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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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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能表技术规范1总则1.1本通用要求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计量用单相多功能载波电能表的招标采购,它包括指标、机械性能、适应环境、功能、电气性能、抗干扰及可靠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验收要求以及商务、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要求。1.2本通用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凡本通用要求中未规定,但在相关设备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卖方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通用要求。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差异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1.4本通用要求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卖方应按较高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1.5本通用要求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如果供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号及其有关内容,并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GB/T15284-2002《多费率电能表特殊要求》GB/T17215-2002《1级和2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GB/T18460.3-2001《IC卡预付费售电系统第3部分:预付费电能表》DL/T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讯规约》GB/T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第11部分:测量设备DL/T830-2002《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GB/T17442-1998《1级和2级直接接入静止式交流有功电能表验收检验》JJG596-1999《电子式电能表》3术语和定义3.1静止式载波电能表应用于低压电网,测量单元由电流和电压作用于固态(电子)器件而产生与电能成比例的输出量,并对该输出量具有记录、存储以及通过电力线进行数据交换能力的电能表。3.2CPU卡配置有容量很大、类型不同的存储器和逻辑控制电路及微处理(CPU)电路,能多次重复使用的IC卡。3.3CPU卡预付费电能表用CPU卡作为预购电费的传输介质实现先付费后用电的电能表。3.4ESAM模块嵌入式安全存取模块,用于对IC卡进行认证和数据交换的模块,由电力公司发行,安装在仪表中。3.5剩余金额在电能表中记录的可供用户使用的金额值,该值应大于等于零。 3.6累计电量电能表自使用以来各费率单元及总计单元累计电能值。3.7赊欠金额用户已使用但未缴纳电费的金额值,该值小于零。3.8赊欠门限金额允许用户合法使用的最大赊欠电费。3.9报警金额剩余金额不足的报警值。当剩余金额小于等于报警值时,电表给出声光报警。3.10阶梯电量阶梯电量是将一个自然月使用电量分为两段或多段,每一分段用电量范围内都有一个单位电价,单位电价在分段内保持不变,但是单位电价会随着分段而变化。3.11阶梯电价:针对不同阶梯电量制定的单位电价。3.12负荷开关电能表的组件,用于切断和恢复用户负载,包括继电器以及继电器相联的电子控制部分。4特殊资质要求4.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4.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4.1.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须在万元及以上人民币4.1.3投标企业必须是国家电网公司不信任名单之外的企业,并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银行提供的AA级及以上资信证明表1样品抽样表批量范围N抽样样本数量n拒收判定AcRe501~120080231201~3200125343201~100002005610001~350003157 835001~1500005001011150001~500000800141550000112502122注:Ac-接收数;Re-柜收数。1.5验收结果处理6.6.1公司系统各验收单位应及时汇总验收结果及相关信息并上报国家电网计量中心,这些内容将作为该供货商的供货品质参数记录在案,作为今后招标过程中的评价依据。6.6.2对于由供货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拒收所产生的损失,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6.6.3对于同一批供货连续两次出现拒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赔偿此供货商将被列入不信任名单,在今后的招标中给予考虑。6.6.4对整批退货的情况,投标人应予赔偿,赔偿费用=本批次电能表中标单价*本批次到货数量*15%。6.6.5验收与运行质量问题以买方委托的计量技术机构的判定为准。2供货与运行质量保证要求7.1供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最新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协议书的规定。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与技术协议的要求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供方发货时应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7.2供货期限: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建议在合同中另行规定)7.3供方提供的产品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或存在缺陷,买方可予以拒收如处理缺陷超过合同的规定期,应按延付交货进度赔款,如处理后设备仍不能满足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时,以供货方违反双方签定的合同论处,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退货。7.4对于设备的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的,买方认为可以接受时,采取赔偿处理,赔偿金额由供需双方协商不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且不满足国家标准的,应予以退货处理。7.5供方保证本合同货物中提供的资料正确完整,应至少提供包括原理图、安装图、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报告、配套检验软件光盘、装箱单及其他相应技术资料。7.6供方除提供合同所列出的货物之外,还应提供为保护货物的安全、稳定运行及安装维护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附件。7.7交货时供方应提供现场免费培训,使操作人员熟悉仪器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7.8产品制造完成后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7.8.1产品部件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7.8.2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订货号、发货号。 7.8.3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另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7.8.4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CB191)7.8.5随着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7.8.6供货方负责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7.9在货物出厂之前,买方可以到供方生产地进行监造和出厂检验,供方应提供方便。监造的时间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7.10监造代表在监造过程中如果发现货物或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造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供方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7.11不论供方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是否签署了监造检验报告,均不能免除供方对货物质量应付的责任。7.12在设备使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经济等方面损失,供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售后服务要求8.1供方应协助招标方进行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8.2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货物通过验收并投运后12个月(或18个月、3年),如由于买方原因未在最后一批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验收并投运,则为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起18个月。8.3质量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供方对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质量保证期内被发现的货物的隐患,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质量保证期终止后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五年)。8.4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货物实行三包,在合同货物的整个寿命周期提供必要的维修及服务负责提供设备接线图以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及图纸等负责对用户维护人员、运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供方应提供上述相关的服务,但不局限于上述陈述的部分。8.5设备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在供方更换或修理后应对相应修理和更换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予以延长。8.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8.7在产品长期运行超出质量保质期经鉴定实属产品先天性问题,供方应及时予以处理,对需更换的部件可收取一定的材料成本。8.8供方应对软件进行定期更新并提供免费升级。8.9在供方接到买方的服务要求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48小时内按要求派人到指定地点提供服务。3.1.4投标人必须取得权威机关颁发的3C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4.1.5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和招标产品对应、有效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4.1.6投标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4.1.7代理国外产品的投标商,必须提供相应的代理及授权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代理产品必须获得有效的国家质检总局的型式批准。4.2投标单位投标设备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及信誉要求4.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4.2.2 投标单位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生产方提供检测合格证明4.2.3投标单位投标设备年生产能力达万只及以上4.2.4投标单位近三年总销售量达万只及以上4.2.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次招标所提交的交货期时最大生产能力,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订货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其他订货,不可以大幅度超过自己的饱和生产能力,否则将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4.2.6投标人应充分预计到:若中标并签订合同,在收到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后,还应具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次中标设备所需设备、材料的生产供货按合同规定顺利进行。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推迟供货和其他履约缺陷,投标人不可推卸合同规定其应负的责任。4.2.7近年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各省级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1.1投标设备入网技术条件、运行质量要求4.3.1国产、合资工厂生产的投标产品应出具由国家电网计量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全性能试验报告(含通信测试)4.3.2投标单位所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应运行稳定可靠,宜具有在公司系统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且未发生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退换货或投诉事件,未因该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的情况,需提供文件证明)4.3.3所投标产品应有个以上省级电力公司运行记录(附运行证明材料)。2技术要求2.1规格2.1.1标准的参比电压220V2.1.2标准的参比电流1.5、5、10、15、20A额定最大电流:为标定电流Ib的4倍及以上,并在1.2Imax运行1h,电能表不应损坏。2.2机械性能要求2.2.1通用要求电能表的设计和结构应能保证在额定条件下使用时不引起任何危险。2.2.2表壳电能表应有能实施铅封的表壳,只有破坏封印后才能触及表内部部件。2.2.2.1表盖密封防尘并有一定的强度,由能抗变形、抗腐蚀、抗老化及透明度高的阻燃材料制成。2.2.2.2底壳、接线端座、接线端盖应使用绝缘、阻燃、防紫外线的材料制成。具有不燃性(热丝试验温度:960℃15℃)。底壳设计应考虑安装方便。2.2.3输出装置电能表应具备与所耗电能成正比的LED脉冲和电量脉冲输出功能。光测试输出装置的特性应符合GB/T17215.211的要求。电测试输出装置的特性应符合GB/T15284-2002的要求。电能表应具备时钟信号输出端子。2.2.4通信接口a)具有接触/调制型红外通讯口和载波通讯口(485接口复用),通讯物理层必须独立,一种通讯信道的损坏不得影响另一信道。b)通信波特率可灵活设置,标准速率为1200bps、2400bps、4800bps、9600bps。c) 电能表通信规约以DL/T645为基础,增补部分按《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备案文件执行。d)红外通信接口通信距离:5m,通信角度:15。e)RS485通信接口抗干扰性能参照DL/T614-2007相关要求执行。f)为保护电能表,RS485通信接口必须和电能表内部电路实行电气隔离,并有失效保护电路g)单相载波通讯口具体针脚定义见附录C.2.2.5铭牌标志应清晰,能防紫外线辐射,不退色,并符合DL/T830-2002《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附录A要求。条形码应符合有关规定。2.2.6开关、按键开关、按键等应灵活可靠,无卡死或接触不良现象,各部件应紧固无松动。电能表设计两个按键,分别为显示键和编程键。编程键应能施加铅封,防止非授权人操作。2.2.7插口介质的插口应能防尘、防水。防尘应达到GB4208中规定的IP5X防护等级要求,对于防水室内型的应达到IPXl防护等级2.2.8卡座CPU卡在卡座中连续插拔20次后,卡片及触点应无划裂,并能用该卡作正常读写。电能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将金属片插入卡座5min后拔出,试验后电能表能正常工作,内存数据不丢失。2.2.8.1触点压力卡座读写头触点对卡的每一个触点的压力应保证满足接触点不可大于0.6N,在插拔过程中不应损坏卡和集成电路或使之产生划痕。2.2.8.2接触电阻干净卡的触点与于净的卡座触点的接触电阻应不大于100毫欧2.2.8.3短路保护卡座应具有承受触点间短路的能力,不论短路时间长短,短路触点数量多少,均不应损坏卡座或引起功能上的改变。2.2.8.4电源通断保护已插入IC卡的卡座出现突然通断电现象时,接触触点上不应出现引起卡误操作的信号。2.2.8.5工作寿命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卡座应能承受不小于2万次的IC卡插拔2.2.9负荷开关最大电流在40A及以下的单相电能表,采用内置磁保持继电器,继电器应有消弧措施,其出口回路应有防误动作和便于现场测试的安全措施。触点寿命:通、断上述电流不小于6000次。电能表电压线路施加参比电压,电流线路通过1.2Imax,使继电器通断10次。试验后,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最大电流大于40A的单相电能表,设计一组继电器开关信号,正常工作时,电能表内部继电器闭合,继电器开关信号输出220V电压至外置微型断路器,允许用户用电,当满足控制条件时,内部继电器断开,继电器开关信号输出0V,控制外置微型断路器动作,切断用户用电。当满足控制条件时,电能表继电器开关信号应在1s内动作。2.2.10铅封电能表应有可靠的双铅封位置。铅封具有一次性防撬和防伪功能,并有明显厂家标志。出厂的电能表表壳需具备完整双铅封。 1.1.1接线图每只电能表应标出接线图。1.1.1表内配件表内所有器件均能防锈蚀、防氧化。订货时需方可对各零部件型号、规格等提出具体要求。1.1.2包装供方应根据GB/T154641995《仪器仪表包装用通用技术条件》可靠包装。1.2适应环境要求1.2.1温度范围规定工作温度范围为-25℃~+55℃工作极限温度范围为-40℃~+70℃贮存和运输极限温度范围为-40℃~+70℃。需方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温度范围提出特殊要求。1.2.2相对湿度应符合表1的相对湿度要求。表1相对湿度年平均<75%30天(一年内这些天是以自然方式分布)95%在其他天偶然出现85%1.3功能要求1.3.1计量功能a)计量多时段正向有功电能,并存储其数据。b)至少存储上12个月的总电能和各费率电能量值,数据存储分界时间为月末24:00或其他(1日~28日)指定日。c)当出现反向用电时,应能正确计量反向总有功电能,同时将反向电量计入对应时段的正向电量。d)能够测量电压值及火线、零线的电流、功率因数值。1.3.2控制功能应能实现用户先买电后用电的功能:当电能表内剩余金额小于或等于系统所设的报警金额时,应能以声、光或其他方式提醒用户当电能表内剩余金额为零或双方约定的允许的赊欠门限金额时,可发出断电信号控制负荷开关自动切断。如果不能自动切断,应能记录赊欠金额。在电能表输入新购金额后,应首先扣除赊欠金额,剩余金额大于零时,能自动恢复供电(必要时,也可辅以手工恢复)。1.3.3事件记录a)永久记录电表清零事件的电量信息b)至少记录12个月中编程总次数,最近10次编程的时刻、操作者代码c)至少记录12个月中校时总次数,最近10次校时的时刻、操作者代码d)记录最近3次发生跳闸时间、日期。e)过负荷记录。1.3.4费率时段有日历、时钟,在24h内至少可以任意编程8个时段(最小间隔15分钟),至少有两个费率显示。至少具有两套费率时段表,可在指定时间进行切换。至少具有两套电价方案,可在指定时间进行切换。 支持通过红外及RS-485通信口修改费率时段表及电价方案,并应有防止非授权人操作的安全措施。1.3.5显示功能a)电能表至少应能显示以下信息:1)当月月度和上月月度累计电量2)本次够电金额3)当前剩余金额4)当前阶梯电价5)各费率累计电能值和总累计电量6)当前时间7)冻结电量8)报警代码或提示9)插卡及通讯状态提示10)表号和户号。b)电量显示单位为千瓦时(kWh),显示位数为8位,含2位小数。c)剩余金额显示单位为元,显示位数为8位,含2位小数。d)LCD背光唤醒方式包括按键唤醒、红外唤醒(任意红外设备均可唤醒)和插卡唤醒,卡片拔出后背光熄灭。显示信息详见附录B1.3.6报警功能当出现下列故障或报警项时,应在循环显示第一项显示报警代码或报警提示,并且LCD背光灯持续点亮:a)当剩余电费小于报警电费时,提示请购电b)当电能表出现故障时,提示出错信息码(用ErrXX表示)。1)Err-01继电器错误2)Err-02ESAM错误3)Err-03继电器及ESAM故障4)Err-04时钟电池电压低5)Err-08时钟故障6)Err-10认证错误7)Err-16修改密钥错误1.3.7记忆功能当供电线路停止供电时,剩余剩余金额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信息不应丢失。1.3.8迭加功能输入电能表的本次购电金额与电能表内的剩余金额应能迭加,当表内有赊欠金额时,应首先扣除过赊欠金额。1.3.9辨伪功能使用非指定介质时,电能表不应接受。1.3.10返写功能用户将CPU卡插入电能表后,电能表应能自动将当前剩余金额、电能表状态等信息返写至CPU卡中,以供CPU卡预付费售电管理系统查询。1.3.11受检功能电能表应能接受由售电管理系统制作的检测卡的检查,并能将电能表当前状态的信息反写至检测卡中,以便对电能表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1.1.1补遗功能当用户原售电卡遗失,通过一定程序补遗后电能表应能接受新补的售电卡。并能拒绝原售电卡。1.1.1安全防护功能当使用非指定介质或进行非法操作时,电能表应有防护功能。在撤销非指定介质或非法操作后,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且数据不丢失。1.1.2响应时间在售电卡插入后电能表应在2s内读写完毕。1.1.3冻结功能(正点抄表)定时冻结:按照指定的时间冻结电能量数据,每个冻结量至少保存12次瞬时冻结:在非正常情况下,冻结当前的所有电量数据、日历和时间、以及重要的测量数据。瞬时冻结量保存最后3次数据约定冻结:在新老两种费率/时段转换,或电力公司认为有特殊要求时,冻结转换时刻的电量以及其他重要数据保存最后2次冻结数据。日冻结:连续冻结每日零点的累计总电量和剩余金额,保存60天。1.1.4计时功能应有计时功能,时钟电路采用硬件时钟电路,在参比温度(23℃2℃)范围内,时钟准确度优于0.5s/d在使用温度(-20℃~55℃)范围内,在交流供电和直流电池供电条件下,时钟准确度优于1.0s/d。(每天只允许一次)时间指示偏差5min内的校准功能。1.1.5停电显示功能停电时可通过按键唤醒显示,背光灯不点亮6S内不按键显示屏熄灭,不支持红外通讯和485通讯。1.2电气性能要求1.2.1功率消耗1.2.1.1电压线路在参比电压、参比温度和参比频率下,电能表电压线路的有功功率和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3W和12VA。1.2.1.2电流线路在基本电流、参比温度和参比频率下,电能表电流线路的视在功率消耗不应超过1VA。1.2.2电源电压影响1.2.2.1电压范围电压范围见表2表1电压范围规定的工作范围0.9Un~1.1Un扩展的工作范围0.8Un~1.15Un极限工作范围0.0Un~1.15Un辅助供电电源规定的工作范围0.8Un~1.2Un注: 电压在规定工作范围内变化时引起的允许误差改变量极限应满足GB/T17215.301-2007的相关要求。注:电压在0.8Un~0.9Un和1.1Un~1.15Un范围内改变时引起(仪表电测量单元)的允许误差改变值,应不超过其规定工作范围内允许误差改变值极限的3倍,当电压低于80%额定电压时仪表的误差可能在+10%~100%的范围内变化。1.2.2.2短时过电压影响电能表电压线路施加380V电压1小时,无损坏,试验后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1.2.2.3电源中断影响电源中断对电能表无实质性影响。1.2.3短时过电流影响电能表应能经受30Imax(允差为+0~-10%)的短时过电流,无损坏,施加时间为额定频率的半个周期。试验后,电能表应能正常工作,误差改变量不超过1.5%(I=Ib,cosj=1.0)。1.2.4自热影响由自热引起的误差改变量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表2自然引起的改变量电流值功率因素电能表误差改变量极限(%)2级表Imax10.70.5L1.01.2.5温升影响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绝缘不应达到对电能表工作有不利影响的温度。在环境温度不超过40℃时,外表面的温升不超过25K。1.2.6绝缘电能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保持足够的介电质量,要考虑到大气影响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经受不同的电压。1.2.7脉冲电压试验电能表应能经受规定的脉冲电压试验。1.2.8交流电压试验电能表应能经受规定的交流电压试验。1.2.9电池电池应采用环保产品,电池容量1Ah。断电后可维持电表的表内程序和时钟连续运行5年以上,使用寿命10年。不要求支持停电抄表。不允许使用可充电电池。1.3准确度要求1.3.1电流改变引起的误差极限1.3.1.1验收误差极限验收试验时,电能表在参比条件下,其百分数误差保证在表4误差限的60%以内。1.3.1.2检定误差极限经验收试验合格的电能表方可进行检定。电能表检定应按照《电子式电能表》JJG596-1999进行,其百分数误差不应超过规程误差限的60%。 1.3.1.3可靠性验证运行中误差极限电能表在规定的参比条件下,其百分数误差不应超过表4中规定的误差表3百分数误差限负载电流功率因素电能表误差极限(%)2级表0.05IbI<0.1Ib1.01.50.1IbIImax1.00.1IbI<0.2Ib0.5L,0.8C1.50.2IbIImax1.01.3.2剩余电量递减准确度电能表累计用电能量增加数与计算剩余电能量减少数之差应不大于计度器的一个最小分辨率值的计量单位。计算剩余电能量减少数由剩余金额减少数与当前电价相除得出。1.1.1电价切换试验当累计月用电量超过阶梯电量一个最小分辨率值的计量单位时,应切换到对应电价。1.1.1费率时段电能示值误差按照GB/T15284-2002中5.8.1规定执行。1.1.2计度示值组合误差按照GB/T15284-2002中5.8.2规定执行。1.1.3由其他影响量引起的误差改变极限影响量相对于参比条件的变化引起的附加的百分数误差改变不应超过表5规定的极限。表1影响量影响量电流值功率因数百分数误差改变极限%2级表电压改变10%aIb10.5L0.71.0频率改变2%Ib10.5L 0.50.7电压和电流线路中谐波分量0.5Imax1.00.8交流线路中直流和偶次谐波0.707Imax1.03.0交流线路中奇次谐波0.5Ib1.03.0交流线路中次谐波0.5Ib1.03.0外部0.5mT磁感强度Ib1.02.0外部恒定电磁场Ib12.0高频电磁场Ib12.0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Ib12.0a电压-30%~-10%和+10%~+30%,以百分数误差表示的改变量为本表规定值的3倍1.1.4环境温度的影响平均温度系数不应超过表6规定的极限。表2温度系数电流值功率因数电能表电能表平均温度系数%/℃2级表0.1Ib~Imax1 0.050.2Ib~Imax0.5L0.071.1.5起动和潜动1.1.5.1起动在功率因数为1和电流为0.4%Ib下,电能表应能起动并连续记录。1.1.5.2潜动当电能表施加参比电压的115%而电流线路无电流时,电能表测试输出不应产生多于一个的脉冲。1.1.6电能表常数电能表测试输出与计度显示指示之间的关系应与铭牌标志一致。1.1.7计度示值误差在试验室条件下,电能表输出脉冲累计值n与计度显示累计值E应符合下式要求:电子显示计度器:式中:E计度器示值误差N计数器记录的累计电能表输出脉冲数C电能表脉冲常数(imp/kWh)E电能表计度累计值电能表计度显示的小数位数。1.2载波通信模块1.2.1载波输出信号要求频带和电平、使用频带外的干扰电平等指标符合DL/T698.35要求。1.2.2数据影响要求在系统内通信时,电能表存贮的计量数据和参数不应受到影响和改变。1.3电磁兼容性1.3.1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符合GB/T17215.211-20067.5.2规定。1.3.2射频电磁场抗扰度试验符合GB/T17215.211-20067.5.3规定。。1.3.3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符合GB/T17215.211-20067.5.4规定。。1.3.4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符合GB/T17215.211-20067.5.5规定。1.3.5浪涌抗扰度试验符合GB/T17215.211-20067.5.6规定。1.3.6衰减震荡波抗扰度试验符合GB/T17215.211-20067.5.7规定。1.3.7无线电干扰抑制符合GB/T17215.211-20067.5.8规定。1.4软件要求a)电表厂家应提供操作应用软件,并可通过红外接口或RS485等接口将电表内部记录的信息下载到数据载体中。 b)涉及计量准确性的设置要明确提供资料说明,并经过试验验证其稳定可靠。c)表内软件和操作应用软件必须成熟、完整,表内软件出厂后不允许远程及现场升级更改操作应用软件应满足用户要求。d)软件要有良好的向下兼容性。e)操作应用软件应具有权限和密码保护,采用分级密码体系,并记录操作人员、内容、时间,备份被改写的内容。1.5可靠性要求5.10.1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电能表的平均寿命不少于10年。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若5年内因质量问题导致批量失效,则供方应负责无偿更换。5.10.2可靠性特征量电能表产品的可靠性特征量规定为平均寿命(MTTF)。电能表产品的可靠性特征量MTTF的值为:10年。相对应的下限值m1为:2.19104h注:居民用电平均电流值I/基本电流Ib=1/4,2436510=87600h,87600/4=21900h。2验收要求2.1验收的基本条件到货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买方才开始验收,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该批次产品6.1.1供货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了相应配件、使用说明等。6.1.2供货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出厂试验,并能够提供所要验收产品的出厂试验数据。6.1.3产品外包装未出现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损坏。1.1试验条件试验时的参比条件应满足所验收产品的相应国标中的要求。1.2试验方案6.3.1试验项目按照试验项目明细表中规定的项目进行。6.3.2试验方法参照DL/T614-2007、GB/T18460.3-2001、GB/T15284-2002中相应条款的规定进行。6.3.3被验收设备的技术要求应满足本集中招标通用要求中技术要求部分本要求中未提及的试验的技术要求需满足DL/T614-2007、GB/T17215-2002、GB/T15284-2002及GB/T17215.211-2006中的相关要求。如果几个标准出现不一样描述时,应采用DL/T614-2007及GB/T17215.211-2006中的描述。1.3检验规则1.3.1全性能检验按6.5.1规定的全性能检验的抽样方案进行检验,确定电能表的特征与本标准的一致性。由与招标中心同级对应的电能计量中心开展抽样全性能试验样品,检验项目见附录A。1.3.2验收检验按6.5.2规定的验收检验的抽样方案对每批电能表按本标准规定验收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确定批电能表的质量是否可以接收。由由网省级电能计量中心(试验院)或地(市)级电能计量中心开展抽样检验,检验项目见附录A1.3.3全检试验抽样检验通过后,由网省级或地(市)级电能计量中心进行100%验收检验。全检验收基本误差的误差限值按照最新JJG596中要求误差限的60%的要求进行验收。1.3.4可靠性验证试验由国网公司电能计量中心负责检验,检验项目参照DL/T830-2002《静止式单相交流有功电能表使用导则》。 1.3.5试验结果判定6.4.5.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判定验收不合格,买方对本批次产品采取退货处理。(1)依据投标样品,未经买方有效书面确认,出现元器件不符、工艺简化、软件改动等改动产品的情况(2)依据本技术规范,抽样全性能试验、抽样验收试验及全检试验样品中出现电磁兼容、功能、通信测试不通过(3)依据本技术规范,抽样全性能试验、抽样验收试验检测结果不满足判定标准要求(4)全检验收合格率低于98.5%(5)验收检测过程中发现有3只及以上样品存在同类问题,判定该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隐患。6.4.5.2全检验收合格批次中经检验不合格的电能表卖方应给予免费退换。1.4抽样检验程序的相应要求1.4.1全性能试验的抽样方案6.5.1.1在供货方确认可以批量供货后,对供货方确认的批量产品采取随机方式进行抽样(买方可选择在供货方库房抽取或到货后抽取)6.5.1.2全性能试验抽样方案按GB2829选择判别水平I、不合格质量水平RQL=30的二次抽样方案。即:402[nAcRe]=412式中:n试验样本大小,台Ac接收数Re柜收数。6.5.1.3如果在第一样本的n个样本量中发现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Ac,则接收该批而无需检查第二样本如果发现样本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Re,则拒收该批而无需检查第二样本。然而如果样本不合格数大于第一接收数Ac且小于第一拒收数Re,则必须进行第二次抽样检验。当需要抽取第二样本时,第二样本也应逐个进行检验,然后把两个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相加,如果累计的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接收数Ac时,则接收该批如果累计的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第二拒收数Re时,则拒收该批。1.4.2抽样验收试验的抽样方案6.5.2.1样本的设定及判定是基于AQL值制定的,对所有试验均选取AQL=1%。6.5.2.2应保证随机方式进行抽样6.5.2.3一次抽样方案在表7中给出引用网址:http://www.b2b99.com/zhishi/dl/2662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