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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5计算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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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工程分类及工程概算组成1.水利水电工程按性质划分为三大类,具体划分如下:水库水电站枢纽工程大、中型泵站大、中型拦河水闸其他大、中型独立建筑物水利水电供水工程引水工程工程灌溉工程(1)堤防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河道工程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灌溉工程(2)大、中型泵站、大、中型拦河水闸的工程等级划分标准参见附录一。灌溉工程(1)指灌溉工程的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灌溉工程(2)指田间工程。2.水利水电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四部分组成,具体划分如下: 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3.各部分概算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4.本规定以后章节主要用于规范工程部分概算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执行国家及水利部和河南省现行有关规定,并将结果汇总到工程总概算中。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1.国家、水利部、河南省颁发的有关法令、法规、制度、规程。2.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之《第二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册)》、《第三册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下册)》等定额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5.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6.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7.其他。 第一章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一、人工预算单价人工预算单价按表4-1标准计算。表4-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单位:元/工时等级枢纽工程引水及河道工程工长11.559.27高级工10.678.57中级工8.96.62初级工6.134.64二、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及保管费,按不含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1.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粉煤灰、油料、火工产品、电缆及母线等,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公式: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1)材料原价。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大的物资供应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成交价或设计选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2)运杂费。铁路运输按国家主管部门现行有关规定计算其运杂费。公路及水路运输,按河南省交通部门现行规定或市场价计算。(3)运输保险费。按工程所在地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计算。(4)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作为计算基数,采购及保管费率见表4-2。 表4-2采购及保管费率表序号材料名称费率(%)1水泥、碎(砾)石、砂、块石3.32钢材2.23油料2.24其他材料2.752.其他材料预算价格可参考工程所在地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信息价格。3.材料补差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超过表4-3规定的材料基价时,应按基价计入工程单价参与取费,预算价与基价的差值以材料补差形式计算,材料补差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低于基价时,按预算价计入工程单价。计算施工电、风、水价格时,按预算价参与计算。表4-3主要材料基价表序号材料名称单位基价(元)1柴油t29902汽油t30753钢筋t25604水泥t2555炸药t5150三、施工电、风、水预算价格施工用电、风、水价格中的机械组(台)时费用应按调整后的机械台时费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计算,电网供电价格中的基本电价应不含增值税进项税。1.施工用电价格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按规定的工程所在地电网电价和规定的加价进行计算。电价计算公式:施工用电价格(元/kW•h)=电网供电价格(元/kW•h)×电网供电比例(%)+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元/kW•h)×自发电比例(%) (1)电网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2)柴油发电机供电采用水泵供水冷却,自发电价格计算公式为: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水泵组台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K(1厂用电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3)柴油发电机供电如采用循环冷却水,不用水泵,则电价计算公式为: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1厂用电率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K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单位循环冷却水费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式中K——发电机出力系数,取0.8;厂用电率取4%;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取4%;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取5%;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取0.04元/(kW·h);单位循环冷却水费取0.06元/(kW·h)。2.施工用水价格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台)时总费用和组(台)时总有效供水量计算。水价计算公式:水泵组台时总费用施工用水价格=1-供水损耗率水泵额定容量之和K+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 式中K——能量利用系数,取0.8;供水损耗率取8%;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取0.04元/m3。注:(1)施工用水为多级提水并中间有分流时,要逐级计算水价。(2)施工用水有循环用水时,水价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供水工艺流程计算。3.施工用风价格施工用风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和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空气压缩机系统设备组(台)时总费用和组(台)时总有效供风量计算。空气压缩机系统采用水泵供水冷却,风价计算公式: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水泵组(台)时总费用施工用风价格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60分钟K(1供风损耗率)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空气压缩机系统如采用循环冷却水,不用水泵,则风价计算公式: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施工用风价格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60分钟K(1供风损耗率)单位循环冷却水费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式中K——能量利用系数,取0.8;供风损耗率取8%;单位循环冷却水费0.007元/m3;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0.004元/m3。四、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应根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之《第七册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施工机械台时费中的折旧费除以1.15的调整系数,修理及替换设备费除以1.11的调整系数,安装拆卸费不变。掘进机及其他由建设单位采购、设备费单独列项的施工机械,台时费中不计折旧费,设备费除以1.17调整系数。 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补充编制台时费定额。五、砂石料单价砂石料由施工企业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按相应定额和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基础价格进行计算,并计取间接费、利润及税金。自采砂石料按不含税金的单价参与工程费用计算。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采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材料预算价格超过60元/m3时,应按基价60元/m3计入工程单价参加取费,预算价格与基价的差额以材料补差的形式进行计算,材料补差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六、混凝土材料单价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概算单价内。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也可参照河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附录的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算。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采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其材料单价应按基价200元/m3计入工程单价参加取费,预算价格与基价的差额以材料补差形式进行计算,材料补差列入单价表中并计取税金。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编制一、建筑工程单价1.直接费(1)基本直接费基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元/台时)(2)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2.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费×间接费费率3.利润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4.材料补差材料补差=(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基价)×材料消耗量5.未计价材料费未计价材料费=定额未计价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6.税金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未计价材料费)×税率7.建筑工程单价建筑工程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未计价材料费+税金(注:建筑工程单价含有未计价材料(如输水管道)时,其格式参照安装工程单价。)二、安装工程单价(一)实物量形式的安装单价1.直接费(1)基本直接费基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元/台时)(2)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2.间接费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费率3.利润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4.材料补差材料补差=(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基价)×材料消耗量5.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未计价装置性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6.税金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税率7.安装工程单价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税金(二)费率形式的安装单价1.直接费(%)(1)基本直接费(%)基本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装置性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人工费(%)=定额人工费(%)材料费(%)=定额材料费(%)装置性材料费(%)=定额装置性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费(%)(2)其他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2.间接费(%)间接费(%)=人工费(%)×间接费费率(%)3.利润(%)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4.税金(%)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5.安装工程单价单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单价=单价(%)×设备原价6.以费率形式(%)表示的安装工程定额,材料费费率除以1.03调整系数,机械使用费费率除以1.10调整系数,装置性材料费费率除以1.17调整系数。计算基数不变,仍为含增值税的设备费。三、其他直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按基本直接费的1.0%计算。2.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基本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建筑工程0.5%,安装工程0.7%。(2)引水工程:建筑工程0.3%,安装工程0.6%。(3)河道工程:建筑工程0.3%,安装工程0.5%。3.临时设施费按基本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3.0%。(2)引水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1.8~2.3%,若工程自采加工人工砂石料,费率取上限;若工程自采加工天然砂石料,费率取中值;若工程采用外购砂石料,费率取下限。(3)河道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1.7%。4.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基本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2.0%。(2)引水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1.4%。(3)河道工程:建筑及安装工程1.2%。5.其他按基本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建筑工程1.0%,安装工程1.5%。(2)引水工程:建筑工程0.6%,安装工程1.1%。(3)河道工程:建筑工程0.5%,安装工程1.0%。特别说明:(1)砂石备料工程其他直接费费率取0.5%。(2)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其他直接费取费费率执行以下规定:土石方类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类工程,其他直接费费率为2%~3%;掘进机由建设单位采购、设备费单独列项时,台时费中不计折旧费,土石方类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类 工程其他直接费费率为4%~5%。敞开式掘进机费率取低值,其他掘进机取高值。四、间接费根据工程性质不同,间接费标准划分为枢纽工程、引水工程、河道工程三部分标准(表4-4)。表4-4间接费费率表费率(%)序号工程类别计算基础枢纽引水河道工程工程工程一建筑工程1土方工程直接费8.554~52石方工程直接费12.510.58.5~9.53砂石备料工程(自采)直接费5554模板工程直接费9.57.56~75混凝土浇筑工程直接费9.59.57~8.56钢筋制安工程直接费5.5557钻孔灌浆工程直接费10.59.59.258锚固工程直接费10.59.59.259疏浚工程直接费7.257.256.25~7.2510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1)直接费44411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2)直接费6.256.256.2512其他工程直接费10.58.57.25二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人工费757070河道工程:灌溉田间工程取下限,其他取上限。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与填筑等。(2)石方工程:包括石方开挖与填筑、砌石、抛石工程等。(3)砂石备料工程:包括天然砂砾料和人工砂石料的开采加工。(4)模板工程:包括现浇各种混凝土时制作及安装的各类模板工程。(5)混凝土浇筑工程:包括现浇和预制各种混凝土、伸缩缝、止水、防水层、温控措施等。(6)钢筋制安工程:包括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等。(7)钻孔灌浆工程:包括各种类型的钻孔灌浆、防渗墙、灌注桩工程等。(8)锚固工程:包括喷混凝土(浆)、锚杆、预应力锚索(筋)工程等。 (9)疏浚工程,指用挖泥船、水力冲挖机组等机械疏浚江河、湖泊的工程。(10)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1)。包括掘进机施工土石方类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类工程等。(11)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2)。指掘进机设备单独列项采购并且在台时费中不计折旧费的土石方类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类工程等。(12)其他工程:指除表中所列11类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五利润利润按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六.税金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增值税税率(注:若建筑、安装工程中含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则计算税金时应计入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水利工程适用增值税税率11%,国家对税率标准调整时,可以相应调整计算标准。第三节分部工程概算编制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按主体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编制。一、主体建筑工程(1)主体建筑工程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2)主体建筑工程量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按项目划分要求,计算到三级项目。(3)当设计对混凝土施工有温控要求时,应根据温控措施设计,计算温控措施费用,也可以经过分析确定指标后,按建筑物混凝土方量进行计算。(4)细部结构工程。参照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确定,见表4-5。 表4-5水工建筑工程细部结构指标表混凝土重力坝、重力拱坝、混凝土土坝、冲砂闸、项目名称水闸宽缝重力坝、支墩坝双曲拱坝堆石坝泄洪闸单位元/m3(坝体方)元/m3(混凝土)综合指标16.217.21.154842竖井、项目名称进水口、进水塔溢洪道隧洞高压管道调压井单位元/m3(混凝土)综合指标1918.115.3194电(泵)站电(泵)站倒虹吸、项目名称船闸渡槽明渠(衬砌)地面厂房地下厂房暗渠单位元/m3(混凝土)综合指标37573017.7548.45注:1.表中综合指标包括多孔混凝土排水管、廊道木模制作与安装、止水工程(面板坝除外)、伸缩缝工程、接缝灌浆管路、冷却水管路、栏杆、照明工程、爬梯、通气管道、排水工程、排水渗井钻孔及反滤料、坝坡踏步、孔洞钢盖板、厂房内上下水工程、防潮层、建筑钢材及其他细部结构工程。2.表中综合指标仅包括基本直接费内容。3.改扩建及加固工程根据设计确定细部结构工程的工程量。其他工程,如果工程设计能够确定细部结构工程的工程量,可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不再按表4-5指标计算。二、交通工程交通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三、房屋建筑工程1.永久房屋建筑(1)用于生产、办公的房屋建筑面积,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模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当地相应建筑造价水平确定。(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的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枢纽工程投资≤100000万元1.0%投资>100000万元0.5%~0.8%引水工程0.6%河道工程0.4% (3)除险加固工程(含枢纽、引水、河道工程)、灌溉田间工程的永久房屋建筑面积由设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需要确定。2.室外工程投资。一般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的20%计算。四、供电设施工程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五、其他建筑工程1.安全监测设施工程,指属于建筑工程性质的内外部观测设施。安全监测工程项目投资应按设计资料计算。如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坝型或其他工程型式,按照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的百分率计算:当地材料坝1.0%混凝土坝1.2%引水式电站(引水建筑物)1.2%堤防工程0.2%2.照明线路、通信线路等工程投资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单价或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3.其余各项按设计要求分析计算。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由设备费和安装工程费两部分组成。一、设备费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和采购保管费。1.设备原价以出厂价或设计单位分析论证后的询价为设备原价。2.运杂费分主要设备运杂费和其他设备运杂费,均按占设备原价的百分率计算。(1)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见表4-6: 表4-6主要设备运杂费费率表(%)铁路公路公路直达设备分类基本运距每增运距基本运距每增运基本费率1000km500km100km20km水轮发电机组2.210.301.060.151.01主阀、桥机2.990.501.850.21.33主变120000kVA及以上3.500.42.800.31.20压器120000kVA以下2.970.40.920.151.20设备由铁路直达或铁路、公路联运时,分别按里程求得费率后叠加计算;如果设备由公路直达,应按公路里程计算费率后,再加公路直达基本费率。(2)其他设备运杂费率:4%。3.运输保险费按有关规定计算。4.采购及保管费按设备原价、运杂费之和的0.7%计算。5.运杂综合费率运杂综合费率=运杂费率+(1+运杂费率)×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率上述运杂综合费率,适用于计算国产设备运杂费。进口设备国内段运杂综合费率按国产设备运杂综合费率乘以相应国产设备原价占进口设备原价的比例系数进行计算(即按相应国产设备价格计算运杂综合费率)。6.交通工具购置费工程竣工后,为保证建设项目初期生产管理单位正常运行必须配备的车辆和船只所产生的费用。不得用于购置进口、豪华车辆。灌溉田间工程不计此项费用。交通设备数量应由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规模确定,设备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结合国家有关政策确定。无设计资料时,可根据表4-7的方法计算。计算方法:以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投资为基数,按表4-7的费率,以超额累进方法计算。 表4-7交通工具购置费费率表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投资(万元)费率(%)辅助参数(万元)10000及以内0.5010000~500000.252550000~1000000.10100100000~2000000.06140200000~5000000.04180500000以上0.02280简化计算公式为: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投资×该档费率+辅助参数。二、安装工程费安装工程投资按设备清单数量乘以安装工程单价进行计算。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编制方法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一、导流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二、施工交通工程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计算,也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采用扩大单位指标编制。三、施工场外供电工程根据设计的电压等级、线路架设长度及所需配备的变配电设施要求,采用工程所在地区造价指标或有关实际资料计算。四、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施工仓库和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两部分。施工仓库,指为工程施工而临时兴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仓库;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代表在工程建设期所需的办公用房、宿舍、招待所和其他文化福利设施等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列入临时设施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项目内的电、风、水、通信系统,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及浇筑系统,木工、钢筋、机修等辅助加工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混凝土制冷、供热系统,施工排水等生产用房。1.施工仓库。建筑面积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单位造价指标根据当地相应 建筑造价水平确定。2.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1)枢纽工程按下列公式计算:A×U×PI=×K×K×K123N×L式中I——房屋建筑工程投资;A——建安工作量,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乘以(1+其他施工临时工程百分率)计算;U——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按15m2/人标准计算;P——单位造价指标,参考工程所在地区的永久房屋造价指标(元/m2)计算;N——施工年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合理工期计算;L——全员劳动生产率,取100000元/(人·年);K1——施工高峰人数调整系数,取1.10;K2——室外工程系数,取1.12;K3——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按不同施工年限,采用表4-8中的调整系数。表4-8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表工期系数2年以内0.252~3年0.43~5年0.555~8年0.78~11年0.8(2)引水工程、河道工程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和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见表4-9。掘进机施工隧洞工程按表中费率乘0.5调整系数。表4-9引水工程、河道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费率表工期百分率(%)≤3年1.5>3年1五、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按工程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括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之和的百分率计算。 1.枢纽工程为3.5%。2.引水工程:其中供水工程为2.5%,灌溉工程(1)为2%。3.河道工程:灌溉田间工程为0.5%,其他为1.0%。第五部分独立费用一、建设管理费建设管理费以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为计算基数,以超额累进方法,按照表4-10、4-11、4-12所列费率计算。1.枢纽工程表4-10枢纽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表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费率(%)辅助参数(万元)(万元)50000及以内4.5050000~1000003.5500100000~2000002.51500200000~5000001.82900500000以上0.68900简化计算公式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该档费率+辅助参数。2.引水工程表4-11引水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表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费率(%)辅助参数(万元)(万元)50000及以内4.2050000~1000003.1550100000~2000002.21450200000~5000001.62650500000以上0.581503.河道工程表4-12河道工程建设管理费费率表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费率(%)辅助参数(万元)(万元)10000及以内3.5010000~500002.411050000~1000001.7460100000~2000000.91260200000~5000000.42260500000以上0.23260 二、工程建设监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联合试运转费费用指标见表4-13。表4-13联合试运转费用指标表单机容量水电站≤1≤2≤3≤4≤5≤6≤10≤20≤30≤40>40(万kW)工程费用(万元/台)68101214161822243244泵站工程电力泵站50~60元每千瓦四、生产准备费1.生产及管理单位提前进厂费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程量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大型工程按0.15%计算,中小型工程按0.35%计算。(2)引水工程视工程规模参照枢纽工程计算。(3)河道工程、除险加固工程、田间工程原则上不计此项费用。若工程含有新建大型泵站、泄洪闸、船闸等建筑物时,按建筑物投资参照枢纽工程计算。2.生产职工培训费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0.35%~0.55%计算。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取中上限,河道工程取下限。3.管理用具购置费按一至四部分建安工程量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大型工程按0.04%计算,中小型工程按0.06%计算。(2)引水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0.03%计算。(3)河道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0.02%计算。4.备品备件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5%计算。注:(1)设备费应包括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运杂费等全部设备费。(2)电站、泵站同容量、同型号机组超过一台时,只计算一台的设备费。 5.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按占设备费的0.15%计算。五、科研勘测设计费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按工程建安工作量的百分率计算。其中:枢纽和引水工程取0.7%;河道工程取0.3%。灌溉田间工程一般不计此项费用。2.勘测设计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测设计费及报告编制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6]1352号文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颁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确定。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确定。工程勘测设计费应根据所完成的相应勘测设计工作阶段确定,未发生的工作阶段不计相应阶段勘测设计费。六、其他1.工程保险费按工程第一至第四部分投资合计的0.45%计算。田间工程原则上不计此项费用。2.其他税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取。第四节分年度投资及资金流量一、分年度投资分年度投资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进度和合理工期而计算出的工程各年度预计完成的投资额。1.建筑工程 (1)建筑工程分年度投资表应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对主要工程按各单项工程分年度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应的工程单价计算。对于次要的和其他工程,可根据施工进度,按各年所占完成投资的比例,摊入分年度投资表。(2)建筑工程分年度投资的编制可视不同情况按项目划分列至一级项目或二级项目,分别反映各自的建筑工程量。2.设备及安装工程分年度投资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设备安装进度计算各年预计完成的设备费和安装费。3.费用根据费用的性质和费用发生的时段,按相应年度分别进行计算。二、资金流量资金流量是为满足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时段的资金需求,按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投入时间计算的各年度使用的资金量。资金流量表的编制以分年度投资表为依据,按建筑安装工程、永久设备购置费和独立费用三种类型分别计算。本资金流量计算办法主要用于初步设计概算。1.建筑及安装工程资金流量(1)建筑工程可根据分年度投资表的项目划分,以各年度建筑工作量作为计算资金流量的依据。(2)资金流量是在原分年度投资的基础上,考虑预付款、预付款的扣回、保留金和保留金的偿还等编制出的分年度资金安排。(3)预付款一般可划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两部分。1)工程预付款按划分的单个工程项目的建安工作量的10%~20%计算,工期在3年以内的工程全部安排在第一年,工期在3年以上的可安排在前两年。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从完成建安工作量的30%起开始,按完成建安工作量的20%~30%扣回至预付款全部回收完毕为止。对于需要购置特殊施工机械设备或施工难度较大的项目,工程预付款可取大值,其他项目取中值或小值。2)工程材料预付款。水利工程一般规模较大,所需材料的种类及数量较多,提前备料所需资金较大,因此考虑向施工企业支付一定数量的材料预付款。可 按分年度投资中次年完成建安工作量的20%在本年提前支付,并于次年扣回,以此类推,直至本项目竣工。(4)保留金。水利工程的保留金,按建安工作量的2.5%计算。在计算概算资金流量时,按分项工程分年度完成建安工作量的5%扣留至该项工程全部建安工作量的2.5%时终止(即完成建安工作量的50%时),并将所扣的保留金100%计入该项工程终止后一年(如该年已超出总工期,则此项保留金计入工程的最后一年)的资金流量表内。2.永久设备购置费资金流量永久设备购置费资金流量计算,划分为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两种类型分别计算。(1)主要设备的资金流量计算。主要设备为水轮发电机组、大型水泵、大型电机、主阀、主变压器、桥机、门机、高压断路器或高压组合电器、金属结构闸门启闭设备等。按设备到货周期确定各年资金流量比例,具体比例见表4-14。表4-14主要设备资金流量比例表年份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到货周期①1年15%75%10%①2年15%25%50%10%①3年15%25%10%40%10%①4年15%25%10%10%30%10%①数据的年份为设备到货年份。(2)其他设备。其资金流量按到货前一年预付15%定金,到货年支付85%的剩余价款。3.独立费用资金流量独立费用资金流量主要是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应考虑质量保证金的要求,其他项目则均按分年投资表中的资金安排计算。(1)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费按合理工期分年平均计算。(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费的95%按合理工期分年平均计算,其余5%的勘测设计费用作为设计保证金,计入最后一年的资金流量表内。 第五节总概算编制一、预备费1.基本预备费计算方法:根据工程规模、施工年限和地质条件等不同情况,按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依据分年度投资表)的百分率计算。初步设计阶段为5.0%~8.0%。技术复杂、建设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取大值,其他工程取中小值。2.价差预备费计算方法:根据施工年限,以资金流量表的静态投资为计算基数。年物价指数按河南省上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选取。计算公式为:NnEFn1p1n1式中E——价差预备费;N——合理建设工期;n——施工年度;Fn——建设期间资金流量表内第n年的投资;p——年物价指数。二、建设期融资利息融资利息计算公式为Nnn11SFmbmFnbnSmin1m12m0式中S——建设期融资利息;N——合理建设工期;n——施工年度;m——还息年度;Fn、Fm——在建设期资金流量表内的第n、m年的投资;bn、bm——各施工年份融资额占当年投资比例;i——建设期融资利率;Sm——第m年的付息额度。 三、静态总投资一至五部分投资与基本预备费之和构成工程部分静态投资。编制工程部分总概算表时,在第五部分独立费用之后,应顺序计列以下项目:(1)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2)基本预备费。(3)静态投资。工程部分、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的静态投资之和构成静态总投资。四、总投资静态总投资、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之和构成总投资。编制工程概算总表时,在工程投资总计中应顺序计列以下项目:(1)静态总投资(汇总各部分静态投资)。(2)价差预备费。(3)建设期融资利息。(4)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