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43 KB
- 30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质量评估报告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零一九年三月
目录前言1一、评估目的及依据5(一)评估目的5(二)评估依据6二、评估内容及方法8(一)普查过程受控情况评估9(二)普查结果数据质量评估12三、评估对象基本情况14四、普查过程受控评估15(一)普查过程情况15(二)普查过程评估19五、普查结果数据质量评估20(一)普查结果数据质量核查20(二)普查结果数据质量状况21(三)普查结果数据质量评估22六、质量问题整改情况24(一)加快数据整改、完善数据填报的规范性24(二)提高报表材料的完整性24(三)进一步审核整改24(四)提高报表佐证材料的完整性25七、结论26
前言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要求,四川雅安经开区污普办成立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与质量核查工作小组,对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进行了质量核查。质量核查及评估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机制的建立,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性、全面性和完整性,加强对普查人员管理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入户调查工作于2018年11月26日结束,辖区内纳入普查的对象数量共计206家,其中新增2家、禁用9家。四川雅安经开区纳入普查的工业源共198个,集中式共2个,移动源共1个,入河排污口共5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入户普查及空间信息采集工作,形成纸质报表206份,另有S102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报表19份。通过对四川雅安经开区禁用对象的全面审查,确认禁用对象的真实性及掌握确认过程标准的准确性,与四川雅安经开区清查建库定库普查对象对比无漏填、漏报企业。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评估过程阶段,共组织了6人,2019年1月07日到2019年3月2日开展,评估了工业源、集中式、生活源、移动源,评估内容受控。四川雅安经开区纳入数据审核与质量核查的污染源为71家,包括工业源60家,集中式2家,生活源行政村6家,生27
活源入河排污口2家,移动源1家,纸质报表与现场核查率均达到30%。其中报表填报有问题2份,结合实际入户情况主要问题表现为行业、原辅料及产品类别定位不准确、产物环节判定有误和佐证材料收集不齐全。现场核查71家企业,核查过程比较顺利,正确69家,错误2家,差错率2.8%,为合格,评估结果受控。后期加强加快数据整改、完善数据填报的规范性;提高报表材料的完整性。四川雅安经开区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较好,无明显问题;已完成入户调查工作;普查对象的部分表格中一些信息填写不规范,未按照污普助手进行填报;部分企业行业类别有误;填报数据存在不合理性;部分企业信息填报前后对应不一致;整体表格存在部分漏填项和漏填表;表格内部已完成审核,因此总体问题较少。27
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质量评估报告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于2007年10月公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令第508号),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工作普查以及宣传培训等工作。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各地组织开展普查,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27
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102号)和污染源普查相关文件的要求,完成各阶段污染源普查工作,并通过上级污普部门的各阶段验收。为做好本次污普工作,四川雅安经开区管委会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四川雅安经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上级污普办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档案整理工作。根据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入户调查数据审核与质量核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污普〔2018〕79号)和雅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相关资料的通知,四川雅安经开区污普办成立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与质量核查工作小组,对全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进行了质量核查。质量核查及评估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机制的建立,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性、全面性和完整性,加强对普查人员管理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7
一、评估目的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于2007年10月公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令第508号),规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本次评估目的为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一)评估目的1、通过计算机对普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普查数据填报存在的问题,通过整改,确保四川雅安经开区普查数据填报质量受控在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范围。2、通过对四川雅安经开区禁用对象的全面审查,审查禁用对象确认的真实性及确认过程标准掌握的准确性,确保四川雅安经开区清查建库定库普查对象不漏填、漏报。3、通过对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质量的全面核查,发现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为四川雅安经开区质量整改提供依据。4、通过对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普查质量的全面评估,准确掌握四川雅安经开区的普查质量水平,为四川雅安经开区提供整改要求、向国家提交合格阶段性普查成果提供判断依据。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27
为国家统计工作、环保工作以及许多重大国策提供依据,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特殊意义。(二)评估依据1、国务院发布于2007年10月的《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令第508号);2、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102号)5、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2018〕7号);6、《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7、《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号);8、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技术指南〉的通知》(川污普〔2018〕78号);9、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入户调查数据审核与质量核查评估27
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污普〔2018〕79号);10、雅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相关资料的通知;1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技术指南》;12、《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1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1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15、《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的通知》;16、《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17、《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18、《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19、《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20、《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海)排污口普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21、填报助手和各类源样表。27
二、评估内容及方法经前期调查初步核实以及污普办反馈四川雅安经开区清查名录,四川雅安经开区纳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污染源206家。其中工业源共198个,集中式共2个,移动源共1个,入河排污口共5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入户普查及空间信息采集工作,形成纸质报表206份,另有S102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报表19份。评估内容包括:数据审核、禁用对象审查、质量核查、质量评估。数据审核:工作内容:审核普查报表(四川雅安经开区普查对象普查报表及综合表)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审核依据:清查定库普查对象清单、禁用对象清单、普查报表(包括普查对象报表和综合报表)。执行标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技术指南》、全省污染源普查入户阶段采集数据成功入库。禁用对象审查:工作内容:审查四川雅安经开区上报禁用对象的真实性、佐证材料有效性。审查依据:入网禁用对象清单、禁用原因及佐证材料。执行标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质量核查:工作内容:核查四川雅安经开区质量工作流程的合规性、完整性,质量措施的有效性;普查对象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7
有效性及报表填报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准确性。核查依据:四川雅安经开区质量工作方案、质量记录、质量报告(审核、审查、核查、评估报告)、普查报表、普查对象填表佐证材料。执行标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号)、《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质量管理要求》(川污普〔2018〕59号)。质量评估:工作内容:评估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普查数据质量水平。评估依据:四川雅安经开区质量工作方案、四川雅安经开区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省级质量跟踪监督、审核、核查结果。执行标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8号).《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号).《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阶段质量管理要求》(川污普[2018]59号)。(一)普查过程受控情况评估1、评估内容分资料查阅和现场复核两个方式开展工作。(1)资料查阅27
分技术组和质量组分类核查资料。技术组:①重点审查上报禁用对象的真实性、佐证材料的有效性,在佐证材料审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禁用对象2家进行现场复核(主要抽取佐证材料审查结果可疑性较高的对象实施现场复核,其他情况随机抽取)。②核查四川雅安经开区随机抽查的30%基础报表、相关佐证材料及质量审查整改记录等是否对应、完备归档。对四川雅安经开区进行定库普查对象清单、禁用清单、新增对象清单与填报报表清单的核对,审核各类污染源名录是否完整。质量组:①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级入户调查数据审核与质量核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污普〔2018〕79号)要求,通过计算机强审与人工辅审的办法,审核普查表格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准确性,审核表格质量满足国家报表质量水平要求。导出打印计算机审查结果清单,统计差错项及数量。②查阅四川雅安经开区开展入户调查质量核查有关资料,审核3次市级集中会审、集中交叉会审的问题整改情况。(2)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对象:全覆盖重点排污单位、禁用对象(抽取辖区禁用对象总数的5%)。具体实施方法:2个核查组同步开展现场抽查,抽查普查对象填报信息与普查对象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产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生产工艺、生产设备、锅炉及工业炉窑、固体物料堆场、污水治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自有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危险废物处置情27
况等内容),并拍照记录核查情况;核查禁用对象是否符合禁用条件,禁用原因真实性,拍照记录现场复核情况。2、核查分组(1)分2个组分类进行抽查,分别为技术组、质控组。两个组分别负责不同工作内容。技术组:人员组成为刘蓉、扈凌、王祥林。负责核查报表填报是否符合填报技术规范要求。质控组:人员组成为何莉、龙玲君、林杨。负责核查报表填报是否符合质量控制技术指南要求。(2)现场复核分3个组同步开展现场复核,与资料查阅分组人员一样,各小组分别派一名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3、评估方法质量工作流程:通过省级质量流程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工作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流程要求;根据省级质量工作核实的市(州)、县(区市)的质量流程,将其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工作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其是否满足规定的质量流程要求。质量措施:分析省级质量措施是否具备针对性,措施的种类是否满足质量控制、管理目标的要求及质量措施的覆盖范围是否满足全区域、全员、全源、全过程覆盖的要求;根据省级质量工作核实的地方质量措施,分析四川雅安经开区每类污染源及四川雅安经开区质量措27
施是否具备针对性,措施种类的是否满足质量控制、管理目标的要求,质量措施的覆盖范围是否满足全区域、全员、全源、全过程覆盖的要求,质量措施的效果及质量指标是否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方案要求。(二)普查结果数据质量评估1、评估内容基表数据质量:数据报表及指标的完整性,数据填报的规范性、信息填报与佐证材料等的一致性,衍生指标、关联指标的合理性,指标填写与计算的准确性。基表数据汇总质量:汇总数据的完整性、汇总数据的逻辑性、汇总数据的一致性和汇总数据的合理性,禁用对象、停产对象、新增对象的审核。普查结果数据质量:本阶段普查结果的综合质量水平。2、评估方法数据审核:通过四川雅安经开区清查建库定库的普查对象清单、禁用清单、新增对象清单与填报报表清单的相互核对,审核普查对象的完整性;通过计算机软件强审与人工辅审,审核普查表格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准确性及表格质量与国家报表质量水平要求的一致性。禁用对象审查:在佐证材料的审查的基础上,抽取一定比例的禁用对象进行现场核查。27
质量核查:通过四川雅安经开区质量管理档案,对四川雅安经开区的普查对象-普查员一普查指导员一县(市、区)一市(州)各级的质量工作流程情况、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质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按比例抽取普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分源(工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计算差错率:总体差错率≤3%为合格,差错率>3%为不合格。基表数据质量:根据计算机审核及整改结果分析基表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根据四川雅安经开区逐表审核、现场复核及整改结果分析表格填写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根据市(州)、省级抽样审核及反馈四川雅安经开区整改的结果分析四川雅安经开区分源基表填写质量控制结果的有效性及控制指标的达标情况。基表数据汇总质量:根据行政区域涵盖全面性、普查对象行业涵盖全面性(包括禁用、停产、新增)审核情况及整改结果,分析普查对象数量的完整性;根据关键性指标异常数据的筛选,与行业、区域、部门统计值、平均数据、经验数据的比较分析结果及整改情况,分源、分区域分析基本信息与生产活动水平汇总数据的合理性。普查结果数据质量:27
根据随机抽样、现场核查及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分源、分区域统计核查对象入网数据的差错率,分析差错率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对普查对象出现差错的指标做分布离散性分析,便于后期整改重点攻坚错误分布较为集中的指标。27
三、评估对象基本情况本次四川雅安经开区入户调查与质量评估对象类别包含以下5大污染源类别: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类别覆盖率:100%。根据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要求,对经开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进行质量核查。质量核查及评估对经开区辖区内污染源普查工作机制的建立,确保普查数据准确性、全面性和完整性,加强对普查人员管理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雅安经开区纳入普查的工业源共198个,集中式共2个,移动源共1个,入河排污口共5个,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入户普查及空间信息采集工作,形成纸质报表206份,另有S102行政村生活污染基本信息报表19份。本次入户抽查的工业源共60个,集中式共2个,移动源共1个,入河排污口共2个。27
四、普查过程受控评估(一)普查过程情况1、质量工作流程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普查员对各自负责的普查对象负责,普查指导员对普查员上报数据负责,统一组织对各乡(镇)入户调查工作的质量核查。全源核查,全面覆盖。质量核查覆盖我经开区存在的所有四类污染源类别,涉及工业源、入河排污口、移动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质量核查以乡(镇)和纳入环评的企业为基本单元,实施全覆盖。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在开展普查数据内业审核与普查小区现场抽查工作过程中,重点核查入户调查记录,普查表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及相关指标的逻辑性。未达到入户普查质量控制要求的,以乡(镇)为单位,重新开展入户普查工作。2、质量措施质量控制方案、程序、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方案制定:不得与国家方案冲突;不得低于国家要求;适应地方特点。国家规定的普查对象类型及普查项目应全部包含;国家规定职能职责划分及普查运行机制应全面贯彻;国家规定的普查技术路线要具体落实。人员选聘:普查员既要满足普查要求的数量,又要具备环境监测、管理、研究等基础知识和基础能力,普查工作的专业能力。严格参照27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普查员选聘。入户调查:表格信息完整规范,信息来源真实可靠,基础佐证材料翔实充分,数据计算准确。建立可追溯机制:建立完善的可追溯机制,可评价各环节的普查质量水平,方便查找质量问题出处以及责任到人。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通过安全的备份介质(光盘、U盘等)定期备份普查数据,既能保证在数据丢失、损毁时能够迅速恢复数据,又便于数据追踪、汇总。建立质量责任和质量追究机制:各岗位、各部门各司其职,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形成监督报告(质量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罚建议,普查人员落实质量措施,按整改要求实施整改。质量问题按要求实施整改或重新普查,数据造假按规定处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完整性、全面性①完整性1)入户调查完整性:被调查单位相关信息完整,不重不漏;每个调查单位的被调查对象完整;每个调查对象的调查内容完整性。真实性:各普查小组及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不得篡改污染源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普查数据,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取得的单位、个人身份资料或其他数据,或将其挪作他用。27
准确性:基本信息准确,数据录入准确,产排污系数选取准确、物料衡算方法准确、计算准确。溯源性:保留产排污系数选取、物料衡算过程、计算结果以及原辅材料消耗、原辅材料分析报告、能源使用、用水排水、监测报告等佐证材料。2)数据审核——五级审核制一级审核:普查员对所负责指导普查对象填报的所有表格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包括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等。二级审核:普查指导员对所指导的普查员提交的调查表进行二级审核。三级审核:由第三方机构调查组成员审核确认。分级审核中,对不符合要求的调查表退回上一级重新填报审核。其中,被调查单位为确保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完成内部审核、存档,并盖章上报。第三方机构质量控制组分阶段分批次对调查表进行审核。四级审核:抽样审核。按照全区的普查数量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电话与实地相结合的随机抽样复核。五级审核:汇总审核。第三方机构技术组负责,经开区污普办参与,调查组、质量控制组配合,对每类调查表进行汇总审核。②全面性1)根据《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点>的通知》27
精神及要求,通过全员、全流程、多方法的质量控制实现普查数据的全面、准确、一致。2)针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分别制定质量控制保障措施,做好各阶段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能达到质量核查标准,顺利通过各级普查机构的质量核查与验收。3)方案制定。吃透国家方案精神,贯彻国家方案要求,通过多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等手段确保方案的质量。4)人员选聘及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普查人员选聘要求进行人员选聘,确保人员基础素质;做好各阶段工作培训,提高人员专业技能;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将普查信息有效传达给普查对象,确保普查对象信息提供能力;制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及其工作证件的管理,保持普查队伍稳定。5)入户调查的质量控制。落实责任;明确普查对象;规范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计算口径;多方协同,交叉复核;多方法印证,多角度核实。五级审核,全程监督。27
(二)普查过程评估1、质量工作流程2、质量措施(1)普查对象质量监督:普查对象提供的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成册的规范性,表格填写质量流程的规范性、质量措施的落实情况。(2)表格填写质量监督:表格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3)表格审核质量监督:审核流程的规范性,审核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审核结果的准确性。27
五、普查结果数据质量评估本次抽查具体质控方法:通过分类排序分析,消除异常数据;开发高级审核模块,全面查找普查表各项数据指标间的逻辑关系错误;通过地区、行业之间的横向与纵向比对,分析重要指标数据的准确性;通过对普查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排污申报资料、宏观统计数据的比对,综合分析重要指标数据的合理性;对于在会审中发现的错误或疑似错误的数据,污普办通过各种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将会审记录反馈给相关单位,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再次核实,同时做出详细的核实和修改记录。(一)普查结果数据质量核查1、数据审核时间,人员,工作区域,计算机强审数量,人工辅审数量,审核通过数量,发现的问题2、禁用对象审查时间,人员,工作区域,禁用对象资料审查数量,现场抽查复核数量,符合禁用要求的对象数量,发现的问题3、现场核查时间,人员,核查区域(市州、县市区),核查对象数量,核查的差错率,发现的问题27
(二)普查结果数据质量状况1、基表数据质量状况四川雅安经开区数据报表及指标具有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合理性、准确性。2、基表数据汇总质量状况汇总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合理性;禁用对象、停产对象、新增对象的审核。四川雅安经开区各类污染源数据报表质量情况较好。3、普查结果数据质量状况开展普查数据集中会审,全面做好数据综合分析为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普查表“五级”审核的基础上,会同经开区污普办技术组人员、相关行业专家及三方公司项目团队对普查数据进行集中会审。后期应强化质量控制措施,控制各类普查对象及总体的指标漏填率、指标填报差错率等指标在质量控制范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三)普查结果数据质量评估1、基表数据质量评估根据普查五级审核制,对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审核人员或部门应提出具体、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由普查员及普查对象按规定程序和方式予以更改或重新填报。原始普查表、更正后的普查表和书面审核意见一并存档。27
2、基表数据汇总质量评估汇总审核发现相关数据偏差较大时,判断普查数据填报的可信程度;通过分析环境监测、排污系数或物料衡算相关数据的比对情况,判断普查对象填报数据的合理性。异常情况上报污普办,由污普办核查相关情况,分析具体原因,及时进行指标地二次核实、计算、填报等相关工作。3.普查结果数据质量评估普查报表普遍存在填报指标格式不规范、错填、缺项漏项。包括行业类别错误、工艺代码不匹配、环节遗漏、产排污不明确、填报选项错误、指标之间逻辑不符等情况。存在行业、工艺判断失误造成企业漏表现象;填报数据有与佐证材料不相符,如企业行业、原辅材料及中间产品填写不完整,总产值、生产时间、相关原辅材料用量等数据与现场台账不一致。27
六、质量问题整改情况(一)加快数据整改、完善数据填报的规范性2019年12月17日-22日,市上组织集中会审,在强审的同时,就安排了相应的普查员对强审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对应的修改,修改完后再次强审,对强审无问题后,直接提交至专网,截止到12月23号,我经开区入专网率达到100%。截止目前,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开区污普办指导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多次数据整理工作。对应环评和企业提供的作证材料进行多次核对,参照填报助手进行规范性填报。并在内网导出各项表单,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数据的填报规范性。(二)提高报表材料的完整性补齐佐证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工艺流程、产污情况等),对应提供而无法提供的资料需要按照国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相关说明,做到所填数据均“有据可依”。(三)进一步审核整改根据国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技术指南》、省市级审核意见进一步整改,同时对于省市为抽查到普查对象进一步自审修改,确保数据质量。27
(四)提高报表佐证材料的完整性补充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对应提供而无法提供的资料需要按照国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相关说明,做到所填数据均“有据可依”。禁用企业佐证材料建议统一规范证明格式,补充相关照片佐证,所有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做到“一源一册”。部分表格中一些信息填写不规范,未按照污普助手进行填报;部分企业行业类别有误;填报数据存在不合理性;企业名称个别错误;部分企业信息填报前后对应不一致;存在漏填项(包括坐标、产品产量、原辅材料使用量等)及漏填表(包括G103-13、G106-1等)。27
七、结论四川雅安经开区的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较好,与清查建库定库普查对象对比无漏填、漏报企业,已完成入户调查工作。纳入数据审核与质量核查的污染源差错率为2.8%,审核合格,评估内容受控无明显问题。现场核查采取抽样方式,对四川雅安经开区域内普查对象随机抽取,现场核实普查对象填报的相关数据以及空间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现场核查质量较高,抽取的普查对象未出现数据虚报、瞒报、错报情况。1、普查数据质量总体评估强化质量控制措施,控制各类普查对象及总体的指标漏填率、指标填报差错率等指标在质量控制范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2、数据审核结果的处理根据普查五级审核制,对数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审核人员或部门应提出具体、明确的书面审核意见,由普查员及普查对象按规定程序和方式予以更改或重新填报。原始普查表、更正后的普查表和书面审核意见一并存档。3、普查员审核结果的处理普查对象应根据普查员的审核意见,重新核查本单位基本情况是否与有关资料相符,普查表格填报栏目是否准确等,并按普查员的审核意见进行更改或对其做出解释。27
4、普查指导员审核结果的处理普查员及普查对象应根据普查指导员的审核意见,重新核查或调查填报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并按普查指导员的审核意见更改或对其做出解释。5、质量控制组审核结果的处理普查员及普查对象应根据质量控制组审核结果的审核意见,予以解释或更改并重新填报。6、抽查审核结果的处理抽查结果与原填报结果偏差较大时,应查明原因,是被调查单位的生产状况、污染治理情况发生了变化,还是普查结果错误。属填报错误的,责令被调查单位予以更改或重新填报。7、汇总审核结果处理汇总审核发现相关数据偏差较大时,判断普查数据填报的可信程度;通过分析环境监测、排污系数或物料衡算相关数据的比对情况,判断普查对象填报数据的合理性。异常情况上报污普办,由污普办核查相关情况,分析具体原因,及时进行指标地二次核实、计算、填报等相关工作。综上,四川雅安经开区普查过程受控情况符合要求,普查结果数据质量合格。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