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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48-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自编K1栋餐饮功能调整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州知识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建章联系人李龙彬通讯地址广州市二沙岛烟雨路42号新创举中心联系电话13450407268传真82113006邮政编码510105建设地址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立项审批部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穗发改城备[2014]15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U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占地面积(平方米)292建筑面积(平方米)584总投资(万元)7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3%评价经费(万元)1.0投产日期2019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建设项目由广州知识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建设,其项目环评文件已于2014年8月25日取得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批复(穗萝环影字[2014]45号),同意项目在选址处建设。根据环评批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95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80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度为18层的住宅楼2栋,高度为24层的住宅楼2栋,高度为26层的住宅楼14栋,并配套建设高度为1~2层的单栋商业楼6栋(K3、K4、K5栋设餐饮功能),与住宅楼连体商业裙楼1栋,小学1所,以及社区居委会、垃圾收集站(仅用作垃圾清运前的暂存点,不设垃圾压缩及分拣功能)、公厕、卫生站(不设床位)、老人服务站点(不设餐饮功能)、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场等配套公建项目。项目设功率为1000kW的备用发电机1台,不设锅炉、中央空调和冷却塔。现根据实际需要,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单位拟将K1栋商业楼非餐饮的商业功能调整为餐饮功能。目前,K1栋商业楼主体工程已建成,预计2019年6月投产。-4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内容、规模等均发生较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及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正)公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的要求,由于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K1栋功能进行了调整,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建设项目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项目概况及调整内容根据《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本次调整拟将K1栋商业楼调整为餐饮功能,涉及调整的建筑面积为584平方米。调整前后K1栋商业楼功能设置情况见表1。表1项目K1栋调整前后对照表自编号楼层调整前调整后变化情况K1首层商铺餐饮非餐饮商业功能调整为餐饮功能2层商铺餐饮三、项目四至情况本项目位于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项目东面隔规划路70m处为天韵瑚璟居住小区,南面隔10m处为18层J18栋住宅楼,西面隔18m处为26层J16栋住宅楼,北面隔小区道路39m处为18层J1栋住宅楼。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项目敏感点分布图详见附图2,项目四至环境图详见附图3,项目现状及四至环境实景图详见附图4,项目所在ZSCN-B1-2地块建筑立体效果详见附图5,项目所在ZSCN-B1-2地块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6。四、公用工程(1)供电项目用电主要由市政电网供给,本项目用电量约10万度/年,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2)给排水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用水总量为11723.8m3/a。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餐饮含油污水,排污量为28.908m3/d,年排污水量为10551.42m3/a。本项目所处地块位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目前项目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全接驳。因此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项目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48-
处理,送至ZSCN-B1-2地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Cr≤90mg/L,BOD5≤20mg/L,SS≤60mg/L,氨氮≤10mg/L,动植物油≤10mg/L)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无相应标准,动植物油≤100mg/L)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五、工作人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建成招租运营后,工作人员不安排食宿,年营业365天,每日营业时间为10:00~22:00。六、选址合理性及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以及《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是合法的。原项目环评文件已于2014年8月25日取得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批复(穗萝环影字[2014]45号),详见附件4;建设单位已取得备案文件,详见附件5:《广州市2014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项目用地为2类居住用地,已取得土地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土地合同号为穗国地出合440116-2010-000042,详见附件6;项目土地使用证书编号:穗府国用(2013)第05000104号,详见附件7;项目已取得地块规划条件文件,详见附件8:《ZSCN-B1-2地块规划条件》(广州开发区规划局,文号:穗开规设[2010]69号);本项目为商业建设,用地性质与相关部门的规划相符。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饮食业单位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配套的饮食业单位宜设在商业服务区域内”、“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应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10米”及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11月起施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它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1)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2)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3-48-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4)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m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m的”。本项目位于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项目东面隔规划路70m处为天韵瑚璟居住小区,南面隔10m处为18层J18栋住宅楼,西面隔18m处为26层J16栋住宅楼,北面隔小区道路39m处为18层J1栋住宅楼。项目与周边住宅楼(18层J18栋住宅楼)的最小距离为10米;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器预处理达标后,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油烟排放口距离最近敏感点22m,油烟排放高度约为10米。对照上述规定,本项目的选址可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以及《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11月起施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合理、合法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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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目前,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自编K1栋商业楼主体工程已建成,未正式投入使用。根据原项目环评文件及穗萝环影字[2014]45号,K1栋商业楼功能为商业,不设餐饮功能,不设备用发电机、中央空调、冷却塔等设备,调整前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按照原项目建设的规模,引用原环评中参数进行计算,则调整前污染物源强如下:1、污水项目调整前不设餐饮,不产生含油污水。按照原项目建设的规模,引用原环评中参数计算出原项目污染物源强,如下表所示:表2调整前项目产生污水量一览表类别项目规模用水系数用水量(m3/d)排水系数污水量m3/dm3/a生活污水商业生活污水39人0.05m3/d·人1.950.91.755640.575备注:商业面积584m2,按1人/15m2计算。参考原项目环评报告中污水水质情况,可算出原项目建成后各污水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及产生量见表3。项目年污水量(m3/a)指标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生活污水640.575浓度(mg/L)4002503001520产生量(t/a)0.260.160.190.010.01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浓度(mg/L)9020601010排放量(t/a)0.060.010.040.010.01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浓度(mg/L)4002503001520排放量(t/a)0.260.160.190.010.01表3调整前项目外排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本项目所处地块位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目前项目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全接驳。因此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化粪池处理,送至ZSCN-B1-2地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Cr≤90mg/L,BOD5≤20mg/L,SS≤60mg/L,氨氮≤10mg/L,动植物油≤10mg/L)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无相应标准,动植物油≤100mg/L)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48-
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经过上述措施,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不良影响。2、固体废物项目调整前不设餐饮,不产生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3、噪声项目调整前主要为商业营业噪声,噪声级为60~75dB(A),为避免影响居民休息,需控制营业时间,在22:00-06:00期间不营业,项目噪声传至边界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即:东边界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边界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小结项目调整前ZSCN-B1-2地块及ZSCN-B1-2地块的K1栋商业楼污染物源强汇总如下表所示:表4项目调整前ZSCN-B1-2地块外排污染物源强汇总表项目污染源排放量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发电机燃油尾气废气量41040m3/a经过水喷淋(加表面活性剂)装置处理后,尾气经内置烟井引至J13塔楼天面排放,距离地面高度约为77.8米。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烟色黑度低于林格曼黑度1级标准SO247mg/m3、0.0019t/aNO2100mg/m3、0.0041t/a烟尘16.67mg/m3、0.0007t/a小学厨房及商业区餐饮油烟废气油烟2.0mg/m3、0.254t/a由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通过内置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机动车尾气CO1.779t/a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全部排气口设于住宅首层架空车库进出口位置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三阶段排放速率限值NOx0.095t/aHC0.127t/a垃圾收集站恶臭少量加强绿化建设,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除臭等措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水污染物综合污水市政污水管网接污水量661048.335t/a纳污管网完善前:项目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含油污水(小学餐饮含油污水、商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48-
驳完善前业餐饮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车库、垃圾站清洗废水经隔渣沉淀池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经隔渣、厌氧化粪池处理,再送至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污水管网完善后:项目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含油污水(小学餐饮含油污水、商业餐饮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车库、垃圾站清洗废水经隔渣沉淀池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经隔渣、厌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90mg/L、59.494t/aBOD5≤20mg/L、13.221t/aSS≤60mg/L、39.663t/a氨氮≤10mg/L、6.610t/a动植物油≤10mg/L、6.610t/a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污水量661048.335t/aCODCr≤500mg/L、268.646t/aBOD5≤300mg/L、167.141t/aSS≤400mg/L、192.224t/a氨氮≤15mg/L、9.902t/a动植物油≤100mg/L、17.455t/a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纸、果皮、饮料瓶等0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餐饮垃圾/必须委托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废油脂/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医疗废物棉签、纱布、棉球、一次性针头、软管以及废药品等废机油/噪声设备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商业活动噪声噪声55~100dB(A)隔声、吸声、减振、消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表5项目调整前ZSCN-B1-2地块K1栋商业楼外排污染物源强汇总表-48-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环保措施执行标准水污染源生活污水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污水量640.575m3/a纳污管网完善前:项目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化粪池处理,送至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污水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0.06t/aBOD50.01t/aSS0.04t/a氨氮0.01t/a动植物油0.01t/a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污水量640.575m3/aCODcr0.26t/aBOD50.16t/aSS0.19t/a氨氮0.01t/a动植物油0.01t/a固废污染源生活垃圾0t/a交环卫部门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噪声营业噪声60~75dB(A)加强管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48-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具体地理位置如附图1所示。中新知识城选址在广州东北部(即黄埔区九龙镇),规划面积123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0平方公里。中新广州知识城是中新政府又一跨国合作标志性项目,是新加坡以及广东省政府共同倡导创立的广东省经济转型的样板,及广东省战略发展新平台。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发展愿景是以知识经济为创新模式,汇聚高端产业与人才,打造一座经济、人文与生态高度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未来的20年,占地123平方公里的知识城将成为一座为50万人提供生活、工作、学习、休闲的城市,属广州市黄埔区(原萝岗区)管辖范围。2、地质地貌项目所在地属第四纪晚期以来的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其北侧有东西走向的瘦狗岭断层通过,属6度地震区。区内地下水埋深0.6~1米,地质底部基岩主要是红色砂岩、砂砾岩,上层为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厚度由北向南增加,约12~23米不等,从上至下为海相淤泥层、砂砾层、夹层和黏土层。3、气候气象项目所在区域处在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带。多年平均气温为21.8℃,极端最高气温和极端最低气温分别为38.7℃和0℃,最高月平均气温和最低月平均气温分别为28.4℃和13.3℃。多年平均降水量1694.1mm,最大年降水量和最小年降水量分别为2516.7mm和1158.5mm。1小时、1日和1次连续最大降雨量分别为83.9mm、284.9mm和275.5mm,最长连续降雨日数为33天,连续降雨日的降雨量为884.0mm。降雨多集中在每年的4~9月份,雨季降水量占全年总降水量的80%以上。开发区全年以北风为主导风向。春、夏、秋、冬四季的主导风向分别为SSE~ESE风、SSE~SE风、N~NNE风和N风。4、水文贯穿”知识城”规划建设范围的三大干流为:凤凰河、平岗河和金坑河,均呈东西走向;主要的水库有金坑水库、狮岭水库、新陂水库、白汾水库、腰坑水库等五座水库,而在水库下游泻洪区和河流的周边密集着诸多的水塘湿地。九佛片水系呈叶脉状分布,镇龙片水系呈扇形分布。全镇有大小水库15宗,其中中型水库1宗,小一型水库2宗,小二型水库12-48-
宗,总库容2494.5万m3。“知识城”规划建设范围地下水受地形、地质、降水、植被的影响,其地下水类型主要为基岩裂隙水。“知识城”规划建设范围的丘陵(约96平方公里)基岩为花岗岩,隐藏有基岩裂隙水。按广州市丘陵地下水径流模数28.5万m3/km2/年计,丘陵地下水年经流量约为0.27亿m3。金坑水库建于1964年,原是为蓄水灌溉而修建的农用水库。水库呈长椭圆形,水面面积约1.33平方公里(2000亩),总库容1806万平方米,是原增城市第二大的水库。水库上游汇水区是兴丰林场,没有工业污染源,仅有小村庄和耕地,地面植被覆盖率很高。金坑河源于帽峰山,经镇龙于莲塘汇入西福河,河长24公里,坡降2.08‰,流域面积127公里,年径流量约7亿立方米。根据项目入金坑河断面的同步水文监测:该断面金坑河河宽5.32米,水深0.21米,流速为0.23米/秒。金坑水汇入的西福河是增城西部地区最大的河流。西福河发源于增城鹧鸪山,流经福和、仙村,于巷头汇入东江。河长58公里,坡降1.6‰,流域面积580公里,增城境内为540公里,其它40公里分属从化及白云区,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1亿立方米。根据水环境质量监测对西福河金坑水汇入断面的同步水文监测:该断面西福河宽40.63米,水深2.08米,流速为0.18米/秒。根据关于《广东省地表水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553号),金坑水库的功能属“饮农发”,金坑水的功能属“饮工农”,西福河的功能属“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增城市金坑水库及金坑水西福河水功能的复函(粤办函【2001】258号),金坑水库的主要功能由“饮农发”改为“农发”,金坑水的主要功能由“饮工农”改为“工农”,西福河主要功能由“饮”改为“综”。5、土壤土壤类型分3个(1)渗育性水稻土开发区渗育性水稻土分布在岭头公司水声水库及坝下水声溪两旁,属窄谷冲积土田,肥力逊于区内潴育性水稻土。(2)潴育性水稻土开发区潴育性水稻土分布在乌涌、南岗涌、夏浦水中、下游的宽谷冲积土田和河流冲积土田;开发区南部(西区)的三角洲冲积田多数已为城市建设占用,这三类冲积土田肥力较好,水源充足,地下水位适中,排灌方便,宜农宜耕。-48-
(3)花岗岩赤红壤开发区北部帽峰山高丘陵的南片及由东西向三列低丘陵组成的萝岗低丘的成土母质皆为花岗岩风化所成,呈酸性,谓花岗岩赤红壤,为果、林生长的良好土壤。6、植被植被分为5个类型(1)山林地马尾松、马占相思、美叶桉、黎蒴与芒萁、芒草植物群落分布于北面帽峰山余脉、广汕公路与长永公路以北高丘陵,以及其南面低丘陵区中少数稍高的低丘山顶。以人工种植的马尾松、黎蕨及近年覆盖成林成片的马占相思、美叶桉为主,林下生长芒萁、大芒萁、华南毛蕨、凤尾蕨、海金莎、金毛狗等蕨类植物;还有桃金娘、野牡丹、马樱丹、簕仔树等灌丛,有芒、纤毛鸭咀草、象草、棕叶芦等草丛,以及林间中的野漆、潺槁、白饭树、山乌柏、鸭脚木、水锦树、杉、罗浮栲、荷木等乔木;边坡有撑杆竹、粉丹竹、青皮竹等竹类。(2)低丘坡麓荔枝、柑橙、乌榄、板栗、华南毛蕨、芒植物群落周边区域原为柑橙著名产地,以清甜肉嫩的萝岗橙驰名于世,但近10年因黄龙病肆虐而大片死亡,现面积仅占果林的10%。开发区的荔枝密布全区,尤以北部山麓与中部乃至南部山丘,几乎为清一色的荔枝密林。荔枝约占全区果林面积的70%。荔枝中约有40%为老龄古荔,如罗峰寺前后,古荔150-1000年者众多,南部荔枝山,东部刘村大山均漫布古、新荔枝。此外乌榄、白榄、龙眼、菠萝密、板栗、银面、菠萝等占20%。果林下与边缘生长以华南毛蕨、凤尾蕨、芒、热茀草、加拿大飞蓬为多。(3)平原水稻、蔬菜、荔枝、柑橙植物群落乌涌、南岗涌、细陂涌中、下游平原除仍种植荔枝、柑橙、蕉等水果外,还有少量水稻田和稍多的蔬菜、花卉地、种类以菜心、青菜、苦麦菜、番茄、枸杞、黄瓜、冬瓜、丝瓜、玫瑰、菊等为多。(4)道旁马占相思、木麻黄、大叶榕、高山榕、美叶桉、芒果、红花羊蹄甲等行道树植物植物群落广州黄埔区公路、高速公路、城镇道路密布,道旁以马占相思、木麻黄、大叶榕、高山榕、美叶桉、芒果、红花羊蹄甲等乔木植物为主,大多成行成阴,蔚然纵横全区的绿色屏障。(5)城镇绿化美化假槟榔、大王椰、大红花、美人蕉等庭院植物群落-48-
城镇机关、单位、家庭宅院等大多达到美化、绿化水平,广种假槟榔、大王椰、苏铁、南洋杉、白兰、棕竹、大红花、簕杜鹃、美人蕉、木棉、一品红等庭院植物。如西区管委会、萝岗镇政府、火村、刘村村委会、天麓湖山庄等。项目所属的功能区分类及标准如下表所示。表6建设项目功能区分类及标准一览表序号功能区分类建设项目所属功能区1是否水源保护区非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环境噪声功能区属2、4a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4是否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等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区范围保护区否7是否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区是,九龙水质净化二厂8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否9是否可现场混凝土搅拌否10是否环保条例24条规定范围区否11是否敏感区否-48-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014年,在原萝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保增长、改革创新促发展,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综合经济(1)GDP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4年,原萝岗区累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1997.89亿元,比上年增长7%。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6.5亿元、1488.0亿元、50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5.6%、11.9%,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0.32︰74.48︰25.2,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建区以来,原萝岗区GDP累计实现12809.06亿元,年均增长14.8%;其中2008年GDP突破1000亿元;2014年GDP接近2000亿元。从产业上看,第一、二、三产业各累计实现增加值59.7亿元、10118.74亿元、2630.64亿元,分别年均增长3.3%、12.7%、25.7%。三次产业结构从2005年的0.8:88.0:11.2调整为2014年的0.3:74.5:25.2,第三产业比重十年间上升了9.3个百分点。其中2011-201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四年间累计提高5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目标规划任务。(2)财政收支稳健2014年,原萝岗区实现财政收入600.9亿元,可比口径增长10.7%;税收收入458.6亿元,增长7.8%,分别是2005年总量的3.8倍、3.1倍。2014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8亿元,增长10.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7亿元,增长1.0%,分别是2005年总量的2.8倍、2.1倍,分别占广州市当年总量的9.7%、7.4%。建区以来,原萝岗区累计实现财政收入3658.39亿元、税收收入2980.43亿元,分别年均增长16.1%、1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1.62亿元,年均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9.61亿元,年均增长8.4%,其中,2012-2014年,萝岗区民生和社会事业财政支出483.64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1.2%。(3)固定资产投资迅猛2014年,原萝岗区固定资产投资555.2亿元,增长15.5%。其中,基础(公共)设施投资165.58亿元,增长15.7%;工业项目投资172.31亿元,增长9.6%;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8-
130.11亿元,下降8.6%,占第三产业项目投资总量的34%。全区重点项目稳步推进。2014年计划总投资超10亿元项目55个,当年完成投资315.78亿元,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56.9%。在建的重点项目中,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完成投资62.5亿元,中新知识城前期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4.4亿元。建区以来,萝岗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81.94亿元,年均增长17.6%。其中,基础(公共)设施累计投资996.99亿元,年均增长16.4%。从产业投资上看,工业项目累计投资1247.5亿元,年均增长8.7%;第三产业项目累计投资1834.4亿元,年均增长25.6%。(4)经济效益逐年攀升2014年,原萝岗区常住人口40.58万人,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实现人均GDP49.83万元、人均财政收入14.99万元、人均税收收入11.44万元、人均工业总产值162.78万元、人均工业增加值43.67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水平提高了1.49万元、1.11万元、0.58万元、12.18万元、3.85万元,比建区时平均水平分别提高了16.77万元、5.95万元、3.44万元、70.57万元、15.08万元。二、教育教育资源整合,共享成果。2014年,我区本着立足基层,中心下移,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学校少年宫硬件建设与内涵建设;教育工作从实际出发,尝试开展多项教育活动,实现了活动互补,共享成果。全年我区普通高考重点本科上线率位居全市各区第三,上线率达到33.17%。重点本科上线人数增长13.45%,本科A线上线人数增长8.15%,本科B线上线人数增长7.19%,专科A线上线人数增长2.18%,总上线人数增长4.34%。三、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2014年,全区财政安排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达到4.37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区内共聚集2509家科技企业、500家研发机构,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数量占全市35%。新增入选中央“千人计划”人才10人,累计45人;新认定区科技领军人才7人,累计60人。2014年,全区专利申请5488件,专利授权3760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0%和19.4%。四、文化文化活动丰富多彩。2014年,我区开展基层文艺演出、数字电影放映、展览、培训、讲座、游园等惠民活动共计1600余场,惠及群众、异地务工人员10余万人次。成功举办第六届香雪文化旅游节、禾雀花文化旅游节、第四届“课程锦绣杯”业余羽毛球邀请赛等区一级文化活动,启动第七届萝岗香雪文化旅游节。积极打造“一街一品”-48-
,举办第四届新联和达人秀,第三届“星光大舞台”大赛等,树立街镇文化品牌。在全区社区、企业、村(居)建成112个流动图书馆,送书4万余册。营业性演出(演唱会及组合演出场次)共20场次,演出观众人数(演唱会及组合演出场次)17万人次。五、卫生卫生事业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我区完成了卫生信息专网的建设工作,卫生专网基本涵盖卫生系统所有单位。区属医疗机构全年累计使用新系统接收门诊病人549957人次,平均日门诊量725.5人次。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新增1个社区卫生站为定点医疗服务点,积极推进儿童六龄免费窝沟封闭项目。为29所小学完成适龄儿童口腔检查,实际检查3880人,检查率为99.9%;已完成窝沟封闭2072人,封闭牙数5297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累计为14995名高血压患者、4436名糖尿病患者和9884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为3096名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提供“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六、体育体育事业繁荣发展。2014年,我区运动健儿代表在广州市第16届青少年运动会上,勇夺81.75枚金牌、52枚银牌、73.25枚铜牌,综合成绩获全市第6名;学校体育组获得39枚金牌、51枚银牌、19枚铜牌,综合成绩列全市第6名。在2014年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传统龙决赛中,我区取得第1名,实现八连冠。全年我区共举办13场体育赛事,包括了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等14个体育项目。我区13个社区(居委会)获评广东省第五批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居委会),占全市名额60%。全年新建及旧改新12个标准灯光篮球场、12条健身路径、新建2个儿童乐园、改造羽毛球场2片及乒乓球台13张,全区村居共建成健身广场2个、体育公园2个、篮球场143个、乒乓球台46张、羽毛球场23个、室内健身室6个。区内各大体育场馆在各自的发展道路上不断探索,挖掘自身的优势,努力扩大经营收入,推动我区体育产业繁荣发展。-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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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环境质量年报》(2014年度)位于广州市镇龙大气自动监测子站2014年7月1日至7月7日连续7天的监测数据,详见下表。表72014年镇龙大气自动监测子站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单位:mg/m3监测时间SO2NO2PM102014/7/10.090.0230.0342014/7/20.130.030.0422014/7/30.150.0350.062014/7/40.170.0330.0522014/7/50.110.0290.0572014/7/60.140.0290.0692014/7/70.110.0270.06(GB3095-2012)二级标准0.150.080.15根据上表数据可知,NO2为0.023mg/m3~0.035mg/m3、PM10为0.034mg/m3~0.069mg/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NO2≤0.08mg/m3、PM10≤0.15mg/m3)。SO2为0.09mg/m3~0.17mg/m3,期中2014年7月4日超标,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一般。2.地表水质量现状本项目属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后的尾水排入金坑河。金坑河,属III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根据由广州开发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环境质量年报》2014年度对金坑河的水质进行的监测,监测结果如下表8:表8金坑河水质监测结果监测时间断面指标pH值CODCrBOD5氨氮石油类粪大肠菌群2014/3/4断面Ⅰ测值6.86225.40.4160.172.1×104断面Ⅱ测值6.9388.54.030.153.4×1042014/7/2断面Ⅰ测值6.57235.54.880.221.7×104断面Ⅱ测值6.87183.93.240.192.3×1042014/9/2断面Ⅰ测值7.37368.61.810.353.6×104-48-
断面Ⅱ测值6.864711.46.530.459.6×1042014/12/8断面Ⅰ测值6.66184.21.760.219.8×104断面Ⅱ测值6.94204.46.530.234.7×104(GB3838-2002)Ⅲ类标准6~920410.0510000备注:Ⅰ断面位于金坑水库坝下,广汕公路处N23°15′32.4″E113°31′40.2″,断面Ⅱ位于W13九龙镇楼村卫生站桥梁处N23°15′51.2″E113°33′21.3″。由上表可见,在不同时期的监测期间金坑河水质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主要超过III类水质标准的项目有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显示金坑河生活型污染严重,这主要是由于区内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未实现截污所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政管网的完善,这部分面源污染将就近进入当地污水处理厂,金坑河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文),项目南、西、北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东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为了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进行,环评单位在2016年6月6日,昼间10:00-11:00和夜间22:00-24:00两个时间段对项目边界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见表9。表9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监测结果(单位:dB(A))编号监测点位昼间夜间执行标准N1项目东面1m处54.443.2昼间≤70夜间≤55N2项目南面1m处51.542.5昼间≤60夜间≤50N3项目西面1m处51.242.3N4项目北面1m处52.342.6由表9可知,本项目南、西、北边界处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东边界处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4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围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本评价应保护所在地的环境空气,使之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环境空气质量。2、地表水保护目标地表水保护目标为金坑河,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本评价应保证该河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水环境质量。3、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区的声环境质量,区域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4a类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4a类标准。4、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居住小区和医院,详见下表10及附图2。表10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一览表序号敏感点名称性质方位与本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户籍人口规模(人)流动人口规模(人)保护目标备注1ZSCN-B1-2地块J18栋住宅楼居民小区南10约450——环境空气二类区、噪声2类区建设中2ZSCN-B1-2地块J16栋住宅楼居民小区西18约450——3ZSCN-B1-2地块J1栋住宅楼居民小区北39约450——4天韵瑚璟花园居民小区东南70约5000——5广州知识城腾飞园居民小区东260约1500——环境空气二类区建设中6中大国际健康医疗研究中心医院东北295约200——规划建设中7何棠下村行政村北410约6700460重新规划建设8广州市皇家丽肿瘤医院医院东北460约150——建设中9广州华南泰和医院医院东北510约150——建设中10ZSCN-A1-4地块居住小区东北585约1500——建设中-48-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属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但现阶段本项目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尚未完善,因此: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项目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项目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11。表11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90mg/L≤20mg/L≤60mg/L≤10mg/L≤10mg/L(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500mg/L≤300mg/L≤400mg/L——≤100mg/L2、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餐饮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具体限值见表12。表12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GB18483-2001)要求油烟2.0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施工场地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详见下表。-48-
表13建设项目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施工期噪声限值场界昼间夜间7055执行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区噪声限值昼间夜间2类南、西、北边界60504类东边界7055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项目固体废物的管理执行《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11月起施行)、《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试行办法》(穗环[2012]7号)及《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年5月)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属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但现阶段本项目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尚未完善,因此: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CODcr0.95t/a,NH3-N0.11t/a;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0t/a(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须设置总量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0t/a。-48-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目前,本次调整K1栋商业楼主体工程已建成,预计2019年6月投产。项目施工期的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将会产生噪声、有机废气、扬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包括餐饮含油污水、餐饮油烟废气、厨房炉具及风机噪声、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等,具体见下图:投入运营工程验收设备安装装饰工程噪声、有机废气、扬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油烟废气、设备噪声图1施工期流程及产污节点图餐具清洗客人就餐食物烹饪食物粗加工食物采购餐饮含油污水、餐厨垃圾、废油脂、营业噪声图2项目营运期流程及产污节点图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污染源分析项目所在主体工程是已建好的建筑物,运营前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施工。在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因使用电钻、切割机等将产生噪声;因进行油漆、喷涂、镶贴等过程中,使用的装饰材料含有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挥发,将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施工过程还会产生少量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会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均依托周边村庄解决,故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1、有机废气及扬尘-48-
项目进行油漆、喷涂、镶贴等过程中,使用的装饰材料含有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挥发,将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装修材料的使用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防治和减少施工扬尘及有机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因墙、地面装饰(墙上贴面、铺地砖),墙上钻孔,地面建筑装饰垃圾清理,建筑、装饰材料及设备的运输等,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单位施工时应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筑废渣、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2、噪声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因使用电钻、切割机等装修工具产生的噪声,一般在70~90dB(A)之间,装修及设备安装应在室内及白天进行,禁止施工时段为中午12:00~14:00,晚上22:00~次日7:00,施工噪声经门窗及墙壁隔音降噪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3、固体废弃物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装修施工废弃物料、建筑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料和建筑废渣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产生建筑垃圾约1kg计算,则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0.584t;施工人员15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日产生0.5kg生活垃圾计算,则产生总量为0.45t(施工期按照60日计算)。按广州市有关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规定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弃物料和建筑废渣由装修、安装施工单位负责清运。二、营运期污染源分析本项目调整涉及的主要污染源为餐饮含油污水、餐饮油烟废气、厨房炉具及风机噪声、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等。1、废水本项目涉及调整的主要污水来源为餐饮含油污水,参照原环评中的计算系数,同时排污系数取0.9,按不同功能用房的建设规模,可计算出项目调整后日排污水量为28.908m3/d,年排污水量为10551.42m3/a,具体计算方法见表14。表14调整后污水产生情况一览表类别来源规模用水系数用水量污水量备注m3/dm3/am3/dm3/a餐饮含油污水餐饮146餐位0.22m3/餐位·天32.1211723.828.90810551.42餐饮面积584m2按1餐位/4m2计算,年工作日365d备注:根据“建筑建设及卫生规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ICJ64-1989”,可以知道,餐厅的面积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计算。由于餐位还包括来回走道等,类比实际的餐厅情况,取1餐位/4m2进行计算。参考原环评报告中污水水质情况,可计算出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见表15。-48-
表15调整后项目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量项目年污水量(m3/a)指标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餐饮含油污水10551.42浓度(mg/L)80040040020200产生量(t/a)8.444.224.220.212.11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浓度(mg/L)9020601010排放量(t/a)0.950.210.630.110.11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浓度(mg/L)50030020015100排放量(t/a)5.283.172.110.161.06本项目所处地块位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目前项目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全接驳。因此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项目所产生的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再送至ZSCN-B1-2地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Cr≤90mg/L,BOD5≤20mg/L,SS≤60mg/L,氨氮≤10mg/L,动植物油≤10mg/L)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项目所产生的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无相应标准,动植物油≤100mg/L)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2、废气本项目位于九龙大道以西,属于广州管道燃气供给区,餐饮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其属清洁能源,燃烧过程无明显的火烟污染,尾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所以本项目餐饮废气的污染源主要为油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本项目餐饮使用的烟井内截面积为0.32m2。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污染治理技术指引》(广州环境科学第28卷第2期),每个基准炉头的额定风量为2500m3/h;参考《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中的相关要求,油烟排气管道风速按15m/s设计,则本项目可设置6个炉头。餐厅油烟产生浓度约为30mg/m3,由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油烟浓度≤2mg/m3),由专用内置烟井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表16餐饮油烟废气排放情况表楼层名称排放口数量餐厅面积(m2)炉头数(个)风量系数(m3/h)运行时间(h/天)油烟废气量(万m3/a)处理前油烟排放量(t/a)处理后油烟排放量(t/a)油烟削减量(t/a)K1158462500632850.9860.0660.920-48-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厨房炉具、风机噪声及营业噪声,其噪声级见下表:表17噪声污染源分析结果一览表名称噪声级dB(A)炉具(燃气)60~75风机70~75营业噪声60~754、固体废物本调整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等,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18:表18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项目来源规模排污计算系数产生量处理方式备注生活垃圾员工及顾客584m20.5kg/d·人7.1t/a交环卫部门1人/15m2,按365天/年餐厨垃圾餐饮厨房584m2,约146个餐位0.5kg/餐位·日26.6t/a交由具资质单位处理按365天/年废油脂隔油隔渣池————2t/a合计35.7t/a————5、ZSCN-B1-2地块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表19ZSCN-B1-2地块调整前后“三本帐”类型来源污染物调整前排放量(t/a)调整后项目产排情况“以新带老”削减量(t/a)调整前后排放增减量(t/a)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水污染物综合污水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废水量(m3/a)661048.335670959.180670959.18661048.335+9910.845CODCr59.494292.848232.46460.38459.494+0.89BOD513.221176.548163.12713.42113.221+0.2SS39.663207.181166.92840.25339.663+0.59NH3-N6.6110.3693.6596.716.61+0.1动植物油6.6124.90118.1916.716.61+0.1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废水量(m3/a)661048.335670959.180670959.18661048.335+9910.845CODCr268.646292.84819.182273.666268.646+5.02BOD5167.141176.5486.397170.151167.141+3.01SS192.224207.18113.037194.144192.224+1.92NH3-N9.90210.3690.31710.0529.902+0.15动植物油17.45524.9016.39618.50517.455+1.05-48-
大气污染物发电机燃油尾气SO20.00190.001900.00190.0019+0NO20.00410.004100.00410.0041+0烟尘0.00070.000700.00070.0007+0小学厨房及商业区餐饮油烟废气油烟0.2544.784.460.320.254+0.066机动车尾气CO1.7791.77901.7791.779+0NOx0.0950.09500.0950.095+0HC0.1270.12700.1270.127+0固体废物固废生活垃圾03333.923333.9200+0餐厨垃圾0460.22460.2200+0废油脂09900+0医疗废物03300+0废机油00.020.0200+0-48-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场地扬尘、有机废气浓度低,排放量少浓度低,排放量少营运期餐饮厨房油烟30mg/m30.986t/a2mg/m30.066t/a水污染物营运期含油污水10551.42m3/a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CODCr800mg/L8.44t/a90mg/L0.95t/aBOD5400mg/L4.22t/a20mg/L0.21t/aSS400mg/L4.22t/a60mg/L0.63t/aNH3-N20mg/L0.21t/a10mg/L0.11t/a动植物油200mg/L2.11t/a10mg/L0.11t/a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CODCr800mg/L8.44t/a500mg/L5.28t/aBOD5400mg/L4.22t/a300mg/L3.17t/aSS400mg/L4.22t/a200mg/L2.11t/aNH3-N20mg/L0.21t/a15mg/L0.16t/a动植物油200mg/L2.11t/a100mg/L1.06t/a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建筑装修建筑垃圾0.584t/a0t/a施工人员生活垃圾0.45t/a营运期员工及顾客生活垃圾7.1t/a0t/a餐饮厨房餐厨垃圾26.6t/a隔油隔渣池废油脂2t/a噪声施工期施工过程噪声70~90dB(A)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营运期厨房炉具、风机噪声及营业噪声噪声60~75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其他/-48-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根据上表所列的排放污染物类型、浓度、排放量分析,其主要污染源为: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有机废气、扬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营运期的餐饮含油污水、餐饮油烟废气、厨房炉具及风机噪声、营业噪声、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不仅可能带来环境空气污染,甚至会对当地植物产生不良影响。污水排放将可能导致水生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影响水质环境以及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生长。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不仅可能影响城市生态环境,而且可能造成填埋场等处理处置场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下降,进而影响所在区域动植物生态状况。但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48-
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在主体工程是已建好的建筑物,运营前主要进行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施工。在进行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因使用电钻、切割机等将产生噪声;因进行油漆、喷涂、镶贴等过程中,使用的装饰材料含有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挥发,将产生少量有机废气;施工过程还会产生少量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会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均依托周边村庄解决,故项目无生活污水产生。1、有机废气及扬尘项目进行油漆、喷涂、镶贴等过程中,使用的装饰材料含有挥发性化学物质的挥发,将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装修材料的使用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防治和减少施工扬尘及有机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装修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因墙、地面装饰(墙上贴面、铺地砖),墙上钻孔,地面建筑装饰垃圾清理,建筑、装饰材料及设备的运输等,将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单位施工时应采取适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筑废渣、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2、噪声施工过程中噪声主要是装修施工机械噪声,一般在70~90dB(A)之间。由于装修及设备安装是在室内及白天进行,施工噪声经门窗及墙壁隔音降噪、防震降噪后,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3、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装修施工废弃物料、建筑废渣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按广州市有关固体废弃物处理的规定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废弃物料和建筑废渣由装修、安装施工单位负责清运。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一、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餐饮含油污水,排污量为28.908m3/d,年排污水量为10551.42m3/a。本项目所处地块位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目前项目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全接驳。因此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项目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送至ZSCN-B1-2地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Cr≤90mg/L,BOD5≤20mg/L,SS≤60mg/L,氨氮-48-
≤10mg/L,动植物油≤10mg/L)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无相应标准,动植物油≤100mg/L)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项目排水去向见下图3。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金坑河市政下水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餐饮含油污水隔油隔渣池金坑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图3项目废水处理设施流程图ZSCN-B1-2地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简述:1、提出原因ZSCN-B1-2地块属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的纳污范围,但ZSCN-B1-2地块至该水质净化厂的管网尚未完全接通,因此,为确保ZSCN-B1-2地块污水排放的合法性,必须提出备用应对方案。备用应对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技术可行性以及合理性。2、污水处理系统选择ZSCN-B1-2地块产生的污水属于生活型污水,可生化性较高,鉴于本方案属于备用应对性质,如ZSCN-B1-2地块建成后管网建设完毕,可不实施本备用方案。常见的污水处理系统一般需要土建施工,池体较多,且如ZSCN-B1-2地块污水可接驳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后,该污水处理系统即闲置报废,造成资源损耗和浪费,不符合ZSCN-B1-2地块的实际情况。因此,对ZSCN-B1-2地块污水处理系统的选择,原环评建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临时污水处理系统)实现,该系统具有安装方便,安装时间短(正常情况预计需要4个月~半年左右),不需要土建施工。ZSCN-B1-2地块建成至少半年前应提早了解管网接驳情况,确定ZSCN-B1-2地块污水是否能进入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如不能,则立即实施本方案。3、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技术原理与工艺流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将一沉池、I、II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集中一体的设备,并在I、II级接触氧化池中进行鼓风曝气,使接触氧化法和活性污泥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同时具备两者的优点,并克服两者的缺点,使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8-
国内外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很多,其中主要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种,我们常见的普通曝气法、氧化沟法、A/B法、A2/O法属于前者,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法属于后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是将一沉池、I、II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污泥池集中一体的设备,并在I、II级接触氧化池中进行鼓风曝气,使接触氧化法和活性污泥法有效的结合起来,同时具备两者的优点,并克服两者的缺点,使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3)优点*抗冲击负荷的能力强。接触氧化法的平均停留时间在6小时以上;*具有脱氮除磷能力,并可以通过调节设备的构造,达到处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城市污水的能力;*接触氧化池内的填料多为组合软填料,质轻、高强、物理化学性质稳定,比表面积大,生物膜附着能力强,污水与生物膜的接触效率高;*接触氧化池内采用曝气器进行鼓风曝气,使纤维束不断漂动,曝气均匀,微生物生长成熟,具有活性污泥法的特征;*出水水质稳定,污泥产量少并易于处理;*潜水泵中可设于设备之中,减少工程投资;*设备可设于地面上,也可埋于地下。埋于地下时,上部覆上可用于绿化,厂区占地面积少,地面构筑物少;*易于完成自动控制,管理操作简单。*设备可以连接在汽车上做成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4)适用范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适用于住宅小区、村庄、村镇、办公楼、商场、宾馆、饭店、疗养院、机关、学校、部队、医院、高速公路、铁路、工厂、矿山、旅游景区等生活污水和与之类似的屠宰、水产品加工、食品等中小型规模工业有机废水的处理和回用。(5)ZSCN-B1-2地块处理目标ZSCN-B1-2地块拟采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050t/d,K1栋调整后,增加污水量27.153t/d(27.153×1.1=29.87t/d,波动系数取1.1,为处理系统预留10%的余量,以防范水量波动造成的系统冲击),则污水处理系统设计需要由2050t/d增加至2080t/d。如管网未能接通,则本项目经ZSCN-B1-2地块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后排放。4、污水处理系统位置及设置-48-
根据其处理能力,预计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占地面积约为20平方米,拟设置于ZSCN-B1-2地块中部绿化带内。可采用埋地或地上的方式,确保处理系统运行稳定。5、可行性分析本系统可稳定处理ZSCN-B1-2地块生活污水,其工艺成熟,技术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二、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调整后K1栋商业楼设置餐饮功能,餐饮厨房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油烟废气,建设单位应对油烟废气采取如下治理措施:①油烟由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使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油烟浓度≤2mg/m3),然后由内置烟管引向楼顶高空排放,设1个油烟排放口,油烟排放口位置详见附图3;②为避免油烟废气携带热量对内置烟井周边环境影响,内置烟井须完善隔热措施。经计算,总油烟废气量为3285万m3/a,按单个炉头油烟量为2500m3/个·h,15m/s的风速计算,则内置烟井的内截面积不应小于0.28m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预留的1个烟井的内截面积为0.32m2,满足油烟排放的要求。参考类似项目的油烟废气治理措施,预计本项目油烟经过以上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浓度将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即油烟浓度≤2mg/m3,餐饮场所设置与周边住宅距离关系相符性如表20。表20餐饮场所设置与周边住宅距离关系相符性项目/要求K1本项目情况油烟排放口所在建筑物K1楼顶油烟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米)10餐饮场所与住宅最近距离(米)10油烟排放口至周边敏感点距离22是否配套独立内置烟道配套拟采取治理措施油烟净化《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11月起施行)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距离不小于9米符合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禁止新、扩、改建餐饮项目本项目配套专用烟道,符合要求餐饮场所产生的油烟、废气应通过专门的内置或者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的烟道高空排放,不得排入城市地下管道有内置烟道,符合要求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米符合-48-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应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10米油烟净化;22m>20m:符合结论餐饮场所设置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9.3实施)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要求由表19可知,本项目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最近的敏感目标住宅楼相距22m;餐饮用房与周边最近敏感建筑的水平距离为10m。可见,本项目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点有充分的退缩距离,其设置可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的要求。同时,本项目餐饮用房主要设置在商业楼内,设置专用内置烟井引排油烟废气,餐饮建筑边界与周边敏感点相距≥9m,不与住宅功能相邻。从广州市大量的相似工程实例来看,采用运水烟罩收集并经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油烟废气,油烟去除率在90%以上,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工艺成熟、技术可靠,预计本项目餐饮油烟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可见,项目餐饮设置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所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烟气中油烟浓度≤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有足够的扩散距离,经大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本项目周围敏感目标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三、噪声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厨房炉具、风机噪声及营业噪声,其噪声级为60~75dB(A)。建设单位将各噪声源采用如下处理措施处理:(1)对风机和炉具等采取减振和隔声的治理措施,在风机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声器。(2)采用低噪设备,并经隔声处理和安装减振装置处理。(3)为避免影响居民休息,建设单位需控制营业时间,在22:00-06:00期间不营业。经四周围墙体吸声、封闭隔音等综合治理后,项目噪声传至边界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即:东边界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边界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四、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果皮、快餐盒、饮料瓶、塑料包装或包装纸等,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走。-48-
(2)餐饮垃圾、废油脂根据《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版)),餐饮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属于严控废物,类别为“HY05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根据该管理办法,“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应当与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收运处置合同应当明确收运的时间、频次、数量和废弃食用油脂回收价格等内容。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自行处理餐饮垃圾的,在与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时,可以只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置内容进行约定,但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管理办法要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应当遵守规定:①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分类收集并在规定地点分类密闭存放,不得混入其他类别生活垃圾;②负责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的保管,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整洁;③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餐饮垃圾进行渣水分离,产生含油污水的,应当设置高效油水分离装置;④将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交给与其签订收运处置合同的收运处置单位。五、环保投资估算根据《拟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注意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已采用一些必要的工程措施,并投入一定的资金予以实施。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环境保护投资如下表所示:表21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估算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内容(建议)一览表污染物类别主要环保措施治理效果投资估算(万元)废水餐饮含油污水隔油隔渣池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2废气餐饮厨房由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通过内置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4噪声厨房炉具、风机噪声及营业噪声吸声、封闭隔音等治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安全处置2餐厨垃圾必须委托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废油脂总计——10-48-
本项目总投资约70万元人民币,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用于环保投资总额为10万元,占建设总投资的14.3%。-4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场地有机废气、扬尘及时洒水除尘,及时清除建渣、垃圾,清扫施工场地等措施采取防护措施后,可大大减少有机废气及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营运期餐饮油烟油烟由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由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水污染物营运期餐饮含油污水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纳污管网完善前:项目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送至ZSCN-B1-2地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污水管网完善后:项目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建筑装修建筑垃圾由装修、安装施工单位负责清运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员工及顾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餐饮场所餐饮垃圾、废油脂交由严控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噪声施工期施工过程噪声隔音降噪、防震降噪措施场界噪声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厨房炉具、风机噪声及营业噪声吸声、封闭隔音等治理厨房炉具、风机噪声及营业噪声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标准其它/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48-
(1)绿地系统尤其是设置在项目周围的绿地,兼有绿化与水土保持的重要作用,绿地采用网格化固定,以减轻水土流失。同时注意与周围建筑、自然景观相协调,增强景观的舒适度和美感。(2)为提高生态补偿效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对其绿地系统进行结构优化和景观美化:绿地系统应注意乔、灌、草、帖地表植物相结合、叶、形、色相结合,最大程度优化绿地系统,最大限度地恢复建设区建设造成的损失。(3)项目的生态保护建设应与项目同期规划、同期实施、同期建成。其资金来源应由建设单位保证并及时到位。通过以上措施,使得本项目具有优美的绿化景观,美化了周围的生态环境,项目与环境的相融性较好。-48-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概况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建设项目由广州知识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建设,其项目环评文件已于2014年8月25日取得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批复(穗萝环影字[2014]45号),同意项目在选址处建设。根据环评批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95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804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度为18层的住宅楼2栋,高度为24层的住宅楼2栋,高度为26层的住宅楼14栋,并配套建设高度为1~2层的单栋商业楼6栋(K3、K4、K5栋设餐饮功能),与住宅楼连体商业裙楼1栋,小学1所,以及社区居委会、垃圾收集站(仅用作垃圾清运前的暂存点,不设垃圾压缩及分拣功能)、公厕、卫生站(不设床位)、老人服务站点(不设餐饮功能)、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场等配套公建项目。项目设功率为1000kW的备用发电机1台,不设锅炉、中央空调和冷却塔。现根据实际需要,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单位拟将K1栋商业楼非餐饮的商业功能调整为餐饮功能。目前,K1栋商业楼主体工程已建成,预计2019年6月投产。二、选址合理性及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以及《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是合法的。原项目环评文件已于2014年8月25日取得广州市萝岗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批复(穗萝环影字[2014]45号),详见附件4;建设单位已取得备案文件,详见附件5:《广州市2014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项目用地为2类居住用地,已取得土地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土地合同号为穗国地出合440116-2010-000042,详见附件6;项目土地使用证书编号:穗府国用(2013)第05000104号,详见附件7;项目已取得地块规划条件文件,详见附件8:《ZSCN-B1-2地块规划条件》(广州开发区规划局,文号:穗开规设[2010]69号);本项目为商业建设,用地性质与相关部门的规划相符。-48-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饮食业单位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配套的饮食业单位宜设在商业服务区域内”、“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应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米;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10米”及根据《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11月起施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它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1)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2)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4)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m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m的”。本项目位于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项目东面隔规划路70m处为天韵瑚璟居住小区,南面隔10m处为18层J18栋住宅楼,西面隔18m处为26层J16栋住宅楼,北面隔小区道路39m处为18层J1栋住宅楼。项目与周边住宅楼(18层J18栋住宅楼)的最小距离为10米;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器预处理达标后,由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油烟排放口距离最近敏感点22m,油烟排放高度约为10米。对照上述规定,本项目的选址可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以及《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11月起施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合理、合法的。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NO2为0.023mg/m3-0.035mg/m3、PM10为0.034mg/m3~0.069m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NO2≤0.08mg/m3、PM10≤0.15mg/m3),SO2为0.09mg/m3~0.17mg/m3,期中2014年7月4日超标。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一般。(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在不同时期的监测期间金坑河水质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主要超过III类水质标准的项目有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粪大肠菌群,显示金坑河生活型污染严重,这主要是由于区内自然村落生活污水未实现截污所致。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政管网的完善,这部分面源污染将就近进入当地污水处理厂,-48-
金坑河的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由声环境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南边界处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西、北边界处昼、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四、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施工,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有机废气、扬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会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只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进行文明施工,在施工阶段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施工活动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将是较小的。另外,施工活动结束,这种不利影响随即消失。五、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水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涉及调整的主要污水来源为餐饮含油污水,调整后日排污水量为28.908m3/d,年排污水量为10551.42m3/a。本项目所处地块位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目前项目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全接驳。因此在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项目所产生的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再送至ZSCN-B1-2地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CODCr≤90mg/L,BOD5≤20mg/L,SS≤60mg/L,氨氮≤10mg/L,动植物油≤10mg/L)后经市政下水道外排,最终排入金坑河;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项目所产生的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无相应标准,动植物油≤100mg/L)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最终汇入金坑河。2、环境空气影响结论项目调整后K1栋商业楼设置餐饮功能,餐饮厨房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油烟废气,厨房产生的油烟经运水烟罩收集后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口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油烟≤2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结论-48-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厨房炉具、风机噪声及营业噪声,经四周围墙体吸声、封闭隔音等综合治理后,项目噪声传至边界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即:东边界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边界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4、固废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走;餐饮垃圾与废弃食用油脂属于严控废物,类别为“HY05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项目属于九龙水质净化二厂纳污范围,但现阶段本项目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尚未完善,因此: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前:CODcr0.95t/a,NH3-N0.11t/a;市政污水管网接驳完善后:0t/a(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须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六、综合结论综上所述,广州知识城ZSCN-B1-2地块自编K1栋餐饮功能调整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的九龙大道西侧ZSCN-B1-2地块,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噪声、废气等影响,通过实施相应防护措施后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营运期通过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管理来减缓其对周边的影响并实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必须采纳和落实有关环保措施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九、建议(1)施工期应严格现场管理,把施工废气和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降至最低;(2)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确保生产设施和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做到达标排放,杜绝超标排放的污染事故发生;(3)定期检查、清掏化粪池,保证其正常运行;化粪池应进行防腐、防渗漏处理,并定期检查,以达到保护地下水环境的目的;-48-
(4)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应遵守有关环保政策、法规、法律;(5)项目需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运营。-48-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8-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48-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广州市2014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附件5-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5-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附件6土地使用证附件7规划文件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建设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3建设项目四至环境图附图4项目现状及四至环境实景图附图5项目所在ZSCN-B1-2地块建筑立体效果附图6项目所在ZSCN-B1-2地块平面布置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面水和地下水)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4、声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48-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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