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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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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第4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4.1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的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来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的评价等级。4.1.1参数选取采用导则要求的Screen3估算模式对项目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估算,主要污染物估算参数选取见表4.1-1。4.1.2评价等级的确定采用导则要求的Screen3估算模式计算,计算结果见表4.1-1。表4.1-1Screen3估算模式结果表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Pmax(mg/m3)D10%(m)标准值(mg/m3)最大占标率(%)评价等级有组织35米排气筒SO20.0007031不出现0.500.14三NOx0.003865不出现0.251.55三颗粒物0.009544不出现0.91.06三无组织生产车间颗粒物0.07898不出现0.98.78三无组织除臭区颗粒物0.0717不出现0.97.97三氨0.01682不出现0.28.41三硫化氢0.0008273不出现0.018.27三由表4.1-1可见,本项目最大占标率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具体为8.78%<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评价等级的判定,应为三级评价。4.1.3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以本项目生产车间和除臭区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范围。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4.1.4环境空气污染源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三级评价项目要求,本次环境空气污染源调查可只对本项目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污染源调查清单见表4.1-2、和表4.1-3。表4.1-2本项目点源参数调查清单点源编号点源名称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内径(m)烟气出口速度(m/s)烟气出口温度(K)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评价银子源强(t/a)颗粒物SO2NOx1生产车间排气筒35162937680连续60.4422.43表4.1-3本项目面源参数调查清单面源编号面源名称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面源初始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评价银子源强(t/a)颗粒物氨H2S1生产车间878667680连续2.24————2除臭区501017680连续0.0520.01220.0006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4.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为掌握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环境空气现状监测于2014年11月01日至11月07日进行,连续监测7天。4.2.1.1监测布点根据新建工程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评价等级、项目区主导风向,结合厂址及附近区域的环境特征、敏感保护目标等情况,按照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匀性布点原则,以主导风向上风向为0°进行布点,在评价区域内共设3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个环境现状监测点,具体布点情况见表4.2-1和图4.2-1。表4.2-1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编号名称相对方位距厂址距离(m)设置意义1#吴海村S383了解厂址上风向常规污染物背景值情况2#项目厂区--了解厂址下风向常规污染物背景值情况3#赵岩寨村N480了解厂址所在地常规污染物背景值情况4.2.1.2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本次环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项目见表4.2-2。表4.2-2环境空气监测点监测项目一览表编号名称监测项目1#吴海村SO2、NO2、PM10、H2S、氨、臭气浓度2#项目厂区3#赵岩寨村注:SO2、NO2包括小时值、日均值,PM10为日均值,特征污染物:H2S、氨、臭气浓度只测一次值。采样及分析方法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见表4.2-3。表4.2-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方法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标准检出限(单位:mg/Nm3)SO2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小时浓度为0.007日均浓度为0.002NO2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479小时浓度为0.005日均浓度为0.003PM10重量法HJ618日均浓度为0.001氨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GB/T14679—1993小时浓度为0.005硫化氢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国家环保总局第四版小时浓度为0.001臭气浓度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10(无量纲)4.2.1.3监测时间与频率本项环评监测数据于2014年11月01日至11月07日进行的监测,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监测时间为7天。SO2、NO2小时平均值每天采样4次,时间分别为2:00、8:00、14:00、20:00;同时进行SO2、NO2、PM1024小时平均值的连续监测。H2S、氨、臭气浓度一次值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3天,每天4次时间分别为2:00、8:00、14:00、20:00。现状监测期间同步进行气压、气温、风向、风速、天气情况等地面常规气象观测。4.2.1.4监测结果(1)气象参数新建项目现状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见表4.2-4。表4.2-4现状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表项目名称山东凤祥实业有限公司肉鸡精深加工技改项目监测点位厂址气象参数监测日期时间风向风速(m/s)气温(°C)气压kpa总云量/低云量2014.11.012:00N1.94.5101.913/08:00NW1.87.7101.884/014:00NW1.614.8102.164/020:00N1.79.2101.875/02014.11.022:00N1.86.9101.970/08:00NE1.98.9101.850/014:00NE1.713.2102.170/020:00N1.810.6101.870/02014.11.032:00N1.87.7101.932/08:00NW1.79.5102.013/014:00NW1.615.8101.862/020:00N1.710.2101.952/02014.11.042:00N1.86.6101.882/08:00NE1.99.2101.814/014:00NE1.715.3102.114/020:00N1.510.7101.864/02014.11.052:00N1.95.3101.835/08:00NW1.87.9102.185/0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4:00NW1.615.3101.855/020:00N1.710.2101.966/02014.11.062:00N1.95.6101.924/08:00NE1.89.9101.872/014:00NE1.715.9101.903/020:00N1.89.7102.243/02014.11.072:00N1.94.4101.983/08:00NE1.77.8101.863/014:00NE1.814.6102.213/020:00N1.710.7108.972/0(2)监测结果引用的监测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见表4.2-4。表4.2-4(1)SO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单位:mg/m3)采样点位采样时间采样日期2014.11.01201.11.022014.11.032014.11.042014.11.052014.11.062014.11.071#吴海村第一次0.0960.0950.0830.0890.0960.1010.104第二次0.0960.0930.1120.0950.1050.1030.101第三次0.0970.1090.0930.0950.1010.1130.098第四次0.0910.0900.1040.1080.0960.0960.102日均值0.1090.1120.0940.0980.0910.1080.1002#项目区第一次0.0950.1090.0960.0990.0980.0900.098第二次0.0920.0890.0920.0940.0980.1030.107第三次0.0990.1020.0940.0930.0960.1050.107第四次0.1280.1040.1000.0940.0930.0990.103日均值0.1120.1140.0900.0980.0980.1080.1083#赵岩寨村第一次0.0950.0970.0960.0880.1090.1000.113第二次0.0930.1010.0880.0900.1060.0960.112第三次0.1000.0930.0940.0960.1090.1110.109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第四次0.0900.1020.1010.0990.1070.0940.115日均值0.1060.1020.1020.0950.1060.0980.108表4.2-4(2)NO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单位:mg/m3)采样点位采样时间采样日期2014.11.01201.11.022014.11.032014.11.042014.11.052014.11.062014.11.071#吴海村第一次0.0060.0100.0080.0110.0110.0090.010第二次0.0270.0140.0140.0170.0150.0180.016第三次0.0410.0110.0100.0120.0100.0130.012第四次0.0410.0130.0140.0130.0160.0170.020日均值0.0390.0400.0350.0380.0390.0400.0372#项目区第一次0.0260.0060.0210.0080.0090.0090.011第二次0.0410.0080.0230.0110.0130.0130.014第三次0.0450.0200.0220.0200.0200.0230.021第四次0.0500.0350.0260.0350.0330.0360.048日均值0.0440.0440.0400.0420.0390.0420.0423#赵岩寨村第一次0.0240.0080.0090.0100.0090.0140.012第二次0.0410.0120.0140.0120.0110.0190.016第三次0.0280.0800.0440.0770.0810.0730.067第四次0.0620.0100.0160.0140.0120.0170.023日均值0.0390.0380.0370.0390.0380.0400.040表4.2-4(3)PM10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单位:mg/m3)采样地点采样日期2014.11.01201.11.022014.11.032014.11.042014.11.052014.11.062014.11.071#吴海村0.2080.2050.1860.2060.2210.2110.233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2#项目区0.3360.2720.2890.3440.3670.3510.3053#赵岩寨村0.2430.2030.2310.2300.2830.2570.237表4.2-4(4)氨和硫化氢监测结果表(单位:mg/m3)采样地点日期次数H2SNH311.0111.0211.0311.0111.0211.031#吴海村10.0030.0020.0020.04未检出未检出20.0040.0030.0030.07未检出未检出30.0030.0020.0030.06未检出未检出40.0030.0020.0020.10未检出未检出2#项目区1未检出0.002未检出0.03未检出未检出20.0010.0020.0020.05未检出0.0230.0020.0020.0040.050.100.0340.0020.0030.0020.04未检出0.353#赵岩寨村10.0030.001未检出0.02未检出未检出20.0030.0020.0010.03未检出未检出30.0030.0020.0020.050.240.2240.0030.006未检出0.08未检出未检出*氨检出限0.01mg/m3,H2S检出限为0.001mg/m3。表4.2-4(5)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表(单位:mg/m3)监测项目臭气浓度(无量纲)2014.11.011#吴海村2#项目区3#赵岩寨村02:00<10<10<1008:0011<10<1014:001313<1020:00<10<10<102014.11.02——02:00<10<10<1008:0013<10<10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4:00<10141220:001415<102014.11.03——02:00<10<10<1008:001212<1014:00<10<101120:00<1014<104.2.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4.2.2.1评价因子本次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为SO2、NO2、PM10、氨、硫化氢、臭气浓度。4.2.2.2评价标准SO2、NO2、PM10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2S、NH3评价标准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臭气浓度无标准,保留背景值,不予评价具体见表4.2-5。表4.2-5环境空气评价标准序号污染物标准值标准来源1小时平均24小时日均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1SO2500μg/m3150μg/m32NO2200μg/m380μg/m33PM10——150μg/m34氨0.20m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5硫化氢0.01mg/m3——4.2.2.3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单因子指数Ii计算公式为: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Ii=Ci/Si式中:Ci—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Ii>1为超标,否则为达标。4.2.2.4评价结果现状评价结果见表4.2-6。表4.2-6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取值类型浓度范围(mg/m3)标准指数范围超标个数(个)超标率(%)1#吴海村SO2小时浓度0.083~0.1130.166~0.22600日均浓度0.091~0.1120.607~0.74700NO2小时浓度0.006~0.0410.03~0.20500日均浓度0.035~0.0400.438~0.500PM10日均浓度0.186~0.2331.24~1.5537100硫化氢小时浓度0.002~0.0040.2~0.400氨小时浓度0.005~0.100.025~0.5002#项目区SO2小时浓度0.089~0.1280.178~0.25600日均浓度0.090~0.1140.6~0.7600NO2小时浓度0.006~0.0500.03~0.2500日均浓度0.039~0.0440.488~0.5500PM10日均浓度0.272~0.3671.813~2.4677100硫化氢小时浓度0.0005~0.0040.05~0.400氨小时浓度0.005~0.050.025~0.25003#赵岩寨村SO2小时浓度0.088~0.1150.176~0.2300日均浓度0.095~0.1080.633~0.7200NO2小时浓度0.008~0.0810.04~0.40500日均浓度0.037~0.0400.463~0.500PM10日均浓度0.203~0.2831.353~1.8877100硫化氢小时浓度0.0005~0.0060.05~0.600氨小时浓度0.005~0.080.025~0.400注:未检出按检出限的一半计从表4.2-6可以看出:SO2: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位的小时浓度范围为0.083~0128mg/m3,标准指数在0.166~0.256之间;日均浓度范围为0.090~0.114mg/m3,标准指数在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0.60~0.76之间,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的要求。NO2: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位的小时浓度范围为0.006~0.081mg/m3,标准指数在0.03~0.405之间;日均浓度范围为0.035~0.044mg/m3,标准指数在0.438~0.55之间,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的要求。PM10: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位的日均浓度范围为0.186~0.367mg/m3,标准指数在1.24~2.467之间,所有监测点位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1.467倍,出现在2#项目区。硫化氢: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位的小时浓度范围为0.0005~0.006mg/m3,标准指数在0.05~0.6之间,所有监测点位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的要求。氨:监测期间评价区内各监测点位的小时浓度范围为0.005~0.10mg/m3,标准指数在0.025~0.5之间,所有监测点位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的要求。以上统计及评价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评价区内SO2、NO2、氨和硫化氢小时及日均浓度均不超标。PM10在各个监测点均出现超标现象,这主要是由监测期间气候干燥、项目区施工造成的。4.3气象观测资料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中的要求,环境空气三级评价所需的气象资料如下:阳谷气象站位于115°48′E,36°08′N,台站类别属一般站。据调查,该气象站周围地理环境与气候条件与新建项目周围基本一致,且气象站距离新建项目较近,该气象站气象资料具有较好的适用性。阳谷近20年(1994~2013年)年最大风速为14.4m/s(2006年),极端最高气温和极端最低气温分别为40.7℃(2005年)和-17.3℃(2001年),年最大降水量为831.9mm(2013年);近5年(2009-2013)平均风速2.1m/s;近20年其它主要气候统计资料见表4.3-1,阳谷近20年各风向频率见表4.3-2,图4.3-1为阳谷近20年风向频率玫瑰图。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表4.3-1阳谷气象站近20年(1991~2010年)主要气候要素统计月份项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全年平均风速(m/s)2.12.42.82.72.32.21.81.61.71.92.12.12.1平均气温(℃)-1.62.38.214.720.325.62725.420.715.170.513.8平均相对湿度(%)62.860.357.263.968.665.180.784.778.571.169.767.869.2平均降水量(mm)3.38.913.226.455.660.2144.6125.954.832.016.76.9548.4平均日照时数(h)143.9144.0202.2223.8245.5219.2187.1184.1177.8176.9155.8137.92199.6表4.3-2阳谷气象站近20年(1991~2010年)各风向频率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WNNWC平均7.67.54.23.92.55.36.513.78.97.22.62.31.82.33.26.511.1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图4.3-1阳谷近20年(1991~2010年)风向频率玫瑰图4.4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预测与评价4.4.1污染源分析4.4.1新建项目污染源情况根据工程分析,正常运行时新建项目废气主要产生环节:原料暂存区、混料、堆砌发酵、翻抛产生的硫化氢、氨以及粉尘经封闭车间顶部管道进行收集,由引风机引入碱液喷淋洗涤塔洗涤后,进入土壤除臭床除臭,除臭后无组织排放;粉状有机肥的筛分、破碎、包装均处于完全封闭状态下进行,但也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颗粒有机肥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除包装过程外的搅拌、破碎、造粒、两次烘干、一次冷却等加工工序产生的尾气经旋风+降尘室+文丘里洗涤降尘处理措施后,排入3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4.4.2预测因子和预测内容根据工程排污特征及周围环境状况,本次评价预测因子确定为:颗粒物、SO2、NOX、氨、硫化氢。由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的要求,同时类比参考同类项目,预测本项目的厂界浓度。4.4.3预测方法及参数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源参数建表4.4-1,无组织面源排放参数见表4.4-2,非正常工况排放参数见表4.4-3。表4.4-1有组织排放预测参数表序号预测项目排放量距预测点最近距离(m)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吴海村赵岩寨村1生产车间35米排气筒SO20.442t/a17301521955007002NOX2.43t/a3颗粒物6t/a表4.4-2无组织面源预测参数表序号预测项目排放量(t/a)距预测点最近距离(m)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吴海村赵岩寨村1生产车间(87m×86m×6m)颗粒物2.2417301521954096072除臭区(50m×10m×1m)颗粒物0.0521729119310630490氨0.0122H2S0.00064.4.4预测结果与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估算模式进行预测。经预测,项目有组织排放源SO2最大轴线落地浓度为0.0007031mg/m3,不超标,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57m;NOX最大轴线落地浓度为0.003865mg/m3,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57m;颗粒物最大轴线落地浓度为0.009544mg/m3,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57m。生产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最大轴线落地浓度为0.07898mg/m3,最大浓度出现距离299m。除臭区无组织颗粒物最大轴线落地浓度为0.0717mg/m3,最大浓度出现距离45m;氨最大轴线落地浓度为0.01682mg/m3,最大浓度出现距离45m;H2S最大轴线落地浓度为0.0008273mg/m3,最大浓度出现距离45m。项目区厂界浓度和敏感点预测结果见表4.4-3、表4.4-4。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表4.4-3有组织排放预测浓度结果表序号预测项目距预测点最近距离(m)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吴海村赵岩寨村1生产车间35米排气筒SO2000.00035150.00058880.00065410.00061582NOX000.0019320.0032370.0035960.0033863颗粒物000.0047710.0079930.008880.00836表4.4-4无组织排放预测浓度结果表序号预测项目距预测点最近距离(m)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吴海村赵岩寨村1生产车间颗粒物0.032180.039080.076530.078560.073290.056652除臭区颗粒物0.046810.0083520.016070.037730.0023190.003532氨0.010980.0019590.003770.0088530.0005440.00083H2S0.000540.000100.0001850.0004350.0000270.000022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后项目区各污染物厂界浓度均可达标排放。近距离敏感点吴海村、赵岩寨村NH3、H2S小时最大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标准(H2S0.01mg/m3、NH30.20mg/m3),新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4.5非正常工况下特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指停电、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或除臭系统故障,恶臭气体未进入除臭处理。原料暂存和发酵过程中产生的H2S和NH3以无组织排放形式从厂房弥散出去。非正常工况下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量为颗粒物0.171kg/h、H2S0.002kg/h,NH30.0397kg/h。生产车间事故状态下,选取小时最大浓度作为非正常工况下的最大影响。颗粒物、H2S、NH3的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分别为0.05291mg/m3、0.0006189mg/m3、0.01228mg/m3,均未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从结果看非正常工况下,原料暂存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车间和发酵车间事故状态下,虽然不能造成人员伤亡,排放浓度不超标,但为保护项目区周围环境,应注意防范,立即停产停车,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5防护距离的确定4.5.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根据估算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H2S、NH3的浓度无最大超标距离,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4.5.2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民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进一步解释为: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采用《制定大气污染物地方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推荐方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式中:—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根据无组织排放特点和环境特征,本评价主要计算颗粒物、H2S、NH3无组织排放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4.5-1。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表4.5-1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kg/h)标准浓度(mg/m3)L(m)最终确定(m)与最近居住区距离(m)计算值确定值颗粒肥生产车间颗粒物2.240.907.5585050409除臭区颗粒物0.0520.900.42950100490NH30.01220.200.54850H2S0.00060.010.44950由表可见,通过不同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各不相同,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要求,确定生产车间颗粒物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除臭区颗粒物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氨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硫化氢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1991)中关于卫生防护距离提级的规定,“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m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档案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确定本项目除臭区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颗粒肥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示意图见图4.5-1。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周围最近居住区为南厂界外的吴海村,距离厂址约383米;赵岩寨村距离防臭区为490米,距离项目北厂界480米。因此,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无敏感人群。另外,鉴于本厂职工的卫生防护安全要求和周围居民的活动范围,仍需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尤其是本工程的特征污染物H2S、NH3等恶臭气体的控制。切实加强监控措施,杜绝无组织排放而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在项目设计规划及建设时应尽量加宽厂址周围的绿化隔离带及选择种植相应树种。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4.6小结(1)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式计算可得,本项目H2S的无组织排放0.01458mg/m3,占标率最大值为37.63%,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范围。(2)由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知,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现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SO2、NO2的小时浓度或日均浓度均达标;PM10在各个监测点均出现超标现象,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各监测点NH3、H2S一次值浓度均达标,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要求。(3)经估算,本项目运营后项目区各污染物厂界浓度均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达标排放,对厂界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近距离敏感点吴海村、赵岩寨村NH3、H2S小时最大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标准(H2S0.01mg/m3、NH30.20mg/m3),新建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本项目建成后除臭区卫生防护距离均确定为100m,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对厂址周围社会环境状况的调查,距离厂址最近的居住区是吴海村,距离厂址最近距离为383m,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总之,工程在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空气影响角度考虑,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 现代化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评价4-18聊城市环境科学工程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