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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investigationofcollectivelandownershipDG/TJ08-2120-2013J12368-20132013暋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investigationofcollectivelandownershipDG/TJ08-2120-2013主编单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籍事务中心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2013暋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3]215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籍事务中心主编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120-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曫一三年三月八日
前暋言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暣201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一批)暤的通知》(沪建交[2011]46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共有八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一般工作程序、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资料检查、成果资料归档、土地所有权划界编宗等。本规范中的附录A~H、附录J~N、附录P~V是本规范的组成部分。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为进一步完善本规范,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9号,邮编:200003)或上海市地籍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5号东11楼,邮编:200003)联系,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地籍事务中心主要起草人:林暋峰暋佘安兴暋庄暋澜暋胡暋进暋李暋翔陈永鑑暋杨暋静暋黄美娴暋高宁东暋朱暋萍陆大伟暋储怡能暋戴作霖暋郭廉群暋凌传荣
郑育岗主要审查人:秦晓福暋管韬萍暋黄暋河暋石忆邵暋王克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曫一三年一月
目暋次1暋总暋则………………………………………………………(1)2暋术暋语………………………………………………………(2)3暋一般规定……………………………………………………(3)暋3灡1暋数学基础………………………………………………(3)暋3灡2暋界址测量………………………………………………(3)暋3灡3暋面积计算………………………………………………(4)4暋一般工作程序………………………………………………(5)5暋土地所有权调查……………………………………………(7)暋5灡1暋权属调查………………………………………………(7)暋5灡2暋预指界…………………………………………………(7)暋5灡3暋指界准备………………………………………………(8)暋5灡4暋外业指界………………………………………………(9)暋5灡5暋内业处理……………………………………………(10)暋5灡6暋成果整理……………………………………………(11)6暋成果资料检查……………………………………………(12)暋6灡1暋一般规定……………………………………………(12)暋6灡2暋提交成果资料内容…………………………………(12)暋6灡3暋检查项目及内容……………………………………(14)7暋成果资料归档……………………………………………(16)8暋土地所有权划界编宗……………………………………(17)附录A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表……………………………(19)附录B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申报图………………………(20)附录C暋镇属、村属集体土地申报表………………………(21)
附录D暋指界人推举会议决议………………………………(22)附录E-1暋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授权书…………(24)附录E-2暋镇(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指界人授权书…(28)附录E-3暋国有土地指界人委托书………………………(29)附录F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30)附录G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权属梳理记录表……………(31)附录H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工作索引图………………………(32)附录J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33)附录K暋土地所有权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34)附录L-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报告书……………(35)附录L-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调查技术报告书………(42)附录M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汇总表…………………(48)附录N-1暋地块调查成果表………………………………(49)附录N-2暋争议地块调查成果表…………………………(50)附录P暋集体土地所有权总图………………………………(51)附录Q-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块图………………………(52)附录Q-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图…………………(53)附录R暋所有权界线调查成果图……………………………(54)附录S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相邻关系表………………………(55)附录T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征询表…………………(56)附录U暋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57)附录V暋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卡……………………………(59)引用标准名录…………………………………………………(60)本规范用词说明………………………………………………(61)条文说明………………………………………………………(63)
Contents1暋General……………………………………………………(1)2暋Terms………………………………………………………(2)3暋Generalrequirement………………………………………(3)暋3灡1暋Requirementofmathematicsfoundations…………(3)暋3灡2暋Requirementofboundarypointsurvey……………(3)暋3灡3暋Requirementofareameasurement…………………(4)4暋Generalprocedure…………………………………………(5)5暋Investigationofcollectivelandownership………………(7)暋5灡1暋Investigationofland灢userights……………………(7)暋5灡2暋Pre灢investigation……………………………………(7)暋5灡3暋Preparationforinvestigation………………………(8)暋5灡4暋Investigation…………………………………………(9)暋5灡5暋Dataprocessing……………………………………(10)暋5灡6暋Resultsforming……………………………………(11)6暋Inspectionandacceptance………………………………(12)暋6灡1暋Generalrequirement………………………………(12)暋6灡2暋Submittedcontent…………………………………(12)暋6灡3暋Inspectionitem………………………………………(14)7暋Resultsandmaterialfiling………………………………(16)8暋Demarcatingandcodingbetweenlandownershipparcels……………………………………………………………(17)AppendixA暋…………………………………………………(19)AppendixB暋…………………………………………………(20)
AppendixC暋…………………………………………………(21)AppendixD暋…………………………………………………(22)AppendixE-1暋……………………………………………(24)AppendixE-2暋……………………………………………(28)AppendixE-3暋……………………………………………(29)AppendixF暋…………………………………………………(30)AppendixG暋…………………………………………………(31)AppendixH暋…………………………………………………(32)AppendixJ暋…………………………………………………(33)AppendixK暋…………………………………………………(34)AppendixL-1暋……………………………………………(35)AppendixL-2暋……………………………………………(42)AppendixM暋…………………………………………………(48)AppendixN-1暋……………………………………………(49)AppendixN-2暋……………………………………………(50)AppendixP暋…………………………………………………(51)AppendixQ-1暋……………………………………………(52)AppendixQ-2暋……………………………………………(53)AppendixR暋…………………………………………………(54)AppendixS暋…………………………………………………(55)AppendixT暋…………………………………………………(56)AppendixU暋…………………………………………………(57)AppendixV暋…………………………………………………(59)Normativestandards…………………………………………(6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61)Explanationofprovisions……………………………………(63)
1暋总暋则1灡0灡1暋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统一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制定本规范。1灡0灡2暋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1灡0灡3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须因地制宜,查清调查区域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建立满足土地管理要求的土地所有权地籍资料。1灡0灡4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基本单位为一个行政村辖区。1灡0灡5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基本单元为一宗地,即属同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拥有的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分为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镇(乡)农民集体。1灡0灡6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
2暋术暋语2灡0灡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collectivelandownership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2灡0灡2暋土地所有权宗地cadastralparceloflandownership为土地所有权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是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的基本土地单元。2灡0灡3暋界址点boundarypoint宗地权属界线的拐点或转角点。2灡0灡4暋界址线boundaryline界址点之间的连接线。2灡0灡5暋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boundaryprotocoloflandown灢ership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之间签署的,用于明确双方共有的土地所有权界线位置和走向的协议。《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测绘基本术语》(GB/T1491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2
3暋一般规定3灡1暋数学基础3灡1灡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应采用上海平面坐标系统。3灡1灡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采用的图幅分幅与编号应符合《数字地形测量规范》(DG/TJ08-86)的要求。3灡1灡3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长度单位应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应采用平方米(m2),面积统计汇总单位应采用平方米(m2)和公顷(hm2),计算时应保留两位小数。3灡2暋界址测量3灡2灡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界址测量应采用解析法。3灡2灡2暋平面控制测量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等方法。平面控制布网时,应利用已有的城市平面控制网加密建立。布网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末级相邻等级控制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暲2灡5cm。3灡2灡3暋界址点碎部测量可采用极坐标法、GNSSRTK法、交会法等。界址点精度应符合表3灡2灡3的要求。表3灡2灡3暋界址点精度指标表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cm)级别适用范围中误差允许误差一暲5暲10明显的界址点二暲7灡5暲15隐蔽的界址点3
3灡2灡4暋采用卫星定位测量时,还应符合《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的要求。3灡2灡5暋采用全站仪测量时,还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要求。3灡3暋面积计算3灡3灡1暋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n1S=暺Xi(Yi+1-Yi-1)(3灡3灡1)2i=1式中暋S———面积,单位为m2;Xi,Yi———第i个界址点坐标,单位为m;n———界址点个数;当i=1时,Y0=Yn。3灡3灡2暋面积量算的中误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mnm=暲j1暺D2(3灡3灡2-1)si-1,i+122i=1n或m=暲m1暺[(x-x)2+(y-y)2]sji+1i-1i+1i-18i=1(3灡3灡2-2)式中暋m———面积中误差,单位为m2;sm———界址点点位中误差,单位为m;jDi-1,i+1———多边形中对角线长度,单位为m。4
4暋一般工作程序4灡0灡1暋接受委托列入国家级和市级土地调查单位名录的单位,经招投标确定后,须持有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委托书,方可开展调查工作。4灡0灡2暋调查准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前,应做好工作方案制定、相关资料收集、人员技术培训、仪器设备置备等准备工作。工作方案应包括对调查的工作流程、计划安排、经费预算、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及主要成果等的说明,还应与调查通告发布、调查申报、指界人推举等相关工作相衔接。收集的相关资料应包括:(1)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表(附录A)、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申报图(附录B)、镇属村属集体土地申报表(附录C);(2)指界人推举会议决议(附录D)、指界人授权书(附录E);(3)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附录F);(4)产权证、用地批文等权属证明材料;(5)地籍图、地籍台帐等地籍档案资料;(6)地籍基础数据;(7)其他与土地调查有关的证明材料。4灡0灡3暋权属调查查清调查范围内土地的权属状况。权属调查应涵盖村民小组、村、镇(乡)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等。4灡0灡4暋预指界现场指界前,应组织预指界代表对权属调查形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位置、范围、界址、权利人等进行核查。5
4灡0灡5暋指界准备制作所有权界线指界图,设定现场指界工作路线,并制定指界计划。4灡0灡6暋外业指界指界人现场指认界线,调查机构设置界址点、埋设界桩、测定界址。4灡0灡7暋内业处理计算界址点坐标,绘制界址线,确定土地所有权范围,编辑指界人和土地所有权人等信息,计算土地面积。4灡0灡8暋成果整理制作并整理图件、报表、报告书等调查成果。6
5暋土地所有权调查5灡1暋权属调查5灡1灡1暋权属调查时,应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地籍基础数据和权属证明材料,调查核实每块使用权宗地的土地权属性质、权利状况和宗地范围。5灡1灡2暋调查应采用内业比对和外业核实相结合的方法,核查土地权属和实地使用状况。5灡1灡3暋有权属证明材料的,应核实土地或房屋权证、用地批文等权属证明材料的真实和有效性,填写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权属梳理记录表(附录G),确定权属界线。权属界线应与权属证明材料记载一致,不一致的,须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界线确定。5灡1灡4暋无权属证明材料的,应调查其土地历史沿革和土地使用状况。5灡1灡5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应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界线和权属调查情况初步确定。5灡2暋预指界5灡2灡1暋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民委员会、预指界代表在预指界工作底图上逐一核对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及其土地所有权界线。5灡2灡2暋预指界代表应满足以下条件:1暋18周岁以上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暋长期居住在本村,在村民中有较强的影响力;3暋熟悉本村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和范围;7
4暋了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的历史变化情况。5灡2灡3暋预指界工作底图应以比例尺不小于1暶2000的地籍图或正射影像作为底版制作,图上应标示所有权界线和集体经济组织名称。5灡2灡4暋预指界时应做好预指界工作记录,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1暋需调整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2暋需调整的土地所有权界线范围;3暋存在争议的界线。5灡2灡5暋存在争议的土地,应进行补充权属调查。5灡3暋指界准备5灡3灡1暋应根据预指界结果,对每条土地所有权界线进行编号,制作所有权界线指界工作索引图(附录H)、所有权界线指界图(含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表)(附录J),并设定现场指界线路,制定指界计划。5灡3灡2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工作索引图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制作,图上应标示界线的位置、编号、集体经济组织及相邻权利人的名称。5灡3灡3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应以一条所有权界线为单位制作。指界图包含图形和调查表两部分。图形应以比例尺不小于1暶2000的地籍图或正射影像为底图,反映所有权界线位置、编号及双方权利人名称;调查表应反映界线编号、指界人签字、重要界址点点位说明、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等内容。5灡3灡4暋有下列情形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间的所有权界线,可不安排指界,并在调查表上“其他说明暠栏标明“直接引用界线暠字样:1暋界线有边界协议等正式文件的;8
2暋界线一方已办结土地登记手续的;3暋依法征用、调整土地(包括土地划拨、出让等)时已核定界线的。5灡3灡5暋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现场指界线路,制定指界计划。计划应包括指界时间、地点及指界人。指界计划排定后,由区(县)土地调查办公室发送土地所有权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附录K)。5灡4暋外业指界5灡4灡1暋相关指界人应按指界通知的要求出席现场指界。5灡4灡2暋村、村民小组指界人应由村民(代表)会议依法推举产生;镇指界人应由镇(乡)人民政府指定;国有土地指界人应为该国有土地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代表、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5灡4灡3暋指界时应查验指界人身份证明及相关授权文件。村、村民小组指界人须提供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授权书(附录E-1);镇指界人须提供镇(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指界人授权书(附录E-2);国有土地指界人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国有土地指界人委托书(附录E-3)。5灡4灡4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应由双方指界人共同指界。5灡4灡5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有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应由该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和国有土地使用者共同指界。5灡4灡6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与没有明确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应由该集体土地指界人指界。5灡4灡7暋反映界线走向的转折处应设置界址点,埋设界桩,并绘制9
点之记。5灡4灡8暋指界完成后,应由相关指界人在所有权界线指界图上签字确认指界结果。5灡4灡9暋应实地测量界址点。5灡4灡10暋应在指界图上标注界址点位置,描述界址点状况、界线走向,记录调查情况等。5灡4灡11暋需双方指界的,如一方指界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指界,其所有权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若双方均违约缺席,其所有权界线依现状界址确定。确界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如有异议,应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5灡4灡12暋需单方指界的,如指界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指界,按5灡4灡11节中双方均违约缺席的情况处理。5灡4灡13暋若指界人无正当理由对指界结果不签字确认的,按5灡4灡11中指界人违约缺席的情况处理。5灡4灡14暋界线有争议的,应现场进行调解。调解时,应及时将预指界形成有关材料出示,供指界人参考。现场调解后指界人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对争议情况进行记录,在图上用虚线标示双方指界人主张的界线,并注明“争议暠字样。5灡5暋内业处理5灡5灡1暋内业处理应计算所有权界址点坐标,绘制界址线,确定土地所有权范围,计算土地面积,编辑指界人信息、土地权属性质和土地所有权人信息。5灡5灡2暋指界人信息应沿用所有权界线指界图上的记载。5灡5灡3暋所有权界线为直接引用的,国有一方的指界人信息应以10
“国有引用暠表示。5灡5灡4暋所有权界线为集体土地单方指界的,国有一方的指界人信息应以“国有暠表示。5灡5灡5暋所有权界线存在争议的,指界人信息应以“争议暠表示,土地权属性质、土地所有权人信息应记录为“争议暠。5灡6暋成果整理5灡6灡1暋调查完成后,应编写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报告书(附录L-1),并制作以下图表: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汇总表(附录M);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块成果表(附录N-1);3暋集体土地所有权总图(附录P);4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块图(附录Q-1);5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成果图(附录R);6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相邻关系表(附录S)。5灡6灡2暋应制作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征询表(附录T),交土地调查办公室。5灡6灡3暋所有权界线存在争议的,还应编写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调查技术报告书(附录L-2),并制作以下图表: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调查表(附录N-2);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图(附录Q-2)。11
6暋成果资料检查6灡1暋一般规定6灡1灡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应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为过程检查,是在自检、互查基础上,由作业组的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承担。二级检查由调查单位的质量检查机构或专职检查人员在一级检查基础上进行。验收应在二级检查合格后由委托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6灡1灡2暋检查验收应以本规范为依据。6灡1灡3暋各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6灡1灡4暋二级检查和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分别编写检查、验收报告。6灡2暋提交成果资料内容6灡2灡1暋提交的成果资料应包括项目受理资料、地籍资料、地籍基础数据、权属调查资料、指界资料、调查成果、各级检查记录及处理意见。6灡2灡2暋应提交检查的项目受理资料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申报图、镇属村属集体土地申报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6灡2灡3暋应提交检查的地籍资料包括:薄膜地籍图、地籍台帐、村和村民小组界线资料等。6灡2灡4暋应提交检查的地籍基础数据包括:矢量地籍数据、矢量用12
地审批数据、比例尺不小于1暶2000的正射影像等。6灡2灡5暋应提交检查的权属调查资料包括: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权属梳理记录表;2暋土地权属图形数据;3暋权属证明材料。6灡2灡6暋应提交检查的指界资料包括:1暋推举指界人村民会议决议和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授权书;2暋国有土地指界人委托书;3暋土地所有权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4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工作索引图;5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指界图及指界过程记录;6暋界址测量记录手簿。6灡2灡7暋应提交检查的调查成果包括: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报告书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汇总表;3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块成果表;4暋集体土地所有权总图;5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块图;6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成果图;7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相邻关系表;8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调查技术报告书;9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调查表;10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图。13
6灡3暋检查项目及内容6灡3灡1暋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检查,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权属调查、指界人身份、所有权界线、界址点测量、面积计算、报告书和图表制作。6灡3灡2暋权属调查应检查:1暋土地权属性质是否正确;2暋图形数据是否准确;3暋权属证明材料是否有效。6灡3灡3暋指界人身份应检查:1暋推举指界人村民会议决议是否有效;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授权书是否有效;3暋国有土地指界人授权书或委托书是否有效。6灡3灡4暋所有权界线应检查:1暋所有权界线成果图的界线走向与调查表描述是否一致;2暋所有权界线成果图与所有权界线指界图的调查表记录是否一致,界线位置是否对应;3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的指界人信息与授权书、委托书是否相符;4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的界线注明“直接引用界线暠的,其界线引用是否符合规定;5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的调查记事及签署是否完整。6灡3灡5暋界址点测量应检查界址点测量精度是否符合要求。界址点测量精度检查采取抽查方式,抽取调查范围内10%以上的实测界址点作为检查对象。评定精度应满足界址点的精度要求。6灡3灡6暋面积计算应检查:14
1暋土地面积计算方法是否正确;2暋每个地块的面积计算是否正确。6灡3灡7暋报告书和图表制作应检查:1暋报告书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表述内容是否齐全、准确;2暋成果图表的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表述内容等是否符合要求。15
7暋成果资料归档7灡0灡1暋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对调查过程资料和调查成果进行整理、装订,及时存档。7灡0灡2暋成果资料归档应符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的相关要求。16
8暋土地所有权划界编宗8灡0灡1暋土地所有权应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村民小组属、村属、镇(乡)属及争议土地进行划界编宗。8灡0灡2暋属同一农民集体拥有的所有权界址线所封闭的集体土地应划分为一宗地。8灡0灡3暋所有权宗地为飞入地时,应按坐落进行编宗。8灡0灡4暋有争议的土地,不得划入任何宗地,应按照争议双方各自主张的界线单独编宗。待争议调解、处理后,再划入相关宗地或单独立宗。8灡0灡5暋所有权宗地形成后,应按照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逐宗编辑土地所有权人、土地权属性质、宗地编码等属性信息。8灡0灡6暋集体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应按镇(乡)、村和村民小组分别确定,镇属土地的所有权人表示为“XX镇(乡)农民集体暠,村属土地的所有权人表示为“XX镇(乡)XX村农民集体暠;村民小组属土地的所有权人表示为“XX镇(乡)XX村XX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暠;争议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应用“争议暠表示。8灡0灡7暋所有权宗地编码应按国土资源部《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执行,土地所有权宗地编码共19位:其中1-4位为上海市代码3100;5-6位为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确定;7-9位为地籍区代码,在区县范围内按镇(街道)从001开始续编;10-12位为地籍子区代码,在地籍区范围内按村(街坊)从001开始续编;13-14位为土地权属类型特征码;15-19位为宗地号,以街坊(村)为单位,按特征码分别从00001续编。特征码按类型分为两类:17
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特征码为“JA暠;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宗地特征码为“ZA暠。8灡0灡8暋所有权宗地应按自上而下、从左到右,呈“弓暠字形的原则顺序编码。8灡0灡9暋土地所有权划界编宗后,应以宗地为单位,制作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册(附录V)。地籍册内容应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宗地编码、面积、宗地略图等。18
附录A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表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表暋暋暋暋暋区暋暋暋暋镇暋暋暋暋村序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单位土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备注号(村民小组/村/镇)性质所有权性质(负责人)村民委员会(盖章):镇人民政府(盖章):日暋期:日暋期:暋填表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填表日期:19
附录B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申报图暋暋注:图上应清晰反映土地所有权范围、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图B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申报图20
附录C暋镇属、村属集体土地申报表镇属、村属集体土地申报表暋暋暋暋暋区暋暋暋暋镇暋暋暋暋村土地所有权序号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名称证明材料备注(村/镇农民集体)123456789101112131415村民委员会(盖章):镇人民政府(盖章):日暋期:日暋期:21
附录D暋指界人推举会议决议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书因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需要,本村村委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本村村民自治章程的规定,于年月日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本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指界人推举事宜进行审议。大会应到人,实到人,本会议决议经表决,结果为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推举本村同志等人为其所属的村民小组指界人,同志等人为本村指界人,授权其参加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指界及相关工作。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签名村民委员会(盖章)日暋期:22
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签名表23
附录E-1暋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授权书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授权书为依法开展本村的集体土地调查确权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村于年月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推举了村及村民小组的土地所有权界线指界人,授权其参加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指界工作。一、授权内容(被授权人权利和义务)1、被授权人代表授权人行使指界权利,参加现场指界并履行签字手续。2、村民小组指界人负责本村民小组的土地权属界线指界工作;村集体土地指界人负责本村的土地权属界线指界工作;村民小组指界人同时可对村和村民小组的共用界线进行指界。3、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有义务收集、整理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权属证明。二、违约责任被授权人无故缺席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或因工作疏忽导致指界结果有误,给指界工作造成损失的,须承担相应责任。三、本授权书有效期限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指界工作结束之日止。24
四、本授权书一式叁份,签订双方、土地调查机构各持壹份。五、本授权书如需变更,另行签订协议。授权人:被授权人:村民委员会(签章)附: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名单25
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名单(村民小组)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暋暋注:以上指界人均为相应的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6
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名单(村)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暋暋注:以上指界人均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7
附录E-2暋镇(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指界人授权书镇(乡)集体土地所有权指界人授权书授权方:镇(乡)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暋暋名职暋暋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授权方:姓暋暋名工作单位职暋暋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授权暋暋暋暋暋暋为本镇(乡)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指界人,参加土地所有权调查相关工作,负责指界、签订界线协议等相关事务。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镇(乡)集体经济组织(盖章):日暋期:日暋期:暋暋注:街道、园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授权时可参照处理。28
附录E-3暋国有土地指界人委托书国有土地指界人委托书致:镇土地调查办公室本授权书宣告:现委托先生/小姐(身份证号)合法地代表我单位/个人,按照贵办要求完成此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以我单位/个人的名义进行现场指界、确认成果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委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签字盖章):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29
附录F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XX区(县)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依法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本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区(县)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开展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时间为:自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起至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止。二、本区(县)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范围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三、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查清调查范围内每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状况。四、调查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于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之前到镇(乡)土地调查办公室申请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五、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应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申报、指界人推举、现场指界等工作。六、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范围涉及的相关权利人应做好相应的调查配合工作。XX镇(乡)土地调查办公室地址:电话:XX区(县)人民政府XX年XX月XX日30
附录G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权属梳理记录表区(县)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权属梳理记录表暋暋暋暋镇暋暋暋暋村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梳理总数量:暋暋暋暋暋暋暋图形落地数量:编号:(当前页/总页数)暋暋暋/权属梳理类型是否为最终权属资料使用权状况内业比对处理方式结论序面界引暋大机数据地籍资料其关土记大机积线用界线调整图所备注暋使用地载形面有号登记供地测绘地籍薄膜暋编号是否联用面图形一一原记载面积现场落积权他号权人面积致致图信息信息信息台帐地籍途积性性形范围配平指界地人12345678910
附录H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工作索引图图H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工作索引图
附录J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图J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含土地所有权界线调查表)
附录K暋土地所有权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编暋号:存暋根编暋号:土地所有权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土地所有权调查出席指界通知书(村/国有权利人):(村/国有权利人):因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需要,(村/因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需要,(村/国有权利人)与(村/国有权利人)的集体土国有权利人)与(村/国有权利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须由权利人双方共同指界确认,需你或你委托地所有权界线须由权利人双方共同指界确认,需你或你委托他人(需办理有关委托手续)于年月日他人(需办理有关委托手续)于年月日时,携带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证件现场出席指界定界,时,携带身份证明和土地权属证件现场出席指界定界,请依时参加。如你未依时参加又未委托他人出席指界的,作请依时参加。如你未依时参加又未委托他人出席指界的,作违约缺席指界处理。违约缺席指界处理。区(县)土地调查办公室(盖章)区(县)土地调查办公室(盖章)年月日送达情况:年月日本通知已于年月日送达。备注:签收人:暋暋(村委会签章)暋暋年月日
附录P暋集体土地所有权总图图P暋集体土地所有权总图
附录R暋所有权界线调查成果图图R暋所有权界线调查成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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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L-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报告书成果号:编暋号:上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报告书申请人:调查员(签名):调查机构(盖章):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35
目暋暋录技术说明………………………………………………………………………1调查成果认签表………………………………………………………………2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表………………………………………3土地所有权地块图……………………………………………………………4土地所有权地块调查成果表…………………………………………………536
技术说明1灡项目概况2灡基础数据3灡作业依据4灡作业方法5灡调查结果37
调查成果认签表表一申请人联系人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受理日期图幅号调查总面积权属调查员签注暋暋暋暋权属调查员(签名):日期:38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明细表区(县)镇(乡)村表二面积序号集体经济组织预编地籍号集体土地性质(平方米)本页合计总计调查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复核人员:39
土地所有权地块图制图日期: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暋暋暋暋制图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检查人员:40
土地所有权地块调查成果表表三预编地籍号总面积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界址信息相邻地块本地块点号横坐标纵坐标距离(米)名称指界人指界人暋制表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检查人员:41
附录L-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调查技术报告书成果号:编暋号:上海市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调查技术报告书调查员(签名):调查机构(盖章):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42
目暋暋录调查成果认签表………………………………………………………………1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有权争议调查成果表…………………………………2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图…………………………………………………3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调查成果表………………………………………443
调查成果认签表表一申请人联系人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受理日期图幅号争议调查总面积权属调查员签注暋暋暋暋权属调查员(签名):日期:44
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调查成果明细表区(县)镇(乡)村表二面积序号集体经济组织预编地籍号集体土地性质(平方米)本页合计总计调查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复核人员:45
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图制图日期: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暋暋暋暋制图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检查人员:46
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调查成果表表三预编地籍号总面积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界址信息相邻地块本地块点号横坐标纵坐标距离(米)名称指界人指界人暋制表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检查人员:47
附录M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汇总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汇总表暋暋暋暋暋区暋暋暋暋镇暋暋暋暋村序号集体经济组织预编地籍号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平方米)12345678910合计暋暋经核查,对调查成果无异议。暋暋经核查,对调查成果无异议。村民委员会(盖章):镇人民政府(盖章):日暋期:日暋期:暋暋后附地块图及坐标成果(略)48
附录N-1暋地块调查成果表地块调查成果表制表日期: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预编地籍号界址信息相邻地块本地块点号横坐标纵坐标距离(米)名称指界人指界人暋制表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检查人员:49
附录N-2暋争议地块调查成果表争议地块调查成果表制表日期: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预编地籍号界址信息相邻地块本地块点号横坐标纵坐标距离(米)名称指界人指界人暋制表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检查人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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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Q-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块图图Q-1暋集体土地所有权地块图52
附录Q-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图图Q-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争议地块图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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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S暋集体土地所有权相邻关系表集体土地所有权相邻关系表暋暋暋暋暋区暋暋暋暋镇暋暋暋暋村调查方式序号相邻土地所有权人(单方指界/双方指界/引用界线)123456789101112暋制表人员: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暋检查人员:55
附录T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征询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征询表暋暋暋暋暋区暋暋暋暋镇暋暋暋暋村曱相邻村集体土地之间的界线成果调查成果类别曱与有明确使用者国有土地之间的界线成果(不含引用界线)曱与无明确使用者国有土地之间的界线成果(道路、河流)曱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曱国有土地使用者成果征询对象曱公路、水务管理部门曱其他暋暋经核查,对调查成果无异议。征询意见单暋位(盖章):日暋期:备暋注56
附录U暋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编号: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监制57
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编号:暋暋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共条,界线编号为(详见《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索引图》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图》),经双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实地踏勘、核实和现场指界,确认无误。本协议书一式暋暋份,协议双方各壹份;另土地管理部门各留存壹份。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盖章):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暋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暋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土地管理部门(签章):土地管理部门(签章):暋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暋暋暋暋年暋暋月暋暋日58
附录V暋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卡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卡土地所有权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暋暋暋系暋暋暋人姓暋名身份证号电暋话姓暋名身份证号电暋话土地坐落土地权属性质行政代码地籍号图幅号宗地略图宗地面积(平方米)备暋注59
引用标准名录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1暋GB/T14911暋测绘基本术语2暋GB/T19231暋土地基本术语3暋TD1001暋城镇地籍调查规范4暋CJJ/T73暋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5暋CJJ8暋城市测量规范6暋DG/TJ08-86暋1暶5001暶10001暶2000数字地形测量规范7暋GB/T24356暋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60
本规范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暋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暠;反面词采用“严禁暠。2暋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暠;反面词采用“不应暠或“不得暠。3暋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暠或“可暠;反面词采用“不宜暠。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暠或“应按……执行暠。61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范DG/TJ08-2120-2013条文说明2013暋上海
目暋次1暋总暋则……………………………………………………(65)3暋一般规定…………………………………………………(67)暋3灡1暋数学基础……………………………………………(67)暋3灡2暋界址测量……………………………………………(67)暋3灡3暋面积计算……………………………………………(68)4暋一般工作程序……………………………………………(69)5暋土地所有权调查…………………………………………(70)暋5灡1暋权属调查……………………………………………(70)暋5灡2暋预指界………………………………………………(71)暋5灡3暋指界准备……………………………………………(71)暋5灡4暋外业指界……………………………………………(73)暋5灡6暋成果整理……………………………………………(74)6暋成果资料检查……………………………………………(76)暋6灡1暋一般规定……………………………………………(76)暋6灡2暋提交成果资料内容…………………………………(76)暋6灡3暋检查项目及内容……………………………………(76)7暋成果资料归档……………………………………………(78)8暋土地所有权划界编宗……………………………………(79)
Contents1暋General……………………………………………………(65)3暋Generalrequirement……………………………………(67)暋3灡1暋Requirementofmathematicsfoundations………(67)暋3灡2暋Requirementofboundarypointsurvey…………(67)暋3灡3暋Requirementofareameasurement………………(68)4暋Generalprocedure………………………………………(69)5暋Investigationofcollectivelandownership……………(70)暋5灡1暋Investigationofland灢userights……………………(70)暋5灡2暋Pre灢investigation……………………………………(71)暋5灡3暋Preparationforinvestigation………………………(71)暋5灡4暋Investigation…………………………………………(73)暋5灡6暋Resultsforming……………………………………(74)6暋Inspectionandacceptance………………………………(76)暋6灡1暋Generalrequirement………………………………(76)暋6灡2暋Submittedcontent…………………………………(76)暋6灡3暋Inspectionitem………………………………………(76)7暋Resultsandmaterialfiling………………………………(78)8暋Demarcatingandcodingbetweenlandownershipparcels……………………………………………………………(79)
1暋总暋则1灡0灡1暋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三部委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中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总登记及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上海市土地管理基础扎实,但受各种因素影响,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登记工作总体滞后,与国家的工作要求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对于保障农民集体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上海市目前尚无统一规范和标准。本规范的制定,可以使本市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有据可依,从而保证调查工作程序规范,调查成果准确现势。1灡0灡2暋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根据《土地调查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地方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因此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域。1灡0灡3暋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的重要财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目的,一是查清农民集体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所有权及其范围,为下一步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提供重要保障,以维护农民集体土地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二65
是通过调查进一步完善农村地籍管理制度,通过土地所有权地籍资料规范化,为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奠定基础。1灡0灡4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需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机构与农民集体互相配合。以行政村作为调查基本单位,可以发挥行政村的基层管理作用,符合当前本市农村基层管理以村为主体的实际情况。另外,由村委会牵头协调各村民小组,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成本,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1灡0灡5暋本条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基本单元,并明确了所有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定义。《土地登记办法》规定,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国土资源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以下简称“359号文暠)规定,农民集体名称包括“村农民集体暠、“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暠、“乡(镇)农民集体暠三类,本规范沿用上述规定。1灡0灡6暋本规范制订了上海市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的技术要求。除本规范外,还应符合下列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部分上海市规范。1暋《测绘基本术语》GB/T14911;2暋《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3暋《城镇地籍调查规范》TD1001;4暋《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5暋《城市测量规范》CJJ8;6暋1暶5001暶10001暶2000《数字地形测量规范》DG/TJ08-86;7暋《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66
3暋一般规定3灡1暋数学基础3灡1灡1~3灡1灡3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作为一项土地专项调查,其调查成果将应用于上海市土地登记、土地流转等相关工作。因此,本规范在坐标系统、图幅分幅等方面的规定与本市的行业规范保持了一致,以便于成果应用。而在长度、面积计算、面积汇总单位等方面的规定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一致。3灡2暋界址测量3灡2灡1暋关于界址测量。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要求全部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按照《城镇地籍测量规程》的规定,解析法实测是指勘丈全部界址点,根据实测数据解算出界址点坐标。然后以界址点的解析坐标和解析边长为基础,勘丈其他地籍要素的几何图形,并以宗地草图的有关数据检核后生成地籍图。解析法实测是通过已知点坐标和实测数据解算未知点坐标,可以通过采用高精度测量仪器和科学的测量方法进一步提高点位精度,以满足较高的精度要求。以该法勘丈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几何图形,可以保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成果精度。3灡2灡2暋关于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测量通常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和导线测量。卫星定位测量是指基于GPS信号确定控制网点的空间关系,以较高等级已知控制点的位置推算各控制点的位置,而完成控制网布设。该法的优点是控制点间无需通视,可全天候工67
作、效率较高等。导线测量是指将一系列的控制网点依相邻次序连成折线,依次测定折线上各条边的长度、转折角,再根据较高等级已知控制点的位置推求各控制点的位置。其优点是不受信号接收等问题的影响。为保证实测界址点精度满足3灡2灡3的要求,本规范规定末级相邻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暲2灡5cm。3灡2灡3暋关于界址点精度。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是一种专项地籍调查工作,因此界址点精度参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3灡2灡4~3灡2灡5暋关于卫星定位测量和全站仪测量的技术要求。测量应分别符合《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和《城市测量规范》的要求,本规范不再另行规定其他具体内容。3灡3暋面积计算3灡3灡1暋本规范中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进行面积计算,面积计算方法参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3灡4灡11节的规定。3灡3灡2暋除《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外,《上海市房地产测量规范》也是本市土地调查工作的主要技术规范之一。由于《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没有关于面积计算中误差的相关规定,本规范中误差计算公式参考了《上海市房地产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68
4暋一般工作程序4灡0灡1暋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规定,承担土地调查调查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资格,本市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备调查资格的调查机构须在接受项目行政辖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委托后,方可开展调查工作。4灡0灡2暋收集的相关资料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申报图和镇属村属集体土地申报表三项是村委会用于申报村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情况的资料;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通告、指界人推举会议决议、指界人授权书三项是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推举指界人以及区县完成通告发布所形成的程序性要件;权属证明材料、地籍档案资料由调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获取;地籍基础数据可由调查机构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获得。4灡0灡3~4灡0灡8暋2010年,本市按照359号文的规定,选取五个区县的六个村开展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经过多次研究和论证,将整个工作程序划分为接受委托、调查准备、权属调查、预指界、指界准备、外业指界、内业处理、成果整理八个工作环节。69
5暋土地所有权调查5灡1暋权属调查5灡1灡1暋土地使用权界线是确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重要依据,在权属明晰、界址清楚的情况下可直接引用。在权属调查时,对使用权宗地的权属性质、权利状况和宗地范围进行核实,可以减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5灡1灡2暋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时,内业比对主要是梳理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位置、范围、面积等情况,并对比地籍基础数据上的记载,判断是否有差异,分析其原因。外业核实主要是现场对比内业比对后确定的土地权属状况和实地使用状况,通过对两者一致性的判断,对土地权属作进一步的核实。5灡1灡3~5灡1灡4暋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用地批文等权属证明材料是权利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凭证。调查机构可在确认这些权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后,根据其记载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和界线。确定的土地使用权界线应与权属证明材料记载相一致,如需对土地使用权界线进行调整的,必须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没有权属证明材料的,权属调查成果只能作为后续现场指界的参考,不能直接作为确权的依据。5灡1灡5暋权属调查结束后,在申报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上叠加权属调查成果,由此获得国有、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界线,作为预指界的基础。70
5灡2暋预指界5灡2灡1暋预指界是现场指界前的一项准备工作,即组织熟悉土地所有权界线位置的人员,预先在图纸上指界。在开展现场工作前进行预指界,可提高现场指界工作的效率,发现可能存在的权属争议。5灡2灡2暋预指界所形成的成果与实际情况一致程度越高,后续的现场指界工作越顺利,因此要求参加预指界的村民代表必须十分熟悉本村的土地权属和历史沿革。5灡2灡3暋预指界的主要目的是对土地所有权的权属和界线进行初步认定,因此预指界工作底图上应包括所有权界线和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以大比例尺地籍图或正射影像作为底版制作预指界工作底图,有利于村民代表在工作底图上对所有权界线进行认定。5灡2灡4暋预指界工作记录可直接在预指界工作底图上标示,标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预指界时发现需要修改的界线及其涉及到的集体经济组织、双方存在争议的界线。标示时需将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需调整界线的原位置和新位置、争议界线的位置绘制在图上。5灡2灡5暋为保证后续现场指界能顺利进行,需要对在预指界时发现有争议的界线从历史沿革和实地使用状况等方面,开展进一步的调查。5灡3暋指界准备5灡3灡1暋为保证现场指界工作的顺利开展,指界前还需做足必要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制作与每根所有权界线相对应的指界图和用于作为指界图索引的指界工作索引图;在图上设定71
现场指界的路线和先后顺序;根据设定的情况排定时间计划,及时通知指界人参加。5灡3灡2暋制作所有权界线指界工作索引图是为了方便现场指界时查找界线的位置。因此图上需要对各条界线进行编号,并标示各地块对应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5灡3灡3暋为方便现场指界时使用,所有权界线指界图均以所有权界线为单位制作,一根界线制作一张图。指界图上同时包含了记录界线位置情况的图和记录界线属性情况的调查表,图表合一的形式有利于图形、属性数据的直接对照,使用起来更加直观、方便。调查表的样式参考了《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地籍调查表的样式,并根据本市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做了调整。指界图底版与预指界工作底图相一致,选择地籍图或1暶2000比例尺的正射影像。5灡3灡4暋本条所列举的三种情形属于权属证明材料充分,所有权界线可以直接确定的情况,在指界前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明确,可以有效减少现场指界的工作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5灡3灡5暋现场指界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各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指界计划和指界通知书应由区(县)土地调查办公室发送。指界通知书应写明指界时间、地点及出席指界的人员及相关工作要求,并明确缺席责任。指界通知书是相关指界人参加现场指界的凭证,没有列入现场指界名单的不得参加指界。指界人未按指界通知书的要求出席指界的,按本规范5灡4灡11节和5灡4灡12节规定处理。72
5灡4暋外业指界5灡4灡1暋现场指界需要界线双方涉及的权利人对应的指界人、调查机构以及作为沟通协调部门的土地调查办公室等共同参加。各方应按照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现场指界,共同协作。5灡4灡2~5灡4灡3暋根据359号文的规定,“指界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指界人由该农民集体依法推举产生,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暠。根据《物权法》规定,“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暠;根据359号文的规定,“能够证明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暠、“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指界人为该国有土地使用者,可以是法人代表、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暠。镇(乡)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由镇(乡)人民政府进行认定,因此镇属土地指界人由镇(乡)人民政府指定较符合客观实际,有利于工作开展。5灡4灡4暋根据359号文的要求,“调查时须由调查员会同双方指界人共同到现场指界。经双方认定的界线,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土地权属调查表(附后)上签字盖章暠。对于农民集体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双方指界人应共同到场指界。5灡4灡5暋农民集体土地和有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的权属界线指界时,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者应由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代理人出席指界。5灡4灡6暋对于没有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其使用者和指界人均无法确定,其与农民集体土地之间的权属界线指界时,应由集体土地指界人单方指界。5灡4灡7暋界桩可根据实地状况采用木桩、水泥桩、铜钉、喷漆等。73
点之记是用于记载界址点位情况的资料,内容包括点名、所在地、点位略图、与周围固定地物的相关尺寸等。5灡4灡8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上已专门设置各权利人对应的指界人签章栏,用于指界人对现场埋桩位置和指界图表记录进行确认。5灡4灡10暋所有权界线指界图上设置了重要界址点点位说明、主要权属界线走向说明等记录栏,供调查人员记载界址点状况、界线走向等。5灡4灡11~5灡4灡13暋现场指界时一方或双方未出席指界的处理,参照了359号文的要求。对指界人无正当理由对指界结果不签字确认的,按缺席处理。5灡6暋成果整理5灡6灡1暋调查技术报告书的主要内容有调查技术说明、权属调查员签署的调查成果认签表、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相关图表等成果。调查成果中的汇总表和总图主要用于展示整个项目调查形成的各个地块面积汇总,及总体分布情况,内容包括各地块的编号、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及其图形汇总;地块成果表和地块图主要用于展示各个地块的界址点信息和图形,内容包括地块的编号、图形,以及各界址点坐标和指界人;界线调查成果图主要用于展示各条所有权界线的界址点信息和图形,内容包括各条界线的编号、图形,以及各界址点坐标和指界人;集体土地所有权相邻关系表主要用于表示调查项目对应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与相邻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调查方式。5灡6灡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征询表是用于就调查成果征询相关权利人意见的表格,由土地调查办公室送达和回收。相关权利人是否同意调查成果是决定该调查成果能否成为正式调查成74
果的关键。5灡6灡3暋由于所有权界线可能存在争议,而争议宗地的属性信息、界址点的指界人表示方式等与普通宗地有所区别,因此应形成争议调查技术报告书、争议地块图表等调查成果用于展示争议土地的相关信息。75
6暋成果资料检查6灡1暋一般规定6灡1灡1暋土地调查成果是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其成果质量将直接影响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暠制度参考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中的相关规定,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对提高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6灡2暋提交成果资料内容6灡2灡4暋本款提及的矢量地籍数据可从上海市地籍基础数据库中的土地使用权图层上获取,矢量用地审批数据可从地籍基础数据库中的供地图层上获取,1暶2000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可从地籍基础数据库中的航空影像图层上获取。6灡3暋检查项目及内容6灡3灡2暋权属调查检查是针对土地使用权调查成果进行的检查工作,主要检查:(1)用于证明土地权属的权属证明材料是否有效,有无新的权属证明材料覆盖该权属证明材料;(2)调查形成的使用权界线位置、范围是否正确;(3)调查确定的权利人是否准确。6灡3灡3暋指界人身份检查是针对指界人推举的合法性、授权书的有效性等进行的检查工作,主要检查:(1)村民会议决议是否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自治章程;(2)指界人授权书和委托书是否按照规定格式填写。76
6灡3灡4暋所有权界线检查是针对所有权界线的图形、界址点指界人信息进行的检查工作,一般采取查看指界图、成果图的格式和内容,比对指界图与成果图记载信息是否一致的方法进行。主要检查:(1)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形成指界图和成果图,是否缺少必要记载和描述;(2)图上记录的指界人是否具有指界资格;(3)指界图和成果图的记载是否一致;(4)引用的界线是否满足引用的条件。6灡3灡5暋界址点测量检查是针对界址点测量精度进行的检查工作,采取外业抽查的方式进行。6灡3灡6暋面积检查是针对调查形成的地块面积进行的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地块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6灡3灡7暋报告书和图表制作检查是针对调查成果的格式、规格、尺寸等表征以及调查成果中表述的内容进行的检查工作。77
7暋成果资料归档7灡0灡1~7灡0灡2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档案是土地调查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包括调查形成的指界人授权书、指界图等过程资料和技术报告书、土地所有权界线协议书等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档案既是分析调查成果形成过程和成果准确性的重要依据,又是研究集体土地调查发展的重要史料。因此,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档案,加强调查档案管理,对提升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的重要性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当以项目编号为单位立卷,一卷内文件材料较多时可立分卷,编分号,但卷内目录分开填写,页号分开填写;装订完毕的调查档案按项目编号排列入库。调查档案要安排专人管理档案库房,专人整理立卷工作。78
8暋土地所有权划界编宗8灡0灡1暋土地所有权宗地是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基本单元,根据土地权属的不同状况,土地所有权调查时所形成的宗地包括国有、村民小组属、村属、镇(乡)属及争议等五种类型。8灡0灡2暋在同一宗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即宗地所属的农民集体应是固定的。对于属多个农民集体共同拥有且难以划分具体权属界线的地块,其土地所有权为相应的多个农民集体共同所有。8灡0灡3暋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采用属地化管理的方式,按坐落进行编宗有利于土地管理,保证同一区域的宗地代码统一。本农民集体所拥有的地块位于其他农民集体所对应的行政区域内时,该地块对于其他农民集体属于飞入地。对飞入地进行宗地编码时,应按其飞入的行政区域统一编码。8灡0灡4暋为保护各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不宜将存在权属争议的地块划给任何一方。这种处理方式有利于促进争议双方主动解决争议,早日确定争议土地权属。8灡0灡6暋本款提及的集体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名称参照了359号文的相关规定。另外,为做好争议土地的特殊处理,对争议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也作了补充规定。8灡0灡7暋为做好上海市所有权调查成果与国土资源部要求的衔接,本款明确,所有权宗地编码按国土资源部《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国土资厅发[2011]57号)执行。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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