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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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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  篇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讲解背景提示:  XX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XX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XX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XX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XX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03规范: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主要区别: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03规范: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03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主要区别:  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  08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03规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主要区别:  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码”的规定,同时删去了“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03规范要求同一个单位工程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而08规范要求同一个招标工程(或称为一个标段)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五、补充清单  08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内容。  03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主要区别:  增加了补充清单的编码构成。本条是新增项目。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XB001起顺序编制,统一标段共从的项目不得重码。比如建筑工程的AB001、装饰工程BB001等。  六、清单列项  08规范:附录A基础工程的工作内容去除铺设垫层,垫层作为一条单独的清单列项。  03规范:附录A基础工程的工作内容包含铺设垫层。主要区别:  03规范基础工程包含垫层,导致发生变更后不便于计量、结算。垫层单列项,使计量和计价都更加方便。  七、门窗的计量单位  08规范:附录A、B的门窗工程,计量单位为“樘/m2”。03规范:附录A、B的门窗工程,计量单位为“樘”。主要区别:   03规范门窗工程的计量单位为樘,如果门窗尺寸型号较多,需要按照不同尺寸逐条列项,导致列项比较麻烦,而以m2计算门窗面积则可以把不同尺寸统一列项。  八、措施项目清单  08规范:  03规范:  篇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表格)  5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计价表格组成  封面  1工程量清单:封—12招标控制价:封—23投标总价:封—34竣工结算总价:封—4总说明:表—01汇总表:  1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2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3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5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6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表—08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措施项目清单表:  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10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11其他项目清单表:  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22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2—13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2—2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5计日工表:表—12—4  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2—57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2—68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2—79现场签证表:表—12—8  规范、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3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4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工程造价  咨询人:(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复核人: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复核时间:年月日封—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  工程造价  招标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  封—2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大写):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  封—3   程  竣工结算总价  中标价(小写):(大写):  结算价(小写):(大写):  工程造价  发包人:承包人:咨询人: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核对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  封—4  篇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  附件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  浙江省补充条款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XX,还应执行本省的补充规定。   二、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如由造价员承担时,应具备相应专业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建设项目各方应拒绝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文件。  三、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其编制工作时间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编制质量的前提下由双方在咨询合同中协商约定。  四、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质量负责,并在委托合同中约定相关责任条款。  五、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在所属的分部列项。  六、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应体现工程特点和招标要求,需补充的措施项目,清单编制人可参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补充或自行补充。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是必须保证的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分析表。具体编制可参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分析表,并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列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作为措施项目,分别列入组织或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七、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确定项目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时,应满足投标人按本省计价依据进行报价的需要。  八、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以“项”为单位编制。暂估价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该暂估价材料的损耗率。  九、规费项目由规费1、规费2、规费3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规费1,包括: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  2、规费2,即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规费3,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当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对上述规费项目进行调整(或增、减)时,应按调整(或增、减)后的规定列项。  十、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就下列有关事项等进行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的约定:  1、施工期内遇市场价格(人、材、机)波动;  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3、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重复计算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   4、由于工程量变更引起的措施项目发生变化;  5、由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不符引起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变化;  6、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工程价款变更等。  十一、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十二、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应及时编制补充通知,并连同答疑纪要一并告知所有投标人。如涉及到投标人报价期限要求的,还应延迟开标截止日期。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以及竣工结算价的依据。  十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对于工期较短(一般在半年内)、技术简单,造价低(一般在200万以内)的小型工程,也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十四、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对清单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进行约定,没有约定的,可参照以下原则:   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或参考造价管理部门现行的计价依据提  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综合单价的调整和重新组价的计算方法。  十五、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应对索赔的处理原则及程序进行约定,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可采用以下两种办法计算,合同无约定时由索赔提出方选择:  (1)按合同价格计算;  (2)按实际额外净支出费用法(实际增加支出减去相应减少部分),其费用中包括人工、机械、材料、管理费用、利润、税金。  2、发包人提出反索赔,一般按实际损失额计算。  3、索赔提出方应在索赔事项初发时采取控制措施。因未采取有效措施而扩大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采取措施的费用并入索赔额计算。  十六、固定单价合同的变更与价款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发承包双方必须在签订的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以外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量清单漏(缺)项或重复计算、工程设计变更及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不属于承包人单独承担的风险范围,发生时,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方法按合同约定确定。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清单工程量错误或漏算的风险范围及额度,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设计变更及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不属于承包人单独承担的风险范围,发生时,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方法按合同约定确定。  十七、工程投标时电子光盘文件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具体指组成一致、内容一致、数据一致、签署一致、顺序一致。鉴于电子光盘文件编辑的特殊性,电子光盘文件可不逐页编码。当电子光盘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八、在工程计价中,建设各方主体对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发生争议时,由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