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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测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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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上海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成本测算表申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计价单位:元项目名称: 操作人数人项目内涵: 平均操作时间小时分成本测算一、业务费二、劳务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每次应摊费用名称单价(每天每人)金额每次应摊费用1、医卫材料消耗(按零售价计)1、基本工资         2、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小计         三、医疗仪器等使用费      1、折旧仪器名称、型号、产地原值提取比例每次应摊费用          2、煤、水、电、油消耗                                        2、仪器大修理 2% 3、医疗杂支3、房屋折旧 3.3%       4、房屋大修理 2%       5、家具折旧 7% 4、其他小计         四、间接费用      间接费(按一至三项总金额的10%-15%计算)       成本合计(一至四项费用相加)  小计     不含工资成本合计(成本合计减去劳务费中的基本工资) 备注:1、基本工资每次应摊费用=月平均基本工资/(22天×6小时)×平均操作时间(小时)×操作人数。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暂按每人每小时2元计算。2、医疗仪器等使用费每次应摊费用的计算举例:仪器折旧每次应摊费用=仪器原值×应提取比例/(264天×6小时)×平均操作时间(小时)。3、医疗仪器等折旧提取比例:房屋按年折旧3.3%提取,一般仪器按10%提取,电子仪器按20%提取,家具按7%提取,被衣服类按50%提取,床垫、毯子按12%提取。4、房屋、仪器大修理等均按每年2%提取。5、业务费可按实际消耗分摊,也可按下式计算:每次应摊费用=消耗数量×平均单价/使用次数。6、间接费用指行政、后勤部门的公务、业务及固定资产维修应摊入的费用。成本一至三项总额在50元(含)以下的加15%间接费;在50元以上的加10%间接费。7、表中内容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医疗机构负责人:财务主管:物价员: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