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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欧利生东邦涂料(东莞)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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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欧利生东邦涂料(东莞)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欧利生东邦涂料(东莞)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樋口淳一联系人陈耀良通讯地址东莞市茶山镇伟建路40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东莞市茶山镇伟建路40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L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3217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扩建部分)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9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8%评价经费(万元)1.0投产日期2017年7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欧利生东邦涂料(东莞)有限公司始建于2006年,位于东莞市茶山镇伟建路40号(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2"48.15",东经113°54"37.54"),于2006年7月委托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2006年[1959]号。后因发展需要于2010年7月进行了第一次扩建,委托丰都县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0)S-2474号。项目于2011年向东莞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11]20174号。项目现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0147),有效期至2019年2月1日。项目原占地面积为21451.6m2,建筑面积为8424m2,总投资600万元,主要加工生产高性能涂料,年产3000吨,其中:合成树脂涂料2300吨/年、导电绝缘涂料100吨/年、电磁波屏蔽性涂料100吨/年、水性涂料500吨/年。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性能涂料(丙烯酸清烘漆、丙烯酸清漆、丙烯酸底漆、丙烯酸氨基清烘漆、环氧绝缘漆、水性涂料、甲聚氨酯固化剂、丙烯酸漆稀释剂)及其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5 说明: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214号)文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立、变更和扩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业集中发展区命名为工业园,故本项目地址“东莞市茶山镇伟建路40号”与营业执照地址“东莞市茶山镇工业园2B区”实为同一地址。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拟进行第二次扩建,项目本次扩建内容如下:◆新增1栋1层研发栋(丙类)车间、1栋1层甲类仓库、1栋1层丙类仓库,占地面积增加10725.4m2,建筑面积增加3883m2;◆增加产品产能,增加产品油墨主剂150吨/年、油墨硬化剂40吨/年及水性涂料100吨/年;◆增加一批生产设备(详见表4);项目法人代表、产品种类、经营范围及扩建前已经验收部分内容均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中的有关规定和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本项目属于L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制造中单纯混合或分装,不发生化学反应,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通过踏勘现场,收集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表1项目概况主要指标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总投资额600万元1100万元+500万元工程规模占地面积21451.6m2建筑面积8424m2占地面积32177m2建筑面积12307m2+占地面积10725.4m2+建筑面积3883m2产品年产量合成树脂涂料2300吨/年、导电绝缘涂料100吨/年、电磁波屏蔽性涂料100吨/年、水性涂料500吨/年合成树脂涂料2300吨/年、导电绝缘涂料100吨/年、电磁波屏蔽性涂料100吨/年、水性涂料600吨/年、油墨主剂150吨/年、油墨硬化剂40吨/年+水性涂料100吨/年+油墨主剂150吨/年+油墨硬化剂40吨/年项目扩建后建设内容见下表。表2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55 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规模/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栋1层甲类车间占地面积23177m2建筑面积10390m2租用现成建筑物1栋1层研发栋(丙类)(扩建部分新增)4栋1层甲类仓库(扩建部分新增1栋)2栋1层丙类仓库(扩建部分新增1栋)办公楼1栋2层办公楼辅助工程生活1栋5层宿舍楼﹙其中1F为食堂及厨房﹚公用工程给水系统市政供水管网提供自来水年用水量为4808.6m3/a依托原有排水系统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3888m3/a供电系统市政供电年用电量为150×104KWh/a废气处理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装置4套3200万m3/a依托原有甲类车间试喷废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2套7000万m3/a依托原有甲类车间投料粉尘“布袋除尘”处理装置1套800万m3/a依托原有研发栋(丙类)车间生产废气“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2000万m3/a新建研发栋(丙类)车间试喷废气“旋流板水喷淋+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套150万m3/a新建车间机械通风/依托原有厨房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依托原有废水处理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3888m3/a依托原有废水收集池2个,每个容积5m3原有1个,新增1个废水收集池1个,容积8m3,地埋依托原有噪声控制隔声、减振、降噪/依托原有固废处理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存放点分类堆放,分类收集依托原有55 三、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表3项目扩建前后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变化表种类名称用量(t/a)形态仓库最大库存量(t)生产场所最大存放量(t)储存方式扩建前扩建部分新增扩建后树脂丙烯酸树脂8601501010液1001铁皮桶(200L),丙类仓库聚氨酯树脂2900290液651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颜料颜料5750575粉1000.150kg袋装,丙类仓库机能性付着颜料(炭化硅、碳黑、滑石粉、铝粉等)3600360粉600.150kg袋装,丙类仓库钛白粉09090粉402溶剂乙酸乙酯209.40209.4液400.3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乙酸丁酯279.20279.2液500.3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正丁醇69.8069.8液200.3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丙酮69.8069.8液200.3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异丙酮34.9034.9液100.3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甲基乙基甲酮34.9034.9液200.15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二元酸酯混合物01010液31铁皮桶(181kg),丙类仓库添加剂乙烯氧烷等2170217液600.3铁皮桶(200L),甲类仓库助剂06060液20.3塑胶桶(25kg),丙类仓库55 固化剂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01515粉51铁皮桶(210kg),丙类仓库合计30003253325/5959.45/表4扩建部分新增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序号原料名称CAS号主要成分理化性质毒理毒性1丙烯酸树脂/丙烯酸酯共聚物65%、二乙二醇乙醚醋酸酯35%无色或有色液体,有特殊芳香味,熔点-47.9℃,沸点139℃,引燃温度525℃,可溶于水LD50  5000mg/kg(大鼠径口);14100 mg/kg(兔经皮)2钛白粉13463-67-7二氧化钛分子量79.87,密度4.23,沸点2900℃,熔点1855℃,白色粉末,不溶于水,溶于热而浓的强酸强碱中,化学性质稳定。具有较强的消色力、遮盖力等优良的颜料性能3助剂/二甲基硅烷改性的消泡乳液浅灰半透明液体,沸点≥100℃,闪点LC50:443mg/L(浮游动物48小时)4二元酸酯混合物/戊二酸二甲酯50~100%、丁二酸二甲酯20~30%无色透明液体,略有苦清香味,沸点196~225℃,闪点100℃-闭杯无数据资料5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2451-62-9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白色粉末状,熔点范围90~125℃,粘度(120℃)≤100CP,沸点501.1℃,闪点256.9℃LD50:400mg/kg(大鼠经口)以上物料在本项目工况条件下性质稳定,不分解,相互间不产生化学反应。四、主要设备表5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扩建前扩建部分新增扩建后备注1搅拌机FS30KW/MH-1200/MH-80053台+6台59台搅拌工序2分散机KFM-45LB13台+4台17台研磨工序3填充机/12台+2台14台充填包装工序4计量机/12台+2台14台配料工序5干燥炉101-2AB9台+8台17台干燥工序6水洗涂装台配套8把喷枪,尺寸均为1.2m×1.5m×2m8台+0台8台检查工序7局部排气/5台+0台5台/55 装置8旋转压缩机/2台+0台2台包装工序9集尘装置/2台+0台2台/10高温高湿试拉机/2台+0台2台检查工序11120KW备用发电机/1台+0台1台/12三辊机S-1500台+2台2台研磨工序S-260+1台1台SM-405+2台2台13自动填充机LJOZ-020台+2台2台填充包装工序14地磅A12-2T0台+2台2台配料工序15喷涂水帘柜每台尺寸:1.2m×1.15m×1.9m,配套1支喷枪,共3支0台+3台3台产品喷涂试验设备16曝光机/0台+1台1台研发设备17自动涂布机XY6500台+1台1台研发设备18小型分散机HY4500台+1台1台研发设备19气动搅拌机ZFM--1.40台+1台1台研发设备20电动搅拌机TS--FL--H--VAI0台+1台1台研发设备21空压机30HP0台+2台2台辅助设备22蒸馏水器/0台+1台1台辅助设备注:项目除发电机外,其他设备均为用电设备。五、能耗水耗情况表6能耗水耗情况序号名称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用途备注1给水3153.6m3/a4808.6m3/a+1655.0m3/a/市政供水其中产品用水0m3/a466.7m3/a+466.7m3/a生产过程水帘柜用水3.6m3/a21.9m3/a+18.3m3/a生活用水3150m3/a4320m3/a+1170m3/a生活、办公排水2835m3/a3888m3/a+1053m3/a生活、办公3用电120×104kWh/a150×104kWh/a+30×104kWh/a生产、生活市政供电4液化石油气2t/a3t/a+1t/a员工厨房外购5柴油4t/a4t/a+0发电机用外购注:项目生活用水定额按0.18m3/人·d算。55 六、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表7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序号/员工人数工作制度食宿情况1扩建前70人全年工作25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均在厂内食宿2扩建部分+26人3扩建后96人七、平面布置及周边示意图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详见附图附件国土证),内设2栋1层甲类车间,4栋1层甲类仓库,2栋1层丙类仓库,1栋5层宿舍楼,1栋2层办公楼。项目所在厂区东面隔超东路是箭冠汽配公司,南面隔伟建路是金迅发制品公司,西面是富本电梯公司,北面是茵茵公司。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卫星图见附图2。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项目扩建前已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1]20174号。项目扩建前的污染物的情况如下:一、扩建前产品工艺流程1、原色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原料搅拌分散处理检查(调整、抽样涂装)装罐VOCsVOCsVOCs入库2、调色工序工艺:原料搅拌调色检查装罐VOCsVOCs入库图1项目扩建前生产工艺流程图55 二、扩建前环境影响分析1、环境空气污染情况1.1投料工序项目扩建前将干粉材料倒入搅拌机中搅拌时会有少量粉尘产生,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1个排放口。根据建设单位2016年6月28日委托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测结果显示(报告编号:E04号):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361kg/h,排放浓度为23.3mg/m3。项目年工作时间为2000小时,由此推算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0.072t/a,该布袋除尘器设计处理风量为4000m3/h。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120mg/m3,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1.2搅拌、调色工序项目扩建前搅拌过程中由于稀释剂中有机溶剂的挥发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根据主要原料的性质,其主要成分为VOCs。建设单位通过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由排气筒排放,共设4个排放口,单台风机收集风量为4000m3/h。根据建设单位2016年6月28日委托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测结果(报告编号:E04号)显示,项目搅拌、调色工序排放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其排放情况及排放量见下表8。表8项目搅拌、调色工序有机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标准值浓度(mg/m3)速率*(kg/h)1苯0.3314.97×10-40.0106125.97×10-22甲苯0.4576.86×10-40.0146400.3563二甲苯0.4016.02×10-40.0128700.1194非甲烷总烃2.013.02×10-30.06431201.195VOCs0.1422.13×10-30.0045//注:1、排气筒高度8m,排放速率标准限值按标准表列对应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2、排放量按4个排放口算。1.3试喷工序项目扩建前对产品进行试验,采用水洗涂装台对外购工件进行喷涂及晾干试验,以此检验产品的性能,该过程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以VOCs表征。建设单位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共设2套,单套处理风量17500m3/h。根据建设单位201655 年6月28日委托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测结果(报告编号:E04号)显示,项目试喷工序排放废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其排放情况及排放量见下表9。表9项目试喷工序有机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标准值浓度(mg/m3)速率*(kg/h)1苯0.2583.74×10-40.0181125.97×10-22甲苯0.4166.03×10-40.0291400.3563二甲苯0.3174.60×10-40.0222700.1194非甲烷总烃1.402.03×10-40.09801201.195VOCs0.1662.41×10-40.0116//注:1、排气筒高度8m,排放速率标准限值按标准表列对应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2、排放量按2个排放口算。1.4备用发电机项目扩建前设有一台120KW备用发电机,所用燃料为0#柴油,主要用于停电之用,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发电机运行过程中由于柴油燃料燃烧产生一定量的废气,该类废物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根据建设单位2016年6月28日委托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测结果(报告编号:E04号)显示,项目发电机尾气排放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东莞市的供电比较正常,因此备用发电机的启用次数不多,仅作备用,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按年使用时间约96小时(按每月1天停电,每天8小时使用核算),其排放情况详见表10。表10发电机尾气排放情况一览表序号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标准值浓度(mg/m3)*速率(kg/h)1SO2180.008370.000805500.009242NOx210.009770.000942400.002743烟尘19.80.009210.000881200.1244烟气黑度0.25级//1级/注:*排气筒高度4m,排放速率标准限值按标准表列对应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1.5厨房油烟项目扩建前设有员工70人,均在厂内食宿。厨房煮食时产生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的55 主要成分是动植物油遇热挥发、裂解的产物等。一般厨房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0.07kg/人·天,每天供应两餐,则食用油消耗量为4.9kg/d(1.23t/a),烹饪过程挥发损失以3%计,则油烟产生量0.147kg/d(0.037t/a)。项目厨房油烟采用静电型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60%,厨房油烟处理前的浓度约为5mg/m3。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排放浓度约为2mg/m3,排放量为0.49t/a。项目扩建前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较清洁的能源,其燃烧产生的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可直接排放。2、水环境污染情况2.1水帘柜废水项目扩建前对产品进行试验,采用水洗涂装台(水帘柜)对外购工件进行喷涂,过程产生一定量的废水,产生量为3.6m3/a,经收集后交东莞市华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2.2生活污水项目扩建前员工7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按人均用水0.18m3/d,每天用水约18m3,一年工作时间为25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3150m3/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835m3/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20mg/L)。项目已将该类废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污染情况项目扩建前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5~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是产生的噪声,噪声级为70~75dB(A)。项目噪声通过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根据建设单位2016年6月28日委托深圳市二轻环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测结果显示(报告编号:E04号),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具体监测结果详见下表11。表11项目扩建前厂界噪声监测值序号监测点位置噪声级(dB(A))标准(dB(A))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西面厂界58.548.165552北面厂界57.646.93东面厂界59.147.34南面厂界58.848.055 4、固体废弃物污染情况4.1危险固废项目扩建前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原料罐、废试喷板、涂料渣等,产生量约为29t/a,经分类收集后交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另外,项目扩建前试喷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共设2套活性炭吸附塔,活性炭吸附一段时间后饱和,需要更换,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2t/a,经收集后交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项目扩建前环评未对废活性炭的产排情况进行分析,本报告予以补充。4.2生活垃圾项目扩建前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0公斤/人·d×70人=70公斤/天,年工作时间为250天,则产生量为17.5t/a,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5、项目扩建前的污染物及防治措施汇总表12项目扩建前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一览表类型排放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原采取的措施是否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投料工序粉尘23.3mg/m30.072t/a经布袋收集器收集后由6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1个排放口是搅拌、调色工序苯0.331mg/m30.0106t/a经收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4个排放口是甲苯0.457mg/m30.0146t/a二甲苯0.401mg/m30.0128t/a非甲烷总烃2.01mg/m30.0643t/aVOCs0.142mg/m30.0045t/a试喷工序苯0.258mg/m30.0181t/a经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2个排放口是甲苯0.416mg/m30.0291t/a二甲苯0.317mg/m30.0222t/a非甲烷总烃1.40mg/m30.0980t/aVOCs0.166mg/m30.0116t/a备用发电机SO218mg/m30.00080t/a经集气管收集后由不低于4m高排气筒排放是NOx21mg/m30.00094t/a烟尘19.8mg/m30.00088t/a烟气黑度0.25级/厨房油烟油烟2mg/m30.49t/a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是55 水污染物水帘柜废水SS、石油类、COD3.6m3/a经收集后,定期交东莞市华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外排是生活污水(2835m3/a)CODcr175mg/L0.496t/a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引入市政管网,再引入东莞市清溪厦坭污水处理厂处理是BOD5120mg/L0.340t/aSS70mg/L0.198t/aNH3-N25mg/L0.071t/a动植物油10mg/L0.028t/a固体废物员工生活生活垃圾17.5t/a交环卫部门处理是危险固废废原料罐、废试喷板、涂料渣29t/a交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是废活性炭2t/a是噪声生产车间通风设备厂界噪声:昼间57.6~59.1dB(A),夜间48.0~59.1dB(A)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是6、项目扩建前环保执行情况及已实施的措施项目自2006年运营至今,各环保设施运行良好。项目扩建前环评批复要求及已实施措施详见下表:表13项目扩建前环评批复要求及实际情况一览表55 类型污染源排放口编号环评批复要求实际实施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大气污染物投料工序1#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m高排气筒排放是搅拌、调色工序2~5#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通过废气收集管道收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是试喷工序6~7#须配套喷漆废气治理设施,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通过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是备用发电机尾气8#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经收集后由4m高排气筒排放是厨房油烟9#/采用静电型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是水污染物水帘柜废水/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年产生水洗槽约3.6吨,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3.6m3/a,收集后交东莞市华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是生活污水10#须经有效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至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固体废物废原料罐、废试喷板、涂料渣及废活性炭/须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经分类收集后交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是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交环卫部门处理是噪声生产噪声/做好生产设备及发电机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是另外,项目现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0147),有效期至2019年2月1日,有效期限内各污染物排放量限值分别为:颗粒物2.304t/a,苯0.0504t/a,甲苯与二甲苯1.008t/a,总VOCs1.512t/a。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55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形地貌茶山镇镇中心距东莞市区仅10公里,距广州、香港约70公里;距虎门货柜码头45公里,距广州黄埔货柜码头45公里,距深圳蛇口货柜码头70公里。茶山镇全境东西宽,南北窄,呈“凸”字形状。东西相距11.3公里,南北相距7.4公里,全区丘陵起伏,南北为河道(寒溪河、南畲蒗),为埔田,中横连绵山丘为旱地,山丘之间为坑田,地势东北高而西南低。土壤分类为河流冲积、谷底冲积、潮砂泥田、碳质黑泥田、冷底田、泥炭田、深砂地、黄菘土地、半砂泥、潮砂土等。二、气候气象本区地处亚热带,毗邻南海,常受海洋性气候的影响,春夏多雨,夏秋间常有台风及干旱现象,冬季受北方寒潮侵袭,间有霜冻,但时间不长,年中气温,最高为38.1℃,最低为4℃,平均温度为21.9℃。四季分吹季候风,最大台风为11~12级。全年平均温度为77.9%,年平均雨量为1600~1700毫米,最大雨量为3300毫米,最少降雨量为950毫米,年中以春夏为雨季,以秋冬为旱季。三、水文、植被茶山水系,于宋代原属东江河带,江从福隆村入口,经龙头折来茶山而入东莞运河或出东江峡外主流,再南流虎门两水汇合而出珠江口。史载宋元佑二年(1087)邑宰李于福隆筑堤阻之,从此东江改道,茶山属内河地带。茶山现属内河寒溪水流域,源出企石与常平两处上游,汇集经横沥、神山、大圳埔会合寮步与龙头蒗内诸水,经石步、员头山、寒溪水、茶山大桥、出横江埔之青鹤湾口,与温塘上游之黄沙水而西流出峡。年中最大流量为400立方/秒,平均流量为120立方/秒,纯属泥流沙中之混浊水质。茶山镇现属内河寒溪水流域,源出企石与常平两处上游,汇集经横沥、神山、大圳埔会合寮步与龙头蒗内诸水,经石步、员头山、寒溪水、茶山大桥、出横江埔之青鹤湾口,与温塘上游之黄沙水而西流出峡。年中最大流量为400立方/秒,平均流量为120立方/秒,纯属泥流沙中之混浊水质。项目所在地的主要植物类型为马尾松、柠檬桉、台湾相思、木麻黄、南洋杉、木棉、细叶榕、大叶榕、羊缔甲、大王椰、假槟榔、鱼尾葵、樟、石栗、刺桐、百千层、白兰等乔木以及各种果树、花木等。55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茶山镇概况】 茶山镇位于东莞市中北部。面积45.5平方公里,辖16个村和2个社区。户籍人口4.54万人,常住人口15.74万人。2014年,茶山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1亿元。茶山镇是中国食品名镇、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食品类)。全镇拥有食品企业200多家,镇内食品企业共有国内各类名牌称号19个,其中广东省著名商标4个,绿色食品14个。其中既有引进的雀巢美极、嘉顿等国际性大品牌,也有土生土长的华美、圣心、新盟、雪波比等民营企业。全镇食品行业产品涉及糖果、饮料、饼干、调味品等15个大类2000多个品种,已形成了以制造、销售及产业配套为一体的食品产业集群。【茶山镇深化商事登记改革,扶持企业转型升级】茶山制定《茶山镇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出“5115”服务承诺,为重点项目提供“预约登记制”、“专人跟踪制”等服务,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1-9月全镇市场主体总量1.33万户,新增1674户,增长22.37%,增速全市排名第七、埔田片排名第一,在册登记市场主体数量达13307户,创历史新高。加强后续管理,以税务协管队伍为基础,成立市场综合协管队伍。【茶山镇城镇规划与建设】 2015年,完成东莞火车站、新石大路、方中路、轻轨R2线的征地拆迁工作。生态园征地拆迁进入收尾阶段,收回空地完成98.8%,拆除简易建筑完成95.86%;拆除永久建筑完成100%。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市属重点工程建设。东莞火车站正式开通运营;新石大路主线即将通车,人行道、照明、绿化等配套市政工程已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财审工作;寒溪河综合整治方案进一步完善,“一河两岸”生态景观进一步优化。【茶山镇美化城乡生态环境】2015年,茶山加快国家级生态镇创建步伐,塘角、增埗被列入市第二批宜居社区。目前共有市生态村11个。加大推动寒溪河等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内河道水质符合水质控制目标。超朗牛过蓢古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并获得“中国景观村落”称号。茶园游会申报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专家组评审。【“平安茶山”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管理】茶山镇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涉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项违法犯罪,强化社会面防控,完善辅警队伍管理,目前全镇共有辅警460人,路面见警率进一步提高。落实治安视频防控“天网”任务,125个视频监控点采用目前最先进的SVAC技术正在建设中。全镇11个警务区改造点已基本完成。【茶山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做大做强食品产业】201555 年,茶山加快食品产业集聚发展,抓紧谋划食品一条街;积极推进“食博汇”食品产业电商项目,拓宽企业销售渠道。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支持南社古村创建国家级4A旅游景区,积极申报国家传统村落,加快开展资料编制、完善景区基础设施等工作,加强与石排塘尾古村的合作,有效整合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开展牛过蓢村的文物保护和项目开发工作,理顺保护规划主体问题,加大旅游资源宣传推介力度,将文化旅游打造为茶山新的名片。【茶山建珠三角一级水果批发市场】2015年12月12日,《东莞缤纷水果狂欢节茶山开幕》。东莞市泽景果品物流园总占地500亩,总投资6.25亿元人民币,一期开发300亩,投资3.3亿,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包括:9.1万平方米的整车交易大棚、4.1万平方米的露天货车停车场、3.2万平方米的500间零售商铺、3.5万平方米的国际商务酒店、30万立方米的冷库存储仓,满足长达20多米货柜车自由装卸的35米宽的“超龙”大道,成为东莞果品市场真正意义上的枢纽。目前项目已和国内12个货源省市、50个果品货源产区、20000家采购商达成了供销对接战略合作。茶山果品物流园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擦亮“中国食品名镇”的品牌,建立茶山“东莞新门户”的形象和地位。【文物保护】茶山镇南社古村落是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东莞市茶山镇南社管理区内,它的明清建筑有四处最为名贵,包括百岁坊,百岁翁词,资政第,谢遇奇家庙。茶山镇超朗村入选成为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超朗村位于茶山镇的东南面,境内有保存较完好的牛过蓢古村落。该古村落立于南宋初年,距今已有800多年历史,面积约1.38平方公里。村内生长着数百年的古榕树、古朴树,呈半圆形之势,环抱古村,长达数百米,蔚为壮观。古村的主巷道、左右巷道、敷荣里形成年代为南宋期间。现存最早建筑始建于元朝,其中代表性建筑的麦氏宗祠、麦日桃故居布局完整,石雕、砖雕、木雕、灰雕工艺精湛,极具岭南建筑风格和广府民系特色,有较高的艺术、欣赏、研究价值。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和自然遗产等。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55 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修订,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执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19-2011);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起实施);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地方政策、法律、法规1、《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3、《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4、《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5、《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6、《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东府【2009】5号);7、《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8、《东莞市区环境空气适用区划》和《东莞市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东府【2008】144号);9、《关于印发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86号);10、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11】110号);55 11、《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5-2020);12、《广东省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13、《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1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3]13号);15、<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文);16、关于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的补充通知(东环〔2015〕282号);17、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准入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号)。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14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内容1水环境功能区根据《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寒溪水为Ⅳ类水体,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5-2020),项目所在地属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是否水源保护区否7是否属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是,属于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8是否属煤气管道范围否9可否现场搅拌混凝土否10是否环境敏感区否环境质量状况55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5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如下表:表15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表(除污染指数外,均为:μg/m3)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值SO2NO2PM10PM2.5监测结果14345136评价标准(年平均值)60407035污染指数(无量纲)0.230.850.731.03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N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水(茶山段)。本报告表监测数据引用2016年4月《东莞茶山信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该单位委托东莞精准通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测的监测数据。该资料显示,寒溪水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详见下表:表16项目纳污水体水质监测表单位(pH、粪大肠菌群、污染指数除外):mg/L采样点位采样日期检测项目pHSSDOCODcrBOD5石油类氨氮总磷氯化物粪大肠菌群(个/L)寒溪水2016.07.086.561206.0540.729.942.72.6870.5382259.7×1042016.07.096.611166.0839.599.882.92.4100.6232159.0×104201607.106.571186.0740.889.862.82.5620.5942208.7×104Ⅳ类标准值6~9≤150≥3≤30≤6≤0.5≤1.5≤0.3≤250≤20000污染指数0.640.800.451.361.665.801.792.080.904.85项目纳污水体寒溪水的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除pH、SS、DO、氯化物达标外,其它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造成寒溪水超标的原因是上游工业企业排污、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单位2017年5月5日在项目外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各个方向各设一个监测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如下表:表17项目所在环境噪声监测数据(单位:dB(A))55 测  点昼  间夜  间东面1#60.148.3南面2#59.349.3西面3#60.249.6北面4#58.545.3标准(3类)6555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地四厂界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水环境保护纳污水体寒溪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2、大气环境保护该区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保护该区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生态环境保护该区生态环境不受影响。5、主要保护目标根据对建设项目所在厂址周边环境现状的踏勘,厂址周围2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表18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方位距离规模环境功能环境空气箭冠汽配公司宿舍楼E74m≥5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富本电梯公司宿舍楼W25m≥50人金迅发制品公司宿舍楼S107m≥50人环境噪声箭冠汽配公司宿舍楼E74m≥50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富本电梯公司宿舍楼W25m≥50人金迅发制品公司宿舍楼S107m≥50人地表水寒溪水SW20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55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的通知(粤环[2013]13号),地表水体寒溪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Ⅳ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19地表水水质标准一览表(摘录)单位:mg/L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标准来源DO≥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CODCr≤30BOD5≤6NH3-N≤1.5TP≤0.32、SO2、NO2、PM10、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单位:μ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标准来源SO2年平均6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3、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详见下表:表21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GBZ1-2010)。55 污染物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表22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节选)污染物指标(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pH6~96~9SS≤400mg/L20mg/LBOD5≤300mg/L20mg/LCODCr≤500mg/L60mg/LNH3-N≤/8mg/L动植物油≤100mg/L3mg/L2、项目扩建部分配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表2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放高度(m)二级粉尘152.91203、项目扩建部分配料、搅拌、调色、研磨、试喷及干燥工序产生的总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表24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摘录)单位:mg/m3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Ⅰ时段Ⅱ时段Ⅰ时段Ⅱ时段苯110.40.4甲苯与二甲苯合计40201.21.0总VOCs60303.62.9*二甲苯排放速率不得超过1.0kg/h5、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小型2.0mg/m360%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55 表2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类别昼间夜间3类标准≤65≤557、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执行。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根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大气总量控制指标共4项,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试喷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项目扩建部分生产过程新增排放量粉尘0.004t/a、VOCs0.143t/a,根据项目扩建前工程核算,粉尘排放量为0.072t/a、VOCs排放量为0.0161t/a,故项目扩建后粉尘排放总量为0.076t/a,VOCs排放总量为0.1591t/a。对照项目现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0147,有效期至2019年2月1日),有效期限内各污染物排放量限值分别为:颗粒物2.304t/a,总VOCs1.512t/a,因此,项目扩建后总的污染物排放量在排污许可证限制范围内,不需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总量指标。5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扩建部分)一、项目扩建部分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水性涂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丙烯酸树脂、钛白粉、助剂、蒸馏水配料搅拌检查(抽样试喷)充填包装粉尘、VOCsVOCsVOCs干燥VOCs溶剂涂料渣VOCs出货图2项目扩建部分新增水性涂料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工艺简述:项目原料根据产品配方分别加至搅拌缸,干粉原料即钛白粉在投料过程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其他液体原料采用电泵抽至搅拌缸或直接通过人工倒至搅拌缸,然后通过搅拌机对混合物料进行搅拌,然后抽取少量搅拌完毕的产品进行试喷检查,合格即送至充填包装,不合格则弃掉。2、油墨主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丙烯酸树脂、钛白粉、助剂、二元酸酯混合物配料搅拌研磨出货粉尘、VOCsVOCsVOCs充填包装VOCs图3项目扩建部分新增油墨主剂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3、油墨硬化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丙烯酸树脂、钛白粉、助剂、二元酸酯混合物、聚异氰酸酯配料搅拌研磨出货粉尘、VOCsVOCsVOCs充填包装VOCs图4项目扩建部分新增油墨硬化剂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工艺简述:项目原料根据产品配方分别加至搅拌缸,干粉原料即钛白粉在投料过程55 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其他液体原料采用电泵抽至搅拌缸或直接通过人工倒至搅拌缸,然后通过搅拌机对混合物料进行搅拌,然后使用分散机、三辊机等进行研磨,直至达到要求的细度、光泽,最后采用自动填充机进行打包出货。说明:1、项目各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无燃料燃烧废气产生。2、项目生产全过程均为物理搅拌混合,生产全过程均在常温常压下完成,各原料在工况条件下化学性质稳定,不发生化学反应。3、项目试喷水帘柜使用时间约为每天1h,即每年250h。4、项目在开发新产品时先进行研发试验,按配方将原料逐一加入搅拌桶,然后通过研发室的小型搅拌机、分散机等进行加工成样品,其中水性涂料通过试喷试样,油墨主剂、硬化剂等通过涂布试样,经客户确认后进行量产。项目研发设备中小型涂布机为油墨主剂、硬化剂试样用,其试样网板及显影工序为供应商完成,在项目内自行曝光;因网板仅为试样使用,不需定影,也不循环使用,使用过的网板经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过程无冲版废水产排。二、项目扩建部分水平衡:280.010.018.3466.71170生活用水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市政管道10531053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石马河1053试喷水帘柜蒸馏水制备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1655.0市政供水损耗186.7产品中损耗8.3损耗117图4项目扩建部分水平衡图(单位:m3/a)55 项目扩建部分主要污染工序:项目扩建前已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竣工验收通过,并未发生变动,故本报告仅对扩建部分内容进行分析评价。一、环境空气污染源1、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项目扩建部分新增产品生产过程中根据产品配方分别加至搅拌缸,干粉原料即钛白粉、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在投料过程有少量的粉尘产生,粉尘产生量按根据装卸起尘量计算公式:Q=1133.33×U1.6×H1.23×e-0.28W其中:Q——物料起尘量,mg/s;U——车间内风速,m/s;H——物料落差,m;W——物料含水率,%项目车间内平均风速U为0.25m/s,物料落差H取0.5m,W含水率取2%,则可计算出项目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为0.030g/s(0.108kg/h),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扩建部分溶剂涂料车间每天投料时间约1.5小时,则投料粉尘量为0.041t/a。另外,由于项目生产的原材料含挥发性有机物量较少,主要为丙烯酸树脂、二元酸酯混合物,主要污染物为以总VOCs表征。由于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常温常压状态下进行,则总VOCs的挥发量较少,参考《关于印发木质家具制造和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的通知》(粤环函[2013]944号),水性聚氨酯树脂乳液、水性丙烯酸树脂的排放系数参照0.008kgVOCs/kg水性胶,项目扩建部分丙烯酸树脂用量为150t/a、二元酸酯混合物用量为10t/a,则总VOCs产生量为1.28t/a,年工作时间为2000小时,则产生速率为0.64kg/h。建设单位拟将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均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编号为9#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0m3/h,其对粉尘、VOCs的处理效率均可达90%以上,则项目扩建部分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产排情况详见下表27。55 表27项目扩建部分生产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情况速率(kg/h)浓度(mg/m3)产生量(t/a)速率(kg/h)浓度(mg/m3)排放量(t/a)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粉尘0.10810.800.0410.0111.080.004VOCs0.6464.001.2800.0646.400.130另外,项目生产过程所需固体物料于车间独立房间内暂存,员工在搬运固体物料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划破包装袋产生扬尘,原料倒入设备时降低落差;项目生产区域全密闭生产车间废气处理系统送风风机量为35000m3/h,抽风风计量为10000m3/h,设置1个废气排放口,全密闭车间空间体积约为3600m3,可计车间每小时通风换气次数35000/3600=9次,大于车间通风设计要求的每小时换气次数6-10次,因此密闭车间内形成的负压较强,生产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均通过密闭空间收集,杜绝了无组织排放。2、试喷及干燥工序项目扩建部分抽样试喷及研发试喷均采用水帘柜喷枪进行打板,然后采用干燥炉进行快速干燥,该设备设置在独立的密闭车间内(预留有进出风口),配有喷枪3支,水帘机3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试喷过程水性涂料用量为2t/a,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2007年4月1日生效)规定,水性漆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100g/L,水性涂料密度约为1.5g/cm3,则2t/a的水性油漆产生总VOCs为0.133t/a,水性涂料不含苯、甲苯、二甲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数据,项目水性涂料打板工序每天工作1小时,水性涂料试喷工序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经一根风量为6000m3/h风管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编号为10#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为90%。项目试喷废气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28。表28项目试喷废气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情况速率(kg/h)浓度(mg/m3)产生量(t/a)速率(kg/h)浓度(mg/m3)排放量(t/a)试喷工序VOCs0.53288.670.1330.0538.870.0133、员工厨房厨房油烟主要来源于职工厨房炒菜时产生的油烟和蒸汽,项目扩建部分新增员工26人,均在厂内食宿。一般厨房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0.07kg/人·天,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13.65kg/a(年工作日以25055 天计),油烟的排放原始浓度约为5mg/m3,该公司拟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小于60%),则油烟的排放量约为5.46kg/a,排放浓度约为2mg/m3。注:项目食堂厨房的炉灶仍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气属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可直接排放。二、水环境污染源1、生产废水蒸馏水制备用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扩建部分生产过程需添加280m3/a的蒸馏水,蒸馏水制备过程采用蒸馏水器对自来水加热到沸腾,生成大量水蒸气,然后将水蒸气冷凝可得到蒸馏水。制水效率约为60%,则项目扩建部分蒸馏水制备用水量约为466.7m3/a。试喷水帘柜废水:项目扩建部分设置水帘柜3个,水帘柜在喷漆过程中有少量有机溶剂及油漆进入水中,水帘柜的水经过隔油隔渣后循环使用,水帘柜的循环水池长和宽为:3个(1.2m×1.15m×1.9m),水深约0.4m。则水帘柜循环水池的水量为1.66m3。水帘柜的水经过隔油隔渣后循环使用,但定期会更换,各水帘柜建设单位约2个月更换一次水,则喷漆废水产生量为10.0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色度、等,集中收集后存放于废水收集池,并定期交零星废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同时由于蒸发、损耗及更换水,每年补充水量约8.3m3。2、生活污水项目扩建部分新增员工26人,均在厂内食宿。所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办公污水,按《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在厂内食宿的按人均用水0.18m3/d,则项目每天用水量约4.68m3,一年25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1170m3/a。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053m3/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氨氮(25mg/L)、动植物油(20mg/L)。三、声环境污染源项目扩建部分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90(A)。项目扩建后主要高噪声设备的噪声产生情况详见下表29:表29项目扩建部分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扩建后单机声级值dB(A)1搅拌机6台752分散机4台7855 3填充机2台784干燥炉4台705三辊机5台756自动填充机2台807喷涂水帘柜3台788空压机1台88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1)一般固废水性涂料废渣:项目扩建部分水性涂料生产过程需更换配方时,需用刷子对搅拌桶内残余涂料进行清除,过程产生一定量的水性涂料废渣,产生量约为10t/a,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2)中转物项目扩建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丙烯酸树脂等原料,产生的空原料桶,产生量约20t/a,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故本项目中的空原料桶等属于中转物,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后回用于原用途,不外排。(3)危险固废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项目扩建部分油墨生产过程需更换配方时,需用刷子沾取少量的容积对搅拌桶内残余的油墨进行清除,过程产生一定量的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经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HW12染料、涂料废物,废物代码:264-011-12,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产生量约23t/a。废活性炭:项目扩建部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吸附一段时间后饱和,需要更换,产生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6t/a,经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HW49,废物代码:900-040-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气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废网版:项目油墨研发试样过程产生少量的废网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生量约为0.05t/a,经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中HW16感光材料废物,废物代码:900-019-16其他行业产生的废显(定)影剂、胶片及废像纸。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55 (3)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项目扩建部分新增员工26人,均在厂内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公斤/人·日算,则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0公斤/人·日×26人=26公斤/天,即6.5t/a。五、三本帐统计表30项目新老污染物“三本帐”统计(单位:吨/年,废气量、废水量除外)类别排放源污染物名称现有排放量(t/a)扩建部分排放量(t/a)以新带老削减量(t/a)排放增减量(t/a)总排放量(t/a)废气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及试喷、干燥工序粉尘0.0720.0040+0.0040.076苯0.028700+00.0287甲苯0.043700+00.0437二甲苯0.035000+00.0350非甲烷总烃0.162300+00.1623VOCs0.01610.1430+0.1430.1591备用发电机SO20.0008000+00.00080NOx0.0009400+00.00094烟尘0.0008800+00.00088员工厨房油烟0.0490.0050+0.0050.054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m3/a)283510530+10533888CODCr0.4960.1840+0.1840.680BOD50.3400.1260+0.1260.466SS0.1980.0790+0.0790.277NH3-N0.0710.0260+0.0260.097动植物油0.0280.0110+0.0110.03955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扩建部分)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粉尘10.80mg/m30.041t/a1.08mg/m30.004t/a55 染物VOCs64.00mg/m31.280t/a6.40mg/m30.130t/a试喷及干燥工序总VOCs88.67mg/m30.133t/a8.87mg/m30.013t/a厨房油烟油烟5mg/m30.014t/a2mg/m30.005t/a水污染物试喷水帘柜废水10.0m3/a,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1053m3/aCODCr250mg/L0.263t/a175mg/L0.184t/aBOD5150mg/L0.158t/a120mg/L0.126t/aSS150mg/L0.158t/a75mg/L0.079t/aNH3-N25mg/L0.026t/a25mg/L0.026t/a动植物油20mg/L0.021t/a10mg/L0.011t/a固体废物生产过程空原料桶20t/a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水性涂料废渣10t/a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23t/a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6t/a废网版0.05t/a员工办公生活生活垃圾6.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营运期间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通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值约为68~88dB(A)。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项目扩建部分厂房已建成,故不存在建设过程中土建工程对植被造成破坏或经暴雨冲洗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随着企业的发展,生产人员的增多,会从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电、原料等),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量的废物(例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使整个生态系统由自然生态系统向人及其它生物共同为中心的复合生态系统转变。环境影响分析(扩建部分)55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扩建部分为现有建筑,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工程量较小,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略。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项目扩建部分新增研发栋(丙类)车间,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及VOCs,建设单位拟将上述工序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编号为9#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为1.08mg/m3,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为6.40mg/m3,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对周边影响不大。2、试喷及干燥工序项目扩建部分抽样试喷及研发试喷均采用水帘柜喷枪进行打板,然后采用干燥炉进行快速干燥,过程产生一定量的VOCs,项目扩建部分生产产品均为水性涂料,故不含苯、甲苯、二甲苯。项目水性涂料试喷及干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经一根风量为6000m3/h风管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编号为1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8.87mg/m3,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对周边影响不大。3、员工厨房项目扩建部分新增员工26人,均在食堂就餐,产生的油烟经项目原有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经烟管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注:项目扩建后食堂厨房的炉灶仍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气属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可直接排放。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二、水环境影响分析1、生产废水项目扩建部分产品新增蒸馏水制备水均用于产品中,无外排;试喷水帘柜废水产生量55 为10.0m3/a,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不外排。项目扩建部分新增1个容积为5m3的零星废水收集池。2、生活污水项目扩建部分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增加1053m3/a,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说明:项目属于茶山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茶山污水处理厂选址于东部生态园茶山镇塘角村,占地面积约370亩,设计总规模30万吨/日,纳污范围为石排镇、企石镇西部、茶山铁路以北区域、横沥镇三江工业园区和石龙镇西湖片区的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10万吨/日,采用改良型A2/O工艺,总投资预算9293.31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东莞市粤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石排伟通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首期建设规模20万吨/日;处理范围包括东莞市生态园、石排镇、茶山镇等区域内的各类生活污水。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主体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预计年底建成投入运营。配套管网已完成工程量的70%以上,将于年底全部敷设完毕。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降噪措施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厂房外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远离厂界的同时选择距离项目附近敏感点最远的位置;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防治措施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B、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55 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应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可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③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对于厂区内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使,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④生产时间安排项目生产时间安排在昼间进行,夜间(22:00-6:00)不生产。(2)噪声预测分析项目扩建部分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次评价主要针对项目厂区四个厂界昼间的影响进行噪声预测。拟采用距离衰减及叠加模式计算车间噪声对各厂界噪声影响值,预测模式如下:LA(r)=LA(r0)-20Lgr/r0-R-a(r-r0)式中:LA(r)-受声点(即被影响点)所接受的声级,dB(A);LA(r0)-距声源1m处的声级,dB(A);r-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r0-参考位置的距离,取1m;R-噪声源的防护结构及房屋的隔声量,为安全起见取R=15dB(A);a-大气对声波的吸收系数,dB(A)/m,取平均值0.008dB(A)/m。噪声叠加公式如下:式中:LPT——不同噪声源作用于关心点的A声级,dB(A);Lpi——噪声源Pi作用于关心点的A声级,dB(A);根据表29所列生产设备的声级和台套数,叠加成一个点声源,叠加值计算结果见下表:表31项目扩建后主要高噪声设备噪声叠加值结果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机声级值dB(A)叠加值dB(A)1搅拌机6台7582.82分散机4台7884.03填充机2台7881.04干燥炉4台7076.055 5三辊机5台7582.06自动填充机2台8083.07喷涂水帘柜3台7882.88空压机1台8888.0根据点源叠加原理,将集中在每个车间的主要高噪声设备合成一个点源,对应的噪声级为92.6dB(A)。该点源至各厂界预测值计算结果见下表:表32项目扩建部分主要高噪声设备至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关心点噪声源距厂界最近距离(m)厂界贡献值dB(A)现状监测值dB(A)厂界噪声预测值dB(A)噪声排放标准值dB(A)是否达标东厂界生产设备16931.760.161.065达标南厂界9837.059.359.365达标西厂界3546.460.260.465达标北厂界6540.858.558.665达标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生产设备经采取上述降噪、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昼间对厂界的最大预测值为61.0dB(A)。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无生产噪声值。项目厂界噪声的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计项目营运期区域声环境质量可维持在现有水平上,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四、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1)一般固废项目扩建部分水性涂料生产过程产生的水性涂料废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2)中转物项目扩建部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丙烯酸树脂等原料,产生的空原料桶,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循环利用,不外排。(3)危险固废项目扩建部分油墨生产过程产生的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油墨研发过程产生的废网版,均属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还应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该废物收集进行转移联单管理,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或《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危险废物转移报批程序如下:55 ①由危险废物移出单位提出有关废物转移或委托处理的书面申请,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提供废物处理合同、协议。跨市转移的,须填写《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每转移一种危险废物,填写《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一式两份,须列明废物的类别、危险特性、有害成分、转移的起始时间、总数量、批次、产生工序。为减低转移时发生事故的风险,存放条件允许时,应尽量减少转移批次。②市环保局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视需要到现场勘察,在《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返还申请单位。同意转移的,发放危险废物转移联单。③定期转移危险废物的,每半年报批一次(转移期间废物处理合同、协议必须有效);非定期转移危险废物的,每转移一批,报批一次。(4)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建设单位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五、地下水影响分析(1)水文项目水源采用市政供水及生活污水处理池出水,不使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不采用渗井、渗坑等方式排放废水,项目建设不会引起地下水水位下降或引起环境水文地质问题。(2)水质污染物从污染源进入地下水所经过路径称为地下水污染途径,地下水污染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的地质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主要污染方式是渗入型污染。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因此,包气带是连接地面污染物和地下含水层的主要通道和过渡带,既是污染媒介体,又是污染物的净化场所和防护层。地下水是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包气带的地质结构、成分、厚度、渗透性以及污染物的各类性质。一般来说,土壤粒细而紧密,渗透性差,则污染慢;反之,颗粒粗大松散,渗透性能良好则污染重。项目主要渗漏污染因素分析如下:①厂房及污水管道污水下渗:若项目防渗措施做不好,污染物会逐渐下渗影响浅层地下水。②生活污水处理池的渗漏:生活污水处理池防渗措施达不到要求时,污水会通过池底和侧面渗入地下。55 污染物通过土层下渗首先经过表土,再进入包气带,在包气带污水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净化,尤其是有机污染物。项目建设区域包气带厚度较大,包气带岩性为粘土和亚粘土,颗粒较细,含粘土矿物高,土壤吸附污染物的能力强,尤其对有机物的吸附能力较强,并且粘土层渗透性较差,水污染物迁移性差,包气带的综合去除能力较强。废水进入包气带入渗处理中会发生交换、吸附、过滤、降解等作用,因而被不同程度的净化。这说明废水在下渗过程中,逐渐被包气带物质所吸附降解,只有极少部分进入含水层。本项目厂房、路面已进行硬化处理,并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污水下渗。即使硬化地面出现破损时,有可能有污水下渗,生产区包气带为第四系砾质粘性土,渗透系数为中等,且包气带较厚,起到了很好的防污作用,在及时做好硬化地面的维修后,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程度。六、风险评价项目所用到的原辅料主要为丙烯酸树脂等原料,经查询,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同时项目原辅材料均为小批量进货,不大量贮存,发生灾难性事故的概率极小,故本环评仅作简单分析,但一旦发生危险,其影响的程度较大的,因此对项目存在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本项目储存的丙烯酸树脂等一旦发生事故泄漏,将会对有关区域作业人员及其它人员构成威胁,还有可能进一步引发火灾事故或由此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等。项目泄出物向环境的转移方式以及途径为:1、储存的原料的容器破裂发生泄漏时,泄露的物质流入项目区内的排水沟,随排水沟排入周边雨水管道,经雨水管网流入纳污水体,会对地表水造成影响。2、若项目地面未做防渗、防腐措施,泄漏的乳液等原辅料会通过地面渗入地下,从而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项目应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合理划分车间区域,设置原料、成品摆放区和化学品原料空桶区,各种物料应按其相应堆存规范进行堆置,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同时堆放化学品原料空桶过程中需做到确保加盖后方可进行存放。2)在生产中加强管理,原料装御、使用时,全过程应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劳动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55 3)存储仓库应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地面采用防腐水泥地坪,防止液体渗漏。定期对储存桶、搅拌桶等容器的外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4)在仓库内部配置温度计、湿度计,严格控制仓库温度、湿度;生产车间内部禁止明火进入,并合理设置“危险”、“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5)厂区消防水采用独立稳高压消防供水系统:储存区用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按消防要求配备足够型号相符的灭火装置,车间工作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均应熟悉其放置地点,用法,而且要经常检查,消防通道保持畅通。6)火灾发生时,先把总电源关掉,按响警铃以警示车间内其他人员,同时联络消防队,利用灭火装置尽量灭火,如果无效,应该马上离开现场到安全地点集合,在离开时要确保所有人都已经离开车间,同时与周边工厂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生泄漏、消防事故,第一时间通知周边企业,迅速疏散人员。7)加强车间内部通风措施,确保全面通风,防止气体累积。8)项目消防防火设计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要求进行,并经主管机关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9)项目化学品运输均委托给具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严格按照运输路线运输,避开敏感区域,不得超装、超载。项目内危化品运输主要依靠人工搬运及叉车运输,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专业技能,运输过程应注意轻拿轻放,防止随意倾倒,运送过程中发生泄漏时,运送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急救小组取得联系,请求当地公安交警、环保安全应急联动中心的支持。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水平与其余类比行业进行比较是可以接受的。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可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各类事故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七、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分析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中,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生产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1)项目清洁生产分析本项目清洁生产主要从工艺、节能、产污三方面进行分析。①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具有自动化程序高,生产效率高,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等特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量。55 ②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空原料桶经收集后交回供应商回用,固废得到有效利用,节约了资源。③生产设备采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燃料产能时产生的污染物。综上所述,本项目工艺、节能、产污方面符合清洁生产要求。(2)循环经济分析循环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和重要标志就是资源的综合利用,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把有害环境的废弃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本项目选址于东莞市茶山镇伟建路40号,能充分利用区域公路、铁路交通便利的优势,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充分回收利用,促进了区域物质循环利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循环经济的内容。(3)完善清洁生产建议推行清洁生产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生产运营中,制定相应的清洁生产管理计划,根据工程情况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与协调,有序地持续推行清洁生产。要实现清洁生产,除了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①加强内部管理,减少生产中的跑、漏现象;②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职工清洁生产意识;③加强外部联系,积极与地方环保部门协调,确定合理的管理目标,加强宣传,与地方有关部门协作,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综上所述,项目整体上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八、总量控制根据《“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另外根据《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大气总量控制指标共4项,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目前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①大气污染物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②废水污染物指标:CODCr、NH3-N。根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号)文相关规定“凡排放国家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取得“十55 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因此各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企业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以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试喷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项目扩建部分生产过程新增排放量粉尘0.004t/a、VOCs0.143t/a,根据项目扩建前工程核算,粉尘排放量为0.072t/a、VOCs排放量为0.0161t/a,故项目扩建后粉尘排放总量为0.076t/a,VOCs排放总量为0.1591t/a。对照项目现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0147,有效期至2019年2月1日),有效期限内各污染物排放量限值分别为:颗粒物2.304t/a,总VOCs1.512t/a,因此,项目扩建后总的污染物排放量在排污许可证限制范围内,不需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总量指标。十、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扩建部分主要新增水性涂料、油墨主剂、油墨硬化剂的生产,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5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中第42项高性能涂料,高固体份、无溶剂涂料,水性工业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生产。另外,对照《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和《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印发)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主要生产设备不在国家明令强制淘汰、禁止或限制使用之列。符合国家及本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项目所在区域纳污水体寒溪水属水环境Ⅳ类水体,不属于禁排区域。◆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为55 更好地保护东江水质,确保东江供水安全,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1)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砷、镉、铬、铅原料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铬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铍、纸浆制造业、氰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2)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禁止新(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建设涉重金属污染项目。3)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东江流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设,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严格控制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内规划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矿泉水和地热项目除外)。4)合理布局规模化禽畜养殖项目,东江流域内建设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5)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1)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2)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3)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东江流域内,本项目属于L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及水处理剂制造中单纯混合或分装,不发生化学反应,另外,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不外55 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各类废水不直接排入东江流域河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因此本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另外,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的污染物为该污水处理厂调配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关要求。(4)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及《关于实施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的补充通知》(东环[2015]282号)相符性分析《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对提高中水回用和VOCs排放项目准入管控有相关要求。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33项目与《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表《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是否相符所有排放VOCs的车间必须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提高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收集效率,并尽可能采取密闭等措施以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要求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不得低于90%。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均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性涂料试喷工序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经风管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及处理效率均能达90%以上。是由上表33可知,项目建设是符合《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及《关于实施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的补充通知》55 (东环[2015]282号)的相关要求的。(5)项目与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准入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号)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准入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号)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34项目与(东环办函[2017]2号)的相符性分析表《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与本项目相关的要求本项目是否相符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装置投料口、检测口及产品分装点应进行废气收集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均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水性涂料试喷工序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经风管收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及处理效率均能达90%以上。是反应、蒸馏、抽真空、固液分离、分散、研磨、干燥、投料、装卸、取样、物料中转、反应器清洗等生产全过程应急性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大于90%是由上表34可知,项目建设是符合关于加强我市重点挥发性有机物行业环保准入的通知(东环办函[2017]2号)的相关要求的。(5)与城市规划相符性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详见附件工业用地证明,没有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十一、对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在污水排放口安置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55 1、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排污口原则上只设一个(建设、改建项目视实际情况确定),排污口位置根据实际地形位置和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项目扩建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将在厂内设有一个废(污)水总排口。2、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废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采样口。如无法满足要求的,其采样口由市环境环保局确认。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固体废渣,如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应设置专用的堆放场地。5、设置标志牌要求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规范化排污口的有关设置(如图形标志牌、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等)属环保设施,排污单位必须报市环境监察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项目所设有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位置见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表35项目扩建后排污口情况一览表编号排放源废气量/废水量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排放去向2~5#(原有)搅拌、调色工序有机废气16000m3/h苯0.331mg/m30.0106t/a大气甲苯0.457mg/m30.0146t/a二甲苯0.401mg/m30.0128t/a非甲烷总烃2.01mg/m30.0643t/aVOCs0.142mg/m30.0045t/a1#(原有)投料工序粉尘4000m3/h粉尘23.3mg/m30.072t/a6~7#(原有)试喷工序有机废气17500m3/h苯0.258mg/m30.0181t/a甲苯0.416mg/m30.0291t/a二甲苯0.317mg/m30.0222t/a非甲烷总烃1.40mg/m30.0980t/aVOCs0.1660.0116t/a55 mg/m38#(原有)发电机废气排放口/SO218mg/m30.00080t/aNox21mg/m30.00094t/a烟尘19.8mg/m30.00088t/a烟气黑度0.25级/9#(原有)厨房油烟/油烟2mg/m30.49t/a11#(新增)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废气排放口10000m3/h粉尘1.08mg/m30.004t/aVOCs6.40mg/m30.130t/a12#(新增)试喷及干燥废气排放口6000m3/hVOCs8.87mg/m30.013t/a10#(原有)生活污水排放口3888m3/aCODCr175mg/L0.680t/a市政污水管网BOD5120mg/L0.466t/aSS75mg/L0.277t/aNH3-N25mg/L0.097t/a动植物油10mg/L0.039t/a十二、环保投资项目必须实施“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针对项目情况,提出如下环保项目和投资:表36项目扩建部分环保设施及其投资一览表污染类别污染治理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投资(万元)废气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20试喷及干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15厨房油烟依托原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建筑物天面排放—废水试喷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不外排3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1固体废物空原料桶交回供应商回收处理—水性涂料废渣交专业回收单位处理—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10废活性炭废网版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合计4955 十三、环保“三同时”项目项目扩建部分“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见下表:表37项目扩建部分“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项目内容防治措施规模验收要求废气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2000万m3/a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及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试喷及干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1200万m3/a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员工厨房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建筑物天面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废水生产废水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10.0m3/a不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1053m3/a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固废空原料桶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20t/a不排入外环境水性涂料废渣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10t/a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3t/a废活性炭6t/a废网版0.05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6.5t/a噪声生产设备、通风机选择低噪设备、设备减振、加装消音器、墙体隔声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55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扩建部分)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工序粉尘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试喷及干燥工序VOCs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气筒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激光雕刻工序粉尘经收集装置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员工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水污染物试喷水帘柜废水CODC、BOD5、SS等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引至东莞市茶山镇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寒溪水经预处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固体废物生产过程空原料桶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水性涂料废渣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处理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网版员工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及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后,边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他55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合理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55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概况欧利生东邦涂料(东莞)有限公司始建于2006年,位于东莞市茶山镇伟建路40号(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3°2"48.15",东经113°54"37.54"),于2006年7月委托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2006年[1959]号。后因发展需要于2010年7月进行了第一次扩建,委托丰都县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0)S-2474号。项目于2011年向东莞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11]20174号。项目现持《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证编号:00147),有效期至2019年2月1日。项目原占地面积为21451.6m2,建筑面积为8424m2,总投资600万元,主要加工生产高性能涂料,年产3000吨,其中:合成树脂涂料2300吨/年、导电绝缘涂料100吨/年、电磁波屏蔽性涂料100吨/年、水性涂料500吨/年。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性能涂料(丙烯酸清烘漆、丙烯酸清漆、丙烯酸底漆、丙烯酸氨基清烘漆、环氧绝缘漆、水性涂料、甲聚氨酯固化剂、丙烯酸漆稀释剂)及其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因公司发展需要,拟进行第二次扩建,项目本次扩建内容如下:◆新增1栋1层研发栋(丙类)车间、1栋1层甲类仓库、1栋1层丙类仓库,占地面积增加10725.4m2,建筑面积增加3883m2;◆增加产品产能,增加产品油墨主剂150吨/年、油墨硬化剂40吨/年及水性涂料100吨/年;◆增加一批生产设备(详见表4);项目法人代表、产品种类、经营范围及扩建前已经验收部分内容均不变。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32177m2;建筑面积12307m2。项目扩建部分总投资500万元,年产水性涂料100吨,油墨主剂150吨,油墨硬化剂40吨。二、环境质量现状(1)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各监测指标中地表水环境除pH、SS、DO、氯化物达标外,其它指标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造成寒溪水超标的原因是上游工业企业排污、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2)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各监测指标中SO2、N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55 (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3)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的监测点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一般。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扩建部分配料、搅拌、研磨及充填包装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及VOCs,建设单位拟将上述工序设置在全密闭车间内,在配料工位的上方设置集气管,在搅拌缸、研磨缸上均加盖抽气(盖子设有预留孔可通过移动式软管连接至集气罩进行收集),在充填包装工位处设置集气管,废气经收集后汇总至“布袋除尘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试喷及干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水帘柜除漆雾处理后采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扩建部分新增厨房油烟经原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建筑物天面排放,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扩建部分新增试喷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东莞市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扩建后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扩建部分新增的水性涂料废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产生的空原料桶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循环利用,不外排;产生的油墨废渣及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及废网版经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四、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1、产业园区准入政策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环保专业基地准入条件的通知》中规定:“电镀、印染、洗水企业需进入环保专业基地。”本项目为涂料加工制造,为单纯混合或分装,不发生化学反55 应,因此不属于电镀、印染、洗水等企业。因此,本环评认为本项目不需进入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故企业可在东莞市茶山镇伟建路40号实施本项目。2、厂房布局合理性项目厂内设生产车间,总体布局能按功能分区,各功能区内设施布置紧凑、符合防火要求;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规整;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项目厂内布局基本合理。3、达标排放可行性由于项目扩建部分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对项目纳污水体影响不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成份均不复杂,属常规性污染物,经处理后均可达到相应排放标准。从技术上分析,项目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五、综合结论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项目建成后,须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六、建议1、加强生产车间通风透气措施,保持空气顺畅,做好员工的保护措施,以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2、做好厂区规划,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并积极落实防治噪声污染措施,采用吸声板、隔声罩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有关要求。3、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放置,处理和及时清运,保证达到相应的卫生和环保要求。所有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弃置于厂界周围,严禁焚烧处理,以减少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所带来的影响。4、严禁在车间内使用明火,如吸烟。在车间内根据消防要求安装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加强防火安全措施及生产管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5、关心并积极听取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附近居民或企业员工的反映,定期向项目55 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6、严格按报批的生产范围、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进行建设和生产。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55 预审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55 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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