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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多功能切菜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盖章):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监制
环评文件确认书建设单位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多功能切菜机项目项目地址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投资额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邬宗海联系电话邬**,135****8923宁海县环保局西店分局:本单位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0万套多功能切菜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属实,并承诺落实如下环保措施:1、废气治理: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用两级活性碳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粉尘通过密闭车间处理,经过处理后,其排放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均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2、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村落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的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内河。3、固废治理: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清洗剂的废抹布,废弃处理系统更换的废活性炭,注塑机更换的润滑油,委拖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4、噪声治理:项目的高噪声经过隔声、减噪处理,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现将本项目环评报告文件报呈贵局,请出具有关审批意见。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8-三、环境质量状况.....................................................................................................................-13-四、评价适用标准.......................................................................................................................-1-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9-七、环境影响分析.....................................................................................................................-10-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6-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7-十、结论与建议.........................................................................................................................-20-附图:附图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附图3项目所在地周边照片图附图4厂区平面图附图5宁海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6宁海县西店镇生态规划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土地证、房产证附件3租赁合同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危废处置协议附件6公众调查表附表:附表1环保审批登记表附表2三同时措施一览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多功能切菜机项目建设单位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邬宗海联系人邬巧丽通讯地址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联系电话13586668923传真-邮政编码315611建设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行业类别及建设性质新建(补办)塑料家具制造C2140代码绿化面积用地面积12513m2-(平方米)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1000505%(万元)(万元)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1.0预期投产日期已投产(万元)1.1工程内容及规模1.1.1项目由来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其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及配件、塑料日用品、五金件制造、加工等。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企业租赁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的宁波日安阀门有限公司的厂房用进行生产,其租赁厂区占地面积为12513.5m2,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0m2。本环评对项目现状进行评价,其年产多功能切菜机100万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1-
为此,企业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企业已经营多年,属于补办环评手续,经征求当地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以新建性质进行分析评价。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实施),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属于“N轻工”类中“116、塑料制品制造”小类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项目所在地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1.1.2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通过,2003.9.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修订,2008.6.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8.29修订,2016.1.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修订,1997.3.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6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2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修正);(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1998.11.29;-2-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4.9通过,2015.6.1施行;(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1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2011.12.1施行,2014.3.13修正;(12)《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第十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03.6.27通过,2003.9.1施行;(1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2013.12.19;(1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3.12.19;(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007.2.14;(1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2005.10.12;(1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8;(18)《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2009.10.29;(19)《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04.01;(20)《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7.25;(21)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28。2、相关的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国家环保部;-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保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保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保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保部;(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保部;(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4;(8)《宁海县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表(2014修编版)》,宁海县水利局、宁海县环保局,2014.4;(9)《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宁波市环境保护局,1997年1月;(10)《宁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宁海县人民政府,2010年11月;(11)《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整》,宁海县环境保护局,2011年10月。3、其他相关资料(1)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技术合同;(2)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1.1.3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宁波日安阀门有限公司的10幢厂房用进行生产,厂区总占地面积12513.5m2,厂房建筑面积12000m2。项目为多功能切菜机的制造,年产量为100万套。3、主要原辅材料及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表1-1项目生产设备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注塑机33台ZL-2002搅拌机4台PT-20143粉碎机4台/-4-
4超声波焊接机3台LM-40005车床4台非标,自由组装仪表车6装配流水线3条/7空压机2台/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具体见下表:表1-2生产原辅材料明细及用量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应用工序备注1ABS840t/2PS360t/3PP180t注塑/4POM4.8t/35PA/6t250ml/瓶;成分:十二烷基二甲基氯化铵整修3%,柠檬酸钾3%,焦磷酸钾5%,氢氧6清洗剂2880瓶化钠2%,氨基三亚甲基磷酸四钠3%,椰子油酰胺丙基氧化胺5%,水79%7液压油0.25t/润滑机器8配件100万套装配电线、金属片等原辅材料说明:表1-3主要原料的物理性质一览表名称物理性质ABS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比重:1.05g/m3,成型收缩率:0.4-0.7%,成型温度:200-240℃,干燥条件:80-90℃,2h,分解温度为>270℃。ABS无定形料,流动性中等,吸湿大,必须充分干燥,表面要求光泽的塑件须长时间预热干燥80-90度,但料温过高易分解。适于制作一般机械零件,减磨耐磨零件,传动零件和电讯零件。PP塑料(聚丙烯):比重:0.9~0.91g/m3;成型收缩率:1.0~2.5%;成型温度:PP160~220℃;密度小,强度刚度,硬度耐热性均优于低压聚乙烯,可在100℃左右使用。具有良好的电性能和高频绝缘性不受湿度影响,但低温时变脆,不耐磨易老化。通用级聚苯乙烯是一种热塑性树脂,为有光泽的、透明的珠状或粒状的固体。密度1.04~1.09,透明度88%~92%,折射率1.59~1.60。在应力作用下,产PS生双折射,即所谓应力-光学效应。产品的熔融温度150~180℃,热分解温度聚苯乙烯300℃,热变形温度70~100℃,长期使用温度为60~80℃。在较热变形温度低5~6℃下,经退火处理后,可消除应力,使热变形温度有所提高。POM是一种热塑性树脂,通常包括均聚物和共聚物两种。均聚甲醛,密度约-5-
聚甲醛1.4,熔点约170~185℃,成型收缩率:1.2-3.0%。成型温度:170-200℃,干燥条件:80-90℃(2小时)。有优异的刚性,拉伸强度可达68.9兆帕,单位质量的拉伸强度高于锌和黄铜,接近钢材,耐磨性好、摩擦系数和吸水性小,但热稳定性差、不耐酸。共聚甲醛改进了热稳定性,可在-40℃~104℃下长期使用,但机械强度略有下降。通过共混、增强等手段可生产高性能的改性品种。比重:61.14克/立方厘米,661.15克/立方厘米,10101.05克/立方厘米;成型收缩率:60.8-2.5%,661.5-2.2%;成型温度:220-300℃;干燥条件:PA聚酰100-110℃/12小时;坚韧、耐磨、耐油、,耐水、抗酶菌、但吸水大;燃烧鉴胺别方法:火焰上端黄色,下端蓝色,燃烧后塑料熔滴落,起泡,离火后特殊的羊毛,指甲烧焦味和带芹菜味。1.1.4劳动定员和生产天数项目员工:160人。工作制度:白班制,夜间生产;年生产天数300天,本项目设食堂和宿舍。1.1.5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厂区整体呈“┯”型分布,厂区内部又呈两横排分布,北侧横排自西向东依次为成品仓库、仓库一、原料仓库、配件仓库、杂物车间及员工宿舍;南侧横排自西向东依次为装配车间(二楼为仓库)、半成品仓库、仓库二、注塑车间、食堂及办公楼等,详见附图3。表1-4厂区功能介绍表序号名称位置功能备注厂区北侧1F中央为配件组装间;1F两边1仓库装配混合车间2F及2F为仓库2仓库一厂区中央靠北仓库2F3仓库二厂区中央靠南仓库2F4原料仓库厂区中央靠北各种塑料等储存1F5注塑车间厂区中央靠南注塑、搅拌、粉碎1F6配件仓库厂区南侧装配零部件仓库17食堂厂区南侧食堂1F8办公厂区南侧办公2F9杂物间厂区南侧堆放各类杂物1F10宿舍厂区南侧住宿1F注:本项目装配所需配件全部外购。-6-
1.1.6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2、排水系统①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②雨水收集后,经雨水管排往市政雨水管网。③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村落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的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内河。3、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变电所统一供给。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补办)项目,租赁宁波日安阀门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无原有污染。自2011年成立至今,当地环保监管部门,从未受到关于本项目的环保投诉。-7-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2.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2.1.1地理位置宁海县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宁波市南端,属宁波市管辖,介于北纬29°05′~29°32′,东经121°09′~121°49′之间,南北宽49.4km,东西长64.4km,县域土地总面积1843km2。宁海县东邻象山县,南接三门县,西界天台、新昌,北毗奉化,地理位置优越。象山港横贯东北,三门湾瀛环于东南,海岸线长达176km2,港区开阔,水深浪静,不淤不冻。象山港插入县域内,全县拥有沿海码头4座,航运通达国内各沿海港口及长江中下游城市。34省道(甬临线)、38省道(象西线)和74省道(盛宁线)贯穿境内,甬台温高速公路和甬台温铁路由北向南穿过宁海县,交通便利。离杭州261km,南距临海76km,温州282km。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周边环境如下图所示,详见附图1,附图2等。-8-
吉山村本项目60m注塑车间农田20m75m吉山村吉山村其他企业图2-1本项目周边位置关系图2.1.2地质地貌地形属沿海丘陵平原区,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山地丘陵区,中部和东部有面积大小不等的海滨冲击平原。区域构造属华南台块浙闽隆起带东南沿海断裂褶皱区,新华夏系一级第二隆起带东北端。地质简单,断裂发育,属滨海丘陵地带。天台山脉中段横亘全境,西北部、西部和东部多低山,最高峰蟹背尖海拔954m。全县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北部、东南部和南部各有小块平原。全县总面积1843km2,全县山地丘陵面积占74%,内陆低山面积167.25km2;丘陵面积986.75km2;平原面积480.6km2。有14条河流独立入海。沿海有岛屿44个,礁55个。大陆海岸线长166.48km,滩涂宽广,约191.758km2,水道纵横,其中三门湾内水道3条,象山港内水道4条。2.1.3气候、气象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日照丰富。据坎门气象站多年资料统计,主要特征为:-9-
1)气温年平均气温16.1℃最热月平均气温27.5℃最冷月平均气温4.6℃2)降雨年平均降雨量1662.7mm年最大降雨量2181.3mm年最小降雨量785.1mm四季有雨,5~6月为梅雨季节,雨量较多;盛夏7、8月是干旱季;7~10月台风出现频繁;相对湿度在80%以上,年均总辐射量108kCa/cm2,平均日照数为1950.1h,多年平均蒸发量1000~1600mm。3)风况年主导风向南(S)年平均风速2.44m/s最大风速2.56m/s4)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83%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87%月平均最小相对湿度77%2.1.4水文宁海县河流依山势东流入海,主要有白溪、大溪、凫溪、清溪、中堡溪等。白溪源出天台县华顶山,主流经宁海县西南干山与南部干山之间地区,东出水车入白峤港,县内流长54.9公里,为宁海县最大溪流。大溪系白溪支流,源出深甽镇马岙第一尖南麓,流域夹于中部干山与西南干山之间,于水车马婆园汇入白溪。凫溪源出第一尖北麓,流经西北干山与中部干山之间地区,东出紫溪如铁江。清溪源出天台县苍山北麓,入宁海县桑洲镇,处于南部干山之南,出三门县、沙柳镇入旗门港。中堡溪源于宁、象交界之茅芦岗,流经中部干山东端之西南,南流入胡陈港水库。均系山溪,流短水急,无结冰-10-
期,有灌溉之利,但不通航运。此外,较大的独立河流有颜公河、石门溪、汶溪、西仓溪、力洋溪、茶院溪等。2.1.5植被宁海古树名木资源数量众多,物种丰富,共有古树名木1202株。其中散生古树582株,古树群28处620株;属一级保护古树284株,二级保护古树336株,三级保护古树582株。树龄最高的为岔路镇柴家村万婴柏,达1700多年,范围最大的是前童镇的"浙江第一樟",为1500cm。2.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2.1宁海县宁海县,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浙江省东部沿海,象山港和三门湾之间,天台山、四明山山脉交汇之处,是计划单列市宁波市下辖县,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沿海对外开放地区之一。全县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14个镇乡,人口58万,海岸线176公里,滩涂2.6万公顷,山林12万公顷,耕地3.5万公顷。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9.8亿元,增长6.5%;财政总收入65.6亿元,增长8.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1亿元,增长8.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40664元和22209元,分别增长9%和11.2%。2.2.2西店镇西店镇是浙江省宁海县一个建制镇,位于县域北部,北连奉化市,南邻梅林街道,西接深圳镇,东临象山港,辖区面积102.3平方千米,镇政府驻振兴南路158号。属于沿海地区,镇域面积102平方公里,辖22个行政村(含11个居委会),常住人口4.3余万人,外来人口3万人。西店是著名的“牡蛎之乡”和“中国蛋鸭之乡”,几年来被评为全国重点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镇、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浙江省中心镇、宁波市二十强镇。2.2.3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根据《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4)及《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调-11-
整说明》(2011.10),本项目所在地属于西店生物多样性与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Ⅲ1-60226B04),为限制准入区。面积约52.26平方公里,位于西店镇(禁止准入区、优化准入区除外),主要生态环境功能是维持生物多样性,有效涵养相关水系溪流,保护农田。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1)环境质量目标:河网水质控制在Ⅲ类,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近海水域水质应达到Ⅱ类标准以上。(2)生态保护目标:近期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100%;远期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7%以上。(3)污染控制目标:近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小于等于250公斤/公顷;远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小于210公斤/公顷。(4)总量控制目标:远期工业COD、氨氮点源允许排放量为14.32t和0.99t。2、建设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要求(1)严格执行产业导向政策,加强产业集聚,适度发展一类工业,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2)淘汰落后工艺和污染严重的企业,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发展低能耗、轻污染、高科技产业,逐步提高单位工业用地的产值。新建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区或替代削减1.5倍以上的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或经市环保局批准从其它区域调用总量。3、生态环境保护要求(1)改进农业施肥结构,推广平衡施肥和深施技术,充分利用有机肥,大力发展秸秆还田、经济绿肥、沼气等;选择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实施病虫害综合防治。(2)控制水产养殖密度及规模,优化养殖结构,合理调整养殖布局,提高饵料利用率,推广生态养殖,减少水产养殖污染排放。(3)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程,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堆肥设施。-12-
(4)禁止在象山港沿岸丘陵区开山采石,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污染物,禁止在海域弃置、处理和倾倒各类工业固体废物。4、生态保护与建设(1)合理开发和利用滩涂资源,西店近海海涂严格限制围涂造地。必要的围涂造地应经科学论证,避免引起新的环境问题。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2)西店至深甽公路建设农业观光大道,公路南北两侧建设农产品走廊和生态示范保护区;临铁江港侧区域规划建立滨海生态农业观光区;沿34省道两侧设置15米的防护绿带;甬台温高速公路边沟外设50米的防护绿带,沿甬台温铁路两侧设置50米的防护绿带。(3)建设西店水厂,供水范围为西店镇域,远期供水量达到7.5万t/日。本项目为多功能切菜机的生产,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且不属于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所以本项目符合该小区生态功能区的准入条件。三、环境质量状况3.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3.1.1区域环境功能区划1、环境空气根据《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区。2、水环境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本项目纳污水体目标水质为Ⅲ类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3、声环境项目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该区域未划分噪声等级。根据GB3096-2008《声环-13-
境质量标准》内规定,该区域为工业、居民混杂区,执行2类声功能区环境要求。本环评根据宁海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其中对周围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引用已有监测数据,对声环境质量进行现场实测。3.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环评现状数据引用《宁波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4年度监测结果,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详见下表:表3-12014年宁海县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项目SO3332(mg/m)NO2(mg/m)PM10(mg/m)2014年平均值0.0790.0710.2642014年最大日均值0.0140.0260.0642014年超标率(%)0.00.03.0二级标准(年平均)0.060.080.10从监测结果可知,宁海县空气环境质量基本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其中PM10超标率为3.0%,主要原因为大规模的城市化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扬尘及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持续增加,且冬季盛行偏北风,且低温干燥,大气层较为稳定,易出现逆温层,污染物比较难扩散,使得宁海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持续处于相对较高水平。3.1.3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根据宁海县环境监测站2014年对纳污水体附近溪头村断面水质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2014年溪头村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统计表见下表。表3-22014年度溪头村断面水质监测分析项目pHDO(mg/L)CODMn(mg/L)TP(mg/L)NH3-N(mg/L)溪头平均值8.6511.743.3200.4611.298村断Ⅲ类标准值6~9560.21.0面比标值/0.430.552.3051.298由上表可知,该项目纳污水体附近地表水污染因子指数TP、NH3-N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主要超标原因是由于当地沿河居民生活废水排放至地表水。-14-
3.1.4声环境质量现状为反映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我单位技术人员在项目四周布设了4个噪声监测点(由于敏感点位距离企业厂界较近,故本环评将厂界噪声视为敏感点噪声),监测点位置详见附图2。各监测点在正常工况下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3-3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一览表序号1234监测点东侧南侧西侧北侧监测值56.7dB(A)55.1dB(A)56.5dB(A)57.3dB(A)标准值60dB(A)60dB(A)60dB(A)60dB(A)达标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噪声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3.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区域环境功能特征及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下:(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项目纳污水体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3)项目四周厂界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4)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3-4环境保护目标表与本项最近与注塑车间最名称户数方位保护级别距离(m)近距离(m)项目附近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1075约40户东侧(GB3095-2012)二级;吉山村320约10户南侧《声环境质量标准》560约70户北侧(GB3096-2008)2类-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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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适用标准4.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4.1.1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考《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编制详细说明》。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单位:μg/m3)序号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二级标准)年平均60二氧化硫1日平均150(SO2)环小时平均500年平均40境二氧化氮2日平均80(NO2)质小时平均200年平均70量3PM10日平均150标年平均2004TSP准日平均3005非甲烷总烃*一次值2.0mg/m34.1.2水环境项目纳污水体水质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表4-2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除pH外)名称pHBOD5CODMnDO氨氮总磷Ⅲ类标准6~9≤4≤20≥5≤10.24.1.3声环境根据当地声环境功能区划规定,项目所在地四周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污4.2污染物排放标准染物4.2.1废气排-1-
放本项目注塑废气按非甲烷总烃类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GB16297-1996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相见下表。表4-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污染物3浓度度(mg/m)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mg/m3)1510非甲烷总烃12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30533颗粒物1201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5食堂油烟废气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如下表,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本项目仅有2个灶头,根据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1,≤3为小型。表4-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758504.2.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出水纳入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的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集中处理,最终出水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表4-5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外)标准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三级标准6~940050030035820表4-6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项目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50三级标准(进水)300400/20一级A标准(出水)5010105(8)14.2.3噪声运营期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2-
4.2.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国纳入约束性考核的4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共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文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总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控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14]49号《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2014~2017)》中规定,新建、扩、改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指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行区域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量。本项目非标甲烷总烃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8t/a,区域所需削减量为0.16t/a。-3-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1工艺流程简述(图示)5.1.1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清洗剂图5-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5.1.2工艺说明-4-
1、将各种塑料粒子按一定配比投入搅拌机内进行搅拌。2、搅拌完成后,进入注塑工序,其成型温度控制在170-190℃内,无塑料分解。3、注塑成品进行整修检验,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则需要粉碎重新回用生产;部分产品表面有污渍,则需要用清洗剂清洗喷在塑料表面,用抹布擦拭,该清洗剂为水性清洗剂,无废气挥发。4、整修完成后,进入装配流水线,通过超声波机等对各种配件进行装配。5、最后检验后入库。5.1.3排污节点1、废气注塑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注塑废气;塑料粉末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食堂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食堂油烟。2、废水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3、噪声车床、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4、固废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清洗剂的废抹布;废弃处理系统更换的废活性炭;注塑机更换的润滑油产生的固废及员工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定期回收再利用。5.2主要污染工序本项目租赁现有建成厂房,无施工期污染物。其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及与污染因子见下表。表5-1本项目污染源与污染因子识别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类型主要污染因子水污染物日常生活生活污水CODCr、氨氮注塑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投料、搅拌粉尘粉尘餐饮食堂油烟油烟废气固体废物注塑废润滑油固废-5-
整修含清洗剂的废抹布废气处理废活性炭日常生活生活垃圾噪声生产设备机械噪声/5.2.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注塑时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时产生的少量粉尘和食堂油烟。有机废气主要为塑料粒子加热产生的碳氢类化合物(可归类为非甲烷总烃)。1、注塑废气项目注塑工艺使用的原材料为ABS、POM等塑料粒子,根据表1-4的原料物理性质可知,物料的分解温度大约在220℃。本项目的注塑温度在170-190℃之间,故本项目塑料不会分解。塑料往往不是一种纯物质,它是由许多材料配制而成的。其中高分子聚合物(或称合成树脂)是塑料的主要成分,此外,为了改进塑料的性能,一般要在聚合物中添加各种辅助材料,如填料、增塑剂、润滑剂、稳定剂、着色剂等。项目在注塑过程中,原料塑料粒子制造时已添加进的各种辅助材料会随着温度的升高而挥发产生气体,其成分较复杂,本环评报告分析以非甲烷总烃来表征。类比同类企业经验数据,注塑成型有机废气产生量约占塑料用量的0.15~0.3‰,保守估算以0.3‰计,本项目塑料粒子的年使用量为1388.4t,则废气产生量最大为416.5kg/a,按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排放源强为173.6g/h,污染成分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经现场勘查,企业目前无废气处理设施。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十二五”规划》及《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中关于塑料制品行业的相关规定,本环评建议注塑车间的注塑工序独立成“小车间”进行整体抽风,由“小车间”顶部排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风量为10000m3/h。设收集效率为90%,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90%,处理达标废气经车间楼顶排气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则相关产生速率、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见下表。表5-2废气相关参数污染物年产量t/a产生速率kg/h排放速率g/h排放浓度mg/m3排放量t/a非甲烷有组织:15.62有组织:0.0380.4170.174有组织:1.56总烃无组织:17.36无组织:0.042-6-
2、投料粉尘本项目使用的搅拌设备和粉碎设备均采用密封设置,故在搅拌和粉碎时产生的粉尘主要来自于投料过程产生。由于塑料粒子粒径较大,在投料口自然沉降,故产生的粉尘量较少,本环评只做定性分析。3、食堂油烟职工食堂运营中有含有油类和热量的油烟废气产生,目前,企业内有2个灶头,烟气排放量为4000m3/h,呈间歇性排放,产生时间按2h/d计,油烟产生浓度约3~4mg/m3,本环评产生浓度取4mg/m3,则油烟产生量约9.6kg/a。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要求达到60%以上。排放量约3.84kg/a(6.4g/h),排放浓度为1.6mg/m3<2mg/m3。经过处理后,油烟废气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5.2.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员工160人,日常生活废水量约12.8m3/d(3840m3/a)。其水质特征为CODcr350mg/L、氨氮35mg/L,故CODcr产生量为1.34t/a,氨氮产生量0.134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村落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的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5.2.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注塑机、粉碎机等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类比同类型设备可知,噪声声级值在70~85dB(A)之间。表5-3主要声源设备简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个噪声源强dB(A)1搅拌机702塑料成型机803粉碎机854装配流水线705.2.4固体废物-7-
1、生产固废①本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产生含清洗剂的废抹布,根据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可知,废抹布产生量为1.5t/a;②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注塑机的液压油需要更换,其更换量为0.25t/a;③活性炭吸附率约15%,废活性炭年产量约为2.25t/a;④塑料粒子粒径较大,在投投料口有极少量自然沉降,该粉尘在扫地时和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委托处理。2、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60人,员工生活垃圾的年产量为24t/a,生活垃圾进行袋装化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详见下表。表5-4项目固废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属性废物代码预测产生量1生活垃圾职工生活固态纸屑、果皮等一般固废--24t/a2废抹布注塑固态清洗剂危险固废HW491.5t/a3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固态非甲烷总烃危险固废HW492.25t/a4废液压油注塑液态润滑油危险固废HW080.25t/a5.3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下表:表5-5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单位:t/a污染源及主要污染因子产生量t/a排放量t/a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0.4170.08大气污染投料、搅拌粉尘粉尘少量少量物食堂油烟油烟废气9.6kg/a6.4g/h废水量38403840水污染物生活废水CODCr1.340.174氨氮0.1340.0174生活垃圾纸屑、果皮等240废抹布清洗剂1.50固废废活性炭非甲烷总烃2.250废液压油非甲烷总烃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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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排放源处理前产生浓度及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污染物名称编号产生量(单位)(单位)类型有组织:0.038t/a,大30.038mg/m注塑废气非甲烷总烃0.417t/a;0.174kg/h气无组织:0.042t/a17.36g/h污投料粉尘粉尘少量少量染物食堂油烟油烟废气9.6kg/a3.84kg/a水废水排放量:污废水产生量:3840m3/aCOD3cr3840m/a生活废水350mg/L(1.34t/a)染氨氮50mg/L(0.174t/a)35mg/L(0.134t/a)5mg/L(0.0174t/a)物0(由环卫部门清生活垃圾24t/a固理)体废抹布1.5t/a0(委托处理)废废活性炭2.25t/a0(委托处理)物废液压油0.25t/a0(委托处理)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注塑机、粉碎机等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类比同类噪型设备可知,噪声声级值在70~85dB(A)之间。声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并加强绿化,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0-
七、环境影响分析7.1施工期影响分析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用作生产,无施工期污染。7.2营运期影响分析7.2.1大气环境1、注塑废气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处理后,其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15.62g/a,1.56mg/m3;无组织排放速率为17.36g/a,建议注塑车间的注塑工序独立成“小车间”进行整体抽风,由“小车间”顶部排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风量为10000m3/h。设收集效率为90%,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90%,处理达标废气经车间楼顶排气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经过上述工艺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粉尘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投料时产生的,该粉尘粒径较大,不易在空气中漂浮,均散落在投料口附近,本环评建议生产期间注塑车间(含搅拌、粉碎工序)门窗尽量处于关闭状态,并时常打扫。经收集处理后,投料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食堂油烟油烟废气经集气、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所在楼屋顶排气筒排放,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均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4、最大落地点浓度计算本项目使用导则推荐的模式SCREEN3估算模式对废气排放影响进行预测。各废气污染物排放估算模式所需的污染源参数见表7-1,预测结果见表7-2。表7-1废气排放预测参数预测参数排放速环境质量标面源污染物率(kg/h)风量准(mg/m3)长(m)宽(m)高(m)(m/s)注塑车间非甲烷总烃0.0174302080.000292.0点源污染物排放速预测参数环境质量标-11-
率(kg/h)排气筒排气筒出烟气温排气量准(mg/m3)高度(m)口内径(m)度(℃)(m3/h)排气筒非甲烷总烃0.0156150.620100002.0表7-2大气污染物预测结果表点源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浓度(mg/m3)占标率(%)1004.05×10-40.023005.24×10-40.035005.08×10-40.0310005.16×10-40.0315004.84×10-40.02最大落地距离m695最大浓度5.90×10-40.03南侧吉山村,20m1.23×10-100面源污染物排放预测结果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非甲烷总烃下风向浓度(mg/m3)占标率(%)1008.64×10-30.433008.07×10-30.405006.37×10-30.3210002.82×10-30.1415001.62×10-30.08最大落地距离m83最大浓度9.14×10-30.46南侧吉山村,20m2.61×10-30.13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的有机废气在各距离处的排放浓度均低于相应的质量标准,占标率均小于10%,最大落地浓度均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5、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项目废气有无组织排放产生,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下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项目参数,计算结果如下表。-12-
表7-3项目大气防护距离参数及计算结果表参数污染物计算结果面源有效高度面源宽度面源长度污染物排放率评价标准小时值非甲烷总烃15m20m30m0.0156kg/h2mg/m3无超标点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6、公众参与本项目生产车间距离南侧吉山村较近(距注塑车间20m),本次环评对生产车间距离50m范围内的居民进行了公众调查。周边居民同意企业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建设本项目,公众参与详见附件6。7.2.2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村落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的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综合分析,项目废水量较小,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几乎无影响。7.2.3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注塑机、粉碎机等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类比同类型设备可知,噪声声级值在70~85dB(A)之间。项目生产车间为实体墙结构,根据表3-3现场监测数据可知,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对周边吉山村影响较小。7.2.4固体废弃物1、生产垃圾本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会使用到清洗剂,清洗剂喷涂表面后擦拭完会产生废抹布;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HW49。根据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可知,抹布产生量为1.5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2.25t/a,委拖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注塑机的液压油需要更换,其更换量为0.25t/a,属HW08,委拖-13-
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2、生活垃圾本项目定员160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24t,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本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表7-4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废物类处置方式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别环卫部门处置1生活垃圾职工生活一般固废/--24t/a2废抹布注塑危险固废900-041-491.5t/aHW49委托有资质单位3废活性炭废弃处理危险固废900-039-492.25t/a处置4废液压油注塑危险固废900-201-08HW080.25t/a3、固废收集和储存固废分类收集: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制度、统一的堆放场地。固废分类堆放:生活垃圾与生产固废分开堆放贮存,生产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存放,固废堆放场所不能露天堆放,不能日晒雨淋。固废堆放整齐、保持干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其他固废清理要及时,避免腐烂、恶臭发生。①危险固废收集和储存注塑等工序产生的废液压油及废抹布、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要求容器密封,暂存于危险固废堆放场所。危险固废定期由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专车运走;禁止企业随意丢弃。对于危险固废,在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将危险废物分类存入容器内,并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并做好相应的纪录。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要求企业收集装袋或桶装后存放于固定场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应防雨淋冲刷,并及时清运,做到每日一清,以免因为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问题。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各类固废都得以合理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本次环评要求企业必须做好以下固废防治措施:-14-
在固废收集和储运过程中,必须切实做好固废的分类工作,以免造成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及由于雨水冲刷产生二次污染。根据国家对危险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技术政策,公司应进一步改进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只要对项目产生的固废做好相应的处置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7.2.5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计划管理。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14]49号《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中规定,新建、扩、改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行区域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量。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8t/a,区域所需削减量为0.16t/a。-15-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排放源污染物防治措施防治效果类型(编号)名称建议注塑车间的注塑工达GB16297-1996《大气序独立成“小车间”整体抽非甲烷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注塑废气风排气,经两级活性炭吸总烃中新污染源二级气附处理,最后经楼顶排气污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标准染投料粉尘粉尘密闭车间,经常打扫物达GB18483-2001《饮食食堂油烟油烟油烟净化器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CODcr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设施(GB8978-1996)三级标染氨氮准后纳入村落污水管网物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理无害化固体废抹布委托处理无害化废废活性炭委托处理无害化物废润滑油委托处理无害化噪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声能区的噪声限值。8.1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厂房已建成,不会改变现有生态环境。8.2环保投资估算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治理、噪声治理,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见表8-1。表8-1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序号项目费用估算(万元)1废气治理352废水治理103噪声治理5合计50-16-
经估算本项目建设用于环保方面的投资约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9.1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地所属生态功能小区为西店生物多样性与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编号为Ⅲ1-60226B04,属于限制准入区。本项目不属于区内禁止发展的高污染、高能耗工业,符合该区域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本项目在防治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三废产生量较少且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宁海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9.2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村落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的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建议注塑车间的注塑工序独立成“小车间”进行整体抽风排气,经处理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后,经楼顶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投料粉尘通过密闭车间处理后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要求。营运期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项目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抹布、废润滑油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只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9.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其中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指标施行总量控制。-17-
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14]49号《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中规定,新建、扩、改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行区域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量。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8t/a,区域所需削减量为0.16t/a。9.4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当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地表水环境为Ⅱ类功能区,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根据现状调查及预测分析,本项目投产后,新增污染不大,通过各项措施进行污染防治,“三废”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9.5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从规划角度分析项目所在地为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宁海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在地为宁海县生态功能区划中的限制准入区,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项目,符合宁海县的环境功能区划。因此从规划角度,本项目的选址是基本合理的。2、从与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关系分析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南侧距注塑车间20m处的吉山村,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执行要求,同时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后,生产设备噪声厂界排放能达标,废气排放亦能达标,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由此可见,本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但考虑到项目周边企业概况,建议企业切实落实相关防护措施。3、其它规划等符合性分析①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项目为多功能切菜机的生产,项目建设内容与该区域的用地功能要求相一致,项目建设用地性质符合区域功能、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要求。-18-
②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另本项目也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以及《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规定的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审批原则。-19-
十、结论与建议-20-
10.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1.1项目概况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其经营范围为家用电器及配件、塑料日用品、五金件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企业租赁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的宁波日安阀门有限公司的厂房用进行生产,其租赁厂区占地面积为12513.5m2,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0m2。目前已投产,本环评对项目现状进行评价,其年产多功能切菜机100万套。10.1.2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结论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较好,SO2和NO2日均值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10超标率为3.0%。主要原因为大规模的城市化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扬尘及机动车保有量不断持续增加,且冬季盛行偏北风,且低温干燥,大气层较为稳定,易出现逆温层,污染物比较难扩散,使得宁海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持续处于相对较高水平。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根据宁海县环境监测站2014年对溪头村断面水质监测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由数据可知该项目纳污水体附近地表水污染因子指数TP、NH3-N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主要超标原因是由于当地居民生活废水排放至地表水。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昼间60dB(A))。10.1.3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结论1、废气①注塑废气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经过处理后,其有组织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分别为15.62g/a,-21-
1.56mg/m3;无组织排放速率为17.36g/a。经现场勘查,企业目前无废气处理设施。根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十二五”规划》及《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中关于塑料制品行业的相关规定,本环评建议注塑车间的注塑工序独立成“小车间”进行整体抽风,由“小车间”顶部排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风量为10000m3/h。设收集效率为90%,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为90%,处理达标废气经车间楼顶排气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经过上述工艺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粉尘本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投料工序,该粉尘粒径较大,不易在空气中漂浮,均散落在投料口附近,本环评建议生产期间注塑车间(含搅拌、粉碎工序)门窗尽量处于关闭状态,并时常打扫。经过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投料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③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集气、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所在楼屋顶排气筒排放,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均可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要求。根据SCREEN3估算模式对废气排放影响进行预测,本项目的有机废气在各距离处的排放浓度均低于相应的质量标准,占标率均小于10%,最大落地浓度均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村落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的宁海县西店镇璜溪口污水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3、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为车床、注塑机、粉碎机等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类比同类型设备可知,-22-
噪声声级值在70~85dB(A)之间。项目生产车间为实体墙结构,经监测数据可知,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周边吉山村影响较小。4、固废本项目定员160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24t,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本项目在注塑过程中会使用到清洗剂,清洗剂喷涂表面后擦拭完会产生废抹布;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均属HW49。根据企业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可知,抹布产生量为1.5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2.25t/a,委拖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注塑机的液压油需要更换,其更换量为0.25t/a,属HW08,委拖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综上,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总量控制“十二五”期间,国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计划管理。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件,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14]49号《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中规定,新建、扩、改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行区域现役源2倍削减替代量。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建议值为0.08t/a,区域所需削减量为0.16t/a。10.2建议(1)企业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到的污染防治措施,使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2)应进行合理布局,采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或同类产品设备中效率较高者,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做好清污分流,提高能源利用率。(3)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杜绝污染物事故排放。(4)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形成人人重视环境保-23-
护的生产气氛,使公司建成经济效益显著和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企业。(5)本次环评仅针对企业年产100万套多功能切菜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企业今后有规模扩大、厂区移址、设备更换、产品变化等,需重新向有关部门申报。10.3环评总结论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租赁宁波日安阀门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用进行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宁海县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加工制造,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建设区域内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综上所述,本项目要求企业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做好安全生产。从环保角度而言,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支电机轴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24-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所在地政府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25-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签字):年月日-26-
N项目所在地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27
N农田吉山村小本项目马吉山村小吉山村工业企业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声环境监测点28
东侧吉山村南侧吉山村西侧吉山村北侧农田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图29
N2F2F原1F配1F宿舍1F仓成品仓库库料件仓仓一库库1杂F物绿化绿化间1层为装配车间,2层为仓库办2F1F公2F绿化食仓堂库2F二注塑半成品仓库车间绿化附图4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30
项目所在地附图5宁海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31
项目所在地附图6宁海县西店镇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32
附件1营业执照33
附件2土地证、房产证34
35
36
37
38
附件3租赁合同39
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0
附件5危废处置协议41
附件6公众调查表
附表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多功能切菜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100万套多功能切菜机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建设行业类别塑料家具制造C2140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编制报告书■编制报告表□填报登记表项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别(万元)50所占比例(%)5%目立项部门/立项批文号项目审批、备案号/预开工时间项目征地面积/施工房屋面/积单位名称宁波众海电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86668923单位名称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90597667建设评价通讯地址宁海县西店镇吉山村邮政编码315611通讯地址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1-4-2102室邮政编码310021单位单位法人代表邬宗海联系人邬巧丽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1号评价经费/建设环境质量等级环境空气:二级地表水:III类地下水:环境噪声:2类海水:土壤:其它:项目所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地封禁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环境敏感特征区域□重要湿地□基本草原□文物保护单位□珍稀动植物栖息地□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重点流域□重点湖泊□两控区环境现状现有工程(已建+在建)本工程(拟建或调整变更)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或调整变更)排放量及主要实际排允许排实际排核定排预测排允许排自身预测排核定排“以新带老”区域平衡替预测排核定排污染物放浓度放浓度放总量放总量放浓度放浓度产生量削减量放总量放总量削减量代本工程削放总量放总量排放增减(7)量(15)污染(1)(2)(3)(4)(5)(6)(8)(9)(10)(11)减量(12)(13)(14)物排废水--------------0.34800.3480.348------+0.348放达化学需氧量501.341.1660.1740.174+0.174标与氨氮50.1340.11660.01740.0174+0.0174总量石油类控制(工废气------------------------------------------------业建二氧化硫设项烟尘目详工业粉尘填)氮氧化物与项目有关的其非甲烷总烃0.080.08+0.08它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表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一览表营运期环保措施治理对象(主要内处置方类别序号治理设施或措施数量处理能力安装部位预期处理效果容)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楼顶1注塑废气10000m3/h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1排气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废气密闭车间,经常打扫投料粉尘标准治理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2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9.6kg/a放标准(试行)》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废水1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3840t/a(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治理入附近村落污水管网噪声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1隔声、减振治理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1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24t/a无害化固废2废抹布1.5t/a无害化委托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处置3废活性炭0.063t/a无害化限公司处置4废液压油0.25t/a无害化项目应采用的清洁生产措施:其它环保措施(如居民拆迁安置、人文景观及文物古迹的保护、生态保护及修复措施、修建污水输送管线、使用物料种类限制、工作时间、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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