义务,预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分析进行工程索赔可行性,从而采取有效的索赔管理策略。合同中有关索赔一些规定,必须引起承包商高度重视。包括合同价格调整条件和方法,工程度变更的补偿条件和计算方法及业主的合作责任等。3工程量清单分析依据合同和新《规范》的规定,分析哪些项目单价可调整,那些不可调整,确定索赔好金额。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3.若承发包双方未在合同中对索赔事件的确认做具体规定,应按新《规范》条文说明4.6.2规定程序办理: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36条“索赔”相同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4.新《规范》4.6.3对索赔事件处理程序的规定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6款的程序进行。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5.索赔事件处理原则①时效性原则索赔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否则将被拒绝。②最小化原则承包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摄失部分提出索赔要求。.③单件性原则索赔应遵守发生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能采用算总帐的办法,对同一事件的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也要分开提出两份索赔报告,以避免个别索赔争议而延误整份索赔报告的批准,甚至导致损失扩大化或引发出其他问题。索赔报告还应编号,由专人造册管理。④补偿性原则索赔应使索赔方的实际损失得到合理和完全的补偿,但索赔方不能因此获得额外利益。⑤合法性原则索赔报告必须依据合同提出,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材料。⑥必要性原则索赔费用应是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如果没有该费用的支出,承包商就难以合理履行合同。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条款号内容条款号内容4.6.4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4.6.6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4.6.5发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应得到索赔金额,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在合同约定时间(若合同未作约定,时间为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通知,提出索赔金额的依据。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若合同未作约定,时间为28天),未向发包人做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4.6.7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6.新《规范》对索赔与现场签证的其他约定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条文说明4.7.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产生影响时,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办理:(1)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作调整。注:调整的方法是由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四、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工程价款调整新《规范》对工程价款调整的规定综合单价调整范围的规定2工程价款调整时间1总则4.7.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图纸错误单价的调整总则4.7.6:施工期内,当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依据合同约定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进行调整。3总则4.7.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4总则4.7.3:(1)新增项目综合单价调整(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31.1对变更价款的调整相同)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总则4.7.4:(2)措施项目变化时,措施费的调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人工单价的调整5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物价波动,工程价款的调整6总则4.7.6施工期内,当物价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拟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递交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应将确认的采购数量和调整材料单价通知承包人,作为双方调整工程价款的依据。但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后的,不予调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工程价款的调整7总则4.7.7: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工程价款调整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新《规范》总则4.8.3规定竣工结算应依据下列文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2.竣工结算的计算规则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3.新《规范》规定竣工结算程序(总则4.8.8-4.8.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33.4规定56天内仍不支付,按此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33.2规定在28天内总体程序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33条款相同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4.新《规范》规定核对竣工结算时间条文说明4.8.9中规定:合同中对核对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下表规定时间进行核对并提出核对意见。工程竣工结算书金额核对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书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60天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核对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核对完成。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价款的约定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价款支付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与现场签证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价款调整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方案(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方案》2008详解1
- 工程造价 毕业论文——基于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
- 工程造价 毕业论文——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下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技巧研究
- 工程造价 毕业论文——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的合同价款调整研究
- 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2014年清单计价规范方案注释]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09版修改内容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1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与应用操作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座
- 《清单计价规范》下招标投标、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实务与操作
- 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方案》2008的贯彻意见
- 工程造价 毕业论文——08清单计价规范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策略与方法研究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