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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广州市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管理服务(2016-2019)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
-_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2投标须知前附表2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及评标15第二章项目管理要求191.项目概况:192.项目管理模式:203.项目管理目标:204.项目管理主要职责:205.其他要求:21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格式22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9第五章合同文件55
-_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2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管理服务(2016-2019)3项目规模详见招标公告要求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6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概算估算总投资约1.45亿元。7项目管理服务费计费依据及报价本项目实施项目管理服务,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1.45亿元(项目估算总投资),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核定的项目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服务费标准按照《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执行。下浮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报价表见后附第四章格式1表格。8项目管理服务期约3年(2016-2019)。9投标人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10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对养护维修项目服务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监理服务项目管理、养护维修服务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养护维修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具体业务项目由业主根据南沙区市政道路养护需要确定并下达给项目管理服务单位。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内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
-_万元整。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操作指引详情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帐户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4现场踏勘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5答疑招标答疑会:招标人不召开专场招标答疑会。1.方式:网上答疑;2.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3.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4.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10款;5、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6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组成。两部分文件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以及与投标文件正本相同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文件2份(CD-R光盘,先独自封好)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收件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提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室提交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至2016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18开标会开标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
-_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室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19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0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245万元,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履约保证金额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履约保证金应至少在四年内(三年合同期及一年保修期)保持有效。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30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详见格式13)22其他1、投标文件语言:汉语。2、招标人对本次投标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3、本次招标包括招标公告、发售标书、标前答疑、标书送达、开标、评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9个阶段。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501507015日期:2016年月日电子邮箱:gzsk2006@163.com23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_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1)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招标人经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行贿记录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二、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24其他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按业主要求投入管理人员(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说明:“项目管理”、“项目代建”与建设管理(代建)是同一概念。
-_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1“招标人”(即委托人)指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1.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3“承包人”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4“招标代理”指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5“设计人”指/1.6“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1.7“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1.8“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能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项目管理单位承担项目管理服务,确保本项目能按期、优质、经济地实施。2.2项目概况2.2.1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2.2.2项目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2.2.3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2.4项目概算: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2.2.5招标控制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2.3工作内容、服务期及人员配套要求2.3.1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2.3.3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_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项目管理人员10名市政公用、道路桥梁、安全、检测、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注:以职称证的颁发日期为准)人员各2名;合同管理、档案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注:以职称证的颁发日期为准)人员各1名。造价工程师2名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现场办公人员1名派驻招标人现场办公管理人员1名。总计15名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本招标项目合格投标人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本招标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配套基本要求见投标须知2.3.3项。4.3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5.踏勘现场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并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_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及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7.投标人知悉7.1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具体内容组成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项目管理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格式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文件9.招标文件的确认9.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投标人应毫无遗漏地审阅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答疑
-_10.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10.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0.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0.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10.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1.2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11.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语言12.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2
-_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格式)13.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部分、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等内容组成。13.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5)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详见招标公告,格式如投标文件格式6);(6)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材料;(8)投标人按附件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9)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IC卡的证明材料(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有关网页)。(10)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13.3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经济标文件部分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表(2)投标承诺函(3)投标人企业总体情况: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5)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详见招标公告,格式如投标文件格式6)4)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7)5)办公场地及拟投入设备情况(见投标文件格式8)6)投标人企业信誉证明资料及其他企业实力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9)
-_(4)投标人拟派项目部架构人员情况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2)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与业绩3)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与业绩4)管理人员资历和经验5)项目管理人员配置(5)项目管理方案1)项目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2)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制定前期工作方案和措施(包括编制项目进度、年度投资计划、招标管理等方面)3)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4)项目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措施5)项目管理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6)项目总体计划安排7)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养护维修等单位的管理方案和措施8)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9)项目进度管理方案和措施10)项目投资管理方案和措施11)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12)项目安全文明养护维修管理方案和措施13)项目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对本项目管理所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注: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材料,必要时需提供原件核对,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3.4投标报价
-_13.4.1投标报价是指项目管理服务费的报价。13.4.2项目管理服务费已包含执行和完成项目管理合同规定全部项目管理工作所需支付的费用、项目管理单位所考虑的风险和合理利润以及项目管理单位所应缴纳的一切税金,其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执行。13.4.3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5亿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核定的项目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服务费标准按照《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执行。下浮费率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报价格式见本文件第三章的《投标报价表》。13.4.4预算列支的如质量监督费、保险等不属于项目管理服务费的内容,不在本次投标报价内。13.4.5投标过程(包括签订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涉及所有资金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缴交确认回执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3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尽快退还(不计算利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的28天。具体办理事宜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为准。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算利息)。具体办理事宜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为准。14.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包括但不限于),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4.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全部或部分投标文件;14.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14.5.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14.5.4投标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_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6.2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中文打印并装订成册,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按招标文件相关格式的规定及要求正确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商务部分要求控制在300页以内,技术部分要求控制在200页以内。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等),页号编在右下角,若双面打印的页号编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16.3未按规定正确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5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封面、承诺书及附表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递交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证明书无效。16.6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光盘两份。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的字样。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Word”制作的项目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包括的内容应与文本文件相同(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证明文件之外的所有表格和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文件名称。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本文件不相符时,以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
-_16.7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6.8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17.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各标段正本(1本)、副本(4本)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CD-R电子光盘(2份)(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17.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7.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17.3.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7.3.2“[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字样17.3.3(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7项所述日期及时间)17.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7.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19.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19.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0.投标文件的拒绝
-_20.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0.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20.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20.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20.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0.6投标人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以内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和标记,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1.4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五.开标及评标22.开标2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22.2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给招标人核对。22.3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仪式。22.4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主持;(2)
-_宣读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代表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件应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一致,无身份证原件的作弃权处理);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出席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接收其投标文件。(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公布投标人的名称、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工程质量目标、等主要内容。22.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以确认对所宣读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22.6开标前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或投标人处于被招标人限制投标的限制期内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22.7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3.评标23.1评标开标前由业主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人数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7名专家组成。23.2整个评标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的有关资料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应严格保密。23.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4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不做任何解释。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4.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要求进行编排等。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没有任一种列于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
-_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其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4.4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中超过五分之一的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25.2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25.3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5.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6.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6.1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商务部分、报价费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将各有效投标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最高得分者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分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次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6.2本项目评标标准和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规定。26.3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与招标人签定项目管理合同或与投标文件及事实不符,招标人可以依法将项目管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直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止;如果三名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签订项目管理合同,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
-_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授予合同28.中标结果书28.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三天。28.2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28.3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29.签订合同2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须知第29.1款的规定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9.3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使用的投标人名称、银行名称和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擅自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应付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0.履约保证金30.1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30.2
-_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30.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履约保证金应至少在四年内(三年合同期及一年保修期)保持有效。30.4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详见格式13)31.合同生效31.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并且招标人已收到中标人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正式生效。32.其它费用32.1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规定的日期及穗价函【2012】571号及穗价函【2009】518号文、广州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粤费FJ-0264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33.腐败与敲诈行为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中标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3.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33.2如果认定被推荐的中标人在该合同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拒绝该授标的建议。第二章项目管理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管理服务(2016-2019)1.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1.3项目概况及规模: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由招标人负责管养的全部市政道路及设施。
-_1.4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5亿元1.5项目管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245万元。(注: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核定的项目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项目管理模式:2.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应按《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和履行项目管理合同规定的项目全过程中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应风险,切实保障项目质量、项目进度和养护维修安全,严格控制投资,确保项目如期进行,并按期交付使用。2.2项目管理必须严格控制项目预算,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接受建设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2.3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在管理模式上必须充分考虑管理的难度,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政府的建设意图,将项目管理目标控制在既定的目标范围之内。3.项目管理目标:3.1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业主签订的养护维修服务相关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制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3.2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阶段养护水平达良以上;综合设施完好率水平95%以上。3.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4.项目管理主要职责:4.1招标工作前,将招标文件报招标人审核后进行招标。4.2组织开展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4.3组织养护维修施工图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4.4组织养护维修、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前,将招标文件报招标人审核后进行招标。4.5负责养护维修服务相关合同的洽谈和签订。4.6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招标人。
-_4.7按区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预算,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提出拨款申请,送招标人审查后报区财政部门;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区财政部门、招标人报送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4.8向区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养护维修质量安全情况。4.9办理项目结算送审,并配合办理项目结算审核。4.10组织项目中间验收和完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招标人。4.11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招标人审查后报区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完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建设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5.其他要求:5.1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以自身或其他名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养护维修、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工作,不得与承接上述项目业务的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及资产纽带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5.2项目管理单位不得在政府机关和本项目监理、养护维修、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5.3项目管理应依法组织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专业工程、设备和材料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方案、招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分阶段报招标人备案;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工作中与招标人或养护维修、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养护维修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依法追究项目管理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5.4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按业主要求投入管理人员(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_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格式格式1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项目管理服务费基准价(万元)下浮率(%)报价(万元)245总报价(万元)项目管理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驻场机构人数(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费暂以项目估算总投资1.45亿元,各投标人在基准价基础上、自行填报下浮率后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项目管理服务费率按《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穗发改投资[2005]30号)执行。3、项目管理服务费投标下浮率在项目管理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因情况变化而调整。4、当投标报价和下浮率不一致时,以下浮率为准。5、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核定的项目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管理服务费投标下浮率调整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总价。
-_格式2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现场进行勘察,我方:(投标人名称)已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作出如下承诺。1.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两份。2.项目管理服务费投标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3.我方保证如期完成项目的管理并交付使用。4.我方保证本项目的质量达到招标文件所述的要求。5.我方保证本项目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项目概算内。6.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项目管理合同和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7.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8.我方承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不存在侵权的行为,若因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无关,我方完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9.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至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自动延至项目管理合同终止日为止。10.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我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签订合同,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养护维修任务。11、我方如果中标,承诺在按政府批准的项目服务期、项目规模、标准和投资控制的前提下,完全接受招标人对本项目功能需求和相关养护维修标准的要求;承诺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执行。12、我方如果中标,将按照项目管理合同规定,承担项目管理合同条款规定的项目管理任务,并委派同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_我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及各类主要人员名单及资历见附件,我方承诺中标后我方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及各类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作更换,如更换,愿意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给予违约赔偿。13、我方如果中标,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与贵方签署项目管理服务合同。14.我方明白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的任何一种情况,并同意在我方发生这些情况时保证金被贵方没收。15.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代表姓名:职务:(以下空白)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格式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注:按提供的该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版本填写。
-_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 )第 号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注:按提供的该格式或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版本填写。
-_格式5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简况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发照单位编号上级主管单位本届领导班子起始日企业资质资质编号2.人员结构职工总数具有项目管理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人数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从事工作10年以上人数具有中、高级职称人数从事工作5--10年人数具有初级职称人数从事工作5年以下人数3.领导人名单职务姓名职称从事业务4.企业组织机构(另附一页机构框图)5.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注:1.附企业简介(企业成立时间、企业业绩、人员组成、业务能力、与本项目类似经验、获各种表彰情况)。2.联系人一栏填写两人,以便联系。
-_格式6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投标人(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规模项目类型服务内容委托人合同签定日期12…注:1、投标人应列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并提供能证明项目投资规模的资料复印件(盖公章)。2、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项目单项总投资4800万元及上人民币的市政类项目管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3、无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不予承认。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格式7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资料1.开户银行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2.近3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项目或指标单位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万元四、固定资产万元五、流动资产万元六、流动负债万元七、负债合计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注:本表后须附:投标人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本表后附银行授信证明资料复印件。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附件中的数据一致。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格式8办公场地及拟投入设备情况投标人(盖公章)办公场地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面积地点自有或12…投入设备情况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自有或租赁数量12…注:1、无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不予承认。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格式9投标人企业信誉证明资料及其他企业实力证明材料
-_格式10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绩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何时、何院校毕业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执业资格工作简历、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业绩注:1、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2、无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评委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历和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格式11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与业绩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何时、何院校毕业所学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执业资格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工作简历、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的业绩注:1.投标人提交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人选,须分别填报。2.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3、无相关证明材料,评审时,评委对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历和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格式12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123…注:附学历、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如有)、上岗证(如有)、近半年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格式1.~格式12.的说明:1、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2、投标人应特别注意在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人员在中标后其资质和数量只能提高或增加,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合同文件中相应的条款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合同。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同时不存在侵权的行为。因投标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必须完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_格式13履约银行保函银行编号:致:(发包人)(地址)鉴于[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年月日签署)实施(项目名称),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本行作为保证人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确认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的责任,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你方通知撤销前一直有效,但有效期最迟不超过年月日。担保银行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日期:
-_格式14项目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业主: 承包人: 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本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项目高效廉洁运行及建设资金的安全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协议书。经双方确认一致,双方各自的法人代表人(委托人)签署本责任书后,本责任书作为双方所有业务往来合同的附件。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测量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项目涉及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测量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业主的责任业主的领导和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在本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业主或业主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业主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六)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廉政政策规范、合同约定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应与业主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本项目相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业主、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收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业主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业主、相关单位或业主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_(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业主、相关单位或业主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廉政政策规范、合同约定等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条违约责任(一)业主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二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三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质保期满,且结算手续全部完成之日止。第四条本协议正本共三份,业主两份、承包人一份;副本六份,业主三份,承包人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承包人:(盖章)(盖章)负责人: 负责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月 日 年月 日
-_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定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05〕30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37号)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1.2评标委员会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7名专家组成。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2.评标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4《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2.5《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3.评标专家守则3.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_3.2参与评标专家:3.2.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3.2.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3.2.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3.2.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3.2.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3.2.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4.评标细则4.1评标程序:4.1.1资格审查;4.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4.1.3投标文件综合评审;4.1.4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经济得分);4.1.5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4.2资格审查4.2.1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在所有的投标人中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五名时,应重新招标。4.2.2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应重新招标。4.2.3投标人资格审查4.2.3.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审查表》中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评标委员会、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2.3.2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4.2.3.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参加投标文件的评审。4.2.3.4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
-_人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3.1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评审(见后附的《符合性审查表》),并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评审。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必须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4.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满分为100分)。4.4.1商务技术部分(占90分)商务技术部分包括3部分:企业总体情况(占20分)、项目管理管理机构和人员(占30分)、项目管理管理方案(占40分)具体每一子项的评分标准,详见后附的《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表》。4.4.2经济部分(占10分)经济部分(报价)评分(总分10分):评标专家对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进行评定,评定原则根据招标人核发的投标限价以及合理低价原则进行评定。由招标人核发投标限价作为基准价。各投标报价在基准价下浮5%—10%(含本数)区间范围内为满分(10分),在基准价下浮0-5%(不含)的区间范围得5分;在基准价下浮10%(不含)—15%(含本数)区间范围,得5分;在基准价下浮15%(不含)—20%(含本数),得2分。总得分不超过该项得分。如投标报价在基准价上浮即超出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如投标报价在基准价下浮超出20%,得0分。由此算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超出基准价(即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下浮0-5%(不含)的区间得5分下浮5%—10%(含本数)区间得10分(满分)下浮10%(不含)—15%(含本数)得5分下浮15%(不含)—20%(含本数)得2分下浮超出20%得0分4.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
-_“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企业资信综合评价中,只以投标单位本身的情况为准;如投标单位为母公司,其子公司的资质、业绩、获奖等不得计入。4.6报价的算术复核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后综合评审前,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代建报价进行复核,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如下处理:4.6.1当投标人服务收费基准价有误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收费基准价修正其服务报价收费;4.6.2当投标人服务收费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值的乘积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价及投标人所报的浮动幅度值重新计算,修正报价的服务收费;4.6.3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4.7综合评分要求4.7.1评委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议,作出个人评价。4.7.2评委按照个人评议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各自记名打分。4.7.3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8投标人总得分:将商务技术部分评分(90分)和经济部分(报价)评分(10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分者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分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次高分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同分时,则投标报价低者的排前。4.9推荐中标候选人
-_以上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4.10审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依法审定中标人。但在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评委、招标人以及其他人员发现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中标人资格。4.11定标原则及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中任意一个标段的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及定标原则如下:(1)评审完成后,按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并全体签字确认,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的名次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推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得分排序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招标人经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行贿记录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二、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_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序号评审项目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1投标申请人2……1投标申请公函原件,且有效。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原件,且有效。3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4投标人企业业绩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第4点要求;复印件。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第5点要求;复印件。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满足招标公告第八条第6点要求;复印件。7投标人按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原件,且有效。8投标人企业档案投标报名前,投标单位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IC卡。(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有关网页)。9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申请。11评审结论(合格/不合格)12不通过原因注:1、“评审结论”一栏应写“合格”或“不合格”。2、满足评审要求的打“○”,不满足的打“×”。3、经资审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合格”,即不通过资格审查。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合格”,即通过资格审查。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评委签名:日期:
-_符合性审查表编号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1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2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16.5条规定盖法定印章及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5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6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3.4.3条规定填报的7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为准);结论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项目名称:备注:1、“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栏应写“通过”“不通过”。2、未出现上述情况的打“○”,出现的打“×”。3、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即按废标处理。4、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评委签名:日期:
-_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表序号评审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好中差一企业总体情况201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管理业绩88412企业财务状况44203综合配备66304企业信誉证明221.51二项目管理方案401项目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4[4-2)[2-1)[1-0)2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制定前期工作方案和措施3[3-1.5)[1.5-1)[1-0)3项目管理的管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2[2-1.5)[1.5-1)[1-0)4项目管理的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措施3[3-1.5)[1.5-1)[1-0)5项目管理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能力3[3-1.5)[1.5-1)[1-0)6项目总体计划安排3[3-1.5)[1.5-1)[1-0)7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养护维修单位的工作管理方案和措施5[5-3)[3-1)[1-0)8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3[3-1.5)[1.5-1)[1-0)9项目进度管理方案和措施3[3-1.5)[1.5-1)[1-0)10项目投资管理方案和措施3[3-1.5)[1.5-1)[1-0)11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3[3-1.5)[1.5-1)[1-0)1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3[3-1.5)[1.5-1)[1-0)13项目服务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对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所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2[2-1.5)[1.5-1)[1-0)
-_三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301项目管理的管理组织机构44212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资历与项目管理的经验情况88413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与类似业绩88414管理人员资历和经验55315项目管理的管理人员配置5531说明:1、本评分表满分90分。2、以上各分项内容不能重复计分。3、各评委评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作为该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业绩和企业信誉方面内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复印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中至少有一个证明文件中能反映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5、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_商务技术评分细则一、企业总体情况(20分)1、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管理业绩,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为准);(8分)【好】5亿元≤累计合同投资总额;【中】2亿元≤累计合同投资总额<5亿元;【差】累计合同投资总额<2亿元。2、企业财务状况(4分)【好】2012年至2014年累计营业额为3000万元或以上的企业,并能提供经审计及确认的财务报表;【中】2012年至2014年累计营业额为2000~3000万元(含2000万)的企业,并能提供经审计及确认的财务报表;【差】其余情况。3、综合配备(6分)【好】在南沙地区配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配备数量足、种类齐全,以自有设备为主;【中】在南沙地区配有8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配备数量基本足、种类基本齐全,以自有设备为主;【差】办公设施配备数量不足、种类基本齐全,以租赁设备为主;或其余情况。4、企业资信证明(2分)【好】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三个认证齐备;且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明;【中】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三个认证齐备;且具有连续5年以下、3年以上的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明;【差】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三个认证不齐备;且只具有连续1年以上的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证明。说明: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不计分。二、项目管理方案(40分)1、项目管理的管理方案总体框架、思路:(4分)
-_【好】总体框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对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理解到位,符合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要求;【中】总体框架、思路较清晰、目标较明确,基本理解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基本符合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要求;【差】能提出基本的框架思路,但不清晰,对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理解不够到位。2、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制定前期工作方案和措施:(3分)【好】针对本项目养护维修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投资概算为限额、管理协调的跨度和难度大等特点,具有全面客观的认识,分析清晰;对前期各项工作内容(包括编制项目进度、年度投资计划、招标管理等方面)有全面认识和理解,方案和措施清晰明确、切实可行;【中】针对本项目养护维修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投资概算为限额、管理协调的跨度和难度大等特点,对本项目特点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分析较好;对前期各项工作内容(包括编制项目进度、年度投资计划、招标管理等方面)有基本认识和理解,方案和措施较明确、可行;【差】针对本项目养护维修周期长、质量要求高、投资概算为限额、管理协调的跨度和难度大等特点,对本项目特点的认识不够,分析不清楚。对前期各项工作内容有大致的认识,但管理方案和措施可行性差。3、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2分)【好】根据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符合建设程序且合理、可行,工作制度全面、合理;【中】能基本根据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符合建设程序且基本合理,工作制度较全面;【差】能提出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过程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不完全符合建设程序的要求,工作制度不全面。4、项目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及应对不定性因素的措施:(3分)【好】对本项目项目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应对不定性因素措施可靠;【中】对本项目项目管理
-_中的重点难点分析较到位,合理化建议有一定的可行性,应对不定性因素措施一般;【差】对本项目项目管理中的重点难点有基本认识,无合理化建议或建议不可行,应对不定性因素措施不可靠。5、项目管理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能力:(3分)【好】协调能力强,有全面具体的措施,措施得力,方法合理;【中】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具体的措施,措施一般;【差】协调能力差,无措施或措施不可行。6、项目养护维修总体计划安排:(3分)【好】有项目养护维修总体计划进度安排,养护维修服务期安排合理,满足本项目养护维修要求;【中】有项目养护维修总体计划进度安排,养护维修服务期安排较合理,能基本满足本项目养护维修要求;【差】有项目养护维修总体计划进度安排,但养护维修服务期安排不够合理,只能勉强满足本项目养护维修要求。7、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养护维修等单位的管理方案和措施:(5分)【好】对养护维修服务单位工作管理和措施能在充分理解、满足业主要求的基础上,确保养护维修服务概算控制在项目总投资限额内并在最大限度内,管理方案表述清晰完整、合理可行,措施、具体、有效;【中】对养护维修服务单位工作管理及优化能基本理解、满足业主的要求,养护维修服务概算能基本控制在项目总投资限额内,管理方案表述较完整可行,措施一般;【差】对养护维修服务单位工作管理不能完全理解、满足业主的要求,养护维修服务概算不能控制在项目总投资限额内,管理方案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8、项目质量管理方案和措施:(3分)【好】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全面,质量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管理措施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实施工艺和手段先进、科学,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完善可靠,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措施具体可行;
-_【中】质量管理方案内容较全面,质量目标较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管理措施较具体,各项措施较可行,实施工艺和手段较先进、科学,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较完善可靠,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措施较具体可行;【差】质量管理方案内容不够全面,质量目标不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管理措施不够具体,各项措施可行性差。9、项目进度管理方案和措施:(3分)【好】对项目进度管理有科学认识,对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如工序、天气、前后工序对接、关键路线和节点、社会周边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的柔性好,按时完工可靠性高;管理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中】对项目进度管理有科学认识,对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如工序、天气、前后工序对接、关键路线和节点、社会周边环境等问题)有一定的应对或应急方案,基本能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管理方案表述较清晰完整、合理;【差】对项目进度管理有科学认识,对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如工序、天气、前后工序对接、关键路线和节点、社会周边环境等问题)没有应对方案,按时完工的可靠性差;管理方案表述不清晰。10、项目投资管理方案和措施:(3分)【好】投资管理目标明确,投资控制方案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各阶段的概算、预算、结算能很好地控制在预定的限额内;【中】投资管理目标较明确,投资控制方案较可行、合理,针对性较好,措施一般,各阶段的概算、预算、结算能控制在预定的限额内;【差】投资控制方案可行性、针对性差,措施不具体,各阶段的概算、预算、结算不能控制在预定的限额内。11、项目合同、档案及信息管理方案和措施:(3分)【好】项目档案管理方案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管理措施完善、可行、合理,操作性强;【中】项目档案管理方案基本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管理措施较完善、可行,操作性较好;
-_【差】项目档案管理方案和措施不完善,操作性差。1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和措施:(3分)【好】文明施工及安全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各项措施落实,项目管理期内相关的管理人员不违反业主监管安全规定;【中】文明施工及安全保证措施较明确、具体、措施落实一般,项目管理期内相关的管理人员不违反业主监管安全规定;【差】方案及措施不明确、不具体、不落实,项目管理期内相关的管理人员不违反业主监管安全规定。13、项目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对本项目管理所提供的优质服务措施和手段(2分)【好】招标、养护维修、设备材料采购等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合理、具体可行,能保证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合理搭接和顺利进行;对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所提供的服务措施和手段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中】招标、养护维修、设备材料采购等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较合理、具体可行,基本能保证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合理搭接和顺利进行;对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所提供的服务措施和手段针对性较好,措施一般;【差】招标、养护维修、设备材料采购等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措施一般,可行性差,不能保证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合理搭接和顺利进行;对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所提供的服务措施和手段针对性差,措施不可行。三、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30分)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4分)【好】具有完整的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方案合理准确;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实施机构组建合理,各专业人员齐全,职责分工明确,能满足本项目项目管理管理的各项要求。【中】具有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方案相对合理准确;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实施机构组建较合理,各专业人员基本齐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基本满足本项目管理管理的各项要求。
-_【差】具有一般的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案,方案简单;本项目项目管理的管理实施机构组建不合理,各专业人员不齐全,职责分工不明确,不能满足本项目管理管理的全部要求。说明:上述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工作资历与项目管理经验情况(8分)【好】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累计合同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市政类项目管理业绩,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或以上。【中】项目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累计合同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市政类项目管理业绩,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差】其余情况。说明: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不计分。3、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经历与类似业绩(8分)【好】技术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负责过累计合同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市政类项目管理业绩,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年或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5年或以上。【中】技术负责人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负责过累计合同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的市政类项目管理业绩,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年或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3年或以上。【差】其余情况。说明: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不计分。4、管理人员资历和经验(5分)【好】配备市政公用、道路桥梁、安全、检测、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注:以职称证的颁发日期为准)人员各2名,合同管理、档案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注:以职称证的颁发日期为准)人员各1名,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2名。【中】要求配备的人员数量齐全,但技术职称未满足要求。
-_【差】要求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不齐全。说明: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不计分。5、项目管理的管理人员配置(5分)【好】人员配置合理,超过70%中级技术职称或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中】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超过70%大专学历以上或初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差】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说明:若投标人未提供以上资料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不计分。
-_第五章合同文件
-_广州市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管理服务(2016-2019)合同文件合同编号:业主:承包人:二○年月
-_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业主: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本项目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事项业主委托承包人,按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具体的业主委托服务内容和相关职责详见本合同条款。二、服务概况1、工作内容:为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服务项目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监理服务项目管理、养护维修服务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养护维修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具体业务项目由业主根据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需要确定并下达给承包人。2、工作范围:广州市南沙区。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业主签订的养护维修服务相关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制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等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要求;阶段养护水平达良以上;综合设施完好率水平95%以上。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项目无重大安全事故。四、合同期合同有效期为:由2016年月日至2019年月日。五、合同报酬:承包人负责组织、管理的本合同约定的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服务项目(不包括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关于招、投标行为的有关法令、法规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大中修及重点养护工程),采用总价上限包干的报酬方式(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核定的项目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管理服务费投标下浮率(%)调整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总价)。
-_本合同管理服务费(上限金额):人民币元整。六、本合同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文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将向承包人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1、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3、中标通知书;4、合同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招标文件及有关问题澄清;7、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问题澄清;8、合同双方其它有效函件、备案录、会议纪要等;9、由业主为加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而制定的相关制度。八、业主和承包人严格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九、本合同期限自签订日起始,在以下的条件均完成后终止:1、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结清所有费用款项;2、项目保修期期满,并完成项目移交工作;3、交付项目相关档案。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与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陆份,业主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此页以上无正文)业主(盖章):承包人(盖章):
-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_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一章定义及解释下列名词和用语,在本合同中定义如下:1.1“合同”是指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构成合同的文件,见合同协议书第七点。1.2“业主”是指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局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3“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接受业主委托具体开展市政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即本合同承包人。1.4“项目管理经理”是指经业主同意,由承包人指定的全权代表派出方的具有相应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的高级职员。1.5“监理单位”是指受业主委托实施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监理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或允许的受让人。1.6“养护维修单位”是指与业主签订养护维修项目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或允许的受让人。1.7“日常养护维修”是指承包人为达到合同规定的养护质量水平、保持市政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对一般性损坏的零星修补,单块面积不大于400平方米,养护维修质量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以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1.8“指定养护维修”是指业主指令或授权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实施的以恢复市政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而对单块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局部损坏进行修补和完善,养护维修质量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以各服务合同约定为准)1.9“缺陷”是指市政道路及设施没有达到使用功能要求或设计要求部分。1.10“道路移交”是指市政道路及设施正式移交给养护维修单位养护的过程。1.11“部分道路移交”由于各种原因,整条市政道路及设施不能一次性移交,而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已完工、具备完整使用功能的市政道路及设施进行移交。1.15“移交协议书”是指某条市政道路及设施已竣工或部分完工,并由交接各方等共同签署确认的包含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责任等内容的证明文件。第二章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除另有专门定义外,本合同语言中的词句均为其汉语通常含义。业主与业主代表将澄清对合同条款的疑问。
-_ 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国家、省、市、地方规定。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J281-2003)、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4.图纸、资料4.1业主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市政设施图纸、资料的日期和套数:确定承包人后、本合同签订前向承包人提供一套图纸。业主对图纸、资料的保密要求: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业主负责全区市政道路及设施的统一管理,同时负有对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权。2.业主有对项目管理单位所做出违反合同约定的决定的否决权。3.业主有权根据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需要,向项目管理单位下达南沙区范围内任何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管理任务,并对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服务项目成本变化控制及处理程序等提出要求。4.业主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考核,项目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业主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处理。5.业主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提交养护维修管理工作报告及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6.业主有权向项目管理单位了解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数据、资料,项目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证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及时性。7.如项目管理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或履行合同不力而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或与其它单位串通给业主或项目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更换主要的相关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_8.如项目管理单位调换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9.业主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项目管理单位支付管理服务费和其他有关费用。10.业主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与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和要求保证项目正常交接。11.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执行,业主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项目管理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四章项目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项目管理单位有权在按合约履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获得合同约定的各项报酬。2.项目管理单位有权要求业主提供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工程资料及适用标准、规范。3.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和约定,认真负责履行业主的委托服务和相应职责,代表业主负责组织实施本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实施范围内任何一条已达到办理道路移交手续,或部分移交手续的市政道路工程及设施的项目管理工作。4.项目管理单位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业务资格。5.项目管理单位按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要求派出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机构及人员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服务各项业务。承包人应于合同生效后七天内为本养护维修项目管理工作成立项目部并刻制项目公章,项目公章应驻留项目部使用。项目管理单位应在项目部成立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监理单位、养护维修单位公告项目部成立、项目管理经理职责及签名、公章使用范围及样式等信息。6.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按双方约定,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作情况。项目管理单位为本项目管理服务所派出的主要人员在合同期间,原则上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工作。但项目管理单位在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7.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按市政道路及设施的等级、数量及养护维修的定额标准和本项目的目标成本,组织本项目的管理实施;并按照有关部门对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的要求和规定,接受业主委托,办理项目实施的有关手续。8.如项目管理单位在报送各类报表、提供数据资料过程中有迟报、漏报、重报、错报现象,业主有权对管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_9.项目管理单位应保证业主免于受到或承担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工作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以及其他开支。第五章业主的职责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应当积极配合与支持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业主主要负有以下职责:1、组织工作1.1负责核定管养的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经费,并负责筹集资金。1.2负责审查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总体计划及管理工作大纲。1.3负责审查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的计划、管理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2、招标工作2.1审定项目管理单位拟定的本项目相关招标项目、招标计划(方案)、招标方式等。2.2负责审定本项目相关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审定评标委员会业主专家名单。业主可视实际情况派员出席评标等会议,业主对违规操作的评标结果和中标人有最终否决权,并根据评标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并核发中标通知书。2.3参与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和条件。2.4负责签发招标信息和投标邀请书。2.5定标并核发中标通知书。3、合同管理工作3.1审定本项目的相关合同管理办法,并监督履行。3.2审定并签订本项目设计、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供货及其他相关的专业合同。3.3审定项目管理单位提交的合同付款方式,审核签认付款凭证,并负责与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3.4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索赔等合同管理工作。4、财务管理工作4.1按照南沙区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本项目进行会计核算,按照财务、会计要求归档。4.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本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
-_5、设计阶段工作5.1负责本本项目工程量的最终审定。5.2负责组织本项目技术攻关和相关课题研究。6、实施阶段工作6.1负责审定涉及本项目投资、规模与标准、服务期等重大问题及其变更事项。6.2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6.2.1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的本项目实施期间变更管理工作。6.2.2审定本项目工程量和工程款项的支付,并负责协调支付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等相关部门。6.3审定本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度表,并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落实。6.4参与本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及验收。参加有关会议,并配合本项目实施各参与或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7、完工阶段工作7.1作为国家规定的项目审计主体一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承担业主职责范围内相应的项目审计责任。7.2负责审定本项目的完工结算,组织财务决算工作。7.3监督本项目档案的编制与交付。第六章项目管理单位的职责项目管理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附件1),认真履行本章合同条款的职责和约定,具体负责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同时,项目管理单位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声或其它问题而对附近的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干扰、损失或损害。1、组织工作1.1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按业主的要求,编制养护、维修计划,并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来组织、监督养护维修单位进行养护维修作业。1.2项目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巡查制度,督促养护维修单位履行职责,保障市政道路及设施的完好。1.3项目管理单位应负责所管范围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1.4负责制定和完善市政设施养护总体计划及管理工作大纲。
-_1.5负责制定本项目设计工作管理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1.6负责制定、建立本项目档案及技术资料管理系统。2、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所规定的质量终身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择优”的原则,并遵照《印发<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的通知》(穗南指建市[2003]146号)的有关要求负责具体开展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2.1负责拟定本项目相关招标项目、招标计划(方案)、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等,并报业主审核确认。2.2项目管理单位具备自行招标资格的,可自行招标。或业主和项目管理单位可共同按照市场原则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来组织具体的招投标工作。2.3负责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工作:2.3.1负责组织办理招标项目申请;2.3.2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评标与定标办法;2.3.3负责组织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和条件;2.3.4负责组织发布招标信息;2.3.5负责组织拟定投标单位和投标邀请书;2.3.6负责组织按照广州南沙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规定,随机抽取评标专家,推荐评标组成人员;2.3.7负责组织评标工作。2.4负责依据评标结果推荐中标人。3、合同管理工作3.1负责研究建立本项目的合同管理办法,并严格履行,使其发挥作用。3.2负责编制本项目相关设计、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供货及其他相关的合同,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规避合同风险。3.3负责提交合理的合同付款方式给业主审批,审核签认付款凭证。3.4跟踪和审查本项目总投资的变动情况。3.5负责有关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以及索赔等合同管理工作。4、实施阶段工作
-_4.1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4.1.1负责将投资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内,负责相应职责范围内本项目实施期间的变更事项管理。4.1.2遵照业主及南沙区财政部门有关财政资金集中支付规定的付款手续和审批程序,负责本项目计量和款项支付的审核,并报业主最终核定。4.2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计划控制,制订本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度表,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修正。指导和检查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按计划组织实施,动态跟踪,及时纠偏,完成进度目标。4.3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在养护、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使之有效运转;完成合同约定的本项目质量、安全目标,与质量、安全有关的全部工作均应处于受控状态。4.3.1督促相关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手续。4.3.2配合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工作。4.3.3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组织机构、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责任制落实等书面管理制度。4.3.4组织审查设计、监理大纲。4.3.5负责对各监理单位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理质量进行控制,对监理工作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4.3.6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强对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检查,加强对养护维修结构安全的质量检测和原材料的检测。4.3.7负责实施阶段的安全文明养护维修工作,并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穗建筑[2001]75号)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筑[1999]175号)对养护维修单位的安全文明责任制度的落实贯彻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4.4负责本项目的实施管理与现场管理,并监督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市政道路及设施行为,及时做好协调管理工作。4.5负责召开工作会议,负责各参与或相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等协调工作,确保交通顺畅。4.6
-_负责养护、维修项目的档案和信息管理。在项目实施期间制定完善高效的项目实施信息的采集、分析、归纳、处理、共享、决策和反馈系统,以利于各方掌握最新的养护、维修项目情况。项目实施后建立养护、维修项目档案,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5、验收工作本项目完工验收是全面检验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养护维修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重要考核标准。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本项目的验收。5.1验收依据:按照国家、省、及南沙区的有关验收规范与规定组织养护、维修项目的验收。5.2验收程序:按照业主制定的有关验收规定与程序组织养护、维修项目验收。5.3负责提交本项目验收报告,办理验收的一切相关手续,并向备案部门备案。5.4项目管理单位要确保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关部门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整改工作,使本项目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6、移交工作6.1协助业主委托的使用(或运营)单位进行运营调试,确保市政道路及设施安全、顺利地投入使用。6.2作为国家规定的项目审计主体一方,应积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审计责任。6.3负责组织本合同约定的完工结算,配合业主的财务决算工作。6.4负责本项目档案的编制、存档与交付。6.4.1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穗府[1996]87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试行,2002年6月)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建立完整系统的档案资料,全面负责档案规定资料的管理、编制、验收及移交工作。6.4.2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网络,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应有一名技术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指定有责任心、懂专业技术的人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6.4.3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出档案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与系统性。6.4.4项目管理单位须在与业主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向业主提交档案管理负责人、管理员名单和档案管理办法。
-_6.5完成本项目的移交工作。7、计划和统计工作7.1做好本项目所有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工作。对业主所需的相关资料,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2按照规定的格式采用书面形式(附电子文档)向业主报送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信息与问题建议,建立项目实施的日常汇报制度。7.3按有关部门要求,积极配合业主编报有关计划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7.4负责做好本项目的支付财务统计工作。8、其它授权内容8.1本项目如存在保修期,承包人应在保修期内继续履行项目管理责任,直至养护维修保修期结束。8.2业主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七章管理费计量支付1、管理费与支付1.1服务费是项目管理单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正式接受业主的委托至本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期限内,组织本项目管理工作应获得的薪酬。最终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最终服务费以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核定的项目总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管理服务费投标下浮率调整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总价,且不超出合同上限金额。1.2业主向项目管理单位支付的管理费(上限金额)为元(项目管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暂定为项目总投资,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核定的项目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管理服务费投标下浮率(%)调整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总价),使用人民币支付。(不包含根据国家及地区政府行政部门关于招、投标行为的相关法令、法规的规定,需要另外进行招投标养护、维修项目及大中修、改善工程)2、惩罚制度2.1项目管理单位在服务期内如果失职而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管理费总数(扣税)]。2.1.1项目管理单位应按受损相应管理费的1~3倍向业主赔偿。2.1.2业主可视承包人违反合同的情况,在赔偿费的范围内,有权确定赔偿费计算时受损相应管理费所应取的赔偿倍数;
-_2.1.3赔偿费=受损相应管理费×(1~3);2.1.4受损相应管理费=(直接损失费用/合同总价)×管理费总价2.2承包人在责任期内如果违反下述任意一条款,接受业主通告批评和当月管理费总额的10%罚款,在当期进度款中扣罚。2.2.1未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管理经理。2.2.2项目管理经理原则上不得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工作,且常驻项目现场。如离开项目现场,需向业主代表请假,经其批准同意后才能离开。2.3项目管理单位对监理单位、养护维修单位上报的变更预算进行初审,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建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结算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建督〔2006〕72号)要求,其中,一类变更的初审结果必须控制在财政审核价的±10%内,二、三类变更的初审结果必须控制在业主审核价的±10%内。2.3.1若初审结果超出上述审核价的±10%范围,则扣罚项目管理单位超出部分的管理费。2.3.2若有三项或以上超出上述审核价的范围,扣罚项目管理单位这部分变更的管理费外,还将扣除合同管理费的5%作为处罚。2.4项目管理单位应认真履行投资控制职能,对监理单位、养护维修单位提交的结算书从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保证审查的结算价与财政评审结算价之间的误差小于等于5%。如因项目管理单位审核不认真、有资料但资料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核减(增)的,将给予扣减管理费的处罚。处罚方法:财政局结算评审价与项目管理单位结算审核价对比的核减(增)率超过5%(不含5%)(养护维修单位无原则且不合理地放弃的不计算在内)时,扣减管理费,罚金=[核减(增)率的绝对值-5%]×管理费,且罚金不高于管理费的20%。罚金在管理费结算时扣减。当财政局结算评审价与项目管理单位结算审核价对比相差超过20%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暂停项目管理单位在南沙范围内的投标资格。2.5创文或大型活动检查中发现问题扣分,如果受到批评或通报则扣分且无条件接收业主金额为当月管理费10%的违约金罚款,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2.6合同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承包人的监理服务费:2.6.1业主组织每半年对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分(考核内容见附件5),通过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当次进度款支付比例。2.6.2
-_在本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的两年半内,每半年为一期支付一次,每次应支付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5%,实际支付比例由半年考核评分确定;2.6.3当半年评分≥90,按应支付金额支付;2.6.4当80≤半年评分<90,按应支付金额的90%支付,结算时支付当期剩余10%进度款;如当期未对上期评定扣分事项进行整改,则当期支付时扣罚当期进度款的5%作为处罚,结算时不再予以支付;2.6.5当70≤半年评分<80,按应支付金额的80%支付,结算时支付当期剩余20%进度款;如当期未对上期评定扣分事项进行整改,则当期支付时扣罚当期进度款的5%作为处罚,结算时不再予以支付;2.6.6若连续两个半年70≤半年评分<80,则在第一个期支付已按2.3处理的基础上,第二期按应付金额的80%支付,在当期支付时直接扣罚当期进度款的10%(结算时不再予以支付),结算时支付当期剩余10%进度款;2.6.7若半年评分连续三次均<80分或一次评分<70分,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6.8余下的服务费在项目结算通过后且双方书面确认已完成合同全部内容,按结算价支付。第八章其他约定1、项目管理经理及人员1.1项目管理经理1.1.1为了执行本合同,项目管理单位应指定一位具有相应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的高级职员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经理。1.1.2项目管理经理应被视为已取得了充分的授权,并可全权代表所派出方(项目管理单位)。1.2人员的更换1.2.1项目管理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必要更换,则需在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后,项目管理单位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1.2.2此类更换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正当的更换理由。2、项目保险2.1由养护维修单位安排的项目保险2.1.1养护维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机械和处理的保险由养护维修单位自行投保安排。
-_2.1.2养护维修单位所雇员工在项目实施期间的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由养护维修单位自行安排投保。2.1.3养护维修单位为项目的设备运输险由养护维修单位自行安排投保。2.1.4项目管理单位督促养护维修单位办理上述保险。2.2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办理业主安排投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的理赔手续,项目管理单位根据事故性质决定向养护维修单位支付理赔款的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与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差额,用于冲抵建设成本。2.3如果项目管理单位因理赔不力,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将对项目管理单位酌情予以处罚。第九章合同一般规定1、一般规定1.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简体)书写、解释和说明。合同遵循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货币:人民币。1.2知识产权1.2.1各方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另一方有权为工程实施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此类文件。1.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项目实施需要进行技术开发的,由业主作为技术开发的委托人或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与研究开发单位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支付费用,有关知识产权由业主和项目管理单位与研究开发单位在合同中约定。1.3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有关损失。具体违约事项及相应的违约金数额详见附件4。1.4利益的冲突1.4.1除非得到业主书面同意,项目管理单位及其职员不应获得也不应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1.4.2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泄露另一方申明的秘密,项目管理单位亦不得泄露第三方申明的秘密。1.4.3
-_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中约定的另一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1.5通知1.5.1本合同的有关通知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本合同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1.5.2一方在收到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根据通知中所述内容的紧急程度,在一合理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除双方另有约定,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1.6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公函、指示、同意、批准、证明、办法或决定,除另有说明者外,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按照商定的方式送达并取得收据证明,且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书面形式指的是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资料,包括商定的电子传送文件。1.7不可抗力1.7.1本合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约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7.3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相应责任。1.7.4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应尽可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2、合同的生效、开始和完成、变更与终止2.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2.2合同开始和完成除根据合同的有关约定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2.3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书面变更或修正补充。2.4合同终止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2.5撤销、暂停或终止2.5.1业主的通知2.5.1.1至少在30天前业主可通知项目管理单位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合同,项目管理单位应立即停止服务且将支出减到最小的事宜做出安排。2.5.1.2
-_如果业主认为项目管理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业主可通知项目管理单位并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因。如果在20天内业主未收到满意的答复,则业主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直至终止本合同,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2.5.2项目管理单位的通知在下列情况下,当项目管理单位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5天后,项目管理单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5天后,项目管理单位才能终止本合同,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义务。2.5.2.1当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项目管理单位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2.5.2.2根据合同有关约定,当服务己暂停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2.5.3合同撤销、暂停或终止引起的本合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变动的支付原则,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3、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4、补充协议如遇意外情况或实施合同的需要,须增加或调整合同条款时,双方可以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5、补充图纸与设计变更业主有权随时向项目管理单位发出养护维修实施以及修补缺陷所需的补充图纸和变更设计,项目管理单位应予以执行,并受其约束。6、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与业主监理工程师关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的任何决定,应限定于业主授权给监理工程师的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决定。
-_第三部分合同附件附件1业主的要求业主对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主要有以下方面:1、人员组织机构的要求2、工作管理大纲的要求3、加强投资控制的要求4、加强质量控制的要求5、加强安全文明养护维修的要求6、加强招投标工作的要求7、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要求8、加强项目索赔管理工作的要求9、加强协调管理工作的要求
-_1、人员组织机构的要求1.1对项目管理单位的要求1.1.1业绩和成效项目管理单位应保证现时的管理技术水平和管理力量,与以前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效有良好的继承关系,并且有能力使这些经验运用到本项目的实施中。1.1.2专业配套能力项目管理单位应该配备齐全、稳定、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与管理力量,并得到业主的认可。1.1.3管理水平项目管理单位应在本项目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全面执行质量保证程序。在与业主及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前,编制有针对性的工作对接文件,使项目所有的管理工作,均处于受控状态。1.2对工作人员的要求1.2.1具有与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管理相对应的职称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1.2.2具有丰富的养护维修实施实践经验。1.2.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1.3对项目部的要求1.3.1项目管理经理负责制:项目管理单位委派的项目管理经理是项目管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是项目管理单位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实现综合目标的主要责任者,项目管理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形成以项目管理经理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1.3.2实事求是:本项目管理模式(包括投资、运营、监管等环节)需因应实际进一步磨合和完善,在这种环境下,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在工作开展中尊重事实,任何指令、判断应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1.3.3预防为主:由于本项目的复杂性、重要性,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开展工作时把重点放在“预控”上,在制定工作计划、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对项目投资、质量控制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要有预见性和超前的考虑,加强事前控制力度;1.3.4诚信服务:依照既定的程序和制度,认真履行,谨慎工作、勤奋工作,为业主提供诚信的服务,维护业主利益。1.3.5为组建高素质的管理队伍,项目管理部配备的人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合理的技术职务和职称结构,并具有充足的高效率的管理人员,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_1.3.6针对本项目成立的项目管理项目部应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严格的现场作息与办公制度,根据养护、维修工程实施进度,原则上保证朝九晚五的工程现场办公作息时间,并在特殊情况和要求下可作灵活调整。2、管理工作大纲的要求2.1工作大纲的要求其基本内容应当包括:项目说明、目标规划、职责关系、项目结构分解、组织结构、项目管理单位工作义务、目标控制、管理协调工作程序。工作大纲应具有针对性,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和普遍情况进行剖析,充分领会业主的实施意图,结合本单位的管理体系,真正起到指导监理单位、养护维修单位工作的作用。工作大纲是针对本项目来编写的,而养护维修工作的动态性较强,决定了工作大纲具有可变性。所以,要随着项目展开进行不断地补充、修改和完善,目的是使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在有效控制之下。工作大纲在编写完成后,需要得到业主的确认或备案。业主将据此监督、检查与考核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2.2工作大纲的内容项目管理单位提交的工作大纲内容应精简,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2.1养项目概况;2.2.2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内容;2.2.3投资控制,包括投资目标的分解、投资控制的流程与措施等;2.2.4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控制目标的描述,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与措施等;2.2.5合同管理,包括合同内容分析及改进措施、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与措施、合同执行情况的动态分析、合同争议与索赔程序等;2.2.6信息管理,包括本项目相关信息流程及相应的制度、信息分类、信息管理的工作流程与措施等;2.2.7安全文明养护维修管理;2.2.8项目风险管理;2.2.9组织协调,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外单位情况分析、协调程序等;2.2.10项目管理单位的工作机构、职责分工等;2.2.11
-_项目管理单位工作内外制度,比如变更处理制度、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相关款项支付签证制度、日常作息办公制度、材料报送制度等。3、加强投资控制的要求3.1建立完善的投资控制体系,确保将本项目成本控制在业主要求的目标成本内。3.2要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主动的、全面的投资控制,要注重技术与经济的有机结合,要形成投资控制的运行机制,制订严格的款项结算审批程序,做好用款计划,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把投资控制观念渗透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与各个方面中。4、加强质量控制的要求质量是养护维修工作的根本所在,项目管理单位对本项目的质量,承担全部管理责任。要求项目管理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本项目的质量目标。4.1制订完善的质量监管体系,对可能的质量隐患进行事前预测和防范。4.2采用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4.3应向第三方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有关资料。4.4不得明示或暗示第三方违反养护维修技术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养护、维修工程质量。4.5收到项目完成报告后,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完工验收。4.6如项目管理单位不履行上述要求的工作,业主将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相关实施细则,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如项目管理单位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相关规定的行为,则交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5、加强安全文明养护维修的要求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管理。要求项目管理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应使项目实施期间杜绝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如因项目管理单位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项目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1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令)来认定。5.2项目管理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对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指导、督促监理单位、养护维修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现场管理手段,杜绝事故的发生。5.3项目管理单位应实施的安全防范行为:5.3.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_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5.3.2督促养护维修单位事先编制严密的安全控制计划,分析项目在各个阶段中,会带来哪些不安全因素与隐患,相应的有哪些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5.3.3配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建立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的程序;5.3.4督促养护维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5.3.5配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检查养护维修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5.3.6督促养护维修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5.3.7审查实施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5.3.8监督检查项目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5.3.9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检查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5.3.10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督促养护维修单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5.4项目管理单位有义务定期将项目安全文明养护维修工作的动态向业主上报。6、加强招投标工作的要求养护维修项目招标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活动,涉及面广、程序复杂、是本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项目管理单位要根据业主的授权范围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行“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把关、审查,精心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在制定评标办法和组织评标过程中努力做到招标、评标、定标的三分离,防止腐败观象的产生,切实维护本项目参与各方的权益,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作质量。招标工作的全过程须对业主公开、透明,并应业主要求向业主提交相关专题报告。项目管理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避免下列行为:6.1有条件和按有关法规规定需要公开招标的,不实行公开招投标,规避招投标;6.2在招标文件之外,向业主隐瞒,暗中要求投标单位作其他的不合理承诺;6.3
-_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的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正当竞争;6.4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6.5合同谈判中,暗中抬高合同标的,损害业主利益;6.6招投标过程中有其他不合法行为,损害业主利益。7、加强合同管理的要求本项目实施的各方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各方之间的关系均为经济关系和合同关系。在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的基本任务是对项目的目标(投资、质量)进行控制,而控制的依据是合同,合同管理涉及到签约各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因此,要始终把合同管理放在项目管理的核心地位。7.1要把合同管理与投资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也是投资控制的前提。首先,要求每一个合同中,凡是涉及到投资、质量的内容,都需要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尽可能的定量化,避免歧义和争议。其次,在合同中要对合同目标出现偏差后的情况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和措施。7.2要把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合同管理并不是在合同签订之后才开始的,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在招投标阶段就要求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保证合同条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性、合理性与可行性。7.3要把合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结合起来。本项目需涉及到诸多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合同。因此,要求改变应用行政手段和方法来组织和管理项目实施的传统模式,而需要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现代化工具来加强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8、加强工程索赔管理的要求8.1索赔是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8.2项目管理单位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应避免被各合同承包人索赔,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经核实属项目管理单位失职,业主将追究项目管理单位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此罚金将在项目管理单位服务费中扣除(罚金最多不超过服务费)。8.3项目管理单位应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向业主报告,尽量采取一切措施,进行补救,及时启动反索赔程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_8.4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注意档案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留下书面资料,建立严密的工作档案和日记,以事实和数据来处理索赔事件。8.5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不使矛盾扩大化和复杂化。8.6加强主动管理、事先管理,减少索赔事件。9、加强协调管理工作的要求本项目管理中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是项目管理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本项目综合性较强、时间紧、技术有难度、工程较复杂,要求项目管理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精干、高效、务实、廉洁的作风,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组织模式,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针对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组织形式协调方式,加强市项目前期组织协调、施工协调,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上满足或超过业主对项目的各项预定目标。
-_附件2业主要求及承包人承诺的主要人员情况表项目管理人员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承诺的数量要求数量相关情况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自2012年1月1日至今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类似业绩的管理经验。项目管理人员10名市政公用、道路桥梁、安全、检测、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注:以职称证的颁发日期为准)人员各2名;合同管理、档案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满3年(注:以职称证的颁发日期为准)人员各1名。造价工程师2名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现场办公人员1名派驻招标人现场办公管理人员1名。其他
-_附件3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年龄专业学历职称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主要经验及承担的项目123…
-_附件4养护维修工作内容子目养护维修方式工作的内容道路养护项目日常养护维修1、为保持道路和设施的功能而进行的日常保养、维护,属经常性、预防性工作;2、单块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路面及基础脱皮挂面、沉陷、错台、基础碎裂等破损,附属设施破损修补及恢复。指定养护维修以修复道路原有功能及改善道路通行状况为目的并且是业主指令或授权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实施的维修项目,单块面积大于400㎡的路面修补,属指令性、计划性或突击性工作。道路桥梁养护项目日常养护维修对桥涵进行预防性的保养、维修更换伸缩缝、修补桥面、桥面人行道、交通标志、栏杆等桥面系统日常养护维修,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指定养护维修除日常养护维修外,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指令对局部破损部分的养护维修工作。人行道及道路附属设施项目日常养护维修为保证交通安全及路容路貌对人行道、路缘石、隔离带等附属设施的缺损破坏进行修理、修复、更换等工作,单块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指定养护维修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对人行道或附属设施单块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修理、修复、更换等工作。交通设施项目日常养护维修交通设施(指标志、护栏、路名牌等)的日常修补、更换、清洁等;由于承包人日常维修工作导致损坏或缺失的标线、标牌等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按原设计恢复。指定养护维修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对交通设施进行的迁移、新增、拆除。其它项目指定养护维修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完成的其它指定养护维修项目。注:1、养护维修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2、养护维修的范围可参考各片区养护维修工程量清单,包括日常养护维修及指定养护维修。其中指定养护维修工程量是为便于评标而设的暂定量,结算时须以实际发生量为准。3、因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百年一遇洪水、暴乱、遇袭、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及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实施造成的损害不包括在养护维修范围。
-_附件5南沙区市政道路及设施养护维修项目管理评分汇总表序号扣分项目扣分数量实际扣分1未按时核查监理日志、养护日志,经核实的。(每次扣0.5分)2业主代表组织评分检查发现问题,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经核实的。(每处扣0.5分)3群众反映或投诉,经核实的。(每处扣1分)4对项目相关款项支付审核误差超过10%,经核实的。(每次扣2分)5政府部门反映或投诉,经核实的。(每处扣2分)6业主及上级单位检查或评比发现问题,经核实的。(每处扣3分)7新闻媒体投诉、曝光,经核实的。(每处扣5分)8养护维修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养护维修质量验收不合格、未按业主要求落实指定养护维修工作的,经核实的。(每处扣5分)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经核实的。(每处扣5分)10除上述扣分项目外,合同有规定事项未履行的,除按合同条款处理外,同时按此项扣分。(每处扣1分)合计:20年半年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项目管理单位(签字):业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