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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广州广珠置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五年五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评价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周晋黔项目名称: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项目报告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负责人:李海涛评价人员情况姓名从事专业职称环评岗证字号职责签名彭军环境评价高工B28290051000审核李海涛环境评价工程师B28290161000编写马雪环境评价工程师B28290045编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项目建设单位广州广珠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伯勤联系人陈乐群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486号和业广场1203室联系电话13411987677传真邮政编码510000建设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立项审批部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穗发改城备[2015]15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平方米)36072绿化面积(平方米)12625.3总投资(万元)8657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55.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46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入运行日期2018.9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2011年,广东省、广州市明确广钢集团与宝钢进行重组,并实施广钢基地的环保搬迁。广钢集团面临广钢白鹤洞基地关停、资产“去壳化”、下属企业珠钢巨额债务、转型发展和人员分流安置等重大问题。经资金平衡测算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广钢集团转型发展资金总需求约331.44亿元,其中需依靠盘活“广钢地块”筹措资金约217亿元。同时,广钢新城和白鹅潭现代商贸功能区、芳村花地生态园一起,是作为全市“2+3+9”重大发展平台之一——芳村花地生态城的三大板块,广钢新城的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实施123城市功能布局规划,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广钢集团白鹤洞地块以及东塱村、西塱村和鹤洞村一起共6.46KM2用地将统一规划、连片更新,建设广钢新城成符合改造需求和花地生态城整体格局的“特色宜居新区,专业交易中心”。为顺应广州市及荔湾区城市新发展,适应产业升级,盘活土地资产,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编制了-55-
《广钢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年7月,举行了广钢新城控规专家评审会,会议肯定了该规划。而后,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受委托,编制了《广钢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经技术审查,广州市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广钢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情况的复函》(穗环函[2014]1940号)(见附件1)。本项目用地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原为广钢集团电炉炼钢厂地块,现为广钢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AF040129、AF040130地块。根据市政府关于广钢新城建成高档住宅区的定位要求,广州广珠置业有限公司在此背景下,拟投资8.7亿元建设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项目。项目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受让合同号为穗国地出合440103-2014-000010号,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14]第004号,附件2)及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15]43号,附件10);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广州市2015年商品房屋建设项目计划备案表》(穗发改城预备[2015]15号,附件7);取得广州市规划局《关于申请重新出具广钢新城白鹤洞地块首期出让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穗规函[2014]633号,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5)52号(附件11)。本项目总投资8.7亿元,总用地面积36072M2,总建筑面积127841M2,地下室、架空等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建筑面积34148M2);其中AF040130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0914.5M2,建筑面积82860M2,计容建筑面积81568M2,容积率≤3.9,绿地率≥35.1%,地块建筑内容为:6栋26层78.3M高的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3412M2),辅以8栋2层的商业裙楼(建筑面积2529M2),其中餐饮面积1500M2;公寓面积5377M2;其他配套公建与商业建筑合建,含物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建筑面积250M2。于AF040129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15157.4M2,总建筑面积12526M2,总计容建筑面积12126M2,容积率≤0.8,绿地率≥35.1%新建1所中学(初中,30个班),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5层21.45M高的教学楼,学校不设食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本)的有关规定,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广州广珠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项目建设地点及四至情况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北纬23°4"24.23",东经113°14"19.78")。项目北-55-
面隔30M为广钢工人俱乐部,隔120M为观鹤小区,隔272M为鹤洞路;西面隔15M为规划的广钢新城AF040137地块住宅用地、广钢新城AF040138地块商业用地及广钢新城AF040139地块公共绿地;东面30M为规划的广钢新城AF040122地块住宅用地。南面隔26M规划路为规划的广钢新城AF040131地块住宅用地。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四至及周围环境现状情况分别见附图2和附图3。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目规划建设6栋高层住宅(自编A1、A2、A3、A5、A6、A7),层数为26层,高度为78.3M,计容建筑面积为73412M2。高层住宅合计700套,约可容纳2100人。项目辅以8栋2层的商业裙楼(自编A1-1、A2-1、A3-1、A4、A5-1、A6-1、A7-1、A8),商业建筑面积为2529M2)。商业建筑主要用作零售商铺;在AF040130东侧A4楼设餐饮功能,餐饮面积1500M2。本项目规划配套公用建筑:①项目规划学校部分,为1栋5层初中教学楼(自编B1),总建筑面积为12526M2,设计30个班,学校不设食堂。②项目物业管理位于A4,建筑面积200M2。③再生资源回收站(位于A7,建筑面积50.0M2)。项目地下室(自编AD1)总建筑面积约31696M2。设机动车位979个,并设变配电房、弱电室、消防水池、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AF040130地块设地上停车场建筑面积119.2M2,设机动车位9个;地上非机动停车场建筑面积1224.0M2,设非机动车位816个。考虑一级负荷的第二电源,在A3地下室设置一台约720KW柴油发电机机组。净高不低于3.8米。柴油发电机位于A3负一层,通过预留专用烟道引至A3顶楼排放。本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项目总平面图见附图4,项目拟建建筑各楼层功能布局情况如表2所示。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项目单位数值一、规划总用地平方米36072.0二、规划建设用地平方米36072.0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27841四、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936941.配套公建平方米12376-55-
其中2.商业平方米25293.公寓平方米53774.住宅平方米73412五、不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34148其中1.地下平方米316962.架空平方米2451六、综合容积率2.6七、总建筑密度%25.4八、塔楼建筑密度%8.9九、绿地率%35.1十、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2316十一、机动车泊位数地上个27地下个979十二、非机动车泊位数地上个970地下个816表2项目拟建建筑功能布局情况编号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建筑高度m容积率面积m2非容积率面积m2建筑面积m2建筑类型备注A1、A226078.324353434247881层~2层局部架空、商业及住宅3层~26层住宅A1-1、A2-1207.328102811层~2层商业及公寓A326078.316296242165381层~2层局部架空、商业及住宅A3楼顶设备用发电机烟道;商业餐饮烟道3层~26层住宅A3-1207.329402941层~2层商业及公寓A4204.31700017001层~2层商业A4首层设物业管理、商业餐饮-55-
A526078.313063168132321层~2层局部架空、商业及住宅3层~26层住宅A5-1207.325102511层~2层商业及公寓A6、A726078.3250080250081层~2层局部架空、商业及住宅A7首层设再生资源回收站3层~26层住宅A6-1、A7-1207.353505351层~2层商业及公寓A8207.366606661层~2层商业及公寓AD10-2-03245632456-地下B15021.4512125.60121261~5层学校4、公用工程(1)给水工程以市政自来水作为本工程的水源,从市政道路的给水管共引入一路DN250的进水管,供给本工程生活及消防用水。室外给水管材:给水管道管径DN≥100mm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给水管,电熔接口;DN<100mm采用高密度聚乙烯(PE100)管,热熔连接。室内给水系统充分利用市政自来水压力。本工程生活水加压系统采用变频水泵供水方式,按竖向分区加压供水。在地下室设置生活水箱和生活水泵房。生活水池采用不锈钢装配式。给水干管采用钢塑复合管,支管采用PPR给水管。生活水加压系统采用变频水泵供水方式,按竖向分区加压供水,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及高层建筑每个加压区供水户数不大于500户的要求分别独立设置加压系统,水泵房位于负1层。室内消防给水另设消防水池及加压设备。考虑住宅用水、商业活动用水、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车库地面冲洗等因素,本项目总用水量约为800.05m3/d。(2)排水工程本项目区内雨水收集系统由雨水明沟、雨水管组成,室外雨污分流,室内污水合流,设专用污水管。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分为污废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55-
1)污水:小区最高日生活污水量按给水用水量90%计算,即为800.31m3/d。采用污废分流,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粪便污水经过化粪池初步处理,商业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经汇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排水管。2)雨水:采用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q=2424.17(1+0.533lgT)(L/S.ha)(t+11.0)0.668式中:屋面雨水:T=5年,t=5min,Ψ=0.90场地雨水:T=5年,t=10min,Ψ=0.55雨水排水量:Q=Ψ·q·F小区雨水设计排水量Q=1150L/S室外场地雨水经过雨水口收集后通过雨水管,就近排入周边道路市政雨水管道。室内污水分流排出室外。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就近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商业餐饮含油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下车库设置集水井,车库废水流入集水井,由排污泵提升排至室外污水检查井内。设置化粪池4个,2个位于项目AF040129(学校)西北角、西南角;2个位于项目AF040130(住宅区)东面、东南角。设置隔油沉渣池2个,位于项目项目AF040130(住宅区)东侧,临近商业餐饮铺位。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粪便污水与其它生活污水及经隔油隔渣预处理的商业餐饮含油废水就近排入周边道路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市政污水接驳口共2个,分别位于项目西南角、东南角。根据排水咨询意见,污水最终排至鹤洞路现状管径为DN400污水管,最终流入西朗污水处理厂;雨水可排至鹤洞路现状管径为DN1200雨水管。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估算,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详见表3。表3本项目用水排水情况一览表项目规模计算系数运行天数用水量(m3/d)用水量(m3/a)排水量(m3/d)排水量(m3/a)住宅2100人210L/人•d365天441.00160965.00396.90144868.50商业1029m225L/m2·d365天25.739389.6323.158450.66公寓5377m2350L/床·d365天94.1034345.5984.6930911.03-55-
初中学校1500人100L/人·d250天150.0037500.00135.0033750.00小计///710.82242200.21639.74217980.19商业餐饮450个餐位220L/餐位·d365天80.329309.572.2726378.55小计///80.329309.572.2726378.55地下车库冲洗废水32456m23L/m2·次年冲洗车库约6次0.75273.750.68246.38再生资源回收站冲洗废水50m215L/m2·d365天1.60584.211.44525.79绿化用水12625.3m21.3L/m2·d365天5.882144.46--发电机喷淋用水/定期补充水0.7m3/d365天0.7255.5--合计///800.05274767.63714.13245130.90注:结合用餐习惯,用餐区面积按总面积的60%计,2M2/餐位项目已取得广州市排水设施管理中心出具的排水咨询意见(穗水排设咨字[2015]147号),项目位于西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污水处理厂尾水经花地河排入平洲水道,最终进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项目雨水排向花地河边现状雨水管。(2)供电①供电电源:供电电源将由市政10KV电网供给。10KV电源进线沿鹤洞路电力电缆沟引入至项目地块供电局开关房(开闭所)。根据项目地块布局、以及用电负荷、电压质量等因素,开关房(开闭所)按15000~18000KVA的转供容量控制。10KV开关房的设置可采用单独建设,也可以与10KV变(配)电所联建。开关房设在AF040130地块A5地库。②备用发电机:考虑一级负荷的第二电源,在项目地块地下室设置一台约720KW柴油发电机机组,分别位于A3地下室专用变电所附近。净高不低于3.8米。当正常供电中断时,发电机在15秒内自动输出应急电源。当正常电源恢复供电时发电机自动关闭并切换至正常供电电源。其详细情况见下表4。表4备用发电机一览表编号数量及功率位置机房换热排风口位置尾气排放口1720KWA3负一层A3栋首层外绿化带A3栋屋顶天面(3)通风、排烟及空调系统①本项目地下室采用机械通排风系统,排风系统平时排风,火灾时排烟,地下室临近车道的防火分区采用自然补风,其余机械送风。发电机房设在地下1层,备用发电机尾气采用水喷淋(添加表面活性剂)-55-
处理后通过内置烟井引至A3楼顶高于天面排放。商业区餐饮油烟集中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道引至A3楼住宅塔楼楼顶高于天面排放。本项目发电机尾气排烟道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4。②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拟采用分体式空调制冷、供暖。(4)能源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使用电能。5、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计划于2015年9月底开工,施工期约为36个月,预计2018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55-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拟建场地原为广州钢铁集团电炉炼钢厂。目前项目拟建场地已拆除完毕,广州钢铁企业集团2013年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以下简称:土壤所)对项目所在区域土壤质量现状进行了调查和监测。本报告参考或引用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完成的《广钢集团白鹤洞地块(北区)土壤状况调查及修复方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简要分析地块土壤质量情况与本项目的关系。由调查报告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块不属于需要修复的区域。项目所在地块的土壤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GB15618-2008)的二级标准中的居住用地标准。因此,项目原有污染物为项目周边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尾气和扬尘。-55-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1、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北纬23°4"24.23",东经113°14"19.78")。项目北面隔30m为广钢工人俱乐部,隔120m为观鹤小区,隔272m为鹤洞路;东面隔20m规划路为规划的广钢新城AF040138地块商业用地及规划的广钢新城AF040139地块公共绿地;东南面30m规划路为规划的广钢新城AF040122地块住宅用地。南面隔25m规划路为规划的广钢新城AF040131地块住宅用地。荔湾区,广州市市辖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西部,东与越秀区相连,北部、西北部与白云区水陆相通,西部与佛山市南海区接壤。2、地貌类型荔湾区所在的地区位于珠江三角洲北缘,地势平坦且向南向北呈低落之势,西南部平均绝对高程6米左右。北面为台地,地势较高。西南、南部略低,高差2米左右。由西湾到小北江间,大部分为低洼平原。侵蚀平原分布于区内的克山和西村一带。堆积平原分布于西关大部分地区。平原地势向南向西呈低落之势,中山七路东段到西山最高,光复北路一带标高为109米以上,龙津路108米比逢源路107米高,最低处在丛桂路涌边。多宝路和逢源路各街低处标高在106.4米左右,而珠江高潮面在107米上下,故潮涨即入内街。因地势低洼,局部地段下水上升至地面,有沼泽化现象,致排水不畅。西关平原内原有河涌密布,深入市内弯曲连绵,每逢大雨季节,潮涨入侵造成水患。原芳村区地处珠江三角洲平原北缘,平均绝对高程5.5~5.8米,相对高差2米左右,多为第四纪堆积层,厚1.5~30米。在白鹤洞一带,有顶部高程相差很小的小山岗群,台地东西长约1000米,最高标高25.2米,属二级台地。海北村、海南村各有一座小山岗,岗顶标高17~20米,岗体保留不够完整,且面积很小。荔湾区地域地质基底为白红岩体,上层为第四纪沉积岩、沙土、粘土、淤泥、杂填土等。荔湾地区的第四纪地层系统由表及里分为表层土人工填土层和全新世海陆交替层。荔湾地区基底为垩尔岩及其他岩系,分布很广,是陆相湖盆地沉积,沉积物厚度在500米以上。原芳村区地处三水盆地,区内出露的地层由新到老有第四系、第三系及白垩系。3、气候气象-55-
项目所在区域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据各种气象台历年资料统计:气温:多年平均气温21.8℃,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气温(7月)28.4℃,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极端最高气温38.7℃。日照:全年日照达1906小时。10月份日照最长,平均为240-260小时,4月份日照最短,平均为78.9小时。全年日照率为42.9%,其中10月份达55%,4月份只有21%。降雨量:全年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mm,最大年降雨量为2516.7mm,最小年降雨量为1158.5。降雨集中在夏季,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月平均降雨量为293.8mm;最少在12月份,月平均只有24.7mm。历年4-6月份为梅雨季节,7-9月份为台风季节。本区季风变化明显。冬季主导风向为北风,多出现于9月份至次年3月份,频率为12.9%。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主要出现在4-8月份,频率为12.7%,全年平均风速为1.9m/s,极大风速35.4m/s。静风频率为4.2%,年平均气压为1012.4百帕,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年蒸发量为1575.5mm。4、河流水文特征荔湾区平原地域是近代珠江河道沙洲发育形成的地带,总体地势低洼,濒临珠江及白鹅潭,并受北江水系的影响,水位、流量、流速、水质都受潮汐影响。前汛期,大约在每年清明以后,白鹅潭水位逐渐高涨,潮位最高时期在春夏之间,其次是夏天的台风季节,直至10月才开始回落,涨水期达半年之久。后汛期,即夏秋间,由于热带气候暴雨导致水位上涨。原荔湾区内原有河流以珠江为主干,汇北江、流溪河水贯流全区。天然河涌水道均由东向西流出增埗河和西航道,其间还有些人工开涌相互沟通以利排水。原芳村区地域三面环水,区内河涌多。西关地区地势低下,在汛期,或每逢大雨,极易成灾。在上世纪,荔湾区域内先后于1915年、1947年、1957年受三次大的水灾影响,灾情严重。新中国成立后,经多年河涌治理,多数河涌改为渠箱。区内仍有未予覆盖河涌,经反复治理,水质有所好转,水浸的现象得以缓解。在2010年11月亚运会开幕前,荔湾区按照广州市河涌治理规划有序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分别对区域内的河涌实施“重点”、“主要”、“一般”三个层次的整治,有效提高防洪排涝标准,使水环境得到改善。-55-
从钻孔和民用井涌水量资料显示,荔湾区地下水并不算丰富,其地下水类型之一的第四层潜水,主要分布在河漫滩、冲积平原和丘间谷地的冲积洪积层的松散介质中。冲积层厚薄不一,有的数米至十多米不等即具地下水,有的则至数十米。5、土壤植被(1)土壤项目所在区域土质为含砂赤红壤,为城市区域用地,周围多为建设用地及道路用地,土壤表层为水泥等硬质地面覆盖。(2)植被荔湾区内自然植被主要有季风常绿阔叶林、针叶林、灌草丛等群落,共30多个科、50多个属、100多个种。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区区划分类表项目功能区类别地面水环境纳污水体为花地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环境Ⅴ类区,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Ⅴ类标准大气环境属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属2、4a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否是否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否是否水库库区否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属西朗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是否管道煤气管网区是是否必须预拌混凝土范围是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范围否-55-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2014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940.33亿元,增长6.8%。三次产业比例为0.5:23.1:76.4。其中,三次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4.85亿元、217.57亿元和717.91亿元,分别增长-2.6%、6.7%和6.9%。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25亿元,按区口径增长0.9%、按市口径下降3.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3.25亿元,下降0.7%。2014年,税收总额226.96亿元,增长5.9%。其中,国税收入160.53亿元,增长6.5%;地税收入66.43亿元,增长4.7%。2014年,全区法人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204.42亿元,增长6.7%。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70.24亿元,下降10.5%。第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完成4.83亿元和199.59亿元,占比重分别为2.4%和97.6%。房地产开发投资70.24亿元,下降10.5%;房屋施工面积30.9万平方米,增长13.3%。全区项目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282.45亿元,增长18.9%。2014年,全区进出口总值为21.00亿美元,下降13.7%。全年出口总值11.9亿美元,下降1.8%。实际利用外资2.13亿美元,增长5.1%;合同利用外资3.08亿美元,增长61.0%。2014年,全区农业总产值7.46亿元,下降1.5%。其中,花卉产值6.21亿元,下降4.7%,占全区农业总产值的83.3%。2014年,全区工业总产值342.43亿元,增长2.7%。按企业规模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11.64亿元,增长2.5%,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91.0%。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30.79亿元,增长4.8%,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的9.0%。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总产值269.27亿元,增长4.0%,占全区总产值比重86.4%;重工业总产值42.37亿元,下降9.4%,占全区总产值比重13.6%。按行业分,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船舶制造业增速居前三位,同比分别增长2.07倍、50.8%、49.1%。烟草制品业总量最大,产值220.93亿元,增长9.6%,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的64.5%。工业产品销售率为100.0%,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2014年,全区资质以上建筑业总产值92.46亿元,增长65.0%;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86.13万平方米,下降10.8%。-55-
201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6.38亿元,增长17.1%。其中,商品零售额636.25亿元,增长17.6%;餐饮收入额50.13亿元,增长10.8%。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零售类别看,零售额最大的两类商品分别是中西药品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是195.69亿元和132.95亿元;零售额增长最快的是家用电器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超1.2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网上零售额200.30亿元,增长46.9%,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29.2%,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全区商品销售总额4766.86亿元,增长16.7%。2014年,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368.13亿元,增长7.3%,占全区生产总值39.1%。民营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69亿元,同比增长29.3%,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50.7%。2014年末,全区个体户、私营企业8.52万户、注册资金189.28亿元,分别增长5.7%和43.1%。2014年,全区发挥科技财政投入的指导和带动作用。区财政技术研发经费安排10706万元,全社会R&D投入约20.8亿元。认定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21家,全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44家。专利申请总量3380件,同比增长47.2%,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840件,同比增长305%,专利授权总量1659件,同比增长42.5%,增幅均列全市第一。2014年,全区各类学校共95所,在校学生10.05万人,专任教师6387人。当年初中升学率95.19%,高中毕业生升学率82.62%;高考上线率达到99.77%、本科上线率为79.94%,位居全市第二。学前教育健康发展,逸彩庭园幼儿园被评为广州市一级幼儿园,广雅幼儿园顺利通过市一级幼儿园评估,文昌幼儿园、鹤苑幼儿园、海南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通过规范化幼儿园验收。我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督导检查,成为全省首批达到“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认定标准的16个区县之一。区内62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被认定为标准化学校。高中教育突出优质特色,一中、四中通过2014年广州市普通高中特色课程立项。2014年我区高考成绩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我区第一批本科上线率达19.16%,较上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区属高中专科上线率高达99.77%,连续五年继续保持广州市第一。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完成全区122所民办教育机构的年检工作,新审批民办学校3家。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完成14所小学建设,11所小学正在建设之中。探索特色课程建设,今年新增真光中学(初中部)、西关实验小学、环市西路小学等11所中小学为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特色学校,使全区总数达到17所,居全市之冠。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合唱节上,荔湾区青少年宫合唱团夺得童声组金奖第一名,并荣获总冠军第三名。申报市青少年科技教育项目共36项。-55-
2014年,文化事业取得新进展。荔湾区被国家文化部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区”,被省文联评为“广东十大传统美食之乡”,区文化馆被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评为“广东省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区文化馆创作的舞蹈《西关风情·囍》荣获广东省第六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金奖,全年获得市以上奖项共19个。全年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8场,在荔枝湾大戏台组织私伙局常态演出150场。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发放2万张文化惠民券,组织300场电影和200场演出进社区。广州市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完成50%,编制广安里门楼等3处文物单位的修缮设计方案,8人被评选为第四批省、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5-
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为弄清项目周围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要求,结合项目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群分布及主导风向,本评价收集《荔湾区秀水涌以北、郭村路以南、芳信路以西地块项目》于2014年4月7日至4月13日对项目所在区域中SO2、NO2、PM10、TSP的现状监测结果,以及2014年8月15至8月21日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发布的PM2.5、O3的实时数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现状监测布设3个监测点:A1郭村路以南,A2黄竹岐罗村,A3葵蓬村;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的数据监测地点为荔湾芳村。监测数据见表5。表5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单位:mg/m3监测项目A1监测点A2监测点A3监测点SO2小时浓度范围0.024~0.0660.033~0.0790.031~0.079占标率(%)4.8~13.26.6~15.86.2~15.8超标率(%)00日均浓度范围0.032~0.0400.038~0.0490.037~0.051占标率(%)21.3~26.725.3~32.724.7~34超标率(%)000NO2小时浓度范围0.029~0.0770.043~0.0850.042~0.072占标率(%)14.5~38.521.5~42.521~36超标率(%)000日均浓度范围0.034~0.0430.046~0.0580.050~0.058占标率(%)42.5~53.857.5~72.562.5~72.5超标率(%)000PM10日均浓度范围0.072~0.0920.088~0.1080.096~0.113占标率(%)48~61.358.7~7264~75.3超标率(%)000TSP日均浓度范围0.118~0.1450.147~0.1790.165~0.190占标率(%)39.3~48.349~59.755~63.3超标率(%)000监测项目监测点:荔湾芳村PM2.5最大占标率(%)72超标率(%)0O3最大占标率(%)60.6超标率(%)0从上表监测统计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内SO2、NO2的小时浓度与日均浓度,-55-
PM10、TSP、PM2.5的日均浓度,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水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污水位于西朗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产生的污水经项目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送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花地河排入平洲水道。为了解项目区域周边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收集《东漖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报告书》(已报批)于2013年2月1日~3日对花地河、平洲水道进行的水环境现状监测断面具体位置和监测结果详见表6所示。表6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采样时间水温pHDOBOD5CODCrNH3-NTP石油类LAS1#污水厂排放口花地河上游500米处2月1日20.16.755.45.0221.61.130.1480.160.1682月2日21.36.895.94.5120.81.090.1120.100.1532月3日20.76.945.15.6322.41.280.1750.180.177污染指数--0.140.580.840.720.780.480.290.55地表水标准Ⅳ类--6~936301.50.30.50.32#污水厂排放口花地河下游1公里处2月1日20.56.574.05.9126.21.700.2260.240.2612月2日21.16.643.96.3028.21.750.2440.360.2702月3日20.96.613.76.8829.01.780.2520.420.287污染指数--0.390.851.060.921.160.80.680.91地表水标准Ⅳ类--6~936301.50.30.50.33#平洲水道断面2月1日20.36.684.35.1223.01.650.1220.200.2082月2日21.56.704.15.7425.81.590.1500.270.2222月3日20.46.754.85.3024.61.530.1360.220.215污染指数--0.291.151.351.221.590.684.61.08地表水标准Ⅲ类--6~9542010.20.050.2注:阴影部分表示超标。通过统计分析可知,2#监测断面BOD5和氨氮出现超标现象,污染指数分别为1.06和1.16,可见花地水道水质状况一般。3#平洲水道监测断面DO、BOD5、CODCR、氨氮和LAS有超标,污染指数分别为1.15、1.35、1.22、1.59和1.08,其它指标均能够符合Ⅲ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可见平洲水道的水质状况一般。从超标的水质指标来看,花地水道和平洲水道-55-
主要以有机污染为主。虽然项目所在的荔湾区芳村片区市政污水管网已基本覆盖完善,花地水道周边亦已落实了截污工程,生活污水已全部纳入西朗污水厂处理,但由于花地水道和平洲水道与流经佛山的一些河涌相连,因此,上游河涌两侧部分未经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的排入可能是造成下游花地水道和平洲水道断面水质现状超标的主要原因。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广钢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规划实施后噪声功能区为2类区,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评价现状,根据规划道路情况及项目规划情况,项目东侧规划开拓路、南侧规划开拓二横路为城市次干道,西侧规划团结路、北侧规划开拓一横路为城市支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4a类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的,4a类区为交通干线边界两侧纵深距离35m±5m;当临街建筑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位4a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项目东面及南面住宅楼临街一侧到交通干线道路边界的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本评价主要考虑项目的边界现状噪声值。项目环评工作组于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对本项目的边界噪声进行了实测以确定其数值,监测点具体分布见附图2项目四至及噪声监测点位图,监测结果详见表7。表7项目各边界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监测时间监测点监测点位置昼间监测值夜间监测值标准值3月10日1#东面边界外一米52.447.0昼间≤70dB(A),夜间≤55dB(A)2#南面边界外一米53.047.33#西面边界外一米54.548.2昼间≤60dB(A),夜间≤50dB(A)4#北面边界外一米54.748.13月11日1#东面边界外一米52.347.2昼间≤70dB(A),夜间≤55dB(A)2#南面边界外一米53.247.83#西面边界外一米54.049.0昼间≤60dB(A),夜间≤50dB(A)4#北面边界外一米54.448.2根据上表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边界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总体来说,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本报告参考或引用2013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完成的《广钢集团白鹤洞地块(北区)土壤状况调查及修复方案》(以下简称:调查报告),简要分析地块土壤质量情况与本项目的关系。-55-
1)、分析项目根据《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报环保部审批稿)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版)》(GB15618-2008)的住宅用地评价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的相关标准,结合广钢集团白鹤洞生产基地的污染特点。土壤监测项目包括:①土壤基本理化性质(1项):pH值。②重金属(12项):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硒、钴、钒、锑。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51项):苯、甲苯、乙苯、间对-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基苯、正-丙苯、1,3,5-三甲基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异丁基苯、对-异丙基甲苯、正-丁苯、2,2-二氯丙烷、1,2-二氯丙烷、顺-1,3-二氯丙烯、反-1,3-二氯丙烯、1,2-二溴乙烷、二氯甲烷、反-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1,2-二氯乙烯、溴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二氯丙烯、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二溴甲烷、1,1,2-三氯乙烷、1,3-二氯丙烷、四氯乙烯、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2-二溴-3-氯丙烷、六氯丁二烯、氯苯、溴苯、2-氯甲苯、4-氯甲苯、1,3-④二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1,2,4-三氯苯、1,2,3-三氯苯、氯仿、溴二氯甲烷、二溴氯甲烷、三溴甲烷。⑤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3项):苯酚、2,4-二硝基甲苯、3,3-二氯联苯胺。⑥多环芳烃类(16项):萘、苊、二氢苊、芴、蒽、菲、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苯并(a,h)蒽、⑦苯并(g,h,i)苝。⑧氰化物。⑨氟化物。⑩石油烃总量。2)、分期调查根据广钢集团白鹤洞基地的生产状况和调查结果,土壤所前后对该基地土壤环境进行了三次调查。(1)第一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首先在广钢集团白鹤洞生产基地的高炉炼铁厂、转炉厂、电炉炼钢厂(项目地块)-55-
、连续轧钢厂、发电等车间及其它地块怀疑受到污染的地块进行布点调查。原则上在每个调查区域的中心点采样,但由于广钢集团白鹤洞基地调查时仍在生产,为了不影响生产活动,采样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的土壤钻孔和采样点位见图1和表8。图1第一期钻孔取样点分布图表8第一期土壤钻孔和采样点(摘录本项目所在地布点)样品编号样点位置钻孔深度(米)东经北纬备注Z9电炉炼钢厂5113.2328823.07122本项目所在区域(2)第二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第二期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共打孔16个,采样深度均在5米以上,分4层取样(不包括混凝土层和碎石填层,从出现土壤的位置向下分为A、B、C、D层),共分析土壤样品51个。钻孔取样点分布见图2和表9。由于第一期主要超标的污染物是多环芳烃、铅和锌,因此第二期土壤主要分析的是多环芳烃、铅和锌。-55-
图2第二次期土壤钻孔点位图表9第二期土壤钻孔和采样点(摘录本项目所在地布点)样品编号样点位置钻孔深度(米)东经北纬备注Z9-2电炉炼钢厂5113.2377923.07387本项目所在区域Z9-4电炉炼钢厂5113.2360623.07276(3)第三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于第一、二期采样点位偏少,一些地方没有布设采样点,为此我们进行了第三期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共打孔38个,采样深度均在5米以上,分4层取样(不包括混凝土层和碎石填层,从出现土壤的位置向下分为A、B、C、D层),共分析土壤样品151个,分析项目只有多环芳烃(16种)和重金属(8种)。钻孔取样点分布见图3和表10。-55-
图3第三次期土壤钻孔点位图图图4三次期土壤钻孔点位放大图表10第三期土壤钻孔和采样点(摘录本项目范围内布点)样品编号样点位置钻孔深度(米)东经北纬3#电炉炼钢厂5113.2389523.074244#电炉炼钢厂5113.2397223.073355#电炉炼钢厂5113.2388723.07254-55-
3)、小结综合三批采样分析结果,原电炉炼钢厂地块及周边的6个样点的土壤样品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版)》(GB15618-2008)的住宅用地评价标准。广钢集团白鹤洞地块(北区)的污染土壤主要集中在连轧厂、原垃圾场、高炉炼铁厂三个地区,另外电炉炼钢厂(10#点)、金业新能源公司(22#)和中型轧钢厂(35#)这三个地区也有小面积的分布。污染物主要是多环芳烃、铅、锌,另外有少量的镍和砷污染。具体受污染的区域分布见下图11。图11广钢集团白鹤洞(北区)地块污染区域总分布图由调查报告及上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块不属于需要修复的区域。项目所在地块的土壤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GB15618-2008)的二级标准中的居住用地标准。-5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保护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因该项目的建成而受到明显影响。2、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在区域属西朗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污水处理厂尾水先经花地河,进入平洲水道,然后经平洲水道汇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花地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水体功能为综合,非水源保护区;平洲水道执行Ⅲ类标准,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执行Ⅲ类标准。,控制废水中CODCr、BOD5、SS、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不增加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建设项目所在地处于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为Ⅴ类,因此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Ⅴ类标准。3、声环境保护目标确保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营运期间周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保证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4、周边敏感点本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见表11。表11建设项目周围区域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表序号环境保护目标(规划区)环境保护目标(左侧相应规划区现状)保护内容规划名称性质方位距离规模现状名称性质方位距离规模1规划的AF040137地块居民区(晚于本项目建成)西15m原广钢电炉炼钢厂拟拆除西15m-环境空气二类声环境2类2规划的AF040131地块居民区(晚于本项目建成)南15m原广钢热电厂拟拆除南15m-3规划的AF040122地块居民区(晚于本项目建成)东30m原广钢金业汽车运输部及废钢破碎机场已拆除东30m-4规划的AF040140地块居民区(建设进度相当)西南60m广钢集团炼铁厂、净水站、热电厂等地块已拆除西南60m-5学校北广钢观鹤小区-55-
规划的AF040128地块(晚于本项目建成)120m约800人居民区西北250m约1500人6规划的AF040114地块居民区(晚于本项目建成)东北500m约3800人鹤洞村居民区东北600m约8000人7规划的AF040117地块医院(晚于本项目建成)东北360m1200张床位市公用事业高级技校已搬迁东北360m约1000人福盛花苑居民区东北500m约800人广钢医院医院东北570m-8----荔湾区第三人民医院医院东北550m-9----培英中学学校北600m约3000人10----广船鹤园小区居民区北520m约3000人11----广钢鹤平小区居民区西北500m约2000人12----坑口村居民区西北700m约8000人13----新爵村居民区南700m约5000人14----鹤洞小学学校东北630m约800人15培真小学学校西北470m约800人16金道中学学校西北590m约3000人17金道花苑居民区西北570m约2000人18华丽苑居民区西北500m约800人19荣芳阁居民区西600m约800人-55-
20----花地河江河西南2000m小河水环境Ⅳ类21----三枝香水道江河西南2700m大河水环境Ⅲ类注:阴影部分为环境保护目标-55-
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执行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Ⅳ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2、4a类标准;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二级标准中的居住用地标准;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Ⅴ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2、《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3、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SO2≤500mg/m3,NOX≤120mg/m3,烟尘≤120mg/m3,烟色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4、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LAS≤20mg/L、动植物油≤100mg/L)5、《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经花地河排入平洲水道,最终进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其COD、氨氮排放量纳入西朗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本次评价不建议总量控制指标。-5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本项目为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污染影响时段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其产污环节分析如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投入使用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装修废气扬尘、施工车辆和动力设备废气场地弃方固废发电机尾气、机动车尾气、生活污水、餐饮污水、噪声、固废图6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产污环节图主要污染工序1、施工期(1)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动力设备废气以及装修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土方或散装建筑材料运输、倾倒等过程,以及物料堆场和暴露松散土壤表面受风力作用随风飞扬进入空气中;施工车辆及动力设备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HC等;装修废气主要来源于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游离甲醛等,室内装修阶段还会产生大量粉尘(主要在切割、钻孔、开凿等过程)。(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车辆、设备和场地冲洗环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55-
根据类似工程测算,项目正常施工情况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量约1.2~1.5m3,本评价取1.3m3计算,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7841m2,则本项目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6.62万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振捣棒、吊机、升降机、电锯、电刨、电钻等)产生的噪声,在距施工设备、车辆1m处的噪声源在80~100dB(A)。(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场地弃方、建筑垃圾(如废砖石、废钢条等)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为127841m2,根据有关研究结果,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系数为20~50kg/m2,本次评价取30kg/m2,则本项目在建设期将产生约0.38万吨建筑垃圾,其主要成份为:废弃的沙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水泥袋、纤维、塑料泡沫、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等。另外,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因在场人员数量变化而异,进场施工人数高峰期按400人计,根据广州地区相似项目类比情况,固体废物排放计算系数取0.5kg/d,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0kg/d,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柴油发电机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以及餐厨油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办公人员的办公废水、配套公建污水以及地下车库冲洗废水;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拟采用分体式空调制冷、供暖,因此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源包括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抽排风机等固定设备噪声,以及进出项目区的机动车噪声等;固体废物主要有办公人员的日常生活垃圾。(1)废气①柴油发电机废气建设项目拟安装1台72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分别位于A3-55-
楼下的负一层设备房中,作应急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应采用优质轻柴油,按单位耗油量228g/kW·h计,广州市的供电比较正常,因此备用发电机的启用次数不多,仅作备用,每月使用时间小于8小时。现按每月发电一次,每次运行8小时计,则2台发电机组耗油量约为720×228×96/1000000=15.75t/a。排污系数:根据《大气污染工程师手册》,当空气过剩系数为1时,1kg柴油产生的烟气量约为11Nm3。一般柴油发电机空气过剩系数为1.8,则发电机每燃烧1kg柴油产生的烟气量为11×1.8≈20Nm3,则每年产生的烟气量为31.51万m3。表12建设项目发电机燃烧尾气排放量一览表序号发电机数量及功率年耗油量(t)烟气产生量(Nm3/a)烟气排放口排放口高度(m)1720KW21.8931.52×104A3楼顶80合计21.8931.52×104----本项目的备用发电机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根据《普通柴油》(GB252-2011)规定,2013年7月以后0#柴油含硫率≤0.035%,参考燃料燃烧排放污染物物料衡算办法计算,项目污染物产生量计算如下:SO2Cso2=2×B×SCso2—二氧化硫排放量,kg;B—消耗的燃料量,kg;S—燃料中的全硫分含量,%;本项目取0.035%。NOxGNOx=1.63×B×(N×β+0.000938)GNOx—氮氧化物排放量,kg;B—消耗的燃料量,kg;N—燃料中的含氮量,%;本项目取值0.02%;β—燃料中氮的转化率,%;本项目选40%。烟尘G烟尘=0.29×B/1000B—消耗的燃料量,kg。则本项目备用发电机组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如表2.5-12所示:表13建设项目发电机燃烧尾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源(物)废气量(Nm3/a)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Nm3)排放量(t/a)排放标准A3楼720kw发电机SO231.52×1040.01135.00.011120NOx0.02683.00.026500烟尘0.00514.50.005120在发电机燃油采用含硫量不大于0.035%的优质0#柴油的条件下,主要污染物SO2、烟尘和NOx-55-
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②厨房油烟1)餐饮油烟餐饮功能以中餐为主,餐饮面积共计约1500m2,结合中餐的用餐习惯,用餐区面积按总面积的60%计,2m2/餐位,30个餐位/炒炉计算,项目内共设450个餐位、总共设置15个炉头。根据《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每个基准炉头的额定风量按2000m3/h计算,厨房使用时间按每天6小时,每年365天计,则本项目烟气产生量为18万m3/d,6570万m3/a。项目处理前的油烟浓度按20mg/m3计,则油烟年产生总量为1.31t/a;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即油烟浓度≤2mg/m3,则处理后油烟年排放总量为0.13t/a。本项目餐饮业油烟废气应经运水烟罩收集、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最终引至A3塔楼的油烟排气口排放,共设置1个商业餐饮油烟排放口,烟井内径700×850mm。2)居民厨房油烟本项目共设住宅约700套,共约2100人。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上各住宅楼(A1~A3、A5~A7)顶楼排放,各住宅塔楼楼顶分别设置3个油烟排放口。经调查计算,食用油消耗系数为7kg/100人·d(两餐),则本项目建设后居民食用油消耗为147kg/d,油烟挥发率取2.5%,即3.68kg/d,1.34t/a。一般家用抽油烟机油烟净化率约为5%,即排放量为3.49kg/d,1.27t/a。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上各住宅楼顶楼排放。③机动车尾气本项目设有地下机动车泊位979个。因地面停车位数量较少(AF040130地块9个),且位于露天通风处,其汽车尾气排放后即散逸,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故本环评不对其做定量分析。机动车进出建设地下停车库时,将排放一定量的CO、NOx、HC,可按每个车位车辆日进出2次计,则平均日车流量为1958车次/d。机动车在项目范围内行驶平均距离200m,全年365天计。-55-
根据我国机动车发展的实际情况,参考最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3-2005)进行类比计算,机动车运行时的大气物排污系数见表14。表14机动车运行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类别基准质量(RM)(kg)限值(g/km)COHCNOXPM10L1L2L3L4汽油柴油汽油柴油汽油柴油--阶段类别级别Ⅲ第一类车--全部2.300.640.20--0.150.500.050第二类车ⅠRM≤13052.300.640.20--0.150.500.050Ⅱ1305<RM≤17604.170.800.25--0.180.650.070Ⅲ1760<RM5.220.950.29--0.210.780.100根据本项目特点,进入建设项目停车场的机动车基本上为小型车(属于第一类车),且按照此规定,中国III阶段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因此,本报告按照第一类车、中国Ⅲ阶段来核算相关污染物。地下车库排气口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2.4-14:表15地下车库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表污染物COHCNOxPM10排放系数(g/辆·km)2.30.20.150.05日排放量(kg/d)0.900.080.060.02年排放量(t/a)0.330.030.020.01地下车库设置在地面绿化带设置10个排气口,排气口排放高度为3m,排气口周围种植抗性植物,排气口方向避开人群和敏感建筑物。④垃圾房臭气本项目不设置垃圾收集站,垃圾日产日清,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垃圾收集站臭气。项目A7建筑设置一座再生资源回收站,主要分类收集废纸皮、废电线电缆、废铁废铜等生活常见的可回收资源,不产生臭气。(2)废水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商业餐饮及配套公建用水、绿化用水等,项目用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估算,-55-
本项目除绿化用水蒸发等不产生污水排放外,其余用水均产生污水排放,排污系数取0.9,本项目排水情况详见表16。表16本项目排水情况一览表类型用排水项用水量(m3/d)用水量(m3/a)排水量(m3/d)排水量(m3/a)日常生活废水住宅441.00160965.00396.90144868.50商业25.739389.6323.158450.66公寓94.1034345.5984.6930911.03初中学校150.0037500.00135.0033750.00小计710.82242200.21639.74217980.19餐饮废水餐饮废水80.329309.572.2726378.55小计80.329309.572.2726378.55地下车库冲洗废水地下车库0.75273.750.68246.38再生资源回收站冲洗废水再生资源回收站1.60584.211.44525.79绿化用水5.882144.46--发电机喷淋用水0.7255.5--合计800.05274767.63714.13245130.90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和LAS,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花地河排入平洲水道,最终进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类比同类型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水水质情况见表17。表17本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水水质情况一览表项目水量指标CODcrBOD5氨氮SS动植物油石油类LASm3/a生活污水217980.19产生浓度mg/L30020010150————10产生量t/a65.3943.602.1832.70————2.18排放浓度mg/L30020010150————10排放量t/a65.3943.602.1832.70————2.18餐饮废水26378.55产生浓度mg/L80050010250150——10产生量t/a21.1013.190.266.593.96——0.26排放浓度mg/L5003001015080——10排放量t/a13.197.910.263.962.11——0.26车库冲洗水525.79产生浓度mg/L150100——600——20——产生量t/a0.080.05——0.32——0.01——排放浓度mg/L150100——150——20——排放量t/a0.080.05——0.08——0.01——-55-
资源回收站冲洗废水246.38产生浓度mg/L150100——600——————产生量t/a0.040.02——0.15——————排放浓度mg/L300200——150——————排放量t/a0.070.05——0.04——————综合污水245130.90产生浓度mg/L353.65232.189.97162.5016.140.099.97产生量t/a86.6956.922.4439.833.960.022.44排放浓度mg/L321.20210.559.97150.008.610.049.97排放量t/a78.7451.612.4436.772.110.012.44(3)噪声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源包括备用柴油发电机、配电房、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以及汽车进出噪声等,据类比调查分析,各类声源声级值如表18:表18项目噪声源声级值序号声源声级范围dB(A)源强位置数量1备用柴油发电机95-105A3地下一层22配电房60~70地下1层133水泵70~85地下1层44风机70~85地下1层235汽车进出噪声70~75地上1层—6车辆怠速行驶噪声65地下全4层—7人群活动噪声55~70商业街等—(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居民的日常生活垃圾,餐饮产生的餐厨垃圾、隔油池及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脂,机电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化粪池产生的粪渣等。①日常生活垃圾本项目日常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住宅居民、学校、商铺等的日常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垃圾的主要成分为废纸、玻璃、果皮、塑料包装袋等。本项目居民约为2100人,垃圾产生量按1kg/人·日计,产生的生活垃圾为2.10t/d,766.5t/a;学校师生约1500人,校内不设食堂和宿舍,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日计,每年运行250天,则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75t/d,187.50t/a;商铺建筑面积为1029m2,垃圾产生量按照0.02kg/m2·日计,产生的商铺垃圾为0.02t/d,7.51t/a;公寓床位数为268个,产生量按1kg/床-55-
·日计,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27t/d,98.13t/a;则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1059.64t/a。②化粪池粪渣本项目共设置4座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理,类比同类项目,年产生粪渣约10t,产生的粪渣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③餐厨垃圾本项目餐厨垃圾按照1.5kg/餐位·日计,共设450个餐位,则产生餐厨垃圾0.68t/d,246.38t/a。本项目产生的餐厨垃圾、废油脂属广东省严控废物HY05类别(饮食业产生的食物加工废物和废弃食物及植物油加工厂产生的残渣),因此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与有资质的④废油脂含油废水隔油池产生一定的废油脂,根据表19,废油脂产生量约0.3t/a;油烟净化器会产生一定的废油脂,废油脂产生量约1.7t/a。⑤危险废物本项目各类机电设备(主要是备用发电机、水泵)维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及废抹布,类比同类项目《逸彩新世界第一小区D组团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t/a,此类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类别(废矿物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报告联单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交由专业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的暂时贮存场地,贮存场地应做防渗漏、防扬尘、防雨淋处理。表19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汇总污染源规模系数产生量(t/a)类别处理去向居民生活垃圾2100人1kg/人·日766.50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商铺垃圾1029m20.02kg/m2·日7.51学校生活垃圾1500人0.5kg/人·日187.50公寓生活垃圾268个床位1kg/床·日98.13化粪池粪渣类比估算10.00餐厨垃圾 450个餐位1.5kg/餐位·日246.38严控废物HY05委托有严控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隔油池类比估算0.30油烟净化器废油脂1.70废机油类比估算0.03危险废物HW08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55-
合计1318.05//-55-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大气污染物商业餐饮厨房油烟废气量6570万m3/a6570万m3/a油烟20mg/m3,1.314t/a2mg/m3,0.131t/a发电机尾气废气量31.52万m3/a31.52万m3/aSO235mg/m3,11kg/a35mg/m3,11kg/aNOX83.00mg/m3,26kg/a82.87mg/m3,26kg/a烟尘14.50mg/m3,5kg/a35.50mg/m3,5kg/a机动车尾气CO0.33t/a0.33t/aHC0.03t/a0.03t/aNOX0.02t/a0.02t/a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污水量245130.90t/a245130.90t/aCODcr353.65mg/L,86.69t/a321.20mg/L,78.74t/aBOD5232.18mg/L,56.92t/a210.55mg/L,51.61t/aSS162.50mg/L,39.83t/a150.00mg/L,36.77t/aNH3-N9.97mg/L,2.44t/a9.97mg/L,2.44t/aLAS9.97mg/L,2.44t/a9.97mg/L,2.44t/a动植物油16.14mg/L,3.96t/a8.61mg/L,2.11t/a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居民、商业、学校生活垃圾1069.64t/a0严控废物餐厨垃圾、废油脂248.38t/a0危险废物废机油0.03t/a0噪声固定设备机动车噪声60~105dB(A)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他无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本项目施工期间,降雨可能导致由于开挖而裸露的地表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在辖区内种植较多的绿化植物,绿化率将达到30%以上,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使生态系统向良性的方向转化。-55-
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扬尘、装修粉尘、装修有机废气、施工废水、噪声、场地弃方和建筑垃圾等污染因素,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开挖、材料运输、装卸和堆放等过程,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较多且距离较近,施工扬尘将对项目周边的观鹤小区等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2)施工车辆及动力设备废气施工车辆及动力设备废气的排放局限于施工现场和运输沿线,分散且具有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这类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比较小。(3)装修废气装修工程包括建筑物外墙装修及室内装修,由于室外通风条件好,污染物易得到稀释、扩散,浓度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装修阶段废气主要来自室内装修。室内装修废气主要有粉尘和使用的装修材料产生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会在装修过程及投入使用过程中慢慢向周围环境释放,对室内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为防治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上述废气污染,将施工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尤其是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文明施工,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工地与外界隔离,实行屏蔽作业,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做到施工场地100%围蔽;②工地路面100%硬化,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③工地上堆放的砂土、土方及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密闭处理,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并及时清运渣土和建筑垃圾,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100%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④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雇用由市城管部门核定资质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建筑散体物料,严禁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⑤指定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人员,负责落-55-
实“一不准进(无《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工地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安排专人保洁,保证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⑥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袋装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由于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装水泥,应当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⑦施工期注意避开大风时段,必须施工时,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增设防尘措施;⑧施工工地应定期洒水,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石方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物料装卸时注意防止起尘;⑨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和施工时间,并缩短其使用时间,减少动力设备燃油废气的产生;⑩装修期间,应选用国家正规机构鉴定的绿色环保产品,并加强室内通风换气。2、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废水主要来自车辆、设备和场地冲洗环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如不注意搞好工地污水导流和排放,施工废水一方面会泛滥于工地,影响施工,另一方面施工废水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可能会堵塞排水管道,造成排水管道淤积,影响排水。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妥善的施工废水导排和引流,文明施工,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废水可以循环使用的尽量循环使用,减少废水排放,不能循环使用的应建设沉砂池,在简单处理去除大块杂物后排放,防止废水自由泛滥;夏季暴雨径流情况下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建设单位必须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做好排水准备,防止大块杂物堵塞下水道;施工阶段应尽量减少弃土、堆土,尽快清运弃土、余泥,避免暴雨冲刷;避免在雨季时进行挖方和填土,遇雨天采取在弃土表面加盖塑料布或其他覆盖物等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处理。3、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电钻、电锯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100dB(A-55-
),施工厂界外1m处的噪声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排放限值。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较多且距离较近,施工噪声将对区域声环境和敏感目标产生较大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建议措施如下:(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且机械、设备尽量不集中同一时间段作业,同时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2)严格遵守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在中午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且不得进行强噪声机械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置于距离敏感点较远处;(3)在工地四周设立临时围墙或采用合适的材料设置声屏障与外环境隔离,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措施,对高噪声机械设备也设置声屏障隔声降噪;(4)疏导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机动车噪声;(5)装修工程应先窗后门,使多数工序在室内进行,减轻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6)施工机械应采用市电,避免使用柴油发电机产生噪声及燃油废气。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场地弃方及建筑垃圾如堆存、处置不当,将占用道路以及引发二次扬尘,对堆放场地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产生的余泥应尽可能就地回填,或及时找到其他需要回填土的工地,互通有无,对一时不能迅速找到回填工地的余泥和建筑垃圾,要向有关部门申报,及时运走,堆放到合适的地方妥善弃置,不得随意弃置。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收集至指定地点存放,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综上,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项目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同类型工地的施工实例,在做好上述建议措施后,项目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较低的限度内,是可以接受的。-55-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一、本项目对内、外环境的影响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本项目拟在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设置1台功率为72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仅在市电停电时使用,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每月使用时间小于8小时。现按每月发电一次,使用的轻质柴油作为燃料(柴油含硫率≤0.035%)。发电机尾气采用水喷淋(添加表面活性剂)处理后通过内置预留烟井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尾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即SO2≤500mg/m3,NOX≤120mg/m3,烟尘≤120mg/m3,烟色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不会对本项目内外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为避免发电机尾气携带热量对内置烟井邻近功能区产生影响,项目内置的发电机尾气排放烟井需使用耐火砖、岩棉或其他有效的隔热材料设置隔热层,排烟道内应设不锈钢套管,并用铝箔玻璃棉包裹套管以隔热。(2)厨房油烟项目建成后,商业餐饮及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气,产生的燃气废气极少。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烟道引上顶楼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本项目商业餐饮油烟废气经过运水烟罩收集、高效静电除油装置二级处理后,废气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即油烟浓度≤2mg/m3,拟分别引至所在塔楼顶楼高于天面1.5m处排放。居民住宅厨房经居民家用抽油烟机排入住宅楼内的油烟管道,于所在建筑楼顶1.5m处排放。餐饮选址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设置的餐饮功能,符合《广州市环保局饮食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业务指引》、《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饮食企业与法律法规的相符性详见下表:表20项目饮食服务项目与法律法规的相符性对照表序号依据要求相符性1禁止在下列场所建设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它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本项目餐饮位于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设在首层及与住宅不相邻的楼层。-55-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本项目餐饮设有餐饮专用烟道,详细油烟排放位置详见排污口分布图。商住综合楼内与居民层相邻的楼层;本项目餐饮不设在居民层相邻楼层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不足五米的场所;纯商业建筑的餐饮位置距离住宅楼大于5m,满足距离要求其它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明文禁止建设的地方。不属其它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明文禁止建设的地方2《广州市环保局饮食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业务指引》第六条第一款1.应使用天然气、电、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或其它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在天然气管网范围内未使用清洁能源的优先改用天然气。项目属于天然气干管区。因此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2.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应分别设置。油烟气水平排风管应设坡度,以便集油和放油。本项目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经过运水烟罩收集+高效静电除油装置二级处理。3.为保证城市景观和建筑界面的完整,厨房烟道应通过内置烟道或结合建筑主体外墙设置,原则上不得加设外置烟管,不得将油烟气排放城市地下管道。油烟排风量以及内置的烟道的尺寸大小应与饮食服务项目的规模相适应,确实需另设外置烟管排放油烟的,应先征得规划部门批准同意,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排放口与周围住宅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米;(2)烟管高度应高出本建筑物与四周10米距离范围内的建筑物1.5米;(3)烟管的架设应取得排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攀架途径单元的用户同意,并征得烟管10米范围内所有用户无异议的意见。A、项目油烟于塔楼楼顶高于天面1.5m排放。各排气口位置详见附图4:项目排污口示意图。排放口1个,大小为700×850m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附录A的要求。B、本项目油烟排放口与最近住宅的距离大于10,可以满足(1)、(2)条件要求。C、本项目油烟管道通过内置烟道排放,符合(3)条件要求。4.应在油烟排风机前设置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经净化处理的油烟气原则上经专用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所在建筑楼顶天面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排入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厨房油烟废气经过运水烟罩收集、高效静电除油装置二级处理,处理效率可达85%以上,然后通过内置餐饮引至主楼顶楼天面高于1.5m对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2mg/Nm3。5.对于容易产生明显异味的,或在地下空间设置的饮食服务项目,除应加大排风量,还应对油烟气进行二级净化处理和除异味处理。饮食服务项目所在区域的抽排风系统的排气口设置应避开环境敏感点,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本项目饮食塔楼顶楼天面高于1.5m对空排放,与最近敏感点的距离大于10m。满足排放口与环境敏感目标距离大于10米的要求。-55-
3《广州市环保局饮食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业务指引》第六条第二款1.含油污水应与其它排水分流设计。2.在城镇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内的饮食服务项目,含油污水必须经隔油、隔渣或经高效油水分离装置进行预处理,使污水中所含的污染物浓度达到相应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接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3.在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外的或不具备接驳市政污水管网条件的饮食服务项目,污水必须经隔油隔渣和生化处理设施等处理,达到相应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外排。4.隔油设施所需空间应根据隔油工艺,含油污水排放量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宜设在有卫生要求的空间内,存油部分应便于清运和管理。选用隔油池或隔油器时,应当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有关技术要求。5.废气治理所产生的二次污染废水必须经处理后方可外排,不得排入雨水管道。饮食含油废水排入地块的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LAS≤20mg/L、动植物油≤100mg/L)排入污水管网,再汇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4《广州市环保局饮食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业务指引》第六条第三款1.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靠近居民住宅的一面布设噪声较小的设施,必要时应全封闭处理。应设置中央空调主机、大型水泵等专用机房,并对各类风机,水泵、鱼缸专用气泵、空调机组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要求2.与居民住宅较近的饮食服务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避免影响居民作息。A、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包括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对于本项目的噪声源,建设单位拟分别采取如下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备用发电机进行隔声、消声、吸声处理,并对其基座进行减振处理;水泵进行隔声减振处理;B.营业时间为6:30至23:30,共17小时5《广州市环保局饮食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业务指引》第六条第四款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一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食用油脂,厨余垃圾应妥善处置,尽可能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隔油池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餐饮投入运营使用前,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全部交由其处理;投入运营过程中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6《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第七条当选用隔油池时,隔油池应符合下列要求:a)含油污水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宜小于0.5h;b)池内水流流速不宜大于0.005m/s;c)池内分格宜取二档三格;d)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内存油部分容积不宜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不宜小于0.6m;e)与隔油池相连的管道均应防酸碱、耐高温。当选用隔油器时,隔油器的设计应符合CJ/T295的规定。项目选用GG-3S型的钢筋混凝土隔油池,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第七条要求。-55-
7《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第十二条 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除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餐饮场所: 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 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与周边住宅楼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5米的场所,其中,新建餐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的距离少于9米的。项目餐饮在含商业裙楼的首层,不与居民层相邻。本项目设有餐饮专用烟道。距离最近的住宅楼大于9m,满足距离要求第十三条 餐饮场所应当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煤、木材、煤油、柴油、重油等污染大气环境的燃料。本项目餐饮使用管道燃气,属于清洁能源。第十五条 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位于环境敏感区、未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且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不增加臭氧等污染物排放的油烟异味处理设施。本项目产生的餐饮油烟废气经过运水烟罩收集+高效静电除油装置二级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综上分析,本项目餐饮场所油烟排烟道及排放口的设置均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和《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的要求,油烟废气经高效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本项目及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3)机动车尾气本项目共设988个停车位,其中地下车库设979个停车位,地上停车位9个。进出项目区的车辆以小型车为主,中型车较少,车辆燃油以汽油为主。由于地面停车位数量较少,且同一时间内同时启动的车辆数较少,启动时间较短,因此地面停车位机动车尾气排放量较少。另外,地面机动车尾气排入开放性空间,在露天空旷的条件下很容易扩散,浓度积累很小,因此地面机动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地下车库内机动车尾气排放较集中,项目地下室采用机械通排风系统,避免污染物在室内聚集,车库换气率应不低于《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6次/h),在车辆进出较频繁时可适当增加换气次数。排气口设在地面首层,建设单位在设计地下室废气排放口时应注意以下4方面:a.通风排气口应尽量远离进气口,尽可能将排气口分散设置;b.排气口若设置在交通道路一侧,排放口高度应高于2m,避免正对过往行人;c.排风口应避免设置于建筑物背风涡处,以免造成污染物聚集,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55-
d.车库进气口和排气口的设置应与周围环境景观相互协调,排放口应设置在地面绿化隐蔽处,并尽量远离人行道和敏感建筑,避免对周围敏感人群产生不良影响。本项目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污染物经空气自然扩散及排气口周边绿化植物吸附后不会对本项目内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包括日常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等,综合污水日排放量为714.13m3/d,年排放量为245130.90m3/a,其中日常生活污水217980.19m3/a,占总污水排放量的88.92%;餐饮含油污水排放量为26378.55m3/a,占总污水排放量的10.76%;再生资源回收站冲洗废水排放量为246.38m3/a,占总污水排放量的0.10%;地下车库冲洗废水排放量为525.79m3/a,占总污水排放量的0.21%。污水中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LAS、石油类等。本项目位于西朗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项目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及高效油水分离装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mg/L,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花地河排入平洲水道,最终进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本项目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满足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化处理,最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不会对纳污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污染源包括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抽排风机等固定设备噪声,以及进出项目区的机动车噪声等,噪声源强一般在60~105dB(A),为防治噪声污染,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1)选用高效、低噪声环保型设备;(2)变压器、发电机、水泵、风机等产噪设备置于地下室专用设备房内,设备房均采用封闭隔声设计;(3)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如发电机、水泵,设置减振基础或加装减振垫;针对风机噪声,在风机的进、出风管设置消声百叶,降低噪声源强,并对风机的进、排风口做消声处理,如加装消声器;(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55-
(5)在车库出入口处设置醒目的限速和禁鸣喇叭标志,并辅以保安流动执勤,对出入车辆进行指挥管理,减少机动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类比同类型项目的治理效果,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项目各场界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项目营运期噪声对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废物。项目设有资源回收站,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由指定部门统一回收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处的卫生清洁人员每日收集运至位于项目东南200m的AF040416地块的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100m2。AF040416地块项目环评已于2015年3月通过了荔湾区环保局审批,目前地块项目已处于建设中,早于本项目建成。,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餐厨垃圾、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2009年)中编号HY05的严控废物,应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类别,必须交由专业有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应设置专门的暂时贮存场地,贮存场地应做防渗漏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二、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本项目外环境以居住区为主,周边环境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有现状项目南面城市支路上市路和东面的城市支路太和街的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1、交通噪声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项目东侧、南侧规划为城市次干道开拓路、开拓二横路,西侧规划为城市支路团结路,北侧为城市支路开拓一横路。为了使项目达到房间静音的要求,建议项目东侧、南侧需采用隔声玻璃窗,则项目住宅楼、教学楼室内噪声可以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的噪声限值要求。2、机动车尾气根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CO、O3-55-
小时均值、及PM10、PM2.5日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可见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尚好,项目周边道路机动车尾气对其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且建设单位在项目拟建地块的四周均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地,绿化对机动车尾气有吸附、净化的作用,可降低周边道路机动车尾气对本项目的影响。-55-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发电机尾气SO2烟尘NOX采用水喷淋(添加表面活性剂)处理后通过内置预留烟井(设隔热层)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商业餐饮油烟废气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装置集中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主楼(最高楼)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COHCNOX采用机械通排风系统,排放口设置在地面绿化隐蔽处对内外环境影响较小水污染物污水CODcr、BOD5、SS、NH3-N和LAS污水汇入隔油隔渣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运往AF040416地块的垃圾收集站,再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噪声发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机动车噪声选用高效低噪音设备、置于专用设备房内并作封闭隔声处理、减振、消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a类标准其他无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建成后,将在辖区内种植较多的绿化植物,绿化率将达到30%以上,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使生态系统向良性的方向转化。-55-
结论与建议一、项目概况广州广珠置业有限公司在此背景下,拟投资8.7亿元建设广钢新城AF040129、AF040130地块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6072M2,总建筑面积127841M2,地下室、架空等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建筑面积34148M2);其中AF040130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0914.5M2,建筑面积82860M2,计容建筑面积81568M2,容积率≤3.9,绿地率≥35.1%,地块建筑内容为:6栋26层78.3M高的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3412M2),辅以8栋2层的商业裙楼(建筑面积2529M2),其中餐饮面积1500M2;公寓面积5377M2;其他配套公建与商业建筑合建,含物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建筑面积250M2。于AF040129地块总规划用地面积15157.4M2,总建筑面积12526M2,总计容建筑面积12126M2,容积率≤0.8,绿地率≥35.1%新建1所中学(初中,30个班),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5层21.45M高的教学楼,学校不设食堂。本项目建设已取得广州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5)52号)。二、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从监测数据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内SO2、NO2的小时浓度与日均浓度,PM10、TSP、PM2.5的日均浓度,O3的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2、常规监测资料分析表明,花地水道水质断面BOD5和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其余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说明该水域水质现状一般。3、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边界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总体来说,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三、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废气施工扬尘将对项目周围的观鹤小区、鹤洞小学等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为防治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上述废气污染,将施工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尤其是扬尘污染,应做到六个100%,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55-
①文明施工,做到施工场地100%围蔽;②工地路面100%硬化,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③工地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质采取覆盖防尘网或防尘布密闭处理,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100%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④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雇用由市城管部门核定资质的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建筑散体物料;⑤指定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排放管理人员,负责落实“一不准进(无《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工地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安排专人保洁,保证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⑥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袋装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⑦施工期注意避开大风时段,必须施工时,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增设防尘措施;⑧施工工地应定期洒水,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石方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物料装卸时注意防止起尘;⑨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管理,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和施工时间,并缩短其使用时间,减少动力设备燃油废气的产生;⑩装修期间,应选用国家正规机构鉴定的绿色环保产品,并加强室内通风换气。2、废水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妥善的施工废水导排和引流,文明施工,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废水可以循环使用的尽量循环使用,减少废水排放,不能循环使用的应建设沉砂池,在简单处理去除大块杂物后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3、噪声项目周边敏感目标较多且距离较近,施工噪声将对区域声环境和敏感目标产生较大影响。-55-
建设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建议措施如下:(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且机械、设备尽量不集中同一时间段作业,同时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2)严格遵守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在中午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且不得进行强噪声机械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同时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置于距离敏感点较远处;(3)在工地四周设立临时围墙或采用合适的材料设置声屏障与外环境隔离,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措施,对高噪声机械设备也设置声屏障隔声降噪;(4)疏导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减少机动车噪声;(5)装修工程应先窗后门,使多数工序在室内进行,减轻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6)施工机械应采用市电,避免使用柴油发电机产生噪声及燃油废气。4、固废施工产生的余泥应尽可能就地回填,或及时找到其他需要回填土的工地,互通有无,对一时不能迅速找到回填工地的余泥和建筑垃圾,要向有关部门申报,及时运走,堆放到合适的地方妥善弃置,不得随意弃置。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收集至指定地点存放,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在进行工程监理的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向公众负责,并接受上级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四、项目运营后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废气(1)商业餐饮油烟项目规划的餐饮场所选址符合《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单位投资建设1台静电油烟净化器集中处理油烟,静电油烟净化器及风机均安装在专用设备房内。餐饮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55-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限值要求,经有效处理后集中引至位于A3楼楼顶高于天面高空排放。本项目油烟排放系统管道风速按照10m/s设计,符合《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技术指引》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餐饮油烟排烟道截面积应不小于1.806m2。本项目餐饮场所厨房油烟排放口的设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有关规定。(2)发电机尾气本项目发电机尾气采用水喷淋(添加表面活性剂)处理后通过内置预留烟井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尾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即SO2≤500mg/m3,NOX≤120mg/m3,烟尘≤120mg/m3,烟色小于林格曼黑度1级,不会对本项目内外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为避免发电机尾气携带热量对内置烟井邻近功能区产生影响,项目内置的发电机尾气排放烟井需使用有效的隔热材料设置隔热层,排烟道内应设不锈钢套管,并用铝箔玻璃棉包裹套管以隔热。(2)机动车尾气本项目地面停车位数量较少,且同一时间内同时启动的车辆数较少,启动时间较短,且尾气排入开放性空间,浓度积累很小,因此地面机动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地下车库内机动车尾气排放较集中,项目地下室采用机械通排风系统,避免污染物在室内聚集,车库换气率应不低于《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6次/h),在车辆进出较频繁时可适当增加换气次数。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污染物经空气自然扩散及排气口周边绿化植物吸附后不会对本项目内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废水本项目位于西朗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项目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外排污水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经花地河排入平洲水道,最终进入珠江广州河段后航道,不会对纳污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影响。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于发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等固定设备及进出项目区的机动车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及置于专用设备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各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a类标准,-55-
达标排放,对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项目设有资源回收站,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对废纸、废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由指定部门统一回收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再利用。生活垃圾存放在AF040416地块的垃圾收集站,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五、综合结论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项目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做好上述建议措施后,项目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较低的限度内,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并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55-
预审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55-
审批意见:公章经办人:年月日-55-
注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图、附件: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四至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照片附图4项目规划总平面图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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