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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东莞市深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盖章):东莞市深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10月10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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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莞市深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东莞市深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叶义军联系人叶义军通讯地址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K83电子配件组装占地面积(平方米)30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评价经费(万元)1.2预计投产日期2016.12工程内容及规模:东莞市深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详见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9"46.04";东经114°3"39.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受东莞市深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工程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m2,建筑面积约3500m2;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锂锰电池的加工生产,年生产锂锰电池400万粒。注:项目生产的电池为无汞高容量锂锰干电池,故可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表1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备注1石墨粉1.5t均为外购2二氧化锰30t3乙炔黑1.8t4电解液8t5PP塑胶新料8t6430不锈钢60t4
7铝带1.2t8隔膜纸2t9胶水0.5t原辅材料理化性质:石墨粉:质软,黑灰色;有油腻感,密度2.23,熔点3625℃,硬度1,能导电,化学性质不活泼,是最惰性的材料之一,具有耐腐蚀性。与酸、碱等药剂不易起作用,但能被强氧化剂氧化成有机酸,在空气或氧中能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用作抗磨材料和润滑剂,并用于制造坩埚、电极、电刷、干电池等。二氧化锰:黑色或棕黑色晶体或无形粉末。密度5.026,不溶于水和硝酸。在热硫酸中放出氧而成高锰酸盐,是强氧化剂,用于炼钢、制玻璃、陶瓷、搪瓷、干电池等。乙炔黑:由碳化钙法或石脑油(粗汽油)热解时副产气分解精制得到的纯度99%以上的乙炔,经连续热解后得到的炭黑。乙炔黑可用于超级电容器,做导电体。电解液:电解液是化学电池、电解电容等使用的介质,为他们的正常工作提供离子。电解液是由丁内酯有机溶剂加弱酸盐电容质得到的。PP(聚丙烯):一种高密度、无侧链、高结晶的线性聚合物,具有优良的综合性能。未着色时呈白色半透明,蜡状。特点:密度小,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100度左右使用,具有良好的电性能和高频绝缘性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比重:0.9-0.91克/立方厘米成型收缩率:1.0-2.5%。成型温度:160-220℃,分解温度约500℃。胶水:外观:黑色粘稠状;固体含量:46-50;黏度:≥1.5-4;PH:6-8。主要成分为沥青、溶剂、胶片、树脂,是一种胶粘剂。三、主要设备表2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备注使用工序1高温烤箱1个2m×1.5m×2m烘烤2普通烤箱5个1.3m×1.3m×0.5m3摇摆机2台搅拌4搅拌机1台5捏合机1台6挤条机2台注塑7注塑机5台4台4T;1台20T4
8粉碎机2台粉碎9打片机4台打片10震动筛1台筛选11涂胶机4台涂胶12包装机1台包装13全自动组装线9条每条长度4m组装配有喷淋式清洗机9台清洗液压机18台组装14车床1台模具制作15铣床1台16磨床1台17冲床6台18放电机3台测试19量电机3台20干燥除湿机3台辅助设备21冷却箱2条22空压机2台注:1)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所有设备均以电为能源。2)四、能耗水耗情况项目总用水量1848t/a,其中生活用水量1800t/a,生产用水量为48t/a,由市政供水;用电约30万度/年,市政供电;厨房液化石油气用量2吨/年,外购。五、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员工人数3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六、排水情况项目所在地属于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4
北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项目为新建项目,所用厂房系租用厂房,目前,原有企业已完成搬迁工作,故原有的废水、废气、噪声源已消失,同时对原有固体废物污染源进行了有效处理,故项目不存在原有污染源。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项目所在厂区北面相邻为东莞市健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西面紧邻为宝丞手袋皮具制品有限公司,东面隔银湖一路为东莞市邁来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南面相邻为商铺。项目具体平面四置示意图如下所示:图例说明噪声监测点零星废水收集装置图1项目平面四置图3F1F模具制作、注塑等车间2F组装测试车间3F仓库、办公室4F1F食堂2-4F宿舍大门1F仓库东莞市健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商铺宝丞手袋皮具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邁来五金塑胶有限公司19m银湖一路1#2#3#4#5#生活污水排放口1#注塑废气排气筒3#粉碎、筛选粉尘排气筒2#涂胶废气排气筒4#厨房油烟排气筒5m27m46m4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一、地理位置地形:桥头镇地处中国最发达的南部沿海经济带和亚洲著名的惠、莞、深、港经济走廊,位于东莞市东北部,处在东经113°60"28"、北纬22°58"38"之间。桥头既有丘陵又有平原,是闻名中外、供水香港的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的源头所在地。桥头区域主要地层分布为下古生界石英片岩和下朱罗纪砂页岩。表土情况如下:东太湖地域是河流冲积层,耕作层深,属粘土类;中、西部山坑田为沙壤土,铁锈水较多;其余为沙泥适中的坑田和涌边田。旱地和山地多为红壤、赤红壤、黄壤石质土,宜种甘蔗、花生、荔枝、龙眼、柑、桔等。地貌:桥头镇地处东江南部泛洪区,石马河北部,东部是一望无际的潼湖埔;中、西有连绵起伏的山岭,形成丘陵地带。地势东南高,西北低;河流走向由南向北,与山脉走向相符。 本地区山脉大多集中在中西北部,南北走向为主,所以地势是东南部高,西北部低;而西北部之北又略高,境内石马河水与山势走向一致,形成南北向,这种地势与东莞市地形基本吻合。据民国陈伯陶《东莞县志》所载,东莞山脉来源于宝安的梧桐山,该山北行入莞界者分为三大条:东条主峰为银瓶咀山,中条主峰为宝山,西条主峰为莲花山、大岭山。气候、气象:桥头镇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受海洋调节作用,气候温和,长年无霜雪,夏长冬短,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常有台风侵袭,夏季炎热,又是台风洪水季节。根据多年的气象资料统计:本地区历年平均气温21℃,历年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0.5℃,平均相对湿度为78%,年平均日照1,926小时,年均降雨量1.759mm,降雨量多集中在6~9月。风向季节性明显,冬季以偏北风为主,夏季以偏南风为主,全年的主导风为东南风,次主导风为北风,年平均风速1.8米/秒。桥头水资源丰富,水质良好,流经本镇的东江是珠江在广东省内三大水系中水质较好的江河。水文:东引运河道建成于1970年,引水口位于桥头镇建塘口,河道按东江水位28米时引水量53m3/s设计,宽约43米,最高洪水位5.67米,最大径流620m3/s,按5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近年来,由于东江水位降低,引水口无法引水,该河主要收集沿途雨水和城市污水排放。植被、生物多样性:本区域的主要植物类型为马尾松、柠檬桉,台湾相思、水麻黄、南洋杉,木棉、细叶榕,大王椰、假槟榔、鱼尾葵、石栗、刺桐、百千层、白兰等乔木以及各种果树、花木等。13
社会环境简况(概况、产业转型升级、“三旧”改造、文化建设等):【桥头镇概况】 桥头镇位于东莞市东部,是“中国荷花名镇”。截至2014年,面积56平方公里,辖11个村、6个社区,户籍人口3.68万人,常住人口16.54万人。2014年,桥头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03.6亿元,比上年增长4.8%;工业总产值269.8亿元,增长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7.3亿元,增长3%;出口总值30.4亿美元,下降3.8%;总用电量16.2亿千瓦时,增长4.7%;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2亿元,下降16.6%;引进1000万元以上内资项目12宗,累计协议投资额18亿元,增长127%;实际利用外资9844万美元,增长1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2亿元,增长6.9%;各项税收收入14.4亿元,增长15.5%;镇级财政收入6.7亿元,增长7.6%。获评全国重点镇、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广东省文明镇、全市镇街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良好镇街、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优秀镇街,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桥头镇重点项目建设】 2014年,桥头镇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镇班子成员包项目督办制度,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协调、对接、跟踪等服务,解决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新增嘉颐项目和美盈森三期项目2个市重大建设项目。同时,汉维新材料、汇林包装、鸿裕纺织项目等镇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基本完成年度投资建设计划。【桥头镇创新驱动】 2014年,桥头镇落实“机器换人”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开展生产线升级和技术改造,全年“机器换人”投资超过1亿元,1家企业获得省产业技术进步项目资助。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14家企业成立研发机构,协助企业申请发明专利99件,指导9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公示,全年新增省名牌名标各1件,1家企业获市专利优秀奖,全镇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达3.6亿元,目标完成率排名全市前列。加强企业上市服务,日新传导、金润和电子等2家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与4家高校和多家企业共建环保包装协同创新中心,并完成应用人才培训中心和产品检测中心等2个子中心建设。【桥头镇农村经济管理】 2014年,桥头镇全面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资产交易和收支预算管理,完善“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建成收支监控模块,在全市率先全面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全年新签合同年标的额比原合同年标的额增长60.4%,总体交易溢价率达6.4%。加强农村债权债务管理,加大农村应收款追收力度,全镇村组应收款实收率达70%,应收款项比上年下降29.7%;农村总负债比上年末减少16.9%,资产负债率下降3.2个百分点,连续7年实现下降,创历史新低。【桥头镇城镇建设】 2014年,桥头镇进一步完善虎尾岭片区、田新青枣场片区等区域规划设计工作,配合做好29号路等与粤海产业园对接的路网规划,加快推进经三路、李屋至屋厦路以及桥东引桥拆除重建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牛头窝防洪堤、龙屈排涝站等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进鸿隆温馨家园、石竹山水园六期、御荷二期等房地产项目。【“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 2014年,桥头镇配合推进大东洲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建设,实施东太湖排渠整治工程、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等生态工程。13
主要编制依据及环境功能属性主要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改)。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610-2016)。10、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11、《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12、《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3、《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14、《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印发)。15、《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16、《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17、《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18、《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19、《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20、《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21、《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22、《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23、《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环〔2013〕13号)。24、《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环[2013]140号)。13
25、《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26、《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东环〔2014〕190号。27、《关于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的补充通知》(东环[2015]282号)。28、《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5〕59号)。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如下表所列:表3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编号项目内容1水环境功能区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东引运河属Ⅳ类水域,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环〔2013〕13号)、《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环[2013]140号)及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东引运河近期的水质控制目标为Ⅴ类,即近期执行Ⅴ类水体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属3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水库库区否7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于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13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位于桥头镇,属于埔田片区,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13年埔田片区的空气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如下表:表4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表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值SO2NO2PM10PM2.5监测结果(mg/m3)0.0250.0500.0670.046评价标准(mg/m3)0.060.040.070.035污染指数(无量纲)0.4171.250.9571.314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NO2、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房地产施工扬尘的影响,NO2超标主要是受到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1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引运河(桥头段)。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11月提供的东引运河(桥头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如下表:表5项目纳污水体水质监测表河流水质控制目标水质类别达标状况主要超标项目/超标倍数东引运河(桥头断面)V类劣V不达标氨氮/4.70、总磷/0.90东引运河近期水质控制目标为V类,监测结果表明,水质现状为劣V类,总磷超标0.90倍、氨氮超标4.70倍,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较差,主要是受到河道两岸以及上游工厂和居民生活污水的影响。三、声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单位于2016年10月8日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期为1天,昼夜各1次,气象条件是晴天。监测结果如下表(单位:dB(A)):表6声环境质量现状表测 点昼 间夜 间1#(北厂界)61.150.12#(西厂界)61.551.53#(南厂界)62.153.14#(东厂界)62.653.8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各声环境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从总体来看,本区域噪声现状的环境质量较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使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中保持项目所在地区域原有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1、环境空气质量已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控制废气排放对附近周围环境的影响。2、项目区域内水环境质量已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13
标准。控制各种噪声声源,要求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保护目标妥善处理本项目固废,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5生态保护目标保护项目评价区内生态环境质量,不致因项目营运而趋于恶化,控制项目营运期对土壤环境、植被资源及原有地貌的破坏程度和范围,把生态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采用适当的环境措施,防止生态环境恶化。6、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踏勘,项目评价范围内没有名胜古迹等重要环境敏感点。13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表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CODcrBOD5DONH3-NTPV类水质标准值≤40≤10≥2≤2.0≤0.4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执行二级标准;表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摘录(单位:µg/m3)SO2NO2PM10PM2.5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日平均年平均日平均年平均500150602008040150707535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GBZ1-2010)。污染物排放标准1、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表9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标准摘录(单位:mg/L)项目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DB44/26-2001)三级标准500300-400100(GB18918-2002)一级(B)标准602082032、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0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摘录项目第II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总VOCs152.9302.03、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表11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摘录项目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放高度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非甲烷总烃158.41204.04、《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2《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摘录项目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排放高度(m)排放浓度(mg/m3)颗粒物15300.313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0mg/m3)。总量控制指标表13建议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吨/年指标CODcrNH3-NSO2NOX总VOCs排放量0.3240.0324000.0005控制总量00000.0005注:项目生活污水纳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1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房系租用厂房,相关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项目运营期工艺流程图如下:锂锰电池生产工艺流程:搅拌烘烤二氧化锰、石墨粉乙炔黑等粉碎筛选打片泡电解液组装PP塑胶新料注塑打铝带打隔膜纸打电解液清洗包装出货G/W/SWGGG涂胶测试图例:废水:W;固废:S;废气:G工艺说明:烘烤:由于原料在存放过程中会吸附少量的水分,项目对原料进行烘烤,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水蒸气,无任何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搅拌:项目将烘干水分的二氧化锰、石墨粉、乙炔黑等原料进行搅拌均匀,项目搅拌过程为密闭方式进行,故项目在搅拌过程中不会外逸产生粉尘。粉碎、筛选:项目对原料进行粉碎、筛选过程中有少量粉尘外逸。泡电解液:电解液是化学电池、电解电容等使用的介质,为他们的正常工作提供离子,项目将加工后的工件放入电解液里浸泡,电解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项目利用注塑机将塑胶料熔融后注塑成型,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塑胶边角料;项目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项目利用清洗机对半成品进行喷淋清洗,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此过程中产生少量清洗废水。17
涂胶:项目涂胶过程中由于胶水的使用,会产生少量废气。注:项目打铝带、打隔膜纸、打电解液均为简单的组装工序,加工过程中无需对工件进行加热,故此过程无工艺废气的产生及排放。◆模具制作工艺流程:S用于注塑模具成品冲床、铣床、磨床等机制加工430不锈钢图例:固废:S。工艺流程简述:项目将430不锈钢经过冲床、铣床、磨床等机制加工即为模具成品,用于注塑生产。说明:1)项目不从事外购废旧塑胶的回收利用;2)项目不设喷漆、丝印、移印等加工工序。项目的主要污染工序: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房系租用厂房,相关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1)工艺废气机制加工:项目使用冲床、铣床、磨床等设备进行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粉碎、筛选工序:项目将二氧化锰、石墨粉、乙炔黑等原料进行粉碎、筛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类比同类项目其产生浓度约为143.3mg/m3,项目将该粉尘进行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粉尘的风机风量为300×104m3/a。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使用的塑胶原料是PP塑胶新粒,PP塑胶新粒工作温度在160~220℃,低于其分解温度500℃。根据有关资料,二噁英产生的条件为300-500℃,因此,项目加工过程中不会产生二噁英。项目在注塑成型工序中需要对塑胶原料加热软化,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单位拟采用有组织排放。参考《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非甲烷总烃的排放系数为0.35kg/t树酯原料。项目年用塑胶粒8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28t/a。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涂胶工序17
:项目涂胶工序主要是对电池的局部用胶水进行简单的封口,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是总VOCs,项目胶水用量0.5t/a,其VOCs挥发量按0.1%计,则VOCs的产生量约0.0005t/a。项目将该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为150×104m3/a。2)员工厨房厨房油烟:项目配套职工食堂一个,项目采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一般食堂的食用油耗油系数为7kg/100人·d。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数30人,则其一天的食用油的用量约为2.1kg,油烟和油的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之间,取其均值3%,则油烟的产生量约为18.9kg/a(年工作日以300天计),油烟的排放原始浓度约为10mg/m3,该公司拟在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小于80%的),则油烟的排放量为3.78kg/a,排放浓度约为2mg/m3。项目厨房炉灶以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较清洁的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可直接排放。二、水体污染源清洗废水:项目利用普通自来水对半成品进行清洗,这一过程会产生少量清洗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8吨/年,其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350mg/L)、SS(150mg/L)等,项目设置零星废水收集装置(容积为2立方米)对上述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冷却水:项目注塑机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为了保证机器处于工作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影响生产。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用水均循环使用,循环水量为5t/d,不外排,同时由于冷却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约为30t/a。员工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总数3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厨房含油污水、卫生间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按人均用水0.20t/d计,每天用水约6t;一年30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18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620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20mg/L)。三、噪声污染源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空压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80~90dB(A)。17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约0.5t/a,收集后交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处理。项目产生少量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产生量约1吨/年,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胶边角料,产生量约0.1吨/年,经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胶水罐产生量为0.01t/a,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胶水罐,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文号为:环函【2014】126号),上述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公斤/人·日×30人=30公斤/天即9吨/年,此部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1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机制加工工序金属碎屑少量少量粉碎、筛选工序300×104m3/a粉尘143.3mg/m30.43t/a14.33mg/m30.043t/a注塑成型工序480×104m3/a非甲烷总烃0.58mg/m30.0028t/a0.58mg/m30.0028t/a涂胶工序150×104m3/a总VOCs0.33mg/m30.0005t/a0.33mg/m30.0005t/a员工食堂189×104m3/a油烟10mg/m318.9kg/a2mg/m33.78kg/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1620t/aCODcr250mg/L0.405t/a200mg/L0.324t/aBOD5150mg/L0.243t/a120mg/L0.194/aSS150mg/L0.243t/a120mg/L0.194t/aNH3-N25mg/L0.041t/a20mg/L0.324t/a动植物油20mg/L0.032t/a16mg/L0.023t/a清洗废水18t/aCODCr350mg/L0.0063t/a经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中心处理SS150mg/L0.0027t/a冷却水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一般固废粉尘0.5t/a交专业公司回收金属碎屑及边角料1t/a交专业公司回收塑胶边角料0.1t/a交专业公司回收包装材料胶水罐0.01t/a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生活垃圾普通生活垃圾9t/a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噪声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65~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75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80~90dB(A)。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量少,而且不存在对土壤、植被等造成危害的污染物,因此项目正常营运对生态基本没有影响。随着企业的建成,生产人员的增多,会从该项目所在的生态系统以外输入大量能量和物质(例如电、原料等),同时会向生态系统排放一定量的废物(例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使整个生态系统由自然生态系统向人及其它生物共同为中心的复合生态系统转变。18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厂房系租用厂房,相关建筑已建成,故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在使用冲床、铣床、磨床等设备对坏损模具进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将二氧化锰、石墨粉、乙炔黑等原料进行粉碎、筛选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粉碎、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并高出项目周边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3米以上。经上述设施处理后,项目粉尘的排放浓度为14.33mg/m3,可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在注塑成型工序中需要对塑胶原料加热软化,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项目周边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为5层,高度为20米,故其排放速率按标准折半执行。项目注塑成型工序的废气量为2000m3/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58mg/m3,排放速率为0.00116kg/h,可达到广东省《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15米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为4.2kg/h(折半后)】,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涂胶工序因使用胶水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总VOCs。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该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米,项目周边200m半径范围内最高建筑为5层,高度为20米,故其排放速率按标准折半执行。经上述设施处理后,项目总VOCs排放浓度为0.033mg/m3,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标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27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利用普通自来水对半成品进行清洗,这一过程会产生少量清洗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清洗废水产生量约18吨/年,其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350mg/L)、SS(150mg/L)等,项目设置零星废水收集装置(容积为2立方米)对上述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项目注塑机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为了保证机器处于工作要求的温度范围内,以避免温度过高影响生产。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该冷却用水均循环使用,循环水量为5t/d,不外排,同时由于冷却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约为30t/a。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20t/a,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市政污水管网后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说明: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桥头镇朗厦区小海河西侧,占地面积约66191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6万吨/日,纳污范围为桥头镇全镇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采用A2/O工艺,总投资预算4585万元,以BOT模式建设,由中标单位广东三正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东莞市桥头朗厦三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建设、运营,合同期25年(含建设期)。该污水处理厂水质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要求。三、噪声影响分析项目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80dB(A);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85~95dB(A)。1、主要噪声源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源强见下表。表14主要产噪设备及源强一览表序号噪声产生设备噪声声级/dB(A)备注防治措施1生产设备70~85室内、连续运行27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2风机70~80室内、连续运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3空压机85~95室内、连续运行减震、隔声2、噪声防治措施:1、选用新型的低噪设备,对设备设置采取合适地降噪、减震措施。2、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4、项目拟在夜间不生产,故不会产生生产噪声,同时,应尽量减少人员活动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塑胶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胶水罐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胶水罐的运输和贮存注意事项如下: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胶水罐,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文号为:环函【2014】126号),上述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同时为控制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在回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应按照国家对上述容器所包装或盛装的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1、贮存项目拟于厂房室内设立一个专用的包装物、容器贮存间,同时该贮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2013年修订单相关要求进行设计。2、运输项目产生的胶水罐经分类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由原供应商派专用车辆定期上门接收,并运输至供应商厂区内进行处置。3、处置项目产生的胶水罐经收集运输至供应商厂区内后,供应商根据上述各包装物、容器的性质进行无害化处置。27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五、清洁生产推行清洁生产,不但可以减少污染,而且可以提高产量。为使项目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势在必行,为此,根据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已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如下:①生产环节:加强设备的维护、提高设备完好率;积极推行优化节能措施;提高自动化操作水平。②污染物产生环节:选用环保原辅料,提高原辅材料的利用率;加强员工培训,增强员工操作水平及环保意识。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建议项目采取措施:①产品包装环节:选用环保包装材料,尽量使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避免二次污染。②环境管理要求:要求项目产生的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应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加强管理,提高员工得总体素质,严格规范员工操作水平。六、环保投资估算分析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期间,必须实施“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针对本项目情况,提出如下环保项目和投资:表15建设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污染源主要环保措施投资金额单位:万元1机制加工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12粉碎、筛选工序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33注塑成型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24涂胶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35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26生活污水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37清洗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中心处理28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9噪声设置隔声门窗,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在冷却塔的整个动力系统加装悬浮装置,降低冷却塔运行所产生的震动辐射410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处理—27
胶水罐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普通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合计20七、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1)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根据东莞市桥头镇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4),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城镇规划和环境规划要求。(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4】270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东莞市水源保护区。◆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项目金属碎屑经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项目粉碎、筛选工序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涂胶工序废气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设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东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规划(2008~2017)》和《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没有对本项目的工艺和设备作出淘汰和限制的规定。可以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产业政策要求。(4)项目与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的相符性分析1)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27
。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选址符合“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中“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生态敏感区和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禁止新建VOCs污染企业,并逐步清理现有污染源”的要求。2)新建石油加工项目必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储油设施必须加装油气回收装置,加工损失率必须控制在4‰以内。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新建机动车制造涂装项目,水性涂料等低排放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所有排放VOCs的车间必须安装废气收集、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大于应90%。新建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以及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要求。项目从事锂锰电池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油墨及油漆涂料。因此是符合要求的。3)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印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12】18号)中的相关要求及文件精神。(5)项目与《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及《关于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的补充通知》(东环[2015]282号)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敏感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区域。项目主要从事锂锰电池的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有少量VOCs的产生和排放。本项目不属于“家具喷漆、工业喷涂、制鞋、印刷、长台丝印、石油化工”等重点VOCs排放项目,因此,无需进行总量替代。故项目建设符合《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环[2014]190号)及《关于实施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的补充通知》(东环[2015]282号)相关要求。(6)项目与《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5〕59号)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主要从事锂锰电池的加工生产,不属于家具、制鞋、印刷、表面涂装行业,项目不设燃烧设备,无需使用燃料等。同时项目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不在环城路范围内和各镇中心,也不在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四个街道环城路范围外区域以及市区夏季上风向镇街等严格控制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VOCs,本次环评的VOCs27
无需进行总量替代。综上可知,项目建设是符合《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的通知》(东环办〔2015〕59号)的相关要求的。十、对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1、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排污口原则上只设一个(建设、改建项目视实际情况确定),排污口位置根据实际地形位置和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将在厂内设有一个废(污)水总排口。2、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废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采样口。3、固定噪声排放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4、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固体废渣,如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应设置专用的堆放场地。5、设置标志牌要求排放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项目所设有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见图1【项目四置及厂区平面布置图】。表16项目排污口情况一览表排放源废气量/废水量污染物名称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排放去向1#注塑工序480×104m3/a非甲烷总烃0.58mg/m30.0028t/a大气2#涂胶工序150×104m3/a总VOCs0.33mg/m30.0005t/a27
3#粉碎、筛选工序300×104m3/a粉尘14.33mg/m30.043t/a4#厨房油烟排气筒189×104m3/a油烟2mg/m33.78kg/a5#生活污水1620t/aCODcr200mg/L0.324t/a市政污水管网BOD5120mg/L0.194/aSS120mg/L0.194t/aNH3-N20mg/L0.324t/a动植物油16mg/L0.023t/a十一、区域削减分析一)大气环境区域削减分析由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2013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部分评价因子已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为了更好的保护大气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为此,东莞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出台了《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和《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一系列文件用于区域削减,具体措施如下:1、根据《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东府【2014】23号)在各镇区划定了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2、《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提出十大大气区域消减工作任务:强化工业源综合整治,推进脱硫脱硝工作落实;全面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加大PM2.5和臭氧污染控制力度;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交通行业污染控制;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遏制扬尘和有毒气体排放;严格准入制度,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增量;强化产业优化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强化发展绿色经济,淘汰压缩污染产能;强化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效能;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同时还针对清洁能源治理工程、重点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燃煤电厂降氮脱硝等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完成时限和任务分工表。以上措施的实施,将大幅削减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总量,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排放,将对区域大气环境改善产生明显的效果。二)水环境区域削减分析项目纳污水体东引运河已超过V类标准,纳污水体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为了更好的保护水环境,必须通过区域削减等手段解决项目纳污水体水环境污染问题,区域削减措施如下:1、污水处理工程的投入使用27
进入东引运河的水污染源部分来自河流两岸镇村、居民排放的生活污水,目前,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目前桥头镇各类生活污水经简单预处理后进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至东引运河,减轻了纳污水体水污染负荷。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桥头镇朗厦区小海河西侧,占地面积约66191平方米,设计总规模16万吨/日,纳污范围为桥头镇全镇生活污水。首期建设规模4万吨/日,采用A2/O工艺,总投资预算4585万元,以BOT模式建设。以污水处理厂进水中CODcr为250mg/L、氨氮为28mg/L,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cr为60mg/L、氨氮为8mg/L),根据以上数据,可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每年可削减CODcr2774吨,氨氮292吨。污水处理工程可有效削减进入东引运河的水污染物,对东引运河水环境保护起着重要作用。2、综合整治东莞市已经启动对全市电镀、漂染、造纸、制革、洗水、印花等六大行业1252家重点污染企业的全面治理,分期分批关闭241家“四纯两小”企业;对428家大型企业实施在线监控;建设常平、大朗、长安、虎门、沙田、中堂、麻涌等7个环保专业基地,搬迁一批企业生产车间,对583家企业生产废水进行集中治理。27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机制加工工序金属碎屑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符合环保有关要求粉碎、筛选工序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注塑成型工序非甲烷总烃设置集气装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涂胶工序总VOCs设置集气装置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标准厨房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冷却用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冷却水,补充水量约为30t/a符合环保有关要求清洗废水经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中心处理固体废物垃圾堆放点一般工业固废交专业公司处理胶水罐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9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1、合理厂区内的生产布局,防治内环境的污染。2、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3、实施清洁生产,从源头到污染物的排放全过程控制,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4、加强生态建设,实行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再生产。29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概况东莞市深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银湖一路1号(详见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9"46.04";东经114°3"39.40"。项目占地面积约3000m2,建筑面积约3500m2;总投资500万元;主要从事生产锂锰电池的加工生产,年生产锂锰电池400万粒。二、环境质量现状1、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超过评价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水环境质量较差,水质超标主要是受到河道两岸以及上游工厂和居民生活污水的影响。2、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中评价因子SO2、PM1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因子NO2、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域环境空气质量一般。PM2.5超标主要是受到市政工程施工、房地产施工扬尘的影响,NO2超标主要是受到日益增长的汽车尾气影响。3、项目所在区域各声环境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在使用冲床、铣床、磨床等设备对坏损模具进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粉碎、筛选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该粉尘排放可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在注塑成型工序中需要对塑胶原料加热软化,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连续排放。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该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2
项目涂胶工序因使用胶水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总VOCs。项目将该废气由集气装置收后处理后高空排放,该废气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标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可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利用普通自来水对半成品进行清洗,这一过程会产生少量清洗废水,项目设置零星废水收集装置对上述废水进行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项目注塑机的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该冷却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市政污水管网后入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塑胶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胶水罐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防震、隔声、消声措施,要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四、项目产业政策与规划的符合性项目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2008年本)》中的限制或淘汰类别和《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东府办【2003】37号印发)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32
五、综合结论通过上述分析,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三废”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有效,工程实施后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评价认为,在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和外排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六、建议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3、搞好厂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4、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5、加强生产管理,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6、定期向项目最高管理者和当地环保部门汇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同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7、今后若企业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或生产规模扩大、生产技术更新改造,都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征得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2
预审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33
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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