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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我国工程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现状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
一、我国工程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一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历史的必然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三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计划经济时期服务投资管理的工程预结算模式一、我国工程计价模式的发展历程适应招标投标需要的有限竞争、按时调整的预结算计价模式适应建设市场竞争需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历史的必然123政府定价:建国以后—1983年,以工程预结算制度为标志的投资管理模式政府指导价:1983-2003年,以招标投标、有限竞争为标志的按时调整结算的计价模式市场调节价:2003年至今,以招标投标、完全竞争为标志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建国以后直至改革开放前期的1983年,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实行的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预结算制度,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认知:政府是工程项目的唯一投资主体;建筑业不是生产部门,而是消费部门;对工程建设投资的管理认为就是投资的节约。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按照政府颁布的各类工程建设定额标准进行计价,各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的价格长期保持不变,工程项目实行分派制度,不承认建设项目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差别。这一计价模式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历史的必然一1.政府定价:建国以后—1983年,以工程预结算制度为标志的投资管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以预结算为核心的投资管理模式受到了巨大的冲击,1983年建设部在工程建设发承包开始引入招标投标制,其与工程建设实际不相适应的状况日益凸显。在价格逐步放开后,导致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价格随市场供求的变化而浮动。虽然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实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但要素价格的发布却总是具有滞后性,虽然在招标投标中实行了有限竞争,但仍然按预结算控制工程造价已经不能反映工程的实际价格,加剧了发承包双方的矛盾,既不能充分的体现市场的竞争,也不能很好地实现投资控制的目的。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历史的必然一2.政府指导价:1983-2003年,以招标投标、有限竞争为标志的按时调整结算的计价模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建设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内市场逐步国际化,通过招标投标的竞争实现工程发承包,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已成常态。有限竞争、按实调整的预结算方式与竞争形成价格的市场要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目前国际社会普遍使用的一种计价模式,在我国出现就成为了历史的必然。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这是我国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的一个里程碑。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历史的必然一3.市场调节价:2003年至今,以招标投标、完全竞争为标志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2003年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近年来再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推行“03规范”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计价规范,于2008年7月和2012年12月发布了“08规范”和“13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2013年3月印发了新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适应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这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逐步走向成熟,对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深远影响。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二
123强制性通用性竞争性三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强制性通用性竞争性三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颁布的,共有15条强制性规定;2.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遵守的规则;明确规定合同履行期间相关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调整、工程结算办理等必须遵循的要求。
强制性通用性竞争性三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项目划分、工程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编码等全国通用,不收地方和部门的限制,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打下了基础。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符合工程项目设置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强制性通用性竞争性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原则。规定了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充分体现了竞争性。三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13规范”为主要标志,凝聚了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领域无数管理者及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智慧结晶,已经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产生了较大的反响。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现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改革的,适应建设市场竞争需要客观要求。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最重要的核心内容,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其核心就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必然要求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管理制度。
12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效应全过程造价管理技术方法的建立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风险共担思想的体现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现状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效应(1)实现了工程造价形成机制的重大改变。预结算制度重视的是竣工结算,这是事后算总账的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则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就要准确计算工程量,通过招标确定综合单价及其他费用,这是事前算细账的模式,工程造价工作的中心明显前移。(2)保证了公平竞争。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在同一工程量清单上自主报价,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而标底已被公开的招标控制价所取代,无需保密,仅是投标人报价的参考,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是否准确和标底泄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3)促进了计价风险的合理分担。预结算制度的工程计价风险基本上都是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发、承包双方计价风险实行合理分担,符合合同约定的责、权、利关系对等的原则。一
(4)推进了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的改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的单价是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可以确定进度款的支付额,依据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和相应的单价,是工程结算的最终确定变得简便。(5)强化了工程合同意识。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强化合同履约意识和工程索赔意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在工程变更、价款支付与结算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具有积极作用。(6)促进了施工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承包人可以根据中标价及承诺,通过对工程成本的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施工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等,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效应一
(7)保障了建设单位合理控制投资。预结算制度由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很多工程的中标价与竣工结算价相差甚远。而工程量清单计价在不更改设计标准的情况下,合同价与结算价应是一致的,可为建设单位控制工程投资提供可靠依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效应一
以“13规范”为主要标志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向前极大地推进了一步。“13规范”涵盖了工程实施阶段从招标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的调整;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标志着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全过程造价管理技术方法的建立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思想和操作思路。从理论上说,通过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就是要实现建设项目成本的最小化和项目价值的最大化,通过全过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管理的一整套技术手段和方法,去实现这个目标。随着《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的出台,已经提供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一系列手段和技术方法,解决了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中操作层面的问题。全过程造价管理技术方法的建立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涵盖了工程投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基本思路。由于建设项目具有较长的建设工期。在预期的工期内,许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政策因素调整等都呈现动态变化的特点,这种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变动。因此,工程造价的管理应该是动态的,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风险共担思想的体现三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了实施过程对计价风险“合理分摊、风险共担“的基本要求。而工程造价管理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对不确定性工程造价的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达到工程造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目标的最好办法,就是实行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工程造价动态管理风险共担思想的体现三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章条文1、总则72、术语523、一般规定194、工程量清单编制195、招标控制价216、投标报价137、合同价款约定58、工程计量159、合同价款调整58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2411、竣工结算与支付35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4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1914、工程造价鉴定1915、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1316、工程计价表格6“13规范”共设置16章329条。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1、2.0.11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说明:“单价合同”是新增名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条件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2、2.0.12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说明:“总价合同”是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在工程任务内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条件清楚,计价依据确定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依据承包人编制的预算商谈确定合同价款。当合同约定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当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根据变化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但对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1)若合同价款是依据承包人根据施工图自行计算的工程量确定时,除工程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变化外,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完成的最终工程量,发承包双方不能以工程量变化作为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2)若合同价款是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时,发承包双方应依据承包人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包括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错、漏)调整确定合同价款。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3、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要点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4、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要点说明:本条是强制性条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全费用标准不予竞争。因此,本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5、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程计价风险的确定原则。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风险以及无限度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其具体体现则是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计价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界定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6、3.4.2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3)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按本规范第9.2.2条、第9.8.3条的规定执行。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发包人应承担的计价风险。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合同履行完毕需要较长的周期。在这一周期内,影响到合同条件的变化,不少情况下是难以避免的,本条就针对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时,应由发包人承担的情况: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由于发承包双方都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者,当其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时,应由发包人承担,此类变化主要反应在规费、税金上。(2)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其调整的费用应该由发包人承担。(3)目前,我国仍有一些原材料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水、电、燃油等。对这些材料应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合同价款调整,不得在合同中违规约定。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7、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要点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款。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由于招标方式的改变,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最高交易价格。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8、4.2.8招标控制价应按照本规范5.2.1条的规定编制,不应上调或下浮。要点说明: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给投标人以错误信息,按照规定要求,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9、6.2.3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编制投标报价时,单价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综合单价的最重要依据之一是该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当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当施工中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发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10、9.3.1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这一原则是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的。(1)直接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也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例如:某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新增加轻质材料隔墙1200m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此轻质材料隔墙项目综合单价,且新增部分工程量偏差15%以内,就应直接采用该项目综合单价。(2)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不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可仅就其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的项目单价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项目单价。例如:某工程现浇混凝土梁为C25,施工过程中设计调整为C30,此时,可仅将C30混凝土价格替换C25混凝土价格,其余不变,组成新的综合单价。(3)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时,应采用招投标时的基础资料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发承包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例如:某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413949元,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7972282元,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为多少?施工过程中,屋面防水采用PE高分子防水卷材(1.5mm),清单项目中无类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该卷材单价为18元/m2,该项目综合单价如何确定?1、用公式L=(1-7972282/8413949)×100%=5.25%2、查项目所在地该项目定额人工费为3.78元,除卷材外的其他材料费为0.65元,管理费和利润为1.13元。3、该项目综合单价=(3.78+18+0.65+1.13)×(1-5.25%)=22.32元发承包双方可按22.32元协商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4)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项目单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没有发布此类信息价格,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
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款的内容及要点说明附表:建设项目概算总费用组成建设项目概算总费用费用项目类别费用项目构成费用内容建设投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1.建筑工程费2.安装工程费(1)直接工程费(2)综合费(3)税金3.设备购置费(1)设备购置费(2)工器具、生产家具购置费(3)备品备件购置费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建设用地费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补偿费、拆除迁建费等2.技术咨询费项目论证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研究试验费、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费、勘察设计费、引进技术设备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3.配套设施建设费4.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施工图审查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工程交易服务费、工程保险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5.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生产准备费及开办费、联合试运转费、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等第三部分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2.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第四部分建设期贷款利息[注]第五部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流动资金第六部分经营性铺底流动资金(按需要总额的30%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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