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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米加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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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项目名称:年加工6000吨大米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崇仁县鑫银珠粮食加工厂编制日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加工6000吨大米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崇仁县鑫银珠粮食加工厂法人代表陈香兰联系人陈香兰通讯地址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陂下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陂下村(北纬27°41"5.3",东经116°7"35.3")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1310谷物磨制占地面积(平方米)6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9.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9%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入使用日期2009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也开始从粗放型、温饱型转变为营养、绿色、保健型。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人们对大米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根据市场需求,崇仁县鑫银珠粮食加工厂投资500万元于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陂下村(北纬27°41"5.3",东经116°7"35.3")建设了年加工6000吨大米生产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加工6000吨大米。本项目已建设完成,且于2009年就已投入生产,现为完善环评手续补办环评,项目运行至今未出现相关环保事故,也未收到相关环保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崇仁县鑫银珠粮食加工厂委托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41 经过现场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依据有关环评技术导则规范,编制完成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一、项目概况1、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粮库、谷壳间、宿舍办公、细糠间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1。表1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规模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栋,设1条生产线1F细糠间1栋1F谷壳间1栋1F贮运工程原粮库原粮仓库2栋,储存原粮1F成品库1栋,储存成品大米1F辅助工程办公室1栋,员工日常行政办公场所1F材料包装车间1间,包装成品大米的场所1F公用工程供水系统企业自备水井供给/供电系统市政电网供电/排水系统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1座标准化粪池,防渗防漏/噪声处理隔声减振设施/废气处理生产车间设一套布袋除尘器,各产尘点设置独立收尘装置,收尘效率95%,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固废处理垃圾收集桶/2、项目产品方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见下表2:表2项目产品及产量一览表序号产品单位数量备注1大米早米吨/年1500主产品晚米吨/年2000糯米吨/年250041 2副产品细糠吨/年1000副产品3碎米吨/年10004稻谷壳吨/年2000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3:表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用量备注1原料稻谷吨/年10000当地收购2水吨/年342企业自备水井供水3电万度/年25当地供电所供电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主要设备见下表5:表5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振动清理筛TQLZ125012去石机TQSX1250A13砻谷机MLGT3614重力筛CMG2115砂辊碾米机MGCZ100×12C16砂辊碾米机SM-18ER17砂辊碾米机MNMF-1828砂辊碾米机MNMF-14q19白米分级筛MJP100×3110白米抛光机MPq18-5211色选机SS-B200K光电112色选机6SXM-300B4113白米分级筛MMJX125g×4114缝包机DSC-50A115提升机MB101816磁铁10×10cm6检验仪器编号检验仪器名称精度等级数量1谷物筛选/12电子天平0.001g13电子天平0.01g14电动砻谷机/15电动粉碎机/141 6检验碾米机/17水分测定仪/18可调电炉/19恒温干燥箱/110工业天平/13、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实行一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内住宿人员8人。4、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公司自备水井供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办公用水和生产过程用水,项目总用水量为342t/a。(2)排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办公废水和食堂废水,排水量均取用水量的80%,则项目排放量为273.6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3)供电本项目由市政电网供电,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陂下村,符合用地规划。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相关规定,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项目南侧、西侧为山地,北侧为农田,东侧为328省道,隔着省道为林地,本项目选址符合以上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6、项目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区内设有生产车间、原粮库、谷壳间、宿舍办公、细糠间等建筑物。该项目总体布局能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内设施布置紧凑、符合防火要求;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41 本项目厂区内部布置时将生活办公区布置在生产车间上风向,可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生活办公区员工的影响;同时生产区在内部布置时尽量将产污较大的工序布置在远离厂区生活办公区,由此可减少其对项目内员工生活办公的影响。综合分析可知项目厂内布局基本合理,具体见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9、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稻谷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文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中第一条“农林业”第32款“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号),本项目采用技术和设备不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项目。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对该项目没有明确做出禁止和限制用地的规定。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新建补办环评,存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问题主要有:一、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生产车间现有的排气筒高度仅有5米,不符合环保要求。二、整改措施将排气筒高度提升至15m以上,使得有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达标。4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陂下村(北纬27°41"5.3",东经116°7"35.3")。崇仁县位于北纬27°25′18″~27°56′20″,东经115°49′~116°17′30″,地处江西省中部偏东,抚州西部,东北接临川,东西毗宜黄,西南邻乐安,西北连丰城。县境总面积1520平方公里。崇仁地界轮廓略呈长形,南北长57公里,东西宽42公里。辖巴山镇、相山镇、航埠镇、孙坊镇、河上镇、礼陂镇、马鞍镇、石庄乡、六家桥乡、白露乡、三山乡、白陂乡、桃源乡、许坊乡、郭圩乡等7镇8乡。二、地形地貌崇仁县属低山丘陵地貌,东南、西南、西北境山峦重叠,中部丘陵起伏,东北境主要为沙谷平原与岗地。由于南部和西北边境山地崛起,故地势向中部与东北倾斜,呈环形阶梯状逐步下降,成为一个三面环山,朝东北开口的不完整的丘陵性盆地。地貌类型主要有:低山、丘陵、岗地、平原四种,属第三纪紫红砂岩和砾岩坳陷盆地地形。根据GB-2001年版《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本项目场址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相当于原地震烈度区划图中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2-4>4400700530400470350400350260400700530400470350400350260803802908025019080190110B<2>20.010.0210.0150.0360.0150.036C<2>21.851.851.791.771.791.77D<2>20.780.840.780.840.570.7641 按GB/T13201-91规定,L值为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超过1000m以上,级差为200m。根据上述模式及参数,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下表。表5-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产尘位置污染物排放量(t/a)平均风速(m/s)执行标准(mg/m3)卫生防护距离(m)生产车间投料粉尘和加工粉尘0.1271.40.303.901m(提级后50米)通过计算所得,生产车间粉尘的卫生防护距离3.901m,经提级后确定飘尘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实地调查可知本项目选址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周围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的陂下村,距离项目厂界最近距离296m,距离生产车间最近距离约为374m。同时,为有效减少本项目粉尘产生量,建设单位应加强员工的操作规范性,并建议加强员工的劳保措施要求现场操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保持车间通风以减低对现场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对周围影响不大。评价要求:当地规划部门在今后规划建设过程中,不得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原料堆场边界四周50m范围内)规划和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41 图4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2)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油烟废气,为减小本项目员工食堂烹饪废气的影响,本评价建议采用油烟净化器装置对其进行处理,根据经验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的去除率达到60%以上,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即油烟浓度≤2.0mg/m3,去除效率≥60%),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自设专用烟道引至楼顶3米以上排放,因此本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油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为减少高噪声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同时为了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次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治理措施:①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②对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橡胶减振设施;③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进行适当的减振和降噪处理,机械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④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以减少风管振动,降低噪声;41 ⑤对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⑥加强高噪声车间外绿化,利用树木的屏蔽的作用降噪。采用隔声墙、隔声窗及基础减振均可达到15~25dB(A)的隔声量;厂房内吸声墙壁可达到10~15dB(A)的降噪量;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隔声降噪。本项目所有设备均置于车间内,主要考虑厂房隔声、空气吸收的衰减、植物的吸收等影响,本报告计算时取25dB(A)。各主要噪声源源强如下表所示。表22噪声源强及距离厂界位置名称位置源强dB(A)数量(台)叠加后dB(A)合计dB(A)降噪后dB(A)车间与厂界距离(m)东南西北白米抛光机生产车间85288.195.5970.5972583016振动清理筛80180提升机751887.55重力筛80180沙辊碾米机85591.99砻谷机85185去石机75175色选机75278.01白米分级筛80283.01缝包机70170(1)预测模式选择本次噪声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选用点源的噪声预测模式,将厂房中工序设备分别预测后再将所有噪声设备合成后视为一个点噪声源,在声源传播过程中,噪声受到厂房的吸收和屏蔽,经过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到达受声点,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室内固定噪声源。其预测模式如下:Lp2=Lp1-20lg(r2/r1)-TL式中:Lp2——距声源r2处的声压级,dB;Lp1——距声源r1处的声压级,dB;r1——测量参考声级处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r2——预测点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TL——41 插入损失,主要考虑厂房隔声、空气吸收的衰减、植物的吸收等影响。车间(厂房)中多个噪声源叠加的综合噪声计算公式如下:式中:LA—多个噪声源叠加的综合噪声声级;Li—第i个噪声源的声级,dB(A);n—噪声源的个数。(2)预测结果分析经过厂房隔声、空气吸收衰减、植物的吸收及相应治理后,本项目车间合成噪声源对厂界噪声影响结果见下表所示。表23项目贡献噪声预测结果统计一览表单位:dB(A)名称衰减后在厂界处贡献值dB(A)东南西北稻米加工车间设备噪声33.4435.3241.0546.51叠加值dB(A)33.4435.3241.0546.51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工程车间的各噪声源强经叠加后叠加值在33.44~46.51dB(A)之间,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在昼夜间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稻谷中清出的杂质和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分类袋装收集,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可外售给饲料厂;稻谷中清出的杂质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日产日清,及时清理,保证安全卫生的生产环境。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一、环境风险分析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为可燃的有机物,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见下表:表24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判定表41 类别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经判断,拟建项目为非重大危险源,项目不处于环境敏感地区,判定结果:二级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二级评价的要求是对项目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和对事故影响进行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2、风险识别综合分析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情况,本次风险分析对象为稻谷加工车间产生的粉尘。粉尘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微小颗粒物,是由于初清和输送等工艺过程产生的粉尘为可燃的有机物质,粉尘平均粒径为20-50µm,爆炸下限浓度为67-93g/m3,因此项目具有一定的爆炸危险特性。3、源项分析本评价主要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及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的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最大可信事故指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在所有预测的事故中最严重,根据分析,拟建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粉尘火灾和爆炸事故。4、风险防范措施大米加工时会产生有机粉尘,空气中悬浮粉尘达到一定浓度时,极易形成粉尘爆炸,本项目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保证除尘设备正常有效运行,严格控制车间粉尘浓度,使废气达标排放;②废气处理设施中,应设相应的备用设备,主要是风机等;③选用具有一定防爆性能的设备,如防爆风机、设有防爆口的斗式提升机等;④废气处理设施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停产,并应及时检修,尽快使其恢复运行;⑤严格控制车间明火,对各传动轴承保证润滑,防止设备过热现象发生;⑥对生产车间进行适当洒水降尘措施。5、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除做好事故防范措施外,建设单位41 对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严格执行,以保证事故发生情况下,伤亡、损失能够降到最低。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及相应程序:(1)总则:阐明风险的危害、制订本方案的意义和作用(2)危险源概况:详叙危险源类型、数量及其分布(3)紧急计划区:生产区、储存区。(4)紧急组织: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控制、救援、善后处理;(5)应急状态分类及应急响应程序:规定事故的级别及相应的应急分类,响应程序。(6)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等。(7)应急通讯、通知和交通: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8)应急环境监测及事故后果评估:由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9)应急防护措施:清除泄漏措施、方法和器材;事故现场注意控制事故,防止扩大、蔓延及链锁反应,消除现场泄漏,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邻近区域控制污染邻区的措施。(10)应急状态终止与恢复措施: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11)人员培训与演练: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习。(12)公众教育和信息:对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发布有关信息。(13)记录和报告:设置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档案和专门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和负责管理。(14)附件:与应急事故有关的各种附件材料的准备和形成。建议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有关部门备案。6、结论41 本项目的生产装置从原料到最终产品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风险为火灾事故,在运营后,如果企业能够按照本报告所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将有效的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和“三同时”验收根据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并结合评价提出的治理方案,环保投资约9.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9%,各项环保投资估算列于表25,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26。表25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项目内容投资(万元)废气治理布袋除尘器、风机、15m排气筒等5废水治理标准化粪池,防渗防漏1.5噪声治理隔声、减振等1固废治理垃圾收集桶、环卫部门清运2合计9.5表26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一览表治理对象治理措施排放标准废水生活污水3级化粪池/废气生产车间1套布袋除尘、8台风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噪声设备噪声隔声、减振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收集桶资源化、无害化41 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运营期生产车间加工粉尘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风机引入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水体污染物运营期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噪声运营期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噪声及加工噪声用减振、隔声、消音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运营期一般固体废弃物原料清出的杂质环卫部门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符合环保要求除尘器回收粉尘收集外售生活办工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其它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不够时可附另页)通过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厂区及其厂界周围环境绿化,绿化以树、灌、草等相结合的形式,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同时也可防止水土流失。预期取得良好效果。41 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陂下村(北纬27°41"5.3",东经116°7"35.3"),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生产6000吨大米。本项目于2009年就已投入生产,本项目建设是工业带动农业经济发展,能够促进当地就业机会,充分的利用当地资源,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结论本项目为稻谷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文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中第一条“农林业”第32款“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照《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号),本项目采用技术和设备不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项目。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对该项目没有明确做出禁止和限制用地的规定。3、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郭圩乡陂下村,符合用地规划。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相关规定,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不宜择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项目西侧、南侧为山地,北侧为农田,东侧为328省道,隔着省道为山地。本项目选址符合以上要求,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4、总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结论本项目厂区内设有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原粮仓、成品库等建筑物。该项目总体布局能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内设施布置紧凑、符合防火要求;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41 本项目厂区内部布置时将生活办公区布置在生产车间上风向,可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对生活办公区员工的影响;同时生产区在内部布置时尽量将产污较大的工序布置在远离厂区生活办公区,由此可减少其对项目内员工生活办公的影响。综合分析可知项目厂内布局基本合理。5、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1)环境功能区划合理性项目所在水域属《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区,大气环境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声环境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废水、废气禁排区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2)达标排放可行性由于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成份均不复杂,属常规性污染物,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从技术上分析,本项目只要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不大。(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项目所在区域内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能够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的要求,具备一定环境容量。6、项目环境影响与评价结论(1)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员工办公污水和食堂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的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生产车间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风机引入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投料口无组织排放粉尘经厂房阻隔、大气扩散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生产食堂炊事过程排放的油烟废气,经41 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即油烟浓度≤2.0mg/m3),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自设专用烟道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项目排放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清出的杂质、除尘设施收集粉尘、热风炉炉灰和员工日常生活办公垃圾,分类收集后外卖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7、风险分析结论本项目的生产装置从原料到最终产品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风险为粉尘火灾及爆炸事故,在运营后,如果企业能够按照本报告所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将有效的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8、企业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不得私设管线偷排污染物。9、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在“十一五”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氨氮和氮氧化物(NOx)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上述四项主要污染物实施国家总量控制,统一要求,统一考核。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农田灌溉;而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有组织排放,仅有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故废气产生量很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41 故本项目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一、综合结论本评价认为,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建设符合分宜镇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因此建设项目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有关环保措施,并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考察,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二、建议(1)加强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并进行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2)建议控制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如确需晚上施工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施工。(3)成立环境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4)落实环境保护投资,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保证环保投资专款专用。(5)定期维护、调试生产加工设备,定期检查布袋有无破裂、老化,一旦发现有破裂、老化的布袋应当及时更换新的布袋。(6)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的管理,尽量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7)加强事故预防措施,制定厂内的应急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8)加强对厂区绿化、美化,建设环境优美的生产企业。41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1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1 注释一、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委托书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a)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b)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c)生态影响专项评价d)声影响专项评价e)土壤影响专项评价f)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