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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区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保障公路畅通,以适应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市交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乡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根据****市交通局的决定及《****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公路养护管理。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县乡公路包括县管公路及乡管公路,范围分别为:(一)县管公路的范围:1、****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划定的县道。2、****市交通局内定的县道。3、由****市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入县管公路范围的重要乡道。(二)乡管公路的范围:除了上述县管公路外的乡级公路。第四条公路养护工程分为小修保养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和绿化工程。小修保养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
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改建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载重需要而提高技术等级指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第二章县管公路的养护管理第五条县管公路小修保养工程养护实行公司化,按年度实行招投标承包给养护公司,实行养护合同化管理。第六条参与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的公司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路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公路养护资质。第七条养护招投标的程序: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公路管理所长为组长的养护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养护项目标的的编制、招标、评定、定标、签订承包合同等工作。2、划分承包标段(标的)。由公路管理所将县管公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标段进行招投标。3、确定承包路况指标。要综合考虑上级下达的养护任务及政策要求、历史数据和经验、资金数量、交通流量、养护难度情况等因素确定出承包路况指标。4、确定养护承包金额。由公路管理所统筹上级下达的年度资金计划,
综合考虑历史数据及经验、以及承包意向人意见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出每一承包标段的承包金额(即标底)。5、招投标:⑴刊登招标公告或发放招标通知书,公布养护招标的标段、标价、考核指标等内容。⑵接受投标意向人报名,审定投标意见人的资格。⑶投标人向公路管理机构上报投标申请书,陈述计划安排、管理措施等内容。⑷投标。可采用暗标或明标进行。⑸招标完成后,给中标人下发中标通知书。6、与中标人签订养护承包合同。第八条公路管理所对公路养护实行合同化管理。养护承包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一)承包标的(具体线路名称及里程)及路况要求(二)承包金额(三)承包期限(四)公路管理所及承包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1、公路管理所的权利和义务(1)公路管理所的权利①作为业主,享有公路的所有权和管理权。②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承包线路的养护及路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③根据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及时、客观、公正的进行路况检评。(2)公路管理所的义务
①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路况检查、验收。②按规定及时下拨养护承包价款。③在水毁、自然灾害等发生时,尽快制定修复方案,确保工程及时修复。2、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方的权利①按照公路管理所的要求和有关标准,开展承包公路养护工程的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②用工自主权。可自行聘请养护工人,既可雇用原养护人员,亦可另聘。养护工人的工资及待遇由承包方与被聘用人商定,但应符合劳动法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③承包方所承包的线路有权参加分别于每年上半年和年终进行的路况评比,承包人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奖金数额由公路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④在承包期间,承包线路原养护站内的机具可由承包方继续使用,承包方有责任做好保管工作,待承包期满后再归还给公路管理所。⑤公路管理所的养护工程机械、机具,承包方需租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租给承包方,公路管理所按市场价格收回相应的租金。(2)承包方的义务①按合同规定及有关要求,严格搞好公路养护,按时完成养护任务,确保养护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②承包方所承包线路如发生路政案件,承包方应迅速向公路管理所汇报。承包方有义务协助公路管理所进行路政案件的查处工作。④承包方必须认真做好养护工作计划及工作日志,如实上报上级部门要求填报的其它材料、数据。⑤坚持雨天巡路,发现一般性的水毁及时修复,较大的水毁应迅速汇报公路管理所或所在地交通站。⑥承包方除了必须保持养护路况达到合同的规定外,有责任、有义务全力配合、协助做好各项检查、评比工作:a、公路管理所进行的检查。b、每年上半年、年终分别进行的全市公路检评。c、每二年进行一次的由自治区公路局开展的全区公路检评。d、公路管理所的行业管理工作,包括路政管理、创建双文明养护站等。⑦注重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养护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则。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⑧配合完成公路管理所下达的公路绿化任务。(五)养护路况的检查考核1、检查分为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检查。2、在规定的检查时间内,公路管理所派出技术人员汇同承包方根据《养护承包合同》规定的养护及路况要求、路况指标进行检查考核。3
、检查标准执行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检查结果经公路管理所参检人员及承包方双方签认,作为甲乙双方进行合同价款结算的依据。4、检查结果达到《养护承包合同》要求的,按合同规定的处罚条款处理。(六)用工管理1、承包人具有用工自主权。承包人与养护人员人事实行双向选择组合。但承包人应将用工情况报公路管理所备案。用工变更应报公路管理所备案。2、承包人聘用的养护工人的工资、劳保、医疗、养老、保险等一切待遇由承包方与被聘用人商定,但应符合劳动法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3、明确承包人必须给所聘用的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七)财务管理1、养护承包价款按季度拨付,承包价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2、签订养护承包合同后15日内,公路管理所将本合同年度第一季度的承包价款拨付给养护公司,每一季度应扣除总承包价款的30%作为养护质保金,养护质保金应待下一季度拨款时视完成合同标的情况再按规定返还。3、如果承包方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本季度养护路况任务,则公路管理所凭季检合格证在下一季度下拨承包价款时将上一季度的30%的质保金全部随当季承包价款一并拨给承包方。4、如果承包方不能完成当季的养护任务,则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八)违约责任1
、合同双方如有一方超出合同许可而单方终止合同(政策性因素除外)的,违约方必须付给另一方共__元的违约罚金。2、公路管理所如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路况检查验收或者不按规定及时下拨承包价款的,每违约一次,应付给承包方__元的罚金。3、如果承包方不能完成当季的养护任务,季度好路率每减少1%,则从承包方质保金中扣除___元作为罚金。质保金不够扣的,从下一季度经费补扣。4、如承包方连续二个季度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路况任务的,公路管理所可随时终止养护合同,有权将养护工程另行发包,公路管理所除扣除承包方剩余的承包款外,还将扣除承包方的全部质保金。第九条县管公路的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工程和较大的水毁修复工程、绿化工程,由公路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计划和资金预算,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另行发包给养护公司施工。第十条县管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的设置,由公路管理所根据实际需要作出设置计划和资金预算,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另行发包给养护公司施工。第十一条县管公路的养护用地、留地及砂石料场依法由当地乡镇政府统筹解决,保证养护需要。第三章乡管公路的养护管理第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乡管公路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养。第十三条乡镇交通管理站是乡管公路的直接管理部门,代表乡(镇)政府根据《****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乡管公路进行养护管理,
第十四条乡管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以乡(镇)为主,交通部门按每公里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乡(镇)、村按合法程序筹集解决。补助乡管公路的养护资金,由****区公路管理所按养护计划情况、按季度预付到乡镇交通站公路养护专户,由乡镇政府安排用于乡管公路养护,每季度结算一次。第十五条乡管公路的桥梁、隧道及沥青、混凝土路面由于技术要求较高,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招聘专业队伍进行养护。乡管公路的砂土路面公路由乡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进行承包养护,合同化管理。合同化管理的内容和办法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关于县道的招投标、合同化管理的办法进行。第十六条乡管公路的大修、改建及较大损毁工程的修复应做好设计预算,报****区公路管理所核准,按规定执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除了做好乡管公路的小修保养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力量对乡管公路的水毁修复工程及因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损毁进行抢修和整修。2、应逐步完善乡管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按规定设置警告、禁令、指示、指路等公路标志,定期保养,及时修理和更换受损部分。3、依法统筹解决乡管公路养护用地、留地及砂石料场,保证养护需要。
4、做好乡管公路的绿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编制绿化方案,报****区公路管理所核准后,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路树需要更新采伐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交通部《路政管理实施细则》办理。5、协助做好县管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路政管理工作;维护乡管公路的路产路权。第十八条乡管公路的养护路况检评、考核由公路管理所组织进行,检查分为季度检查、半年检查,按年度考核。具体检查、考核办法由公路管理所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第四章路政管理第十九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县乡公路路政管理的执法主体,负责全辖区范围内的县乡公路路政执法工作。下属的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要维护好乡管公路的路产路权,加强巡视,将路政违法防患于未然,对已发生的路政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县管公路养护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交通管理站有权利和义务对发生在所负责养护范围内的公路上的路政案件或路政违章隐患进行举报。路政报案按下列办法和程序进行:1、采取填报举报单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单一式二联,填写后将上报联报****区交通局路政大队立案,存根联留养护单位存档备查。对于案情紧急、必须迅速处理的案件,可先通过电话向路政大队报案,但过后应补办填写举报单手续。
2、将举报单上报****区交通局路政大队后,路政大队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取证、立案查处。如举报后,在二个工作日内未见处理的,举报人应及时了解报送举报单情况,确认举报单已送达路政大队,以免错过最佳处理时机。3、路政大队在接到路政案件举报后,应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处理的,应向举报人(或举报单位)说明并对案件的处理时间作出再次安排。如路政大队既不按时处理、不说明原因又不对案件处理作出安排的,将追究路政大队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八条对于路政举报或协助查处路政案件有特别贡献的举报人员,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适当奖励。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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