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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xxx(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xxx(盖单位章)核准单位:xxxxxx(盖单位章)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传真号码:xxxE-mail:2015年6月日目录-135-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5-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8-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情形-10-第一章招标公告-11-1.招标条件-11-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11-3.资格审查方式-1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13-6.投标担保金-14-7.投标文件的递交-14-8.发布公告的媒介-15-9.异议与投诉-15-10.其他-15-11.联系方式-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人须知正文-27-1.总则-27-2.招标文件-28-3.投标文件-30-4.投标-34-5.开标-35-6.评标-36-7.合同授予-3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38-9.纪律和监督-3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第三章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43-评标办法前附表-43-评标办法正文部分-46-1.评标方法-46-2.评审标准-46-3.评标程序-46-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0-第一部分协议书-52-一、工程概况-52-二、工程承包范围-52-三、合同工期-52-四、质量标准-52-五、合同价款-52--135-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53-七、词语含义-53-八、承包人承诺-53-九、发包人承诺-53-十、合同生效-53-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54-第三部分专用条款-55-1、定义-55-2、合同文件及解释-55-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55-5、施工设计图纸-55-6、通讯联络-56-7、工程分包-56-13、交通运输-56-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56-19发包人-57-20、承包人-58-21、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58-22、发包人代表-59-23、监理工程师-59-24、造价工程师-60-25、承包人代表-60-26、指定分包人-60-28、工程担保-60-31、不可抗力-61-32、保险-61-33、进度计划和报告-61-34、开工-62-35、暂停施工和复工-62-36、工期及工期延误-62-42、质量目标-62-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3-46、测量放线-63-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63-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63-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63-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3-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64-55、工程试车-64-56、工程变更-64-58、竣工验收-64-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64-63、暂列金额-64-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4-67、优质优价奖-65-68、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65--135-
72、工程变更事件-65-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66-75、现场签证事件-66-76、物价涨落事件-66-78、支付事项-66-79、预付款-67-80、安全文明施工费-67-81、进度款-67-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68-84、质量保证金-68-85、最终清算付款-68-86、合同争议-69-91、保密要求-69-94、合同份数-69-96、补充条款-69-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75-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7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9-1、工程量清单说明-79-2、投标报价说明-79-3、其他说明-82-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4-第六章图纸-9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1-第一节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02-封面格式-103-目录-104-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105-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10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08-四、授权委托书-109-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10-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11-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112-附表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113-附表五近三年财务状况-114-附表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15-附表七企业信誉状况-116-第二节经济标格式-117-封面格式-118-目录-119-一、诚信投标承诺书-120-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1--135-
三、投标担保金-123-四、履约承诺书-124-五、施工组织简化方案-125-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31-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32-八、其他材料-133-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134-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135-
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不得超过2人),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无投标邀请函原件(适用于邀请招标);2、未按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4、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开标的1个工作日之前已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集中交易机构报备的除外);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到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6、投标人未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7、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件。(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开标的1个工作日之前已向招标代理机构和集中交易机构报备的除外);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4、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135-
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5、投标文件附有明显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7、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35-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违法发布公告,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二)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135-
(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135-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第56条,以及《条例》第71条、第7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4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的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四)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3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内容的;(二)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南发改资桂字[2015]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xxx,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xxx2.2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135-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年月,预计竣工时间为2015年月。(实际开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2.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执行,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xxx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投标人须打印xxx(xxx)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xxx系统查询为准;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xxx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xxx(网址:xxx)“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135-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经xxx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4.4.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xxx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xxx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4.4.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0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4.4.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4.5.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7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7.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即2012年05-135-
月至今),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4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8对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4.8.1施工员:至少2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管理手册等)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4.8.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04月)为拟派施工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时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原件(不记名)到xxx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收款人户名:xxx开户银行:xxx帐号:xxx款项来源:招标文件费用写:xxx路绿化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xxx路绿化”。领取时间:2015年月日~2015年月日下午5时正(北京时间)领取地点:xxx(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6.投标担保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以及0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细节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135-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xxx,xxx。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xxx(xxx)、xxx(xxx)发布。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10.其他10.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1.联系方式招标人:xxx招标代理机构:xxx地址:xxx地址:xxx2室-135-
邮编:xxx邮编:xxx联系人:xxx联系人:xxx电话:xxx电话:xxx传真:xxx传真:xxx电子邮件:/电子邮件:xxx2015年6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xxx地址:xxx联系人:xxx电话:xxx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x办公地址:xxx2联系人:xxx电话:xxx传真:xxx电子邮件:xxx1.1.4工程名称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1.1.5建设地点xxx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工程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总承包。-135-
1.3.2计划工期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月日1.3.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综合总价包干1.3.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1.3.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R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R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2.2.2及2.3.1招标人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xxx(xxx)、xxx(xxx)的公告栏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2.3.1投标人确认收到修改、补充的时间同上3.2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为:¥.56元-135-
招标控制价金额为:¥.90元,(按预算总价下浮10%),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58079.5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为¥/元。注: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以下的费用项目须按规定的费率与金额计算,详见下表:序号费用名称计费基础费率一、规费及税金规费防洪工程维护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086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税金不含税工程造价3.477%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序号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人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的最低值(元)1xxx(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绿化专业15066.592xxx(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园林专业38939.983xxx(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电气专业1351.694xxx(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给排水专业2721.25合计58079.51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3.4.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R无□近三年(指2011、2012、201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无R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135-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骑缝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R一般性工程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3份,共4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3份,共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提供正本投标文件完整资料的电子光盘)。注: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特殊性工程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份,共份;经济标:正本一份,副本份,共份;技术标明标:正本一份,副本份,共份;技术标暗标:正本一份,副本份,共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注:技术标明标、资信标及经济标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所有技术标暗标副本均不得出现任何与判断投标人相关的标识或暗示,否则该投标将予以否决处理(采用暗标时)。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分册装订,共分2册,分别为:R资格审查资料:1册;R经济标:1册;□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1册;□技术标明标:1册;□技术标暗标:1册。2、采用书式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共2包,其标记和密封要求如下:R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135-
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R经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经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技术标明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技术标明标”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技术标暗标的正本与副本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注意副本不得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识),先使用一个独立的密封封套将技术标暗标正本进行密封包装(此为内封套),并明确标示“技术标暗标”、“正本”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然后再将封好内封套的技术标暗标正本与所有的技术标暗标副本(无内封套)一起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封套内;该外封套上必须明确标示“技术标暗标”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R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如有)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并在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135-
(工程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或技术标明标或技术标暗标或资信标或经济标)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月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开标室(地址:xxx)4.3.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xxx开标室(地址:xxx)5.1.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要求(1)是否要求特定人员出席开标会:R不要求□要求以下特定人员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行政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2)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及上述特定人员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参加开标会,并按开标程序,向招标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出席。(3)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及上述特定人员须全程参加开标会,不得中途退场。特定人员未按时出席并全程参加开标会的,将视为该投标人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或作无效处理。开标会结束后,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特定人员可以离场。[注: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工程应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5.1.3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135-
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投标人代表如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5.2.1开标程序(1)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含特定人员)的身份检查由招标人代表实施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报名顺序排前的两名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实施并当场宣布检查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顺序:先到先开、后到后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且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领取评标报酬)。(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于开标时间(1)小时前在xxx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同一单位不得有二名或以上专家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若所要求类别的专家人数选取不足,则从相近专业类别中抽取。(3)随机抽取时由xxx工作人员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派一名代表参加,随机抽取过程在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R是□否,推荐名中标候选人,并列出评标排名次序。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包括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获奖、信誉证明或其它需要公示的材料)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7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7.5.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10%,承包人应将履约担保金存入发包人的指定的账户内。当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招标备案预算总价的70%时,中标人应递交差额担保,差额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价与投标最高限价之间的差额,但不得低于中标价的10%,全部采用现金支票递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承包人应在招标人发出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15天内且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前,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退回:承包人在履行完毕相应的合同义务后,方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凭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到发包人处办理撤保手续(无息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5-
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10.1.2相关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以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为准。10.2“暗标”评审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R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须知正文第3.7款及本须知附表“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编制、装订和密封。10.3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R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4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R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10.5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进行理解;“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135-
10.8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0中标交易服务费/10.11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拨付方式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中标人应同时提供等额的履约担保。2、进度款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与支付R以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1)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生效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20天内招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0%预付给施工单位作备料款;(2)工程进度完成至50%时付至合同价的3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由地方财政所委托审核机构对工程造价结算进行审核,审定结算造价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造价的95%;(4)余下5%工程款作保修金,待保修期(本工程整体保修期为1年)满后,认为无质量遗漏问题后无息结清余款。注: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招标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10.12工程结算及调整方式(1)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清单按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竣工图纸工程量为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进行结算。(2)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招标人、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后结算价按财政部门审定价格为准。(3)当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按以下办法确定:-135-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没有调整、施工图没有发生变更或施工项目没有发生增减的,价格、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综合合价项目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单项价格、费用不作任何调整。超出招标图纸和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项目均视为工程变更,在实施前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10.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以招标文件第三章2.1.2资格评审标准为准,投标单位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资料、社保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证等招标公告和第三章2.1.2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内容。10.14在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15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建设工地实施封闭作业,围挡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施工现场通道、出入口等实施硬化处理,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牌及夜间警示照明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局合理,搭建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现场材料、设备摆放规范有序,土方堆放及覆盖措施符合规定;工地保洁、防尘降尘措施到位;方便市民和社会车辆通行的临时通道设置科学合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承包人文明施工责任(1)、承包人是文明施工的实施责任单位,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周边环境和现场管理标准组织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建立文明施工保证体系。(2)、承包人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确保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3)、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冲洗设备,负责冲洗平台的维护,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确保泥浆不外溢,车辆不带泥上路。 (4)、承包人在土方开挖前必须完成基坑外侧与场内主要道路之间、操作场地的地面硬化;裸露的土方、易扬尘材料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措施。 (5)、承包人在施工周期内负责施工现场门前卫生保洁工作。(6)、承包人应加强对土方及混凝土承运单位的文明施工教育与管理工作。文明施工具体要求(1)工地围挡标准:A、工期15天以上的大中型工程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蔽材质可使用砌体或采用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B、工期15天以下、零星工程和特殊情况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当采用路栏式铁马、水马等定型化围挡连续设置,其中水马高度不低于0.8M,铁马或其他定型化围挡高度不低于1.1M。-135-
C、在道路上,需开启或提升检查井井盖进行作业的,其作业区边界应设置水马封闭警示护栏;D、围墙围挡外侧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2)场内道路及硬底化标准A、场内通行道路、出入口、围墙外周边道路始终保持清洁,无因施工引起的路面污染。B、施工现场内各类材料、机具等应按要求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各类材料堆放距离沟槽边不小于0.5m,堆放高度不大于2m;(3)渣土运输标准A、不具备设置洗车平台的,承包人应当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冲洗车辆,合理引流污水,防止污水流入城市道路。B、场内堆放的渣土、土方、工程材料、砂石、及渣土裸露的地面等,采用防尘网(防尘布)全覆盖。场内设置喷淋设施或人工定时洒水,要求道路、渣土和裸露地面时刻保持湿润。C、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或材料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不间断在作业表面采取洒水。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全部覆盖防尘网(防尘布)或按实际天气情况定时洒水,要求地面时刻保持湿润。D、渣土运输车辆应安装GPS监控,车身统一标识、编号。车辆装载不得超出箱体、净车出场,严禁轮胎带泥上路,实行密闭化运输,无撒漏或泄漏,渣土运输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必须及时清理。(4)其他A、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易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确需施工的应办理相关许可手续。B、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C、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与本工程名称不相符的护栏;D、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管理实施规范》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标的处罚在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导致在城市管理考评中被扣分,则每次扣罚3万元,结算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罚。10.16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2014〕62号)第三十七条第二点的规定,“-135-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参加投标。1年内2次递交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的,将被列入区投标不诚信企业名单。”注:本表内容须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对应条款的内容一起阅读理解,如有不一致且不能互相解释的内容时,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35-
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2.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135-
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2.4招标文件的效力2.4.1招标文件须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备案。2.4.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4.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4.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一般性工程)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经济标组成,应分别装订成册。3.1.2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2)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其他材料。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附表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表五:近三年财务状况;附表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附表七:企业信誉状况。-135-
3.1.3经济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诚信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投标担保金;(4)履约承诺书;(5)施工组织简化方案;(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按照招标施工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及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3.2.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3.2.6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3.2.7工程项目变更或增减时,变更或增减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确定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3.2.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担保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担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金。(2)投标人须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按规定的办法提交投标担保金。(3)投标人应将提交投标担保金的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固定装入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位置,禁止以夹页、信封等非固化形式装入投标文件中。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其网上银行系统提供的汇款或转账凭证必须经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加盖确认章后方为有效。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金的有效期与退还(1)投标担保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担保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2)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通知交易中心退还未入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备案后,通知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及未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担保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5-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中承诺内容的;(2)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和获奖证书(如有)的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组建的集中交易机构的招投标网页打印件(内容须包括完整的网址路径、项目名称、中标人或预中标人、中标金额等信息),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注: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其中的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3.5.4“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35-
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投标文件应采用A4幅面的纸张进行编制,遇到有大于A4幅面的图文材料时,应按A4幅面进行折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在此基础上,投标文件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须签字盖章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否则,所有改动之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书)。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除技术标暗标副本以外,其余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但必须清晰明辨。3.7.5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共有3包,分别为:R资格审查资料;R经济标;□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R投标文件电子版。这3包密封投标文件的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具体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资格审查资料”或“经济标”,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35-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款、第4.1款、第4.2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4投标人依法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及其特定人员准时参加。5.1.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必须参加会议的特定人员均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并带齐个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前的代表身份检查程序中进行当场提交与核验(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注: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xxx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两种验证能通过其中任何一种即可;两种验证均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必须参加会议的特定人员迟到或未到或不按要求出示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1.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含特定人员)的身份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查询投标担保金递交及到账等情况;(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担保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参加开标会的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2.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议。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当开标过程发生争议无法确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时,则提交评标委员会裁决。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135-
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候选人公示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7.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7.3定标7.3.1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3.2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履约担保金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7.3.3在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及监督单位查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料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及没收投标担保外,还将按相关的规定进行惩处。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本工程将重新组织招标。7.3.4在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及监督单位查实,如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料有发现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经主管部门核定后,本工程将重新组织招标,如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资料有发现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将其投标文件定为废标,但评审时确定的评标基准值不作改变。7.3.5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7.4中标通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7.5履约担保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135-
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3除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外,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谈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延误后果。中标人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的,应按相关规定经过批准,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的所有条件。7.6.4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代理人授权书。7.6.5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将宣布其中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6.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备案。合同完成备案且交易中心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135-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经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合理不公平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异议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9.5.2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合法、必要的证明材料。9.5.3招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也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投诉只限于那些不能自行处理,必须通过行政救济途径才能解决的问题。-13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情况登记表(工程名称)开标情况登记表工程编号:年月日招标单位工程名称招标内容检查投标文件单位名称检查者签名启标人唱标人监标人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投标单位签名确认备注-135-
开标情况记录招标单位人员监督部门人员签名签名交易中心见证人: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135-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135-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工程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135-
第三章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诚信手册、基本存款账户等证件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9.3项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诚信手册、进粤备案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施工员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信誉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类似施工业绩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投标担保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各项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分包计划(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如有)/其他主要人员(如有)/施工设备(如有)/-135-
2.2详细评审标准报价平均值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分别去掉一个最高数和一个最低数后取算术平均值。如果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少于5个,则取全部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到第二位小数)定标标准值的确定下浮系数确定方式:下浮系数统一于开标后评标前于开标室采用摇珠方式确定:采用连续编号的1号珠~21号珠分别代表90%~100%中以0.5%递增的21个系数(编号代表值见附表1),由招标人代表分三次摇出3个下浮系数后取平均值(每次摇出的号珠不再放入摇珠机),再乘以报价平均值为定标标准值。(每个计算过程的计算值均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到第二位小数)注:报价平均值、定标标准值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有效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且第二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完负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再排等于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再排正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投标报价且同为中标候选人时,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随机抽取办法: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及监督单位的共同监督下,按报名登记顺序号(以开标记录为准)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编号,将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号码球放进摇珠机,按率先抽中为先的原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进行中标候选人排序。-135-
附表1:编号1234567代表值90%90.5%91%91.5%92%92.5%93%编号891011121314代表值93.5%94%94.5%95%95.5%96%96.5%编号15161718192021代表值97%97.5%98%98.5%99%99.5%100%-135-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随机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规定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且同为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将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提交评标报告。3.2评标准备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2.3熟悉文件资料3.2.3.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135-
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政策文件、国家标准以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3.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3.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3.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3.3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3.3.3响应性评审3.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3.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5-
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3.3.4判断否决投标判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集中列示。3.3.5算术错误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6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详细评审3.4.1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4.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3.1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的规定确定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35-
3.6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纪要。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135-
工程编号:合同编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工程名称: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工程地点:xxx发包人:xxx承包人:xxx-135-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xxx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财政拔款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绿化工程及绿化给水工程等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总承包。三、合同工期合同总工期为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预计开工时间为2015年月,预计竣工时间为2015年1月。(实际开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执行,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元;(小写):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135-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授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授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年月日订立合同地点: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5-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广东省建设厅推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9)第二部分-135-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定义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其他:2、合同文件及解释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本合同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招标资料补充通知;②相关补充协议书;③合同专用条款;④合同通用条款;⑤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⑥施工图纸;⑦双方有关工程的磋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及地方相应的规范执行,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5、施工设计图纸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开工前七日提供图纸,其他由承包人自备。(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提供两套图纸。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由承包人自行复制。如委托发包人代为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5-
6、通讯联络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发包人:xxx通讯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73号11楼收件人:邮编:承包人: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监理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造价咨询单位:通讯地址:收件人:邮编:(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无。7、工程分包7.5(1)指定分包工程:无。按(佛建工(2006)70号),中标人如需进行劳务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佛山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13、交通运输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14.2(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135-
具体人选:印章样式:签字样式:授权范围:19发包人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3)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已完成,费用不补。(4)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5)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报建前完成。(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0.00标高,开工前完成。(7)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开工后七天内。(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开工后七天内。(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的约定:已完成。(10)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工程质监登记、合同签证、购买印花税等一切开工前的审批、申领手续以及办理工程的所有相关报批手续和组织申报验收。(费用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相应部分。)19.3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签订合同及合同生效后。19.4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1)提供的时间:开工前七日提供图纸,其他由承包人自备。(2)提供的份数:提供两套图纸。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由承包人自行复制。如委托发包人代为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5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1)工程价款支付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期限支付其他: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2)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支票支付□其他方式:-135-
20、承包人20.2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无。(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a)负责施工场地内交通、场地周边环卫及夜间超时施工报审及临建报审工作。b)施工场地内的地上及地下各种管线设施,承包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上、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运行,并积极进行管线方面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c)承包人负责施工期及保养期内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费用(含向供水、供电部门报装的费用),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提供水源、电源),承包人在实施前应将方案报监理、建设单位批准,之后按审批方案安装(发包人可提供协助);发包人不会就任何有关上述项目产生的费用另行签证增加本工程费用。保养期过后,承包人将水表电表等过户至接养单位。d)负责施工范围内卫生清洁并不得破坏施工场地范围外的环境卫生,并要求文明安全检查一次通过。若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区内卫生投诉,应立即按要求清理干净;如超4个小时未派人清理解决的,可由发包人安排人员清理,并由发包人直接先行支付费用给相关人员,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均在工程款中扣除。e)负责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地区水利、交通、噪声防护等工作。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f)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备案、归档,施工归档竣工文件原件1套,复印件1套,并提供电子扫描竣工文件(必须含日常施工工作照片,用不可更改型光盘)。g)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范围内施工。20.4承包人完成设计的约定(1)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无。(2)承包人提交设计图纸的时间:无。21、现场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更换21.2承包人代表即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诺常驻现场,代表承包人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本建设工程合同。21.3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35-
①因重病或重伤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②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③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承包人认为该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负责人不称职需要更换的;④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发包人要求更换的;⑤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⑥因犯罪被关押或判刑的;⑦死亡。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并征得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更换人员与被更换人员必须至少有相等的资历;同时承包人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任人员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1.4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承包人应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并在发包人发出建议书后七天内给予更换书面回复。21.5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项目人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有权按每人每天5000元的标准向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其他工地主要管理人员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未经批准又离开工地,发包人有权按每人每天1000元的标准向承包人处以违约金,直至缺员进场为止。22、发包人代表22.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1)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工程量的确认,进度款的审核及发放。23、监理工程师23.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135-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3.3(11)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进度款发放。24、造价工程师24.1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1)造价咨询单位:法定代表人:(2)任命()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4.3(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25、承包人代表25.1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26、指定分包人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有关规定:(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无。(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无。28、工程担保28.1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的形式,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承包人应将履约担保金存入发包人的指定的账户内。28.2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28.4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1)支付担保的金额:无(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签订本合同时□其他时间,具体为:(3)出具支付担保的银行:无约定。28.8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一方未按照本合同(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合同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135-
31、不可抗力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烈度为八度(含八度)以上的地震、十级以上强风暴、龙卷风或五十年一遇以上洪水造成重大破坏等情况。32、保险32.1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通用条款32.1款的第(1)项:工程开工前,为合同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通用条款32.1款的第(2)项: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包括监理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通用条款32.1款的第(3)项:为第三者办理第三者责任险;通用条款32.1款的第(4)项: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工程设备办理保险。以上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除通用条款32.1款的第(1)项保险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外,其他三项保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补偿。32.8担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33、进度计划和报告33.3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应提交的计划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1)总体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当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4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设计和计划后的当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合同约定有单项工程的,承包人还应编制单项工程进度计划。(2)月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根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编制月度计划,其格式和内容应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计划应包括本月完成和下月预计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及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对未完成计划,应详明原因并提出加快进度的措施。(3)每周计划-135-
承包人应在每周星期四前,根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月度计划要求编制每周计划,其格式和内容应符合监理工程师要求。计划应包括本周完成和下周预计完成的工程数量和工作量,及保证计划完成的措施,对未完成计划,应详明原因并提出加快进度的措施。承包人的施工总体计划、月度计划及每周计划应按要求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调整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方能实施。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应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上一个进度计划的25日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34、开工34.2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内签发开工令。□按照通用条款规定的42条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然后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地施工。35、暂停施工和复工35.4由于发包人或政府指令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承包人需自行考虑相关的施工机具、人员安排,发包人原则上不作任何补偿;但如佛山市或南海区政府有相关的指导文件的,则发包人可考虑参考文件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6、工期及工期延误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3个月,总日历天数约90天。(1)(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2)(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天。38、提前竣工38.1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月42、质量目标42.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奖罚要求:若未能达到合格标准的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工期不补。-135-
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5.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安全文明标准执行佛山市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45.5治安管理的约定:46、测量放线46.1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46.4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48.1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8.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无。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49.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和品牌档次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试验或监测费由发包人、承包人按规定各自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业主、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49.2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49.3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无。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50.2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135-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53.1中间验收部位有:按有关规定执行。55、工程试车55.1是否需要试车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56、工程变更56.4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无。58、竣工验收58.1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有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各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下:(1)(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其范围包括:(2)(工程名称)工程,计划竣工时间为,其范围包括:58.11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59.6缺陷责任期的约定: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59.8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63、暂列金额63.1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元。65、暂估价65.3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无。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66.1提前竣工奖的约定-135-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是()。66.2误期赔偿费的约定:(1)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5000)元。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对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延迟一天5000元。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监理单位、发包人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无)。67、优质优价奖67.1优质优价奖的约定: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67.2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元;□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元;□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元。68、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68.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þ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þ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þ工程变更事件;þ工程量偏差事件;þ费用索赔事件;þ现场签证事件;□物价涨落事件;72、工程变更事件72.4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135-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具体方法见本工程的结算方式。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73.2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按96.1款执行。73.3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按以下方法调整:按96.1款执行。75、现场签证事件75.3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76、物价涨落事件76.1调整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则本款不适用。□物价涨落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下:(1)固定系数a为;(2)人工权重系数b为;(3)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4)钢筋权重系数d为;(5)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76.2调整合同价款日期:□招标工程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非招标工程的合同订立时间:78、支付事项78.2计算利息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其他为:(零利率)。-135-
79、预付款79.1预付款的约定□没有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本工程合同价的10%元,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79.2预付款支付申请的约定:(1)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承包人的相关施工人员、设备基本到位且正式开始施工后7天内支付。79.4预付款低扣办法:□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款项的(%)扣回,直到扣完为止。其他方式:80、安全文明施工费80.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1)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及范围:□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合同双方的其他要求: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规定,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工程情况,按照本办法及《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80.2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其他:81、进度款81.1支付期间:-135-
以月为单位。具体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生效后,承包人进场施工后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0%预付给承包人作备料款,其余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份拨付,承包人应当在每月第20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此前一个月份内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应付的进度款和质量自检等表格,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连同监理报表交发包人代表审核并批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按每月份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80%;当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地方财政所委托审核机构对工程造价结算进行审核,审定结算造价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下5%工程款作保修金,待绿化保修期(1年)满后,认为无质量遗漏问题后无息结清余款。(由于财政划拨特殊,工程进度支付时间按财政划拨款支付日期为准)。收款时必须为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以季度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81.2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为元。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82.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84、质量保证金84.2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即按合同价款的3%。其他:为工程结算价的5%。(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3%。其他扣留方式:结算总价经各方确认后,一次性扣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84.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待绿化保修期(1年)满后,认为无质量遗漏问题后无息结清余款。85、最终清算付款85.1最终结算申请报告提交份数:提交期限:-135-
86、合同争议86.4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合同双方认可为:(1)……(2)……(3)……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向xxx(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保密要求91.1保密信息的期限:无。94、合同份数94.1提供合同文本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不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提供方式为:94.2合同副本的份数(6),其中发包人(4)份,承包人(2)份。96、补充条款96.1工程结算及允许调整合同价的情况96.1.1本工程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96.1.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清单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进行综合清单单价报价。结算时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竣工图纸进行结算。96.1.3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结算总造价应包括:(1)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竣工图纸。(2)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确认的合同规定的奖罚金情况的发生。96.1.4工程竣工结算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设计、变更通知、竣工图纸、签证等为依据,并按下列办法计算:-135-
(1)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在±10%内(含10%)的,按承包人的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2)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10%外的,则按96.1.4(3)的条款结算方式重新计算综合单价;(3)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清单项目出现时,以确认的工程量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4年广东省专业工程清单计价办法及工程定额;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其中,苗木按三个月的保养期计算,保养期不足一年部分为承包人免费保养),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如有时)三方签证确认;最终经财政局委托的中介审核构结算时核定。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增加项目的款项后,并乘以结算系数结算。注: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招标备案预算总价(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中的相关费用按投标时的金额不作调整。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的结算调整办法按96.1.4(1)~96.1.4(4)执行。(5)结算时,其它项目费中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和“预算包干费”相应调整,计算费率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费率不变。(6)本工程的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调整。如在施工期间,广东省或佛山市造价管理部门或南海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发出关于材料调价的相关文件的,则可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进行协商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经协商达成一致的,结算时按协商结果执行。96.2承包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96.3承包人不得高估冒算,送审计结算若核减率低于10%,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核减率在10%以上(含10%)时,审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支付。96.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96.5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和品牌档次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试验或监测费由发包人、承包人按规定各自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135-
96.6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监察审核工作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源保护措施。96.7承包人应办理各种施工报建或其它因施工需要的手续,并承担相关办理手续的费用。96.8承包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劳社〔2009〕4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开工前将工人工资保证金划入到指定的账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及时、足额的发放所有劳动者的工资及相关费用,不得拖欠、克扣本工程劳动者工资。若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足额的发放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项或保留金中扣留相应的费用,用于支付劳动者工资及相关费用,承包人不得有异议。若承包人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而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如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经营者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到现场协助处理事件;未到现场的,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若事件给发包人造成了信誉伤害,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96.9承包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施工配备充足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等,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96.10本项目的承包人作为佛山市南海区隧道工程的分包单位,应向佛山市南海区隧道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单位缴纳总承包服务费用,总承包服务费为合同总价的4%。总承包服务费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并支付给佛山市南海区隧道工程施工的各标段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做好本项目中的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工作以及各种报建、验收等工作。96.11其它要求:1.承包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2.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3.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4.施工场地内的地下各种管线设施,承包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下管线设施的安全,若有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135-
5.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道路开挖及回填的工程量,以设计截面宽度为准,包干处理。现场施工时确需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发包人、设计单位和监理人现场书面签证确认。6.开工后,若因现场施工条件有变化而需要修改施工图纸,中标单位要无条件配合招标单位,按最新版图纸进行施工。7.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不产生噪音。8.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下的措施项目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用。1)道路维持交通费;2)工程施工降排水费;3)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排水,临时交通组织费用;4)临时施工水电安装(甲方不提供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按需要自行报装);5)其它措施费用。6)道路的封闭的交通维护以及交通告示牌等的交通疏导方案必须经交警主管部门审批(业主只负责协助);所发生的标志牌、疏导交通设施费等费用不另增加。9.承包人开工10天内免费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60m2生活及办公用房。1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要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相应费用。(1)凡是合同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合同段内地形复杂、存在软土路基、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航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细目的单价中。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招标人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11.承包人自行考虑雨季等天气因素安排施工,发包人不会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135-
12.施工过程中管道、各类管线土方开挖采用的任何支护、施工排水降水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充分考虑风险系数进行综合报价,结算时即使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都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用;反之,若结算时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则按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结果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13.本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无条件办理报建、验收工作的一切手续,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办理报建手续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竣工时要求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发包人不予结算工程款。14.承包人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以及国家或省市的有关规定,为所派人员办理如社保等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并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及相关费用;如由于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和其他后果,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所需金额,以支付上述费用。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如果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5.施工中的材料堆放、搬运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16.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拆除并运走废料、垃圾和不再使用的临时设施,合理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防止油料及废料污染环境,及污染水源,损坏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注意对原有管道及道路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坏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出一切施工设备、剩余材料、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和工程整洁,恢复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1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18.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定,每项工序施工人员必须持证进行施工。如有出现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担,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9.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免费提供规划成果竣工图及CAD格式电子文档。20.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套竣工资料的PDF电子文档。21.承包人投标前须自行解决路基填土的土源问题,土源须在进场前按图纸与规范要求检验合格。若承包方未能充分解决路基填土土源问题,则须经设计单位及发包人同意方可进行调整,但变更后的路基填土结算时按如下方法处理:若该项结算价比承包人的投标报价高,则按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若该项结算价比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低,则按实际的结算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22.-135-
承包人报价中包含施工、验收过程中按设计图纸及相关检测、验收规定要求达到竣工验收的所有的常规检测、验收检测、竣工检测(包括相关规定的专项检测、特殊检测等)的费用。同时为加强施工质量控制,发包人将上述所有检测中认定为重要部位的检测项目另行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该检验费用仍由承包人支付,检测结果共享。23.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按相关规范要求需召开方案专家评审会进行施工方案评审,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支付。24.承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4天内提交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于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调整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方能实施。25.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变更,承包人应在40个工作日内把变更所需的资料报给发包人。因承包人延迟报资料而导致变更未能通过发包人上级监管部门的审核,此部分变更将不计入最终的结算,由承包人自行负担。26.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原件交由发包人保管,待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投标人。且该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常驻工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27、承包人需保障沿路厂企的交通通畅,费用自理。2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文明施工(如保证道路清洁、不扬尘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9、施工现场按现场情况交接,若种植区域的土方混杂有石子、砖头等杂物需由承包人自行清理,发包人不会因此增加任何费用。-135-
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xxx承包人:(全称)为保证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质量保修书。1.质量保修范围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部位,承包人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对各自完成的工作进行质量保修。2.质量保修期2.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本工程的绿化保养期为1年,给水部分的保修期为2年,均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当天算起。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4条赋予的规定一致。6其它-135-
6.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1.承包人在保养期内须按有关绿化保养标准进行管理,施工期内承包人应派驻足够数量人员驻地养护,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2.保养期内凡有坏苗、死苗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发出指令后7天内更换、补种。如承包人未能及时更换、补种的,发包人有权另聘施工单位负责苗木的更换、补种,其费用在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养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淋水、除虫、施肥、修剪、更换、补种苗木等)应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3.在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并按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阳、喜阴、耐旱、耐湿等分别养护,且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保持丰富的层次和群落结构。在养护期内负责清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除涝等。4.在施工及保养期内,承包人须有可靠的措施,对自己所完成工程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避免各种外在因素的破坏(如人为因素、自然气候等的影响),确保工程符合质量验收规定。5.保修期满验收时,要确保苗木成活率、植被覆盖率可靠达到设计文件要求,否则养护期相应顺延。6.2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135-
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xxx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135-
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4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上级部门:(公章)上级部门:(公章)年月日年月日-135-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135-
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部分附件1)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材料或设备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二次搬运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35-
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135-
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0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135-
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135-
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不需要考虑除税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但不含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格式仅供参考,不作为限制性投标格式。下附的工程量清单说明如与上述说明不一致时,以下附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135-
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预算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复核人:(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编制时间:-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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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目录1.投标价;2.总说明;3.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综合单价分析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5.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135-
表1工程投标价招标人: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135-
表2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135-
表3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合计表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合计-135-
表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其他项目3.1其中:暂列金额/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3其中:计日工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投标报价合计-135-
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135-
表7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额编号定额项目名称定额单位数量单价合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人工单价小计元/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费明细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暂估单价(元)暂估合价(元) 其他材料费——材料费小计——-135-
表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合计 表9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合计-135-
表10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表1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 合计 -135-
表1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 合计 —-135-
表13计日工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合价一人工1234人工小计二材料123456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总计-135-
表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135-
表15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规费1.1社会保险费(1)养老保险费(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1.2住房公积金1.2工程排污费1.2施工噪音排污费1.3防洪工程维护费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2税金-135-
第六章图纸-135-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及建设成果须达到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的要求。-135-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35-
第一节资格审查资料格式(适用于一般性工程)-135-
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工程名称)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5-
目录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附表四: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及获奖情况表;附表五:近三年财务状况;附表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附表七:企业信誉状况。-135-
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达到程度的简述(由投标人填写)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即2012年05月至今),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4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誉持有xxx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投标人须打印xxx(xxx)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xxx系统查询为准;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xxx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xxx(网址:xxx)“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提交了在近三-135-
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的声明。投标代表身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1.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授权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以上资料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4.有关投标人信誉状况的声明,由投标人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拟,格式不限,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对所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仅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参考,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有权就投标人提交的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否决其投标,同时投标人还须承担因涉嫌提交资料内容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担任职务最低资格要求投标人的主要人员-135-
最低数量要求(由投标人填写)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为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2.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经xxx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3.已在xxx登记备案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xxx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1人姓名:施工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书(包括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或管理手册等)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2人姓名:姓名:注:1.投标人填报数量应不少于最低数量要求,人员资格不低于最低资格要求;本表中所填列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施工员必须提供个人履历(格式见附表二)。2.本表中所填列的人员必须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表所列人员还须提供在投标人企业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的社保证明。3.相关的资料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4.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5.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强制性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35-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3、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联系电话。-135-
四、授权委托书(可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有关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有效,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开标评标会议期间,评标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3、本授权委托书后必须附上获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如使用工商局印制的格式,亦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135-
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盖章)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1、本表后须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相关资料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135-
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号注:1、表后须附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的所填相关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表后附上述人员在xxx登记备案的网页打印件。3、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上述人员,须附在xxx(网址:xxx)“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查询网页打印件。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姓名年龄学历-135-
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专业主要工作经历(何时在哪些工程项目中任何职务)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备注备注(有何其他特殊才能,受过哪些奖励等)注:1、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分别填写本表,且表后须分别附个人的注册证、职称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关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任职的声明附后(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相关证明材料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135-
附表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获奖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注:1、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和获奖证书(如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各项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须能清楚反映项目名称、中标人或承包人、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以及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本章规定的关键特征信息的,还须提供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业主证明文件。)2、相关证明材料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3、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135-
附表五近三年财务状况【本项目不适用】附:1、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投标文件不要求,则可以不提供)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相关资料均以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为准。提供的复印件与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的资料不相符的,评委有权对该相关材料不予认定,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2、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5-
附表六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5-
附表七企业信誉状况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5-
第二节经济标格式(适用于一般性工程)-135-
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工程名称)施工招标经济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5-
目录一、诚信投标承诺书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三、投标担保金四、履约承诺书五、施工组织简化方案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八、其他材料-135-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xxx景观绿化工程(xxx路绿化)施工项目的投标,自愿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诚信保证金(若招标人没有要求提交诚信保证金的,则愿将投标保证金作为诚信保证金)万元。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五、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六、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1、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2、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3、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4、暂停本单位一至三年内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35-
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即日历天之内,按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程款额的确定和支付办法。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开启之日起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担保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5-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姓名: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暂定,实际以开工令为准)3工期个日历日4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5质量标准6缺陷责任期7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8误期赔偿费元/天9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0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合同价款的%11合同专用条款的其他内容备注:1、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本备注栏的内容可以删除以节省篇幅;2、如招标人未公布计划开工日期,则该栏数据可不填,并默认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但工期承诺必须符合招标要求;3、“质量标准”要求投标人明确填写施工质量目标(如合格,获评“优良样板工程”称号等),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4、“缺陷责任期”、“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及“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的数据请留意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条款的相关内容;5、“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要求投标人明确填写是否接受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内容。如有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可在满足招标要求的基础上按实际承诺填写;6.“合同专用条款的其他内容”要求投标人明确填写是否接受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用条款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35-
三、投标担保金致(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投标,我单位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担保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我方承诺: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保证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履行中标承诺、填报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如有违背,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担保金;2、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须知部分所列明的各项规定,如出现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4项、第3.4.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愿无条件接受贵方扣罚投标担保金。3、我方提交及退还投标担保金的开户银行(企业基本账户)及账号如下: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附投标担保金银行付款凭证及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35-
四、履约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活动中,如有幸中标,在此郑重承诺: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数量和资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报送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报招标人核查,经核查符合要求后立即组织进场完成本项工程,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2、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施工机械及试验设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组织进场,同时承诺,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设备。3、我公司承诺并完全接受业主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4、我公司承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义务。质量检验标准绝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地方强制性标准要求。5、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集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6、我公司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保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7、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足额发放所有的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否则业主有权动用全部或部分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以发放民工工资及相关费用。8、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否则业主有权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动用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费另行委托其它单位实施安全保障措施。9、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与周边的临时交通维护与疏导措施。10、我公司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并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我方无条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我公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对我公司处以经济处罚。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名)年月日-135-
五、施工组织简化方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以下图表要求简要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其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中标后,必须按有关规范和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招标人审批。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二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附表三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五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135-
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的复印件。-135-
附表二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担任本项目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以上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注册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于表后。-135-
附表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本项目不适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35-
附表四:劳动力计划表【本项目不适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35-
附表五: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本项目不适用】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3.计划开工日期统一按暂定时间年月日填写。-135-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如无分包计划,则在拟分包的工程项目的第一栏中填“无”)-135-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遵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本章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格式摘自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投标人在应用殷雷、广联达、易达等相关的计价软件编制清单报价时,因软件差异所产生的细微格式偏差不作为废标条件,但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相关计价标准和规范明确要求填报的内容不得缺失。-135-
八、其他材料此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135-
附件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一、投标担保金为人民币8万元。本工程的工程简称为xxx路绿化,投标担保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2015年月日16时前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以下任一账户;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日期为2015年月日,否则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采用系统内通存方式、网上银行汇款方式、EFT系统汇款、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入账等其他方式汇款而导致投标人到账信息不完整的,招标人将拒收或退回其投标资料或作废标处理。投标担保金禁止采用现金存入。△账户名:xxx账号:xxx开户银行:xxx△账户名:xxx账号:xxx70开户行:xxx(汇划行号:xxx)1、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担保,但不得将同一笔担保金分开转入不同账户。
2、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工程简称)”3、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工程简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款项的用途);4、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标后退保证金时,我方收款银行能够原路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二、若因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以上要求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三、请投标人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保存完好,并在开标当天把原件递交到xxx以作缴款凭证,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提交了履约担保(如有)后方可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无故放弃中标;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投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如有);4、中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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