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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微山秀红软木工艺软木深加工生线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许可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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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微山县秀红软木工艺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6年06月0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54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微山县秀红软木工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仲从秀联系人仲从秀通讯地址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东南侧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039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53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3月主要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微山县秀红软木工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14日,注册资本3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软木工艺制品、电子商务服务、产品设计、咨询策划。软木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绿色环保资源。它虽然取自有生命的栓皮栎树,但在剥去树皮(软木)后树却不死,还可继续生长出新的树皮进行采剥。软木质轻富弹性,不仅化学性能稳定,而且具有优异的物理性能如密度小、可压缩好、导热系数低、吸振隔音、耐磨、绝缘等,这些特性使软木具有许多用途。以软木为原料可生产各类软木制品已经广泛用于机械、设备、电器、建筑、水利工程、室内装饰、食品包装、文体用品、家居用品等领域。软木凭借自身物理化学性质稳定等诸多优势,广泛地进入各行各业,软木制品市场前景广阔。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对绿色环保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软木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材料必将受到消费者越来越多的青睐。因此,为迎合市场发展态势及市场需求,微山县秀红软木工艺有限公司租用微山县仲浅村东南侧集体用地5300m2投资5020万元建设54 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采用电加热,无NOX、SO2产生,无喷漆、电镀工艺。本项目主要从事软木制品的生产,属于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N轻工第109条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的要求,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的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本项目生产工艺中不含电镀、喷漆工艺,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受微山县秀红软木工艺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工作。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厂址本项目位于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东南侧,场地原厂址为废弃学校,东、西、北均为农田,南侧为林地。(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图中★处为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见附图2)三、总平面布置该项目规划用地5300m2,总建筑面积3000m2,其中新建生产车间2000m2、仓库100m2、办公休息区800m2、门卫室60m2及配电室40m2。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东南侧,仓库及配电室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厂区西南角建有大门,并单独配置门卫室。项目所处位置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并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安全的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生产、运输、绿化进行了优化,并配有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见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四、主要产品及规模本项目运营后,按照市场客户需求生产,根据设计年产软木制品能力为220t,具体的产品方案见下表所示:表1-1产品方案及规模序号产品名称规模备注1软木制品220t/a按照客户需求生产五、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指标本项目生产所用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见下表:表1-2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实际消耗量备注1优质栓皮220.5t/年外购2聚氨酯10t/a外购桶装54 聚氨酯胶粘剂成分及性质如下:本项目所使用聚氨酯胶粘剂为浅黄色透明粘稠液体,主要成分为聚氨酯,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丁二醇等,分子链中含有氨基甲酸酯基团(-NHCOO-),不含铅、铬、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本品不需配制,在室温下直接使用,具有低VOC含量、低或无环境污染、不燃等特点,与含有活泼氢的基材,如泡沫、塑料、木材、皮革、织物、纸张、陶瓷等多孔材料,以及金属、玻璃、橡胶、塑料等表面光洁的材料都有优良的化学粘接力。聚氨酯胶粘剂作用原理为,在固化过程中使胶中氨基甲酸酯基团与基材中的活泼氢完全反应,使胶粘剂与基材产生足够高的粘接力,胶粘剂中可挥发性低聚物和小分子丁二醇含量为0.4%。六、工程内容1、车间组成拟建项目工程内容详见表1-3。表1-3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工程组成工程内容备注1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F,建筑面积2000m2钢结构2辅助工程办公休息区1F,建筑面积800m2砖混结构门卫室1F,建筑面积60m2砖混结构配电室1F,建筑面积40m2砖混结构3储运工程仓库1F,建筑面积100m2钢结构3公用工程给排水自备水井--供暖办公室采暖采用空调--供热项目采用电加热--供电由附近电网接入,年用电量65.8万kW·h/a--4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肥--废气粉碎筛选及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施胶搅拌及铺装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过15m排气筒排放;车间加强通风换气--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安装吸声消声材料等--54 固废边角料、残次品、布袋除尘器下粉尘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聚氨酯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2、主要设备(1)、设备选型的原则主要设备的选型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投资、运行成本、产品质量,本项目的设备选型主要坚持以下原则:①与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和工艺技术方案相适应,满足项目要求。②适应产品品种和质量的要求。③提高连续化、大型化程度,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④降低原材料、水、电、气单耗,满足环境保护及节能的要求。⑤强调设备的可靠性、成熟性,保证生产和质量稳定。⑥符合政府或专门机构发布的技术标准要求。⑦在满足机械功能和生产过程的条件下,力求经济合理,尽可能立足国内。⑧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之间的相互配套。⑨其他相关约束条件,如基础设施条件、投资和人才的限制、设备维修条件、有关政策约束等。(2)、设备型号项目运营后,项目生产主要设备见表1-4。表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备注1.软木颗粒加工设备组合机1--2.滚筒拌胶机2--3.配料机1--4.压力机1--5.固化机2--6.剖切机1--7.分段机1--8.压痕机1--9.砂光机1--10.传送装置2--11.模具1--54 1.布袋除尘器1--2.活性炭吸附装置1--3.地磅1--4.叉车6--5.运输车6--七、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项目厂区供水来自厂区自备水井,其水质、水压、水量能够满足员工生活的需要。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无废水产生。项目职工人数40人,年工作300天,单班制,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的规定,职工生活用水按50L/人.天,生活用水量为2m3/d(600m3/a)。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污水量为1.6m3/d(480m3/a),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肥。2、用电本项目用电量65.8万度/年,由鲁桥供电电网提供,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3、供热项目采用电加热,无NOX、SO2产生。八、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东南侧,租赁仲浅村东南侧集体用地进行建设(租赁合同见附件),原厂址为废弃学校,项目建设符合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四周为农田,建设区周围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以及珍贵动植物等重要保护目标,无放射性污染及严重的有害气体污染。2、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软木制品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产品、工艺及生产能力均不在淘汰类或者限制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54 ,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七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六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该项目租赁仲浅村东南侧集体用地进行建设,不属于国土资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批、禁批的范围。4、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分析本项目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符合情况,见表1-5。表1-5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符合情况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2)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情况,见表1-6。表1-5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情况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否□(3)污染物排放情况通过工程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4)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5)是否有“禁批”和“限批”情况①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见表1-7。表1-7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的情况(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是□否√是□否√(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否√(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之外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是□否√是√否□(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否√是□否√54 (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是□否√(六)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范围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否√是□否√②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见表1-8。表1-8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的情况(一)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否√(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否√(三)是否建在2008上半年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是□否√(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否√(五)是够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县(市、区)是□否√(由表1-5至表1-8可知:本项目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5、鲁环发[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1)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的要求;(2)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3)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4)项目选址合理,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饮用水一级保护区,限批区域或限批流域范围内;(5)项目没有环境违法行为、信访案件等需从严审批情况;(6)项目不属于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规定的重点行业之内,不在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建设项目范围内。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要求。6、鲁环发[2009]80号文符合性本项目为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做出评价,该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环境风险。该项目建设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7、拟建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54 项目距离南四湖2.3km,南四湖为III类水体功能元,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重点保护区,排放水需满足《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重点保护区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造成影响。九、经济技术指标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职工人数40人,年工作日300天,8小时工作制。本项目工程的建设期1年,从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共12个月,施工建设阶段为7个月。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场地为待平整的废弃建筑物(废弃学校),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54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微山县位于山东省南部偏西,地处东经116°34′~117°24′,北纬34°26′~35°20′。南接江苏省铜山县,西邻江苏省沛县及山东省鱼台县,北靠济宁市郊区,东面自北至南与邹县、枣庄市的滕州市、薛城区和峄城区毗连。县境西北东南狭长,南北长120km,东西宽8~30km,边界总长320km,总面积1779.8km2,其中南四湖面积1266km2。微山县所在区域交通较为便利,京航大运河横贯全境140km,可达大江南北,104省道道穿城而过,京福高速公路,京沪铁路距县城10km,有3条矿用铁路专用线与之相连。不论水运、陆运、铁路运输均可在最短的时间内运至客户指定的地方。本项目位于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2、地形、地貌、地质微山县总的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东西相向中间形成湖泊,湖东为缓倾斜洪积冲积、湖积平原;湖西为黄河冲积平原,境内有大小山丘91座,河流47条(含支流),全县地形构成较为复杂,低山和丘陵、平原等均有分布。低山和丘陵主要分布于县境北部和南部。两城乡的九峪山,主峰海拔325m,为全县最高点。平原主要分布于湖泊四周,最低点在为山湖底,海拔30m。本项目所处的鲁桥镇地貌类型主要为微斜平地,成土母质主要为泗河、白马河的冲积物,土层较厚。根据县土壤普查办公室普查,全县平原面积66.1万亩,占全县陆地面积的87.32%。平原由山前倾斜平地、滨湖洼地等部分组成,大部分不于湖东,小部分布于湖西。全县低山丘陵地总面积9.6万亩,占全县陆地面积的12.68%。全县大小山丘91座,这些山丘分布于两城乡83座,韩庄镇2座,微山岛乡6座。3、地质及水文地质微山县大地构造上属华北地台徐淮褶皱带,有近北东东向和近北北西向的断层穿过,其基岩多被第四系松散所覆盖,断层纵横交错,组成网状构造,中生代及老第三级时期差异活动相当强烈。县境内韩庄断裂带、峄城断裂带以及发源于微山湖内的近南北向的峄山断裂相交汇之处构成了重要发震构造部位。54 微山县地貌属于山前冲洪积平原与黄河冲积平原两个地貌单元的交接地带,地势低洼。拟建项目周围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孔隙裂隙潜水,主要赋存于中粗砂中,其结构一般较松散,透水性较均一;其它主要赋存于粘土、壤土夹姜石、粘土夹姜石中,孔隙、裂隙较发育,多为网状、层状分布,连通性较好,各地层中的潜水水力联系较密切。地下水主要接受微山湖湖水侧向渗流补给。4、地表水微山县境内河流属淮河水系,境内多条河流汇入南四湖,有老运河、大沙河、洙水河、洙赵新河、白马河、泗河等大小河流47条。拟建项目位于鲁桥镇境内,老泗河穿过乡政府驻地,与东侧白马河交汇,最终入南四湖。泗河,古称泗水,发源于泗水县东蒙山麓,四源并发,故名泗水。泗河源出新泰市太平顶山西,西南流经曲阜、兖州、济宁市郊区,于马坡乡北苏庄村西入境,在鲁桥镇仲浅村入南四湖。泗河全长159公里,微山县境内流长12km,为山洪季节性河流。白马河,发源于邹城北黄山白马泉,西南流向,经曲阜、兖州、邹城,至马坡乡黄路桥东南入境,在鲁桥镇九孔桥村南入湖。全长60km,微山境内全长15km。5、气象气候微山县属于暖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受华北、华东气候的影响,境内多西南大风,雨水稀少,空气干燥,常发生春旱。夏季受东南季风的影响,温度高,湿度大,常产生大范围降雨,有时也出现秋雨连绵天气,产生局部内涝。冬季境内常有偏北大风,天气干燥寒冷,雨雪稀少。各气象要素的具体如下:(1)气温累年平均陆地气温为13.8℃,累年平均湖内气温为14.3℃;常年最热月为7月,平均气温为26.8℃;常年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为-1.3℃;累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0.6℃,发生于1988年7月7日;累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2.3℃,发生于1967年1月3日。(2)降水累年平均降水量为773.6mm;累年最大降水量为1392.9mm,发生于1971年;累年最小降水量为464.5mm,发生于1988年;累年最大一日降水量为558.5mm,发生于1971年8月9日;54 四季中降雨量的分配极不平均。夏季最多,平均为460.7mm,占全年均降雨量的60%,冬季最少,仅为40.6mm,占年均降雨量的5.1%。(3)湿度累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1%;8月份平均相对湿度最大,为82%,3月份平均相对湿度最小,为62%;累年极端最小相对湿度为0,发生于1977年2月23日。(4)蒸发累年平均蒸发量为1764.8mm;累年最大蒸发量为1828.2mm,发生于1988年;累年最小蒸发量为1488.0mm,发生于1980年。(5)气压累年平均气压为1012.4hPa;累年平均气压最高为1013.5hPa(1980年);累年平均气压最低为1011.1hPa(1966年)。(6)风速累年平均风速为2.8m/s;累年平均最大风速为3.5m/s(1963年),累年平均最小风速为2.1m/s(1978年);累年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SE),相应的频率为11%。(7)其它天气现象累年最大冻土深度27cm,发生于1968年1月1日;累年最大积雪深度19cm,发生于1987年1月2日;累年最多积雪日数39d,发生于1968年。6、生物资源微山县境内典型的自然植被已不存在,现存的仅为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全县大致可分为3个区。分别为低山丘区陵植被、滨湖平原区植被和水域、滩涂区植被,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滨湖平原区,该区域原有的植被,因开垦农田而破坏,覆盖于地表的全为人工种植的农作物,覆盖率为57.2%,其次是人工栽培的用材林和经济林,农田间植泡桐,堤坝54 多植刺槐、榆树、泡桐。路旁、沟渠旁、台田边、除植树外,还栽杞柳、白蜡、紫穗槐等。村镇周围,房前屋后,多为人工栽植的欧美杨、刺槐、白榆、泡桐、旱柳、臭椿、苦楝等。果树以苹果为主、梨、桃、枣、柿、葡萄次之。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等):1、微山县社会经济微山县辖15个乡镇(街道)、1处省级经济开发区,542个行政村(居),70万人,总面积1780Km2,其中微山湖面积1266Km2,占全县总面积的三分之二,占全省淡水量的45%,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微山县农业耕地42.83亩,农作物主要是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和地瓜,境内南四湖是全国十大淡水湖之一,水质肥沃,水生动植物十分丰富,为山东省主要淡水产品基地。全县工业现有煤炭、冶金、轻工、机械、化工、医药、食品加工等行业。微山县主要产业为煤炭开采加工、渔湖业、矿山机械加工、酿造、化工等初步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门类较为齐全的工业体系。微山县煤炭资源丰富,分布广、储量大、易开采,又可就近用其丰富的水资源,发展加工、运输业,体现颚煤水资源的良好结合。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地域辽阔,景点众多,可与东部的抱犊崮,西部的菏泽,北部的曲阜、邹城及南部的砀上形成规模优势。县城驻地夏镇位于微山湖东岸,建成区面积9.1km2,人口8万余人,初步形成了功能分区明确、道路框架清晰、风貌特色明显的湖滨城市。微山县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调整作为主线,大力实施“以湖富民,以工强县”和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县的战略,努力建设淡水鱼生产、渔牧产品加工基地和有较高知名度的微山湖旅游胜地,构建现代化湖滨城市框架。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该地区交通主要以水陆为主,路线除京沪铁路以外,还有国家级、省级干线公路纵横交错;水路以京杭运河为骨干组成水运网络,沿湖岸各港通向省外。交通事业发达,目前全县已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儿童入学率为100%。文物保护工作措施得力,境内主要文物有微子墓、张良墓等。2、鲁桥镇社会经济54 鲁桥镇位于微山县最北部,南阳湖东西两岸,东隔白马河与两城相望,西与任城、鱼台等三县四乡镇接壤,距济宁市区30公里。地势西高东低,是个三面环水一面临山的平原地带。水资源丰富,土层深厚,水陆纵横,气候温和湿润。镇区总人口6028人,镇内有6个行政村,农户894户,3929人,耕地3993亩,人均耕地1.02亩。居民108户,657人。企事业单位29个,职工492人。3、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南水北调东线项目(山东段)概况根据《南水北调东线项目规划》(修订版),南水北调东线项目的输水路线为:经韩庄运河、不老河入南四湖,经梁济运河入东平湖,经位山隧洞穿黄河,由鲁北输水线路出境。南水北调项目是解决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主要供水目标为黄淮海平原东部和山东半岛,解决苏北、山东东部河北东南部以及津浦铁路沿线的城市缺水问题,并可作为天津市的补充水源,输水主干线全长1150km,其中黄河以南660km,黄河以北490km,输水渠道的90%可利用现有渠道和湖泊。南水北调东线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于治污,山东段水污染防治作为东线治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南水北调东线项目建设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中的标准要求:表2-1《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单位:mg/L指标BOD5CODCrSS石油类NH3-N依据标准值206030510一般保护区域标准标准值10502035重点保护区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汇水区域内所有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根据标准(GB3838-2002)和南水北调东线项目调水水质要求,将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汇水区域划分为下列三类控制区。核心保护区域指: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项目干渠大堤和所流经湖泊大堤(这两种大堤以下简称“沿线大堤”)内的全部区域。重点保护区域指:核心保护区域向外延伸15km的汇水区域。一般保护区域指:除以上核心保护区域和重点保护区域以外的其他调水沿线汇水区域。本项目位于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东南侧,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路线南四湖距离约54 2.30km,属于重点保护区域。54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位于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周边环境状况良好,环境质量现状如下:1、环境空气参照《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济宁市环保局公布的2016年4月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二、水环境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属Ⅲ类区,附近水体为泗河、南四湖,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环境监测站泗河、南四湖例行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对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标准可以看出,目前泗河、南四湖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满足地表水Ⅲ类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尚好,CODCr、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指数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总硬度和大肠菌群均超标。造成水井大肠杆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当地卫生条件差以及上、下含水层混合开采所致,总硬度超标与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有关。三、声环境该项目所在地厂界周围环境噪声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四、生态环境项目地址周边主要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北方作物,树木主要为杨树等高大乔木,该区域以农田作物为主体,自然草被作镶嵌,形成了有乔木、灌木、草木和低等植物相结合的群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尚可。项目所在区域1.5k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及风景区等特殊环境敏感目标。54 表3-4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类别目标相对方位相对距离(m)功能环境空气盛楼村NE850二类区周庄村SE1100麦仁店村SE1250新民村S700新河村SW670仲浅村NW300仲子庙NW700泗河涯村N700声环境厂界2类水环境泗河NW3000III类南四湖W2300项目区周边环境状况如下图所示:项目场地现状2农田项目场地现状1(废弃学校)54 项目北侧现状项目东侧现状项目南侧现状项目西侧现状项目周边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现场为待平整废弃学校及农田,东、西、北均为农田,南侧为林地。54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地面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表4-1地表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单位:mg/L项目pH溶解氧CODCrBOD5标准值6~9≥5.0≤20≤4项目总磷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标准值≤0.2≤1.0≤0.05≤0.005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 表4-2地下水环境质量III类标准单位:mg/L项目pH总硬度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标准值6.5~8.5≤450≤3.0≤0.02项目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硝酸盐挥发酚标准值≤3.0≤250≤20≤0.002环境空气: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关于非甲烷总烃环境浓度的说明。表4-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污染物浓度限值单位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SO260150500μg/m3NO24080200TSP200300/PM1070150/NOX50100250非甲烷总烃*/1.02.0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4-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605054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项目废水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2、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具体见下表。表4-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营运期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具体见表4-6。表4-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60503、废气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表4-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容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二级颗粒物120153.51.0非甲烷总烃12015104.0《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标准;表4-8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Nm3项目行业及工段(mg/Nm3)表3标准其他颗粒物企业边界排放限值:1.0表2标准其他尘源302017年1月1日起颗粒物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54 表4-8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Nm3项目一般控制区(mg/Nm3)表2(第四时段)颗粒物204、固废排放标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m3/a,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肥,不外排,无需申请COD和氨氮总量指标。本项目采用电加热,无NOX、SO2产生,无需申请NOX、SO2总量指标。54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分析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投产装修设备噪声、装饰化工材料挥发的有机废气、装饰材料废弃物推土、挖土填土、打桩底板、主体结构、混凝土浇注室内室外装修辅助工程设备生产设备安装设备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工地扬尘;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燃烧尾气;施工废水、建筑固废施工期工艺流程见上图。建筑施工全过程按照作业性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场地平整阶段,包括清理现场、挖掘土石方等;基础工程阶段,包括砌筑基础等;主体工程阶段,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钢木工程、砌体工程等;扫尾阶段,包括装修、回填土方、清理现场等。施工期场、挖掘土石方等;基础工程阶段,包括打桩、砌筑基础等;主体工程阶段,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钢木工程、砌体工程等;扫尾阶段,包括装修、回填土方、清理现场等。施工期主要污染因素包括:噪声、施工扬尘、设备尾气、固体废物、泥浆污水及少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1)基础工程①噪声:搅拌机、装载机、夯实机、运输汽车等土建施工机械造成;②扬尘:场地平整、基础开挖、水泥沙浆搅拌、汽车运输等;③弃土:本工程基础工程开挖土石方量不大,基本用于场区内平整,剩余弃土运往道路建设段填路基;④污水:建设高峰时施工人员约20名,产生少量生活污水;⑤废气:施工机械运行排放的燃油尾气。54 (2)主体工程①噪声:搅拌机、水泥车、运土车、材料运送车、振动器、成型机等混凝土工程机械,切断机、弯曲机、冷拉机、点焊机等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等机械噪声;②扬尘:混凝土工程、地基开挖与回填;③固废:土建工程施工废物、工地生活垃圾;④污水:施工废水、施工人员工地生活污水;⑤废气:施工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3)装饰工程①噪声:刨平机、灰浆泵、电锤、喷射机等装饰工程机械造成;②扬尘:喷、涂、磨、刨、钻、砂等装饰工程机械引起的扬尘;③固废:主要是在室内装修产生的废物,可清运解决;④污水:量少,可忽略;⑤废气:随装饰材料而异,重点控制苯系物污染。(4)设备安装①噪声:动力噪声。2、施工阶段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1)施工扬尘的防治污染措施本项目在地下挖掘过程以及施工建设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地面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施工期间,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如喷水,保持湿润,及时外运等。在建设场地的四周应设有围护装备,房屋建筑要实行封闭式施工以防止扬尘的扩散。同时:①、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②、在施工过程中,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不低于2.5m的硬质材料连续围挡。围挡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当风速为2.5m/s时可使影响距离缩短40%;③、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54 ④、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⑤、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或喷洒覆盖剂,防止扬尘的扩散。建议多用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设搅拌设备,施工现场的道路及作业场地应当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无积水。⑥、运土方和水泥、砂石等时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如用苫布)。对不慎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对地面进行清理。⑦、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作业中的大型构件和大量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阻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⑧、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2日内拆除工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2)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由于各阶段使用的机械设备组合情况不同,所以噪声辐射影响的程度也不尽相同。基础施工阶段设备多属高噪声机械。主体施工阶段,噪声特点是持续时间长,强度高。相比之下,装饰期间的噪声相对较弱,一是卷扬机和搅拌机运转频率减少,另外一些噪声较强的木工机械又可搬入已建成的主体建筑内进行操作。由于建筑施工是在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下面结合施工特点,对一些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和建议:①、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对基础施工过程中主要发声设备:空压机、风镐以及气锤打桩机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考虑采用以下措施进行代替,如使用水力混凝土破碎机代替风镐,使用水力撞锤代替打桩机,这都将大大降低噪声源强。②、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此达到降噪效果。③、对主要发声设备电锯的噪声治理措施施工现场的电锯在运转时,空载噪声为98-100dB(A),负载时噪声为100-10554 dB(A)。在锯木料时,锯齿受到反作用力而产生声波;另外当锯片压盘垂直度不良时,磨刃齿形不匀,也会造成锯片动平衡失调及轴承磨损,从而加剧振动噪声,此外还有锯片高速旋转时产生的动力性噪声。根据上述分析,建议采取以下治理措施:a、取消滑架上的集屑斗,降低旋转噪声。b、在工作平台上粘附泡沫塑料,使工作台起到一定的吸声作用。c、在机腔内四壁和轴承座平面上贴附吸声材料,使机内变成多层阻性消声器。d、在锯片工作部分,在距平台高100mm处增加吸尘消声器。e、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检查锯片压盘的垂直度和锯齿形状的均匀度,避免失重,减少振动负荷。采取以上措施,使电锯空载噪声降至84dB(A),负载噪声降至86dB(A),可大大减轻对操作人员及外界环境的影响。此外,在施工过程中,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噪声敏感点,减少扰民现象的发生。(3)施工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由于施工期工人不在工地食宿,在平整场地后,各期工程分期陆续开工,预计施工期施工人员最多时有20人,平均按15人计,排放量按用水量80%计,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水量最大约为1.2m3/d。生活污水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建筑垃圾。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20人,工地生活垃圾按0.1kg/人·d计,产生量约为2kg/d。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基础工程产生的弃土用于全部回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运走。(5)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标准围挡;房屋建筑要实行封闭式施工;施工工地要铺设石渣路面;工地出口要设置清除车辆泥土的设备;做到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施工中产生的废水、泥浆不能流入施工场地外;建筑及生活垃圾严禁凌空抛撒,要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及时清运;要按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54 (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排污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软木制品的加工,属于软木制品及其他制造行业;为了适应市场需求,项目生产的软木制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不同,加工成不同规格。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生产工艺如下:1、工艺简述:①软木粉碎分选软木粉碎分选是为了将软木经过粉碎、分选、除杂得到不同规格的软木颗粒。软木颗粒的形状尺寸、搭配比例决定软木地板花色的多样性和美观性。软木粉碎采用具有多级粉碎的锤式软木颗粒加工设备组合机,利用高速旋转的活动锤击件与固定圈的相对运动原理,对软木先粗碎再细碎,得到多级规格的软木颗粒。②软木施胶搅拌软木地板具有高压缩回弹性和柔软性,应力变形量大,所以软木生产过程常采用柔韧性和硬度适合的聚氨酯胶粘剂,项目采用可调速的滚筒拌胶机进行施胶搅拌均匀,使之充分混合。③软木铺装热压软木的铺装是指将拌完胶的软木均匀的铺设在模具里,是软木饰面材料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工序,施胶后的软木颗粒需通过手工将其分层铺装到专用的软木模具里,然后经过固化机对胶黏剂加热固化,形成软木坯。⑤切割成型压制好的软木坯需用剖切机剖切成需要的厚度和规格,以满足客户需求。⑥砂光、包装外运54 为使产品表面光滑,需对其进行砂光处理,砂光好的产品经过检验包装后外售。2、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分析(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员工定额为40人,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算,则污水量为1.6m3/d(480m3/a),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拟修建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废水治理及排放情况见表5-1表5-1项目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表序号来源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1生活污水废水量:480m3/aCODcr350mg/L、168t/aBOD5260mgL、0.125t/aSS120mg/L、0.058t/aNH3-N25mg/L、0.012t/a修建化粪池收集,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废水量:0m3/aCODcr0BOD50SS0NH3-N0(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胶搅拌、铺装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碎筛选、搅拌、砂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①非甲烷总烃项目企业在搅拌过程中加入聚氨酯胶粘剂与粉碎后的软木粒混合,本项目使用的聚氨脂胶粘剂为环保型低毒粘合剂,以聚氨酯为主成分,不含铬、铅、汞和多溴联苯。聚氨脂粘合剂在固化过程中主要产生挥发废气,根据厂家提供的胶粘剂成分分析,聚氨酯胶黏剂中可挥发性低聚物和小分子丁二醇含量为0.4%,在加热过程中全部挥发,成分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年使用聚氨酯胶粘剂1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4t/a。要求企业在施胶、热压工序等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排风量为2000m3/h,则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036t/a,产生浓度为7.5mg/m3。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效率90%)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6t/a,排放速率为0.0015kg/h,排放浓度为0.75mg/m3。未被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4t/a(0.0017kg/h),通过加设通风设备(排风扇)并结合自然风,使废气快速排出车间稀释扩散,同时在厂区种植高大绿色植物和足够面积的草坪等方法缓解非甲烷总烃对外围空气的影响。54 ②粉尘本项目粉碎筛选、砂光等工序有粉尘产生,粉尘的产生量约为碎料量的0.1%,本项目碎料的量为220.5t/a,则粉尘的产生量为0.22t/a。要求企业在软木颗粒加工设备、砂光机上方设置集尘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并定期清理袋式除尘装置灰斗内粉尘,根据类比调查和企业生产经验,灰斗内粉尘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集尘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袋式除尘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99%,排风量为1000m3/h,则集尘罩收集到的粉尘为0.198t/a,产生浓度约为82.5mg/m3,经过袋式除尘装置后进入灰斗内粉尘为0.196t/a,收集回用不外排,0.002t/a的粉尘经过除尘装置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8kg/h,排放浓度为0.83mg/m3。集尘器未收集到的粉尘中大部分成为落尘散落在车间各处,有少量通过车间的门、窗缝隙逸散出去,产生了无组织排放,其产生量为0.022t/a,排放速率0.0092kg/h,产生量较小。(3)、噪声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软木颗粒加工设备、滚筒拌胶机、压力机、剖片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上述设备白天间断性作业,夜间不作业,产生的噪声为昼间间断性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采用隔声门、窗加强门窗密闭性。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噪声经减振、隔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在60dB(A)以下。主要噪声源强可见表5-2。表5-2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噪声级序号噪声源治理前噪声级dB(A)数量(台)备注1软木颗粒加工设备组合机851距离设备1m处2压力机7513剖切机8014砂光机8515滚筒拌胶机702(4)、固体废物项目聚氨酯胶粘剂包装桶由供货商回收利用,用于原始用途。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54 号),废包装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其中含有残余胶粘剂,应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本项目软木粒为直接外购的成品,包装袋由供货商定期回收利用,用于原始用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废包装袋不属于固废。企业在切割及检验的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及残次品。根据类比调查和企业生产经验,产生边角料及残次品约占原料使用量的10%左右,本项目软木粒使用量为220.5t/a,则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约22.05t/a,经企业收集后汇同布袋除尘器下粉尘(0.196t/a)重新破碎回用,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本项目边角料、残次品及布袋除尘器下粉尘不属于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项目职工人数为4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6t/a,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利用活性炭吸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活性炭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属于HW49其它废物,产生量约为0.5t/a,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4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处理前污染物处理后产生浓度产生量排放浓度排放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480m3/a)CODcr350mg/L0.168t/a修建化粪池收集,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BOD5260mg/L0.125t/aSS120mg/L0.058t/aNH3-N25mg/L0.012t/a大气污染物施胶搅拌、铺装热压过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7.5mg/m30.036t/a0.75mg/m30.0036t/a无组织0.004t/a0.004t/a粉碎筛选、砂光等工序粉尘有组织82.5mg/m30.198t/a0.83mg/m30.002t/a无组织0.022t/a0.022t/a噪声生产车间机械噪声70-95dB(A)50-60dB(A)固体废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6t/a委托环卫部门外运统一处理生产车间废活性炭0.5t/a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其它--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物排放降低周围环境质量,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环境。本项目“三废”排放量少,且能够及时处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建议项目做好绿化工作,可美化环境,减少噪声影响。54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做好施工期的“三废”达标治理和噪声防治,该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一、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及运输时产生的粉尘和各种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装修期的油漆废气。(1)施工扬尘粉尘污染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为施工作业方式、原材料的堆放形式和风力等,其中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经调查,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2.5m/s时,建筑工地的TSP浓度为其上风向的2~2.5倍,其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的浓度均值为0.49mg/Nm3,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的1.6倍。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气象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即影响范围为90m。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每天实施洒水抑尘作业4-5次,合理选择堆场位置,并实施洒水,提高料堆表面含水率,可使扬尘量减少70-80%,扬尘造成的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本工程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粉尘存在,因施工期时间不长,施工产生的尘影响在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2)汽车尾气尾气污染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燃料油种类、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和风力等,其中机械性能、作业方式因素的影响最大。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经调查,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2.56m/s时,建筑工地的NOX、CO和烃类物质的浓度为其上风向的5.4~6倍,其NOX、CO和烃类物质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00m,影响范围内NOX、CO和烃类物质的浓度均值分别为0.216mg/Nm3、10.03mg/Nm3和1.05mg/Nm3。NOX、CO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值的2.2倍和2.5倍,烃类物质不超标。54 本工程所在地区风速相对较小,只有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将有NOX、CO和烃类物质存在,因施工期时间较短,施工期汽车产生的NOX、CO和烃类物质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油漆废气油漆废气主要来自装修过程,该油漆废气的排放属于无组织排放。这部分废气在装修时主要影响附近的空气环境,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宣传,尽量采用环保型的水性漆,以减少建设期油漆废气的影响。由于该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二、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施工泥浆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排放,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后作为建筑垃圾清运,同时针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同时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它们成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建议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经沉淀后排放。在此基础上,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环境影响不大。三、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及其环境影响分析:建设期固体废弃物多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需要挖土,运输弃土及各种建设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废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标准施工、规划运输,送至环保指定地点处理,不要随意倾倒垃圾,否则将会制造新的垃圾堆场,会对周围环境(尤其是水环境)造成影响。其次,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四、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运输车辆的运行。本工程主要施工设备为打桩机、挖掘机、搅拌机运输车辆等,以及装修、机电安装工程阶段的电锯、焊机、吊车、升降机等。上述设备单机噪声在82~105dB(A)之间。当单台建筑机械作业时可视为点声源,距离加倍时噪声降低6dB(A),如果考虑空气吸收,则附加衰减0.5~1dB(A)/百米,各建筑机械衰减见表7-1。表中r55称为干扰半径,是指声级衰减为55dB(A)时所需距离。表7-1各种建筑机械的干扰半径单位:m阶段噪声源r55r60r65r70r7554 土石方装载机3502151307040挖掘机190120754022打桩冲击式打桩机195014501000700440结构混凝土振捣器200110663721混凝土搅拌机190120754225木工园锯170125855630装修升降机8044251410由表7-1可知,在一般情况下,施工噪声不会超标。但打桩的影响较大,昼间165m,夜间则在2公里外达55dB(A)。综上所述,昼间施工噪声50m外达标,夜间200m外达标,由于该项目附近均为农田或林地,且夜间不进行施工,因此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五、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挖土、填土等作业工序,施工过程易形成地表的裸露,使环境稳定性下降,在风力、水力作用下,极易造成扬尘和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的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等各项活动均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人员集中住地的生活污水,若不处理直接排放,则对地表水有较大的影响;各类生活废弃物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不可忽视。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生活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水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80%计,为480m3/a。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COD、氨氮浓度分别为350mg/L、25mg/L,由于项目周边没有配套污水处理厂,废水量较少且水质结构简单,可生化性好,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拟修建化粪池收集,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标准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软木制品生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可知,行业类别为附录A中第109条“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54 ,对应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全部用于沤制农肥。因此,只要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化粪池、地面防渗)并加强管理,可消除拟建项目生活污水对地下水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项目区化粪池采用防渗防漏处理。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在裸露的地面上堆放,废活性炭置于单独的危废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本项目厂区均严格按照建筑防渗设计规范。为进一步防止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还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适当调整厂区总平面布置,将易产生跑、冒、滴、漏现象的设施等环节置于地质条件较好的位置,最大限度地降低拟建工程对地下水的影响。②对可能产生污染的场地进行固化处理,完善污、雨水排水的收集措施。③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空地进行绿化处理,硬化地面应高于绿化地面,从而保证雨水进入绿化地面补充地下水。④作好堆放、储存物料、产品场地的防渗处理。二、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胶搅拌、铺装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碎筛选、搅拌、砂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①非甲烷总烃项目企业在搅拌过程中加入聚氨酯胶粘剂与粉碎后的软木粒混合,本项目使用的聚氨脂胶粘剂为环保型低毒粘合剂,以聚氨酯为主成分,不含铬、铅、汞和多溴联苯。聚氨脂粘合剂在固化过程中主要产生无组织挥发废气,根据厂家提供的胶粘剂成分分析,聚氨酯胶黏剂中可挥发性低聚物和小分子丁二醇含量为0.4%,在加热过程中全部挥发,成分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年使用聚氨酯胶粘剂10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4t/a。要求企业在施胶、热压工序等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排风量为2000m3/h,则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036t/a,产生浓度为7.5mg/m3。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效率90%)通过54 15m高排气筒排放。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6t/a,排放速率为0.0015kg/h,排放浓度为0.75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4t/a(0.0017kg/h),根据导则推荐模式SCREEN3进行估算,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因此不会对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较小,通过加设通风设备(排风扇)并结合自然风,使废气快速排出车间稀释扩散,同时在厂区种植高大绿色植物和足够面积的草坪等方法缓解非甲烷总烃对外围空气的影响。②粉尘本项目粉碎筛选、砂光等工序有粉尘产生,粉尘的产生量约为碎料量的0.1%,本项目碎料的量为220.5t/a,则粉尘的产生量为0.22t/a。要求企业在软木颗粒加工设备、砂光机上方设置集尘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并定期清理袋式除尘装置灰斗内粉尘,根据类比调查和企业生产经验,灰斗内粉尘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集尘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袋式除尘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99%,排风量为1000m3/h,则集尘罩收集到的粉尘为0.198t/a,产生浓度约为82.5mg/m3,经过袋式除尘装置后进入灰斗内粉尘为0.196t/a,收集回用不外排,0.002t/a的粉尘经过除尘装置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8kg/h,排放浓度为0.83mg/m3,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排放浓度的有关要求:其它排放源30mg/m3。自2017年1月1日起,项目有组织粉尘排放还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集尘器未收集到的粉尘中大部分成为落尘散落在车间各处,有少量通过车间的门、窗缝隙逸散出去,产生了无组织排放,其产生量为0.022t/a,排放速率0.0092kg/h,产生量较小,根据导则推荐模式SCREEN3进行估算,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它颗粒物1.0mg/m3要求。54 因此,项目粉碎筛选、砂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不会对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软木颗粒加工设备、滚筒拌胶机、压力机、剖片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噪声治理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室内;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厂房内部建设单独的隔声间,房屋材料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对震动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设置减震沟,加强厂房密闭性;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建挡墙。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预测模式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n—噪声源数目。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计算预测点的声级:式中:——距声源处的A声级,dB;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20lg(r/r0);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54 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5lg(r-r0)。由上式可看出:在预测距离不太远时,声压级变化主要受声波扩张力的影响较明显;距离远时主要受大气吸收作用,声以波得方式在空气中传播时,若在一个大气压、空湿度为30%、且常温下的传播速度为344m/s,但在实际传播过程中,受其声波自身的扩张力以及空气分子的粘滞性构筑物隔声及热传导等引起的吸收,将会导致声波的衰减,声波衰减的大小,主要是声波的频率、空气的温度、湿度等有关,声波衰减常数见表7-2。表7-2大气中噪声传播的衰减常数a值表单位:dB(A)/m温度(℃)相对湿度(%)频率(HZ)12525050010002000400030100.00090.00190.00350.00820.0260.088200.00060.00180.00370.00640.0140.044300.00040.00150.00380.00680.0120.032500.00030.00100.00330.00750.0130.025700.00020.00080.00270.00740.0140.025900.00020.00060.00240.00700.0150.02820100.00080.00150.00380.01200.0490.109200.00070.00150.00270.00620.0190.067300.00050.00140.00270.00510.0130.044500.0040.00120.00280.00500.0100.028700.00030.00100.00270.00540.0100.023900.00020.00080.00260.00560.0100.02110100.00070.00190.00610.1900.0450.070200.0060.00110.00290.00940.0320.090300.00050.00110.00220.00610.0210.070500.00050.00110.00200.00410.0120.042700.00040.00100.00200.00380.0090.030900.00030.00100.00210.00380.0080.0250100.00100.00300.00890.01080.0280.026200.00050.00150.00500.01600.0370.057300.00040.00100.00310.01080.0330.074500.00040.00080.00190.00600.0210.057700.00040.00080.00160.00120.140.051900.00030.00080.00150.00360.0110.0412、预测结果和分析54 经过预测,噪声源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其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60dB(A),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聚氨酯胶粘剂包装桶由供货商回收利用,用于原始用途。根据《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废包装桶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但其中含有残余胶粘剂,应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软木粒为直接外购的成品,包装袋由供货商定期回收利用,用于原始用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废包装袋不属于固废。企业在切割及检验的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及残次品。根据类比调查和企业生产经验,产生边角料及残次品约占原料使用量的10%左右,本项目软木粒使用量为220.5t/a,则边角料及次品产生量约22.05t/a,经企业收集后汇同布袋除尘器下粉尘(0.196t/a)重新破碎回用,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本项目边角料、残次品及布袋除尘器下粉尘不属于固废。废包装袋、边角料及残次品的贮存、运输等环节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算,项目职工人数为4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6t/a,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利用活性炭吸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活性炭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属于HW49其它废物,产生量约为0.5t/a,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五、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54 由于该项目的大气污染物部分为无组织排放,本次后评价对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作进一步的估计。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见表7-3。表7-3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单位:kg/h序号污染物名称污染源位置排放速率kg/h面源长度m面源宽带m面源平均高度m1粉尘车间0.009240562非甲烷总烃车间0.00174056②计算结果粉尘与非甲烷总烃为:无超标点。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式中:——标准浓度限值,mg/m3;——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指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的距离,m;——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54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构成类别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表5中查取;——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所用参数取值及结果见表7-4。表7-4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物名称平均风速(m/s)ABCDCm(mg/m3)R(m)Qc(kg/h)L(m)粉尘2.13500.0211.850.840.45250.00920.878非甲烷总烃2.13500.0211.850.8460.00170.045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卫生防护距离小于或等于100m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因此,确定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目标,并不得建设敏感目标。经实地调查,项目实施能够满足企业卫生防护距离需要。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受人类活动影响,自然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现有生态系统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生态环境相对简单,没有濒危珍稀物种。因此,项目运营不会引起物种灭绝,不会破坏生态系统的地域的连续性和物种的多样性,也不会改变区域生态系统的功能,对生态环境影响极小。七、环境风险影响分析54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程度。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主要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事件产生的新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1、风险源识别本项目为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项目原料、成品均为易燃物质,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性。2、风险预测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火灾事故,火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火灾过程中,物体燃烧后产生高温和烟雾可以使人体受到伤害,甚至危及人的生命;火灾会毁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火灾中释放的烟气将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3、应急预案(1)应急计划区应急计划区主要针对危险目标。控制目的在于控制事故不蔓延,将事故尽量限制在厂内,并尽快消除。环境保护目标区则应尽快脱离污染区,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安置。(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工厂成立应急机构,由厂长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向上级报告和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以及负责事故报警、报告和事故处理工作的指挥,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训练和演习,督促检查做好救援准备工作。(3)应急救援保障通讯设备:电话、手机、对讲机等;交通工具:以汽车为主;防护装置:救援人员需配备个人用防护装备和防护服。医疗急救:与有关医院或急救中心签订协议,设立专业救援队伍,制定救治方案,配备急救器械、急救药品。消防设备:泡沫灭火系统等。(4)事故抢救方案①54 发生事故时,及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并向总调度室报告,报警和报告的内容为: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事故类型(火灾)、周边情况,是否发生人员伤亡等情况。②当原料、成品库发生火灾时,如火势不大,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水灭火。如火势太大,无法控制,及时报警,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到事故现场上风方向的安全区域。如有伤者,将其搬离现场,尽快脱去着火衣服,如来不及脱衣,就地慢慢滚动或用水浇灭,严禁奔跑呼叫或用双手扑打火烟,以免引起呼吸道和双手烧伤。③事故得到控制后,做好以下几点工作:a.安全技术员要及时对现场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监控与记录,事故处理后,应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制订纠正预防措施。b.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抢修作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5)应急状态终止和善后措施厂区应急状态的终止由厂区应急中心根据现场指挥部和事故应急专家委员会意见决定,并发布。事故现场及受影响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善后措施。厂区善后计划措施包括确认事故状态彻底解除、清理现场、清除污染、恢复生产等现场工作;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事故损失的估算;事故原因分析和防止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等,总结教训,写出事故报告,报有关主管部门等。4、风险防范措施为减少拟建项目火灾风险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如下防范措施:(1)车间应保持清洁,及时清除散落的粉尘等易燃物;车间的清扫应经常化、制度化;车间内不宜堆放大量原料和制品,可划出一定面积堆放原料,但贮量最好不超过两个班次的用量。通道、门口、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原料和成品。(2)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等下脚料,不得堆放在车间内。不合格产品等下脚料和清扫的粉尘应定期清除。(3)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更换、检修、保证用电安全。54 (4)不得在车间内使用明火,必须使用时,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防火措施,将动火部位及周围的可燃物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动火后应有专人检查,防止留下余火。(5)严细安防检查、积极整治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在厂区相应位置设置灭火器材。(6)加强安全管理。以班组管理为基础,充分发挥班组长在防火安全管理中的作用。班后清扫好工作岗位卫生,检查加工机械电源关闭情况和粉尘清扫情况等等,并做好交接班记录。(7)消防给水排水应包括室外消防系统设计,建筑室内消防系统设计,建筑灭火器配置,消防水池设计等。室外消防设置100m3消防水池,设水泵接合器及一定数量的地上式三出口消火栓。(8)根据本项目各建筑的防火要求,应设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按不同的场所分设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火灾探测装置,遇到火灾时,消防中心可显示报警部位,通过紧急广播、警铃等发出报警信号和疏散通知,联动消防泵、排烟风机等消防设施运行。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本项目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在设计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中的安全卫生条款,对影响安全的因素,采取了措施予以消防,原料及成品库、车间已做好了安全防火措施和消防措施,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安全生产和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依靠装置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蔓延。因此,只要厂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鲁环发[2014]10号《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1)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评价①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54 风险内容:该项目的建设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该项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建设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风险评价: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很小。该项目不属于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②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风险内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当地的生态和景观造成的破坏较小。项目在运营期间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固废、废气、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风险评价:项目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较小。③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风险内容:项目运营期间,将使得居民与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外界的干扰,从而造成居民内心的不安与担忧。风险评估: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较小。(2)社会稳定风险的综合评价上文已对该项目可能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四大类风险可能性大小进行了单项评价,为便于度量该项目整体的风险大小,有必要对各类风险的可能性大小进行量化,然后得到项目的综合风险大小。首先根据当地以往征地经验和民意调研结果确定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W,取值范围为[0,1],W取值越大表示某类风险在所有风险中的重要性越大。其次确定风险可能性大小的等级值C,上文已将风险划分为3个等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值C按风险可能性由大至小分别取值为1.0、0.6、0.3。然后将每类风险因素的权重与等级值相乘,求出该类风险因素的得分(即为W×C),把各类风险的得分加总求和即得到综合风险的分值,即ΣW×C。综合风险的分值越高,说明项目的风险越大。一般而言,综合风险分值为0.2-0.4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低,有引发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分值为0.41-0.7时,表示该项目风险中等,有引发一般性群体事件的可能;分值为0.71-1.0时,表示该项目风险高,有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可能。本项目综合风险值求取见下表。表7-4项目风险综合评价表54 风险类别风险权重(W)风险发生的可能性(C)W×C很小0.2较小0.4中等0.6较大0.8很大1.0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0.20√0.04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0.30√0.06群众抵制征地的风险0.30√0.06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0.20√0.04综合风险0.20从上表可看出,该项目可能引发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综合风险值为0.20,风险程度低,意味着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不大,但不排除会发生个体矛盾冲突的可能。(3)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对项目可能诱发的风险及其评价,本次环评建议采取下述风险防范措施。①是协调周边企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通报项目运行生产对居民的影响;解答居民对项目的疑问及听取居民的建议,做到人人知情、事事无疑问。②是提供更多的岗位给本地居民,改善当地居民的收入条件。③是运营期严格要求和监督生产,减少扰民,生产、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固废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采取相对应措施及时处理,不随意倾倒。④是项目组紧密联系和依靠村委会,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运营期间,如有个别村民有异议,以疏导,说服,化解等为主,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4)结论本报告对该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社会稳定进行了识别和评价,结论如下:该项目可能会引发3类不利于社会稳定的风险,这3类风险的可能性大小评估结果是:第1类风险,项目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的风险,该类风险放生的可能性很小;第2类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第3类风险,群众对生活环境变化的不适风险,该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较小。54 综上,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鲁环发[2014]10号《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手续完备,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社会稳定风险引发可能性较小,属于低风险项目。九、管理对策及机构设置1、根据“三同时”原则,本项目“三废”治理设施方案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资金有困难时,不应削减环境工程费用。2、企业要制定环保责任制,企业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环保事务。3、企业在厂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阶段要同时进行雨污分流系统的设计和施工,作好厂区的雨污分流工作。4、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包装垃圾要求分类,可再生垃圾要求回收,不可再生垃圾、生活垃圾收集有环卫部门外送至环卫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5、企业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环保事务,确保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及环境监测工作。6、原料、产品的使用等,要建立采购、进出库和使用台账。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其购销记录、生产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3年以上。十、环保投资估算:表7-5拟建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1废气治理措施安装布袋除尘器、集气罩、活性炭装置、排气筒等;4.52废水治理措施修建化粪池、防渗措施;0.53固废处理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理14噪声治理措施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25绿化措施加强厂区绿化;3合计--10占总投资比例--0.1%54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NH3-NSS修建化粪池收集,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施胶搅拌、铺装热压过程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效率90%)+15m高排气筒排放,同时车间加强通风,厂区进行绿化《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粉碎筛选、砂光等工序粉尘由集尘罩、袋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沉降于灰斗内的粉尘收集回用;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标准要求、《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噪声生产车间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室内;房屋采用隔音材料、隔声门窗;设备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建挡墙;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固体废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车间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保证环保措施严格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转,使污染物排放达标。厂区实施绿化,既美化环境,又可发挥吸尘、吸收有害气体、降噪作用,提高生态效应。在严格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环境生态的良好平衡状态。54 九、结论与建议一、通过环境影响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5300m2,总投资5020万元,职工定员80人,年生产300天,年产软木制品220t。2、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微山县鲁桥镇仲浅村东南侧,租赁仲浅村东南侧集体用地进行建设(租赁合同见附件),项目建设符合微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四周为农田,建设区周围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以及珍贵动植物等重要保护目标,无放射性污染及严重的有害气体污染。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批、禁批的范围。3、政策符合性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行业类别属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4、项目厂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1)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根据济宁市环保局公布的2016年4月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2)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属Ⅲ类区,附近河流为泗河,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环境监测站泗河例行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对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标准可以看出,目前泗河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满足地表水Ⅲ类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尚好,CODCr、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指数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总硬度和大肠菌群均超标。造成水井大肠杆菌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当地卫生条件差以及上、下含水层混合开采所致,总硬度超标与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有关。(354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5、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80%计,为480m3/a。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COD、氨氮浓度分别为350mg/L、25mg/L,由于项目周边没有配套污水处理厂,废水量较少且水质结构简单,可生化性好,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拟修建化粪池收集,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1]35号)重点保护区域标准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全部用于沤制农肥。因此,只要采取适当的防治措施(化粪池、地面防渗)并加强管理,可消除拟建项目生活污水对地下水的影响。(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胶搅拌、铺装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碎筛选、搅拌、砂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①非甲烷总烃: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4t/a,要求企业在施胶、热压工序等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排风量为2000m3/h,则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0.036t/a,产生浓度为7.5mg/m3。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效率90%)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则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0036t/a,排放速率为0.0015kg/h,排放浓度为0.75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4t/a(0.0017kg/h),根据导则推荐模式SCREEN3进行估算,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因此不会对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②粉尘:项目粉尘的产生量为0.22t/a。要求企业在软木颗粒加工设备、砂光机上方设置集尘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并定期清理袋式除尘装置灰斗内粉尘,根据类比调查和企业生产经验,灰斗内粉尘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集尘罩收集效率不低于90%,袋式除尘装置处理效率不低于99%,排风量为1000m354 /h,收集的粉尘经过除尘装置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0008kg/h,排放浓度为0.83mg/m3,可以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中排放浓度的有关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项目有组织粉尘排放还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集尘器未收集到的粉尘中大部分成为落尘散落在车间各处,有少量通过车间的门、窗缝隙逸散出去,产生了无组织排放,其产生量为0.022t/a,排放速率0.0092kg/h,产生量较小,粉尘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现有及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它颗粒物1.0mg/m3要求。因此,项目粉碎筛选、砂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不会对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噪本项目为软木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软木颗粒加工设备、滚筒拌胶机、压力机、剖片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70~85dB(A)。项目噪声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室内;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厂房内部建设单独的隔声间,房屋材料采用隔音材料,采用隔声门窗;对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设置减震沟;加强厂房密闭性,厂内各噪声源与厂界设置隔离带,在隔离带种树木花草,进行厂区绿化,建挡墙。预计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固废为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垃圾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5t/a,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6、环境风险分析结论项目风险主要是原料库可能发生的火灾环境风险,但发生的概率很小。本项目应按有关消防和安全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并在运营中严格采取前面提及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54 7、项目环保措施与要求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见下表:表9-1建设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实施阶段影响因素措施运营期废气1、粉碎筛选、砂光等工序由集尘罩、袋式除尘装置收集处理,沉降于灰斗内的粉尘收集回用;2、施胶搅拌、铺装热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加设通风设备(排风扇)并结合自然风,使废气快速排出车间稀释扩散,同时在厂区种植高大绿色植物和足够面积的草坪进行缓解。废水1、修建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理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固废1、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2、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厂区内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贯彻了“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项目影响小,只要落实好本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二、建议:1、项目的环保防污措施要与项目同时建设、同时运行,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车间内各设备布置,应以工艺顺畅、减少物料输送距离为原则,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作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3、固体废物应按种类分别进行收集,确保以上固体垃圾有合理排放去向,并及时清运。4、环保资金应保证用在实处,配套设施齐全,使设备能发挥全部功能。54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54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54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54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件3审批登记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环境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以另外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翻印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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