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8.00 KB
- 11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17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工艺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3施工准备3.1技术准备3.1.1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现场根据测定的砂、石含水率及搅拌机的搅拌能力,及时调整好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并公布于搅拌配料地点的标牌上。3.1.2对所有原材料的规格、品种、产地、牌号及质量进行检查,并与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进行核对。3.1.3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配合比、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成品保护等书面技术交底。3.1.4-10-
首次使用新的混凝土配合比时,应进行开盘鉴定。开盘鉴定结果符合要求。3.1.5需浇筑混凝土的工程部位已办理隐、预检手续,混凝土浇筑申请单己经批准。3.2物资准备3.2.1根据工程量的大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情况,提前作出原材料需求计划、复试计划。3.2.2按计划组织原材料进场,并及时取样进行原材料的复试工作。3.3施工设施准备3.3.1施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装载机、砂石输料斗及配套的其他设备。3.3.2工具用具手推车、铁锨等。3.3.3监测装置自动计量上料设备(采用电子计量设备)、台称、磅秤、流量计或水箱水位管标志计量器。3.4作业条件准备3.4.1搅拌机和配套设备、上料设备应运转灵活,安全可靠。电源及配电系统符合要求。搅拌机进行试运转,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3.4.2磅称下面及周围的砂、石清理干净。计量器具灵敏可靠,并设专人按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定磅、监磅。3.4.3项目管理人员已向当地气象部门咨询,并对浇筑时的天气变化做好相应的技术、材料、施工准备。4施工工艺4.1施工工艺流程本工艺流程见图1。4.2操作要求4.2.1施工配合比的确定-10-
将试验室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用料数量,由每立方用量换算为每盘用量。同时,通过测定现场砂、石的含水率,调整每盘原材料的实际用量,并将最终结果和需拌制的混凝土的强度、浇筑部位、日期等写在标识牌上,挂于混凝土搅拌站醒目位置处。图1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施工4.2.2材料计量a)各种计量用器具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持计量准确。b)当遇雨天或砂、石等材料的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混凝土中所用的砂、石、水用量。c)砂石计量:用手推车上料,磅秤计量时,必须车车过磅;当采用自动计量设备时,宜采用小型装载机填料;采用自动或半自动上料时,需调整好斗门关闭的提前量,以保证计量准确。d)水泥计量:采用袋装水泥时,应对每批进场水泥进行抽检10袋的-10-
重量,取实际重量的平均值,少于标定重量的要开袋补足;采用散装水泥时,应每盘精确计量。e)外加剂及掺合料计量:对于粉状的外加剂和掺合料,应按施工配合比每盘的用料,预先在外加剂和掺合料存放的仓库中进行计量,并以小包装运到搅拌地点备用;液态外加剂要随用随搅拌,并用比重计检查其浓度,用量筒计量。f)水计量:水必须每盘计量。4.2.3上料现场拌制混凝土,一般是把计量好的原材料先汇集在上料斗中,经上料斗进入搅拌筒。水及液态外加剂经计量后,在往搅拌筒中进料的同时,直接进入搅拌筒。原材料汇集上料斗的顺序如下:a)当无外加剂、混合料时,依次进入上料斗的顺序为:石子、水泥、砂子。b)当掺混合料时,其顺序为:石子、水泥、混合料、砂子。C)当掺干粉外加剂时,其顺序为:石子、外加剂、水泥、砂子或石子、水泥、砂子、外加剂。4.2.4混凝土搅拌a)第一盘混凝土拌制的操作:每次拌制第一盘混凝土时,先加水使搅拌筒空转数分钟,搅拌筒被充分湿润后,将剩余积水倒净。搅拌第一盘时,由于砂浆粘筒壁而损失。因此,石子的用量应按配合比减10%。b)从第二盘开始,按给定的混凝土配合比投料。c)搅拌时间: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从搅拌机型、出料量、坍落度、混凝土强度、气温等多方面考虑控制。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符合表1的要求。4.2.5出料出料时,先少许出料,目测拌合物的外观质量,如目测合格方可出料。每盘混凝土拌合物必须出尽。4.2.5质量检查a)检查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10-
b)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每一工作班至少两次。混凝土拌合物应搅拌均匀,颜色一致,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不符合要求时,应检查原因,及时调整。c)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表1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s)混凝土坍落度(mm)搅拌机机型搅拌机出料量(l)<250250~500>500≤30强制式6090120>30强制式606090≤30锥式90120150>30锥式9090120注:1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指自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中起,到开始卸料止的时间。2当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3采用其他机型的搅拌机时,搅拌时间由试验确定。4冬期施工搅拌时间应取常温搅拌时间的1.5倍。4.2.6运输现场拌制的混凝土应及时运输至浇筑地点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4.3季节性施工要求4.3.1炎热暑期、雨期施工a)混凝土拌合物出机温度不宜高于30℃,运至浇筑地点时的温度最高不宜超过35℃。b)炎热暑期,现场搅拌混凝土用的粗细骨料堆放处应遮阳覆盖。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均应入库存放,避免烈日直晒或雨淋。拌合用水宜采取措施降低水温。c)雨期期间,应做好防雨、防潮、防雷电等措施。及时排除搅拌地点的积水。4.3.2冬期施工-10-
a)提前编制好冬期施工方案,方案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的要求。b)混凝土所用骨料必须清洁,不得含有冰、雪等冻结物及易冻裂的矿物质。c)冬期拌制混凝土应优先采用加热水的方法,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但不得超过表2的规定。水泥不得直接加热,宜存放在暖棚内。表2拌合水和骨料最高温度项目拌合水骨料强度等级<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80℃60℃强度等级≥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60℃40℃d)混凝土拌制前,应用热水或蒸汽冲洗搅拌机,拌制时间应取常温的1.5倍。混凝土拌合物的出机温度应符合混凝土浇筑方案的要求,不宜低于1O℃,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e)冬期混凝土拌制的质量除遵守本标准4.2.5条的规定外,尚应进行以下检查:1)检查外加剂的掺量。2)测量水和骨料的温度。3)测量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时的温度和入模温度。5质量控制5.1主控项目5.1.1混凝土原材料a)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10-
b)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5.1.2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5.1.3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a)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O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d)对现浇混凝土结构,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e)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国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和现场策划要求的组数留置。5.1.4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每次取样不少于一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5.1.5对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试件留置的方法和数量应满足相应设计和规范的要求。5.1.6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5.1.7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10-
表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检验数量水泥、掺合料±2复称每工作班抽检不应少于一次粗、细骨料±3水、外加剂±25.2一般项目5.2.1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5.2.2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5.2.3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5.2.4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5.2.5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5.3其他质量控制要求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粘聚性和保水性。表4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允许偏差坍落度(mm)≤5050~90≥100允许偏差(mm)±10±20±306产品防护6.1现场拌制的混凝土运输到浇筑地点后应及时浇筑,不得在已拌制的混凝土中加水,以确保混凝土质量。-10-
6.2混凝土浇筑地点应备有专用的盛装混凝土容器。外溢被污染的混凝土不得使用。6.3冬期混凝土运输时应采取保温措施。7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控制措施7.1环境因素控制措施7.1.1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房内存放或遮盖。大宗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硬化。7.1.2运输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或骨料时,必须封闭、袋装、覆盖,沿途防止遗撒,卸运时应采取防尘措施或戴口罩。7.1.3施工现场制定洒水降尘措施,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清理浮土。7.1.4卸料口下地面应铺筑至少2OOmm厚的混凝土路面,以利行车方便和场地整洁。7.1.5搅拌站应设污水沉淀池和必要的排水沟。搅拌产生的污水、废水应先排入沉淀池中,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中。派专人定期清掏沉淀池和排水沟,保证排放通畅。7.1.6施工机具尽量选择低噪音产品,经常检修机械设备,控制噪声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7.1.7保养维修机械时,应注意防止废油造成的污染。废弃油棉纱应及时收回,统一处理。7.1.8用后的水泥袋、掺合料袋、外加剂袋、瓶等应集中统一回收处理。7.2危险源控制措施7.2.1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7.2.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效上岗证件。操作人员要按设备的操作说明进行操作,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保养规程,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生产中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操作员在岗,以便替换。7.2.3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搅拌机等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保持良好状态。施工临时用电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电工持证上岗。-10-
7.2.4按照安全责任制要求,施工作业前逐级进行安全施工交底。施工时,安全员随时检查安全情况。7.2.5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洁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7.2.6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负荷时启动搅拌机。7.2.7作业前,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7.2.8搅拌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7.2.9搅拌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熔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迸入。8质量记录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A2006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A2007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04-B1019施工技术交底记录C1405水泥、外加剂、掺合料出厂合格证进厂试验报告汇总表C1406水泥复检报告C1407水泥安定性试验报告C1210混凝土浇筑申请表C1211混凝土配合比用水量调整及开盘鉴定记录C1212混凝土配合比及浇筑施工记录C1216冬期混凝土搅拌及浇灌测温记录C1217混凝土坍落度检查记录C1412砂检验报告-10-
C1413石子检验报告C1414预拌混凝土,现场拌制混凝土配合比报告C1415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注:以上表式采用《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所规定的表式-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