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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年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6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3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附注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推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设。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修正主管部门批复。-37-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廖达峰联系人张小东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联系电话13527611177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N轻工--107、其他食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1300m2绿化面积(平方米)0总投资(万元)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4月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概况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拟租赁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厂房建设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所在建筑为1栋2层厂房,原为广州市创昇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厂房,其用地性质为永和镇永岗村井三经济合作社的一类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总租赁面积约2600m2。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包子、饺子等食品的加工和配送服务,年产包子100000个、饺子200000个,分拣包装蔬菜10000扎,拟聘用员工10人,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250天;厨房设有4个炒炉、2个蒸柜、4个冷库,炉具使用罐装液化气和电能为能源;年用电量约10万度。建设项目内建筑物的经济指标详见表1及附图平面布局图。-37-
表1建设项目主体建筑物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占地面积1300m2项目建筑面积2600m2其中1层食品加工区1300m2更衣区约15m2干货区约56m2肉类原料冷冻库约23m2(-18℃)肉馅加工区约86m2蔬菜原料冷库约13m2(0—10℃)蔬菜馅加工区约53m2馅料炒制区约105m2(包括炒炉4个,蒸柜2个,冰柜6个)凉冻打包间约40m2醒发间约15m2包馅成型区约115m2面制品打包间约40m2生肉制品打包间约30m2成品冷库约35m2(-18℃)冷库约30m2(0—10℃)回收箱储存区约60m2卫生间、货梯、楼梯、消防通道、走道等约574m22层办公区1300m2办公区、财务室等约1300m2本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主要用于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厨房风机噪声污染的治理、厨房油烟废气及含油污水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本)“N轻工--107、其他食品制造”,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以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广东旺点茗点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工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项目名称,向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厂房。项目东南面和西南面隔7米道路为广州市创昇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厂房,西北面隔10米宽的井泉三路为广州泰升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东北面20m为永顺大道。本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四至图。本项目四至图间附图3。-37-
1.项目概况:2.1产品名称及年产量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包子、饺子等食品、分拣包装蔬菜,其产品名称及产量见表2。表2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产品名称规格年产量包子25克/个100000个(2.5吨)饺子15克/个200000个(3吨)蔬菜1kg/扎10000扎2.2本项目主要设备本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3:表3建设项目主要经营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炒炉4个2蒸柜2个3六门冷柜1个4冷库4个5双动和面机1台6高速压面机1台7解冻洗肉机1台8脱水机1台9切肉机1台10绞肉机1台11B40搅拌机1台12多翼式离心通风机1台,风量10600—21000m3/h13静电油烟净化器1台,最大处理风量为20000m3/h备注:此外项目内不设备用发电机和锅炉等辅助设施。2.3本项目主要原辅料本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见表4:表4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料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年用量(吨/年)来源1面粉3外购2蔬菜12外购3肉10外购4液化气30外购-37-
2.4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建成后拟聘用员工10人,不在项目内食宿,工作时间为8:00~18:00,年工作250天。2.5给水排水系统给水:项目供水为自来水,由市政统一供给。给水设计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进行。排水:该项目属于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服务范围。排水按雨污分流体制设计和实施,食品生产区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5电力和空调系统项目用电为市政电网供电,年用电量约为10万度。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和中央空调机组,各生产区设置分体式空调。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参照《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饮食业单位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配套的饮食业单位宜设在商业服务区域内”。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穗府[2008]46号)第二条规定和《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它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1)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2)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4)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m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m的。”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厂房,所在建筑物用地性质属于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厂房,本项目所在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无住宅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2层楼顶北部排放,排放高度为15m。因此对照上述规定,本项目的选址可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符合《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37-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及《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合法的。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与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厂房,项目东南面和西南面隔7米道路为广州市创昇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厂房,西北面隔10米宽的井泉三路为广州泰升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厂房,项目东北面20m为永顺大道。本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2建设项目平面四至图。本项目四至图间附图3。本项目周边以道路、厂房为主,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环境问题为:1、项目北面永顺大道过往机动车产生的噪声及机动车废气。2、本项目周边企业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本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源包括:项目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食品生产区产生的含油污水;食品生产区油烟废气;项目厨房油烟处理系统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废弃蔬菜及废油脂、员工生活垃圾等固废。-37-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厂房。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合并为新的黄埔区,新的黄埔区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原萝岗区位于广州市东部,与白云区、天河区、黄埔区、增城市和从化市五个行政区交界,与东莞市和广州市的番禺区隔江相望。区内交通干线密集,有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广汕公路、广深公路、广园东路、广深铁路等路网体系。从区内穗港客运码头通过珠江航道到香港约65海里。2.气象气候本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的特点。年平均气温21.7℃,极端最高温度38.1℃,极端最低温度4℃;一月平均气温为13.4℃,七月平均气温为28.5℃,年≥10℃的活动积温7570℃;年平均降水量1750毫米,每年四至九月为雨季,其降雨量占全年的80.4%;全年风向以北风为多,次为东南风、东风;春季以东南风及北风为主,夏季东南风占多,秋季盛行北、东风,冬季以北为主,静风频率占全年30%,日平均风速2.1m/s,夏秋之间年均入侵台风2.4次,最大达7次(1964年)、最少零次(1958、1964、1982年)。年日照1860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Q)10.56万kal/km2。平均雾日6天,轻雾日208天。平均陆地蒸发700mm,水面蒸发量1250mm。3.地貌类型项目所在地属第四纪晚期以来的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其北侧有东西走向的瘦狗岭断层通过,属Ⅵ度地震区。区内地下水埋深0.6-1米,地质底部基岩主要是红色砂岩、砂砾岩,上层为第四纪松散沉积物,厚度由北向南增加,约12-23米不等,从上至下为海相淤泥层、砂砾层、夹层和粘土层。4.河流水文特征本项目的纳污水体为永和河,然后流入东江北干流。-37-
东江发源于江西省寻邬县桠髻山,经龙川、河源、惠州、博罗,至东莞石龙汇入东江三角洲网河,长523km,石龙以上流域面积2.7万km2,石龙以下的北支即为东江北干流,经增城市南及东莞市北缘,至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黄埔新港流入珠江广州河段黄埔航道,长41km。黄埔航道再经狮子洋、伶仃洋汇入南海。东江北干流平均河宽550m,中水位河槽深5.6m,年均流量646m3/s,90%保证率流量411.61m3/s,最枯流量115m3/s,为一天两涨两退的半日潮感潮河流。永和河又称官湖水,下游称瑶田河,发源于华峰西南麓大窝口红旗水库上源河坑,经大坣、禾丰、禾塱、布岭出境,再经永和、瑶田、官湖、久裕、坭紫至久裕闸,流入东江北干流,全长18km,流域面积58km2,平均流量2.20m3/s,90%保证率流量1.0m3/s。5.土壤植被开发区境内有3个土壤类型,即渗育性水稻土、潴育性水稻土和花岗岩赤红壤。广州开发区植被分为5个类型,分别为:——山林地马尾松、马占相思、美叶桉、黎蒴与芒萁、芒草植物群落;——低丘坡麓荔枝、柑橙、乌榄、板栗、华南毛蕨、芒植物群落;——平原水稻、蔬菜、荔枝、柑橙植物群落;——道旁马占相思、木麻黄、大叶榕、高山榕、美叶桉、芒果、红花羊蹄甲等行道树植物群落;——城镇绿化美化假槟榔、大王椰、大红花、美人蕉等庭院植物群落。-37-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社会经济结构2014年2月12日,广东省政府将《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广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转发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合并为新的黄埔区,新的黄埔区政府驻萝岗街道香雪三路1号。原萝岗区位于广州东部,处于穗港澳黄金三角洲中心地带,东南、西南分别与东莞市、广州市番禺区隔江相望,陆路与增城市、黄埔区、天河区、白云区接壤。全区辖五街一镇(夏港街、东区街、萝岗街、联和街、永和街、九龙镇),总面积393.22平方公里,总人口28.7万,其中户籍人口16.2万,流动人口12.5万。2014年原萝岗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218.79亿元,增长4.5%;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14亿元,下降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1.93亿元,增长18.3%;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64.89亿元,下降2.04%;住宿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4.04亿元,增长4.8%;其他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51.39亿元,增长10.2%。2014年原萝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997.89亿元,比上年增长7%,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6.5亿元、1488.0亿元、50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5.6%、11.9%,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0.32:74.48:25.2,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2、教育教育发展规模适度,比例适中。目前全区共有学前教育机构50所,其中公办3所,民办47所;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60所,其中公办学校54所,民办学校6所;职业教育机构16个,其中大学2所,职业技术学院2所,专修学院4所,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8所;业余培训机构20个,其中成人教育办学单位5个,课外学习辅导机构9个,社区技能培训机构6个。此外,还有日本人子弟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各1所。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以公办为主,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以民办为主,相互补充,基本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37-
据悉,原萝岗区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一应俱全。该区教育类型齐全,体系完整,专业涉及知识更新的各个方面,课程涉及人才培训的各个领域。特别是近几年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办学呈现多元化格局,为区内居民和企业员工接受教育提供了多样化选择。3、文化原萝岗区文化积淀深厚。历次文物普查及考古发现的文物足以证明:萝岗地区早在周朝已有人居住。自秦朝起,历代都有中原居民南迁入粤,带来了中原文化。传统民间文化活动主要有萝岗庙会、春节舞狮、舞龙、舞凤;民间文化艺术团体主要有萝岗诗社、萝岗香雪曲艺团、摄影协会、书画协会和诗文协会。此外,萝岗区各街都有数量不等的民间艺术团体,如粤乐社、曲艺社、摇滚乐队、艺术团、私伙局、老年秧歌队、老年山歌会等。4、文物保护原萝岗区历史悠久,文物荟萃。全区有历史文物线索点270个,其中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拟申报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古墓、古村落有10个。如玉岩书院(又名萝峰寺)、法雨寺(原名吉祥庵)、华峰寺(亦名海门禅院)、圣裔宗祠、钟氏大宗祠建筑群、玄帝古庙、北帝古庙、水西古村、钟遂和夫妇墓、玉岩墓群、诰封一品夫人墓、元德将军墓,等等。项目500米内没有上述的文物古迹。二、5、永和水质净化厂介绍本项目属于永和水质净化厂纳污范围,永和水质净化厂位于广州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顺大道与井泉四路交会处,于2009年4月建成试运营,处理规模5.5万吨/天,占地224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主要收集处理永和经济区3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后优于一级A标准排入永和河,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37-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下表:表5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项目类别1水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受纳水体(永和河)属综合用水区;地面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属2、4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4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保护区否6是否水库库区否7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永和水质净化厂集水范围8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是9混凝土可否现场搅拌否10是否属《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范围内否11是否敏感区否1、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B-1幢厂房,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然后经永和河最终汇入东江北干流。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永和河(又称官湖河,下游又称瑶田河,起源于萝岗红旗水库坝下,终于增城泥紫,然后汇入东江北干流)的主要功能区划属于综合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37-
对永和河的常规水质监测资料,监测断面W1为新丰路与来安三街桥下断面,W2为永和水质净化厂下游桥下断面,主要监测数据如表6所示。表6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单位mg/L)时间监测断面pHCODCrBOD5氨氮石油类2014.03.04W17.19204.91.270.18W27.10266.34.270.142014.07.02W17.30317.20.8110.35W26.94224.91.200.2420
4.09.02W17.12194.41.200.18W27.55306.71.860.272014.12.09W16.90275.50.6590.32W27.05327.10.5690.36执行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6-92041.00.05注:粗体字表示超标从上表可知,永和河两个监测断面pH值达标;BOD5、石油类全年四次监测均出现超标,CODCr、氨氮均部分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从监测结果分析,永和河受有机污染较严重,水质为中度污染。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属二类区,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标准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广州市开发区永和经济区,为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广州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萝岗区永和站2016年4月15~21日七天的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该区域的大气环境状况见表8:表8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单位:微克/立方米测点监测项目取值时间监测数据评价评价4.154.164.174.184.194.204.21标准标准萝岗区永和PM2.524小时平均4037411523363675达标PM1024小时平均74728630436168150达标SO21小时平均18241917201618500达标NO21小时平均5246257404734200达标O31小时平均24232137332421200达标注:评价标准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由上表可知,该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O3的1小时平均监测值、PM10、PM2.5的24小时平均监测值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37-
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穗府[1995]58号文“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的规定,该项目所在地属于2类地区,由于项目东北面20米为交通干道永顺大道,故项目东北面属于4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三面属于2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为了解本项目拟选址周围声环境质量情况,我单位沿建设项目用地边界四面共布设了4个监测点进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监测时段为昼间10:00-12:00、夜间22:00-24:00,布点范围:本项目四面边界外1米处,噪声监测布点见附图2,监测结果见表9。表9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昼间、夜间)单位:dB(A)编号监测地点监测结果《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4a类标准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边界54.143.96050#2南边界54.943.16050#3西边界54.543.56050#4北边界58.548.17055从表9的监测结果可知,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东北面边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其余三面边界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纳污水体永和河(又称官湖河,下游又称瑶田河,起源于萝岗红旗水库坝下,终于增城泥紫,然后汇入东江北干流),本项目所在区域属永和水质净化厂集水范围,项目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永和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到永和河,减少对纳污水体的影响。-37-
保护目标是评价区内水环境质量符合该区域的水环境功能标准,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水环境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是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该区的环境空气功能标准,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保护目标确保该建设项目在建成营运后其周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4a类标准。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保护该项目建设地块附近城市生态环境,使其能实现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创造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5、敏感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详见表10:表10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一览表序号敏
点名称性质方位与项目所在大楼最近距离保护目标1湾尾居民区东南面345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井头居民区西面260m3永岗村居民区西北面560m4莫村墩居民区东北面570m5上角排居民区东北面680m6永宁街中心小学学校东面850m7蒌元村居民区东面810m-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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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污水主要污染物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无要求,动植物油≤100mg/L;(2)厨房油烟废气参考《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的排放标准要求:即油烟去除率大于85%,油烟浓度≤2mg/m3;(3)边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摘录【dB(A)】东南面、西南面、西北面执行2类昼间≤60夜间≤50东北面执行4类昼间≤70夜间≤55(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5)《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2001年6月;(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7)《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年更新)。总量控制指标按达标排放的原则,提出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属于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的集水范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进入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故本项目总量控制不计算CODCr和氨氮。-37-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一、施工期工艺流程图:二、营运期工艺流程图:废弃蔬菜1、青菜加工流程:外购各种蔬菜→去除头尾及老叶子→包装→配送到各门店噪声噪声2、包子、饺子加工流程:包装冷冻入库包子饺子成型加水和面→醒发→压面切蔬菜和肉→炒制馅料油烟、含油废水噪声主要污染工序:一、建筑施工期间污染源建设项目用地为租赁性质,无需开挖和建筑施工。根据对建设项目实地勘察,了解到,该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其施工部分主要为内部装修过程。内部装修主要是对项目内部重新格局,装潢及设施的安装和布置。因此在此施工过程中主要会产生的环境问题有:废气的影响: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扬尘;工地污水的影响: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及装修过程中的清洁污水;施工期噪声影响: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如空压机等的机械噪声及垃圾清理等产生的噪声,噪声级约为80.0—100.0dB(A)之间;-37-
施工期固废的影响: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及装修时拆除的建筑废料、工程余料等。二、营运期污染工序1、水污染源本项目拟聘用员工10人,年工作天数为250天。因此本项目的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厨房含油污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16-2014),包点类食品加工项目用水定额为3.3m3/t产品,水饺、虾饺类食品加工项目用水定额为17.4m3/t产品,这部分水直接进入产品不产生废水;员工办公生活用水量定额按40L/人·日计算;蔬菜馅加工区、肉馅加工区、馅料炒制区、包馅成型区等区域需要用水冲洗(根据表1需清洗区域面积约400平方米,每天清洗1次,用水系数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取10L/m2·日),产生含油污水;蔬菜、肉在制馅前需要清洗,炒炉炒制馅料后需要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蔬菜、肉、炒炉清洗用水量约4m3/d),产生含油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本项目污水产生量见表11。表11本项目用水量、污水排放量计算表序号类别数量指标取值日用水量(m3/d)年用水量(m3/d)污水日排放量(m3/d)污水年排放量(t/a)1员工生活用水10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用水按40升/人·日计0.41000.36902包子生产用水包子2.5t/a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用水定额按3.3m3/t产品计)/8.25003水饺生产用水水饺3t/a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用水定额按17.4m3/t产品计)/52.2004场地清洗-含油污水400平方米按《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取10L/m2·日410003.69005蔬菜、肉、炒炉清洗-含油废水//410003.69006合计/2160.45/1890根据同类型污水的类比监测结果及有关文献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和污染负荷,具体参见表12:-37-
表12建设项目外排污水污染负荷一览表污染物名称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生活污水90t/a产生浓度mg/L25020020020/产生量t/a0.0230.0180.0180.0018/排放浓度mg/L20018015018/排放量t/a0.0180.0160.0140.0016/含油污水1800t/a产生浓度mg/L60035050030150产生量t/a1.0800.6300.9000.0540.270排放浓度mg/L5003001502580排放量t/a0.9000.5400.2700.0450.144年产生量1890t/a1.1030.6480.9180.05580.270年排放量1890t/a0.9180.5560.2840.04660.1441、大气污染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对项目实地的勘查,项目内不设备用发电机和锅炉等辅助设备,本项目厨房主要炉具见表13,使用罐装液化气和电为能源,液化气使用量为30t/a,液化气属于清洁燃料,其燃烧产生的SO2、NOx等污染物极少,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厨房油烟。表13本项目厨房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1炒炉4台2蒸柜2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厨房烟罩尺寸为7.5m×0.8m,烟罩投影面积6m2,本项目厨房炉具共折合基准炉头6个。按每个基准炉头产生烟气量2500m3/h计算,厨房油烟废气产生量约为15000m3/h。厨房每天作业约8小时,年工作250天,则油烟排放量为12万Nm3/d,即3000万Nm3/a。厨房作业时产生的油烟废气,主要是指动植物油过热裂解、挥发与水蒸汽一起挥发出来的烟气,类比同类项目,油烟产生浓度约为10mg/m3(即油烟产生量为0.30t/a),若不经过治理而直接外排,则对周围环境空气会造成一定的影响。2、噪声污染源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厨房风机、和面机、压面机、洗肉机、脱水机、切肉机、绞肉机、搅拌机等。建设项目噪声源强在50—75dB(A)之间,各类噪声源的噪声值参见表14所示:-37-
表14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值一览表单位:dB(A)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噪声值dB(A)1厨房风机1台65—752双动和面机1台50—703高速压面机1台55—754解冻洗肉机1台50—705脱水机1台50—706切肉机1台50—707绞肉机1台55—758B40搅拌机1台55—751、固体废物污染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弃蔬菜、隔油池废油脂等。(1)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总量按平均0.5kg/人·日计算,员工10人,则每日产生生活垃圾5kg,全年按250天计,则年产生量约为1.25t。(2)废弃蔬菜分拣包装蔬菜时会对蔬菜原料进行挑选,不合格蔬菜予以废弃,产生废弃蔬菜,废弃蔬菜产生量按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约5kg/d,年工作250天,则年产生量约为1.25t。(3)废油脂废油脂产生量按类比约1kg/d,年工作250天,静电油烟处理器油烟截留量为15000m3/h×8h×250d/a×(10-1.5)mg/m3×10-9=0.26t/a,则废油脂合计年产生量为0.51t。则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统计如表15所示。表15项目固废产生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规模产生系数产生量固废性质kg/dt/a生活垃圾员工10人0.5kg/人·d51.25一般固体废物废弃蔬菜食品生产—5kg/d51.25广东省严控废物(HY05)废油脂油水分离器、隔油池—1kg/d10.25废油脂静电油烟处理器——1.040.255合计12.043.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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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浓度产生量浓度产生量大气污染物施工场所扬尘少量少量员工食堂厨房油烟10mg/m30.30t/a1.5mg/m30.045t/a水污染物生活废水(90t/a)CODCr250mg/l0.023t/a250mg/l0.023t/aBOD5200mg/l0.018t/a180mg/l0.016t/aSS200mg/l0.018t/a150mg/l0.014t/a氨氮20mg/l0.0018t/a18mg/l0.0016t/a含油污水1800t/aCODCr600mg/l1.08t/a500mg/l0.9t/aBOD5350mg/l0.63t/a300mg/l0.54t/aSS500mg/l0.9t/a150mg/l0.27t/a氨氮30mg/l0.054t/a25mg/l0.045t/a动植物油150mg/l0.270t/a80mg/l0.144t/a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一定量一定量员工生活垃圾1.25t/a1.25t/a厨房废弃蔬菜1.25t/a1.25t/a废油脂0.505t/a0.505t/a噪声施工期噪声机械设备80~100dB(A)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厨房风机、和面机、压面机、洗肉机、脱水机、切肉机、绞肉机、搅拌机噪声50~75dB(A)《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37-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根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附近主要是工业区,生态环境一般。项目主要污染源为生活污水,厨房油烟,厨房风机运行时的机械噪声,废弃蔬菜、废油脂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固废。污水的排放将可能导致水生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影响水质环境以及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生长;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不仅会影响城市生态环境,而且可能造成填埋场等处理处置场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下降,进而影响所在区域动植物生态状况。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可能影响到项目所在区域的噪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三废”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则其生态影响是不明显的。-37-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在装修期间会产生污染影响的因素有:(1)各类装修噪声;(2)装修时产生的有机废气;(3)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4)装修产生的水泥沙浆抹面、内外墙涂料、塑料、软包装、废电线金属、木屑等边角余料废弃物。这些都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必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措施,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一、各类施工机械噪声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装修所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为减少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各种噪声污染源的特点,提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设单位将采取以下的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使施工场地边界线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1)施工前需张贴告示告知周围人群。(2)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期间自由作业,因特殊需要延续施工时间的,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才能施工。(3)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从源头减少噪声的产生。(4)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5)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在其施工边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竖立大型广告牌,以减少噪声对北面敏感点的影响。(6)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安排在远离北面敏感点的位置。(7)在有市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发电机组。(8)对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等)要进行适当屏蔽,作临时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治理。(9)建筑施工单位可从工程成本中列出需缴纳的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征收的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37-
(10)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15日内向同级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登报登记。二、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产生的废气分析及治理措施项目装修时应采用一些环保型装修材料和涂料,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同时装修、装饰时产生的废料或者粉尘必须密封包装后再输送,减少粉尘的产生。三、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产生的废水及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四、施工期间建筑工地产生的固体废物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应完善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会引起扬尘的建筑废物采用围隔堆放处理,加强对建筑余泥的管理,装运余泥要适量,确保沿途不洒漏,不扬尘,并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地堆放,严禁野蛮装运和乱倒乱卸。(2)对砖块瓦砾等废物,可采用一般堆放方法处理,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竹料等,应进行回收利用,以节省资源。-37-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水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前文对本项目污染工序的分析,可以了解到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是来自于员工生活污水、食品生产区含油污水。项目外排污水产生量约为1890m3/a,其中生活污水90t/a,含油废水1800t/a。污水产生情况具体参见表11,污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污染负荷参见表12。本项目属于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排水按雨污分流体制设计和实施。因此,本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经处理后动植物油浓度约80mg/L),出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污水主要污染物pH6-9,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无要求,动植物油≤100mg/L)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对项目实地的勘查,本项目内不设备用发电机和锅炉等辅助设备,厨房使用罐装液化气和电等清洁能源,液化气使用量为30t/a,液化气属于清洁燃料,其燃烧产生的SO2、NOx等污染物极少,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厨房油烟。本项目炒炉产生的油烟经集风罩收集后由一台设置于2楼天面的处理风量为20000m3/h的静电油烟处理器净化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油烟产生浓度10mg/m3(即油烟产生量为0.30t/a),油烟废气经采用去除效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可降低至1.5mg/m3(即油烟排放量为0.045t/a),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适用于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的标准要求(净化设备效率达到85%以上,油烟浓度≤2mg/m3),经处理后油烟废气通过所在建筑物2层楼顶天面排放(排放高度15米)。油烟废气可达标排放。油烟废气排放口位置附近200米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油烟排放口与最近建筑物为项目西面井头居民区,其距离为26-37-
0米,可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关于“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规定要求。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本项目折合基准炉头6个,风量15000m3/h,本项目设1台油烟处理器,处理风量为为20000m3/h,可以满足本项目的厨房风量通过要求。故本项目排放的油烟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不会造成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为厨房风机、和面机、压面机、洗肉机、脱水机、切肉机、绞肉机、搅拌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其运行时产生噪声值在40~75dB(A)之间(各设备噪声值见表14),噪声值较高,若不采取治理措施或措施不当,必将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为降低其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对其噪声源采取可行的降噪措施,具体措施如下:选用低噪型设备,对机组采取减振、隔声处理;建议建设单位规范操作,加强日常管理与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异常运转时的非正常噪声,增加厂区绿化,既可美化环境,又可吸尘降噪。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源经相应的综合治理措施及噪声自然衰减后,在项目东南、西南、西北三面的边界外一米处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在项目东北面边界外一米处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故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蔬菜、废油脂、员工生活垃圾等。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和产生量参见表15,如随地丢弃会污染环境和影响市容卫生,因此,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废弃蔬菜年产生量1.25吨/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每日收集后须交由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统一清运及处置;废油脂年产生量0.505吨/年,-37-
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其临时储存场所的建设、维护以及处置均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使用没有采取防渗措施的场所堆放、贮存、处置固体废物,不得擅自处理严控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以上相应治理后,可基本消除项目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7-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施工场所扬尘文明施工,定期洒水降尘可大大减少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厨房油烟经处理效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致楼顶天面排放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适用于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的标准(即净化设备效率达到85%以上,油烟浓度≤2mg/m3)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含油污水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外排污水出水水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施工期间施工建筑垃圾文明施工,妥善收集并运至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消纳采取相应措施后,对项目所在环境影响不大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及时清运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实现安全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食品生产区废弃蔬菜使用专用收集容器存放,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放置,每日收集后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及处置。废油脂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其临时储存场所的建设、维护以及处置均按照《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噪声施工期噪声机械噪声合理安排布置施工时间和噪声设备,强噪声机械周围设声障措施。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制标准等、切肉机、绞肉机、搅拌机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型设备,且设置减振基础,加强日常维护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周围的绿化、美化,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从生态保护及景观美学角度出发,在拟建项目周围种植各种树木、花草,在选择植物时,最好选用叶大的灌木植物,该类植物不仅净化空气,吸声效果佳,而且适应性强,是生态保护的很好选择。-37-
结论和建议一、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对永和河的常规水质监测资料,永和河两个监测断面pH值达标;BOD5、石油类全年四次监测均出现超标,CODCr、氨氮均部分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从监测结果分析,永和河受有机污染较严重,水质为中度污染。2.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引用广州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萝岗区永和站2016年4月15~21日七天的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进行评价,根据空气环境质量监测资料分析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O3的1小时平均监测值、PM10、PM2.5的24小时平均监测值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北面边界的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4a类标准,东面、南面、西面边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总体来说,建设项目附近声环境质量一般。二、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在施工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应按照本环评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三、项目营运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对项目营业期的分析,该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来自于员工生活污水、食品生产区含油污水,产生量约为1890m3/a。生活污水须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出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污水主要污染物pH6-9,CODcr≤500mg/L,BOD5-37-
≤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无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永和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对项目实地的勘查,本项目内不设备用发电机和锅炉等辅助设备,厨房使用罐装液化气和电等清洁能源,液化气使用量为30t/a,液化气属于清洁燃料,其燃烧产生的SO2、NOx等污染物极少,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因此项目经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厨房油烟。油烟废气经处理效率大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2层楼顶天面北侧排放,油烟废气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适用于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的标准要求(净化设备效率达到85%以上,油烟浓度≤2mg/m3),故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油烟废气排放口位置与附近200米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油烟排放口与最近建筑物为项目西南面永岗村居民住宅,其距离为230米,可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关于“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20m”的规定要求。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本项目折合基准炉头6个,风量15000m3/h,本项目设1台油烟处理器,处理风量为为20000m3/h,可以满足本项目的厨房风量通过要求。故本项目排放的油烟废气对周围的环境空气不会造成明显影响。3.噪声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厨房风机、和面机、压面机、洗肉机、脱水机、切肉机、绞肉机、搅拌机,其噪声源强在50~75dB(A)之间。建设单位必须通过对设备设置有减振功能的基础,选用低噪声和超低噪声的设备,加强日常管理与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设备异常运转时的非正常噪声。经隔声、消声、减振以及噪声自然衰减作用和墙体、门窗等围护隔声后可控制项目东南、西南、西北三面边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东北面边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则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37-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蔬菜及废油脂、员工生活垃圾。建设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1.25t/a,此类固废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废弃蔬菜1.25t/a及废油脂0.505t/a属广东省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四、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饮食业单位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配套的饮食业单位宜设在商业服务区域内”。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穗府[2008]46号)第二条规定和《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它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1)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2)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3)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4)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m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m的。”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永顺大道东81号1幢厂房,所在建筑物用地性质属于一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厂房,本项目所在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无住宅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2层楼顶北部排放,排放高度为15m。因此对照上述规定,本项目的选址可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有关选址规定要求,符合《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告》及《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合法的。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1、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后,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2、建议本项目总量控制目标为:-37-
本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属于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集水范围,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进入广州开发区永和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故本项目总量控制不计算CODCr和氨氮。3、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有级别,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4、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需另行申报其环保手续。五、综合结论通过上述分析,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中认真执行“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环保措施,项目一定须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要加强监控和运行管理,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则本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将不致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是可行的。-37-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37-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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