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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苍南县鲜满楼美食工坊建设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已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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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项目名称:苍南龙港镇鲜满楼美食工坊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苍南龙港镇鲜满楼美食工坊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ZheJiangSunda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编制日期:2013年12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6三、环境质量状况11四、评价适用标准1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0七、环境影响分析21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27九、环保审批原则合理性分析28十、结论与建议32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环境质量监测布点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3各层平面布置图附图4苍南县生态功能区划图附图5苍南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件:附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附件2产权证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附件4项目公示照片附件5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周边群众征求意见单(略去)附件6项目公示证明及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略去)附表:附表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苍南龙港镇鲜满楼美食工坊项目建设单位苍南龙港镇美食工坊法人代表高满宠联系人王友满通讯地址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已建补办)行业类别及代码H-62餐饮业占地面积(平方米)6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3年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苍南龙港镇鲜满楼美食工坊位于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商住楼一层,本项目于2013年重新投入运营后,需补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由此业主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对苍南鲜满楼美食工坊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8月15日修订)中的相关规定,苍南龙港镇鲜满楼美食工坊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本次环评为已建补办环评。二.编制依据2.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3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5月1日)。2.2地方法律法规(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2011年10月25日);(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2012〕132号(2012年10月18日);(3)《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日);(4)《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2009年1月1日);(5)《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6年6月1日);(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年10月28日);(7)“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环函〔2011〕478号(2011年10月20日);(8)《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012年4月1日);(9)《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10)《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温州市环保局(2013年9月18日)。2.3技术导则32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2.4其他依据(1)苍南鲜满楼美食工坊提供的相关资料;(2)《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三.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600m2,租用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共12间的整幢商住楼的一层(房产证设计用途为非居住)作为本项目餐饮经营场所,商住楼其余2~7层为住宅。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的层高为5.8m,其空间分为南北两区,南区用格挡材料将一层楼分隔成为两层,分隔一层为2.8m,分隔二层为2m,北区保持层高不变。共设17个包厢和8个卡座,包厢和卡座用餐高峰接待能力为200人。本项目厨房共设置6个灶头,使用燃料为生物醇基燃料环保油。2.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表1-2。表1-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年用量备注1生物醇基燃料36t/a2水3139t/a3电12万kwh/a3.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1-3。32 表1-3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1空调内机18个外机16个个2冰箱1台3平面冷柜3个4后厨单眼灶6个5消毒柜1个6工作台9个7保洁柜间5间8调味台3套9烤炉1个10煤气灶1个11电炸炉1个12自用储水池1个13发电机1个14油烟机4台15油烟净化装置1套16生物醇油储存装置1个17抽水泵1个18排风扇1个19化粪池1个20压面机1台4.公用工程(1)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提供。(2)排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厨房含油废水、盥洗生活污水。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它污水汇流,再通过化粪池处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3)供电:采用市政电网供电。(4)能源:厨房燃料使用生物醇基燃料环保燃油。5.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全部自筹解决。32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职工人数:项目劳动定员30人。(2)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每班工作8h。餐厅经营时间为:中午9:30~13:30;下午:16:30~20:30。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补办项目,具体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及环保治理措施详见下文分析。32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苍南县隶属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隅,东与东南濒临东海,西南毗连福建省福鼎县,西邻泰顺县,西北与文成县接壤,北与平阳县交界。县境界于东经120°07′至121°07′和北纬27°10′至27°36′之间,为浙江的南大门。领海位于北纬20°00′至27°32′,东经121°07′向东至水深200m等深线以内,位于我国沿海开放带的中心位置,沿海海域属于东海中部与南部交界区域。全县海岸线长达252.1km,其中陆地岸线168.8km、岛屿岸线83.3km。全县土地总面积(包括江南围垦)1289.48km2。龙港镇地处温州南部,东濒东海,西接104国道、沈海高速公路和温福铁路,南依江南平原,北为鳌江;是联合国开发署可持续发展试点镇、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浙江省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浙江省城乡统筹现代商贸服务示范镇和温州市强镇扩权改革试点镇。现辖17个社区,28个居民区,171个行政村,辖区面积172.05平方公里,总人口达50万。项目位于龙港镇振兴路东侧,为已建项目。项目东侧为临时停车场,远期规划为绿化用地;西侧为振兴路(宽约24m),过路为龙城银座小区;北侧为托儿所;南侧为居民住宅。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现状见附图2。2、地质地貌苍南总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呈三角形地带。西南有5座千米以上的山峰,地势高俊,区间多峭壁、瀑布;东北端为鳌江口。地势低平,标高仅为3至5m,河网密布的平原地区。在亚热带温湿气候条件下,地表风华作用活跃,风化厚度达10米以上。流水作用强烈,坡地沟壑纵横。根据地貌成因和形态特征,苍南应属于侵蚀剥蚀低山范围。苍南境内主要山脉为望州山,海拔753.3m,由于处于沿海平原之中,突兀而起,所以显得十分雄峻。望州山南麓有荪湖山,地势险要,峰峦众多,最高处为大尖山。3、土地资源苍南县地形复杂,成土母质种类多样,成土条件差别较大,土壤类型繁多,以红壤、黄壤、脱潜潴育型水稻土分布最为广泛。红壤分布在海拔700~750m以下的山地丘陵,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0.25%;黄壤是山地垂直带土壤,一般分布在海拔700~75032 以上的山坡地上,约占2.99%;脱潜潴育型水稻土主要分布在平原区,是主要的农耕业土壤,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5%4、水文苍南县水资源量比较充沛,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主要河流有鳌江、横阳支江、肖江塘河、泸山内河、江南河网、马站河道、赤溪溪流和矾山溪流等。全县河流集雨面积共1087.8km2,河道总长度1054.22km,水面面积2035.22m2,总容积5002.9m3,蓄水容积4412.47m3。鳌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也是全国三大涌潮江之一。流域总面积1530.7km2,干流全长90km,下游约16km,宽450m,是航运要道并且为苍南县与平阳县的分界线。初名始阳江,后改为横阳江,再改名钱仓江,后因涨潮时江口波涛汹涌,状如巨鳌负山,民国易名为鳌江,俗名青龙江。干流总长91.1公里,支流横阳支江最长。干流流域称北港,横阳支江流域称南港,干支流在凤江汇合后,东流注入东海。自河口上溯26公里一段是苍南县与平阳县的县界。苍南鳌江水系,包括横阳支江以及与之相沟通的沪山内河、萧江塘河、藻溪和江南河网,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江南河网。5、气候特征苍南县地处中亚热带南部亚地带近海区域,为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由于东面临海,西北为雁荡山环抱,对冬季环流有遏制作用,加上有东部大面积海洋水体调节气温,形成了一个温暖湿润、雨水充沛、热量丰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十分优越的气候环境。据相关资料统计,基本气象要素如下:年均降水量1556.3mm,年均气温17.9℃,年平均降雨量为1303.9~2140mm,年均蒸发量1325.5mm,年平均绝对湿度18.9mm,相对湿度83%。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春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秋季以东北风为主,冬季盛吹西北风,风频为17%,年平均风速2m/s。6、矿产资源苍南县矿产资源以探明的矿产地(包括矿床、矿点、矿化点)共36处、矿种14种,其中探明储量的矿种有锰、明矾石、高岭土、矿泉水等,估算地质储量的矿种有磁铁矿、镜铁矿、铜矿、多金属矿、高岭土、叶腦石、花岗石、水晶矿、黄铁矿、石英岩、泥灰岩等。可开采的矿产资源以明矾石、高岭土、长石、叶腦石、花岗石、辉绿岩、矿泉水及普通建筑石料为主。明矾已探明了C+D级以上储量1.67亿吨,年开采量10万吨,分别占世界明矾石总储量和年开采量的76%和60%32 ,矿体呈似层状、透镜状、品质居世界首位。7、植物、生物多样性苍南县境内生物资源种类多。境内植被属亚热带北缘的常绿阔叶植被区域,东部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中亚热带南部地带,浙南闽中山丘栲类细柄草树林区,雁荡丘陵低山植被片。主要是次生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大类。丘陵山区以自然植被为主,河谷地区、平原地区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滨海地区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杂以少量耐性自然植被。水产资源较为丰富,近海渔场有海水鱼类372种,贝类425种,藻类168种,虾类79种,蟹类128种(其中经济种类39种),淡水鱼类有74种、24科。全县陆生野生动物1320种,其中鸟类252种,兽类47种,爬行类41种,两栖类17种,昆虫类899种,蜘蛛类64种。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1.苍南县简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苍南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1]15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苍南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温政函[2011]74号)精神,苍南县行政区划作出调整,苍南县辖10个镇、2个民族乡:县城灵溪镇、龙港镇、金乡镇、钱库镇、宜山镇、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藻溪镇、赤溪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95个社区、81个居民区、704个行政村。2010年总人口118.46万人。除汉族外,还聚居着畲、回等少数民族3万多人,是浙江省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县。本县汉族居民分属闽海民系和江浙民系,分别通行闽南方言,吴语瓯江片,蛮话方言等。苍南也是浙江省的海洋大县,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份额。苍南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沿海对外开放县。苍南平原占三分之一,山区、半山区占三分之二。其中平原地区河道密布,古树、小桥、流水、人家,构成了浓郁的江南水乡特色。苍南县旅游条件优越,金色沙滩,彩色岛礁,山巅石海,古老村寨,构成了苍南独有的自然和人文旅游景观。“滨海—玉苍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达210.5平方公里,由渔寮、炎亭、玉龙湖、玉苍山、莒溪等五个景区和碇步、蒲壮所城两个独立景点组成,其中渔寮、炎亭、玉苍山是国家AAA级旅游区,另有石聚堂32 、鲸头、燕窠硐三个县级风景区,构成以灵溪镇和龙港镇为依托的风景旅游体系,可开展山水游、人文游和商务游。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扶持,苍南县的旅游业已形成各具特色、相互呼应的三大板块:第一板块利用玉苍山景区“石奇、溪幽、湖秀、林荫”的特点,初步建成了集观赏自然风光、登山保健,森林探险于一体的自然风景旅游区;第二板块以渔寮、炎亭两大沙滩为中心,以沿海岛屿为侧翼,初步建成集水上运动、沙滩体育、品尝海鲜于一体的旅游度假区;第三板块以灵溪、龙港两镇为中心,以燕窠硐、鲸头、石聚堂等县级景点为依托,初步建成了集家庭休闲、郊游、购物于一体的周末休闲游乐区。2012年,全县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25.5亿元,同比增长9.3%(按可比价计算);财政总收入31.48亿元,增长6.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83亿元,增长8.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4.5亿元,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9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568元,分别增长11.8%和12.5%。2.龙港镇简介龙港工业发达,印刷、礼品、纺织、塑编是龙港的四大支柱产业,电缆、光缆、磁卡、不锈钢带材、陶瓷、服装、食品等是龙港的新兴产业。为扶持工业发展,几年来,龙港镇花大力气建成印刷、小包装、塑编、城东等四个工业园区,以优惠政策吸引各地200多家企业入园。龙港先后获得了“中国印刷城”、“中国礼品城”、“中国印刷材料交易中心”和“中国台挂历集散中心”等四张“国”字号金名片。现辖17个社区,28个居民区,171个行政村,辖区面积172.05平方公里,总人口达50万。镇政府驻河底高村。2012年,实现生产总值161.2亿元,同比增长10.3%;财政总收入16.3亿元,同比增长10.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1.8亿元,同比增长16.2%。3.基础设施龙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于2006年经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并列入省重点项目。龙港污水处理厂位于苍南临港产业新城围垦区(龙港段)东塘以东、临港路以南、规划路以西地块,总占地面积85.5亩,总投资2.7亿元。龙港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6万吨,于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底建成一组3万吨CAST生化池,配套管网现已建成70公里,泵站新建2座,改建1座。按照龙港镇城市发展整体规划要求和实际情况,目前实际污水日处理量已达到2.8万吨。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3万吨CAST池项目已于2013年8月底进场施工建设。龙港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4.交通设施苍南火车站自2009年9月28日顺利开通,特别是2009年12月2032 日成为全国第一个始发动车的县级站以来,客运量不断增加。2010年全年累计进出站旅客162万人次,目前日均进出站旅客已达6500人次(高峰期日均进出站客流量达11000人次),位居甬台温、温福铁路浙江省境内各客运站第四位。目前苍南站已升级为Ⅰ类站,与温州南为同一级别序列进行管理,为苍南成为浙南闽东北的交通枢纽中心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全县公路总里程1487.5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3.5公里,一级公路37.3公里。104国道和甬台温高速公路横贯境内,与该县原有的县内交通主干道(灵宜大道、站前大道、龙金大道、环海公路等)形成交通网络,四通八达。苍南沿海港口和深水海岸线资源丰富,龙港港为中心港,巴艚、炎亭、大渔、中墩、渔寮、霞关等为辅助港。龙港港位于北纬27°36′,东经120°36′,距县20公里,西起湖前朱家寨陡门,东至新美洲。港内最大潮差6.41米,平均潮差4.162米。港内风浪小,江面宽约500米,江底系沙泥或粉沙底质,河床较稳定,水深2至4米,出海航道18公里。其中内航道6公里,水深一般1.1至1.5米;外航道12公里,水深1.1至2米,河口两侧有大片沙滩,呈不对称喇叭形,江门外有庞大的堤门沙,水深0.5米。航运发达,涨潮时可通航3000吨级货船。是苍南县主要物资集散地。32 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水环境质量状况1.1、鳌江为了了解鳌江水质现状,引用鳌江2012年江口渡断面监测数据,选取了CODmn、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项评价指标,具体数据见下表3-1,表3-12012年鳌江口渡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监测位置指标结果DOCODmnBOD5=NH3-N总磷江口渡断面均值3.683.601.181.1320.118水质类别ⅣⅡⅠⅣⅢ根据鳌江江口渡断面的监测结果,鳌江江口渡断面水质CODmn和BOD5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Ⅲ类标准;氨氮、溶解氧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Ⅲ类标准,均为Ⅳ类。总体来讲,鳌江江口渡断面水质为Ⅳ类,水体受污染情况严重。故鳌江总体水质较差,其主要水质指标为Ⅳ类。1.2、龙港内河根据项目所在地周围地表水为江南河网的龙港内河。为了解龙港内河水质现状,引用苍南县环境监测站2012年度龙港监测点数据进行评价,常规监测统计数据及结果具体详见表3-2。根据苍南县地面水功能区划分,项目所在地水域目标水质为Ⅳ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要求。表3-22012年龙港河面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pH除外)项目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水质类别标准值超标率(%)pH6.127.876.93Ⅰ6-90CODMn3.506.505.23Ⅲ60NH3-N1.238.985.53劣Ⅴ266.7TP0.340.800.61劣Ⅴ0.483.3BOD52.32.42.4Ⅰ30由表可知,龙港内河监测断面水质pH、COD和BOD5指数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要求;氨氮和总磷平均值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的要求,为劣Ⅴ类。总体来说,龙港内河水质为劣Ⅴ32 类,水体受污染严重,总体水质差。主要是长期以来受大量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已无环境容量。2、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根据苍南县环境监测站2012年度龙港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空气监测结果统计分析,汇总结果见表3-3。表3-32012年龙港镇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日平均浓度监测结果标准值年平均浓度监测结果标准值浓度范围(mg/m3)超标率(%)浓度(mg/m3)达标情况项目所在地SO20.006~0.06500.150.03达标0.06NO20.013~0.0901.20.080.04超标0.04PM100.027~0.2173.70.150.08达标0.10根据龙港空气自动监测站所得全年323个有效监测数据可知:SO2指标日平均、年平均浓度值均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NO2和PM10指标日平均浓度值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百分率为98.8%和96.3%,年平均浓度值均达标。按照API指数等级划分,龙港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优于二级的天数为317天,占总天数的96.65%。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分布的月变化趋势看,龙港镇环境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冬季和春季受取暖期和风沙的影响污染物浓度较高,空气质量较差;而夏季和秋季因气象因素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较低,空气质量较好。总体来说,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2014年1月1日起,本项目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3、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该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的具体情况,本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监测点4个(布置点位置见附图2)。监测时间:2013年10月18日(1天)昼夜各测一个时段的等效A声级。监测仪器:HS5628型积分声级器监测结果:详见表3-432 表3-4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评价标准评价结果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侧停车场58.948.76050未超标未超标2#西侧龙城银座53.544.26050未超标未超标3#北侧托儿所57.147.36050未超标未超标4#南侧居民楼53.643.76050未超标未超标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监测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4、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地土壤类型单一,地形单调,尚无动物栖息繁殖;区域内亦无需要保护的文物古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现场踏勘及项目周边情况,确定项目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3-5。表3-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位规模环境功能大气环境商住楼S,N,5m约45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2014年以后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场界四周,1m——《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西侧龙城银座小区W,40m约1000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南侧居民楼S,5m约200人东侧居民楼E,40m约200人北侧托儿所、居民楼N,5m约250人32 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2014年起,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因此本项目2014年之前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2014年及以后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1。表4-1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mg/m3)污染物名称年均值日均值小时均值标准SO20.060.150.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NO20.040.080.12TSP0.200.30/PM100.070.15/污染物名称年均值日均值小时均值标准SO20.060.150.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0.040.080.20NOx0.050.100.25PM100.070.15/NMHC*//2.0*:取值于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编制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地表水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鳌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的Ⅲ类水体水质标准;项目附近内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2。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DOCOD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铜氟化物Ⅲ类6~9≥5≤6≤4≤1.0≤0.05≤0.005≤1.0≤1.0Ⅳ类6~9≥3≤10≤6≤1.5≤0.5≤0.01≤1.0≤1.53.声环境项目区为商业、居住混合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执行2类区标准,标准值详见表4-3。32 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3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LAeq: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饮食业相应标准,标准值详见表4-4。表4-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饮食业单位规模小型中型大型基准灶头数≥1,<3≥3,<6≥6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0≥5.00,<10≥1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3.3,<6.6≥6.6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7585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2.废水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污水汇流,通过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鳌江。具体标准值见表4-5。表4-5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指标pHSSBOD5CODcr氨氮石油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6~92020608(1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6~9≦400≦300≦500-≦20注:氨氮指数中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项目区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32 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值详见表4-6。表4-6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Leq:dB(A)类别昼间夜间标准来源2类605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有关规定。总量控制指标根据目前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因子,结合本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征可知,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包括COD和NH3-N。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为服务性行业,所排废水为生活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且不排放生产废水,因此,COD、NH3-N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综上,本环评认为本项目无需总量控制指标替代削减。32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工序:施工期本项目为租赁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商住房一层开设美食工坊,不涉及土建工程,且项目已经装修完毕,目前已投产运营,本环评为已建补办环评,因此,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经结束,本环评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分析与评价。运营期1.废水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厨房用水和人员用水。依据《2009版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给水排水部分》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餐饮业中厨房用水按40L/人·日,职工用水按20L/人·日,餐厅接待能力为200人/天,项目职工定员30人,年工作天数为365天。因此,项目总用水量约为3139t/a,排污系数取0.8,年产生污水量2511.2t/a。项目用水包括为职工用水、厨房用水,因此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厨房含油废水。项目用水、废水量见表5-1。表5-1项目用水、排水情况统计表用水项目用水系数人数用水量排污系数废水量职工用水20L/人·d30人219t/a0.8175.2t/a厨房用水40L/人·d200人2920t/a0.82336t/a总计3139t/a2511.2t/a根据类比调查,餐饮业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分别为:CODCr400-700mg/L、SS200-400mg/L,BOD5250-420mg/L,NH3-N15-30mg/L,动植物油30-50mg/L。本项目环评取平均值,CODcr:550mg/L、SS:300mg/L、BOD5:335mg/L、NH3-N:22.5mg/L、动植物油:40mg/L。目前,本项目废水采用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它污水汇流再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放市政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截流后进入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鳌江,综合污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2。表5-2综合污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统计表污染物名称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综合废水量污染物产生浓度(mg/L)55033530022.54032 2511.2t/a污染物产生量(t/a)1.3810.8410.7530.0570.100污染物排放浓度标准(mg/L)60202083污染物排放量(t/a)0.1510.0500.0500.0200.0082.废气本项目厨房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和醇基燃料环保油,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主要产生二氧化碳和水。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项目高峰期就餐人数为200人,使用醇基燃料环保油和电能等清洁能源,厨房共设6个基准灶头(单个风机风量≥2000m3/h),规模为大型。食用油量以30g/人·d计,食用油量为2.19t/a。炒菜时油烟挥发一般为用油量的1%~3%,本环评油烟产生系数按2.64%计,则油烟产生量为0.058t/a,油烟产生时间为5h/d,则产生速率为0.032kg/h,产生浓度为2.67mg/m3。厨房油烟废气产生量为0.058t/a,产生速率为0.032kg/h,产生浓度为2.67mg/m3,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经东侧高于屋顶1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为0.0048kg/h,排放浓度为0.4005mg/m3,排放量为0.0087t/a,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大型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油烟净化器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厨房工作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其噪声源强详见表5-3。表5-3项目噪声源强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声级值dB(A)1油烟净化器风机90-952厨房工作噪声70-753人员活动噪声65-70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隔油池废油以及厨房厨余垃圾。(1)隔油池废油:隔油池废油产生量约0.213t/a,本环评要求此部分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处理,严禁随意排放和作为饲料外售。(2)厨余垃圾: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厨余垃圾产生量约1.0t/d(365t/a)。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如下表5-4、5-5、5-6所示,固体废物处理方式如表5-7所示。32 表5-4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产生量(t/a)1隔油池废油隔油池隔油固态动植物油0.2132厨余垃圾饮食服务固态食物残渣等365表5-5项目固废属性判定表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是否属固体废物判定依据1隔油池废油隔油池隔油固态动植物油是2厨余垃圾饮食服务固态食物残渣等是表5-6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产生工序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1隔油池废油隔油池隔油否/2厨余垃圾饮食服务否/表5-7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览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污染源属性(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或待分析鉴别)废物代码产生量(t/a)处置方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1隔油池废油隔油池一般固废/0.213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处理是2厨余垃圾厨房一般固废/365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是合计一般固废366.2t/a32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厨房厨房油烟废气2.67mg/m3、0.058t/a0.4005mg/m3、0.0087t/a水污染物本项目综合废水2511.2t/aCOD550mg/L、1.381t/a60mg/L、0.151t/aBOD5335mg/L、0.841t/a20mg/L、0.050t/aSS300mg/L、0.753/a20mg/L、0.050t/aNH3-N22.5mg/L、0.057t/a8mg/L、0.020t/a动植物油40mg/L、0.100t/a3mg/L、0.008t/a厨房厨余垃圾365t/a0隔油池隔油池废油0.213t/a0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厨房工作噪声、人员活动噪声和设备噪声,声源强在65-95dB之间。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已经建成,且位于已建成城区,周边无珍稀动植物,因此,在做到“三废”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32 七、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为租赁他人美食工坊,不涉及土建工程,且项目已经装修完毕,目前已投产运营,本环评为已建补办环评,因此,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经结束,本环评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分析与评价。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依据工程分析,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用水和厨房含油废水。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汇流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放市政污水管网经截流后进入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鳌江。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60mg/L、BOD5:20mg/L、SS:20mg/L、氨氮:8mg/L、动植物油3mg/L;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0.151t/a、BOD5:0.050t/a、SS:0.050t/a、氨氮:0.020t/a、动植物油0.008t/a。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水均可达标排放,且隔油池未设在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符合《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要求。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厨房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和醇基燃料环保油,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主要产生二氧化碳和水。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废气。厨房油烟废气产生量为0.058t/a,产生速率为0.032kg/h,产生浓度为2.67mg/m3,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经东侧高于屋顶1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为0.0048kg/h,排放浓度为0.4005mg/m3,排放量为0.0087t/a,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大型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由于本项目已经投产运营,依据对项目场界和西侧、南侧、北侧居民楼处的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场界昼、夜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居民楼处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监测结果详见表7-1。32 表7-1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点位监测结果评价标准评价结果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东侧停车场58.948.76050未超标未超标2#西侧龙城银座53.544.26050未超标未超标3#北侧托儿所57.147.36050未超标未超标4#南侧居民楼53.643.76050未超标未超标油烟净化器风机位于一楼西侧,已尽量避免设置在靠近南侧、北侧居民处,但其距居民仍较近,且风机、中央空调机房噪声源强可高达85dB(A),本项目业主已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风机机座底部使用防震垫,整个风机固定,防止振荡,同时风机安装隔声罩,进风口配备消声器,出口处内壁安装吸音材料。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处置情况详见表7-2。表7-2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理处置情况一览表序号固体废物名称属性(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或待分析鉴别)产生量(t/a)处置方式1隔油池废油一般固废0.213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处理2厨余垃圾一般固废365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为防止厨余垃圾滋生蚊虫,产生恶臭,造成二次污染,厨余垃圾须日产日清。隔油池废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自行倾倒。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对外界产生环境影响的同时,外环境也会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影响。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来自西侧紧邻的振兴路的交通噪声,但振兴路非主干道,且车流量较少,依据对场界环境噪声的现状监测可知,振兴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较小。公众参与为了让当地住户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处置方式,本环评单位协同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周边进行了公众调查。调查采取公示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了解对当地环境的满意程度、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接受程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意见要求等,以便在编制环评报告表时进行考虑。32 1.公示为了让周边住户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本环评单位协同建设单位与2013年11月10日~11月20日以及2013年11月28日~2013年12月10日在项目门口及村委会公告栏分别进行了公示,两次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本项目公示期均无群众来电和来信反映(详见附件4、附件6)2.公众调查公众调查表分个人表和团体表两种。调查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11月25日,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主要的调查对象为项目建设地周边商铺、居民、项目周边单位及团体。(1)个人调查结果分析本次公众调查表(个人)共发放50份,收回50份(具体信息见附件1项目公众调查表)。从个人调查统计表结果分析,100%的被调查人同意项目的建设。注:个人调查表因涉及个人隐私,略去。(2)团体表调查结果分析发放团体调查表20份,收回调查表20份。公众参与(团体)调查信息统计名单见下表7-3。表7-4是本次公众参与(团体)调查结果的统计汇总(调查表见附件6)。注:团体调查表因涉及单位、个人隐私,略去。通过公示与公众调查,环评单位通过交流得到如下主要发现:(1)从发展地方经济的角度出发,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认同态度;(2)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为噪声、废水和固废问题;(3)被调查公众均有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必须双赢的意愿。从反馈的意见来看,公众对项目的实施持积极赞成的态度,但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运行过程中,应重视公众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以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32 环保设施及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14%,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估算详见表7-5。表7-5环保设施及环保投资估算一览表治理项目治理方式投资(万元)现有环保措施废水生活污水、厨房含油废水隔油池+化粪池2废气厨房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排气筒2合计4新增环保措施固废隔油池废油(重建)隔油池2噪声风机噪音安装隔声罩、吸音材料,配备消声器1合计3总计732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食堂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东侧高于屋顶1m的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厨房含油废水COD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污水汇流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纳市政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达标排放,对周边水体水环境影响较小BOD5SSNH3-N动植物油固体废物厨房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不外排隔油池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处理噪声风机机座底部使用防震垫,整个风机固定,防止振荡,同时风机安装隔声罩,进风口配备消声器,出口处内壁安装吸音材料。场界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已经建成,且位于已建成城区,周边无珍稀动植物,因此,在做到“三废”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32 九、环保审批原则合理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应当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对本项目的符合性进行如下分析: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根据《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于优化准入区,属餐饮服务行业。该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环境发展方向为: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一方面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提供承载空间们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发展先进制造业提供承载空间,另一方面加快城市化进程,美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强城市的聚集辐射功能。对重点污染源要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加强对污染企业现场监督,督促限期治理、限期达标企业加快治理进度。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生态功能区划。(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废水:项目所在地属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污水汇流进入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纳市政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废气:厨房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东侧高于屋顶1m的排气筒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大型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噪声:风机机座底部使用防震垫,整个风机固定,防止振荡,同时风机安装隔声罩,进风口配备消声器,出口处内壁安装吸音材料。场界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32 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和自行倾倒。综上所述,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为服务性行业,所排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客房废水和厨房含油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且不排放生产废水,因此,COD、NH3-N排放量无需区域替代削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4)维持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只要能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当地环境质量状况下降,基本保持现有水平。(5)《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符合性对照《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温州市环保局,2013.9.18),与本项目密切相关的而且重要的事项执行详细情况列表如下:条文内容执行情况第四条在中心城区和中心镇建成区范围内,新建饮食娱乐项目选址必须符合规划使用功能和环境功能要求。本项目租用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共12间的整幢商住楼的一层(据房产证设计用途为非居住)作为本项目餐饮经营场所,由此本项目符合龙港镇的城镇发展规划使用功能要求。第六条新建酒店、饭店(摊)、美食街(店)、快餐店、农家乐、私房菜等产生较厚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应小于100m2,或厨房面积不小于25m2,其厨房内放置油烟净化设备专用空间净高不宜低于1.5m。设备需要维护的一侧与其相邻的设备、墙壁柱、板顶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5m。(一)本项目占地建筑面积为600m2,一层层高5.8m,厨房设计在项目东侧,净高5.8m由此油烟净化器设备占用空间净高大于1.5m,相邻的设备、墙壁柱、板顶间的距离均满足大于0.45m。(二)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为32 (二)与环境敏感目标间距应满足以下规定:b)饮食单位的厨房和医院、学校教学楼、文保单位、科研机构、行政办公等敏感建筑水平间距不应小于9m。北面的托儿所,由于本项目建筑南北走向长40m,北侧距托儿所5m,因此本项目与敏感建筑水平间距符合大于9m的要求。第七条酒店、饭店(摊)、美食街(店)、快餐店、农家乐、私房菜等产生较重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项目,油烟必须按以下规定处理:(一)饮食企业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单位检查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送排风机的风量、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管道所需的空间须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有关规定。(二)油烟排放应当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并通过专用油烟烟道排放,不得采用下列方式排放油烟:a不经过专用烟道无组织排放b向地面、地下管道排放。(三)饮食单位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气排放口应当高于周边20m范围内建筑物顶部1米以上。(一)本项目已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单位检查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且净化效率大于85%,风量大于12000m3/h。(二)本项目已设置专用油烟烟道,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三)油烟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烟道附建筑物的东侧高于屋顶1m排放。第八条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饮食单位废水经预处理后必须纳管排放。隔油池不应设在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并应便于清运。本项目已在南侧过道底下重建隔油池,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职工顾客生活污水汇流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鳌江。第九条饮食单位本项目隔油池废油已委托专业处置单位32 产生的废油及其它含油废物应妥善收集,并由专业处置单位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擅自排放、倾倒。集中收集处理。第十二条饮食娱乐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中央空调机组、发电机、风机、室外广告设备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合理设置安装位置,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音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油烟净化器风机位于一楼西侧,已尽量避开靠近南侧、北侧居民楼,本项目业主已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风机机座底部使用防震垫,整个风机固定,防止振荡,同时风机安装隔声罩,进风口配备消声器,出口处内壁安装吸音材料。场界环境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严格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三废”排放量较少,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评审批要求。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苍南县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商住房一层,用地性质为非居住,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基本合理。(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家以及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改委令第21号)中规定的淘汰、限制行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符合环保审批要求。32 十、结论与建议一、结论苍南龙港镇鲜满楼美食工坊位于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商住房一层,用地性质为非居住。原属于他人承包经营,后因为原项目负责人个人原因,已转让给现项目负责人,之前尚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本项于2013年重新投入运营后,需补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由此业主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对苍南鲜满楼美食工坊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占地面积600m2,2~7层为住宅区。本项占地底一层,高5.8m,分为东西两区,南区用格挡材料将一层楼分隔成为两层,分隔一层为2.8m分隔二层为2m,北区保持不变。本项目厨房共设置6个灶头,使用燃料为生物环保油。包厢和大堂用餐接待能力为200人,共设17个包厢和8个卡座。1.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1)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SO2、NO2、PM10浓度日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2)地表水鳌江江口断面水质CODmn和BOD5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Ⅲ类标准;氨氮、溶解氧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中Ⅲ类标准,均为Ⅳ类。总体来讲,鳌江江口渡断面水质为Ⅳ类,水体受污染情况严重。故鳌江总体水质较差,其主要水质指标为Ⅳ类。龙港内河属江南河网,工业、农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Ⅳ类水质。龙港已受到一定污染,水体不能满足Ⅳ功能要求,水质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源污染所致。(3)噪声项目场界昼、夜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东侧、西侧、南侧、北侧昼、夜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控制措施结论施工期本项目为租赁龙港镇振兴路121-143号商住房一层开设美食工坊32 ,不涉及土建工程,且项目已经装修完毕,目前已投产运营,本环评为已建补办环评,因此,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经结束,本环评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回顾性分析与评价。运营期(1)废水项目所在地属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污水汇流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纳市政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鳌江。且隔油池未设在厨房、饮食制作间及其他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符合《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厨房油烟废气经风机风量不低于12000m3/h,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东侧高于屋顶1m的排气筒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中“大型标准”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符合《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设备经采取隔声、减震、吸音、消声屏障等措施处理后场界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符合《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厨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和自行倾倒。符合《温州市饮食娱乐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细则》要求,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建议(1)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由专业的运行维护机构进行定期清洗维护,确保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2)厨余垃圾日产日清,防止滋生蚊虫,产生恶臭,造成二次污染。(3)油烟净化器风机:机座底部使用防震垫,整个风机固定,防止振荡,同时风机安装隔声罩,进风口配备消声器,出口处内壁安装吸音材料。32 (4)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意见,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三废”污染防治工作。(5)应定期向当地区环保和相关管理部门申报排污状况,并接受其依法监督与管理。同时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所在地的环保局报请组织验收。(6)以上评价结果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规模、布局做出的,如委托方扩大规模、改变布局,委托方必须按照环保要求重新申报。三、总结论苍南龙港鲜满楼美食工坊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苍南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在运营后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等,在严格采取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该建设项目于该地区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32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项目所在地龙港内河断面大气监测点图例:空气质量监测点:水质监测断面N地表水江口渡断面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环境质量监测布点图 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3各层平面布置图(一层) 附图3各层平面布置图(二层) 附图4苍南县生态功能区规划图建设项目所在地 附图5苍南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建设项目所在地 附件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附件2产权证 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项目第一次公示照片(项目门口)(近景) 项目第一次公示照片(项目门口)(远景)项目第二次公示照片(居委会公告栏)(近景) 项目第二次公示照片(居委会公告栏)(远景)附件4项目公示照片个人调查表因涉及个人隐私,略去。附件5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周边群众征求意见单 团体调查表因涉及单位、个人隐私,略去。附件6项目公示证明及公众参与调查表(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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