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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留庆新横街住宅综合楼新建荔湾区黄沙大道留庆新横街10-20号广州羊城铁路集团羊城铁路总公司广州市南岭铁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2000202491115859871024985.251.825大坦沙西航道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规建发字(2000)第454号240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仓库)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6三、环境质量状况10四、评价适用标准1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2七、环境影响分析23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8九、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29十、结论与建议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仓库)建设单位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骆艺文联系人郭惠谊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R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G5990其他仓储业占地面积(m2)2135.70建筑面积(m2)10374.10扩建总投资(万元)1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扩建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6年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工程内容(1)原有工程内容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是一家从事生产、加工汽车关键零部件并销售自主生产产品的现代化生产企业。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原有工程于2006年7月7日获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批文号为花环监字[2006]第192号。根据批文,原有工程批复内容为:占地面积为29413.60m2,建筑面积为350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人民币,包括2幢3层厂房、2幢6层宿舍楼、1幢5层办公室。根据现场勘探,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建筑物包括:2幢3层厂房和2幢6层宿舍楼。其中厂房A出租给发网(广州)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作为仓储物流使用,其它三幢建筑均空置暂时未投入使用。2幢厂房和2幢宿舍楼均于2011年3月2日通过广州市花都区房屋建筑工程环保验收,建筑物验收审批文号分别为花环建验字(2011)第026号及花环-5-
建验字(2011)第027号。(2)扩建项目内容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扩建一栋单体仓库,地上6层地下1层,扩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修订)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U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仓储类,本项目用于储存汽车零部件,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工程规模(1)占地及建筑规模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进行,建设一栋地上6层、地下1层的仓库,占地面积2135.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74.10平方米,其中地上1~6层为成品仓库;地下1层设置发电机房、配电房及停车场等。扩建项目总体建筑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1。表1扩建项目建筑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项目单位数值占地面积m22135.70居住人数人0总建筑面积m210374.10其中计算容积率面积m28129其中仓库m28129机动车停车场面积m21687机动车泊车位数个49非机动车停车场面积m20项目扩建前后主要建筑变化情况对比,见表2。表2扩建前后主要建筑情况序号建筑类别建筑物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备注1厂房A1幢3层3465m210395m2原有2厂房B1幢3层3465m210395m2原有3宿舍楼A1幢6层591.6m23549.6m2原有4宿舍楼B1幢6层788.8m24732.8m2原有5仓库1幢6层2135.7m210374.1m2扩建(2)主要设备-5-
建设施工期主要使用挖土机、推土机、平地机、镐头机、振捣棒、电锯、电刨、电焊机、运输车及装修时电钻、切割机等若干施工机械。详见表3。表3项目施工期主要设备及数量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1挖土机55-7型履带式2(台)2推土机SD132(台)3平地机Py1801(台)4镐头机H1SH52(台)5运输车——5(辆)6电锯ZGS-4503(把)7电焊机50平方5(台)8电钻TKS-1500L5(把)9切割机HY20403(台)扩建项目营运期主要新增一台200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设于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使用含硫率低于0.035%的普通柴油作为燃料,备用燃料储存于地下一层的储油间。(3)用能规模企业用电从当地供电主线路接线,扩建项目施工期用电量约2000kWh。(4)空调通风系统规模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主要通风设施为排风机,制冷系统为分体式空调。(5)人员规模及工作制度原有工程有员工5人,均在厂内食宿;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年工作约为300天,实行单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6)给排水规模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施工期用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项目施工期约为12个月,即2015年2月~2016年1月低。施工人员约50人,均在施工现场工棚食宿。扩建项目营运期无新增用水,无生产废水及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扩建后项目总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再经总排放口排入天马河。-5-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项目地理位置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其四至情况:东面为花港大道;南面隔岐山北路为东升机械厂;西面为回天橡胶厂;北面为空地。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置图及项目环境四至图见附图1~附图4。2、原有工程生产工艺和工程污染状况原有工程主要污染源有:员工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原有工程主要污染工序:(1)废水原有工程外排污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原有员工5人,均在在厂内食宿。用水量系数按0.2m3/人•日计,全年按工作300天计,生活用水为1.0m3/d,即300m3/a。排水系数按80%计算,排放量为0.8m3/d,即240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经总排放口排入天马河。类比同类型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原有工程员工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4。表4原有工程员工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废水量(m3/a)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240CODCr3000.0722500.06BOD52000.0481000.024SS2500.0601500.036NH3-N250.006100.0024动植物油500.012200.0048(2)废气原有工程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厨房的油烟废气。项目员工较少,每天厨房油烟废气产量较小,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排放标准,再由排气筒引致楼顶高空排放,对周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原有工程暂未投入生产,主要噪声源为厨房排气风机。根据-5-
花都区监测站对厂区四周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其噪声排放声级约为55.3~67.9dB(A),除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其它三面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东面花港大道,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可能与花港大道往来车辆产生的噪声有关。(4)固体废物原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原有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按1.0kg/天•人计算,则产生量为1.5t/a,实行袋装化,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3、扩建前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根据原环评工程分析可知,扩建前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见表5。表5扩建前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表目名称项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废气油烟废气油烟少量少量废水生活污水(240m3/a)CODcr300mg/L;0.072t/a250mg/L;0.060t/aBOD5200mg/L;0.048t/a100mg/L;0.024t/aNH3-N25mg/L;0.006t/a10mg/L;0.004t/aSS250mg/L;0.060t/a150mg/L;0.036t/a动植物油50mg/L;0.012t/a20mg/L;0.0048t/a固废员工生
普通生活垃圾1.5t/a0t/a4、扩建前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表6扩建前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表序号污染物环保措施落实情况1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达标排放2厨房油烟油烟净化器3普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5、主要环境问题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汽车城道路上行驶车辆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粉尘污染和周围厂区的废水、废气、噪声等的污染。项目周围没有明显的电磁辐射、微波、恶臭污染。-5-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花都区位于广州市北部,珠江三角洲北缘,地处北纬23°14′57″至23°37′18″,东经112°57′07″至113°28′10″,北回归线横贯境内。东部和东北部与从化市交接,西部与佛山市三水区相连,西南部和佛山市南海区接壤,南部紧靠广州市白云区,北部与清远市毗邻。全区总面积969.12km2。新华位于花都区南部,是花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对外交往的中心,中共花都区委、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花都区地形呈东北向西南倾斜的长方形。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呈阶梯式倾降。北部丘陵绵亘,海拔300-500m之间,属南岭九连山余脉。中部为浅丘台地。南部处于广花平原,最低处海拔5m左右。境内最高峰牙英山,海拔581m。依形态划分,花都地貌有平原、岗地、低丘陵和高丘陵;按形态成因划分,可分12个类型,没有高峻崎岖的山地,也没有低洼的湿地,所有地貌类型均可利用。全境大致为“三山一水六平原”。矿产资源已探明的有18种,其中储量大、品位高的有石灰石、高岭土、粘土、花岗岩等,开采前景好。花都区境内河流主要分白坭河、流溪河两大水系。白坭河境内流域面积628.58km2,支流有国泰水、大官坑、新街河。流溪河境内流域面积为196.5km2,支流有网顶河、老山水、高溪河。流域面积在100km2以上的河流有6条:流溪河、天马河、白坭河、国泰河、新街河、芦苞涌。流溪河和芦苞涌都是区域分界河,东部流溪河隔河与从化市及广州市白云区为邻,西部芦苞涌则与三水区隔河相对。除天马河、新街河在花都境内发源,呈扇形分布,自北向南汇流白坭河出境,其余河流均发源于境外。花都区灾害性天气主要为高温、干旱、暴雨、雾霾。气温波动幅度大,夏季出现异常高温天气,冬季遭遇寒流侵袭。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秋冬出现较严重的干旱,4至6月的暴雨和强降水天气导致洪涝灾害发生。全年无热带气旋直接影响。年总降雨量2038.1mm(新华观测站数据);全年降水日数148日;年平均气温22.7℃;年日照时数1783.6h;全年无霜冻。花都区受季风影响明显,降雨量呈现时段集中、局部性强以及旱涝交替出现的特点。降雨量多年平均值1700.3mm,山区多,平原少,自东北向西南递降。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汛期(4-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90%。多年平均径流量11亿立方米。丰水年(P=10%)年径流量15.34亿立方米,枯水年(P=90%)年径流量7.12亿立方米。除地面产生径流外,本区尚有流溪河、白坭河、芦苞涌等丰富的过境客水可供利用。白坭河、芦苞涌、新街河下游有潮汐补充。-13-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花都区简况花都原为花县,1993年撤县建花都市(县级),2000年5月撤市改区。2014年1月8日,花都行政区划正式从“一街七镇”变成“四街六镇”,花都区下辖花城街道、新华街道、新雅街道、秀全街道、狮岭镇、炭步镇、花山镇、赤坭镇、梯面镇、花东镇,全区总面积968km2。2012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67.71万人,比上年增长1.2%,其中非农业人口21.72万人,农业人口45.78万人,未落常住户口2062人;家庭户均人数2.99人。花城区是花都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对外交往的中心,中共花都区委、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距广州中心城区22km。2013年,预计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02.14亿元,同比增长11.3%,增幅较去年同期提高5.2个百分点。完成工业总产值1917.45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742.54亿元,同比增12.9%。全区汽车产业实现产值1257.5亿元,增长13.4%。1-12月整车累计产值966.45亿元,增长16.6%。全区固定资产投资230.65亿元,同比增长1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7.82亿元,增长14.0%;公共预算财政收入66.43亿元,增长17.7%;税收总额198.27亿元,同比增长17.4%。2013学年,全区共有幼儿园105所(其中公办24所),在园幼儿32077人,教职工3545人;公办中小学118所,其中小学84所、初中2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完)中9所,在校学生人,教职工5724人;民办中小学41所,在校学生60855人,教职工5229人。另外,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31人,教职工8人;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所(未含技工学校),在校学生7859人;普通高等院校10所,在校学生约11万人;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8所,村(社区)文化技术培训中心187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46个。 2013年,花都区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69间,政府主办的医疗卫生单位19家。包括:三级综合医院2家、二级甲等医院2家、二级保健院1家、镇级医院(卫生院)9家、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农村卫生站196个(含分站),民营综合医院1家、民营专科医院3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职工医院3家、厂矿、学校医疗所25间、其它社会医疗机构(门诊部及诊所)121家。2013年,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3.83张;2013年11月18日设立花都区秀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穗花编字〔2013〕65号),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花都生态环境优美,拥有“山、水、林、田、花”-13-
的自然资源,现有旅游景区(点)18家,其中国家4A级旅游景区3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3个;省级旅游度假区2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个。国家4A级景区九龙湖森林公园、石头记矿物园、圆玄道观,省级风景名胜区王子山森林公园、芙蓉度假村等闻名遐迩。花都人文底蕴丰厚,孕育了洪秀全、骆秉章等众多德才兼备的俊杰贤士,拥有“中国盘古文化之乡”、“洪秀全故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盘古王诞”等多个名片。秀全街简况秀全街(全称:秀全街道办事处)位于花都区中心城区,是花都区4个街道之一。2013年花都区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成立了新的新华街、新雅街、秀全街、花城街四个街道,秀全街于2014年1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秀全街管辖9个村(居),包括乐同村、大埔村、官溪村、九潭村、朱村村、岐山村、马溪村、红棉社区、雅宝社区,东至乐同村与花城街交界、九潭村与新华街交界,南至马溪村与炭步镇、白云区交界,西至独秀岭与炭步镇交界、丫髻岭与赤坭镇交界,北至大?迳水库与狮岭镇交界,辖区总面积54.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83万,是花都区省级开发区——花都汽车产业基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驻车城大道一号(原汽车城管委会驻地)。秀全街管辖范围内交通路网发达,南与白云区交界,西与炭步镇交界,距广州、佛山经济中心均只有30分钟车程。辖区有天马河、巴江河纵横穿过,河流干道上的花都港年吞吐能力为30万标准箱和85万吨散货,可同时停泊八艘千吨级货轮,水路通往香港10~12小时(108海里),通往黄浦港4小时(80公里)。广清高速新华/赤坭出口设在辖区主干道——风神大道上,京广高速铁路从辖区穿过,广清城际铁路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快与周边地区的融合,随着平步大道的建设,将进一步打通至新白云机场的快速通道,花都区第一座公路立交桥——红棉大道跨风神大道立交桥正在建设中,施工中的平步大桥、天马桥也将拉近与城区商业中心的距离。交通路网的“陆海空”立体布局,将实现与广州中心城区、珠江三角洲、京广高铁沿线城市乃至世界中心城市的全面对接。产业基础雄厚,先进制造业独树一帜。秀全街辖区内的花都汽车产业基地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现正积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秀全街充分依托汽车产业优势,充分发展配套产业,辖区(含汽车产业基地)工业生产总值占花都区的67%,在花都区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花都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13-
;珠宝产业转型升级。珠宝产业加速向品牌创意、文化旅游转型升级,走出一条生产与创意结合、文化与休闲融合、艺术与娱乐汇合的特色发展之路;文化旅游业方兴未艾。洪秀全故居和圆玄道观等老牌景点加快升级改造,珠宝小镇正在争创国家5A景区,洪秀全故居纪念馆争创国家4A景区工作。文化底蕴深厚。这里是“天王故里”,是中国近代伟大的太平天国农民运动领袖——洪秀全的故乡,这里有广东首屈一指的道教圣地圆玄道观。2003年至200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中,辖区马溪村是保存较完整的古村落之一,并被收录到《广州市文物普查汇编》古村落名单之中。社会服务完善。秀全街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民生管理、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为载体,探索横向多部门、纵向多层次联动,行政功能与服务功能互补,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服务模式。教育配套齐全。辖区内有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学院、广东省第二师范学院、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广州市华风汽车工业技工学校等5所大中专院校,红棉小学、保利小学、风神小学、九潭中学等4所公立中小学,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为辖区民众的教育提供优良保障,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文明指数优良。辖区村(居)环境优良,设施完备,人民生活舒适,安居乐业。马溪村干净整洁,祠堂和书舍众多,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村落;大埔村是“天王故里”,同时也是花都区文明村;雅宝社区、红棉社区正积极争创市、区的文明社区,进一步提高辖区文明指数。-13-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的功能属性见下表:表7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序号功能区类别功能区划及标准1水功能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相应陆域保护区范围,项目附近地表水体天马河属Ⅱ类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是否农田基本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区否6是否自然保护区否7是否森林公园否8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9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10是否人口密集区否11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2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两控区13是否水库库区否14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新华污水处理厂15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评价利用花都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2014年11月5日~11日)如下表所示,项目环境空气监测布点详见附图5。表8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结果(单位:μg/m3)监测项目SO2NO2PM10日均值7~3920~6611~102(GB3095-2012)二
标准15080150-13-
从上表可知,该区域各项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附图7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花都部分),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相应陆域保护区范围。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量,无生产废水产生。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天马河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为了解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利用花都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天马河枯水期水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项目水环境监测布点详见附图5。监测结果如下表所示:表9天马河水质监测值(单位:mg/L,除pH值外)水质项目pHCODcrBOD5NH3-N总磷DO监测结果7.2522.74.121.150.3043.63(GB3838-2002)Ⅱ类标准6~9≤15≤3≤0.5≤0.1≥6由以上数据看出,监测项目中除了pH值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CODCr、BOD5、氨氮、总磷、DO等指标达不到Ⅱ类水质标准,说明天马河水质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属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噪声测量方法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选用HY-105型积分声级计直接测量每一点Leq值,选取等效连续A声级作为评价量,监测项目厂区四周昼间及夜间的噪声值。本评价利用花都区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噪声质量现状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2014年10月11日)如下表所示,监测布点图详见附图6。表10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编号时间N1N2N3N4(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Leq)67.963.156.155.365夜间(Leq)52.847.245.444.355监测结果可知:各测点的噪声值范围为昼间55.3~67.9dB(A)、夜间44.3~52.8-13-
dB(A),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其它三面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东面为花港大道,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可能与往来车辆产生的噪声有关。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现状不因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而明显恶化。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保护建设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护本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尽量减少外部环境及项目内部的不良干扰及影响,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4、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汽车城工业园内,项目周边主要为工厂企业。主要的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及图1。表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序号对象性质与项目相对方位与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保护目标1岐山村居住东面37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学校南面5493马溪村居
南面5944水晶花园小区居住北面230-13-
图1环境保护目标示意图-13-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详见表12。表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污染物名称pHCODcrBOD5NH3-N总磷溶解氧Ⅱ类标准(mg/L)6-9≤15≤3≤0.5≤0.1≥62、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13。表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序号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μg/m3)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24小时平均150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3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3、声环境执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详见表14。表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类别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365dB(A)55dB(A)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目选址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具体见下表15。表15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标准单位:mg/L污染物CODcrBOD5NH3-NSS动植物油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00≤300——≤400≤1002、项目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详见表16。-22-
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二级1SO2500152.10.402NOx120150.640.123颗粒物120152.91.0项目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见表17。表1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模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75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详见表18。表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类别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3类65dB(A)55dB(A)总量控制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十二五”期间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cr)、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及氮氧化物(NOX)。(1)扩建项目CODcr:0.00t/a,NH3-N:0.00t/a。(2)扩建后总量CODcr:0.060t/a,NH3-N:0.0024t/a。项目所在地的市政管网已建成,本项目污水可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无需申请。-22-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扩建项目工艺流程与扩建前不变,见图2。图2建筑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主要产污环节:(1)施工期:①场地平整:平整过程主要产生扬尘(G1)、弃土(S1)以及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G2)、噪声(N1)等。②基础工程:地基开挖和建筑过程主要产生基坑、打钻等废水(W1)、扬尘(G1)、弃土(S1)、建筑垃圾(S2)、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G2)以及挖土机等机械设备产生噪声(N1)等。③主体工程:主要产生沙石冲洗、道路养护等施工废水(W1)、扬尘(G1)、弃土(S1)、建筑垃圾(S2)、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G2)以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1)等。④装饰工程:主要产生扬尘(G1)、建筑垃圾(S2)、废包装材料(S3)以及电锯、电钻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1)等。⑤安装工程:主要产生废包装材料(S3)以及电焊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1)等。(2)营运期:本项目为仓储,用于储存汽车零部件,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G3)以及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2),无新增废水及固废等产生。扩建后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包括:员工生活污水(W2)、备用发电机废气(G3)、厨房油烟废气(G4)、生活垃圾(S4)以及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N2)。-22-
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1、水污染源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1)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的生产场地废污水主要包括建筑基坑废水、打桩废水、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工程养护废水等。根据有关工程施工废水的实测资料,建筑基坑废水、打桩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的SS浓度约7000~12000mg/L、混凝土路面养护废水的SS浓度约在2000mg/L左右,另外,施工场地初期雨水中也含大量的悬浮物颗粒物,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量与气候条件、地质情况等因素有关,无法定量分析。上述废水均以悬浮物污染为主,且悬浮物主要是泥沙类物质,属于大颗粒不溶性的无机物颗粒,经一定时间沉降,悬浮物可以得到去除,废水可以循环利用。故建筑施工场地应设置沉砂池设施,将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进行拦截沉淀,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区内的料场道路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用水利用,不外排入水体及市政污水管网。(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H、动植物油等。施工期间高峰期施工人数预计50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粤水规[2007]13号),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0.15m3/人•d计,则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7.5m3/d;排污系数按0.8计,则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为6.0m3/d。项目施工期(12个月)生活用水总量为2737.5m3,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2190m3。类比同类型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和污染负荷见表19。表19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废水量(m3)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2190CODCr3000.6572500.548BOD52000.4381000.219SS2500.5481500.329NH3-N250.055100.022动植物油500.110200.044-22-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经总排放口排入天马河。(2)大气污染源①施工扬尘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为施工扬尘,产生扬尘的来源:地表的平整、开挖、回填、钻孔产生的扬尘,土方和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砌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干燥有风的天气,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内和裸露施工面表面行驶产生的扬尘等。参考对其他同类型工程现场的扬尘实地监测结果,TSP产生系数为0.01~0.05mg/m2·s,考虑本项目区域的土质特点,取0.01mg/m2·s。按日间施工8小时来计算源强,施工期约12个月,项目工程占地面积2135.7m2,则估算项目施工现场TSP的源强越为0.62kg/d,施工场地及道路实施定期洒水冲洗后,扬尘量减少90%左右,施工期TSP排放量为0.06kg/d。施工场地及道路应实施定期洒水冲洗,从而有效防止扬尘。②车辆尾气施工期运送施工器材的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CH等污染物,其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污染源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而变化。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主要是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主要噪声设备为挖土机、推土机、各类装卸机,其噪声值在70~100dB(A)左右。基础施工阶段,噪声源主要为桩机、挖图机等,结构施工阶段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噪声值在100~110dB(A)左右。装修阶段,主要噪声设备为电锯、电钻、切割机等设备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80dB(A)左右。项目施工期间,各类物料的运输车辆对项目东侧花港大道及南侧岐山北路车流量增加不多,运输沿线的交通噪声值变化不大。(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开挖土方、建筑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等。-22-
本项目建筑用地开挖土方约为7000m3,通过工程回填、道路建设、绿地等利用,尽可能就地平衡,无法利用回填的剩余土方向当地环卫部门申报,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置。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以及工程完成后所产生的大量废建筑材料,包括废弃砂石、水泥、砖、木材、钢筋等建筑材料。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量按照建筑面积估算,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0374.1m2,根据工业企业施工期固废排放情况类比分析,建筑垃圾产生系数按55kg/m2计算,则本项目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共计约为571t。根据资料调研,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包括:钢材等金属边角料6%、木材边角料木料4%,均可回收利用。根据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计算,本项目建筑垃圾中,钢材等金属物边角料为34.3t,木材边角料为22.8t,可分类收集后出售。剩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量为513.9t,主要为废弃沙石、废弃砖块等,均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按相关规定,向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妥善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项目施工人员共5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1.0kg计,则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二)运营期本次扩建项目主要的污染源为备用发电机废气及噪声等,无新增废水及固废等产生。扩建后项目主要的污染源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备用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普通生活垃圾以及噪声等1、废水扩建项目用于储存汽车零部件,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扩建后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原有工程项目排放的员工生活污水。根据前述分析,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20。表20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废水量(m3/a)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240CODCr3000.0722500.06BOD52000.0481000.024SS2500.0601500.036NH3-N250.006100.0024动植物油500.012200.0048-22-
2、废气(1)备用发电机废气扩建项目内设2000kw柴油发电机1台,作为备用,设于发电机房内。柴油发电机耗油量取0.228Kg/h•kw,工作时间按每月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96小时计,则全年共耗柴油43.78吨。根据《普通柴油》(GB252-2011)的标准,含硫率不大于0.035%。柴油机每燃烧1kg柴油产生的烟气量为20Nm3,则备用发电机产生的烟气量约为87.56万Nm3/a。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量见表21。表21发电机组尾气污染物排放一览表废气量项目主要污染物SO2NOx烟尘87.56万m3/a系数(kg/t油)0.351.710.85产生浓度(mg/m3)17.585.542.5排放总量(t/a)0.0150.0750.037根据上表,发电机废气污染物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即SO2≤500mg/m3、NOx≤120mg/m3、颗粒物≤120mg/m3。发电机使用普通柴油作为燃料,其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为防止发电机废气污染物在机房内蓄积,由机械抽风引入专用烟道后,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2)油烟废气扩建项目为仓储,无新增员工,无新增有油烟废气产生和排放。扩建后员工总人数为5人,均在厂内食餐。项目员工较少,每天厨房油烟废气产量较小,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排放标准,再由排气筒引致楼顶高空排放,对周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扩建项目主要增加噪声源为水泵及备用发电机等。扩建后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厨房排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工作时的噪声和振动。扩建项目新增水泵、备用发电机设于地下一层专用机房内,并采取相应减振、降噪和隔声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水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厂界外噪声贡献值较小,综合考虑厂界东面出现超标的现状,建议厂界周围特别是东面多种植高大的植物用以隔声降噪,确保扩建后项目排放的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22-
类标准。4、固体废物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扩建前后员工人数不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和排放。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按1.0kg/天·人计算,则生活垃圾5kg/d(1.5t/a)。5、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一览表扩建前后污染物排放见表22。表22项目扩建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三本帐”单位:污染物名称原有工程扩建工程总体工程以新带老消减量扩建后增减量产生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排放量生活污水污水量(t/a)219021900021900+0CODCr(t/a)0.0720.06000.060+0BOD5(t/a)0.0480.024000.0240+0SS(t/a)0.0600.036000.0360+0氨氮(t/a)0.0060.0024000.00240+0动植物油(t/a)0.0120.0048000.00480+0废气废气量(万m3/a)0087.5687.5687.560+87.56SO2(t/a)000.0150.0150.0150+0.015NOx(t/a)000.0750.0750.0750+0.075烟尘(t/a)000.0370.0370.0370+0.037厨房油烟(t/a)少量少量00少量00固体废物普通生活垃圾(t/a)1.5000000-22-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扩建项目生活污水(0m3/a)COD00BOD00NH3-N00SS00动植物油00扩建后总生活污水(240m3/a)COD300mg/L;0.072t/a250mg/L;0.06t/aBOD200mg/L;0.048t/a100mg/L;0.024t/aNH3-N25mg/L;0.006t/a10mg/L;0.0024t/aSS250mg/L;0.060t/a150mg/L;0.036t/a动植物油50mg/L;0.012t/a20mg/L;0.0048t/a大气污染物备用发电机废气(87.56万m3/a)SO2(t/a)17.5mg/L;0.015t/a17.5mg/L;0.015t/aNOx(t/a)85.5mg/L;0.075t/a85.5mg/L;0.075t/a烟尘(t/a)42.5mg/L;0.037t/a42.5mg/L;0.037t/a厨房油烟扩建项目00扩建后少量少量固体废弃物员工生活普通生活垃圾扩建项目0t/a交环卫部门处理扩建后1.5t/a噪声生产运行机械噪声扩建项目70~100dB(A)昼间≤65dB(A)夜间≤55dB(A)扩建后其他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扩建后项目营运期主要生态影响来自生活污水、噪声、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厂集中处理;排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小排放;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固废、废气、噪声经严格治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2-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本项目施工期的生产场地废污水主要包括建筑基坑废水、打桩废水、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工程养护废水等。施工期废水中均含大量的悬浮物颗粒物,且悬浮物主要是泥沙类物质,属于大颗粒不溶性的无机物颗粒,经一定时间沉降,悬浮物可以得到去除,废水可以循环利用。故建筑施工场地设置沉砂池设施,将施工场地产生施工废水进行拦截沉淀,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区内的料场道路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用水利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属于典型城市生活污水。根据前文分析,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为6.0m3/d,主要污染因子及其产生浓度分别为CODcr300mg/L、BOD5200mg/L、SS250mg/L、NH3-H25mg/L、动植物油50mg/L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实现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因此不会导致对施工场地周围地表水环境的污染。2、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气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场地平整、挖土、运土、填土、夯实和汽车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都会给周围环境空气带来污染,主要污染因素为NO2、SO2、CO和扬尘等,其中以扬尘为主。项目工程占地面积2135.7m2,则估算项目施工现场TSP的源强为0.62kg/d,施工场地及道路实施定期洒水冲洗后,扬尘量减少90%左右,则TSP产生量为0.06kg/d。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是短期与局部的,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为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对策:(1)平整场地及建筑施工时,施工场地及道路应实施定期洒水冲洗,可有效防止扬尘。(2)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回填处理,不宜堆积时间过长和堆积过高。-27-
(3)工地运料车辆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时,不得超载。(4)及时清理工地及路面的泥土,并定期洒水以减少车辆运行过程引起的扬尘。如遇大风天气,应将运输中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及建筑余泥覆盖,防止被风吹起,污染环境。(5)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破损车辆应及时修补,避免车辆在运输中沿途振漏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6)对外出车辆设置车轮清洗水池,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底盘上的泥土,减少汽车运输过程携带泥土杂物散落地面和路面。(7)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8)在工地及材料堆场设置护栏,避免施工现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采取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其施工作业对周围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如推土机、挖土机等)、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100dB(A)左右,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电锯等噪声值在100~110dB(A)左右;项目装修阶段噪声设备主要有砂轮机、电钻、切割机等,其噪声值在70~80dB(A)左右。施工噪声仅在施工期的土建施工阶段产生,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7时至12时,14时至22时,夜间禁止施工。(2)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3)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在白天进行,并严禁场地内车辆鸣笛。(5)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设置在距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只要建筑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以上有关的管理规定,就可以有效降低施工噪声,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开挖土方、建筑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等。-27-
挖方产生的剩余土方,施工区内回填、道路建设、绿地等利用,尽可能就地平衡,无法利用回填的拆除物及剩余土方运向当地环卫部门申报,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消纳处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砂石、水泥、砖、木材、钢筋等建筑材料,本项目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共计为571t,其中钢材等金属物边角料为34.3t,木材边角料为22.8t,可分类收集后出售。剩余不可利用建筑垃圾量为513.9t,主要为废弃沙石、废弃砖块等,均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按照有关规定,向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妥善弃置消纳,防止污染环境。项目施工高峰期预计施工人员共5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1.0kg计,则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废物的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1)施工单位应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雨水集水池,以防止暴雨发生时的水土流失;(2)在施工工地设置防雨的生活垃圾堆放点,所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3)施工单位不得将各种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有效保护环境。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无明显影响。本项目位于花都汽车城工业区,东侧为花港大道,南侧为岐山北路,人流车流较大,为附近企业及民众的交通要道。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分别对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应加强对施工时间的管理,居民作息时禁止施工;对花港大道及岐山北路的交通影响采取防护措施,实施运输管理,剩余土方、建材等运输时间应避开上下班,减轻对花港大道及岐山北路交通的影响;项目四周设围墙,高层施工设安全防护网,保护过往行人及施工人员安全。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因此扩建后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原有工程项目排放的员工生活污水。扩建后项目员工总数为5人,生活污水排放量0.8m3/d,即240m3/a。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排污管道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27-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发电机废气为备用设备,仅在停电时候应急使用。经计算,备用发电机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发电机使用普通柴油作为燃料,其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为防止发电机废气污染物在机房内蓄积,由机械抽风引入专用烟道后,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扩建项目为仓储,无新增员工,扩建后员工总人数为5人,厨房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小,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油烟的排放浓度≤2.0mg/m3)后高空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扩建项目主要增加噪声源为水泵及备用发电机等。扩建后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厨房排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工作时的噪声和振动,单台设备的噪声源强为70~100dB(A)。考虑到厂房墙体的阻隔和传播距离的衰减等因素对噪声有一定的阻尼作用,但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和振动的影响,对生产设备可采取如下防噪措施:(1)采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2)发电机、水泵底部增设防振垫,避免与地面刚性连接;(3)发电机房、泵房墙体采用隔音材料等;(4)排风机安装位置合理设置;(5)在厂区内种植绿色植被,有效的降低噪声。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均为工业企业,通过对噪声源、传播途径的控制,本项目建成营运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评价区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扩建前后员工人数不变。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普通生活垃圾。员工产生普通生活垃圾1.5t/a,实行袋装化,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5、环保投资-27-
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额1.7%,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如表23。表23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序号污染源扩建前主要环保措施扩建项目环保措施扩建项目“以新带老”措施扩建项目新增投资(万元)1生活污水废水排放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管道及污水处理设施/102油烟静电油烟净化器静电油烟净化器/03噪声减振、消声、吸声等减振、消声、吸声等/64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点的管理、维护垃圾收集点的管理、维护/4总计/206、项目“三同时”验收根据建设单位项目“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拟建项目建成运营时,应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验收清单见表24。表24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类别污染物环保设施名称验收标准废水治理生活污水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和排水管网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加减振垫、安装吸声材料《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废生活垃圾套袋垃圾桶保持垃圾收集点及周围整洁,垃圾分类收集,最终送垃圾填埋场-27-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备用发电机废气SO2、NOx、烟尘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油烟废气油烟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再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为75%,≤2mg/m3)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SS、氨氮、BOD、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排污管道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固体废物员工生活普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项目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噪声生产设备噪声振动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达到(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扩建后项目主要生态影响来自生活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的排放。(1)做好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2)做好项目绿化工作,达到净化大气环境、吸尘降噪的效果。(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厂区周围的绿化、美化。本项目的投产对附近的生态环境要素空气、水体、土壤和植被等无明显影响。-28-
九、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扩建的仓库用于汽车零配件的储存,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的第二十九项现代物流业中第6款“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的第二十五项其他服务业中第1款“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选址合理性分析①与规划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见附图9),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不违反相关土地政策和规划要求,本项目的选址是合法的。②与《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见附图7)可知,本项目不在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相关规定。③与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新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项目所在地垃圾转运站、废品回收站等固废处理设施较为完善,项目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可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建设符合所在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32-
十、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项目概况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原有工程占地面积为29413.60m2,建筑面积为350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人民币。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7日获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批文号为花环监字[2006]第192号;原有工程2幢厂房和2幢宿舍楼均于2011年3月2日通过广州市花都区房屋建筑工程环保验收,建筑物验收审批文号分别为花环建验字(2011)第026号及花环建验字(2011)第027号。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拟在原有工程的基础上扩建一栋单体仓库,地上6层地下1层,扩建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2135.70m2,建筑面积为10374.10m2。2、产业政策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类中的第二十九项现代物流业以及《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中的第二十五项其它服务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花港大道71号,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根据企业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因此不违反相关土地政策和规划要求,本项目的选址是合法的。项目不在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广州市饮用水源区划相关规定。3、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评价区内的水体水质除pH外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说明天马河水质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2)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PM10的监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项目东面昼间噪声值超标,可能与东面花港大道往来车辆有关,其它三面边-32-
界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4、营运期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因此扩建后项目所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原有工程项目排放的员工生活污水。扩建后项目员工5人,则项目排放生活污水240m3/a。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排污管道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发电机废气为备用设备,仅在停电时候应急使用。经计算,备用发电机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发电机使用普通柴油作为燃料,其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为防止发电机废气污染物在机房内蓄积,由机械抽风引入专用烟道后,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对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扩建后员工总人数为5人,厨房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小。扩建后项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油烟的排放浓度≤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扩建后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有厨房排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工作时的噪声和振动,单台设备的噪声源强为70~100dB(A)。考虑到厂房墙体的阻隔和传播距离的衰减等因素对噪声有一定的阻尼作用,但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和振动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对噪声源采取预防措施、对传播途径实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营运产生的噪声对评价区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扩建前后员工人数不变。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普通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32-
实行袋装化,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5、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所在地的市政管网已建成,本项目污水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无需申请。二、总结论综上所述,广州市文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仓库)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提出的环保措施,并要经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使用。本项目的建设产生的污染源经有效处理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三、建议(1)项目生活污水应处理后达到标准后方可外排,严禁污水直接排放;同时应提倡节约用水,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2)应制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防火条例和应急计划等,加强有关人员的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环保意识,以保证岗位职责的明确性和提高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3)项目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较少运营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尽量作到项目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4)加强雨水导排系统维护,以保证雨水顺利导排,防止雨水浸漫车间。(5)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及收集点的的卫生工作。-32-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3-
审批意见:按我局花环监字〔〕号审查意见要求搞好污染防治工作。 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4-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土地使用证附件3规划许可证附件4原有工程环评批复附件5原有工程验收批复附件6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四至图附图4项目四至实景现状图附图5项目大气、水监测点位布置示意图附图6噪声监测点布置图附图7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花都部分)附图8花都区水系现状图附图9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