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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年产10000平方米木制家具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编制日期:2017年9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发卷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有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0000平方米木制家具项目建设单位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法人代表朱**联系人朱**通讯地址新北区罗溪镇叶汤路16号联系电话139****5770传真/邮政编码213133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西路698号立项审批部门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备案证号常新经备[2017]109号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技改所属行业C2110木质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800绿化率(%)/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17.10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360燃油(吨/年)/电(千瓦·时/年)30万燃气(吨/年)/燃煤(吨/年)/蒸汽(吨/年)/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6t/a,生活污水中CODCr、SS、NH3-N、TP、TN排放量分别为0.1224t/a、0.0918t/a、0.0077t/a、0.0015t/a、0.0214t/a,依托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最终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本项目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47-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项目概况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成立于2017年08月23日。经营范围:木材、家具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于2017年9月14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常新经备[2017]109号)(项目代码:2017-320411-21-03-546104)。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建成后,可形成年生10000平方米木制家具的产能。本项目租赁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1800m2空置车间进行生产。职工定员:20人。生产方式:年工作300天,一班制生产,一班8h,厂内部不设食堂、宿舍和浴室等生活设施。2、建设内容及规模表1.1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及产能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规模年运行时间1木制家具10000平方米/年2400h3、主要原辅材料和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表1.2原辅材料一览表类别名称主要成分/规格年用量最大存储量单位备注原料木料/28020m3外购、车运辅料水性底漆20kg/桶60.6t外购、车运水性UV涂料20kg/桶30.3t外购、车运水性面漆20kg/桶30.3t外购、车运砂纸100张/盒10010盒外购、车运-47-
涂料组分见下表:表1.3涂料组分一览表主要组分名称含量%备注水性底漆固分环氧树脂45性状稳定,不挥发颜料5助剂5-硝基-1,3-苯二甲酸锌盐5性状稳定,不挥发磷酸锌/氧化锌5溶剂乙二醇丁醚2.5高温下挥发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2.5脂肪胺2.5乙氧基磷酸酯2.5去离子水30水性UV涂料固分环氧丙烯酸树脂60性状稳定,不挥发滑石粉15透明粉10助剂二缩三丙二醇二丙烯酸酯10高温下挥发溶剂1-羟基-环己基-苯基甲酮5高温下挥发水性面漆固分丙烯酸树脂50性状稳定,不挥发颜料10助剂壬基酚聚醚-10磷酸酯1高温下挥发溶剂溶剂油5高温下挥发乙二醇丁醚2.51,2,4-三甲基苯1.5去离子水30生产设备见下表:表1.4生产设备一览表类型名称数量(台)生产设备切割机1气动打磨机15异形打磨机1UV辊涂机1辅助设备空压机2环保设备布袋除尘器3光催化氧化净化器1-47-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下表:表1.5主要原辅料理化毒理性质名称分子式理化性质燃爆性毒理性质急救与防护乙二醇丁醚C6H14O2无色液体,略有气味,相对密度(水=1):0.902,熔点:-70℃,沸点:171℃,闪点:71℃,自燃温度:244℃,溶于水、乙醇、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危规号:61592可燃低毒LD50=2500mg/kg(大鼠经口),LC50=1200mg/kg(小鼠经口)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5-氨基-1,3,3-三甲基环己甲胺C10H22N2无色或淡黄色透明低粘度液体,密度:0.924g/ml,熔点:10℃,沸点:247℃,闪点:112℃,与水混溶,危规号:82516可燃有毒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再用肥皂彻底洗涤,如灼伤就医诊治。眼睛接触:用水冲洗,严重者就医诊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立即漱口,饮水,并送医院救治。1,2,4-三甲基苯C9H12无色液体,相对密度(水=1):0.88,相对密度(空气=1):4.1,熔点:-61℃,沸点:168.9℃,闪点:44℃,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笨等多数有机溶剂,危规号:33536易燃微毒LC50=18000mg/m3(大鼠吸入,4h)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乙二醇丁醚醋酸酯C8H16O3密度:0.942,熔点:-63℃,沸点:192℃,闪点:76℃,可溶于水,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易燃LD50=2400mg/kg(大鼠经口),LC50=3200mg/kg(小鼠经口)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47-
4、公用及辅助工程表1.6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类型建设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m)层数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800180091租用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已建空置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室////生产车间内部设办公室用于办公公用工程供电30万kwh/a区域电网供给给水360m3/a区域水厂供给排水306m3/a依托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污水接管口接入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布袋除尘器用于处理本项目打磨粉尘40000m3/h风机+光催化氧化净化器+15m高排气筒用于处理本项目有机废气一般固废堆场/用于暂存废木屑、收尘等一般固废危废堆场/用于暂存漆渣、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储运工程原料堆场/用于存放木料成品堆场/用于存放成品涂料仓库20m2用于存放各类涂料依托工程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已建的车间、管网;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以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为责任主体。5、厂区周围概况及平面布置本项目选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西路698号,租赁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1800平方米空置车间。本项目东面为出租房车间,南面为空地,西面为魏汤线,隔路为圣戈班宏发技术材料公司,北面为出租房车间。本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目标为项目边界北侧185m处的坝头村。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已建的空置车间进行生产,无环境遗留问题。-47-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常州市地处江苏南部,为宁(南京)、沪(上海)、杭(杭州)三角地带之中枢。常州至溧水公路东西贯穿,镇江至广德公路南北穿越。境内水路交通方便,东与武进市相连;西界茅山,与句容市接壤;南濒洮湖,与溧阳、宜兴市依水相望;北与丹阳市、丹徒县毗邻。常州市新北区位于常州北部,北纬31°48"~32°03",东经119°46"~120°01"。北濒长江,南至沪宁铁路,与武进区、钟楼区接壤,东与江阴市和天宁区交界,西接丹阳市和扬中市。面积为439.16平方公里。境内地势低平,水系发达,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全区耕地面积为1.77万公顷。罗溪镇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南部,南依京杭大运河和沪宁铁路常州西货运站,北濒长江黄金水道。全镇总面积53.51平方公里,总人口4.54万人,常住人口5.02万人,2013年经过区域优化调整,现辖8个行政村,4个社区居委会。罗溪镇是一座有着八百余年历史的、典型的江南城镇。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的建设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黄海西路698号,地理位置见附图1。2、地质、地形、地貌地质:硬土地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地形、地貌:属于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标高4.2~4.7m(黄海高程系)。3、气象、气候项目所在区域地处亚热带,属于典型的北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较多,无霜期长。季风盛行,夏季盛行ESE风,冬季盛行NNE风,年主导风向为ESE,平率为14%;年平均气温为16.6℃。雨季为6~7月份,年平均降水量为1112.7mm,年均蒸发量为1515.9mm;年均相对湿度为74.2%;年均风速为2.6m/s,最大风速24m/s。4、水文-47-
常州市属于长江流域的太湖湖区、南溪两大水系,京杭大运河自西北向东南经市区穿越过境,由诸多北支和南支沟通长江以及洮湖、滆湖、太湖等主要湖泊,构成纵横交错的水网地区。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水网密布,水系发达,东起德胜河,西至常州丹阳交界,南依京杭运河,北濒长江黄金水道。境内有新孟河,连接长江和京杭大运河,构成四通八达,快捷便利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5、土壤及植被、生物多样性项目所在地区土壤主要为黄土状物质的黄泥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为(2.0~2.15)%,含氮量为(0.15~0.2)%,土壤pH为6.5~7.2,粘粒含量为(20~30)%,土质疏松。主要植被以马尾松、黑松、杉木为建群种的针叶树林和以麻栎、栓皮栎、白栎等壳斗科树种为基本建群种的阔叶树林,共计约有800多种。野生动物有刺猬、猪獾、野兔等70多种;水产品有草鱼、青鱼、鲢鱼等60多种,还有鳝鱼、甲鱼、青蛙、牛蛙等特种水产。主要水生植物有浮游植物(蓝藻、硅藻和绿藻等)、挺水植物(芦苇、茭草、蒲草等)、浮游植物(荇菜、金银莲花和野菱)和漂浮植物(浮萍、水生花等)。河渠池塘多生狐尾藻、苦菜等沉水水生植被,浅水处主要有浮萍、莲子等水、挺水水生植被。主要的浮游动物有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和挠足类四大类约二十多种,不同类群中的优势种主要为:原生动植物为表壳虫、钟彤似铃壳虫等,轮虫有狭甲轮虫、单趾轮虫等,枝角类有秀体蚤、大型蚤等,挠足类有长江新镖水蚤、中华原镖水蚤等。该地区主要的底栖动物有环节动物(水栖寡毛类和蛭类),节肢动物(蟹、虾等),软体动物(田螺等)。-47-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常州市社会经济概况常州市地处江苏南部,位于北纬31°33"~31°53",东经119°17"~119°44"。常州至溧水公路东西贯穿,镇江至广德公路南北穿越。境内水路交通方便,东与武进市相连;西界茅山,与句容市接壤;南濒洮湖,与溧阳、宜兴市依水相望;北与丹阳市、丹徒县毗邻。全市工业总体水平稳步增长,工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步伐加快,支柱产业进一步发展。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医药化工、材料等四大支柱产业稳步发展。对外经济发展势头甚好,外貌出口实现了高速增长。2016年,常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73.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2.7亿元,下降0.9%;第二产业增加值2682.3亿元,增长7.4%;第三产业增加值2938.9亿元,增长10.1%。全市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生产总值达122721元,按平均汇率折算达18476美元。全市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调整为2.6:46.5:50.9,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4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882.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8.6%,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2%。2016年,常州完成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284亿元,增长4.5%;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2266.9亿元,比上年增长8.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02.8亿元,增长10.7%。完成外贸进出口1820亿元,增长4.6%,其中出口1375亿元,增长4.2%。2、新北区概况-47-
常州新北区位于常州市城北,面积439.16平方公里,人口47.75万。南部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8月,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由高新科技园、新工业集中区、商贸生活区、行政中心区、旅游休闲区等组成,享受国务院对国家级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经过近10年的开发,产业区已出具规模,高新区是常州新的政治、文化中心。北部规划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新型港区和滨江工业区,规划面积3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化工、能源和原材料工业,已建成万吨级通用码头和集装箱码头,万吨级的石油及化工原料码头正在筹建中。中部新龙区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是规划中的新型农业区和综合农业社区,近期重点发展乡镇工业和现代农业,也是未来新北区城市建设的预留用地。五年来,新北区经济总量跨过千亿台阶,2016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38.5亿元,是2011年的1.8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6.5万元。工业经济稳中有进,2016年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2865亿元、销售收入2790亿元,年均政府达到11.3%。对外开放成效显著,五年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14家,引进协议注册外资超过3000万美元项目49个,世界500强在区投资项目累计达43个。新北区按功能分为高新分区、新龙分区、新港分区、孟河分区、空港片区等五个分区。本项目位于空港片区。3、空港产业园概况(1)规划范围北起沪宁高速公路、南至奔牛边界、西至常州机场、东至德胜河,合计面积31.23km2。(2)产业园性质及产业定位产业园性质:以机场为依托,集客货运输、商贸、金融、信息、博览、展销、装配维修、高新技术产业、物流、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第二、三产业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多功能园区。产业定位:主要发展一、二类工业,主要行业为机械、电子、电机、纺织服装(不含印染)、电缆、新型建材等行业,优先发展精密机械、车辆制造、电子产业。同时积极考虑利用产业园发达的交通及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禁止环境污染或风险严重的化工、造纸等三类工业进入本区。《常州高新区空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取得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意见,常新环服[2014]6号。本项目属于上述产业定位中的新型建材类。符合产业定位。(3)功能布局规划通过整理产业园内现状河塘水系,利用水体和道路的自然分割,使产业园形成“二社区二园区”的规划结构。二社区——依托原有罗溪镇区和汤庄集镇,发展成东西两大居住社区。二园区——指外资工业园和民营工业园(包括东区、西区)。(4)用地规划:规划建设用地为31.23km2。①居住用地依托原有罗溪镇区和汤庄集镇,发展成东西两大居住社区,重点发展西部的空港生活配套社区,总居住人口6.3万人,用地面积264.06ha,占总规划用地面积的8.46%。-47-
西片(罗溪居住社区):南至机场路,北至沿河路,东至空港一路,西至新孟河。东片(汤庄居住社区):北至沪宁高速公路,南至黄河西路,西至宝塔山路,东到西绕城高速。②公共设施用地空港商业、文化中心区位于中心大道两侧,其公共服务设施按6.3万常住人口和50~100人/公顷的工作人口进行配套。该中心区与两大居住社区中心相连接,形成两块十字形公建区,规划总用地101.74公顷。③工业用地根据本区招商引资的实际情况,规划二个工业园区:民营工业园:东区位于汤庄居住社区南侧,西区位于产业园西南角,以内资企业和个、私企业为主,规模为中小企业;外资产业园区:位于产业园中部,以引进具有一定实力,较高技术含量的外资企业为主,发展与航空业有关的产业及修理配件和来料加工企业。规划工业用地1192.02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的44.46%。④仓储用地结合区位优势,利用新孟河、京杭大运河的水运,沪宁铁路的铁路运输,沪宁高速公路、机场快速干道、西绕城高速的铁路运输,以及常州机场的航空运输,在机场路南侧、龙江路东侧规划一片物流仓储用地,规划仓储用地192.71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的7.19%。⑤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和社会停车场用地,规划总用地395.2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的14.74%。⑥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市政设施用地9.62公顷,其中规划污水泵站2座,用地0.65公顷;电信局用地0.6公顷;邮政局用地0.25公顷;普通消防站1个,用地0.4公顷;公交枢纽站1个,用地0.5公顷。⑦绿化用地包括滨河绿地、沿路绿地、公园绿地,规划总用地352.31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的6.58%。-47-
(5)基础设施规划空港产业园实行集中供气和污水、固体废物集中处理,主要基础设施规划如下:①给排水给水:生产及生活用水规划由常州市自来水公司同意供给,水源取自长江。城区DN1600给水输水主干管布置在西绕城公路,近期沿机场路先铺设一根DN800给水管。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就近排放原则,由敷设的雨水管分别汇集流入天然水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汇集进污水管道,经西绕城公路污水泵站后进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江。污水处理厂: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是常州市最大的污水处理厂,位于新北区境内长江路以东,338省道以南、星港路以北、藻江河以西;收集系统服务范围为中心城区,包含中心组团、高新组团、城西组团、城东组团部分、新港组团和新龙6个组团及卜弋、孟河、奔牛等周边片区,总服务面积约500m2,服务人口(常住)约130万;通过污水管网并网调度,与常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共同实现对主城区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的处理。该厂目前运行总能力为30万m3/d,分三期建成(每期10万m3/d),尾水通过排江管道排入长江,排放位置在录安洲尾水边线下游100m,离岸约600m处。一期工程项目于2003年获得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管【2003】173号),采用MUCT工艺,200年9月投入试运行,2007年底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期工程项目于2006年获得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管【2006】224号),采用改良A2/O工艺,在扩建同时完成20万m3/d工程提标改造,2013年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三期项目于2010年11月获得江苏省环保厅批复(苏环审【2010】261号)(见附件11),采用改良型A2/O活性污泥工艺,再采用微絮凝过滤工艺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于2012年6月投运。现江边处理厂各期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稳定,2015年日均处理水量约29.1万m3,管理部门例行监测及监督监测数据表明,尾水中各类污染因子均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的排放要求。②供电和供热-47-
供电:设置主变容量为3×5万KVA的110KV变电所3座,电源由规划220KV奔牛变和现有的220KV吕墅变、220KV魏村变等供给。供热:空港产业园不集中供热,由各企业自行供热。供气:按城市总体规划,气源采用天然气供给,本产业园由机场路中压A级DN200天然气管供给。③道路产业园采用方格网式路网,公分4个等级。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快速路:机场路、龙江路;主干道:黄河西路、叶汤公路、延河路等。④环境卫生及固废处理罗溪规划设环卫所1个,镇区生活垃圾和工业区生活垃圾统一处理。在罗溪居住社区、汤庄居住社区各设垃圾中转站1个,生活垃圾统一装运送至常州市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统一装运送常州市安耐得工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⑤消防系统规划在罗溪镇区设置标准普通消防站一个,占地0.4公顷。产业园沿市政道路应按间距不大于120米设置消防栓,并尽量靠近十字路口。利用现有的普通消防站负责全区消防工作。厂区道路应能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厂区各类建筑严格执行防火规范规定,并按《建筑设施防火规范》留有足够防火间距。同时充分利用河流、绿地、道路作为防火隔离带。⑥生态绿化规划整理水系:以水为纲,整治新孟河、小横河,结合新开河道,区内联系河道呈环状加“井”字型水系,充分利用线形走向较好的天然河道:小横河、新孟河、兰陵河、团结河;改造拓宽部分河道;开辟高速公路南侧河道;填埋部分无序的水塘。使水系成为良好的水景景观,保障畅通的排水系统。绿色廊道:在片区规划中,形成“三横三纵”的沿路沿河绿色廊道。“三纵”:新孟河两侧绿带,龙江路两侧绿带,规划河流两侧绿带。“三横”:十里横河两侧绿带,高速公路两侧绿带,机场路南侧绿带。-47-
此外主干道两侧各留20m绿带,形成“绿树掩映”的工业园区景观。广场公园:沿黄河西路主要道路交叉及重要地段设街头广场数处;在汤庄居住社区、小横河与黄河路交叉口南侧各设公园一处。4、空港产业园规划环评概要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常州高新区空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常新环服【2014】6号),经分析,本项目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现将规划环评概要及相符性整理如下:表2.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序号环评概要相符性1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号令,2011年3月27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57号)及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把关,优先引进鼓励类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入区,禁止淘汰类项目入区。所有进区企业必须满足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规划、《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园区禁止引进含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工业废水及含一类污染物废水的企业;涉及剧毒、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储运项目和有持久性污染的项目。禁止引进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式型合;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2按照《报告书》规划调整建议,根据产业组团和用地类型,进一步优化园区布局,明确各类用地的功能区分,完善园区空间绿化隔离带的设置。园区内和空间隔离带内居民必须按照拆迁安置计划实施搬迁,园区的建设不得影响区外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3参照《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T273-2006)和《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274-2009)的要求规划建设园区,所有进区企业都必须满足排水量小、轻污染、清洁生产水平国内先进(二级)的要求。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306t/a,无工业废水产生,属排水量小、轻污染、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二级)的要求。4统筹规划并实施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禁止在新孟河、德胜河、十里横河等区域内河设置污水排口。入园区企业应按照环保部门规范化整治要求建设企业内部管网、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施。企业已按照要求规范化设置内部管网、排放口等。5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通过-47-
园区入园企业应使用清洁能源,并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中有组织废气须经处理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密闭捕集处理的方式,达标排放。6落实园区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本项目各类固废合理化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7进一步建立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监测和风险防范体系。尽快制定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居民搬迁计划。/8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应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如规划发生重大调整,应重新编制规划环评。/4、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项目所在地附近生态红线区域名称、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及面积情况见下表:表2.2项目所在地附近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红线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总面积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新孟河(新北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新孟河水体及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41.29/41.29新龙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东至江阴界,西至常泰高速,南至新龙国际商务中心,北至S122省道7.44/7.44结合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距离新孟河(新北区)清水通道维护区二级管控区4.1km;距离新龙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4.8km。因此项目不在上述常州市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内。-47-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对长江水质的评价引用《江苏安美捷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双层油罐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中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7~4月9日对W1(江边污水厂排口上游500m断面)、W2(江边污水厂排口断面)、W3(江边污水厂排口下游1500m断面)的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表3.2。表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断面河流名称断面编号监测断面监测位置监测项目水环境功能长江W1江边污水厂排口上游500m河道中央pH、化学需氧量、NH3-N、TPII类水域W2江边污水厂排口下游1500mW3污水排放口表3.2地表水断面现状监测数据单位:mg/L断面项目pH化学需氧量NH3-NTPW1浓度范围7.47~7.7612~130.123~0.1700.16~0.17标准限值6~9301.50.3超标率(%)000100最大超标倍数0000.7W2浓度范围7.65~7.7812~140.106~0.1140.14~0.18标准限值6~9301.50.3超标率(%)000100最大超标倍数0000.8W3浓度范围7.62~7.7411~120.236~0.2940.14~0.16标准限值6~9301.50.3超标率(%)000100最大超标倍数0000.6由上表可知,长江各监测断面pH、化学需氧量、NH3-N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而总磷出现超标现象,分析超标原因,-47-
总磷超标原因主要为:从长江常州段水质监测时间、监测点位及超标因子综合分析,超标主要原因为长江沿岸生活面源、农业面源废水排放所致。常州市地处长江下游,长江水流经数千公里之后来到常州市,由于长江已逐渐成为上游部分省市的主要纳污河流,长江沿岸众多生活源、农业面源排水贡献,使其水质总磷浓度逐年攀升,这一事实已引起相关部门关注。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大气评价数据引用《江苏安美捷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双层油罐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中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于2016.3.31~4.6对同德苑的监测数据。具体监测数据统计结果见下表:表3.3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汇总单位:mg/m3采样地点监测项目小时平均浓度范围标准限值最大超标倍数超标率%同德苑(N,33m)SO20.012~0.0490.500NO20.016~0.0530.200监测项目日平均浓度范围标准限值最大超标倍数超标率%PM100.065~0.1250.1500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平均浓度以及PM10日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通过大气现状评价分析得出,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尚可,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3、环境噪声质量现状本项目声环境在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各布设了一个点位,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8月1日进行现场监测,昼、夜各监测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0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06:00之间的时段。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47-
表3.4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日期监测点标准级别昼间夜间达标状况监测值标准限值监测值标准限值2017年7月31日N12类57.76048.550达标N22类56.46045.150达标N32类58.46047.750达标N42类55.36044.450达标2017年8月1日N12类58.26047.450达标N22类57.16046.950达标N32类57.86048.150达标N42类56.36044.850达标监测结果表明,东、南、西、北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4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表3.5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户/人)环境功能空气环境坝头村N185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同德苑N8201200同仁苑N8401200汤庄桥幼儿园N334300常州市新北区汤庄桥小学NE516800常州市新北区汤庄桥中学SE1100800同心苑NE354600兰园小区E745500汤庄村SE7592000潘家塘N9121000谈家塘NE9691000仁家塘N11002000龙珠山村E14001500窖头村SE9721000北岸村SE11001000谢庄村S14001500水环境长江NE1470大河(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声环境生产车间厂界周边200m范围内2类生态环境新孟河(新北区)清水通道维护区W4100水源水质保护新龙生态公益林NE4800水土保持1.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7-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一、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SO2、NO2、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表区域名称执行标准表号及级别污染物指标单位标准限值小时日均年均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二级PM10μg/m3-15070SO2μg/m350015060NO2μg/m3200804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非甲烷总烃mg/m32.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污水最终纳污河道长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类水质标准。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表水域名执行标准表号及标准污染物指标单位标准限值长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II类pH无量纲6~9CODmg/L30氨氮1.5总磷0.3总氮1.53.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详见表4.3。表4.3区域噪声标准限值表保护对象执行标准表号及级别单位标准限值昼夜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dB(A)6050-47-
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本项目在喷涂、辊涂、烤漆的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执行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中TVOC标准,打磨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表4.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执行标准表号级别排气筒高度污染物指标标准限值浓度mg/m3速率kg/h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最高浓度限值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15m颗粒物1203.51.0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TVOC15mTVOC402.92.0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长江,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以及《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中表1城镇污水处理厂II标准,标准值参见下表:表4.5废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类别执行标准标准级别指标标准限值厂区排口《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PH6~9COD500mg/LSS400mg/LNH3-N45mg/LTP8mg/LTN70mg/LpH--47-
江边污水处理厂排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COD50mg/L氨氮*5(8)mg/LTP0.5mg/LSS10mg/L《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T1072-2007表1TN15mg/L注:*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限值见下表:表4.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执行区域噪声功能区标准值dB(A)昼间夜间东、南、西、北厂界2类60504、固废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47-
总量控制指标三、总量控制因子和排放指标按照《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由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申请,经当地环保局批准下达,并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形式保证实施。1、水污染物: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6t/a。总量控制因子:COD、NH3-N、TP;特征考核因子:SS、TN。表4.7水污染物控制指标一览表单位:t/a污染物名称本项目产生量本项目排放量接管申请量最终排入外环境量控制因子考核因子生活污水水量306306//306CODCr0.12240.12240.1224/0.0153SS0.09180.0918/0.09180.0031NH3-N0.00770.00770.0077/0.0015TP0.00150.00150.0015/0.0002TN0.02140.0214/0.02140.00462、大气污染物:根据环保部全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总量控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如下:表4.8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一览表单位:t/a种类污染物名称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t/a)排放增减量(t/a)本项目申请量(t/a)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废气漆雾1.4581.3120.1460.146+0.1460.146-47-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1.2161.0940.1220.122+0.1220.122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故不申请总量。-4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本项目主要进行木制家具的生产加工,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5.1木制家具生产加工项目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切割:外购的木料依照图纸规格尺寸进行切割,切割过程产生切割烟尘G1、废木屑S1,烟尘经布袋除尘后产生收尘S2。上底漆:对成型的木制家具上底漆,底漆根据产品要求及价值,选择水性底漆或者水性UV涂料,水性底漆选用喷涂方式,水性UV涂料利用UV辊涂机进行辊涂,该过程伴随涂料中可挥发性物质的逸散,产生底漆废气G2。烤漆:家具表面的底漆需进行烤漆操作,本项目烤漆方式采用红外线烤漆方式,红外线的渗透性有效的渗透到漆层的里面,可以做到由最内层向外层逐步烘干,而共振性能有效地与被烤物体的分子产生共振和摩擦,有效地提高烘干温度和环节温度,从而达到快速烘干的目的,烤漆过程中涂料中残留的可挥发性物质全部挥发,产生烤漆废气G3。打磨:底漆烘烤结束后进行打磨,对木制家具表面进行整平修饰,便于下到上面漆工序的有效进行,打磨方式根据家具表面烤漆情况的不同采用人工砂纸打磨、手持气动打磨机进行打磨或利用异形打磨机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产生打磨粉尘G4,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产生收尘S2。上面漆:家具表面整平后上面漆,面漆选用喷涂方式,该过程伴随涂料中可挥发性物质的逸散,产生面漆废气G5。烤漆:上完面漆后同样进行烤漆操作,烤漆完成后即可包装成品。-47-
主要污染工序:一、污染物产生量1.废水1.1生产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1.2生活污水项目建成运营后有员工20人,年工作日300天,厂内不设食堂、宿舍、浴室,则用水量以60L/d·人计,年工作日300天,产污率按85%计,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360t/a,排放量为306t/a。废水中CODCr、SS、NH3-N、TP、TN产生浓度分别为400mg/L、300mg/L、25mg/L、5mg/L、70mg/L,产生量分别为0.1224t/a、0.0918t/a、0.0077t/a、0.0015t/a、0.0214t/a。表5.1本项目废水产生、排放情况废水来源废水量t/a污染物产生量采取的处理方式污染物接管量接管标准mg/L排放去向污染物名称浓度mg/L产生量t/a污染物名称浓度mg/L接管量t/a生活污水306CODCr4000.1224/CODCr4000.1224500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长江SS3000.0918SS3000.0918400NH3-N250.0077NH3-N250.007745TP50.0015TP50.00155TN700.0214TN700.0214702.废气2.1有组织废气底漆废气(G2):底漆喷涂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水性底漆采用人工喷枪喷涂工艺,喷涂方式为干式喷涂,水性UV涂料采用辊涂工艺。本项目水性底漆用量共6t/a,不需调配稀释剂和固化剂,水性UV涂料用量共3t/a,不需调配稀释剂和固化剂。水性底漆利用率约70%,剩余30%形成过喷漆雾。喷涂、辊涂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挥发量约为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组分的30%。项目喷涂采用干式喷涂-47-
,喷漆房呈负压状态,漆雾在送风机及抽风机的作用下经过阻隔棉,喷漆房密闭性较好,风机风量为40000m3/h,废气捕集率本次环评取90%,阻隔棉预处理漆雾去除效率可达90%以上(本项目以90%计),未捕集到的10%漆雾在喷漆房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捕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以90%计,未处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烤漆废气(G3):上底漆、面漆后烤漆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挥发量约为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组分的70%,烘烤采用红外线加热,烤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抽风捕集,进入光催化氧化净化器进行处理,有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面漆废气(G5):面漆喷涂同样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采用人工喷枪喷涂工艺,喷涂方式为干式喷涂,水性面漆用量共3t/a,不需调配稀释剂和固化剂。水性面漆利用率约70%,剩余30%形成过喷漆雾。喷涂过程中有机废气的挥发量约为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组分的30%。项目喷涂采用干式喷涂,喷漆房呈负压状态,漆雾在送风机及抽风机的作用下经过阻隔棉,喷漆房密闭性较好,风机风量为40000m3/h,废气捕集率本次环评取90%,阻隔棉预处理漆雾去除效率可达90%以上(本项目以90%计),未捕集到的10%漆雾在喷漆房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捕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处理,处理效率以90%计,未处理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2无组织废气切割烟尘:烟尘产污系数参考《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中锯材加工业产污系数及类比同类企业,即0.42kg/t原料,本项目木料用量为280立方米,木料密度约为0.5t/m3,即150t,粉尘产生量为0.059t/a。打磨粉尘:木材打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粉尘产生量约为木材用量的1%,即1.5t/a。喷涂、辊涂、烤漆过程未捕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噪声本项目共设1个生产车间。车间的生产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主要有切割机、气动打磨机、异形打磨机、UV辊涂机、空压机、风机等-47-
。车间生产时混合噪声值约80dB(A)。4.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2)废木屑(S1):本项目切割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木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产生量为1t/a。(3)收尘(S2):根据物料衡算,收尘量等于布袋除尘器处理烟粉尘的量,即1.333t/a。(4)漆渣(S3):根据物料衡算,漆渣量等于阻隔棉处理漆雾的量,阻隔棉质量可忽略不计,即1.312t/a。(5)废涂料桶(S4):本项目各类涂料均为20kg桶装,废涂料桶产生量为600只/年,由供应商回收,循环使用。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问题的复函》(环函[2014[126号),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包装桶使用后,应该盖好盖子,并妥善的放置,待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表5.2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生活固态////3t/a2废木屑一般固废切割固态/1t/a3收尘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固态/1.333t/a4漆渣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固态颗粒物THW49900-041-491.312t/a5废涂料桶危险废物包装固态/THW49900-041-49600只/年-47-
表5.3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单位1生活垃圾生活生活垃圾/3t/a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环卫部门2废木屑切割一般固废1t/a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3收尘布袋除尘一般固废1.333t/a4漆渣废气处理危险废物HW49900-041-491.312t/a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有资质单位5废涂料桶包装危险废物HW49900-041-49600只/年供应商回收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100%,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二、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1.废水本项目所在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附近河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长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6t/a,各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B等级。2.废气(1)防治措施①有组织废气上漆废气(底漆废气G2、面漆废气G5):喷涂过程中,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辊涂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通过计算:漆雾产生量为1.62t/a,经风机捕集后通过阻隔棉处理,捕集率以90%计,处理效率以90%计,排放量为0.146t/a;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405t/a,经风机捕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处理,捕集率以90%计,处理效率以90%计,排放量为0.037t/a。烤漆废气G3:烤漆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通过计算: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945t/a,经风机捕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处理,捕集率以90%计,处理效率以90%计,排放量为0.085t/a。-47-
②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捕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布袋除尘器的捕集率以90%计,处理效率以95%计,未被捕集的上漆、烤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加强设备管理,地面及时清扫。(2)排放情况表5.4项目有组织废气源强及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去除率%排放情况排放源高度m排放方式名称及排气筒编号排气量m3/h浓度mg/m3速率kg/h产生量t/a浓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G2、G5上漆40000漆雾15.18750.60751.458阻隔棉901.51880.06080.14615连续2400h非甲烷总烃3.79690.15190.365光催化氧化净化器900.37970.01520.037G3烤漆非甲烷总烃8.85940.35440.851900.88590.03540.085表5.5项目无组织废气源强及排放情况产生环节污染源位置污染物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面源面积(m2)面源高度(m)切割生产车间G1烟尘0.0590.050.00918009打磨G4粉尘1.51.2830.217上漆G2、G5漆雾0.16200.162非甲烷总烃0.0400.04烤漆G3非甲烷总烃0.09400.0943.噪声(1)治理措施①本项目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项目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及厂房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有利于隔声的建筑物辅助车间、仓库等。②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车间隔声能力为25dB(A)。③项目选用设备噪声均较低、振动较小。(2)排放情况-47-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噪声源见下表:表5.6本项目噪声源情况单位:dB(A)噪声源源强防治措施距车间边界距离(m)降噪效果防治后等效声级切割机85隔声、减振S(5m)2659气动打磨机86隔声、减振(2m)2561异形打磨机86隔声、减振N(7m)2660UV辊涂机83隔声、减振S(7m)2657空压机86隔声、减振/2561风机86隔声、减振/25614.固废(1)防治措施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木屑、收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托运处置;废涂料桶由供应商回收。表5.7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序号固废名称属性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废物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生活固态////3t/a2废木屑一般固废切割固态/1t/a3收尘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固态/1.333t/a4漆渣危险废物废气处理固态颗粒物THW49900-041-491.312t/a5废涂料桶危险废物包装固态/THW49900-041-49600只/年-47-
表5.8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序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属性废物代码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单位1生活垃圾生活生活垃圾/3t/a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环卫部门2废木屑切割一般固废1t/a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3收尘布袋除尘一般固废1.333t/a4漆渣废气处理危险废物HW49900-041-491.312t/a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有资质单位5废涂料桶包装危险废物HW49900-041-49600只/年供应商回收(2)排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及生活垃圾100%处理,不外排。-47-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分类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排放去向废水生活污水306t/aCOD400mg/L,0.1224t/a400mg/L,0.1224t/a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SS300mg/L,0.0918t/a300mg/L,0.0918t/aNH3-N25mg/L,0.0077t/a25mg/L,0.0077t/aTP5mg/L,0.0015t/a5mg/L,0.0015t/aTN70mg/L,0.0214t/a70mg/L,0.0214t/a废气有组织漆雾15.1875mg/m3,1.458t/a1.5188mg/m3,0.146t/a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12.6563mg/m3,1.216t/a1.2656mg/m3,0.122t/a无组织颗粒物1.721t/a0.388t/a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0.134t/a0.134t/a电离电磁辐射/固体废物排放源分类产生量处理处置量外排量备注厂区生活垃圾3t/a3t/a0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木屑1t/a1t/a0统一收集外售收尘1.333t/a1.333t/a0漆渣1.312t/a1.312t/a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涂料桶600只/年600只/年0供应商回收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成后,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47-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租用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1800m2已建空置车间从事生产,故本次环评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6t/a,水污染物浓度达到江边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污水接管口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有组织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大气环境),三级评价采用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0.0506kg/h,漆雾(以烟尘计)0.0608kg/h。表7-1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情况下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非甲烷总烃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烟尘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浓度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浓度占标率(%)100010001001.2E-0501001.44E-0502000.0002240.012000.0002690.063000.000270.013000.0003250.073010.000270.013010.0003250.074000.0002590.014000.0003110.075000.0002430.015000.0002920.066000.0002260.016000.0002710.067000.0002140.017000.0002570.068000.0002120.018000.0002540.069000.0002030.019000.0002440.0510000.0001950.0110000.0002340.0511000.0001850.0111000.0002220.0512000.0001750.0112000.0002110.0513000.0001680.0113000.0002010.0414000.000160.0114000.0001920.0415000.0001530.0115000.0001840.0416000.0001470.0116000.0001770.04-47-
17000.0001410.0117000.000170.0418000.0001350.0118000.0001630.0419000.0001320.0119000.0001590.0420000.0001370.0120000.0001650.0421000.000140.0121000.0001680.0422000.0001430.0122000.0001720.0423000.0001450.0123000.0001740.0424000.0001470.0124000.0001760.0425000.0001480.0125000.0001780.04下风向最大浓度0.000270.01下风向最大浓度0.0003250.07最大浓度距源距离301m最大浓度距源距离301m环境标准小时浓度2mg/m3环境标准小时浓度0.45mg/m3D10%<10%D10%<10%由上述预测可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7mg/m3、0.000325mg/m3,占标率为0.01%、0.07%,占标率低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无组织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大气环境),三级评价采用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0.134t/a,烟粉尘(以烟尘计)0.388t/a。表7-2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情况下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非甲烷总烃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m)烟尘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浓度占标率(%)下风向预测浓度(mg/m3)浓度占标率(%)100.0009630.05100.0027880.621000.0053770.271000.015573.461020.0053820.271020.015583.462000.0050660.252000.014673.263000.0047470.243000.013753.064000.0049140.254000.014233.165000.0045120.235000.013072.96000.0039380.26000.01142.537000.0033920.177000.0098232.188000.0029350.158000.0084991.899000.0025610.139000.0074151.6510000.0022490.1110000.0065131.45-47-
11000.0019990.111000.0057891.2912000.0017880.0912000.0051761.1513000.0016090.0813000.004661.0414000.0014590.0714000.0042230.9415000.001330.0715000.003850.8616000.0012180.0616000.0035250.7817000.0011190.0617000.0032420.7218000.0010340.0518000.0029930.6719000.0009580.0519000.0027750.6220000.0008920.0420000.0025830.5721000.0008350.0421000.0024190.5422000.0007850.0422000.0022720.523000.0007390.0423000.002140.4824000.0006980.0324000.0020210.4525000.000660.0325000.0019110.42下风向最大浓度0.0053820.27下风向最大浓度0.015583.46最大浓度距源距离102m最大浓度距源距离102m环境标准小时浓度2mg/m3环境标准小时浓度0.45mg/m3D10%<10%D10%<10%由上述预测可知,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382mg/m3、0.01558mg/m3,占标率为0.27%、3.46%,占标率低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采用大气防护距离软件计算:生产车间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4)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按下式计算: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面积S(m2)计算,r=(S/π)1/2;-47-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项目所在地近5年平均风速为2.63m/s。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下表:表7-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计算系数5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10001000<L≤2000L>2000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4004004004004004008080802~4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4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0.010.0150.015>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7D<20.780.780.57>20.840.840.76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和《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卫生防护距离在100米以内时,级差为50米;超过100米,但小于或等于1000米时,级差为100米;超过1000米时,级差为200米。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0.134t/a,烟粉尘(以烟尘计)0.388t/a,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如下。表7-4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单位:m污染源位置污染源名称ABCD卫生防护距离L计L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4700.0211.850.840.239100烟尘4700.0211.850.844.992综上所述,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扩100m所形成的包络区域。经调查,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在落实隔声、减振措施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扰民现象。-47-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及处理率达到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47-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漆雾抽风机捕集后通过阻隔棉过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抽风机捕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烟粉尘加强通风,降低车间内污染物浓度非甲烷总烃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SSNH3-NTPTN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接至江边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达标接管,对周围地表水无直接影响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固体废物厂区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理、利用及处置率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废木屑统一收集外售收尘统一收集外售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涂料桶供应商回收噪声在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成后,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所建厂房地块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改变土地利用类型,对周边生态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47-
九、环保“三同时”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三同时”验收是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遏制环境恶化趋势的有力措施。本项目应在试生产阶段申请环保部门进行“三同时”验收,具体实施计划为:⑴建设单位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请试生产。⑵建设单位请环境监测部位对正常生产情况下各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⑶建设单位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请“三同时”验收。项目建成后,“三同时”验收一览表如下。表9-1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一览表类别污染源污染物治理措施效果完成时间废水生活污水CODSSNH3-NTPTN生活污水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接管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废气有组织漆雾抽风机捕集后通过阻隔棉过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抽风机捕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烟粉尘加强车间通风非甲烷总烃噪声车间内设备噪声隔声、减振各厂界达标排放固废厂区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零”排放废木屑统一收集外售收尘统一收集外售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涂料桶供应商回收电磁辐射/绿化//事故应急达至规范化要求/-47-
措施环境管理达至规范化要求/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流量计、在线监测仪等)污水接管口、雨水排放口依托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做到雨污分流,符合排污口规范“以新带老”措施///总量平衡具体方案本项目污水总量控制因子在江边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区域解决问题/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本项目不设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扩100米。-47-
十、结论与建议1.项目概况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成立于2017年08月23日。经营范围:木材、家具的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于2017年9月14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常新经备[2017]109号)(项目代码:2017-320411-21-03-546104)。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建成后,可形成年生10000平方米木制家具的产能。本项目租赁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1800m2空置车间进行生产。职工定员:20人。生产方式:年工作300天,一班制生产,一班8h,厂内部不设食堂、宿舍和浴室等生活设施。2.产业政策符合性(1)本项目为新建年产10000平方米木制家具项目,按行业分类为C2110木质家具制造,经查实,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和淘汰类。(2)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号),也不属于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部分条路的通知中限制和淘汰类。(3)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07]97号),禁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增加氮磷污染的项目。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城镇污水管网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与文件相符。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3.选址合理性本项目租赁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1800平方米已建的空置车间,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47-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2013】113号文,本项目不在常州市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内。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4.环境质量现状⑴地表水:本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长江pH、COD、氨氮、总磷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说明当地水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⑵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附近周围环境空气中SO2、NO2小时平均浓度以及PM10日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⑶噪声:本项目厂界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5.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排放1.废水(1)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常州市南港港口机械有限公司,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长江。(2)排放情况根据污水产生情况可知,项目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可确保稳定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本项目建成后,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6t/a,生活污水中CODCr、SS、NH3-N、TP、TN排放量分别为0.1224t/a、0.0918t/a、0.0077t/a、0.0015t/a、0.0214t/a。2.废气(1)防治措施本项目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漆雾捕集后经阻隔棉过滤,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本项目喷涂、辊涂、烤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捕集后经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周界外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47-
(2)排放情况有组织: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0.122t/a、漆雾0.146t/a。无组织: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0.134t/a、烟粉尘0.388t/a。3.噪声(1)治理措施本项目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对厂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①项目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及厂房周围,布置对噪声较不敏感的、有利于隔声的建筑物辅助车间、仓库等。②本项目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车间隔声能力为25dB(A)。③项目选用设备噪声均较低、振动较小。(2)排放情况噪声源经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1)防治措施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木屑、收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托运处置;废涂料桶由供应商回收。(2)排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及生活垃圾均规范处置,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6.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城镇污水管网,接管至江边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长江,对周围地表水无直接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有组织废气: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27mg/m3、0.000325mg/m3,占标率为0.01%、0.07%,占标率低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7-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烟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5382mg/m3、0.01558mg/m3,占标率为0.27%、3.46%,占标率低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采用大气防护距离软件计算,本项目生产车间均为无超标点。3、噪声本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木屑、收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托运处置;废涂料桶由供应商回收。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及处理率达到100%,不直接排向外环境,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无直接影响。7.总量控制按照《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由新北区汤庄瑞艺木业加工厂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申请,经当地环保局批准下达,并以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形式保证实施。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6t/a,水污染物COD、NH3-N、TP排放指标需进行申请。生活污水中CODCr、SS、NH3-N、TP、TN排放量分别为0.1224t/a、0.0918t/a、0.0077t/a、0.0015t/a、0.0214t/a。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4】148号文,“新、改、扩建排放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或关闭类项目1.5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122t/a、烟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146t/a。8.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是可行的。-47-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7-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7-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件4租赁合同附件5承租方营业执照附件6出租方营业执照附件7出租方土地证与房产证附件8污水接管协议附件9检测报告附件10建设单位承诺书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概况图附图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生态红线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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