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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业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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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SC-007300-201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业务手册xx县水务局2017年6月10日发布 目  录前言IV一、适用范围1二、审批基础1(一)事项名称和代码1(二)受理范围1(三)办理依据1(四)实施机关2(五)审批人员3(六)审批条件3(七)申请材料4(八)审批时限1(九)审批收费1(十)审批证件1三、审批咨询1(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1(二)咨询途径2(三)咨询工作程序21.窗口咨询22.电话咨询2(四)反馈时限3四、审批办理3(一)申请3(二)受理5(三)审查5(四)决定6(五)决定下达与送达6(六)归档6(七)决定公开6五、审批服务7(一)基本要求7(二)进程查询7III 1.窗口咨询72.现场及电话进程咨询7六、监督检查8(一)实地检查81.检查依据82.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83.检查承担机构94.检查人员条件95.检查对象确定标准96.适用情形97.检查量化表98.组织检查人员(组)99.检查时间1010.检查通知1011.检查程序1012.结果处理1213.处理结果送达1314.处理跟踪程序1315.违法行为抄告移交处理程序1316.材料归档内容和要求1417.归档时限14(二)投诉举报141.投诉举报依据142.投诉举报处理岗位职责和权限分工143.投诉举报投诉途径154.投诉举报范围155.投诉举报受理条件156.投诉举报办理程序167.投诉举报处理时限168.处理跟踪程序16七、附件17(一)审批流程图17(二)表单及文书19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书19附件2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20附件3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1附件4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22附件5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23III 附件6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24附件7行政许可决定书25附件8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26附件9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28附件10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29附件11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30附件12沧源县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31附件13沧源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征求意见表32附件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33附件15责令改正通知书35附件16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权利义务告知书36附件17沧源佤族自治县水行政执法巡查登记表37附件18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8附件19案件受理登记表39附件20沧源佤族自治水务局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呈批表40附件21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41附件22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调查(询问)通知书43附件23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调查(询问)笔录44附件24案件结案报告46附件25水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7附件26投诉、举报处理单48III 前言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本业务手册的归口管理部门:xx县水务局。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本业务手册为首次发布。本业务手册的解释部门:xx县水务局。V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业务手册一、适用范围本业务手册适用于xx县水务局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审批。二、审批基础(一)事项名称和代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代码:007400。(二)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沧源县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和个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县级审批权限:县级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47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2、《xx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将水土保持方案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实行审批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二)实行核准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报送项目核准报告前;(三)实行备案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开工前。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以外的生产建设项目,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在开工前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四)实施机关xx县水务局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受理工作,并由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47 (五)审批人员审批人员应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水土保持专业知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xx省水土保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并经基本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六)审批条件1、准予批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2、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实行分期建设,其前期工程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编报、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等违法行为,尚未改正的;位于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一级区内的保护区、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对饮用水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7 (七)申请材料办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见附表1。47 附表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新办增项到期复查依申请变更(经营条件、名称、法人等变更)其他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1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纸质2√√√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申报表原件纸质2√√√√√√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原件纸质6√√√注:1、报告书应附相关部门的立项依据、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写人员的方案编制岗位证书复印件及业主、方案编制单位、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三方签字盖章的防治责任范围确认书。2、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八)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的现场核验、专家审查时间)。(九)审批收费免费办理(十)审批证件《行政许可决定书》(证件样本见附件7)。三、审批咨询(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主要负责许可事项提供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电话咨询答复、现场咨询答复、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咨询服务的相关业务指导。47 (二)咨询途径本行政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窗口咨询、现场咨询、电话咨询三种咨询途径。(三)咨询工作程序1.窗口咨询地址: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政务服务大厅水务局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回复。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000-7124419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000-7124419对电话咨询的人员,工作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所列事项规定进行相关解释;对亲临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的人员,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47 (四)反馈时限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四、审批办理(一)申请1、受理范围、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受理范围:满足二、(二)条受理范围要求的企业的首次申请。申请人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a)申请法人注册地和生产建设项目在本区行政区域内;b)申请的事项属于xx县水务局发证范围;c)因违法行为不能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期限已过的。申请材料应按照表1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目录执行。受理范围、申请单位条件、申请材料在沧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或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xx县水务局受理窗口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2)申请接收接收方式为窗口接收和办理单位现场接收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或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xx县水务局受理窗口。接收地址:xx县xx路110号xx47 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或xx县门佤路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3)登记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或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受理人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4)申请编号申请人通过接收窗口和办理单位现场接收提交行政审批申请时,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或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应立即形成符合DB53/T545《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要求的申请编号。(5)收件凭证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或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受理人通过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的内容应包括所接收到的申请材料名称、收件时间、申请编号、申请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二)受理1、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或xx47 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表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2、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符合法定形式并加盖有效印章的,予以受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a)申请批准建设项目不在xx县行政区域内的;b)申请的批准项目不属于本部门审批范围,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不予受理条件的。受理决定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三)审查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应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决定审查方式。新办采用申请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均由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实施。(四)决定受理人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在对申请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后提出处理意见,然后报xx47 县水务局主管领导作出审批决定。a)经复核符合本手册规定条件,同意;b)经复核不符合本手册规定条件,不同意。c)不同意受理人意见的,退回受理人。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请材料13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核、批准工作。(五)决定下达与送达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在xx县水务局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制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六)归档证件送达后2个工作日内,经办人员进行汇总,将申请材料和许可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文书归档。归档材料包括:申请人提交材料,行政许可决定书等。(七)决定公开行政许可证件打印后,决定应在沧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行政许可决定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公开网址为:http://www.cangyuan.gov.cn/公开信息应包括获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证书的所有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件号、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单位地址、建设内容、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措施。47 五、审批服务(一)基本要求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在收到单位申请时,当场完成文件资料是否完整和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作出受理、不受理决定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书面凭证。(二)进程查询1.窗口咨询地址: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转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回复。2.现场及电话进程咨询地址:xx县xx路110号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电话:0000-7144419对电话咨询的人员,工作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所列事项规定进行相关解释;对亲临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进行47 现场咨询的人员,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六、监督检查(一)实地检查1.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2.岗位职责与权限分工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在xx县水务局的领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对所有获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获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决定书的建设项目根据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具体实施或参加省、市水土保持办公室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获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生产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由xx县水务部门实施执法检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3.检查承担机构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47 4.检查人员条件实地检查应由2至3名以上持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也可聘请有关专家共同进行。5.检查对象确定标准检查对象重点有以下几种情况:有举报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行为被处罚过的;发现自查当中弄虚作假的;自查不合格的。6.适用情形按照实地检查计划启动实地检查或依据群众举报实施。7.检查量化表实地检查量化表见表3。表3实地检查量化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方法判定标准1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致,符合必备条件要求核对水保设施、防治措施是否发生变化;与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一致2许可决定书申请企业名称变更,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和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一致现场核实,查看营业执照和许可决定书。营业执照和许可决定书一致3最近一次水土保持方案现场考核不符合项整改的落实情况持续保持整改后的情况对照最近一次许可证现场考核不符合项整改表,检查核实不符合项整改的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整改要求8.组织检查人员(组)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经办人员,对所承担的检查负责,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共同进行。9.检查时间定期或不定期例行检查或随机检查等。10.检查通知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47 经办人员可提前电话通知生产建设单位,除有明确举报被审批人违法从事行政审批活动,或者事先告知可能妨碍检查过程中获得真实情况的除外。11.检查程序检查人员应准备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见附件14)、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15)、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权利义务告知书(附件16)、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水行政巡查登记表(附件17)、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附件18)、案件受理登记表(附件19)、沧源佤族自治水务局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呈批表(附件20)、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附件21)、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调查(询问)通知书(附件22)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具体检查程序如下:(1)进入生产建设单位现场后,首先向生产建设单位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生产建设单位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及检查纪律,确定生产建设单位的检查陪同人员。听取生产建设单位就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有关情况作出说明。(2)在生产建设单位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生产建设单位保存的文字资料、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当随时记录,并与生产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47 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4)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生产建设单位人员回避,汇总检查情况,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讨论确定检查意见,按照表3《实地检查量化表》进行评价,凡达到“判定标准”的予以通过,有1项以上不合格的,为不通过。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5)与生产建设单位沟通,核实发现的问题,通报检查情况。经确认,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见附录15)。记录应当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并具有可追溯性(符合规定的项目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均应当记录)。(6)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能立即整改的,应当监督生产建设单位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监督人员应当现场提出监督检查意见,并于事后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15),根据生产建设单位施工进度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水行政部门进行处理。(7)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填写询问笔录,进行立案调查。(8)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负责人在《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附件18)及或《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见附件2147 )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或由于生产建设单位原因无法实施检查的,应当由2名及以上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中注明情况并签字确认。(9)将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材料、生产建设单位整改材料及跟踪检查材料,录入区域监管系统,归入日常监督管理档案。12.结果处理(1)结果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xx省水土保持条例》。(2)结果处理岗位的责任a)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经办人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获得授权许可的生产建设单位的结果处理,负责具体实施或参加市站组织的专项监督检查的结果处理。b)xx县水行政执法部门对本辖区内获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生产建设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结果处理。(3)不接受检查处理方式拒不接受检查或拒不改正的,由xx县水务水土保持办公室责令改正或依法暂停或撤销该项目审查认可。(4)暂缓检查处理方式对于升级、改造、暂时停业的生产建设单位,暂缓检查。在这些生产建设单位恢复开展生产建设后进行检查。(5)结果处理程序a)结果合格处理程序47 经检查合格的,适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上公告检查结果,可以不向被审批人书面反馈检查结果。b)结果不合格处理程序对于现场核查被判不合格的获证生产建设单位,由组织核查的检查组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见附件15)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写出整改报告限期整改,并申请复查。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13.处理结果送达经检查合格的,可以不向被审批人书面反馈检查结果;检查不合格的,及时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生产建设单位。14.处理跟踪程序处理结果作出后,检查人员应当适时跟踪监督执行情况,并将跟踪结果报告部门和单位领导。对于责令改正的,要及时对生产建设单位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和记录。15.违法行为抄告移交处理程序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收集必要证据;对违法行为需要行政处罚的,报区水务局主管领导审批处理;涉及其他方面违法的,应当移送其他相关部门。16.材料归档内容和要求47 应当归档保存的监督检查材料包括:被许可人报送的书面材料;由检查工作人员签字的监督检查书面记录;行政机关根据监督检查书面记录作出的处理结果书面记录;举报材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其他材料。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结束后,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完成归档工作。17.归档时限不少于6年。(二)投诉举报1.投诉举报依据《xx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在建项目定期检查和汛前检查制度;对造成水土流失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2.投诉举报处理岗位职责和权限分工由xx县政务中心管理局三楼水务局窗口和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统一受理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投诉举报工作。投诉举报处理岗位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询问违法生产建设单位、投诉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投诉举报有关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由水行政执法单位处理。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收到投诉的处理岗位应当如实记录投诉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并按规定归档。47 3.投诉举报投诉途径投诉举报的具体途径包括服务窗口、来信、来访、来电、网站、上级部门转办等。4.投诉举报范围对生产建设过程中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投诉举报。5.投诉举报受理条件(1)投诉举报符合下列条件的管理机关应当受理:a)有明确的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人的;b)有明确的投诉举报请求、事实和理由的;c)有明确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2)投诉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机关不予受理:a)没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人或者被投诉举报人无法查找的;b)没有具体违法事实或者查案线索不清晰的。(3)投诉举报受理程序服务窗口和监管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对接收的投诉举报信息立即进行登记,填写《投诉、举报处理单》(见附件2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举报人。决定受理的,依据地域管辖、职权管辖的原则依法处理。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处理下列举报事宜:重大、复杂、涉外及上级部门指定的投诉举报。47 6.投诉举报办理程序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填写《投诉、举报处理单》(见附件26);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及时答复举报人。7.投诉举报处理时限(1)投诉案件应当在接到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2)举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对具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告知其延期理由:a)举报事项复杂,涉及多方主体的;b)举报事项调查取证困难的;c)举报事项需要专业鉴定的;d)其他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8.处理跟踪程序xx县水务局主要负责组织相关监管股室做好投诉、咨询受理工作;负责对分送的投诉、咨询业务进行跟踪和督办;负责对分送举报案件的办结情况进行统计。xx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办公室主要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用户以来访、信函、传真、邮件等形式提出的投诉、举报和咨询;负责处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分送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投诉、举报和咨询业务并作反馈;及时上报重大投诉和举报案件。47 七、附件(一)审批流程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 47 47 (二)表单及文书附件1行政许可申请书沧源县水务局:我(单位)现向沧源县水务局申请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纸质2份);2.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送审稿6份)3.申请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单位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个人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地址:电子邮箱:申请人签字(盖章):XXXX年XX月XX日(二份不返给申请单位)47 附件2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受理审批表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方式个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事由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审查情况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承办人(签字):xxxx年xx月xx日承办人意见拟同意受理,呈请水保办审核。承办人(签字):xxxx年xx月xx日承办科室审核意见拟同意受理。审核人(签字):xxxx年xx月xx日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47 附件3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沧水许受〔201X〕XX号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生产建设单位名称:XXXX年XX月XX日,本机关收到你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纸质2份);2.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送审稿6份)3.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给予受理。在不涉及专业技术审查、现场核验等情况下,本机关将XXXX年XX月XX日前作出处理决定。联系人:联系电话:0000-7124419监督电话:0000-7125798XXXX年XX月XX日47 附件4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审批表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方式个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事由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审查情况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承办人(签字):XXXX年XX月XX日承办人意见拟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验,呈请水保办审核。承办人(签字):XXXX年XX月XX日承办科室审核意见根据水土保持管理的相关要求,拟同意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验。审核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47 附件5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沧水许特〔201X〕XX号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生产建设单位名称:本机关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进行现场核验,所需时间为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定期限内。联系人:联系电话:0000-7124419XXXX年XX月XX日47 附件6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联系方式个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证件种类及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事由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承办人意见拟请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验,呈请水保办审核。审核人(签章): XXXX年XX月XX日承办科室审核意见拟同意邀请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验。承办人(签字):XXXX年XX月XX日审查情况经现场核验,该项目的方案措施符合《XXXX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要求,拟同意组织专家审查、给予审批。审核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人(签章):XXXX年XX月XX日47 附件7行政许可决定书沧水许可〔2014〕12号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生产建设单位名称):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机关提出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受理。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组织专家对该方案进行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本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XXXX年XX月XX日47 附件8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的批复《关于申请报批<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报批稿)>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要求。编制目的明确,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基本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二、基本同意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XXhm2,其中项目建设区为XXhm2,直接影响区为XX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XXhm2。三、基本同意本方案对水土流失的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本工程扰动地表面积XXhm2,因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量XX吨。四、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Ⅰ级标准。其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XX%,水土流失治理度XX%,土壤流失控制比为XX,拦渣率XX%,林草植被恢复率XX%,林草植被覆盖率XX%五、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及相应的防治措施总体布局。植物措施:植被恢复XXhm2。六、你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47 (一)按照方案实施进度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将方案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工程施工管理,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及时开展监理、监测工作,工程验收时需提交监理、监测报告。七、基本同意方案针对工程建设及运行特点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方法、站点布设及监测内容。共设置XX个监测点,监测时段为XX年,其中建设期XX年,运行期XX年。八、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投资为XX万元,其中工程措施XX万元、临时工程措施XX万元、独立费用XX万元,基本预备费XX万元,损坏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XX万元。九、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施工期间的水土保持工作。工程竣工后,业主必须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报告》,方能开展验收工作。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47 附件9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事项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受送达人(生产建设单位名称)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1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沧水许受〔201X〕XX号2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告知书沧水许特〔201X〕XX号3沧源县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送达日期XXXX年XX月XX日送达人员收件人签字代收人签字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委托备注注:拒收的应当注明;文书送达相对人签收后,该回证收回存档。47 附件10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事项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受送达人(生产建设单位名称)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1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沧水许可〔201X〕XX号2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送审稿)34送达方式现场送达送达日期201X年XX月XX日送达人员收件人签字代收人签字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委托备注注:拒收的应当注明;文书送达相对人签收后,该回证收回存档。47 附件11沧源县水务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的申请     接收地点:政务中心水务窗口接收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接受材料目录:1.行政许可申请书(纸质2份);2.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送审稿6份)3.以上材料共2件页。经办人:联系电话:0000~7124419监督电话:0000~7125798XXXX年XX月XX日注:本凭证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47 附件12沧源县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告知书项目申请人:(生产建设单位名称)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之前该项目如果涉及下列事项的,应当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在江河、湖泊、水库、渠道等水域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应当提出“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申请。2.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提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申请。3.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应当提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4.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应当提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5.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或者对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有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提出“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审批”申请。6.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其建设单位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核发”申请。(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及实施有关活动的,应当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审批”申请。8、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应当提出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申请。9、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的,应当提出“河道采砂审批”的申请。以上行政审批申请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详见《沧源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收:签收日期XX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单位名称:本次申请项目名称:沧源县XXXX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47 附件13沧源县水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征求意见表项目名称沧源县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方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审批时限受理日期XXXX年XX月XX日办结日期XXXX年XX月XX日审批时间13工作日,其中:不含现场核验5日、专家技术咨询审查日、材料补正日、双休日4日时间。审批服务质量评价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建议和意见申请人联系电话47 附件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现场记录表填写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时间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监督检查牵头单位监督检查时间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一、方案设计1.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2.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3.履行了方案变更审批手续二、组织管理4.将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招标、合同管理5.对水土保持资料进行建档管理6.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三、措施实施7.根据设计和施工进度,及时采取了工程、植物和临时防治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8.取、弃场位于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位置或者履行了变更手续,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9.对地表土进行分层剥离、保护和利用10.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得到落实和反馈四、监测监理11.及时开展水土保持工作12.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47 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五、设施验收13.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完工时,及时开展自检初验,进行质量控制额过程管理14.主体工程验收前申请水土保持设施行政验收存在主要问题从水土方案设计、组织管理、措施实施、监测监理、设施验收等方面指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组人员(签字):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47 附件15责令改正通知书水责改字〔〕号当事人姓名(名称):住所:经查,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根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改正完毕。改正内容(措施):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盖章)年月日当事人(签章):日期:47 附件16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行政处罚法》、水利部《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现将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告知如下:一、水行政处罚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二、当事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听证笔录。认为笔录记载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改正。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调查人员应当如实宣读;三、当事人认为调查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水行政处罚机关申请其回避;四、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知道水行政处罚机关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和拟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五、当事人有权就水行政处罚机关认定的事实,拟作出处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陈述与申辩,水行政处罚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六、根据《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水行政处罚机关作出对公民处以超过五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五万元罚款以及吊销许可证等水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水行政处罚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自收到《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七、对调查人员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权向监察部门提出控告和检举;八、当事人因水行政处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水行政处罚机关调查人员已向我出示执法证件,并详细告知以上权利义务。盖章年月日当事人签字:日期:47 附件17沧源佤族自治县水行政执法巡查登记表巡查单位:编号:巡查时间巡查地点被检查人名称(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巡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调查人员姓名xx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被检查人签章(职务联系电话)其他参加巡查人员47 附件18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沧水责停字〔〕号当事人姓名(名称):住所:经查,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根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盖章)年月日当事人(签章):日期:备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当事人。47 附件19案件受理登记表沧水受字〔〕号案件来源受理时间举报人姓名电话住所举报方式工作单位当事人个人姓名性别年龄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举报内容登记人年月日注:对举报人及基本情况应当注意保密。47 附件20沧源佤族自治水务局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呈批表沧水立字〔〕号案由案件来源承办部门受理日期当事人个人姓名性别年龄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案情简介调查人意见年月日承办部门意见年月日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年月日主管领导审批意见年月日47 附件21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检查(勘验)事由:检查(勘验)地点:天气情况:检查(勘验)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日时分止当事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监督检查类别:我们是的调查人员、,执法证编号是:、请过目,联系电话:。我们在你单位(职务)(姓名)陪同下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勘验)步骤及情况:47 照片说明照片说明:当事人(受委托人)意见:当事人(受委托人):年月日调查人:xx省行政执法证编号: 调查人:xx省行政执法证编号:参加检查(勘验)人(签名):年月日见证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7 附件22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调查(询问)通知书沧水调字〔〕号当事人姓名(名称):住所:请你(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到就一事接受调查(询问),逾期不到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请你(单位)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个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项目涉水行政许可文件□项目审批文件□相关合同、协议其他材料: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盖章)年月日当事人(签章):日期:备注: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当事人。47 附件23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调查(询问)笔录总页第页案由:调查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调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被调查人:性别:年龄:民族: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地址: 与当事人关系:我们是的行政调查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证件编号是:、,联系电话:,请您过目。问:您是否看清楚了?答:问:是否申请调查人员回避?答:问:我们依法就一事对您进行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须配合,并如实回答询问,故意作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您是否已听清楚?答:询问记录:总页第页47 被调查人对本笔录的意见:被调查人(签字):年月日调查人(签字):xx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调查人(签字):xx省行政执法证编号:记录人(签字):年月日47 附件24案件结案报告沧水结字〔〕号案由案源案发地点立案时间当事人个人姓名性别年龄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调查人及xx省行政执法证编号承办部门案情简介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文号水行政处罚结果执行情况结果调查人意见年月日承办部门意见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年月日47 附件25水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一、案由:二、当事人基本情况:三、调查过程:四、查明事实:五、证据:六、需要说明的问题:(争议的焦点、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适用依据)七、调查人意见:调查人:、47 附件26投诉、举报处理单受理编号:受理人:举报时间举报方式类别举报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被举报人单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联系人举报内容领导批示处理结果备注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