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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新增精炼炉除尘系统及电弧炉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光明联系人王燕通讯地址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047225014传真邮政编码014030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与兵工路的交叉口立项审批青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批准文号青经信字[2014]200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代码大气污染治理(N7722)占地面积(平方米)9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48环保投资(万元)24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冶炼车间现采用双联冶炼工艺炼钢,即HX-20电弧炉进行初炼,然后用LF-25钢包精炼炉进行精炼。除尘系统采用初炼与精炼共用一套除尘系统对烟气进行收集、过滤。初炼烟气收集形式为天车通过式集气罩,精炼炉则是开放式主风管烟气收集。现使用的LYIII-5100型除尘器,由于厂房空间限制,主风机置于冶炼车间厂房最北墙外侧,位置距离除尘罩直线距离42m,主风机至初炼炉总管道长度74m,主风机至精炼炉总管道长度82m,在此种状态下,由于管路太长、转弯处多,造成烟尘沉积,导致系统风压损失太大。除尘能力只能保证HX-20电弧炉的除尘需求。精炼炉采用开放式、侧吸式烟气收集形式,不适合精炼除尘。加上系统整体风压不足造成当前精炼炉除尘器一直不能使用。精炼生产时,产生的大量烟尘,弥散在生产现场并直接排向大气,严重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同时有烟尘直接排向大气,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23
现使用的除尘系统已使用14年之久,因液力耦合器等部件老化严重致使同轴度降低、震动大、运行声音异常、油温过热,风机转速达不到设计要求;除尘滤袋板结、阻塞、破损,严重影响除尘器的正常使用;另外导流板、空气炮设计不合理,造成灰仓阻塞,无法顺利排放。只有改造后才能恢复原设计水平,满足20t电弧炉的除尘要求,实现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为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改善作业环境、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公司决定新增一套LF-25钢包精炼炉除尘系统,并对冶炼车间HX-20电弧炉除尘系统进行改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委托包头市汇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新增精炼炉除尘系统及电弧炉除尘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呈请审批。2编制依据2.1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施行);(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发布);(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实施);(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2月16日修正)。2.2导则与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3
3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性质3.1项目名称新增精炼炉除尘系统及电弧炉除尘系统改造项目。3.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冶炼车间内,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3.3建设性质本项目为技改项目。4选址、占地及平面布置4.1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包头市青山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冶炼车间内,除尘设施置于车间北侧,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项目车间四周均为一机集团其它项目的加工车间。4.2建设内容4.2.1土建建设内容冶炼车间占地面积为12063m2,本项目占地面积为900m2,本项目占地面积包括在冶炼车间占地面积内,不新增占地面积。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没有土建内容。4.2.2配套设备建设内容①新增一套除尘系统,包括:移动式密闭罩、烟气管道、布袋除尘器、风机、烟囱及电气系统。②将现有一套除尘系统进行改造,包括:将原与精炼除尘管道相连的管路切断、封堵、拆除;液力耦合器返厂改造;液力耦合器冷却系统增设强制冷却降温系统;重新调整电机、液力耦合器、轴承箱、叶轮地脚,保证同轴度;改造、拆除原震动落灰所使用的空气炮及管路;改造原储灰仓中的导流板;更换除尘滤袋和舱口密封胶条;改造压差检测系统;检修输灰板链机;检修更换脉冲电磁阀;整体检修控制、监测系统线路。4.3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冶炼车间北侧,平面布置见附图3。23
5项目组成本项目只针对冶炼车间的除尘系统的改造进行评价,冶炼车间的初炼炉及精炼炉的改造项目将另做环评,因此本项目的工程组成里不包括初炼炉、精炼炉等车间内的工程内容。工程组成见表1。表1项目组成表类别工程名称组成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精炼炉除尘系统移动式密闭罩、烟气管道、布袋除尘器、风机、烟囱新增初炼炉除尘系统将原与精炼除尘管道相连的管路切断、封堵、拆除;液力耦合器返厂改造;液力耦合器冷却系统增设强制冷却降温系统;重新调整电机、液力耦合器、轴承箱、叶轮地脚;改造、拆除原震动落灰所使用的空气炮及管路;改造原储灰仓中的导流板;更换除尘滤袋和舱口密封胶条;改造压差检测系统;检修输灰板链机;检修更换脉冲电磁阀;整体检修控制、监测系统线路。对原有的除尘系统进行检修公用工程电气系统除尘设备电控系统与主机控制系统进行信号连锁原有供电系统由厂区现有电网接入原有环保工程噪声治理机械设备噪声治理新增固体废物治理粉尘收集仓原有本项目不增加新的工人数量,冶炼车间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冶炼车间所有给排水、电、暖及工作人员生活设施均依托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厂区内基础设施。6主要设备该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表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精炼炉密闭罩移动式台1新增2除尘器离线、反吹袋式台1新增3风机全压≥5000Pa,处理风量≥150000m3/h台1新增4烟囱H=22.2m,D=1.542m根1新增5初炼炉密闭罩固定式台1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6脉冲布袋除尘器LYIII-5100台17风机处理风量≥400000m3/h台18烟囱H=24m,D=3.8m根1原有9粉尘收集仓--座1原有,进行维修23
7劳动定员、工作制度7.1劳动定员劳动定员5人,不增加新的工人数量,冶炼车间工作人员内部调配。7.2生产班制本项目年工作天数为330天,每日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一日三班制。8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分析8.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本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修正)》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8.2厂址选择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铸造公司冶炼车间内,周边与一机厂其他公司厂房相邻。本项目不在包头市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区内,厂址周围无大的活动断裂分布,属相对稳定地块,有利于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23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冶炼车间除尘系统的改建项目,改建之前冶炼车间除尘系统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冶炼车间LF-25钢包精炼炉和HX-20电弧炉共用除尘设施,该设施于2002年6月30日正式负荷运行,2003年7月25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出具验收意见,通过验收。验收监测报告中的废气监测数据见下表。表3废气处理设施监测数据一览表排放设施废气量治理方法污染物名称处理前处理后处理效率电弧炉540465m3/hLY-III-5100脉冲布袋除尘器烟尘氟化物79.79mg/m31.3mg/m34.78mg/m398.4%99%精炼炉10077m3/h因现使用的除尘系统已使用14年之久,除尘设施的老化、破损、阻塞、风压等原因导致现精炼炉完全处于无除尘设施状态,原除尘设施除尘能力只能保证HX-20电弧炉的除尘需求,除尘效率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现排放量按精炼炉直接排放、初炼炉除尘效率按50%计算,现污染物排放量约为:烟尘22.423kg/h;氟化物133.988kg/h。表4电弧炉和精炼炉污染物产排估算及达标情况排放设施废气量治理方法污染物名称处理前处理后达标情况电弧炉540465m3/hLY-III-5100脉冲布袋除尘器烟尘79.79mg/m340mg/m3不达标精炼炉10077m3/h79.79mg/m323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包头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09°15′12″~111°26′25″,北纬40°14′56″~42°43′49″。东邻呼和浩特市,北与蒙古接壤,西靠巴彦淖尔市,南与鄂尔多斯市隔河相望,阴山山脉横贯中部。构成平均海拔高程1020m,高差约60m。地势自北向南平缓倾斜。全市总面积27768km2。包头市青山区位于包头市中部,北依阴山,南临黄河,西与包头市昆都仑区毗连,东与包头市九原区相邻,总面积280km2。本项目位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冶炼车间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与一机厂其他分公司厂房相邻,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2气候特征包头市远离海洋,深居内陆,属于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总的特点是冬长而寒,夏短而热,气温日年差较大,降水量少且集中,年际变化大,春季少雨多风,日照长,无霜期短。年平均气温6.4℃,七月份气温最高,月平均22.9℃,一月份气温最低,月平均-12.3℃,降水集中在7、8月,降水量为300~350mm,占年雨量的54%,蒸发量2100~2700mm,全年平均降水量308.9mm,蒸发量2347.9mm。包头市为多风地区,一年中4~6月份大风日数量最多,约占全年大风日数的52%,主导风向为NNW风,年平均风速3.4m/s,年静风频率4.8%。3水文地质3.1地表水包头市属半干旱水文地质区,地表水主要由黄河、昆都仑河等十多条河沟组成。黄河自西向东流经包头,市区段长216km,河面水宽130~458m,水深1.4~9.3m,平均流速1.4m/s,平均流量824m3/s,平均径流量256亿m3。黄河是包头市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用水的主要水源,也是包头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主要纳污水保护区,其中昭君坟、画匠营子和磴口水源地取水口上游2000m到下游100m及画匠营子储水库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黄河包头段其他水域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23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河流为四道沙河。四道沙河从北向南贯穿青山区、九原区,于九原区画匠营子附近汇入黄河,全程25km,雨季为泄洪渠,平时作为包头市的第二大排污沟,主要接纳区域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北郊水质净化厂出水等,年入黄量在2000万m3左右。由于四道沙河入黄口位于画匠营子水源地保护区内,经四道沙河入黄的废水会对画匠营子水源地产生一定影响。目前,经过四道沙河中游改道工程后,四道沙河约90%以上的废水改道西河,由黄河画匠营子取水口下游约2000m的西河入黄口排入黄河,减轻了对画匠营子水源地的影响。3.2地下水包头市地下水可分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潜水主要赋存于Q3沉积的砂砾组地层中,靠天然降水补给,水位埋深3~50m。承压水赋存于Q1-2沉积的砂砾石层中,埋深一般为50~120m。在天然条件下与上层潜水无水力联系。地下水总储量79亿m3,年平均开采量1.0亿m3。近年来由于开采量大于补给量,地下水位有所下降。4地形地貌包头市分为三大地貌,即北部丘陵高原、中部山岳及南部平原三部分组成,北依大青山和乌拉山,南临黄河,东连土默川平原,西接河套平原,整个地区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的地形。北部高原,海拔高度1400~1600m,中部山岳地带,海拔高度1200~1300m,山南平原又分为山前倾斜平原、冲积洪积平原和黄河冲积平原。5自然资源包头地区矿产资源种类繁多,蕴藏量丰富,目前已发现72种矿物,矿产地466处。主要金属矿物有铁、稀土、锰、金等,非金属矿物有石灰石、石墨、高岭土等。其中稀土矿产资源得天独厚,已探明储量占世界探明储量的77%,占中国总储量的95%以上。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行政区和人口包头市总面积27768km2;辖9个旗、县、区,其中4个城区(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和九原区),2个矿区(白云鄂博矿区、石拐矿区),3个农牧业旗县区(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名安联合旗、固阳县)。有蒙、汉、回、满、达斡尔等43个民族,2015年,包头市市域总人口为340万人,城镇人口为320万人。包头是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十三个较大城市之一,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是国家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23
2青山区社会经济状况青山区现有人口46.69万,由25个民族构成。青山区是以机械、汽车、电力、建材、纺织、建筑、安装为主体的现代化工业区,区内驻有中央、内蒙古、包头大中型企业214家,包括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厂、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厂、北方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核工业二〇二厂、包头第二热电厂等骨干企业。3交通概况包头市交通便利,京包、包兰、包神铁路连接着华北和西北;公路四通八达,全市公路总里程4000km,其中高速公路119km,一级公路29km,二级公路396km;航班可直达北京、武汉、广州、上海、西安、深圳等多个城市;黄河包头段全长218.2km,有航道1条,包头市“海铁联运”大型集装箱站可以把货物经铁路运往天津港。4区域环境功能划分4.1包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划分根据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表和包头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表的通知》可知,划分单元需特殊保护的区域为一类区的地区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梅力更自然保护区、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春坤山自然保护区、红花敖包自然保护区;划分单元为中心城区的功能区类别为一类区、缓冲区、二类区,其中一类区为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缓冲区为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外延300m,中心城区除一类区、缓冲区以外的区域;划分单元为外五区的二类区,为石拐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白云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土右旗萨拉齐镇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固阳县金山镇城镇建设用地范围;达茂旗百灵庙城镇建设用地范围。按照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中心城区除一类区、缓冲区以外的区域,应执行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二类区标准。4.2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根据《包头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包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划分,区域划分266.83km2范围,其中一类标准区域9块97.26km2,二类标准区域6块21.25km2,三类标准区域12块148.32km2,四类标准区域77条道路区间。本项目厂址所处区域在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三类区域内,应执行3类标准。23
4.3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包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纲要说明书》确定的城市性质为: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中心。确定包头未来将承担的城市职能为:国家重要钢铁、冶金基地和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我国重要的沿边城市,稀土研发基地,综合性交通枢纽,区域性服务中心,以草原风情旅游为特色的旅游基地。1)城市总体布局城市总体布局为,多中心的带状组团式的城市结构。即“两心、三组团、十一片区”。两心:以阿尔丁广场区域为核心的行政、商业、商务、金融中心及建华路东侧区域为核心的区域服务中心,构成城市的两个主中心。三组团:分别是西部工业组团,昆青组团和九东组团。十一片区:西部工业组团,包括包钢工业区、九原钢铁稀土工业区、新型工业区。昆青组团,包括昆都仑片区、青山片区、稀土高新区、希望铝业工业区。九东组团,包括九原片区、东河片区、万水泉新区、东兴工业区。2)工业用地将包头市工业用地划分为四个工业片区。即西部工业区(包括昆都仑河以西的包钢工业区、九原钢铁稀土工业区、新型工业区三大工业区);东东河西工业区(包括机械装备工业区和202工业区);东兴工业区(包括包头铝厂、包头糖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稀土高新区及希望铝工业区)。3)城市建设用地到2020年,包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322km2,城市主要向东、西两翼拓展,工业用地主要布置包钢以西、包铝以南地区;生活区主要布置在城区中部地带,提高开发强度,集约使用土地。灰渣场保持在现状规模16.9km2,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4)生态用地根据包头市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污染工业的布局,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的周边地区主要以生态建设为主,主要分布在丹拉高速公路以南、南绕城公路以北、包头糖厂以西、西绕城公路以东的区域以及黄河沿岸地带,总面积约231.4km2。23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区域环境功能按照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中心城区除一类区、缓冲区以外的区域,应执行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二类区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厂址所在声环境功能区三类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2空气环境质量为掌握评价区大气环境现状,并为影响评价提供基础资料和数据,本评价收集了《2013年包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包头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在青山区大气自动监测点在市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项目为PM2.5、PM10、SO2、NO2,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进行评价,监测与评价结果见表5。表52013年青山区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单位:mg/m3污染物行政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日均值超标率(%)年均值日均值超标率(%)年均值日均值超标率(%)青山区(市环境监测站)0.0556.00.0410.00.11121.1PM2.5采用最近一个月在线监测数据,数据范围为20ug/m3~110ug/m3,平均值为73ug/m3,空气质量一般。由统计结果可见,2013年青山区大气自动监测点年均值二氧化氮在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范围内,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超标。根据《2013年包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分析,青山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值浓度明显随时间变化特征,总体月均值变化曲线大体呈倒抛物线型,即以1月份开始逐渐下降,在7、8月份达到最低点,而后逐渐上升,在12月份达到较高值,采暖期测值明显高于非采暖期。冬季环境空气以煤烟型污染为主是主要原因;气候干燥、风大扬沙,是大气环境中TSP超标的主要原因。3个污染因子污染程度由重到轻依次为PM10>PM2.5>SO2>NO2。23
3声环境质量在冶炼车间外四周各设1个声环境监测点,厂界噪声监测点分布见附图3。在2015年10月12日昼夜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时天气条件良好,符合噪声测量的气象条件;测量仪器为AWA5610D型噪声统计统计分析仪,监测时,厂房内的其他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评价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值。各测点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表6。表6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测点编号测点位置监测结果Leq[dB(A)]昼间夜间1南厂界①53.446.62北厂界②54.547.33东厂界③53.446.74西厂界④54.347.2标准限值6555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厂界噪声的昼间监测值在53.4~54.5dB(A),夜间监测值在46.6~47.3dB(A)之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现场勘查,该项目位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冶炼车间内。本项目各环境因素的保护目标是:1)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类区要求;2)确保厂界噪声达到3类区标准要求,且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3)不因项目排污对周围土壤和植被造成危害,厂址区周围保持现有生态功能。23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7。表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污染物PM2.5PM10NO2SO2年平均0.0350.070.050.06日平均0.0750.150.100.151小时平均————0.250.502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类别,本身不产生大气及水污染,只有在运行的时候因风机等设备的运行产生噪声。除尘系统治理冶炼车间的烟气,冶炼车间排放烟气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表8《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污染物生产工序或设施限值单位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电炉、精炼炉20mg/m3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二恶英类电炉0.5Ng-TEQ/m3有厂房生产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8.0mg/m3。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总量控制指标我国“十二五”期间对四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分别为SO2、NOX、COD和氨氮。本项目没有需要执行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排放。2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烟气野风阀布袋除尘器主风机排气筒密封罩烟气噪声噪声、烟尘冶炼车间的HX-20电弧炉和LF-25钢包精炼炉的烟气分别经密闭罩进入各自的烟气管道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由各自的烟囱排入大气。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该项目建设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冶炼车间内,施工期没有土建的施工,只是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因此该项目的施工期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2运营期2.1大气污染源该项目为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在其运行过程没有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且拟建项目不单独设置餐厅,职工就餐全部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餐厅内;故该项目运营期本身没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且减少冶炼车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2.2水污染源该项目在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该项目的职工全部由铸造厂内部调配,不新增加职工,故该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的排放。2.3噪声污染源该项目主要噪声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85~110dB(A)之间。风机排风口配置消音装置后,对外环境没有较大的影响。2.4固体废弃物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本身不产生固废。23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生产过程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本身没有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且减少冶炼车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水污染物生产过程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水污染物的产生固体废物生产过程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固废噪声拟建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噪声级值为85—110dB(A)。经过排风口安装消音装置的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该项目厂址区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的厂区内,四周皆为工业区,不涉及生态环境影响问题。23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冶炼车间内,无施工过程,因此无施工期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的生产过程没有大气污染物产生,并且减少冶炼车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现冶炼车间电弧炉和精炼炉污染排放情况如下:表9改造前电弧炉和精炼炉污染物产排估算及达标情况排放设施废气量污染物处理前处理后处理效率标准限值达标情况电弧炉540465m3/h烟尘79.79mg/m340mg/m379.79mg/m350%20mg/m3不达标精炼炉10077m3/h0%新增精炼炉除尘系统及电炉除尘系统改造后处理效率95%以上,改造后冶炼车间电弧炉和精炼炉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如下:表10改造后电弧炉和精炼炉污染物产排估算及达标情况排放设施废气量污染物处理前处理后处理效率标准限值达标情况电弧炉540465m3/h烟尘79.79mg/m33.99mg/m395%20mg/m3达标精炼炉10077m3/h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会改善大气环境。2水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的生产过程没有生产废水产生。拟建项目中不新增加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厂区统一调配,因此没有新增生活污水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85~110dB(A),风机排风口安装消音装置,可确保作业场所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预测值结果见表11。23
表11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测点描述现状测量结果dB(A)预测结果dB(A)备注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南厂界53.446.638.9838.98北厂界54.547.354.3454.34东厂界53.446.746.9646.96西厂界54.347.246.9646.96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本身不产生固废。处理冶炼车间烟气会收集到烟尘,除尘效率按95%计算,除尘灰产生量约为330.5t/a,贮存于现有的粉尘收集仓内,统一由汽车外运。5以新带老“三本账”一览表表12以新带老“三本账”一览表类别污染物技改前排放量技改工程排放量技改后技改前后增减量以新带老消减量预测排放量大气烟(粉)尘(t/a)177.590160.14217.408-160.1426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48万元,本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环保项目,因此环保投资等于总投资,为248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00%。该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污染物,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对环境空气将有改善作用。7“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表13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类别环保设施名称数量预期效果验收标准大气精炼炉除尘系统1达标排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初炼炉除尘系统1达标排放噪声风机排风口安装消音装置——达标排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23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本身没有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且减少冶炼车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水污染物该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水污染物。固体废物该建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固废。噪声经过采取对风机的基座减震及排风口安装消音器等处理后,昼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提高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良好的地区生态环境。23
结论与建议:1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冶炼车间内。该项目总投资248万元,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因此总投资即环保投资248万元。该项目员工5人,日工作24小时,年工作时间330日,实行3班制。2项目符合性分析2.1产业政策的相符性本项目属于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修正)》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2.2厂址选择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铸造公司冶炼车间内,周边与一机厂其他公司厂房相邻。本项目不在包头市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区内,厂址周围无大的活动断裂分布,属相对稳定地块,有利于项目建设。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3环境质量现状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由大气现状监测结果可知:2013年青山区大气自动监测点年均值二氧化氮在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范围内,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超标。根据《2013年包头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分析,青山区空气中二氧化硫月均值浓度明显随时间变化特征,总体月均值变化曲线大体呈倒抛物线型,即以1月份开始逐渐下降,在7、8月份达到最低点,而后逐渐上升,在12月份达到较高值,采暖期测值明显高于非采暖期。冬季环境空气以煤烟型污染为主是主要原因;气候干燥、风大扬沙,是大气环境中TSP超标的主要原因。3.2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厂界噪声的昼间监测值在53.4~54.5dB(A),夜间监测值在46.6~47.3dB(A)之间;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限值。23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4.1大气污染物影响分析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项目的运行能够改善大气环境。4.2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运行过程中没有水污染物的产生。4.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4.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固废。5评价总结论本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要求,环保措施可行,项目运行过程中本身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采取措施后低于国家相关标准,本项目的建设将减少冶炼车间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23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23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23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委托书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位于厂房内的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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