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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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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3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议项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单位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跃宗联系人王跃宗通讯地址任丘市渤海路8号联系电话15930783237传真邮政编码062550建设地点任丘市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立项审批部门任丘市发展改革局批准文号任发改投资备字[2018]12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水泥制品制造C3021占地面积(平方米)16666.6(25亩)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和大开发政策的不断深入,房地产、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对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因此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000万元,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建设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根据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第50项“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委托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勘踏、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3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生产规模:年生产5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4、建设单位: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2798416514Q。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占总投资的2.0%。6、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º02′2.52″,北纬38º36′38.20″。项目东北侧为拓进机械有限公司,东南侧为任丘市景远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任丘市长河金属销售有限公司,西侧为河北晟嘉门业有限公司,北侧隔路为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侧830m处的崔家庄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7、项目占地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厂区占地16666.6m2,土地用途:建设用地,土地证明见附件。8、平面布置该项目大门口、门卫室位于厂区西侧,实验室、办公室、停车场位于厂区北侧,封闭式砂石料仓位于厂区西侧,上料区、搅拌区位于厂区南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3。9、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9500m2,其中封闭式砂石料仓6000m2、搅拌混合车间1500m2、办公室1000m2、财务室200m2、实验室500m2、恒温室300m2。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表1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搅拌混合车间建筑面积1500m2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1000m2财务室建筑面积200m233 实验室建筑面积500m2恒温室建筑面积300m2砂石料仓建筑面积6000m2公用工程供水用水量54106m3/a,由厂区自备井提供排水该项目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喷淋用水全部自然挥发,因此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供热冬季生产车间不取暖,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电暖气供电用电量35万kWh/a,厂区内设置1台变压器环保工程废气生产过程砂石装卸粉尘经车间密闭、定期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车辆运输粉尘经定期厂区洒水冲洗后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等产生的粉尘经车间密闭、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料罐仓进料时呼吸口产生的粉尘经仓顶滤芯除尘器过滤后有组织排放废水生产废水搅拌机清洗水、运输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噪声项目拟采用设备减震降噪、车间封闭、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装卸料,减少露天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午休时间和夜间(22:00~6:00)禁止装卸料,减少气泵打料及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等措施固废生产过程废弃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的混凝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运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10、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表2表2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产品方案设计生产能力商品混凝土50万立方米11、主要原材料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见表3。表3项目原辅料及能源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单位年用量备注1商品混凝土水泥万t/a11外购2矿粉万t/a3.4外购3外加剂万t/a0.45外购4粉煤灰万t/a4.5外购5碎石万t/a53外购6砂子万t/a38.6外购7水万m3/a5.4106自备井8电万kWh/a35变压器12、主要生产设备3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4。表4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备注1混凝土生产线HZS12012水泥罐车--13冲洗设备--14砂石分离机--1处理沉淀池废水5变压器--11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生产产品、设备、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其所用设备未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中所列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2)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政策要求。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于2018年2月24日已在任丘市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任发改投资备字[2018]12号,备案信息见附件。综上所述,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地方产业政策。14、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º02′2.52″,北纬38º36′38.20″。项目拟占地16666.6m2,用途为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性质符合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体规划(见附件)。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因此,该项目选址可行。15、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全厂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日为260天,实行一班生产,每天工作8小时。三、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清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由厂区自备井提供。(1)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总定员共30人,参照《河北省用水定额》(DB13/T33 1161.3-2016),职工生活用水按20L/(人·d)计算,则用水量为0.6m3/d(156m3/a)。(1)生产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料场内物料增湿喷淋用水及厂区地面洒水,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使用量为200m3/d(52000m3/a),其中新鲜水量为182m3/d(47320m3/a),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的水量为18m3/d(4680m3/a),全部进入产品;料场内物料增湿喷淋用水及厂区地面洒水使用量为3m3/d(780m3/a),全部自然蒸发,因此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3)清洗用水本项目清洗用水主要包括搅拌机清洗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等。①搅拌机清洗用水:搅拌机为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其在暂停生产时必须冲洗干净。停止生产的原因与生产节奏和设备检修有关。按照搅拌机平均每2天冲洗1次,每次冲洗用水按5m3/次计算,则搅拌机清洗用水约2.5m3/d(650m3/a),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的清水回用于生产及车辆清洗。②运输车辆清洗用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车辆进出厂区时均由清洗设备清洗轮胎,并定期清洗运输车辆,车辆冲洗用水约为20m3/d(5200m3/a),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由砂石分离机分离,清水回用于生产及车辆清洗。2、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排放量为0.48m3/d(124.8m3/a)。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本项目清洗用水总量为22.5m3/d(5850m3/a),排放系数按0.8计,则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8m3/d(4680m3/a),全部用作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综上,项目新鲜水用量为208.1m3/d(54106m3/a),由厂区自备井提供。全厂水平衡图见下图。33 1720运输车辆清洗用水18沉淀池1搅拌机清洗用水2.5208.1新鲜水量18182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33自然蒸发料场喷淋用水0.12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0.480.6生活用水图1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2)供电本项目厂区内设置1台变压器,以供应厂区内生产、生活用电,年耗电量约为35万kWh。(3)供暖本项目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办公区冬季采用电暖气。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33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任丘市位于河北省中部,隶属河北省沧州市管辖,地处京津冀经济圈,属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开放带,是国务院确定的对外开放市。总面积1012平方公里,东西横距42.5公里,南北纵距41公里,人口83.5万,其中华北油田13.3万。市区北距北京151公里,东北距天津135公里。市境东与廊坊市文安、大城两县相连,南与河间市毗邻,西与保定市高阳县接壤,西北与安新县隔白洋淀相望,北与雄县相接。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º02′2.52″,北纬38º36′38.20″。项目东北侧为拓进机械有限公司,东南侧为任丘市景远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任丘市长河金属销售有限公司,西侧为河北晟嘉门业有限公司,北侧隔路为空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侧830m处的崔家庄村。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2、地形地貌任丘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势低平,由西北向东南微微倾斜。地面坡降为四千分之一。海拔0~15m,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互通所占区域为冲积平原地貌,大部分地势平坦,多数为亚砂土、亚粘土,其中冲积扇上部和决口扇上多为粉细沙堆积;古河道高地上多为粉沙亚粘土堆积;古河床低地和古河间低地多为亚粘土、粘土堆积。3、气象条件任丘市属于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在河北省粗线条气候区划中属冀中平原暖温半干旱复种亚区。大陆性气候显著。大陆度为65.2,干燥度1.33。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夏暑冬寒,温差较大。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28.4千卡/cm2,多于天津、济南,少于北京、石家庄。作物生长期太阳辐射总量为108.2千卡/cm2,占全年总辐射量的84.3%。年平均气温为12.1℃。7月最热,月平均气温26.5℃;1月最冷,月平均气温-4.8℃33 。无霜冻期平均188天,最多208天,最少166天。年平均降雨量为557.4mm。年际变化较大,最多年份降雨达1077.4mm,最少年份仅232.2mm(据1959-1978年资料)。年雨量高度集中于夏季,尤以七月中旬到八月下旬为最,这40天平均降雨量几乎占全年总量的二分之一。多年平均风速2.7m/s。4、水文地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可划分为第四系与第三系两大孔隙水类型。其中,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可进一步划分为浅层潜水与深层承压水。(1)潜水含水层区域内潜水含水组底板埋深50m左右,为Q3-4潜水,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含水层岩性上部多为粉砂、下部粉细砂,一般无良好的隔水层。区域内的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农业灌溉、河渠渗漏、侧向径流补给。在各类补给量中,降雨入渗补给量最大,自农灌开始,水位急剧下降,至七、八月份雨季来临,农灌停止,水位能够迅速恢复。(2)承压含水层组区域内第四系承压水开采利用深度多在160~320m之间,是目前生活饮用水及工业用水的主要开采层,岩性以细砂、粉细砂、中细砂为主。区域内的承压水主要接受周边地区侧向径流补给及上部潜水的越流补给,以侧向径流补给为主。第四系承压水70年代中期保持天然流向,沿白洋淀一线,地下水由西流向东,南部以南西-北东向为主。自70年代后期始,随着工农业发展,特别是城区、油田区工业、生活用水的大量开采,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的漏斗,除任丘市以北局部保持天然流向外,任丘市中南部地区地下水转而流向漏斗中心。第四系承压水高水位期出现在2月末3月初,随后水位下降,丰水年低水位期出现在4~6月份,期间受降水影响,开采量有所增减,水位出现小的波动,6月末7月初雨季来临,水位缓慢回升,至年底一般超过年初高水位。枯水年降水减少,开采量增加,水位自春灌开始至9月下旬一直处于缓慢下降趋势,之后受小规模开采影响,水位略有起伏,但总体呈缓慢回升趋势。33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任丘市环境质量报告,2009—2015年任丘市城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见表5,各种污染物的年际变化趋势线表52009-2015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m3年份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SO20.0430.0320.0320.0640.0710.0550.044NO20.0240.0430.0430.0490.0560.0610.050PM10—0.0670.0680.0570.1840.2190.179PM2.5—————0.1220.109注:细颗粒物只有两年数值由表5可以看出:2011年之前SO2年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而2012年SO2年均浓度增长较大,并且已经不能满足标准要求,2013年起任丘市采取了一系列SO2减排措施,SO2的增加量得到控制,从2014年开始,SO2的年均浓度值开始下降,年均值能够满足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2015年SO2年均浓度继续下降,说明任丘市SO2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由NO2年均浓度变化曲线可以看出,2014年之前NO2年均浓度一直呈增长趋势,这是由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NO2的年均标准值相对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比较宽松,在2012年之前,任丘市NO2年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要求,新标准实施后任丘市开始加强了全市NO2排放量的控制,控制效果从2015年开始显现,NO2的年均浓度相对2014年已有所下降。由PM10的年均浓度变化曲线可以看出,2010-2012年PM10的年均浓度相对平稳,2013年增加比较迅猛,随着任丘市加强对PM10的排放量控制,2014年PM10的年均浓度增加幅度有所减小,到2015年PM10的年均浓度值相对于2014年已下降很多,说明区域污染物减排措施实施效果明显。33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该区域评价指标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等监测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声功能区标准。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本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项目周边无国家、省、市规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集中式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故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如下表。表6主要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位距最近车间距离功能保护级别环境空气潘家村NE1300m居住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南马辛庄村S1600m居住区南马村SW1400m居住区西陈庄村SW1200m居住区北马村W1300m居住区崔家庄村NW830m居住区噪声厂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33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见表7:表7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项目评价因子标准值来源环境空气SO21小时平均≤50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SO224小时平均≤150μg/m3NO21小时平均≤200μg/m3NO224小时平均≤80μg/m3PM1024小时平均≤150μg/m3PM10年平均≤70μ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CO1小时平均≤10mg/m3CO24小时平均≤4mg/m3声环境Leq(A)昼间≤65dB(A)《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夜间≤55dB(A)污染物排放标准1、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II时段“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河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0.5mg/m3。2、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3、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表8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项目评价因子标准值来源废气颗粒物(有组织)10mg/m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II时段“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0.5mg/m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噪声Leq 昼间≤65dB(A)3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2008)表1中3类标准夜间≤55dB(A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关于启动并做好“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编制工作的通知》(冀节减办[2016]2号)要求,结合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按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该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NH3-N、SO2、NOx、颗粒物。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核定计算情况见下表:表9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核定计算一览表单位:t/a污染因子核算总量SO2NOxCOD氨氮颗粒物环评预测排放量00000.0967排放标准核算量00000.09673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本项目工程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施工期主要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营运期间主要产生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生活污水等。一、施工期污染源分析施工期间的污染主要发生在建设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产生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对区域造成暂时性不利影响。施工扬尘主要包括建筑材料(白灰、水泥、砂子、碎石、砖等)的现场搬运及堆放颗粒物、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颗粒物、运输车辆行驶现场道路颗粒物等;生活污水和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垃圾等。1、废气排放①施工扬尘: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设备基础开挖期间、建筑垃圾的装运、建筑材料装卸等。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建筑扬尘排放因子为0.29kg/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000m2,估算施工期间建筑扬尘排放量约为0.58吨。为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及时清理运输车辆等。②施工机械尾气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车辆挖掘作业、运送原材料、设备和装卸建筑垃圾等,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及颗粒物等,因作业时间短、且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因此对大气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不需要进行处理。2、施工废水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短,施工人员高峰期也不会超过30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NH3-N等。由于施工期短,对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②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有机械冲洗水,主要是含有大量的泥沙和颗粒悬浮物。用于施工现场循环利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3、噪声排放33 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如钩机、升降机、吊车、卷扬机、空压机、电钻、电锯、电焊机、角磨机等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基本在60dB至105dB之间。因此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个别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施,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文明施工,装运、搬卸过程中严禁抛掷。②施工期间必须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③进出施工厂界的物料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禁止鸣喇叭,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干扰。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开挖土方产生的弃土等。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项目土地平整过程采用梯级平整方式,这样可以减少土方开挖量,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开挖土方将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二、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点分析(1)原料的储存及运输原材料主要为水泥、矿粉、粉煤灰、碎石、砂子、外加剂等。碎石、砂子经运输车辆运至公司后堆放在密闭的砂石料存储车间,水泥、矿粉、粉煤灰、外加剂采用密闭的罐车运输到厂区,用输灰管将罐车的出料口与筒仓的进料口连接,采用压缩空气将罐车中的料输送到原料筒仓中储存。(2)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33 图2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工艺说明:本项目生产工艺相对简单,所有工序均为物理混合过程,无化学反应,生产时首先将各种原料进行计量配送,然后进行重量配料,送入搅拌机搅拌,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搅拌完成达到要求的混凝土送入混凝土泵车送入用户。生产中砂、石输送以皮带方式密闭完成输送,水泥等粉料则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辅以螺旋输送机输送入搅拌机,搅拌用水为压力供水。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砂石装卸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等产生的粉尘,罐仓进料时呼吸口产生的粉尘。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生产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料场增湿喷淋及厂区洒水用水,全部自然挥发;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全部进入废水沉淀池,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33 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盥洗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总氮、总磷。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混凝土搅拌机、铲车、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车等产生的噪声和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5~95dB(A)。4、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不合格混凝土、沉淀池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33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砂石装卸颗粒物(无组织)0.935t/a0.935t/a运输车辆颗粒物(无组织)少量少量粉料计量进料颗粒物(无组织)0.6t/a少量水泥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1410.26mg/m3,11t/a7.05mg/m3,0.055t/a矿粉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871.79mg/m3,3.4t/a4.36mg/m3,0.017t/a粉煤灰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1153.85mg/m3,4.5t/a5.77mg/m3,0.0225t/a外加剂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288.46mg/m3,0.45t/a1.44mg/m3,0.0022t/a水污染物职工生活废水COD150mg/L,0.0188t/a0t/aNH3-N20mg/L,0.0025t/a总氮25mg/L,0.0032t/a总磷4mg/L,0.0005t/a固体废物不合格的混凝土、沉淀池污泥综合利用20t/a0t/a废弃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5t/a职工生活垃圾3.9t/a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凝土搅拌机、铲车、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车等产生的噪声和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5~95dB(A)。其他无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项目占用土地16666.6m2,用途为建设用地,不占用耕地。周围多为企业,生态环境质量一般,项目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33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间的污染主要发生在建设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和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垃圾等。1、废气排放①施工扬尘根据工程分析,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方挖掘、弃渣和建筑材料的运输。针对施工期间扬尘较重的问题,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参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施工期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2)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或用硬质砌块铺设,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4)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四周必须使用围挡封闭施工,并采取喷淋、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严禁敞开式拆除。(5)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6)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7)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8)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②施工机械尾气33 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车辆挖掘作业、运送原材料、设备和装卸建筑垃圾等,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及颗粒物等,因作业时间短、且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因此对大气的影响只是暂时的,不需要进行处理。2、施工废水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短,施工人员高峰期也不会超过30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NH3-N等。由于施工期短,对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②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有机械冲洗水,主要是含有大量的泥沙和颗粒悬浮物。用于施工现场循环利用或洒水降尘,不外排。3、噪声排放噪声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如钩机、升降机、吊车、卷扬机、空压机、电钻、电锯、电焊机、角磨机等及运输车辆。噪声源强基本在60dB至105dB之间。因此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①加强声源噪声控制,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个别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施,对机械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文明施工,装运、搬卸过程中严禁抛掷。②施工期间必须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午间和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③进出施工厂界的物料运输车辆要限速行驶,禁止鸣喇叭,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干扰。4、固废施工期开挖土方大部分用于地基回填,固废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33 其来源有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等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运输扬尘、散装罐车输送物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罐仓呼吸口粉尘经仓顶滤芯除尘器过滤截留后,经罐仓呼吸口有组织排放(罐仓高20m)。①砂石装卸起尘量本项目拟建设密闭的砂石料仓库,砂石等原材料由运输车辆直接运至仓库内卸料,进料过程中采用铲车直接由仓库将砂石材料放入进料斗,再由电脑控制对其进行称量,最后经皮带输送至搅拌站主机仓内。因砂石料堆放在密闭的厂房内,因此日常堆放过程中基本无粉尘产生,只在装卸过程中形成少量粉尘,其起尘量与装卸高度H、砂含水量W,风速V等有关,因砂石堆存在密闭厂房,风速本项目取为0.5米/秒,堆料时与砂堆保持1.0m的落差,因日常对地面及厂房内物料进行喷水降尘,本项目物料的含水率取为10%。砂石装卸起尘量计算采用参照秦皇岛码头装卸起尘量计算公式:Q=0.03×U1.6×H1.23×e(-0.28w)×G×α式中:Q——物料起尘量,t/aH——物料落差,mU——气象平均风速m/sW——砂含水量,%G——装载量,t/aα——大气降雨修正系数,取1.0。经计算砂场装卸和砂堆起尘量,当含水率为10%时颗粒物起尘量约为0.935t/a,排放速率为0.45kg/h,由于本项目砂石料暂存于密闭的厂房内,因此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密封在仓库内,由于重力作用粉尘逐渐沉降至仓库地面,同时环评要求在砂石堆场内设置淋洒设施,增加湿度,减少扬尘量。砂石材料进料斗和称量斗设置在密闭的彩板围挡内,进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甚微,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②运输车辆扬尘量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33 扬尘的产生和车速及自身车重及表面粉尘量有关,因此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方车辆在厂内运输行驶限制车速,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出厂前一律清洗轮胎,因此,运输车辆在站场内行驶产生的扬尘极少,不会对站场周边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运输途中车辆不允许超载,降低车速,运输砂石料要用毡布加棚覆盖,减少扬尘对运输路线附近大气环境的污染,降低对沿线敏感点的不利影响。③罐仓顶呼吸孔粉尘粉料筒仓在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粉尘量较大,本项目粉煤灰罐仓1个、水泥罐仓1个、矿粉罐仓1个、外加剂罐仓1个。每个罐仓配套一个滤芯除尘器,含尘废气经滤芯除尘器后全部回落到罐仓内用于生产,剩余部分从罐仓呼吸口排放。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分别由密闭罐车运致厂内,再采用密闭管道通过气力输送至各原料罐仓备用。水泥每天卸料一次,每次卸料时间约3h;矿粉每2天卸料一次,每次卸料时间约3h;粉煤灰每2天卸料一次,每次卸料时间约3h;外加剂每5天卸料一次,每次卸料时间约3h。压缩空气量约为10000m3/h,经过同类企业的类比调查,粉尘产生量按照粉料总使用量的0.01%计,滤芯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达99.5%,则水泥罐仓颗粒物的产生浓度为1410.26mg/m3,产生量为11t/a,排放浓度为7.05mg/m3,排放量为0.055t/a;矿粉罐仓颗粒物的产生浓度为871.79mg/m3,产生量为3.4t/a,排放浓度为4.36mg/m3,排放量为0.017t/a;粉煤灰罐仓颗粒物的产生浓度为1153.85mg/m3,产生量为4.5t/a,排放浓度为5.77mg/m3,排放量为0.0225t/a;外加剂罐仓颗粒物的产生浓度为288.46mg/m3,产生量为0.45t/a,排放浓度为1.44mg/m3,排放量为0.0022t/a。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II时段“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④粉料计量进料产生的粉尘粉料由罐仓通过底部设置的螺旋进料设备将粉料输送至粉料进料仓,称量后粉料通过管道直接送至搅拌站主仓内进行搅拌生产。粉料进入称量仓及由称量仓进入搅拌站主仓时在入料口内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类比同类型企业可知,进入称量仓粉尘产生浓度约为0.5kg/次,进入搅拌机主仓粉尘产生量约为0.5kg/次。本项目在粉料称量仓顶部设置袋式收集器,当粉料进料称量时产生的粉尘全部进入袋式收集器内,停止工作后由于气压变化粉尘逐渐沉降至粉料仓称量;在搅拌机主仓的粉料入料口设置有滤芯除尘器进行收集,收集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内过滤系统返回至称量仓内,经过收尘处理后,产生的粉尘量不大。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约为0.6t/a。33 本项目搅拌主机、粉剂称量斗均有通气管与集中除尘器相连,有效防止进料时产生的粉尘气体对周围的扩散。为进一步消除粉尘,封闭的搅拌楼又增设活动彩钢板作尘面,密闭排尘口的空间,在水泥投料口增设两处对称水雾喷射管,防止粉尘扩散。皮带机全部包封、过渡料仓为全封闭。有效的减少了骨料输送、下落时产生的粉尘。同时在易产生粉尘的部位,原料仓、外加剂料仓等部位设置除尘器或除尘系统,碎石和混砂堆场设在密闭厂房内,装载机上料处料仓设在密闭厂房内。本环评要求生产中尽量降低物料转运的距离和落差、保持路面清洁和定期洒水提高沙石含水率;在厂房的周围及道路两旁等凡能绿化的地带尽量绿化,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相应防尘抑尘措施后,到厂界外浓度小于0.5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砂场装卸和砂堆起尘量约为0.935t/a,经车间密闭及定期喷淋后无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45kg/h,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推荐模式计算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9。表9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物位置有效高度(m)面积(㎡)排放源强(kg/h)空气质量标准(mg/m³)计算距离(m)颗粒物厂区1060000.450.9无超标点由上表可知,无组织排放计算结果为厂界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卫生防护距离采用《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进入大气时,其浓度如超过TJ36-79规定的居住区气体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车间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评价根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mg/m3;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33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2)计算,r=(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表10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物Qc(kg/h)Cm(mg/m3)ABCDS(m2)计算结果厂区颗粒物0.450.94000.0101.850.78600017.048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以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或等于1000m时级差为100m。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的Qc/Cm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极差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本项目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均无环境保护敏感点,因此本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区域水环境可维持现有水平。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J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中58、水泥制造,无需对地下水进行评价。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凝土搅拌机、铲车、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车等产生的噪声和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5~95dB(A)。项目拟采用设备减震降噪、车间封闭、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水平。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33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的砂石料、不合格混凝土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具体产生量及处理措施见表11。表11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与处理情况名称来源性质产生量处置方式废弃的砂石料生产过程一般工业固废5t/a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的混凝土、沉淀池污泥20t/a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职工生活生活垃圾3.9t/a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清洁生产水平分析本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结合项目主要生产工艺特点,从生产工艺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情况、污染物生产、废物处理等方面进行清洁生产评述。生产工艺设备:本项目工艺为国内较成熟的生产工艺,项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生产政策。项目所用设备为国内先进生产设备,无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1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资源能源利用情况分析:本项目生产车间冬季不供暖,办公区冬季采用电暖气。污染物生产情况分析:项目罐仓呼吸口产生的颗粒物经过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呼吸口达标排放。项目生产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由于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水质简单,排入防渗早厕,并定期清掏,不外排。废物合理处置: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混凝土和沉淀池污泥综合利用,废弃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妥善处理。环境管理要求:设置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所有岗位进行过严格的培训,并设置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达98%;设置并严格执行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综上所述,本项目清洁生产达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33 5、环境管理及检测计划6.1环境监测的目的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反映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提供科学依据。6.2监测计划本项目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见表12。表12运行期环境监测计划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排气筒颗粒物1次/年噪声厂界厂界噪声1次/年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进行上述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6.3环境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6.4监测质量保证(1)定期对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培训。(2)监测仪器定期检测,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33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砂石装卸颗粒物(无组织)密闭车间、水喷淋《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运输车辆颗粒物(无组织)控制车速、洒水粉料计量进料颗粒物(无组织)密闭、滤芯除尘器水泥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呼吸口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II时段“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矿粉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粉煤灰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外加剂罐仓呼吸口颗粒物(有组织)水污染物职工生活废水COD、NH3-N、总氮、总磷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合理处置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不合格的混凝土、沉淀池污泥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废弃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混凝土搅拌机、铲车、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车等产生的噪声和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5~95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进行基础减震,再经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他/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可以在厂区内空地种植草坪、花卉等方式,既可以吸声降噪改善生产条件,同时也能够美化环境,使景观环境得以改善。结论与建议33 一、结论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单位: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6666.6m2,建筑面积9500m2,其中封闭式砂石料仓6000m2、搅拌混合车间1500m2、办公室1000m2、财务室200m2、实验室500m2、恒温室300m2。新增混凝土生产线1条、冲洗设备1套、变压设备1台等,年生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0%。2、产业政策(1)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生产产品、设备、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其所用设备未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中所列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2)本项目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政策要求。该项目于2018年2月24日已在任丘市发展改革局备案,备案编号:任发改投资备字[2018]12号,备案信息见附件。综上所述,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北省地方产业政策。3、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º02′2.52″,北纬38º36′38.20″。项目占地16666.6m2,用途为建设用地,位于石门桥镇南站开发区。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因此,该项目选址可行。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5、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结论33 (1)施工期施工期间主要污染因子包括施工扬尘、生活污水和施工期废水、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垃圾等。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施工作业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运营期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其来源有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等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运输扬尘、筒仓呼吸孔粉尘、散装罐车输送物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堆场起尘、汽车尾气等。①砂石装卸起尘量由于本项目砂石料暂存于密闭的厂房内,卸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密封在仓库内,由于重力作用粉尘逐渐沉降至仓库地面,同时环评要求在砂石堆场内设置淋洒设施,增加湿度,减少扬尘量。砂石材料进料斗和称量斗设置在密闭的彩板围挡内,进料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甚微,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②运输车辆扬尘量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扬尘的产生和车速及自身车重及表面粉尘量有关,因此环评要求项目建设方车辆在厂内运输行驶限制车速,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因此,运输车辆在站场内行驶产生的扬尘极少,不会对站场周边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③筒仓顶呼吸孔粉尘本项目每个料仓均为封闭环境,仓顶均安装滤芯除尘器。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可以达到99.5%以上,除尘后的排放量为0.097t/a,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④粉料称量进料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在粉料称量仓顶部设置袋式收集器,在搅拌机主仓的粉料入料口设置有滤芯除尘器进行收集,经过收尘处理后,排放的粉尘量不大,类比同类项目,本项目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约为0.6吨/年,不会对站场周边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混凝土搅拌机、铲车、混凝土运输车、输送泵车等产生的噪声和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65~95dB(A)。33 项目拟采用设备减震降噪、车间封闭、合理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可能地安排在昼间进行生产,若夜间必须生产应控制夜间生产时间,特别夜间应停止装卸料,减少露天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午休时间和夜间(22:00~6:00)禁止装卸料,减少气泵打料及传送机械的噪声影响)等措施,预计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水平。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5t/a,回用于生产;不合格混凝土、沉淀池污泥20t/a,收集后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3.9t/a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6、卫生防护距离分析结论本项目以生产厂房为污染源设定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住区为车间西北侧830m处的崔家庄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环评建议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住区、文化教育区、医疗机构等环境敏感点。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结论根据《关于启动做好“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冀节减办[2016]2号)要求,并结合该项目的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将COD、NH3-N、总氮、SO2、NOx作为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污染因子为:COD:0t/a、氨氮:0t/a、总氮:0t/a、氮氧化物:0t/a、二氧化硫:0t/a、颗粒物:0.0967t/a。8、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了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项目符合国家总量控制要求。本评价认为在项目所在区域可预见的规划下、切实落实环保工程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二、建议33 1、项目加强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环保意识。2、增加厂区绿化面积,美化厂区环境。3、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4、严禁使用和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限制和淘汰类设备、工艺、原料。三、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3。表13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序号类型内容1工程组成项目占地面积16666.6m2,建筑面积9500m2,其中封闭式砂石料仓6000m2、搅拌混合车间1500m2、办公室1000m2、财务室200m2、实验室500m2、恒温室300m2。购置混凝土生产线1条、水泥罐车1辆、砂石分离机1台、冲洗设备1套、变压设备1台等。2原辅材料组分要求主要原辅材料为碎石、砂子、矿粉、水、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3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主要运行参数3.1废气砂石装卸环保措施车间密闭+水喷淋+设备密闭环保投资6万元筒仓顶呼吸孔环保措施每个料仓均为封闭环境+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环保投资20万元粉料称量进料环保措施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环保投资6万3.2噪声防治措施选取低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设备定期维修保养+隔声环保投资6万元3.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废弃的砂石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的混凝土、沉淀池污泥综合利用;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环保投资2万元4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及执行标准4.1废气罐仓呼吸口污染物种类颗粒物预测排放情况水泥罐仓:排放量0.055t/a,排放浓度7.05mg/m3矿粉罐仓:排放量0.017t/a,排放浓度4.36mg/m3粉煤灰罐仓:排放量0.0225t/a,排放浓度5.77mg/m3外加剂罐仓:排放量0.0022t/a,排放浓度1.44mg/m3执行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1中第II时段“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标准值浓度限值:10mg/m3厂界污染物种类颗粒物预测排放情况排放量0.935t/a33 执行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7-2015)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值浓度限值:0.5mg/m34.2生活污水污染物种类COD总氮氨氮预测排放情况0t/a0t/a0t/a4.3噪声污染物种类等效连续A声级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3类标准值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4.4固体废物污染物种类废弃的砂石料、不合格的混凝土、沉淀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执行标准全部合理处置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5.1污染物COD氨氮SO2NOx颗粒物5.2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0t/a0t/a0t/a0t/a0.0967t/a6企业环境信息公开6.1公开内容①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②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③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⑤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6.2公开方式①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③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④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⑤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33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3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3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图、附件: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委托书附件3承诺书附件4任丘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5任丘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任丘市万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万通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6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附件7租赁协议附件8环评单位承诺函附件9基础信息表二、本报告表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需要进行专项评价。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