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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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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Sxx-x-201x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SpecificationsfortheDesignofSafetyFacilitiesforDangerousGoodsPortConstructionProjects(征求意见稿)201x-xx-xx实施201x-xx-xx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制定说明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把好安全源头关,保障港口生产作业安全,规范危险货物港口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函〔2017〕1053号)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制订《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本规范在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管理的需要,总结我国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借鉴有关标准规范,并广泛征求设计单位、安全评价机构、港口企业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经修改编制而成。本规范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容、附录等技术内容。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共分4章和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容总论4.2项冃概况4.3建设项目危险因素4.4安全设施设计4.5安全条件审查意见采纳情况4.6存在问题与建议4.7结论附录A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附件附录B安全设计专篇内容格式附录C(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 1总贝!)1.0.1为适应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保证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1.0.3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0.4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PortConstructionProjectforDangerousGoods新建、改建和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的港口建设项目。2.0.2安全设施SafetyFacilities在港口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2.0.3本质安全设计IntrinsicallySafetyDesign在设计过程中,采用消减、缓解、替代、简化等手段,使工艺过程及其装备具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功能。 3基本规定3.0.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依据项目申请书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文件等编制。3.0.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包括总论、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危险因素、安全设施设计、安全条件审查意见采纳情况、存在问题与建议和结论等章节。3.0.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写格式应符合附录B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无内容的章节应列出章节序号和章节名称,并应注明本章节无内容。3.0.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起到控制和指导施工图设计中安全设施设计的作用;(2)应确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3)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所使用的基础资料应齐全、翔实、可靠。3.0.5安全设施设计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同时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与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协调一致。3.0.6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因素分析的结果,基于本质安全设计、事故预防优先、可靠性优先等原则,采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安全设施。3.0.7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容4.1第1章总论4.1.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总论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与分工等章节。4.1.2设计依据应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下列文件的名称及编号:(1)建设项冃申请书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文件,包括建设项冃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冃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及建设项冃安全条件审查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等;(5)建设项目其他相关文件。4.1.3设计范围与分工应包括下列内容:(1)说明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和范围;(2)说明建设项目与周边相邻单位的分界、道路衔接点和管线接管点;(3)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单位共同承担初步设计编制的,说明总体设计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分工情况。4.2第2章项目概况4.2.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项目概况应包括项目基木情况、平面布置、装卸储运危险货物、工艺流程与工艺设备、配套工程、外部依托条件、周边情况、项冃设计变更等章节。4.2.2项目基本情况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地理位置及工程占地面积、自然条件、水工建筑物等内容。4.2.3平面布置应包括水陆域布置、库场(罐区)布置、生产辅助建筑物、航道锚地与导助航设施等内容。 4.2.4装卸储运危险货物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主要货种和作业量。4.2.5工艺流程与工艺设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艺流程、设备布局及上下游关系;(2)主要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与结论;(3)主要设备表,具体包括主要装卸储运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名称、规格、操作或设计条件、材质、数量;(4)管廊架的布置情况。4.2.6配套工程应包括项目配套公用、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相关参数、能力。4.2.7外部依托条件应包括外部依托的水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疗等设施的情况。4.2.8周边情况应列明项目距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4.2.9项目设计变更应列明初步设计与已核准的项目中请书、已通过的安全条件审查之间的变更情况。4.2.10安全设施设计与初步设计一并审查的,木章内容可省略。4.3第3章建设项目危险因素4.3.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建设项目危险因素应包括货种危险性、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设备设施危险因素、周边环境安全影响、自然环境危险因素辨识、重大危险源情况危险因素的危害程度及分布、作业场所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等章节。4.3.2货种危险性应包括下列内容:(1)分析建设项目拟装卸储运作业危险货物的理化性质、火灾危险性、爆炸危险性、毒性、聚合、稳定性、挥发性、扩散性、腐蚀性、禁忌物反应和静电等内容,列出英所在单元的数量及状态(包括 温度、压力、相态等)。对于危险货物集装箱和其他包装类危险货物,按危险货物类别或项别进行分析;对于具有高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特性的主要作业货种,对其危险特性进行重点辨识分析。(2)说明建设项目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情况;(3)对于内河危险货物港口码头类建设项目,辨识分析项日是否涉及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4.3.3作业过程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1)列出可能存在的危险货物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因素,并进行致因分析;(2)列出在港船舶靠离泊作业危险,并进行致因分析;(3)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化学灼伤、烫伤、低温冻伤、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其他危险因素进行致因分析。4.3.4设备设施危险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1)列出码头和库场工艺设备设施的危险因素,并进行致因分析;(2)分析特种设备的危险性;(3)列出设备设置和布置在检维修期间的危险因素,并进行致因分析。4.3.5周边环境安全影响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项目内在危险因素对项目周边环境,特别是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居民区、敏感场所的安全影响;(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因素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影响。4.3.6自然环境危险因素辨识应识别项目所在地的台风、风暴潮、雾、雷电、降水、海冰等灾害性天气,并分析其危害。4.3.7重大危险源情况应列明建设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及分级情况。4.3.8危险因素的危害程度及分布应包括下列内容:(1)列明建设项目的危险因素以及存在的区域。 (1)列明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危害程度;4.3.9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列出作业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情况。4.4第4章安全设施设计4.4.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包括平面布置安全设施与措施、装卸储运工艺及设备安全设施与措施、建构筑物安全设施与措施、靠离泊作业安全设施与措施、给排水安全设施与措施、消防安全设施与措施、供电照明安全设施与措施、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与措施、通信信息和控制系统安全设施与措施、安全标志、个体防护设备设施、事故应急与救援措施、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与措施、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等章节。4.4.2平面布置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码头、库场总平面设计的安全间距、安全设施与措施;(2)设备设施布置的安全距离、安全设施与措施;(3)消防道路设置情况;(4)其他安全设施与措施。4.4.3装卸储运工艺及设备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艺过程采用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等主要设施与措施,并说明工艺的安全可靠性;(2)正常工作状态与非正常状态下采用的危险货物装卸储运安全控制设施与措施,具体包括联锁保护、安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脱离、事故排放等设施与措施;(3)泄漏收集设施与措施;(4)主要设备、管道材料的选择以及防护设施与措施,并说明设备选型、管道设计与国家法规、标准的符合性;(5)采用的其他安全设施与措施。 4.4.4建构筑物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建构筑物结构的防火、防爆、抗爆、防腐、耐火保护等安全设施与措施;(2)建构筑物内通风、降温、排烟等安全设施的数量和位置;(3)建构筑物内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的设置;(4)编制建(构)筑物一览表,具体包括结构、建筑面积、层数、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抗震设防、通风和泄压面积等内容。4.4.5靠离泊作业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拖轮及拖消两用船的配置;(2)靠离泊及系泊安全设施;(3)船舶靠离泊辅助系统,具体包括激光靠泊、作业环境监测、缆绳张力监测等内容。4.4.6给排水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油气化工码头的围堰、集污池等设施;(2)危险货物码头、库场及事故池等污水收集系统的安全设施;(3)危险货物码头、库场喷淋降温设施;(4)紧邻山地丘陵的库场的排水排洪设施与措施。4.4.7消防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消防依托和协作条件、火灾危险性分析、消防介质的选择及用量、消防设备、消防供水、消防泵站、其它消防介质的供给等内容。具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4.7.1消防依托、协作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可依托的陆上消防站的能力、距离、到达时间;(2)水上消防站(船)的位置、消防能力、消防船配备;(3)邻近消防供水管网的布置、管径、压力。4・4・7・2火灾危险性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1)火灾危险性,具体包括火灾危险性分类、码头的防火分级等;(2)主要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和级别、火灾危险性类别、 耐火等级;(3)同时发生火灾次数。4.4.73消防介质的选择及用量应包括下列内容:(1)灭火介质和冷却介质的种类、性质;(2)灭火介质和冷却介质的供给强度、供给时间、使用范围;(3)一次火灾灭火介质和冷却介质的用量,并应列出计算公式、参数取值和计算结果。油气化工码头尚应说明冷却水的陆上和水上供给量。4・4・7・4消防设备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设备的选型、数量、性能及主要参数;(2)消防设备(含消火栓)的布置及保护范围;(3)灭火器配置的位置、品种和数量。4・4・7・5消防供水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供水方式;(2)消防供水水源的供水时间、流量和水压;(3)消防供水地点的流量、压力;(4)消防供水管网型式、布置、消防供水与其它供水的组合情况。4.4.7.6消防泵站应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储水量、储备措施、消防补水量、补水时间;(2)消防泵站位置、工艺布置、供水流量和供水压力、消防水池容量、消防加压泵的数量和规格。4.4.7.7其它消防介质的供给应包括下列内容:(1)英它消防介质的种类、供给、储存和补给方式;(2)消防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3)消防管道布置方式。4.4.7.S涉及油气化工码头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列 出消防船或拖消两用船配备的数量及其消防能力。4.4.7.9涉及危险货物库场的,消防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列出库场设置的或外部依托的消防站配置的等级、位置和规模。4.4.8供电照明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供电电源、变配电所和电缆敷设、照明等内容。具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4.8.1供电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供电电源、电力负荷等级、外接电源或备用电源(如UPS、EPS、应急发电机等)的设置;(2)备用电源(或外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4.4.S.2变、配电所和电缆敷设应包括下列内容:(1)变、配电所避开多尘场所、腐蚀性严重场所的安全措施;(2)配电线路的材质,配电线路处于盐雾或腐蚀性气体严重的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釆取的安全措施;(3)电缆敷设情况及其釆用的安全设施与措施;(4)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4.4.83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供电安全设施与措施应确定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的选型、防爆及防护等级。4.4.S.4照明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照明设施的照度(2)照明设施的防撞安全设施与措施;(3)照明设施的防爆要求及其安全设施与措施;(4)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电机房、变配电场所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要正常工作的场所设置的应急照明设备设施的名称、设置位置、照度、持续时间。4.4.9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码头和库(场)的防雷、防静电措施;(2)码头和库(场)工艺设备及管道的防雷和静电接地情况; (3)消除船体及人体静电装置的设置情况。4.4.10通信、信息和控制系统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船岸通信、消防专用通信、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指挥通信;(2)通信线路的管材选型、敷设方式等安全措施;(3)危险货物作业信息系统,具体包括危险货物作业基础数据、在作业场所外异地备份功能;(4)控制系统,具体包括工业电视、有毒和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火灾探测与报警、低温探测与报警、应急广播、码头防撞雷达等的设置与功能;(5)安全仪表和连锁控制系统的设置与功能;(6)涉及液化天然气装卸作业的,岸方和船方应急切断装置控制点等安全措施。4.4.11安全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1)码头、库场、设备与管线设置安全标志的位置和内容;(2)码头、库场等场所的应急疏散线路图和标志标识;(3)危险货物集装箱库场的地面箱区箱位线和作业通道标线。4.4.12个体防护设备设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配备的头部护具、呼吸护具、眼(面)护具、手部防护、脚部防护和防护服等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名称;(2)配备的个体防护类设备、设施的数量和位置。4.4.13事故应急与救援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急预案的制定;(2)应急设施和措施;(3)应急物资的配置情况和存放位置;(4)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演练。 4.4.14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与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1)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急处置方案等安全设施和措施;(2)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措施。4.4.1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应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2)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从业人员考核和资格。4.5第5章安全条件审查意见采纳情况4.5.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采纳情况应列明下列内容:(1)逐条详细说明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中提出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的采纳情况;(2)对于未采纳的措施,说明未采纳理由;(3)采取替代措施的,说明替代措施的等效性。4.6第6章存在问题与建议46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存在问题与建议应明确建设项目涉及安全设施设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措施与建议。4・7第7章结论4.7.1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结论应客观公正、观点明确、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结论应与安全设施设计内容统一。4.7.2结论应说明安全设施设计与现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符合性。4.7.3结论应说明建设项目采取的装卸储运工艺与设施的安全与可靠性。 4.7.4结论应明确建设项目采取安全设施与措施后,能否有效防范与控制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因索,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 附录A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附件A.0.1安全设施设计相关图纸(1)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2)总平面布置图;(3)工艺流程图;(4)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5)消防设施布置图;(6)火灾报警系统图;(7)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平面布置图。A.0.2主耍安全设施一览表参照《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分类列出安全设施一览表。A.0.3项目申请书核准或备案文件。A.0.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A.0.5其他相关资料。 附录B安全设计专篇内容格式B.1专篇组成(1)封面(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或复制件)(3)封二(4)专篇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签署表(5)目录(6)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7)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主要内容(8)附件B.2字号和字体主要内容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附件的图表可选用复印件,附件的标题和项目标题分别采用3号和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体同主要内容。B.3纸张、排版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5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5mm;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B.4制作 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B.5封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封页。B.6封面格式B.6.1封面的内容应包括:(1)建设项目名称;(2)标题;(3)建设项目单位;(4)建设项目单位主耍负责人;(5)建设项冃单位联系人;(6)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7)专篇完成时间。B.6.2标题标题应统一写为:安全设施设计专篇。B.6.3封面样张封面式样如图B.1所示。B.7封二样张 B.7.1封二的内容应包括:(1)建设项目名称;(2)标题;(3)设计单位;(1)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2)设计单位联系人;(3)设计单位联系电话;(4)专篇完成时间。B.7.2封二样张封二式样如图B.2所示。B.8专篇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签署表样张专篇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签署表样张式样如图B3所示。 (建设项目名称)(二号宋体加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号黑体加粗)建设项目单位:(三号宋体加粗)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三号宋体加粗)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三号宋体加粗)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三号宋体加粗)(建设项目单位公章)年月日(三号宋体加粗)图B.1设计专篇封面格式 (建设项目名称)(三号宋体加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二号宋体加粗)设计单位:(四号宋体加粗)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四号宋体加粗)设计单位联系人:(四号宋体加粗)设计单位联系电话:(四号宋体加粗)(设计单位公章)年月日(四号宋体加粗) 图B.2设计专篇封二格式 设计人员名单(三号宋体加粗)专业设计签字校核签字审核签字图B.3设计专篇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签署表格式 附录C(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c.o.i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S(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C.0.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管理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规范JTSxx—201x条文说明 1总则3基本规定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容4.1第1章总论4.2第2章项目概况4.3第3章建设项目危险因素4.4第4章安全设施设计 1总贝!)1.0.3明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的阶段是在初步设计阶段,主要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 3基本规定3.0.1依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应依据上述文件编制。3.0.5依据《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第十四条规定,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冃在初步设计审批中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110)第19章,是安全设计的专门章节。 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容4.1第1章总论4.1.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文件包括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行政许可决定书)。4.1.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初步设计,是指由于建设项目分成多专业或多个部分项目,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初步设计。4.2第2章项目概况4.2.5工艺上下游关系是指由于设计分工的原因,将完整的装卸储运工艺系统人为划分成两部分及以上部分。为更好说明工艺系统完整的安全设计,应充分说明设计部分的上下游工艺系统其他部分设计内容。4.2.8重要设施是指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规定的下列场所、设施、区域:(1)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5)基本农FH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1)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2)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4.3第3章建设项目危险因素4.3.2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等相关文件和《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辨识。4.4第4章安全设施设计4.4.3主要设备、管道的防护设施与措施包括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与措施;设备选型是指除常规条件之外的,由于介质理化特性特殊,而制定有特种设备专用规范或规定的设备。其他安全设施与措施包括油气回收装置的安全设施、装卸储运工艺及设备便于检维修的安全设施与措施等。4.4.6由于危险品集装箱已按《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11602),设在指定的区域并与其他箱区隔离,周围设置排水管渠,一旦出现事故时,可将事故污水收集起来以便专门处理。因此该污水也不得排入集装箱的排水系统中,防止污染源的扩散。 4.4.7.2建设项冃的火灾危险性是指根据建设项冃涉及到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确定货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建设项目规模确定的防火分级等。4.4.S.2海港的特点是盐雾腐蚀特别严重,另外化工原料码头腐蚀性更严重。过去很多港区曾采用铝芯电缆或铝质导线,因接头腐蚀而常出故障,不管是压接、绞接很快就松动发热、闪络直至出事故,没有好办法处理解决。因此现在大多港口都釆用铜芯电缆。具体条款依据《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o电缆敷设及采取的安全设施与措施是指危险品港区必须采用耐火性阻燃型通信电(光)缆,以防止火灾时电(光)缆燃烧或延续燃烧。4.4.S.3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可参考《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o4.4.9油气化工码头和库(场)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油气化工码头与作业船舶之间应采取电气绝缘措施。4.4.10油气化工码头的入口处及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油气化工码头与作业船舶之间应采取电气绝缘措施。码头登船通道不得形成船岸之间的电气通路。船岸通信系统是指防爆型甚高频无线电话、船岸专用有线通 信系统等。安全仪表和连锁控制系统的操作方式应具有控制室集中监控和就地手动控制的方式。4.4.11包括管道介质名称、流向、码头禁止标志、警示标志等;危险货物库场入口应设醒目的平面布置图、“入场安全须知”告示牌、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并宜结合堆存货类设置应急措施牌、安全责任牌、安全操作牌、危险性告知牌、消防器材定置图、紧急撤离路线图等;场内及周边应设置禁烟禁火等禁止标志和注意安全、当心火灾等警告标志;消防设施位置处应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紧急出口处应设置提示标志。安全标识的具体设置可参考《港口安全设施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