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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8490阿里巧巧.ali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华北科技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康怀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了解)(一)法的概念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法属于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成文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这些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国际条约也属于成文法的范畴,对缔约国具有约束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为主。来自.3722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二)法律规范规范一般可以分为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两大类。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般行为规则,它反映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技术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支配和使用自然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的行为规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有明显的区别:(1)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其适用和遵守要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其他.社会规范既不由国家来制定,也不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2)在一定的国家中,只能有统治阶级的法律规范。其他的社会规范则不同,在同一阶级社会中,可以有不同阶级的规范,如既有统治阶级的道德,又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3)除习惯法之外,法律规范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国家机关用正式文件(如法律、命令等)规定出来,成为具体的制度。其他社会规范则不一定采用正式文件的形式。(4)法律规范是一般行为规则。它所针对的不是个别的、特定的事或人,而是适用于大量同类的事或人;不是只适用一次就完结,而是多次适用的一般规则。来自.3722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3个要素构成。假定是指适用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才出现,而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这种条件就称为假定。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的基本要求。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这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是法律规范的主要内容。制裁是指对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如损害赔偿、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判处刑罚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三)法的本质法的最本质的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可以体现在3个方面:1.意志内容的一般性法是统治阶级成员个别利益的一种抽象,具有一般性的品格。法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被统治阶级及其成员都要遵守法律规定,这是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要求。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2.意志内容的客观性法所反映的意志内容不是抽象的人类“理性;决定的,归根结底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的客观要求决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法的内容。如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法,必然要反映工人阶级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的阶级本质,满足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客观要求。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3.意志内容的社会性法所反映的意志内容往往不仅是统治阶级的特定利益,还包括关系整个社会共同生存的必要条件,甚至包括被统治阶级的某些要求(以不危及统治阶级的统治为限)。但法不是各阶级意志的混合物,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关制定的社会规范,它是一种国家意志。来自.3722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四)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即法的生效范围,是指法律规范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发生效力。1.关于人的效力
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各国立法原则不同,大体有3种情况:一是以国籍为主,即属人原则,法律只对本国人适用,不适用于外国人。二是以地域为主,即属地原则,法律规范在该国主权控制下的陆地、水域及其底床、底土和领空的领域内有绝对效力。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原则上一律适用该国法律。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三是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即凡居住在一国领土内者,无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原则上一律适用该国法律;但在某些问题上,对外国人仍要适用其本国法律;特别是依照国际惯例和条约,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仍适用其本国法律。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2.关于地域的效力这是指法在什么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即从法律生效的地域角度确定法对人的效力,大体有3种情况:一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即在国家主权管辖的全部领域有效,包括延伸意义上的领域,如驻外使领馆、领海及领空外的船舶和飞机。凡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一般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除有特殊规定之外,一般都在全国有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二是在局部地区有效,一般是指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该地区有效,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三是有的法律不但在国内有效,在一定条件下其效力还可以超出国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3.关于时间的效力这是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自法律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二是法律另行规定生效时间。如《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生效施行。三是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时生效。来自.3722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法的时间效力涉及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法律一般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通常不具有溯及力。这是当今各国法律特别是刑法所共同遵循的惯例。但是法不溯及既往并不是绝对的,出于某种需要,也可以对法的时间效力作出溯及既往的规定。如我国《刑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就有溯及既往的特别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五)法的特征法为人们规定一定的行为规则,指示人们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在其发生作用的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社会规范很多,诸如道德、风俗习惯、宗教教规,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的规章等。法与上述社会规范不同,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表现在法具有如下特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职权制定或者认可,即由国家机关依其职权范围,并按一定程序制定出来的规范性文件。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法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订经济特区法规,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制定和修订民族自治法规;国务院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有权制定和修订部门规章,等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2.法是依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
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我国制定法的程序主要包括法的草案的提出、讨论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施行,而每个立法程序中又包括很多程序,如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协调、修改草案等。如法律制定的程序包括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或者国务院提出法律议案或者法律草案,国务院提出的法律草案需要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须经3次常委会审议(所谓“三读;)后方能付诸表决决定是否通过,通过的法律草案正式成为法律,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予以公布施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法是国家意志,具有不可抗拒性。法的这个特征是其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之一。法本身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属性,才有可能在必要的时候通过国家的强制措施使法获得实现;但法的实现并不都是通过国家强制措施,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依靠强制措施,而是依靠人民群众自觉地遵守和执行。但是无论法的实现方式如何,作为法律规范都具有必须履行和不可违反的性质,如果违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法是一种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主要目的的行为规范。法律意义上的“人”
,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社会组织。法律通过确定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非法人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来调整他们之间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制裁违法行为和违法者,建立规范的法律秩序,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规范实际就是一种“人”与“人”关系的行为规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六)法的分类法的分类有不同标准,按照不同标准对法所划分的类别不同。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所作的分类。成文法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成文法是指未经国家制定、但经国家认可的和赋予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法、判例、法理等。我国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范畴。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法应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2)法律。广义的法律与法同义。狭义的法律特指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权制定和修订法律。法律的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行政规章。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具有约束力。来自.3722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有广狭二义,广义的行政法规泛指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法令;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狭义的行政法规专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名称通常为条例、规定、办法、决定等。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施行于本行政区域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5)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授权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是指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的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授权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3.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这是按照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所作的分类。宪法又称根本法或者母法,是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的法律文件。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普通法律是指有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规定某种社会关系或者社会关系某一方面的行为规则,其效力次于宪法。根据1982年宪法的规定,次于宪法的普通法律又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前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通过,后者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通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4.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
这是按照法律效力范围所作的分类。从空间效力看,适用于特定地区的法律为特殊法,适用于全国的法律为一般法。从时间效力看,适用于非常时期的法律(如紧急戒严法、战时实施的法律)为特殊法,适用于平时的法律为一般法。从对人的效力看,适用于特定公民的法律(如兵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特殊法,适用于全国公民的为一般法。从调整对象看,适用于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为特殊法,适用于一般调整对象的法律为一般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无)(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二)社会主义法治(三)社会主义法的体系(四)社会主义法的适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一、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1.安全生产的涵义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一机一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
安全生产工作,则是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目标,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所进行的系统性管理的活动,由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四个部分构成。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2.安全生产立法的涵义安全生产立法有两层含义,一是泛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二是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立法在实践中通常特指后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二是安全生产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三是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四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五是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二)加强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
二是安全生产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亟待依法规范。三是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立法滞后。四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没有依法确立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五是缺乏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手段。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1.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2.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3.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4.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二、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1.《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2.《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4.《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5.《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6.《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了解)7.《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8.《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征(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具有3个特点: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国家所有的安全生产立法,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不论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有何种内容和形式,它们所调整的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关系,都要统一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阶级关系,紧密围绕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和基本人权保护而进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行业、领域,各种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这就需要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各种突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各种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公民之间在安全生产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由母系统与若干个子系统共同组成的。从具体法律规范上看,它是单个的;从法律体系上看,各个法律规范又是母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安全生产法律规范的层级、内容和形式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辩证统一关系。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
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要多于上位法。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1.法律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2.法规安全生产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等下位法。(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
来自.3722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3.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2)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1)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2)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二)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以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
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不解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的法律问题。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三)从法的内容上,可以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者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基本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决定的。在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安全生产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二)《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安全生产法》是一部调整安全生产方面社会关系的专门法律。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经法律调整后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是法律关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是指各行各业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之间,在从事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活动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关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其中基本的社会关系有以下5种: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人员,在履行法定职权时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之间所发生的监督管理关系。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关系。这是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平行的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之间,依照法定职权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时所发生的横向的协同关系。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3)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4)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关系。(5)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权责一致的原则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第三节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了解)《安全生产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二、《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重点)1.空间的适用《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海域和领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2.主体和行为的适用法律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一节《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3.排除适用《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1)安全意识在先。(2)安全投入在先。(3)安全责任在先。(4)建章立制在先(5)隐患预防在先。(6)监督执法在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该条依法确定了以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以依法生产经营为规范、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该项制度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二是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三是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四是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使用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用语,这是在各种情况下都能适用的高度概括性的表述。(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享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安全生产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全面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厂长、经理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在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其法定代表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2.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基本职责《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六项基本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四、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工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代表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助手,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其地位和权利做出了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一)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二)工会对“三同时”的监督《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三)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在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时享有多项权利:一是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二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三是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四是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五、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举足轻重。《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这里明确了三个问题,一是确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二是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
三是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其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其二,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一款所称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包括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是指这些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或者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其中绝大多数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对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批、验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二)有关部门及其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所称的有关部门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以外的负责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包括国务院负责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是指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建设部、国防科工委、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等国务院的部、委和其他有关机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是指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质检等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性质及特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是指由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受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政府部门的委托,依法有偿从事安全生产评价、认证、监测、检验和咨询服务等专门业务的技术服务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1)独立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它具有法定的资质,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有关中介服务活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服务性。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是一种服务性工作,它是受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政府部门的委托、聘请承担某一项或者多项技术服务业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责,只在委托或者聘请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对其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成果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3)客观性。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必须对其承担业务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带有任何私利和偏见,不得提供违反客观规律、事实和法律的服务。(4)有偿性。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有权与委托人协商并收费。但是中介服务收费的项目、金额和支付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非法收费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5)专业性。安全生产涉及许多非常复杂的科学技术和专门业务领域,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熟悉专业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主要是为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政府部门提供专业性、技术性的服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二)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1.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和主要业务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和主要业务包括:矿山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艺、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三)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其权利和义务对等、义务和责任一致。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1)依法从事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受法律保护,具有不受侵犯和追究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干预、剥夺、阻碍其合法活动的权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
(2)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规定,从事授权范围内的有关安全生产业务;(3)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聘请,按照委托和约定的有关事项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4)有权拒绝从事非法或者服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5)有依法收取中介服务报酬和费用的权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义务(1)具备法定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资质;(2)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业、领域和业务范围内,按照执业准则,从事合法的、真实的中介服务,不得从事欺诈和虚假的服务;(3)严格按照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或者约定,完成所承担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事项;(4)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的检查监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5)合理地确定服务报酬和收费标准,不得非法牟利。3.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责任(1)对其承担的服务工作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八、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照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事故是由于人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然灾害不能预见、不能抗御和不能克服而发生的事故。人为责任事故是由于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所出现的失误和疏忽而导致的事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二)事故责任主体事故责任主体是指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安全生产的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划分,事故责任主体包括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包括应负法律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
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包括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失职、渎职和应负领导责任的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三)法律责任追究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要由法定的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通常以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方式来实施。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主要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的行政制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2.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区别,一是责任内容不同,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比负行政责任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大;二是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程序决定;三是负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常被处以刑罚。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九、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十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重点)十二、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第二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法》确立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实施全面的法律调整。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一)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安全生产法》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关系主体是相当广泛的。该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这里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具体包括: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1.各类生产经营企业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有两种,即依照企业法注册登记或者经批准成立的企业和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1)依法设立的生产经营企业。(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2.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雇工6人以下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虽然不是企业法人,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安全生产也必须适用《安全生产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3.公民公民一人或者数人从事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人员,是最小的生产经营单元,也要遵守《安全生产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有两种:(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许多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适用《安全生产法》。(2)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也属于该法调整。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二)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了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六项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2)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人员(4)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班组长是生产经营作业的直接执行者,负责一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大。班组长应当(5)岗位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将安全投入列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从3个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标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的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进行安全投入以及安全投人的标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人标准,应以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为基础进行计算。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要的安全资金数额,就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入的资金标准。如果投入的资金不能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就是资金投入不足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二)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根据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决策主体的不同,分别规定:(1)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决策机构董事会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2)非公司制生产经营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3)个人投资并由他人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其投资人即股东决定安全投入的资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三)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人,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重点)《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保障问题,从两方面做出了规定:(一)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二)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对此又分两种情况分别做出规定,一是强制性规定必须配置机构或者专门人员的,即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其从业人员超过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选择性规定,即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可以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规定(了解)
《安全生产法》从3个方面对此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从3个方面对此做出了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二)安全培训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包括3个方面:(1)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三)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要求从业人员不但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而且还要经过考试合格才能确认其具备上岗作业的资格。从业人员只有经过考试合格的,才能上岗作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七、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了解)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殊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较广,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曾经制定国家标准,对主要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作过规定,包括瓦斯检查工、起重机械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拥罐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从业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九、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了解)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条件论证的规定(了解)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法》要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二、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三、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四、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五、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十六、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重点)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2.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目前我国已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规定,如《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七、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及时、有效的监控,是《安全生产法》设定的法律义务。重大危险源备案制度。这种备案制度不是一般的告知制度,而是一种审查监管制度: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备案。二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有权进行审查、检查。三是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法的,有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十八、生产设施、场所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十九、爆破、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对此提出两方面要求,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二是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周密的保安措施,禁止违反规程操作和无关人员擅入现场。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二十、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重点)《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标准的,不准提供。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二十一、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重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二十二、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重点)《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二十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重点)《安全生产法》除了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列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外,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有的职责单独做出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二是必须坚守岗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二十四、工伤保险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生产经营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2)工伤社会保险是人身保障的经济基础。(3)民事赔偿是工伤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4)工伤社会保险与民事赔偿相互补充,不可替代。第三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以其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的地位,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上升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一、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重点)(一)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人员,除依法享有获得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以下4个问题:第一,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的权利。法律规定这项权利必须以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的书面形式加以确认。没有依法载明或者免除或者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是一种非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第二,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给予民事赔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该项义务,不得变相以抵押金、担保金等名义强制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
第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首先依照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赔付金。如果工伤保险金不足以补偿受害者的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应当给予赔偿的,从业人员或其亲属有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给予赔偿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否则,受害者或其亲属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第四,从业人员获得工伤社会保险赔付和民事赔偿的金额标准、领取和支付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均不得自行确定标准,不得非法提高或者降低标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二)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应急措施。要保证从业人员这项权利的行使,生产经营单位就有义务事前告知有关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否则,生产经营单位就侵犯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安全生产法》针对某些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不重视甚至剥夺从业人员对安全管理监督权利的问题,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四)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重点)(一)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三)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重点)(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从4个方面作出了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1)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这项职责主要是通过行政许可解决安全生产主体的市场准人问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2)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这是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管理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4)规范行政许可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时行使的职权(重点)《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赋予了4项职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一)现场检查权依法进入现场进行检查,是实施监督管理的最基本的职权。法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二)当场处理权《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中规定:“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三)紧急处置权法律授权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四)查封扣押权法律授权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提出了要求。一是坚持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管执法的行为准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忠实于法律。不玩忽职守,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持证执法,保守秘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三是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四是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纪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法律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否则就是妨碍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将要追究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五、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安全生产法》规定,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发现违法违纪的,要依法处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六、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资质认可和责任追究两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质的认可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监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只有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国家授权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登记并获得批准的,方可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责任《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规定包括社会举报和举报受理两个方面。(一)社会举报《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二)举报受理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八、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规定(一)社会监督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二)舆论监督《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九、对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的奖励《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突破了重视事后调查处理忽视事前应急准备的旧模式,将应急救援纳入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之中。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一、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了解)《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了解)(一)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设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第七十二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1.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事发现场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义务采用任何方式以最快的速度立即报告,既可以逐级报告,也可以越级报告,不得耽误。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抢救并报告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报告和抢救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履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重点)(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安全生产法》没有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作出详细的规定。但是法律确定了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即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五条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二)事故责任的追究《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条规定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三)事故统计和公布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重点)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安全生产法》采用的法律责任形式最全,设定的处罚种类最多,实施处罚的力度(罚款幅度除外)最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这在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是最多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二)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唯一设定民事责任的法律。《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出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十五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三)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设定了刑事责任。《刑法》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罪名,主要是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了解)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有4种:(一)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职责的部门机器领导人、责任人、(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有4种。(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和第九十四条规定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法》针对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不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这就是说,关闭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无权决定此项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三)公安机关《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需要予以拘留的,除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部门、单位和公民,都无权擅自抓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四)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
《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27种:(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4)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5)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6)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7)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8)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9)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0)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11)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12)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1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14)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1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16)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1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18)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19)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20)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2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2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23)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2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25)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26)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新增)(2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新增)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是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证照、关闭等行政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决策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无)《安全生产法》规定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下列7种:(1)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3)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6)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7)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新增)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为实施降职、撤职、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六、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无)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追究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是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安全生产法》对该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是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无)《安全生产法》规定应予追究法律责任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下列3种:(一)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三)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安全生产法》对上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是给予行政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八、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无)民事责任的执法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是受理民事赔偿案件、确定民事责任、裁判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唯一的法律审判机关。如果当事人各方不能就民事赔偿和连带赔偿的问题协商一致,即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权利、获得赔偿。只有这时,人民法院才可能成为民事责任的执法主体。如果当事各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已经协商一致,就不存在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的必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的涵义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违法民事法律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在安全生产立法中设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调整当事人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安全生产法》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内容的不同,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并分别作出了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二)连带赔偿这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对他们的共同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的特点是有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从事了一个或多个民事违法行为给受害方造成了民事损害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责任双方均有对受害方进行民事赔偿的义务和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三)事故损害赔偿事故损害赔偿专指因生产经营单位的过错,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四)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安全生产法》专门对有关民事赔偿问题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一是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七节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三是规定了继续或者随时履行赔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一、矿山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了解)1.主体和行为的适用《矿山安全法》是我国唯一的矿山安全单行法律。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应遵守该法的规定。不论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是外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在中国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空间的适用《矿山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主权管辖的领陆、领水和领空,领水包括12海里以内的领海。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包括我国法律规定的领海毗连区和领海以外200海里的专属海洋经济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了解)(一)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矿山安全法》明确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现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参加审查。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由国务院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法律还对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矿山设计项目做出了规定:(1)矿井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风质、风速;(2)露天矿的边坡角和台阶的宽度、高度;(3)供电系统;(4)提升、运输系统;(5)防水、排水系统和防火、灭火系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6)防瓦斯系统和防尘系统;(7)有关矿山安全的其他项目。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三)矿井安全出口和运输通讯设施《矿山安全法》规定,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法律对矿山运输设施和通讯设施的最低要求是矿山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三、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了解)(一)矿山开采的基本要求《矿山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矿用特殊设备、器材、护品、仪器的安全保障(1)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2)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三)开采作业的安全保障(1)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2)矿山企业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的预防措施: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其他危害。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矿山企业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四、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重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含矿务局局长、矿山公司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企业内部监督,法律通过授权职代会、职工和工会的监督来形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内部管理机制。1.职代会的监督《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下列情况,接受民主监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2)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情况;(4)职工提出的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和要求的处理情况;
(5)重大事故处理情况;(6)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职工的监督《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1)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2)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3)对任何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工会的监督《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矿山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矿山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做出处理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三)安全培训1.全员培训《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矿山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矿山安全法》及本条例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与义务;(2)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4)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5)自救装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6)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矿长培训
《矿山安全法》要求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对矿长安全资格的考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矿山安全规程;(2)矿山安全知识;(3)安全生产管理能力;(4)矿山事故处理能力;(5)安全生产业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四)未成年人和女工的保护《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五)矿山事故防范和救护《矿山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第三十一条规定:“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进行生产,并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下列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预防矿山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2)预防职业危害的劳动卫生技术措施;(3)职工的安全培训;(4)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技术措施。前款所需资金,由矿山企业按矿山维简费的20%的比例据实列支;没有矿山维简费的矿山企业,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的比例据实列支。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五、矿山安全的监督与管理的规定(无)(一)矿山安全的监督
1.矿山安全监督的部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矿山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依照《矿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7项监督职责:(1)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2)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3)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6)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矿山安全的管理1.矿山安全管理的部门
不论机构如何变化,只要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就应当履行《矿山安全法》规定的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管理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矿山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依照《矿山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6项管理职责:(1)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2)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4)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5)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六、矿山安全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无)(一)矿山企业的法律责任1.矿山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依照《矿山安全法》的规定,有下列5种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关闭;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2)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3)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拒绝矿山安全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不如实反映情况的;(5)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矿山事故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矿长、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后,方可恢复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矿山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和验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责任已经投入生产的矿山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强行开采的,责令限期改进;逾期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矿山事故的法律责任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事故责任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事故责任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对矿山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三)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七、矿山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无)(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现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人民政府授权,《矿山安全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根据现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人民政府授权,《矿山安全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现行职责分工由有关主管部门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一、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重点)1.消防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用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消防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安全位置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举行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或者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和品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指导和监督。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公安消防规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重点)(一)建筑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关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3)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有关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擅自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令当场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停止举办,可以并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三)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的法律责任有关单位违反《消防法》的规定,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并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营业性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1)对火险隐患不及时消除的;(2)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的;(3)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法律责任
《消防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有关单位有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罚款或者拘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火灾事故单位的法律责任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和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单位处警告或者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七)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违反《消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裁决机关(无)(一)公安消防机构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其中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裁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公安机关对违反《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重点)(一)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受伤人员救治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现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重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道路通行的规定(无)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机动车通行规定1.同车道行驶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与对面来车有回车可能,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行经铁道路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形,不得超车。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交叉路口行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机动车载物行驶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机动车载人行驶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规定载货。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拖拉机行驶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使;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无)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使;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罪名和刑罚的规定(了解)(一)刑事犯罪1.犯罪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事处罚的,都是犯罪。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犯罪的特征一是实施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行为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则不构成犯罪。二是实施违法的行为。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行为如不触犯刑事法律,则不构成犯罪。三是实施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行为缺乏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则不能认为是犯罪。四是实施的行为具有应受惩罚性。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达到了应受刑事处罚的程度,才处以刑罚。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刑罚刑罚是指审判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某种权益的一种强制处分。刑罚只适用于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的犯罪分子。在我国,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严格根据法律来适用,其目的是打击反抗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惩罚和改造罪犯,以维护社会主义秩序,巩固人民民主专政。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亦称犯罪要件,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切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共同犯罪要件有4个:一是犯罪客体,即被侵害的、为刑事法律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二是犯罪主体,即由于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是犯罪的客观要件,即刑事法律规定为危害社会因而应受惩罚的行为和以行为为中心的其他客观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四是犯罪的主观要件,即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指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害的故意或者过失。只有同时具备以上4个方面的要件,才能构成犯罪。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5.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凡法律规定达到一定年龄、精神正常的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某种行为侵犯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应负刑事责任。但是,某些行为从表面上看已经具备犯罪构成的要件,然而实际上并不危害社会,不负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安全生产犯罪《安全生产法》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11条,如果违反了其中任何一条规定而构成犯罪的,都要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主要有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追究刑事责任的执法主体是法定的司法机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重点)(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四)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五)重大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七)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八)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重点)(一)贪污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渎职罪1.玩忽职守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徇私舞弊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有前款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四、地方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上报事故的刑事责任(重点)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规定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五、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重点)《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犯罪主要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六、伪造、变造、买卖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证书的刑事责任(无)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依法以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和颁发证照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事项实施行政许可。上述安全生产事项行政许可的各种公文、证照是法定文书,不得伪造、变造、买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行政处罚的概念(了解)(一)行政处罚的含义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实施行政处罚。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法的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的对象,亦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在实施行政处罚时的行政相对人,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受行政制裁的人。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主要有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了解)《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原则,即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重点)《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相对人5项权利:1.陈述权当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时,行政相对人有权如实陈述与行政处罚相关的事实、情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告知并保证行政相对人行使陈述权,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剥夺、阻止行政相对人行使陈述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申辩权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认定、证据提取、适用法律和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持有异议的,有权为自己辩解并提出证据,要求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予以调查核实。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对行政相对人申辩的事实、证据和理由予以调查核实,依法作出给予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复议权国家制定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诉讼权《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索赔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重点)(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法》对最常见的、施行最多的主要行政处罚的种类作了概括性的规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的种类不限于上述6种,还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关闭等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形式和权限作出了严格而明确的规定。1.法律设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行政法规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地方性法规设定地方性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部门规章设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授权国务院规定罚款的限额,国务院规定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数量为3万元以下。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上述规定,设定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
为了防止乱设行政处罚的现象,行政处罚法禁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了解)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是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对此作出了4个方面的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主要实施机关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受委托组织的条件《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五、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了解)(一)一般管辖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管辖就是人们常说的属地管辖,它是以违法行为发生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这样便于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我国绝大多数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管辖。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指定管辖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如果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认为应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只能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确定由哪一个行政机关管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移送管辖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移送管辖是解决相关国家机关履行职责时的职责分工和相互配合的重要方式。在行政机关查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之外,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得“以罚代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行政处罚的适用1.一种行为不得二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未成年人的适用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精神病人的适用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4.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5)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处罚时效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六、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和执行(重点)(一)行政处罚的决定1.决定行政处罚的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处罚前的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行政处罚的程序1.简易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一般程序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合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审查调查结果,酌情分别作出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在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一种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组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人代理;(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行政处罚的执行1.如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当场收缴罚款依法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二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事后收缴罚款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3项措施:一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是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一、单位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重点)(一)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1.劳动者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在劳动卫生方面赋予了劳动者享有的7项权利:一是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二是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三是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四是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五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六是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法》第三条在劳动卫生方面设定了劳动者需要履行的4项义务:一是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二是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技能。三是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四是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同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专门作出了特殊保护的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女工保护
一是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紧急从事的劳动。二是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三是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四是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未成年工保护一是禁止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是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规定(重点)(一)劳动监察(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人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有关部门的监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三)工会的监督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三、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了解)(一)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由其负责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国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责分工调整后,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不再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改由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劳动安全卫生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机关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履行《劳动法》赋予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的劳动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行使《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行使劳动安全卫生以外的其他劳动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一、职业病的范围(重点)《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二、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和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的规定(重点)(一)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3)工伤社会保险。《职业病防治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二)职业病的前期预防1.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六项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的评价应当客观、真实。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三、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的规定(重点)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二)用人单位职业病管理1.职业危害公告和警示《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性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劳动合同的职业病危害内容《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诉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三)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1.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因素。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职业病保障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的规定(重点)《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国务院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作出了调整,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职责分工,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一)卫生部门的职责(1)拟定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2)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4)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1)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2)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的情况;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4)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三)职业病防治的监督检查1.日常监督检查权《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职责时,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2)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3)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临时控制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2)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3)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五、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重点)(一)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对予责令停建、关闭的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违法本法规定的行为,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给予责令停建、关闭的行政处罚。对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分别给予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相应资格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六、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重点)
对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卫生行政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年11月7日国务院第296号令发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一、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了解)国务院于1999年12月决定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当时在全国20个主要产煤的省、自治区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局,在69个大中型煤矿矿区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三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由国家与省双重领导、以国家为主的管理体制,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垂直领导。2005年1月国务院决定增设5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将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改为地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对煤矿安全监察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作出了分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重点)(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在大中型矿区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是指地区煤矿安全监察分局。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设立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安全监察。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和协助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煤矿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并可以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包括4个方面:(1)行政处罚权。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安全检查权。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煤矿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事故多发地区的煤矿,应当实施重点安全检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煤矿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对全国煤矿的全面安全检查或者重点安全抽查。
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应当对每个煤矿建立煤矿安全监察档案。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每次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应当作详细记录,并由参加检查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签名后归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3)建议报告权。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实施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煤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向有关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报告。(4)事故调查处理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三、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重点)(一)煤矿安全监察员资格条件煤矿安全监察员是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国家公务人员。《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设煤矿安全监察员。煤矿安全监察员应当公道、正派,熟悉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录用。2000年12月2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员任职的5项条件,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任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1)热爱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2)熟悉煤矿安全监察业务,具有煤矿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工作经历和年龄要求。(5)身体健康,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需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二)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下列职责:(1)有权随时进入煤矿作业现场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参加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向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了解情况。(2)在检查中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3)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煤矿立即消除或者限期解决;发现危险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下达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4)发现煤矿作业场所的瓦斯、粉尘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煤矿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或者采用危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的,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发现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发现工人违章作业的,有权立即责令纠正或者责令立即停止作业。(6)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四、煤矿安全监察的基本内容(重点)煤矿安全监察内容是实施煤矿安全监察的重要事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此做出了7个方面的规定。1.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矿长安全任职资格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3.安全技措费的提取和使用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未依法提取或者使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煤矿建设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自收到申请审查的设计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安全设施验收和安全条件审查煤矿建设工程竣工后或者投产前,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验收,应当自收到申请验收文件之日起30日内验收完毕,签署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书面答复。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6.作业现场检查和复查
(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作业场所有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专用放炮器、人员专用升降容器、使用明火明电等违法行为的,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有关煤矿或者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限期解决事故隐患、限期改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限期使安全设施和条件达到要求的,应当在限期届满时及时对煤矿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经有关煤矿申请,也可以在限期内进行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煤矿立即停止作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或者责令关闭矿井的,应当对煤矿的执行情况随时进行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7.专用设备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井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五、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了解)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煤矿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2.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事故调查程序和处理办法进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六、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重点)1.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生产,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停止生产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矿井通风、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达到要求,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并移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吊销营业执照依照《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的营业执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3.矿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煤矿矿长不具备安全专业知识,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调整配备合格人员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处4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4.拒绝检查、提供虚假情况和隐瞒事故隐患的处罚煤矿有关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5.妨碍事故调查处理的处罚煤矿发生事故,有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15万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一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6.安全监察人员违法行政的处罚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发现煤矿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报告,或者有违反《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年9月3日国务院第446号令公布《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范围(重点)《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明确列举了15种必须排除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应当及时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规定》又从实际出发,将《特别规定》明确的15种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应当及时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具体化为60种。《特别规定》列举的1
5种必须排除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应当及时改正的严重违法行为是: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七)超层越界开采的:(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十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十五)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二、煤矿行政许可的规定(重点)《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该条明确了煤矿取得法定资质、矿长取得法定资格和煤矿合法与非法的界限3个问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一)依法取得有关证照1.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对采矿许可颁发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作出了规定。《煤炭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经批准开办的煤矿企业,凭批准文件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是煤矿取得采矿权的法定凭证。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现行职责分工的规定,煤矿采矿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安全生产许可证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煤矿企业在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必须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3.煤炭生产许可证依照《煤炭法》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法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取得市场主体资质的法定凭证.是企业作为法人以自己的资产、行为和名义独立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标志。依照我国企业登记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才能作为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二)有关人员依法取得资格证书1.矿长资格证《煤炭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在煤矿企业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中都规定:“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煤矿矿长资格证书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矿长安全资格证煤炭法律、法规中关于取得煤矿矿长资格的条件既包括行政的,也包括业务的,其中虽有安全条件,但是不够突出、具体和明确,不能满足对矿长安全素质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对煤矿矿长任职的安全资格条件单独作出规定,对矿长安全资格实行行政许可。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炭法律、法规,都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作出了严格而又明确的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颁发管理机关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三)非法煤矿的界定《特别规定》第五条对非法煤矿的界定,明确了两个问题:
1.合法与非法的根本界限在于煤矿是否依法取得法定的行政许可对煤矿颁发“三证一照”,实际上是国家赋予煤矿企业煤炭资源占有权、安全许可权、煤矿生产权和企业法人资格等法定权能的法律凭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法定证照必须齐全有效一是“三证一照”缺一不可,必须依法取得。二是证照不全的,不得生产。三是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暂扣证照的,不得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三、停产整顿的规定(重点)《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一)停产整顿1.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是法律明令禁止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是导致煤矿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属于违法的范畴。因此,凡是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煤矿都有义务排除或者整改,不得继续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2.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发现及时发现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是煤矿企业的法定义务。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煤矿自身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时,应当责令煤矿排除隐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煤矿自己发现的,必须立即排除,不得拖延排除,不得边生产边排除;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的,必须立即下达停止整顿的指令,提出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二)停产整顿期间的监督检查《特别规定》关于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的监督检查,采取了下列两项措施:
1.暂扣证照《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颁发证照的部门应当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被停产整顿的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由有关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这里需要把握两点,一是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体是有关人民政府。二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三)停产整顿后的整改复查1.复产验收《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应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规定;整改结束后要求恢复生产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自收到恢复生产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这里强调了3点:一是必须制定包括整改措施和安全技术要求的整改方案;二是整改后要求恢复生产的,煤矿必须提出验收申请;三是要由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法定时限内组织验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经验收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了3种处理措施,一是验收合格的,经组织验收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报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煤矿方可恢复生产、二是经验收不合格的,由有关人民政府予以关闭。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三是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3.在法定期限内多次发现有重大隐患仍然生产的,予以关闭《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四、关闭煤矿的要求(了解)(一)非法煤矿的关闭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
《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关闭煤矿的建议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3.关闭煤矿的具体要求《特别规定》提出了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5项要求:(1)吊销相应证照;(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决定关闭的煤矿仍有开采价值的,经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拍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二)无安全保障煤矿的关闭对无安全保障的煤矿的关闭,《特别规定》第十四条作出了规定。1.存在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威胁由于煤炭赋存条件先天存在着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自然灾害威胁,对于某些安全生产隐患是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不可改变的。存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煤矿安全无保障的,应予关闭。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现有科学技术难以有效防治煤矿的自然灾害威胁是现有科学技术没有认识或者没有有效防治方法或者措施的。可以通过关闭煤矿而避免事故发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3.对安全生产无保障的煤矿应当先予停止生产发现无安全保障的煤矿,不能任其继续生产,必须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特别规定》第十五条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关闭的程序和实施(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后,还应提请有关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2)政府根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的决定,并组织实施。决定是否关闭和组织实施关闭无安全保障的煤矿的行政主体,是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五、预防煤矿事故违法行为所应负的法律责任(了解)《特别规定》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确定为两类,一类是生产主体,一类是监管主体。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一)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形式1.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1)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实施了《特别规定》禁止的行为和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即构成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煤矿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主要的责任主体。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国家工作人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或有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国有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其违法行为也属于追究之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违法行为的责任形式(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采用最多的法律责任形式。《特别规定》对不同的责任主体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不同的。对煤矿及其主体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采用行政处分的方式实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的特别规定(2)刑事责任。《特别规定》对两类责任主体构成犯罪的,都作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处以刑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二)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特别规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煤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包括下列10种:1.无证照非法生产的;2.未依法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报告的;3.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仍然进行生产的;4.在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5.关闭的煤矿擅自恢复生产的;6.未依法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7.1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未依法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8.拒不执行有关执法指令的:
9.未按国家规定带班下井或者下井登记虚假档案的:1O.未依法向每位矿工发放煤矿矿工安全手册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三)监管监察人员的违法行为《特别规定》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下列8种:1.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煤矿或者矿长颁发有关证照的;2.不履行日常监管监察职责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二节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3.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4.因监督检查不力,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继续生产的;5.组织实施关闭煤矿未达到法定要求的:6.未履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职责的;7.未依法对停产整顿或者关闭的煤矿进行公告的;8.未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第393号令公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重点)(一)规定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的必要性(1)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的投资主体,在建筑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作为业主和甲方,建设单位有权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单位,可以自行选购施工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检查工程质量、控制进度、监督工程款使用,对施工的各个环节实行综合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因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不规范所造成的事故居多,必须依法规范。有的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择手段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招投标中压价,将工程发包价压低于成本价。为降低成本,向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提出违法要求,强令改变勘察设计;对安全措施费不认可,拒付安全生产合理费用,安全投入低;强令施工单位压缩工期,偷工减料,搞“豆腐渣工程”;将工程交给不具备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施工或者拆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针对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从7个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施工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这里强调了4个方面内容,一是施工资料的真实性,不得伪造、篡改。二是施工资料的科学性,必须经过科学论证,数据准确。三是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必须齐全,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四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提供施工资料,不得推诿。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建设单位不得向有关单位提出非法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压缩合同的工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义务。进行建
筑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进行建设施工。违法从事建设工程建设,将要承担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违法从事有关活动,必然会给建设工程带来重大结构性的安全隐患和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事故。建设单位不得为了盲目赶工期,简化工序,粗制滥造,或者留下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压缩合同工期必然带来事故隐患,必须禁止。压缩工期是建设单位为了早发挥效益,迫使施工单位增加人力、物力,损害承包方利益,其结果是赶工期、简化工序和违规操作,诱发很多事故,或者留下了结构性安全隐患。确定合理工期是保证建设施工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措施。合理工期应经双方充分论证、协商一致确定,具有法律效力。要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管理方法和工期定额,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要费用。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和用具《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九条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和用具,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六)开工前报送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提供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2)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防护网、棚)搭设(设置)计划。(4)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措施费用计划。(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拟进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7)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的花名册。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所报送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应当真实、有效,能够反映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准备情况、达到的条件和施工实施阶段的具体措施。必要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后,应当尽快派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七)关于拆除工程的特殊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集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实施爆破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了解)(一)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址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1)勘察单位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应当符合规定,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勘察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勘察必须满足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共利益的、必须强制执行的条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工程勘察就是要通过测量、测绘、观察、调查、钻探、试验、测试、鉴定、分析资料和综合评价等工作查明场地的地形、地貌、地质、岩型、地质构造、地下水条件和各种自然或者人工地质现象,并提出基础、边坡等工程设计准则和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提出解决岩土工程问题的建议,进行必要的岩土工程治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勘察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一是勘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勘察操作规程和勘查钻机、精探车、经纬仪等设备和检测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勘察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现场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设计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等级资质证书,在许可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2)设计单位必须依法和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质量和施工安全。(3)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以及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5)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职责。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1)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的安全责任。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一是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起重机、挖掘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混凝土机械、筑路机械以及其他施工机械设备。二是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有关机械设备和配件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机械设备和配件的生产制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一是出租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二是应当对出租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三是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现场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一是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承担。二是安装、拆卸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三是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重点)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施工安全中居于核心地位,是绝大部分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单位的市场准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律的有关规定确立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为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设定了法律规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建筑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条件等基本条件来确定的,它是反映施工单位承揽工程的综合能力的必要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施工责任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五)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六)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有害危险气体、液体的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五条包括下列内容:(1)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现场围栏的安全管理。
(2)现场消防安全管理。(3)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的管理。(6)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设施的验收、检验和备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包括4个方面内容,一是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该项保险不论施工单位是否愿意、经济状况好坏、工程造价多少,必须投保。二是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是施工单位。三是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是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四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同。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重点)(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分1.建设施工的综合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建设施工的专项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建设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日常监督检查措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无)(一)责任主体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包括:(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建设工程的各方主体及其有关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5)注册执业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二)行政处罚种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规定下列行政处罚:(1)警告。(2)责令限期改正。(3)责令停业整顿。(4)罚款。(5)降低资质等级。(6)吊销资质证书。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三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通过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了解)(一)危险化学品的范围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排除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监控化学品、属于药品的危险化学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条例。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三)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责任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的职责是: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根据十届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有关职责,现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8)邮政部门负责对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审批、许可并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并公布审批、许可的期限和程序。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五)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权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4项权力:(1)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3)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4)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重点)(一)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的规划与审批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企业设立的申请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4)安全评价报告。(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6)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选址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人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种苗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安全管理涉及各个环节,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的分别做出了相关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生产、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产、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应当保存两年。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禁止性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2)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品和日用化学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剧毒化学品销售和购买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至少应当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2)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1.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危险化学品运输人员的培训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和承运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有重要职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对此作出了规定,托运人和承运人必须遵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上述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港口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应按照下列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险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消洗等措施。(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的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规定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事故救援规定的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实施救援或者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或者拖延、推诿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有关行政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一、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重点)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线、引火线等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对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的申领和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条件烟花爆竹安全许可是一项市场准人制度,其目的是要明确和规范生产企业的安全条件和生产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了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下列1l项安全条件: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2.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2.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4.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5.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6.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7.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8.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10.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二)安全审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在投人生产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并提交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有关材料。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审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三)生产安全要求1.按照核定产品种类生产在审查企业安全条件和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都要确定生产企业生产烟花爆竹的种类,这是对其生产范围的限制。生产企业不得超出或者改变经核定的产品种类从事生产,其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对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3.生产原料管理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料,国家标准有用量限制的,不得超过规定的用量。不得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4.燃放说明和标志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并在烟花爆竹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5.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生产企业应当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建立购买、领用、销售登记制度,防止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丢失的.企业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二、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作出了规定。(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条件和经营许可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4)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5)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6)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经营许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条件和经营许可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条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经营许可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够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负责人、经营场所地址、经营期限、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三)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1.烟花爆竹采购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烟花爆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不得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炯花爆竹。生产、经营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
三、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了解)(一)烟花爆竹运输许可1.烟花爆竹运输管理烟花爆竹经由道路运输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经由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依照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道路运输许可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托运人、承运人、一次性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2.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3.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4.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5.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6.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7.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应当在3日内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
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以外的烟花爆竹的运输携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作出了两项禁止性规定,即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四、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重点)(一)烟花爆竹燃放地点1.烟花爆竹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没有对燃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作出划一的规定,而是要求烟花燃放单位和公民在本地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应当遵守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的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烟花爆竹不是在任何地点都可以燃放,对于某些不宜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区域、场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作出了禁止燃放的规定:(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地区;(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二)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管理1.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取得行政许可。申请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其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3)燃放作业方案;(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举办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五、法律责任(了解)(一)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违法行为应予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主要有: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个人;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单位和个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4.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单位;5.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6.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7.其他有关单位和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二)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1)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2)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3)雇佣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
(4)生产烟花爆竹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者使用的原料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限制的;(5)使用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烟花爆竹的;(6)未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燃放说明.或者未在烟花爆竹的包装物上印制易燃易爆物品警示标志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2.道路运输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行为(1)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2)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3)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物品警示标志的;(4)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五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增)(5)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6)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7)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8)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重点)(一)行政许可概述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的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它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行政许可亦称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6个特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行政许可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活动根据我国宪法和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个组成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实施行政管理的权力。《行政许可法》授权的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从事某些特定活动的权利予以批准并进行监督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方式法定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1)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作出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和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法律未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有权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在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制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决定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许可事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地方性法规不得另设;没有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制定行政规章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制定行政规章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关于地方性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行政规章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禁止性规定《行政许可法》对无权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和设定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以及设区的市、县、乡镇人民政府没有行政许可设定权,并且不得以法律、法规和省级政府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行政许可。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和方式法定行政许可设定后,须由法定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是具体履行行政许可职责的执行机关,它不同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其范围较大,层级较多。既包括某些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又包括行政许可设定机关内设的政府部门或者直属机构,以及某些法定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和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许可的法定实施机关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另一类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法定《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变更与延续等程序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被许可人申请行政许可和许可人决定行政许可,都要符合法定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即构成程序违法,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义务法定只要依法设定从事某些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被许可人必须无条件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在取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必须在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从事特定活动,并接受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监督管理。任何行政机关和个人均无权非法剥夺或者增加被许可人申请或者取得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也不得擅自免除或者减少被许可人应尽的法定义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活动中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但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没有例外的。只要享有法定权利,必须承担法定义务。许可人在行使实施行政许可权力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定职责,同样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6.违反行政许可的责任法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权责一致原则决定了法定义务与法定责任的一致性,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必定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许可的责任主体是双向的,包括许可人的法律责任和被许可人的法律责任。不论是许可人还是被许可人,只要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二)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和种类所谓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是指在立法上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能设定行政许可,以及按照什么原则设定行政许可。1.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许可法》规定了6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监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行政许可的种类(1)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由行政机关确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从事特定活动的条件。它是适用范围最广泛的一种行政许可,主要适用于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普通许可的主要功能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一般没有数量控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特许。特许是由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项权利,主要适用于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公共资源配置和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人等事项。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许可就是典型的特许。特许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一般有数量控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认可。认可是由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技能的认定,主要适用于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认可的主要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某种技能、信誉,没有数量控制。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核准。核准是由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判断、确定。核准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监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核准的主要功能也是为了保障安全,没有数量控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登记。登记是由行政机关确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特定主体资格。登记的主要功能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没有数量控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三)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主体及其行为范围。1.空间的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在我国国家主权所及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活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在我国领土、领空范围内从事上述活动的企业以外,领水的范围既包括我国的内陆水域,又包括领海海域和其他海域,既包括领海毗连区,又包括200海里海洋专属经济区。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时间的范围依照国务院令第397号令的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主体及其行为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活动的所有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单位和中国人、外籍人、无国籍人,不论其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生产方式如何,都要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各项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重点)(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1.三类企业所谓三类企业是指《安全生产法》重点规范的三类危险性较大的高危生产企业,即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将法律所指的三类企业分为六种,矿山企业分为煤矿企业和非煤矿矿山企业两种,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分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三种,加上建筑施工企业共为六种。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三类六种生产(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三类企业均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不是高危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全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而是这些企业必须具备的共同的安全生产条件,即从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概括出来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这些安全生产条件好似“通用件;,对三类高危生产企业普遍适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需要细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程序1.公开申请事项和要求
设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是一项面向全社会的行政管理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制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规章制度等具体规定应当公布。否则,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依据。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企业应当依法提出申请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是企业必须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即不申请不发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新设立生产企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不论法律、行政法规关于高危生产企业领取有关证照的时间和程序如何规定以及是否相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企业建成投产前提出申请;如不提出申请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已经进行生产企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规定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1年是这些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定期限;逾期不提出申请擅自生产的,以无证非法生产论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配套实施规章的规定,6种高危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都要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必须能够满足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需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受理申请及审查接到申请人关于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书、相关文件和资料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决定是否受理和审查。审查工作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形式审查,另一部分是实质性审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形式审查。所谓形式审查,是指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合法,进行检查核实的工作。如果发现提交的文件、资料不齐全、不真实、不符合法定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有权向申请人说明并要求补正,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补正。否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有权拒绝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实质性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通过形式审查以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和企业的实际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实地审查或者核实。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进行实质性审查的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委派本机关的工作人员直接进行审查或者核实;二是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进行审查或者核实;三是委托安全中介机构对一些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设施、设备和工艺进行专门的检测、检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决定经审查或者核实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两种决定:企业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决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完成审查和发证工作的时限是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之内。计算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的法定时限,需要视不同情形加以确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之日起,应当在45日内完成审查发证工作。45日是指法定工作日,如遇法定节日、假日自动顺延,不连续计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后,经审查相关文件、资料认为其不符合法定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的,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的法定时限,自申请人重新提交补正的相关文件、资料之日起计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的实际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或者核实后,认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纠正的,申请人纠正后再次提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进行审查的,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的法定时限,自申请人再次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在审查过程中,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认为需要聘请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机构进行专门的检测、检验的,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的法定时限自提交检测、检验报告之日起计算。(5)审查发证工作中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况,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的法定时限,自不可抗力的情况消失之日起计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期限与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不设年检。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的延续问题上,行政法规规定了两种情形:
(1)有效期满的例行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或者有关情况,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有效期满的免审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没有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予以免审延期的特殊规定。符合该规定的企业不是自动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延期的申请,经其同意后方可免审延续3年。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6.补办与变更企业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遇损毁、丢失等情况,就需要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补办。经过审核,应当重新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也需要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7.公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条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公布的具体形式可以多样但须规范,公布的时间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三、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的规定(重点)(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的层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按照两级发证的原则规定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并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作出了特殊的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两级发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定国务院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人民政府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一级发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1.发证对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发证机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1.发证对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发证机关绝大多数非煤矿矿山企业的生产作业场所比较固定,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也是两级,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1.发证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两类,一类是最终产品,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另一类是中间产品,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后者虽然不直接生产危险化学品,但其中间产品可以作为其他产品的原料而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或者辐射等危险性。所以,也要将中间产品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对象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发证机关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分别是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1.发证对象除了将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对象外,也要考虑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和施工许可证发证对象的一致性,对独立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发证机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六)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七)中央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1.发证对象中央管理企业的发证对象主要有3种:(1)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中央管理企业中资产最多的是国家投资设立的全资总公司、集团公司,亦称母公司。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一级上市公司。全部由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投资和控股的一级上市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这种企业也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发证机关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除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之外,其他中央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都是两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及其投资或者控股的一级上市公司,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2)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所在地省级有关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八)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1.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的对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所称的管理,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工作实施管理,二是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建筑施工)活动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工作实施管理的主要事项(1)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2)受理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3)对申请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4)决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式样或者制作安全生产许可证。(6)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7)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8)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的有关事项。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建筑施工)活动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的主要事项(1)监督检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2)监督检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情况。(4)受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的举报。(5)监督安全生产许可颁发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共有5条关于法律责任追究的规定,涵盖了对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实施法律责任追究的原则、违法行为的界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方面的内容。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一)法律责任追究的原则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和高危生产企业各自的权力(权利)、义务与责任的规定,体现了“谁持证谁负责”、“谁发证谁处罚”的原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二)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的界定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八条列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3)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5)在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实施处罚的违法行为是:(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这是一种无证非法生产的违法行为。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无证非法生产的违法行为有3种情况:一是从未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二是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但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的;三是被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这是一种持证违法的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持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都是违法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安全生产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不设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是为了方便企业,简化手续。但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仍要依法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的,以无证非法生产论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这是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从事相应生产活动的权利的法定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据此,已经生产的企业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申请未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生产的,构成违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决定行政处罚的机关1.行政处罚的种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有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扣和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5种。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没收违法所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都设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违法所得不仅指货币收入,只要是非法取得的货币收入、财物或者资产,一律应当作为违法所得而予以没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在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后,企业不得继续进行生产,必须停产整改;经整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进行复查。复查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可以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不进行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可以决定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原则是“谁发证、谁管理、谁处罚”。发证权、管理权和处罚权三位一体,不可分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按照职责分工,有权对安全生产许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主体不是1个,而是4个。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4)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是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四)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追究安全生产许可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适用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主要有:(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职务犯罪的。(2)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有关人员构成犯罪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六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逾期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有关人员构成犯罪的。(4)企业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人员构成犯罪的。(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有关人员构成犯罪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国务院第373号令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适用范围(重点)(一)特种设备的概念1.锅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O.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O.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道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电梯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客运索道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7.大型游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还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排除适用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7种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重点)(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规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并公布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活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压力容器设计的安全管理1.设计单位的条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设计人员、设计审核人员;二是有与压力容器设计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设计文件鉴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装置的安全管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述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单位应当具备3个条件:一是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二是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三是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安全管理1.维修单位的要求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安装、改造、维修的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电梯安装的管理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服从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技术要求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技术资料移交归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人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五)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气瓶冲装单位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与气瓶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二是有与气瓶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和一定的气体储存能力,并能够向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三是有健全的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重点)(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1.基本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文件。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5项内容,一是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二是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三是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四是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五是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1.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故障和事故隐患的处理1.事故故障消除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故障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报废注销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3.事故应急救援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公共服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1.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资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电梯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使用前的试运行和例行检查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安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熟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相关安全知识,并全面负责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至少应当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工作。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营救装备和急救物品。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电梯运行安全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事故隐患报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规定(重点)(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可
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检验检测工作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标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工作。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应当具备3个条件:一是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人员;二是有与所从事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检验检测仪器和设备;三是有健全的检验检测管理制度、检验检测责任制度。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管理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检验检测活动的规范1.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职业准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涉及的被检验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县级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但是要防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事故隐患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投诉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五、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监督的规定(无)(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责1.基本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重点安全监察。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日常检查职权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对涉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3项职权:一是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定代表入、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条例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有关的情况;二是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是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特种设备监督检查1.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规定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实施许可、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不得许可、核准、登记。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未依法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单位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取缔或者依法处理。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登记的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其不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依法撤销原许可、核准、登记。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不予许可、核准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地方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不得对已经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进行许可,也不得要求对依照本条例在其他地方检验检测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检测。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时,发现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监察,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对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报告当地入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事故的规定1.事故抢救和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事故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六、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了解)(一)擅自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活动的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安装、改造、维修保养活动的法律责任(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或者日常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或者交付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6)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3)未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法律责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依照该条例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法律责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违法行为,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朱镕基总理签发第302号国务院令发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下称《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这部行政法规的核心,是建立了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法律制度。第七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一、建立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无)(一)建立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二)建立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重大意义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立法原则主要有两个: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二是权责一致、责罚相当的原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了解)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行政责任的有关责任人。《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确定的有关行政责任人,包括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负责安全事项行政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机构正职负责人,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上述人员追究行政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中小学校违法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要按学校隶属关系追究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同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的行政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三、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事故种类(重点)
《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确定的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范围为下列7类事故:(1)特大火灾事故。(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重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规定,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的事故发生情况具体确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五、追究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的违法行为(无)《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具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追究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和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机构行政负责人的行政责任:(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予以批准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与当事人勾结串通取得批准的。(3)发现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立即撤销原批准的。(4)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未加查封、取缔的。(5)未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6)不报、瞒报或者拖延报告特大安全事故的。(7)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8)阻挠、干涉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
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六、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了解)(一)追究行政责任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的方式是对行政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7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有失职、渎职或者应负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部门、机构正职负责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2)对于中小学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校长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处分。(3)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二)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违反《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政府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七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或者应负领导责任的,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八节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中小学校校长的刑事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第十条规定,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违反上述规定,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第375号令公布《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一、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了解)(一)工伤保险1.具有补偿性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是通过对受害人实施医疗救治和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其经济权利的补救措施。从根本上说,它是由政府监管、社保机构经办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具有法律制度的惩罚性。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2.权利主体享有工伤保险权利的主体只限于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其他人不能享有这项权利。如果在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对职工或者雇工以及其他人造成伤害时,只有本企业的职工或者雇工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补偿,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人则不能享有这项权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3.义务和责任主体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有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这就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是工伤保险的义务和责任主体。不履行这项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4.保险补偿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和我国立法,工伤保险补偿实行“无责任补偿”即无过错补偿的原则,这是基于职业风险理论确立的。这种理论从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权益的理念出发,认为职业伤害不可避免,职工无法抗拒,不能以受害人是否负有责任来决定是否补偿,只要因公受到伤害就应补偿。基于这种理论,工伤保险不强调造成工伤的原因、过错及其责任,只要确认职工在法定情形下发生工伤,就依法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5.补偿风险的承担按照无责任补偿原则,工伤补偿风险的第一承担者本应是企业或者业主,但是工伤保险是以社会共济方式确定补偿风险承担者的,因此不需要企业或者业主直接负责补偿,而是将补偿风险转由社保机构承担,由社保机构负责支付工伤保险补偿金。只要企业或者业主依法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工伤补偿的责任就要由社保机构承担。工伤保险实际上是一种转移工伤补偿的风险和责任的社会共济方式。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二)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权依照本条例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二、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重点)1.确定费率的原则《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工伤保险实行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的方式,建立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基金。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2.费率的制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中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
3.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的3项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一是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二是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三是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重点)(一)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阿里巧巧.ali
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二)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等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三)工伤认定申请1.工伤保险申请时限、时效和申请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等材料。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四)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利用医学科学的办法和依据鉴定标准,对伤病劳动者的伤、病、残程度及其劳动能力进行诊断和鉴定的活动。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
阿里巧巧.ali阿里巧巧.ali第九节工伤保险条例四、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无)(一)工伤医疗补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阿里巧巧.al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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