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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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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目录1综合说明11.1项目概况11.2项目区概况51.3防治标准及目标值61.4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71.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1.6水土流失预测结果81.7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81.8水土保持监测91.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91.10结论及建议102编制总则132.1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132.2编制依据142.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192.4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202.5编制阶段和方案设计水平年233项目概况243.1项目基本情况243.2项目组成及布置37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3施工组织533.4工程占地573.5土石方及其平衡情况583.6工程投资593.7进度安排593.8拆迁安置594项目区概况604.1自然条件604.2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64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65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695.1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695.2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735.3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745.4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765.5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815.6结论与建议82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856.1工程占地856.2防治责任范围866.3防治分区877水土流失预测89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1扰动地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预测897.2弃渣(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量预测917.3水土流失量预测917.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1067.5综合分析及指导意见107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1108.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1108.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1109水土保持监测1259.1监测目的与原则1259.2监测范围与时段1269.3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1279.4监测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1339.5监测成果13710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3810.1投资估算13810.2效益分析15011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15311.1组织机构与管理15311.2工程施工154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1.3水土保持工程监理15411.4水土保持监测15511.5检查与验收15511.6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15612结论与建议15812.1方案总体结论15812.2建议158附件: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单价表附件2: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图附件3:有关文件附图:1、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地理位置图2、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总平面布置图3、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所在区域水系图4、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所在区域土壤侵蚀图5、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防治责任范围、措施布局图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综合说明1.1项目概况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隶属于赤峰祥达采石矿,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项目性质为采矿权整合项目。赤峰祥达采石矿拟将六个相邻的采矿权“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兴隆采石厂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和“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整合为一个矿山即:“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根据松山区人民政府文件:赤松发[2014]43号关于上报《松山区小型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整合实施方案》的请示及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松山区19家碎石矿进行整合的拟办意见》文件精神,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到实地核查矿种及整合后的矿区范围,同意将“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兴隆采石厂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和“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此六个采矿权整合为一个采矿权。原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均为生产矿山,其他两个矿山目前处于停产,生产矿山开采方式采用山坡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过多年开采,矿区范围内共形成七处露天采坑,编号分别为CK1、CK2-1、CK2-2、CK3、CK6及LCK1、LCK2。其中CK1位于原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两个矿区范围内,长165m,宽86m,坑底标高702.6m,最大采深48m;CK2-1、CK2-2位于原赤峰市明扬碎石矿矿区范围内,长130m,宽63m,坑底标高680.1m,最大采深21m;CK3位于原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富海采石厂两个矿区范围内,长126m,宽52m,坑底标高722.5m,最大采深15m;CK6位于原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矿区范围内,长200m,宽162m,坑底标高655.1m,最大采深48m;LCK1位于整合后矿区北部边界处,长100m,宽52m,坑底标高670m,最大采深10m;LCK2位于整合后矿区北西部边界处(小部分位于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矿区范围内),长190m,宽50m,坑底标高685m,最大采深21m。通过现场勘查,采坑边坡坡面角在50°左右。露天采坑内无泉涌及积水现象。原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工业场地均布置在各矿采场内,办公生活区均在矿区附近,不新建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该矿山的生产设备较齐全,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主要设备有:BLT-75A型空压机四台、KQ-80凿岩机四台、S11-315/10/0.4变压器两台、ZL50装载机四台、TY220B型推土机一台;碎石加工用GZD300×90振动给料机、PE600×400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3YK1230圆振动筛各两台。上述设备均可继续使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矿权整合后,根据矿体赋存状态、矿体规模及资源储量情况等,将矿山分为三个采区,将一区1号矿体665m标高以上、二区2号矿体679m标高以上、三区3号矿体712m标高以上圈定为首采矿段,面积0.2412km2,其中一区0.0764km2、二区0.0844km2、三区0.0884km2,三个采区同时开采。该矿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可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当地的矿产资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带动地方工业级第三产业发展,扩大了当地的就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1.2项目基本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镇三家村,距穆家营镇约10km,东北距赤峰市新城区约8km。矿区范围极值地理坐标:东经118°47"46"—118°47"46",北纬:42°14"21"—42°14"45"。由赤峰祥达采石矿建设,矿区北东距G306、G111,东距S205均约8km,矿区到省道有简易公路相连,项目区交通较为便利。该矿共圈定3条凝灰岩矿体,编号为1、2、3号矿体,分别位于一、二、三采区内,均可作为建筑用凝灰岩碎石。3条矿体均只需少量剥离即可进行开采。根据矿山开采现状、既定的生产规模同时参照矿方建议,为合理安全生产,推荐三个采区同时进行开采,推荐一、二、三采区的生产规模分别为1.1万m3/年,1.4万m3/年,2.0万m3/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凝灰岩碎石,矿石外卖至附近道路及房地产等建设项目。矿山首采段服务年限约19.6年,首采段每条矿体服务年限同为19.6年。矿山建设规模为4.50万m3/年,产品方案为凝灰岩碎石。项目征占地总面积为28.41hm2,其中永久占地28.41hm2,无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办公生活区占地0.17hm2,露天采场占地25.25hm2,堆土场占地0.32hm2,矿区道路占地2.67hm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工程土石方总量为为18814m3,其中挖方18164m3,填方650m3,弃方18164m3,弃方进入堆土场。工程总投资为228.95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175.12万元。2015年8月开始施工,2015年9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工期2个月。1.1.3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属于整合矿山,方案编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普查报告》,由赤峰隆源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编制完成,并在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备案。2014年12月,赤峰金岳矿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提交的报告认为该地区水、路、电灯外部条件可以满足建设年产4.5万t矿石的基本要求。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其他相关报告均已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相关单位在完成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赤峰祥达采石矿的委托,本公司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任务,并及时组建了项目编制小组,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成员由具有水土保持岗位证书、所学专业齐全的人员组成。项目组对委托方所提供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研究,特别对主体工程的建设内容、征占地情况、工程总体布局、采矿工艺、废弃土石排放量、排放地点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同时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进行了现状调查,掌握了矿区的地貌特点、植被类型、分布规律,当地生长的林草种类及其生长情况、种植条件,水土流失分布、面积、成因、流失程度、危害等,收集并整理了区域内气象站、水文站近年来的降水、气温、风力、蒸发及洪水、现有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效果和经验等资料。在明确本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方案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的同时,分析预测了水土流失面积、类型、分布程度等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及相应的危害。在此基础上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主要防治措施、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及有关费率的取值。依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要求,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1.2项目区概况矿区位于大兴安岭山脉的南西端,属低山区,矿区内地形较陡,矿区内海拔标高758~650m,相对高差108m。矿区所在区域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为7.5℃,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71.2mm,多集中在6~8月。多年平均蒸发量1939.9mm,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28.8℃,≥10℃积温为3175.2℃,无霜期为137d,最大冻土深1.8m,全年日照总时数为2865.8h,多年平均风速2.5m/s,历年最大风速40.0m/s,大风日数20.8d,主导风向为西北风。项目区土壤类型为栗钙土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质地为轻壤,植被覆盖度为30%,地表坡度约30°,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为强烈。在对工程建设区原地貌土壤结构、植被盖度、地面坡度、大风和降雨强度等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收集项目区所在地遥感资料,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普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工程建设区原地貌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项目区土壤类型为栗钙土,质地为轻壤,植被覆盖度为45%,地表坡度约30°,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为强烈,确定项目区现状水力侵蚀模数为3000t/km2·a。区域的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1.3防治标准及目标值依据《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复合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1999]62号),项目所在地赤峰市松山区属于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一级标准。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规定和要求,确定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2015年8月开始施工,2015年9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工期2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定为2016年。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0%,水土流失控制比0.8,拦渣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1.4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根据对主体工程建设情况工程选址、总体布局、占地、土石方流向、施工组织与施工工艺的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1)工程建设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是可行的。(2)项目区属于生态脆弱区,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应加强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以保护生态优先,严格控制在界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控制施工车辆不越界碾压植被。施工结束后,提高标准加快植被建设,因地制宜,适树适草,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功能,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弥补工程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3)施工组织与施工工艺较为合理,施工道路、用电利用附近的设施,减少了占地与对原地貌、土壤植被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水土流失,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施工组织、工艺基本可行。(4)工程占地为荒草地,工程建设土石方全部利用,工程占地与土石方流向合理。(5)主体工程缺少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具体设计,需本方案补充设计。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1.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92hm2,其中建设区面积为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8.41hm2,直接影响区1.51hm2。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办公生活防治区、露天采场防治区、堆土场防治区、矿区道路防治区4个防治分区。1.6水土流失预测结果(1)根据项目区自然环境特点及工程建设特点,确定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间有季节性风蚀。(2)本工程施工期预测时段为2个月,自然恢复期预测时段为3年。(3)本工程建设期扰动原地貌、破坏土地和植被面积28.41hm2。(4)预测本工程由于施工建设共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8.41hm2。(5)本工程动用土石方总量为18814m3,其中挖方18164m3,填方650m3,弃方18164m3。(6)本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780.7t,原地貌土壤侵蚀量为2683.14t,新增土壤侵蚀量为1097.56t。(7)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为露天采场。(8)工程建设占用和破坏了土地资源,降低土地生产力,为沙尘暴、扬沙天气提供物质源,增加水土流失量。1.7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办公生活防治区、露天采场防治区、堆土场防治区、矿区道路防治区4个防治区。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主要由植物措施组成。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主要工程量如下所示:办公生活防治区:土地整治0.17hm2;撒播草种0.06hm2。露天采场防治区:土地整治1.13hm2,撒播混合草种1.13hm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堆土场防治区:土地整治0.32hm2,栽植灌木、撒播混合草种0.32hm2。矿区道路防治区:土地整治0.76hm2,栽植灌木、撒播草种0.76hm2。1.8水土保持监测依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结合项目水土流失特点、工程总体布局、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确定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即为工程建设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9.92hm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特点、工程布局、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将该项工程监测区域划分为3个监测分区,即露天采场、堆土场、矿区道路。矿山须聘请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的监测资质单位进行水保方案措施的过程中对矿山水土流失现状、防治措施的效果、水土流失危害等实施全过程的监测。监测方法主要有:调查监测法、地巡查监测法、地面观测法。监测点位:①露天采场:设1处水蚀监测点,1处风蚀监测点;②矿区道路:设1处水蚀监测点,1处风蚀监测点;③堆土场:设1处水蚀监测点、1处风蚀监测点。本工程共布设地面监测点6处,其中:设3处风蚀监测点,3水蚀监测点。监测频次: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情况每10天监测记录1次;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拦挡效果等每1个月监测记录1次;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在1周内完成监测。1.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方案建设期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73.9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3.1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93万元,临时工程投资0.481万元,独立费用30.86万元,基本预备费3.38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4.21万元。(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效益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2016年)防治效果达到值为: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8.73%,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2.0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拦渣率98.00%,林草植被恢复率94.8%,林草覆盖率41.97%,可以实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1.10结论及建议(1)结论猴山碎石矿建设占地不涉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点观测站,也不在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成果区,工程建设基本不存在限制性因素;方案实施后设计水平年(2016年)的六项目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目标值,说明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生态环境可以得到恢复和改善。根据上述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和方案可行性分析结论,从水土保持角度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2)建议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使水土保持措施尽量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落到实处。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对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实施中的质量、进度、资金、环境保护等进行的管理活动,按批复的水保方案搞好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完成各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监测单位完成监测实施方案与设计工作,对水土流失状况、环境变化、水土保持工程防治效果等进行监测、监控,完成各阶段的水土保持监测任务,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保护项目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同时能满足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流域管理机构辽河水利委员会涉及省区内蒙古自治区涉及地市或个数赤峰市涉及县或个数松山区项目规模年采矿石量4.50万m3总投资(万元)228.95土建投资(万元)175.12动工时间2014年8月完工时间2014年9月设计水平年2016年项目组成建设区域长度/面积(m/hm2)挖方量(m3)填方量(m3)办公生活区0.17270露天采场25.2518100堆土场0.32矿区道路2.67380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西辽河大凌河中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地貌类型低山区土壤类型栗钙土气候类型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植被类型半干旱草原植被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水蚀3000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29.46(运行期29.92)土壤容许流失量[t/km2.a]500项目建设区(hm2)28.41扰动地表面积(hm2)28.41直接影响区(hm2)1.05(运行期1.51)损坏水保设施面积(hm2)28.41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3780.7新增水土流失量(t)1097.56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露天采场防治区防治目标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0土壤流失控制比0.8拦渣率(%)98植被恢复系数94林草植被覆盖率(%)25防治措施分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办公生活区覆土270m3 空地绿化0.06hm2 露天采场表土剥离18164m3绿化1.13hm2 堆土场机械拍实绿化0.32hm2矿区道路矿区道路绿化0.75hm2投资(万元)23.131.93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73.99独立费用(万元)30.86水保监理费(万元)水保监测费(万元)11.35水保设施补偿费(万元)14.21方案编制单位盘锦格瑞恩水土保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赤峰祥达采石矿项目负责人电话/13171367051法人电话庞贵武13904760078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地址/邮编024005/地址/邮编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镇024000联系人电话卢海军联系人电话于总180047697572编制总则2.1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1)落实水土保持法律责任和义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以国家和地方颁布实施的水土保持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为基础,在分析建设区自然环境特征、水土流失现状、社会经济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乡约地碎石矿建设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恢复和重建植被,使项目区及周边区域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系统,遏制工程建设中新增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改善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2)明确建设单位的责任范围、防治目标、任务与防治措施。工程建设中开挖与堆筑等施工活动,损坏了原地貌和植被,使表土层抗蚀能力明显减弱,从而诱发新的水土流失。针对主体工程建设特点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合理界定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和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应交纳因开发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补偿费等提供技术支持和依据;明确防治目标,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遏制新增水土流失;规范施工单位在建设乡约地碎石矿过程中的施工行为,尽可能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加强项目区周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工作。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改善当地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具有十分重要意义。(3)为监督执法提供依据编报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为水土流失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本方案落实依法行政提供技术依据。(4)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是建设单位治理新增水土流失的依据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应将批准的乡约地碎石矿水土流失防治方案作为有效的防治措施遏制新增水土流失,使工程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及时防治,保障项目的安全运营,使本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相互协调和促进。(5)实现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是为了将开发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工程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平衡,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运行,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具有重要意义。2.2编制依据2.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订,2010年12月25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28日);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4)《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八届内蒙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正,1997年9月24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120号令,1993年8月1日。2.2.2规章(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1995年5月30日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24号修订);(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2000年1月31日);(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6号,2002年10月16日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24号修订);(4)《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24号,2005年7月8日);(5)《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2004年9月15日);2.2.3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93]5号;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规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3)《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0]38号;(4)《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函[2004]154号;(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6)《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1]15号;(7)《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8)《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9)《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水利部司局函水保监[2006]16号;(10)《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12]第47号);(1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1999]62号;(12)《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人民政府内政发[1995]163号;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蒙古水利厅内水保[1996]29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的通知》,内蒙古水利厅等8委厅局内水保[2002]47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蒙古水利厅内水保[2003]39号;(16)《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的规定的通知》,内蒙古水利厅内水保[2005]29号;(17)《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内蒙古水利厅内水保[2006]191号;(18)《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发〈2013〉24号);(1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水保[2013]188号);(20)《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利部水保监〈2014〉58号);(21)《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水会字[2015]第004号)。(2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23)《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内水保站[2015]11号);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4)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水会[2015]第004号);(2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2.2.4规范标准(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5)《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9)《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号);(10)《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1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1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1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14)《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1342-2007)。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2.5技术资料(1)《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普查报告》赤峰隆源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赤峰金岳矿山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赤峰市河流水系特征》,赤峰市水利水产局,1994年5月;(4)《松山区2014年统计年鉴》,松山区统计局,2014年;(5)《赤峰市第三次农牧业气候区划》,赤峰市气象局气候区划编写组,2003年8月;(6)《赤峰市土壤侵蚀图斑登记表》,赤峰市水土保持工作站,1986年9月;(7)《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2002年;(8)《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情况公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3年5月。2.2.6有关文件(1)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文件《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松山区小型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整合实施方案>的请示》赤松政发[2014]43号。(2)《关于松山区19家碎石矿进行整合的拟办意见》赤峰市国土资源局,2014年9月15日。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属于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工程所在地赤峰市松山区属《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中西辽河大凌河中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2.4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2.4.1指导思想方案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生态保护,坚持节能减排,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减轻项目区原生水土流失,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工程建设、生产运营、当地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控制。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科学地预测因开发建设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针对施工和生产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水土保持治理经验,遏制新增水土流失,绿化美化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采用预防保护、生态与主体工程并重、永久性工程与临时工程相结合,全面治理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科学地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措施布局,建立一个与主体工程相衔接、水土保持功能完善、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从而达到控制新增水土流失和减轻项目区原生水土流失,保障工程安全运行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4.2编制原则水土保持工程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所在区域气候条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过程主要遵循以下编制原则:(1)责任明确的原则。按“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明确乡约地碎石矿关于水土流失防治的时间和空间范围。通过外业调查、勘测和相关资料的分析,合理界定乡约地碎石矿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在防治范围内负责治理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2)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原则。充分利用主体工程自身具备的水土保持功能,优化组织施工设计,并补充完善水土保持设施,做到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不重建,也不漏建。(3)分区防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根据当地水土流失的具体情况,划分项目建设区内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进行分类指导、分区防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本工程水土流失为防治重点,合理布置各项防治措施,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纳入本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当中,使之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一起,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科学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减少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生态与主体并重的原则。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和本建设项目特点,水土保持方案必须把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将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作为水土保持的一项治本措施,优先考虑土地复垦利用及林草措施,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使控制水土流失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护和恢复土地生产力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5)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各项防护措施,使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性防治措施和临时性防治措施相结合,草灌木与乔木配置结合,将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中,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护体系。(6)经济可行的原则。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应坚持投资省、效益好的原则,即各项治理措施既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又能结合工程实际,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合理。(7)景观协调的原则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要与项目周边地区绿化景观相协调原则。在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布局时,注重草、灌、乔、花合理搭配,力争做到不同季节有不同的景观效果。(8)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因地制宜布局水土保持措施,因害设防搭配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做到标本兼治;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及同类建设工程的水土保持经验,选用以乡土草树品种为主和适合当地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的适宜性。2.5编制阶段和方案设计水平年2.5.1编制阶段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关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的规定,本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目前已建成办公生活区、矿区道路等,为了使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建设相适应,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2.5.2方案设计水平年根据主体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安排,本工程于2015年6月进入施工准备,2015年7月底工程全部竣工,总建设工期2个月。因此,确定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16年,届时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发挥应有功能,满足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要求。矿山首采段服务年限约19.6年,首采段每条矿体服务年限同为19.6年,超出水土保持方案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年限,因此,本方案服务期为8年(2016-2023年)。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项目概况3.1项目基本情况3.1.1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位于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镇境内,矿区北东距穆家营镇约10km,北东距赤峰市新城区约8km,距G306国道、G111国道、东距S205省道均约8km,矿区到省道乡道相连,交通方便。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18°47′46″—118°48′33″;北纬:42°14′21″—42°14′45″。矿区地理位置详见“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地理位置图”。3.1.2矿山原有情况1、矿业权设置情况(1)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5月10日为赤峰富海采石厂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4002009037120012574;矿山名称为赤峰富海采石厂;有效期至2015年5月10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万m3/a;矿区面积:0.0245km2;开采深度750~700m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下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1赤峰富海采石厂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XY14679072.5340401397.7424678994.9440401470.0434679174.0040401641.4344679241.2340401578.76矿区面积;0.0245Km2,开采标高:750m—700m标高(2)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0月19日为赤峰市明扬碎石矿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4002009107120039403;矿山名称为赤峰市明扬碎石矿;有效期至2015年10月19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0.50万m3/a;矿区面积:0.063km2;开采深度750~700m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下表。表3-2赤峰市明扬碎石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XY14679411.3840401434.6924679138.8340401674.2034679299.1540401780.9044679536.7140401569.16矿区面积;0.063Km2,开采标高:750m—700m标高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1月10日为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4002009117120042647;矿山名称为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0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0.80万m3/a;矿区面积:0.073km2;开采深度754~680m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下表。表3-3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XY14679380.9140401163.4924679122.6640401394.5034679267.2740401549.6744679525.8740401308.66矿区面积;0.073Km2,开采标高:754m—680m标高(4)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7月15日为赤峰兴隆采石有限责任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4002010127130091017;矿山名称为赤峰市兴隆采石厂碎石矿;有效期至2014年12月14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0.48万m3/a;矿区面积:0.012km2;开采深度720~650m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下表。表3-4赤峰市兴隆采石厂碎石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XY14679102.7840401248.7424679025.2040401321.0434679097.3340401403.6244679175.0940401326.32矿区面积;0.012Km2,开采标高:720m—650m标高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5月5日为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4002009047120013628;矿山名称为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有效期至2015年5月5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0.50万m3/年;矿区面积:0.0405km2;开采深度670~620m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下表。表3-5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XY14679207.0340400987.2824679042.5840401111.5534679197.5340401257.0844679342.3540401122.11矿区面积;0.0405Km2,开采标高:670m—620m标高(6)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4月19日为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颁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4002009037110006503;矿山名称为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有效期至2015年4月19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0.50万m3/a;矿区面积:0.018km2;开采深度680~630m标高,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下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6赤峰祥达采石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XY14679393.4140400808.7624679389.8840400908.6834679215.0240400902.5244679218.5440400802.60矿区面积;0.018Km2,开采标高:680m—630m标高根据松山区人民政府文件:赤松发[2014]43号关于上报《松山区小型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整合实施方案》的请示及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松山区19家碎石矿进行整合的拟办意见》文件精神,同意将“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兴隆采石厂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赤峰市明扬碎石矿”和“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此六个采矿权整合为一个采矿权,采矿权名称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4966km2;开采深度:758m~650m标高,整合后生产规模为4.5万m3/a,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见下表。表3-7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点号地理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东经北纬XY1118°48′06″42°14′45″4679715.6240401094.802118°48′10″42°14′44″4679688.7240401190.793118°48′15″42°14′39″4679527.5340401309.464118°48′21″42°14′35″4679419.2940401443.17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118°48′29″42°14′36″4679421.0440401627.506118°48′33″42°14′28″4679173.4440401703.027118°48′26″42°14′21″4678987.8740401534.618118°47′51″42°14′23″4679041.9440400734.249118°47′46″42°14′29″4679246.6840400634.0610118°47′50″42°14′34″4679398.7740400731.80矿区面积;0.4966Km2开采深度:758m—650m标高2、矿业开采情况本项目是由“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兴隆采石厂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和“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六个采矿权整合为一个采矿权: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原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均为生产矿山,其他两个矿山目前处于停产,生产矿山开采方式采用山坡露天开采,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过多年开采,矿区范围内共形成七处露天采坑,编号分别为CK1、CK2-1、CK2-2、CK3、CK6及LCK1、LCK2。其中CK1位于原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两个矿区范围内,长165m,宽86m,坑底标高702.6m,最大采深48m;CK2-1、CK2-2位于原赤峰市明扬碎石矿矿区范围内,长130m,宽63m,坑底标高680.1m,最大采深21m;CK3位于原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富海采石厂两个矿区范围内,长126m,宽52m,坑底标高722.5m,最大采深15m;CK6位于原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矿区范围内,长200m,宽162m,坑底标高655.1m,最大采深48m;LCK1位于整合后矿区北部边界处,长100m,宽52m,坑底标高670m,最大采深10m;LCK2位于整合后矿区北西部边界处(小部分位于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矿区范围内),长190m,宽50m,坑底标高685m,最大采深21m。通过现场勘查,采坑边坡坡面角在50°左右。露天采坑内无泉涌及积水现象。原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赤峰祥达采石矿碎石矿工业场地均布置在各矿采场内,办公生活区均在矿区附近,不新建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该矿山的生产设备较齐全,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主要设备有:BLT-75A型空压机四台、KQ-80凿岩机四台、S11-315/10/0.4变压器两台、ZL50装载机四台、TY220B型推土机一台;碎石加工用GZD300×90振动给料机、PE600×400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3YK1230圆振动筛各两台。上述设备均可继续使用。矿山布置情况见“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总平面布置图”。3.1.3工程规模及特性(1)矿体特征本矿建筑用凝灰岩矿体均产于侏罗系上统白音高老组地层中,为同一层矿体。开发利用方案将整个矿区以第四系为界划分为三个采区,由西向东编号为一、二、三采区。矿区内共圈定三条凝灰岩矿体,编号分别为1、2、3号矿体,分别位于一、二、三采区内。矿体均赋存于侏罗系上统白音高老组地层中,岩性为凝灰岩,呈厚层状产出,总体走向45°,倾向130°,倾角10-30°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受控于上侏罗统白音高老组,层控明显,属于层控矿床。矿体地表风化、剥蚀较弱,近地表处有明显的风化节理,风化层厚度0.2~1.0m。矿体大部分裸露,适合露天开采。剥采比:0.02:1(m3/m3)(全矿区)。矿体特征如下:1号矿体:由5个探槽及一个采坑CK6控制,矿体走向长度335m,宽281m。赋矿标高708m-650m。2号矿体:由6个探槽及两个老采坑LCK1、LCK1控制,矿体走向长度590m,宽155m。赋矿标高707m-661m。3号矿体:由4个探槽及四个采坑CK1、CK2-1、CK2-2、CK3控制,矿体走向长度400m,宽290m。赋矿标高758m-680m。(2)矿山开采境界范围根据松山区人民政府文件:赤松发[2014]43号关于上报《松山区小型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整合实施方案》,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4966km2;开采深度:758m~650m标高,各拐点坐标见表3-1。表3-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点号地理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东经北纬XY1118°48′06″42°14′45″4679715.6240401094.802118°48′10″42°14′44″4679688.7240401190.793118°48′15″42°14′39″4679527.5340401309.464118°48′21″42°14′35″4679419.2940401443.175118°48′29″42°14′36″4679421.0440401627.506118°48′33″42°14′28″4679173.4440401703.0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118°48′26″42°14′21″4678987.8740401534.618118°47′51″42°14′23″4679041.9440400734.249118°47′46″42°14′29″4679246.6840400634.0610118°47′50″42°14′34″4679398.7740400731.80矿区面积;0.4966km2开采深度:758m—650m标高矿区范围详见“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总平面布置图”。(3)首采段开采境界范围根据矿体赋存状态、矿体规模及资源储量情况等,将一区1号矿体665m标高以上、二区2号矿体679m标高以上、三区3号矿体712m标高以上圈定为首采矿段,面积0.2412km2,其中一区0.0764km2、二区0.0844km2、三区0.0884km2,各拐点坐标见表3-2。表3-2首采段开采范围拐点坐标表矿体编号点号1980西安坐标系(3度带)XY114679246.68040400634.06024679430.80140400763.93934679519.42240400870.15944679443.62040400906.89254679169.26640400895.30064679041.94040400734.240资源储量估算面积:0.0764km2,赋矿标高:708—665m214679097.52940401000.85124679298.27040401055.18534679497.23240401109.07044679683.47940401079.37854679683.66740401193.80664679500.61840401267.32974679298.84240401202.904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84679097.94040401138.759资源储量估算面积:0.0844km2,赋矿标高:707-679m314678989.76940401515.06224679200.16440401352.29334679398.54940401392.01844679381.99740401639.43154679103.02240401638.62664678987.87040401534.610资源储量估算面积:0.0884km2,赋矿标高:758-712m全区资源储量估算面积:0.2412km2,赋矿标高:758-665m(4)矿产资源储量依据赤峰隆源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普查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保有资源储量(333)矿石量548.72万m3,其中首采矿段保有资源储量(333)矿石量129.73万m3,其中一区32.76万m3、二区39.39万m3、三区59.58万m3。根据矿床勘探程度等因素,开发利用方案对于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采用80%。经计算,首采矿段采用的资源储量矿石量103.78万m3,其中一区26.21万m3、二区31.51万m3、三区46.06万m3。表3-3猴山碎石矿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表矿体编号块段编号赋矿标高块段平均面积(m2)剖面间距(m)累计资源量(万m3)消耗资源量(万m3)保有资源量(万m3)储量类型1333-1708—6507485200149.7  333333-2376613149.33  333333-采空-65402165 89.13 333小计  199.0389.13109.93332333-3707-661246320049.26  333333-4406420081.28  333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33-5313118457.61  333333-采空-LC1123160 1.97 333333-采空-LC29064 0.58 333合计  188.152.54185.613333333-6758-6805536200110.72  333333-71144498112.15  333333-879006047.4  333333-949924220.97  333333-采空-11826161 29.4 333333-采空-3194125 2.43 333333-采空-2-2133922 2.95 333333-采空-2-1251130 3.26 333小计  291.2438.03253.21333 合计758—650  678.42129.7548.72333注:(333)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表3-4猴山碎石矿首采段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表矿体编号块段编号赋矿标高块段平均面积(m2)剖面间距(m)累计资源量(万m3)消耗资源量(万m3)保有资源量(万m3)储量类型1333-1首采708—665395920079.18333333-2首采143612417.81333333-采空-6首389316564.23333小计96.9964.2332.763332333-3首采707-6792221984.4333333-4首采110920022.18333333-5首采80318414.78333333-采空-LC1首1231601.97333小计41.361.9739.393333333-6首采147616424.21333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58-712333-7首采44199843.31333333-8首采20936012.56333333-9首采17740.07333333-采空-1首采125116120.14333333-采空-3首采1941252.43333小计80.1522.5757.58333合计218.588.77129.73333表3-5开发利用方案采用的首采段资源储量计算结果表类型编码查明资源储量(万m3)利用系数采用资源储量(万m3)333129.730.8103.78(5)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根据猴山碎石矿资源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遵循建设规模与资源储量以及经济合理服务年限相匹配等原则,同时兼顾矿山开发的外部条件、产品市场容量等,经分析论证,开发利用方案推荐矿山建设规模为年采矿石量4.5万m3。矿山采用间断工作制,年工作日2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该矿共圈定3条凝灰岩矿体,编号为1、2、3号矿体,分别位于一、二、三采区内,均可作为建筑用凝灰岩碎石。3条矿体均只需少量剥离即可进行开采。根据矿山开采现状、既定的生产规模同时参照矿方建议,为合理安全生产,推荐三个采区同时进行开采,推荐一、二、三采区的生产规模分别为1.1万m3/年,1.4万m3/年,2.0万m3/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凝灰岩碎石,矿石外卖至附近道路及房地产等建设项目。矿山首采段服务年限约19.6年,首采段每条矿体服务年限同为19.6年。(6)主体工程特性表工程特性详见表3-6。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3-6主体工程特性表一、总体概况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2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3建设性质建设生产类项目需核实,我这没网核实不了4生产能力年采矿石量4.5×104m35工程等级小型需核实6开采范围24.12hm2(首采段)7服务年限19.6年(首采段)8开拓方式露天开采、公路运输9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储量(333)矿石量103.78×104m3(首采段)10采矿方法水平开采、公路开拓、卡车运输11供水生活用水采用三家村井水,用水可得到保障12供电10kv高压电路已通达矿区13建设工期2个月(2015年6月~2015年7月)14建设总投资228.95万元二、主体工程组成及占地情况(hm2)项目名称面积占地类型合计永久临时办公生活区0.17 荒草地0.17露天采场25.25 荒草地25.25矿区道路0.32荒草地0.32堆土场2.67 荒草地2.67合计28.41 28.41三、土石方工程(m3)项目名称挖方填方调入数量调出数量借方数量废弃数量办公生活区270270露天采场1816418164堆土场矿区道路380380合计1816465065018164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2项目组成及布置3.2.1整合前项目组成及布置1、赤峰祥达采石矿(1)办公生活区赤峰祥达采石矿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区中部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o48´04.27",北纬42o14´32.04",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57.5m。办公生活区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占地面积600m2。其中建筑物占地300m2,硬化100m2,空地区占地200m2。(2)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位于露天采场内(中部),占地面积为7500m2,其中破碎区占地面积500m2,原矿堆放区占地面积2000m2,成品堆存区5000m2。现状成品堆存区没有任何围挡,使得扰动面积增大,要求企业对成品堆存区进行围挡,以减少扰动面积。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露天采场露天采场最低开采平台高程约为658m,现状开采面积0.07km2。采石全部综合利用,剥离表土存放于露天采场南侧,已进行撒播草籽,采取植物措施,区内联接道路继续使用。富华碎石矿生产设备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生产设备赤峰祥达采石矿成品堆场一采区表土场2、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1)办公生活区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区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o48´03.64",北纬42o14´43.28",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46m。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占地面积500m2,其中建筑物占地200m2,硬化100m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空地区占地200m2。(2)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位于露天采场内(北部),占地面积为4500m2,其中破碎区占地面积500m2,原矿堆放区占地面积1200m2,成品堆存区2800m2。现状成品堆存区没有任何围挡,使得扰动面积增大,要求企业对成品堆存区进行围挡,以减少扰动面积。(3)露天采场露天采场最低开采平台高程约为652m,矿区大部分尚未开采,现状开采面积0.0168km2。区内未出现堆土场,采石全部综合利用,区内联接道路继续使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公生活区生产设备赤峰富华碎石矿成品堆场采区二采区3、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1)办公生活区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区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o48´21.25",北纬42o14´45.92",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70m。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占地面积600m2,其中建筑物占地300m2,硬化100m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空地区占地200m2。(2)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位于露天采场内(北部),占地面积为6300m2,其中破碎区占地面积800m2,原矿堆放区占地面积2400m2,成品堆存区3100m2。现状成品堆存区没有任何围挡,使得扰动面积增大,要求企业对成品堆存区进行围挡,以减少扰动面积。(3)露天采场露天采场最低开采平台高程约为670m,现状开采面积0.025km2。区内采石全部综合利用,剥离表土存放于露天采场北侧,已采取植物措施,区内联接道路继续使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公生活区赤峰松山区建波碎石矿成品堆场生产设备堆土场露天采场4、赤峰市兴隆采石厂碎石矿赤峰市兴隆采石厂碎石矿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区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o48´20.23",北纬42o14´30.96",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86m。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占地面积400m2,其中建筑物占地300m2,硬化100m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位于露天采场内(西部),占地面积为2700m2,其中破碎区占地面积500m2,原矿堆放区占地面积1200m2,成品堆存区1000m2。现状成品堆存区没有任何围挡,使得扰动面积增大,要求企业对成品堆存区进行围挡,以减少扰动面积。(3)露天采场露天采场最低开采平台高程约为687m,现状开采面积0.022km2。区内采石全部综合利用,剥离表土存放于露天采场西侧,已采取植物措施,区内联接道路继续使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生产设备成品堆场赤峰市兴隆采石厂碎石矿5、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富海采石厂碎石矿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区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o48´41.61",北纬42o14´30.71",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78m。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占地面积400m2,现办公生活区闲置,周围已形成自然植被及风化层。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位于露天采场内(东部),占地面积为4500m2,其中破碎区占地面积500m2,原矿堆放区占地面积1000m2,成品堆存区3000m2。现状成品堆存区没有任何围挡,使得扰动面积增大,要求企业对成品堆存区进行围挡,以减少扰动面积。(3)露天采场露天采场最低开采平台高程约为723m,现状开采面积0.017km2。区内未出现堆土场,采石全部综合利用,剥离表土存放于露天采场南侧,已采取植物措施,区内联接道路继续使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公生活区生产设备露天采场堆土场赤峰富海采石厂6、赤峰明扬碎石矿赤峰明扬碎石矿办公生活区位于采区东北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o48´32.02",北纬42o14´42.50",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63m。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占地面积400m2,现办公生活区闲置,周围已形成自然植被及风化层。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位于露天采场内(东部),占地面积为5800m2,其中破碎区占地面积500m2,原矿堆放区占地面积1000m2,成品堆存区3000m2。现状成品堆存区没有任何围挡,使得扰动面积增大,要求企业对成品堆存区进行围挡,以减少扰动面积。(3)露天采场露天采场最低开采平台高程约为705m,现状开采面积0.020km2。区内采石全部综合利用,剥离表土存放于露天采场北侧,已采取植物措施,区内联接道路继续使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公生活区堆土场成品堆场生产设备成品堆场露天采场赤峰明扬碎石矿7、采空区基本情况涌水情况:矿区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的沉积物较薄,含水层主要为裂隙水;加之本区降水量较少,地下水较贫乏,对矿床充水影响很小;矿山目前采坑均位于山顶至山坡上,为山坡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位于含水层之上,大气降水一部分以地表水径流的方式经沟谷流出区外,一部分渗入基岩,矿区内坡度较陡,地表水由高处汇集到低洼沟谷处排出区外,排水良好。因此,矿坑内未有地下涌水及积水。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体围岩情况:该矿床赋存于侏罗系上统白音高老组地层内的凝灰岩体内,岩性单一。地表风化带岩石破碎,力学强度较低,深度为0.2~1.0m左右,风化带以下构造不发育,岩石硬度较大,稳固性较好。3.2.2整合后项目组成及布置矿区总体布置设计为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露天采场、堆土场、矿区道路。因项目开采矿体可全部综合利用,因此没有废石产生。工程布局详见附图“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总平面布置图”。1、办公生活区(1)平面布置办公生活区利用矿山现有房屋,一区办公生活区位于一区露天采场东侧200m处,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设有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占地面积600m2,其中建筑物占地300m2,硬化100m2,空地区占地200m2;二区办公生活区位于二区采场北侧170m处,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设有办公室、宿舍等,占地面积500m2,其中建筑物占地200m2,硬化100m2,空地区占地200m2;三区办公生活区位于三区采场北侧120m处,建设砖砌建筑物1栋,设有宿舍、食堂等,占地面积600m2,其中建筑物占地300m2,硬化100m2,空地区占地200m2。矿山办公生活区总占地面积为0.17hm2,其中建筑物0.08hm2,硬化0.03hm2,空地0.06hm2。原办公生活区利用情况:赤峰祥达采石矿办公生活区作为一采区办公生活区继续利用,赤峰市松山区富华碎石矿办公生活区作为二采区办公生活区继续利用,赤峰市兴隆采石厂碎石矿办公生活区作为三采区办公生活区继续利用,赤峰市明扬碎石矿、赤峰富海采石厂、赤峰市松山区建波碎石矿办公生活区闲置不再利用,不拆除以备项目发展使用。(2)竖向布置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一采区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57.5m,建筑物前后场地没有开挖边坡;二采区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46m,平整时形成小面积的开挖边坡,边坡高度1m,边坡水平长2.5m;三采区办公生活区平台高程约686m,平整时形成小面积的开挖边坡,边坡高度1m,边坡水平长2.5m;办公生活区所处位置为第四系黄土覆盖,开挖全部为土方,开挖边坡比为1:1.5。2、露天采场(1)平面布置①采场平面布置本矿山露天采场占地为首采段储量估算范围,面积为24.12hm2,其中一区0.0764km2、二区0.0844km2、三区0.0884km2。一区采场地表境界最长280m,最宽230m,采场底部尺寸长200m,宽196m,总公路出口布置在东侧,一采区现状已形成7.0hm2开采面积;二区采场地表境界最长480m,最宽134m,采场底部尺寸长180m,宽80m,总公路出口布置在东侧,二采区现状已形成1.68hm2开采面积;三区采场地表境界最长270m,最宽130m,采场底部尺寸长265m,宽126m,总公路出口布置在南侧,三采区现状已形成8.4hm2开采面积。矿山采场占地面积为24.12hm2,已有采石面积为17.08hm2,新开辟面积为7.04hm2。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目前仅设计首采段采场位置及范围,后续开采计划尚未设计。首采段采场主要技术指标见表3-7。表3-7首采矿段最终开采境界主要特征表指标名称单位一区露天采场二区露天采场三区露天采场全矿开采最高标高m708707758758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封闭圈标高m///露天底标高m665679712665地表尺寸(长×宽)m280×230480×134270×130露天底尺寸(长×宽)m200×196180×80265×126平均剥采比m3/m30.210.190.140.17②扰动区平面布置矿山采场表层岩土剥离会对其2-5m范围原地貌造成扰动,平均扰动宽度为3m,扰动区面积为1.13hm2。综上露天采场总占地面积为25.25hm2。(2)竖向布置矿山采用山坡露天自上而下分层方式进行开采,采矿方法采用水平台阶分层采矿法。一采区分为705m、700m、695m、690m、685m、680m、675m、670m、665m共九个阶段;二采区分为704m、699m、694m、689m、684m、679m共六个阶段,三采区分为752m、747m、742m、737m、732m、727m、722m、717m、712m共九个阶段,最终开采每两个相邻台阶合并一个最终台阶,工作平台最小宽度28m,工作线长度100~150m。最终边坡角65°,公路宽度8m,最大纵坡8%。3、堆土场(1)平面布置项目办公生活区、采矿工业区、矿区道路已建设完成,无需对其表土进行剥离。由于项目为整合项目,整合前原有矿山已进行了开采,一采区现状已形成7.0hm2开采面积,尚有0.64hm2未开采,此部分地表需进行表土剥离,一采区覆土厚度约为0.2m,因此表土剥离量为1280m3。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采区现状已形成1.68hm2开采面积,尚有6.76hm2未开采,此部分地表需进行表土剥离,二采区覆土厚度约为为0.24m,因此表土剥离量为16224m3。三采区现状已形成8.4hm2开采面积,尚有0.44hm2未开采,此部分地表需进行表土剥离,三采区覆土厚度约为为0.15m,因此表土剥离量为660m3。生产过程中所剥离表层土均排弃至堆土场。根据地形条件与周围环境,堆土场设在二区露天采场南东20m处山坡凹地,用于存放表土。矿山服务年限内共排放表土总量约为18164m3。堆土场总占地面积为0.32hm2,其中堆土场堆土区占地0.25hm2,周围空地0.07hm2。项目服务期末,表层土用于覆土以恢复植被。(2)竖向布置根据矿区高程及地形,确定堆土场位于露天采场西南侧,地势较平坦,底部最低标高672m,顶部排放最高高程680m,堆土场边坡1:2。4、工业场地(1)平面布置矿山现状已有工业场地设置在各自露天采场内,建设有碎石设备及石料堆放场地等,工业场地占地面积不另计算。(2)竖向布置工业场地采用平坡式布置,分别位于各自现状采场内,场地较平整,碎石堆放边坡按自然坡度35°堆放,高度约3m。5、矿区道路矿山距离中海苏沟村1.9km,目前已有矿山道路连接至中海苏沟乡道,矿山道路宽5m,长2.32km,矿区内部联络路长1.5km,宽5m,路面材料均为泥结碎石路面,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目前矿山道路两侧植被已恢复,植被以针茅、蒿类等杂草为主。矿山道路两侧预留绿化空地宽各1m。矿区道路总占地面积2.67m2,其中路面占地1.91hm2,两侧空地占地0.76hm2。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区堆土场三采区二采区一采区矿区道路3.3施工组织3.3.1施工道路条件矿山距附近乡级公路1.9km,目前已建成矿区道路2.32km,可以满足施工所需材料、设备等的运输要求。3.3.2供水供电条件建设项目运营后用水量为11.82m3/d、2364m3/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a,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以及生活用水。项目用水均取自村民自备井(三家村水井),采用罐车运输的方式将水运至矿区内的蓄水池(容量为50m3),能够满足本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4天的需求量。项目生产用水量为11.1m3/d(合2220m3/a),主要为工业场地洒水抑尘、装卸洒水抑尘、道路洒水等。工业场地洒水抑尘用新鲜水量约为2.5m3/d,装卸洒水抑尘用新鲜水量约为6.5m3/d,道路洒水用新鲜水量约为2.1m3/d。绿化尽量种植耐旱易植物,雨水自然灌溉即可存活,不采用新鲜水作为灌溉水源,节约用水。生活用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385-2003)确定用水量为每人每天30L,厂区工作定员为24人,年生产200天,则日用水量为0.72m3,年用水量为144m3。本项目用电区集中在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10KV高压输电线路已“T”接至矿区,线路采用线杆架空,架设长度约1.0km,杆基占地面积较小,目前架设扰动区植被已恢复,并能够满足水土保持要求。3.3.3施工办公生活区矿山施工办公生活区利用现有办公生活区及工业场地,不新建施工办公生活区。3.3.4工程通讯及其它供应1.通讯本工程所在地通信网络发达,外部通信条件良好,通过移动电话沟通,可以满足矿山对外通信联络需要。2.主要建材供应条件本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建设所需的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由当地采购,建材供应渠道畅通。在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开发时所造成的水土流失责任由供货方负责,并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3.5采矿方法及参数1.采剥方法划分水平台阶由上向下逐层开采,台阶高度5m,沿矿体边界开水平段沟,向两侧推进。最小工作平台宽28m。工作台阶坡面角65°。采用KQ-80潜孔钻穿中深孔,炸药爆破崩落矿石,ZL50装载机装载,采用自卸汽车运输。2.穿孔工作根据开采规模、矿岩性质和其他同类矿山生产实践,中深孔穿孔作业选用国产KQ-80型潜孔钻机。根据同类矿山生产实践,设计确定KQ-80型潜孔钻机台年综合矿岩平均效率18000m,延米爆破量65t/m,经计算,每个采区需KQ-80型潜孔钻机1台,共计4台(其中1台备用)。3.爆破工作采用多排孔微差挤压爆破方法进行中深孔爆破,炮孔呈三角型布置。靠近采场最终境界线时,采用预裂爆破,以减少爆破对最终边坡的破坏和边坡清理工作。中深孔爆破采用非电导爆管起爆,爆破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爆破工作在白班进行。爆破工作由矿山聘请专业爆破公司作业。4.二次破碎对于大块矿石采用破碎锤进行二次破碎。5.装载工作根据开采规模和同类矿山生产实践,装载工作选ZL50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装载机装载,参考其它矿山实践,设计确定台年综合效率为7.50万m3。共需ZL50装载机4台,每个采区各1台,备用1台,ZL50装载机兼做辅助作业。矿山作业地点相对集中,为方便场地平整等辅助工作,配备TY220B型推土机1台。6.采场矿岩运输采场采用ZL50装载机装载矿岩,配10t级自卸汽车运输矿岩。需10t汽车4台(3开1备)。7.排土作业由于项目为整合项目,整合前原有矿山已进行了开采,一采区现状已形成7.0hm2开采面积,尚有0.64hm2未开采,此部分地表表土剥离量为1280m3。二采区现状已形成1.68hm2开采面积,尚有6.76hm2未开采,此部分地表表土剥离量为16224m3。三采区现状已形成8.4hm2开采面积,尚有0.44hm2未开采,此部分地表表土剥离量为660m3。表层土排至堆土场堆集。8.采矿贫化率及损失率本方案选取露天开采综合损失率17%,因全部为矿石,故无贫化率,出矿块度≤500mm。3.3.6主体工程施工工艺与方法(1)道路施工工艺与方法路基填筑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力施工为辅,采用水平分层全断面填筑方法施工,逐段逐层向上填筑。路基填筑采取挖、装、运、摊、平、压路机压实的机械化流水作业,每层填压的土方均要平行于最终的路基表面。(2)表土剥离工艺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为保护表土资源,矿山对露天采场占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表土采用推土机联合自卸卡车工艺进行剥离,表土剥离厚度为0.3m,矿山需剥离表土量为18164m3,运送至堆土场。3.4工程占地猴山碎石矿建设区总征占用土地面积为28.4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荒草地。所占用土地均属松山区穆家营镇管辖。各工程建设区占用土地情况详见表3-8。表3-8工程征占地情况表单位:hm2项目名称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合计其中永久临时建设期运行期一采区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3 荒草地0.030.030.03硬化0.01  荒草地0.01 0.01 0.01 空地0.02  荒草地0.02 0.02 0.02 小计0.06  0.060.060.06二采区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2荒草地0.020.020.02硬化0.01荒草地0.010.010.01空地0.02荒草地0.020.020.02小计0.050.050.050.05三采区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3荒草地0.030.030.03硬化0.01 荒草地0.01 0.01 0.01 空地0.02 荒草地0.02 0.02 0.02 小计0.060.060.060.06露天采场采场24.12 荒草地24.1224.1224.12扰动区1.13 荒草地1.131.131.13小计25.25  25.2525.2525.25堆土场堆渣区0.23 荒草地0.230.230.23挡渣墙0.02 荒草地0.020.020.02空地0.07  0.070.070.07小计0.32  0.320.320.32矿区道路路面1.91 荒草地1.911.911.91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空地0.76 荒草地0.760.760.76小计2.67  2.672.672.67总计28.41  28.4128.4128.413.5土石方及其平衡情况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共动用土石方量为18814m3,其中挖方18164m3,填方650m3,弃方18164m3。本工程表土剥离量为18164m3,表土回填量650m3,用于绿化覆土。详见土石方工程量表及土石方流向框图。表3-9土石方工程量表   单位:m3项目挖方填方调入调出废弃数量来源数量去向数量去向办公生活区空地覆土270270堆土场小计270270露天采场采场剥离1816418164堆土场小计1816418164矿区道路覆土380380堆土场小计380380合计1816465065018164注:土石方均已折算为自然方。弃方18164m3挖方18164m3填方650m3办公生活区回填平整270m3堆土场18164m3表土剥离18164m3露天采场回填平整380m3矿区道路图3-1工程土石方流向框图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6工程投资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企业已形成固定资产原值240.00万元,净值182.00万元,占用流动资金约10.00万元。矿山增量投资228.9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96.00万元,流动资金32.95万元。建设投资中土建工程费84.40万元,设备购置费8.00万元,设备安装费13.60万元,其他费用80.00万元,预备费10.00万元。3.7进度安排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结合主体工程设计文件,本工程于2015年6月开工,2015年7底工程全部竣工,总建设工期为2个月。表3-10项目实施进度横道图序号工程项目2015年1234567891011121露天采场2堆土场3.8拆迁安置本项目区内无居民,无构筑物及建筑物,因此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项目区概况4.1自然条件4.1.1地质1、工程地质本区处于华北地台北缘,内蒙古中部地槽褶皱系东段(Ⅰ级)温都尔庙~翁牛特旗加里东地槽褶皱带(Ⅱ级)东段,云雾山隆起(Ⅲ级)北缘。区域内地层区划:古生代地层区划为华北地层大区,内蒙古草原地层区,赤峰地层分区;中、新代地层区划属滨太平洋地层区,大兴安岭—燕山地层分区,乌兰浩特—赤峰地层小区。地层:矿区内出露的地层为:侏罗系上统白音高老组(J3b)和第四系(Q4)。(1)侏罗系上统白音高老组(J3b)大面积出露于矿区的东部、西部和中部,总体走向为北东°,倾向南西,倾角0-30°。岩性主要为中酸性岩屑、晶屑凝灰岩,火山碎屑物包括安山质岩屑、晶屑、玻屑,以玻屑为主,凝灰结构,块状构造,普氏硬度f>12,破碎后适合建筑用石,是建筑用凝灰岩碎石矿的控矿地层。(2)第四系全新统(Q4)分布于矿区内山坡下的低缓地段,主要为砂砾石、砂土,亚砂土及黄土,一般厚2~5m。构造:矿层赋存于侏罗系上统白音高老组(J3b)地层中,褶皱、断裂均不发育,对矿体的改造、破坏作用不大。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矿区由于地层岩性单一,矿区内只显示凝灰岩呈厚层状单斜构造;矿区断裂构造不发育,只有稀疏的节理构造,未见有明显位移的断层。岩浆岩:矿区内未见侵入岩及脉岩出露。2、地震情况本矿区位于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镇,依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图A1),矿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为0.15g,地震动反映谱特征周期为0.35s。矿区所处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3、水文地质(1)含水层特征矿区含水层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岩性以第四系砂砾卵石为主,地下水多赋存于上述层位的孔隙中,为孔隙水。山前裙裾及平缓丘陵地区赋水量小,一般单井涌水量大于50m3/d,水化学类型为HCO3-Ca为主,矿化度小于1g/L。基岩裂隙水含水岩系是凝灰岩,岩石裸露,近地表处岩石节理发育,风化带岩石较破碎,形成了风化壳,裂隙宽度多在1~3mm之间,风化层厚度0.2~1.0m,存有风化带网状裂隙水。水位埋深一般50m,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50m3/d。富水性弱。(2)地下水的补给、排泄、迳流矿区基岩风化较弱,区内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入渗补给。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严格受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控制,大气降水是矿区地下水唯一的补给来源,但由于本区的降水量稀少,蒸发强度大,大气降水直接渗入,补给地下水的水量有限,致使本区的地下水的富水性差。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区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直接渗透补给,地下水补给不充足,补给期多集中于每年的7—8月份的降水期和每年的3—4月份冰雪融化期。地下水接受补给后,在地下自高处向低处运移汇集,以地下径流的方式排泄到区外。矿区位于山坡部位,地形坡度较大,有利地表(下)水排泄,地下水迳流条件良好。(3)矿坑涌水量预测矿体位于山坡部位,普查报告提交资源储量最低标高650m,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645m标高)以上,地下水对开采基本无影响,矿坑充水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直接落入。经过几年的开采经验(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雨季(7、8、9月份)采坑内降水可全部自然蒸发,坑内无泉涌现象,汇集降水如不能及时排出,则暂停生产使降雨自然入渗及蒸发排出。通过上述分析,雨季的降水对矿区的开采没有大的影响。由于开采仅限于地表,矿体位于含水层以上,根据本区的地下水类型及特征,该矿区水文地质勘探类型为第二类第一型,即以基岩裂隙充水为主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类型矿床。4.1.2地貌矿区位于大兴安岭山脉的南西端,属低山区,矿区内地形较陡,矿区内海拔标高758~650m,相对高差108m。项目区土壤类型为栗钙土,质地为轻壤,植被覆盖度为45%,地表坡度约30°。4.1.3气象矿区所在区域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大陆性气候特点显著,气温日变幅和年内变幅较大,常年多偏西风,降雨量少,蒸发量大,气候干旱。矿区气象资料引用赤峰气象站的系列资料值,根据赤峰气象站1975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年~2007年实测资料统计,该地区多年平均气温为7.5℃,多年平均降水量为371.2mm,多集中在6~8月。多年平均蒸发量1939.9mm,极端最高气温40.4℃,极端最低气温-28.8℃,≥10℃积温为3175.2℃,无霜期为137d,最大冻土深1.8m,全年日照总时数为2865.8h,多年平均风速2.5m/s,历年最大风速40.0m/s,大风日数20.8d,主导风向为西北风。项目区主要气候特征见表4-1、4-2。表4-1多年气象要素特征值气温(℃)极端最高40.4年降水量(mm)年最大610极端最低-28.8年最小280年平均7.5多年平均371.2≥10°积温(℃)3175.210年一遇最大24h110.8年日照数(h)2865.820年一遇最大24h139.6最大冻土深度(m)1.8无霜期(d)137多年平均蒸发量(mm)1939.9最大风速(m/s)40.0主导风向西北风年大风日数(d)20.8平均风速(m/s)2.5表4-2各月平均风速(m/s)与降水量(mm)月项目123456789101112全年月降水量1.62.46.614.440.264.0109.475.131.719.54.41.9371.2月风速3.52.82.62.72.31.61.21.11.32.23.13.52.54.1.4水文矿区南侧有一河流为锡伯河,属老哈河支流,流域面积2968.34km2,河流长度120.3km,总落差1078.6m,河道平均比降8.9‰,发源地位于喀喇沁旗旺业甸镇韭菜楼乡,最终于赤峰市北大桥汇入英金河。矿区北侧有一河流为半支箭河,流域面积797.94km2,河流长度74.9km,总落差1042m,河道平均比降6.6‰,发源地位于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喀喇沁旗野窝铺,最终于赤峰市红山区贾营子汇入锡伯河。项目区水系分布情况见水系图。4.1.5土壤矿区土壤主要以栗钙土为主,母岩为黄土,土壤质地为轻壤。局部地区土层厚度可达2~4m。土壤团粒结构发育不良、质地疏松、多孔,胶结物质、粘粒成分和有机质含量低,垂直节理发育、土壤的抗蚀性和抗冲性较弱,在植被覆盖度低时极易发生水土流失。4.1.6植被矿区植被类型为半干旱草原杂草植被,植被覆盖率约30%。常见树种主要是榆树、杨树等,灌木主要有山杏,草本植物以本氏针茅为主,还有糙隐子草,百里香、狗尾草等。目前周边地区人工植被中,山杏、沙棘、油松、紫花苜蓿长势较好。4.2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4.2.1社会经济赤峰市松山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是联结东北和华北两大经济区的重要枢纽。总面积5618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办事处、14个乡镇,是赤峰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联结蒙冀辽经济的重要枢纽地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2.5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5.3亿元,第二产业127亿元,第三产业50.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347元。全旗总人口54.988万人,总户数19.30万户,其中非农业人口12.53万人,全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23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163元。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穆家营镇总面积2.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5万亩,总人口2.73万人,农业人口2.02万元。农业总产值13395.2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843.99元。表4-3社会经济概况统计表行政区划总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万亩)总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农业总产值(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穆家营镇2.4511.52.732.0213395.255843.99行政区划总面积(km2)耕地面积(万亩)总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GDP(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元)松山区5618224.854.98842.458212.591634.2.2土地利用现状工程建设区内总占面积为28.4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主要是荒草地。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4.3.1水土流失现状(1)水土流失分区根据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项目区属西辽河大凌河中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2)水土流失现状①松山区水土流失现状松山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情况公报》,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截止2011年年底松山区土壤侵蚀强度统计表见表4-4。表4-4土壤侵蚀面积表单位:km2强度类型所属流域轻度侵蚀中度侵蚀强烈侵蚀极强烈剧烈合计水力蚀蚀西辽河1138.76457.44273.82156.2056.862083.08风力侵蚀0.00.00.00.00.00.0(2)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在对工程建设区原地貌土壤结构、植被盖度、地面坡度、大风和降雨强度等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收集项目区所在地遥感资料,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壤侵蚀普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工程建设区原地貌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项目区土壤类型为栗钙土,质地为轻壤,植被覆盖度为45%,地表坡度约30°,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强度为强烈,确定项目区现状水力侵蚀模数为3000t/km2·a。区域的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4.3.2水土保持现状矿区所在地属于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为了改善生态环境,改变农牧业生产条件,松山区长期以来在水土保持治理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截止目前,已累计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143.58km2,其中基本农田14010.14hm2、水保林80431.73hm2、种草16233.34hm2、封育治理3682.63hm2。水保治理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山、水、田、林、路、沟综合防治。坡面治理工程采用拦蓄十年一遇24小时最大暴雨;沟道治理工程采用拦蓄二十年一遇24小时最大暴雨。乔木树种有山榆、油松、樟子松、赤峰杨;灌木有柠条、沙棘、山杏、棉槐等;草木植物有紫花苜蓿、羊草、沙打旺等,绿化树种有云杉、樟子松、馒头柳、垂榆、丁香、黄刺梅、榆叶梅等。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项目区所占用土地类型为荒草地,即天然牧荒地,没有人工水土保持设施,植被盖度约30%。4.3.3水土流失治理经验松山区水土保持工作始于1956年,多年来先后开展了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兴修梯田、治山治水、闸沟垫地、修筑塘坝等措施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工程。在长期的水土保持治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进行山、田、水、林、路、沟综合治理。1、主要技术措施先固后造、水不出沟、泥不下坡,低山区造林改变以往坡面整地方式,沿等高线布设水平沟、鱼鳞坑整地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另外使用生根粉、保水剂、坐水造林等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对提高造林成效均有重要作用。同时围封转移战略的实施,对植被恢复起到决定性作用。2、主要治理经验治沟沿坡相结合,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管理、利用相结合,同时重视治理后的管护工作,有三分改造七分管护之说,忽视改造后的管护会使治理工作前功尽弃。根据距项目附近白庙子小流域的种植经验来看,紫花苜蓿、杨树、山杏、沙棘等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较高,长势很好。3、适宜生长的优良草树种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实地调查,项目区适宜生长的草种主要有紫花苜蓿、羊草、草地早熟禾等;灌木树种有柠条、沙棘、柠条、黄刺梅、丁香等;乔木树种有赤峰杨、落叶松、油松、云杉、白榆、馒头柳等。4、当地同类建设区水土流失治理经验已建的元宝山电厂水土保持治理比较重视矿区的绿化、美化,并配置了相应的节水设施,草坪布设喷灌,美化乔木配置低压管道灌溉,云杉、落叶松、丁香、黄刺玫、早熟禾类草坪等草树种生长良好。矿区邻近G111国道,道路两侧栽植杨树,路堑边坡覆土后采用菱形浆砌石网格防护,网格内撒播披碱草草籽,路面中央分隔带绿化采取云杉、榆树、披碱草灌草混交的方式。这些实例可为本工程项目区在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绿化措施过程中进行草树种的选择及措施的布局提供经验与参考依据。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5.1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5.1.1主体工程选址方案(1)工程选址合理性分析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保有资源储量(333)矿石量548.72万m3,凝灰岩资源较丰富。主体工程露天采场范围及资源配置已经划定,项目选址主要按照划定的矿区范围定位,无其它比选方案。主体工程属于矿山露天开采工程。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相关规定,对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性、工程总体布局、占地、土石方流向、施工组织等方面进行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a.《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符合性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项目目前为初步设计阶段,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条文进行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表0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照表文件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项目情况第一条第二十四条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项目区不属国家级国家级三区划分范围,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的重点治理区,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08),方案确定防治标准为一级,项目建设施工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扰动破坏范围。第二条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该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第三条第二十八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了土石方调配综合利用措施,并补充防护措施,不会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第四条第三十八条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项目区进行了表土剥离,对剥离表土保存和利用。b水利部18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方案对《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文件进行分析,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表02执行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文件对照表文件条款要求内容项目情况第一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2005]4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建设项目。第二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项目。项目为露天采矿建设项目,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第三条违反《水土保持》第十四条,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新水土保持法为第二十条规定,项目为矿山开采建设项目,不属于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第四条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的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内取土、挖砂、取石的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区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项目建设不易造成地质灾害。新水土保持法中此条文已取消。第五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项目为矿山露天开采建设项目,不属于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工程。新水土保持法中此条文已取消。第六条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应文件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已获得赤峰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松山区19家碎石矿整合的意见”,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相关水土保持审批规定。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第七条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项目分期开采,本项目属一采区工程,项目不存在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情况。第八条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本项目建设单位目前暂未发现其建设的项目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第九条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对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区不属于该范围。第十条在华北、西北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报告正在审批过程中。第十一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原地貌的扰动超过70%,或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项目区对原地貌的扰动低于70%,或对林草植被的破坏率低于70%的项目。第十二条工程的土石方平衡、废弃土石渣利用达不到规范要求。工程土石方经内部调配后没有弃方产生。综上所述,项目区不涉及和影响到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等的项目;项目区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项目区不属于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等区域;项目区不属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因此,本项目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可行。(2)堆土场选址合理性分析二区露天采场南东20m处山坡凹地,用于存放弃土。矿山服务年限为19.6年,共排放剥离表土总量约为18164m3。根据堆土场所处地形条件,采用台体体积计算得堆土场容量为18230m3,可以满足排放要求;堆土场位于山顶,不位于行洪通道,其受洪水威胁较小,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堆土场选址合理。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5-3堆土场容量计算表标高(m)面积(m2)高差(m)有效容积(m3)累计容积(m3)670464606.592.51553672.57931553944.522.52385675112539381341.222.53388677.5159973261773.032.544486801966117732146.69364576832303182305.1.2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分析本工程总平面布置方案是根据矿山的情况,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消防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地形、风向、设施朝向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了总体布置。按照矿山生产规模布置了矿内外道路,力求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尽量节约用地、节省投资、减少土石方量等方面均有利于水土保持。1、办公生活区与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利用原有房屋,不再新建,能够节约投资,控制新增占地,保护原地貌及植被。办公生活区布置在露天采场周围200m左右,能够缩短联络道路,减少占用土地资源,从而有利于水土保持,同时节省交通时间,提高了矿山生产效率;工业场地布置在已有采场内,布置紧凑合理,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新增占地,符合水土保持要求。2、矿区道路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从水土保持角度来分析,矿区总平面布置达到了紧凑合理,功能区划分明确,内部运输便捷,矿外交通方便。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减少风沙、扬尘对矿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对项目区生态环境起到了保护作用。3、堆土场堆土场布置在二区露天采场东南侧坡面,距露天采场较近,能够减少运距,节省矿山生产投资,节约成本;堆土场位于山坡上游,汇水面积较小,不受洪水威胁;在满足排放要求的同时尽量减少占地,尽量少破坏原地貌及植被,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综上所述,通过对矿区总平面的合理布局,同时在工程运行期间能对其采取合理、积极的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可使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治理。因此,主体设计的总平面布置方案比较合理,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5.2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和实地查勘,工程征、占地总面积28.4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包括办公生活区0.17hm2,露天采场25.25hm2,矿区道路2.67hm2,堆土场0.32hm2。本工程建设占地全部为荒草地,工程建成完工后,基本改变了原有土地类型和功能,工程建设前为荒草地,完工后大部分变为工程建设用地。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永久占地对土地利用方式具有长期的影响,从根本上改变了工程占地的土地利用类型。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3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1)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评价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共动用土石方量为18814m3,其中挖方18164m3,填方650m3,弃方18164m3。工程土石方总体平衡。在土方开挖量中,露天采场开挖量18164m3;在回填量中,办公生活区回填量270m3,矿区道路回填量380m3。在露天采场和堆土场,土方开挖以表土剥离、建筑物基础开挖施工活动为主。本矿山积极利用原有房屋作为办公生活区,完全利用原有矿山道路,尽量减少新增占地,从而减少建设过程中的土石方量。工程土石方回填填筑料首先考虑充分利用开挖料,这样既可以减少工程开挖带来的弃渣量,又可减少填筑材料的外借量,从总体上控制土石方的开挖、回填量,减少水土流失量。从工程土石方总体平衡来看,工程土石方开挖量大于填筑量,通过纵向调用,在充分利用挖方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弃方。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分析,挖方得到充分利用,减少了弃方,从而减少了占地和对地面的扰动及植被的破坏,有利于防治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2)主体工程施工组织的评价主体工程进行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布置施工场地,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和施工时序,安排施工进度等。施工组织设计保证了本项目施工的顺利实施。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区施工场地布置在工业场地内,不再新增占地。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分析,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利用率高,占地面积满足施工活动及生活区的需要。建设工期交叉进行确保如期建成投产。总建设工期2个月。施工进度安排比较紧凑合理,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同时,尽量缩短了施工工期和地表的裸露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可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由于矿山利用原有道路及办公生活区因此,露天采场岩土剥离与堆土场建设同时进行,有利于缩短工期,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同时有利于土方的调动,减少土方转运次数,符合水土保持的防治原则,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3)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的评价露天采场与堆土场开挖土方采用机械结合人工的施工方法,这样能够缩短工期,减少土地裸露时间,有利于水土保持。堆土场表土剥离后运往办公生活区堆置,以便绿化覆土,在堆置期间如果没有做好防护措施,很容易产生水土流失。主体设计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堆放”的原则,将剥离的岩土集中堆放于堆土场,有利于水土保持。综上,岩土剥离与堆放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考虑的比较全面,不足之处本方案予以完善。综上所述,主体工程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纵向调运,挖方充分利用,并将取、弃土量控制在最小,在此基础上达到土石方平衡;同时尽量安排交叉施工,以缩短施工工期。从水土保持的角度来评价,有利于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等尽量从保持水土、减少水土流失及保护环境等方面考虑,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4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在主体工程的开发利用方案中,按照矿山行业规范设计了具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诸如办公生活区绿化、矿区道路绿化、表土剥离等,这些工程在满足主体工程安全运行需要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本工程为建设生产类项目,矿山在建设过程中,根据主体设计实施了部分水保措施,为了提高防护标准,避免重复投资,将主体工程建设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经水土保持工程分析界定后纳入到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并作为水土保持新增措施布设的依据之一。5.4.1分区评价(1)办公生活区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①场区绿化主体工程虽设计了绿化措施,但对植物措施的类型、草树种的选择及栽植技术措施均未作设计和说明,该措施可操作性差无法实施,本水保方案增加矿区绿化面积并对技术措施进行补充设计。办公生活区总占地0.17hm2,需要采取绿化措施面积0.06hm2。②防洪评价矿山利用原有办公生活区,在建设前已考虑到防洪要求,均布设在山脊或不受洪水威胁的坡地,周边没有较大的冲沟。故办公生活区不受周边洪水的威胁。③边坡稳定性分析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公生活区建设时形成小面积挖填边坡,开挖边坡为土质边坡,土质属壤土。办公生活区挖填边坡高度约为1m,边坡比均为1:1.5,所处区域土壤容重为13.6kN/m3,内摩擦角为23°,粘聚力为3.5kPa。利用同济启明星SLOPE分析软件,对其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方法选择瑞典条分法,应力模式为总应力法,分析结果见图5-1。图5-1办公生活区挖方边坡稳定性分析图工程中要求K≥1.30,经计算办公生活区挖方边坡K值为2.69,所以工挖方边坡是稳定的。(2)露天采场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①扰动区绿化露天采场表层岩土剥离会对其3m范围原地貌造成扰动,扰动区面积为1.13hm2。主体设计对扰动区进行绿化,但对植物措施的类型、草树种的选择及栽植技术措施均未作设计和说明,绿化措施可操作性差无法实施,本方案对绿化技术措施进行补充设计。②露天采场防洪评价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山属工业类小型企业,根据《防洪标准》小型工矿企业防洪标准重现期为20—10年,本项目露天采场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露天采场均位于山顶,几乎没有汇水面,周围的降水汇集后由外侧沟道排泄,不经过采场,因此露天采场不受外来洪水威胁。露天采场开采区汇水量根据公式:W=10KRFW—来水量m3,F—沟头以上集水面积hm2,K—径流系数,R—20年一遇24h最大降雨量mm。各采取露天采场汇水量见下表。表5-4露天采场开采区降雨汇水量表编号露天采场面积(hm2)径流系数设计频率降雨强度(mm)汇水量(m3)17.640.11139.61173.1928.440.11139.61296.0538.840.11139.61357.37由于本项目所开采矿床节理裂隙较发育,同时蒸发较强烈,同时设计频率汇水量较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提出的露天采场防治水方案,露天采场开采区所汇集降水自然排泄,如不能及时排出,则暂停生产使降雨自然入渗及蒸发排出。③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分析露天采场采用划分水平台阶由上向下逐层开采,台阶高度6m,露天采场开挖平台上下方形成开挖边坡,最终边坡角为65°,矿石容重为24.5kN/m3。根据《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露天采场边坡岩体等级为Ⅳ级,查《工程岩体分级标准》得其内摩擦角为38°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结构面粘聚力为150kPa。利用同济启明星SLOPE分析软件,对露天采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方法选择瑞典条分法,应力模式为总应力法,分析结果见图5-2。图5-2露天采场挖方边坡稳定性分析图工程中要求K≥1.30,经计算工业场地挖方边坡K值为6.57,所以露天采场挖方边坡是稳定的。(3)矿区道路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①绿化矿山利用原有矿山道路进行运输,主体设计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为0.76hm2,但对植物措施的类型、草树种的选择及栽植技术措施均未作设计和说明,绿化措施可操作性差无法实施,本方案对绿化技术措施进行补充设计。②硬化道路路面采用粘结碎石硬化,硬化后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的发生,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路面碎砂石铺盖面积1.91hm2。(4)堆土场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①场区绿化主体设计剥离表土堆放占地0.32hm2,为防治堆土场的水土流失,采用机械拍实的临时防治措施对其防护。根据堆土场覆土厚度,设计在堆土场种植植被。但对植物措施的类型、草树种的选择及栽植技术措施均未作设计和说明,该措施可操作性差无法实施,本水保方案增加堆土场植物技术措施补充设计。②防洪评价堆土场位于山坡上,汇水面积较小为0.012km2。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计算得到高含沙洪水洪峰流量为8.33×10-3m3/s,所以堆土场不会受到周边汇水威胁。具体分析过程如下:洪峰流量计算采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推荐公式:式中:Q—最大清水洪峰流量,m3/s;K—径流系数,20年一遇取0.3;i—平均1小时降雨强度,按20a一遇平均1h最大降雨量;F—山坡集水面积,km2。Qs=Q(1+φ)式中:Qs—高含沙洪水洪峰流量,m3/s;φ—修正系数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φ=(γc-1)/(γh-γc)式中:γc—高含沙洪水容重,取1.12g/cm3;γh—高含沙洪水中固体物质容重,取1.40g/cm3;计算成果见下表。表5-5最大洪峰流量计算表分区高含沙洪水洪峰流量Qs(m3/s)修正系数φ最大洪峰流量Q(m3/s)径流系数K平均1小时降雨i(mm)山坡集水面积F(km2)堆土场8.33×10-30.435.82×10-30.35.820.012③边坡稳定性分析堆土场地势较平坦,底部最低标高672m,顶部排放最高高程680m。堆土场边坡1:2,排弃边坡角27°,分一个台阶堆放,边坡稳定。首先对堆土场进行机械拍实,拍实后进行绿化。5.4.2水土保持工程界定与评价1、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在主体工程的可研中,按照行业规范设计了具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诸如路面采取碎石铺盖硬化、恢复植被等。这些工程在满足主体工程安全运行需要的同时,也具备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对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界定。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界定结果详见表5-6。表5-6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界定项目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问题与不足方案需要新增或补充的措施办公生活区硬化、场地平整植被恢复缺乏植被恢复措施的具体设计空地绿化、堆土临时防护露天采场植被恢复缺乏植被恢复措施的具体设计植物措施设计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区道路硬化植被恢复缺乏植被恢复措施的具体设计两侧绿化堆土场绿化缺乏植被恢复措施的具体设计绿化2、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评价本矿山主体设计的植被恢复、表土剥离等措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并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本方案。主体设计仅提及植被恢复措施,并未对草树种及绿化方法提出具体设计,本方案予以完善;露天采场表土剥离后将表土运至堆土场堆放,在风水等外营力作用下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应布设临时防护措施,在本方案中完善。5.5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扰动原地貌,使地表抗蚀性、抗冲性降低和改变土体(建筑物)结构,增加水土流失物质源等方面,另外,工程建设与生产对生态环境也将产生一定范围的影响。(1)对水土流失的影响评价①扰动原地貌,使地表抗蚀性、抗冲性降低工程建设需进行基础、基槽的开挖和填筑,在此过程中,破坏原有地表,剥离表层土,使原状土体处于裸露和无防护状态,使其抗蚀性、抗冲性大大降低,在雨水的击溅冲刷下,极易造成水土流失。②改变土体结构,增加水土流失物质源基础开挖、剥离表层土等临时堆置的土方,由于改变了原来的结构状态,成为松散的堆体,使土壤松散性加大,抗蚀力降低。不但使其原有的保水保土功能消失,而且极易被降水冲刷带走,成为水土流失物质源,加剧水土流失。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③人为改变了局部相对平坦的原地貌形态,形成人工再塑地貌,加大了地面坡度。(2)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建设期和运行期。在建设期由于场地平整、建筑物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堆料等施工活动,扰动和破坏了地表土壤结构及地表植被,加大了项目区水土流失的强度,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运行期由于堆土场不断的排石作业,废石产生的扬尘对堆土场及周边将造成污染,致使堆土场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受到影响。5.6结论与建议(1)结论项目区既不在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不在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也不在环境保护区及生态治理成果区,因此项目选址合理,不存在绝对限制性因素。在主体工程设计中,对项目建设提出了绿化要求,但主体工程绿化防护措施缺少的具体设计,不能形成有效的防护体系,不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表土存储缺少临时措施设计。通过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分析认为,工程建设与生产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加剧了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本方案在主体工程建设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基础之上,依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完成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布局和措施设计,通过其在工程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全面实施,可保证工程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治理。因此,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本项工程建设是可行的。(2)建议①增加临时措施,避免裸露堆土在外营力作用下造成水土流失,保护表土资源。②加强项目区植被管护措施,防止牲畜采食,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成果。③建议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管理,避免随挖随弃现象的发生,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保护好项目区及周边草地生态环境。④建议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规范其进出路径,防止其随意碾压草场,保护植物资源,防止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⑤应落实好主体工程设计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使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功能,并与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措施紧密结合,形成综合防护体系。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6.1工程占地根据工程建设情况,确定猴山碎石矿建设期占用土地面积28.41hm2;运行期占用土地面积28.4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荒草地,详见表6-1。表6-1工程征占地情况表单位:hm2项目名称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合计其中永久临时建设期运行期一采区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3 荒草地0.030.030.03硬化0.01  荒草地0.01 0.01 0.01 空地0.02  荒草地0.02 0.02 0.02 小计0.06  0.060.060.06二采区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2荒草地0.020.020.02硬化0.01荒草地0.010.010.01空地0.02荒草地0.020.020.0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小计0.050.050.050.05三采区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3荒草地0.030.030.03硬化0.01 荒草地0.01 0.01 0.01 空地0.02 荒草地0.02 0.02 0.02 小计0.060.060.060.06露天采场采场24.12 荒草地24.1224.1224.12扰动区1.13 荒草地1.131.131.13小计25.25  25.2525.2525.25堆土场堆渣区0.25 荒草地0.250.250.25空地0.07 荒草地 0.070.070.07小计0.32  0.320.320.32矿区道路路面1.91 荒草地1.911.911.91空地0.76 荒草地0.760.760.76小计2.67  2.672.672.67总计28.41  28.4128.4128.416.2防治责任范围6.2.1确定防治责任范围的依据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规定,通过现场调查和查勘确定本项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本工程的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1)项目建设区项目建设区是指开发建设项目永久占地及施工期间的临时征、租地范围和土地管辖范围,这是直接造成损坏和扰动的区域,是治理的重点区域。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规定,依据主体工程开发利用方案,结合现场调查和查勘确定本项目建设区包括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堆土场、矿区道路等,建设期项目占地面积为28.41hm2;运行期项目占地面积为28.41hm2。(2)直接影响区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直接影响区确定的依据,直接影响区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对项目建设区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对本工程而言,主要指项目建设时,由于施工对建设区四周造成的影响。目前矿山以建设完成办公生活区、矿区道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直接影响区已划入建设区范围。根据对主体工程的分析,结合现场和对同类工程的调查,综合分析认为,建设期直接影响区为露天采场周围(扰动区以外)2m及下风向10m范围(0.9hm2)、堆土场周围5m范围(0.15hm2);运行期直接影响区为露天采场周围(扰动区以外)2m及下风向10m(0.9hm2),矿区道路两侧1m(0.46hm2),堆土场周围5m范围(0.15hm2)。6.2.2防治责任范围通过上述分析计算,确定猴山碎石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46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28.41hm2,直接影响区面积1.05hm2;运行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92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28.41hm2,直接影响区面积1.51hm2,详见表6-2。表6-2防治责任范围表单位:hm2项目名称建设期防治责任范围运行期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合计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合计办公生活区0.170.170.170.17露天采场25.250.926.1525.250.926.15堆土场0.320.150.470.320.150.47矿区道路2.672.672.670.463.13总计28.411.0529.4628.411.5129.92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6.3防治分区6.3.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原则(1)各分区之间具有显著差异性(2)各分区内造成的水土流失主导因子相近(3)一级分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4)二级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和施工区逐级分区(5)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6.3.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由于该项目既有点式工程,又有矿区道路,各区域水土流失类型、特点各有差异,防治的重点和采取的防护措施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进行分区防治。根据主体工程总平面布置、各项工程建设特点、新增水土流失类型、侵蚀强度、治理措施及治理的难易程度,结合工程项目所在地水土流失特征、地貌类型、土壤侵蚀等情况,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为4个区,即:办公生活防治区、露天采场防治区、堆土场防治区、矿区道路防治区4个分区。猴山碎石矿采矿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详见表6-3。表6-3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表防治分区防治责任范围占地类型水土流失特征分区特征办公生活防治区0.17荒草地 场地挖填平整形成裸露地表为独立的场地堆土场防治区0.47荒草地排放、堆弃表土易发生水土流失为独立的场地露天采场防治区26.15荒草地场地挖填平整、表土剥离形成裸露地表;运行期水土流失严重为独立的场地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区道路防治区3.13荒草地路基开挖填筑对地表的扰动,破坏原生地貌,植被退化水土流失呈线性分布合计29.92   7水土流失预测随着矿山的建设,不可避免的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产生扰动,对植被造成破坏,加剧原地面水土流失,对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矿区平整、土建、修路等生产过程中,由于施工区开挖、取土、填筑等活动扰动原地貌,占压土地,破坏地表植被,造成土体结构疏松,水土保持功能降低或丧失,加剧了区域内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因此,根据主体工程的布局和施工工艺,合理预测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类型、土壤侵蚀强度,客观评价其造成的危害及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便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防治措施选择和布局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1扰动地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预测7.1.1扰动地表面积预测(1)整合前扰动地表面积项目办公生活区、采矿工业区、矿区道路已建设完成,露天采场已进行开采作业。项目整合前已形成扰动面积,一采区现状已形成7.0hm2扰动面积,二采区现状已形成1.68hm2扰动面积,三采区现状已形成8.4hm2扰动面积。项目区共形成17.08hm2扰动面积。(2)整合后扰动地表面积经实地调查结合设计资料分析,该工程总占用土地面积为28.41hm2,工程建设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为28.41hm2,扰动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荒草地。详见表7-1。表7-1矿区扰动原地貌、损坏植被及占地类型情况表单位:hm2项目名称工程占地扰动原地貌破坏植被占地类型办公生活区0.170.170.17荒草地露天采场25.2525.2525.25荒草地堆土场0.320.320.32荒草地矿区道路2.672.672.67荒草地合计28.4128.4128.41荒草地7.1.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预测水土保持设施是指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一切设施的总称,如原地貌、人工、自然植被,已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等均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功能,应视为水土保持设施。根据《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施工建设活动对原地表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生物设施构成占压和损坏的要按标准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对猴山碎石矿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占地类型的统计分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占用损坏的土地类型为荒草地,荒草地面积应纳入破坏水土保持设施范畴,由此确定本工程建设破坏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面积为28.41hm2。详见表7-2。表7-2占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表单位:hm2项目区域占地面积(hm2)占地类型办公生活区0.17荒草地露天采场25.25荒草地堆土场0.32荒草地矿区道路2.67荒草地合计28.41荒草地7.2弃渣(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量预测(1)矿区建设期弃土、弃渣量预测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共动用土石方量为18814m3,其中挖方18164m3,填方650m3,弃方18164m3。(2)运行期弃渣量预测矿山在运行期产生的石粉及矿渣被卖往公路建设单位,因此矿山运行期无弃渣。7.3水土流失量预测7.3.1新增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影响矿区水土流失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自然因素是潜在的,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植被等;人为因素是指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将诱发和加速原地面的水土流失。根据实地调查,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场地平整,采场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开挖,建(构)筑物地基开挖及回填,土料临时堆放和回填,表土排放等施工活动,对原地貌和地表植被进行扰动和破坏,降低或丧失了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改变了外营力与土体低抗力之间形成的自然相对平衡,导致原地貌土壤侵蚀的发生和发展。(1)建设期水土流失影响因素①办公生活区:施工准备期主要进行通路工程,扰动原地表植被,使大面积土壤暴露在外,裸露的土壤在外营力的作用下产生水土流失;在施工期土建场地平整和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开挖土料堆放,使地表裸露面进一步扩大,侵蚀面积增大,在无任何防护下,易产生以水蚀为主的风水交错侵蚀。②露天采场:施工准备期,主要进行道路建设,形成挖方和填方,扰动原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表土剥离,使大面积土地失去植被保护,造成水土流失,同时表土在开挖、转运、堆放的过程中变得松散粘聚力降低,且直接暴露在外,在风水的作用下容易发生土壤侵蚀。③堆土场:根据地形条件与周围环境,堆土场设在二区露天采场南东20m处山坡凹地,用于存放剥离表土。松散的表土结构,易产生新的风蚀和水蚀,加剧水土流失。④矿区道路:矿区道路在施工期间,由于道路平整、堆垫等活动,扰动了原地表植被,形成长距离疏松的土质裸露带。在降水的作用下,裸露带产生土壤水蚀,进入风季发生风蚀。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运行期水土流失因素分析主体工程建成投产后进入生产运行期,建设期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也将一同完成。在工程运行期,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发生在堆土场及露天采场,此时的水土流失影响因素主要为人为因素。本工程建设期及生产运行期产生水土流失的人为因素如表7-3,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过程框图见7-1。表7-3 建设及运行期产生水土流失的人为因素施工准备期1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堆土场等场地平整,使地表植被遭到破坏,丧失了植被的抗侵蚀作用,极大降低了原土体结构的保持水土功能。施工期1办公生活区场地平整、建筑物基础开挖,为水土流失增加物质源。2露天采场露天采场岩土剥离,形成大的裸露面,增加水土流失物质源。3堆土场剥离的表土及废石的堆积,形成人工地貌,表土经剥离、运输等过程破坏了原结构,颗粒粒间凝聚力降低4矿区道路道路路基的挖填破坏原生植被自然恢复期1办公生活区、堆土场、矿区道路在植被和土体结构尚未恢复或形成稳定状态,仍将产生比工程扰动前强的水土流失,但水土流失强度逐年减弱。运行期1露天采场、堆土场在矿山生产过程中,露天采场面积不断扩大,采场不断加深,形成大的边坡及平台,为水土流失提供物质源;堆土场在运行期始终在排弃废渣,不能进行植被恢复,为水土流失提供了物质源。7.3.2水土流失类型及分布根据矿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情况及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结合工程施工工艺的施工特点,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类型为风水复合侵蚀,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矿区道路、堆土场。原地表施工扰动对地表的扰动形式扰动后地表侵蚀外营力结果地形地貌(低山丘陵区)植被(荒草地)土壤(栗钙土)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基础的开挖和回填、道路路基的开挖和填筑等,破坏了土体结构和植被;大量堆土占压地表;人员、机械碾压、践踏损坏植被。形成人工挖损或堆垫边坡,局部坡度增大地表已无植被或遭到损坏,表土裸露土壤结构破坏,土质干燥、松散,固结性差大风、降雨作用形成新增水土流失图7-1 工程建设产生水土流失过程框图7.3.3预测单元根据主体工程的总体布局、工程的施工建设特点及新增水土流失类型和分布,确定本项目建设期的水土流失重点预测单元为: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矿区道路和堆土场;运行期的水土流失重点预测单元为堆土场及露天采场。7.3.4预测时段根据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及项目区的自然条件,综合分析矿山的生产建设特点及施工进度安排,结合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本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为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和运行期,预测期确定为8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年。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每个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按最不利情况考虑,超过雨季(风季)长度的按全年计算,不超过雨季(风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风季)长度的比例计算。依据松山区全年各月平均风速和平均降水量来看,确定5-9月为雨季,其他几个月为风季。(1)施工期根据施工特点,此阶段的水土流失类型复杂、分布面宽、水土流失严重,是重点预测时段。主体工程总的施工期为2015年8月~2015年9月底,即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首采工作面移交生产,根据各单元的施工扰动时间,结合产生土壤流失的季节,施工期预测时段确定为2个月。(2)自然恢复期在各项工程施工结束后,除被建构筑物占压和硬化的区域外,其它区域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植被恢复或表土形成相对稳定的结构仍需要一定时期。工程建设区地处半干旱区域,根据当地已有经验和有关资料,植被达到稳定生长及发挥水土保持功能需要3~5年,确定自然恢复期预测时段为3年。(3)运行期在矿山建设完成后进入运行期,根据矿山建设及开采计划,矿山将于2015年10月运行生产,服务年限为19.6年,在本方案服务期内运行期为8年。详见表7-4。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7-4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及预测时段表单位:年项目名称施工进度(年、月)建设期运行期(年)施工期(年)自然恢复期(年)水蚀(5~9月)风蚀(10~4月)办公生活区2015.8.1~2015.9.10.23露天采场2015.8.1~2015.10.10.438堆土场2015.8.1~2015.9.10.23矿区道路2015.8.1~2015.9.10.237.3.5预测内容与方法表7-5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及方法预测项目预测内容预测方法扰动原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情况预测工程占地、施工临时占地、露天采场、堆土场等扰动原生地貌的面积。实地调查、资料统计弃土、弃渣情况工程各施工点的弃渣量及废石情况。实地调查、资料统计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和数量预测工程占用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林地及原地貌设施面积。实地调查、资料统计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流失量预测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量。实测法、类比法、理论计算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危害预测水土流失对工程、土地资源、自然生态等的影响。资料分析7.3.6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预测通过对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分析,确定本工程建设和生产可能引发水土流失的总面积是28.41hm2。施工期普遍存在水土流失,因此可产生水土流失的面积为28.41hm2;自然恢复期,办公生活区、堆土场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道路两侧等区域因为植被尚未恢复,仍将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其面积是26.37hm2;在运行期由于采坑及堆土场堆渣区在生产使用,所以将持续产生水土流失,其面积为25.55hm2。详见表7-6。表7-6 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预测单位:hm2项目名称总面积预测时段建设期自然恢复期运行期已动工未动工办公生活区0.170.110.060.06露天采场25.2525.2525.2525.25堆土场0.320.320.32矿区道路2.671.910.760.76总计28.412.0226.3926.3925.257.3.7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强度预测(1)水土流失背景值根据赤峰市土壤侵蚀图图斑登记表,项目区属于强烈侵蚀区。结合工程项目占地自然情况及项目区降雨、风力、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等影响水土流失因子,确定项目区原地貌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水蚀模数为3000t/km2·a。项目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项目建设区目前还没有土壤侵蚀实测资料,扰动地貌的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主要采用类比法,植被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则根据项目区降雨量、风力条件和植被覆盖度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1)已动工尚未完工单元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办公生活区、矿区道路已动工建设,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50433-2008)的要求,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经实地调查,水力侵蚀模数为5000-5500t/km2.a,风力侵蚀模数为1000-1200t/km2.a,详见下表。表7-7已动工单元水力侵蚀模数预测表单位:t/km2.a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第一年第二年办公生活区建筑物5200硬化5000矿区道路路面5500表7-8已动工单元风力侵蚀模数预测表单位:t/km2.a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第一年第二年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硬化0矿区道路路面02)未动工单元工程建设期各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可通过项目区实测结果或类比工程的实地调查结果,经适当修正后获取。本工程缺乏建设期土壤侵蚀实测资料,土壤侵蚀模数预测采用类比资料法。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50433-2008)的要求,未动工的露天采场、堆土场的土壤侵蚀模数采取类比资料法,分别选取与本工程自然条件类似、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基本相同的工程,通过现场实测、收集分析相关观测资料与研究成果进行预测。A、类比资料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未动工的露天采场、堆土场的土壤侵蚀模数采取类比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审批的《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车户沟铜多金属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实测资料,详见下表。表7-9车户沟铜多金属矿采矿工业场区样方调查及计算表样方编号样方面积土壤容重(t/m3)侵蚀年限(a)水蚀模数(t/km2.a)风蚀模数(t/km2.a)样方面积(m×m)坡度°投影面积(m2)13×53312.580.913661857623×53012.990.673645658733×52813.241.0235986562根据资料及实测数据分析,得出这些区域扰动后水蚀模数平均值6353t/km2.a,风蚀模数平均值575t/km2.a。B、本项目与类比资料分析对比类比资料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车户沟铜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其自然条件、扰动特点和本项目区基本相同,施工活动对土地的扰动结果相近,类比资料与本项目区条件对比见下表。表7-10类比资料条件对比表类别项目区类比区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赤峰国维矿业有限公司车户沟铜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地理位置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镇赤峰市松山区车户沟气候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371.2371.2地形地貌低山区低山丘陵区土壤栗钙土栗钙土植被类型及盖度荒草地,植被盖度30%旱地灌草植被,植被盖度35%土地利用类型荒草地荒草地平均风速及大风日数2.5m/s,20.8d2.5m/s,20.8d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施工扰动情况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堆垫、占压、碾压等场地平整、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堆垫、占压、碾压等新增水土流失特点风水复合侵蚀风水复合侵蚀工程建设区与松山区车户沟地处同一纬度,降雨量、土壤及植被基本相同,气候条件基本一致,水土流失成果可以类比分析,以确定项目区的土壤蚀模数。故对类比资料的实测数据进行适当的调整,结合工程建设区的具体条件,分析确定各施工扰动区域的土壤水蚀、风蚀模数。工程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水土流失侵蚀模数预测结果见下表。表7-11未动工单元水力侵蚀模数预测表单位:t/km2.a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办公生活区空地6000410038003100露天采场采场、扰动区6200450040003100堆土场绿化(机械拍实)6200450040003100运输道路空地6000410038003100表7-12未动工单元风力侵蚀模数预测表单位:t/km2.a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办公生活区空地15010040露天采场采场、扰动区17012040堆土场绿化(机械拍实)17012040运输道路空地150100407.3.8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预测在确定水土流失背景值、水土流失预测强度和新增水土流失面积的基础上,求得新增水土流失总量,计算结果见下表。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本工程建设期及自然恢复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及侵蚀年限,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侵蚀量为3780.7t,原地貌土壤侵蚀量为2683.14t,新增土壤侵蚀量为1097.56t。100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7-13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土壤水蚀预测量表(已动工单元)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总侵蚀量(t)背景值(t/km2.a)原地貌侵蚀量(t)新增土壤侵蚀量(t)面积(hm2)侵蚀年限(a)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面积(hm2)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第1年第2年第3年小计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80.25200.000.833000.000.480.35硬化0.030.25000.000.33000.000.180.12合计0.11道路工程路面1.910.25500.0021.013000.0011.469.55合计1.91合计2.0222.1412.1210.02表7-14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土壤风蚀预测量表(已动工单元)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总侵蚀量(t)背景值(t/km2.a)原地貌侵蚀量(t)新增土壤侵蚀量(t)面积(hm2)侵蚀年限(a)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面积(hm2)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第1年第2年小计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0000硬化00000合计0000道路工程路面00000合计0000合计0000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7-15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土壤侵蚀总量预测表(已动工单元)预测单元施工期植被恢复期土壤侵蚀量合计原地貌土壤侵蚀量新增土壤侵蚀量水蚀土壤侵蚀量风蚀土壤侵蚀量小计水蚀土壤侵蚀量风蚀土壤侵蚀量小计水蚀土壤侵蚀量风蚀土壤侵蚀量小计办公生活区建筑物0.830.830.830.480.480.35硬化0.30.30.30.180.180.12合计矿区道路路面21.0121.0121.0111.4611.469.55合计合计22.1422.1422.1412.1212.1210.02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7-16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土壤水蚀预测量表(未动工单元)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总侵蚀量(t)背景值(t/km2.a)原地貌侵蚀量(t)新增土壤侵蚀量(t)面积(hm2)侵蚀年限(a)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面积(hm2)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第1年第2年第3年小计办公生活区空场地0.060.26000.000.720.064100380031006.67.323000.005.761.56合计0.060.720.066.67.325.761.56露天采场采场扰动区25.250.46200.00626.225.2545004000310029293555.23000.002575.5979.7合计25.25626.225.2529293555.22575.5979.7堆土场堆土区0.250.26200.003.100.2345004000310026.6829.783000.0022.207.58空地0.070.26200.000.870.074500400031008.128.993000.006.722.27合计0.323.970.3034.838.7728.929.85矿区道路空地0.760.26000.009.120.7641003800310083.692.723000.0072.9619.76合计0.769.120.7683.692.7272.9619.76合计26.39640.0126.3730543694.012683.141010.87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7-17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土壤风蚀预测量表(未动工单元)预测单元施工期自然恢复期总侵蚀量(t)背景值(t/km2.a)原地貌侵蚀量(t)新增土壤侵蚀量(t)面积(hm2)侵蚀年限(a)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面积(hm2)土壤侵蚀模数(t/km2.a)侵蚀量(t)第1年第2年第3年小计办公生活区空场地0.06150100400.170.1700.17合计0.060.170.170.17露天采场采场扰动区25.251701204083.3383.33083.33合计25.2583.3383.3383.33堆土场堆土区0.23170120400.760.7600.76空地0.07170120400.230.2300.23合计0.300.990.990.99矿区道路空地0.76150100402.22.202.2合计0.762.22.22.2合计26.3986.6986.6986.69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7-18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土壤侵蚀总量预测表(未动工单元)预测单元施工期植被恢复期土壤侵蚀量合计原地貌土壤侵蚀量新增土壤侵蚀量水蚀土壤侵蚀量风蚀土壤侵蚀量小计水蚀土壤侵蚀量风蚀土壤侵蚀量小计水蚀土壤侵蚀量风蚀土壤侵蚀量小计办公生活区空场地0.720.726.60.176.777.495.7605.761.73合计0.720.726.60.176.777.495.7605.761.73露天采场采场扰动区626.2626.2292983.333012.333638.532575.502575.51063.03合计626.2626.2292983.333012.333638.532575.502575.51063.03堆土场堆渣区3.103.1026.680.7627.4430.5422.20022.208.34空地0.870.878.120.238.359.226.7206.722.5合计3.973.9734.80.9935.7939.7628.92028.9210.84矿区道路空地9.129.1283.62.285.894.9272.96072.9621.96合计9.129.1283.62.285.894.9272.96072.9621.96合计640.01640.01305486.693140.693780.72683.1402683.141097.56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4水土流失危害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平整土地、建筑物基础开挖、回填、填筑路基、排弃废矿渣等活动占压了地表植被,将彻底破坏原地貌,形成人工斜坡及挖损、堆垫地貌,诱发了新增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对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增加水土流失量工程占地破坏植被和扰动地表,使土壤变得疏松,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疏松弃土,也增加了一定量的水土流失。由于地表植被遭到完全破坏,使土体的结构、组成等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土壤的抗侵蚀能力,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活跃。(2)占用、破坏土地资源,降低土地生产力工程建设将导致项目区土地与植被遭受破坏,占用大量的荒草地,造成土地退化,降低土地生产力。永久占地将使土地失去其生态功能。(3)增加河流泥沙含量对下游河道含沙量增加,尤其推移质增多,造成河道淤积或下游水利工程的淤积,影响其效能发挥。工程建设中若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新增水土流失将随着雨季径流流入河道,增加河流的含沙量,淤积下游河道。(4)对本企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如不能及时有效地防治,将间接影响安全生产,首先强烈的风蚀有可能使矿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区周边空气中悬浮的沙尘大量增加,形成浮尘天气,能见度降低,落尘量增加,影响企业生产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其次可能危害职工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间接影响生产;同时,大量落尘污染机械设备和水质,增加清洗工作量,影响机械设备的运行和寿命。(5)降低矿区生态环境质量资源的开发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矿区开采直接改变了下垫面类型,使地下水补给量改变,使矿区地下水位降低,空气湿度降低,矿区小气候向干旱化方向发展;其次是生产建设占地、塌陷区及沉陷区的形成直接影响周边范围内的植被生长。7.5综合分析及指导意见7.5.1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通过对猴山碎石矿项目水土流失程度、强度、水土流失量的分析和预测评价得出结果如下:(1)根据项目区自然环境特点及工程建设特点,确定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为风水复合侵蚀类型,以水蚀为主。(2)根据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强度的预测,明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为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堆土场、矿区道路;防治时段为工程建设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3)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工艺,估算工程建设破坏原地貌和地表植被面积为28.41hm2。(4)工程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总面积28.41hm2。(5)工程建设期土石方总土石方量为18814m3,其中挖方18164m3,填方650m3,弃方18164m3,全部排弃到堆土场。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6)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侵蚀量为3780.7t,原地貌土壤侵蚀量为2683.14t,新增土壤侵蚀量为1097.56t。(7)根据工程建设区水土流失强度的预测,确定防治措施以植物防护措施为主,水保工程措施为辅。7.5.2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综合分析(1)施工准备期分析从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工程施工准备期进行通路及场地平整,大面积平整、开挖土地,全面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土体结构,表土疏松裸露,易发生风、水蚀。(2)施工期分析在没有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堆土场、矿区道路水土流失量较大,原因是这些区域占地面积大、施工中由于建(构)筑物地基开挖、排弃废土、废渣等施工活动对土体的扰动强度大,形成临时堆土场、人工堆垫边坡,土质疏松,局部地表形成边坡,为水蚀、风蚀的发生、发展提供了下垫面条件,形成风水复合侵蚀,其侵蚀量也大。因此,这些区域和地段是重点防治区。(3)自然恢复期分析自然恢复期基础建设工程完工,许多地方被建(构)筑物覆盖、硬化或绿化,只有少部分地段还会有一定的水土流失,随着植被的逐渐恢复与植被覆盖度提高、根系固土能力的增强,水土流失量会逐渐降低。(4)运行期分析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投入运行后,随着生产的推进,采坑不断加深,堆土场排弃废弃物面积、高度逐渐增加,如果没有合理的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防治和严格的管理措施,由风力和降雨导致的水土流失将给周边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为此,露天采场及堆土场应作为矿山生产过程中重点监测的地点。7.5.3防治的指导性意见以上预测结果是在不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产生水土流失的因素较多,地面坡度、地表物质组成与结构及降雨强度是造成水力侵蚀强弱的主导因素,地面组成物质与结构和风力的大小是风力侵蚀强弱的主导因素。从以往的经验,防治风蚀最有效的手段是植物措施,防治水蚀以工程措施为基础,结合植物措施。在具体实施时,应针对不同工程的施工与生产区域、地段,不同的施工工艺、施工特点与施工季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治方案,遏制新增水土流失的发生与发展。对于其它水土流失相对不突出的侵蚀区域,也应制定针对性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量。综上所述,在本工程的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都应加强土壤侵蚀的防治,以便有效控制因项目建设而引起的水土流失,将项目建设对区域产生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以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8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8.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项目建设区属于水利部公告中的西辽河大凌河中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以下简称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规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见表8-1。表8-1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统计表防治分区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治理程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防治标准95900.89897258.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8.2.1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根据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和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目标、在分析评价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基础上,针对本项目建设生产活动引发水土流失的特点和造成危害程度,通过有效的措施布局,力求使本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得以集中和全面的治理。在发挥工程措施控制性和速效性特点的同时,充分发挥植物措施的长效性和美化效果,形成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永久性防护措施和临时性措施结合互补的防治形式。本项目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详见图8-1。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覆土新增工程措施办公生活区空地绿化新增植物措施扰动区绿化新增植物措施露天采场区表土剥离新增工程措施扰动区绿化新增植物措施堆土场区两侧绿化新增植物措施矿区道路图8-1猴山碎石矿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8.2.2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1.分区防治措施布设(1)办公生活区防治措施布设项目办公生活区在建设过程中破坏了原地貌及植被,形成了小面积空地,根据项目区气候及土壤条件等立地条件,对办公生活区进行造林、种草绿化,在防治水土流失的同时美化矿区环境。(2)露天采场防治措施布设露天采场在施工过程中扰动和破坏了原地貌,本方案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采场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矿区水资源缺乏的现状,对露天采场扰动区进行造林种草绿化设计。(3)堆土场防治措施布设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土在存放过程中,在风水等外营力作用下容易产生水土流失,结合表土场布置、堆放形式及立地条件,设计在表土场实施灌草混播,以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矿区环境,在实施绿化措施前采用纤维布苫盖。(4)矿区道路防治措施布设矿山利用原有矿山道路进行运输,本项目矿区道路在运行中扰动和破坏了原生植被,本方案根据矿山生产实际及矿区道路立地条件,在矿区道路两侧空地进行造林种草防护。表8-2各分区需要采取防治面积统计表单位:hm2防治分区防治责任范围建构筑物硬化需要采取措施面积总面积建设区影响区总面积建设区影响区办公生活防治区0.170.170.080.030.060.06 堆土场防治区0.320.320.320.32露天采场防治区25.2524.121.131.131.13矿区道路防治区2.671.910.761.910.750.75合计28.4126.52 1.89 0.081.948.20.381.88 按照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根据本项目工程的水土流失特点,结合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在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基础上,对本项目建设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做相应安排。措施布局情况详见附图“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碎石矿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图”。2.分区防治措施典型设计(1)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标准水土保持造林整地防治标准为10年一遇24h最大暴雨量设计。(2)植物措施草树种优选及质量要求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①草树种选择根据项目区气候特征及不同防治区的立地条件,本着“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经实地调查,适宜本区域及本区域种植较成功的草种主要有早熟禾、披碱草、羊草、紫花苜蓿、草木樨等;灌木树种有柠条、沙棘、山杏、榆叶梅、黄刺梅、丁香等。②种子、苗木质量要求用于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苗木及牧草种子为一级苗和一级种,并且要有“一签、三证”,即要有标签、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③植物与建筑物间距按矿山建设相关规范和要求,栽植树木与建筑物、地下管线及道路等要求保持一定距离,详见下表。表8-3植物与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间距要求表序号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最小间距(m)至乔木中心至灌木中心1建筑物外墙、有窗3.0~5.01.52建筑物外墙、无窗2.01.53道路路面边缘1.00.5(3)办公生活区防治措施设计a、工程措施表土回覆:项目办公生活区建筑物已建设完成,部分地面进行了硬化,尚未进行绿化。项目办公生活区绿化区需进行覆土,覆土厚度约45cm。工程量见下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8-4办公生活区覆土工程量表防治分区覆土面积(hm2)厚度(cm)总量(m3)来源办公生活区0.06约45270堆土场b、植物措施办公生活区防治措施根据其平面布置的特点及功能要求进行设计。主要通过植物措施达到防治区域水土流失的目的,在绿化布置时,遵循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办公生活区占地0.17hm2,需要采取措施面积0.06hm2,下面进行空地绿化设计。①立地条件办公生活区前后空地,土壤为扰动后栗钙土,绿化面积共0.06hm2。②造林种草设计办公生活区空地造林种草技术指标如下表。表8-5办公生活区造林种草技术指标表地点面积(hm2)草种种植方式种子苗木规格需种苗量总需种量空地0.06紫花苜蓿条播行距1(m×m)一级种子80.0kg/hm24.8kg③技术措施整地:首先翻松种草场地,深度0.30m,彻底清除土壤中的杂物,打碎土块,平整场地;播种:为了促进发芽,减少鼠害,播前用30℃水浸种l2~24h,捞出后用10%的磷化锌拌种,播种深度一般控制在l~2cm。雨季人工条播,覆盖营养土后稍镇压。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④种草配置图式办公生活区空地绿化设计图式见“图8-1”。(4)露天采场防治措施设计a、工程措施表土剥离:主体工程施工前对露天采场实施了表土剥离措施,剥离表土集中保存在堆土场。其工程量见下表。表8-6露天采场表土剥离工程量表防治分区表土剥离面积(hm2)厚度(cm)总量(m3)去向露天采场7.8415-2418164堆土场b、植物措施由于矿山采场范围内表层土较薄,并有岩石出露,生产过程中所剥离表层土均排弃至堆土场。露天采场表层土剥离会对其2-5m范围原地貌造成扰动,平均扰动宽度为3m,扰动区面积为1.13hm2。对扰动区采用混播紫花苜蓿及柠条种子进行绿化。①立地条件土壤为扰动后栗钙土,种草面积1.13hm2。②造林种草设计露天采场绿化技术指标如下表。表8-7建设期露天采场绿化技术指标表地点面积(hm2)草种种子等级播种方法播种量(kg/hm2)需种量露天采场扰动区1.13披碱草一级种按1:1比例撒播3033.9(kg)紫花苜蓿1618.08(kg)山杏条播1株/穴3840株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③种草技术措施a灌木栽植技术措施整地:随整地随造林,人工穴状整地规格0.4m×0.4m(穴径×穴深),回填0.2m熟土。苗木要求:选用裸根苗,1-2年生实生苗。栽植:春季人工植苗造林,在栽植前现在含有生根粉和保湿剂的泥浆中蘸根。栽植时苗木入坑后要扶正,用表土埋至土坑的1/3处,将苗木轻轻上提,保持树身垂直、树根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抚育管理:栽植后的翌年,对缺苗断垄处进行补植,并松土除草(杂草铺放在穴内,以减少蒸发)。b种草技术措施整地:首先翻松种草场地,深度0.30m,彻底清除土壤中的杂物,打碎土块,平整场地;播种:雨季撒播(7月15日前)。播种前用农药拌种或用杀虫剂、保水剂、抗旱剂对种子进行丸衣化处理,以预防种子传播病虫害和病虫对种子、植株危害;用磷钾肥或农家肥作为种肥拌种播种,播后及时镇压,以利出苗。抚育管理:出苗后松土除草;播种后的翌年,对缺苗断垄处及时进行补播;返青后到快速生长时追肥。④造林种草配置图式露天采场种草设计见“图8-2”。(5)堆土场防治措施设计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设计剥离表土堆放占地0.32hm2,由于表土堆放时间较长,剥离土结构松散,在水力、风力及重力的作用下,易发生水土流失。为防治表土存储场的水土流失,采用机械拍实的临时防治措施对其防护。根据堆土场覆土厚度,设计在堆土场种植羊草、披碱草、柠条恢复植被。①立地条件堆土场空地,土壤为栗钙土。②造林设计堆土场造林技术指标如下表8-8。表8-8堆土场造林种草设计技术指标表种草地点草种播种方法种子规格需种量(kg/hm2)面积hm2总需种量(kg)堆土场羊草按1:1比例撒播一级种30kg/hm20.329.6披碱草15kg/hm24.8柠条栽植两年生2×2760③造林技术措施a灌木栽植技术措施整地:随整地随造林,人工穴状整地规格0.4m×0.4m(穴径×穴深),回填0.2m熟土。苗木要求:选用裸根苗,1-2年生实生苗。栽植:春季人工植苗造林,在栽植前现在含有生根粉和保湿剂的泥浆中蘸根。栽植时苗木入坑后要扶正,用表土埋至土坑的1/3处,将苗木轻轻上提,保持树身垂直、树根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随填土分层踏实。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抚育管理:栽植后的翌年,对缺苗断垄处进行补植,并松土除草(杂草铺放在穴内,以减少蒸发)。b种草技术措施整地:首先翻松种草场地,深度0.30m,彻底清除土壤中的杂物,打碎土块,平整场地;播种:雨季撒播(7月15日前)。播种前用农药拌种或用杀虫剂、保水剂、抗旱剂对种子进行丸衣化处理,以预防种子传播病虫害和病虫对种子、植株危害;用磷钾肥或农家肥作为种肥拌种播种,播后及时镇压,以利出苗。抚育管理:出苗后松土除草;播种后的翌年,对缺苗断垄处及时进行补播;返青后到快速生长时追肥。④造林种草配置图式堆土场造林种草设计见“图8-3”。(6)矿区道路防治措施设计本项目矿区道路占地2.67hm2,其中路面占地面积为1.91hm2,空地面积0.76hm2,需采取措施面积为0.75hm2,本方案对矿区道路两侧空地进行绿化设计。①立地条件矿区道路两侧,总长为2320m,土壤为扰动后栗钙土,措施面积0.75hm2,采用灌草混交的绿化措施。②造林种草设计矿区道路绿化措施指标如下表8-9。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8-9 矿区道路绿化措施指标表 地点面积(hm2)草树种种植方式株距(m)行数(行)种子苗木规格需种苗量总需种量矿区道路0.75柠条栽植21行/侧两年生1株/穴2200紫花苜蓿条播一级种子30.0kg/hm222.5③造林种草技术措施造林整地:采用穴状整地方式进行整地。穴状整地规格灌木40cm×40cm(坑径×坑深),回添20cm熟土,距路边50cm。栽植:春季人工植苗造林。覆土、踏实,栽后浇足底水。防护林抚育管理:每年两次,穴内松土、除草,深5~10cm。种草整地:对道路两侧进行全面整地,以改善立地条件,提高种草成活率,需要全面整地面积0.75hm2。紫花苜蓿雨季前抢墒人工条播,每公顷播种30kg,覆盖营养土后稍镇压,覆土2cm。④矿区道路绿化设计见“附图8-4”。(7)水土保持其他临时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可以起到防患于未然,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运行期的水土流失量,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为恢复植被以及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①运矿石车辆行走范围要严格控制在征占范围内,并要采取遮盖措施;②生产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处理;③生产期对矿区道路要及时洒水降尘,在大风天应尽量减少生产活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④水保工程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植物措施及时到位,规范施工行为,进行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8.2.3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本方案水土保持防治措施采取分区设计,共分为4个区,即办公生活区、露天采场、堆土场、矿区道路,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治措施。(1)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工程量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包括表土剥离、覆土工程等。各项防护措施主要工程量详见下表。表8-10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工程量汇总表防治分区长度/面积(m/hm2)工 程 量(m3)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浆砌石砂砾垫层PVC管m剥离表土(m3)绿化覆土(m3)机械拍实(m3)办公生活区0.17270露天采场25.2518164堆土场0.3218164矿区道路2.67/2320380合计1816418164650(2)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及工程量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包括办公生活区绿化、露天采场扰动区绿化、堆土场绿化、矿区道路绿化等,各种防护措施数量及苗木种子数量见下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8-11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工程量汇总表防治分区实施地点面积(hm2)草树种种苗规格总需种苗量单位数量办公生活区空地0.06紫花苜蓿一级种子kg4.8露天采场扰动区1.13紫花苜蓿按1:1混播kg18.08披碱草33.9条播1株/穴株3840株堆土场占地0.32羊草按1:1撒播kg9.6披碱草4.8柠条两年生株760矿区道路两侧空地0.75紫花苜蓿一级种子kg22.5柠条两年生株2200合计2.268.2.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水土保持工程依托业主单位,与主体工程统一规范管理;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实施要选择有绿化造林施工资质的单位完成。在主体施工组织机构中设置水土保持专项管理人员1名,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的技术、进度及质量管理。(2)施工条件①施工场地水保工程施工场地均依托主体工程场地,可满足水保施工要求,不另设施工场地。②施工道路项目施工道路使用矿区道路,可以满足施工要求,且不新增占地。③施工办公生活区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保工程施工办公生活区依托主体工程,不再另行征地。④施工供水水保工程施工用水全部依托主体工程,不再另行建设。⑤施工供电水保工程施工用电依托主体施工,可满足水保工程施工用电。⑥施工通讯项目区附近有联通、移动的信号接收塔,手机信号能覆盖项目区场地,可以满足本项目的施工通讯需求。(3)施工材料来源施工材料主要是植物措施的苗木种子及临时措施所需密目网。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所需苗木种子尽量从项目区附近的苗圃和种子公司调运,必须是一级苗木或一级种子,并且要有“三证、一签”。临时措施所需密目网必须是合格产品,有产品合格证。(4)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按前述各防治区措施典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符合水土保持典型设计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要求,工程措施、植物措施造林种草成活率要达到95%以上,保存率达到90%以上。(5)施工管理措施①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尽可能减小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②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小施工占地范围,避免对工程区外产生影响。③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以防止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加剧。④水土保持工程与植物措施选择具有相应施工技术力量的单位,在人员数量及技术上能够保证水土保持工程要求。(6)水土保持预防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把预防保护放在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具体预防保护措施为:①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水土保持意识。②选择合理的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若不能避开,对新开挖面采用土工布或纤维布苫布等进行覆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③优化施工工序:对工程开挖区要先修建临时性排水沟,以避免径流对开挖场地的冲刷;对工程开挖和填筑要同时进行,将多余的开挖土及时清运到填方场地进行压实;堆土场地必须先拦后弃,防止水土流失。④开挖的土、石方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回填于需要填方的地点或指定场地。⑤厂区施工中场地平整应与地下建筑施工相结合,统筹调配土方工程量,杜绝重复挖填,土石方运输避免乱流。⑥对已按本方案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制定管护制度,加强工程管护。(7)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的时效性,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防护措施相结合,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性。水土保持措施在安排时序上,总体上先采取工程措施和土地整治措施,最后是植物措施。对于植物措施来说,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所选择植物的生物学、生理学特性,适时进行。猴山碎石矿设计水平年能够采取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包括办公生活区绿化,露天采场扰动区绿化,堆土场空地绿化、矿区道路绿化等。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进度横道图见下图。图8-2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横道图防治分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201520166月7月8月9月5月6月7月办公生活区覆土绿化露天采场剥离表土堆土场拍实绿化线性工程两侧绿化工程措施(主体)植物措施(新增)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9水土保持监测9.1监测目的与原则9.1.1监测目的根据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目的为:(1)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保持施工管理,优化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协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2)及时、准确的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3)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建议;(4)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和及时恢复。9.1.2监测原则(1)规范性检测方法、检测方式和范围的界定、指标等必须统一,监测的描述和表达等应有全国统一标准,检测方法在同一水土流失类型区具有通用性。(2)综合性针对不同的检测对象,应从自然、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选择监测指标,从多个角度反映水土流失及其预防和治理状况;在检测方法上,既利用高新技术,也利用常规技术,互相补充,使监测结果全面、完整。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3)动态性水土流失监测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可提供静态和动态水土保持状况。把各次检测结果、各种专题研究和调查结果综合分析,建立各监测指标的数量化模式,可实现预测、预报。(4)层次性宏观、中观和微观监测均涉及层次性问题。由于必要性和技术条件的影响,检测可以在全地区、重点地区或典型样点(某一流域或某个地块)进行。9.2监测范围与时段9.2.1监测范围本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是以该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监测范围面积为29.92hm2。根据工程建设布局、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将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划分为堆土场、露天采场、矿区道路3个区。9.2.2监测时段本项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监测时段包括施工期开始及生产运行期,与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时段相应。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9.3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9.3.1监测内容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分析水土流失特点和监测重点的基础上确定监测内容和点位。施工期:主要对水土流失状况、危害及其影响因子进行监测,包括防治责任范围、扰动土地面积、土石方数量及流向,水土流失类型、形式及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数量及质量。同时,根据监测数据,评估项目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危害。运行期(含植被恢复期):主要对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及其实施效益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计算6项指标,分析工程项目是否达到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提出的防治目标。以上监测内容在不同的监测时段各有侧重,详见下表。表9-1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检测内容监测要素监测指标监测方法施工期水土流失状况监测防治责任范围项目建设区面积变化、直接影响区面积变化调查监测扰动地表情况扰动地表总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及面积土石方量土石方开挖量、回填量、弃方量、土石方流向水土流失量扰动地面水土流失强度地面观测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对主体工程的影响对主体工程安全、稳定、运营产生的影响调查监测对工程下游及周边对项目区下游和周边的环境、居民生活和生产、农田草地带来的影响对周边生态系统的影响对项目区周边生态系统的破坏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下游河道、水域的影响对河道泥沙含量的变化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地形地貌地形坡度、坡向、地貌类型调查监测地面组成物质土壤类型、土壤质地、土壤厚度等植被状况植被组成及覆盖度降水多年降雨状况、单次降雨量、雨强风速风速与风向、大风日数其它气象因子气温与地温、≥10℃积温、蒸发量等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数量及质量监测临时防护工程临时拦挡工程实施数量调查监测工程措施防洪排水、挡渣墙等工程数量及质量植物措施各区域空地绿化、施工场地绿化等措施数量及质量运行期(含植被恢复期)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监测临时防护工程临时拦挡、覆盖措施的实施数量调查监测植物措施造林面积、种草面积、覆盖度、成活率工程措施工程措施实施数量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强度地面观测9.3.2监测方法监测采用调查监测和地面观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监测内容和要求,布设监测小区,定时观测和采样分析,获取监测数据,同时与同类型区监测调查数据进行对比来验证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及设计的合理性。(1)调查监测法①实地调查法:与水土流失影响因子有关的指标,通过查阅主体工程设计资料,收集气象、水文、土壤、土地利用等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分析得出数值。②实地量测法:对防治责任范围、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采用GPS卫星定位技术,沿占地红线和扰动边界跟踪作业区确定。③样方调查法:对植被状况的监测采用样方法或标准行法,样方投影面积为:灌木5m×5m(株行距不足5m按3m×3m)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人工种草1m×1m,每一样方重复3次,查看林木生长情况、成活率、保存率。(2)场地巡查监测法:对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采用不定期巡查和观察法监测,采用实地量测法和样方调查法,并结合施工和监理资料,最终确定扰动面积、土石方量及水保措施实施数量。(3)地面观测法:对水土流失强度采用地面观测的方法。①风蚀监测(包括土壤含水量及土壤容重):对风蚀强度采用插钎法测定,同时测林草植被覆盖度。a、插钎法:在表土存储场、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等地,沿主风方向每隔2m布置1个,每组布置5个测钎,共布设3组15个。(测钎品字形布设,如图8-1),每半月量取测钎离地面的高度变化,并计算风蚀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风蚀模数。风蚀监测数据统计见下表9-2。Ms=1000Dsr其中:Ms—风蚀模数,t/km2·a;Ds—年平均侵蚀厚度,mm/a;r—土壤容重,g/cm3图9-1风蚀监测布点示意图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9-2风蚀监测统计表监测点位置编号测钎布设时间统计记录人测钎布设点描述土壤类型小区面积日期记录时间测钎标高(mm)风蚀厚度(mm)侵蚀量(t)侵蚀模数(t/km2.a)风速、风向特征月日月日……月日②水蚀监测:本项目水蚀主要发生在表土存储场、工业场地斜坡等部位,结合施工工艺以及施工特点,采用简易坡面量测和侵蚀沟样方法的方法。a简易坡面量测观测法:在雨季选择侵蚀特征明显、地表环境相对稳定的表土存储场、工业场地坡面,然后将直径0.5~1.0cm、长50~100cm的钢钎,根据坡面面积分上中下、左中右纵横各3排每排3根布设,钢钎顶部与地表齐平。每次降雨后观测记录钢钎顶部露出坡面的距离。依据每次观测桩露出坡面的距离,按以下公式计算侵蚀量,水蚀数据统计如表9-3。W=ρ(zs/1000cosα)式中:w—土壤侵蚀量,tρ—小区土样密度,t/m3z—土壤侵蚀厚度,mm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s—小区水平投影面积,m2α—小区坡面坡度,°表9-3水蚀量监测统计表监测点位置编号监测时间统计记录人地形特征土壤类型降雨特征边坡类型边坡形成时间防护措施样方编号样方面积测钎顶部高出坡面高度(mm)侵蚀量(t)侵蚀模数(t/km2.a)斜面积(m×m)坡度(。)投影面积(m2)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平均值123…nb侵蚀沟样方法:首先量测坡面形成初期的坡度、坡长、地面组成物质、容重等,每次降雨或多次降雨后侵蚀沟的体积。每条沟测定沟长和上、中上、中、中下、下各部位的沟顶宽、底宽、沟深,最终推算其流失量。边坡土壤水蚀数据统计如下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9-4边坡水蚀量监测统计表监测点位置编号监测时间统计记录人地形特征土壤类型降雨特征边坡类型边坡形成时间防护措施样方编号样方面积细沟浅沟侵蚀量(t)侵蚀模数(t/km2.a)斜面积(m×m)坡度(。)投影面积(m2)平均宽a(m)平均深h(m)平均长L(m)细沟数(n)口平均宽a(m)底平均宽b(m)平均深h(m)平均沟长L(m)浅沟数(n)123…n说明:侵蚀量=(细沟侵蚀量+浅沟侵蚀量)/0.7。细沟侵蚀量=a×h×L×n×r。 浅沟侵蚀量=(a+b)×h×L×n×r/2。 侵蚀模数=侵蚀量×106/(侵蚀年限×投影面积)。r—土壤容重,t/m3。9.3.3监测频次(1)正在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情况每10天监测记录1次;(2)扰动地表面积、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拦挡效果等每1个月监测记录1次;(3)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生长情况等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4)水土流失灾害事件发生后在1周内完成监测。调查监测时段、监测内容和监测频次见下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9-5监测时段、内容、方法及频次表监测时段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施工期至设计水平年(2015年8月-2016年底)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数量及质量监测实地调查法每10天监测记录1次水土流失状况实地量测法每1个月监测记录1次植物措施生长情况实地调查法每3个月监测记录1次水土流失危害实地调查法灾害事件发生后在1周内完成监测9.3.4监测点位布设依据工程建设特点,结合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并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确定本方案水土保持重点监测地段和部位。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堆土场、露天采场、矿区道路等区域,故可在以上水土流失严重区域进行调查监测,同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布设监测点位,进行定点、定位监测。监测点位选择如下:①露天采场:设1处水蚀监测点,1处风蚀监测点。②矿区道路:设1处水蚀监测点,1处风蚀监测点。③堆土场:设1处水蚀监测点、1处风蚀监测点。本工程共布设地面监测点6处,其中:设3处风蚀监测点,3水蚀监测点。9.4监测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9.4.1监测设施设备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9-6监测仪器数量表设施与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耗损计费方式耐用设备坡度仪台1年折旧按15%风向风速自记仪台1自记雨量计个1烘箱台1电子天平台1土壤水分快速测定仪台1消耗性设备土壤筛套1易耗品、全计铝盒个40环刀个250m卷尺个15m卷尺个2标志绳m300测钎个100自记雨量记录纸卷3标志牌个3土建设施风蚀小区个3水蚀小区个39.4.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本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线路见图9-2。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野外踏勘调查、收集资料编制设计及实施计划地面定点观测点调查监测监测资料整理、汇总与分析阶段性监测成果反馈准备监测设备、仪器、工具土壤侵蚀环境因子状况监测现场布设布设定点观测点普查、抽样调查、巡查、样方调查、访谈实施监测撰写监测成果报告制定监测图件、表格提交监测成果监测成果汇总与评价水土流失状况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图9-2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路线9.4.3监测制度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内容与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签订监测合同;(2)监测单位按合同规定进入现场驻点监测,同一项目的驻点人员中至少要有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3)开展委托监测的生产建设项目,监测工作开展前应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4)工程建设期间,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报送上季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5)工程建设中,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严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的,应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报告有关情况;(6)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7)由建设单位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9.4.4监测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监测成果的核查,对瞒报、漏报、编造数据的生产建设单位和监测机构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严重的监测机构和个人要求限期整改、注销监测人员上岗证书。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定期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监测成果的核查,对瞒报、漏报、编造数据的生产建设单位和监测人员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在本方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由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单位负责监测成果的收集和整理,符合要求后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部门组织验收。9.4.5监测机构按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的要求,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的单位必须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的监测资质证书,进场开展监测工作的工作人员至少有1人持有“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监测结果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作为监督检查和验收达标的依据之一。9.5监测成果通过实施监测,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情况,统计和计算水土保持治理面积、林草植被覆盖面积、区域内可实施植物措施面积,结合水土流失量的定位监测及分析计算,评价水土流失控制情况和水土保持治理效果,最后计算出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恢复系数等的6项防治目标达到值,分析该建设项目是否完成本方案的治理要求,并提出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10.1投资估算10.1.1编制原则及依据(1)编制原则①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费用估算的编制依据、价格水平年、主要工程单价、费用计取等与主体工程一致,不能满足要求的部分,选用水土保持行业标准;②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当地市场信息价计列;③林草价格依据当地市场价格水平确定;④本方案的价格水平年为2015年第二季度。(2)编制依据①水利部[2003]67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②水利部[2003]67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③内蒙古人民政府,内政发[1995]163号《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④赤峰市物价局、赤峰市交通局,赤交运[1993]50号《转发〈关于整顿公路汽车货物运价的通知〉的通知》。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1.2估算成果及说明(1)基础单价编制①人工预算单价本项目人工预算单价与主体工程单价一致。对主体工程中没有的单价,采用水土保持定额编制,工程措施人工预算单价为3.03元/工时,植物措施人工预算单价为2.55元/工时。②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与主体工程一致。③苗木种子价格苗木、种子的预算价格按当地市场价格计算。④施工用水、电价格本工程用电价格为1.00元/kwh,绿化用水价格为0.5元/m3。(2)工程单价编制①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单价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工程费包括直接费、其它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直接费指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三项。由于本项目设计阶段为初步设计阶段,故单价不予扩大。②安装工程单价监测设备安装费按监测设备的10%计算。③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计算基础为直接费,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取值。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措施其他直接费与现场经费分别为4%、5%;植物措施其他直接费与现场经费分别为3%、4%。④间接费计算基础为直接工程费,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取值。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间接费分别为5%、3%。⑤企业利润工程措施取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植物措施取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5%。⑥税金取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与企业利润三项之和的3.28%。(3)水土保持工程估算编制①工程措施工程措施估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②植物措施植物措施费由苗木和种子等材料费、种植费以及补植补种费组成。材料费由苗木和种子的预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补植补种费按种植费和苗木种子费的20%计算。③临时工程费临时防护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其它临时工程费按第一部分工程措施投资的2%和第二部分植物措施投资的2%计取。④独立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按方案新增投资第一至第三部分之和的2%计算,不足部分从主体工程预算费中支出;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费:参考行业对同类项目收费的平均水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及勘测设计费:同上;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监测费:同上,详见下表。表10-1水土保持监测费计算表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万元)一监测小区建设费0.241风蚀小区个23000.062水蚀小区个36000.18二消耗性设备费0.321雨量筒个21500.032铝盒个4040.023环刀个21200.02450m卷尺个1500.0155m卷尺个2250.016蒸发皿个1500.017标志绳m30030.098测钎个602.50.029自记雨量记录纸卷3350.0110标志牌个81200.10三固定设备折旧费2.871风向风速自记仪台130000.142坡度仪台1700.013土壤筛套13500.024自记雨量计个121000.095烘箱台126000.126电子天平台132000.157土壤水份快速测定仪台1520002.34四设备安装费%100.03五监测人工费7.891外业工作3.70(1)监测查勘、调查1.20(2)自然状况和社会经济调查1.30(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调查1.202内业工作4.19(1)水土保持监测方案研究1.10(2)资料分析整理1.09(3)监测报告编制1.10(4)图件绘制0.90六合计11.35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技术评估费:参考行业对同类项目收费的平均水平。(4)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按第一至第四部分之和的6%计算。因物价指数为零,不计算价差预备费。(5)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据此确定本工程建设破坏水土保持设施征收计算标准为0.5元/m2,工程设施照价赔偿。本工程建设破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为荒草地,面积为28.41hm2,经计算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205万元。详见下表。表10-2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项目区域损坏面积(hm2)补偿费(万元)办公生活区0.170.085堆土场0.320.16露天采场25.2512.625矿区道路2.671.335合计28.4114.205(6)估算成果本方案建设期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73.9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3.13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93万元,临时工程投资0.481万元,独立费用30.86万元,基本预备费3.38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4.21万元。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7)概算表(一)总概算表建设期水保工程投资总概算表见下表,运行期投资总概算表见下表。表10-3建设期水土保持投资总概算表单位: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水保投资合计建安工程费植物措施设备费独立费用1第一部分工程措施23.1323.131.1办公生活区1.11.11.2露天采场1.21.21.3堆土场1.31.31.4线性工程1.41.42第二部分植物措施1.931.932.1办公生活区0.040.042.2露天采场1.031.032.3堆土场0.270.272.4矿区道路0.600.603第三部分临时工程0.460.020.483.1临时防护工程3.2其它临时工程0.460.020.484第四部分独立费用30.8630.864.1建设管理费0.510.514.2水保设施竣工验收费774.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12124.4水土保持监测费11.3511.35第一至四部分合计23.591.9530.8656.45基本预备费1.420.121.853.386静态总投资25.012.0732.7159.787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4.218工程总投资25.012.0732.7173.99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0-4建设期分年度投资表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合计(万元)201520161第一部分工程措施23.1323.131.1办公生活区0.480.481.2露天采场9.819.811.3堆土场12.1512.151.4线性工程0.680.682第二部分植物措施1.931.932.1办公生活区0.040.042.2露天采场1.031.032.3堆土场0.270.272.4矿区道路0.600.603第三部分临时工程0.480.460.023.1临时防护工程3.2其它临时工程0.480.460.024第四部分独立费用30.8612.5118.354.1建设管理费0.510.514.2水保设施竣工验收费774.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12124.4水土保持监测费11.3511.35第一至四部分合计56.436.120.35基本预备费3.382.171.216静态总投资59.7838.2721.517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4.2114.218工程总投资73.9952.4821.51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建设期工程措施概算表表10-5建设期工程措施概算表单位:万元序号工程名称及费用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万元)第一部分工程措施23.13一办公生活区0.481覆土0.48(1)绿化覆土m327017.920.48二露天采场9.811表土剥离9.81⑴剥离表土m3181645.49.81三堆土场12.15⑴机械拍实m3181646.6912.15四线性工程0.681道路0.68绿化覆土m338017.920.68(三)建设期植物措施概算表见下表。表10-6建设期植物措施概算表单位:万元序号工程名称及费用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第二部分植物措施1.93一办公生活区0.041绿化414.94⑴整地64.84全面整地hm20.061080.6664.84⑵栽植21.03条播紫花苜蓿hm20.06350.4821.03⑶苗木240.00紫花苜蓿籽kg4.850.00240.00⑷幼林抚育hm20.06614.4136.86⑸补植补种费%20261.0352.21二堆土场0.271绿化2654.96⑴整地581.41全面整地hm20.321080.66345.81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穴状整地(穴径40cm,深40cm)个7600.31235.60⑵栽植332.12羊草、披碱草hm20.32182.8658.52柠条株7600.36273.60⑶苗木1232.00羊草kg9.640.00384.00披碱草kg4.850.00240.00柠条株7600.80608.00⑷幼林抚育hm20.32614.41196.61⑸补植补种费%201564.12312.82三露天采场1.031扰动区绿化10259.12⑴整地2411.55全面整地hm21.131080.661221.15穴状整地(穴径40cm,深40cm)个38400.311190.40⑵栽植1985.07条播紫花苜蓿hm21.13350.48396.04披碱草hm21.13182.86206.63山杏株38400.361382.40⑶苗木3976.00紫花苜蓿kg18.0850.00904.00披碱草kg33.950.001695.00山杏株38400.803072.00⑷幼林抚育hm21.13614.41694.28⑸补植补种费%205961.071192.21四矿区道路0.601道路两侧绿化5999.13⑴整地810.50全面整地hm20.751080.66810.50穴状整地(穴径40cm,深40cm)个22000.31682.00⑵栽植1054.86条播紫花苜蓿hm20.75350.48262.86柠条株22000.36792.00⑶苗木2885.00紫花苜蓿kg22.5501125.00柠条株22000.81760.00⑷幼林抚育hm20.75614.41460.81⑸补植补种费%203939.86787.97(四)建设期临时工程概算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建设期临时工程概算表见下表。表10-7建设期临时工程概算表单位:万元序号工程名称及费用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价第三部分临时工程0.48一临时工程二其它临时工程0.48工程措施其他临时工程费%223.130.46植物措施其他临时工程费%11.930.02(五)建设期独立费用概算表建设期独立费用概算表见下表。表10-8建设期独立费用概算表单位:万元序号工程名称及费用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价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30.86一建设单位管理费%225.540.51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及勘测设计费元  7三水土保持专项验收费元  12四水土保持监测费元11.35(8)概算附表(一)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表10-9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单位:元序号名称及规格定额台时费其中 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拆费人工费动力燃料费1挖掘机1.0m31006197.5035.6325.462.188.18126.052推土机59kw1030102.6410.8013.020.497.2771.063自卸汽车10t3014144.1030.4918.303.9491.374胶轮车30590.900.260.64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74kw推土机1031139.6219.0022.810.867.2789.68674kw拖拉机1046112.599.6511.380.547.2783.757蛙式打夯机10779.740.171.016.062.58刨毛机107689.498.3610.870.397.2762.69混凝土搅拌机0.4m3200222.243.295.341.073.948.6(二)工程单价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单位单价其中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1人工夯实土m312.8711.080.550.820.412覆土工程m317.9215.440.771.140.573机械压实土m36.695.770.290.420.214人工装石渣胶轮车运输m316.5214.240.711.050.525人工挖沟槽m315.6313.470.670.990.56辅筑垫层m379.8768.833.445.062.547浆砌块石m3205.29176.928.85136.528穴状整地40*40个0.310.280.00830.0140.00989全面整地hm21080.66967.4929.0249.8334.3210栽植灌木株0.360.320.00970.0170.01211假植灌木株0.060.0550.0020.00280.001912条播种草hm2350.48313.789.4116.1611.1313撒播种草hm2182.86163.714.918.435.8114推土机平整场地清理表层土m35.404.660.230.340.1715幼林抚育每公顷年614.41550.0716.528.3319.51表10-10工程单价汇总表单位:元(三)材料概算价格汇总表表10-11主要材料概算价格计算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概算价格1柴油t8457.832砾石m346.373块石m3604农家土杂肥m3605柠条株0.86紫花苜蓿kg507披碱草kg508羊草kg409山杏株0.8(四)主要工程量汇总表表10-12主要工程量汇总表工程设施名称长度/面积(m/hm2)工 程 量(m3)土方开挖土方回填覆土表土剥离(m3)绿化(hm2)办公生活区0.172700.06堆土场0.320.32露天采场25.25181641.13矿区道路2.673800.75合计6502.26(五)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表10-13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防治分区紫花苜蓿(kg)披碱草(kg)柠条(株)羊草(kg)山杏(株)办公生活区4.8堆土场4.87609.6露天采场18.0833.93840矿区道路22.52200合计45.3838.729609.63840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2效益分析10.2.1设计水平年水土保持防治效果至方案设计水平年末(2016年),本采矿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建设区面积28.41hm2,造成水土流失面积28.41hm2;对各建设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后,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2.26hm2,本工程建设期各分区面积统计见下表。表10-14分区面积统计表分区建设区扰动土地面积(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hm2)造成水土流失面积(hm2)水土保持措施面积(hm2)硬化面积永久建筑物面积可绿化面积植物措施工程措施办公生活防治区0.170.170.170.060.060.030.080.06露天采场防治区25.2525.2525.252.321.1322.931.13堆土场防治区0.320.320.320.320.320.32矿区道路防治区2.672.672.670.760.751.910.75合计28.4128.4128.413.462.2624.870.082.26施工期及运行期间由于采取了先拦后弃的施工组织,硬化及临时性防护措施,使工程产生的松散堆土体得到有效拦挡,拦渣率达到98%。本项目所在地土壤侵蚀模数允许值为500t/km2·a,到方案服务期末,随着所有水土保持工程发挥效益,建设区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0.8,满足目标值0.8的要求。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计算结果如下表。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0-15设计水平年(2016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计算表项目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控制比拦渣率%植被恢复率%林草植被覆盖率%办公生活防治区95900.80989725露天采场防治区95900.80989725堆土场防治区95900.80989725矿区道路防治区95900.80989725合计95900.80989725各防治分区防治效果与防治目标对比表见下表。表10-16各防治分区防治效果与防治目标对比表项目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办公生活区1001000.89810035.29堆土场1001000.898100100露天采场95.2868.710.89880.524.48矿区道路99.6399.630.89898.6828.09综合分析效果值98.7392.090.89894.841.97方案确定目标值95900.8989425效果分析与确定值比较达到达到达到达到达到达到从表10-16中可以看出,到本方案的设计水平年即2016年末,工程的各类扰动面得到了治理,植被得到了恢复。各防治分区6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均达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要求,总体上将发挥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的作用。10.2.2生态效益随着本采矿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程水保措施的全面实施,以及防护效益的发挥,项目建设区及其影响区的水土流失将得到基本控制,有效改善建设项目责任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及自然生态环境,促使项目区与周边地区实现生态融合与协调发展。另外,随着植物措施效益的日益发挥,可发挥固沙、阻沙等各种功能,形成一个完整的工程防护体系,改善小气候的作用也逐步得到体现,将为项目的生产与生活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景观生态环境。10.2.3社会效益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可以减少水土流失对项目责任区的危害,对确保本采矿工程的安全生产及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作用。此外,项目责任区绿化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职工及附近群众的身心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10.2.4经济效益(1)保障周边地区农牧业生产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区域林草覆盖度明显提高,且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对周边地区农牧业增产发挥了间接经济效益。(2)减少仪器机械维修费用方案实施后,本项目建设区域环境污染减少了,空气中的烟尘、灰尘含量降低了,空气净化了,这对本采矿工程机械设备是十分有利的。减少了在运行过程中因灰尘物质而产生的摩擦影响,延长了使用年限,保障了使用效果,减少了维修费用,从而发挥了间接经济效益。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1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为保障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工程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建设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应在工程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保障措施。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投标、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监督管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资金保障等方面。11.1组织机构与管理为了保障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建立健全项目的水土保持领导管理小组,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必须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以便于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沟通。工程开工时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业主)应当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者和工程建设者的水土保持意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组织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体工程建设地点、工程规模或布局发生变化时,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设计文件应重新报批。当各类防护工程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编制水土保持工程变更设计文件,经原方案审批部门同意并备案。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1.2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按前述各防治区措施典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符合水土保持典型设计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要求,工程措施、植物措施造林种草成活率要达到95%以上,保存率达到90%以上。11.3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由矿方自行监理,制定监理制度。工程竣工后,矿方应提供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并作为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必须实行监理制度。本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派监理人员,采取跟踪、旁站等监理方法,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及投资等进行控制,对水土保持工程实行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工程如期完成。水土保持监理的主要内容为水土保持工程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阶段的招标工作、勘测设计、施工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理。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理措施主要为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物资、设备计划等;督促承包商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核实完成的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处理违约事件;建立施工过程中临时措施影像及档案资料;协助项目法人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11.4水土保持监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乙级以上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单位要对工程前项目的本底值及施工期、植被恢复期的水土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等要进行监测,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各因子的发生、产生的流失量及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治效果,即时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以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监测单位按方案规定的监测内容、方法和时段对工程建设实施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计划》,监测成果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及当地水行政主管单位报告。监测单位在监测结束后应按187号文要求编制最终监测报告,按水利部16号令必须参加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11.5检查与验收(1)水土保持设施检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应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在监督方法上可采用建设单位定期汇报与实地检测相结合,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促使水土保持方案的完全落实。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合作,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工程措施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度等实施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工程,责令其重建,直到满足要求为止。抓好幼林抚育和管护,确保各种植物的成活率,发挥植物措施的水土保持效益。(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包括自查初验和行政验收两个方面①自查初验a、自查初验依据SL336规范标准的规定开展b、建设单位在行政验收前。应根据各单位工程试运行及自查初验的情况,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②行政验收在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行政验收主持单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a、工程建设大事记;b、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大事记;c、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关批文;d、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设计工作报告;e、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监督、检查及整改等书面意见;f、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总结报告;g、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评定报告;h、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i、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j、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k、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11.6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1)资金来源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猴山(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工程属建设生产类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应在工程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生产运行期水土保持工程投资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拨使用,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资金,保障方案实施。(2)资金管理办法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保障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水土保持工作顺利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就水土保持投资概算调整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写出总结。157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2结论与建议12.1方案总体结论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要求,在项目区及项目区周边实地勘测、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文件及调查、勘测数据等进行详细分析、对本工程建设内容、施工工艺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施工环节分析,预测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及重点流失区和流失时段,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通过各项水土保持保障措施的实施,把水土保持防护措施贯彻到整个施工过程中,能够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效益。项目区不在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工程建设区也不占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的观测站,且无其他明显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本工程地处典型草原植被,生态脆弱,在工程建设中应以保护生态环境优先。通过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土建工程竣工后及时恢复植被,可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综合分析认为项目建设可行。12.2建议(1)对建设单位的建议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尽快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工作,使水土保持措施与尽量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落到实处。(2)对下阶段主体设计的建议159 内蒙古自治区松山区穆家营镇(凝灰岩)碎石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①建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在下阶段设计时,应将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建设内容作为单独章节或专篇纳入到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并进一步细化。②下一阶段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土方调配以及水土保持的施工要求,在进行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和时序安排应充分考虑水土保持的要求。(3)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建议①建议施工单位尽可能的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②建议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施工管理,按水保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及管理措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好周边草地生态环境。③施工单位对临时堆土做好拦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临时场地等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④本方案服务期满后,需重新编报水保方案。(4)对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工作建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对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实施中的质量、进度、资金、环境保护等进行的管理活动,按批复的水保方案搞好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完成各阶段的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监测单位完成监测实施方案与设计工作,对水土流失状况、环境变化、水土保持工程防治效果等进行监测、监控,完成各阶段的水土保持监测任务,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保护项目建设区及周边草地生态环境,同时能满足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