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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建设单位: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建设单位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创联系人黄蕾通讯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开发区楚天大道特1号企业社区联系电话13476298232传真---邮政编码430015建设地点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业72占地面积(平方米)105452.34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2183.8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5%评价经费(万元)3.0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来源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其较好的自然环境和投资优势,为房地产开发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区域内房地产开发起点高。首个别墅项目F·天下的开发,为盘龙城区域奠定高档住宅新区的良好市场形象。盘龙城良好的生态风光相继吸引了众多房地产开发商的目光,城开、宝安、名流、三江航天等知名企业的进驻使盘龙城的房地产市场逐渐发展起来。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调查研究,在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进行房地产开发,前期开发项目名称为湖畔豪庭,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需要,名称变更为“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变更声明见附件5)。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第156项“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规定: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06522.6平方米(包括不计容建筑面积42453.9平方米),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委托武汉大学承担“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校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踏勘,并收集了项目相关的资料,经认真整理、分析,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编制依据2.1法律法规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并公布,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修正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实施;2.2规范、文件类(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2012年1月;(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2009年4月1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1993年9月;(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导声环境》,2010年4月1日实施;(12)国务院国发[2011]35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13)国家环保局环发[1999]178号《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1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15)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3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2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2.3其它类(2)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书(附件1);(3)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料。3、地理位置本项目地块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东面50m处为西赛湖,南面50m处为大金潭湖,西面50m为岱黄高速(高级公路,红线宽33m),北面临规划道路(城市支路,红线宽30m),隔规划道路45m处为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项目。其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敏感关系图见附图2。4、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105452.34m²,总建筑面积206522.6m²,用地形状为不规则图形。主要经济指标见表1。表1 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情况总用地面积(m2)105452.34其中净用地面积(m2)76888.44代征用地面积(m2)28563.90总建筑面积(m2)206522.6计容建筑面积(m2)164068.7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151651.41公共建筑面积(m2)12417.29地下室建筑面积(m2)42453.9停车位130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28个地下停车位1175个总户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1488户2.1315.49%35%项目公共建筑建设内容如表2所示: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公共建筑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面积单位备注1社区服务中心309.5m2位于1#楼2物业管理用房558.12m2位于3#楼3社会福利与保障(老年人活动中心)462.54m2位于1#楼4文化活动站583.46m2位于1#楼5卫生站204.15m2位于1#楼6开闭所及配电间765m26个独立1F配电间和1个独立1F开闭所7消防控制中心78.39m2位于1#楼8人防楼梯入口25.3m2位于地块西面地下室入口处9公共厕所79.43m2位于1#楼10环卫个人休息站29.45m2位于1#楼11商业9321.95m2/12合计12417.29m2/5、建设规划⑴项目分期情况“汉口北·卓尔生活城”项目名称原为“湖畔豪庭”,因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需要,名称变更为“汉口北·卓尔生活城”(变更声明见附件5),“汉口北·卓尔生活城”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由湖畔豪庭一期和湖畔豪庭二期组成,并分别于2010年12月17日和2010年12月27日取得相应环评批复,现场勘查时,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项目尚未验收。“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选址于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项目以南,汉口北·卓尔生活城项目总体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表3 “汉口北·卓尔生活城”总体规划一览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湖畔豪庭一期总投资9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6666.67m2总建筑面积44448.02m2湖畔豪庭二期总投资11000万元总用地面积45333.56m2总建筑面积85850.86m2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总投资42183.87万元总用地面积105452.34m2总建筑面积206522.60m2⑵总平面的情况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①住宅在地块内均匀布置11栋16F-30F住宅楼(2栋住宅含2F底商)、4栋2F连接不同住宅楼的商业裙楼、6栋独立1F公电设施及1栋独立1F开闭所。采取沿街商业形式打造商业服务设施及配套公建。表4项目各建筑情况一览表楼号层数备注1#17F含2F底商2#18F纯住宅楼3#30F含2F底商4#30F2个同样高度住宅楼对角连接组成5#27F2个同样高度住宅楼对角连接组成6#24F2个同样高度住宅楼对角连接组成7#20F2个同样高度住宅楼对角连接组成8#16F2个同样高度住宅楼对角连接组成9#20F纯住宅楼10#20F纯住宅楼11#25F纯住宅楼12#2F连接7#和8#商业裙楼13#2F连接6#和7#商业裙楼14#2F连接5#和6#商业裙楼15#2F连接3#和4#商业裙楼项目配套公建建筑包括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社会福利与保障用房(老年人活动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卫生站、开闭所及配电间、消防控制中心、人防楼梯、公共厕所、环卫休息站等,本次环评范围不包含卫生站运营期产污分析,卫生站环评手续由其经营企业另行办理,本环评仅预留卫生站污染处理设施预留处理场地及空间。②商业本项目商业楼沿北面和东面规划道路布置,高2F,住宅楼底部独立设置或与临街的住宅楼连体设计。通过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虽然目前尚不能准确定位,但初步确定会以零售批发为主,不涉及餐饮等高投诉服务业(见附件4),本环评亦不作相应分析。③交通组织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交通组织模式上,整个地块采取“人车分流”的交通方式。车流沿着小区主(1个)、次出入口(2个)进出,另有若干住宅出入口方便人流出入。小区内部道路结合内部硬质场地设置形成消防车道环路。小区内主要道路宽为6m,消防车道(包括隐形车道)路宽为4m,宅间路2.5m多结合入景观步行道。④绿化公共绿化空间依托住宅楼展开,营造社区绿化休闲走廊等一系列各具特色的绿化景观活动空间,并通过各种建筑及景观的设计手法,使之向邻里花园层层渗透,以自然化与人工化的环境相结合,强调园景与建筑间的相互呼应,形成网络化、多层次的绿化体系。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⑶公用工程①给水1F-3F的住宅给水利用市政余压供水,3F以上住宅给水采用水池→变频水泵→用水点供水方式。“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的给排水情况见表5。表5建设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用水单位用水量标准用水单位最大日用水量(m3/d)排水量(m3/d)住宅215L/人·d1488户(3.5人/户)1119.721007.75公建2L/m2·d11422.84m222.820.5绿化1.5L/m2·次(3d/次)26910.95m213.46蒸发或吸收总水量 // 1155.981028.25注:排水系数按90%计;公建用水不含卫生站、开闭所及配电间、人防楼梯入口。②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污水通过小区内管网排入城市市政污水管网,日排水量1028.25m3,年排水量375311.25m3。规划排水去向:小区内住宅及公建设施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沿小区内排水管网向东北角汇流,接入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污水主干管网,向北与盘龙城污水处理厂C线污水主干管对接,进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排水规划方案回复意见见附件3-3,排水图见附图4),最终排放府河。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情况介绍:该污水处理厂一期已于2010年底投产使用,日处理规模2.25万吨/日。本项目提及的盘龙城污水处理厂C线主干管已经实施,也就是说本项目生活污水可直接进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水务局关于本项目排水方案回复意见见附件3-3。雨水经雨水斗、室外雨水口,空调冷凝水经收集管、室外雨水管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平衡图如下:图1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d③通风设计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为6次/h;住宅:厨房脱排油烟机排风接入土建竖井,排出屋面;卫生间设置卫生间通风扇,排风量为10次/h;淋浴热水器排风就近排至室外;设备用房:均考虑送、排风系统。换气次数分别为:配电间5次/h变电间>10次/h水泵房5次/h④固废收集:小区内设有生活垃圾分散收集点,居民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装车运走,日产日清。⑤供电:本地块拟设置电业公用变电站,专用变电站,变压器总容量为4000kVA,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⑷工程进度:拟定于2015年10月启动建设,于2017年8月建成,项目为一次建设,一次验收。⑸依托情况本项目为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汉口北·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卓尔生活城一期项目地块位于本项目北面,与本项目由一条道路隔开。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可知,二期项目建成后,供水、供电、排水口均依托一期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地块原为空地,本项目属新建,不存在原有污染源情况。本项目地块北侧为“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一期项目由湖畔豪庭一期和湖畔豪庭二期组成,目前正处于预备验收阶段,无与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形、地貌黄陂区区域南北长,东西短,地势北高南低,北部木兰生态旅游区属于大别山南麓西段,大别山脉与江汉平原的过度地带,区域中部为山麓堆积区,南部为冲积平原区。项目地区属于黄陂区的南部,地形平坦,地面标高在28米左右。2、水文本项目附近水体为西赛湖和大金潭湖,为西湖的一部分,西湖由14个子湖组成。西赛湖湖底平均高程19米,现有水面330亩;大金潭湖湖底平均高程19米,现有水面300亩。本项目污水最终受纳水体为府河。府河又名涢水,古称青发,北与河南省相连,源自大洪山主峰—景沟北麓。源头地处随县西部,源分东西,东出灵垭,西出双洞门。两源合入随县大洪山水库后,由西北流向东南,途经随州、应山、安陆、应城、云梦、汉川、孝感、黄陂、武汉等地,分别在汉川新沟和谌家矶注入长江。府河从孝感彭家咀入黄陂境。府河是黄陂区与武汉市区的自然分界线,北岸为黄陂区,南岸为武汉市区。在我区流程32公里,有河道与童家湖、后湖相连,过岱山大桥后,分为两支,一支直到谌家矶入长江;另一支到民生闸与滠水汇合后,由江咀入长江,最大河宽500米,四季常流。3、气候、气象建设项目地处中亚热带过渡性气候带,四季分明,无霜期长,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具有明显的温光同季、雨热同季的特征。该地区近3年年平均风向以静风频率为最高,达36%;有风时则以NE为最高,以下依次为ENE、NNE、N、E、W等。其中N、NNE、NE、ENE风向累计频率较高,为28%,且年平均风速亦较大。该地区主要气象气候资料见下表6。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6 项目所在地主要气候资料一览表项目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年平均气压(hpa)1012.21002.41016.11023.31013.4降水(mm)373.3603.5150.6139.91267.4气温(℃)17.128.118.56.017.4相对湿度(%)74.777.974.775.075.6平均风速(m/s)1.41.41.11.11.2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项目所在地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创办于1992年,更名于2003年,为黄陂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开发区地处黄陂最南端,市区以北最近郊,目前,开发区封闭管理范围42平方公里,修编总体规划面积88平方公里,建成区16平方公里。开发区交通发达,位于武汉市外环线与中环线之间,府河以北,与市区隔河相望,五桥相连,分别为岱山府河桥、岱黄公路府河桥、机场南线路府河桥、盘龙城府河桥和外环线府河桥。进市区过岱黄公路府河桥至黄浦路6分钟车程;过盘龙城府河桥至新华路7分钟车程;过机场府河桥至青年路8分钟车程。楚天大道一线贯穿东西,东接楚天大道,连汉施公路距阳逻深水港20公里;西接机场高速距天河机场3公里;北接岱黄公路距前川街19公里。截止2014年,开发区累计引进企业230家,协议投资额为320亿元。其中,引进工业项目124个,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4家,并初步形成了光电机械、医药化工、服装生产、汽车贸易等为主的产业基地及武汉市的人居新城。预计项目主要集中在岱黄高速与机场高速之间,东区和西区将成为下一轮择商引资的重点区域,将成为我区经济新的增长点,区位优势明显。经济结构:在已初步形成了光学电子、医药化工、冶金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和汽车贸易等6大支柱产业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发区应具备鲜明产业特色和较强的配套能力,并致力发展成为现化制造业的集聚区的要求,开发区将以光电机械、化工医药、纺织服装及与天河机场配套的航空物流港等作为今后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教育:目前开发区辖13所中小学(初中2所、完小8所、教学点3个),在校学生3350余人。其中初中生1300人,小学生2050人。教师数为325人,初中教师124人,小学教师201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中学、小学均达到100%,其中本科学历占教师总数的36.7%。文物古迹:开发区境内的商代古城遗址盘龙城,被誉为中华瑰宝,距今有3500多年,已出土一批珍贵文物,1988年被国务院确认为我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盘龙城遗址由市文化局直接管理,专设了武汉市盘龙城遗址博物馆筹建处。盘龙城遗址绝对保护区1.1平方公里,相对保护区4平方公里。本项目不在遗址保护范围以内。基础设施建设: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岱黄高速以西,张斗湖以东,湖北烟厂以南。服务范围为宋家岗组团、刘店组团、滠口街。盘龙城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2010年为2.5×104m3/d(已运行),远期2020年为18×104m3/d。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采用CASS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为COD=260mg/L、BOD5=130mg/L、SS=220mg/L、NH3-N=35mg/L、TP=4mg/L,出水水质为:COD≤60mg/L;BOD5≤20mg/L;SS≤20mg/L;NH3-N≤15mg/L;TP≤1mg/L。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分A、B、C三个管网系统,三个管网系统服务范围及建设进度如下:A线:主要收集开发区巨龙大道以北地区的污水,已于2010年12月建成;B线:主要收集开发区巨龙大道以南地区的污水,该管网暂未开工建设,具体建设规划暂未确定;C线:主要收集汉口北市场群及滠口地区的污水,与A线管网在日月山水门口汇合,现已建成,接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武政办[2013]129号文,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区划为二类区,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为查清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本次评价委托武汉市黄陂区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5月11日~17日对项目规划用地的大气环境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报告陂(本底)字(2015)第019号,监测点位见附图8)。监测结果见表7。监测项目及方法:SO2—甲醛吸收盐酸副玫瑰苯胺法NO2—Saltzman法PM10—重量法表7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监测统计结果表(mg/m3)监测项目监测值11日12日13日14日15日16日17日SO20.0210.0180.0170.0270.0290.0320.025NO20.0210.0230.0330.0290.0220.0190.024PM100.0210.0230.0190.0230.0210.0230.021⑴评价方法: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7.3.6监测结果统计分析,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浓度值占相应标准浓度限值的占标率和超标率,以评价达标情况,其统计计算结果见表8:表8监测统计计算结果表(mg/m3)监测项目时段24小时平均监测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小时标准限值占标率超标率SO211日0.0210.1514.00%012日0.0181.57%13日0.0170.79%14日0.0270.86%15日0.0290.70%16日0.0320.62%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7日0.0250.41%NO211日0.0210.0826.25%012日0.02328.75%13日0.03341.25%14日0.02936.25%15日0.02227.50%16日0.01923.75%17日0.02430.00%PM1011日0.0210.150.15%012日0.0230.15%13日0.0190.12%14日0.0230.13%15日0.0210.12%16日0.0230.12%17日0.0210.10%⑵现状评价结论:SO2、NO2、PM1024小时监测浓度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府河,附近主要水体为西赛湖和大金潭湖。根据鄂政办函[2000]74号文,府河为一般农业用水区,属Ⅴ类水体,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级标准。西赛湖和大金潭湖属于III类水体,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级标准。西赛湖和大金潭湖水质引用黄陂区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7月对西赛湖和大金潭湖的常规水质监测数据,其监测结果见表9和表10。府河水质引用黄陂环境监测站的地表水网络常规监测资料(2014年4月监测),其主要指标统计结果见表11。表9西赛湖水环境现状统计监测结果(mg/L)监测点位监测因子pHNH3-NCODcrCODMnBOD5TNTP西赛湖西赛湖7.70.888234.82.02.960.054标准值6-9≤1.0≤20≤6≤4≤1.0≤0.05标准指数0.350.8881.150.80.52.961.08表10大金潭湖水环境现状统计监测结果(mg/L)监测点位监测因子pHNH3-NCODcrCODMnBOD5TNTP西赛湖大金潭湖8.010.695236.81.32.760.115标准值6-9≤1.0≤20≤6≤4≤1.0≤0.05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标准指数0.50.6951.151.130.332.762.3表112014年府河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mg/L)项目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监测值19.47.25.37.20.364.980.0170.0025标准值/6~9≥2≤15≤0.4≤2.0≤0.1≤0.2标准指数/0.10.50.480.92.490.170.0125项目总砷六价铬总汞生化需氧量总镉石油类总铅总铜监测值0.0040.0020.00013.690.0020.630.0060.003标准值≤0.1≤0.1≤0.001≤10≤0.01≤1.0≤0.1≤1.0标准指数0.040.020.10.370.20.630.060.003项目总锌硒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硫化物洗涤剂监测值0.0680.004179166.724.80.600.010.246标准值≤2.0≤0.02≤40000≤40≤1.5≤1.0/标准指数0.0340.024.080.620.40.01/⑴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如下:①一般水质因子(随水质浓度增加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Sij=Cij/Cs,i式中,Sij---标准指数Cij---评价因子i在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Csi---评价因子i的评价标准限值,mg/L。Sij>1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②特殊水质因子pH的标准指数:SpH,j=(7.0-pHj)/(7.0-pHsd)pHj≤7.0SpH,j=(pHj-7.0)/(pHsu-7.0)pHj≥7.0式中,SpH,j---pH的标准指数pHj---pH实测值;pHsd---地表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pHsu---地表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SpH,j>1为超标,否则为未超标。溶解氧的污染指数为:Pi=(CO饱-COi)/(CO饱-CO标)式中,Pi---溶解氧的污染指数;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CO饱---监测温度下的饱和溶解氧;CO标---地面水溶解氧标准;COi---i段面的实测值。⑵现状评价结论: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西赛湖水质中CODcr、TN、TP标准指数均大于1,超标量分别为0.15倍、1.96倍、0.08倍;大金潭湖水质中CODcr、CODMn、TN、TP指标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15倍、0.13倍、1.76倍、1.3倍,表明西赛湖及大金潭湖水质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水质要求。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府河水质中主要污染物粪大肠菌群数、总氮、氨氮标准指数大于1,超标量分别为3.08倍、2.81倍、1.49倍,表明府河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水质要求。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武政办[2013]135号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但本项目属于住宅类项目,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中规定: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其中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5m;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5m;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5m。根据现场踏勘得知,本项目与岱黄高速红线距离为50m,不在上述声环境4a类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声环境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声环境现状,引用陂(本底)字(2015)第019号,具体监测数据见下表所示: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11项目地区声环境监测结果dB(A)监测点位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序号标准值Leq超标量昼夜昼夜昼夜北厂界2类1#605058.442.3002#605057.940.100东厂界2类3#605059.242.7004#605058.643.100南厂界2类5#605057.240.3006#605056.941.500西厂界2类7#605057.142.2008#605058.040.700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结论:根据表11可知,本项目四个厂界昼、夜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地表水:①府河水环境质量很差,主要原因系汉口、东西湖地区生活污水长年直排所致。②大金潭湖和西赛湖水质超标主要是周边生活污水长年直排所致,盘龙城污水管网C线管网支线管网及B线管网全部建成投入营运后,大金潭湖和西塞湖水质有望缓解。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环境空气根据武政办[2013]129号,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2、地表水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府河,附近主要水体为大金潭湖和西赛湖。根据鄂政办[2000]74号文,府河为一般农业用水区,为Ⅴ类水体,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大金潭湖和西赛湖为III类水体,水质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3、声环境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保护目标为当地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4、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3。表13 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敏感目标名称方位距近红线距离规模保护性质人数户数汉口北·卓尔生一期北45m4417人1262户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大金潭湖南50m——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西赛湖东50m——府河南1.9km——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一般农业用水区,为“Ⅴ类水体”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适用标准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武政办[2013]129号、鄂政办函[2000]74号、武政办[2013]135号文精神,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如下: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环境项目污水最终受纳水体为府河,附近水体为大金潭湖和西赛湖。府河为一般农业用水区,为Ⅴ类水体;大金潭湖和西赛湖为III类水体。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分区为2类区。环境质量标准根据确定的环境功能区划及所处地理位置,项目实施后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府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大金潭湖和西赛湖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声环境使用期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各因子的标准值如下:类别适用类别污染因子标准值适用区域环境空气二类区SO2年平均0.06mg/m324小时平均0.15mg/m31小时平均0.50mg/m3评价范围内空气环境NO2年平均0.04mg/m324小时平均0.08mg/m31小时平均0.20mg/m3PM10年平均0.07mg/m324小时平均0.15mg/m3地表水环境V类水域pH6-9府河高锰酸盐指数(CODMn)15mg/L化学需氧量(COD)40mg/L总磷(TP)0.4mg/L氨氮(NH3-N)2.0mg/L生化需氧量(BOD5)10mg/LIII类水域pH6-9大金潭湖、西赛湖高锰酸盐指数(CODMn)6mg/L溶解氧(DO)5mg/L石油类0.05mg/L总磷(TP)0.2mg/L氨氮(NH3-N)1.0mg/L生化需氧量(BOD5)4mg/L化学需氧量(COD)20mg/L声环境2类区等效A声级昼:60dB(A)夜:50dB(A)项目所在区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值如下:类别污染源适用标准污染物标准值备注污水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6~9使用期SS400mg/LCODCr500mg/LBOD5300mg/L动植物油100mg/L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表1B级标准NH3-N45mg/L废气汽车尾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使用期NOX0.1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噪声厂界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等效A声级昼:60dB(A)夜:50dB(A)使用期厂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效A声级昼:70dB(A)夜:55dB(A)施工期方法标准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排放废水按要求纳入黄陂区盘龙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CODCr、NH3-N总量已经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范围内,故不对本项目CODCr、NH3-N确定总量控制指标。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施工期土地平整地下室开挖地下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外墙内饰粉刷装修工程验收主要包括扬尘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堆存等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结构安装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地面平整主要包括地面平整清理、土方工程等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结构安装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工程建设顺序工程内容图4项目施工总体工艺流程图房地产建筑工程施工一般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本项目可划分为场地平整、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外墙内饰装修和工程验收四个阶段,具体流程见下图。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图2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图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使用期居民日常生活⑴公建⑵ 图例:固体废物废气噪声废水图3使用期主要污染源示意图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1、废气在项目施工期易造成局部大气环境污染的环节有建筑材料(尤其是填平土方、水泥、石灰等)的装卸、运输、堆放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等。上述各环节在受风力作用下将对施工现场产生TSP污染。⑴车辆运输扬尘施工期运输车辆在裸露地面运行将产生道路扬尘,而道路扬尘属于等效线源,扬尘污染在道路两边扩散,最大扬尘浓度出现在道路两边,随着离开路边的距离增加浓度逐渐递减而趋于背景值,一般条件下影响范围在路边两侧30m以内。据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在施工场地行驶产生的扬尘约占施工扬尘总量的60%,这与场地状况有很大关系。一般情况下,在不采取任何抑尘措施的情况下,产尘点周围5m范围内的TSP小时浓度值可达10mg/m3。场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一般影响范围在100m以内,在产尘点下风向100m处的TSP小时浓度值可降至1mg/m3以下。此外,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场地后因颠簸或风的作用洒落尘土,对沿途周围环境产生一次和二次扬尘污染,但工程完工后其污染也随之消失。⑵开挖扬尘通过类比调查,未采取防护措施和土壤较为干燥时,开挖的最大扬尘约为开挖土量的1%;在采取一定防护措施和土壤较为湿润时,开挖的扬尘量约为开挖土量的0.1%。⑶物料堆扬尘施工现场物料、弃土堆积也会产生扬尘。据资料统计,扬尘排放量为0.12kg/m3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物料。若使用帆布覆盖或水淋除尘,排放量可降至不采取措施时的10%。⑷扬尘总量该项目土壤较为湿润,施工场地在风及作业机械的影响下,根据类比项目,其粉尘的排放因子为3.5kg/(ha·h),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5452.34m2,取施工现场的活跃面积比为10%,则该项目施工场地风蚀扬尘的排放量为:3.5×10.545234×0.1×24=88.58kg/d。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包括泥浆水、砖块养护用水)。⑴生活污水本项目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为人群密集分布区,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采取租赁周边地区民房,其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民房排水系统排放,在此不作详述。⑵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水泥浆搅拌产生的泥浆水、砖块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和机械的洗刷废水等,污染物以SS为主,兼有少量的油污和有机污染物。3、噪声由于二期项目建筑物均为小高层,因此从施工噪声影响程度出发,可以把施工过程分为四个阶段:土石方阶段、打桩阶段、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这四个阶段所占施工时间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而不同阶段又各具有其独立的噪声特性。⑴土石方工程阶段此阶段施工时噪声源没有明显的指向性。主要声源是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和运输车辆等,它们的声功率级范围是100~120dB(A),其70%的声功率级又集中在100~110dB(A)。⑵打桩施工阶段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此阶段主要噪声源是打桩机,声功率级为105~130dB(A),属于周期性脉冲声,具有明显的指向特性,次要噪声源有吊车、平地机等,声功率级范围为100~110dB(A)。⑶结构施工阶段该阶段是施工中周期最长的阶段,使用的设备种类较多。主要噪声源有:运输设备:汽车吊车、塔式吊车、运输平台、施工电梯等;结构工程设备:振捣棒、水泥搅拌和运输车辆等;辅助设备:如电锯、砂轮锯等。其中最主要的噪声源是振捣棒等设备,其声功率级为98~102dB(A)。⑷装修阶段该阶段声源数量较少,基本没有强噪声源,主要有砂轮机、电钻、电梯、吊车、切割机等。声源的声功率级一般较低,均在90dB(A)左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强度较大,数量较多,而多位于室外,不同阶段的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见表14。表14类比部分施工机械噪声声级(距建筑机械1~15m测得)施工阶段声源声级dB(A)施工阶段声源声级dB(A)打桩阶段打桩机95~105装修、安装阶段电钻100~110土石方阶段挖土机78~95电锤100~105推土机95手工钻100~105空压机75~85无齿锯105结构阶段混凝土输送泵100~110木工刨90~100振捣器100~105云石机100~110电锯100~110角向磨光机100~110焊机90~95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建筑垃圾。⑴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预计产生量约0.025t/d,项目工期约为23个月,则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生活垃圾约17.25t。⑵施工建筑垃圾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施工垃圾,如废砖块、水泥块、废木料、钢筋头等,根据工程内容及统计资料,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废料按200t/104m2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06522.6m2,则工程施工将产生的施工废料约为4218t。如任意堆放或倾倒,在晴天易形成施工扬尘,所以需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供资料,本项目产生的挖方量为1.19万m3,填方量为0.5万m3,总弃方量为0.69万m3。5、水土流失本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⑴施工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造成水土保持设施的破坏,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本工程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10.55hm2。施工中土石方开挖、填筑、碾压等活动,造成原地表的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而且植被的损坏,使其截留降水,涵蓄水分、滞缓径流、固土拦泥的作用降低,造成水土保持功能下降,加剧水土流失。⑵工程挖填土方存在一定规模的临时堆放,如不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暴雨径流作用下,极易引发发水流失。⑶遇晴天大风天气,工程施工形成的裸露地表及大量的松散土方,由于项目位于湖边,正处风口处,在大风的作用下可能形成扬尘,扬尘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⑷施工过程中,造成项目区地表裸露,遇暴雨天气,土壤中的养分会随雨水冲击到周边的湖泊,导致项目区土壤土质恶化,会影响后期植被的恢复。6、生态环境在施工过程中土方的开挖、回填、破坏底边,增大地表裸露面积。在建设施工工作面、临时堆场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等松散堆积物,因其结构疏松,孔隙度大,在雨滴的打击和水流的冲刷下造成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的区域内土地平整、表土剥离、基础开挖、地下室开挖过程会出现大量挖方、填方,使开挖面的土壤结构发生较大改变,其抵抗侵蚀的能力随之减弱,极易引发水土流失。加之所在区域暴雨集中、强度大、时间短,突发性强等潜在影响的自然因素,均通过人为活动的诱发、引发、触发作用而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自然恢复期中,对已破坏的地面采取的工程措施和绿化措施,以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发挥固土保水的作用,可以达到保护环境、恢复生态的目的。因此工程建成后,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失可以大大减少。可见,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二、使用期1、废气小区建成入住后,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公厕臭气。⑴燃料燃烧废气:项目住宅小区生活燃料全部使用城市管道天然气,根据武汉市城市居民日用气量的设计值1.9m3/d·户,小区1488户居民日用气量为2827.2m3,年用气量为103.2万m3。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天然气产污系数见表15。表15项目燃料废气及其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污染物排放系数kg/万m3燃烧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t/a备注SO21.00.1氮氧化物以0.8系数折算成二氧化氮,产生量为0.52t/aNOx6.30.65烟尘2.40.25⑵厨房油烟废气本项目小区设计住户户数为1488户,共约5208人。根据资料类比,目前居民人均年食用油用量约15kg/人·a,则本项目居民耗油量约79.38t/a。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而住宅居民食用油耗量和炒、炸、煎等烹调工序均较少,油烟挥发量一般平均为2.0%,故本项目住户油烟产生量为1.56t/a。⑶机动车辆排放尾气本项目共设1303个停车位,其中地上128个,地下1175个,机动车尾气分为地上停车场尾气和地下停车场尾气。地上车库位于露天,空气流通顺畅,汽车尾气易于扩散,对环境影响甚微,本评价不做详细分析。地下停车场废气主要由风机抽送,另外有部分尾气经停车场出入口向外扩散。本项目主要对1175个地下车位产生的尾气进行详细分析。由于地下停车场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汽车在进、出停车场时是低速行驶,启动时是冷启动,因此污染物排放量较平时大,对地下停车场的环境空气影响也较大。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和《大气污染物分析》等资料,汽车燃油污染物排放系数如表16所示: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16汽车燃油污染物排放系数序号污染物以汽油为燃料(g/L)1CO169.02NOx21.13THC33.3停车场的汽车尾气排放量与汽车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和车流量有关。一般汽车出入停车场的行驶速度要求不大于5km/h,出入口到泊位的平均距离以100m计算,汽车从出入口到泊位的运行时间约为8s;从汽车停在泊位至关闭发动机一般在1s~3s,平均约2s;而汽车从泊位启动至出车一般在30s~3min,平均约105s。故汽车出入停车场、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约为179s。根据调查,车辆进出停车场的平均耗油速率为0.20L/km,则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的量可由下式计算:g=f·M其中:M=m·t式中:f—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L汽油),具体见表16;M—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耗油量(L);t—汽车出入停车场的运行时间总和,由上述分析可知,约为179s;m—车辆进出停车场的平均耗油速率,约为0.20L/km,按照车速5km/h计算,可得1L/h。由上式计算可知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一次耗油量M为0.05L(出入口到泊位的平均距离以100m计),再乘以污染物排放系数,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一次产生的废气污染物CO、NOx、THC的量分别为8.45g、1.06g、1.67g。而地下停车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其运行工况直接相关,本评价将重点分析评价对环境最不利的满负荷状况下的影响。在满负荷工况下的车流量,停车库内车辆达到总泊位数,以每辆车在库内平均停放12h计,则每天出入口车流量为总泊位数的两倍2350辆,98辆/h。由以上参数计算得结果见表17。表17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及排放量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污染因子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1CO0.837.252NOx0.10.913THC0.161.43按地下停车库体积(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29569.65m2,地下层均高2.8m)及单位时间换气次数,计算单位时间废气排放量和排放速率,计算停车库内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计算方法如下:式中:Q—为停车场小时排气量,m3/h。n—为停车场小时换气次数,次/h。V—为停车场每次换气的换气量,m3/次。C—为车库内大气污染物浓度,mg/m3;G—为污染物排放速率,kg/h;地下停车场通风采用目前国内的通用的机械排风机抽排方式,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大于10次/h,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计算结果详见表18。表18地下停车场大气污染物浓度单位:mg/m3项目换气量(m3/h)CONOxTHC地下停车场827950.21.00.120.19⑷公厕臭气本项目在8#楼第1-2F部分区域设置了公厕,该公厕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臭气。2、废水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居民和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全年废水排放总量为375311.25m3,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5、SS、氨氮和动植物油,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9。表19使用期污水污染物产生统计表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水种类主要污染物备注名称浓度范围(mg/L)平均(mg/L)产生量(t/a)生活废水375311.25m3/a化学需氧量(COD)250~350300112.59产生浓度指标按武汉市城市生活污水水质统计值确定生化需氧量(BOD5)110~22016561.93悬浮物(SS)100~20015056.30动植物油类30~504015.01氨氮(NH3-N)20~403011.263、噪声小区内固定噪声源源强值见表20:表20项目主要噪声源强值单位:dB(A)噪声源位置源强值备注机动车小区内停车场出入口65~75一般集中在早晨上班、下午下班时间配电房地面一层70连续排放水泵地下室805~6小时电梯电梯井50~60一般集中在早晨上班、下午下班时间注:源强类比确定。4、固废本项目使用期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住户及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清掏污泥。⑴住户生活垃圾住户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按1.0kg/户·d计,则估算得小区住户全年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543.12t。⑵公建产生的垃圾公建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按0.5kg/200m2·d计,则公建设施全年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0.16t。⑶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化粪池每个季度清理一次,清理污泥量=年排水总量×SS消减浓度值/(100%-污泥的含水率),每年产生污泥的量为140.67t/a。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燃料废气SO20.1t/a0.1t/aNO20.52t/a0.52t/a烟尘0.25t/a0.25t/a油烟油烟1.56t/a/汽车尾气CO7.25t/a7.25t/aHC1.43t/a1.43t/aNOx0.91t/a0.91t/a水污染物废水375311.25m3/aCOD300mg/L112.59t/a246mg/L92.33t/aBOD5165mg/L61.93t/a132mg/L49.54t/aSS150mg/L56.3t/a75mg/L28.15t/a动植物油40mg/L15.01t/a38.8mg/L14.56t/a氨氮30mg/L11.26t/a29.7mg/L11.15t/a固体废物住户生活垃圾543.12t/a0t/a公建生活垃圾10.16t/a化粪池污泥140.67t/a噪声主要来自小区进出车辆、水泵产生的噪声。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项目建成后,通过绿化措施恢复,对项目地区的生态影响很小。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V—汽车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表21为一辆载重5t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500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表21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单位:kg/辆·kmP车速0.1(kg/m2)0.2(kg/m2)0.3(kg/m2)0.4(kg/m2)0.5(kg/m2)1.0(kg/m2)5(km/h)0.02830.04760.06460.08010.09470.159310(km/h)0.05660.09530.12910.16020.18940.318615(km/h)0.08500.14290.19370.24030.28410.477820(km/h)0.11330.19050.25830.32040.37880.6371如果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表22为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结果表明采取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2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距离(m)52050100TSP小时平均浓度(mg/m3)不洒水10.142.891.150.86洒水2.011.400.670.60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施工扬尘的另一种情况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材需露天堆放,一些施工点表层土壤需人工开挖、堆放,在气候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扬尘,其扬尘量可按堆场起尘的经验公式计算:Q=2.1(V10–V0)3e-1.023W式中:Q—起尘量,kg/吨·年;V10—距地面10m出风速,m/s;V0—起尘风速,m/s;W—尘粒含水率,%。由此可见,这类扬尘的主要特点是与风速和尘粒含水率有关,因此,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是抑制这类扬尘的有效手段。尘粒在空气中的传播扩散情况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尘粒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以沙尘土为例,其沉降速度随粒径的增大而迅速增大。当粒径为250μm时,沉降速度为1.005m/s,因此当尘粒大于250μm时,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而真正对外环境产生影响的是一些微小尘粒。根据现场施工季节的气候情况不同,其影响范围和方向也有所不同。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北面有居民点,为了控制施工期的粉尘污染,减小对居民影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⑴施工现场对紧邻外围有影响的方向设置围栏或围墙,定时洒水,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在该厂界的扩散范围。⑵装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场、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⑶施工现场采用商品混凝土进行浇制,禁止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⑷在较大风速时,应采取措施,多洒水,抑制灰尘活动范围。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⑸湿作业(如胶水和涂料喷刷)时,织物面板、顶棚饰面和可移动隔墙等可能成为挥发性有机物的“吸收器”,因此应按序施工,将湿作业安排在安装“吸收器”之前,若在室内作业,应对建筑物进行强制性通风。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不设施工营房,项目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项目周边地区民房,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排水系统排放。⑵施工废水工程施工废水包括水泥浆搅拌产生的泥浆水、砖块养护废水及运输车辆和机械的洗刷废水等。污染物以SS为主,兼有少量的油污和有机污染。这部分废水有一定量的油污、建筑垃圾和大量泥沙,施工污水的排放量及其污染物浓度与降雨量、工地地面状况有很大关系。另外,雨季作业场面的地面径流水,含有一定量的泥土和高浓度的悬浮物,由于本项目靠近西赛湖和大金潭湖,地面径流有可能对西赛湖和大金潭湖有一定影响。本环评针对此情况提出以下对水体环保措施:①施工建材堆场、拌和场等应远离湖泊等地表水体,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应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随意堆放在水体旁,应及时清运;②施工物料应分类收集,设置临时贮存设施,并具有防淋溶、防渗、截留、导排、处理等措施,确定废弃的物料须联系相关部门及时清运;③在沿线水体不得设置机械或车辆维修点和清洗点;④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搅拌、运输设备冲洗水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浇撒降尘,不得直排,泥浆干化后用作地块内绿化用土,施工期机械产生的残油、废油,分别用不同容器收集、回收利用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地控制对水体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随之不复存在。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⑴噪声源及源强根据工程分析的施工期噪声源分析,本次评价选取施工期主要噪声源进行预测分析,项目主要噪声源见表23,建筑工程主要施工设备运行中1m处的噪声强度见表24。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3主要噪声源一览表打桩阶段打桩机土石方挖掘机、推土机、空压机、运输车辆结构阶段混凝土输送泵、振捣棒、电锯、焊机装修、安装阶段电钻、电锤、云石机、角向磨光机等表24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强度表施工阶段声源声级dB(A)施工阶段声源声级dB(A)打桩阶段打桩机95~105装修、安装阶段电钻100~110土石方阶段挖土机78~95电锤100~105推土机95手工钻100~105空压机75~85无齿锯105结构阶段混凝土输送泵100~110装修、安装阶段木工刨90~100振捣器100~105云石机100~110电锯100~110角向磨光机100~110焊机90~95⑵特点除升降机声源位置相对固定外,其它声源均在施工现场一定范围内移动。⑶施工期噪声预测①预测模式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可近似作为点声源处理,本评价采用数学模式法预测施工期建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衰减公式:L2=L1-20lgr2/r1式中:L1—距离声源r1处的噪声值,dB(A);L2—距离声源r2处的噪声值,dB(A);噪声叠加公式:式中:L-某点噪声总叠加值,dB(A);Li-第i声源噪声值,dB(A);N-声源个数。②预测内容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评价预测出各个施工阶段的噪声在不同距离上的衰减情况,详见表25和表26。表25各个施工阶段噪声源的昼间达标范围预测单位:dB(A)施工阶段距声源距离(m)10204080120180打桩11010498928885土石方908478726865结构807468625855装修706458524845注:以上预测仅考虑距离衰减,未考虑其它降噪、隔声措施。表25表明,若在昼间进行施工活动,则土石方阶段、打桩阶段、结构阶段、装修阶段施工噪声分别需90m、1012m、40m、10m左右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标准。表26各个施工阶段噪声源的夜间达标范围预测单位:dB(A)施工阶段距声源距离(m)50100200400600800打桩禁止使用土石方7670645854结构666054484442装修564544383432注:以上预测仅考虑距离衰减,未考虑其它降噪、隔声措施。表26表明,若在夜间进行施工活动,则土石方阶段、结构阶段、装修阶段施工噪声分别需600m、200m、60m左右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标准。另外,土石方及建筑材料的运输将使通向工地的车流量增加,产生的交通噪声将给运输路线沿途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分布情况来看,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北面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居民点,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45m,故本项目打桩阶段、土石方阶段(夜间)、结构阶段(夜间),其中以打桩阶段及土石方阶段(夜间)影响较大,如不采取任何治理或防范措施,将可能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根据以上分析应采取以下相应措施: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⑴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安置点尽量在远离居民点及学校的位置,减缓对敏感点的直接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⑵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如选用液压式桩机等。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议在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应按有关规定到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并张贴安民告示。⑷打桩阶段严禁使用传统压力打桩机,一律使用液压打桩机;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总之,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上述要求,不得对周围居民产生扰民现象,并使施工各阶段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之后,可以将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由于施工期为一个暂时的过程,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随即消失。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工作人员产生的垃圾通过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⑵建筑施工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的影响主要来自建筑垃圾以及大量余泥、渣土、地表开挖的余泥等,如不妥善处理这些建筑固体废物,则会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如不注意清洁运输,沿途撒漏泥土,污染街道和公路,影响市容与交通。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供的设计资料,项目将产生弃方0.69万m3,该弃方部分用于小区内的绿化用土,多余部分通过办理相关手续,由渣土车拖走,用于其他活动,不外排。通过上述处理措施,固体废物能够得到较好的处置,对环境影响轻微。5、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分析⑴水土流失是指土壤在降水侵蚀力作用下的分散、迁移和沉积的过程。影响水土流失的因素较多,主要包括降雨、土壤、植被、地形地貌以及工程施工等因素。就本施工项目而言,影响施工期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是降雨和工程施工。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本工程实施方案的预测,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大,土壤侵蚀严重,尤其是在雨季。在施工期采取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即在项目施工期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沉砂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并尽可能地在裸露地表铺设人工覆盖物,水土流失强度和年均水土流失总量均有大幅度的下降,水土流失量降为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的2.4%。⑵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如下:①工程建设应控制和减少工程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质的扰动和损坏,保护员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②在防护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本项目结合主体工程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布设临时措施。建议主体工程在初期以排水工程为主,中后期结合项目区绿化,采取植物措施;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区域注意排水,临时堆场区域除排水外,还应采取相应的拦挡、苫盖等防护措施。③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期是水土流失较严重的时期,建议在下阶段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优化施工时序,较少施工期地表裸露时间,同时基础开挖、地下室开挖阶段尽量避开雨季,从而减少水土流失量。在施工期间,加强场地内排水措施,对于非施工的空地,考虑进行植物措施的种植和抚育。植物措施结合工程施工进度的安排,分期、分批地实施。④水土保持监测地段和时段的选择要体现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特点。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其水土流失监测重点为工程建筑物区、临时堆土区及施工道路等区域;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监测重点为防护措施的完好性和植被生长状况。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的生态破坏主要是建筑设施永久占地和施工场的临时占地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建筑设施永久占地将导致部分不易移植的野生植物(无珍稀物种)丧失。⑵由于施工的影响,地块内生存的小型动物的生存环境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将被迫迁移。⑶临时占地部分被硬化,部分被建材污染,部分被反复碾压,地表植被几乎全部损失,因此复栽比较困难。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⑷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周边植物将受到扬尘影响,如水泥和石灰,会降落到植物的叶面上,堵塞毛孔,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从而使之生长减缓,生产力下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为减缓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⑴绿化系统建议①土地资源的保护和恢复措施拟建工程应合理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尽量保持用地地形和土壤原貌,保护用地内的土地资源。②水土保持措施关键在于拟建工程用地内的植树种草、植被恢复,应结合工程实际,合理布局,增加植被覆盖率,以提高水土保持能力。③绿化系统建设绿化在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它具有较好的调温、调湿、吸灰、吸尘、改善环境小气候、净化空气、减弱噪声等功能,因此大力开展绿化,对增强人民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收益等都有一定的意义。使用期环境影响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武政办[2013]129号文规定,项目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住户厨房燃料废气、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公厕臭气。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⑴燃料燃烧废气项目建成后,住户以天燃气为主要能源,天然气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为SO2、NO2和烟尘,因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料废气拟通过高层住宅的排烟竖井或内置烟道集中抽至楼顶外排,预计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⑵油烟废气根据建设单位规划,拟在每个住宅单元设置专用内置排烟竖井,油烟排放口设置在各建筑物楼顶,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排烟竖井通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本环评建议项目建成后,物业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倡入住住户安装家用油烟净化器,可以进一步减小油烟排放量,保护居室以及小区环境空气,净化后的烟气进入排烟竖井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⑶机动车尾气由于地面停车位分布较散,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通过空气流通扩散,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汽车尾气主要污染体现在地下车库内。通过工程分析表明,本项目停车位满负荷运行时,地下车库CO排放浓度为1.0mg/m3,NOX排放浓度为0.12mg/m3,HC排放浓度为0.19mg/m3。根据房地产项目停车场类比资料分析,在停车场主导下风向50~200m范围内的CO和NO2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4小时平均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O2:0.08mg/m3,CO:4.00mg/m3)。因此,项目停车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根据建设单位规划,项目地下停车场拟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气频率为10次/h,但由于项目排风口设计尚未确定,因此,本报告提出排气口设置时应注意尽量远离本项目和一期项目居民楼,并需要满足以下设置原则及环境管理要求:①排气口设置要与景观相结合,在周边种植一些吸收有毒有害气体较强的树木,如洋槐、榆树、垂柳等;②排气口设置应满足《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中有关要求;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③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通风口设置为百叶窗扇式,并设空气过滤装置以达到美化景观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④地下车库出入口应设置明显限速禁鸣标志,以保持车辆进出交通秩序通畅;⑤建设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落实环境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出风口超标现象,应及时检查换气系统,并进行及时检修,确保地下车库换气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上停车场周围应加强绿化。本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小区车辆进出管理,特别是交通管理,应保持行车路线的通畅,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从出、入口达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因此,项目停车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⑷公厕臭气本项目公厕位于1#楼,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有条件时可采用单厕排风的空气交换方式。公共厕所在使用过程中的臭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公厕使用过程中,须对其进行定期清洁、清理,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清运,预计在严格执行上述标准及措施后,公厕臭气影响可得到有效改善。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⑴项目排水标准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府河,且项目排放废水在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污水C线管收集范围内,故本项目排放废水中COD、BOD5、SS、动植物油污染指标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级标准。⑵水质达标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处理前后的污水排放情况见下表: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27项目废水处理前后排放情况生活废水375311.25m³/a污染物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化粪池处理效率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COD300112.5918%24692.33BOD516561.9320%13249.54SS15056.350%7528.15动植物油4015.013%38.814.56氨氮3011.261%29.711.15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中COD、BOD5、SS、动植物油浓度分别为246mg/L、132mg/L、75mg/L、38.8mg/L,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即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项目最终出水中氨氮浓度为29.7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级标准(氨氮:45mg/L)。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028.25t/d,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排水规划,本项目拟设化粪池共9个(见附图3-2),化粪池水力停留时间按24h计,根据化粪池设计条件,,Q为每天产生的废水量;t为停留时间;a为每人每天产生的污泥量,一般取0.4L/人·d;N为使用人数;T为清掏周期,按180d计;b为进化粪池新鲜污泥含水率,按95%计;c为发酵后浓缩污泥含水率,按80%计;K为污泥发酵后体积缩减系数,取0.8。则环评要求本项目化粪池总容积不低于1030m3,每个化粪池容积不低于114m3。排水路径:项目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出水经地块内污水收集管网,与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项目污水管网对接,经该污水管道排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C线管网,进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最终排入府河,预计不会对府河产生较明显影响。由于本项目紧邻大金潭湖和西赛湖,要求项目在使用期由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严禁建设单位及其他个人向湖内乱抛垃圾及其他杂物,严禁建设单位及其他个人向湖内排放废水,建设单位需对湖泊保护相关要求对入驻公众进行公告和宣传,并制作相关标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武政办[2013]135号文,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厂界噪声应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使用期噪声主要来自配电房、水泵房、停车场进出车辆、商铺、高层建筑内的电梯噪声。⑴设备噪声拟建工程主要产噪声设备及声级见表28。表28建设项目主要产噪设备情况一览表设备名称位置声级值dB(A)排放时间h/d车辆噪声地上、地下停车场内70~755~6配电房地面一层70~8024水泵地下室70~805~6营业噪声商铺70~8012电梯各高层住宅内50~605~6因现场踏勘时,本项目尚未动工,通过类比同类项目,经隔声、减震及距离衰减后,各产噪设备的噪声排放值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由此推测项目的运行对其所在地声环境影响很小。建设方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振处理,设备用房墙壁进行吸声、隔声处理。⑵车辆噪声停车场进出车辆的噪声值为65~75dB(A)左右。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停车位为1303个,主要是私家小汽车。由于拟建项目属于住宅区,实际进出小区的机动车流量较小,且时间段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其它时段对周围道路交通压力增加不大。进出车辆应禁止鸣笛,缓慢行驶。使汽车出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到最小,对周围居住环境的人群影响较小。小区周围种植树木,起到声屏障的作用,因此小区机动车对外界噪声的影响不大。⑶低频噪声①项目低频噪声的产生原因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低频噪声是指频率在500赫兹(倍频程)以下的声音。目前,一般住宅的低频噪声源主要有4大类:电梯、变压器、高楼中的水泵、中央空调(包括冷却塔)等。上述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均会产生低频噪声。通过浙江大学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在对杭州市典型的居住区对配套设备噪声源用声学仪器进行测试分析,选取供电系统、地下车库、电梯设备、供热系统、排水供水系统、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的噪声源,结果表明12种典型噪声源中9种最大声压级所在频段中是以低频段最多。因而低频噪声成为居住区中影响最大的噪声源。②低频噪声传播分析低频噪声与高频噪声不同,高频噪声随着距离越远或遭遇障碍物,能迅速衰减,如高频噪声的点声源,每10米距离就能下降6分贝。而低频噪声却递减得很慢,声波又较长,能轻易穿越障碍物,长距离奔袭和穿墙透壁直入人耳。振动、低频噪声和一般的噪声都有一个共同的性质,都是一种振动的波、是能量传播的一种方式。低频噪声按传播途径主要分为结构传声、空气传声及驻波,其中驻波危害最重。结构传声是指安装在大楼内的变压器、水泵、中央空调主机通过大楼的基础结构大梁、承重梁将低频振动的声波传导到各单元。空气传声是指低频噪声通过空气直接传播到各单元。驻波是指低频噪声在传播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射形成驻波,低频噪声在波腹中的振幅最强,对人的健康危害最重。本项目的设备低频噪声的传播途径主要是结构传声。③设备低频噪声源强参数目前环境噪声测量采用的是A计权的频率特性曲线,由于它对噪声的低频段和高频段大幅度衰减,对中频段没有衰减。因此,用A声级对低频噪声测量时,低频噪声的声级都已大幅度的被衰减了,仪表显示不出来。必须用线性档或用C声级档来测量,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低频噪声的存在。本项目主要的低频噪声产噪设备为电梯井、水泵房、配电房。其中,水泵房放置于地下停车场的独立设备间内;配电房设置于整体地块地面独立设备间内,电梯井位于住宅楼内。表29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房间类型频率程中心频率(Hz)31.5631252505002、3、4A类房间7963524438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B类房间8267564943④设备低频噪声影响分析通过类比其他同类型建设项目可知,按照设备昼间低频噪声排放的倍频带来划分,电梯井、水泵房排放的低频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表3“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的B类房间的排放限值。建设单位需采取措施降低低频噪声对住宅楼的影响,通常采用隔振并辅助以吸声隔声的方法有效降低结构噪声,从而减少噪声的低频成分,具体措施见表30:表30项目低频噪声源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低频噪声源防治措施配电房a.将配电房变电器开口间进行封堵,封堵墙材质用夹心钢面板;b.配电房的房顶铺设吸声结构,减小低频空气沿墙体传播的结构噪声;对墙壁进行吸声、隔声处理;设备房采用双层玻璃隔声门窗;c.进风口应配以阻性片式消声器,由于进风口压力损失亦在容许范围之内,可以使机房内进出风量自然达到平衡,通风散热效果明显。水泵a.增设水泵减振基础,并在水泵基础与地面之间加装隔振元件;b.水泵机组加装隔声罩;c.为防止管道传声,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加装橡胶接头,架空管道加装减振吊架,管道穿过楼层间屋顶和墙体时需加GD隔振垫并密封好;d.为控制噪声,水泵机组加装隔声罩,罩内加排风机作为强制通风,保证水泵机组运行时,其通风散热需求,同时加装进、排气消声器减小噪声外泄到水泵房内及从源头削减部分噪声。e.为了进一步降低机房内的噪声,隔声罩内壁、顶面都安装了吸音层,同时考虑到水泵机组运行时的噪声频率相对较宽,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在机房内壁上安装尖劈吸声体,从而可以大大降低隔声罩内的噪声级,也可以降低机房内的噪声排放量;f.水泵房避免安置在居民楼正下方,远离建筑物刚性结构,以减弱低频噪声的传播。电梯井a.电梯井道施工洞及缝隙用HOREQ-D5或水泥沙浆进行填堵,再用密封膏或水泥沙浆填平,并采用聚合物沙浆粘50mm厚的HOREQ-D2吸声棉板。b.采用减震垫将电机柜和地面隔断;c.电梯机房、电梯井道墙壁进行吸声、隔声处理。项目水泵房设置于地下一层,位于项目地块中央绿化带正投影下方,配电房设置在单独的柜式房屋内,其中,配电房距离项目住宅楼较近,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方应加强配电房周边的绿化,选用低噪声的水泵等低噪声型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振处理,各设备间的墙壁应敷设吸声材料;同时,建设单位在进行建筑设计时要考虑通过结构设计及建筑选材规避这种影响。⑷营业噪声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在地块北面和东面沿规划道路设置沿街商铺,商铺为独立高层住宅楼底商及连接高层住宅楼的商业裙楼,上述商铺在营业过程中会对周围住户带来噪声影响。对此物业部门应加强对商铺部分的环境管理,不引入扰民商业内容,商铺不得在室外设置音响设备以招揽顾客,且禁止产生噪声污染严重的商铺在夜间营业。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有效的降低项目噪声源强,最大限度的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使用期住户及公建设施生活垃圾通过小区内设置的垃圾分散收集点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小区管道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每季度定时清理清运,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5、外环境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有高压电力线路影响、岱黄高速交通噪声影响、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臭气影响。⑴高压走廊影响分析在本项目地块北面,距离北场界20m处有一条110KVA的高压线路。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间安全距离见表31。表31建筑物与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之间安全距离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66-110220330水平安全距离(m)1.01.53.04.05.06.0由表31可知,110kv高压电力线路边导线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为4.0m,项目地块内距离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最近建筑物为商业裙楼,二者最近距离为20m,满足高压线路水平安全距离的要求,其高压线路对本项目影响较小。此外,根据武汉盘龙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武汉黄陂刘店110KV高压走廊迁改工程”环评资料所示:该横穿地块高压走廊经改造成地埋电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限值。⑵岱黄高速交通噪声影响分析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项目平面图可知,项目地块西侧50m处为岱黄高速刘店段,岱黄高速为交通主干线,交通车流量较大,因此其交通噪声可能会对本项目使用期住宅楼造成一定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临岱黄高速一侧住宅楼(1#楼、2#楼、9#楼)与岱黄高速的距离关系如下图4、图5、图6所示。图41#住宅楼与岱黄高速位置关系图图52#住宅楼与岱黄高速位置关系图图69#住宅楼与岱黄高速位置关系图岱黄高速刘店段道路红线宽:33m,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80km/h;表32岱黄高速车型分类及车流量一览表平均车流量点位昼间*(平均1667辆/h)夜间*(平均416辆/h)昼夜车流量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比岱黄高速小型车1117辆/h67%小型车279辆/h67%4:1中型车417辆/h25%中型车104辆/h25%大型车133辆/h8%大型车33辆/h8%注:昼间指6:00-22:00,夜间指22:00-6:00。通过EIAN20软件进行预测,距离道路红线不同距离的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见表33。表33岱黄高速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A)距离道路红线距离(m)平均车流量昼间夜间贡献值背景值*预测值贡献值背景值预测值1080.658.080.6474.5740.774.572078.1678.2272.1372.143075.4675.5869.4369.454073.9274.0967.8967.915072.873.0166.7766.8060(2#楼)71.8972.1565.8765.9165(1#楼)71.571.6965.4865.497071.1371.4465.1165.1580(9#楼)70.4870.8464.4564.509069.8970.3063.8663.9210069.3669.8263.3363.3911068.8869.3962.8562.9212068.4469.0062.4162.4913068.0268.6361.9962.0814067.6368.2961.6161.7015067.2767.9961.2461.3416066.9367.7060.961.0117066.667.4260.5760.6918066.2867.1660.2660.3919065.9966.9359.9660.1020065.766.6959.6759.82注:岱黄高速噪声背景值取自陂(本底)字(2015)第019号中西厂界噪声值。由上表可知,岱黄高速对本项目1#楼的噪声影响值分别为:昼间71.69dB(A),夜间65.49dB(A);对本项目2#楼的噪声影响值分别为:昼间72.15dB(A),夜间65.91dB(A);对本项目9#楼的噪声影响值分别为:昼间70.84dB(A),夜间64.5dB(A)。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表34项目各住宅楼不同楼层噪声垂直预测结果统计表单位:dB(A)楼层1#楼2#楼9#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71.69(商铺)65.49(商铺)72.1565.9170.8464.5271.29(商铺)65.39(商铺)71.7565.8170.4464.4370.3964.9970.8565.4169.5464469.5964.6170.0565.0368.7463.62568.9264.569.3864.9268.0763.51668.464.568.8664.9267.5563.51767.964.6168.3665.0367.0563.62867.6264.9668.0865.3866.7763.97967.3565.0767.8165.4966.564.081067.0465.267.565.6266.1964.211166.8465.2267.365.6465.9964.231266.6465.2267.165.6465.7964.231366.3665.2266.8265.6465.5164.231466.1665.2266.6265.6465.3164.231565.9665.2266.4265.6465.1164.231665.7665.1266.2265.5464.9164.131765.5665.1266.0265.5464.7164.1318//65.8165.4364.564.0219////64.3164.0220////64.2163.91根据上表噪声预测结果,对比《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可知,本项目各敏感住宅楼不同楼层噪声超标量见下表所示:表35项目各住宅楼不同楼层噪声超标量统计表单位:dB(A)楼层1#楼2#楼9#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11.69(商铺)15.49(商铺)12.1515.9110.8414.5211.29(商铺)15.39(商铺)11.7515.8110.4414.4310.3914.9910.8515.419.541449.5914.6110.0515.038.7413.6258.9214.59.3814.928.0713.5168.414.58.8614.927.5513.5177.914.618.3615.037.0513.6287.6214.968.0815.386.7713.97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97.3515.077.8115.496.514.08107.0415.27.515.626.1914.21116.8415.227.315.645.9914.23126.6415.227.115.645.7914.23136.3615.226.8215.645.5114.23146.1615.226.6215.645.3114.23155.9615.226.4215.645.1114.23165.7615.126.2215.544.9114.13175.5615.126.0215.544.7114.1318//5.8115.434.514.0219////4.3114.0220////4.2113.91根据上表噪声超标量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1#楼、2#楼、9#楼不同楼层存在不同噪声超标情况,且统一表现为夜间超标更严重,其中1#楼、2#楼、9#楼夜间最大噪声超标量分别为15.49dB(A)、15.91dB(A)、14.5dB(A)。此外,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对卧室的噪声限值,卧室昼间噪声值不得超过45dB(A),夜间不得超过37dB(A);对起居室噪声限值要求为不得超过45dB(A)。若将上述住宅楼临近岱黄高速一侧设为卧室,则噪声超标量最高可达28.91dB(A);若将上述住宅楼临近岱黄高速一侧设为起居室,则噪声超标量最高可达20.91dB(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平面图及建筑立面信息可知,本项目临近岱黄高速一侧住宅楼均侧面面向道路,该项设计可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对项目住宅楼正面的影响。此外,住宅楼侧对道路一方设计为楼梯,可进一步降低噪声对项目住宅楼内入住居民的影响。为控制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本环评要求项目方采取以下措施:①调整建筑内部功能布置,将建筑靠近道路一侧设为对噪声要求不高的厨房、卫生间、起居室等。②本环评要求对本项目1#、2#、9#楼侧面面向岱黄高速一侧所有窗户安装双层隔声玻璃,通过对某品牌双层中空玻璃(5+6A+5)隔声窗的隔声效果进行类比分析,隔声效果可达到15~20dB(A),4mm单层玻璃铝合金窗隔声量更是有显著的提高。改良后的双层中空玻璃钢窗也可达20~30dB(A)左右。能有效降低外界交通噪声对项目室内环境的影响。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噪声预测结果,评价要求建设方在中空玻璃窗的招标和采购合同上应明确其隔声量不小于28dB(A),交通噪声通过隔声窗以及建筑物进行隔声防治,使建筑物室内声环境满足规范要求。经项目单位提供设计数据,本项目1#、2#、9#楼侧面面向岱黄高速一侧窗户面积共计159m2。③在项目地块内,建筑物与道路之间种植高大乔木,树木高度为6~10m,树木之间的间距为1×1m,主要树种选择香樟、银杏等,隔声量约1-2dB(A),在美化环境同时,也可在视觉上、心理上减缓人们对噪声的烦恼度。④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应进行公示,向购买者事先告知项目周围的道路交通噪声可能对住宅造成的影响,写入购房合同,让消费者在对周边环境知情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进行买房选择。在采取双层隔声窗和以上措施后,外环境交通噪声经过距离和绿化带衰减后对本项目住宅楼内居民影响较小,预计本项目住宅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⑶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对本项目臭气影响分析根据现场踏勘实测得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本项目西南面,与本项目红线的最近距离为170m,经查询相关资料得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故本项目红线内部分地块位于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详见附图2-2),又根据本项目平面布局可知,项目红线内面向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一侧为代征绿化用地,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如附图2-2中蓝线范围)不在该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且项目与盘龙城污水处理厂距离最近住宅楼为9#楼,二者相距360m。由此可知,本项目住宅楼不在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另经调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目前仅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期会扩建,由于其扩建工程选址位于现有工程南面,远离本项目一侧,故可预测本项目选址位于盘龙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以外。本地主导风向为东北风,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位于本项目西南面,即在本项目下风向,对本项目影响有限,另根据项目平面布局可知,本项目面向盘龙城污水处理厂一侧种植有一片绿化带,绿化植物的吸收和阻隔,可大大降低该污水处理厂臭气影响。6、本项目对外界交通影响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项目设计停车位为1303个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每天使用停车位按80%计,每天往返出入停车场的车辆数为停车位的2倍,即每天出入的车辆数为2085辆。项目主要车行路线出入口均沿规划道路设置。小区交通设计总原则为交通便捷,并与景观相结合,保证人车分流。由于本项目进出车流量主要集中在上下班时间段,小区通过合理的行车路线及人流分流路线,可将项目车流对区域内交通的影响减缓到最低。7、生态影响分析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及投入使用后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的途径是多方面的,如污染物随大气传输而迁移、扩散产生影响;污染物随地表水流动、补给、渗入而迁移产生影响等。拟建项目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村,建成后将成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具规模的生态住宅小区,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项目建成后,小区内的绿地率为35%,植被种类有草地、花卉、树木等,开发用地内植被类型、种类、绿地面积等均有较大增加或扩大,景观环境和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8、湖泊三线分析根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有湖堤的湖泊外围控制范围以湖堤背水面禁脚地外沿为基线往外延伸一定距离。另外有堤防的河流、湖泊、水库等,蓝线通常以堤防为界;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蓝线以历史最高水位或控制水位时为水陆界线,通过水行政部门对其特征点进行界桩的方式予以明确。绿线:滨湖绿化区的控制宽度宜大于等于50m,绿线内的用地不得侵占或挪作他用,滨湖绿化区内沿岸线可建设环湖路。灰线:综合考虑湖泊的尺度、滨湖的各种界限,确定建设控制区的范围为绿线外50m,其控制要求为:滨湖建设控制区的开发建设,应符合滨湖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布局,符合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颁布的“三边”(山边、河边、湖边)建筑规划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控制区域内应修建污水、垃圾收集系统,确保区域内的污水和垃圾不危害湖泊和环境。经比对,本项目地块不在划定的大金潭湖和西赛湖的湖泊三线中“蓝线”范围内;项目位于上述两个湖泊绿线范围均为绿化或环湖路用地;项目建筑物所在地块位于上述两个湖泊灰线地带,符合金潭湖、西赛湖“湖泊三线”规划的要求,详见附图9。根据黄陂区水务局出具的“关于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的复函”,本项目规划方案符合金潭湖、西赛湖“蓝线”规划的要求。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另根据黄陂区林业局出具的“关于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的复函”,本项目规划方案符合金潭湖、西赛湖“绿线”规划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满足湖泊三线相关要求。9、《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由于本项目紧邻大金潭湖和西赛湖,因此项目的建设与使用须严格遵循《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中对湖泊的保护要求,即:①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填湖;②湖泊水域和绿化用地除按照规划建设排水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园林小品及相关的市政设施外禁止占用,禁止建设其他任何建筑物、构筑物;③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服务等设施,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未设计污水处理设施的,不得批准兴建;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者不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④建设单位经批准在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的,应当严格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工程设施建设对湖泊造成影响的,应当与工程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整治;⑤湖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应当按照湖泊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⑥禁止向湖泊排放未经处理或者虽经处理但未达到国家、省、市规定标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向湖泊倾倒垃圾、渣土及有毒、有害物质。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上述湖泊保护要求实施,在此基础上可极大降低项目对周边湖泊的不利影响。10、环境正效益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原有分散居住的住户,因居住环境较复杂,市政配套设施难以覆盖,生活条件较差,同时污水也未进市政管网,直接就近排入了西赛湖,对湖泊水质影响严重。本项目建成后,可吸引盘龙城经济开发区部分分散居住的居民集中至本项目居住。小区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预处理后,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以实现对排入西赛湖的部分污水截流,防止污水进入西赛湖,极大地减轻了西赛湖水体的污染负荷。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也可使西赛湖水质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11、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与产业政策符合性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城市规划符合性分析汉口北·卓尔生活城整体项目建设单位地块土地利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共由3块土地组成(地块一土地证号黄陂国用(2005)第02138号,使用权面积100000.00m2;地块二土地证号黄陂国用(2006)第0223号,使用权面积50785.9m2;地块三土地证号黄陂国用(2009)第5030号,使用权面积26666.67m2),土地证见附件2-1。其中,本项目用地仅涉及地块一和地块二。地块一和地块二的规划设计条件见附件2-2。需要说明的是:规划设计条件中建筑限高不得高于60m的要求已按建设单位申请调整为“按具体内容而定”,并已公示,详见附件2-3。对于本项目容积率的说明:根据地块一和地块二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容积率不得大于2.0。另根据黄陂区国土资源与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容积率情况说明”,本项目地块一和地块二存在奖励面积,在扣除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一期项目超建计容建筑面积的情况下,本项目剩余计容建筑面积在允许建设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得出本项目容积率2.13,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经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有关条款的决定比照,房地产开发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2、与黄陂区生态控制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刘店,通过与武汉市黄陂区生态控制线(见附图6所示)进行比对,本项目不在该控制线底线范围以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24号文《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13、环境管理与监理⑴商铺业态引入环评要求及职责项目商铺均以住宅楼底商及连接不同住宅楼的2F裙楼形式设置,经与建设单位沟通,项目规划中不考虑引入餐饮等容易引起纠纷的行业,故未设置餐饮预留烟道及含油废水处理设施预留安装位置,环评不对其进行深入分析。⑵公建设施环评要求及职责本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社会福利与保障用房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卫休息站、卫生站、文化娱乐用房、公厕等。经与建设单位沟通,本次环评不包括卫生站,该卫生站环评由引入经营企业单独另行办理,但项目建设单位须预留医疗废水及医疗废物处理或暂存空间,便于后续引入企业安装相应环保设施。⑶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环境管理的任务如下:①监督指导施工承包商的环保人员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工作。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规条例;制定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编制年(季)度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③审定监测计划,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聘请环境监理人员开展环境监理工作。④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环保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保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协调处理基础建设中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⑤项目配套商铺若后期引入污染行业,须由入驻企业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另行单独办理环评手续,同时接受本项目环保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同时,建设方引进大型超市百货、KTV等高噪声娱乐场所行业前,应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此外,在销售合同中需明确商铺业态以及告知购买商户需配套安装的环保措施的情况,且需要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施工过程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环保措施到位,处理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后,方可投入运营。⑥禁止建设单位及其他个人向项目周边大金潭湖和西赛湖排放生活污水,禁止向上述两湖倾倒垃圾及其他杂物,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建成使用过程中,定期向入驻公众进行公告和宣传,同时制作相应醒目标识提醒有关公众湖泊保护。⑦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时,应进行公示,向购买者事先告知项目内部变配电房、电梯、供水泵房、地下室风机、地下车库排风口、公厕、化粪池、隔油池等所在位置,可能对该小区居民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位置、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以及项目所在外环境,如项目西南面盘龙城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臭气、岱黄高速产生的交通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噪声对住宅的可能影响,均应写入购房合同,进行充分公示,项目单位可在价格上作出适当调整,让消费者在对周边环境知情的情况下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进行买房选择,避免今后发生相关环境纠纷。⑷环境监测本项目的环境监测可委托当地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监测内容见下表所示:表36监测项目一览表阶段分类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点位施工期扬尘TSP每季度1次,每次连续3天施工现场周边及敏感点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每月1次,昼夜各1次施工现场周边及敏感点使用期污水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竣工验收1次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竣工验收1次场界⑸环境监理本项目建设环境监理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监理的内容应纳入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并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营地对所有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理方式为检查、旁站和指令性文件。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抽查、监测,包括发出指令文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承包合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污染事故和各种纠纷。环境监理应作为本工程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现场监督执法工作,提请承包商注意避免和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等各种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理应含环境监理工作。14、环保投资分析表37项目工程环保投资估算表项目环保设施环保投资(万元)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水处理工程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和化粪池,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接入一期污水管网30废气防治工程住户厨房燃料废气、油烟通过烟道排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安装机械通风换气系统及尾气排放口;公厕安装机械通风设备50固废防治工程生活垃圾定点堆放设施齐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10噪声防治工程水泵等用房设在地下,设备安装减震装置等;岱黄高速交通噪声对项目临街第一排建筑物有影响,需安装有效双层中空隔声玻璃(面积为159m2,隔声量不低于28dB(A))进行隔声减噪40绿化工程绿地率达35%100总计230本项目环保投资23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5%。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 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住宅厨房燃料废气、油烟各住户厨房抽油烟机处理抽至油烟管道中,与楼顶高空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很小机动车辆NOX、CO、HC加强小区管理,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行车距离公厕臭气公厕安装机械通风装置水污染物污水COD化粪池处理,经盘龙城C线管接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_343-2010)BOD5SSNH3-N动植物油固体废物住户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采取遮盖措施,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公建垃圾化粪池泥污每季度疏通一次,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噪声公共设施设备用房设在地下,源强可由70-80dB(A)减至50dB(A)以下。小区进出车辆应禁止鸣笛,缓慢行驶。使汽车出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到最小,对周围居住环境的人群影响较小。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小区内空地多植草皮、花草、树木,而树木为不易积气的树种,起到防尘,绿化美化的功效。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建议一、项目场地及周围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评价,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中,SO2和NO2及PM10均达到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西赛湖水质中CODcr、TN、TP标准指数均大于1,超标量分别为0.15倍、1.96倍、0.08倍;大金潭湖水质中CODcr、CODMn、TN、TP指标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0.15倍、0.13倍、1.76倍、1.3倍,表明西赛湖及大金潭湖水质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水质要求。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府河水质中主要污染物粪大肠菌群数、总氮、氨氮标准指数大于1,超标量分别为3.08倍、2.81倍、1.49倍,表明府河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水质要求。①府河水环境质量很差,主要原因系汉口、东西湖地区生活污水长年直排所致。②大金潭湖和西赛湖水质超标主要是周边生活污水长年直排所致,盘龙城污水管网C线管网支管网全部建成投入营运后,大金潭湖和西塞湖水质有望缓解。3、声环境项目厂界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符合功能区划。二、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施工期施工扬尘和运输工具所排放的废气经采取修筑防护墙及安装遮档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洒水降尘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甚微。施工废水经格栅、隔油等简单处理,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合理设置施工时间,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排放方式为间断性排放,对周围声学环境影响轻微。施工垃圾及时清运交有关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使用期⑴废气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表明,住户厨房燃料废气、油烟、小区进出汽车尾气、公厕臭气经合理处置对周围空气环境无明显影响。⑵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C线管网进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府河,对府河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⑶噪声水泵等产噪设备设在地下,通过地面屏障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源强可由70-80dB(A)减至50dB(A)以下,小区进出车辆禁止鸣笛,缓慢行驶,使汽车出入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减到最小。⑷固体废弃物分析表明,使用期产生的各类固废通过合理处置,对环境无影响。三、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本项目土地利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建设规划符合黄陂区城市发展规划,规划符合性好。四、环保投资估算环保投资23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5%。五、“三同时”验收清单项目环保措施“三同时”验收清单见表38。表38 环保措施“三同时”验收清单一览表项目措施治理效果投资废水铺设污水收集管道+化粪池,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接入一期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要求30万元废气燃料废气、油烟通过烟道排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安装通风换气系统及尾气排放口;公厕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50万元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定点堆放设施齐全,污泥定时清掏,交环卫部门清运零排放10万元噪声水泵等用房设在地下,设备安装减震装置等;岱黄高速交通噪声对项目临街第一排建筑物有影响,需安装有效双层中空隔声玻璃(面积为159m2,隔声量不低于28dB(A))进行隔声减噪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40万元绿化绿化工程绿化率积达到35%100万元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档案齐全------六、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结论武汉大学-63-
湖北湖畔豪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将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和报批后的《报告表》所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能做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可以按照拟定的规模,在拟定的地点建设。武汉大学-63-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注释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1土地证附件2-2规划设计条件附件2-3对规划设计条件调整文件附件3-1汉口北·卓尔生活城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附件3-2水务部门关于规划方案复函附件3-3水务局对本项目排水回复意见附件4本项目对商铺不设置餐饮业的承诺函附件5项目名称变更说明附件6项目建设单位信息附件7项目本底监测报告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项目与周边敏感关系图附图2-2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图附图3-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2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附图4项目排水图附件5项目与盘龙城污水管网关系图附图6项目与武汉市黄陂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关系图附图7项目现场图附图8项目监测点位图附图9项目与湖泊三线位置关系图附表:项目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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