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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盖章)安徽师范大学国环评证乙字第2106号2016年12月-5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54-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小满联系人韩总通讯地址泾县琴溪镇琴溪村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泾县蔡村镇工业园区立项审批部门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发改备案[2016]69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型及代码C1320饲料加工占地面积(m2)14000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9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0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我国的角蛋白资源极其丰富,尤其在现代农业中,大规模的家禽养殖产生了大量的角蛋白废物,其中羽毛废弃物产量最多,年产量达70多万吨。据测定,羽毛角蛋白的粗蛋白含量约在80%以上,氨基酸含量在70%以上,还含有常量元素、微量元素、维生素以及一些未知生长因子。因此羽毛角蛋白废弃物经过适当的处理具有十分广泛的用途。我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左右开始重视羽毛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但大都只是经过简单处理制成羽毛粉后直接出口,换汇率很低;其中约10%-20%主要用于制备动物饲料来加以利用,而另外大部分没有被充分利用,有的甚至造成局部的环境污染,其分泌物所含有的致病微生物也会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目前国际上的蛋白粉工业已比较发达,而我国蛋白粉工业发展相对落后。因此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饲养业,改善人们的膳食生活水平,缓解蛋白粉原料的供求矛盾,大力的研究开发羽毛蛋白粉产品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54-
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饲养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于2016年在泾县琴溪镇琴溪村投资建设年产6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项目周边县市的屠宰场原料每年大约有5万吨,再加上其他羽绒加工企业的副产品。本项目的实施,可以直接将其加工成优质羽毛蛋白粉,做到高附加值产品的综合利用。该项目已于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号为:发改备案[2016]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委托安徽师范大学为其年产6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安徽师范大学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踏勘,认真了解了项目所在区域的周边环境情况,收集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出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组成内容项目建设地位于泾县琴溪镇琴溪村。项目用地面积21亩,租用原泾县绿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2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羽毛粉的生产能力。表1本项目组成内容表工程分类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3000m2,租用原泾县绿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厂房,用于本项目生产。辅助工程锅炉房租用甲方原有锅炉公用工程供水从泾县琴溪镇自来水管网引入排水排水按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屋面雨水分别单设系统排出,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运往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供电从泾县琴溪镇供电所引入10KV电源,厂区建有配电房环保工程废气生产废气经“光电处理设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空管道排放;生物质燃料锅炉烟尘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空管道,达标排放;粉尘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运往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灰渣、废包装袋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54-
三、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表2项目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名称产量备注1水解羽毛粉饲料6000t/a《饲料用水解羽毛粉》(NY/T915-2004)一级标准四、项目主要设备表3水解羽毛粉饲料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型号及规模备注生物质锅炉1YGL-1400MA对原有锅炉进行改造水解、烘干罐2列管式冷凝器2LG-88水环式真空泵2S-K6UV光解设备1YH-GY2000环保粉碎机29FZ-50布袋除尘器2环保五、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及材料性能项目生产过程主要的原辅材料为羽毛粉、酶制蛋白等。原辅材料用量详见表4:表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规格来源1清洁羽毛6500t/a固体、粉碎袋装外购2生物质燃料600t/a成型生物质外购3水600t/a-自来水供4电32万KWh-供电局供主要原辅材料性能如下:(1)羽毛本项目原料所用的羽毛为家禽屠宰时脱毛的羽毛及制作羽绒制品筛选后的毛梗,经清洗、高温高压水解处理、干燥和粉碎制成的粉状物质;粒径不大于3mm,含水率小于10%,深褐色,有羽毛的正常气味,无特殊异味。羽毛经水解后,羽毛中纤维的化学结构发生了变化,从而提高羽毛粉中蛋白质的利用率。(2)生物质颗粒-54-
生物质颗粒是在常温条件下利用压辊和环模对粉碎后的生物质秸秆、林业废弃物等原料进行冷态致密成型加工。原料的密度一般为0.1—0.13t/m3,成型后的颗粒密度1.1—1.3t/m3,方便储存、运输,且大大改善了生物质的燃烧性能。六、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年开工时间2400小时。项目定员15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由投资商全额投资。七、公用工程1、给水原厂区设两路进水,室外消防管网和生活给水管网分开布置,从泾县琴溪镇自来水管网引入。生活给水由自来水管网接一路进水,通过室外给水管分配至各栋建筑。本项目采用自来水管网水压直接供水方式,水压为0.30MPa。2、排水排水体制按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运往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3、供电从泾县琴溪镇供电所架空引入10KV电源。八、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饲料加工C1320,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农林业/13.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因此从产业政策上来说本项目是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址租用原泾县绿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厂房,经现场勘查,厂房基本为闲置厂房,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原厂区内堆放有大量塑料包装袋,建设单位须及时清理外售,保持厂区清洁环境。-54-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泾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南依黄山,西临九华山,襟抱太平湖,隶属宣城市。汉初设县,历史悠久,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全县总面积为2059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6万,其中城区面积为1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8万。泾县素有“汉家旧县,江左名区”之称,是皖南事变的发生地和文房四宝之一宣纸的源产地。泾县位于苏、浙、沪三小时经济圈内,安徽省大旅游圈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太平湖)间。境内205国道、322省道呈“十”字交叉贯穿全境,毗邻318国道,距宣城火车站45公里,距芜湖机场、芜湖市朱家桥外贸码头80公里、距铜陵港85公里,与周边大中城市的距离分别为:合肥120公里、南京180公里、上海350公里、杭州245公里、无锡260公里、黄山105公里、九华山110公里,交通便捷。2、地形地貌泾县大地构造位置,处于扬子准地台下扬子台坳内次级单元沿江拱断褶带和皖南陷褶断带的过渡地带,它们之间以江南深断裂为界。县境内地层为扬子地层区。地层发育主要有中元古界,上元古界、下古生界、上古生界、中生界和新生界。泾县以丘陵低山为主,中山和平原所占面积很少,境内东南部黄儿公山山为最高峰,海拔1174.8米,海拔最低20米左右,两者相差1154.8米左右。全县地貌具二起一伏的特征,东南部和西北部二处为隆起的丘陵山地区,其间镶嵌一条带状河谷平原,总的地面高程,由西南向东北逐级递减,具明显阶梯状特点。丘陵山地的走向与区域构造线吻合,大都北东走向。云岭地区属于侵蚀剥蚀低丘陵,海拔150米,比高小于100米,有的呈浑园状,有的为带状,为沟谷切割十分破碎,走向多变,随沟谷方向而变,坡度15°~20°,丘坡覆有薄层坡、残积物,由红砂岩、页岩、石灰岩和花岗闪长岩等组成,部分丘坡经人工造林,森林覆盖率高,但大部仍为荒坡草地。3、气候气象-54-
泾县地处中纬度南沿,根据气象指标分类,属于北亚热带、副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资源丰富,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冬、夏季长,春、秋季短。有春来迟,秋来早的特点。年平均温度15.6℃,气温年极端最高值为40.7℃。最热月为7月,平均气温28.1℃;极端最低气温-14.7℃,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为2.8℃。无霜期一般为239~240天。平均初霜日为11月14日,终霜日为3月19日,霜期126天,最早初霜可能出现在10月下旬(如1958年10月23日出现了初霜);终霜也可能出现在4月上旬(如1969年4月5日)。无霜期的长短,各年也不一,有的年份达270天(如1972年),有的年份只有217天(如1966年和1978年)。气温有垂直变化与地区差异,历来有“山下桃花山上雪,山前山后两重天”以及“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特征。年平均降水量为1500毫米左右,云岭年降水量达1500毫米,但四季分配不均,变化较大,暴雨强度和次数均为全县之最。受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制约,平常风向规律,冬春多西北风,夏秋多西南风,一般风力为2~3级。4、水系及水资源泾县境内的水系为长江水系的组成部分,发源于山地丘陵的大小河流146条,全长695.5公里,江河面积2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7%。境内河流大多汇入青弋江,后经南陵县、宣城至芜湖入长江。青弋江古称“清水”、“冷水”或“泾溪”、“泾水”。唐及北宋时称青弋水。青弋江之名始自南宋。源出石台县和黄山北麓,舒溪、麻溪合流后称青弋江。自西南向东北斜贯县境,汇合溪、渣溪、濂溪、夏浒溪、徽水、幕溪、孤峰河、琴溪诸水,流经11个乡镇,于马头村(昔为马头镇)北1公里处出境,经南陵县、宣州市至芜湖入长江。县境内流长75公里,河道宽150~250米,深2—10米。境内集雨面积2029平方公里。河床深潭为泥沙型,激水滩为卵石沙型。青弋江属雨性河流,水位、流量随降雨量变化而变化。据水文资料记载,最高水位34.63米,最低水位27.25米,流量为5600立方米/秒,是泾县最大河流。5、土壤、植被泾县土壤主要分布于青弋江河谷平原、县域西部和东南部的低山丘陵及东南部的中、低山区。青弋江河谷平原土壤主要有潮土、水稻土和黄红壤等,低山丘陵土壤主要为黄棕壤、石灰(岩)土、粗骨土、水稻土以及小面积潮土,中、低山区的土壤从高到低有:黄棕壤、石灰土、粗骨土以及水稻土等。本县土壤绝大多数偏酸性,自然土壤多为强酸性,中性和弱酸性土壤的比例很小。-54-
泾县地带性森林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且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主要常绿阔叶树种以青冈栎、苦槠为主,并有石栎、甜槠、棉槠、华东楠、豹皮楠、紫楠、红楠、石楠、大叶楠、冬青、米饭花、木、栓木、尖叶山茶等。常绿阔叶林遭破坏以后,多生有锥栗、茅栗、榆树、白栎、小叶栎、枫香、化香、黄檀、栓皮栎等落叶树种,有的已形成混交林,并占优势。针叶树林以人工林为主,主要有:马尾松、杉木、湿地松以及大面积的毛竹、元杂竹等。热带树种红楝子在本县有天然分布。因山区海拔高度不同,植被在垂直带上也有变化。如黄儿公山山在海拔500米以下的常绿阔叶、落叶阔叶混交林为主,而500米以上则以落叶阔叶林为主。海拔950米处尚有较多的落叶乔木白桦和白栎等。海拔950米以上则以杂草为主,其间混生少量灌木。栽培植被除稻麦、棉等农作物外,尚有较大面积的经济林木。全县有桑园17650亩,茶园39886亩。6、自然资源泾县是一片充满生机活力的土地,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安徽省主要林区之一,煤、铁、金、方解石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品位较高,方解石储存量3亿多立方米,为华东之最。全县矿产资源有35种,主要有:铁矿(远景地质储量1700万吨)、锰矿(远景地质储量0.4万吨)、铜矿(远景地质储量2985吨位)、铅锌矿(远景储藏量1750吨)、钼矿(远景地质储量6560吨)、锑矿(地质储量3万余吨)、金、银矿等。作为著名的“中国宣纸之乡”,泾县是国宝宣纸的发祥地和正宗产地,所产宣纸宜书宜画、不蛀不腐,享有“纸中之王”、“千年寿纸”之美誉。泾县还是著名的绿茶之乡,山区茶园遍布,所产绿茶素负盛名,“涌溪火青”和爱民提魁为历代贡茶,“汀溪兰香”多次荣获全国名优茶评比金奖。“桃花潭”牌绿茶、山货等一批农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泾县蚕桑生产历史悠久,产丝质地精良,唐时城乡已呈“寻街听茧缫”的兴盛景象。-54-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行政区划及人口分布泾县总面积2059平方千米,全县户籍总人口36万人,隶属宣城市。全县辖9个镇、2个乡:泾川镇、桃花潭镇、茂林镇、榔桥镇、丁家桥镇、蔡村镇、琴溪镇、云岭镇、黄村镇、汀溪乡、昌桥乡,县人民政府驻泾川镇。2、经济发展概况初步核算,2013年实现生产总值(GDP)72.1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10.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5.89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1.95亿元,增长13.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4.34亿元,增长9.8%。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0312元,比上年增加1988元。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3.0:43.6:33.4变化为22.0:44.3:33.7,第二、三产业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3个百分点,工业化率由上年的34.2%提高到34.8%。 就业规模有所下降。年末全县从业人员24.4万人,比上年减少0.3万人。其中,第一产业9.1万人,第二产业6.1万人,第三产业9.2万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14307人,比上年减少62人。3、农业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5410公顷,小麦种植面积502公顷,油料种植面积5038公顷,棉花种植面积499公顷,蔬菜种植面积5503公顷。全年粮食总产量14.1万吨,下降2.4%。油料产量11604吨,增长3.5%。棉花产量798吨,下降7.8%。茶叶产量1880吨,下降0.5%。全年肉类总产量2.5万吨,比上年增长4.8%;禽蛋产量6057吨,增长12.8%;水产品产量2926吨,增长1.2%。2013年,全县新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省级农民示范合作社2家、专业合作社50家。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422公顷,其中退耕还林面积763公顷。全年实现林业产值56100万元,完成林业投资4799万元。各类经济林年末实有种植面积1906公顷,林产品总量7440吨。2013年,全县有效灌溉面积20317公顷,机电井数11385眼,机收面积21300公顷。年末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为18.94万人,新增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4.09万人。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7.7万千瓦,增长3.9%。化肥施用量(折纯)1.8万吨,增长14.6%。农村用电量10677万千瓦时,下降2.2%。-54-
4、工业和建筑业全县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107户(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工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02.38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3.64亿元,增长14.7%。其中,重工业完成增加值18.8亿元,增长13.4%;轻工业完成增加值4.8亿元,增长20.6%。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涉及的21个行业中19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重点行业的快速增长对全县工业增长拉动作用明显。按增加值排序前五个行业是: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全年分别完成工业增加值56610万元、49433万元、20056万元、18398万元和14855万元,合计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7.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67.3,比上年提高16.2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收入99.85亿元,增长15.9%。实现利税7.04亿元,增长23.5%。其中:实现利润4.37亿元,增长29.9%。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户、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户,成立首家企业院士工作站。再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推动产业升级。LED光电、特种材料、轴承加工等新生产业初步形成。2013年末全县资质内建筑企业17家,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7%。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实现总产值12.4亿元,增长18.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27.0万平方米,增长23.3%;房屋竣工面积76.8万平方米,增长18.0%。5、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9亿元,比上年增长20.9%。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3.87亿元,增长16.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7560万元,下降67.9%;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2.69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完成投资44.45亿元,增长50.4%。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比为0.9∶48.6∶50.5。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9.49亿元,增长22.3%。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4322元/平方米,增长2.5%;商品房销售面积23.7万平方米,下降7.2%;商品房销售额10.24亿元,下降4.9%。全县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3465套。-54-
从重点项目看,22个省“861”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36个亿元以上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5个市重点调度项目稳步推进;30个县重点调度项目中,6个项目启动前期工作、21个项目开工建设、3个项目竣工投产。城东、高铁新区同步推进。桃花潭东路延伸段建成通车,幕桥东路、贺村西路完成改造,高铁连接线、乐业路等10条主次干道开工建设。深入实施“三化”工程,新增城市绿地5万平方米、供水管道15公里、污水管道11公里。幕溪河公园南岸完成景观绿化。投入专项资金3800万元,整合涉农项目资金2.4亿元,深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继续加强322省道琴溪、云岭、桃花潭段美好乡村示范带建设,扎实推进毛田湾至中村河段公路环境专项治理,完成8公里森林长廊建设。查济村被评为全省美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村。改造农村危房2400户。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9万亩。完成全国水利普查任务。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5座。解决3.26万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累计投入1.23亿元,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6、国内贸易和招商引资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05亿元,增长14.4%。分销售地区看,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6.8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乡村消费品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20亿元,增长14.0%。销售额按行业分,批发零售业销售额38.1亿元,比上年增长19.4%;住宿餐饮业营业额7.2亿元,比上年增长17.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经营状况良好,2013年末全县45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实现零售额7.1亿元,增长21.1%。全县全年实际利用省外内资达55.06亿元。其中:工业类项目26.0亿元,占总量的47.2%;农业项目6.5亿元,占总量的11.8%;旅游项目13.2亿元,占总量的24.0%;房地产项目13.0亿元,占总量的7.4%。至年末,全县利用省外资金项目63个,其中:新建项目28个,亿元以上项目39个。全部项目中,工业类项目38个,农业类7个,三产及其它项目18个(房地产项目2个)。引资总量中,来自苏浙沪地区的达42.1亿元,占总量的76.5%。7、对外经济和旅游业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3%,其中,出口10581万美元,增长35.6%;进口1818万美元,下降19.3%。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792万美元,增长36.4%。全年接待旅游入境者17423人次,增长18.2%;接待国内旅游者499.43万人次,增长22.68%,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8.85亿元,增长19.4%,其中旅游外汇收入1518.88万美元,增长18.99%。-54-
景区建设不断加强。省旅集团投入资金1250万元,启动21个桃花潭景区建设项目。开展查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月亮湾景区交通疏导机制。云岭新四军廉政教育专题展馆建成开放。水墨汀溪通过国家AAAA级景区评定。桃花潭艺术中心二期、宣笔文化园开工建设。古道山庄等6家高星级农家乐通过评审,吴村、红岭乡村旅游度假区完成建设。皖南国际大酒店被评为四星级旅游饭店。2013年末,全县拥有规模以上农家乐168户,其中省四星级以上农家乐11户;新增市级旅游商品生产企业4家。荣获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称号,连续四年蝉联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奖。8、交通和邮电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3.15亿元,增长10.1%。全县公路总里程1487公里,县乡公路均实现硬化,农村公路“村村通”全覆盖。205国道界山至双坑段开工建设,双坑至榔树口段路面主体完工,交通部示范工程榔树口至浙溪桥段改造项目竣工通车。322省道宣泾快速通道工程鼓楼铺至化肥厂段完成土地征收。泾茂线完成路面改善。合福高铁泾县段线下工程基本完工,站房项目正式启动。升级改建古马路、孤田路、洗白路等县乡公路65.6公里,加固改造五星桥、古坝桥等农村公路危桥17座,11个乡镇均有交通项目开竣工,全县交通建设进入快车道。年末全县民用汽车拥有量1.52万辆,增长8.0%。年末公交车路数18路,增长20.0%;实有公共汽车营运车辆87辆,增长13.0%;实有出租汽车数255辆,增长0.4%。年末全县固定电话6.24万户,下降20.1%;移动电话用户22.3万户,增长17.2%;互联网用户3.4万户,增长18.5%。9、财政、金融201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11.26亿元,比上年增收1.26亿元,增长12.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54亿元,比上年增收近1亿元,增长14.9%。基金收入完成14.4亿元,增长75.6%。全年税收收入共完成5.28亿元,增长13.3%。其中,增值税完成8595万元,增长1.7%;营业税完成16189万元,增长1.0%;企业所得税完成2776万元,增长31.8%。-54-
全县完成财政支出(一般预算支出,不含基金)19.2亿元,增长9.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70万元,增长20.0%;教育支出29326万元,增长15.0%;科技支出4535万元,增长52.2%;农林水事务支出23933元,增长5.2%;医疗卫生支出30713万元,增长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47万元,增长33.6%;住房保障支出12580万元,增长5.5%。2013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06.5亿元,增长16.3%,余额比年初增加14.9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为75.0亿元,增长17.8%,比年初增加11.4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51.6亿元,同比增长25.7%,余额比年初增加10.6亿元。短期贷款余额为20.5亿元,增长18.5%,中长期贷款余额为26.5亿元,增长26.3%。10、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04所,其中:幼儿园49所、完全小学33所、普通中学18所、高中3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基础教育拥有在校学生数32527人,其中,学前教育学生7014人,小学在校生14110人,普通初中在校生7173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4230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418人。共有幼儿园教职工449人,其中专任教师267人;小学教职工1013人,其中专任教师969人;中学教职工1405人,其中专任教师1298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201人,其中专任教师192人。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城乡均衡教育稳步推进,县幼儿园建成省级示范园,5所乡镇公办幼儿园交付使用,千亩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启动建设,宣城市工业学校新校区续建工程投入使用。泾中新校区二期封顶,党校新校区完成主体结构。2013年末,全县拥有各类体育健身场地400余处,塑胶标准田径运动场3个,县级全民健身广场1个,乡镇级全民广场3个;体育社团1个,其中省级青少年俱乐部1个。2013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09-2013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13年末,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4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户,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8.7亿元。全年完成专利申请量260件。其中,发明专利76件,实用新型专利112件,外观设计72件。全年专利授权量134件,其中,发明专利6件,实用新型83件,外观设计45件。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科技创新企业1家,“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各1个,再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54-
2013年末,全县有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藏书量5.0万册。农家书屋151家。文化广场50多处,数字电影院1个,电影放映队4支。架设光缆600多公里,主干电缆2650公里,广播电视入户率80%以上;国家文物保护样板工程黄田建筑群项目1个;宣纸制作工艺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目录项目,宣纸集团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13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88个。其中:医院和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13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1个。全县实有床位数1096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621人,其中执业医生和执业助理医生1026人,注册护士58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28.43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实施省“万千百、511”全民健身项目48个。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用县医院新院区。11、琴溪镇概况琴溪镇位于泾县县城东北9公里处,地处丘陵地带,距宣城市32公里,东与宣城市杨柳镇毗邻,南连蔡村镇,西与泾川镇相接,北与芜湖市南陵县接壤,322省道纵贯全镇,境内有青弋河。全镇总面积93.12平方公里,林山场面积3600公顷。辖8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截止到2007年,总人口20205人。境内交通、水电、通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公安、供电、供水、金融、土地、城建等各种服务配套体系完整。植物资源:琴溪镇森林资源丰富。全镇有林面积45583亩,主要林业资源有杉木、松树、毛竹等。全镇森林覆盖率达41%,是泾县的主要木、竹产区之一。有林山场面积3600公顷。矿藏资源:煤、铁、黄砂、耐火土、陶土、焦宝石、石灰石、大理石等。-54-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本次环评项目“年产6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现状监测数据,由安徽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监测时间2016年12月05日~11日。1、现状监测(1)监测布点在评价范围设置3个监测点,监测布点见表5。表5环境空气布点情况一览表代号监测点名称方位距离功能A1琴溪村村民组1北侧210m敏感点A2琴溪村村民组2西侧100m敏感点A3项目地----背景值(2)监测时间与频率监测项目:SO2、NO2、PM10,并同步记录气象条件(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及天气状况等)。监测周期和频率:连续采样七天,SO2、NO2保证18小时有效数据,PM10每天12小时(6:00~18:00),上下午各一张滤纸。(3)监测方法监测方法:采样监测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大气部分要求进行,分析方法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推荐的方法进行。(4)监测结果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结果见表6、表7。表6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m3采样日期2016年12月05日-12月11日完成日期2016年12月13日点位日期SO2NO2PM101小时平均值日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日平均值日平均值02:0008:0014:0020:0002:0008:0014:0020:0012.050.0150.0220.0180.0190.0190.0210.0290.0310.0130.0300.075-54-
1#琴溪村村民组112.060.0090.0180.0100.0130.0230.0160.0320.0430.0220.0350.07012.070.0150.0110.0150.0120.0190.0110.0280.0420.0280.0280.08312.080.0090.0270.0190.0140.0230.0180.0400.0380.0430.0420.08612.090.0120.0250.0100.0110.0200.0250.0270.0330.0280.0350.09812.100.0110.0290.0210.0120.0240.0260.0280.0190.0340.0330.07912.110.0140.0170.0150.0210.0230.0280.0340.0400.0170.0360.0962#琴溪村村民组212.050.0130.0180.0200.0110.0210.0110.0300.0400.0440.0380.09612.060.0150.0220.0190.0130.0280.0280.0320.0170.0390.0360.07712.070.0080.0190.0220.0180.0230.0140.0420.0330.0350.0380.09412.080.0120.0150.0170.0160.0210.0130.0380.0400.0400.0340.07512.090.0150.0260.0160.0150.0240.0270.0320.0160.0290.0320.08112.100.0080.0280.0230.0130.0270.0300.0390.0170.0280.0350.09012.110.0150.0110.0180.0120.0200.0230.0300.0270.0260.0330.0753#项目地12.050.0140.0100.0130.0200.0250.0190.0240.0250.0300.0310.06512.060.0140.0150.0080.0130.0180.0220.0520.0390.0340.0430.07012.070.0100.0170.0160.0110.0190.0110.0260.0310.0180.0280.07412.080.0090.0140.0250.0170.0220.0170.0270.0190.0270.0250.07012.090.0160.0140.0200.0200.0290.0290.0370.0320.0200.0360.06612.100.0110.0180.0220.0180.0220.0210.0350.0340.0230.0350.07612.110.0170.0280.0240.0150.0270.0290.0250.0220.0240.0310.081根据大气环境监测结果,各空气指标结果统计见表7。表7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单位:mg/m3点位监测项目小时平均浓度日均浓度浓度范围最大占标率(%)超标率(%)浓度范围最大占标率(%)超标率(%)琴溪村村民组1NO20.011~0.0433300.028~0.04252.50SO20.009~0.0295.800.019~0.024160PM10///0.070~0.09865.30琴溪村村民组2NO20.011~0.04436.700.032~0.03847.50SO20.008~0.0285.600.020~0.02818.70PM10///0.075~0.096640项目地NO20.011~0.05243.300.025~0.04353.80SO20.008~0.0285.600.018~0.02919.30PM10///0.065~0.0815402、现状评价(1)评价标准-54-
SO2、NO2、PM10等评价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相关规定。(2)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Ii=Ci/Csi式中:Ii——i种污染物分指数;Ci——i种污染物实测值,mg/Nm3;Csi——i种污染物标准值,mg/Nm3;I≥1为超标。(3)监测结果及其评价现状监测及统计结果表明,SO2、NO2和PM10的Ii值均小于1,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的相关规定,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二、地表水环境(1)监测断面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为青弋江,地表水现状监测共设置监测断面3个,具体如表8所示。表8拟建项目水环境现状监测断面布置表序号河流名称断面名称功能W1青弋江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对照点W2青弋江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控制点W3青弋江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m控制点(2)监测项目水质监测项目为pH、CODCr、BOD5、NH3-N。(3)监测方法水样采集、保存和分析执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质采样方案设计规定》(GB12997-9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关规定。(4)监测时间安徽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05日~06日对青弋江的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54-
(5)监测结果监测结果如表9所示。表9青弋江水质现状监测结果采样日期2016年12月05日-12月06日完成日期2016年12月13日样品名称地表水样品状态液态、无色无味无杂质检测项目检测点位及结果1#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2#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3#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m12月05日12月06日12月05日12月06日12月05日12月06日pH值(无量纲)7.347.766.927.147.277.31化学需氧量(mg/L)15.115.516.016.617.716.5氨氮(mg/L)0.7100.6060.5920.6970.6190.740五日生化需氧量(mg/L)3.13.33.42.93.03.52、现状评价(1)评价标准青弋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2)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推荐公式计算:Si=Ci/C0i式中:Si—评价因子单项质量指数;Ci—评价因子的实测浓度值,mg/L;C0i—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标准,mg/L。pH值的单项因子污染指数用下式计算:pH≤7.0时,SpHj=(7.0-pHj)/(7.0-pHsd)pH>7.0时,SpHj=(pHj-7.0)/(pHsu-7.0)式中:SpHj—pH值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pHj—j点的pH值;pHsd—评价标准下限;-54-
pHsu—评价标准上限。当Si≤1时,表明该水体水质符合相应的水质功能区标准;当Si>1时,表明该水体水质不符合相应的水质功能区标准。(3)地表水质现状评价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各水质指标指数计算结果见表10。表10水质现状评价统计结果监测段面监测项目监测结果范围评价标准值单因子指数范围达标情况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pH7.34~7.766~90.17~0.38达标COD15.1~15.5≤200.755~0.775达标BOD53.1~3.3≤40.775~0.825达标氨氮0.606~0.710≤1.00.606~0.710达标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500mpH6.92~7.146~90.08~0.07达标COD16.0~16.6≤200.8~0.83达标BOD52.9~3.4≤40.725~0.85达标氨氮0.592~0.697≤1.00.592~0.697达标泾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mpH7.27~7.316~90.135~0.155达标COD16.5~17.7≤200.825~0.885达标BOD53.0~3.5≤40.75~0.875达标氨氮0.619~0.740≤1.00.619~0.740达标从监测因子评价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监测期间青弋江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内主要地表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水质良好。三、声环境1、监测点位根据评价导则中测量点位布设原则,本项目共设置三个监测点位。2、监测方法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监测方法执行。3、监测时间和频次监测时间为2016年12月05~06日,昼、夜监测各一次。4、监测结果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1。-54-
表11区域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采样日期2016年12月05日-12月06日完成日期2016年12月06日测试项目噪声气象条件多云,最大风速3.5m/s校准仪器AWA6221B型声校准器出厂编号:测前校准:93.8dB(A)测后校准:93.8dB(A)检测日期检测时间检测结果Leq〔dB(A)〕1#琴溪村村民组12#琴溪村村民组23#项目地12月05日昼间51.548.944.9夜间46.247.342.912月06日昼间49.147.346.1夜间43.843.242.7由上表11可见,拟建项目四周昼、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表明该区域声环境状况符合功能要求。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项目位于泾县琴溪镇琴溪村,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具体环境保护目标如表12和图1。表12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厂界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水环境青弋江W3400中型GB3838-2002Ⅲ类水域声环境本项目///GB3096-2008中2类琴溪村村民组1N23010户40人琴溪村村民组2NW1155户20人环境空气本项目---GB3095-2012二级标准琴溪村村民组1N23010户40人琴溪村村民组2NW1155户20人-54-
图1环境敏感目标图-54-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类别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3。表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依据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0.500.15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NO20.120.080.04PM10——0.150.10(2)地表水青弋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表1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指标Ⅲ类标准值依据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域标准COD≤20BOD5≤4氨氮≤1.0(3)声环境评价区域场界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表15声环境质量标准dB(A)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54-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GB13271-2014规定:使用生物质(含成型燃料)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故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要求。(2)噪声项目场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dB(A)标准昼间夜间2类6050(3)固废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生活垃圾处置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没有SO2、NOx排放。本项目生产废水统一收集运往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以纳入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原有总量中进行平衡,不需单独申请总量指标。-54-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主要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利用原有闲置厂房生产,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工艺流程和排污节点如下:1.酶解羽毛粉蛋白粉饲料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生物质导热油锅炉加热出料、冷却羽毛、水蒸煮、水解、烘干除尘缓冲、除尘粉碎废水收集、外运冷凝器包装干燥真空泵系统卸压光电除臭喷淋除尘外排大气中图2羽毛粉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图羽毛粉饲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简介:(1)水解卸压及废气处理将干羽毛加入水解罐内,加入适量水,使羽毛含水率约百分之二十,加盖密封。加温升压至4公斤压力保压40分钟,进入卸压排气程序。废气首先进入降尘缓冲罐,经过降尘处理后的废气进入冷凝器处理后,少量废气进入光电除臭器处理后排放。-54-
(2)烘干、冷却过程,除尘及相关废气处理过程卸压完成后,进入烘干阶段。物料水解和烘干在同一台机器内完成的,避免湿物料输送入烘干机的过程中废气泄漏。烘干工艺;采用真空干燥技术。利用真空泵将干燥过程产生的蒸汽,经过冷凝器冷却后,少量废气送入光电除臭器处理后排放。全过程系统处于密封负压状态,没有泄漏。水解罐水解、烘干过程,用导热油加热升压。水解罐是双层密封能承受一定压力的密封容器,夹套装导热油为热量来源。导热油锅炉租用甲方原有锅炉。(3)筛选粉碎,储料包装入库过程物料冷却后,由螺旋输送机送入筛选粉碎机组,物料粉碎后,通过风机经由螺旋降尘口进入储料仓进行接袋包装入库。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如下:(1)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职工人数为15人,生活用水量按20L/人·d计算,用水量为0.3t/d、90t/a。生活污水按用水量80%计算,污水总量为0.24t/d,72t/a。年产羽毛粉6000吨,按年开工300天计算,每天生产20吨羽毛粉成品。原料羽毛的含水率18%,羽毛粉成品的含水率≦9%,每天约需蒸发水分1.8吨(废水、废气),经过冷凝器冷却约70%还原为冷凝水(废水)约1.26吨,废气约0.54吨。生产废水主要是烘干后冷凝水,年产生量为37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烘干过程产生的冷凝水,定期清淘,外运至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委托处理(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协议)。此外,生产车间、仓库、原料库房等均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尘、冷凝废气、粉碎及包装工段产生的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有原料仓库恶臭,粉碎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①锅炉烟尘-54-
本项目锅炉生物质燃料约600t/a。根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成型生物质锅炉烟尘产生系数为37.6kg/吨原材料。因此烟尘产生量为22.56t/a,风机风量为10000m3/h,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除尘效率为95%。表17锅炉废气产排情况污染物形式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直径m风量m3/h锅炉废气有组织22.569.49401.1280.4747150.810000②冷凝工段产生的废气水解、烘干过程会有水蒸气产生,此部分蒸汽首先进入冷凝器,少部分蒸汽冷凝下来(主要是冬季),其余部分蒸汽(含少量H2S、NH3)进入“光电处理设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除臭、除味,再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类比同类行业,此废蒸汽中H2S、NH3分别占0.02‰和0.5‰,每天经过冷凝器冷却约70%还原为冷凝水(废水),则废气约0.54吨,则H2S、NH3分别为0.00324t/a、0.081t/a,光电除臭器效率大于90%,风量为5000m3/h,则恶臭废气产排污如下表所示。表18恶臭废气产排情况污染物形式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直径m风量m3/h硫化氢有组织0.003240.01352.70.000320.001350.27150.85000氨气0.0810.033756.750.00810.0.675③粉碎及包装工段会有粉尘产生,但由于其过程中物料含水量在10%,产生粉尘量较小,经类比同类项目,破碎时产生的粉尘量按0.2‰计算,则破碎时粉尘的产生量约为1.3t/a。本项目产品为粉状,由于物料的落差,包装时会产生一部分粉尘,类比同类项目,粉尘产生率为0.1‰,车间年包装物料约6000t/a,则粉尘的产生量为0.6t/a,这两部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9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54-
粉尘总量约为1.9t/a,捕集率为90%,风量为5000m3/h,则除尘系统捕集粉尘量为1.71t/a,粉尘产生速率为0.7125kg/h,产生浓度为142.5mg/m3,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5%,则排放速率为0.036kg/h,排放浓度为7.125mg/m3。表19粉尘产排情况污染物形式产生量t/a产生速率kg/h产生浓度mg/m3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直径m风量m3/h破碎及包装粉尘有组织1.710.7125142.50.08550.0367.125150.85000无组织0.190.079——0.190.079————————④原料库房恶臭废气原料在堆放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恶臭气体溢出,按1000吨羽毛产生0.5kg硫化氢和1kg氨气计算,本项目无组织H2S排放量为3.25kg/a,排放速率0.0014kg/h;无组织NH3排放量为6.5kg/a,排放速率为0.0027kg/h。(3)噪声项目建成后,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在70~85dB(A)左右。对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使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生产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绿化树木隔声、厂区距离衰减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材料、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活性炭。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共为1.62t/a,这部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②废弃包装材料本项目废弃的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编织袋等,产生量为0.6t/a,属于一般固废,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卖。③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5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0.5kg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54-
t/a,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卫生环卫部门处理处置。④废活性炭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有效吸附量按200kg/t(即1吨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最大吸附200~250kg)核算。根据核算,项目需要活性炭0.015t/a,送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或由供应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厂区内设置临时在暂存点。-54-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污染物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锅炉烟尘烟尘940mg/m3,22.56t/a47mg/m3,1.128t/a烘干冷凝废气H2S2.7mg/m3,0.00324t/a0.27mg/m3,0.t/aNH36.75mg/m3,0.081t/a0.675mg/m3,0.0081t/a粉碎及包装粉尘粉尘142.5mg/m3,1.71t/a7.125mg/m3,0.0855t/a无组织原料库房H2S3.25kg/a3.25kg/aNH36.5kg/a6.5kg/a粉碎及包装粉尘粉尘0.19t/a0.19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72t/a)COD400mg/l,0.028t/a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NH3-N35mg/l,0.0025t/a冷凝废水(378t/a)COD300mg/l;0.113t/a统一收集,定期运送至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NH3-N40mg/l;0.015t/a固体废物生产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1.62t/a全部回收用于生产办公、生活生活垃圾2.25t/a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袋0.6t/a收集外售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0.015送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使用,噪声级一般在75~85dB(A)的范围内。通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位于泾县蔡村镇工业集中区,在厂区内及厂界周边进行绿化,可起到吸音降噪、绿化、美化环境的作用,避免周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54-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利用原有闲置厂房生产,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进行分析,预计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源强本项目生产过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锅炉烟尘、冷凝废气、粉碎及包装工段产生的粉尘,无组织废气主要有原料仓库恶臭,粉碎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①锅炉烟尘本项目锅炉生物质燃料约600t/a。根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中“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排污系数表,成型生物质锅炉烟尘产生系数为37.6kg/吨原材料。因此烟尘产生量为22.56t/a,风机风量为10000m3/h,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除尘效率为95%。②冷凝工段产生的废气水解、烘干过程会有水蒸气产生,此部分蒸汽首先进入冷凝器,少部分蒸汽冷凝下来(主要是冬季),其余部分蒸汽(含少量H2S、NH3)进入“光电处理设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除臭、除味,再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类比同类行业,此废蒸汽中H2S、NH3分别占0.02‰和0.5‰,每天经过冷凝器冷却约70%还原为冷凝水(废水),则废气约0.54吨,则H2S、NH3分别为0.00324t/a、0.081t/a,光电除臭器效率大于90%,风量为5000m3/h,则恶臭废气产排污如下表所示。③粉碎及包装工段会有粉尘产生,但由于其过程中物料含水量在10%,产生粉尘量较小,经类比同类项目,破碎时产生的粉尘量按0.2‰计算,则破碎时粉尘的产生量约为1.3t/a。本项目产品为粉状,由于物料的落差,包装时会产生一部分粉尘,类比同类项目,粉尘产生率为0.1‰,车间年包装物料约6000t/a,则粉尘的产生量为0.6t/a,这两部分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95%)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总量约为1.9t/a,捕集率为90%,风量为5000m3/h,则除尘系统捕集粉尘量为1.71t/a,粉尘产生速率为0.7125kg/h,产生浓度为142.5mg/m3,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5-54-
%,则排放速率为0.036kg/h,排放浓度为7.125mg/m3。④原料库房恶臭废气原料在堆放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恶臭气体溢出,按1000吨羽毛产生0.5kg硫化氢和1kg氨气计算,本项目无组织H2S排放量为3.25kg/a,排放速率0.0014kg/h;无组织NH3排放量为6.5kg/a,排放速率为0.0027kg/h。表20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量类别来源风机风量m3/h污染物情况处理措施处理效果%排放特征名称产生排放高度m直径m温度℃有组织锅炉10000烟尘940mg/m322.56t/a(9.4kg/h)47mg/m31.128t/a(0.47kg/h)水膜除尘器≥95150.825烘干冷凝废气5000H2S2.7mg/m30.00324t/a(0.0135kg/h)0.27mg/m30.t/a(0.00135kg/h)水喷淋+光电除臭设备+活性炭吸附≥90150.825NH36.75mg/m30.081t/a(0.03375kg/h)0.675mg/m30.0081t/a(0.00338kg/h)破碎及包装10000粉尘142.5mg/m31.71t/a(0.7125kg/h)7.125mg/m30.0855t/a(0.036kg/h)布袋除尘95150.820无组织破碎及包装/粉尘0.079kg/h(0.19t/a)0.079kg/h(0.19t/a)车间通风/面源原料库房/H2S0.0014kg/h(3.25kg/a)0.0014kg/h(3.25kg/a)NH30.0027kg/h(6.5kg/a)0.0027kg/h(6.5kg/a)2、预测模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相关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并以此为依据,判定本次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导则的要求,三级评价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54-
因此,本评价直接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出各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3、预测结果本次评价以估算模式计算出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值作为影响值,预测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结果见下表所示:表2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结果一览表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烟尘有组织排放H2S有组织排放NH3下风向距离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100.00000.000.00240.060.00120.301000.00070.010.01420.300.00761.802000.00090.010.01480.340.00731.723000.00110.020.01520.360.00721.544000.00110.020.01330.260.00641.445000.00120.020.01120.240.00521.216000.00120.020.00960.190.00461.047000.00100.020.00820.160.00430.928000.00100.020.00710.140.00340.789000.00090.020.00620.120.00320.6810000.00090.010.00550.110.00280.6111000.00070.010.00490.100.00250.5512000.00060.010.00440.090.00220.4913000.00060.010.00400.080.00200.4514000.00050.010.00360.070.00180.4015000.00050.010.00330.070.00170.3716000.00050.010.00310.060.00150.3417000.00040.010.00280.060.00140.3118000.00050.010.00260.050.00130.2919000.00050.010.00240.050.00120.2720000.00050.010.00230.050.00110.2521000.00050.010.00210.040.00110.2422000.00050.010.00200.040.00100.2223000.00040.010.00190.040.00090.2124000.00040.010.00180.040.00090.2025000.00090.020.01610.320.00801.79-54-
最大值0.00120.020.01520.360.00761.80续上表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H2S无组织排放NH3下风向距离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100.00260.240.00260.040.000760.03641000.01631.810.01620.340.000520.02842000.01561.740.01560.320.000340.01163000.01441.540.01480.300.000140.00624000.01321.450.01320.267.23E-050.00365000.01121.240.01130.234.99E-050.00256000.00941.030.00960.193.70E-050.00197000.00410.910.00820.162.89E-050.00148000.00710.790.00710.142.33E-050.00129000.00620.690.00620.121.94E-050.001010000.00550.610.00550.111.65E-050.000811000.00500.550.00490.101.42E-050.000712000.00440.490.00440.091.25E-050.000613000.00410.450.00400.081.11E-050.000614000.00360.400.00360.079.90E-060.000515000.00340.370.00330.079.00E-060.000516000.00300.340.00310.068.20E-060.000417000.00280.310.00280.067.50E-060.000418000.00260.290.00260.056.90E-060.000319000.00240.270.00240.056.40E-060.000320000.00220.250.00230.056.00E-060.000321000.00220.240.00210.045.60E-060.000322000.00200.220.00200.045.20E-060.000323000.00180.210.00190.044.90E-060.000224000.00180.200.00180.044.60E-060.000225000.01611.790.01610.324.40E-060.0002最大值0.01631.810.01620.340.000760.0364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的占标率均低于10%,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54-
4、卫生防护距离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1/2;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各参数取值见表22。表22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计算系数5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10001000<L≤2000L>2000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4004004004004004008080802-4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4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0.010.0150.015>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7D<20.780.780.57>20.84*0.840.76注:*为拟建项目计算取值。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下表。表2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名称需设置防护距离(m)原料库房(无组织)H2S0.186NH30.014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1.583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最终要求本项目生产厂房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以厂房边界为起点)。-54-
该范围内暂无民宅等敏感目标,满足防护要求。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且今后规划部门也不得兴建集中住宅区、学校、医院等民用建筑环境敏感点,并在项目周围设置绿化带,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水环境影响分析①生产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为冷凝废水,其排放量为378m3/a。项目年产羽毛粉6000吨,按年开工300天计算,每天生产20吨羽毛粉成品。原料羽毛的含水率18%,羽毛粉成品的含水率≦9%,每天约需蒸发水分1.8吨(废水、废气),经过冷凝器冷却约70%还原为冷凝水(废水)约1.26吨,废气约0.54吨。生产废水主要是烘干后冷凝水,年产生量为378t/a。烘干过程产生的冷凝水,定期清淘,外运至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委托处理(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协议)。②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此外,生产车间、仓库、原料库房等均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避免污染地下水。表24污水水量及水质情况污染源名称水量污染物种类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处理方法生活污水72t/aCOD400mg/l,0.028t/a0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NH3-N35mg/l,0.0025t/a冷凝废水378t/aCOD300mg/l;0.113t/a统一收集,定期运送至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NH3-N40mg/l;0.015t/a综上,项目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三、固体废物的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材料、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活性炭。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废弃的包装袋等,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卫生环卫部门处理处置;项目废气净化装置中的活性炭需定期更换,废活性炭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或由供应厂家进行回收,禁止直接外排。-54-
表25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理情况污染源名称产生量处理方法除尘器收集的粉尘1.62t/a全部回收用于生产生活垃圾2.25t/a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废包装袋0.6t/a收集外售废活性炭0.015送往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综上,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四、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在70~85dB(A)左右。项目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界四周加强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经减振、建筑隔声后降噪达20dB(A)左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推荐的方法,预测模式均采用无指向性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公式进行预测,具体如下:式中:Lp(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r-点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r0-参考位置到声源的距离,m;若已知点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W或A声功率级(LAW),且声源处于半自由声场时,上式简化成:项目的厂界噪声为项目的区域噪声背景值与噪声源在厂界的噪声声压级相叠加的噪声值。根据噪声加和公式,计算厂界噪声值。公式如下:式中,Lp总-预测点处总声压级,dB;Lpi-第i个声源至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N-声源个数。预测四个厂界及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26。-54-
表26厂界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预测点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预测点47.145.348.146.6预测结果显示,经减振、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在东、南、西、北厂界处的厂界噪声值分别为47.1dB(A)、45.3dB(A)、48.1dB(A)、46.6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噪声值≤60dB(A)、夜间噪声值≤50dB(A),因此该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建议项目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对个别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备,在设备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②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如适当增加车间墙壁厚度,并安装隔声门窗。尽量少开启门窗。对工人采取适当的劳动保护措施,减小职业伤害。③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加强厂房周边的绿化工程,特别是厂界处应种植高大茂密常绿的乔木植物,以增加其对噪声的消、吸作用。五、环境风险评价环境风险是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发生的可预测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或突发时间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及损害。本项目主要为羽毛粉生产,生产原料为提绒羽毛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成品羽毛粉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车间内也无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1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上述物质进行风险识别,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项目运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开关、阀门的控制采用气动装置由控制室集中控制,任何一部分出现不正常,其后续部分即停止工作,设备的噪声和废气排放等不会增加。项目运行过程中应确保除尘除臭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处理效率下降或“跑、冒、漏”导致粉尘、恶臭气体浓度超标现象的发生。-54-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由于投料设备堵塞、停电等原因可能造成生产线不能正常工作,建设单位需定时检验、检修或更换有关设备等措施,避免出现生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情况,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较小,在严格操作、加强管理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六、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泾县琴溪镇琴溪村。本项目西侧为厂房和村道,交通条件优越;东、南、北侧均为林地;距离西北侧115m有少量琴溪村村民住户。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方面环境影响,在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区域距离5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最近的敏感点琴溪村村民住户距离本项目115m,因此,项目的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综上所述,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可行。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4-
污染物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锅炉烟尘颗粒物水膜除尘设备+15m排气筒GB13271-2014表2中标准要求粉碎工序粉尘颗粒物布袋除尘设施+15m排气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冷凝工序H2S、NH3光电处理设备+水喷淋+活性炭吸附生产车间及原料仓库(无组织)粉尘颗粒物、H2S、NH3车间通风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SS,NH3-N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冷凝废水COD,SS,NH3-N统一收集运送至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妥善处置废油渣、油泥办公、生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气处理装置废活性炭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零排放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内的绿化,同时对噪声设备采用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在装置周围空闲地带进行绿化,在项目区空地及道路两旁种植树木、草皮,以改善和美化环境。生活垃圾不能随意丢弃,应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结论与建议-54-
1、项目概况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位于泾县琴溪镇琴溪村,投资建设年产6000吨羽毛粉项目。项目用地面积21亩,租用原泾县绿林人造板有限公司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2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羽毛粉的生产能力。项目预计总投资5000万元,劳动定员为15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饲料加工C1320,根据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和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农林业/13.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因此从产业政策上来说本项目是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的。3、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1)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由此可见,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2)青弋江水质在监测时期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说明青弋江水质现状能满足其功能区划要求。(3)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场界东南西北侧昼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要求,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4、达标排放(1)废气项目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冷凝设备产生的废气经“光电处理设备+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破碎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措施合理可行。(2)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项目废水经收集后,运送至泾县象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废(污)水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3)固体废弃物-54-
本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中;废弃的包装袋等,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卫生环卫部门处理处置;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中的废活性炭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项目固体废物实现资源化、无害化,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小。(4)噪声本项目夜间不运营。通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绿化吸声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于噪声可不采取特殊的防治措施,通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即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5、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泾县琴溪镇琴溪村。本项目西侧为厂房和村道,交通条件优越;东、南、北侧均为林地;距离西北侧115m有少量琴溪村村民住户。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方面环境影响,在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经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区域距离5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最近的敏感点琴溪村村民住户距离本项目115m,因此,项目的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综上所述,评价认为本项目选址可行。6、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治理后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如能按照本报告表所述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各种污染措施,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则各种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7、总结论综上所述,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只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行清洁生产,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保角度看,拟建项目在所选场地生产营运是可行的。8、建议1、建立健全生产环保规章制度,严格人员操作管理,与此同时,加强设备、管道、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54-
2、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确保环保设施的高效、正常运转,尽量减少和避免事故排放。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建立污染源管理档案,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杜绝物料运输沿途洒落,对装运物料的车辆作明确的规定,做好厂区环境卫生工作。4、加强对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对收集的固废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要有明显的标志牌或标签。妥善保管好废物,定期送至指定点处置,防止流失,避免二次污染。5、工厂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公司的各项环境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市、区环保主管部门对公司环保工作的监督指导。表27建设项目污染源“三同时”措施一览表类别污染源环保治理措施投资估算(万元)预期处理效果废气锅炉废气水膜除尘设备+15m排气筒20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二级标准冷凝工序水喷淋+光电除臭设备+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50生产车间布袋除尘设备+15m排气筒10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2零排放生产废水零排放-固废一般工业固废设置固废间、固废间分区设置,含油与不含油固废分区收集,做好防渗防风防雨措施2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1废活性炭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处置3零排放噪声隔声、减振、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等2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合计90-54-
安徽泾县绿林羽毛粉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羽毛粉建设项目大气影响专题报告1.区域污染气象特征分析(1)气象资料来源根据泾县气象站近二十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本地区污染气象。泾县气象台气象观测站基本资料见表1。表1泾县气象台气象观测站基本情况Station:(站点编号)58433UTC:(时区)gmt+8:00Lat:(经度)118°45′28″Long:(纬度)30°55′55″StationElevation:(测点海拔高度)(2)气候特征泾县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温差大、雨量适中、日照充足、无霜期长、东北偏东风多,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6.3℃,1月平均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16.0℃;7月平均气温28.0℃,极端最高气温41.5℃。平均气温年较差24.7℃,最大日较差26.9℃。按平均气温划分,泾县四季分别如下:春季3月16日—5月25日,夏季5月26日—9月20日,秋季9月21日—11月20日,冬季11月21日—3月15日。生长期年平均234天,无霜期年平均228天,最长达242天,最短为224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784.1小时。0℃以上持续期355天。年平均降水量1429.6毫米,地理分布呈南多北少,山区多,平原少的特点。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46天,最多达179天,最少为104天。极端年最大雨量2308.2毫米,极端年最少雨量695.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5月至1月,6月最多。(3)温度泾县全年平均气温为16.3℃,泾县平均温度的变化情况见表2和图1。表2泾县温度变化统计表单位:℃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年温度(℃)3.35.910.116.121.424.928.527.623.517.611.25.516.3从表2和图1可知,全年平均气温为16.3℃,其中夏季气温明显高于其余季节,其中以7-54-
月温度最高,平均为28.5℃,1月温度最低,平均为3.3℃。图1泾县温度变化图(4)风速泾县平均风速日变化和风速的月份变化统计见表3和图2。表3年平均风速的变化单位:m/s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年风速(m/s)2.32.72.82.52.42.32.22.32.32.12.02.12.3图2泾县地面风速月变化图-54-
由表3和图2可以看出,该区域地面各月风速变化较为规律,春季风速最高,夏季风速最低,一年中以11月份风速最小,5月份风速最大。泾县多年平均风速为2.3m/s。当地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见表4和图3。表4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单位:m/s小时(h)风速(m/s)123456789101112春季2.12.22.12.22.32.32.32.32.82.93.13.2夏季1.91.91.92.01.81.92.52.63.03.13.23.1秋季2.12.02.12.12.02.02.12.42.52.73.03.0冬季2.32.22.22.22.22.22.12.62.82.93.03.3小时(h)风速(m/s)131415161718192021222324春季3.63.63.63.43.22.82.72.52.52.32.22.3夏季3.23.33.23.12.82.72.42.32.22.02.01.9秋季3.02.92.92.72.42.32.22.12.02.02.12.0冬季3.43.33.22.82.62.42.42.32.32.32.32.3图3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从表4和图3-54-
可知,总体上来说,季小时平均风速春季和冬季较大,夏季季较小;日变化中风速在11点~15点较其它时间稍大。(5)风向和风频泾县年均风频的月变化见表5。由表5绘出年、季风向频率玫瑰图(见图4)。图4全年、各季风向玫瑰图-54-
表5年均风频的月变化单位:%月份风向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N444331134444NNE878743258777NE121212118761116131110ENE1216161413159121614109E811121213161213131286ESE245576765432SE112335552111SSE111223631111S212344742232SSW333334743545SW555456763676WSW866776964788W1087676555579WNW554442233356NW433332122334NNW322221112223C131110121111121111131515由表5可知,评价区域全年风频最大的风向分别是ENE风(风频14%)、E风(风频13.2%)和NE风(12.7%),连续三个风向角的风频(E风、ENE风和NE风)之和等于39.9%,因此该地区常年具有常年主导风向,主导风为ENE风。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1)预测范围以厂区废气排放源为中心,以正东方向为坐标轴X轴,正北方向为坐标轴Y轴,建立坐标系,5km×5km方形范围。(2)预测因子烟尘颗粒物,粉尘颗粒物(3)预测内容采用估算模式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估算分析。(4)估算方法-54-
通过分析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可不进行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工作,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和分析的依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分别计算结果见表6。表6模型计算参数(有组织点源)污染源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风量(m3/h)烟气出口温度(K)年排放小时数源强(t/a)锅炉烟尘(有组织)150.81000029824001.128生产车间粉尘(有组织)150.81000029324000.0855H2S150.8500029324000.NH30.0081表7模型计算参数(无组织面源)污染源污染物面源长度面源宽度面源有效高度年排放小时数排放速率(kg/h)生产车间粉尘2512824000.079原料库房H2S86424000.0014NH30.0027表8项目生产废气估算情况表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烟尘有组织排放H2S有组织排放NH3下风向距离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100.00000.000.00240.060.00120.301000.00070.010.01420.300.00761.802000.00090.010.01480.340.00731.723000.00110.020.01520.360.00721.544000.00110.020.01330.260.00641.445000.00120.020.01120.240.00521.216000.00120.020.00960.190.00461.047000.00100.020.00820.160.00430.928000.00100.020.00710.140.00340.789000.00090.020.00620.120.00320.6810000.00090.010.00550.110.00280.6111000.00070.010.00490.100.00250.5512000.00060.010.00440.090.00220.4913000.00060.010.00400.080.00200.4514000.00050.010.00360.070.00180.4015000.00050.010.00330.070.00170.3716000.00050.010.00310.060.00150.34-54-
17000.00040.010.00280.060.00140.3118000.00050.010.00260.050.00130.2919000.00050.010.00240.050.00120.2720000.00050.010.00230.050.00110.2521000.00050.010.00210.040.00110.2422000.00050.010.00200.040.00100.2223000.00040.010.00190.040.00090.2124000.00040.010.00180.040.00090.2025000.00090.020.01610.320.00801.79最大值0.00120.020.01520.360.00761.80续上表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H2S无组织排放NH3下风向距离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预测浓度(mg/m³)占标率(%)100.00260.240.00260.040.000760.03641000.01631.810.01620.340.000520.02842000.01561.740.01560.320.000340.01163000.01441.540.01480.300.000140.00624000.01321.450.01320.267.23E-050.00365000.01121.240.01130.234.99E-050.00256000.00941.030.00960.193.70E-050.00197000.00410.910.00820.162.89E-050.00148000.00710.790.00710.142.33E-050.00129000.00620.690.00620.121.94E-050.001010000.00550.610.00550.111.65E-050.000811000.00500.550.00490.101.42E-050.000712000.00440.490.00440.091.25E-050.000613000.00410.450.00400.081.11E-050.000614000.00360.400.00360.079.90E-060.000515000.00340.370.00330.079.00E-060.000516000.00300.340.00310.068.20E-060.000417000.00280.310.00280.067.50E-060.000418000.00260.290.00260.056.90E-060.000319000.00240.270.00240.056.40E-060.000320000.00220.250.00230.056.00E-060.000321000.00220.240.00210.045.60E-060.0003-54-
22000.00200.220.00200.045.20E-060.000323000.00180.210.00190.044.90E-060.000224000.00180.200.00180.044.60E-060.000225000.01611.790.01610.324.40E-060.0002最大值0.01631.810.01620.340.000760.0364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的占标率均低于10%,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卫生防护距离按照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1/2;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A、B、C、D为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区近五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查取,各参数取值见表9。表9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计算系数5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10001000<L≤2000L>2000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4004004004004004008080802-4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4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0.010.0150.015>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7D<20.780.780.57>20.84*0.840.76注:*为拟建项目计算取值。-54-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下表。表10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名称需设置防护距离(m)原料库房(无组织)H2S0.186NH30.014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1.583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方法,最终要求本项目生产厂房卫生防护距离为50m(以厂房边界为起点)。该范围内暂无民宅等敏感目标,满足防护要求。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且今后规划部门也不得兴建集中住宅区、学校、医院等民用建筑环境敏感点,并在项目周围设置绿化带,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4-
图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经办人:年月日-54-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54-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委托书附件2立项批准文件附件3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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