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81.50 KB
- 103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规范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standardsonmetallurgicaldedustingequipmentGB×××××-2009条文及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规范》编写组二00九年元月十日103
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5号“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组织,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学习了有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冶金除尘设备施工验收经验,对规范条文反复讨论修改,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设备和材料进厂;重力除尘器;多管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脉冲袋式除尘器;塑烧板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湿法静电除尘器;圆式干法电除尘器;电袋除尘器;文式管除尘器;洗涤塔、脱水器;除尘设备试运转;安全与环保及6个附录。第4章“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第5章“设备和材料进厂”、第18章“安全与环保”的条文内容具有共性的质量控制要素,因此,将其单独列章。本规范的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条文解释。本规范由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103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4号,邮政编码:114001传真:0412-58429410412-585090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钢集团设计研究院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宣化冶金环保设备制造(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十七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冶东北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103
目次1总则92术语103基本规定124.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174.1一般规定174.2设备基础174.3地脚螺栓184.4垫板195设备和材料进场205.1一般规定205.2设备205.3材料206重力除尘器216.1一般规定216.2框架制作216.3框架安装236.4壳体制作256.5壳体安装256.6煤气搅拌机安装287.多管旋风除尘器297.1一般规定29103
7.2机体安装297.3旋风子307.4防爆阀307.5内衬318袋式除尘器328.1一般规定328.2下部框架安装328.3机体安装338.4花板、滤袋安装358.5风量调节阀368.6脉冲清灰系统368.7粉尘输送装置369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389.1一般规定389.2筒体安装3810塑烧板除尘器4010.1一般规定4010.2机体安装4010.3塑烧板4110.4风量调节阀4210.5脉冲清灰系统4310.6粉尘输送装置43103
11静电除尘器4411.1一般规定4411.2底座与支承安装4411.3壳体安装4411.4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4711.5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板安装4811.6灰斗和阻流板安装4911.7粉尘输送装置5012湿法静电除尘器5112.1一般规定5112.2钢支柱安装5112.3机体安装5212.4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5312.5水系统安装5412.6硅整流供电装置安装5413圆式干法电除尘器5613.1一般规定5613.2钢支柱及环梁安装5613.3壳体安装5713.4刮刀安装5913.5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5913.6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板安装61103
14电袋除尘器6214.1一般规定6214.2钢支柱安装6214.3机体安装6214.4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6214.5振打装置安装6214.6滤袋安装6314.7脉冲清灰装置安装6415文氏管除尘器6515.1一般规定6515.2文氏管除尘器安装6516洗涤塔、脱水器6716.1一般规定6716.2洗涤塔、脱水器安装6717除尘设备试运转6917.1一般规定6917.2主体设备试运转7017.3卸输灰设备试运转7117.4电气设备调试7118安全与环保7218.1一般规定7218.2施工安全72103
18.3环境保护72附录A冶金除尘设备分项工程施工验收记录74附录B冶金除尘设备工程施工验收记录75附录C冶金除尘设备施工验收记录76附录D冶金除尘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79附录E承压设备的压力试验81附录F遮断阀和清灰阀的阀瓣与阀座的密合要求81本规范用词说明82附:条文说明83103
1总则1.0.1为了加强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管理,统一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1.0.3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对施工与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4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3
2术语2.0.1电晕极Coronapolar静电除尘器施加高压直流电使气体电离的电极。2.0.2沉淀极Precipitationpolar静电除尘器承担粉尘收集的电极。2.0.3气流分布板Airflowdistributionorifice使进口气流均布在除尘器横截面上的孔板。2.0.4阻流板Baffleboard电场内设置防止气流旁通(短路)的挡气板。2.0.5槽型板Channelplate使气流在电场末端受阻折转的横置槽钢。2.0.6漏风率Airleakagerate除尘器进、出口风量差值与进风量的百分比。2.0.7防爆阀(门)Explosion-proofvalve安装在除尘设备上,超过规定压力时能自动开启泄压的阀(门)。2.0.8气密性Air-tightness具有一定几何空间的容器的密闭程度。2.0.9旋风子Cyclone具有产生离心力的旋转导流片的锥型管。2.0.10花板Tubesheet103
固定多个导气管或外套筒的孔板。2.0.11塑烧板Sinteredplate安装在塑烧板除尘器壳体内的过滤含油含尘气体的除尘器滤芯。2.0.12壁柱WallColumn除尘器箱体结构的外框立柱。2.0.13壁梁Wallbeam除尘器箱体结构中与外框立柱连接的横梁。2.0.14底梁Bottombeam除尘器箱体结构的底部支承梁。2.0.15滤袋Filteringbag过滤粉尘的袋子。2.0.16袋笼Bagbasket支撑滤袋的龙骨。2.0.17渗透法Penetrationmethod采用渗透介质检查设备或管道系统泄漏点的检验方法。2.0.18喉口Throat文式管中收缩管与扩张管的收缩部位,用于调节流量。2.0.19收缩管Contractiontube文式管入口管件,用于增加气体流速。2.0.20扩张管Expansiontube文式管出口管件,用于降低气体流速。103
3基本规定3.0.1冶金除尘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资质,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并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设计等技术文件。3.0.2现场施工图纸修改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签证。3.0.3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3.0.4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中从事施焊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3.0.5冶金除尘设备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专业工种之间应交接检验,形成记录;本专业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形成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0.6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中,设备的二次灌浆及其他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3.0.7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划分宜按表3.0.7的规定执行。103
表3.0.7冶金除尘设备施工分部分项划分序号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重力除尘器框架制作、框架安装、壳体制作、壳体安装2多管旋风除尘器机体安装、旋风子、防爆阀、内衬3袋式除尘器下部框架安装、机体安装、花板、滤袋安装、风量调节阀、脉冲清灰系统、粉尘输送装置4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下部框架安装、筒体安装、花板、滤袋安装、风量调节阀、脉冲清灰系统、粉尘输送装置5塑烧板除尘器机体安装、塑烧板、风量调节阀、脉冲清灰系统、粉尘输送装置6静电除尘器底座支承安装、壳体安装、电晕极和沉淀极系统安装、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板安装、灰斗和阻流板安装、粉尘输送装置7湿法静电除尘器钢支柱安装、机体安装、电晕极和沉淀极安装、喷水系统安装、硅整流供电装置安装、8圆式干法电除尘器钢支柱及环梁安装、壳体安装、刮刀安装、电晕极和沉淀极系统安装、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板安装、输灰系统安装9电袋除尘器钢支柱安装、机体安装、电晕极和沉淀极安装、电晕极和沉淀极振打装置安装、滤袋安装、脉冲清灰装置安装10文氏管除尘器文氏管安装、溢流盆安装11洗涤塔、脱水器洗涤塔壳体安装、脱水器壳体安装103
3.0.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检验必须符合本规范质量标准要求;2.一般项目检验中,机械设备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工艺钢结构,非标准设备应有80%以上的检查点(值)应符合本标准,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的1.2倍;3.质量验收记录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完整。3.0.9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应合格。3.0.1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工程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保证资料应完整;3.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合格;4.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3.0.1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连接螺栓:螺栓、螺母和垫圈按设计配置齐全,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或与螺母平齐,外露螺纹无损伤,螺栓安装的方向除因结构原因外应一致;2.密封状况: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3.管道敷设:布置合理,排列整齐;4.保温材料敷设:厚度均匀,固定牢固,表面平整;103
5.涂装:涂面无油污,涂层均匀,无漏涂,无明显皱皮,无气泡,色泽基本一致;6.走台、梯子、栏杆:固定牢靠,无明显外观缺陷;7.焊缝:焊波较均匀,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理干净;3.0.12.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有序,摆放整齐,设备周围无施工杂物,设备无缺损,裸露加工面保护良好。3.0.13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B进行。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4.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3.0.14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处理或返工,并重新验收。3.0.15工程质量不合要求,且经处理或返工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工程严禁验收。3.0.16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应按下列程序组织进行:1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3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103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本规定的程序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103
4.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4.1一般规定4.1.1本章适用于冶金除尘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安装质量的验收。4.1.2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基础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基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4.2设备基础Ⅰ主控项目4.2.1设备基础强度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基础交接资料。4.2.2设备就位前,应依据施工图和测量控制网绘制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布置图,按布置图设置中心标板及标高基准点,测量投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测量成果单,观察检查。II一般项目4.2.3设备基础轴线位置、标高、尺寸和地脚螺栓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复查记录。103
4.2.4设备基础表面和地脚螺栓预留孔中的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均应清除干净,预埋地脚螺栓和螺母应保护完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3地脚螺栓I主控项目4.3.1地脚螺栓的规格和紧固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检查数量:同一规格抽查20%,且不少于4个。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尺量,锤击螺母检查。II一般项目4.3.2地脚螺栓上的污物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螺纹部分应涂适量油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3.3预留孔地脚螺栓安设应垂直,距孔壁距离大于15mm,且不应接触孔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4.4垫板I主控项目4.4.1采用座浆法设置垫板,设备安装时座浆料强度应达到基础混凝土的设计强度。103
检查数量:逐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座浆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试验报告。II一般项目4.4.2设备垫板的设置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塞尺检查、轻击垫板。4.4.3研磨法放置垫板的混凝土基础表面应凿平,混凝土表面与垫板的接触点应分部均匀。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3
5设备和材料进场5.1一般规定5.1.1本章适用于冶金除尘设备的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5.1.2设备搬运和吊装时,吊装点应在设备或包装箱的标识位置,应有保护措施,不应因搬运和吊装而造成设备损伤。5.1.3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开箱检查,形成检查记录,设备开箱后应注意保护,并应及时进行安装。5.1.4原材料进入现场,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并应有防损伤措施。5.2设备主控项目5.2.1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5.3材料主控项目5.3.1原材料、标准件等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同型号、规格抽查1%,且不少于5件。设计文件或现行国家规范有复验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复验。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及验收记录,外观检查或实测。103
6重力除尘器6.1一般规定6.1.1本章适用于冶金重力除尘器本体制作、施工与验收。6.2框架制作I主控项目6.2.1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Ⅲ级焊缝质量要求。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2.2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痕、夹渣、分层和大于1.0mm缺棱。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检查。Ⅱ一般项目6.2.3构件表面无明显凸凹和损伤,表面划痕不超过0.5mm。检查数量:按各构件数量抽查10%,但均不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6.2.4框架制作应进行预拼装,并有记录、对应标记、定位器等。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预拼装记录。6.2.5构件螺栓孔和钢材矫正、边缘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各抽查10%,且不少于3件。103
检验方法:用钢尺、游标卡尺或孔径量规检查。6.2.6框架柱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6的规定。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各抽查10%,且不少于3件。检验方法:见表6.2.6.表6.2.6框架柱制作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柱总长度±5.0用钢尺检查2柱身直线度H/1,000,且不大于5.0拉线和钢尺检查3柱身扭曲5.0拉线和钢尺检查4牛腿的翘曲和扭曲3.0拉线用钢尺或直角尺检查5接口错边2.0用焊缝量规检查6翼缘板对腹板的垂直度b/100,且不大于3.0用直角尺和钢尺检查7腹板中心线偏移3.0用钢尺检查8截面几何尺寸±3.0用钢尺检查9柱底面到牛腿支承面的距离L≤16,000L>16,000±L/2,000,±8.0用钢尺检查注:1、H为柱身高度;2、L为柱底面到牛腿支承面距离;3、b为翼缘板宽度。6.2.7框架焊接实腹梁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7规定。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少于3件。检验方法:见表6.2.7表6.2.7框架焊接实腹梁制作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梁长度(L≤25,000)(L>25,000)±L/2,500±10.0用钢尺检查2截面高度h<500±2.0用钢尺检查500144.011对口错边t/10,且不大于3.0用焊缝量规检查注:1、L为梁的长度;2、h为梁截面高度;3、b为翼缘板宽度;4、t为腹板厚度。6.3框架安装Ⅰ主控项目6.3.1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Ⅲ级焊缝质量要求。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2钢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损伤,应矫正、修补。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拉线、钢尺现场实测。Ⅱ一般项目6.3.3钢构件表面应无污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4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103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10%检查,且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3.5框架结构(平台)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5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主梁与次梁连接节点不应少于3个。检验方法:见表6.3.5。表6.3.5框架结构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框架柱脚底座中心线对定位轴线的偏移5.0拉线、吊线用直尺检查2框架柱标高±5.0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3框架柱垂直度H/1,000,且不大于10.0用经纬仪或挂线坠钢尺检查4柱头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8.05上下柱连接处的错口⊿3.0钢尺检查6同一根框架梁两端标高差⊿L/1,000,且不大于10.0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7框架梁侧向弯曲L/1,000,且不大于10.0用拉线和钢尺检查8框架梁垂直度h/250,且不大于15.0挂线坠和用钢尺检查9框架梁接头中心错位3.0拉线或钢尺检查注:1、H为柱高度;2、L为梁长度;3、LD为对角线长度;4、h为平台梁高度。6.3.6钢梯、平台、栏杆安装偏差应符合表6.3.6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10%,钢梯不少于1跑,栏杆不少于5米。检验方法:拉线、吊线、钢尺检查。表6.3.6钢梯、平台、栏杆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直梯垂直度L/1,000,且不大于15.0挂线坠和用钢尺检查2栏杆高度±15.0用钢尺检查立柱间距±15.0用钢尺检查3平台梁标高±10.0103
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4平台梁水平度L/1,000,且不大于20.0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5平台梁垂直度h/250,且不大于5.0挂线坠和用钢尺检查6梁接头中心错位3.0拉线或钢尺检查6.4壳体制作6.4.1重力除尘器壳体的制作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72执行。6.5壳体安装Ⅰ主控项目6.5.1壳体组装焊接工艺评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6.5.2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无要求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Ⅲ级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5.3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Ⅲ级规定。103
检查数量:T字交叉处:全数检查,检测各向焊缝长度300mm。变截面处:抽查焊缝20%,条数不少于1条,焊缝长度不小于300mm。其它部位:抽查焊缝10%,条数不少于1条,焊缝长度不小于30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6.5.4壳体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对焊缝进行渗透检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渗透法。Ⅱ一般项目6.5.5除尘器壳体支座安装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积不应少于70%,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用钢尺、塞尺(接触面用0.3mm、边缘间隙用0.8mm)实测。6.5.6重力除尘器壳体安装允许偏差符合表6.5.6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6.5.6表6.5.6重力除尘器壳体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壳体中心线10.0拉线、挂线用钢尺检查2标高±10.0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3壳体横截面尺寸?±D/1000,且不大于±10.0用钢尺检查103
4壳体垂直度(水平度)H(L)/1000,且不大于20.0拉线、挂线(水准仪)用钢尺检查5对口错边量t≤30t/10用钢尺检查用塞规检查t>30t/10,且不大于6.06坡口端部间隙t≤30+2.0、-1.0t>30+3.0、0用塞规检查7壳体拐点接口处平面度不大于4.0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8芯管上部与下部纵横中心线位移2H/1000拉线、挂线坠钢尺检查9出入口中心线5.0用经纬仪检查10出入口中心标高±5.0用水准仪检查11(壳体长度)±10.0注:1、D为外壳体钢板圈的直径;2、t为壳体钢板厚度;3、H为设备高度;4、括号内项目属卧式除尘器。6.5.7卸灰阀门与短管连接的法兰面间填(垫)料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接触应紧密。法兰及连接螺栓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对连接法兰。检查方法:用扳手拧拭和用钢尺或塞规检查。6.5.8遮断阀、卸灰阀安装应符合表6.5.8规定。表6.5.8重力除尘器遮断阀、卸灰阀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阀座中心线5.0挂线坠钢尺检查水平度1.0/1,000用水平仪或水准仪检查2遮断阀阀瓣与阀座中心偏差1.0吊线或钢尺检查3遮断阀、卸灰阀阀瓣与阀座处接触面不小于80%着色检查阀瓣与阀座间隙不大于0.10塞尺4阀开启装置中心线5.0拉线、挂线坠,用钢尺检查标高±10.0水准仪或钢尺检查水平度0.3/1000用水平仪检查103
6.6煤气搅拌机安装6.6.1煤气搅拌机安装文件偏差应符合表6.6.1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见表6.6.1。表6.6.1煤气搅拌机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纵横中心线5.0拉线、挂线坠用钢尺检查2标高±5.0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3纵向水平度1.0/1000且全长不大于2.0用水平仪或水准仪检查103
7多管旋风除尘器7.1一般规定7.1.1本章适用于多管旋风除尘器设备安装与验收。7.2机体安装Ⅰ主控项目7.2.1机体焊缝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本标准6.5规定。7.2.2机体下框架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本标准6.3规定。Ⅱ一般项目7.2.3机体进、出口管道与法兰连接处不得漏气。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气密性试验。7.2.4机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7.2.4。表7.2.4机体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箱体底梁顶面标高±3.0用水准仪、直尺检查底梁中心线3.0挂线尺量检查,或经纬仪、钢尺检查底梁对角线差D/1,000用尺量检查壁柱中心线3.0挂线尺量检查,或经纬仪、钢尺检查壁柱垂直度1/1,000用经纬仪、钢尺检查壁梁标高±5.0用尺量检查壁梁中心距±L/1,000用尺量检查2进出口法兰中心线20挂线用尺量检查垂直度2.0/1,000用线坠、钢尺检查103
3灰斗中心线5.0挂线用尺量检查标高±10.0用尺量检查注:L为壁梁中心距,D为底梁对角线长度。7.3旋风子Ⅰ一般项目7.3.1填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填料应密实、表面平整。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配合比记录。7.3.2旋风子安装应符合表7.3.2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7.3.2。表7.3.2旋风子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支撑梁顶面平面度,2/1,000用水准仪、直尺检查中心线2.0挂线用尺量检查标高±2.0用水准仪、直尺检查2花板中心线2.0用尺量检查上下花板孔同心度2.0用线坠、尺检查平面度2/1,000平尺或水准仪检查3导气管插入外套筒内深度±3.0挂线、用尺量检查与外套筒向同心度1.0挂线、用尺量检查4外套筒垂直度2.0用线坠、尺检查5导流叶片外径与锥形外套筒间隙1.0挂线、用尺量检查7.4防爆阀主控项目7.4.1103
防爆阀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安装前应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合格后安装。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记录、手动检查。7.5内衬一般项目7.5.1锚固钉、锚固钩的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抽查5%。检验方法:观察和手动检查。7.5.2高温耐磨料的配比,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施工搅拌均匀,夯实抹平。检验数量:抽查5%。检验方法:查配比资料,捶击、尺量检查。103
8袋式除尘器8.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冶金袋式除尘器安装与验收。8.1.2密封焊缝必须采用双面连续焊接,焊缝应采用渗透法全数检查。8.2下部框架安装Ⅰ主控项目8.2.1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Ⅲ级焊缝质量要求。8.2.2钢构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钢构件变形、损伤,应矫正、修补。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拉线、钢尺现场实测。Ⅱ一般项目8.2.3钢构件表面应无污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4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10%检查,且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2.5框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5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主梁与次梁连接节点不应少于3个。103
检验方法:见表8.2.5。表8.2.5框架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柱中心线3.0拉线、吊线用直尺检查2柱顶面标高±3.0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3柱垂直度H/1,000用经纬仪或挂线坠钢尺检查4柱顶面对角线差LD/1,000钢尺检查5梁中心线3.0钢尺检查6梁顶面标高±5.0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注:1、H为柱高度;2、LD为对角线长度;8.2.6钢梯、平台、栏杆安装偏差应符合表8.3.6的规定。检查数量:抽查10%,钢梯不少于1跑,栏杆不少于5米。检验方法:拉线、吊线、钢尺检查。表8.2.6钢梯、平台、栏杆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直梯垂直度1/1,000,且不大于15.0挂线坠和用钢尺检查2栏杆高度±15.0用钢尺检查立柱间距±15.0用钢尺检查3平台梁标高±10.0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4平台梁水平度L/1,000,且不大于20.0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5平台梁垂直度h/250,且不大于5.0挂线坠和用钢尺检查6梁接头中心错位3.0拉线或钢尺检查注:1、h为梁型材高度;2、L为平台梁长度;8.3机体安装Ⅰ主控项目8.3.1机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Ⅳ103
级焊缝质量要求。检查数量:抽查焊缝20%。。检验方法:观察、焊缝量规检查。8.3.2机体安装应按设计技术文件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气密性试验记录,观察检查。Ⅱ一般项目8.3.3机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3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8.3.3。表8.3.3机体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箱体柱中心线3.0挂线用尺量检查2柱底面标高±3.0用水准仪、直尺检查3柱垂直度1.0/1,000,且不大于6.0用经纬仪、钢尺检查4梁中心线3.0用尺量检查5梁标高±5.0用尺量检查6梁中心距±L/1,000,且不大于5.0用尺量检查7梁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6.0用尺量检查8灰斗中心线5.0挂线用尺量检查9灰斗高度±10.0用尺量检查10进出口法兰中心线15.0挂线用尺量检查11进出口法兰端面垂直度1.5/1,000用线坠、钢尺检查12横梁吊架中心线与下部夹滤袋的管中心线相重合(H:滤袋长度)H/1000用线坠在每组吊架上检查2~3个点103
注:1、L为横梁中心距;2、LD为对角线长度,3、H为滤袋长度8.3.4卸灰阀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8.4花板、滤袋安装Ⅰ主控项目8.4.1花板、袋笼、滤袋运输、存放、安装过程中不得损伤。造成的损伤应进行修补、矫正。8.4.2滤袋应在禁火条件下安装。Ⅱ一般项目8.4.3滤袋安装应平直,袋口密封无缝隙。检查数量:每个滤袋室抽检1~4个。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4.4花板孔、袋笼与滤袋接触表面应平滑光洁,不得有毛刺。检查数量:每个滤袋室抽检1~4个。检验方法:挂线用尺量。8.4.5无袋笼滤袋张紧力调整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每个滤袋室抽查10%。检验方法:拉力计检测。8.4.6滤袋入口导管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导管上口水平度应不大于1mm。检查数量:每个滤袋室抽查10%。检验方法:水平仪检查。8.4.7花板、袋笼、滤袋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4.7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103
检验方法:见表8.4.7。表8.4.7花板、袋笼、滤袋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花板中心线2.0挂线用尺量检查2花板水平度2/1000挂线坠钢尺检查3袋笼垂直度8L/1,000,且不大于24.0挂线用尺量检查4导管水平度1.0水平仪5喷吹管基准孔与花板孔中心偏差2.0挂线、尺量注:L为袋笼长度。8.4.8紧固件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8.5风量调节阀一般项目8.5.1风量调节阀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观察。8.6脉冲清灰系统一般项目8.6.1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8.6.2管道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8.7粉尘输送装置一般规定103
8.7.1、螺旋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GB50402相关规定。103
9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9.1一般规定9.1.1本章适用于煤气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安装与验收。9.1.2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筒体安装应符合本章规定,其余符合本标准第8章相关规定。9.2筒体安装Ⅰ主控项目9.2.1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壳体圆筒和封头焊缝质量按《GB150钢制压力容器》规定的A类执行;壳体部分的环向接头焊缝、锥形封头小端与接管连接接头焊缝按B类执行;平盖、管板与圆筒非对接头焊缝,法兰与壳体、接管的接头焊缝按C类执行;接管、人孔、凸缘、补强圈与壳体连接的接头焊缝按D类执行。筒体与封头、锥体的接口焊前应切削加工处理。检验数量:A类、B类和交叉焊缝100%,其余焊缝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焊缝量规检查、无损探伤检验。Ⅱ一般项目9.2.2壳体的焊接预热及焊后热处理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9.2.3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现场组合安装,应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的相关规定。103
9.2.4圆筒形脉冲除尘器壳体安装允许偏差符合表9.2.3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9.2.4表9.2.4圆筒形脉冲除尘器壳体安装允许偏差(mm)序号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筒体直径±2.0尺量检查2筒体长度20尺量检查3筒体与封头直径偏差±2.0尺量检查4中心线10经纬仪、拉线、尺量检查5标高±5.0水准仪、尺量检查6垂直度2/1,000,且不大于15.0吊线和尺量103
10塑烧板除尘器10.1一般规定10.1.1本章适用于塑烧板除尘器设备安装与验收。10.1.2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本标准规定。10.1.3设备下框架安装应符合本标准6.3相关规定。10.1.4密封焊缝必须采用双面连续焊接,焊缝应采用渗透法全数检查。10.2机体安装Ⅰ主控项目10.2.1机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规定时,框架对接焊缝应符合本标准6.5规定;上箱体、下箱体、灰斗、进风管道安装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Ⅳ级焊缝质量要求。检查数量:抽查焊缝20%。。检验方法:观察、焊缝量规检查。Ⅱ一般项目10.2.2机体进、出口管道与管道法兰连接处不得漏气。10.2.3机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2.3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10.2.3。103
表10.2.3机体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箱体柱中心线3.0挂线用尺量检查2柱底面标高±3.0用水准仪、直尺检查3柱垂直度1.0/1,000,且不大于6.0用经纬仪、钢尺检查梁中心线3.0用尺量检查4梁标高±5.0用尺量检查5梁中心距±L/1,000,且不大于5.0用尺量检查6梁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8.0用尺量检查7灰斗中心线5.0挂线用尺量检查8灰斗高度±10.0用尺量检查9进出口法兰中心线15.0挂线用尺量检查10进出口法兰端面垂直度1.5/1,000用线坠、钢尺检查注:1、L为横梁中心距;2、LD为对角线长度。10.3塑烧板Ⅰ主控项目10.3.1塑烧板必须在机体钢结构验收合格,现场禁火条件下安装。10.3.2花板运输、存放、安装过程中不得损伤、变形。造成的损伤、变形,应进行修补、矫正。Ⅱ一般项目10.3.3花板加工精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卡尺检查。10.3.4103
塑烧板与花板的密封应按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涂刷肥皂水,观察检查。10.3.5塑烧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5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10.3.5。表10.3.5塑烧板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花板中心线2.0挂线用尺量检查2花板水平度2/1000挂线坠钢尺检查3花板标高±2.0用水准仪、直尺检查4塑烧板垂直度1.5/1000挂线坠钢尺检查10.3.6塑烧板紧固件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4风量调节阀一般项目10.4.1风量调节阀安装前,应按设计文件检验质量,核对型号、安装方向。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观察。103
10.5脉冲清灰系统一般项目10.5.1管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10.5.2管道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有关规定。10.6粉尘输送装置一般项目10.6.1粉尘输送装置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402的现行规定。11静电除尘器103
11.1一般规定11.1.1本章适用于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安装与验收。11.1.2静电除尘器的除锈、涂装和保温,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11.2底座支承安装Ⅰ主控项目11.2.1底座支承就位安装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核实。Ⅱ一般项目11.2.2底座支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2.2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1.2.2。表11.2.2底座支承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底座支承中心线3.0挂线、尺量支承面顶面标高±3.0水准仪水平度1/1,000水平仪对角线差8.0尺量2柔性钢柱中心线3.0挂线、尺量垂直度1/1,000挂线、尺量柱头标高±3.0水准仪11.3壳体安装Ⅰ主控项目11.3.1预留热膨胀部分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10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1.3.2壳体组装焊接工艺评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11.3.3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无要求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Ⅳ级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1.3.4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时,壳体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Ⅲ级规定。检查数量:抽查焊缝10%,条数不少于1条,焊缝长度不小于30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11.3.5壳体、绝缘子室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对焊缝进行渗透检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渗透法。103
11.3.6电除尘器顶部保温层上的保护板不得漏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Ⅱ一般项目11.3.7壳体安装应符合表11.3.7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1.3.7。表11.3.7电除尘壳体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底、顶梁中心线4.0挂线、尺量标高±3.0相邻中心距L/1,000,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20.02柱底面中心线3.0挂线、钢尺检查标高±3.0水准仪检查3柱顶面中心距H/1,000,且不大于5.0拉线和钢尺检查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8.0拉线和钢尺检查平面标高±3.0拉线用钢尺或直角尺检查4柱垂直度1/1,000,且不大于6.0用经纬仪或挂线坠钢尺检查5横梁标高±10.06壳体长度±15.0钢尺检查宽度±10.0钢尺检查高度±10.0钢尺检查注:1、H为壳体高度;2、L为梁轴线距;3、LD为对角线长度。11.4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103
Ⅰ主控项目11.4.1焊接要牢固可靠,焊缝应光滑,不得有毛刺。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Ⅱ一般项目11.4.2电晕极、沉淀极装置安装应符合表11.4.2规定。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11.4.2。表11.4.2电晕极、沉淀极装置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电晕极框架对角线差10.0尺量检查、框架平面度1.0/1,000且不大于10.0挂线、钢尺检查支承托架标高±2.0尺量检查支承托架中心距±2.0尺量检查绝缘子中心线5.0挂线、尺量检查2沉淀极悬挂梁中心线2.0挂线、尺量检查悬挂梁的水平度4.0挂线、尺量检查悬挂梁标高±3.0尺量检查悬挂梁中心距±2.0挂线、尺量检查板排的平面度10.0,挂线、尺量检查3电晕极与沉淀极间距H≤7,000H>7,000±H/1,000,±10.0尺量检查4振打杆水平度4.0挂线、尺量检查注:H为沉淀极高度。11.4.3受振部位螺栓连接应用力矩扳手按设计要求力矩紧固,并点焊。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设计规定,手动检查。103
11.4.4振打装置安装应符合表11.4.3规定,其中振打传动轴联轴器间隙偏差应符合GB50231相关规定。振打锤头与砧撞击接触线长度不小于锤厚5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1.4.4。表11.4.4振打装置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振打杆水平度4.0挂线、尺量检查2振打锤与振打砧中心偏差(电场宽度方向)3.0挂线、尺量3振打同轴度相邻两轴间1.0百分表测量4全轴3.0百分表测量5电晕极振打锤头撞击点与砧中心垂直方向偏差5.0尺量水平方向偏差5.06沉淀极振打锤头撞击点与砧中心垂直方向偏差-5.0~-10.0尺量水平方向偏差5.011.5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板安装Ⅰ主控项目11.5.1进、出口烟箱焊接应符合本标准11.3规定。Ⅱ一般项目11.5.2进、出口法兰中心线偏差15㎜;进出口法兰端面垂直度不大于法兰直径2/100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挂线用尺量检查。11.5.3气流分布板平面度不大于8㎜。10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挂线用尺量检查。11.6灰斗和阻流板安装Ⅰ主控项目11.6.1灰斗组装焊接工艺评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11.6.2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无要求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Ⅳ级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1.6.3壳体严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对焊缝进行渗透检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渗透法。Ⅱ一般项目11.6.4灰斗阻流板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3
11.6.5灰斗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6.5规定。表11.6.5灰斗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上口中心线3.0挂线、对角线5.0尺量外框边长-10.0~0尺量2下口对角线差5.0尺量3上下口相对偏心5.0尺量11.7粉尘输送装置一般项目11.7.1粉尘输送装置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402的现行规定。103
12湿法静电除尘器12.1一般规定12.1.1本章适用于湿法静电除尘器设备安装与验收。12.1.2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时,应做机体气密性试验及泄爆门(阀)在线试验。12.2钢支柱安装Ⅰ主控项目12.2.1钢支柱对接焊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二级焊缝质量等级的规定;其余焊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三级焊缝质量等级的规定。检验数量:按焊缝长度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焊缝量规检查。Ⅱ一般项目12.2.2钢柱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4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2.2.2表12.2.2钢柱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柱底面中心线3.0挂线、钢尺检查103
标高±3.0水准仪检查2柱顶中心距H/1,000且不大于5.0拉线和钢尺检查3柱顶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8.0拉线和钢尺检查4柱顶平面标高±3.0拉线用钢尺或直角尺检查5立柱垂直度1/1,000,且不大于6.0用经纬仪或挂线坠钢尺检查注:1、H为柱高度;2、LD为对角线长度。12.3机体安装Ⅰ主控项目12.3.1机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规定时,焊缝应符合《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中焊缝质量分级标准Ⅳ级的规定。检验数量:按焊缝长度抽查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焊缝量规检查12.3.2底梁间、底梁与灰斗和壁板间应采用双面连续焊接。机体应密封焊接,并应作气密性检查。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渗透法或着色检查。Ⅱ一般项目12.3.3除尘器保温层的保护板不得漏水。检查数量: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3.4机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4的规定。检验数量:抽查20%。103
检验方法:见表12.3.4。表12.3.4机体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框架柱中心线3.0挂线用尺量检查、用经纬仪、钢尺检查2柱底面标高±3.0用水准仪、直尺检查3柱垂直度1.0/1,000,且不大于6.0用经纬仪、钢尺检查4梁标高±5.0用尺量检查5梁中心距±5.0用尺量检查6梁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8.0用尺量检查7法兰进出口法兰中心线15挂线用尺量检查8进出口法兰端面垂直度2.0/1,000用线坠、钢尺检查注:1、L为梁中心距;2、LD为对角线长度。12.4电晕极和沉淀极安装Ⅰ主控项目12.4.1电晕极和沉淀极的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2.4.2电晕极和沉淀极表面不得有飞边毛刺,两极间不得遗留任何杂物,绝缘子表面不得有缺陷,且保持洁净。检查数量: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Ⅱ一般项目12.4.3电晕极和沉淀极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4.3的规定。103
表12.4.3(湿式)电晕极和沉淀极安装允许偏差(㎜)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电晕极每组框架长度、宽度±5.0用尺量检查2每组框架对角线之差5.0用尺量检查3框架平面度1.0/1000且不大于5用线坠、钢尺检查4支承托架中心线2.0挂线用尺量检查5支承托架标高±2.0用尺量检查6支承托架中心距±2.0用尺量检查7绝缘子中心线5.0挂线用尺量检查8沉淀极支承梁中心线2.0挂线用尺量检查9支承梁标高±3.0用尺量检查10吊梁中心距±2.0挂线用尺量检查11电晕极与沉淀极间距H≤7,000H>7,000±H/1,000,±10.0用尺量检查注:H为沉淀极高度。12.5喷水系统安装12.5.1电除尘器内喷水系统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12.6硅整流供电装置安装Ⅰ主控项目12.6.1控制箱、变压器外壳接地必须可靠,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12.6.2设备应水平安装,整流变压器斜度不大于2°,控制箱水平度不大于5㎜。103
Ⅱ一般项目12.6.3电除尘器电控系统安装必须符合有关电气设备安装规范和标准。必须达到图纸、随机资料的要求。12.6.4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做详细检查,变压器经长途运输后做吊芯检查。检查有无损坏、丢失、缺件现象,对变压器油做过滤和耐压试验,确认设备完好无损,方可安装。12.6.5对控制室设备进行编号,做好标识,对设备和控制室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牌。12.6.6在通电之前,应逐一检查连接线、接地,应正确无误,各节点无松动,元件无损坏等现象。103
13圆式干法电除尘器13.1一般规定13.1.1本章适用于圆式干法电除尘器设备安装与验收。13.1.2防爆门安装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规定,且有压力标定记录..13.2钢支柱及环梁安装Ⅰ主控项目13.2.1钢支柱对接焊缝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三级焊缝质量等级的规定。检验数量:按焊缝长度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焊缝量规检查。13.2.2预留热膨胀的部位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验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实测检查。Ⅱ一般项目13.2.3钢支柱、环梁安装应符合表13.2.3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3.2.3。表13.2.3钢支柱、环梁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03
1柱底面中心线3.0挂线、钢尺检查标高±3.0水准仪检查2柱顶中心距H/1,000,且不大于5.0拉线和钢尺检查3柱顶对角线差LD/1,000,且不大于8.0拉线和钢尺检查4柱顶平面标高±3.0拉线用钢尺或直角尺检查5立柱垂直度1/1,000,且不大于6.0用经纬仪或挂线坠钢尺检查6环梁中心4.0挂线、尺量与纵向中心线垂直度D/1,000,且不大于8.0直径+10.00相邻中心距±4.013.3壳体安装Ⅰ主控项目13.3.1壳体组装焊接工艺评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的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编制焊接作业指导书。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作业指导书。13.3.2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无要求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Ⅳ级规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03
13.3.3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焊缝质量分级标准的Ⅲ级规定。检查数量:T字交叉处:全数检查,检测各向焊缝长度300mm。变截面处:抽查焊缝20%,条数不少于1条,焊缝长度不小于300mm。其它部位:抽查焊缝10%,条数不少于1条,焊缝长度不小于300mm。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超声波探伤报告。13.3.4壳体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对焊缝进行渗透检验。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渗透法。一般项目13.3.5壳体安装应符合表13.3.5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3.3.5。表13.3.5圆式电除尘壳体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壳体半径±R/1000,且不大于±10.0钢尺检查2对口错边量t≤30t/10钢尺检查塞规检查t>30t/10,且不大于3.03坡口端部间隙t≤30+2.0-1.0103
t>30+3.00塞规检查4壳体长度±10.0钢尺检查注:1、R为壳体半径;2、t为壳体钢板厚度。13.4刮刀安装Ⅰ主控项目13.4.1刮刀与筒体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13.4.2刮刀半径偏差±R/1,000,刮刀传动轴同轴度偏差应不大于2㎜,联轴器间隙偏差应符合GB50231相关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13.5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Ⅰ主控项目13.5.1构件焊接要牢固可靠,焊缝应光滑,不得有毛刺。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Ⅱ一般项目13.5.2电晕极、沉淀极装置安装应符合表13.5.2规定。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见表13.5.2。表13.5.2(园式)电晕极、沉淀极装置安装允许偏差(mm)103
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电晕极框架对角线差10.0尺量检查、框架平面度1.0/1,000且不大于10.0挂线、钢尺检查支承托架标高±2.0尺量检查支承托架中心距±2.0尺量检查绝缘子中心线5.0挂线、尺量检查2沉淀极悬挂梁中心线2.0挂线、尺量检查悬挂梁的水平度4.0挂线、尺量检查悬挂梁标高±3.0尺量检查悬挂梁中心距±2.0挂线、尺量检查板排的平面度10.0,挂线、尺量检查3电晕极与沉淀极间距±H/1,000,且不大于±10.0尺量检查注:H为沉淀极高度。13.5.3振打装置安装应符合表13.5.3规定,其中振打传动轴联轴器间隙偏差应符合GB50231相关规定。振打锤头与砧撞击接触线长度不小于锤厚5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3.5.3。表13.5.3振打装置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振打轴水平度4.0挂线、尺量检查2振打锤与振打砧中心偏差(电场宽度方向)3.0挂线、尺量3振打同轴度相邻两轴间1.0百分表测量4全轴3.0百分表测量5电晕极振打锤头撞击点与砧中心垂直方向偏差5.0尺量水平方向偏差5.06沉淀极振打锤头撞击点与砧中心垂直方向偏差-5.0-10.0尺量水平方向偏差5.0103
13.6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板安装Ⅰ主控项目13.6.1进、出口烟箱焊接应符本标准13.3规定。Ⅱ一般项目13.6.2进、出口法兰中心线偏差15㎜;进出口法兰端面垂直度不大于法兰直径2/1000。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挂线用尺量检查。13.6.3气流分布板平面度不大于8㎜。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挂线用尺量检查。103
14电袋除尘器14.1一般规定14.1.1本章适用于电袋除尘器除尘器设备安装与验收。14.2钢支柱安装14.2.1钢支柱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11章规定。14.3机体安装14.3.1机体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11章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挂线用尺量检查。14.4电晕极和沉淀极安装14.4.1电晕极和沉淀极安装应符合本标准第11章规定。14.5电晕极和沉淀极振打装置安装Ⅰ主控项目14.5.1振打装置安装检查合格后,锤头螺帽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螺母点焊固定。检查数量:抽查2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Ⅱ一般项目14.5.3振打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4.5.3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3
检验方法:见表14.5.3表14.5.3振打装置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振打锤与振打砧中心偏差(电场宽度方向)3.0挂线、尺量2振打同轴度相邻两轴间1.0百分表测量3全轴3.0百分表测量4电晕极振打锤头撞击点与砧中心垂直方向偏差5.0尺量水平方向偏差5.05沉淀极振打锤头撞击点与砧中心垂直方向偏差-5.0-10.0尺量水平方向偏差5.014.6滤袋安装Ⅰ一般项目14.6.1花板安装应符本标准10.3规定。14.6.2滤袋安装应平直、无皱折、不扭曲、袋口密封无缝隙。14.6.3滤袋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005倍滤袋长。检查数量:每个滤袋室抽检1~4个。检验方法:挂线用尺量。14.6.4无骨架滤袋张紧力调整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每个滤袋室抽查10%。检验方法:拉力计检测。14.6.4103
滤袋入口导管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导管上口水平度应不大于1mm。检查数量:每个滤袋室抽查10%。检验方法:水平仪检查。14.7脉冲清灰装置安装14.7.1压缩空气和液压系统设备及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GB50387规定。103
15.文氏管除尘器15.1一般规定15.1.1本章适用于文氏管设备安装验收。15.2文氏管除尘器安装Ⅰ主控项目15.2.1焊缝质量应符合本标准6.5相关规定。15.2.2文氏管除尘器设备安装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气密性试验记录。Ⅱ一般项目15.2.2喉口内壁飞边、毛刺、锈垢应清除干净。收缩管、喉口和扩张管连接的法兰垫不得超出内壁。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15.2.3文氏管除尘器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2.3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溢流盆上口取6-8点。检验方法:见表15.2.3表15.2.3文氏管除尘器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溢流盆中心线10.0挂线尺量检查标高±10.0用水准仪检查水平度1.0103
挂线尺量或水准仪检查2扩张管中心线10.0拉线、挂线坠用钢尺检查标高±10.0水准仪或钢尺检查垂直度H/1,000,且不大于10.0挂线坠用钢尺检查3喉口与扩张管同心度3.0拉线、挂线坠用钢尺检查水平度1/1,000用水平仪检查4收缩管中心线10.0拉线、挂线坠用钢尺检查垂直度H/1,000,且不大于10.0挂线坠用钢尺检查5喷嘴中心线5.0拉线、挂线坠用钢尺检查标高±5.0拉线、挂线坠用钢尺检查6重砣与喉口中心1.0挂线尺量检查注:H为设备高度103
16洗涤塔、脱水器16.1一般规定16.1.1本章适用于洗涤塔、脱水器设备安装验收。16.2洗涤塔、脱水器安装Ⅰ主控项目16.2.1焊缝质量应符合本标准6.5相关规定。16.2.2洗涤塔、脱水器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气密性试验记录。Ⅱ一般项目16.2.3煤气净化设备脱水器的安装进出口方向应正确.16.2.4洗涤塔、脱水器支架、壳体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或本标准6.3和6.5的规定,其余部分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6.2.3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见表16.2.4表16.2.4洗涤塔、脱水器安装允许偏差(mm)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喷水围管标高±10.0用水准仪检查与塔体中心偏差不大于10.0用挂线或吊线坠检查水平度不大于10.0用水平仪或水准仪检查2喷嘴中心线5.0用水平仪检查标高±5.0用钢尺检查103
垂直度(水平度)1/1,000挂线尺量检查或水准仪3塔内填料支撑、配气隔栅板标高±10.0用钢尺检查4出入口短管中心线5.0用经纬仪检查标高±5.0用水准仪检查103
17除尘设备试运转17.1一般规定17.1.1本章适用于冶金除尘设备试运转。17.1.2试运转前,施工单位应编写试运转方案,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转。17.1.3试运转所需要的能源、介质、材料、工机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等,均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17.1.4试运转的设备周围环境应清理干净,周围不得有粉尘和噪音较大的作业。17.1.5除尘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和资料应齐全。润滑、液压、水、气、电气(仪表)控制等设备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并应符合试运转要求。17.1.6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在试运转中需要调试的装置,应在试运转中完成调试,其功能符合设计要求。17.1.7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除尘器,应进行气密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17.1.8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合格后,进行无负荷联动试运转,按设计规定的联动程序和时间要求连续操作3次,无故障。17.1.9静态漏风率偏差不大于1.0%。17.1.10每次试运转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下列工作:103
1切断电源和其它动力源。2进行必要的放气、排水、排污及必要的防腐涂油。3设备内有余压的应卸压。17.2主体设备试运转17.2.1静电除尘器试运转1静电除尘器升压试验前必须确认除尘室内无任何异物,接地装置确认良好,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观察检查。2静电除尘器振打装置单独运行不少于30分钟,确认无卡阻,润滑良好,停机后检查锤打点的正确性。3除尘器整体无负荷连续运转不少于4小时。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观察检查。17.2.2湿式静电除尘器水系统调试1喷嘴喷出的水雾应雾化良好,覆盖面合适。检查数量: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2电除尘器内上半部喷水应无大水流或迸溅。检查数量:全数检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3检验水压、水质应符合技术文件要求。17.2.3布袋、塑烧板、多管除尘器试运转1除尘器整体无负荷连续运转不少于4小时。103
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观察检查。2反吹、喷吹装置空载运行2小时,运转灵活,无异响;轴承温升不超过40℃。检验方法:检查试运转记录,观察检查。17.3卸输灰设备试运转17.3.1灰斗振动器振打3min,振打正常。17.3.2双重排(卸)灰阀、逆压阀、脉冲阀、切换阀等操作5次,动作灵活。17.3.3防爆阀(门)操作2次,动作灵活,关闭时不漏气。17.3.4刮板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无负荷连续运转2h,润滑良好,运行平稳,无跑偏。17.3.5煤气遮断阀、清灰阀试运转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372的规定。17.4电气设备调试17.4.1电气设备调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97的规定。103
18安全与环保18.1一般规定18.1.1冶金除尘设备施工安全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安全施工管理问责制。18.1.2冶金除尘设备施工安全必须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落实施工安全责任制。18.1.3冶金除尘设备施工环境保护必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立健全施工环保责任制。18.2施工安全18.2.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计划,确定安全施工事故应急救援(氮气突发、煤气突袭、高温中暑和急性缺氧)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措施。18.2.2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8.2.3施工过程中,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监督实施。18.2.4设备安装完毕,应全面清除设备本体内部杂物,以免造成设备运行故障。18.2.5施工时,安全、消防、灭火设施应齐全,防止施工时发生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103
18.3环境保护18.3.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环境保护相应制度和措施。18.3.2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应达到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18.3.3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工程施工和办公的临时设施。103
附录A冶金除尘设备分项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冶金除尘设备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应按表A.0.1进行记录。表A.0.1_____________分项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式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执行标准名称检查项目规范规定允许偏差(mm)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果主控项目123一般项目123456789施工单位检验评定结果专业技术负责人(工长):年月日质检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103
年月日附录B冶金除尘设备分部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冶金除尘设备分部工程施工验收应按表B.0.1进行记录。表B.0.1_____________分部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123456789101112设备单体无负荷联动试运转质量控制资料验收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项目质量负责人:年月日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项目质量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103
附录C冶金除尘设备施工验收记录C.0.1冶金除尘设备单位工程施工验收应按表C.0.1进行记录。表C.0.1单位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开工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交工日期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1分部工程共分部,经查分部符合规范级设计文件要求分部2质量控制资料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目3观感质量共抽查项,符合要求项,不符和要求项4综合验收结论参加验收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公章)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103
C.0.2冶金除尘设备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控制资料检查应按表C.0.2进行记录。表C.0.2单位工程施工验收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1图纸会审2设计变更3竣工图4洽谈记录5设备基础中间交接记录6设备基础沉降记录7设备基准线基准点测量记录8设备构件、原材料质量合格证书9焊工合格证编号一览表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焊接质量检验记录12设备清扫记录13漏风率检测记录14设备安全装置检测记录15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1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7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8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9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结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103
年月日年月日C.0.3冶金除尘设备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按表C.0.3进行记录。表C.0.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项目抽查质量状况质量评价合格不合格1螺栓连接2密封状况3管道敷设4隔音与绝热材料5油漆涂刷6走台、梯子、栏杆7焊缝8切口9成品保护10文明施工观感质量综合评价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103
年月日年月日附录D冶金除尘设备无负荷试运转记录D.0.1设备单体无负荷运转应按表D.0.1进行记录表D.0.1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记录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试运转项目试运转情况试运转结果评定意见项目经理:年月日技术负责人:年月日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103
D.0.2冶金除尘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应按表D.0.2进行记录。表D.0.2设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转记录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试运转项目试运转情况试运转结果评定意见:项目经理:年月日技术负责人:年月日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103
附录E承压设备的压力试验E.0.1承压设备试验压力和稳、停压时间、检查方法及标准应符合表E.0.1的规定表E.0.1承压设备试验压力和稳、停压时间、检查方法及标准(min)试验方法试验压力PT试验时间检查方法检查标准试验压力时稳压时间工作压力时停压时间气压法1.15倍工作压力10根据需要涂抹发泡剂或显示剂不泄漏附录F遮断阀和清灰阀的阀瓣与阀座的密合要求F.0.1遮断阀和清灰阀的阀瓣和阀座的密合要求应符合表F.0.1的规定F.0.1阀瓣与阀座的密合要求(mm)阀门名称间隙累计长度占圆周长度塞尺插入深度占设计高度%遮断阀和清灰阀<0.10-<50103
0.10<20-本规范用语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应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应采用“宜”,反面词应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规范GB×××××-2009条文说明103
目次1总则862术语873基本规定884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924.1一般规定924.2设备基础924.3地脚螺栓925设备和材料进场935.1一般规定935.2设备935.3材料936重力除尘器946.2框架安装946.3壳体安装947多管旋风除尘器957.4防爆阀957.5内衬958袋式除尘器968.4花板、滤袋安装968.7粉尘输送装置96103
9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979.2筒体安装9710塑烧板除尘器9810.1一般规定9810.2壳体安装9810.3塑烧板安装9811静电除尘器9911.2底座支承安装9911.3壳体安装9911.4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9911.5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安装10012煤气湿法静电除尘器10112.1一般规定10112.2壳体安装10117除尘设备调试10217.1一般规定10217.2主体设备试运转10218安全与环保10318.1一般规定10318.2施工安全103103
18.3环境保护1031总则1.0.1本条文阐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1.0.2本条文明确了本规范适用的对象1.0.4本条文反映了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作用。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安装涉及的工程技术及安全环保方面很多,并且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安装中除专业设备外,还有工艺电气设备、粉尘输送设备、工艺钢结构制作安装、防腐、保温等,因此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安装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3
2术语本规范给出了20条有关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与验收方面的术语,再加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这些术语都是从施工与验收的角度赋予的涵义,但不一定是术语的定义。同时对中文术语还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该英文术语不一定是国际上标准术语,仅供参考。103
3基本规定3.0.1冶金除尘设备施工是专业性很强的工程施工项目,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本条文规定对从事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安装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和质量管理内容的检查验收,强调市场准入制度。3.0.2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修改设计的情况,本条文确定,施工单位无权修改设计图纸。施工中如果发现施工图纸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系,修改施工图纸必须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正式手续。3.0.4冶金除尘设备施工焊接质量关系到除尘效率的高低,因此本条文明确规定从事本工程施焊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方能在其考试合格项目认证范围内施焊,焊工考试按国家现行标准《冶金工程建设焊工考试规程》YB/T9259或国家现行其他相关焊工考试规程的规定进行。3.0.5与冶金除尘设备施工相关的专业很多,如土建专业,电气专业等。各专业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形成质量记录。3.0.6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中的隐蔽工程主要是指设备的2次灌浆、壳体封闭等。二次灌浆是直接安装在基础上的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对基础和设备底座间进行灌浆,二次灌浆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规定。3.0.7强调走台、梯子、栏杆安装踢脚板是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在上行动滑倒伤身。103
3.0.8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平定统一标准》GB50252的规定,结合冶金工业建设的技术特点和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本条文强调工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3.0.9分项工程一般是按设备的种类,台(套)、部件或施工工序划分,如壳体、收尘级,即为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整个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是保证工程安全和用功能的决定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一般项目检验也很重要,其检验结果也应全部达到规范要求。3.0.10分部工程一般是按设备属于的工序系统或专业的类别划分,如重力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分部工程验收是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质量控制资料完整,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运转合格,则分部工程验收为合格。103
3.0.11单位工程一般是按工艺系统或具备有独立施工条件划分,表3.0.12观感质量验收,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的量测方法,由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为合格,不合格的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点,应进行返修处理。在冶金除尘设备施工中,螺栓连接极为普遍,数量很多,工作量大。在一些现行国家标准中,对螺栓外露长度有不同规定,常常成为工程验收的争论点。螺栓连接的长度通常是经设计计算,按规范优选尺寸确定的,外露长度不影响螺栓连接强度,因此本规范对螺栓连接的螺栓型号,规格及紧固力作出严格要求,而对外露长度不作量的规定,仅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时提出螺栓,螺母及垫圈按设计配备齐全,紧固后螺栓露出螺母或与螺母平齐,外露螺纹无损伤的要求。3.0.13分项工程施工验收记录(附录A),也可作为自检记录和专检记录。作为自检记录或专检记录时,需有相关质量检查人员鉴证。3.0.16本条文规定了施工与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分项工程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验收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工长)分别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103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要根据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总承包单位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查时,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103
4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4.1一般规定4.1.1冶金除尘设备的基础工程,由土建单位施工,土建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后,向设备安装单位进行中间交接,未经验收和中间交接的设备基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4.2设备基础Ⅰ主控项目4.2.2设备安装前,应按施工图和测量控制网确定设备安装的基准线。所有设备安装的平面位置和标高,均应以确定的安装基准线为准进行测量。Ⅱ一般项目4.2.4本条文规定的检查项目应在设备吊装就位前完成。4.3地脚螺栓主控项目4.3.1冶金除尘设备的地脚螺栓,在设备生产进行时受温度变化影响,设备受热应力作用,为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功能,因此地脚螺栓的规格和紧固必须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要求列入主控项目。设计技术文件明确规定了紧固力值的地脚螺栓,应按规定进行紧固,并有紧固记录。103
5设备和材料进场5.1一般规定5.1.3设备安装前,设备开箱检验是十分重要的,有建设、监理、施工及厂商等各方代表均应参加,并应形成检验记录。检验内容主要有:箱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表面质量、有无缺损件。随机文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混装箱设备清点分类登记等。5.2设备主控项目5.2.1设备必须有合格证明文件,进口设备应通过国家商检部门的检验,具有商检合格证明文件。以上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抄件人签字和单位盖章。5.3材料主控项目5.3.1冶金除尘设备工程安装中所涉及的原材料、标准件等进场应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全数检查。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注明原文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实物宜按1%比例且不少于5件进行抽查,验收记录应包括原材料规格、进场数量、用在何处、外观质量等内容。设计技术文件或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复验的原材料、标准件,应按要求进行复验。103
6重力除尘器6.3框架安装Ⅰ主控项目6.3.1因框架结构属承重设备,要求强度较高,所以该条文对焊缝质量相关规定提供了检验依据,以此滿足焊缝力学性能要求。6.3.2,对于构件发生的变形、损伤等必须进行矫正处理。6.5壳体安装Ⅰ主控项目6.5.1由于壳体是含有毒气体的承压设备,所以对壳体焊接提出了焊接工艺评定要求。6.5.4本条文对重力除尘器的渗透性检验作了规定,在检验前应编制渗透检验方案,按气压等级应分别对法兰连接部位、焊缝、人孔等进行渗透检查,渗透检验宜在烘炉后进行(即:通风试漏)。103
7多管旋风除尘器7.4防爆阀主控项目7.4.1防爆阀涉及生产安全,确定为强制条款。7.5内衬一般项目7.5.1锚固钉、锚固钩的安装涉及产品质量和安装质量,对生产过程的设备寿命有影响,提出检验要求。103
8袋式除尘器8.4花板、滤袋安装主控项目8.4.1由于花板、袋笼、滤袋对除尘效果起到关键作用,所以对花板、袋笼、滤袋运输、存放、安装过程中对造成的损伤应进行修补、矫正要求。8.4.2由于滤袋是易燃物,滤袋应在禁火安全的条件下安装。8.7粉尘输送装置一般项目8.7.1螺旋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GB50402相关规定,GB50402比GB50270更具体。103
9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9.2筒体安装Ⅰ主控项目9.2.1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是压力容器,根据煤气圆筒形脉冲袋式除尘器应用特点,焊缝质量在对应的国家标准《GB150钢制压力容器》规定中,已有相关的A、B、C、D类明确规定。Ⅱ一般项目9.2.2~9.2.3由于现场组合焊接安装过程中,存在低温气候,对壳体的焊接预热及焊后热处理温度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GB150钢制压力容器》中已有相关明确规定。103
10塑烧板除尘器10.2壳体安装Ⅰ主控项目10.2.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第11.3.1条、第11.3.2条、第11.3.3条对Ⅳ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和标准作了详细规定。10.3塑烧板安装Ⅱ一般项目10.3.3定位塑烧板的花板一般采用激光切割加工,加工精度较高,要求用卡尺测量方孔。10.3.4经过滤的气体通过塑烧板腔体由上箱体内的塑烧板部分进入上箱体,要求塑烧板和花板密封严密不漏风,否则未经过滤的气体将进入上箱体,影响除尘效果。103
11静电除尘器11.2底座支承安装Ⅰ主控项目11.2.1因为底座支承分为固定式、双向活动式和多向活动式,所以安装必须对号就位。11.3壳体安装Ⅰ主控项目11.3.1本条指出壳体的热膨胀部位,主要有屋面外装板和进出口管道。11.3.4本条指出介质为可燃性气体时,对壳体焊接质量要求更为严格。11.3.5本条要求是因为壳体不严密,会影响除尘效率。11.3.6本条强调壳体顶部保护板的铺设,既能保护保温层,又不漏水,否则降低除尘效率。11.4电晕极、沉淀极系统安装Ⅰ主控项目11.4.1本条指出电极因焊接致使表面不光滑,有飞边毛刺,它会先于电晕放电,从而导致除尘器不能正常运行。11.4.3本条指出振打装置安全检验完将锤轴与螺母施固焊。因为电除尘器在生产运行中,很难停产检修,而螺栓连接的部位极易脱落,影响除尘效果。11.5进、出口烟箱及气流分布安装103
II一般项目11.5.3本条强调气流分布板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主要为防止板面在气流的作用下摆动和相邻板条错动,从而破坏气流的分布。12煤气湿法静电除尘器103
12.1一般规定12.1.2煤气湿法静电除尘器须做壳体气密性试验及泻爆门在线试验。壳体气密性试验平均每小时泄漏率≤1%;泻爆门在3500Pa检查应无泄漏,在4600Pa压力下,泻爆门应能开启。两项试验应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86的有关要求。12.2壳体安装Ⅰ主控项目12.2.1根据设备使用生产系统不同,分析确定焊接的要求;《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第5.2.4条、第5.2.6条、第5.2.8条对二级和三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和标准作了详细规定。17除尘设备调试103
17.1一般规定17.1.2~17.1.5强调设备试运转具备的条件必须保证.17.1.6本条文规定试运转前,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完成安装,例如联轴器、制动器的安全罩和限位保护装置,应在试运转中完成调试,其功能符合设计要求。17.1.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除尘器,对人身安全有严重的危害性,强调应进行气密试验,否则易产生人身安全事故,应提出强制的规定。17.2主体设备试运转17.2.1静电除尘器升压试验前必须确认除尘室内无任何异物,接地装置确认良好,否则易产生严重事故,应提出强制的规定。18安全与环保103
18.1一般规定18.1.1~18.1.3条文规定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与环保管理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18.2施工安全18.2.1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包括安全目标、管理机构、实施和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检查和纠正措施、事故处理等内容。18.2.4本条强调施工时,遗留在设备本体内部的杂物,会影响电除尘升压,甚至短路而造成事故,以及其它设备的运行故障,必须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全面清除。18.2.5本条强调设备试运行时,除设计规定和设备本身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成安装外,为防止试运行时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还应设置一些安全护拦及消防、灭火临时安全设施。18.3环境保护18.3.1环境保护相应制度和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机构、机制和具体措施。103'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 变电站自动化验收规范
-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第八章_石膏板顶棚
-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b33t1132-2017
- 防火卷帘门验收规范
-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ys∕t 5431-2016 钢制焊接立式锥形容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光纤光栅火灾探测器验收规范(湖北省)
- yd t 5035-2005 集群通信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 承德供电公司继电保护专业验收规范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轻质隔墙工程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室内分布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34-2002
- syj - 工业燃气轮机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