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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尼勒克县水利管理站编制单位: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日期:2015年11月7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75
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建设单位尼勒克县水利管理站法人代表郭军联系人臧爱栋通讯地址尼勒克县水利管理站联系电话18909990969传真/邮政编码835700建设地点新疆尼勒克县尼勒克镇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防洪除涝设施管理N7610占地面积(hm2)7.65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1606.2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9%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6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喀什河是伊犁河的第二大支流,河道全长317km,流域面积9541km2,为融雪和降水补给型的河流。喀什河上游源流又名喀拉果拉河,呈东南至西北流向,沿程接纳喀拉阿尔干布拉克河、阿克布拉克河、英盖亚依洛河等支流,下游河流始称喀什河。此后河流由东向西穿生于依连哈比尔尕山、博罗科努山和阿吾拉勒山之间,两岸支流密集,多达60余条。喀什河干流从阿拉散村向西约60km穿过217国道进入唐布拉国家森林公园。下游与315国道相伴而行,从尼勒克县城西南部穿过,最终在雅马渡汇入伊犁河。75
多年来,喀什河在灌溉农田、滋润绿洲的同时,也在冲蚀耕地、毁坏房屋建筑,给沿岸的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喀什河流域的各族人民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洪水灾害进行了顽强的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使洪水灾害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由于这些临时性防洪工程缺乏必要的基础处理和统一规划,标准较低,年年被洪水冲垮,年年进行加固,但是这些工程不能从根本上抵御大洪水,所以年年防洪抗洪,年年险情重生。为保护喀什河两岸农田、居民及国家财产,尼勒克县水利管理站拟建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本次修建防洪工程总长为3.045km,通过新建护岸工程对河岸及河岸附近的耕地、草地、林地及居民区等进行防护,防止洪水淘刷塌岸,挡御洪水漫溢泛滥,翻越河岸破坏沿线生态,提高防洪标准,确保沿河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保护沿岸农田、村庄不再遭受洪水危害,为喀什河尼勒克县下游乡镇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了评价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可能对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和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环保部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之规定,该建设项目应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要求,确定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报告表通过环保局批复后,将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的重要文件。为此,受尼勒克县水利管理站的委托,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院于2015年11月承接了新疆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掌握了资料数据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的可行性,对工程的服务功能进行合理的定位;并对工程建设可能出现的不利环境影响提出控制和减免措施,列出环境保护投资和监控计划。为工程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效益的统一提供可行的技术方案。2编制依据2.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2003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75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颁布,1997年3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颁布,2005.4.1修订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订);2.2部委规章(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发布施行);(4)《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文);(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文;(7)《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务院国发(1998)36号;(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10)《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05]96号)】;(11)《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伊犁州人大常务委员会,2011年9月1日施行);(12)《新疆伊犁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13)《伊犁州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2.3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5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9)《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L575—2012)。2.4项目文件(1)《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及其批复;(2)与“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调查资料;(3)“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1)。3防洪规划及防洪工程现状3.1以往相关规划防洪布局目前有关伊犁河流域及防洪规划的成果主要有《伊犁河流域规划要点报告》(2002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河防洪规划报告》(2005年版),以上两个规划报告对伊犁河流域的防洪体系提出了较为完整的规划建设方案,其中《伊犁河流域规划要点报告》(2002年版)已经通过水规总院的审查,认为该报告对伊犁河流域的水能开发、灌区水利规划以及防洪规划形成体系,基本可以满足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河防洪规划报告》(2005年版)已经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的审查,认为该报告涉及伊犁州、兵团农四师的河段,该规划报告对伊犁河流域防洪体系进行了全面的规划,水文资料详实,规划内容较为全面,基本满足现阶段防洪的需求。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河防洪规划报告》(2005年版)中5.3.2喀什河防洪工程规划中得:喀什河险工险段11处,出山口以上吉林台一级水电站下游河段2处,出山口以后河段9处,尤其出山口以后河西岸为重点保护河段。原有防洪工程设计不规范,工程材质不符合要求。为保护喀什河两岸农田、居民及国家财产,本次规划堤防护岸工程长约24.73km,2015年堤防、护岸防洪标准750~814m375
/s,以浆砌石为基础,浆砌石、钢筋石笼护堤形式设计,对原有防洪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喀什河堤防、护岸工程见表1。表1喀什河河段防洪堤规划表序号桩号位置堤型长度(m)防洪标准(年)防洪工程设计标准(年)地点194+500~91+500右岸护岸30001010尼勒克县尼勒克镇222+250~22+500右岸堤防2501010渠首318+670~20+750右岸堤防20805010总干渠417+670~18+670右岸堤防10005010总干渠515+500~17+500右岸堤防20005010团结电站612+900~15+000右岸堤防21005010团结电站711+000~12+600右岸堤防16005010团结电站88+400~10+700右岸堤防23005010康苏渠首96+300~12+700左岸护岸64001010上萨木圩孜村102+300~6+300左岸护岸40001010上萨木圩孜村11合计24730注:喀什河河口处桩号为0+000。3.2喀什河尼勒克县段规划防洪措施a、水库工程:吉林台一级水电站是伊犁河流域重要的控制性枢纽工程,通过调度运行可大大提高伊犁河干流河段的整体防洪能力,防洪标准可达100年一遇,从而减轻洪水威胁、减少洪水危害。b、堤防、护岸工程:喀什河规划堤防护岸工程10处,其中出山口以上河段2处,出山口河段由8处,规划防洪长度24km,其中位于尼勒克县境内的尼勒克镇段,防护长度约3.045km。3.3项目区防洪工程现状项目区现状仅存在一些临时性护岸工程,由于这些临时性护岸工程缺乏必要的基础处理和统一规划,标准较低,年年被洪水冲垮,年年进行加固,年年险情重生。目前,该临时性铅丝笼护岸工程大部分已被冲毁,无抗洪能力。现将项目区河段防洪现状描述如下:(1)尼勒克老桥上游段(桩号K94+890~K94+510)主河道较窄,约60m~75m左右,河道弯曲呈“铲”75
型,河道中有河心岛存在,河水流态稳定,流速较快,凹岸冲刷较为严重;该河段河槽宽度在60m~70m左右,河槽较为稳定,河槽向右偏移,主河槽河底高程在1072.63m~1071.54m左右,右岸河坎高程在1076.07m~1075.28m左右,10年一遇洪峰洪水位在1075.39m~1074.34m左右;右岸近岸为较高陡坎,且岸边林地密集且靠近河岸线;左岸近岸大部分为漫滩地,同时分布有少量林草地。经过现场踏勘及历年洪水分析,河道右岸现状暂无防洪设施存在,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对右岸凹岸处淘刷、侵蚀十分严重,同时对近岸居民区及林草地也造成一定威胁,故此段设护岸工程进行防护。(2)尼勒克老桥附近段(桩号K94+510~K94+270)河道较宽,约75m~85m左右,河道顺直无河心岛,河水流态稳定流速较快,该河段河槽宽度在75m~80m左右,河槽较为稳定,无河槽偏移现象,主河槽河底高程在1071.1m~1070.2m左右,右岸河坎高程在1076.3m~1072.75m左右,由于河道顺直且洪水对两岸威胁较小,同时河岸存在较多尺寸较大的卵石,施工难度较大且防洪必要性不高,故此段不进行防护。(3)尼勒克老桥至尼勒克新桥段(桩号K94+270~K93+480)河道较宽,约75m~85m左右,河道顺直无河心岛,河水流态稳定流速较快,该河段河槽宽度在75m~80m左右,河槽较为稳定,无河槽偏移现象,主河槽河底高程在1071.41m~1068.95m左右,河坎高程在1074.8m~1072.9m左右,10年一遇洪峰洪水位在1073.48m~1071.61m左右,右岸河岸为较长漫滩地与高6~8m左右陡坎交错分布,其中桩号K94+270~K94+050与桩号K93+700~93+480为较长的漫滩地,近岸分布有河岸林及荒草地;而桩号K94+050~93+700为6~8m的陡坎,河岸不仅存在沙棘及人工林,同时存在少量居民区与耕地;而左岸近岸大部分为漫滩地,存在少量荒草地。经过现场踏勘及历年洪水分析,该河段河道现状只有河坎底部存在少量散抛石进行防护,但防洪作用轻微,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洪水对河岸的淘蚀现象较为严重,故此段设护岸工程进行防护。(4)尼勒克新桥至尼勒克污水厂附近段(桩号K93+415~K93+200)河道较宽,约60m~105m左右,河道较为顺直无河心岛,河水流态稳定流速较快;该河段河槽宽度在75m~80m左右,河槽较为稳定,无河槽偏移现象,主河槽河底高程在1068.6m~1067.3m左右,河坎高程在1073.0m~1071.1m左右,10年一遇洪峰洪水位在1071.42m~1070.07m左右,右岸河岸多为约3m~6m河坎或3m~20m漫滩地,近岸分布荒草地及零星河岸林、卵石滩地及少量生活区,而左岸大部分为漫滩地,尾部存在面积较大的次生林。经过现场踏勘及历年洪水分析,河道现状存在少量临时防洪设施,防洪能力轻微,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对河岸进行淘刷严重,故此段设护岸工程进行防护。75
(2)尼勒克污水厂段(桩号K93+200~K92+350)河道较宽,约60m~105m左右,河道较为顺直无河心岛,河水流态稳定流速较快;该河段河槽宽度在75m~80m左右,河槽较为稳定,无河槽偏移现象,主河槽河底高程在1067.1m~1063.6m左右,河坎高程在1071.6m~1066.55m左右,10年一遇洪峰洪水位在1069.88m~1066.59m左右,其中超过700m河段的河坎高程低于设计洪峰洪水位,右岸河岸多为约3m~6m河坎漫滩地,近岸分布荒草地及零星河岸林、卵石滩地及少量生活区,而左岸大部分为漫滩地,尾部存在面积较大的次生林。经过现场踏勘及历年洪水分析,河道现状只有河坎底有少量散抛石及铅丝石笼临时护岸,防洪能力轻微,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对河岸进行淘刷严重,故此段设护岸工程进行防护。(3)尼勒克污水厂后至尼勒克沟汇流口段(桩号K92+350~K91+540)河道多有汊流,右岸水面较窄,存在一处面积较大、顺河流走势较长的河心岛,洪水来临时将部分河心岛淹没,河水流态不稳定流速较快;该河段河槽宽度在75m~80m左右,河槽较为稳定,无河槽偏移现象,主河槽河底高程在1063.42m~1061.1m左右,河坎高程在1069.2m~1064.2m左右,10年一遇洪峰洪水位在1066.4m~1063.98m左右;右岸河岸为3m~8m不等的较高陡河坎,近岸分布有较大面积的耕地、居民区、荒草地及河岸林,左岸近岸存在大面积的次生林地及较短的漫滩地。经过现场踏勘及历年洪水分析,现状河道水面漫延,且河道现状除少量防洪能力轻微的临时散抛石护岸外无其他防洪设施,防洪能力薄弱,当发生10年一遇洪水时,对河岸淘蚀较为严重。4本工程概况4.1地理位置本工程拟建河道治理范围在K94+890~K91+540段:起点K94+890位于尼勒克老桥上游600m处,终点K91+540位于尼勒克沟与喀什河汇流口处。本工程起点坐标为:北纬43°46"52",东经82°29"42",终点坐标为:北纬43°47"41",东经82°28"16",项目区地理位置详见图1。4.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护岸总长3.045km,治理范围在右岸K94+890~K91+540段(K0+00075
位于喀什河与伊犁河汇合口处);其中:K94+890~94+510和K94+050~93+700段采用重力式格宾石笼护岸型式,本段长0.73km;K94+270~94+050、K93+700~93+480和K93+415~91+540三段采用斜坡砼板+格宾石笼护岸型式,本段长2.315km。因治理段内有5处汇流口,本次工程设计布置5处穿堤建筑物,分别为:2处管涵建筑物(K94+650和K93+030处),3处箱涵建筑物(K92+425、K91+887和K91+563处)。在河道K93+480处有一座新建交通桥,桥前后浆砌石连接段均已完工,故此处工程布置时,在新建交通桥下游50m连接段末端增设一道深隔墙并用10m长砼扭面顺接。防洪工程岸顶每隔500m设置一个错车平台及上坝道路,用于错车和车辆掉头。错车平台长20m,宽10m,平时亦可堆放抢险物资等。4.3工程规模及工程级别和标准(1)工程规模伊犁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保护对象为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沿线居民、农田及林草地,涉及总人口0.3万人,农田0.8万亩、部分林草地及尼勒克污水处理厂,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防洪标准》(SL252—2000),本次工程等级为Ⅴ等,规模为小(2)型,设计洪峰流量取10年一遇洪水750.0m3/s。(2)工程级别和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对照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所保护的对象,综合考虑,确定本次防洪工程的级别和标准。本工程采用重现期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设计流量Q=750.0m3/s;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4.4防洪工程总体布置本次拟建的河段位于喀什河尼勒克镇下游段右岸,均处于不设防状态,不能自保,根据河段的防护对象,在洪水冲刷、坍塌最严重的河段布置护岸工程。通过新建护岸工程,对河道进行整治,使河道顺畅,防止洪水淘刷塌岸,确保沿岸防洪安全。本工程通过对现场勘测,根据河道现状、沿线保护对象(保护人口0.3万人和保护耕地0.8万亩)及尼勒克县城市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拟建河道治理范围在K94+890~K91+540段:起点K94+890位于尼勒克老桥上游600m处,末点K91+540位于尼勒克沟与喀什河汇流口处,K0+000位于喀什河与伊犁河汇合口处;涉及河道长3.35km。75
本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见图2。本次河道整治防护型式以护岸为主,根据河道现状分为五段进行建设,共新建护岸总长3.045km,各段治理型式及长度见下表2。表2护岸工程沿线防护段特性统计表序号桩号长度(m)治理型式备注1K94+890~K94+510380新建护岸新建重力式格宾石笼护岸2K94+510~K94+270240不修建尼勒克老桥及其上游段3K94+270~K94+050220新建护岸新建砼板+格宾石笼护岸4K94+050~K93+700350新建护岸新建重力式格宾石笼护岸5K93+700~K93+480220新建护岸新建砼板+格宾石笼护岸6K93+480~K93+41565不修建尼勒克新桥及其连接段7K93+415~K91+5401875新建护岸新建砼板+格宾石笼护岸新建护岸总长3045因治理段内有5处汇流口,本次工程设计布置5处穿堤建筑物,分别为:2处管涵建筑物(K94+650和K93+030处),3处箱涵建筑物(K92+425、K91+887和K91+563处)。穿堤建筑物特性统计表见下表3和表4。表3防护段管涵穿堤建筑物特性统计表序号桩号内径D(mm)长度(m)涵顶高程(m)涵底高程(m)194+650140010.01069.721068.22293+030140010.01066.241064.74表4防护段箱涵穿堤建筑物特性统计表序号桩号长度(m)净宽(m)净高(m)涵顶高程(m)涵底高程(m)192+42512.02.02.01067.211064.81291+88712.01.52.01064.881062.48391+56312.02.02.01063.891061.49岸顶每隔500m设置一个错车平台及上坝道路,用于错车和车辆掉头。错车平台长20m,宽10m,平时亦可堆放抢险物资等。错车平台与上坝道路特性统计表见下表5。表5防护段错车平台与上坝道路特性统计表喀什河右岸序号桩号名称1K94+725上坝道路及错车平台2K93+975上坝道路及错车平台3K93+375上坝道路及错车平台4K92+525上坝道路及错车平台5K91+620上坝道路及错车平台75
在河道K93+480处有一座新建交通桥,桥前后浆砌石连接段均已完工,故此处工程布置时,在新建交通桥下游50m连接段末端增设一道深隔墙并用10m长砼扭面顺接。5施工组织设计5.1施工导流喀什河一般每年6~8月为汛期,10月至次年4月为枯水期,工程施工时应避开洪水期,故本次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即第一年11月开始至第二年4-5月完成。枯水期河中心平均水深为1.8m左右,河段岸边水深约为0.5m,但部分河段岸边水深大于0.5m,影响施工,需修建导流设施。本次修建的护岸工程导流方式采用土石围堰进行导流,导流方案采用分段导流。导流工程级别为5级;导流建筑物洪水标准为重现期5年一遇的洪水,最大分期洪水401.4m3/s。围堰采用土石围堰,土石围堰结构简单,施工方便。导流围堰采用梯形断面,为方便机械操作及提高防洪效果,围堰顶宽设为2.0m,背水面边坡为1:1.5,迎水面边坡为1:1.5;堰顶安全超高0.5m。根据枯水期水位及现场实际情况,分段设置围堰,围堰总长2.665km,围堰布置与各段护岸防工程长度一致。5.2施工条件(1)自然条件工程区处在伊犁河谷地中部,伊犁河北岸的喀什河冲洪积扇中上部,地貌单元属天山支脉科古琴山南麓低山丘陵区及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下部,喀什河现代河床南北岸两侧,地形为北高南低,东高西低,较起伏,整个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该防洪工程位于喀什河中游桥上下游两侧,地貌单元属喀什河现代河床一阶地上,地形平坦、开阔,总地势走向东高西低。(2)交通条件对外交通:项目区距尼勒克县城较近,现有乡级道路连通项目区,道路均为砂石路,可通行各种车辆和施工机械,完全可满足施工要求。场内交通:施工进场可通过项目区现有乡级道路入场,并结合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内的3.0km临时施工道路通行,可满足施工要求。(3)通讯条件75
工程区内电信、移动、联通手机通讯信号已全部覆盖,对外联络便利。(4)施工用水、用电本次防洪工程施工用电拟采用4台60KW柴油发电机自备电源,并用2台5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后备电源;施工用水由自备潜水泵从喀什河中直接抽入工程区内蓄水池,生活用水可从邻近村庄拉运。5.3天然建筑材料混凝土粗、细骨料在专业砂石料场科蒙乡加油站(C)料场购买,料场离工程区平均运距20km;砂砾石料选择克令乡喀什河以南的砂砾石料,平均运距20km;块石料选择在尼勒克县的张伟砂石料场,距离项目区平均运距20km;水泥料场选择位于尼勒克县乌赞乡的尼勒克县水泥厂,距离项目区平均运距20km;油料、木材、简单金属构件和生活物资在县城采购,距离项目区平均运距5km。5.4主要施工设备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数量见表6。表6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推土机(74KW)台42拖拉机(74KW)台63自卸汽车(5t)辆44自卸汽车(10t)辆25挖掘机(1m3)台46装载机(3m3)台47人工胶轮车辆88洒水车(8t)辆29IS100-80-160型离心水泵台410自备发电机60(kw)台411备用发电机50(kw)台212拌和站0.5m3座413插入式振捣器ZN32个41417KW平板式振捣器个415振动碾13.5t台25.5施工总体布置75
施工总体布置根据施工场区的地形地貌和各项临时施工布置的要求,对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辅助生产设施、仓库、房屋、动力、给水和排水线路等进行平面布置,场区划分和布局应有利于建设生产,易于管理,方便生活,适应各施工时期的特点。本工程主要设施布置见表7。表7施工主要临时设施及占地面积汇总表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名称主要建筑内容或规模建筑面积(m2)占地面积(m2)备注施工房屋建筑职工宿舍、办公室300700位于K93+700和K92+300附近,管理区范围内仓库库房50200位于K93+700和K92+300附近,管理区范围内机械设备停放场//500位于K93+700和K92+300附近,管理区范围内施工供水60m3/h20300根据施工点布设施工用电60kw50200拟采用4台60KW柴油发电机供电,并用2台50kw柴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管理区范围内临时施工道路长3.0km,宽5m,20cm厚砂砾石路面/2300管理区范围内填筑料场/860护岸沿线河床利用料堆放场/1240管理区范围内弃土场/1100护岸背水坡后,管理区范围内合计22074006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本工程主要为在原有河段的基础上新建护岸,因此不存移民安置问题。6.1护岸工程建设征地本工程在喀什河尼勒克镇段新建护岸3.045km,本次护岸工程建设征地共计138.19亩:护岸工程永久占地114.69亩(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59亩,灌木林地9.7亩,荒草地20.4亩);临时工程占地23.5亩(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7亩,灌木林地3.0亩,荒草地11.8亩)。6.2施工道路建设征地施工道路分为沿坝线施工道路以及施工进场便道。75
沿坝线防护段临时施工便道位于护岸工程工程管理范围内,工程建成后作为护岸工程巡坝道路及抢险道路使用,由于在护岸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的施工,所以此部分占地与护岸工程征地范围重合,不单独列入建设征地范围。施工进场道路在原有永久及新建施工道路上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9.5亩;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亩,灌木林地2.6亩,荒草地10.7亩。6.3临时用地施工临时用地包括施工工区(利用料堆放场、施工工厂及仓库、设备停放检修厂)和临时生产生活区等。本区内各分项工程建设征地面积有所重叠,重叠部分不重复计量面积,均按照外包线计算征占地面积。本工程建设各分项工程的占地面积统计见表8。表8各分项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表单位:亩序号名称合计灌木林地荒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备注一永久占地114.699.7020.484.591护岸工程占地114.699.7020.484.591生产生活区3.501.02.50与护岸工程占地重复2道路区2.100.61.50与护岸工程占地重复二临时占地23.503.0011.88.701临时料堆放场3.203.20与护岸工程占地重复2弃土场1.601.60与护岸工程占地重复3临时生产生活区4.000.401.12.504临时施工道路19.502.6010.76.20合计138.1912.7032.293.297土石方平衡本工程建设期土方开挖总量24004.7m3,填方总量35283.08m3(堤身填筑15995.15m3,基坑回填15505.37m3),外借方总量11278.38m3,弃方总量3782.56m3。废弃土方中1513.02m3的清基表土含腐殖质,临时堆放在堆料场,用于水保覆土;1588.68m3废弃土方堆放在弃土场,用于场地平整;680.86m3弃渣全部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本工程不存在永久弃土与弃渣。本工程土石方平衡详见表9,土石方平衡见框图1。75
表9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平衡表桩号土方开挖(m3)堤身土方填筑(m3)基坑土方回填(m3)外借方(m3)弃方(m3)重力式格宾石笼护岸(K94+890~94+510段)4619.053329.723140.281850.950斜坡砼板+格宾石笼护岸(K94+270~94+050段)4851.163137.643031.202578.641260.96重力式格宾石笼护岸(K94+050~93+700段)4715.453224.753152.331661.630斜坡砼板+格宾石笼护岸(K93+700~93+480段)4851.163137.643031.202578.641260.96斜坡砼板+格宾石笼护岸(K93+415~91+540段)4967.883165.403150.362608.521260.64合计24004.715995.1515505.3711278.383782.56框图1主体工程土石方动迁平衡流程图8管理机构本工程建成后由尼勒克县水利管理总站负责监督和管理防洪工程的管理工作,其工作人员均为水管站原有人员,本项目不新增管理人员。9工程投资及筹措本工程总投资1606.25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拨付907万元,申请自治区筹措699.25万元。10施工进度安排75
本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2.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工期15天,主体工程施工工期2个月,从第一年(2015年)11月开始施工至第二年(2016年)4-5月上旬完成全部工程(冬季不施工)。施工准备期:准备期内应完成施工区、生产、生活用房、准备水泥等,当准备工程完成后,主体工程才具备施工的条件。主体工程包括基础开挖修整、砼浇筑、格宾石笼施工等。工程完建期:主要完成场地清理等收尾工作。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见表10。表10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编号工程项目第一年第二年11月4月5月1施工准备期2基础开挖修整3混凝土浇筑4伸缩缝及格宾石笼5砂砾石岸顶及土方回填6竣工验收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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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尼勒克县地处北疆西部中天山西段、伊犁州东北部,县城东距乌鲁木齐516km,西距伊宁市113km。位于东经81°58′~84°58′、北纬43°25′~44°17′。东与和静县以依连哈比尔尕山、阿布热勒山分水岭为界;东南与新源县相接;南与巩留县隔巩乃斯河相望;西与伊宁县接壤;北与精河县以科古尔琴山、婆罗科努山分水岭为界;东北与乌苏县以依连哈比尔尕山、婆罗科努力山分水岭为界。省道315线贯穿全境,全县东西长243km、南北宽70km。总面积1.03万km2。喀什河发源于天山山脉的古尔本别尔克山,河流自东向西穿过尼勒克县,流经托海出山口后折向南,于雅马渡汇入伊犁河。喀什河流域地理位置介于东经81°58′~84°58′,北纬43°25′~44°17′之间。流域形状呈狭长的柳叶形,为羽状水系,沿途有40条支流汇入,北岸多于南岸。喀什河流域高山环抱,宏观地势呈东高西低,北高南低之景观。主要分水岭婆罗科努山,依连哈比尔尕山、阿吾勒山,上游分布有永久性积雪和冰川,面积约433km2,为该河流的主要补给源。本工程为尼勒克县喀什河河段防洪工程,项目区位于尼勒克一级水电站闸址以上,处在喀什河干流中段。工程拟建河道治理范围在K94+890~K91+540段:起点K94+890位于尼勒克老桥上游600m处,终点K91+540位于尼勒克沟与喀什河汇流口处。本工程起点坐标为:北纬43°46"52",东经82°29"42",终点坐标为:北纬43°47"41",东经82°28"16"。2地形地貌尼勒克县属于山区地形地貌特征,四周高山环绕,峡谷遍布。总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其中山川相间。全县海拔在800-4590m之间,其中县城中心海拔为1105m。根据自然地貌和不同的自然条件分为:喀什河上游及北部山地牧林区、喀什河沿岸农林城镇工矿区、喀什河南部山地牧业用地区、巩乃斯河北岸农牧业用地区。75
喀什河是伊犁河的第二大支流,发源于天山西部依连哈比尕山冰川地带,从西向东穿行于婆罗科努山与阿乌拉勒山之间,形成了喀什河谷地,河流沿喀什河盆地自东向西流流喀什河盆地东西向长160km,宽15~25km,喀什河流向东西主流线总趋势侧蚀南岸。盆地北部为博罗霍洛山,海拔4000m,山势陡峭,山体雄厚,沟谷发育,南为阿吾拉勒山,海拔2500m,山体雄厚,山顶深圆,东为依连哈比尕山,西为伊犁河谷盆地,海拔650m,最后至托海村向南穿过阿吾拉勒山和雅马渡汇入伊犁河。工程区处在伊犁河谷地中部,伊犁河北岸的喀什河冲洪积扇中上部,地貌单元属天山支脉科古琴山南麓低山丘陵区及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下部,喀什河现代河床南北岸两侧,地形为北高南低,东高西低,较起伏,整个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该防洪工程位于喀什河中游桥上下游两侧,地貌单元属喀什河现代河床—阶地上,地形平坦、开阔,总地势走向东高西低。3工程地质尼勒克县尼勒克镇段防洪工程,处于北天山西部东西向复杂构造带内,含RE向、NW向和EW向三大构造体系,经长期构造运动,形成现在被褶皱和断裂分割的断褶隆起山区和断陷盆地相间的地质构造形态,并控制该区中强以上地震。3.1地层岩性工程区内出露的地层有石炭系和第四系地层,现由老至新叙述如下:1.主要分布在喀什河两岸局部出露,为石炭系下石炭统(C3-P1)、(C3C)地层,岩性主要为凝灰岩、凝灰角砾岩及安山岩等。2.第四系(Q)上更新统至全新统冲积层(Q3-4al):主要分布在喀什河两岸二、三级阶地及丘陵区,岩性为粉土及粉砂土,下部为砾卵石层,厚度大于5m。3.现代河床冲洪积层(Q4al):分布在喀什河一级阶地及河漫滩,主要岩性为泥砂、亚砂土、砂砾卵石和砾石。3.2地质构造及地震工程区位于天山地震带西段,属新疆地震活动较强烈的区域之一,具有地震活动频度与强度均较高的特点。据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2001)》,工程区处于地震峰值加速度为0.2g的区域内,其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区。4水文地质75
工程区水文地质单元属低阶地潜水浅埋区,地下水埋深为同河水位,含水量主要为第四纪砂砾卵石层,枯水期地下水补给河水,丰水期和洪水期河水补给地下水,同时也是河道两侧地下水的排泄区。水质良好,一般为低矿化度的HC0-3-S042--Ca2+-Na+-K+型水。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主要有大气降水、冰雪融水、河渠渗漏补给、田间灌溉入渗补给和南山沟水系的侧向渗漏。本工程通过冲刷深度现场调查得出项目区现状冲刷深度为1.5~2.0m左右。5气象喀什河位于伊犁河谷东北部,处于欧亚大陆腹地,属大陆性北温带气候。由于伊犁河谷东高西低,向西敞开,来自大西洋、里海和巴尔喀什湖的湿润气流可直抵伊犁河流域,因而形成较多降水。因此,本流域与新疆其他流域相比,夏季气候较湿润,温和,降雨丰沛,冬季寒冷积雪较深。尼勒克县地处欧亚大陆腹地,远离海洋,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山区气候特征明显,其主要特点是大西洋、北冰洋西来的气流的影响,加之地处大陆,四周高山中夹河谷的作用而形成该县的气候特征。日照较长,昼夜温差大,东部和西部气候差异性大,垂直差异明显,降水比较丰富,无霜期短,春季气温变化剧烈,秋季降温快,冬夏冷热悬殊。多东风和西风,属温凉干旱农业气候。项目区主要气象要素情况如下:气温:多年平均气温为6.0℃,气温随地势的增高而降低,海拔上升100m,气温下降0.2℃。气温年变化很明显,全年以1月最冷,7月最热,气温年较差在县城一带为29—30℃。极端最高气温37.9℃(1979.8.3),极端最低气温-39.9℃(1969.1.28)。降水:降水较多,且降雨多于降雪,并集中在生物生长季节的4~9月,冬季降雪时间较长,山区多大雨或暴雨,河谷较少;年降水量在250~475mm之间变化,多年平均为378.9mm。蒸发量:月平均蒸发量在21.5~216.8mm,多年平均蒸发量(20cm蒸发皿)为1387mm,最大年蒸发量1690.1mm(1968年),最小年蒸发量1082mm(2003年)。无霜期:项目区内无霜期短,在农区平均有100天左右。地温:项目区地面平均温度为6.5℃,75
整个地温的变化与气温基本一致,最高出现在7月,最冷在1月,但变化幅度比温度大。在县城一带地面极端最高,可达67.4℃,极端最低可达-42.4℃。冻土:项目区平均最大积雪厚度58cm,最大冻土深度82cm。6水文6.1地表水尼勒克县境内分布有三大水系,即南面的巩乃斯河水系、中部的喀什河水系、北部的阿夏勒河水系。巩乃斯河:巩乃斯河是伊犁河的第三支流,其源头与喀什河源头隔岭相邻。巩乃斯河发源于和静县,东从木斯乌特开勒进入县境,南部至西面的库木德萨依出县境,至巩留县,在县境内全长共42km,全河流域面积7.3万km2,县境流域面积4860km2。年均流量45.6m3/s,县内年引河水2.57亿m3。喀什河:喀什河是伊犁河的第二支流,多年平均径流量122m3/s,年平均径流量38.19亿m3/s。发源于依连哈比尔尕山的古尔本别尔克冰达坂,穿行在博罗科努山、科古尔琴山、阿布热勒山的山谷之中,在托海村向南至雅马渡汇入伊犁河,在县境内270km,流域面积8656km2。阿夏勒河:阿夏勒河水系位于县城西北角科古尔琴山脉中,经阿夏勒河乌孜至精河县的沙山子,水系多为泉水和山溪水。在县境的科古尔琴山南麓,萨尔普勒达克山为分水岭,以北为阿夏勒河水系,以南为喀什河水系。阿夏勒河在尼勒克县境内。长60km,宽15km。流域面积900km2。呈东北一西南向的长方形。其西支阿恰勒河的支流有23条,东支恰合尔艾尼勒克河的支流有3条。6.2地下水尼勒克县全县地下水资源总量为3.14亿m3,可开采利用的为0.27亿m3,主要用于人畜饮水。喀什河谷地下水埋藏深度为5—20m,二、三台阶上埋藏深度为60一200m,因地下水资源丰富,尼勒克地区泉水多,共有山泉2873眼,按分布的地理位置,可分为高山泉、中低山泉、河谷平原泉;按成因可分为高山接触泉、中低山裂隙泉、河谷平原侵蚀泉。高山接触泉水多为深层地下水,水质好,是人畜的理想饮水(还可找出为数不多的矿泉水);中低山裂隙泉为浅层地下水,水质较好。75
7径流、洪水喀什河是伊犁河的第二大支流,流域面积9541km2,流域高程在800~4600m之间,河道长度317km,河道平均比降6.8‰,河道水面宽度80~1200m。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36.81亿m3,多年平均流量为116.66m3/s。根据《新疆伊犁喀什河吉林台一级水电站工程可研报告》(第三分册),设计工况条件下设计洪峰该成果计算时考虑到吉林台一级电站的调洪原则:即当发生洪水的重现期等于或小于100年一遇时,最大下泄流量不超过750m3/s;因此本工程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洪水对应洪峰流量为750.0m3/s;施工期洪水设计依据站为吉林台一级专用水文站,根据施工要求结合径流特性和年内变化,本工程施工期安排在每年的9月~次年3月进行施工,施工期设计洪水标准采用施工期5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401.4m3/s。8土壤尼勒克县全县土地总面积1507.9万亩,其中耕地可达58.7万亩。现每年耕种面积32万亩,占可耕地面积的54.6%。全县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土质主要以粟钙土、黑钙土、灰钙土为主,耕作性能好,蓄水保墒性强,地下水位低,除少数沼泽地外,无大面积次生盐渍化,适宜多种农作物和牧草生长。工程区土壤类型以栗钙土为主。9植被尼勒克县有森林面积163266.6hm2,由四大森林类型构成。山区天然林,分布在塔尔依奇楞山海拔1400-2800m高度范围的西高山阳坡、半阴坡和山体水系沿岸,面积116133.3hm2,树种以天山云杉为主。喀什河谷湿地古杨林主要分布在喀什河及其支流沿岸和巩乃斯河北岸黑山头护林站的河漫滩地,海拔800-1400m,面积14200hm2,树种有密叶杨、河柳、小叶白蜡、沙棘等。平原人工林主要分布在平原农区的道路、渠道两侧及农田四周、荒坡、河滩等,面积12933.3hm2,树种以杨树为主。低山灌木林主要分布在海拔1000—2000m的低山阴坡、半阴坡和山脚的阴坡地带,面积2万hm2,树种以野蔷薇、小蘖为主。工程区植被主要为人工种植植被及自然生植被,其中人工种植植被主要有杨树、榆树、河柳等;自然生植被主要为自然生杂草及灌木等。75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尼勒克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县辖10乡、1个镇、2个场、83个行政村。2013全县总人口为18.99万人,由汉、哈、维、回、蒙等32个民族组成,其中少数民族14.13万人,占总人口的74.4%;非农业人口5.07万人,占总人口数26.7%。人口出生率21.51%;人口死亡率4.5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98%。2013年全县生产总值40.9亿元,较上年增长13.0%。其中,第一产业12.4亿元,较上年增长8.1%,第二产业20.8亿元,较上年增长15.7%,第三产业7.7亿元,较上年增长11.2%,三次产业结构比为30.3:50.8:18.9。全县人均生产总值21797元,较上年增加2490元,增长12.9%。2013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亿元,较上年增长26.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08亿元,较上年增长23.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7亿元,较上年增长18.1%;地方财政支出17.61亿元,较上年增长15.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58亿元,较上年增长13.2%.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58元,较上年增长12.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0003元,较上年增加1580元,增长18.8%。2013年农林渔业总产值21.04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6.07亿元,牧业总产值14.00亿元,林业总产值0.4亿元,渔业总产值0.02亿元,农林渔业服务业产值0.55亿元。全县农作物播种面积57.47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46.99万亩,油料播种面积2.99万亩,甜菜播种面积2.37万亩,蔬菜播种面积1.67万亩。2013年全县各类牲畜存栏101.26万头,较上年增长0.25%,其中生产母畜70.37万头;年内牲畜出栏率为64%,生产肉类3.63万吨,牛奶17.27万吨,禽蛋0.28万吨,实现牧业产值16.86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农牧民纯收入中来自畜牧业部分比上年增加520元,畜牧业对农牧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69%以上。2013年年末存栏牲畜4.36万头只,其中马0.39万匹、牛0.7493万头、羊3.22万只。2013年马场农牧民人均收入8150元,其中来自畜牧业收入3723元,占45368%75
环境质量状况工程影响区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地面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根据建设项目所在的具体位置、当地气象、地形和环境功能等因素,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对项目区及周边现状环境进行评价。本工程监测点位图见图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根据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当地的气象、地形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通过对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本次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资料引用伊犁州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对尼勒克县职业学校的监测资料,对建设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类比分析,监测点位位于项目区东侧2km处。1.1.1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本次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各项目的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1.1.2监测时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连续监测5d,SO2每天采样时间不少于20h。1.1.3监测结果统计监测点污染物SO2现状监测日均值浓度范围等结果汇总见表11。表1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单位:mg/m3污染物监测点4月10日4月11日4月12日4月13日4月14日5日均值SO2职业学校0.04L0.04L0.04L0.04L0.04L0.04L注:L小于最低检出限标志。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1.2.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12。75
表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污染物名称二氧化硫(SO2)取值时间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浓度限值0.500.150.061.2.2评价方法选用单项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公式为:Ii=Ci/Coi式中,Ii-i污染物的分指数;Ci-i污染物的浓度,mg/m3(标准状态);Coi-i污染物的质量标准,mg/m3(标准状态)。1.2.3评价结果评价结果详见表13。表13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监测点职业学校监测项目SO2Ii0.266由表13可以看出,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的SO2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小于1,说明SO2在监测期间的日均浓度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2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1.1监测资料选用本环评报告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引用伊犁州环境监测站2014年4月10日对尼勒克县城喀什河大桥的水质监测数据。2.1.2水质参数的选定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水文地质特征,此地表水水质监测项目有PH、悬浮物、COD、B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NO3-N、挥发酚、硫酸盐、F-、氯化物、DO、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电导率等15项,采样分析方法依照国家环保局《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的规定进行。2.1.3评价标准75
以评价区域内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项目为基础,根据新疆水环境功能区划,本监测断面位尼勒克县喀什河大桥,现状水质类别为II类,水质目标为II类,所以本次地表水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2.1.4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评价,公式如下:Pi=Ci/C0i式中,Pi-某监测点i污染物污染指数;Ci-第i种污染物测定浓度值,单位mg/l;C0i-第i种污染物评价标准,单位mg/l。对pH值单项指数计算式为:≤7.0时:>7.0时:式中:—pH值污染指数;—i点实测pH值;—标准中pH的下限值(6.5);—标准中pH的上限值(8.5);对于溶解氧单项指数计算式为:SDO=DO测≥DO标SDO=DO测245g/m2,钢丝抗拉强度≥350MPa,延伸率≥10%,网面抗拉力≥35MPa。施工顺序:基础开挖和边坡修整→格宾石笼网箱安装和连接→石料填充→匀面→盖子铺设、完成连接。基础开挖和边坡修整好后,将安装和组装好的格宾网箱由5t吊车吊运至基坑内,人工辅助就位后,由机械向网箱内填充石料,人工辅助铺平。(2)填充材料填充料必须是坚固密实、耐风化好的材料。填充料规格和质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17-78)的规定。严禁使用风化石。填充料(碎石、卵石或砼碎块)的粒径,必须大于网孔孔径,且填充料应采取粒径级配好的碎石或卵石,填充材料可就近开采,不足部分可采用处运。填料时,控制每层投料厚度在30cm以下,一般1m高网箱分四层投料,顶面填充石料适当高出网箱,且必须密实,空隙处宜以小碎石填塞,填充料容重不小于1.70t/m³,裸露的填充石料,表面应以人工砌垒整平,石料间应相互搭接,顶部石料砌垒平整后进行网箱封盖施工,用封盖夹固定每端相邻结点后,再加以绑扎。格宾填充石料施工时,需采用人工对石料进行精选并摆砌,不得使用机械推填。格宾网箱规格采用宽1.0m、厚0.4m(0.8m)、长3.0m(2.5m)的石笼。网箱内填充粒径120~250mm、硬质MU30的块石。75
(3)网箱安装和连接格宾护垫及护坡,首先按设计要求削坡并平整铺设面,坡面或基地面应平整、密实、无杂质。格宾笼箱的轮廓线长度及宽度,要按图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网箱组砌体平面位置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保证砌体外露面平整美观。1)间隔网与网身应成90°相交,经绑扎形成长方形网箱组或网箱。2)绑扎线必须是与网线同材质的钢丝。3)每一道绑扎必须是双股线并绞紧。4)构成网箱组或网箱的各种网片交接处绑扎道数应符合以下要求:①间隔网与网身的四处交角各绑扎一道;②封盖与网箱边框相交线及间隔网与网身交接处每间隔25cm绑扎一道;③间隔网与网身间的相邻框线,必须采用组合线联结。即用绑扎线—孔绕—圈接—孔绕二圈呈螺旋状穿孔绞绕联结。1.4无纺布施工(1)储存、运输和处理无纺布无纺布卷在安装展开前要避免受到损坏。无纺布卷应该堆放于经平整不积水的地方,堆高不超过四卷的高度,并能看到卷的识别片。无纺布卷必须用不透明材料覆盖以防紫外线老化。在储存过程中,要保持标签的完整和资料的完整。在运输过程中(包括现场从材料储存地到工作地的运输),无纺布卷必须避免受到损坏。受到物理损坏的无纺布卷必须要修复。受严重磨损的土工布不能使用。任何接触到泄漏化学试剂的土工布,不允许使用在本工程上。(2)无纺布的铺设方法1)用人工滚铺;布面要平整,并适当留有变形余量。2)长丝或短丝土工布的安装通常用搭接、缝合和焊接几种方法。缝合和焊接的宽度一般为0.1m以上,搭接宽度一般为0.2m以上。可能长期外露的土工布,则应焊接或缝合。3)无纺布的缝合75
所有的缝合必须要连续进行(例如,点缝是不允许的)。在重叠之前,无纺布必须重叠最少150mm。最小缝针距离织边(材料暴露的边缘)至少是25mm。缝好的无纺布接缝最包括1行又线锁口链形缝法。用于缝合的线应为最小张力超过60N的树脂材料,并有与无纺布相当或超出的抗化学腐蚀和抗紫外线能力。任何在缝好的无纺布上的“漏针”必须在受到影响的地方重新缝接。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在安装后,土壤、颗粒物质或外来物质进入无纺布层。布的搭接根据地形及使用功能可分为自然搭接、缝接或焊接。4)对于缝接,要采用质量与无纺布相同的缝合线,缝合线要采用抗化学破坏和紫外光照射能力更强的材质。(3)无纺布铺设的基本要求1)接缝须与坡面线相交;与坡脚平衡或可能存在应力的地方,水平接缝的距离须大于1.5m。2)在坡面上,对无纺布的一端进行锚固,然后将卷材须坡面放下以保证无纺布保持拉紧的状态。3)所有的无纺布都须用砂袋压住,砂袋将在铺设期间使用并保留到铺设上面一层材料。(4)无纺布铺设工艺要求1)基层检查:检查基层是否平整、坚实,如有异物,应事无处理妥善。2)试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无纺布尺寸,裁剪后予以试铺,裁剪尺寸应准确。3)检查撒拉宽度是否合适,搭接处应平整,松紧适度。4)定位:用热风枪将两幅无纺布的搭接部位粘接,粘接点的间距应适宜。5)对搭接部位进行缝合时缝合线应平直,针脚应均匀。6)缝合后应检查无纺布是否铺设平整,是否存在缺陷。1.5砂砾石路面施工(1)主要技术指标护岸顶铺设砂砾石道路,属四级路,拟建总长:3.045km;路面宽度3.5m,铺设30cm厚砂砾石;填方路基边坡1:2。(2)路面结构形式两侧帮宽路段路面结构:面层为30cm厚天然砂砾,宽度3.5m。(3)土方施工方案1)75
整理路床:先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测量放线,放出路床边线,然后用挖掘机对原路床进行降土,降至路床设计标高,并在路床两侧开挖排水沟,以排除路面积水和降低路床水位;再用推土机整理路床,用压路机进行基槽碾压检验,对于路基弹软处采用换土或翻晒后重新压实。2)基槽整理碾压成型后,进行回填压实。并用12~15t压路机进行碾压3~4遍,达到压实度要求。3)道路填筑要求:岸顶道路用料从砂砾石成品料场采购,填筑粒径不大于15cm,夯实相对密度Dr≥0.75。75
二、淹没、占地本项目为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不存在淹没问题。本次护岸工程占地共计138.19亩:护岸工程永久占地114.69亩,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59亩,灌木林地9.7亩,荒草地20.4亩;临时工程占地23.5亩,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7亩,灌木林地3.0亩,荒草地11.8亩。75
三、移民安置本项目新建护岸工程施工是在原河岸的基础上修建,因此无移民安置工程,故本次评价不讨论移民安置对环境的影响问题。75
四、工程运行1、管理机构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依据国家有关行业规定,在施工管理方面严格推行项目法人制、施工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项目法人为尼勒克县水利管理总站,即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直接管理单位,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沿河道各乡、镇下设防洪工程管理站,具体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防洪渡汛、工程维护、安全检查、通讯联系、防洪费用的筹集征收等工作。运行期管理机构工程建成后由水利局负责本范围内的防洪渡汛、工程建设后管理、安全检查、通讯联系等工作,由尼勒克县水利管理总站负责监督和管理防洪工程的管理工作。2、管理体制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的防洪管理体制分二级,第一级为尼勒克县;第二级为尼勒克镇。(1)尼勒克县水利管理总站负责本工程全部范围内的防洪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2)尼勒克镇负责本镇范围内的防洪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防洪部门、管理机构构成应根据现有防洪工程设施的防洪标准和经过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明确职责范围,做到尽职尽责,制定出管理细则,责任到人。无论汛期及非汛期都应有专人对防洪工程进行管理维护。3、管理制度本项目区防洪渡汛及防洪工程的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以此为基本依据,建立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管理和保护。其应遵循的基本点是:(1)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2)防洪工作按照流域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分级实施和行政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防洪规划是河道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3)整治河道,修建防洪工程时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按照规划治导75
线实施,不得任意改变河水流向,影响河势稳定,防止对对岸造成新的威胁。规划治导线的划定由尼勒克县水利管理总站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商议划定。并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4)河道管理范围:有护岸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护岸之间的水域、滩地和护岸地。无护岸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与河岸。(5)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防洪工程负担原则以所保护工程的受益比例负担,当防护对象为社会公益性时,应由工程所在地项目乡镇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该项防洪工程的义务。4、管理范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土地管理局联合行文的新水管字[1993]018号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用地划界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第十二第规定:护岸从外坡脚起计算,年流量在1.0×108m3以上的河道,应划定的管理范围为含内外坡脚线,外坡线以外20~50m,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外起算50~100m。本次设计的喀什河年径流量36.81×108m3,本次管理范围取防洪工程实际占地宽度,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外起算50m。本工程管理范围:本工程为护岸工程,其管理范围为顺堤向与护岸工程走向一致,横向宽度为护岸工程建筑物实际占地面积,含内外坡脚线;其保护范围为外坡脚线以外50m。75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废气来源主要有: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作业区开挖、填筑以及建筑材料装卸运输等产生的粉尘和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尾气、扬尘等。以上污染源基本属于流动性与间歇性污染源,且施工结束后便会消失。1.1油料燃烧废气施工机械设备燃烧燃油过程中将产生CO、NOx、SO2、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根据有关资料介绍,每吨柴油燃烧排放有害气体量详见表18。表18燃烧1t柴油排放的有害物质表有害物质SO2CONOx碳氢化合物排放量(kg)3.52229.34948.2634.826由于本工程污染源多为流动的无组织排放,排放源较为分散,另外,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工程区空气环境本底现状优良,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加之该工程施工期废气排放量不大,因此对该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轻微。1.2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是影响施工区附近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其来源于各种无组织排放源。其中包括: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砂砾料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车辆运输造成的现场道路扬尘等。由于本工程沿线道路大都为砂砾石路面,车辆运行极易产生扬尘。由此可见,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是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首要因素。本工程扰动土地总面积为7.65hm2,工程土方开挖总量24004.7m3,填方总量35283.08m3,外借方总量11278.38m3,弃方总量3782.56m3。在挖填方过程中产生的土方为风蚀提供了尘源,该粉尘属于无组织、低空污染,如不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会直接影响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影响河流沿线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上述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具有短暂性与瞬时性,粉尘浓度较高的地点是砂石料加工场、水泥仓库及混凝土拌和等场地。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中的参数,并结合类比工程资料,分析确定砂石料加工系统粉尘排放系数量级0.3kg/t骨料,由此计算出砂石料加工粉尘排放强度为2.96kg/h。75
2水环境影响分析2.1生产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建筑物现浇砼拌合系统废水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清洗废水。2.1.1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和现浇砼养护废水,拌和系统每次冲洗废水量约0.5m3,每方砼养护水约为0.05m3,拌合废水pH值在9~12之间,根据类似工程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生产废水悬浮物浓度的实测成果资料,废水中悬浮物浓度约5000mg/L,废水具有悬浮物浓度高、水量较小,间歇集中排放的特点,随意排放会对项目区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2.1.2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施工机械在保养、清洗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这类废水中悬浮物和石油类含量较高,含油废水直接排入水体,在水体表面形成油膜,使水中溶解氧不易恢复,影响水质。根据类比计算,机械保养站排放水量约0.5m3/d,施工期75d内产生清洗废水排放量37.5m3,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油类,浓度分别为1500mg/L、120mg/L。本工程机械、车辆保养场所位于K93+700和K92+300附近,属管理区范围内,若此类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将污染地表水和土壤,不利于施工迹地的恢复。2.2生活污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总工期为2.5个月,即75d,施工场地平均施工人员为60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活用水定额》,项目区所在的北疆伊阿塔区农村居民住宅新水定额为20~30L/人•d,此处取25L/人•d,则施工期平均每天用水量1.5t/d,施工期生活用水量共计112.5t,排放率以0.8计,则施工期共计排放生活废水90t。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和污染物浓度:COD350mg/L,0.032t;BOD5200mg/L,0.018t;SS250mg/L、0.023t;氨氮30mg/L,0.003t;为分散的、不连续排放。3声环境影响分析75
3.1噪声源情况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运输机械运行和土方开挖,因此施工噪声影响突出的主要是土方开挖、建筑材料加工、主要建筑工地等场所。其中交通噪声是间歇性的,其它施工机械的噪声为持续性的。土石方开挖机械噪声强度一般超过85dB(A);许多大型原材料加工机械(如筛分、混凝土拌和等)噪声源强度一般超过90dB(A);大型运输机械噪声源声级多在85dB(A)以上。本工程施工期间主要噪声源及源强见表19。表19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噪声强度表单位:dB(A)声源设备名称噪声强度固定声源搅拌机90振捣器84流动声源推土机86挖掘机84自卸汽车893.2噪声影响预测3.2.1预测方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数学模型,选用无指向性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如下:(式1)式中:——距噪声源r米处预测点的A声级,dB(A);——参考位置r0处点声源的A声功率级,dB(A);r——预测点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r0——参考位置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L——各种因素引起的附加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引起的衰减量。式1中附加衰减量△L考虑到实际情况,选用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地面效应引起的附加衰减、绿化带引起的衰减等,见式2。(式2)式中:Aatm——为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exc——地面效应引起的附加衰减;75
Agb——绿化带衰减量。空气吸收衰减Aatm计算公式为:(式3)式中: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r0——参考位置距离(m);a——每100m空气吸收系数(dB),为温度、湿度和声波频率的函数,预测计算中根据当地常年平均气温和湿度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1995)选择空气吸收系数为2.4。Aexc计算条件为:①预测点距声源50m以上;②声源(或声源的主要发声部位)距地面高度和预测点距地面高度的平均值小于3m;③声源与预测点之间的地面被草地、灌木等覆盖(软地面)。密集的林带对宽带噪声典型的附加衰减量是每10m衰减1~2dB(A);绿化林带对噪声的最大附加衰减量一般不超过dB(A),此处取4dB(A)。声能叠加公式:(式4)式中:——预测点总声级,dB(A);——各迭加声级,dB(A);n——n个声压级。3.2.2计算结果各种施工机械声源主要在地面产生,可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根据点声源噪声传播衰减模式,可推算施工期间离噪声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从而可就施工机械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作出评价。取各种施工机械和施工活动噪声A声级范围的中间值作为参考声级R0,计算各种施工机械施工时不同距离的噪声预测值主要噪声源不同距离的噪声值详见表21。表20施工区噪声源在不同距离的噪声预测值75
噪声值dB(A)噪声类型距离5m15m50m100m200m300m500m600m挖掘机8474.564585248.54442.5推土机8676.566605450.54644.5搅拌机9080.570645854.55048.5振捣器8474.564585248.54442.5自卸卡车8979.569635753.54947.5由上表可知,在不考虑噪声叠加的情况下,施工机械施工噪声在距离50m范围以外均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标准75dB(A),在距离300m范围以外均可以达到夜间标准55dB(A)。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沿线主要经过尼勒克镇,影响居民约为1000人。居民距离施工区大约50—150m不等,因此,工程施工夜间噪声对上述敏感区会产生一定影响。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方开挖产生的废弃土方和施工期日常生活垃圾。4.1废弃土石方4.1.1废弃土石方产生量本工程建设期土方开挖总量24004.7m3,填方总量35283.08m3,外借方总量11278.38m3,弃方总量3782.56m3。废弃土方中包括1513.02m3的清基表土、1588.68m3的弃土与680.86m3的弃渣。(1)清基表土:本工程覆盖层清除量共计1513.02m3,清基土含有草根、腐殖质等,主体工程不能利用,因此均用于河岸外边坡及施工迹地的的水保覆土。(2)临时堆土:通过土石方平衡计算可以看出,本工程的临时堆土量为11114.9m3(包括覆盖层清除量为1513.02m3;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的9601.88m3将临时堆放在堆料场),临时堆土用于主体工程的填筑和河岸外边坡及施工迹地的的水保覆土。(3)弃土:本工程产生的1588.68m3废弃土方堆放在临时弃土场,用于场地平整。(4)弃渣:本工程产生的680.86m3弃渣全部运往尼勒克县建筑垃圾填埋场。4.1.2弃土的环境影响弃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及影响和对下游周边地区防洪的影响:75
(1)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工程建设产生的临时弃土损坏原有地貌、压占土地,使工程区土地资源受到影响,使裸地面积增加,在采挖面等地段,地面原有土壤结构和组成将发生变化,土石混杂,结构松散,使土地的抗侵蚀能力大为下降,导致土壤生产力降低。(2)本工程建设产生的临时堆土若堆放结构松散,一旦遇降水、风等外力,极易被冲刷,将淤积河道,使河道雍水,对灌区农田、道路、植被、居民造成威胁。4.2生活垃圾常住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不可避免的将产生生活垃圾,根据《环境统计手册》提供的系数,每人每天平均产生1kg生活垃圾,经计算在施工期内将产生生活垃圾4.5t。5生态环境影响5.1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次护岸工程占地共计138.19亩:护岸工程永久占地114.69亩,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59亩,灌木林地9.7亩,荒草地20.4亩;临时工程占地23.5亩,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7亩,灌木林地3.0亩,荒草地11.8亩。工程永久占地114.69亩,施工完毕后在永久占地如护岸占地附近采取一定的植物措施,并对可以恢复植被的区域尽量予以恢复。在满足排洪的前提下,又能满足城镇景观绿化的要求。工程临时占用地为主要为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占地和临时堆料场、堆土场等,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平整、撒播草籽等措施对迹地进行恢复,土地利用的现状在一段时间内发生变化,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不会对土地利用结构产生影响。5.2临时堆土、弃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体工程区开挖将产生11114.9m3的临时堆土和1588.68m3的弃土,最终用于主体工程的填筑、外边坡回填以及场地平整。开挖的松散土方遇刮风、下雨天气易产生水土流失,如果弃土与临时堆土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将会由于刮风、下雨而产生水土流失,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3工程施工对土壤、植被的影响因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开挖,改变了土壤结构,使原有土层发生紊乱,造成生熟土和石砾混杂,团粒结构破坏,土壤毛细管断裂,从而导致土壤性质恶化。75
项目区植被主要以自然生杂草为主,虽然项目的施工会不可避免地挖掉部分自然生杂草,短期内使植被覆盖率降低,但从总体上来看植被占用数量较少,且随着工程完工后,配套绿化措施的实施使植被覆盖率提高。5.4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施工对水生生物有直接、间接两方面影响:根据本项目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段主要集中在枯水期,每个施工阶段均设置有围堰工程和导流工程,工程大部分属陆上作业,对水生生物的直接影响不大,并且是暂时性的。项目所涉及的水域无水生植被,鱼类是本地常见种、机动性较强,可主动逃逸,可沿着导流设施顺流而下。间接影响主要是导流围堰工程引起河流悬浮物浓度增加,使水体的浑浊度变大,透光率降低。悬浮物浓度的增加将影响浮游生物的生长,使浮游生物数量减少,但对其类型的影响不大;悬浮物的增加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因为水生生物的机动能力较强,遇到外界刺激后将会迅速逃离现场而免受不利影响。不过,由于施工过程只是是暂时的和局部的,所涉及的范围也是有限的,所以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和可迅速恢复的,因此本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不明显。5.5对陆生生物的影响根据现场踏勘及有关资料的调查,项目区域内没有珍稀动物及大型哺乳动物,仅有一些常见鸟类和啮齿类动物少量存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土方的嘈杂声及机器轰鸣声等各种声响形成的噪声,会使生活在较为安静环境中的鸟类、啮齿类动物的正常生活受到暂时的轻微干扰,但由于这些鸟类、啮齿类动物是广布种,对于人类活动适应性强,因此,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对其的影响甚微。5.6对景观生态的影响施工期主要表现在土地利用格局的暂时性改变、施工生产设施零星分布造成景观破碎化增加,景观比例额略有降低,联通度稍有降低。但随着项目施工的结束,对景观生态的影响将会随着植物措施的实施得到有效改善。5.7水土流失的影响5..1工程扰动原地貌、损坏植被面积预测工程建设中因各类挖掘、占压、堆弃用地将不可避免地损坏原地貌、植被等,主要包括主体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区、弃土场区、料场区等,扰动类型主要为开挖、占压,经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扰动原地貌总面积为8.34hm2,详见表21。表21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75
防治分区工程分区占地面积(hm2)占地性质项目建设区主体工程区7.65永久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0.14临时占地道路区0.23临时占地料场区0.21临时占地弃土场0.11临时占地合计8.345.4.2工程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情况预测水土保持设施是指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天然植被和人工林草等生物措施以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原生地表。根据工程初步设计的有关成果及现场勘查情况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损坏的水保设施为原地貌。占用地类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灌木林地及荒草地,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与工程扰动地表面积相同,总面积8.34hm2。5.4.3水土流失预测时段本工程计划施工总工期2.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工期15天,主体工程施工工期2个月,从第一年(2015年)11月开始施工至第二年(2016年)4-5月上旬完成全部工程(冬季不施工)。施工准备期:本工程为2015年11月为施工准备期,施工准备期共计15天,考虑不利自然条件,施工准备期为0.04a。施工期:施工期从第一年11月开始至第二年4-5月上旬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期共计2个月,为0.17a。各侵蚀区的预测时段应按照施工进度安排,同时将产生水土流失的季节按最不利的时段确定预测时段。自然恢复期:该项目区内气象、水文、地表组成物质等基本相同,工程建设区内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植被及结皮自我恢复所需要时间相对较长,此次预测的自然恢复期以2年计算。工程施工结束后2年内扰动区域内的土壤流失可基本趋于稳定。表22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及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表单位:a75
预测范围预测时段备注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总时段主体工程区0.040.1722.21建设期2015年11月—2016年4-5月施工生产生活区00.1722.21建设期2015年11月—2016年4-5月道路区00.1722.21建设期2015年11月—2016年4-5月料场区00.1722.21建设期2015年11月—2016年4-5月弃土场00.1722.21建设期2015年11月—2016年4-5月5.4.4水土流失侵蚀模数的确定(1)原地貌侵蚀模数的确定本工程地面原生地貌侵蚀模数的确定是参考《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新疆伊犁河流域水土流失现状说明》,项目区原生侵蚀模数为1500t/km2·a。(2)扰动后侵蚀模数的确定项目所处区域植被覆盖度较约为30%左右,扰动后地面土壤侵蚀模数约为3500t/km2·a。(3)自然恢复期侵蚀模数的确定自然恢复期地貌侵蚀模数第一年为2500t/km2·a,第二年1600t/km2·a。表23项目区平均侵蚀模数汇总表预测范围面积(hm2)侵蚀模数(t/km2﹒a)背景值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第1年第2年主体工程区7.6515002000350025001600施工生产生活区0.1415000350025001600道路区0.2315000350025001600料场区0.2115000350025001600弃土场0.11150003500250016005.4.5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5.4.5.1预测方法新增水土流失量包括扰动地表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和弃土(渣)流失量两大部分。(1)扰动地表水土流失量预测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C5.7.6条规定,扰动地表水土流失量可按下式计算:75
式中,W—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t;i—预测单元(1,2,3,……,n-1,n);k—预测时段,1,2,3,指工程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Fi—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2;Mik—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Tik—预测时段,a。(2)新增土壤流失量预测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C5.7.6条规定,新增水土流失量可按下式计算:式中,—扰动地表新增土壤流失量,t;i—预测单元(1,2,3,……,n-1,n);k—预测时段,1,2,3,指工程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不同单元时段新增土壤侵蚀模数,(t/km2·a);Fi—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2;Mik—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Mi0—扰动前不同预测单元土壤侵蚀模数,(t/km2·a);Tik—预测时段,a。(3)弃土、弃渣量的预测方法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统计分析开挖量、回填量与弃渣量的关系,计算出各时段、各区域的弃土、弃渣量,结合现场勘测中确定的不同施工区域弃土、弃渣量的土石方调配方案,预测调配后可能产生的弃渣量。5.4.5.2扰动地表造成的侵蚀量工程建设造成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增加主要发生在护岸工程施工期、自然恢复期75
第一年,水土流失预测重点区域在于护岸工程。本项目合计背景流失量276.057m3,扰动地表预测流失量397.683m3,新增流失量121.626m3,具体分析见表24。表24土壤流失量计算表预测单元预测时段土壤侵蚀背景值(t/km2·a)扰动后侵蚀模数(t/km2·a)侵蚀面积(hm2)侵蚀时间(a)背景流失值(t)预测流失量(t)新增流失量(t)主体工程区施工准备期150020007.650.044.596.121.53施工期150035007.650.1719.507545.517526.01自然恢复期150025007.651114.75191.2576.5150016007.651114.75122.47.65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期150035000.140.170.3570.8330.476自然恢复期150025000.1412.13.51.4150016000.1412.12.240.14道路区施工期150035000.230.170.58651.36850.782自然恢复期150025000.2313.455.752.3150016000.2313.453.680.23料场区施工期150035000.210.170.53551.24950.714自然恢复期150025000.2113.155.252.1150016000.2113.153.360.21弃土场施工期150035000.110.170.28050.65450.374自然恢复期150025000.1111.652.751.1150016000.1111.651.760.11合计8.342.21276.057397.683121.6265.4.5.3临时堆土造成的流失量本工程临时堆土量11114.9m3,堆土流失量预测详见表25,在预测时段内,堆土预测新增流失量为1.824t。表25施工期弃土流失量预测表名称临时堆土量(m3)表面积(hm2)侵蚀模数(t/km2·a)预测时段(a)流失量(t)临时堆土(渣)11114.90.2937000.171.8245.4.5.4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水土流失量本工程水土流失总量为399.507t,本工程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23.45t(不含背景值)。5.4.6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预测75
(1)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临时弃土堆放压埋,开挖、扰动地表植被,破坏原地貌形态、土壤结构和地表植被,使植被附着层被严重破坏或不复存在,地表土壤抗蚀能力将会急剧下降,单位面积的土壤侵蚀量直线上升,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2)项目施工期弃土的倒运和堆置,将会对原有的地表和植被产生破坏,加剧当地水土流失和环境效益衰减的规模。(3)工程建设将产生的临时弃土,如果其进行堆放时结构散乱、疏松以及最终边坡处置方案设置不合理或不采取防治措施,必将会造成水土流失。(4)该工程扰动和破坏原地表状况、植被,降低了原地貌的水土保持功能,削弱了其抗蚀能力。若不及时恢复,必将为水土流失提供新的物质来源。(5)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建筑物的拆除、废弃,形成一定范围的废弃地,为水土流失发生提供了物质来源,若不加以处理,在暴雨径流携带下,会形成水土流失。由此可见,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否则项目的建设不仅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而且将会对主体工程的安全运行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6人群健康影响分析施工人员健康的影响是为施工人员高度聚集后,为呼吸道疾病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创造了条件。施工高峰期,特别是秋季,施工区人群集中,人数达60人/d,加之卫生条件相对较差,极容易导致传染病(如痢疾、肝炎、流感)的发生和流行,因此必须加强施工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保护工作,防止垃圾、污水随意排放,防止蚊蝇滋生,传染疾病。7社会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施工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是利用乡级道路进行交通,该路段日常交通量较少,因此工程物资、土石方的运输,对当地公路的交通环境影响不大。工程施工期为第一年11月至第二年4-5月,根据喀什河下游灌区农作物灌溉制度,各种农作物灌溉用水基本在每年的4月上旬开始,10月上旬结束,各种作物灌溉用水高峰期集中在每年的4~9月上旬。本工程设置导流设施,同时避开了灌区的灌溉期,工程的施工不会对当地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75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对城镇防洪抗洪的影响、对生态的影响、减少水土流失的有利影响、社会影响等。1对城镇防洪抗洪的影响分析1.1洪水特征喀什河洪水来源主要是河源区高山带冰川和永久性积雪的融冰雪水,洪水量级的年际变化较小,历年间最大洪峰流量系列中,最大与最小之比为2.6。多年平均年最大洪峰流量是多年平均流量的5倍。喀什河的洪水过程可分为消融型洪水和消融与暴雨叠加的混合型洪水。消融型洪水因气温的升高而引起,其洪水过程与气温的日变化过程一致,峰形呈一日一峰的多峰型,混合型洪水的主峰多持续2~3天,而且主峰峰形往往尖瘦;主峰前后因降水强度的减弱,峰形也呈一日一峰的形状。相对消融型洪水而言,在相同的洪峰量级情况下,混合型洪水的长时段洪量相对较小。喀什河一次洪水过程的持续时间一般为5~10天。本工程河段距上游吉林台一级电站24km,区间主要大支流为尼勒克河汇入,由于支流集水面积均不大,产洪能力有限,因此区间洪峰叠加的量较小。经实地调查,吉林台一级电站到尼勒克一级电站间河段,两岸分布着大小11处引水口将河水引向下游进行农业灌溉。自吉林台一级电站下泄洪水沿途虽有支流洪水加入,但经河槽调蓄与区间引水,洪峰流量沿程将坦化衰减。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即支流不发生局地特大洪水的情况)自吉林台一级电站至本工程场址,洪峰流量是减少的,这在历史洪水调查成果中也得到了证实。另外,考虑到吉林台一级水电站已经完工蓄水运行,可对喀什河干流洪峰起调节作用,吉林台二级水电站即将完工,对喀什河干流洪峰也起到调节作用。当枢纽所在河段上游建有水库时,建筑物采用的洪水标准可考虑上游梯级水库的调蓄及调度的影响。根据《新疆伊犁喀什河吉林台一级水电站工程可研报告》(第三分册),吉林台一级水电站建坝后典型时段最小下泄流量71.5m3/s,吉林台水库下游河道100年一遇安全泄量为750m3/s。本工程通过冲刷深度现场调查得出项目区现状冲刷深度为1.5~2.0m左右。1.2设计供水75
喀什河一般每年6~8月为汛期,10月至次年4月为枯水期,年内最大洪峰主要集中在6~7月,洪峰过程一般为5至10天。尼勒克一级水电站引水口位于项目区引水枢纽上游约24km,因此,项目区分期设计洪水资料采用尼勒克一级水电站坝址处成果。分期洪水成果见下表26。表26尼勒克一级水电站引水闸址分期设计洪水成果表频率分期单位坝址厂址10%20%10%20%10-4月(m3/s)183.6179.3292261.110-3月(m3/s)164.9164.2195190.19-3月(m3/s)354.1352.9410.2401.4注:该数据来源于《新疆伊犁喀什河尼勒克一级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册)2008年版。因此,在洪水计算时考虑吉林台一级水库的调洪作用后,洪水重现期在10~10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均为750m3/s,所以本次防洪工程采用的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洪峰流量亦为750m3/s。1.3区间供水核算工程河段的喀什河有多条大小不等洪沟汇入,工程河段各设计断面的设计洪水是尼勒克一级电站闸址处洪水叠加区间洪水。由于各洪沟没有实测洪水资料,采用模数法分析计算工程场址处的区间洪水。首先用同一处条河和乌拉斯台水文站、托海站水文与吉林台专用站作为参证站分析计算区间洪;其次由于工程所在区间洪水由洪沟产生,洪水成因多由暴雨形成,与匹里青河洪水成因相似,采用匹里青站洪水分析计算区间洪水。乌拉斯台站1956~2014年洪峰产洪模数为0.09;吉林台站多年平均洪峰流量558m3/s,托海站经还原后多年平均洪峰流量605m3/s,区间相差46.6m3/s,区间产洪模数0.018较小;匹里青站以上流域面积794km2,1956~2014年多年平均洪峰流量68.0m3/s,计算得到匹里青产洪模数为0.086。由区间面积分别乘以乌拉斯台站与匹里青站产洪模数,再分别使用相应站的统计参,计算不同保证率区间洪峰流量,成果见表27。表27工程场址设计洪峰流量项目平均洪峰流量CvCv/Cs区间设计洪峰(m³/s)75
(m³/s)参证站1.00%2.00%3.33%5.00%10.00%匹里青站37.30.892.5158.9134117.1103.179.4乌拉斯台站38.20.38383.47670.465.857.7尼勒克一级电站闸址至工程场址区间引水工程总引水流量30m3/s(此数据为尼勒克县水利局提供资料),尼勒克一级电站引水流量140m3/s,两都合计大于1.0%区间洪峰流量158.9m3/s。综上所述,工程建成投入运营后,将喀什河防洪标准提高到了10年一遇,达到了防洪标准要求,完善了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的防洪体系,能够保证沿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对河道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2.1对陆生生物的影响分析根据现场调查及有关资料显示,本项目区域内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只有一些小型的鼠类、鸟类等。工程对其影响只在施工期产生,施工结束后影响自然也就消失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对陆生动物基本没有影响。2.2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水生生物主要包括水生动物、水生植物、水生微生物。喀什河流域内无水生植物,水生动物主要包括当地鱼类如:鲫鱼、鲤鱼、“狗鱼”等和两栖类如:青蛙、蟾蜍等。水生微生物主要为一些浮游微生物。流域内无珍惜水生生物,没有鱼类“三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故本工程完成后运营期内对水生生物的影响较小。2.3对两侧植被的影响分析本项目对植被的破坏均发生在施工期,且待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场地进行土地平整,撒播草籽等,同过采取一定的植物措施,河道两侧的植被覆盖度将有所提高。4减少水土流失的有利影响工程实施后,通过水土保持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河水冲刷带来的水力侵蚀,使喀什河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通过植物措施,增加地表植被覆盖率,可减轻区域的水力侵蚀的危害,进一步减少水土流失。5社会环境影响分析75
本工程完成后,将大幅提高项目区喀什河尼勒克镇段的防洪标准,解决工程区防洪问题,工程的实施可减少洪水灾害,减轻工程区人民负担,促进工程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尽快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环境保护措施75
水环境保护:1生产废水施工生产废水主要含悬浮物、泥沙颗粒和石油类,根据不同废水采取不同防治措施。1.1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根据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少,间断且短时间排放的特点,每台班末的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排放进入沉淀池,静置沉淀至下一台班末,沉淀时间在6h以上,处理后的废水自流入蓄水池,循环用于混凝土拌和,而不排入外环境。根据废水处理效果,必要时投加絮凝剂。池的出水端设置为活动式,便于清运和调节水位。在沉淀池污泥沉淀到一定程度则换备用沉淀池。原沉淀池的污泥拉运至料场开挖形成的料坑进行回填处理,待料坑填满后表层覆盖大粒径砂砾石。图11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及泥砂处理工艺流程图12沉淀池处理流程1.2汽车及其它机械冲洗废水汽车及其它机械冲洗排放的废水中悬浮物和石油类含量较高,超过污水排放标准。在每个施工设置一个汽车、机械冲洗废水沉淀池,并设置隔油池。沉淀池的容积以能容纳7d冲洗水为宜,具体设计尺寸为:2.5m×2.5m×1.2m。沉淀池要做塑膜全防渗,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蒸发处理后浇灌植被。75
2生活废水为了防止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等。为了使地表(下)水不因工程的施工而受到污染,施工生产生活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建设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两侧绿化灌溉。大气污染防治:75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主要针对粉尘污染,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和施工扬尘主要影响项目区周边敏感点。本环评提出以下扬尘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便道进行简易硬化处理。(2)施工期间,限制车速,减少车辆行驶中产生的扬尘,同时,应经常洒水对施工道路进行养护。(3)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以降低扬尘对河道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在围挡设施上张贴施工公告,告知群众工程概况、投诉电话等信息,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争取得到群众的认同和理解。(4)对挖方采取定期洒水的方式降尘,要使土体表层始终处于潮湿状态。在多风季节施工时,可采取蓬布遮盖的方式防止扬尘污染。固体废物处理处置:75
根据土石方平衡分析,清基表层土用于水保工程,弃土用于场地平整,弃渣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工程区内禁止随意堆弃废弃土方。施工区垃圾具有分散、不易收集等特点,对其处理措施有以下几方面:(1)根据施工布置,工区设立一个垃圾收集站,统一布署,合理布设,并向广大施工人员作好卫生宣传工作,使他们养成向垃圾收集站投放垃圾的习惯。(2)配设垃圾清运员及相应工具,由专人及时进行垃圾的清运工作。(3)做好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工作,将清运后的垃圾运至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场中,避免由于垃圾处置不当而造成二次污染。每个施工区作业结束后,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清场工作,不得遗留有垃圾。噪声防治:75
1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为河道沿线居民,根据现场调查,沿线居民距离工程区约50—150m不等,距离较近,因此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噪声级高的设备同时使用,另外工程应安排在白天施工,在禁止夜间施工。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如混凝土拌和系统、临时堆料场应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3采取降噪措施(1)降低声源噪声1)在施工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2)固定机械设备与挖土、运土机构,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3)振捣器、搅拌机等高噪声设备在使用时,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隔声罩或隔声屏障进行局部遮挡;4)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闲置设备应立即关闭;5)尽可能采用外加工材料,减少现场加工的工作量;6)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7)为减少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A、尽量避免夜间运输,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噪声敏感区时应限速;B、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C、减少或杜绝鸣笛。(2)控制传声途径施工前,在离敏感区最近的施工作业点,应设置施工场地围挡,如用彩钢板或聚丙烯布,其高度不小于3m,根据实践资料,该方法的隔声效果可达5dB(A)以上;在砂石料加工系统中的筛分楼、料仓环节、混凝土搅拌机等声级大的噪声源周围用多孔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和隔声间。4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在装卸进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5建立临时声屏障75
对于位置固定的机械设备,如不能在操作间工作的,可适当建立临时单面声屏障。6管理措施为加强管理,降低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建议本项目施工单位采取如下管理措施:(1)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公告,在工程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把产生高噪声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2)禁止进行夜间施工作业。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消减值可达15dB(A)以上,满足《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规定,再者,由该项目组成情况、施工方式及施工机械噪声源强情况看,护岸工程道建属线性施工,工程较长,噪声影响范围有限,且单段工程施工周期短,因此,施工噪声对当地居民影响较小。75
生态保护:本工程生态保护主要体现在水土保持措施、以及陆生生物和水生生物保护等方面。水土保持:针对主体工程施工布置、施工特点,将工程简化为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道路区、料场区、渣场场区五个部分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1主体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1.1工程措施措施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土地平整,采用拖拉机37kW推平,施用农家肥,剔除地表块石等杂质,平整面积为1.0hm2。1.2临时措施(1)挂防尘网在施工期由于施工面松散物质较多,遇大风大雨天气极易产生流失,设计大风天气采用防尘网遮盖松散堆积物,减少流失。设计在大风天气人工挂防尘网400m3。(2)洒水在工程建设区有土方开挖、回填,车辆碾压、人员践踏等活动容易产生扬尘造成水土流失,尤其是大风天气,需要对松散物质表面进行洒水防护。鉴于工程建设区位于河道两侧,土壤含水率高,风力侵蚀较弱,适当减少洒水量。用8t洒水车洒水,共需洒水60m3。1.3植物措施将预先准备好的种植草籽人工播撒在平整好的土地上,本工程设计选择草籽为针茅、驼绒黎针茅和驼绒黎,播撒方式为针茅、驼绒黎针茅、驼绒黎混播,草籽用量为30kg/hm2,则主体工程区共需草籽30kg。2施工生产生活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总占地面积0.14hm2,其中施工生产区包括砂石料加工场、拌合站等,生活区包括职工宿舍和办公室。本工程主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75
施工结束后首先对污染物质(垃圾、油渣等)进行清除,施工单位需将地表建筑物、废弃物全部拉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由于施工生产生活区原有地表即为表层腐殖质层覆盖,施工完毕后通过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平整措施,便于后期进行布设植物措施。土地整治: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将临时建筑拆除,新增土地平整、表土回填等治理措施,治理面积0.14hm2。在平整后的施工迹地上撒播草籽,利用自然条件恢复植被。撒播草籽:为加快扰动范围内的植被恢复,土地整治后增加播撒草籽,草籽选用当地适宜生长物种,播撒草籽面积0.14hm2。3施工道路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临时道路的防护主要设计土地整治和播撒草籽、植被恢复措施。土地整治为施工结束后对临时道路路面进行犁松、平整,总面积0.23hm2,播撒草籽选择物种和种植方式与生产生活区相同,播草籽面积0.23hm2。4料场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4.1工程措施临时料场堆放时,先将剥离的表土堆放在料场的另一侧。堆料按稳定边坡分段堆放,边坡控制为1:1.5,堆放高度控制在4m,施工结束后进行剥离表土覆土回填、平整,播撒草籽,播撒面积为0.21hm2。4.2临时措施临时堆料场剥离的表土堆放在料场的另一侧,待施工结束后再进行覆土回填、平整,临时清理表土边坡控制为1:1.5,堆放高度控制在3m,为减少临时堆土的流失量,坡面需经行人工拍实。5弃土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工程废弃土方量约1588.68m3,废弃土方均堆放在距工程区4km的临时弃土场内,由于弃土场离河道较近,为增加边坡的稳定性,防止渣体滑坡阻塞河道,在弃土场下坡面布置挡土墙。弃土场挡土墙采用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挡土墙平均高度3m,长度60m,顶宽0.5m,底宽2.5m,挡土墙基础深度1m,填筑量390m3。为防止地基不均匀沉陷和温度变化引起墙体裂缝,挡土墙每个10m设置一道宽2cm的伸缩沉陷缝。75
陆生生物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将使部分陆生生物的活动区域、觅食范围受到一定限制,但是由于动物具有迁徙性,它会在工程施工时离开施工区域,工程结束后返回原栖息地或逐渐适应新的环境,并在新的环境中繁衍生息。因此,工程施工不会对陆生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也不会引起区域动物物种和数量的减少。但为了进一步保护工程区内的陆生生物,仍需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令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2)教育施工人员,禁止捕食蛙类、蛇类、鸟类等,以减轻施工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水生生物保护措施喀什河流域内无水生植物,水生动物主要包括当地鱼类如:鲫鱼、鲤鱼、“狗鱼”等和两栖类如:青蛙、蟾蜍等。为了减轻工程施工期间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防洪工程施工工期应安排在河流的枯水期。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作业面,以减少水体扰动区域,减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75
人群健康保护:加强施工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保护工作,防止垃圾、污水随意排放,防止蚊蝇滋生,传染疾病。施工区建立卫生防疫所,防病治病,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同时应根据需要将原有旱厕升级改造、垃圾收集点等设施,并设有专人进行卫生和清运管理。景观与文物保护:本工程为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新建护岸是在原河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建成后,将改善工程区内部景观。根据调查走访,工程影响区内无文物存在。75
其它:1风险评价本项目为防洪工程,工程存在的风险因素少,风险级别低,本环评在此不做分析。2环境管理与监测2.1环境管理2.1.1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设立专职环境管理人员3~5人,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环保协议,明确责任,确保环保、水保措施有效实施。2.1.2运行期环境管理(1)建立健全工程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专门环管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做到专人专职,责任到人。(2)建立工程环境保护技术档案。编制水环境、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监测结果及调查表,对调查的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整理,保管并与工程兴建前或上一年的环境状况进行分析比较,根据监测结果写出分析报告,及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措施。(3)建立报表的送审制度。本工程环境分析报告和环境监测调查表由工程专职环保部门逐级上报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为管理部门进行工程运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2环境监测2.2.1施工期环境监测本项目施工期间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影响邻近居民生活,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本工程施工任务主要集中在11月至4-5月(冬季不施工),因此确定大气(TSP)、噪声为监测对象。在工程区附近居民集中点设置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主要噪声施工机械,在其使用前,测定其噪声发生强度,判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以便采取相应的防噪声措施;在邻近居民区布设监测点,监测项目为等效声级,施工阶段监测一天,昼夜各测一次。2.2.2运行期环境监测75
(1)监测目的和监测断面布设原则为及时掌握河道水质变化趋势、变化速率,加强水质保护管理,优化工程运行为基本目的,并长期进行动态监测,积累监测资料,为工程运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监测断面和监测点的布置,应根据工程特性以及需要和可能,需对水环境因子变化状况起到较全面的监控作用,所获得的数据应具有代表性、有效性、控制性和可对比性,便于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且管理方便。(2)采样断面的布设本项目运行期水环境监测共设置3点,分别设置在起点、喀什河大桥于与终点处。(3)监测项目选定:根据本工程使用功能,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项目为基本依据,每三年做一次全分析,平时选择监测项目如下:pH值、总硬度、氯化物、硫化物、挥发酚、氨氮、BOD5、CODmn、溶解氧、大肠菌群数、总磷、总氮,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全分析增加项目为:铜、锌、砷、硒、汞、镉、铬(六价)、镉、铅、氰化物。(4)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根据工程运行方式,采样时间定为每年4月、7月、10月,每期采样两次,每次间隔期大于5d。(5)水质分析方法:水质分析方法、采样要求应严格按国家环保部编制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3环境保护措施投资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合计127万元,占总投资的8%,具体见表28。表28环保措施投资估算序号环保设施投资(万元)备注1废水治理5防渗沉淀池、防渗化粪池2环境空气治理5洒水降尘、围挡、遮盖3噪声防治3设备消声、减振、声屏障等4固废处置1垃圾收集清运5人群健康保护3检疫、卫生清理6环境监测10施工期、运行期监测7水土保持100补偿费、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合计12775
评价结论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以及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进行的环境影响分析,本评价工作得出以下结论:1产业政策合理性结论本项目为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项目,第二大类:水利类中的第10条城市积涝预警与防洪工程,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本工程为伊犁喀什河尼勒克县尼勒克镇下游段防洪工程,位于喀什河流域尼勒克县尼勒克镇附近,基本符合《伊犁河流域规划要点报告》(2002年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河防洪规划报告》(2005年版)的要求。3环境质量现状结论(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大气环境中SO2、NO2、TSP、PM10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区域环境空气中的各污染物的污染指数排序为:ITSP>IPM10>ISO2>INO2。由以上分析可以可知,评价区域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区域地表水水质监测因子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因子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表明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3)声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该区域整体噪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主要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结束,污染物排放及对环境的影响随即减弱。75
4.1废气(1)燃油废气施工期机械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多为流动的无组织排放,排放源较分散,另外,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工程区空气环境本底现状优良,具有较大的环境容量,加之该工程施工期废气排放量不大,因此对该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轻微。(2)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一系列扬尘防治措施后,扬尘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2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少,经沉淀池处理后自流入蓄水池,循环用于混凝土拌和,不排入外环境;汽车及其它机械冲洗排放的废水经隔油池、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浇灌植被;生活污水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两侧绿化灌溉,对环境影响较小。4.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弃渣和生活垃圾,弃渣全部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禁止随意堆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到制定的垃圾处理场,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4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通过对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4.5生态为消减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本工程因地制宜地采取临时堆土防护措施、土地平整、撒播草籽等综合防治措施。通过以上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项目周围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预计生态环境比目前有所提高。5总量控制结论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6综合评价结论本项目是一项本身不污染环境的水利工程,工程的实施将大幅提高项目区喀什河尼勒克镇段的防洪标准,解决工程区防洪问题,减少洪水灾害,减轻人民负担,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尽快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75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只要本工程施工及运行中落实了本报告中的环保措施,该工程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7建议(1)应优化施工时序的安排,尽量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避免在暴雨和大风季节造成大范围的地表裸露;(2)做好主体工程基础开挖与回填的衔接,减少临时弃土二次倒运量;(3)堆土要做到“先拦后弃”,堆土初期需要做好防护措施。(4)施工组织设计应严密组织,安排好施工工序,尽量减少临时弃土的堆置时间。(5)水土保持工作应遵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贯穿工程建设运营全过程,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6)施工过程中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力度,重视植被保护与水源保护,以保证工程的同时,防治工程区域内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75
审批意见表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75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75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立项批准文件附件2、其它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表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包括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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