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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000t富硒莲子清酒和1000t莲子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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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硒莲液富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t富硒莲子清酒和1000t莲子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2013年10月15 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由来11.2项目基本概况11.3项目内容1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42.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42.3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及敏感点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63.1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63.2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63.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63.4风险评价74.公众参与9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5.1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05.2总结论126.联系方式1415 1.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自龙游发现天然富硒地带以来,龙游政府一直将发展天然富硒产业当成龙游农业发展的重重之重,但目前龙游富硒产业开发面临着不少问题。一是产品开发规模小、档次低。虽然龙游县富硒大米、富硒白莲等农产品基地已见雏形,但整体开发规模偏小,缺乏统一开发规划,品种较杂,同时开发产品仅限于粗加工甚至是原料出售,档次较低,有待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二是龙头企业带动不足,市场开发较浅。三是科技支撑不足,检测检验有待加强。浙江硒莲液富硒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龙游县横山镇高山村东坞49号,目前主要为莲子酒技术研发和谷物、豆及薯类种植、销售,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决定利用自身的技术力量和资金,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在提高产品的同时,满足酒类市场对健康酒品的需求,决定在横山镇河宗村新增工业用地29.4亩,投资5000万元开发建设年产8000吨富硒莲子清酒和1000吨莲子酒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提出后于2011年1月25日由龙游县工业项目决定咨询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策咨询意见([2011]01号),并于2013年6月19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龙经技备案[2013]45号”文予以备案。该项目采用天然生物活性酵母发酵技术,购置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CIP清洗系统、控温发酵罐、全自动灌装线、蒸煮设备、制曲机、压榨机、过滤机等国产设备,用本镇含硒农产品“莲子”进行深加工,酿造成人民饮用的保健产品,该产品不仅起到人体保健作用,更能源源不断地向人体补硒微量元素,该项目投产后将对所在地镇周边5000余亩莲子产业发展奠定更好的基础,更加发挥老百姓种植莲子的积极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从而做大做强富硒农产品产业链,该项目前景非常可观,与周边的富硒产业具有较好的配套性。1.2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富硒莲子清酒和1000吨莲子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项目性质:新建项目。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单位:浙江硒莲液富硒科技有限公司。1.3项目内容本项目在厂区建设生产所需公辅设施,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表1-1。15 表1-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功能主体工程车间一1个,占地面积2127m2(32.94m×64.57m),共3F,轻钢结构;3层楼顶主要设制曲车间和原料处理车间等,原料处理包括原料浸泡、粉碎、蒸煮等工序,内设3个9m3的浸料罐、1台双辊粉碎机和一套蒸煮系统等;2~3层西侧为串通的富硒莲子清酒发酵区,主要设12只30吨和24只45吨的清酒发酵罐;2层中部主要布置四台压榨机,清酒发酵后压榨用;2~3层东侧主要为莲子酒发酵区,设1700个1t的发酵缸;一层中部主要为酒糟发酵及酒糟临时堆场等,设2只3.2m×4.2m×1.5m的酒糟发酵池,东、西侧主要为原酒酿制区。主要为酿制车间车间二占地面积1643m2(32.94m×49.87m),共2F,层高8m,框架结构灌装车间及成品仓库车间三占地面积1883m2(37.75m×49.87m),2F预留蒸馏、勾兑车间占地面积169m2(18.24m×9.24m),共1F,框架结构;内置2只15t勾兑储罐和10只15t的贮存储罐勾兑、蒸馏车间辅助工程综合楼占地面积697m2,4F,框架结构;一层设员工食堂、接待厅、休息室等,二层为行政办公楼,三层为办公楼、会议室,四层为员工宿舍办公及生活区锅炉房占地面积90m2(10m×9m),1F,框架结构;内置2t/h锅炉1台,烟囱高度15m,直径0.8m,燃料采用生物质颗粒,使用量为1200t/a向各用汽工序提供蒸汽堆场占地面积2845m2空酒瓶等堆放场地公用工程给水项目用水来自横山镇自来水厂,接入一条DN150吨的自来水管,以环状和枝状相结合供应各用水点,主要供厂区生活用水、配料用水、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及锅炉房用水等。/排水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会同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河流,最终排入模环溪,污水排放量约为33.3m3/d(10000m3/a)/15 供电(配电间)占地面积60m2,本项目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供电来自35kV横山变电所的10kV电源。结合项目用电量的实际情况和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本项目拟配置1台500kVA变压器,向各用电单元供电,耗电量为130.29万kW·h/a/供汽本项目配置一台2t/h的生物质锅炉以提供生产所需蒸汽,型号为DZC2.0-1.0-M。该锅炉额定供汽温度为183℃,额定供汽压力为1.0MPa。企业生产过程中高压蒸煮工序、入锅蒸馏、低温灭菌、CIP清洗等工序均需要用到蒸汽加热/循环冷却系统冷却水产生量约60m3/h(144000m3/a)循环利用于蒸煮、灭菌等工序消防系统室内消防系统:用水量为15L/s,一次消防用水量为162m3,在建筑物内各层单出口消火栓下部配备2~4只不等的磷酸铵盐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室外消防系统:用水量为40L/s,一次消防用水量为432m3,在厂区道路旁边设置DN100地上式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大于150m;罐区消防系统:周围设置防火堤,罐区按防火堤内面积每400m2配置一具手提式灭火器/环保工程锅炉废气治理两级水膜除尘装置,1套,烟囱高15m,出口处直径0.8m脱硫效率10%,除尘效率98%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90m2,采用“沉淀预处理+A/O生化系统处理”相结合工艺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能力50m3/d/噪声治理减振、隔声、降噪等设施降噪15~25dB(A)固废处置地面硬化,设围堰将酒罐区与其他固废堆场分开,并配备消防设施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处置分类收集,集中处理,日产日清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绿化绿化面积1959.5m2,绿化率10%/15 15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龙游县地处浙西衢江流域金衢盆地之中,属衢州市,东连金华,南临遂昌,西接衢县,北交建德,东北与兰溪接壤。县境呈长方形,介于北纬28度44分一29度17分,东经119度02分--119度20分之间。总面积1138.72平方公里,人口40万。龙游交通区位优势明显,铁路、公路、水运交通发达,浙赣铁路、320国道、46省道、21省道及正在建设的杭金衢高速公路纵横交错,西距衢州民航机场仅30公里。杭金衢高速公路2003年开通后,杭州至龙游时程将缩短至2小时以内。杭新龙高速公路已建成。本项目位于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通过统一挂牌获得现有工业用地29.4亩,建设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本项目。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地块周边情况如下:东面:为道路,再东为河流及农田;南面:为道路,再南为河流和农田;西面:为山体;北面:为进厂区道路和富硒产业服务中心基地,再北为农田。2.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1)空气环境本项目收集了龙游监测站2012年对龙游县常规监测的大气监测统计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2012年龙游县常规监测点的SO2指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NO2和PM10均超标,其中NO2超标0.075倍,主要由于汽车尾气引致;PM10超标0.514倍,主要是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所致。(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附近的内河主要为模环溪河段,本评价采用龙游县监测站提供2012年的模环溪(横山—模环段的五都桥断面)地表水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纳污水体模环溪水质基本上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体标准要求,氨氮、COD部分月份出现超标现象,主要是沿途村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及农田施肥流失所至。(3)声环境由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厂区各厂界及周边敏感点昼间噪声均能满足2类功能区标准,完全符合所在功能区的要求。表明项目建设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2.3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及敏感点15 1、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1。表2-1评价范围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大气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半径的圆形范围地表水项目废水与纳污河流汇合处下游500m噪声建设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风险评价范围风险源周围3km的范围2、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主要位于工业园区内,经现场勘察,周边无风景点、文物保护区及古树名木等,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具体情况见表2-2。表2-2项目周边敏感点情况环境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保护级别钱家村NE195目前已合并为河宗村,约514户,1396人环境空气:二级环境噪声:2类张家村SE260上向徐村周田边自然村SW555约440户,1487上向徐村SW86515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3-1项目主要三废汇总表污染物分类污染物名称污染因子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气锅炉废气SO2t/a2.040.2041.836烟尘t/a45.1244.220.9NOXt/a1.22401.224食堂油烟废气油烟t/a0.060.0450.015乙醇乙醇t/a0.75800.758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废水量t/a10000010000CODcrt/a11.48410.4841NH3-Nt/a0.2470.0970.15固废工业固废酒糟t/a400040000锅炉炉灰t/a2402400污泥(污水处理站)t/a179717970一般固废生活垃圾t/a151503.2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表3-2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类别污染源污染治理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废气锅炉废气采用两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锅炉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环保型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屋顶排放。其他加强车间通风和操作管理。废水生活污水、锅底水、洗瓶废水等项目在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将废水集中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废水处理主要采用“沉淀预处理+A/O生化系统处理”相结合的工艺。15 噪声设备噪声(1)为了控制噪声,首先控制声源。企业在设备选型上除注意高效节能外,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2)在传播途径上加以控制。(3)在生产厂房和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如杉树等,以减少噪声和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5)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标准。固废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酒糟由游振宏养牛专业合作社每天来车运走再利用;锅炉炉灰统一收集后由砖厂定期运走作为建材材料再利用;污水处理污泥中含有一定量的有机腐殖质,企业外售给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卫生填埋处理。3.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废气:从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锅炉废气中烟尘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10.2µg/m3,占标率为1.11%,对应的距离为341m;SO2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20.40µg/m3,占标率为4.08%,对应的距离为341m;NOX最大一次落地浓度为13.60µg/m3,占标率为6.80%,对应的距离为341m;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浓度的10%;且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可见,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废水: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际外排的废水主要为浸料废弃水、发酵黄水、洗瓶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水质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cr。本项目计划在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将废水统一处理,废水处理主要采用“沉淀预处理+A/O生化系统处理”相结合的工艺,该治理方案采用物化+生化法,技术较为成熟,具有良好的处理效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车间和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昼间各厂界噪声均达标,夜间不生产,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可维持声环境现状。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3.4风险评价15 (1)根据对本项目生产、运输、贮存及污染治理等过程涉及的化学物质的分析,及根据对本项目功能单元的划分,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2)通过对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确定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储存单元危险化学物质泄漏。(3)通过对本项目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及其源项的分析,确定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灌区乙醇储罐泄露。(4)对储罐泄漏风险事故的后果进行计算,并通过计算机程序模拟预测,得到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的后果影响值。(5)由后果计算结果及事故发生概率计算得,本项目最大风险值为零。因此,本项目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6)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危害,建设项目从厂区总平面布置、危化品储存管理、污染治理系统事故运行机制、工艺设备及装置、电气电讯安全措施及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等方面编制了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7)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所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在各类事故发生时,选择适当的因子进行应急检测,指导应急救援及环境污染治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成后,除了进行必要的工程质量、施工等方面的验收外,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具有国家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方投入正常生产。厂内主要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可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15 4.公众参与(1)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取发放调查表、随机征询、直接交谈等方式进行。(2)调查对象共20家单位,个人为50人。(3)公众调查结果分析从统计结果可见,80%的个人及100%的团体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或者个人持反对意见。对本项目的建议是希望建成后能做好“三废”的治理措施,在环保要求下生产,尽量减少污染,达标排放;另外大部分被调查的单位及个人认为周围环境现状一般,58%的个人和25%的团体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水体;大部分的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有一定的了解程度,对浙江硒连液富硒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信誉比较满意;大部分个人和团体均认为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大气污染,其次是水污染和固废污染;20%的个人和25%的团体认为本项目无影响,其余个人和团体表示影响一般或影响不知道,仅有2%的个人认为影响很大。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应大力加强环保投入和治理力度,使之对拟建厂区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达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相统一。(4)环评公示本项目于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19日(建设单位)和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5日(建设单位)分别在龙游县横山镇镇政府、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以及项目所在地进行两次环评公告。在公告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没有收到群众来电和来信表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说明本项目为当地公众接受。15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1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5.1.1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功能区划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根据龙游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块属于龙游北部农业与林业综合发展生态功能小区(III2-10825B05),属于规划中的限制准入区,该小区禁止或限制污染项目或环境风险较大的建设开发项目布局建设,禁止发展《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严格限制高水耗项目建设,优化农业结构,提高经济作物和畜牧养殖的比例,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本项目主要为富硒莲子清酒和莲子酒的生产,经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可知,白酒制造是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活动 ,而本项目主要是以当地农作物富硒莲子为生产原料,因此不属于白酒制造行业,根据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信息,本项目产品属于其他蒸馏酒行业,不属于《浙江省工业污染项目(产品、工艺)禁止和限制发展目录(第一批)》和《钱塘江流域产业发展导向政策》中规定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项目;另外本项目为周边富硒产业服务中心基地的配套项目,因此,本项目不属于该限制准入小区限制行业类别。因此,本项目满足生态环境规划要求。2、污染源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采用两级水膜除尘装置处理,食堂油烟采用专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集中收集处理后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不设排污口直接排入水体;固废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置,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项目高噪声设备将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实现厂界达标。因此,本项目能够符合达标排放原则。3、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及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浙江省“十二五”期间规定的15 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NH3-N、SO2和NOX。本项目完全投产后,整个厂区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实际排放环境量分别为CODcr1t/a,NH3-N0.15t/a,SO21.836t/a,NOX1.224t/a。在龙游县范围内进行调剂,龙游县可以通过区域削减满足本项目新增总量替代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4、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通过对周围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数据收集和实际监测,结合本项目环境质量影响预测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在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排放的废气对项目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产生的废水在加强厂区处理,不会引起纳污水体模环溪水环境功能区级别的降低;经过合理布局及落实减振降噪措施后,本项目的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可以保持现状;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和综合回收、利用。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妥善处理实现零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所在地环境质量可维持功能区划确定的要求,符合维持环境质量原则。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5.1.2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用优质原料及辅料,通过清洁生产分析内容可知,本项目大部分清洁生产指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平,部分指标达到一级水平,项目整体上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2、公众参与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省环保局公众调查相关规定,本项目进行两次公示,并采用发放调查表格的方式对团体和个人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分析。在两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公示地点单位和审批部门未接到群众反映,无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反对或其他意见。公众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区域内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3、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建成后,除了进行必要的工程质量、施工等方面的验收外,还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具有国家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审批后,方投入正常生产。厂内主要责任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均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可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15 4、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从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可以看出,项目办公区与生产车间分离。产生废气和噪声相对较大的车间位于厂区最内侧,保证了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厂界影响较小,生产车间的操作单元按生产流程布局,有利于减少物料输送的距离,降低管线事故发生率,节约能耗,有利于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和环境管理。此外,项目内部空间大量种植绿色植物,也可进一步减轻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总体上来讲,本项目平面布置是合理的。5.1.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①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8000吨富硒莲子清酒和1000吨莲子酒的生产能力,根据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龙经技备案[2013]45号)”,本项目为其他蒸馏酒的生产,且为周边富硒产业服务中心基地的配套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②浙江省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符合性对照浙淘汰办[2012]20号《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和《钱塘江流域发展导向目录》(浙发改产业[2006]701号),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中的鼓励、限制、淘汰类;另外本项目于2011年1月25日由龙游县工业项目决策咨询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决策咨询意见纪要([2011]01号),且于2013年6月19日由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龙经技备案[2013]45号”文予以批复。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本省及地方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应的环保审批要求。5.2总结论浙江硒莲液富硒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在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新增工业用地29.4亩开发建设年产8000吨富硒莲子清酒和1000吨莲子酒生产线建设项目。该15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龙游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落实区域替代削减后,本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及减排要求;项目配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项目支持度较高;项目上马后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就业,增加税收,对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符合浙江省环保审批要求。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浙江硒莲液富硒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富硒莲子清酒和1000吨莲子酒生产线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的实施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6.联系方式15 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详细联系方式(含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浙江硒莲液富硒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联系人:姜荣光联系电话:159240547572、项目环评机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邮编:311201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0570-72124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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