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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B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T50×××-20××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water-savingirrigation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仅供征求意见,请勿引用)××××-××-××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的浪费严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将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多年来,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已成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土地整理等项目的重要内容,取得了显著的节水、增产、增效以及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为了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促进节水灌溉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范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制定与修订计划,遵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由水利部主管,水利部农村水利司组织,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的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设单位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项目验收,共7章,86条和9个附录。本规范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负责。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不同类型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2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扬州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山西省水利厅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目次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4建设单位验收…………………………………………………………………………………44.1一般规定…………………………………………………………………………………44.2分部工程验收……………………………………………………………………………44.3单位工程验收……………………………………………………………………………44.4完工验收…………………………………………………………………………………55竣工验收………………………………………………………………………………………75.1一般规定…………………………………………………………………………………75.2竣工验收准备工作………………………………………………………………………75.3竣工验收…………………………………………………………………………………76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96.1工程移交…………………………………………………………………………………96.2遗留问题处理……………………………………………………………………………97项目验收………………………………………………………………………………………107.1一般规定…………………………………………………………………………………107.2项目验收准备工作………………………………………………………………………107.3项目验收…………………………………………………………………………………10附录A小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表…………………………………………………………12附录B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13附录C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26附录D工程验收备查资料清单…………………………………………………………………27附录E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28附录F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30附录G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33附录H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36附录J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37本规范用词说明…………………………………………………………………………………39条文说明…………………………………………………………………………………………41
1总则1.0.1为了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统一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内容和要求,规范验收程序和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订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节水灌溉工程验收。1.0.3节水灌溉工程验收应分为建设单位验收、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必要时应进行项目验收。1.0.4本规范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200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8—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1.0.5节水灌溉工程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9
2术语2.0.1节水灌溉工程watersavingirrigationprojects以减少灌溉输配水系统和田间灌溉过程的水损耗而采取的工程措施,包括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以及与其相联系的水源工程、地面灌溉的田间工程等。2.0.2建设单位验收Constructionunitacceptance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节水灌溉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或完工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2.0.3分部工程separatedpartproject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2.0.4单位工程unitproject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的建筑物。2.0.5分部工程验收acceptanceofseparatedpartproject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分部工程验收。2.0.6单位工程验收acceptanceofunitproject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单位工程验收。2.0.7完工验收completedacceptance完工验收是建设单位对小型节水灌溉工程按施工合同组织开展的工程验收。2.0.8竣工验收finalacceptance竣工验收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并在运行一个灌溉期或经冻融期考验后的一年内,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2.0.9项目验收projectacceptance项目验收是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由项目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2.0.10验收主持单位acceptancehostunitorchairunitofacceptance工程验收的组织部门或单位。9
3基本规定3.0.1节水灌溉工程验收应遵循公开、公正、真实、科学的原则。3.0.2验收工作的依据为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3.0.3竣工验收和项目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建设单位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由有关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3.0.4验收组织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设单位验收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主持。2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中央投资或部分投资项目,应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主持;地方投资项目,应由地方主管部门主持。3项目验收主持单位,中央投资或部分投资项目,宜由省级主管部门主持;地方投资项目,应由地方主管部门主持。3.0.5验收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3.0.6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3.0.7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继续进行后续工程施工。3.0.8工程验收应在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进行。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质量评定依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规定执行。小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应按照有利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内容、工程类型、施工方案及施工合同要求,按照附录A的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按附录B规定执行。3.0.9验收资料分为应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验收资料清单分别见附录C和附录D,验收资料规格除图纸外,宜为国际标准A4。有关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文件正本应加盖单位印章且不采用复印件。3.0.10验收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概算。9
4建设单位验收4.1一般规定4.1.1建设单位验收,大中型节水灌溉工程应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可按施工合同进行完工验收。4.1.2建设单位验收应有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4.2分部工程验收4.2.1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组长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的代表担任,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4.2.2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大中型节水灌溉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2.3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2已完成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的处理意见;3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2.4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包括申请验收范围、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和建议验收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验收。4.2.5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2确认分部工程的工程量;3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2.6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3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资料;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4.2.7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后,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反馈核备意见,当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商解决。4.2.8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记录,并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及相关资料一并归档。4.2.9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由建设单位分送各参加单位。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的格式见附录E。4.3单位工程验收4.3.1单位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组长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的代表担任,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运行管理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参加。9
4.3.2验收工作组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4.2.2规定。4.3.3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均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3具有独立运行条件且运行时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的单位工程,经试运行达到设计及合同约定的要求;4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3.4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包括申请验收范围、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和建议验收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验收。4.3.5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和合同要求完成;2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3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4确认单位工程的工程量;5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3.6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以及具有独立运行条件且运行时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的单位工程的试运行情况;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4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4.3.7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后,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反馈核定意见。当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商解决。4.3.8单位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记录,并随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及相关资料一并归档。4.3.9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由建设单位分送各参加单位。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的格式见附录F。4.4完工验收4.4.1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进行完工验收。4.4.2验收组织及工作组构成按4.3.1规定执行。验收工作组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4.2.2规定。4.4.3完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所有工程内容已完成;2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的处理意见;3经试运行达到设计及合同约定的要求;4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4.4验收申请按4.3.4规定执行。4.4.5完工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2确认工程量;9
3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4.6完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评定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3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资料;4讨论并通过完工验收鉴定书。4.4.7验收质量结论报送及异议的处理按4.3.7规定执行。4.4.8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及验收鉴定书按4.3.8和4.3.9规定执行。4.4.9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完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由建设单位分送各参加单位。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格式见附录G。9
5竣工验收5.1一般规定5.1.1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并在运行一个灌溉期或经冻融期考验后的一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对确实无力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的建设项目,在不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且能符合财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只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5.1.2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2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原审批机关批准;3工程能正常运行;4建设单位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已通过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已提交了整改报告;6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制度已经建立,操作人员已经过必要培训;7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8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资料已准备就绪。5.1.3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见附录H。工程未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延期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延期竣工验收的主要原因及计划延长的时间等内容。工程未能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已完成部分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未全部完成批准设计的主要原因及未完成工程的建设内容等。5.2竣工验收准备工作5.2.1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完成,内容包括:1准备并检查竣工验收资料;2核实工程数量;3测定工程技术性能指标与参数;4进行竣工决算审计;5组织自查。5.2.2工程数量应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竣工图进行核实,并现场抽查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与竣工图的一致性。5.2.3应根据建设内容,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测定有代表性的节水灌溉技术指标。5.2.4竣工决算审计,应依据项目管理办法,委托相应审计部门审计。5.2.5竣工验收自查应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8.2节规定执行。5.3竣工验收5.3.1竣工验收应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5.3.2建设单位、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解答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应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9
5.3.3竣工验收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1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2召开大会:1)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2)观看工程建设的声像资料;3)听取建设单位的工作报告;4)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5)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6)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5.3.4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核实建设内容和工程类型,依据有关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抽查工程外观质量,按照竣工图抽查工程数量,提出相应的结论意见。5.3.5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的,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应为合格。5.3.6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I。竣工验收鉴定书数量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被验收单位各1份以及归档需要的份数确定。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9
6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6.1工程移交6.1.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及其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交接过程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且有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6.1.2工程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6.1.3建设单位将工程移交给运行管理单位,在竣工验收鉴定书送达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6.1.4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和过程档案资料等,应按照设计文件等有关批准文件进行逐项清点,办理移交手续,并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6.2遗留问题处理6.2.1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的处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按照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约定等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处理工作。6.2.2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的处理完成后,有关责任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成果性文件。建设单位应参加验收并负责将验收成果性文件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6.2.3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验收遗留问题,但建设单位已撤销的,应由组建或批准组建建设单位的单位或由其指定的单位完成。9
7项目验收7.1一般规定7.1.1项目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2工程已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管理,移交手续齐全;3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已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7.1.2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项目主管部门应按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评价项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技术标准;2评价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3评价建设内容完成情况;4评价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5评价工程质量;6评价工程管理维护情况;7评价工程效果;8评价项目管理情况。7.2项目验收准备工作7.2.1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完成。7.2.2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和项目管理办法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以及验收资料的完整性。7.2.3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项目工作总结报告。7.2.4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应经审计机关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7.2.5做好项目节水、增产、增效指标及生态环境、社会等效益的调查、统计及检测工作,并提出效益分析报告。7.3项目验收7.3.1项目验收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应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项目验收委员应由项目验收主持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7.3.2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效益指标调查测试单位以及项目受益区用水户协会等,应派代表参加项目验收,并根据项目验收的需要,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派代表参加项目验收,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7.3.3项目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1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听取运行管理单位和用水户意见、查阅有关资料;2召开大会:1)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2)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3)听取项目工作总结报告;4)听取项目效益分析报告;5)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6)讨论并通过项目验收意见、评定验收结果;48
7)验收委员会委员在项目验收意见书上签字。7.3.4项目验收采用综合评价方法,评价结论应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48
附录A小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表工程类别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说明渠道防渗工程(流量小于1m3/s)按招标标段或渠道条数划分渠道基槽的填筑与开挖含渠道基槽施工放线、填筑与开挖、特殊渠基处理、断面修整等。视工程量可按渠道长度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渠道衬砌视工程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渠系建筑物以同类数座建筑物为一个分部工程平整土地含平整土地、沟畦改造,视改造面积划分分部工程数量水源工程机井井含新打机井、旧井修复及井房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含井泵配套、机电配套设备安装小型泵站土建工程以每座泵站前池、进水池、地基、基础处理、泵房为一个分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以每座泵房机组安装为一个分部工程塘坝坝体以每座坝体为一个分部工程放水设施含溢洪道、放水设施,以每座放水设施为一个分部工程喷灌、微灌及低压管道灌溉工程首部工程首部工程安装含过滤、施肥、控制调节、计量等,以每座首部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管道工程管槽开挖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管道安装含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镇墩、支墩、阀井、给水栓、出水口、设备安装及试水试压等。视工程量可按管道长度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管沟回填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田间灌水设施灌水设施或灌水器安装含喷灌移动管道、喷头、喷灌机、微喷头、滴灌管及滴灌带等。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集蓄工程集流工程含集流面、汇流沟、输水渠、沉沙池等,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蓄水工程含水窖、水窑、水池等,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灌溉工程灌溉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48
附录B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B.1基本规定B.1.1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渠道防渗工程、管道输水工程、喷灌工程、微灌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5类,渠道防渗工程按SL176-2007规定执行。B.1.2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表示;工程有附录中未列出的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B.1.3工程外观质量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1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各派1-2人,施工单位1人,运行管理单位1人组成。2外观质量评定表由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填写。3各项目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B.1.3。表B.1.3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得分评定等级检测项目测点合格率(%)各项评定得分一级100该项标准分二级90.0-99.9该项标准分×90%三级70.0-89.9该项标准分×70%四级<70.004各项测点数不少于10点。48
B.2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B.2.1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B.2.1。B.2.1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分) 年月日项次项目标准分(分)评定得分备注一级100%二级90%三级70%四级01提水(加压)设备 10 2连接管道 5 3地埋管道回填 15 4附属装置 5 5附属建筑物 10 6给水栓(出水口) 15 合计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单位单位名称职称签名建设单位 监理 设计 施工 运行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意见: 核定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月日 B.2.2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B.2.2。48
表B.2.2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项次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1提水(加压)设备现场检查一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清洁;二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基本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基本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2连接管道现场检查一级:管道连接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清洁;二级:管道连接基本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基本清洁;三级:管道连接基本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基本均匀致密,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3地埋管道回填现场检查一级: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平整;二级: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三级:回填基本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4附属装置控制装置(闸阀)现场检查一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量测装置(水表)现场检查水表的上游和下游要安装必要的直管段,上游直管段的长度不小于10D,下游直管段不小于5D,(D为水表的公称口径);水表上、下游直管段要同轴安装,字面朝向有利于观察方向,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相同;拆装和抄表方便。一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安全保护装置(进排气阀、安全阀)现场检查一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48
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基本铅垂安装;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5附属建筑物阀门井现场检查井底距承口或法兰盘的下缘不得小于300mm,井壁与承口或法兰盘(与管道垂直方向)外缘的距离,当管径小于或等于400mm时,不应小于250mm;当管径大于或等于500mm时,不应小于350mm。一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二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三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基本饱满,灰缝基本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镇(支)墩现场检查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交叉建筑物现场检查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6给水栓(出水口)现场检查一级: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平顺,防腐层均匀完整,保护设施牢固可靠;二级: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基本平顺,防腐层均匀完整,保护设施基本牢固可靠;三级:安装位置、间距基本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基本平顺,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保护设施基本牢固可靠;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48
B.3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B.3.1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B.3.1。B.3.1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年月日项次项目标准分(分)评定得分(分)备注一级100%二级90%三级70%四级01提水(加压)设备 15 2水泵连接管道 5 3地埋管道回填 10 4附属装置 15 5附属建筑物 10 6喷头及支架 15 7喷灌机 10 8 9 10 11 12 13 合计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单位单位名称职称签名建设单位 监理 设计 施工 运行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意见: 核定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量大时,标准分采用括号内数值 B.3.2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B.3.2。48
表B.3.2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项次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1提水(加压)设备现场检查一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清洁;二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基本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基本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2水泵连接管道现场检查一级:管道连接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清洁;二级:管道连接基本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基本清洁;三级:管道连接基本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基本均匀致密,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3地埋管道回填现场检查一级: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平整;二级: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三级:回填基本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4附属装置控制装置(闸阀)现场检查一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量测装置(水表)现场检查水表的上游和下游要安装必要的直管段,上游直管段的长度不小于10D,下游直管段不小于5D,(D为水表的公称口径);水表上、下游直管段要同轴安装,字面朝向有利于观察方向,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相同;拆装和抄表方便。一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安全保护装置(进排气阀、安全阀)现场检查一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48
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基本铅垂安装;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5附属建筑物阀门井现场检查井底距承口或法兰盘的下缘不得小于300mm,井壁与承口或法兰盘(与管道垂直方向)外缘的距离,当管径小于或等于400mm时,不应小于250mm;当管径大于或等于500mm时,不应小于350mm。一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二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三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基本饱满,灰缝基本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6喷头、竖管及支架现场检查喷头间距允许偏差100cm。一级: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可靠,竖管铅直,支架稳固;二级: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可靠,竖管基本铅直,支架基本稳固;三级:安装位置、间距基本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可靠,竖管基本铅直,支架基本稳固;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7喷灌机现场检查符合相关规范要求。48
B.4微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B.4.1微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B.3.1。B.4.1微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分) 年月日项次项目标准分(分)评定得分备注一级100%二级90%三级70%四级01首部枢纽(含提水加压设备) 15 2地埋管道回填 5 3地面管道 15 4附属装置 5 5阀门井 10 6灌水器 15 合计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单位单位名称职称签名建设单位 监理 设计 施工 运行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意见: 核定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月日 B.4.2微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B.4.2。48
表B.4.2微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项次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1首部枢纽(含提水加压设备)现场检查一级:安装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排列整齐,连接管道顺直,油漆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安装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排列基本整齐,连接管道顺直,油漆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三级:安装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排列基本整齐,连接管道基本顺直,油漆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2地埋管道回填现场检查一级: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平整,无沉陷;二级: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局部沉陷;三级:回填基本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多处沉陷;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3地面管道现场检查一级:安装位置准确,连接平顺、牢固;二级:安装位置准确,连接基本平顺、牢固,PE管局部扭曲;三级:安装位置准确,连接基本平顺、牢固,PE管多处扭曲;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4附属装置控制装置(闸阀)现场检查一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量测装置(水表)现场检查水表的上游和下游要安装必要的直管段,上游直管段的长度不小于10D,下游直管段不小于5D,(D为水表的公称口径);水表上、下游直管段要同轴安装,字面朝向有利于观察方向,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相同;拆装和抄表方便。一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安全保护装置(进排气阀、安全阀)现场检查一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二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48
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基本铅垂安装;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5阀门井现场检查井底距承口或法兰盘的下缘不得小于300mm,井壁与承口或法兰盘(与管道垂直方向)外缘的距离,当管径小于或等于400mm时,不应小于250mm;当管径大于或等于500mm时,不应小于350mm。一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二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三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基本饱满,灰缝基本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6灌水器现场检查一级: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毛管、滴灌管(带)铺设顺直,连接牢固可靠;二级: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毛管、滴灌管(带)铺设基本顺直,连接牢固可靠;三级:安装位置、间距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毛管、滴灌管(带)铺设基本顺直,连接牢固可靠;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48
B.5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B.5.1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B.5.1。B.5.1集雨节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 项次项目标准分评定得分备注一级100%二级90%三级70%四级01人工硬化集流面20 2蓄水工程外部尺寸 10 3蓄水工程表面平整度 15 4蓄水砌体施工表面 15 5沉沙池表面 5 6提水设备 5 7灌溉工程 15 8 9 10 11 12 13 合计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单位单位名称职称签名建设单位 监理 设计 施工 运行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意见: 核定人:(签名)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量大时,标准分采用括号内数值 B.5.2集雨节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B.5.2。48
表B.5.2集雨节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项次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1 人工硬化集流面 1)混凝土面 现场检查 一级:混凝土表明无裂缝、蜂窝、麻面等缺陷二级:缺陷面积之和不大于3%总面积;三级:缺陷面积之和不大于3%~5%总面积;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2)塑膜 现场检查 一级:膜面无破损等缺陷二级:缺陷面积之和不大于3%总面积;三级:缺陷面积之和不大于3%~5%总面积;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2 蓄水工程外部尺寸1)圆形水窖窖口直径允许偏差为±1.0cm窖体深度允许偏差为±3.0cm窖体直径允许偏差为±3.0cm2)方(矩)形水窖窖长允许偏差为±3.0cm窖宽允许偏差为±3.0cm窖高允许偏差为±3.0cm 3 蓄水工程表面平整度1)混凝土面、砂浆抹面用2m直尺检测,不大于1cm/2m2)浆砌石、砖砌用2m直尺检测,不大于2cm/2m 4 蓄水工程砌体表面1)现浇混凝土护面、砂浆护面现场检查一级:表面平整光洁,无质量缺陷二级:表面平整,局部存在裂缝、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面积小于3%,且已处理合格;三级:表面平整,局部存在裂缝、蜂窝麻面等质量缺陷,面积不大于3%~5%,且已处理合格;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2)浆砌石一级:石料外形尺寸一致,勾缝平顺美观,大面平整,露头均匀,排列整齐;二级:石料外形尺寸基本一致,勾缝平顺,大面平整,露头较均匀;三级:石料外形尺寸基本一致,勾缝平顺,大面基本平整,露头基本均匀;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 5 沉沙池表面 混凝土护面现场检查 一级:表面光滑平整,无质量缺陷;二级:表面平整,局部蜂窝、麻面、错台及裂缝等质量缺陷面积小于3%,且已处理合格;三级:表面平整,局部蜂窝、麻面、错台及裂缝等质量缺陷面积不大于3%~5%,且已处理合格; 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6提水设备电潜泵、手压泵一级:位置安装合理、泵体连接牢固,运行正常;二级:位置安装合理、泵体连接牢固,运行较正常;48
三级:位置安装合理、泵体连接牢固,运行基本正常;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7 灌溉工程 首部枢纽一级:配套设备齐全,布置合理,固定连接牢固,表面清洁;一级:配套设备齐全,布置较合理,固定连接牢固,表面清洁;三级:配套设备齐全,布置基本合理,固定连接牢固,表面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管道铺设 一级:管道铺设顺直,管件连接牢固,灌水器布置合理;二级:管道铺设顺直,管件连接牢固,灌水器布置较合理;三级:管道铺设基本顺直,管件连接牢固,灌水器布置基本合理;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48
附录C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建设单位验收竣工验收项目验收资料提供单位大中型工程小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完工验收1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建设单位2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3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设计单位4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施工单位5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质量监督机构6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运行管理单位7效益分析报告 √建设单位8工程建设大事记 √√√√建设单位9拟验收工程清单、未完成工程清单、未完成工程的建设安排及完成时间 √√√√ 建设单位10主管部门历次监督、检查及整改等的书面意见√√√√√建设单位11验收鉴定书(初稿) √√√√建设单位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或“根据需要提供”。48
附录D工程验收备查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建设单位验收竣工验收项目验收资料提供单位大中型工程小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完工验收1前期工作文件及批复文件 √√√√建设单位2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建设单位3招投标文件 √√√√√建设单位4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5工程项目划分资料√√√√√建设单位6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施工单位7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建设单位8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建设单位9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资料 √√√√建设单位10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参建单位11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文件√√√√√施工单位12工程监理资料√√*√√监理单位13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14工程设计变更资料√√√√√设计单位15工程竣工图纸 √√√√施工单位16重要会议记录√√√√√建设单位17试压或试运行报告√√参建单位18质量缺陷备案表√√√√√监理单位19质量事故资料√√√√√建设单位20竣工决算及审计资料 √√建设单位21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参建单位22其他档案资料根据需要由有关单位提供注:符号“√”表示“应提供”,符号“*”表示“宜提供”或“根据需要提供”。48
附录E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编号:×××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年月日48
概况(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一、开工完工日期二、工程内容三、施工过程及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四、质量事故及缺陷处理情况五、拟验工程质量评定(包括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个数、合格率和优良率,施工单位自评结果,监理单位复核意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六、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七、验收结论八、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人签字)九、分部工程验收组成员签字表十、附件:验收遗留问题处理记录48
附录F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编号:×××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年月日48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运行管理单位:验收主持单位:验收时间:年月日验收地点:48
概况(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一、单位工程概况(一)单位工程名称及位置(二)单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三)单位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开工、完工时间,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二、验收范围三、单位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四、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四)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五、单位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六、意见和建议七、结论八、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九、单位工程验收组成员签字表48
附录G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编号:×××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完工验收鉴定书×××完工验收工作组年月日48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运行管理单位:验收主持单位:验收时间:年月日验收地点:48
概况(包括验收依据、组织机构、验收过程)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三)工程建设过程(包括开工、完工时间,施工中采取的主要措施)二、验收范围三、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四、工程质量评定(一)工程质量评定(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三)工程质量检测情况(四)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五、完工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六、意见和建议七、结论八、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九、完工验收组成员签字表48
附录H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一、工程基本情况二、竣工验收条件的检查结果三、尾工情况及安排意见四、验收准备工作情况五、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六、附件: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前言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及位置(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3)工程建设过程2工程项目完成情况(1)完成工程量与批复工程量比较(2)工程验收情况(3)工程投资完成与审计情况(4)工程项目运行情况3工程项目质量评定4建设单位自验遗留问题处理情况5尾工情况及安排意见6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7结论48
附录J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节水灌溉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节水灌溉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年月日48
前言(包括验收依据、组织单位、验收过程等)一、工程设计与完成情况(一)工程名称及位置(二)工程主要任务与作用(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建设内容与建设工期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五)工程施工过程1.工程开工、完工时间2.重大设计变更(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工程量二、建设单位验收情况三、历次验收提出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四、工程质量(一)工程质量监督(二)工程项目划分(三)工程质量评定五、概算执行情况(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二)投资完成情况(三)预计未完工工程投资及预留情况(四)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五)审计六、工程尾工安排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二)工程移交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一)初期运行管理(二)初期运行效益(三)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九、意见与建议十、结论十一、保留意见(应有本人签字)十二、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48
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48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Codeforacceptanceofwater-savingirrigationengineeringGB50×××-200×条文说明48
目次1总则……………………………………………………………………………………………433基本规定………………………………………………………………………………………444建设单位验收…………………………………………………………………………………454.1一般规定…………………………………………………………………………………454.2分部工程验收……………………………………………………………………………454.3单位工程验收……………………………………………………………………………454.4完工验收…………………………………………………………………………………455竣工验收………………………………………………………………………………………465.1一般规定…………………………………………………………………………………465.2竣工验收准备工作………………………………………………………………………465.3竣工验收…………………………………………………………………………………466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476.1工程移交…………………………………………………………………………………476.2遗留问题处理……………………………………………………………………………477项目验收………………………………………………………………………………………487.1一般规定…………………………………………………………………………………487.2项目验收准备工作………………………………………………………………………487.3项目验收…………………………………………………………………………………4848
1总则1.0.1本规范是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条说明编制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的宗旨是为了统一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内容、方法和程序。1.0.2本条明确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节水灌溉工程包括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以及相关田间工程等。1.0.3节水灌溉工程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验收、竣工验收和项目验收。节水灌溉工程均应进行建设单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节水灌溉工程涉及多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要求不尽相同,项目验收可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是否进行。48
3基本规定3.0.4本条规定了验收工作的主持单位,主要是为了明确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3.0.5为了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条规定了验收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的处理办法。3.0.7本条规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继续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可避免工程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和不必要的财产损失。3.0.8本条规定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质量评定应依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规定执行,并补充了小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3.0.9提供资料指验收时需要分发给所有验收委员会委员或验收工作组成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指按一定数量准备,放置在验收会场,供委员(成员)查看的资料。48
4建设单位验收4.1一般规定4.1.1小型节水灌溉工程指流量小于1m3/s的渠道防渗工程和受益面积(连片)不大于1000亩的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4.2分部工程验收4.2.1本条规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的组成,并规定参建单位应参加验收,明确工程参建单位的责任。4.2.2分部工程验收是专业技术性的验收,因此,本条规定了对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具体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要求。4.2.3本条规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分部工程验收。4.2.4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照4.2.3中的要求进行自检,具备验收条件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4.2.9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是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应由建设单位分送各参加单位。4.3单位工程验收4.3.3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单位工程验收。4.3.4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照4.3.2中的要求自检,具备条件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4.4完工验收4.4.3完工验收是针对小型节水灌溉工程规模小、投资少的特点,为简化验收程序而设定的,但是对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不能降低。因此,本条文要求完工验收应同时具备条文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验收。48
5竣工验收5.1一般规定5.1.1要真实反映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质量,节水灌溉工程需要经过一定运行时间的考验,所以提出了竣工验收时间的规定。5.1.2本条规定了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所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竣工验收。5.1.3建设单位验收通过后,并经过了一定时期的运行,建设单位应对照5.1.2中的要求自检,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如果工程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将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因此,本条规定应说明延期竣工验收的原因。5.2竣工验收准备工作5.2.3现场抽查的内容和比例根据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要求决定。5.2.4本条规定应测定有代表性的节水灌溉技术指标,主要包括渠道水利用系数、喷灌均匀系数、微灌均匀度等,建设单位应按《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等规定执行。5.3竣工验收5.3.5竣工验收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结论性意见,是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有关质量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确定的,最终结论是工程质量是否合格。48
6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6.1工程移交6.1.2本条明确了工程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及其内容要求。6.2遗留问题处理6.2.3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已撤销的,本条明确了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的单位。48
7项目验收7.1一般规定7.1.1~7.1.2由于节水灌溉工程涉及多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要求不尽相同,所以项目验收的有关工作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7.2项目验收准备工作7.2.1为便于项目验收工作,本条规定项目验收准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7.3项目验收7.3.4本条只对评价方法作了规定,对于评价指标及权重,按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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