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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500万个年展柜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环境评估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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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500万个/年展柜生产线建设单位(盖章):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4年5月1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确切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环评单位责任声明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郑重声明:“由我司编制的《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500万个/年展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和数据是真实、客观、科学的,我单位对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2014年5月建设单位责任声明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和准确地理解《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500万个/年展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之内容,并确认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环评结论,承诺将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2014年5月30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500万个/年展柜生产线建设单位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列友联系人吴艳莹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工业区七排一号102房联系电话3462870313622212400传真-邮政编码511486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工业区七排一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木质家具制造C2110占地面积(平方米)114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1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2.5预期投产日期2013年7月(已投产)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工业区七排一号,目前从事木质家具(展柜)制造,年产量为500万个。该公司前身为“广州市番禺南星竹木制品厂”,从事竹木家具制造,在当地已经投产多年,之前一直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3年7月,原南星竹木制品厂变更为星友家具,生产内容变更为木质展柜。由于该公司生产过程存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被列入番禺区VOCs排放整治范围,现按照30 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以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的划分,该项目属于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代码C2110),对应《名录》中的“N轻工-15、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无酸洗、磷化、电镀工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二、基本情况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500万个/年展柜生产线(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工业区七排一号(附图1、2、3),厂区为租赁所得,使用面积约为1142m2。该厂区已取得桥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附件1),可以从事木质家具制造活动。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木质展柜500万个,生产线年运行1840小时。整个厂区呈南北向(附图2、3),自南向北大致划分为办公区、成品区、面油加工区、底漆加工区、打磨加工区、实木加工区、原材料仓库、五金加工区、木工作业区等。三、主要设备、设施及原辅材料厂区内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开料机3台、钻孔机4台、平刨机2台、压刨机2台、冷压机2台、水帘打磨台5套、无尘喷漆房(面漆)1套、底漆水帘柜1套、吸尘设备(含收集管道及布袋除尘器)1套。主要原材料为原木(273t/a)及五金配件(2.5t/a),辅助材料为底漆(3t/a,液态、灌装)、面漆(4.5t/a,液态、灌装)、天那水(4.5t/a,液态、灌装)、黄胶(4t/a,液态、灌装)。目前项目使用的油漆主要成分为二甲苯/乙酸乙酯/醋酸正丁酯混合30 物(比例为20%、10%、10%),根据油漆检测报告,底漆中甲苯和二甲苯含量为10.3%,VOCs含量为62%;面漆中甲苯和二甲苯含量为15.2%、VOCs含量为55.5%;底漆、面漆中苯含量低于0.01%,可忽略不计。油漆的基本理化特性——①外观与性状:淡黄色液体。②相对密度(水=1):1.045。③熔点:-20℃;沸点:>35℃。④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3.6;饱和蒸汽压:163mmHg/20℃。⑤闪点(℃):34℃;引燃温度(℃):55℃;爆炸下限(体积百分比):1.0%;爆炸上限(体积百分比):11.5%。⑥溶解度:不溶。油漆的危险性概述:①火灾/爆炸危害:其蒸汽和易燃液体会累积电荷;蒸汽比空气重会传播至远处,遇火源可能造成回火;高温会分解产生毒气,火场中的容器可能会破裂、爆炸;②健康危害:吸入或吞食有害,造成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蒸汽可能造成头痛、疲劳、眼花、麻木、恶心、精神混乱、动作不协调;食入或呕吐时可能引起倒吸入肺部。③环境危害:无明显的生物浓缩作用、具生物降解性;释放至土壤及水中,会挥发及生物分解;释放于空气中,会与氢氧自由基反应而衰减。④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闪点34℃;蒸汽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温极易燃烧。⑤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眼睛皮肤接触。⑥急性毒性:LD50:3500mg/kg(大鼠经口);48mg/kg(小鼠经皮)。项目使用的天那水的理化特性:①外观与性状:无色、有香蕉气味、易挥发的液体。②相对密度(水=1):0.88,微溶于水,可混溶于醇、醚。③升华点(℃):77℃;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4.5;饱和蒸汽压:0.67kPa/20℃;闪点(℃):20℃。④化学性质: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流速过30 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项目目前使用的属于油性漆,根据《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的要求,“新建汽车制造、家具及其他工业涂装项目必须采取有效的VOCs削减和控制措施,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因此,该项目须结合VOCs整治工作同时对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调整,按照政策要求改用水性或低排放VOCs含量的涂料。三、劳动定员与生产组织该项目有员工35名,内部不设饭堂、宿舍;每年运作23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四、物料与能源消耗该项目使用市政自来水供水,用水量约为753t/a。厂区内不设备用发电机,使用市政供电,年用电量约为42500度。五、周围环境概况该项目位于桥南街草河工业区(附图2、3),厂区整体呈南北布置;东面隔工业区北六路为草河村民委员会所在地(相距约15m);南面为草河一街,隔路为工业区其他工业企业厂房;西面与朗亚装饰铁件工程公司相邻;北面与其他工业企业厂房相邻。该项目厂区最南端距离沙湾水道约1040m,不属于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周边环境敏感点主要是东面约15m处的草河村委会,东北面约180m处和西北面约150m处的草河村居住区,主要影响因子是大气污染物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及其他VOCs和生产噪声。30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该项目前身为原南星竹木制品厂的竹木家具生产制造。原项目在当地已经投产多年,2013年7月变更为星友家具的木质展柜生产制造,主要污染物为有机废气、生产噪声、木材边角料等。经调查,原南星竹木制品厂和现在的星友家具自投产以来并没有污染投诉的记录。30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形、地貌、地质该项目所在的番禺区为连片的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土层深厚。据资料调查,该地区地表上层为滨海相沉积淤泥、含砂淤泥等近代松软沉积物,地表下层为砂土淤泥质土、粘土、粉质粘土,此多属三角洲河流冲积相沉积物。下卧基岩为泥质粉沙岩和沙质泥岩,出露地层为花岗岩。2、气象、气候项目所在地处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历年平均气温为21.9℃,极端最高气温为37.5℃,极端最低气温为-0.4℃。历年日照时数为1575~2130h。全年平均降雨量为1684.5mm,四至九月份为雨季,降雨量占全年的82%。季风变化明显,冬半年以北风为主,夏半年多以东南风为主;九月至次年二月多吹北风,三月至七月多吹东南风,八月多吹南风。全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频率占12.0%。全年平均风速为2.3m/s,静风频率为12%。年平均气压为1012.4mPa,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8%。3、水文本项目的纳污水道是市桥水道。市桥水道西起沙湾古坝,流经沙湾、市桥、石碁,在观音沙与沙湾水道汇合,最后流入狮子洋。市桥水道平均宽100m,平均水深2~3m,为感潮河道。4、植被30 当地植被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与针林混交型,针叶林主要是马尾松,阔叶类有大、细叶桉、台湾相思树等。农作物有水稻、甘蔗、木薯、花30 生等。5、功能区划分类:序号功能区类别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市桥水道番禺石壁陈头水闸至番禺三沙口大刀沙头段)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2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4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风景名胜保护区否6水库库区否7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于前锋净水厂集水范围。8管道煤气管网区是9是否允许现场搅拌混凝土否10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的范围否30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项目所在的番禺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位于穗港澳“小三角”的中心位置。全区总面积786.15km2,常驻人口201万人。下辖6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番禺区位优势明显,水陆交通便利,是广州重要的工业出口基地之一。辖内正迅速形成以“七纵四横”为骨干,高、快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相衔接的立体式交通网络,成为珠三角“1小时都市生活圈”的中心。番禺旅游和房地产业发展迅速,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长隆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莲花山旅游区、宝墨园、广东科学中心等和祈福新村、丽江花园、华南新城、碧桂园等时尚商住楼盘。2013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1353.2亿元,增长12.8%,三次产业生产总值分别为25.3亿元、475.1亿元和852.8亿元,分别增长1.0%、9.0%和15.8%。区内广州大学城聚集多所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科技力量雄厚,科技人员集中,为地区科技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番禺是中国最古老的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历来人文昌盛,代有精英。历史上,番禺区大都为地方一、二、三级政权所在地,因此区内遗迹旧址、名人故居和和纪念建筑众多,有特色建筑余荫山房,有建于明、清代的莲花塔、留耕堂、黎氏宗祠等。30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广州市番禺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年度)》,2012年项目所在地SO2的年平均值为0.036mg/m3,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6mg/m3);NO2的年平均值为0.042mg/m3,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4mg/m3);PM10的年平均值为0.081mg/m3,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07mg/m3);CO日平均值最大为1.36mg/m3,没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4.0mg/m3)。2012年综合污染指数为2.173,比2011年的2.617下降了16.97%。总的来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未完全符合二级标准的要求,但空气质量在整个2012年期间得到了持续改善,并将在“十二五”期间随着空气污染物SO2、NOx的总量控制,区域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该项目外排废水经前锋净水厂处理后,最后汇入市桥水道。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9号),市桥水道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Ⅳ类区。本次评价引用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2012年12月6日在市桥水道大龙涌口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1。30 表1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为无量纲;粪大肠菌群单位个/升)断面时间潮期水温pHCODCrBOD5市桥水道大龙涌口断面2012.12.06涨17.97.579.451.48退17.87.6910.191.47标准值/6-9≤30≤6断面时间潮期DO石油类氨氮粪大肠菌群市桥水道大龙涌口断面2012.12.06涨8.490.020.46248000退8.230.020.39742700标准值≥3≤0.5≤1.5≤20000由表3可知,市桥水道水质因子中pH值、CODCr、BOD5、DO、氨氮和石油类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粪大肠菌群超出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市桥水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来源为一般生活污水。由于番禺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已逐步建成,“十一五”期间(2006年至2010年)及“十二五”初期(2011年)市桥水道水质持续得到改善,且番禺区河涌综合整治工程(“惠民一号”工程)也在逐步实施中,可大大改善河涌水质。在城区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完善后,排入市桥水道的一般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处理,市桥水道受有机污染的状况会得到改善,水质将逐步恢复到全面达标的状态,并留出环境容量。3、声环境质量现状该项目位于草河村级工业区,声环境质量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标准。为了解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2014年4月14日环评单位对项目边界进行了噪声监测。本次噪声监测方法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进行,在项目30 厂界外(项30 目西侧、北侧与其他企业厂房相接,无法监测)布设监测点位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如表2。表2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单位:dB(A))监测点昼间夜间监测值标准监测值标准东侧56.16047.650南侧56.947.3监测数据表明,该项目东侧、南侧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GB3096-2008的2类功能区标准。4、生态环境现状该项目所在地已属于人工开发环境,不存在原生自然环境。当地零散分布的陆生植物主要为杂草丛、灌木丛以及临时养植的蔬菜、观赏性花木等植被,植物种类组成成份比较简单,生物多样性较差,没有发现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保护植物。30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保证周围大气环境达到保护人群健康和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况下不发生伤害所需要的环境质量要求,即保证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水环境保护目标按照2011年修订发布的《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市桥水道应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应当保证该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市桥水道水体造成显著的不良影响。3、声环境保护目标该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要求进行保护。4、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主要是东面约15m处的草河村委会,东北面约180m处和西北面约150m处的草河村居住区,主要影响因子是大气污染物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及其他VOCs和生产噪声。30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单位:mg/L):项目标准值Ⅳ类溶解氧≥3化学需氧量≤30五日生化需氧量≤6氨氮≤1.5总磷≤0.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单位:μg/m3):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PM1070150-SO260150500NO24080200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30 污染物排放标准1、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单位:mg/L):污染物级别pH(无量纲)BOD5COD悬浮物氨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6~930110100152、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颗粒物1203、《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苯10.40.1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1.0甲苯0.6二甲苯0.2总VOCs302.92.0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内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总量控制指标污水排放总量为1.6t/d(368t/a),其中CODCr的排放浓度控制在110mg/L以内,排放量控制在0.041t/a。3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该项目的木质展柜制造流程如下所示:注:冷压工序使用冷压机,不需要使用锅炉、导热油炉等供热设备;需要拼装的板材通过黄胶粘合后冷压定型。主要污染工序:该项目的产污环节分析如下:1、废水该项目的生产过程不需要直接用水,仅水帘打磨台、喷漆水帘柜等辅助设施在收集粉尘、喷漆废气时需要使用水,这部分喷淋水均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需要定期补充自来水(约3t/a)。项目有员工3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参考《广东省30 用水定额(试行)》,30 生活用水按5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为1.75t/d;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量为1.6t/d(368t/a)。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悬浮物、有机污染物、动植物油、氨氮等污染物。2、废气该项目的废气主要来自打磨工序的粉尘、拼装冷压的有机废气、喷涂油漆的有机废气。(1)开料、木工制作、打磨等工序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废气,其中主要成分为木屑粉尘。类别同类项目的污染源强,处理前的粉尘浓度可达到500mg/m3,其中水帘打磨台、中央吸尘机的吸风量均为20000m3/h。(2)拼装冷压工序使用黄胶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黄胶是木质工艺中一种常用胶水,以单组份氯丁乙烯橡胶为主要成分,属水剂型粘合剂,不使用有机溶剂,无需加热,冷压即可获得良好的粘接强度。此类有机废气浓度低,过胶及加压过程没有明显的刺激性气味。目前建设单位对该环节未配套收集处理设施,此类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扩散。根据现场观察,操作工位附近并无明显异味。(3)喷涂底漆目前在单独的1个水帘柜内操作,操作工人使用喷枪直接对木质部件进行喷涂,喷漆废气通过大功率抽风机吸入水帘柜内进行处理,排风量为10000m3/h。由于该操作工位未作封闭,部分喷漆废气呈无组织扩散。喷涂面漆在独立封闭的面漆房内进行,操作工人在木质部件上喷涂面漆,然后在面漆房内放置待自然晾干。喷漆废气全部通过大功率抽风机吸入水帘柜内进行处理,排风量为10000m3/h。喷漆废气主要成分为油漆雾滴、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化合物。项目使用天那水作为油漆溶剂。一般工业用天那水含5%苯、20%甲30 苯、15%二甲苯,100%VOCs。根据油漆检测报告,底漆中甲苯和二甲苯含量为10.3%,VOCs含量为62%;面漆中甲苯和二甲苯含量为15.2%、VOCs含量为55.5%;底漆、面漆中苯含量低于0.01%,可忽略不计。项目年运行230天,每天喷漆最大工作量按8小时计;天那水的用量为4.5t/a,按80%的挥发计;底漆用量为3t/a,面漆用量为4.5t/a,按50%的挥发计,则苯、甲苯和二甲苯产生量及产生浓度如下表所示:表3苯、甲苯和二甲苯产生量及产生浓度项目用量(t/a)含量(%)挥发百分比(%)苯甲苯和二甲苯总VOCs天那水4.553510080底漆3-10.36250面漆4.5-15.255.5合计单位苯甲苯和二甲苯总VOCs-产生量t/a0.181.75655.779-kg/h0.09780.9553.141-产生浓度mg/m34.8947.75157.05-3、噪声该项目使用木工带锯机、台式高速薄带锯、斜口木工平刨床、台式拉锯、抽风机等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值达65~90dB(A)。4、固体废弃物该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开料、木工制作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木屑,集尘系统收集下来的木材粉尘,油漆、天那水、黄胶废旧储罐,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30 开料、木工制作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木屑,集尘系统收集下来的木材粉尘,合计约54.4t/a,均作为可再利用的木料由废品回收商收购。油漆、天那水、黄胶废旧储罐按使用量的1%计。油漆废旧储罐约75kg/a,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染料、涂料废物”(HW12);黄胶废旧储罐约40kg/a,属于“废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天那水废旧储罐约45kg/a,属于“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活性炭产生量约2t/a,属于“其他废物”(HW49)。项目有员工35名,内部不安排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0.2千克计,产生总量为7kg/d(1.6t/a)。3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开料、木工、打磨工序粉尘废气量20000m3/h粉尘浓度500mg/m3废气量20000m3/h粉尘浓度120mg/m3拼装工序有机废气少量少量喷涂油漆工序有机废气:苯甲苯与二甲苯总VOCs废气量20000m3/h废气量20000m3/h4.89mg/m30.18t/a0.73mg/m30.027t/a47.75mg/m31.7565t/a7.17mg/m30.264t/a157.05mg/m35.779t/a23.6mg/m30.867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368t/a悬浮物200mg/L73.6kg/a100mg/L36.8kg/aBOD5180mg/L66.2kg/a30mg/L11kg/aCODCr300mg/L110kg/a110mg/L40.5kg/a氨氮25mg/L9.2kg/a15mg/L5.52kg/a固体废物开料、木工制作工序边角料、木材粉尘54.5t/a由废品回收商收购拼装、喷漆工序废旧储罐160kg/a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2t/a员工活动生活垃圾1.6t/a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噪声各类木工加工设备和抽排风机噪声65~90dB(A)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他----主要生态影响:该项目所在地已经属于人工环境,不存在原生自然环境,且该项目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显著的不良影响。30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该项目租用现成厂房进行生产,并且投入生产,因此,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经消除。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向外排放的污水仅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t/d(368t/a)。生活污水中主要含有一定量的有机物、悬浮物、氨氮及动植物油,若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排放,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污染。该项目所在的草河工业区属于前锋净水厂的纳污范围,目前当地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须对生活污水配套小型生化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当地下水管网,经工业区北面的沙陇运河、沙陇头涌汇入市桥水道。待当地的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该项目的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排入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即可。如此,该项目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轻微。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打磨工序的粉尘、拼装冷压的有机废气、喷涂油漆的有机废气。(1)对于粉尘,目前已针对开料、木工制作环节中各个粉尘产生源配套了吸尘装置,将含尘废气输送到布袋除尘器中,经处理后再通过管道引至厂房天面排放;针对打磨环节配套了水喷淋吸尘装置(水帘打磨台),由大功率抽风机将打磨工位的含尘废气吸入水帘柜中,通过循环流转的水30 幕将粉尘捕捉下来。经处理后,绝大部分粉尘已经被截留,粉尘浓度可控制在120mg/m3以内;然后再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厂房天面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米。(2)拼装冷压工序使用水性黄胶,不涉及有机溶剂,使用过程中仅有少量废气产生,VOCs浓度低,目前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扩散。建议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3)对于喷涂油漆的有机废气,目前针对喷涂面漆配套了独立封闭的面漆房,喷漆废气全部通过大功率抽风机吸入水帘柜内进行处理;而喷涂底漆仅在单独的1个水帘柜内操作,该操作工位在车间内未作封闭,导致部分喷漆废气未经有效收集而呈无组织扩散,须进行整改,主要措施是参照面漆房的做法将喷涂底漆操作工位单独封闭,避免喷漆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扩散。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抽吸处理后,再经过活性炭吸附器做进一步吸附处理,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可达85%以上,排放浓度可确保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的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再通过管道引至厂房天面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少于15米。经过上述整改和有效治理后,喷涂油漆的有机废气处理前后主要成分的产生量及排放量详见下表。30 表4喷涂油漆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产生量和排放量污染物苯甲苯和二甲苯总VOCs处理前产生量(t/a)0.181.75655.779产生浓度(mg/m3)4.8947.75157.05削减量0.1531.4934.912处理后排放量(t/a)0.0270.2640.867排放浓度(mg/m3)0.737.1723.6排放标准(mg/m3)12030同时,项目须按照《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粤环〔2012〕18号)的要求,对喷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改用水性涂料,且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实施技术改造后,项目的VOCs产生及排放量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度削减。3、声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木工带锯机、台式高速薄带锯、斜口木工平刨床、台式拉锯、抽风机等各类设备,噪声源强达65~90dB(A),需要落实隔音、消声措施才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固定声源的噪声向周围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反射、折射、衍射、吸收等现象,其空间衰减过程通常采用下列公式计算:Lr=Lo–LT-ΔL1-ΔL2上式中Lr为距离声源r处的声压级[dB(A)],Lo为距离声源r01m处的声压级[dB(A)],LT为隔声屏障的平均隔声量,ΔL1为距离衰减量,ΔL2为障碍物或绿化带隔声量。仅考虑噪声源的几何发散,LT和ΔL2可以忽略不计,距离的衰减量30 一般可按下式计算:ΔL1=20Log(r)由此得到:Lr=Lo-20Log(r)根据上式预测得到噪声源在不同距离的贡献值如下表。表5噪声源在不同距离的贡献值(单位:dB(A))声源名称采用数据(取最大噪声值)经一定距离衰减后的声压级5m10m20m30m50m80m木工设备9076.070.064.060.456.052.0控制标准60606060根据上述预测结果,若不采取任何隔声措施,则项目厂界(10m处)噪声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为减轻该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合理布设生产车间,使高噪声的设备放置在远离边界的位置,并设立相对独立隔离的区间;(2)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并对其采取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3)风机设备应配套消声装置;(4)避免夜间作业,只安排在白天生产。经上述措施处理和厂房的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主要是东面草河村委会)和外界环境造成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开料、木工制作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木屑,集尘系统收集下来的木材粉尘,油漆、天那水、黄胶废旧储罐,废活性30 炭和员工生活垃圾。开料、木工制作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木屑,集尘系统收集下来的木材粉尘,均作为可再利用的木料由废品回收商收购。油漆、天那水、黄胶废旧储罐,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现时已集中收集,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目前均统一收集后并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采取上述管理措施后,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5、项目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分析该项目附近主要为工厂和道路,周边敏感点主要为东面约15m处的草河村委会。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该项目的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喷漆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分别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厂房天面排放。目前废气排放口与最近的环境敏感点(草河村委会)距离约为45米。根据番禺区当地气象资料,夏半年以东南风为主,冬半年以北风为主,全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草河村委会位于项目的东面,在主导风向的作用下受项目废气影响不大。为进一步降低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结合当地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该项目应对喷漆废气排放口作调整,将其尽量向北迁移至距离敏感点80米以外。经过调整后,在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喷漆废气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不会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该项目的噪声源的强度属于中低型,噪声值不高,作业时噪声值约为约为65~90dB(A)。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降噪措施处理及厂房外墙的阻隔衰减后,可降低15dB(A),本项目边界与环境敏感点的最近距离为15m,根据前文的点声源衰减计算公式,可计算出生产噪声经过衰减后在敏感点30 处的噪声贡献值(详见表6,下面计算时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按90dB(A)计)。表6生产噪声传至敏感点处的噪声值敏感点源强(dB(A))项目边界与敏感点距离(m)传至敏感点处的噪声值(dB(A))衰减值(dB(A))草河村委会901551.438.6从上述的计算结果可知,该项目的噪声经衰减后传至敏感点的噪声值已低于标准值(60dB(A)),因此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该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也不会对草河村委会造成干扰。另外其他敏感点与该项目距离已超过150m,基本不会受到该项目废气、噪声的影响。6、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7、环境保护措施整改要求综合前文所述,该项目目前已经落实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以及需要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如下:30 表7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污染源现状处理设施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当地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生活污水配套小型生化系统处理。达到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粉尘废气开料、木工环节已经配套吸尘系统和布袋除尘器,打磨环节已经配套水帘打磨台。治理效果较好。加强粉尘收集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粉尘稳定达标排放。达到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漆废气喷涂面漆已经设置独立封闭的油漆房、水帘柜、活性碳吸附装置;喷涂底漆已经配套水帘柜、活性碳吸附装置。使用油性漆;喷涂底漆工位未作封闭,部分喷漆废气在车间呈无组织扩散。实施技术改造和工艺更新,改用水性漆,使用比例不低于50%;将喷涂底漆工位单独封闭;废气排放口尽量向北迁移,使其距离草河村委会80米以外。达到DB44/814-2010的Ⅱ时段标准机械噪声已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部分的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加强主要噪声源的消声减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达到GB12348-2008的2类标准。3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开料、木工制作、打磨工序粉尘开料、木工环节配套吸尘系统和布袋除尘器,打磨环节配套水帘打磨台。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拼装工序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达到DB44/814-2010的Ⅱ时段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喷涂油漆工序有机废气设改用水性漆;置独立封闭的油漆房,配套水帘柜和活性碳吸附装置。水污染物生活污水悬浮物配套小型生化系统处理。达到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BOD5CODCr氨氮固体废物开料、木工工序边角料、粉尘由废品回收商收购基本消除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拼装、喷漆工序废旧储罐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喷漆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员工活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噪声各类木工加工设备和抽排风机噪声选用低噪型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及减措施。。达到GB22337-2008的2类区限值。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该项目所在地已经属于人工环境,不存在原生自然环境,且该项目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显著的不良影响。30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基本情况广州星友家具有限公司500万个/年展柜生产线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工业区七排一号,厂区为租赁所得,使用面积约为1142m2,建设内容为年产木质展柜500万个,生产线年运行1840小时。整个厂区自南向北大致划分为办公区、成品区、面油加工区、底漆加工区、打磨加工区、实木加工区、原材料仓库、五金加工区、木工作业区等;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开料机、钻孔机、平刨机、压刨机、冷压机、水帘打磨台、无尘喷漆房(面漆)、底漆水帘柜、吸尘设备等;主要原材料为原木及五金配件,辅助材料为底漆、面漆、天那水、黄胶;员工35名,内部不设饭堂、宿舍。该项目厂区最南端距离沙湾水道约1040m,不属于沙湾水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域内的SO2的年平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但NO2和PM10的年平均值均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标情况。2012年番禺区综合污染指数为2.1725,比2011年的2.617下降了17.0%。总的来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未完全符合二级标准的要求,但空气质量在整个2012年期间得到了持续改善,并将在“十二五”期间随着空气污染物SO2、NOx的总量控制,区域空气质量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2、水环境质量现状:市桥水道水质因子中pH值、CODCr、BOD5、DO、氨氮和石油类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粪大肠菌群超出Ⅳ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市桥水道受到了较严重的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来源为一般生活污水。由于番禺区城区 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在市桥、石基、石楼、沙湾的部分已经逐步建成,“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市桥水道水质将持续得到改善,水质将逐步恢复到全面达标的状态,并留出环境容量。3、声环境质量现状:从监测结果与执行标准可知,项目边界外两个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三、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该项目已投入运营,施工期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四、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该项目向外排放的污水仅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t/d(368t/a)。由于目前当地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须对生活污水配套小型生化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才能排放。待当地的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该项目的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排入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即可。如此,该项目的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轻微。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论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打磨工序的粉尘、拼装冷压的有机废气、喷涂油漆的有机废气。开料、木工制作环节中各个粉尘产生源配套吸尘装置,将含尘废气输送到布袋除尘器;打磨环节配套水喷淋吸尘装置(水帘打磨台),通过循环流转的水幕将粉尘捕捉下来。经处理后,绝大部分粉尘已经被截留,粉尘浓度可控制在120mg/m3以内。拼装冷压工序使用水性黄胶,不涉及有机溶剂,使用过程中仅有少量 废气产生,VOCs浓度低,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喷涂底漆、面漆工位配套独立封闭的面漆房,喷漆废气全部通过大功率抽风机吸入水帘柜内进行处理,再经过活性炭吸附器做进一步吸附处理,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可达85%以上;排放口尽量向北迁移至距离敏感点80米以外。同时对喷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改用水性涂料,使用比例不得低于50%。采取上述措施后,有机废气的排放可确保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的要求。3、声环境质量评价结论项目生产过程的噪声经减振处理、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边界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质量评价结论该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开料、木工制作工序产生的边角料、木屑,集尘系统收集下来的木材粉尘,油漆、天那水、黄胶废旧储罐,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边角料、木屑和集尘系统收集下来的木材粉尘作为可再利用的木料由废品回收商收购;废旧储罐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采取上述管理措施后,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五、总量控制指标该项目不需要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六、产业政策相符合性评价结论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属 于允许类,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七、项目建设与规划的相容性分析结论该厂区已取得桥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可以从事木质家具制造活动。八、综合结论综上所述,该项目性质与周边环境功能区划相符,符合规划布局要求,选址基本合理可行。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现状一般,因此建设项目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类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很小,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带来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该项目须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与主体工程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须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预审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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