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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四月IX
目录1前言11.1项目由来11.2项目特点2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31.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31.5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32总论52.1评价目的和原则52.1.1评价目的52.1.2评价原则52.2编制依据52.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2.2.2地方法规72.2.3规章及规范性文件82.2.4技术标准及规范82.2.5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及文件92.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9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92.3.2评价因子筛选122.4评价工作等级132.4.1评价工作等级132.4.2小结152.5评价范围152.6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确定162.6.1环境质量标准162.6.2污染物排放标准182.6.3水土流失19IX
2.7评价预测时段202.8控制与保护目标202.8.1主要控制202.8.2保护目标202.9评价方法及评价技术路线273工程概况283.1现有工程概况283.1.1主要技术标准283.1.2路基路面283.1.3桥梁涵洞293.1.4交叉工程313.1.5主要工程问题及成因313.1.6主要环境问题323.1.7噪声超标防治措施323.2拟建工程概况333.2.1工程组成333.2.2路线方案373.2.3交通量预测383.2.4工程方案403.2.5工程占地及拆迁513.2.6土石方与筑路材料573.3保通方案593.4施工进度安排594工程分析604.1工程环境影响分析604.1.1施工期604.1.2营运期654.2污染源强分析654.2.1水污染源强65IX
4.2.2噪声污染源强674.2.3大气污染源强694.2.4生态影响源强734.2.5固体废物源强73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55.1自然环境概况755.1.1地理位置、地形地貌755.1.2气候气象755.1.3水文地质765.2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75.2.1土地利用现状775.2.2土壤现状调查785.2.3植被现状调查785.2.4动物现状调查785.2.5水生生态现状调查785.2.6临时工程现状调查895.3声环境现状评价905.3.1现状监测与评价905.3.2评价结论935.4环境空气现状评价935.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935.4.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945.4.3评价结论955.5地表水环境现状分析955.5.1现状监测955.5.2现状评价995.5.3评价结论100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16.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1IX
6.1.1施工期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1016.1.2运营期生态影响评价1056.1.3生态环境影响结论1066.2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066.2.1施工期噪声污染评价1066.2.2运营期噪声污染评价1106.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396.3.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396.3.2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406.4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416.4.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416.4.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436.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436.5.1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1436.5.2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1446.6本项目对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1446.6.1水源地基本情况1446.6.2本项目与水源地位置关系1526.6.3工程建设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1526.7环境风险分析1526.7.1风险预测1526.7.2环境风险分析1546.7.3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1557工程选线、临时工程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1607.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607.2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607.2.1与《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符合性分析1607.2.2与《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1617.2.3与《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163IX
7.2.4与《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1637.2.5与《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2011-2020)》符合性分析1637.2.6与《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1647.2.7与《汤原县汤原镇总体规划(2011-2030)》符合性分析1657.3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1667.3.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符合性分析1667.3.2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1677.4工程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677.4.1选线合理性分析1677.4.2养护工区选址合理性分析1687.4.3穿越水源地路段选址合理性分析1687.5临时工程选址合理性分析1697.5.1取、弃土场选址合理性分析1697.5.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选址合理性分析1707.5.3桥梁施工场地选址合理性分析1717.6分析结论1718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728.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728.1.1施工期生态减缓措施1728.1.2运营期生态减缓措施1758.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768.2.1施工期地表水减缓措施1768.2.2运营期地表水减缓措施1778.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778.3.1施工期噪声防护措施1778.3.2运营期噪声防护措施1798.4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1888.4.1施工期措施1888.4.2运营期措施188IX
8.5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888.5.1施工期固体废物减缓措施1888.5.2运营期固体废物减缓措施1898.6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898.6.1施工期对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898.6.2运营期对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908.7环境保护措施总投资192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959.1社会效益分析1959.2经济效益分析1959.2.1投资估算1959.2.2经济效益计算1959.2.3结论1969.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969.3.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969.3.2结论19710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9810.1环境管理19810.1.1环境管理计划目标19810.1.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19810.1.3环境管理计划19910.1.4污染物排放清单20010.2环境监测计划20010.3环境监理计划20210.3.1环境监理工作目标20210.3.2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20210.3.3环境监理一般程序20210.3.4环境监理具体工作方法20210.3.5环境监理工作制度203IX
10.3.6环境监理机构20310.3.7环境监理技术要点20310.4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20511评价结论20711.1工程简况20711.2建设项目合理性分析20711.2.1产业政策和理性分析20711.2.2规划符合性分析20711.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20811.3.1生态环境20811.3.2地表水环境20911.3.3声环境20911.3.4环境空气20911.4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论20911.4.1生态环境20911.4.2地表水环境21011.4.3声环境21111.4.4环境空气21311.5环境风险分析评价21311.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1311.7环境影响损益经济分析21511.8结论215IX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附件2:执行标准确认函;附件3:监测报告;附件4:关于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意见;附件5:关于佳木斯市江北和富锦市西郊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附件6: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附件7:关于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附件8:沥青混凝土购买协议。附图:附图一:地理位置图;附图二:线路走向及监测布点图;附图三:施工平面布置图;附图四:线路平纵面缩图;附图五:土地利用现状图。IX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前言1.1项目由来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G102)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规划的普通国道网中12条放射线的第2条,起于首都北京,经秦皇岛、锦州、沈阳、四平、长春,之后从西南方向进入黑龙江省,经我省双城、哈尔滨、呼兰、巴彦、通河、汤原、佳木斯、桦川、富锦,终点于抚远市,路线全长约2070km,黑龙江省境内长933km,是连接东北三省和北京的干线公路。其纵贯我省中部地区,跨越哈尔滨、佳木斯两地市,是我省松花江北岸城市群快速连接的重要通道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拟建项目京抚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是全省普通国道调整后升级的京抚公路的一部分,是佳木斯市通往汤原、依兰、哈尔滨等周边城市的重要通道,与区域路网中的国道(G201)鹤大公路等骨架公路相连,是区域内经济节点实现对外交通的主通道。现有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大部分段落于1996年10月建成通车。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抚公路汤原公铁立交桥南侧桥头引道起点处(京抚公路K1655+000处),终点位于京抚公路与国道(G201)鹤岗至大连公路交叉口处(京抚公路K1687+039处),与京抚公路佳木斯过境段起点顺接,路线全长31.882km。现有道路K0+000~K7+110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0+000~K1+900段为京抚公路汤原公铁立交桥段;K7+110~K17+342为水泥混凝土路面,K17+342~K31+882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区间内交通量较大,网络作用、纽带作用显著,是佳木斯市和汤原县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相互沟通、交流的主通道,为区域内居民对外交通的主通道,也是佳木斯市、汤原县区域内重要的经济通道,与国道(G201)鹤大公路及地方县乡公路紧密结合,是区域内次要干线公路。随着近些年佳木斯市、汤原县经济迅速发展,交通量逐渐增大,尤其是大型运输车辆增长迅速。由于本项目的重要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将本项目列入《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18年)》,见附件1。本项目扩建后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路基宽度为25.5m和12.75m,沥青混凝土路面。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展开细致的现场工作,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调研、现状监测、数据处理、预测分析等,编制完成了《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交主管部门审查。1.1项目特点(1)本项目为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属于E4812公路工程建筑。(2)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路线起点位于京抚公路汤原公铁立交桥南侧桥头引道起点处(原哈肇公路K1655+000处),路线终点终点位于京抚公路与鹤大公路交叉口处(京抚公路K1687+039处),以环形交叉形式与京抚公路佳木斯过境段起点顺接。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5.5m,路面15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3)公路项目为“线形”走向,一般环境影响特点有局部影响范围较窄、主要集中在线路两侧及整体影响范围很长的特点。同时公路项目一般施工期较长,施工期环境影响也较为重要。①本项目共设置桥梁6座,其中大桥187.64/1座、中桥238.96/4座和小桥34.24/1座,涵洞31道。本项目沿线桥梁跨越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人工灌渠及季节性沟渠,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及季节性沟渠,均汇入松花江,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本项目区域松花江属于汤旺河汇入口上1km至佳木斯港务局段,因此本项目桥梁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和人工灌渠均参照松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标准,季节性沟渠无水体类别。②本项目道路中心线200m范围敏感点内包括汤原农场、汤原派出所、金都家园、合力村、福隆村、江北灌溉管理站、临江村、九林屯、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西胜、东付中村和东升屯。(4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改扩建后,公路等级由现有二级公路升级为一级公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远离道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划分,运营期养护工区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1.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1、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占地及产生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桥涵施工及生产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污染问题。2、项目营运期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及临时工程的生态恢复,风险事故对水环境的影响。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影响评价工作见图1.4-1。1.3环境影响报告主要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选线基本合理。工程建设的运行将完善省道公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实施对周边水、气、声、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予以减免,同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采取相应环保措施降低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间对公路沿线加强管理。该项目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选线与建设是可行的。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4-1评价技术路线图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总论1.1评价目的和原则1.1.1评价目的(1)通过对拟建道路沿线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弄清项目区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2)通过对拟建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预测工程对评价区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3)根据拟建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提出优化环境及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的建议,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环保工程措施,使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4)从环境角度论证拟建项目工程方案选线的合理性及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总体决策提供依据;为未来沿线开发活动的环境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1.2评价原则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1)依法评价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2)科学评价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3)突出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1.2编制依据1.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6月29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年修正);(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2004年8月28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修正);(1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国务院第257号令,1999年1月1日实施);(13)《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2011年3月5日);(14)《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3第5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办法》;(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05)39《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环保部,2013年11月;(2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号);(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2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2013年,修正);(25)《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通部,交公路发(2004)164号);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6)《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27)《关于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8号);(28)《关于切实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25号);(29)交通部《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30)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31)《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32)《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水保[2001]12号);(33)《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34)《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35)《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3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3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3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2011年2月16日修订);(39)《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04号令,1997年1月1日);(40)《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41)《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1.1.1地方法规(1)《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77);(2)《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2000.1);(3)《黑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号;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5)《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黑政发[2012]29号);(6)《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黑政发[2014]1号);(7)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6年3月11日。1.1.1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6.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5.6.1);(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发[2000]38号,2000.11.26);(4)《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2003.5.27);(5)《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4]164号,2004.4.6);(6)《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2004.3.20);(7)《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2005.9.28);(8)《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2004.6.15)。1.1.2技术标准及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6日批准,2017年1月1日实施;(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2008年12月31日批准,2009年4月1日实施;(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境保护1993年9月18日批准,1994年4月1日实施;(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12月23日发布,2010年4月1日实施;(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保护部2016年1月7日发布,2016年1月7日实施;(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保护部2011年4月8日发布,2011年9月1日实施;(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004年12月11日发布实施;(8)《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9)《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10)《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1.1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及文件(1)《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发改基础[2013]980号);(2)《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3)《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3]3号);(4)《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执行标准的复函》。1.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源和环境影响分析,按施工期和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识别。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与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的符合程度,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进而确定评价重点。1.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2.1.1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期对土地利用、通行能力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征地、开辟施工场地、基础施工、材料设备和土石方运输等施工活动,将增加附近公路连接线的负荷,使当地交通受到较大干扰;同时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和施工扬尘也将使沿线植被受到不良影响;施工过程中生产作业废水,尤其是雨季冲刷堆渣池和泥浆池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驻地排放的生活污水,都会对周围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作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工程、地表开挖和运输过程。1.1.1.1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1)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路线全长31.882km,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取弃土场和桥梁施工场地,本项目新增占地、土石方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将破坏地表植被、生物栖息环境,加剧水土流失;桥涵施工扰动地表水体产生一定影响。(2)声环境影响: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路上行驶的汽车噪声,声环境影响即上述污染源对公路沿线居民的影响。(3)环境空气影响:汽车废气污染物主要有CO、NO2、THC等,环境空气影响即上述污染源对公路沿线居民的影响。(4)水环境影响:桥梁施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路面、桥面径流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5)风险识别: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为汽车尾气和路面径流污水,一般情况下,道路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然而,由于公路上行驶车辆难免因各种原因发生意外,造成车辆颠覆,从而导致货物破损和人员伤亡。从环境风险角度考虑,货物破损特别是化学危险品运输事故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主要源头。环境因素识别通常采用矩阵法进行,根据该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性质、工程沿线环境特征及环境敏感程度,将本工程行为对各类环境要素产生的影响,按施工期和运营期制成环境影响识别与筛选矩阵表,见表2.3-1。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工程阶段工程作用因素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水文水质土壤声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景观文物环境卫生人群健康就业机会科技与经济发展侵蚀污染施工期土石方工程×◎○◎○Δ○○×ΔΔ★×桥涵工程Δ○ΔΔ○ΔΔΔ×ΔΔ★×物料运输××××○Δ×××ΔΔ★★路面铺设××××○Δ×××ΔΔ★×施工噪声××××○Δ×××ΔΔ★×建筑垃圾×◎Δ◎×ΔΔΔ×ΔΔ××生活垃圾×◎×◎×Δ×Δ×ΔΔ××生活污水×◎×××××××ΔΔ××地下水水源地◎◎◎◎××××××★★运营期汽车废气×××××○×××ΔΔ××交通噪声××××○××××ΔΔ××地表径流×Δ×××××××ΔΔ××生活污水×Δ×××××××ΔΔ★×临时占地恢复××★★Δ×★★×★★★×地下水水源地◎◎×××××××××××注:×—无影响;负面影响—Δ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可能有影响;★正面影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并结合项目地区环境特征,对本工程主要环境问题进行识别,识别结果见表2.3-2。表2.3-2环境问题识别结果时段环境要素行为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生态环境公路施工施工中施工机械的设置、路基开挖过程会影响区域景观生态,会产生少量施工废水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占地造成地表植被破坏,造成局部水土流失;导致生物量减少及干扰野生动物活动;桥涵工程扰动地表水体产生影响环境空气公路、桥梁施工、车辆运输施工过程开挖、回填、以及筑路材料装卸粉尘,运输沿途散落、运输起尘声环境车辆运输、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对沿线居民生活及野生动物产生一定影响水环境工程施工、施工用地桥涵施工扰动地表水及底泥,对地表水水质会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处置不当,任意排放将对地表水产生一定影响环境风险施工废水施工废水随意排放对地表水及对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产生影响运营期生态环境临时占地恢复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临时占地恢复程度,对沿线生态环境及景观会产生一定影响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空气车辆行驶机动车尾气有CO、NO2等污染物,可能增加沿线大气污染声环境车辆行驶交通噪声将对沿线居民产生一定影响水环境地表径流路面、桥面径流排放对地表水水质会产生一定影响环境风险危险品运输事故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倾覆、罐体破裂等事故发生,对地表水及对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产生影响1.1.1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前述对本项目的特点、沿线环境特征、工程的环境影响要素分析和识别,筛选出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详见表2.3-3。表2.3-3拟建工程环境影响因子筛选表环境要素施工期评价重点营运期评价重点评价因子筛选景观环境工程与自然景观和和谐工程与自然景观的和谐景观生态环境农田、植被及动物防护工程及农业土地复垦工程占地影响、农作物及植被损失、水土流失土壤、地貌地形整治及植被恢复水土流失防护工程水环境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沿线服务设施的生活污水pH、SS、石油类、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大气环境TSP汽车尾气:NO2、COTSP、NO2、CO声环境施工噪声:等效A声级LAeq交通噪声:等效A声级LAeqLAeq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沿线环境特征筛选环境影响主要评价因子:(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pH、COD、BOD5、石油类、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施工期评价因子:SS;运营期评价因子:COD、BOD5、SS、氨氮、高锰酸盐指数。(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因子:CO、NO2、TSP;施工期评价因子:TSP;营运期评价因子:TSP、CO、NO2。(3)声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现状评价:昼间等效声级(Ld)、夜间等效声级(Ln);施工噪声、交通噪声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LAeq评价。(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陆生生态:动植物资源现状、工程占地情况(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生物量损失等。生态问题: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类型、侵蚀模数、侵蚀强度及水土流失量等。(5)环境风险分析运营期危险运输品事故。1.1评价工作等级1.1.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拟建公路的工程特点、环境特征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工程各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如下:(1)地表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营运期路面、桥面径流雨水,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拟预测的污染物类型(=1,为非持久性污染物)以及污染物中水质参数(<7)的多少划分为简单;施工期生活污水最大产生量为7.2t/d,施工驻地设置集水池,生活污水排入集水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三级。表2.4-1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表序号指标本项目情况判定结果划分依据1污水排放量排水量7.2m3/d小污水排放量<200m3/d2污水水质复杂程度污染物类型1类,需预测水质指标3个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3地面水域规模(大小规模)沿线桥梁跨越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人工灌渠及季节性沟渠,上述河流均汇入松花江小河15m3/s﹤4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汤旺河汇入口上1km至佳木斯港务局段Ⅳ类《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评价等级判定三级/(2)地下水本项目扩建后为一级公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附录A规定,本项目属于Ⅳ类建设项目,故地下水不开展评价。但本项目沿线涉及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地(地下水)保护区,本评价将阐述工程建设对地下水水源地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并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环境空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公路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大气评价等级。”,“如果评价范围内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或者评价范围内主要评价因子的环境空气质量已接近或超过环境质量标准,或者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评价等级不般不低于二级。”本项目设置养护工区冬季供暖采用电锅炉,无集中式排放源,因此确定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4)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本项目评价范围处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改建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近、中期噪声级增高量在0.23-6.74dB(A),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增加较多,由此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一级。(5)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表1可知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目的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表2.4-2所示。表2.4-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20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工程的工程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含水域)面积或长度计算。本项目改扩建后路线全长31.882km(﹤50km);本项目永久占地1.450353km2,其中新增永久占地0.923965km2,占地性质为旱田、水田、林地和宅基地;临时占地0.013996km2,占地性质为耕地(现状为荒草地)和林地,本项目新增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共占地0.937961km2,即<2km2。穿越区域为一般区域,确定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价为三级。(6)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69-2004),拟建项目为一级公路,公路工程主体本身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主要环境风险为行驶在公路的运输车辆可能会涉及到危险源,运输危险品种类及泄漏量较难确定。本项目K27+900~K31+882路段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一级。但危险源种类及泄漏量较难确定,进一步预测不可实现,因此,本次一级风险评价以风险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为主要评价内容。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表如表2.4-3所示。表2.4-3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二一一非重大危险源二二二二环境敏感地区一一一一1.1.1小结本项目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如下:表2.4-4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汇总表项目判据等级环境空气空气质量功能类别(GB3095-2012)中二类三级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照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本项目沿线无集中式排放源地表水环境水域功能要求(GB3838-2002)中Ⅳ类(GB5084-2005)三级废水排放量无跨越水体规模小废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Ⅳ类项目,按(HJ610-2016)要求Ⅳ类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声环境功能类别(GB3096-2008)中4a类、2类一级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近、中期增幅0.23-6.74dB(A)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较少生态环境占地面积路线长度:31.882km<50km;三级路线长度新增占地面积:0.937961km2<2km2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度一般区域环境风险重大危险源无一级环境敏感区有1.2评价范围根据拟建公路沿线自然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见表2.5-1。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5-1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评价范围1生态环境公路中心线两侧300m以内区域,并包括300以外的临时用地(取、弃土场、拌和站、施工驻地)2声环境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施工期为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土石方运输道路、取弃土场外缘200m范围3环境空气施工期为施工场地、施工便道、料场外缘200m范围营运期汽车尾气影响评价范围为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4地表水环境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以内主要地表水径流;跨河桥梁桥位上游500m~下游1000m1.1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确定本项目评价标准参照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执行标准的复函》执行,标准确认函详见附件2。1.1.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本项目沿线桥梁跨越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人工灌渠及季节性沟渠,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及季节性沟渠,均汇入松花江,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本项目区域松花江属于汤旺河汇入口上1km至佳木斯港务局段,因此本项目桥梁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和人工灌渠均参照松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标准,季节性沟渠无水体类别。标准限值具体见表2.6-1。表2.6-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mg/L)评价标准pH(无量纲)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石油类Ⅳ类6~9≤10≤30≤6≤1.5≤0.5(2)环境空气项目沿线区域均为大气环境二类控制区,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值见见表2.6-2。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6-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标准来源(GB3095-2012)二级单位NO2年平均40μg/m3日平均80小时平均200TSP年平均200日平均300PM10年平均70日平均150CO日平均4mg/m3小时平均10苯并[a]芘BaP年平均0.001μg/m3日平均0.0025(3)声环境根据与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沟通,本项目改扩建前,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远离道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改扩建后,公路等级由现有二级公路升级为一级公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远离道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划分,运营期养护工区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表2.6-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单位:LAeq(dB)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4a类7055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无污水排放。运营期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污水不外排。(2)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见表2.6-4。表2.6-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单位:mg/Nm3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点(mg/m3)标准来源颗粒物120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声环境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标准值见表2.6-5。表2.6-5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时段昼间夜间标准来源施工期705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本项目养护工区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排放标准。排放标准见表2.6-6。表2.6-6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昼间夜间6050(4)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6年修正)。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汇总表见表2.6-7。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6-7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汇总表环境要素环境功能区及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施工期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地表水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可知,本项目区域松花江属于汤旺河汇入口上1km至佳木斯港务局段,因此本项目桥梁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和人工灌渠均参照松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标准,季节性沟渠无水体类别。施工驻地设置集水池,生活污水排入集水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生活废水不外排。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污水不外排声环境建设前:道路边界线外40m范围内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40m范围外区域声环境执行2类标准。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远离道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改扩建后,公路等级由现有二级公路升级为一级公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临街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远离道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划分,运营期养护工区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养护工区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6年修正)1.1.1水土流失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水力侵蚀类型区中东北黑土分区,以水力侵蚀为主,项目区土壤流失容许量为200t/km2·a,水土流失标准采用路线经过地区多年平均水土流失量为参照量,并按表2.6-8分级。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6-8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指标级别侵蚀模数[t/(km2·年)]Ⅰ微度侵蚀(无明显侵蚀)<200Ⅱ轻度侵蚀200~2,500Ⅲ中度侵蚀2,500~5,000Ⅳ强烈侵蚀5,000~8,000Ⅴ极强烈侵蚀8,000~15,000Ⅵ剧烈侵蚀>15,0001.1评价预测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项目运营期以2018年为基准年,噪声预测三期分别为:近期2019年、运营中期2025年、运营远期2033年。1.2控制与保护目标1.2.1主要控制(1)控制施工临时占地面积,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环境。(2)控制施工期场地扬尘、粉尘的排放、保护周围的环境空气。(3)控制施工场地噪声,保护沿线敏感点免受噪声干扰。(4)营运期控制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的排放。1.2.2保护目标(1)地表水本项目共设置桥梁6座,其中大桥187.64/1座、中桥238.96/4座和小桥34.24/1座。跨越水体分别为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人工灌渠及季节性沟渠。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本项目区域松花江属于汤旺河汇入口上1km至佳木斯港务局段,因此本项目桥梁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和人工灌渠均参照松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标准,季节性沟渠无水体类别。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是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和人工灌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8-1。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8-1本项目跨越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表序号桥梁名称中心桩号跨越水体利用情况桥梁长度(m)是否涉水水质保护目标1K1+610香兰河中桥香兰河直接帮宽52.84否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和人工灌渠均参照松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标准,季节性沟渠无水体类别2K4+750甜水河中桥甜水河拆除新建52.84否3K6+900黑金河中桥黑金河直接帮宽66.64否4K11+590复胜小桥季节性沟渠新建34.24否5K17+400格节河大桥格节河拆除新建187.64是6K19+950临江中桥人工灌渠拆除新建66.64否人工灌渠现状格节河现状黑金河现状甜水河现状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香兰河现状图2.8-1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K27+900-K31+882路段(约3.982km)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位于水源地上游,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642m。表2.8-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表序号保护对象保护级别1拟建项目区域及下游含水层《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2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保护区(3)声环境及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声、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距离公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及路基填土运输路线两侧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本项目大气保护目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声、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2.8-3。31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8-3项目沿线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序号敏感点名称相对道路位置/桩号帮宽方案(m)道路边界线宽度(m)距中心线距离及边界线距离(m)环境特征声功能区变化高差m平面图现场照片改扩建前改扩建后改扩建前改扩建后敏感点性质/规模/功能区建筑物情况/层数/方位1汤原农场左侧/K0+100-K0+500路基右侧帮宽10.5m244540/2850.5/28左侧临路第一排5户/4a类区1层正对0085/7395.5/73左侧临路第二排13户/2类区115/103125.5/103左侧临路第三至第五排72户/2类区2汤原县派出所左侧/K0+020-K+080路基右侧帮宽10.5m244585/7395.5/73临路第一排1户/2类区3层正对003金都家园左侧/K0+020-K+080路基右侧帮宽10.5m2445125/113135.5/113左侧临路第一排84户/2类区6层侧对2栋00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合力村右侧/K8+750-K9+150路基左侧帮宽10.5m244520/830.5/8右侧临路第一排7户居民、1户商服/4a类区1层侧对0065/5375.5/53右侧临路第二排10户/2类区90/78100.5/78右侧临路第三至五排30户/2类区5福隆村左侧/K14+600-K15+200左侧右侧帮宽10.5m路基244520/830.5/8左侧临路第一排24户/4a类区1层正对0065/5375.5/53左侧临路第二排24户/2类区125/113135.5/113左侧临路第三至四排58户/2类区6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侧/K19+950-K20+150路基两侧帮宽5.25m244530/1830/7.5左侧临路第一排2户/4a类区1层正对0045/3345/22.5左侧临路第二排4户/4a类区右侧/K19+950-K20+150路基两侧帮宽5.25m244525/1325/2.5右侧临路第一排8户/4a类区0050/3850/27.5右侧临路第二排7户/4a类区105/93105/82.5右侧临路第三排14户/2类区7临江村左侧/K21+000-K21+700路基左侧帮宽10.5m244580/6890.5/68左侧临路第一排9户/2类区1层侧对00130/118140.5/118左侧临路第二排3户/2类区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70/158180.5/158左侧临路第三排24户/2类区8九林屯左侧/K22+450-K22+800路基两侧帮宽5.25m244545/3245/22.5左侧临路第一排12户/4a类区1层侧对9060/4860/37.5左侧临路第二排9户/4a类区80/6880/57.5左侧临路第三排8户/2类区100/88100/67.5左侧临路第四至五排22户/2类区右侧/K22+450-K22+800路基两侧帮宽5.25m244540/2840/17.5右侧临路第一排1户/4a类区1层侧对0075/6375/52.5右侧临路第一排2户/2类区9望江二队屯左侧/K26+000-K26+300路基右侧帮宽10.5m244530/1840.5/18左侧临路第一排8户居民、1户商服/4a类区1层正对0065/5375.5/53左侧临路第二排8户/2类区105/93115.5/93左侧临路第三至四排20户/2类区10西付中村左侧/K26+400-K26+900路基右侧帮宽10.5m244580/6890.5/68左侧临路第一排17户/2类区1层正对00120/108130.5/108左侧临路第二排20户/2类区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70/158180.5/158左侧临路第三排21户/2类区11西胜右侧/K28+000-K28+400路基左侧帮宽10.5m244530/1840.5/18右侧临路第一排12户/4a类区1层正对0060/4870.5/48右侧临路第一排5户/2类区70/5880.5/58右侧临路第二至四排44户/2类区12东付中村左侧K28-500-K29+000路基两侧帮宽5.25m244530/1830/7.5左侧临路第一排6户/4a类区1层正对0065/5365/42.5左侧临路第二排8户/2类区100/88100/77.5左侧临路第三至四排25户/2类区13医养中心左侧K28+000路基两侧帮宽5.25m2445130/118130/107.5左侧临路第一排1户/2类区1层正对0014东升屯左侧/K29+900-K30+500路基右侧帮宽10.5m244530/1840.5/18左侧临路第一排20户/4a类区1层正对0075/6380.5/63左侧临路第二排28户/2类区130/118130/107.5左侧临路第三排29户/2类区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拟建设公路生态保护目标包括公路两侧农田生态系统。农田以旱田和水田为主,水稻和玉米为主要农作物。本项目格节河大桥跨越格节河,根据调查,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所在位置评价范围内无集中珍稀濒危鱼类“三场”分布,但临近松花江段存在产粘性卵鱼类产卵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信息见表2.8-4,现场图片见图2.8-2。表2.8-4拟建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与公路路位置关系基本情况保护对象农田生态系统公路右侧,断续分布以旱田和水田为主,水稻和玉米为主要农作物耕地水生生态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所在位置评价范围内无集中珍稀濒危鱼类“三场”分布,但临近松花江段距格节河大桥约640m存在产粘性卵鱼类产卵场(主要鱼类为鲤、银鲫、鲂、花[鱼骨]、红鳍原鲌、黑斑狗鱼、鲇)图2.8-2现场照片1.1评价方法及评价技术路线根据公路建设特点,采用分段分级评价,以点为主,点段结合的方法。现状评价采用现场监测、资料调研、统计分析等方法;预测采用模式计算、类比调研分析法。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工程概况1.1现有工程概况1.1.1主要技术标准项目现有路线全长32.649km,现有公路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1.1.2路基路面本项目既有道路全线路基宽度为12.0m。具体横断面布置为:K0+000~K1+900、K22+825~K27+350段路基宽度: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2×1.5m,土路肩2×0.75m的路基横断面形式;其余段落路基宽度:行车道宽2×3.75m,硬路肩宽2×0.75m,土路肩2×1.5m的路基横断面形式。具体布置形式如图3.1-1和3.1-2:图3.1-1K0+000~K1+900、K22+825~K27+350现状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图3.1-2K1+900~22+825、K27+350~K31+882现状路基标准横断面图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K0+000~K1+900段,路面结构为:5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0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cm5%水泥稳定(40%中粗砂+60%碎石)。K1+900~K7+110段1996年建成通车,路面结构为: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8cm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8cm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K7+110~K17+342段1996年建成通车,路面结构为: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8cm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8cm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底基层下面为原有砂石路面。K17+342~K22+825段1996年建成通车,路面结构为: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8cm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8cm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K22+825~K27+350段,路面结构为:5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0cm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20cm5%水泥稳定(40%中粗砂+60%碎石)。K27+350~K31+882段1996年建成通车,路面结构为: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8cm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8cm5%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1.1.1桥梁涵洞本项目路段旧路共有桥梁5座、涵洞32道,其中大桥146m/1座,中桥227.58m/4座。1.香兰河桥现有K1+610香兰河桥,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全长52.84m,桥梁全宽12m,桥面布置:净11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3-16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为肋板式桥台,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采用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D80型伸缩缝。2.甜水河桥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有K4+750甜水河桥,建于1996年,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超20级、挂车-120,桥梁全长44.5m,桥梁全宽12m,桥面布置:净11m+2×0.5m防撞护栏。上部结构采用3-13m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为框架式桥台,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D80型伸缩缝。2014年6月对该桥进行了维修加固,主要是对桥墩进行了套箍加固,桥墩盖梁进行了体外预应力加固。3.黑金河桥现有K7+050黑金河桥,建于2010年,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梁全长65.04m,桥梁全宽12m,桥面布置:净11m+2×0.5m防撞墙。上部结构采用3-2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为柱式桥台,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D80型伸缩缝。4.格节河桥现有K17+550格节河桥建于1996年,设计荷载等级为汽-20级、挂-100级,桥梁全长144.2m,桥梁全宽12.5m,桥面布置:净9m+2×1.75m人行道。上部结构采用7-20m钢筋混凝土T梁,下部为肋板式桥台,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D80型伸缩缝,洪水频率1/100。5.临江中桥现有K22+055临江中桥建于1996年,设计荷载等级为汽-20级、挂-100级,桥梁全长40m,桥梁全宽12m,桥面布置:净9m+2×1.5m人行道。上部结构采用3-12m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为轻型桥台,柱式桥墩,钻孔桩基础,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D80型伸缩缝,洪水频率1/100。具体情况见表3.1-1。表3.1-1现有旧桥一览表序号中心桩号桥梁名称孔数孔径(孔-m)桥宽(m)上部构造荷载等级技术状况评定情况主要构件评价分数上部下部桥面系构件构件构件1K1+610香兰河中桥3-1612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公路-I级98.8299.4796.22K4+750甜水河中桥3-1312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汽车-超2081.4671.1279.253K7+050黑金河中桥3-2012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公路-I级99.1598.8295.184K17+550格节河大桥7-2012钢筋混凝土T梁汽车-2041.884.861.85K20+055临江中桥3-1312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汽车-2063.9676.2166.01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现有涵洞32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箱涵1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8道,波纹管涵9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和波纹钢管涵破损严重,已出现错台、脱空、涵身墙体断裂等现象,需要拆除重建。1.1.1交叉工程本项目全线共设置立体交叉1处,汤原公铁分离桥原有桥梁为10-30m跨径的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宽12.0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桥梁采用全长306.64m。表3.1-2汤原公铁分离桥现状一栏表序号中心桩号桥梁名称孔数孔径(孔-m)桥宽(m)上部构造荷载等级技术状况评定情况主要构件评价分数上部构件下部构件桥面系构件1K0+930汤原公铁桥10-3012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公路-I级99.1992.298.5全线与公路平面交叉29处,其中:与二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与三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与四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与大车道平面交叉20处,现状平交道口的数量和形式能够满足沿线居民和企业的出行需要。1.1.2主要工程问题及成因1.施工期间水泥混凝土配合比不当、搅拌不均匀、施工质量没保障造成的路面整体强度不足容易产生横、纵裂缝。2.部分路基填土较高且位于河滩地内,道路建成后的不均匀沉降导致路面平整度不良,严重的路段路面板块有破碎现象。随着工后沉降的完成,目前路基已经稳定。3.水泥混凝土路面部分路段的胀缝设置密度不够或者涨缝受损失去功能等原因,不能满足混凝土板的伸缩,造成混凝土板发生拱起。纵横缝施工时采用沥青材料灌缝,沥青延伸度低,低温脆硬,与板端的粘结力差,很容易脱落,雨水渗入后造成唧泥现象,基层脱空后又容易产生错台等现象。4.本项目处于高寒地区,冬夏温差较大。沥青混凝土路面在冬季低温和夏季高温的反复作用下易出现纵横裂缝,沥青老化后在重交通荷载的反复碾压下局部造成局部网状裂缝。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部分路段秋季由于降水和灌溉影响,边沟排水不畅,地面水下渗,进入冬天由于热胀冷缩原因,地下毛细水上升,存积在路基中,春季解冻时由于路面吸热和导温性较强,路基土先于路基下地表土融化,水分难以排出,当路基上部处于过湿状态,超过液限,就会产生路基在化冻过程中强度显著降低,甚至丧失承载能力,在行车荷载作用下,形成开裂、鼓包、泥浆外冒,进而造成路面破坏。6.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沥青混凝土表层路面老化较为严重。相关部门养护时往往只更换面层,没有彻底解决路面破损的根源问题,导致年年养护,年年破损的现象。7.随着利益的趋势,超重车辆现象屡禁不止,超载车辆的增多,路面承受汽车荷载产生的内应力不断增大,超出了路面设计负荷,路面的塑性变形,裂缝就出现了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和养护,路面塑性变形将增大,裂缝不断扩大、增多,最后导致路面沉陷破坏。1.1.1主要环境问题本次现有公路存在的环境问题采用现状调查和现状监测方法(现状监测委托黑龙江谱华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价。(1)大气环境汽车尾气:公路现有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排放尾气污染物。通过监测表明,公路两侧环境保护目标其CO、TSP和NO2,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水环境通过对项目桥梁跨越的地表水体进行现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3)声环境通过监测数据可知,合力村、江北灌溉管理站和东付中村夜间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夜间超标量为0.2-1.9dB;其余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超标主要原因为车流量较大及车速较快。1.1.2噪声超标防治措施根据监测,合力村、江北灌溉管理站和东付中村夜间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本次评价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为在合力村(K8+750-K9+150)右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右侧和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左侧安装长分别为500m、300m和600m,高3m的金属板式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声屏障。1.1拟建工程概况1.1.1工程组成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为原有二级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成一级公路,全线31.882km。1.1.1.1技术指标本项目所推荐的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的一级公路,路基宽25.5m。具体遵循的技术指标见表3.2-1。表3.2-1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表序号技术指标单位指标1等级 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2设计速度km/h803路基宽度m25.54行车道宽度m4×3.755硬路肩宽度m2×3.06土路肩宽度m2×0.757圆曲线最小半径m2708最大纵坡%59竖曲线凸型m3000最小半径凹型300010最小坡长m20011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10012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大中小桥、涵洞、路基1/10013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I级14停车视距m1101.1.1.2工程组成本项目改扩建后路线全长31.882km(其中K21+800-K22+900路段为新建路段,其他路段均利用现状公路帮宽),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为25.5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8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改扩建后共设置6座桥梁,其中大桥187.64m/1座,中桥238.96m/4座,小桥34.24m/1座。修建涵洞31道,分离立交一座。总投资:64142.22万元主要工程组成见表3.2-2。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2工程组成一览表项目工程内容单位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现有道路改扩建后主体工程路基路线长度Km32.64931.882路面宽度m7.515路基宽度m1225.5边界线宽度m2445公路等级级二级一级设计车速Km/h8080桥涵大桥m/座146m/1187.64/1中桥m/座227.58m/4238.96/4小桥m/座-34.24/1涵洞道3231交叉平面交叉处3229拆迁工程迁砖瓦房11161m2、仓房2073m2、砖围墙370m、铁栅栏3740m、大棚600m2、标志牌34块、路灯2座、机井13眼、高压线2947m/21处、电力线350m/处、通讯线6690m/12处和光缆1450m/3处土石方工程/本项目挖方总量为125508m3(含剥离表土总量59654m3),填方总量为1380145m3,利用方总量为62754m3,借方总量为1319391m3,源自取土场,弃方62754m3(包含拆迁建筑垃圾7595m3),弃方(包括建筑垃圾)运至取土场回填。不良地质地段m本项目不良地质路段全长10862m,主要是水田及低洼地表积水路段,除保证必要的路基填土高度以外,采用清淤换填砂砾等透水性好的材料处理基底,以利于提高路基的承载能力和水稳性。永久占地hm2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临时占地hm2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129960m2。施工驻地、拌合站及桥梁预制场合建。1#施工占地及拌合站占地面积计入永久占地范围,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取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林地性质为商品林,弃土场现状为取土坑,占地面积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和耕地,现状地表植被为荒草。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养护工区本项目在K1+050右侧设置养护工区一处,占地面积18000m2,建筑面积500m2,场区硬化面积14000m2,并配备相应的管养设施。供水:养护工区自打供水井,井深20m,井口直径20cm,用水量0.8m3/d;排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供暖: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暖气供暖;供电:由附近城镇供电所供电。该养护工区仅用于公路养护和冬季清雪工具的存放和办公,不设置宿舍和食堂,不包括机械维修。新建路段本项目K21+800-K22+900路段为新建路段,该路段采用标准路基断面结构,0.75土路肩+3.00硬路肩+2×3.75m行车道+0.50路缘带+2.00中央分隔带+0.50路缘带+2×3.75m行车道+3.00硬路肩+0.75土路肩断面形式。辅助工程临时工程施工驻地及拌合站hm2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上路桩号分别为1#(K1+050)和2#(K25+800)。其中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现状为工业场地,已进行土地平整,占地面积为18000m2,设置水泥拌合站,距离最近居民距离为210m,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厂界四周为耕地和道路防护林。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施工结束后设置为养护工区,占地面积纳入永久占地范围内。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占地面积约为1100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设置水泥拌合站。根据现场勘查,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位于工业园区内,拟选厂址已进行土地平整和地面硬化,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距离最近居民距离为270m。桥梁施工场地hm2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耕地和林地,现状地表植被为荒草。取弃土场hm2本项目设置2处取土场和1处弃土场,其中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商品林,为非重点公益林;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占地面积约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由于本项目沿线地市平坦,几乎无岗地,因此项目拟选取土场距离本项目道路较远。1#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5km,占地性质为商品林,占地面积为4285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1#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8570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42750m3。2#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6.4km,占地性质为商品林,占地面积为4511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2#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9022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76650m3。K0+000-K8+0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右侧帮宽,路基右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右侧帮宽21m。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帮宽方案K8+000-K10+0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左侧帮宽,路基左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左侧帮宽21m。K10+000-K27+0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右侧帮宽,路基右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右侧帮宽21m。K27+000-K28+5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左侧帮宽,路基左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左侧帮宽21m。K28+500-K31+882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右侧帮宽,路基右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右侧帮宽21m。环保工程废气施工期/临时堆场、建筑材料遮盖,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定期洒水,沿线敏感目标安装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m废水施工期/施工驻地设置集水池,生活污水排入集水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场地修建防渗沉淀池,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固废生活垃圾/施工驻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养护工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噪声施工期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m,移动隔声、隔尘挡板设置在汤原农场(K0+100-K0+500)、合力村(K8+750-K9+150)、福隆村(K14+600-K15+200)、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九林屯(K22+450-K22+800)、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西胜(K28+000-K28+400)、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和东升屯(K29+900-K30+500)(包括医养中心),长度分别为440m、440m、640m、240m、390m、340m、440m、540m和640m运营期本次合力村(K8+750-K9+150)右侧、福隆村(K14+600-K15+20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右侧、临江村(K21+000-K21+700)左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右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左侧、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左侧、西付中村(K26+400-K26+900)左侧、西胜(K28+000-K28+400)右侧、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左侧和东升屯(K29+900-K30+500)(包括医养中心)左侧安装长分别为500m、700m、300m、300m、800m、200m、450m、400m、600m、500m、600m和500m,高3m的金属板式声屏障,共5850m生态表土剥离工程及临时占地恢复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占地方位内,临时堆土场采用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土埂拦挡措施;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本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市交通和运输局作为林地恢复主体,恢复林地面积为87960m2,栽植树种选取当地常见种,如优质樟子松幼苗等乔木;弃土场和桥梁施工场地覆盖表土,播撒草籽风险施工期进出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减速标志、饮用水保护警示牌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营期对进出保护区路段加强视频监控,安装在线监控系统,进入保护区路段设置保护区警示牌,提请司机进入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本项目K27+900-K31+882路段(3982m)经过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次评价对穿越保护区路段均设置防渗边沟(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并在路面径流断点处对称设置单独的防渗式沉淀池,共设置38座防渗式沉淀池(总容积2052m3),沉淀池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单池6m×3m×3m(容积54m3),沉淀池安装防护网,沉淀池与边沟联通设计,位于道路两侧占地范围内1.1.1路线方案1.1.1.1项目起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路线起点位于京抚公路汤原公铁立交桥南侧桥头引道起点处(原哈肇公路K1655+000处)。图3.2-1项目起点1.1.1.2项目终点及前后衔接关系本项目现有旧路终点位于京抚公路与鹤大公路交叉口处(京抚公路K1687+039处),以环形交叉形式与京抚公路佳木斯过境段起点顺接。图3.2-2项目终点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主要控制点路线起于京抚公路汤原公铁立交桥南侧桥头引道起点处(京抚公路K1655+000,设计桩号K0+000),沿旧路帮宽,经汤原农场、合力村、福隆、临江村、临江镇、西胜村,于现状京抚公路与鹤大公路交叉口处而终(京抚公路K1687+039,设计桩号K31+882)。路线全长31.882km。主要控制点:汤原县、望江镇、佳木斯市。1.1.1.2利旧邦宽K0+000-K8+0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右侧帮宽,路基右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右侧帮宽21m。K8+000-K10+0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左侧帮宽,路基左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左侧帮宽21m。K10+000-K27+0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右侧帮宽,路基右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右侧帮宽21m。K27+000-K28+500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左侧帮宽,路基左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左侧帮宽21m。K28+500-K31+882路段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路基宽12m,道路边界线宽度为24m;该路段采取右侧帮宽,路基右侧帮宽10.5m,道路边界线右侧帮宽21m。1.1.2交通量预测(1)设计当量交通量本评价交通量采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供的设计交通量,结果见表3.2-3。表3.2-3本项目可研设计交通量(折算标准小客车)单位:pcu/d路段/交通量2019年2025年2033年起点~望江71051003713542望江~终点96331308517653(2)车型比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本项目可研中给出的车型比见表3.2-4,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车型标准(折算)见表3.2-5,通过表3.2-5折算,本次评价预测特征年各车型构成比例见表3.2-6。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4可研中给出的车型比车型年份小货中货大货特大货小客大客拖拉机合计2019年9.03%7.24%7.99%7.86%59.49%5.16%3.22%100%2025年8.75%6.96%8.18%8.14%59.91%5.02%2.94%100%2033年8.43%6.64%8.59%8.46%60.39%4.86%2.62%100%表3.2-5车型标准(折算)车型汽车总质量当量折算系数备注小型车1中、小客车+小型货车中型车1.5大客车、中型货车大型车普通大型2.5大型货车特大型4特大型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表3.2-6预测车型比车型年份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特大型车合计2019年68.52%12.41%7.99%11.08%100%2025年68.66%12.08%8.18%11.08%100%2033年68.83%11.50%8.59%11.08%100%(3)昼夜比本次评价车流量昼夜比按9:1计。(4)交通量预测结果根据表3.2-3交通量当量预测结果,结合表3.2-6车型折算系数,计算可得出拟建公路营运期绝对交通量,详见表3.2-7。表3.2-7本项目运营期绝对交通量预测结果路段名称年段交通量(辆/d)昼间(辆/h)夜间(辆/h)起点~望江2019年4692264592025年6623373832033年8917502111望江~终点2019年6361358802025年86344861082033年11623654145由表3.2-6车型比例、昼夜比,结合表3.2-7交通量预测结果,计算可得本项目运营各特征年度及各车型的年平均日小时交通量,详见表3.2-8。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8本项目特征年小时交通量预测结果单位:辆/h车型预测年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起点~望江2019年1814033750112025年25657451072162033年3457758139922望江~终点2019年24554441068152025年33374591394212033年4501007517129291.1.1工程方案1.1.1.1路基工程3.2.4.1.1路基横断面本项目设计车速为80m/h的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5.50m,本项目路基断面采用0.75土路肩+3.00硬路肩+2×3.75m行车道+0.50路缘带+2.00中央分隔带+0.50路缘带+2×3.75m行车道+3.00硬路肩+0.75土路肩断面形式。路基横断面见图3.2-3。图3.2-3标准路基断面本项目K21+800-K22+900路段为新建路段,该路段采用标准路基断面结构,0.75土路肩+3.00硬路肩+2×3.75m行车道+0.50路缘带+2.00中央分隔带+0.50路缘带+2×3.75m行车道+3.00硬路肩+0.75土路肩断面形式。本项目根据建设需要局部改线段需设置分离断面,在K5+900~K7+795段设置分离断面,采用主线分合流的方式,分离式断面采用0.75土路肩+0.75硬路肩+2×3.75m+3.0m硬路肩+0.75土路肩的断面形式,横断面见图3.2-4。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3.2-4分离式路基标准横断面图3.2.4.1.2一般路基设计(1)路基高度及路拱横坡路基高度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填筑材料及桥涵设计标高等诸因素综合考虑进行设计,一般路基填高控制在2.2~2.6m,湿地路段控制在2.4~4.0m。旧路帮宽路基高度由旧路高度控制。村屯路段以不抬高现有路基高度为原则。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路基设计高度大于1.2m;项目位于平原微丘区,冬季风速较快,道路上基本无积雪,不存在雪阻问题,因此不考虑雪阻设计所需要的路基高度。(2)路基边坡坡率路堤边坡:当填土高度小于8m时路基边坡坡率采用1∶1.5;大于8m时在6m处设折线,上部采用1:1.5,下部采用1:1.75;浸水路堤在设计水位以下的边坡坡率不宜陡于1:1.75。路堑边坡:每隔6m高设一道2m宽平台,土质边坡、风化砂砾边坡1∶1.5,碎石土边坡采用1:1~1:1.5,石质边坡坡率采用1:0.75~1:1;地面横坡大于1∶5时,采取挖横向台阶处理;挖方易积雪路段采用敞开式断面形式。路拱横坡:行车道、硬路肩为2%,土路肩横坡为3%,中央分隔带为平坡。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2.4.1.3特殊路基设计本项目不良地质路段主要是水田及低洼地表积水路段,除保证必要的路基填土高度以外,采用清淤换填砂砾等透水性好的材料处理基底,以利于提高路基的承载能力和水稳性。本项目不良地质地段全长10862m,不良地质地段及治理措施见表3.2-9。3.2.4.1.4路基压实标准路基填土除少部分利用挖方土方纵向调运外,其他均为大型取土坑集中取土,应合理调配土方,认真做好取土场综合排水,及水土保持。路基压实度采用重型压实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公路路基设计规范》中的规定执行,见表3.2-10。表3.2-10路基压实度及CBR表填挖类别荷载等级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一级路基压实度(%)填料最小强度(CBR)(%)零填及挖方轻、中及重交通荷载等级0~30≥96830~80≥965填方轻、中及重交通荷载等级0~30≥96830~80≥96580~150≥944>150≥9333.2.4.1.5排水全线根据填挖情况并结合自然地形,合理设置各种沟、管等排水设施,使之自成排水系统。各种排水设施及进、出水口应与路基两侧现有的沟渠衔接顺畅,将水引向低洼地带,以避免冲刷路基和沿线农田。路面排水一般是通过路拱横坡来完成,挖方路段的路面汇水直接进入路基边沟,填方路段利用路拱横坡使水通过边坡漫流至坡脚,再通过排水系统将路面水排除路基以外。乡镇村屯段路基两侧设置矩形边沟,边沟上面铺设水泥混凝土盖板。填方段依自然坡度设置土质或浆砌片石梯形排水沟。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9不良地质地段及治理措施序号起迄桩号长度(m)平均宽度(m2)面积(m2)类型不良状况处理措施1K1+300~K1+80043320.78971河滩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并加铺格栅2K3+200~K3+80060020.112060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3K4+500~K4+80024721.05190河滩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并加铺格栅4K5+200~K5+60040020.18040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5K6+900~K7+0001322.8304河滩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并加铺格栅6K7+000~K7+16016024.33880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7K7+350~K7+70035022.57858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7K7+700~K8+30060023.414010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并加铺格栅8K8+300~K8+77547519.19049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9K8+775~K9+60082520.316706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并加铺格栅10K9+600~K10+24064020.012768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11K10+240-K11+15091020.718837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12K11+150-K11+45030022.26660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3K11+450-K11+55010020.92085鱼池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并加铺格栅14K11+550-K14+850326620.466622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15K14+850-K15+55070020.414280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16K15+550-K16+17562519.712281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并加铺格栅17K17+125-K17+34221725.55534水田、湿地地势低洼,地表局部积水,表层覆盖腐质土及淤泥清除表层淤泥及腐质土,换填砂砾小计10862225134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2.4.1.6路基防护填方路段:填高小于3.5m的路段采用植草防护,大于3.5m的路段采用流水带拱形防护,沿河路基及桥头两侧主要采用水泥混凝土预制块满铺防护;对于地面横坡较大路段,为收缩坡脚,设置挡土墙。挖方路段:两侧路堑边坡段3.5m以下采用以植草为主的护坡方式,3.5m以上设置拱形防护。本项目调查时原有旧路路侧部分防护有损坏现象,本项目计入路基防护工程量。1.1.1.1路面工程(1)路面类型选择本工程推荐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具有平整度好、行车舒适、噪声低、防水性能好、养护维修工艺简单等优点(2)路面基层、垫层为了适应高等级公路大交通量的要求,根据材料供应的可能性,选择基层采用4.5%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5%水泥稳定(30%碎石+70%砂砾)。(3)路面结构根据交通量预测分析结果,按现行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06)进行设计,以BZZ-100作为标准轴载,并转换为累计当量轴次,进行路面结构层的厚度计算,本项目根据交通量转换后的每车道累计当量轴次为1.12x107(次/车道),达到中等交通等级,据此拟定路面结构见3.2-11表。表3.2-11路面结构表设计厚度(cm)路面结构结构名称备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新建)(帮宽侧)5上面层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7下面层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32基层4.5%水泥稳定碎石 20底基层5%水泥稳定(70%砂砾+30%碎石) 20垫层天然砂砾中湿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2014年修建旧路)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上面层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7下面层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5找平找拱层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54旧路基层帮宽(贫混凝土) 旧路沥青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1996年修建旧路)5上面层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7下面层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32基层4.5%水泥稳定碎石 20底基层5%水泥稳定(70%砂砾+30%碎石) 旧路沥青混凝土 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旧路)5上面层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7下面层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改性) 26基层4.5%水泥稳定碎石(含找平找拱层) 30旧路路面帮宽贫混凝土 旧路水泥混凝土 1.1.1.1桥涵工程本项目扩建后共设置桥梁6座,其中大桥187.64/1座、中桥238.96/4座和小桥34.24/1座,涵洞31道。新建半幅桥梁孔径均采用与旧桥一致,黒金河中桥上部采用20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香兰河中桥上部采用16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依据不同的跨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肋板台或柱式台、基础均采用钻孔桩基础。新建桥梁上部分别采用30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箱梁及16m跨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依据不同的跨径采用柱式墩、柱式台、肋板台或柱式台;基础均采用钻孔桩基础。本项目共设置涵洞31道,其中拆除重建涵洞17道,利用原有涵洞帮宽14道,涵洞改桥1道。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桥梁结果见图3.2-5。本项目桥梁工程见表3.2-12。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3.2-5格节河大桥结构图1.1.1.1交叉工程本项目全线共设置立体交叉1处,采用新建半幅与原桥错孔的布设方式,新建桥梁跨径为2×20m+6×30m+4×20m,考虑到原有桥梁上部结构为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以及尽量减小填土高度的因素,本次设计桥梁上部依旧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下部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钻孔桩基础。桥梁采用全长306.64m。全线与公路平面交叉29处,其中:与二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与三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与四级公路平面交叉3处,与大车道平面交叉20处,现状平交道口的数量和形式能够满足沿线居民和企业的出行需要。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现状平交道口使用状况良好,本次可研对终点与鹤大公路交叉做环形交叉设计,对其他6处与三级及三级以上等级公路进行渠化设计,对与大车道交叉的20处进行加铺转角处理。本项目交叉工程见表3.2-14。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12桥梁工程一览表中心桩号河流名称或桥梁名称交叉角度(度)孔数及孔径桥梁全长(m)桥梁宽度(m)桥梁面积 (m2)结构类型基础墩高及水深(m)备注上部构造下部构造桥墩桥台K1+610香兰河中桥703-1652.8412.566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柱式桥墩柱式桥台钻孔桩基础墩高2m,水深1m帮宽K4+750甜水河中桥903-1652.84251321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柱式桥墩柱式桥台钻孔桩基础墩高3m,水深1m拆除重建K6+900黑金河中桥903-2066.6412.583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柱式桥墩肋板桥台钻孔桩基础墩高5m,水深1m利用帮宽K11+590复胜小桥903-1034.2425856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柱式桥墩柱式桥台钻孔桩基础墩高3m,水深1m涵改桥K17+400格节河大桥906-30187.6425469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柱式桥墩肋板桥台钻孔桩基础墩高3m,水深1m拆除重建K19+950临江中桥1203-2066.64251666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柱式桥墩肋板桥台钻孔桩基础墩高3m,水深1m拆除重建表3.2-13分离立交桥工程一览表序 号中心桩号被交道路名称及等级交叉形式交角(°)孔数及孔径净空(m)桥梁全长(m)桥梁宽度(m)桥面面积(m2)结构类型基础墩高上部构造下部构造桥墩桥台(m)1K0+900铁路主线上跨902x20+6x30+4x207.5306.6412.53833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小箱梁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钻孔桩基础15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14本项目交叉工程一栏表序号中心桩号被交叉公路铁路名称及等级交叉型式交角(°)交叉处路基填挖(m)被交叉道引道纵坡(%)备注1K1+900二级公路渠化110T形交叉2K3+980大车道加铺转角90十字交叉3XK6+285四级公路加铺转角90十字交叉4K8+224二级公路渠化135T型交叉5K10+340大车道加铺转角90T型交叉6K10+885四级公路加铺转角70十字交叉7K11+615大车道加铺转角80T型交叉8K12+119大车道加铺转角115十字交叉9K13+017大车道加铺转角90T型交叉10K13+419大车道加铺转角95T型交叉11K14+215大车道加铺转角95T型交叉12K15+569大车道加铺转角100T型交叉13K16+483大车道加铺转角90T型交叉14K17+655大车道加铺转角135十字交叉15K18+141大车道加铺转角90十字交叉16K18+673大车道加铺转角90十字交叉17K19+550大车道加铺转角90T型交叉18K20+698大车道加铺转角115T型交叉19K21+098大车道加铺转角120T型交叉20K21+934大车道加铺转角45十字交叉21K22+525大车道加铺转角45T型交叉22K23+186三级公路渠化135T型交叉23K23+186大车道加铺转角45T型交叉24K24+736大车道加铺转角90十字交叉25K25+522三级公路渠化80十字交叉26K27+225三级公路渠化45T型交叉27K27+554四级公路加铺转角95T型交叉28K29+747大车道加铺转角90T型交叉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9K31+882二级公路渠化90十字交叉1.1.1.1沿线设施为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营,满足道路的使用功能,必须配备相适应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的交通管理设施、安全设施及服务设施等。(1)交通管理设施为保障公路的高效运营,必须以建立健全的公路管理机构来保证全路的畅通,将其安全及养护业务等纳入我省现行的公路管理体系,在大东营及望江共设置2处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2)交通安全设施沿线所设置的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防撞护栏、防眩设施、轮廓标及指路标志等交通标志及标线,其形状、尺寸和颜色均按国标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中规定执行。(3)管理机构及养护设施为保证道路全天候安全运营,充分发挥公路使用功能,必须设置高效、合理的管理、服务和养护设施。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原有公路与周边高等级公路一并为佳木斯市公路处统一管养,并未在本项目路段设置专门的养护工区。因此本项目在K1+050右侧设置养护工区一处,占地面积18000m2,房建面积500m2,场区硬化面积14000m2,并配备相应的管养设施。该养护工区:①供水:养护工区自打供水井,井深20m,井口直径20cm,用水量0.8m3/d。②排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③供暖: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暖气供暖。④供电:由附近城镇供电所供电。该养护工区仅用于公路养护和冬季清雪工具的存放和办公,不设置宿舍和食堂,不包括机械维修。本项目养护工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2-5。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3.2-5养护工区平面布置图具体增设养护设备详见表3.2-15。表3.2-15增设养护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工具、器具规格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养护设备公路公里31.882 2小型剪草机台2 3除雪散布机台2 4自卸汽车辆2 5路面切割机台2 6路面划线机台2 7双钢轨压路机台2 8平板震动夯和冲击夯台2 1.1.1工程占地及拆迁1.1.1.1永久占地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永久占地数量见表3.2-16。表3.2-16永久占地一表占地类别永久占地(hm2)旱田15.4340水田42.2298防护林7.1655地表植被草地26.5187旧路52.6388宅基地1.0484合计145.03531.1.1.1临时占地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占地面积为130960m2,其中租用建设用地11000m2,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和林地109960m2。施工驻地、拌合站及桥梁预制场合建。1#施工占地及拌合站占地面积计入永久占地范围,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取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林地性质为商品林;弃土场占地性质为林地,现状为取土坑,占地面积为20000m2。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耕地和林地;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现状地表植被为荒草,占用林地2000m2,现状地表植被为荒草。本项目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用于道路两侧绿化工程。本项目临时工程占地见表3.2-17。占地面积为130960m2,其中租用建设用地11000m2,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和林地109960m2,其中林地为商品林,为非重点公益林。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17工程占地统计表工程名称数量耕地m2建设用地m2林地m2合计取弃土场2处-8796087960弃土场1处2000020000施工驻地及拌合站2处-11000-11000桥梁施工场地6处10000200012000合计1000011000109960130960(1)施工驻地及拌和站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上路桩号分别为1#(K1+050)和2#(K25+800)。其中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现状为工业场地,已进行土地平整,占地面积为18000m2,设置水泥拌合站,距离最近居民距离为210m,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厂界四周为耕地和道路防护林。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施工结束后设置为养护工区,占地面积纳入永久占地范围内。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用地面积约为1100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设置水泥拌合站。根据现场勘查,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位于工业园区内,拟选厂址已进行土地平整和地面硬化,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距离最近居民距离为270m。本项目施工驻地不设置沥青拌合站,工程所需沥青均外购,购买协议见附件8。具体情况如表3.2-18,现状图见图3.2-6。表3.2-18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一览表序号项目桩号位置面积m2占地性质备注距离最近居民距离m1#施工驻地及拌和站K1+050右侧140m18000工业用地新增2102#施工驻地及拌和站K25+800左侧450m11000-租用270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现状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现状图3.2-6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现状照片(1)取、弃土场本项目设置2处取土场和1处弃土场,其中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林地性质为商品林;弃土场占地面积约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现状为取土坑。由于本项目沿线地市平坦,几乎无岗地,因此项目拟选取土场距离本项目道路较远。1#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5km,占地性质为林地,占地面积为4285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1#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8570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42750m3。2#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6.4km,占地性质为林地,占地面积为4511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2#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9022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76650m3。本项目取土场可取土总量为1759200m3大于实际取土量1319400m3,因此本项目取土场可取土量满足不工程取土量。本项目弃土场位于本项目道路右侧,桩号为K10+900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状为取土坑,占地面积约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平均深度为4m,可容纳土量约为80000m3。本项目弃方62754m3,弃土量为62754m3小于本项目弃土场容纳量。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弃土场厂界外为耕地和道路防护林,距离最近居民距离约为1.47km。本项目取弃土场占地及用土量见表3.2-19,取弃/土场现状见图3.2-7,取土场位置见图3.2-8。表3.2-19取弃/土场占地及土石方量汇总序号上路桩号土名最大取土深度(m)实际取土高度(m)可取量(m3)计划用量(m3)占地性质及面积(hm2)1#K0+000低液限粘土2015857000642750林地/428502#K0+000低液限粘土201545110676650林地/45110合计//1111129844969林地/879601#取土场现状2#取土场现状弃土场现状图3.2-7取弃土场现状照片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3.2-8本项目与取土场位置关系图(3)桥梁施工场地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耕地和林地,现状地表植被为荒草。本项目桥梁施工场地设置一览表见表3.2-20。表3.2-20桥梁施工场地一览表序号布设位置占地面积(hm2)备注与最近敏感点距离(m)林地耕地1K1+6100.2现状地表植被为草地6902K4+7500.2现状地表植被为草地5003K6+9000.2现状地表植被为草地10504K11+5900.2现状地表植被为草地9905K17+4000.2现状地表植被为草地10106K19+9500.2现状地表植被为草地80合计1.2--1.1.1.1工程拆迁工程本项目沿线需拆迁砖瓦房11161m2、仓房2073m2、砖围墙370m、铁栅栏3740m、大棚600m2、标志牌34块、路灯2座、机井13眼、高压线2947m/21处、电力线350m/处、通讯线6690m/12处和光缆1450m/3处。拆迁工程见表3.2-21。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2-21拆迁工程一栏表桩号所属单位或个人拆迁建筑物种类及数量砖瓦房仓房砖围墙铁栅栏大棚标志牌路灯机井(m2)(m2)(m)(m)(m2)(块)(座)(眼)K1+965汤原农场80K2+635~K2+705汤原农场SK5+925汤原县胜利乡42K8+875~K9+275汤原县胜利乡1578553601K10+725汤原县胜利乡3862K14+825~K15+275汤原县胜利乡14567502704K16+925汤原县胜利乡5203K19+425~K20+225佳木斯市望江镇12715302K24+925~K26+725佳木斯市望江镇612K28+175~K29+125佳木斯市望江镇8623042062K29+525~K30+785佳木斯市望江镇2268260230159061K30+785~K31+882佳木斯市江口镇32989781405704合计1116120733703740600342131.1.1土石方与筑路材料1.1.1.1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数量包括路基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附属设施以及其他临时工程土石方数量等。本项目挖方总量为125508m3(含剥离表土总量59654m3),填方总量为1380145m3,利用方总量为62754m3,借方总量为1319391m3,源自取土场,弃方62754m3(包含拆迁建筑垃圾7595m3),弃方(包括建筑垃圾)运至取土场回填。土石方量估算见表3.2-22。表3.2-22工程土、石方平衡表(m3)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起讫桩号挖方填方利用方借方弃方土方土方土石方土石方土石方K0+000-K17+342688878252333444479079034444K17+342-K31+882566215549122831152660228311合计1255081380145627541319391627541.1.1.1筑路材料(1)石料新华石场该采石场位于佳木斯市沿江乡新华村,主要产安山岩片、块石及各种规格碎石,储量丰富,可用于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基层、桥涵、排水防护及其他工程。北大通采石场该采石场位于汤原县石场沟林场。材质为花岗岩,石质坚硬,强度较高,可用于路面基层、桥涵、排水防护及其他工程。(2)砂、砂砾该砂场位于汤原县香兰河镇汤旺河岸边,开采面大,储量丰富,主要生产砂砾及中粗砂,砂质纯净,级配良好,可用于路基填筑、路基路面、桥涵及排水防护工程。该砂场储量丰富,砂砾含泥量小,磨圆性好,强度高,可用做路基、路面及桥涵工程,采用汽车运输。(3)钢材、水泥、沥青沥青、钢材、水泥等由佳木斯供应。(4)运输条件外购材料由汽车运输至项目沿线,本项目为旧路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周边现有公路施工期作为施工便道,材料运输十分便利。同时区内交通对施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筑路所需大宗物资、砂石材料等,施工前要做好储运工作,以防因施工影响材料的运输。外购材料均可直接采用汽车运输至项目沿线。土石方调配图见图3.2-9。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3.2-9土石方调配图1.1保通方案本项目为原有公路改扩建项目,现有道路处于通行状态,故采用半幅施工的方案。
为了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应根据具体施工段落局部半幅单向封闭交通组织方案。采取局部段落封闭半幅行车道方式,半幅行车道作为施工作业面,利用另半幅通行。在平交道口两侧设置爆闪、标志牌等警示标志。在路基帮宽一侧设置护栏钢管等防护设施。通过在施工作业面前设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设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分别设置安全警告、提示限速等标志,并由专门安全员看守,提高安全度,保证信息的连续性,有利于驾驶人员安全行车,最大化避免交通隐患。1.2施工进度安排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工期约9个月。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工程分析1.1工程环境影响分析1.1.1施工期(1)路基施工作业对环境影响分析①场地清理路基施工前首先要对场进行清理,其中包括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物的拆迁及临时工程影响范围施工场地的清理、拆除和挖掘,以及必要的平整场地等有关作业。项目占范围内的农田、树木、灌草丛等植被的清除或移植必然导致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地表裸露,并且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同时在清理过程中伴随着机械的噪音和施工所带来的扬尘使得施工作业环境变差,并对周围的环境质量造成污染。②路基填筑本项目路基土石方数量较大,填方除部分利用岗地挖方纵向调运外,其余大部分土方均由集中取土场远运,对其挖掘、运输、摊平、压实适于全部机械化施工。路基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扬尘污染,路基边坡坡面应采用工程防护和生物防护相结合的防护方案。路基的填筑通常采用分层填筑的方式,按照横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向上填筑。本段公路选择了以水泥、碎石、砂砾等为主要材料的水泥稳定碎石和砂砾结构。路基取土必然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从而造成局部地表裸露,增加了开挖面的水土流失,对沿线的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填筑材料在运输和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机械施工噪声与扬尘,影响周围的声环境与环境空气质量。若施工场地附近有居民点时,将可能受到施工噪声与扬尘的负面影响。(2)路面施工作业对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路面面层推荐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应选择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以保证路面质量。另外,路面上、下基层要求拌和站集中拌和,并控制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路基开挖、路面施工流程及产污环节分的如下: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4.1-1路基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图4.1-2碎石底基层及面层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3)桥梁工程施工作业对环境影响分析1)现有桥涵拆除工艺及污染工序分析本项目原有旧路的桥梁部分拆除重建,拆除的桥梁采用先凿除桥面系,切断梁板间横向联系,吊走梁板,然后凿除下部墩台。整体破碎后及时清理河道,保证河道正常畅通。运至桥梁施工驻地进行机械破碎,破碎后运至取土场回填。施工工艺见图4.1-4。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粉尘、噪声、固废粉尘、噪声、固废粉尘、噪声、固废凿除上部结构切断梁板吊车拆除梁体凿除下部墩台粉尘、噪声、固废4.1-3桥涵拆除施工工艺流程图本项目拆除桥涵选择枯水期施工,施工前设置围堰,拆除桥梁废料等弃入水体、扰动底泥及扬尘会导致水体中悬浮物增加。2)新建桥梁工艺流程①格节河大桥本项目格节河大桥距离松花江干流较近,根据水生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临近松花江段距格节河大桥约640m存在产粘性卵鱼类产卵场(主要鱼类为鲤、银鲫、鲂、花[鱼骨]、红鳍原鲌、黑斑狗鱼、鲇等)。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其中繁殖盛期在5-6月,因此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施工时间选在8-9月施工,避开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格节河桥5座桥墩均为涉水桥墩,全部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方式,即在涉水桥墩所在桥台位置上打入钢板桩、形成钢围堰,施工时间为1个月,围堰采用5年一遇洪水位进行设计,进入河床底部10m;钢围堰完成后在其上设置施工平台;钢围堰内进行主桥桥墩桥台桩基础施工和承台混凝土浇筑;承台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墩台身混凝土浇筑工作。此阶段施工时间2个月。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泥浆废水和钻渣,其中泥浆废水经泥浆分离机处理后泥浆重复回用、废水用于降尘;钻孔达到要求深度和满足质量要求后,立即清孔,所清除钻渣运至泥浆沉淀池沉淀处理,废水作为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洒水循环使用,沉淀钻渣运运至取土场作为回填土。其施工工艺详见图4.1-4。1.上部结构主桥桥墩台垫石及顶帽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用架桥机进行梁部架设。2.引桥及桥面工程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主桥主体工程完工后,进行引桥施工,引桥主要位于陆域范围内,涉水墩仅5~6座,施工前对涉水墩设置钢围堰。采用箱梁施工方案,架桥机现场安装,自动化程度较高,工期短。引桥上部结构施工完成后,进行全桥桥面铺装、安全护栏施工,并安装伸缩缝。桥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铺装,铺设过程中会产生沥青烟气安装栏杆、照明灯具,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安装施工。图4.1-4桥梁施工钻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流程图②其他桥梁本项目共设置中桥238.96/4座和小桥34.24/1座,涵洞31道。为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标准跨径桥梁构造物均采用预制安装法施工。桥梁预制场与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合建。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桥梁上部结构均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均采用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墩台采用钻孔桩基础。图4.1-5桥梁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综上所述,桥梁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扬尘、噪声影响,还会产生少量固体废物及施工废水,围堰设置扰动水体。(4)新建涵洞工程施工作业对环境影响分析全线新建设涵洞31道,涵洞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箱涵,钢筋混凝土箱涵上部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为薄壁式桥台,钻空桩基础。涵洞工程施工顺序为:开挖基坑——基础处理——基础垫层砼浇筑——地板钢筋绷扎——底层外模固设——止水安装——底板砼浇注——立柱钢筋架立——立柱、顶板模板架立——顶板钢筋架立——立柱、顶板砼浇注——养护——拆模——试压——回填土。可能产生主要环境影响环节分析如下:图4.1-6涵洞施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临时工程施工作业对环境影响分析①施工驻地及拌和站本项目施工驻地、拌合站和桥梁预制场合建,1#施工占地及拌合站占地面积计入永久占地范围,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施工过程中搅拌站的粉尘将会随着周围空气扩散对环境空气的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新开拌合站破坏地表植被。另外,施工人员的生活将产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若处理不当均会影响环境。②取、弃土场工程中选用的两处取土场均为新增取土场,占地性质为林地,土场场址200米内无居民、河流,取弃土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扬尘影响环境,同时有产生水土流失。③桥梁施工场地本项目设置6处桥梁施工场地,均为新增临时占地,施工前对施工场地进行表土剥离及土地平整,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扬尘影响环境,同时有产生水土流失。1.1.1营运期(1)本项目为新建公路,项目建成后由于车辆的行驶,将会产生交通噪声、并排放汽车尾气,对沿线居民产生影响。(2)本项目运营期设置养护道班,主要影响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及电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3)发生突发性环境风险事件可能对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水质产生影响。1.2污染源强分析1.2.1水污染源强(1)施工期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驻地和拌合站,每处施工驻地有施工人员100人,总施工人数为200人。类比东北地区同类工程施工情况,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30L/d·人、废水排放系数按0.8计算,则各施工驻地生活污水量4.8m3/d,拟建项目有效施工期约9个月,施工期生活污水量为1292m3。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污染物成分及其浓度详见表4.2-1。QS=(k·q1·N1)/1000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式中:QS—生活污水发生量(t/d);k—污水排放系数,一般为0.6~0.9,此处取0.8;q1—每人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额(L/人·d);N1—人数(人)。表4.2-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排放估算表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污染物浓度(mg/L)污染物排放量t/dt/施工期4.8m3/d1292m3/施工期CODcr3000.001440.3988BOD52000.000960.265867SS2200.0010560.292453NH3-N300.0001440.03988(2)营运期1.路面、桥面径流路面、桥面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油和有机物,污染物浓度受限于多种因素,如车流量、车辆类型、降雨强度、灰尘沉降量和前期干旱时间等,因此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其污染物浓度参考西安公路学院环境工程研究所给出的路面径流雨水污染物浓度,详见表4.2-2。表4.2-2桥面径流中污染物浓度测定值单位:mg/L项目径流开始时间(分)最大值平均值0-1515-3030-6060-9090-120COD1701301109772170107SS390280190180160390221石油类2317.561.512372.营运期沿线设施排放污水本项目设置养护工区一处(中心桩号K1+050),不设置食堂。职工约10人,用水量按80L/人·d计,废水排放系数按80%计,则生活用水总量为0.8m3/d、292m3/a,污水量为0.64m3/d、233.6m3/a。养护工区自打供水井,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2-3本项目养护工区污水产生情况表地点排水种类排水量(t/a)COD(mg/L)BOD、(mg/L)SS(mg/L)氨氮(mg/L)养护工区生活污水出水水质(mg/L)233.630020010020污染物产生量(t/a)233.60.070080.046720.023360.0046721.1.1噪声污染源强(1)施工期本项目主要施工噪声源是:道路施工过程使用推土机、挖土机、混凝土震动机、混凝土搅拌机等以及路面施工时铲用机、压路机等机械设备,这些机械设备的噪声测试值见下表4.2-4。表4.2-4道路工程施工机械噪声测试值序号机械类型型号测点与施工机械距离(m)最大声级LMAX(dB)1轮式装载机ZL40型5902轮式装载机ZL50型5903平地机PY160A型5904振动式压路机YZJ10B型5865双轮双振压路机CC21型5816三轮压路机5817轮胎压路机ZL16型5768推土机T140型5869轮胎式液压挖掘机W4-60C型58410摊铺机(英国)fifond311abgco58211摊铺机(德国)VOGELE58712发电机组(2台)fkv-7519813冲击式钻井机22型18714锥形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JZC350型179(2)营运期1、交通噪声①预测车速的选取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设计车速为80km/h,根据《关于交通噪声预测中车速参数取值建议的通知》,本次环评大型、中型及小型车均昼间采用设计车速小型车80km/h、中型车75km/h、大型车70km/h进行预测;夜间采用小型车75km/h、中型车70km/h、大型车65km/h进行预测,本项目各型车的车速取值见表4.2-5。表4.2-5各型车的车速(设计时速80km/h)项目车型全时段(km/h)昼间夜间本项目小型车8075中型车7570大型车7065②单车行驶辐射噪声级Loi1)第i种车型车辆在参照点(7.5m处)的平均辐射噪声级(dB)Loi按下式计算:式中:右下角注S、M、L--分别表示小、中、大型车;Vi--该车型车辆的平均行驶速度,km/h。2)源强修正公路纵坡引起的交通噪声源强修正量ΔL纵坡计算按表4.2-8取值:表4.2-6路面纵坡噪声级修正值纵坡(%)噪声级修正值(dB)≤304~5+16~7+3>7+5本项目路面纵坡及噪声修正值情况如下表:表4.2-7纵坡噪声级修正值纵坡噪声级修正值(dB)≤304~5+16~7+3>7+5公路路面引起的交通噪声源强修正量ΔL路面取值按表4.2-8取值。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2-8常规路面修正值ΔL路面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0水泥混凝土路面+1~+2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到拟建公路各期小、中、大型车单车平均辐射声级预测结果,见表4.2-9。表4.2-9噪声源强预测结果单位:dB项目车型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辐射声级小型车78.6977.7278.6977.7278.6977.72中型车84.7083.4984.7083.4984.7083.49大型车89.0187.8589.0187.8589.0187.852、养护工区噪声养护工区的电锅炉炉体噪声声级为60~70dB(A)。1.1.1大气污染源强(1)施工期①施工扬尘本工程在房屋建筑拆迁、路基开挖、土方填筑、土地平整等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砂土等散体材料储料场在风力作用下也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砂土等散体物质运输引起粉尘污染,对环境影响较严重,影响范围较大。施工扬尘污染源强采用类比进行。交通部公路所对京津塘高速公路施工车辆扬尘的监测(见表3.2-10),风速2m/s的情况下,在公路下风向50m处,TSP浓度大于10mg/m3,距离路边150m处TSP浓度大于5mg/m3。表4.2-10京津塘高速公路施工期车辆扬尘监测结果监测地点扬尘污染源采样点距离(m)监测结果(mg/m3)武清杨村施工路边铺设水泥稳定类路顶基层时运输车辆扬尘5011.6521009.6941505.093②拌合站扬尘本项目设置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根据京津塘高速公路施工期拌和站监测结果(见表4.2-11),拌和站下风向50m处TSP浓度可达8.849mg/m3,100m处浓度为1.703mg/m3。本项目为新建一级公路项目,类比分析数据有效。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2-11京津塘高速公路施工期拌和场扬尘监测结果监测地点灰土拌和方式风速(m/s)下风向距离(m)TSP浓度(mg/m3)超标倍数某立交匝道上路拌0.9500.3890.3100--1500.271达标某灰土拌和站集中拌和1.2508.84928.51001.7034.71500.4830.6某灰土拌和站集中拌和-中心9.84031.81001.9705.61500.5400.8对照点0.4000.3(2)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养护工区不设置食堂,且冬季供暖采用电锅炉,故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主要环节为公路汽车尾气等。1、根据《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实行)》中机动车尾气排放系数计算公式,得出机动车尾气排放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式中,EFi,j为i类车在j地区的排放系数,BEFi为i类车的综合基准排放系数,为j地区的环境修正因子,为j地区的平均速度修正因子,为i类车辆的劣化修正因子,为i类车辆的其他使用条件(如负载系数、油品质量等)修正因子。本次评价小型车及中型车按照以汽油为燃料,大型车按照柴油为燃料,采用国五汽油车排放标准。本项目车型比与国五排放标准对应的BEFi见表4.2-12。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4.2-12车型占比及BEFi综合基准排放系数类型类型类型比例BEFi(g/km)COHCNOX机动车类型小型车微型、小型客车86.8%0.460.0560.017微型、轻型货车13.2%2.370.1690.172合计100%-中型车大型客车41.6%3.770.4180.582中型货车58.4%4.50.5730.680合计100%-大型车大型货车100%2.200.1294.721①环境修正因子环境修正因子包括温度修正因子、湿度修正因子和海拔修正因子三部分,其修正公式如下:式中,为温度修正因子,为湿度修正因子,为海拔修正因子。本项目属于东北地区,年均温度低于10℃,湿度大于50%,数低海拔地区,,因此各修正因子及结果见表4.2-13。表4.2-13各修正因子及结果表燃料因子温度修订湿度修订海拔修订汽油类型CO1.361.00/1.36HC1.471.00/1.47NOx1.150.92/1.058柴油类型CO11/1HC11/1NOx1.060.94/0.9964②速度修正因子道路交通状况修正因子根据当地车辆平均行驶速度确定,分为<20、20-30、30-40、40-80和>80km/h四个速度区间。本项目设计车速为80km/h。速度修订结果见表4.2-14。表4.2-14区间速度修订值及本项目速度修订结果污染因子区间速度(km/h)<2020-3030-4040-80>80本项目>80CO1.691.260.790.390.620.39HC1.681.250.780.320.590.32NOx1.381.130.900.860.960.86③车辆的劣化修正因子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劣化修正因子以2014年为基准,给出了2015-2018年车辆。本项目近期预测年限为2019年,因此本项目不考虑劣化修正因子修订。④其它类型车的使用条件修订其他使用条件修正主要考虑实际油品含硫量、乙醇汽油的乙醇掺混度和柴油车载重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影响。目前已采用国V标准,汽油硫含量为10ppm,项目所处地区哈尔滨的车辆燃油为乙醇汽油。因此修订结果见表4.2-15。表4.2-15各修正因子及结果表燃料因子汽油硫含量乙醇掺混度本项目10ppm10%/汽油类型CO0.900.840.76HC0.960.820.79NOx0.951.000.95燃料因子汽油硫含量载重系数本项目10ppm75%/柴油型CO0.781.160.9048HC0.7610.79NOx0.841.211.0164通过计算,本项目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系数修订结果见表4.2-16。表4.2-16本项目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系数修订结果表类型类型类型比例BEFi(g/km)COHCNOX机动车类型小型车微型、小型客车86.8%0.1850.0210.015微型、轻型货车13.2%1.1000.0630.149平均值100%0.3060.0270.033中型车大型客车41.6%1.5200.1550.503中型货车58.4%1.8140.2130.588平均值100%1.6920.1890.553大型车大型货车100%0.7760.0334.1122、气态污染物排放源强按下式计算:式中:QJ──行驶汽车在一定车速下排放的J种污染物源强,mg/(m·s);Ai──i种车型的小时交通量,辆/h;B──NOX排放量换算成NO2排放量的校正系数,取0.8;Eij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汽车专用公路运行工况下i型车j种污染物量在预测年的单车排放因子,mg/(辆·m)。表4.2-17汽车尾气排放源强测算结果[g/(km·h)]公路名称污染因子201920252033日均高峰日均高峰日均高峰本项目NO2249.626444.502344.115607.738469.418833.720CO202.186360.980274.670486.242364.704649.232注:高峰小时值为日车流量的10%1.1.1生态影响源强1.1.1.1工程占地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占地面积为130960m2,其中租用建设用地11000m2,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和林地109960m2。施工驻地、拌合站及桥梁预制场合建。1#施工占地及拌合站占地面积计入永久占地范围,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取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林地性质为商品林,弃土场占地面积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现状为取土坑。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耕地和林地,现状为荒草地。1.1.1.2土石方本项目挖方总量为125508m3(含剥离表土总量59654m3),填方总量为1380145m3,利用方总量为62754m3,借方总量为1319391m3,源自取土场,弃方62754m3(包含拆迁建筑垃圾7595m3),弃方(包括建筑垃圾)运至取土场回填。1.1.2固体废物源强1.1.2.1施工期(1)生活垃圾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施工期间工作人员200人,生活垃圾量按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27t/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2)施工弃渣本项目弃方62754m3,弃土均临时堆存于工程沿线占地范围内,运至弃土场,拆迁建筑垃圾破碎后回用,本项目对新增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0.30m,剥离表土量59654m3,临时堆放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并对临时堆土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待工程结束后,表土用于绿化工程。1.1.1.1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废物主要来养护工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计,养护工区工作人员共计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1.825t/a。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自然环境概况1.1.1地理位置、地形地貌1.1.1.1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地理位置在东经129°55′~130°15′,北纬46°45′~46°52′之间,属三江平原西部。路线经过地带地势地形以平原微丘地貌为主,西部高、东部低。海拔高度在80m~90m之间,北侧为山区丘陵与河流,南侧为松花江,地势起伏较小。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1.1.1.2地形地貌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完达山北麓与三江平原(西南部)的衔接部位,地势总体呈南高北低,南部为连续起伏的低山丘陵,海拔标高为150~500m,一般坡度10~28°。中部为岗阜状山前冰水台地,海拔标高在85~120m。地势呈缓坡状起伏,其前缘蜿蜒曲折。北部为广阔的松花江冲积平原,按地貌形态可分为高漫滩(海拔标高79~82m)与低漫滩(海拔标高75~79m)。图5.1-1区域典型地貌图1.1.2气候气象佳木斯市属于半湿润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由于夏季受东南季风的影响,冬季受西伯利亚冷气团的侵袭,致使佳木斯地区冬季漫长达200天左右,土壤冻结深度达1.6至2.5m,一年中寒暑温差较大。年平均气温3.2℃左右,年极端最高气温38.1℃,年极端最低气温-41.1℃。年平均风速为3.5m/s,年最大风速为24.3m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s,风向为西南西(WSW)风,常年主导风向为SSW-SW-WSW范围,其主导风向角风频之和为34%;年平均降水量为510.5mm;年平均蒸发量1312.1mm;年平均气压1003.7Pa;年日照时长2488.7h;年平均相对湿度约67%。佳木斯市1990~2014年各风向频率见表5.1-1,佳木斯市1990~2014年全年风向玫瑰图5.1-2。表5.1-1佳木斯市1990~2014年各风向频率(单位:%)风向NNNENEENEEESESESSESSSWSWWSWWWNWNWNNWC风频256321223715121154218图5.1-2佳木斯全年风向玫瑰图根据佳木斯市近20年各风向频率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该区域主导风向为SSW-SW-WSW的风向范围,其主导风向角风频之和为34%。1.1.1水文地质(1)地表水本项目所跨河流主要为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均为松花江上游支流,汇入段松花江为佳木斯市的主要河流,发源于长白山和小兴安岭,全长2308km,流域面积545639km2。流经佳木斯市的松花江由汤原县洼丹河口至松花江与黑龙江合处的同江石三江口,长345km,河床宽度在800~1200m之间,水位平均标高76.0m,平均水深为4m,最大水深10.4m,平均流速为0.8m/s,冰冻期为150天左右,水流量历年平均为2149m3/s,历年最大流量为18400m3/s,最小流量为125m3/s。松花江水量丰富,年径流量是双峰型,夏季洪峰高、流量大,春季融雪洪峰流量小。径流量年际变化与降水量的分布特征基本相似,主要集中在6~9月份,占全年的60%。本项目沿线水体除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外,其余均为灌排水渠及季节性沟渠等,部分季节性沟渠最终汇入松花江。地表水系图见图5.1-3。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1-3地表水水系图(2)地下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孔隙潜水,含水层厚<78.9m,地下水埋深2.5~8.5m。补给来源于大气降水和江河。水化学类型主要为重碳酸镁,矿化度低,一般低于1g/L,PH=7.38,属弱碱性水。1.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1.1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及评价范围内,主要为旱田、水田、林地和宅基地。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和取弃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hm2,其中占用耕地1.0hm2和林地10.996hm2,现状为荒草地。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2-1本项目永久及临时占地一览表单位:hm2占地类别旱田水田林地地表植被草地宅基地旧路合计永久占地15.434042.22987.165526.51871.048452.6388145.0353临时占地1.010.99611.9961.1.1土壤现状调查根据所收集现状资料,本工程沿线评价区土壤主要类型为沼泽土、草甸土、水稻土等,其所在区域是黑龙江省沼泽土、草甸土、水稻土主要集中分布区域之一,农田以沼泽土、草甸土、水稻土为主,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高。1.1.2植被现状调查经过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本项目途经区域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区域人工植被主要为水稻和玉米,自然植被类型包括杨树、柳树、杂草和苔草等。本项目沿线,沿线无原始森林、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1.1.3动物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平原地区,区内人类活动频繁,动物分布较少,评价区内无珍稀濒危动物,皆为普通鸟类、小型兽类和两栖类。(1)鸟类资源根据现场调查,鸟类主要山禽有灰喜鹊(Cyanopicacyanus)、大杜鹃(Cuculuscanorus)、麻雀(Passermontanus)和大嘴乌鸦(Corvusmacrorhynchos)等。(2)兽类资源常见哺乳动物以鼠类为主,农田生境中主要分布的小型兽类有黑线仓鼠(Cricetulusbarabensis),东方田鼠(Microtusfortis)和小家鼠(Musmusculus)等常见物种。(3)两栖类两栖动物中没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两栖类主要有东方铃蟾(Bombinaorientalis)、中华大蟾蜍(Bufobufogargarizans)、东北雨蛙(Hylajaponica),均属于一般野生保护动物。1.1.4水生生态现状调查1.1.4.1调查内容(1)调查断面及调查时间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沿线桥梁跨越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人工灌渠及季节性沟渠,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及季节性沟渠,均汇入松花江,为掌握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江段水生生态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参考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对松花江以往研究结果,同时引用环保部已批复《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2014年12月)中黑龙江省水产研究所对松花江干流的水生生态现状调查结果,调查时间为2014年5月,调查断面为松花江干流木兰镇断面和佳木斯柳树岛断面。调查内容包括鱼类、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高等水生植物资源调查以及鱼类“三场一通道”调查。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断面为木兰镇值佳木斯柳树岛,本项目选取断面布置见表5.2-2。表5.2-2水生生态调查断面序号断面行政区水系北纬东经1木兰镇黑龙江省松干45°55’57.81”128°08’24.43”2佳木斯柳树岛黑龙江省松干47°09’05.11”131°27’10.44”1.1.1.1调查方法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HJ/T2.1~2.3-93)、《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86年)、《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内陆水域渔业自然资源调查手册》、《淡水浮游生物研究方法》进行采样和检测。分析评估以类比分析法、常规分析法和生态机理分析法为主。1.1.1.2调查结果(1)水生生物物种资源现状①浮游植物A)种类组成松花江干流评价河段共检出浮游植物共计8门69种属,其中,硅藻门最多,33种属,占47.8%;绿藻门次之,16种属,占23.2%;蓝藻门8种属,占11.6%;裸藻门4种属,占5.8%;黄藻门3种属,占4.4%;隐藻、金藻门各2种属,共占5.8%;甲藻种类最少,1种属,占1.4%。B)优势种及常见种松花江干流佳木期江段浮游植物的优势及常见种有硅藻门的谷皮菱形藻Nitzschiapalea、扭曲小环藻Cyclotella.Comta、直链藻Melosirasp.,蓝藻门的小席藻Phormidiumtenue、绿藻门的空球藻Eudorinasp.以及尖细栅藻Scenedesmusacuminatus。C)数量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所在松花江干流江段浮游植物数量均值为164.4×104ind/L,其中木兰断面浮游植物数量为184.9×104ind/L,佳木斯柳树岛断面浮游植物数量为143.8×104ind/L。两个断面藻类数量总体上与硅藻门数量变化趋势一致,木兰断面总体数量较高;木兰断面绿藻数量明显高于佳木斯柳树岛断面;蓝藻则两个断面数量相差不大;裸藻数量总体较小,木兰断面略低于佳木斯柳树岛断面。各断面藻类组成见表5.2-3,分布图见5.2-1。表5.2-3松花江干流木兰镇和柳树岛断面浮游藻类数量单位:104ind/L序号断面位置硅藻绿藻蓝藻金藻裸藻隐藻甲藻黄藻合计1木兰镇93.456.12310.120.20.10.1184.92佳木斯柳树岛90.529.217.50.37.21.80.50.2143.8平均91.9542.6520.255.24.610.30.15164.4百分比(%)56.026.012.33.22.80.60.20.1100.0图5.2-1松花江干流木兰至柳树岛断面浮游植物数量(104ind/L)D)生物量松花江干流木兰至佳木斯柳树岛断面浮游植物生物量均值2.87mg/L。其中,硅藻生物量最高,1.14mg/L,占39.8%;蓝藻次之,0.7mg/L,占24.4%;绿藻0.53mg/L,占18.5%;金藻0.175mg/L,占6.1%;隐藻0.155mg/L,占5.4%;裸藻0.15mg/L,占5.2%;甲藻、黄藻生物量分别为0.06mg/L、0.055mg/L,分别占2.1、1.*%。生物量组成和分布见表5.2-4和图5.2-2。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2-4松花江干流木兰至柳树岛断面浮游藻类生物量单位:mg/L序号断面位置硅藻绿藻蓝藻金藻裸藻隐藻甲藻黄藻合计1木兰镇1.090.870.90.20.20.030.020.013.122佳木斯柳树岛1.190.190.50.150.10.280.10.12.61平均1.140.530.70.1750.150.1550.060.0552.87百分比(%)39.818.524.46.15.25.42.11.9100图5.2-2松花江干流木兰至佳木斯柳树岛浮游植物生物量(mg/L)②浮游动物A)物种组成松花江干流浮游动物共计4类185种属(名录见附录3)。其中,原生动物最多,82种属,占44.3%;轮虫的种类次之,72种属,占38.9%;枝角类20种属,占10.8%;桡足类最少,11种属,占5.9%。B)优势及常见种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江段浮游动物的优势及常见种有,轮虫类中的螺形龟甲轮虫Keratellaccchlearis以及卜氏晶囊轮虫Asplanchnabrightwelli等。C)数量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江段浮游动物数量均值为2835.35ind/L。其中,原生动物数量最高,1950ind/L,占68.8%;轮虫次之,825ind/L,占29.1%;桡足类35ind/L,占1.2%;枝角类25.35ind/L,占0.9%。详见表5.2-5和图5.2-3。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2-5松花江木兰至佳木斯柳树岛浮游动物主要类群数量(ind/L)序号断面位置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桡足类合计1木兰镇2100900305030802佳木斯柳树岛180075020.7202590.7平均195082525.35352835.35百分比(%)68.829.10.91.2100图5.2-3松花江木兰至佳木斯柳树岛浮游动物平均数量分布(ind/L)D)生物量调查期间松花江干流浮游动物生物量均值为1.41mg/L。其中,轮虫的生物量最高,0.96mg/L,占68.3%;枝角类次之,0.19mg/L,占13.7%;桡足类0.18mg/L,占12.6%;原生动物最低,为0.076mg/L,占5.4%(表5.2-6、图5.2-4)。表5.2-6松花江木兰至佳木斯柳树岛浮游动物主要类群生物量(mg/L)序号断面位置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桡足类合计1木兰镇0.0720.6360.2440.21.1522佳木斯柳树岛0.0490.7760.2280.181.233平均0.06050.7060.2360.191.1925百分比(%)5.0759.2019.7915.93100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4松花江木兰至佳木斯柳树岛浮游动物生物量分布(mg/L)③底栖动物A)种类组成调查期间,松花江干流底栖动物共计4类135种属,其中,水生昆虫最多,74种属,占54.8%;软体动物次之,31种属,占23.0%;环节动物21种属,占15.6%;甲壳动物最少,9种属,占6.7%。B)优势种在大型底栖动物类群上松花江干流以水生昆虫和软体动物为主.但就物种而言,流水性和冷水性种类较多,流水性种类如绢蜉(Ephemeraserica)、红斑蜉(Ephemerarufomaculata)、生米蜉(Ephemerashengmi)、萨夏林蜉(Ephemerasachalinensis)、龙氏红蚊蜉(Rhoenanthusyoui)、普通仙女虫(Naiscommunis)等。冷水性种类如克拉泊水丝蚓(Limnodrilusclaparedeianus)、钝毛水丝蚓(Limnodrilusamblysetus)等。优势及常见种有,东北田螺VⅣiparuschui、圆顶珠蚌Uniodougladiae、狭萝卜螺Radixlagotis、背摇蚊Chironomusdorsalis、中华摇蚊Chironomussinicus。C)密度本项目所在松花江干流佳木斯江段底栖动物数量为40.95ind/m2,数量较少。其中,软体动物数量最高,19.47ind/m2,占47.55%;水生昆虫次之,15.6ind/m2,占38.10%;环节动物5.8ind/m2,占14.16%;甲壳动物最少,为0.08ind/m2,占0.20%(表5.2-7和图5.2-5)。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2-7松花江佳木斯段底栖动物及主要类群的数量(ind/m2)序号组成水生昆虫软体动物环节动物甲壳动物合计1佳木斯15.619.475.80.0840.95百分比(%)38.1047.5514.160.20100图5.2-5松花江佳木斯段底栖动物平均数量组成(ind/m2)D)生物量松花江佳木斯段底栖动物生物量为39.26g/m2,以软体动物为最高,为34.92g/m2,占88.95%;其余依次为水生昆虫、环节动物及甲壳动物,数量分别为4.17、0.1、0.07g/m2,分别占10.62%、0.25%、0.18%(见表5.2-8、图5.2-6)。表5.2-8松花江佳木斯段底栖动物及主要类群生物量(ind/m2)序号组成水生昆虫软体动物环节动物甲壳动物合计1佳木斯4.1734.920.10.0739.26百分比(%)10.6288.950.250.18100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6松花江佳木斯段底栖动物平均生物量组成(ind/m2)④高等水生植物A)种类组成经调查,松花江干流水生植物3大类别(蕨类植物、被子植物、单子叶植物)23科38属62种,分别为禾本科、莎草科、水鳖科、泽泻科、藜科、蓼科、香蒲科、雨久花科、天南星科、毛莨科、伞形科、牻牛儿科、玄参科、槐叶萍科、浮萍科、菱科、睡莲科、眼子菜科、龙胆科、金鱼藻科、小二仙草科等。其中莎草科种类最多,有12种,占总种类数的19.35%,蓼科、禾本科和眼子菜科次之。各2属8种、7属8种、1属7种。B)优势及常见种类本项目所在松花江江段水流较急,水生植物从种类和数量来讲不是很丰富。在江湾、次将江段、水泡及水塘等小型水体水生植物无论种类和数量都比干流多。优势种类除挺水植物芦苇、荆三棱、荸荠、香蒲和蒲草外,漂浮植物、沉水植物是比较集中分布区,主要为槐叶萍科、萍科、满江红科、睡莲科、金鱼藻科等。(2)鱼类种类组成据调查采集鱼类标本和文献记载,松花江干流鱼类共计8目18科88种。松花江干流鱼类绝大多数为土著鱼类,引进鱼类共有2目2科2种,有大银鱼、鳙。松花江干流是冷水性鱼类主要分布区,有5目9科19种。在松花江干流列入濒危鱼类红皮书鱼类有8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种,占松花江干流鱼类9.52%,有雷氏七鳃鳗、日本七鳃鳗、施氏鲟、黑龙江茴鱼、怀头鲇、哲罗鲑、乌苏里白鲑和鳇。我国特有鱼类在松花江干流分布为3种,分别为凌源鮈、花斑副沙鳅、乌鳢。空间分布:松花江干流鱼类分布,除大麻哈鱼、乌苏里白鲑、日本七鳃鳗在下游同江段在秋冬季洄游进入外,其它种类在全干流都有分布。中下游木兰段和佳木斯同江段主要经济鱼类有鲤、鲫、鲇、鲢、鳙、鳡、翘嘴鲌、乌苏里白鲑等。时间分布:由于松花江流域地处高寒、高纬度区域,因此,鱼类时间分布比较明显。松花江干流春季水温较低,一些冷水性鱼类,北方山麓鱼类、北极淡水复合体鱼类如:哲罗鲑、细鳞鲑、黑龙江茴鱼、江鳕、乌苏里白鲑、黑斑狗鱼、日本七鳃鳗等多有分布。而在水温较高的夏季,在松花江干流中冷水性鱼类几乎没有栖息分布,多以北方平原、上第三纪复合体鱼类如:有银鲫、鲤、鲇、黄颡鱼、银鲴、鲢、鳙等温水性鱼类为主,表现出明显的时间分布特点。(3)鱼类生境本项目地处松花江中游江段,江中多沙洲、小岛和暗滩,分叉较多,水质清澈、水流急,底质多样,河道宽阔,生境丰富多样,鱼类生态类型较多。(4)松花江“三场”分布①产卵场从调查水域的鱼类种类组成及基础生物学来看,鱼类产卵类型有浮性卵和粘性卵为主。产漂浮性和半浮性卵的鱼类有草鱼、鲢、银鲴、鳙、乌鳢等,根据历史资料表明,由于丰满坝下至三岔河口江段水流较为平缓,适合产漂浮性卵鱼类所需的泡漩水环境不多,第二松花江干流主要分布有永吉鳌龙河口、榆树十八盘、德惠龙王庙和德惠饮马河这4个产漂浮型卵鱼类产卵场,另外三岔河口江心岛“鸭子圈”及三岔河口至肇源老北江37km江段也是产漂浮性卵鱼类重要的产卵场。花江干流江段内,产漂浮性卵的鱼类的产卵场共有7处即肇源的古恰、肇东的鲤鱼圈、方正的伊汉通、汤原的竹帘、依兰的宏克力、桦川的临江等主要江段。松花江下游是四大家鱼主要的栖息、繁殖地。家鱼产卵场通常是在河道宽窄相间处或弯曲处,水流通过时流速发生变化,流态紊乱的地方。每年松花江下游洪水期间,家鱼集中在产卵场进行繁殖。产卵规模与涨水过程、持续时间、流量增加量有关。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粘性卵的鱼类来说,调查水域江段河道基本以沙砾、泥沙底质为主,河谷开阔,河流平缓,河道分叉、摆动,牛轭湖、古河道众多,心滩、州岛、边滩较多,河网湖沼丰富多样,水生、陆生植被丰富,为鲤、银鲫、鲂、花[鱼骨]、红鳍原鲌、黑斑狗鱼、鲇等草上产粘性卵和棒花鱼、光泽黄颡鱼等砾石底质产卵的鱼类提供了非常广泛的产卵场,主要分布在江湾、江汊,水浅、水草繁茂的浅水沿岸带。产卵场分布图见图5.2-7。图5.2-7产卵场分布图根据图5.2-7可知,本项目途经松花江段为产粘性卵鱼类产卵场。本项目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均汇入松花江,因此本次工程桥梁施工时应注意避开鱼类产卵期。②鱼类越冬场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松花江干流地处高寒、高纬度地区,冰封期长,几乎占全年的1/3,对于生存在此水域的鱼类越冬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对需氧量高、喜流水的珍稀、名贵冷水性鱼类显得更为重要。研究调查结果表明,受气候等各种外部因素变化的影响,冬季来临时鱼类活动能力降低,为保证在寒冷季节有适宜的栖息环境,往往由浅水环境向深水或由水域的北部向南部移动的越冬洄游习性。干流河床深处或坑穴中是鱼类重要的越冬场,一般要求水体宽大而深。作为鱼类越冬场应具备水深3~5m,水流面积较大,水质优良的水域。进入低温期后,干支流的鱼类降河至二松下游或松花江干流越冬。第二松花江与嫩江交汇的三岔河口,位于松嫩平原的最低区域,水域水质清澈、底质多为砂质底,水深在3~5m左右,冬季冰下水深保持在5~8m,并且有一定的水流,是鱼类重要的越冬场。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保护好水域生态环境,为鱼类越冬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根据调查结果,鱼类越冬场应具备水深3~5m,水流面积较大,水质优良的水域,本项目所跨越河流,其中格节河水量最大,平均水深为0.5m,不满足鱼类越冬场水深3-5m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所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均无鱼类越冬场。(5)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对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进行了统计,见图5.2-8。由图可见,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其中繁殖盛期在5-6月,这两个月繁殖鱼类物种数分别占总物种数66.7%、79.0%。但也有少数鱼类繁殖期分布在其他月份,其中在12月-1月繁殖鱼类有乌苏里白鲑、江鳕3种;在12月至3月繁殖鱼类有大银鱼1种;在9月-10月上旬繁殖鱼类有大麻哈鱼1种(9月上旬进入佳木斯江段)。繁殖期涵盖8月份鱼类仅1种,为花斑副沙鳅,其繁殖期在6-8月。松花江鱼类繁殖期大多数跨两个月,该类鱼类共53种,占总物种数63.1%;跨三个月的鱼类共17种,占总物种数20.24%;繁殖期跨1个月、4个月的鱼类分别为6种、8种,分别占总物种数的7.14%、9.52%,见图5.2-9。图5.2-8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分布图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5.2-9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长度(6)小结综上所述,松花江干流木兰镇断面至佳木斯柳树岛断面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数量较少、生物量较低,故本江段鱼类资源有限,鱼类种类以家鱼为主,珍稀濒危鱼类分布较少。本项目临近松花江段为产粘性卵鱼类产卵场。本项目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均汇入松花江,因此本次工程桥梁施工时应注意避开鱼类产卵期。本项目所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均无鱼类越冬场。松花江干流鱼类产卵期主要集中在4~7月,繁殖盛期在5~6月,极少数鱼类繁殖期分布在其他月份,其中12月-1月繁殖鱼类有乌苏里白鲑、江鳕3种,9月~10月上旬繁殖鱼类有大麻哈鱼1种(进入佳木斯江段时间为9月上旬)。此外,大麻哈鱼、施氏鲟、施氏鲟和怀头鲇目前在松花江流域数量锐减,基本没有捕捞记录。因此,本次评价建议格节河大桥水下施工期选在8~9月上旬之间。1.1.1临时工程现状调查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1.取弃土场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取土场现状为岗地,并留有取土痕迹。拟选取弃土场四周均为林地,性质为商品林。本项目拟选取土场为旧有取土场,留有取土痕迹,取土面原有林木已被砍伐,但未进行植被恢复,易造成水土流失。弃土场现状为取土坑,厂界周围为耕地。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其中1#现状为工业场地,厂界范围内已进行土地平整,无天然植被分布;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厂界范围内已进行土地平整,无天然植被分布,厂界范围外为耕地。3.桥梁施工场地本项目共设置6处桥梁施工场地,分别位于道路两侧,现状为荒草地,占地性质为林地和耕地。根据现场调查,临时占地内无珍稀濒危动物,皆为普通鸟类和小型兽类等。鸟类资源主要山禽有灰喜鹊(Cyanopicacyanus)、大杜鹃(Cuculuscanorus)、麻雀(Passermontanus)和大嘴乌鸦(Corvusmacrorhynchos)等。兽类以鼠类为主,主要有黑线仓鼠(Cricetulusbarabensis),东方田鼠(Microtusfortis)和小家鼠(Musmusculus)等常见物种。1.1声环境现状评价1.1.1现状监测与评价(1)监测布点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有关规定,共布设10个噪声监测点,委托监测单位为黑龙江谱华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具体监测点位置见表5.3-1,监测点位布置图详见附图二,监测报告见附件3。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3-1环境噪声质量监测点序号测点名称桩号声环境功能区距中心线距离(m)监测位置监测项目1汤原农场左侧/K0+100-K0+5004a类40临路第一排建筑物等效声级Leq2汤原县派出所左侧/K0+020-K+0802类85临路第一排建筑物1层、3层3金都家园左侧/K0+020-K+0802类125临路第一排建筑物1层、3层、5层4合力村右侧/K8+750-K9+1504a类20临路第一排建筑物2类65临路第二排建筑物5江北灌溉管理站右侧/K19+950-K20+1504a类25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50临路第二排建筑物2类105临路第三排建筑物6临江村左侧/K21+000-K21+7002类80临路第一排建筑物7九林口左侧/K22+450-K22+8004a类45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60临路第二排建筑物2类80临路第三排建筑物8望江二队屯左侧/K26+000-K26+3004a类30临路第一排建筑物2类65临路第二排建筑物9西付中村左侧/K26+400-K26+9002类120临路第二排建筑物10老爸老妈医养中心左侧K28+0002类130临路第一排建筑物(2)监测时间、频率及方法监测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0月11日,根据监测方法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监测2天,每天进行昼间、夜间各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20min。并同步汤原农场、福隆村和东升屯现状车流量进行监测。(3)监测结果各敏感点昼、夜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5.3-2。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3-2各敏感点昼、夜监测结果一览表单位:dB测点名称桩号方位距中心线距离监测位置功能区2016.10.102016.10.11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汤原农场K0+100-K0+500左侧40m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57.450.156.948.5汤原县派出所K0+020-K+080左侧80m1层2类53.246.152.446.23层2类52.745.252.944.8金都家园K0+020-K+080左侧125m1层2类51.543.250.743.93层2类50.342.350.841.75层2类50.142.049.240.5合力村K8+750-K9+150右侧20m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62.155.262.753.765m临路第二排建筑物2类53.447.554.245.9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左侧25m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63.656.362.756.950m临路第二排建筑物4a类55.146.355.047.2105m临路第三排建筑物2类50.543.551.041.3临江村K21+000-K21+700左侧80m临路第一排建筑物2类56.947.955.348.6九林屯K22+450-K22+800左侧45m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59.853.060.151.960m临路第二排建筑物2类53.345.654.046.380m临路第三排建筑物2类52.144.351.744.0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左侧30m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62.053.261.154.165m临路第二排建筑物2类53.147.254.345.8西付中村K26+400-K26+900左侧120m临路第二排建筑物2类48.642.148.041.8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左侧30m临路第一排建筑物4a类63.456.762.155.265m临路第二排建筑物2类54.246.553.747.0医养中心K28+000左侧130m建筑物外1m2类55.847.255.948.0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3-3现状车流量结果一览表监测结果监测地点监测日期昼间车流量(辆/h)夜间车流量(辆/h)小型中型大型小型中型大型汤原农场2016.10.10159214431562016.10.1116327412867福隆村2016.10.10144195122372016.10.1116825552958东升屯2016.10.10209345845882016.10.1121229434459本项目部分敏感点由于与现状监测敏感点距离较近,因此本次评价对未监测敏感点现状值进行类比,见表5.3-4。表5.3-4本项目类比敏感点监测值汇总表未监测敏感点名称引用敏感点名称两个敏感点距中心线距离2016.10.112016.10-12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西胜村望江二队30m/30m62.053.261.154.1西胜村望江二队60m/60m53.147.254.345.8西付中村临江村80m/80m56.947.955.348.6东升屯东付中村30m/30m63.456.762.155.2东升屯东付中村75m/65m54.246.553.747.0本次评价西胜村第一排和第二排现状值引用望江二队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西付中村第一排现状值引用临江村第一排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东升屯左侧第一排和第二排现状值引用东付中村现状监测值,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第一排夜间超标0.2-1.7dB(A)。1.1.1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合力村、江北灌溉管理站、东升屯和东付中村夜间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夜间超标量为0.2-1.9dB;其余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超标主要原因为车流量较大及车速较快。1.2环境空气现状评价1.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为了解项目沿线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布设3个监测点,委托监测单位为黑龙江谱华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具体监测点位置见表5.4-1,监测点位布置图详见附图二,监测报告见附件3。表5.4-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表序号测点名称桩号功能区监测项目1汤原农场K0+000-K0+300二级CO、TSP、NO22福隆村K14+600-K15+200二级CO、TSP、NO23东升村K29+900-K30+600二级CO、TSP、NO2(2)监测时间、频率和方法监测时间为2016年10月5日到10月11日,连续监测7天,监测因子采样点、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样品分析执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各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依据国家标准选取,具体见表5.4-2。表5.4-2监测方法列表序号项目标准方法名称及代号1NO2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奈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479-20092CO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GB/T9801-19883TSP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1.1.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1)评价因子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因子为NO2、CO、TSP。(2)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污染指数法,计算公式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质量浓度占标率,%;Ci—第i污染物监测浓度;C0i—第i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3)评价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5.4-3。表5.4-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单位标准来源NO2日平均80μ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小时平均200TSP日平均300CO日平均4mg/m3小时平均10(4)评价结果及分析环境空气监测、评价结果见表5.4-4。表5.4-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结果单位:mg/m3监测点评价内容监测因子TSPNO2CO24小时均值小时值24小时均值小时值24小时均值汤原农场监测值范围0.116-0.1250.019-0.0430.024-0.0340.6-1.81.1-1.4占标率41.7%21.5%42.5%18%3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福隆村监测值范围0.117-0.1240.021-0.0480.030-0.0420.6-1.91.1-1.5占标率41.3.%24%52.519%37.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东升村监测值范围0.119-0.1270.018-0.0490.030-0.0440.5-1.91.0-1.5占标率42.3%24.5%55%19%37.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1.1.1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1.2地表水环境现状分析1.2.1现状监测(1)监测点位本项目委托黑龙江谱华环境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进行地表水监测,共设置8处监测断面,分别位于香兰河中桥、甜水河中桥、黑金河中桥和格节河大桥上游500m和下游1000m处,监测点位见表5.5-1,监测点位布置图详见附图二,监测报告见附件3。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5-1地表水现状监测布点表地表水名称测点名称桩号水体类别监测项目香兰河1#香兰河中桥上游500m中心桩号K1+61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本项目区域松花江属于汤旺河汇入口上1km至佳木斯港务局段,因此本项目桥梁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和人工灌渠均参照松花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体标准,季节性沟渠无水体类别。pH、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石油类、氨氮2#香兰河中桥下游1000m甜水河3#甜水河中桥上游500m中心桩号K4+7504#甜水河中桥下游1000m黑金河5#黑金河中桥上游500m中心桩号SK6+9006#黑金河中桥下游1000m格节河7#格节河大桥上游500m中心桩号K17+4008#格节河大桥下游1000m2)监测时间与监测项目监测时间为2016年10月5-6日,连续监测二天,每天采样一次。(3)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具体见表5.5-2。表5.5-2水质监测项目及方法序号监测项目检测依据仪器名称检出限1pH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台式pH计/2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1914-198950ml滴定管5.0mg/L3高锰酸盐指数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11892-8950ml滴定管0.5mg/L4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溶解氧测定仪0.5mg/L5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红外测油仪0.04mg/L6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可见分光光度计0.0025mg/L(4)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详见表5.5-3。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5-3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日期监测结果香兰河中桥上游500m(★1)PH(无量纲)10月5日7.30高锰酸盐指数(mg/L)1.7COD(mg/L)12BOD5(mg/L)2.6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765香兰河中桥上游500m(★1)PH(无量纲)10月6日7.31高锰酸盐指数(mg/L)1.7COD(mg/L)12BOD5(mg/L)2.5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764香兰河中桥下游1000m(★2)PH(无量纲)10月5日7.35高锰酸盐指数(mg/L)1.8COD(mg/L)14BOD5(mg/L)3.0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767香兰河中桥下游1000m(★2)PH(无量纲)10月6日7.36高锰酸盐指数(mg/L)1.8COD(mg/L)13BOD5(mg/L)2.9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767甜水河中桥上游500m(★3)PH(无量纲)10月5日7.28高锰酸盐指数(mg/L)1.4COD(mg/L)14BOD5(mg/L)2.4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053甜水河中桥上游500m(★3)PH(无量纲)10月6日7.29高锰酸盐指数(mg/L)1.4COD(mg/L)13BOD5(mg/L)2.5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054甜水河中桥下游1000m(★4)PH(无量纲)10月5日7.37高锰酸盐指数(mg/L)1.5COD(mg/L)15BOD5(mg/L)2.6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058甜水河中桥下游1000m(★4)PH(无量纲)10月6日7.37高锰酸盐指数(mg/L)1.5COD(mg/L)14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BOD5(mg/L)2.6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057黑金河中桥上游500m(★5)PH(无量纲)10月5日7.27高锰酸盐指数(mg/L)1.6COD(mg/L)12BOD5(mg/L)2.4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183黑金河中桥上游500m(★5)PH(无量纲)10月6日7.27高锰酸盐指数(mg/L)1.6COD(mg/L)13BOD5(mg/L)2.5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182黑金河中桥下游1000m(★6)PH(无量纲)10月5日7.34高锰酸盐指数(mg/L)1.8COD(mg/L)14BOD5(mg/L)2.7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184黑金河中桥下游1000m(★6)PH(无量纲)10月6日7.35高锰酸盐指数(mg/L)1.7COD(mg/L)15BOD5(mg/L)2.7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185格节河大桥上游500m(★7)PH(无量纲)10月5日7.21高锰酸盐指数(mg/L)4.3COD(mg/L)18BOD5(mg/L)3.6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907格节河大桥上游500m(★7)PH(无量纲)10月6日7.23高锰酸盐指数(mg/L)4.2COD(mg/L)19BOD5(mg/L)3.4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906格节河中桥下游1000m(★8)PH(无量纲)10月5日7.32高锰酸盐指数(mg/L)4.4COD(mg/L)19BOD5(mg/L)3.8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948PH(无量纲)7.34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格节河中桥下游1000m(★8)10月6日高锰酸盐指数(mg/L)4.4COD(mg/L)19BOD5(mg/L)3.9石油类(mg/L)0.01L氨氮(mg/L)0.9481.1.1现状评价根据水质现状监测项目与结果,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进行现状评价:Si,j=Ci,j/Cs,i式中:Si,j---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标准指数;Ci,j---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实测浓度(mg/l);Cs,i---单项水质参数i在第j点的评价标准(mg/l)。pH值的评价公式SpH,j=(7.0-pHj)/(7.0-pHsd)(当pHj≤7.0时)SpH,j=(pHj-7.0)/(pHsu-7.0)(当pHj>7.0时)式中:SpH,j―pH的标准指数;pHj―pH实测值;pHsd—评价标准规定的下限值;pHsu—评价标准规定的上限值。根据现状监测,本项目地表水单项标准指数计算结果见表5.5-4。表5.5-4单项标准指数计算结果监测项目单位采样时间香兰河中桥上游500m香兰河中桥下游1000m甜水河中桥上游500m甜水河中桥下游1000m黑金河中桥上游500m黑金河中桥下游1000m格节河大桥上游500m格节河中桥下游1000mpH值无量纲10.050.150.1750.140.1850.1350.170.1050.1610.060.1550.180.1450.1850.1350.1750.1150.17CODmg/L10.050.400.4670.4670.500.400.4670.600.63310.060.400.4330.4330.4670.4330.500.6330.633高锰酸盐指数mg/L10.050.170.180.140.150.160.180.430.4410.060.170.180.140.150.160.170.420.44BOD5mg/L10.050.4330.500.400.4330.400.450.600.63310.060.4170.4830.4170.4330.4170.450.5676.50石油类mg/L10.05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0.06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氨氮mg/L10.050.5100.5110.0350.0390.1220.1230.6050.63210.060.5090.5110.0360.0380.1210.1230.6040.6321.1.1评价结论由表5.5-4可知,本项目8个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1施工期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1.1.1.1土地利用影响分析(1)永久征地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项目永久占地占用林地为道路防护林。本工程新增占地面积92.3965hm2。不可避免占压耕地和林地,项目建成后,永久征地由原来的耕地和林地变成地面硬化的交通建设用地,使占地面积范围内的植物(作物)失去生存和生长环境,损失一定的生物量,减弱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的自养能力,对评价区内的生态系统有一定影响。(2)临时占地工程对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占地面积为130960m2,其中租用建设用地11000m2,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和林地109960m2。施工驻地、拌合站及桥梁预制场合建。1#施工占地及拌合站占地面积计入永久占地范围,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取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林地性质为商品林;弃土场现状为取土坑,占地面积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耕地和林地。本项目取弃土场为新增取弃土场,取土前对征用土地进行经济补偿,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种植树木和播撒草籽,恢复原用地类型;其余临时工程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原用地类型。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桥梁施工场地、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压实土地,改变土壤结构,易产生水力侵蚀等。另外,不管哪种形式的临时占地都扰动地表,破坏腐殖质层,丧失地表植物(作物)生长能力。临时占地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措施,会减缓施工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如果能够落实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的措施,以上影响将会消失。1.1.1.1植被生态影响分析(1)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本项目永久、临时占地破坏其地表植被,造成原有天然植被损失,降低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永久征用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临时新增占地面积为139960m2,其中占用耕地30000m2和林地109960m2。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林地及耕地恢复原有土地类型,故整体来说,工程对天然植被多样性影响不大。根据现场调查结合工程布置情况,受工程征地影响植物种类均为项目区域常见种,其中树木均为道路防护林,树种为山杨、柳树和松树,均属于自然恢复鞥努力较强的植物物种。项目建成后通过对路基边坡绿化弥补沿线生物量损失,重建人工生态系统,并对边坡及边沟外绿化,项目建成后将对取土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复耕,可减小因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影响区域内未见国家级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黑龙江省重点保护物种和古树名木,因此项目对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无影响。(2)临时用地的影响本项目取弃土场为新增取弃土场,取土前对征用土地进行经济补偿,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种植树木和播撒草籽,恢复原用地类型;其余临时工程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原用地类型。综上所述,临时用地对植被的影响是暂时的,通过有效措施后,可以保证临时占地尽快恢复植被。1.1.1.2对动物的影响分析由于本项目经过的区域主要为农业生产区和居民居住区,受本项目施工期影响的基本为两栖动物、小型兽类和鸟类。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路基工程和桥涵工程将破坏该区域动物青蛙、蟾蜍的生境,两栖动物将迁徙它处,但随着项目建设的完成,栖息环境的恢复,两栖动物的种类数量将很快得以恢复。施工期间,人为活动的增加以及机械的振动、噪声,均会惊吓、干扰某些鸟类,鸟类将通过迁移和飞翔来避免工程对其栖息和觅食的影响。因此,在本项目公路施工中应采取一定的降噪、减震措施下,本项目对鸟类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工程为旧路升级改造,对动物的活动和觅食不会产生新的阻隔,设置的桥梁和涵洞为野生动物的穿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桥梁和涵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两栖动物通道的作用,对野生动物的觅食和交流影响较小。1.1.1.1对水生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格节河大桥距离松花江干流较近,根据水生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临近松花江段距格节河大桥约640m存在产粘性卵鱼类产卵场(主要鱼类为鲤、银鲫、鲂、花[鱼骨]、红鳍原鲌、黑斑狗鱼、鲇等)。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其中繁殖盛期在5-6月,因此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施工时间选在8-9月施工,避开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格节河大桥跨越格节河,主桥涉水桥墩为5个。开工后首先在格节河大桥桥址旁修筑施工栈桥,栈桥施工时间为0.5-1个月,先打入钢管桩(直径30cm),然后安装桥面板等工程,大桥涉水工程施工可与栈桥施工同步进行。主桥涉水工程(涉水桥墩钢板桩围堰施工)施工时间为1个月,故本次评价主要考虑格节河大桥对格节河水生生态产生的影响。格节河大桥对评价区水域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由于水中设立主桥涉水桥墩(栈桥钢管桩)引起,直接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桥墩围堰及其上下游附近水域。(1)对浮游生物的影响分析浮游生物时空分布、数量变化与水体透明度密切相关,工程施工期间格节河大桥栈桥钢管桩和主桥涉水桥墩施工会产生一定悬浮物,悬浮物随着水体流场变化扩散,形成一定范围的悬浮物高浓度分布区,导致局部水体透明度下降,进而影响浮游生物生长。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建项目格节河大桥段施工过程中容易扰动底泥的施工过程是栈桥钢管桩和主桥涉水桥墩基础施工过程,其中栈桥钢管桩(每跟直径30cm)直接打入松花江底部,将扰动局部底泥,产生底泥悬浮;格节河大桥涉水桥墩钢板桩围堰施工过程容易扰动局部底泥,产生底泥悬浮。根据同类型跨松花江大桥施工经验,整个桥梁基础施工中引起底泥悬浮不会形成横贯格节河的悬浮物带,只是在正在施工的桥墩下游大约200m范围内悬浮物浓度显著升高。本工程格节河大桥栈桥钢管桩(每跟直径30cm)合计施工时间约为15~30天,钢管桩仅打入过程扰动底部泥沙,扰动面积相对与松花将水域范围面积较小,影响有限。格节河大桥主桥5座涉水桥墩全部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方式,即在涉水桥墩所在桥台位置上打入钢板桩、形成钢围堰,施工时间为1个月,水下施工过程将扰动泥沙。主桥5个主墩钢板桩围堰扰动面积相对于格节河水域范围面积较小,影响有限;引桥位于陆域范围内,仅位于格节河岸边处3-4座桥墩涉水,采用先钢围堰后钻孔,涉水桥梁钢围堰施工时间为5-6天,扰动泥沙时间较短。总体而言,本工程桥梁基础施工作业影响范围较小,时间短暂,施工导致悬浮泥沙增量并不明显,施工结束后,扰动底泥由于自身重力以及江水流动不断沉降、稀释,对松花江浮游生物影响轻微。(2)对底栖动物的影响分析底栖生物是松花江水域水生生态系统中重要的水生生物类型之一,由于底栖生物活动能力低,其生存受环境变化影响比较明显。最直接影响是桥墩基础占用了部分江底,导致底栖生物活动面积减少;其次是桥墩附近由于水文条件改变导致局部的冲刷,减少了底栖生物活动面积减少。(3)对鱼类资源的影响分析施工阶段格节河大桥桥墩附近水体的鱼类会游到远处,而工程对鱼类的影响只局限于施工区域,所以不影响格节河及松花江中鱼类资源的保护。由于水质破坏,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等饵料生物量的减少,改变原有鱼类的生存、生长和繁衍条件,鱼类将择水而栖迁到其它地方,施工区域鱼类密度显著降低。大型桥梁施工期在水下作业时,搅动水体和河床底泥,局部范围内破坏了鱼类栖息地,对鱼类有驱赶作用,也会使鱼类远离施工现场。鱼类生存空间的减少导致食物竞争加剧,致使种间和种内竞争加剧,鱼类种群结构和数量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而趋于减少。拟建项目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以及桥梁桩基施工可能影响松花江鱼类的洄游,但从桥梁跨径设计分析,涉水桥墩施工范围相对于格节河水域范围而言比较小,施工期鱼类洄游通道依然畅通,且格节河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大桥栈桥(钢管桩)和主桥(钢板桩围堰)水下施工活动时间应选在8~9月上旬,可避开松花江干流粘性卵鱼类产卵场,降低对鱼类产卵的正常影响;桥梁施工时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禁止捕捞鱼类等水生动物。桥梁建设完成后,河段内水量未受影响,水面又恢复平静,桥墩周围水生生物如鱼类等会重新出现,原有鱼类资源及其生境不会有较大变化,对鱼类数量及种类影响不大。(4)对鱼类“三场”的影响分析对产卵场的影响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桥址评价范围内没有珍稀濒危鱼类产卵场分布,且格节河大桥栈桥和主桥水下施工时间为8~9月上旬,可避开鱼类(含珍稀濒危鱼类)产卵期及洄游鱼类产卵期,工程建设对其影响较小。根据调查,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所在江段水深较浅、水质一般,格节河大桥桥址评价范围内无珍稀濒危鱼类越冬场分布,且格节河大桥水下施工时间为8~9月上旬,可在珍稀濒危鱼类越冬洄游之前完成水下施工,降低对越冬洄游的影响。故格节河大桥建设对于鱼类产卵的影响较小。1.1.1运营期生态影响评价1.1.1.1植被生态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永久占地内的旱田、水田、防护林和地表植被草地植被将完全被破坏,取而代之的是路面及其辅助设施,形成建筑用地类型。占用荒草地草本植物属一般常见种,生长范围较广,适应性强,不会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占用林地部分进行经济补偿,由林业部门在本项目完成后再道路两侧种植防护林带。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在公路两侧边坡上种植行道树,采取占一补一方式,项目实施后通过绿化工程将对损失植被生物量进行补偿;对植被影响较小。在沿线区域没有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黑龙江省重点保护物种和古树名木,因此项目对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无影响。1.1.1.2动物生态影响分析公路运营后将产生较多的干扰因子如噪声、视觉污染、污染物的排放等,其中噪声污染影响显著,由于本项目沿线主要为村镇及耕地,栖息于此地的动物较小,因此对动物生存及迁徙等影响不大,沿线设置桥梁和涵洞,亦不会对动物的活动造成阻隔影响。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对沿线农业生产的影响本项目永久征用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公路建设过程中被占用的耕地将永久或暂时失去农业生产能力,评价区农业以种植玉米和水稻为主。本项目工程建设导致农业粮食产量损失统计结果见表6.1-1。表6.1-1本项目占地导致农业粮食损失统计表占地性质工程占耕地(hm2)农作物单产(kg/hm2)年产量(t)施工期产量损失(t)营运期产量损失(t)总损失(t)旱田15.4340玉米15000231.51231.51/231.51水田42.2298水稻16500696.7917696.7917/696.7917注:施工期按1年计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工程建设对沿线农作物会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建设单位对占用的耕地统一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由国土部门“占一补一”,县国土资源局监督,采取以上措施后,将对农业的损失降至最低,对评价区整体的农业生产水平影响轻微。1.1.2生态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位于完达山北麓与三江平原(西南部)的衔接部位,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施工扰动地表、取弃土、临时堆土、桥梁施工围堰等行为会有水土流失发生,工程来格按水保要求,强化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量。通过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工程施工、运营对野生动植物影响程度较轻,不会影响到现有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性。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发生重大生态影响,不会有重大资源损失及占用,生态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1.2声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1.2.1施工期噪声污染评价公路施工,必然对现场的工作人员及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对施工期声环境污染进行评价,根据噪声影响的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及其特点拟建工程总工期约为9个月,在路基、路面、桥梁建设中使用的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及运输车辆中各种卡车、自卸车,会发出强烈的噪声,对附近环境产生影响。道路施工产生的噪声特点表现在以下几点:(1)施工机械种类繁多,不同的施工阶段有不同的施工机械,同一施工阶段投入的施工机械也有多有少,这就使得施工噪声具有偶然性的特点。(2)不同设备的噪声源特性不同,其中有些设备噪声呈振动式的、突发的及脉冲特性的,对人的影响较大;有些设备(如搅拌机)频率低沉,不易衰减,而且使人感觉烦躁;施工机械的噪声均较大,但它们之间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高达90dB以上。(3)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有所不同,既有固定噪声源,又有流动噪声源,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而且它们会在某段时间内在一定的小范围内移动,这与固定噪声源相比增加了这段时间内的噪声污染范围,但与流动噪声源相比施工噪声污染还是在局部范围内的。(4)施工设备与其影响到的范围相对较小,因此,施工设备噪声基本上可以算作是点声源。(5)对具体路段的道路或桥梁而言,施工噪声污染仅发生于一段时期内。1.1.1.2施工噪声预测方法和预测模式(1)预测模式根据道路工程在各施工阶段,不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各声源在某一时刻的传播可以按点声源分析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利用噪声衰减公式对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衰减情况进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阐述道路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衰减公式如下:式中::距声源R米处的噪声预测值,dB(A);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距声源参考距离R0米处的参考声级,dB(A)。(2)预测结果施工设备噪声距离衰减值见表6.2-1。表6.2-1施工设备噪声距离衰减值表单位:dB(A)序号设备名称与施工机械距离(m)51030801602905101轮式装载机908474.5666055502平地机908474.5666055503振动式压路机858070.5625651464三轮压路机817565.5575146415推土机868070.5625651466轮胎式液压挖掘机847868.5605449447发电机组847868.5605449448摊铺机(英国)827666.5585247429冲击式钻井机878272.56458534810锥形反转出料混凝土搅拌机797262.554484338本工程施工以土石方为主,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主要集中在道路沿线路基、路面等施工场区,施工噪声评价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本工程各施工机械在施工场界处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A)、夜间55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从上表可以看出,单台机械设备约在70m外产生的声级值均能满足施工场界噪声昼间标准要求,夜间场界施工噪声达标距离在290m。(3)对敏感点影响分析综合考虑地面衰减、施工厂界围栏障碍物衰减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值为70dB,预测本项目对周围敏感点的最大噪声影响。本项目施工时代表性声环境敏感点处预测结果见表6.2-2。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2-2施工期代表性敏感点声环境预测结果单位:dB(A)敏感点名称距边界线(m)现状值贡献值预测值超标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汤原农场2857.450.141.0641.0657.5050.6100.61汤原县派出所7353.246.232.7332.7353.2446.3900金都家园11351.543.928.9428.9451.5244.0400合力村862.755.251.9451.9463.0556.883.056.88福隆村862.755.251.9451.9463.0556.883.056.88江北灌溉管理站2.563.656.962.0462.0465.9063.205.9013.20临江村6856.948.633.3533.3556.9248.7300九林屯17.560.153.045.1445.1460.2453.660.243.66望江二队屯1862.054.144.8944.8962.0854.592.084.59西付中村6856.948.633.3533.3556.9248.7300西胜1862.054.144.8944.8962.0854.592.084.59东付中村7.563.456.752.5052.5063.7458.103.748.10医养中心107.555.948.029.3729.3755.9148.0600东升屯1863.456.744.8944.8963.4656.983.466.98通过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在通过敏感点路段进行施工时,本项目敏感点昼间声环境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60dB(A),超标量0.24-5.90dB(A);如夜间施工,沿线敏感点夜间声环境均超过50dB(A),超标量0.61-13.20dB(A)。(4)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由预测结果可知,拟建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因此本评价要求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用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建议高度3m。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后(隔声效果为15dB(A)),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在公路施工期时,其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拟建公路施工期为9个月,分配到每一个敏感点处的施工时间相对较短,施工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属于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自然消失。(4)车辆运输沿线声环境影响分析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输车辆由施工场地至料场等,沿线将经过一些敏感点,主要为城区段的居民。运输车辆产生的轰鸣声、汽笛声将对沿线居民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轰鸣声与载重量、行进速度成正比,主要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违规超载,运输车辆在经过沿线村屯时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管理措施,避免运输车辆对沿线的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该影响随之消失。1.1.1.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路施工噪声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一般的居民均能理解。但是作为建设施工单位为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因此本评价要求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用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建议高度3m。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在公路施工期时,其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1.1.2运营期噪声污染评价本项目改扩建后,公路等级由现有二级公路升级为一级公路。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本项目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1.1.2.1预测模型的选择噪声预测模式和参数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预测模式。采用EIAN(Ver2.0)进行预测。(1)预测模式a)第i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式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式中:—第i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A);—第i类车速度为Vi,km/h;水平距离为7.5米处的能量平均A声级,dB(A);Ni—昼间,夜间通过某个预测点的第i类平均小时车流量,辆/h;r—从车道中心线到预测点的距离,m;(A12)适用于r>7.5m预测点的噪声预测。Vi—第i类车的平均车速,km/h;T—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1h;Ψ1、Ψ2—预测点到有限长路段两端的张角,弧度;△L—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可按下式计算:式中:—线路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A);—公路纵坡修正量,dB(A);—公路路面材料引起的修正量,dB(A);—由反射等引起的修正量,dB(A)。b)总车流等效声级为:(2)线路因素引起的修正量()a)纵坡修正量()公路纵坡修正量可按下式计算:大型车:=98×βdB(A)中型车:=73×βdB(A)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小型车:=50×βdB(A)式中:β—公路纵坡坡度,%;b)路面修正量()不同路面的噪声修正量。表6.2-3常见路面噪声修正量路面类型不同行驶速度修正量km/h3040≥50沥青混凝土000水泥混凝土1.01.52.0注:表中修正量为在沥青混凝土路面测得结果的修正。(3)障碍物衰减量(Abar)①农村房屋附加衰减量估算值在沿公路第一排房屋影声区范围内,近似计算可按表6.2-4取值。表6.2-4农村房屋噪声附加衰减量估算量S/S0Abar40%~60%3dB(A)70%~90%5dB(A)以后每增加一排房屋1.5dB(A)-最大衰减量≤10dB(A)②Aatm、Agr、Amisc衰减项计算a)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Aatm按下式计算:式中:a为温度、湿度、和声波频率的函数,预测计算中一般根据建设项目所处区域常年平均气温和湿度选择相应的空气吸收系数,见表6.2-5。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2-5倍频带噪声的大气吸收系数衰减系数a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吸收衰减系数a,dB/km倍频带中心频率Hz63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10700.10.41.01.93.79.732.8117.020700.10.31.12.85.09.022.976.630700.10.31.03.17.412.723.159.315200.30.61.22.78.228.228.8202.015500.10.51.22.24.210.836.2129.015800.10.31.12.44.18.323.782.8b)地面效应衰减(Agr)式中:r—声源到预测点的距离,m;hm—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m;若Agr计算出负值,则Agr可用“0”代替。本次评价传播路径的平均离地高度设置为1m。c)绿化林带噪声衰减绿化林带的附加衰减与树种、林带结构和密度等因素有关。在声源附近的绿化林带,或在预测点附近的绿化林带,或两者均有的情况都可以使声波衰减。通过树叶传播造成的噪声衰减随通过树叶传播距离df的增长而增加,其中,为了计算d1和d2,可假设弯曲路径的半径为5km。衰减量见表6.2-6,表中第一行给出了通过总长度为10m到20m之间的密叶时,由密叶引起的衰减;第二行为通过总长度20m到200m之间密叶时的衰减系数;当通过密叶的路径长度大于200m时,可使用200m的衰减值。表6.2-6倍频带噪声的大气吸收系数衰减系数a项目传播距离df(m)倍频带中心频率Hz63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衰减(dB)10≤df<2000111123衰减系数20≤df<2000.020.030.040.050.060.080.090.12d)其他多方面原因引起的衰减(Amisc)其他衰减包括通过工业场所的衰减;通过房屋群的衰减等。(4)由反射等引起的修正量(ΔL3)①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噪声(影响)修正量交叉路口噪声修正值(附加值)见表6.2-7。表6.2-7交叉路口的噪声附加值受噪声影响点至最近快车道中轴线交叉点的距离(m)交叉路口(dB)≤403401000②两侧建筑物的反射声修正量地貌以及声源两侧建筑物反射影响因素的修正。当线路两侧建筑物间距小于总计算高度30%时,其反射声修正量为:两侧建筑物是一般吸收性表面:式中:w—为线路两侧建筑物反射面的间距,m;Hb—为构筑物的平均高度,h;取线路两侧较低一侧高度平均值带入计算。1.1.1.1预测内容(1)路段交通噪声评价项目建成达到设计流量后,考虑地面衰减效应,不考虑地形和建筑物的影响,预测拟建道路两侧距中心线200m范围内的噪声情况。(2)敏感点交通噪声评价敏感点达标情况及采取的措施。1.1.1.2交通噪声预测结果(1)全路段噪声预测结果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上述预测方法、预测模式和工程分析中的参数,考虑路基宽度,距离道路中心线距离对本项目的交通噪声进行预测计算。本项目设计车速为80km/h,根据《关于交通噪声预测中车速参数取值建议的通知》,本次环评大型、中型及小型车均昼间采用设计车速小型车80km/h、中型车75km/h、大型车70km/h进行预测;夜间采用小型车75km/h、中型车70km/h、大型车65km/h进行预测。预测特征年为2019年、2025年、和2033年。①声影响衰减预测及等值线图由于本项目起点至望江路段与望江至终点路段车流量不同,本次预测分别根据两个不同路段车流量进行预测。本项目交通噪声在营运期不同时间段、距路中心不同距离的影响衰减预测结果(不考虑障碍物衰减作用和路基高形式造成的声影区影响),结果见表5.3-8。本项目不同路段各特征年噪声等值线见图6.2-1~图6.2-12。表6.2-8运营期交通噪声预测结果路段评价年时段路中心线外不同水平距离下的交通噪声预测值15m20m30m50m60m80m100m120m140m160m180m200m起点至望江路段2019昼70.3967.5264.3161.1160.0758.5157.2956.3355.5154.7954.1553.55夜62.9760.1156.953.6952.6651.0949.8848.9248.0947.3846.7346.142025昼71.9269.0565.8562.6461.6160.0458.8357.8657.0456.3355.6855.09夜64.5761.758.555.2954.2652.6951.4850.5149.6948.9848.3347.742033昼73.2570.3867.1763.9762.9361.3760.1559.1958.3757.6557.0156.41夜65.9163.0459.8356.6355.5954.0252.8151.8551.0350.3149.6649.07望江至终点路段2019昼71.5868.7165.4962.2861.2459.6658.4457.4756.6355.955.2454.63夜64.2161.3458.1354.9153.8752.351.0750.149.2748.5447.8847.272025昼72.9570.0866.8763.6562.6161.0359.8158.845857.2856.6256.01夜65.6162.7459.5256.3155.2753.6952.4751.550.6649.9349.2748.672033昼74.2771.468.1864.9763.9362.3561.1260.1659.3258.5957.9357.32夜66.9664.0960.8857.6656.6255.0453.8252.8552.0151.2950.6250.02注:考虑地表衰减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2-1起点至望江路段2019年昼间噪声等值线图(近期)图6.2-2起点至望江路段2019年夜间噪声等值线图(近期)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2-3起点至望江路段2025年昼间噪声等值线图(中期)图6.2-4起点至望江路段2025年夜间噪声等值线图(中期)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2-5起点至望江路段2033年昼间噪声等值线图(远期)图6.2-6起点至望江路段2033年夜间噪声等值线图(远期)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2-7望江至终点路段2019年昼间噪声等值线图(近期)图6.2-8望江至终点路段2019年夜间噪声等值线图(近期)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2-9望江至终点路段2025年昼间噪声等值线图(中期)图6.2-10望江至终点路段2025年夜间噪声等值线图(中期)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2-11起点至望江路段2033年昼间噪声等值线图(远期)图6.2-12起点至望江路段2033年夜间噪声等值线图(远期)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②公路两侧声功能区达标情况及达标距离本项目运营后,公路边界线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执行,公路边界线40m之外执行2类标准。本项目道路边界线宽度为45m,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达标情况及距离见表6.2-9和表6.2-10。表6.2-9公路两侧声功能区达标情况及达标距离路段边界线宽度(m)时期4a类区(距公路边界线40m内;距中心线62.5m内)2类区(距公路边界线40m外;距中心线62.5m外)昼间夜间昼间夜间起点至望江路段45近期达标超标达标超标中期达标超标超标超标远期达标超标超标超标望江至终点路段45近期达标超标超标超标中期达标超标超标超标远期超标超标超标超标表6.2-10营运期交通噪声的达标距离(距中心线)路段边界线宽度(m)时期4a类2类昼间达标距离(m)夜间达标距离(m)昼间达标距离(m)夜间达标距离(m)起点至望江路段45近期均达标41均达标98中期均达标5381133远期均达标均超标103164望江至终点路段45近期均达标4476121中期均达标均超标96156远期24均超标124202表6.2-9和表6.2-10公路两侧声功能区达标情况及达标距离结论:1)起点至望江路段4a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41m,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53m,远期昼间达标,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2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98m,中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81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33m,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03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64m。2)望江至终点路段4a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44m,中期昼间达标,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24m,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类区近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76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21m,中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96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56m,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24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202m。③运营期敏感点的影响分析本工程营运期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水平空间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详见6.2-11。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2-11本项目营运期沿线声环境敏感点水平空间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序号敏感点方位/桩号改建后距中线/边界线距离(m)执行标准时间2019近期2025中期2033远期近期、中期超标户数现状值预测值超标(dB)增值现状值预测值超标(dB)增值现状值预测值超标(dB)增值1汤原农场左侧/K0+100-K0+50050.5/284a类昼57.460.0002.657.461.5304.1357.462.8605.46-夜50.152.5802.4850.154.1804.0850.155.520.525.4295.5/732类昼53.254.5101.3153.256.0402.8453.257.3704.17-夜46.247.1000.946.248.6902.4946.250.030.033.832汤原县派出所左侧/K0+020-K+08095.5/732类昼53.254.5101.3153.256.0402.8453.257.3704.17-夜46.247.1000.946.249.6903.4946.250.030.033.833金都家园左侧/K0+020-K+080135.5/1132类昼51.552.6601.1651.554.202.751.555.5204.02-夜43.945.2501.3543.946.8502.9543.949.1805.284合力村右侧/K8+750-K9+15030.5/84a类昼62.764.1001.462.765.6402.9462.766.9604.26临路第一排7户夜55.256.691.691.4955.258.293.293.0955.259.624.624.4275.5/532类昼54.255.7801.5854.257.3203.1254.258.6404.44-夜47.548.3700.8747.549.9702.4747.551.31.33.85福隆村左侧/K14+600-K15+20030.5/84a类昼62.764.1001.462.765.6402.9462.766.9604.26临路第一排21户夜55.256.691.691.4955.258.293.293.0955.259.624.624.4275.5/532类昼54.253.780054.255.3201.1254.256.6402.44-夜47.546.370047.547.9700.4747.549.301.8630/7.54a类昼63.664.3100.7163.665.8502.2563.667.1703.57临路第一排2户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侧/K19+950-K20+150夜56.956.91.9056.958.53.51.656.959.834.832.9345/22.54a类昼55.161.7206.6255.163.2608.1655.164.5809.48临路第二排4户夜47.254.3107.1147.255.910.918.7147.257.242.2410.04右侧/K19+950-K20+15025/2.54a类昼63.665.6502.0563.667.1803.5863.668.5104.91临路第一排8户夜56.958.233.231.3356.959.834.832.9356.961.176.174.2750/27.54a类昼55.156.1101.0155.157.6402.5455.158.9703.87-夜47.248.6901.4947.250.2903.0947.251.6304.43105/82.52类昼51.052.0301.0351.053.572.5751.054.8903.89-夜43.544.6201.1243.546.2202.7243.548.5505.057临江村左侧/K21+000-K21+70090.5/682类昼56.957.8100.9156.959.3402.4456.960.670.673.77临路第一排9户夜48.650.400.401.848.651.991.993.3948.653.333.334.73140.5/1182类昼51.055.5104.5151.057.0406.0451.058.3707.37-夜43.548.0904.5943.549.6906.1943.551.0307.538九林屯左侧/K22+450-K22+80045/22.54a类昼60.161.7201.6260.163.2603.1660.164.5804.48临路第一排12户夜53.054.3101.3153.055.910.912.9153.057.242.244.2460/37.54a类昼54.055.0701.0754.056.6102.6154.057.9303.93-夜46.347.6601.3646.348.2601.9646.350.5904.2980/57.52类昼52.153.5101.4152.155.0402.9452.156.3704.27-夜44.346.0901.7944.347.6903.3944.349.0204.72右侧/K22+450-K22+80040/17.54a类昼60.162.4302.3360.163.9603.8660.165.2905.19临路第一排1户夜53.055.020.022.0253.056.611.613.6153.057.952.954.9575/52.52类昼54.058.8504.8554.060.390.396.3954.061.711.717.71临路第一排2户夜46.351.441.445.1446.353.043.046.7446.354.374.378.079昼62.062.2900.2962.063.8201.8262.065.1503.15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望江二队屯左侧/K26+000-K26+30040.5/184a类临路第一排8户居民夜54.154.8800.7854.156.471.472.3754.157.812.813.7175.5/532类昼54.355.7801.4854.357.3203.0254.358.6404.34-夜45.848.3702.5745.849.9704.1745.851.31.35.510西付中村左侧/K26+400-K26+90090.5/682类昼56.957.8100.9156.959.3402.4456.960.670.673.77临路第一排17户夜48.650.400.401.848.651.991.993.3948.653.333.334.73130.5/1082类昼48.650.9102.3148.652.4403.8448.653.7705.17-夜41.843.501.741.845.0903.2941.846.4304.6311西胜右侧/K28+000-K28+40040.5/184a类昼62.062.7800.7862.064.1502.1562.065.4603.46临路第一排12户夜54.155.410.411.3154.156.811.812.7154.158.163.164.0670.5/482类昼54.355.3101.0154.356.6802.3854.358.0003.7-夜45.847.9402.1445.849.3403.5445.850.690.694.8912东付中村左侧K28-500-K29+00030/7.54a类昼63.465.4902.0963.466.8703.4763.468.1804.78临路第一排6户夜56.758.133.131.4356.759.524.522.8256.760.885.884.1865/42.52类昼54.255.801.654.257.1702.9754.258.4904.29-夜47.048.4401.4447.049.8302.8347.051.181.184.1813医养中心左侧K28+000130/107.52类昼55.957.0401.1455.958.4102.5155.959.7303.83临路第一排1户夜48.049.6801.6848.051.071.073.0748.052.422.424.4214东升屯左侧/K29+900-K30+50040.5/184a类昼63.463.4700.0763.464.8401.4463.466.1502.75临路第一排20户夜56.756.101.1056.757.502.50.856.758.853.852.1580.5/632类昼54.254.5900.3954.255.9601.7654.257.2803.08-夜47.047.2300.2347.048.6201.6247.049.9702.97注:本项目噪声预测考虑空气衰减、地表衰减及第一排建筑物遮挡13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汤原农场汤原农场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50.5m,位于4a类功能区,考虑绿化林带噪声衰减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52dB;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03dB。2)汤原县派出所汤原县派出所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绿化林带噪声衰减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3)金都家园金都家园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3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绿化林带噪声衰减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4)合力村合力村为位于道路右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69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29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62dB,右侧第一排有7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3dB。5)福隆村福隆村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69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29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62dB,左侧第一排有21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6)江北灌溉管理站本项目穿越江北灌溉管理站,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2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23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83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6.17dB,右侧第一排有8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50m,位于4a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路右侧第三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前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9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5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83dB,左侧第一排有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9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24dB,左侧第二排有4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7)临江村临江村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0.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40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99dB,远期昼间超标0.67dB,夜间超标3.33dB,右侧第一排有9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40.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8)九林屯本项目穿越九林屯,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02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6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95dB,右侧第一排有1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44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39dB,远期昼间1.71dB,夜间超标4.37dB,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右侧第二排有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9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29dB,左侧第一排有1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60m,位于4a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路左侧第三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80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前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9)望江二队屯望江二队屯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47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81dB,左侧第一排有8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3dB。10)西付中村西付中村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0.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40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99dB,远期昼间超标0.67dB,夜间超标3.33dB,左侧第一排有17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3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11)西胜西胜位于道路右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41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8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16dB,右侧第一排有1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69。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2)东付中村本项目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13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52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5.88dB,左侧第一排有6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6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18dB。13)医养中心医养中心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30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07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42dB。14)东升屯东升屯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1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5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85dB,左侧第一排有20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8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综上,本项目沿线的14个敏感点中,考虑近期和中期对敏感点的影响。合力村、福隆、江北灌溉管理站、临江村、九林屯、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西胜、东付中村、医养中心和东升屯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部分敏感点超标,剩余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或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和噪声预测结果显示,合力村右侧临路第一排7户居民、福隆村左临路第一排21户居民,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临路第一排2户居民、左临路第二4户居民、右路第一排8户居民,临江村左临路第一排9户居民,九林屯左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一排1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二排2户居民,望江二队屯左临路第一排8户居民,西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17户居民,西胜右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东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6户居民,医养中心1户和东升屯左临路第一排20户居民,共计130户居民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超标。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高层敏感点垂直空间预测结果见表6.2-12。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6.2-12营运期高层敏感点(2类)垂直空间声环境预测结果单位:dB(A)时段噪声值层数近期中期远期2类2类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昼间(60)dB(A)夜间(50)dB(A)昼间(60)dB(A)夜间(50)dB(A)背景值预测值超标背景值预测值超标背景值预测值超标背景值预测值超标背景值预测值超标背景值预测值超标公安局153.254.51046.247.1053.256.04046.248.69053.257.37046.250.030.03253.254.51046.247.09053.256.04046.248.69053.257.37046.250.030.03352.954.5045.247.09052.956.04045.248.69052.957.36045.250.020.02金都家园151.552.66043.945.25051.554.20043.946.85051.555.52043.948.180350.852.66042.345.24050.854.19042.346.84050.855.52042.348.180550.152.64042.045.23050.154.18042.046.83050.155.50042.048.160650.152.63042.045.22050.154.17042.046.82050.155.49042.048.150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高层敏感点垂直空间声环境预测图见图6.2-13。近期昼间近期夜间中期昼间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期夜间远期昼间远期夜间图6.2-13金都家园营运期垂直空间声环境预测图根据本项目汤原县派出所和金都家园运营期垂直空间预测结果,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1.1.1.1交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功能区达标情况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起点至望江路段4a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41m,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53m,远期昼间达标,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2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98m,中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81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33m,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03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64m。2)望江至终点路段4a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44m,中期昼间达标,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24m,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2类区近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76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21m,中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96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56m,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24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202m。②根据水平预测结果可知1)汤原农场汤原农场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50.5m,位于4a类功能区,考虑绿化林带噪声衰减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52dB;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03dB。2)汤原县派出所汤原县派出所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绿化林带噪声衰减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3)金都家园金都家园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3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绿化林带噪声衰减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4)合力村合力村为位于道路右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69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29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62dB,右侧第一排有7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3dB。5)福隆村福隆村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69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29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62dB,左侧第一排有21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6)江北灌溉管理站本项目穿越江北灌溉管理站,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2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23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83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6.17dB,右侧第一排有8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50m,位于4a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路右侧第三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前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9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5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83dB,左侧第一排有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9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24dB,左侧第二排有4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7)临江村临江村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0.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40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99dB,远期昼间超标0.67dB,夜间超标3.33dB,右侧第一排有9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40.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8)九林屯本项目穿越九林屯,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02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6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95dB,右侧第一排有1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44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39dB,远期昼间1.71dB,夜间超标4.37dB,右侧第二排有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9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29dB,左侧第一排有1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60m,位于4a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路左侧第三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80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前建筑物遮挡后,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9)望江二队屯望江二队屯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47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81dB,左侧第一排有8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5.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3dB。10)西付中村西付中村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90.5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40dB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99dB,远期昼间超标0.67dB,夜间超标3.33dB,左侧第一排有17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3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11)西胜西胜位于道路右侧,扩建后路右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41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81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16dB,右侧第一排有12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右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7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69。12)东付中村本项目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30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13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4.52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5.88dB,左侧第一排有6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6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18dB。13)医养中心医养中心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130m,位于2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和夜间均达标,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07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42dB。14)东升屯东升屯位于道路左侧,扩建后路左侧第一排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40.5m,位于4a类功能区,由预测结果可知,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1dB,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5dB,远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3.85dB,左侧第一排有20户居民声功能区超标;路左侧第二排建筑物距离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80.5m,位于2类功能区,考虑第一排建筑物遮挡后,近期、中期和远期昼间、夜间均达标。综上,本项目沿线的14个敏感点中,考虑近期和中期对敏感点的影响。合力村、福隆村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江北灌溉管理站、临江村、九林屯、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西胜、东付中村、医养中心和东升屯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部分敏感点超标,剩余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或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和噪声预测结果显示,合力村右侧临路第一排7户居民、福隆村左临路第一排21户居民,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临路第一排2户居民、左临路第二4户居民、右路第一排8户居民,临江村左临路第一排9户居民,九林屯左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一排1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二排2户居民,望江二队屯左临路第一排8户居民,西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17户居民,西胜右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东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6户居民,医养中心1户和东升屯左临路第一排20户居民,共计130户居民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超标。③垂直空间预测结果根据本项目汤原县派出所和金都家园运营期垂直空间预测结果,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2)养护工区设备及汽车噪声养护工区的电锅炉炉体噪声声级为60~70dB(A)。将养护工区的电锅炉设置在独立的机房内,机房采用隔声材料。且采取基础减震措施,使噪声声级到达机房外消减20~30dB(A),声级降为40~50d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1.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1.1.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1)TSP的影响分析①散体材料储料场扬尘砂土等散体材料储料场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对人体和植物的有害作用,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对其存放应做好防护工作,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可有效地防止扬尘的产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②散体材料运输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砂土等散体物质运输引起粉尘污染,对环境影响较严重,影响范围较大。本评价要求,砂土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在经过运输路线敏感点时采取用篷布盖严或加水防护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运输路线的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施工结束后,上述影响将随之消失。在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公路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降至最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①水泥拌合站扬尘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水泥拌合站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为集中,便于管理,采取防尘措施后可以有效的控制扬尘污染,水泥拌合站要求距离居民最小距离为200m,根据附图三施工平面布置图,本工程设置的施工场地均远离村庄和沿线敏感点的下风向200m范围以外,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中水泥拌合站距敏感点距离不小于200m的要求,拌和粉尘对项目区沿线居民影响较小。④拆除建筑等产生的扬尘工程在路基开挖、土方填筑、土地平整、拆除打裂旧路路面、拆除桥梁等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砂土等散体材料储料场在风力作用下也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可有效地防止扬尘的产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综上所述,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TSP,施工期结束影响随之消失,但如不加强管理也会造成污染事故。因此,建议在易扬尘的作业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遮盖等方法减轻TSP污染。水泥拌和场宜选在下风向200m内无居民的地方,且拌合站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在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厂界粉尘扬尘浓度贡献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随着气象条件的不同和施工计划、管理手段上的差异,污染程度将有所不同,施工时应根据当地天气状况采取措施,加强施管理,合理安排工期,降低施工期对空气的污染。1.1.1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空气污染源为机动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仅用估算模式对本项目大气污染物进行简要分析。本项目汽车尾气选取CO、NO2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评价因子,预测其在不同气象条件下污染物浓度值,敏感点处环境空气预测结果详见表6.3-1。根据表6.3-1分析可知,各环境敏感点NO2、CO环境日均、高峰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中NO2日平均0.08mg/m3、NO21小时平均0.20mg/m3、CO日平均4mg/m3、CO1小时平均10mg/m3要求,本工程对环境空气影响不显著。表6.3-1拟建公路运营期沿线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结果mg/m3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时段近期2019中期2025远期2033日均小时日均小时日均小时汤原农场NO20.00380.00640.00750.01060.01010.0211CO0.07250.09910.11350.15430.22550.3168汤原县派出所NO20.00410.00710.00820.01170.01110.0232CO0.07960.10860.12450.16930.24780.3478金都家园NO20.00450.00780.00900.01280.01210.0255CO0.08740.11940.13680.18620.27210.3821合力村NO20.00380.00640.00750.01060.01010.0211CO0.07250.09910.11350.15430.22550.3168福隆村NO20.00380.00640.00750.01060.01010.0211CO0.07250.09910.11350.15430.22550.3168江北灌溉管理站NO20.00450.00780.00900.01280.01210.0255CO0.08740.11940.13680.18620.27210.3821临江村NO20.00250.00430.00500.00720.00680.0142CO0.04880.06680.07660.10420.15210.2137九林屯NO20.00250.00430.00500.00720.00680.0142CO0.04880.06680.07660.10420.15210.2137望江二队屯NO20.00450.00780.00900.01280.01210.0255CO0.08740.11940.13680.18620.27210.3821西付中村NO20.00300.00420.00480.00680.00650.0135CO0.04650.06340.07280.09880.14480.2031西胜NO20.00450.00780.00900.01280.01210.0255CO0.08740.11940.13680.18620.27210.3821东付中村NO20.00380.00640.00750.01060.01010.0211CO0.07250.09910.11350.15430.22550.3168医养中心NO20.00450.00780.00900.01280.01210.0255CO0.08740.11940.13680.18620.27210.3821东升屯NO20.00450.00780.00900.01280.01210.0255CO0.08740.11940.13680.18620.27210.38211.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1.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1.1.1施工期对地表水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对沿线水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驻地生活污水、预制厂及拌和站生产废水排放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的影响。(1)施工废水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本项目工程建设,尤其是桥梁的建设过程中,施工机械跑、冒、漏的污油以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污油,这些物质一旦进入水体会对水体产生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对油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污水不外排,对水环境也就不会产生影响。预制构件场和拌和站用于制作桥涵所需的各种规格的预制构件及路面工程基层水泥稳定碎石的拌和,在搅拌混凝土的生产过程及制作预制构件时会有废水产生,其中又以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为主要的表现形式。混凝土生产废水的排放具有悬浮物浓度高、水量小、间歇集中排放等特点。根据有关资料,混凝土转筒和料罐每次冲洗生产的污水量约0.5m3,浓度约5000mg/l,pH值在12左右,通过在施工区各设简单平流式自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回用措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施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污染物浓度COD、BOD5浓度都较高,如果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会导致其水体质量在短期内降低。本项目施工驻地设置集水池,生活污水排入集水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施工驻地生活污水仅限于施工期,相对短暂;因此,各施工驻地生活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3)围堰设置对地表水的影响本项目的过水桥梁采用围堰施工,施工前期设置围堰和后期拆除围堰会扰动河底泥沙和沉积物造成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根据同类工程研究表明,围堰施工时,局部水域的悬浮物浓度在80-160mg/L,但施工处下游100m范围外SS增量不超过50mg/L,对下游100m范围外水域水质产生的影响较小,并且围堰施工工序短,围堰设置完工后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逐渐消失。(4)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对水体环境的影响路基的填筑以及各种筑路材料的运输等,均会引起扬尘,施工产生的粉尘影响是难免的。而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路侧的水体中,尤其是靠路较近的水体,将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所处地区河流较少,物料堆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距离最近地表水体均大于150m,同时采取加盖苫布的措施,防止雨水冲刷。采取上述管理和预防措施,对地表水影响轻微。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营运期对地表水影响分析(1)一般路段路面、桥面径流污染物的影响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降雨初期到形成路面径流前30分钟,径流中悬浮物和石油类物质浓度较高,30分钟后污染物浓度随降雨历时延长逐渐降低。本项目桥面、路面径流通过路面漫流汇入公路两侧边沟中,伴随着雨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吸附、沉降等各种作用,雨水在边沟汇入周边水系时,污染物浓度已经大大降低,不会污染周边地表水体。(2)养护工区水污染物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养护工区工作人员为10人,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1.1.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1)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是临时性的,但需加强管理和环境监察,并严格按照治理措施要求执行,对地面水环境的影响可以减小到最低限度。(2)营运期对地表水影响主要为道路地表径流。道路地表径流使地表水体中污染物有所增加,但地表径流带入水体中染物数量较少,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并且影响只是在降雨时段发生,其影响是暂时的。本项目运营期养护工区工作人员为10人,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3)全线桥梁、涵洞的设计充分考虑了泄洪、灌溉的需要并且尽可能顾及人们劳动生产和生活方便。公路建设不会给农田灌溉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营运期,所排污染物可被地表水环境所接受,从地表水环境的角度而言,拟建公路建设是可行的。1.2固体废物影响分析1.2.1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1)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工作人员200人,生活垃圾量按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t/d、27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t/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2)施工弃渣本项目弃方62754m3,弃土均临时堆存于工程沿线占地范围内,运至弃土场,拆迁建筑垃圾破碎后回用,本项目对新增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0.30m,剥离表土量59654m3,临时堆放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并对临时堆土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待工程结束后,表土用于绿化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在采取措施后,全部得到处理,处理率100%,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1.1.1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废物主要来自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1.825t/a,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综上所述,采取有效防止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分为可以100%安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1.2本项目对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1.2.1水源地基本情况1.2.1.1位置及设立时间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位于佳木斯市松花江公路大桥东北端,是佳木斯市城区供水主要水源地,利用第四系沙砾石孔隙水,属于孔隙潜水,含水层岩性以砂砾石、卵石为主,含水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垂直入渗补给部分。保护区首次批准设立时间为2010年,2013年佳木斯市政府实施哈肇公路汤原至长胜段改扩建工程(在《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20年)》(发改基础〔2013〕980号)中已被调整为北京至抚远公路)。为保护水源地,佳木斯市政府于2014年对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进行重新调整划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6日做出批复同意江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调整。关于佳木斯市江北和富锦市西郊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详见附件5(黑政函【2015】2号)。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调整后,共留有水源井25口,设计取水量12.5万吨/日,目前佳木斯市实际供水量为12万吨。1.2.1.2水文地质条件①含水岩组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四系砂砾石层孔隙含水岩组:广泛分布于江北地区中部和东南部,为广大的松花江冲积漫滩平原。其中水量极丰富区含水层为第四系中更新统浓江组、上更新统别拉洪河组及全新统冲积灰色及黄褐色砂砾石,近江处夹卵石层,其中没有连续隔水层,形成大厚度统一含水岩组;水量丰富区含水层由第四系中更新统浓江组及上更新统别拉洪河组冲积灰色、灰褐色砂砾石组成。局部夹粉质粘土透镜体,其中赋存孔隙潜水,含水层透水性及富水性良好,其中没有连续隔水层,为统一含水岩组;水量中等区含水层由第四系中更新统浓江组冲积灰色、灰白色砂砾石组成,其中含5-15%的粘性土,砂砾层中赋存孔隙潜水。第四系中更新统浓江组粉质粘土微孔隙裂隙水:分布于本区西北部山前冰水台地上,主要岩性为第四系中更新统浓江组棕褐色、砖红色粉质粘土,其微孔隙裂隙较发育,赋存微孔隙裂隙水。本层厚度8-25m,其富水性银弱,含水层厚度不稳定,多为上部含水。富水性很不均匀,局部不含水,为贫水区。地下水多呈潜水性质,局部微承压。地下水流向由北西流向南东。第三系中——上新统富锦组砂砾石孔隙水区:分布于格截河以西及北部大脑袋山一带,含水层为第三系中一上新统(N1-2f)松散或弱胶结的砂砾岩及砂岩,局部含漂砾。西部和北部裸露地表,向东、向南则掩埋于第四系(山前台地)之下。其中赋存孔隙水。在其裸露区为潜水,第四系(山前台地)之下则为承压水。②地下水形成条件水源地位于三江平原西南部出口处,南部为完达山西北坡,地形坡向北(水源地)北部与西部则为小兴安岭东南部青黑山的东南坡,地形坡向南东(水源地)。水源地处于二者形成的漏斗形中部。两侧低山丘陵区接受大气降水渗入补给,形成基岩风化裂隙(孔隙)水。基岩中风化裂隙水在重力作用下向低处运动,部分排泄于地表,部分补给第四系孔隙水。在广大平原区,特别是阶地、漫滩区,分布面积广,地形平缓,大气降水通过表层粘性土二渗入地下,形成第四系孔隙水。有些地表水渗入地下也形成地下水。同时本区第四系松散层厚度大,颗粒粗,分布面积广,也给地下水赋存创造了良好的储存条件。总之,本区从低山丘陵区接受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迳流于平原区(平原区也接受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而排泄于松花江。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③地下水补给、迳流、排泄条件A)侏罗系上统滴道组碎屑岩裂隙水(J3d)补给、迳流、排泄条件侏罗系碎屑裂隙含水层埋藏于平原区第三系或第四系之下,补给来源是由较远的低山丘陵区大气降水渗入地下补给形成地下水,迳流区较长,同时也有上下含水层越流补给或互补,但补给量不大。以地下迳流的形式流入本区内,地下水呈承压性质,且与第三系含水层、第四系含水层均有直接的水力联系。其排泄途径是以地下迳流的形式向下游排泄或排泄于其它含水层,另有部分地下水被人工开采。B)第三系孔隙层间水补给、迳流、排泄条件第三系孔隙层间水含水层均掩埋于第四系之下。其中泥岩基本不含水,只有粉细砂岩为弱含水。与第四系孔隙水、侏罗系裂隙水均有一定水力联系,且具承压性质。其补给来源只能是上下含水层的越流补给。因其只在沿江附近呈条带状分布,其排泄途径只能是沿含水层本身向下游排泄,或以越流的形式与相邻含水层呈互补互排关系。水交替较缓慢。C)第三系孔隙水补给、迳流及排泄条件第三系孔隙水含水层主要分布于格截河以西及北部的局部地带,且部分砂砾岩裸露地表,大气降水极易渗入地下,也是其主要补给来源,地下水具潜水性质,同时还接受下部基岩裂隙含水层的越流补给。地下迳流在山前台地之下渐变为承压水。由于含水层范围不大,故其迳流区较小。其排泄途径在含水层裸露的低山丘陵区排泄于沟谷中而成为地表水,另一排泄途径是排泄于其它相邻含水层。D)第四系孔隙水补给、迳流及排泄条件第四系孔隙潜水的主要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第四系孔隙含水层上部普遍有一层粉质粘土复盖,厚1-5m左右,局部只有0.4m。由于地形平缓,降水不易形成地表迳流,有利于大气降水渗入地下,而且全区均接受大气降水的补给。另外本区为农业区,水田面积较大,灌溉期水田水渗入也是相当大的补给来源,其中用江水灌溉的水量为1.4×107m3/a,井灌水量为59950m3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d。其次侏罗系裂隙水也以越流的形式补给第四系孔隙水,但补给量甚微。第四系孔隙水与其均有水力联系。再者是地表水的补给,由西北部丘陵山区流出的河水进入平原区后,由于地面平缓,水流缓慢而形成散流,最后消失成为“无尾河”,这些地表水除格截河及阿凌达河部分河水流出区外,大部分补给了第四系孔隙水。第四系孔隙水排泄途径主要在平水期和枯水期排泄于松花江。平原区孔隙水水力坡度较小,为0.2—0.5‰,近江处水力坡度明显增大,为0.2—0.8‰。根据长观资料,全年绝大部分时间地下水位高于江水位,只在洪水期地下水位与江水位接近,也说明排泄于江水是其主要排泄途径。农灌开采地下水也是第四系孔隙水的排泄途径之一。其次还有地面及植物的叶面蒸发。以上说明,第四系孔隙含水层没有明显补给区、迳流区和排泄区,全区均有补给,都有地下迳流和排泄,只是补给与排泄量与形式不同,但可以看出,工作区内西北部以补给为主,中部迳流区特征比较明显,沿江及近江处则以排泄为主。勘探区主要为第四系孔隙含水层。除接受上游含水层地下径流的补给外,还接受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及农灌水的渗入补给。排泄途径主要是排泄于江水,其次是农灌开采地下。水源井钻孔柱状图见图6.6-1,江北水源地地下水枯水期等水位线图详见图6.6-2。1.1.1.1保护区划分范围根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水文地质勘探报告》,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利用的是第四系砂砾石孔隙水,从水动力特征看属于孔隙潜水。含水层岩性以砂砾石、卵石为主。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本次划定以保护第四系砂砾石孔隙潜水为目的。(1)保护区划分①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半径下限值500米为饮用水水源区各取水井保护区半径,以25眼水源井的外围取水井为圆心,500米为半径的圆的外切多边形所围区域、且东南侧不超过松花江北岸防洪堤。②二级保护区江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半径为5000米,以25眼井的外围取水井为圆心,5000米为半径的圆的外切多边形所围区域,且南侧不超过松花江北岸、东侧不超过铁路线。(2)保护区范围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江北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5.029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61.2442平方公里。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详见图6.6-3。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6-1水源井钻孔柱状图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6-2江北水源地地下水枯水期等水位线图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6.6-3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本项目与水源地位置关系1.1.1.1工程概况本项目K27+900-K31+882路段约3982m进入该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未经过该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本项目在该路段以道路填方工程为主,该路段不包含桥梁工程和养护工区;该路段内不设置施工驻地及拌合、取弃土场和桥梁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1.1.1.2本项目与保护区位置关系本项目位于保护区上游,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取水井最近距离分别为642km和1280m。本项目与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关系图详见图6.7-3。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意见》(佳环函{2016}163号)见附件4。1.1.2工程建设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1.1.2.1施工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本评价要求施工期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设置取弃土场、拌合站、桥梁预制场及施工驻地等临时工程,对保护区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路基施工对地下水水质产生的影响。本项目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设置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预支场和取弃土场等临时工程,仅为道路工程,无废水产生,且本项目所在区域最上层为厚3m的粉质粘土,具有较强的隔水性,本项目路基工程挖深为超过该层粉质粘土,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1.1.2.2运营期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本项目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无配套生活服务区和养护工区,无生活污水排放。运营期污水主要为桥面雨水径流,包括发生环境事故时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泄漏经雨水冲刷后产生的废液,如道路两侧边沟不做防渗处理,会污染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内地下水。1.2环境风险分析1.2.1风险预测1.2.1.1预测模式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工程内容,本项目在进入保护区路段仅为道路工程,本工程上某预测年全路段危险品运输车辆可能发生交通事故次数,概率计算公式为:Pij=A·B·C·D·E/F式中:Pij—在拟建公路全段或考核路段上预测年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概率,次/年;A—某段某一基年交通事故率,次/百万车•km;B—某段危险品运输车辆所占比重%;C—预测年拟建公路全路段年均交通量,百万辆/年;D—考核路段(全路段或跨越河溪段桥梁)长度,km;E—高速公路对交通事故的降低系数(%);F—危险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系数。1.1.1.1各预测参数的确定A—根据现状调查:0.076次/百万辆•公里;B:装载有毒、有害危险品货车占总交通量的比例B=K1×K2;K1—危险品运载比例(%),根据可研提供资料,运输石油、化肥农药货物比重为5.08%。K2—货车占交通量的比例(%),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期、中期和远期分别取23.09%、23.28%和23.69%。C:各特征年交通量,见表6.7-1。表6.7-1特征路段各特征年总交通量预测结果单位:百万辆/年等级路面宽度(m)路段桩号长度(km)年段备注2019年2025年2033年一级公路25.5保护区路段K27+900~K31+8823.9822.593.664.94/D:特征路段长度,见表6.7-1。E:根据1974年美国车辆交通安全报告,高速路段取25%;一级路与二级路路段该系数E取1计算。F:该系数指由于从事危险货物的车辆,无论从驾驶员安全意识,还是从车辆本身颜色、特殊标志等,比一般运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性较小,取系数F为1.0。1.1.1.2预测结果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穿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路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概率见表6.7-2。表6.7-2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概率单位:起/年路段/桥梁名称危险品运输事故概率2018年2024年2032年保护区路段0.00920.01310.0180由以上预测结果表明,拟建公路在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事故发生率较低。但是根据概率论原理,这种小概率事件还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对于路线跨越的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的敏感区域,必然存在事故风险。因此,各部门对该路段水质安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按最严格环保要求来实施各项措施,即从工程设计、监控机管理等多方面降低该类事故发生几率,如设置前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增加桥梁防撞栏厚度、高度同时应加强其防撞强度等。同时备有应急措施计划,把事故发生后对水源地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1.1.1环境风险分析1.1.1.1施工期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孔隙含水层,为潜水含水层,除接受上游含水层地下径流的补给外,还接受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及农灌水的渗入补给,排泄途径主要是排泄于松花江,与松花江水力联系密切。保护区内包气带主要为粉质粘土,厚度在2.5-3.0m,包气带对污染物的阻隔能力较强。本项目位于水源地保护区上游,施工期间如果施工管理、操作不当,导致松花江特大桥和栈桥上放置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机械油类)进入土壤或流入松花江,则一方面可能通过保护区内土壤进而渗入到地下含水层,污染水质。因此,一旦发生施工污染事故,施工人员应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及时清除污染源等。此外,考虑到保护区内包气带对污染物阻隔能力较强,因此,施工期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土壤污染地下水的几率较小。另一方面,施工管理或操作不当导致有毒有害物质(如机械油类)可能通过污染松花江水质,因松花江与水源地地下水水利联系密切,如果污染事故发生在松花江丰水期,则可能通过对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的侧向补给作用,进而污染水源地水质,影响水源地供水安全。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1运营期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穿越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路段,无配套生活服务区,运营期无生活污水排放,污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径流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倾覆、罐体破裂泄露的大量危险化学品等。路面雨水径流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油和有机物等,如果保护区路段不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含有污染物的雨水径流可能会漫流至保护区,污染物通过包气带进入潜水含水层,污染水源地的地下水水质。水源地保护区内包气带主要为粉质粘土,厚度在2.5-3.0m,包气带对污染物的阻隔能力较强。因此,运营期对雨水进行径流收集、并及时进行抽排处理,防止其漫流,可降低对保护区的水质影响。1.1.2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纳佳木斯市环境污染风险应急预案体系,同时佳木斯市应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理工作。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规定,制定本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1、本工程应急计划区本项目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穿越的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及下游用水有关单位、人群以及松花江等。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由项目管理单位领导担任组长,公路的路政、排障等领导为组员,另外联系相关部门,如公安、环保、消防、卫生等,成为领导小组成员。营运公司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应急行动,明确应急责任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将事故控制,以减少对环境污染影响。2.1应急执行单位施工期: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运营期:项目运营单位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营期项目运营单位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生产、安全、环保、保卫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全部门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有关副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2.2应急机构的职能风险防范应急小组必须配备专门的人员(建议不少于2人)从事该项工作。成立事故应急小组,施工期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营运期由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担任。应急小组必须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的事故情况下的具体的应急事件、处理步骤、事故上报单位等,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本项目环境风险“预案”的制定、修订。(2)组建必要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演练。(3)根据沿线市、县政府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要求检查监督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4)督促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救援演练;(5)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上报所在市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并配合协助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6)配合协助所在市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立即赴出事现场,摸清事故原因及可能在出现的问题。(7)随时了解和掌握处理事的实际情况,根据情况做出应急对策,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和事故救援情况。(8)保护现场,保持内部通讯畅通,配合当地市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政府应急指挥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小组还必须为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备,并进行常年维护。本项目主要应急设备包括:实时监控系统、路面径流收集系统、灭火设备及不同种类灭火剂、路面清理设备、报警系统等。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蓝色: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黄色: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橙色: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红色: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以上突发事故,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根据确定的预警级别予以发布,并决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4、应急救援保障系统施工期施工单位、运营期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应急物资和仪器,存放于核实的地点,以便快速自救。主要应急设施:监控中心,建议设在本项目的管理处,一旦紧急情况定级,监控中心就作为应急指挥中心,配有人员全天值班,具有报警装置及报警专用电话。主要应急设备:包括人员防护设备、消防设备、牵引设备、电力照明设备、撇油设备等,监控中心必须保存所有设备的明细表及它们所在的位置。主要应急药品:主要为用于进去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发生事故时的隔离拦截材料;油类、化学类的吸附剂、中和制剂,有锯木、稻草、聚丙烯纤维等。施工期施工单位在施工驻地安全地带随时准备有吸附材料和隔离拦截材料;运营期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均存放于沿线收费站和服务区处,应急设备应及时检修检查,存放处应进行相应的防渗防潮处理。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急中心值班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拨打“110”救援电话,配合所在市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开展应急工作,要求在15分钟内要告知下游的用水单位和下游乡镇政府、用水居民等。并协助配合通知事故处理小组,组织调动人员、车辆、设备、药物、联合采取应急行动,防止污染扩散。6、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发出的事故报告后,并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当判定为重大事故时,应当将事故情况报告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并由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中心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开展现场救援救护。现场救援指挥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7、信息发布按照快速、及时、准确原则,在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过程中,由当地政府宣传部门对公众发布事故具体信息。8、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成立专门的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9、实施跟踪监测、恢复措施开展事故发生点、下游河道进行跟踪环境监测,应对保护区路段地下水水质进行跟踪环境监测,有效控制事故现场,制定清楚污染措施和恢复措施。10、事故后处理在事故现场,由佳木斯市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其他各个协调管理机构对现场进行处理,本项目施工单位和营运单位主要进行协调和沟通工作,并负责事故处理汇报工作。11、事故应急救援关闭与恢复措施当事故彻底控制后,由专门的环境监测组跟踪监测水质状况,并根据监测结果,由应急处理指挥部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各单位根据各自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进行总结评审工作。12、应急培训计划对各种可能产生风险的环节加强管理,制定风险应急计划,应急计划制定后,应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对施工期施工人员和运营期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的进行。13、公众教育和信息对发生的危险品污染事故,通过媒体对公众进行公示,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工程选线、临时工程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中鼓励类,第二十四大类: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2国省干线改造升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属于《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首都放射线”中“北京-抚远”,主要控制点佳木斯的过境段工程,是“北京-抚远”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3年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查批复,批复文号为环审[2013]3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1.2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2.1与《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符合性分析2013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批准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发改基础[2013]980号)。根据规划,由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北南纵线、60条东西横线和81条联络线组成,总规模约26.5万公里。按照“主体保留、局部优化,扩大覆盖、完善网络”的思路,调整拓展普通国道网:保留原国道网的主体,优化路线走向,恢复被高速公路占用的普通国道路段;补充连接地级行政中心和县级节点、重要的交通枢纽、物流节点城市和边境口岸;增加可有效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部分路线;增设沿边沿海路线,维持普通国道网相对独立。①首都放射线(7条)北京-沈阳、北京-抚远、北京-滨海新区、北京-平潭、北京-澳门、北京-广州、北京-香港、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青铜峡、北京-漠河、北京环线。②北南纵线(47条)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鹤岗-大连、黑河-大连、绥化-沈阳、烟台-上海、秦皇岛-深圳、威海-汕头、乌兰浩特-海安、二连浩特-淅川、苏尼特左旗-北海、满都拉-防城港、银川-榕江、兰州-龙邦、策克-磨憨、西宁-澜沧、马鬃山-宁洱、红山嘴-吉隆、阿勒泰-塔什库尔干、霍尔果斯-若羌、喀纳斯-东兴、东营-深圳、同江-哈尔滨、嘉荫-临江、海口-三亚(东)、海口-三亚(中)、海口-三亚(西)、张掖-孟连、丹东-东兴、饶河-盖州、通化-武汉、嫩江-双辽、牙克石-四平、克什克腾-黄山、兴隆-阳江、新沂-海丰、芜湖-汕尾、济宁-宁德、南昌-惠来、正蓝旗-阳泉、保定-台山、呼和浩特-北海、甘其毛都-钦州、开县-凭祥、乌海-江津、巴中-金平、遂宁-麻栗坡、景泰-昭通、兰州-马关。③东西横线(60条)绥芬河-满洲里、珲春-阿尔山、集安-阿巴嘎旗、丹东-霍林郭勒、庄河-西乌珠穆沁旗、绥中-珠恩嘎达布其、黄骅-山丹、文登-石家庄、青岛-兰州、连云港-共和、连云港-栾川、上海-霍尔果斯、乌鲁木齐-红其拉甫、西宁-吐尔尕特、长乐-同仁、成都-噶尔、上海-聂拉木、高雄-成都、上海-瑞丽、广州-成都、瑞安-友谊关、瑞金-清水河、福州-昆明、广州-南宁、秀山-河口、连云港-固原、启东-老河口、舟山-鲁山、洞头-合肥、丹东-阿勒泰、萝北-额布都格、三合-莫力达瓦旗、龙井-东乌珠穆沁旗、承德-塔城、天津-神木、黄骅-榆林、海兴-天峻、滨州港-榆林、东营港-子长、胶南-海晏、日照-凤县、大丰-卢氏、东台-灵武、启东-那曲、上海-安康、南京-德令哈、武汉-大理、察雅-萨嘎、利川-炉霍、台州-小金、张家界-巧家、宁德-福贡、南昌-兴义、福州-巴马、湄洲-西昌、东山-泸水、石狮-水口、佛山-富宁、文昌-临高、陵水-昌江。此外包括81条联络线。本项目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属于普通国道,“首都放射线”中“北京-抚远”,主要控制点佳木斯的过境段工程,是“北京-抚远”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该规划中提到的完善国家普通国道公路网的规划方向。1.1.1与《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结论,“尤为重要的是在规划选线中应尽量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当路线无可避免地穿越饮用水源地或其附近时,既要严格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又要有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和路基排水系统,使运营期间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桥面和路基路面排水通过排水系统排向饮用水源地以外的水域或水处理场所,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和破坏。”本项目为“北京-抚远”的主要控制点佳木斯过境段工程,线路走廊带无可避免地穿越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保护区,本次评价通过采取设置防渗式沉淀池、加强管理、加强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等工程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和破坏,不会引发重大的环境问题,故项目选线符合规划环评要求。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7.2-1黑龙江省普通国道布局方案示意图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与《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3]3号)(附件6)相关要求符合性及落实情况分析如下:◆《规划》实施应注意与沿线相关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协调与衔接:拟建项目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已列入《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18年)》,(见附件1),本项目选线总体符合《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总体规划(2015-2030)》和《汤原县汤原镇总体规划(2011-2030)》。◆坚持“保护优先,避让为主”的原则,加强对规划公路网沿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坚持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路网布局应尽量利用既有交通走廊:拟建公路用地指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要求;拟建项目线路总体走向基本沿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现有公路走廊带布线。本项目基本落实了《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1.1.2与《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第三章省域主体功能区”中“第三节省级重点开发区域”中“(一)佳木斯”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佳木斯港口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立体交通网络,加快佳木斯机场迁建、哈佳铁路、环城公路等重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为属于完善立体交通网络、加快环城公路等重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故符合《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1.1.3与《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2011-2020)》符合性分析佳木斯市城市路网及总体规划:道路网采取方格路网形式。构建东西城区间快速路走廊,畅通骨干道路的衔接,完善片区集散道路网络,形成与城市布局形态协调、道路功能层次分明的路网结构。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四个等级构成。快速路与骨架性主干路构成城市干路系统,组团内主、次干路及支路组成一般道路系统。构建以东西向为走廊、连接环城公路和四马架机场的快速路系统,形成“两横两纵”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快速路网络。规划快速路总长度46170m;规划形成“四横八纵”的骨架性主干路系统。规划骨架性主干路总长度160.73km;规划中心城区新增跨江桥梁隧道4座,其中桥梁2座,隧道2座;新建哈佳铁路与四丰街、通江街等城市道路立交桥11座。减少与铁路的交通矛盾,形成方便快捷联系城区的道路系统。佳木斯市总体规划见下图7.2-2。图7.2-2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图1.1.1与《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总体规划(2015-2030)》符合性分析望江镇城镇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周边区域交边等综合交通优势,建立、完善与之相衔接的对外交通网络,方便对外联系;减少对外交通设施对镇区内部交通及环境等方面的干扰,为望江镇生产和生活创造有利条件。望江镇总体规划见图7.2-3。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7.2-3望江乡城镇总体规划图1.1.1与《汤原县汤原镇总体规划(2011-2030)》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京抚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佳木斯市、汤原县通往依兰县、哈尔滨市、富锦市、抚远市乃至周边各市、县的重要通道。是佳木斯市、汤原县运输的主通道。汤原县城市总体规划见图7.2-4。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7.2-4汤原县城镇总体规划图1.1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1.1.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符合性分析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同时根据《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新建公路项目,应当避免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依法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因工程条件和自然因素限制,确需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以外范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或准保护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机关同意。本项目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已征得水源地管理部门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的同意,详见附件4(佳环函〔2015〕163号)。函中指出:由于拟建公路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进入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我局同意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选线方案和建设。但是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防治管理规定》的规定,严格做好防范措施,避免施工期和营运期对饮用水水源的影响,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本评价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防治管理规定》的规定,严格制定了防止水源地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的措施及应急方案。1.1.1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0年12月22日修订),第十二条规定“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拟建一级公路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线路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路段产生的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收集后拉运处理,本次评价严格制定了防止水源地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的措施及应急方案。因此,本项目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1.2工程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1.2.1选线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本工程是原有道路上邦宽,全沿基本旧路走向,为满足公路设计标准要求,K21+800-K22+900路段为新建路段,新建路段长1100m。工可中未提出线路比选方案,本评价也只对现有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1.1.1养护工区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在K1+050右侧设置养护工区一处,占地面积18000m2,房建面积500m2,场区硬化面积14000m2,并配备相应的管养设施。该养护工区厂界距离最近居民210m,仅用于公路养护和冬季清雪工具的存放和办公,不设置宿舍和食堂,不包括机械维修。供水为自打供水井,井深20m,井口直径20cm,用水量0.8m3/d;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冬季供暖采用电暖气供暖;供电由附近城镇供电所供电。该养护工区运营期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养护工区选址合理。1.1.2穿越水源地路段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原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K27+900-K31+882路段(3982m)经过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该路段为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终点路段,终点位于京抚公路与鹤大公路交叉口处(京抚公路K1687+039处),与鹤大公路衔接。由于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较大,如向南采取绕行则进入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向北绕行距离较远,无法与现有鹤大公路衔接,因此K27+900-K31+882路段不具备绕行条件,选线唯一。现有K27+900-K31+882路段未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本次评价对进出保护区路段加强视频监控,安装在线监控系统,进入保护区路段设置保护区警示牌,提请司机进入减速慢行,谨慎驾驶;本次评价对穿越保护区路段均设置防渗边沟(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并在路面径流断点处对称设置单独的防渗式沉淀池,共设置38座防渗式沉淀池(总容积2052m3),沉淀池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单池6m×3m×3m(容积54m3),沉淀池安装防护网,沉淀池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与边沟联通设计,位于道路两侧占地范围内。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的减轻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对该饮用水保护区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穿越水源地路段选址合理。1.1临时工程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占地面积为130960m2,其中租用建设用地11000m2,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和林地109960m2。施工驻地、拌合站及桥梁预制场合建。1#施工占地及拌合站占地面积计入永久占地范围,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取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商品林,为非重点公益林,弃土场现状为取土坑,占地面积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和耕地,现状地表植被为荒草。本项目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用于道路两侧绿化工程。1.1.1取、弃土场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置2处取土场和1处弃土场,其中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商品林,为非重点公益林;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占地面积约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由于本项目沿线地市平坦,几乎无岗地,因此项目拟选取土场距离本项目道路较远。1#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5km,占地性质为商品林,占地面积为4285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未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1#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8570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42750m3。2#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6.4km,占地性质为商品林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占地面积为4511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未进行植被恢复。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2#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9022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76650m3。本项目取土场可取土总量为1759200m3大于实际取土量1319400m3,因此本项目取土场可取土量满足不工程取土量。本项目弃土场位于本项目道路右侧,桩号为K10+900,现状为取土坑,占地面积约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平均深度为4m,可容纳土量约为80000m3。本项目弃方62754m3,弃土量为62754m3小于本项目弃土场容纳量。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本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林地恢复主体,恢复林地面积为8.796hm2,对取土场推采区域进行乔草混交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乔草混交:乔木选用优质樟子松幼苗,选用三年生樟子松幼苗,胸径3~5cm。株行距2mx2m。施工期对临时堆存在该区域的表土新增密目网苫盖和编织土袋拦挡防护,对取土场区周围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布设沉砂池。弃土场现状为取土坑,弃土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地表植被草地2hm2。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弃土场厂界外为耕地和林地,距离最近居民距离约为1.47km。因此本项目弃土场选址合理。1.1.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上路桩号分别为1#(K1+050)和2#(K25+800)。其中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现状为工业场地,已进行土地平整,占地面积为18000m2,设置水泥拌合站,距离最近居民距离为210m,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厂界四周为耕地和道路防护林。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施工结束后设置为养护工区,占地面积纳入永久占地范围内。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距离周围居民较远,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中水泥拌合站距敏感点距离不小于200m的要求。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占地面积约为11000m2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设置水泥拌合站。根据现场勘查,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位于工业园区内,拟选厂址已进行土地平整和地面硬化,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距离最近居民距离为270m。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距离周围居民较远,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中水泥拌合站距敏感点距离不小于200m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驻地及拌合站距离周围居民较远,满足《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B04-2010)中拌合站卫生距离要求,施工结束后得要有效利用,因此本项目施工驻地及拌合站选址合理。1.1.1桥梁施工场地选址合理性分析桥梁施工场地位于桥梁两侧,上路桩号分别为1#(K1+610)、2#(K4+750)、3#(K6+900)、4#(K11+590)、5#(K17+400)和6#(K19+950),均为新增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12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和耕地,现状地表植被为荒草。本项目桥梁施工场地不设置预支场,预制件在施工驻地及拌合站预制后运至桥梁施工场地。本项目桥梁施工场地距离周围居民较远,其中1#距离周围居民最近距离为690m、2#距离周围居民最近距离为500m、3#距离周围居民最近距离为1050m、4#距离周围居民最近距离为990m、5#距离周围居民最近距离1010m和6#距离周围居民最近距离为80m。桥梁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临时堆放在占地范围内,四周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措施。为防止部分坡地来水对临时堆土的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在施工期间临时堆土场周边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最终排至低洼地。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原有用地类型。1.2分析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相关规划相符合,项目选线合理,临时工程工程建设占地设置合理。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1.1施工期生态减缓措施1.1.1.1植物保护与恢复措施(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进行地表植被清理工作;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2)优化施工方案,加快施工进程,缩短周期,减少影响的时间;(3)严格控制路基及桥涵工程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路线经过耕地路段,应尽量收缩路基边坡,以减少占用耕地,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4)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的取土场、临时弃土场进行取弃土作业;严格控制取土面积和取土深度,不得随意扩大取土范围及破坏周围农田、植被。(5)及时处理固体废物如粪便、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和施工垃圾等,杜绝超范围用地;(6)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乡村道路,不新增占地,减少施工便道对农田破坏,取土场、施工营地设置应该充分考虑对农田影响,尽量减少对农业的影响。(7)临时占地恢复措施本项目临时工程均剥离表土,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进行场地平整,进行土地恢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表层土壤保护措施:使用前应将表层(0~30cm)熟土剥离收集,选择合适位置堆放并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按顺序回填覆盖,以便施工结束后对用于恢复原有用地类型。①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占地面积为130960m2,其中租用建设用地11000m2,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和林地109960m2。②本项目设置2处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上路桩号分别为1#(K1+050)和2#(K25+800)。其中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现状为工业场地,已进行土地平整,占地面积为18000m2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设置水泥拌合站,距离最近居民距离为210m,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厂界四周为耕地和道路防护林。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施工结束后设置为养护工区,占地面积纳入永久占地范围内。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租用现有工业场地,占地面积约为1100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现场勘查,该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位于工业园区内,拟选厂址已进行土地平整和地面硬化。本项目拟选2处施工驻地及拌合站,厂址现状均进行土地平整,厂界内无地表植被覆盖。1#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施工结束后作为养护工区,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为租用建设用地,均无需进行植被恢复。①取土场和弃土场保护与恢复措施本项目设置2处取土场和1处弃土场,其中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占地面积为87960m2,占地性质为商品林,为非重点公益林;弃土场为现有取土坑,占地面积约为20000m2,占地性质为林地。由于本项目沿线地市平坦,几乎无岗地,因此项目拟选取土场距离本项目道路较远。1#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5km,占地性质为商品林,占地面积为4285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1#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8570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42750m3。2#取土场距离本项目起点直线距离约为16.4km,占地性质为商品林,占地面积为45110m2,主要树木为松树、杨树和柳树等。该取土场现状为岗地,留有取土痕迹,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本项目取土方式为等高削坡方式取土,表皮剥离后向下取土最大挖深。本项目取土后,2#取土场标高与周围环境持平。该取土场可取土深度为20m,取土量为902200m3,本项目实际取土高度为15m,取土量为676650m3。本项目施工结束后,根据取土场环境特征,一方面尽量恢复或优化土地利用现状,另一方面采取工程绿化防护措施,拟采取如下恢复措施:A)表土剥离及回覆本项目开辟新的取土场,取土场现状留有取土痕迹,未进行植被恢复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的2个取土场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将逐渐变为次生裸地,原有植被、土壤、植被种子和繁殖体系都被破坏。因此,取土过程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为严重。为减轻取土场植被恢复难度,应该先将取土场表层土壤集中堆放,取土完成之后,再将表土层覆盖于取土场表面,尽量减少取土场土壤的变化。本项目弃土场现状为取土坑,表面覆盖荒草,本项目弃土总量62754m3,均临时堆存于工程沿线占地范围内,运至弃土场回填,本工程弃土完毕后,对弃土场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地表植被草地。B)植物措施本项目取土场为新增取土场,本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林地恢复主体,恢复林地面积为8.796hm2,对取土场推采区域进行乔草混交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乔草混交:乔木选用优质樟子松幼苗,选用三年生樟子松幼苗,胸径3~5cm。株行距2mx2m。施工期对临时堆存在该区域的表土新增密目网苫盖和编织土袋拦挡防护,对取土场区周围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布设沉砂池。弃土场现状为取土坑,弃土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地表植被草地2hm2。C)临时措施本项目取土场剥离后表土临时堆放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四周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措施。为防止部分坡地来水对临时堆土的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在施工期间临时堆土场周边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最终排至低洼地。①桥梁施工场地本项目设置6处桥梁施工场地,新增占地面积为1.2hm2,占地性质为林地和耕地,现状地表植被为草地。本项目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临时堆放在占地范围内,为防止部分坡地来水对临时堆土的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在施工期间临时堆土场周边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最终排至低洼地。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现有地表植被。1.1.1.1水生生态保护措施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加强施工期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以宣传册、标志牌等形式,对施工人员及时进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钓、网等捕鱼行为发生。(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有序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其中繁殖盛期在5-6月,因此本项目格节河大桥施工时间选在8-9月施工,避开松花江干流鱼类繁殖期。格节河5座桥墩涉水,采用先钢围堰后钻孔。本工程建设对下游鱼类影响较小。(3)格节河大桥施工过程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禁止捕捞鱼类等水生动物,减少对格节河鱼类危害。(5)施工期间应及时处理固体垃圾,有效处理废水,禁止将生产污水排入地表水体;施工用料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堆放,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造成伤害。(6)施工中注意场地清理工作,避免土料、粉尘受雨水冲刷污染河道;桥墩基础施工中,要做好泥浆沉淀过滤,防止悬浮泥沙入江,污染和淤积河道。(7)桥梁施工时尽量避开恶劣天气,减少悬浮物扩散的影响范围。1.1.1.1陆生动物保护措施(1)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意识,使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区的野生动物要就近放生。(2)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确定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非施工区严禁烟火、狩猎和垂钓等活动。禁止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使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降至最低程度。(3)桥涵施工及靠近河流路段施工时,减少对公路两侧原有生境破坏,保护河道两侧植被,减轻对两栖类、爬行类的影响。(4)桥涵施工过程中设施便涵、便桥,避免因桥涵施工造成动物活动阻隔。(5)加强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统筹安排,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和环保专职人员,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盗猎野生动物,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置。1.1.2运营期生态减缓措施(1)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及对水土流失、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路基边坡采用植草等形式进行绿化,公路边沟外侧至路界内宜林范围根据不同路段地貌分别种植常绿或速生乔木,局部考虑植草坪。建议在保留现有物种同时,种植以高大乔木物种为主,乔灌草结合的绿化带。(3)本项目共设置涵洞31道,其中拆除重建涵洞17道,可充分发挥通行作用,消除因公路建设而产生的分离和阻隔,故公路阻隔对动物影响很小。1.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1.1施工期地表水减缓措施1.1.1.1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驻地设置集水池,生活污水排入集水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施工驻地生活污水仅限于施工期,相对短暂;因此,各施工驻地生活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1.1.1.2生产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体且无汇入支流空旷地带存放,并进行遮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2)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区周围设置截水沟和沉沙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防止降雨冲刷泥土进入地表水体。1.1.1.3桥梁施工防护措施(1)施工拆除旧桥产生的拆迁建筑垃圾在拌合站破碎后作为基层利用,严禁向地表水体倾倒。(2)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同时堆放场材料加盖蓬布,防止雨水冲刷对地表水影响轻微。(3)施工废水设沉淀池集中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4)施工生活污水要求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堆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5)旧桥拆除和桥涵基础施工均应选在枯水期施工,施工前均设置围堰。(6)施工区周围设置截水沟和沉沙池进行沉淀处理,防止降雨冲刷泥土进入地表水体。采用先进工艺,缩短施工作业时间。(7)桥涵基础施工产生泥浆废水和钻渣经沉淀池处理,风干后拉运至弃土场回填,严禁弃入河道或河滩地。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桥梁施工对地表水影响较小。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运营期地表水减缓措施(1)养护工区污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养护工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不外排。(2)一般路段路(桥)面径流污水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路段运营期桥面径流通过桥梁两侧排水管不直接排入水体;其他路段路面径流通过路面漫流汇入公路两侧排水沟,不使路面径流直接排入河流。1.2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2.1施工期噪声防护措施施工期噪声控制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以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方面来考虑。(1)采用低噪声设备,临时工程布设远离敏感点。(2)途经敏感点路段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m,移动隔声、隔尘挡板设置在汤原农场(K0+100-K0+500)、合力村(K8+750-K9+150)、福隆村(K14+600-K15+200)、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九林屯(K22+450-K22+800)、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西胜(K28+000-K28+400)、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和东升屯(K29+900-K30+500)(包括医养中心),长度分别为440m、440m、640m、240m、390m、340m、440m、540m和640m。通过安装隔声屏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各敏感点噪声情况,见表8.3-1。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8.3-1安装隔声隔尘挡板后敏感点噪声预测敏感点名称距厂界距离(m)预测值dB(A)超标值dB(A)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降噪措施采用安装3m高移动隔声、隔尘挡板的方式,降噪效果可达到15dB采取措施后噪声超标值dB(A)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汤原农场2857.5050.6100.61桩号(K0+100-K0+500),声屏障440m00合力村863.0556.883.056.88桩号(K8+750-K9+150),声屏障440m00福隆村863.0556.883.056.88桩号(K14+600-K15+200),声屏障640m00江北灌溉管理站2.565.9063.205.9013.20桩号(K19+950-K20+150),声屏障240m00九林屯17.560.2453.660.243.66桩号(K22+450-K22+800),声屏障390m00望江二队屯1862.0854.592.084.59桩号(K26+000-K26+300),声屏障340m00西胜1862.0854.592.084.59桩号(K28+000-K28+400),声屏障440m00东付中村7.563.7458.103.748.10桩号(K28+500-K29+000),声屏障540m00东升屯1863.4656.983.466.98桩号(K29+900-K30+500),声屏障640m00通过设置移动隔声、隔尘挡板,本项目沿线超标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3)施工机械安装减震、降噪设备。(4)合理布局,大型施工设备远离敏感点设置,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5)本评价要求物料运输途径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及夜间禁止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物料运输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6)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在公路施工期时,其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1.1.1运营期噪声防护措施1、交通噪声合力村、福隆村、江北灌溉管理站、临江村、九林屯、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西胜、东付中村、医养中心和东升屯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部分敏感点超标,剩余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或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和噪声预测结果显示,合力村右侧临路第一排7户居民、福隆村左临路第一排21户居民,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临路第一排2户居民、左临路第二4户居民、右路第一排8户居民,临江村左临路第一排9户居民,九林屯左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一排1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二排2户居民,望江二队屯左临路第一排8户居民,西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17户居民,西胜右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东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6户居民,医养中心1户和东升屯左临路第一排20户居民,共计130户居民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超标。具体情况见表8.3-2。表8.3-2环境敏感点(超标)噪声预测结果序号敏感点位置涉及户数功能区时间近期超标中期超标1合力村右侧/K8+750-K9+1507户4a类昼64.10065.640夜56.691.6958.293.292福隆村左侧/K14+600-K15+20021户4a类昼64.10065.640夜56.691.6958.293.293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侧/K19+950-K20+1502户4a类昼64.31065.850夜56.91.958.53.54户4a类昼61.72063.260夜54.31055.910.91右侧/K19+950-K20+1508户4a类昼65.65067.180夜58.233.2359.834.834临江村左侧/K21+000-K21+7009户2类昼57.81059.340夜50.400.4051.991.995九林屯右侧/K22+450-K22+8001户4a类昼62.43063.960夜55.020.0256.611.61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户2类昼58.85060.390.39夜51.441.4453.043.04左侧/K22+450-K22+80012户4a类昼61.72063.260夜54.31055.910.916望江二队屯左侧/K26+000-K26+3008户4a类昼62.29063.820夜54.88056.471.477西付中村左侧/K26+400-K26+90017户2类昼57.81059.340夜50.400.4051.991.998西胜右侧/K28+000-K28+40012户4a类昼62.78064.150夜55.410.4156.811.819东付中村左侧K28-500-K29+0006户4a类昼65.49066.870夜58.133.1359.524.5210医养中心左侧K28+0001户2类昼57.04058.410夜49.68051.071.0711东升屯左侧/K29+900-K30+50020户4a类昼63.47064.840夜56.101.157.502.51.1.1.1交通噪声防治措施选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1月11日关于发布《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10]7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提出的噪声防治技术与本工程相关的主要为以下几方面:(1)噪声源控制①车辆制造部门宜提高道路车辆、轨道车辆的设计、制造水平,以摩托车、农用车、载重汽车、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辆、轨道车辆等高噪声车辆为重点,降低其环境噪声排放。②鼓励对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路段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2)传声途径噪声削减①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应考虑设置声屏障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重点保护。②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绿化带等作为隔声屏障,其建设应结合噪声衰减要求、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景观要求、水土保持规划等进行。③绿化带宜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叶繁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合理搭配密植。规划的绿化带宜与地面交通设施同步建设。(3)敏感建筑物噪声防护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①建筑设计单位应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文件,考虑周边环境特点,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以使室内声环境质量符合规范要求。②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外环境噪声超标,如采取室外达标的技术手段不可行,应考虑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如隔声门窗、通风消声窗等),对室内声环境质量进行合理保护。③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被动防护措施,应使室内声环境质量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同时宜合理考虑当地气候特点对通风的要求。目前国内常用的工程降噪措施主要有声屏障、搬迁、隔声窗等,常见降噪措施效果详见表8.3-3。表8.3-3国内常见降噪措施统计表措施名称适用情况降噪效果优点缺点搬迁将超标严重的个别用户搬迁到不受影响的地方很好降噪彻底,可以完全消除噪声影响,但适用于零星分散超标的住户费用较高,适用性受到限制且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声屏障超标严重、距离道路较近的集中敏感点一般有8~10dB效果较好,应用于公路本身,易于实施,受益人较多投资较高,某些形式的声屏障对景观有影响普通隔声窗分布分散受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一般有25dB以上效果较好,费用较低,适应性强,仅室内满足标准不通风,炎热的夏季不适用,影响居民生活,实施较难通风隔声窗分布分散受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一般有25dB以上效果较好,费用较低,适应性强,仅室内满足标准通风适用,影响居民生活降噪路面超标严重、距离道路较近的集中敏感点6dB效果一般,费用较高投资较高,增加成本,使用年限较短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道路声屏障是一种设置于道路交通噪声源和道路两侧受保护区(或噪声敏感点)之间的声学障板,它是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局部区域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道路交通噪声遇到声屏障后会产生反射,在其背面形成声影区,只有部分声能越过声屏障顶端绕射到它的背面。声屏障设计的基本原理是应把受保护区(噪声敏感点)处于声影区内,即应保证声屏障能够挡住声源的直达声,并使绕射声尽量减少。据国内有关新型声屏障的研究,发现采用吸声、软体边缘结构都能较好地改善声屏障的声学性能,另外,还可以将隔声屏做成半弧形的结构。根据已有工程的监测数据,声屏障对道路噪声具有一定的隔声作用,其效果和声屏障的类型、高度及敏感点与路的距离等有关,一般来说,声屏障越高,降噪效果就越好。(2)通风隔声窗:对住宅居民采取通风隔声窗可以有效地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声环境。通风消声窗降噪原理是声波入射到玻璃界面上产生反射达到阻挡噪声进入房间。据报道,广州市环宝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合作,对广州淘金华庭3栋32层住宅楼采取通风消声窗与室内无管道有组织通风系统相结合的噪声治理方案,隔声降噪量达37.5dB,室内噪声达到45dB以下,解决了噪声干扰问题。(3)降噪声路面:降噪声路面是指在普通的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或其它路面结构上铺筑一层孔隙率为15%~25%的沥青混合料,利用面层互通的孔隙网和路面良好的平整度降低车辆的冲击噪声、附着噪声、气泵噪声,其降噪量因路面结构形式、路面层混合料的成份、面层孔隙率、路面平整度和粗糙度、表面层厚度、使用时间、使用条件及养护状况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低噪声路面可降低道路噪声级3~6dB,雨天可降低约8dB,最大可达到10dB。目前,同济大学与杭州公路管理处研究合作,在杭州—萧山和杭州—建德公路修建了两段低噪声路面,经实测,其轮胎与路面接触噪声降低了3~5dB。(4)另外,采取一些交通管制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车流量、车速、车型比例等),可以降低交通噪声,见表8.3-4(取自《北京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对策研究》)。表8.3-4交通参数控制和交通噪声降低效果交通参数控制措施交通噪声降低效果减少车流量车流量减少1倍,降低3~5dB(A)减少车辆行驶速度减少10km/h,降低2~3dB(A)减少大型车比例减少10%,降低1~2dB(A)1.1.1.1本项目交通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一、环境保护措施选取各种声环境保护措施对比见表8.3-5。表8.3-5各种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对比表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措施名称适用情况可实现行搬迁将超标严重的个别用户搬迁到不受影响的地方根据噪声预测,本项目超标居民户数较多,且分布较秘籍女。如采取拆迁措施,投资较大,对现在居民影响较重,因此本次评价不推荐声屏障超标严重、距离道路较近的集中敏感点本项目建成后超标敏感点距离公路较近,居民分布较密集,且敏感点与拟建公路交叉较少,具有安装声屏障条,因此本次评价推荐安装声屏障的环境保护措施通风隔声窗分布分散受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本项目运营期超标敏感点居民设置较密集,通风隔声窗适用于分布分散受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且通风隔声窗实际实施上难度较大,因此本次评价不推荐限速集中式建城区本项目超标敏感点较多,如采用限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因此本次评价不推荐根据表8.3-5,本次评价推荐对超标敏感点安装声屏障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对比分析,本项目具有安装声屏的条件,对现有居民影响较小,实施过程简单可行。二、声屏障隔声效果本项目对超标敏感点采用安装声屏障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A2.2.2声波传播途中引起的衰减量中有限长声屏障计算,有限长声屏障噪声衰减量计算首先计算无限长声屏障噪声衰减量,并通过修正得出有限长声屏障噪声衰减量。无限长声屏障计算公式如下:式中:f-声波频率,Hz;δ-声程差,m;c-声速,m/s。在公路建设项目评价中可采用500Hz频率的声波计算得到的声屏障衰减量近似作为A声级的的衰减量;声速采用340m/s,声程差计算公式为δ=SO+OP-SP。声屏障示意图见图8.3-1。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图8.3-1声屏障示意图有限长声屏障噪声衰减量在无限长声屏障噪声衰减量基础上根据图8.3-2进行修正。图8.3-2有限长度的声屏障及线声源的修正图通过修正本次声屏障隔声效果见表8.3-6。表8.3-6声屏障隔声效果统计表序号敏感点声屏障长度高度及材质声屏障隔声量1合力村(右侧/K8+750-K9+150)500m3m金属板式6-8dB(A)2福隆村(左侧/K14+600-K15+200)700m3m金属板式3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侧/K19+950-K20+150)300m3m金属板式江北灌溉管理站(右侧/K19+950-K20+150)300m3m金属板式4临江村(左侧/K21+000-K21+700)800m3m金属板式5九林屯(右侧/K22+450-K22+800)200m3m金属板式九林屯(左侧/K22+450-K22+800)450m3m金属板式6望江二队屯(左侧/K26+000-K26+300)400m3m金属板式7西付中村(左侧/K26+400-K26+900)600m3m金属板式8西胜(右侧/K28+000-K28+400)500m3m金属板式9东付中村(左侧K28-500-K29+000)600m3m金属板式10东升屯(左侧/K29+900-K30+500)500m3m金属板式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医养中心)注:医养中心位于东升村第一排,本次评价对东升村临路第一排安装声屏障(包括医养中心)根据《虎林至虎头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声屏障效果监测数据。该项目已获得《关于虎林至虎头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黑环验〔2016〕88号)。《虎林至虎头公路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中,敏感点(月牙村)设置声屏障监测结果见表8.3-7。表8.3-7声屏障监测结果检测点位检测时间噪声检测结果dB(A)检测点点位昼间降噪效果夜间降噪效果声屏障监测月牙村(有隔声屏)6月17日-18日49.7-51.812.5-1341.4-46.311.6-14月牙村(无隔声屏)62.5-64.855.4-57.9由监测结果看,隔声屏降噪为11.6-14dB(A),效果较好。因此本次评价声屏障隔声量6-8dB(A)合理。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预测结果见表8.3-8。表8.3-8安装声屏障后噪声预测结果敏感点功能区时间预测结果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预期效果近期超标中期超标合力村4a类昼64.10065.640安装隔声屏,全长500m,高3m6-8dB(A)夜56.691.6958.293.29福隆村4a类昼64.10065.640安装隔声屏,全长700m,高3m夜56.691.6958.293.29江北灌溉管理站4a类昼64.31065.850安装隔声屏,全长300m,高3m夜56.91.958.53.54a类昼61.72063.260夜54.31055.910.914a类昼65.65067.180安装隔声屏,全长300m,高3m夜58.233.2359.834.83临江村2类昼57.81059.340安装隔声屏,全长800m,高3m夜50.400.4051.991.99九林屯4a类昼62.43063.960安装隔声屏,全长200m,高3m夜55.020.0256.611.612类昼58.85060.390.39夜51.441.4453.043.04昼61.72063.260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4a类安装隔声屏,全长450m,高3m夜54.31055.910.91望江二队屯4a类昼62.29063.820安装隔声屏,全长400m,高3m夜54.88056.471.47西付中村2类昼57.81059.340安装隔声屏,全长600m,高3m夜50.400.4051.991.99西胜4a类昼62.78064.150安装隔声屏,全长500m,高3m夜55.410.4156.811.81东付中村4a类昼65.49066.870安装隔声屏,全长600m,高3m夜58.133.1359.524.52医养中心2类昼57.04058.410安装隔声屏,全长500m,高3m夜49.68051.071.07东升屯4a类昼63.47064.840夜56.101.157.502.5根据表8.3-8,安装声屏障后,合力村、福隆村、临江村、九林屯左侧居民、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江北灌溉管理站、西胜、东付中村、医养中心和东升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要求。1.1.1.1声屏障的选取一、声屏障1.工程措施(1)位置根据本工敏感点处超标的实际情况,在敏感点路段设置声屏障,声屏障的高度应保证沿线敏感点均处于声影区内。(2)高度声屏障高度应保证沿线敏感点均处于声影区内,一般不宜超过5.0m,建议将声屏障上部作成折形或弧形,端部伸向道路或轨道一侧。本工程声屏障设置高度为3m,上部设置成折型。(3)长度声屏障长度应大于其保护对象沿道路方向长度,为避免噪声绕射,声屏障应沿噪声敏感目标两侧延伸一定长度,本工程拟在敏感点两侧各延伸50m。(4)材料声屏障使用材料包括:混凝土、土堤、砖墙、金属板、塑料板(透明板)、钢化玻璃板、木板等,应根据道路结构形式、周围环境协调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选择使用。本项目声屏障材料选择上应注意: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降低透射:透射声能量取决于声屏障面密度、入射角及声波频率。通常声学设计要求TL(传声损失)-插入损失(IL)≥10dB时,透射声能忽略不计。因此应合理选择和设计声屏障材料及厚度,一般TL(传声损失)取20~30dB。减少反射:声屏障靠道路一侧附加吸声结构,吸声结构的平均降噪系数NRC要求大于0.5,降低反射声,从而改善屏障降噪效果。(5)形式声屏障形式与使用材料有关,同时要考虑到形式美观及景观要求。另外要特别注意漏声问题,如底部安装缝、连接缝等处。(6)声屏障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声屏障不同结构形式,本次评价建议对本工程超标敏感点采用金属板式声屏障来进行降噪,宜设置于路肩防撞护栏后。1.1.1.1结论1、考虑敏感点超标居民的分布情况,本次环评在合力村(K8+750-K9+150)右侧、福隆村(K14+600-K15+20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右侧、临江村(K21+000-K21+700)左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右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左侧、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左侧、西付中村(K26+400-K26+900)左侧、西胜(K28+000-K28+400)右侧、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左侧和东升屯(K29+900-K30+500)(包括医养中心)左侧安装长分别为500m、700m、300m、300m、800m、200m、450m、400m、600m、500m、600m和500m,高3m的金属板式声屏障,共5850m,安装声屏障后,上述超标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要求。2、养护工区噪声养护工区的电锅炉炉体噪声声级为60~70dB(A)。将养护工区的电锅炉设置在独立的机房内,机房采用隔声材料。且采取基础减震措施,使噪声声级到达机房外消减20~30dB(A),声级降为40~50d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1.1.1施工期措施(1)本项目水泥拌合站设置距离居民区200、盛行风向的下风向,并远离地表水体200m范围外。(2)途经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尘挡板,高度3m。并严禁在档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3)施工单位对其存放应做好防护工作,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4)砂土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用篷布盖严或加水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上述影响将随之消失。(5)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强洒水,适当增加洒水次数。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0mg/m3要求。1.1.2运营期措施(1)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尾气严重超标车辆上路行驶。(2)对于装有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要求罩盖篷布,防止运输中飞扬洒落。(3)公路两侧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林草,增加沿线植被覆盖率,养护工区周围加强绿化,净化尾气、扬尘等,改善路边景观及行车环境。1.2固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1.2.1施工期固体废物减缓措施(1)施工期间工作人员200人,生活垃圾量按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10t/d、27t/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严禁随意丢弃。(2)施工弃渣本项目弃方62754m3,弃土均临时堆存于工程沿线占地范围内,运至弃土场,拆迁建筑垃圾在拌合站破碎后作为基层利用,本项目对新增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0.30m,剥离表土量59654m3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临时堆放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并对临时堆土场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待工程结束后,表土用于绿化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在采取措施后,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1.1运营期固体废物减缓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废物主要来自养护工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市政指定地点由市政统一处理。1.2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2.1施工期对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在工程招标阶段招标文件中应明确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路段保护情况问题,投标阶段工程承包商要承诺其对保护区的保护任务,接受业主和地方环保、水源地保护区主管部门的监督。(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及市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对工程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工程穿越保护区路段地下水水质达标。(3)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机械与车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计划路线施工,禁止堆放弃渣、废料和建筑垃圾,禁止排放生活污水,不得在江北水源保护区内取、弃土。(4)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保养区。(5)施工产生拆迁建筑垃圾产生的弃方严禁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及向地表水体倾倒。(6)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减速标志、饮用水保护警示牌,提醒物料运输司机此路段超速行驶,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驶入、驶出水源地保护区路段设置减速标志、保护区保护警示牌。(7)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饮用水水源宣传、培训,文明施工,不越界施工,避免施工过程中对水源地供水设施的破坏和水源污染。(8)施工期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处理紧急事故,发现事故预兆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预防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通知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地,对水源地进行及时检测,减少事故危害范围和程度对社会的影响。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运营期对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为了防止路面降雨径流或事故废水进入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本次评价针对进入水水源地保护区路段(K27+900-K31+882,共计3982m),加强配套管理等措施。(1)工程措施本项目K27+900-K31+882路段(3982m)经过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次评价对穿越保护区路段均设置防渗边沟(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并在路面径流断点处对称设置单独的防渗式沉淀池(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运营期保护区路段路面雨水径流经沉淀池收集后,池内水位达到3/4池体高度时即租用槽罐车抽排后、用于沿线农田灌溉,保证沉淀池空池状态;发生风险事故后,事故废水交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理。为防止发生日常行车中发生安全事故,沉淀池采取加盖(非密闭)并四周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①防渗式沉淀池设计本次评价要求工程穿越水源地保护区路段设置一定数量的防渗式沉淀池(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同时边沟采取防渗处理。本项目穿越佳木斯江北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路段共设置38座防渗式沉淀池(总容积2052m3),沉淀池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布置于路面径流断点处,均对称布置,单池6m×3m×3m(容积54m3)。A)沉淀池设计可行性分析本次评价沉淀池大小根据满足容纳最大暴雨条件下持续降雨30min雨量进行设计。因此,沉淀池尺寸设计要充分考虑气候条件,尤其是降雨特征,本次评价暴雨强度公式如下:暴雨强度采用佳木斯市暴雨强度公式:(同济大学采用解析法编制)式中:P——设计降雨频率标准,即重现期(年),本项目取2.0年; t——地面收集时间,根据路面长度和坡度计算;经计算得出q为107.77升/秒*公顷沉淀池有效容积按下式计算,V=q·T·S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T为收集路面径流时间,本次设计按30min、1800s计算,S为汇水面积,本次设计按101541m2(22.5m*3982m)。经计算得出沉淀池有效容积V约为1970m3。B)沉淀池设置数量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防渗沉淀池布置于路面径流断点处,约200m设置2处(对称)防渗沉淀池,共计38处,单池6m×3m×3m(容积54m3),总容积为2052m3。本次设置防渗沉淀池总容积2052m3为大于有效容积1970m3,因此本项目设置防渗沉淀池个数及容积合理。沉淀池安装防护网。②防渗边沟设计本项目运营期穿越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K27+900-K31+882路段(3982m),边沟均进行防渗处理,边沟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本次工程防渗边沟与沉淀池联通设计,位于道路两侧占地范围内,路面雨水径流经边沟流入沉淀池收集后,由罐车抽排后、用于沿线农田灌溉;事故废水交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理。(2)管理措施为防止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对该饮用水保护区产生影响,本次评价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并将该预案纳入佳木斯市饮用水源地风险应急预案中,具体如下:1加强环境管理及监督。派专人负责日常巡护工作,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风险事故处理,预留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切实保障运营期饮用水源安全。2穿越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K27+900-K31+882路段(3982m)配备必要的环境风险应急材料,包括人员防护设备、消防设备、牵引设备、电力照明设备、撇油设备以及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油类及化学类的吸附剂、中和制剂、围油栏和沙袋等),均存放于本项目新建的养护工区处,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应及时检修检查。3途经二级保护区路段全线设置在线监控系统,如发生风险事故,立即通知风险应急小组,及时采取饮用水源井监测,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4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对进出保护区路段加强视频监控,进入保护区路段设置保护区警示牌,提请司机进入减速慢行,谨慎驾驶。5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风险事故处理,预留必要的应急处理设施,定期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设立事故处理应急办公室,切实保障运营期饮用水源安全。6建立一支现代化的养护队伍,保证公路路面清洁、畅通,降雪后要及时清除路面畅通,减少因积雪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7建立一支能够处理突发性事故的消防队伍,以保证把事故产生危害降低到最小。8本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必须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立事故处理应急办公室,以便出现风险事故时与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联络、协同组织,进行事故现场处理。9为了确保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公路管理部门应在工程运营期建立一支应急消防队伍,在发生风险事故立即报告佳木斯人民政府,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指挥下,与地方消防、公安和环保部门一起,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1.1环境保护措施总投资本工程环保投资为146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64142.22万元的2.29%。表8.7-1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表污染源环保设施名称环保投资(万元)备注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池10拌和站设置2个生活污水集水池4施工驻地及拌合站2处运行期防渗化粪池5养护工区废气施工期临时堆场、建筑材料遮盖、拦挡等措施30根据实际操作设置洒水车10租赁2辆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施工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车辆10租赁2辆营运期养护工区生活垃圾10租赁1辆生活垃圾运输车,垃圾桶若干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噪声施工期隔声、隔尘挡板220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m,移动隔声、隔尘挡板设置在汤原农场(K0+100-K0+500)、合力村(K8+750-K9+150)、福隆村(K14+600-K15+200)、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九林屯(K22+450-K22+800)、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西胜(K28+000-K28+400)、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和东升屯(K29+900-K30+500),长度分别为440m、440m、640m、240m、390m、340m、440m、540m和640m运营期声屏障530合力村(K8+750-K9+150)右侧、福隆村(K14+600-K15+20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右侧、临江村(K21+000-K21+700)左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右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左侧、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左侧、西付中村(K26+400-K26+900)左侧、西胜(K28+000-K28+400)右侧、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左侧和东升屯(K29+900-K30+500)左侧安装长分别为500m、700m、300m、300m、800m、200m、450m、400m、600m、500m、600m和500m,高3m的金属板式声屏障,共5850m环境风险施工期减速标志、饮用水保护警示牌4进出水源保护区路段设置减速标志、饮用水保护警示牌运营期防渗沉淀池400本项目K27+900-K31+882路段(3982m)经过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次评价对穿越保护区路段均设置防渗边沟(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并在路面径流断点处对称设置单独的防渗式沉淀池,共设置38座防渗式沉淀池(总容积2052m3),沉淀池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单池6m×3m×3m(容积54m3),沉淀池安装防护网,沉淀池与边沟联通设计,位于道路两侧占地范围内在线监控系统、保护区警示牌12对进出保护区路段加强视频监控,安装在线监控系统,进入保护区路段设置保护区警示牌,提请司机进入减速慢行,谨慎驾驶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保护临时占地平整及恢复原有用地类型100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占地方位内,临时堆土场采用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土埂拦挡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恢复主体,取土场取土结束后,覆盖表土,种植树苗,恢复林地8.796hm2,桥梁施工场地、弃土场弃土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地表植被草地3.2hm2。环境保护工程设计10确保环境工程质量环境监测30发挥其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监控作用宣传教育2提高环保意识环境保护管理10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和执行以上环保投资小计1397临时占地平整及恢复不计入环保投资,已计入水土保持投资不可预见费(=小计×5%)70--总环保费用合计1467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即是针对项目的性质和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环境影响因子,从而对项目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总体做出经济评价。即主要从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环境影响经济损失、环境经济效益以及项目环境影响总体经济方面评价。本项目属于非污染型生态建设项目,本身可以直接创造惊经济效益,此外还可以通过改善交通条件、减少堵车、节省时间等获取较大的综合经济效益(运输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1.1社会效益分析本次工程拟对现状道路进行提档升级,扩大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提高既有道路的服务水平。项目的建设即是提高区域路网强度的需要,也是全面落实和完善国道公路在我省的路网规划布局,实现我省东北部地区骨架公路的相互协调、合理衔接,进一步提升国道网整体功效的需要。1.2经济效益分析1.2.1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64142.22万元。1.2.2经济效益计算国民经济效益是指在一定的资金投入条件下,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本项目采用“有、无比较法”来确定效益。公路项目经济效益指公路使用者的费用节约,主要有本项目和原有相关公路降低汽车营运成本效益,旅客在途时间节约效益和减少交通事故效益。(1)国民经济评价结果根据项目评价期内历年的效益、费用,计算得到推荐方案国民经济评价结果见表9.2-1,由国民经济评价结果知,本项目国民经济收益率大于8%的社会折现率,从国民经济分析角度项目是可行的。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9.2-1推荐方案国民经济评价结果评价项目评价结果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10.98经济净现值ENPV(万元)83165效益费用比EBCR1.52投资回收期N(年)17.6(2)国民经济敏感性分析从国民经济敏感性分析结果见表9.2-2,在建设费用增加20%且效益降低20%的情况下,项目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为8.19%大于8%的社会折现率,说明项目国民经济抗风险能力较强。表9.2-2项目国民经济敏感性分析效益变动建设费用变动-20%-10%0%10%20%-20%ENPV(万元)681815245636730210045278EBCR1.541.371.231.121.03EIRR(%)11.0810.219.458.788.19-10%ENPV(万元)9243076704609784525229527EBCR1.731.541.391.261.16EIRR(%)11.9811.0810.309.618.99ENPV(万元)116678100953852276950153775EBCR1.931.711.541.401.28EIRR(%)12.8211.8911.0810.379.74ENPV(万元)1409271252011094759374978024EBCR2.121.881.701.541.41EIRR(%)13.5912.6411.8111.0810.43ENPV(万元)165176149450133724117998102272EBCR2.312.061.851.681.54EIRR(%)14.3213.3412.4911.7511.081.1.1结论从国民经济评价角度看,项目国民经济内部收益率均大于社会折现率8%的要求。在费用增加20%且效益下降20%的情况下,经济内部收益率均大于8%的社会折现率,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说明本项目可行。1.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2.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评价采用补偿法、专家打分法等分析方法对拟建公路的环境经济损益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其结果见表9.3-1。表9.3-1拟建公路工程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表序号环境要素影响、措施及投资效益1环境空气、声环境拟建公路沿线声、气环境质量下降-22水环境施工期对沿线水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运营期事故风险对佳木斯水源地的不利影响-23人群健康无显著不利影响,交通方便利于出行+14植物沿线植被损失-15资源无显著的不利影响,有利于资源开发+26农业占用耕地,影响农业生产-37城镇规划无显著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城镇、社会发展+18景观绿化美化增加环保投资,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公路沿线环境质量+29土地价值工、商用地增值010公路直接社会效益缩短里程、行车速度提高、节约时间、降低运输成本、降低油耗、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安全性等7种效益+311公路间接社会效益体现社会共同进步、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垦区交通环境、提高运力、增强环境效益+412环保措施增加工程投资,减少不利影响+2合计正效益:(+15);负效益(-8);正效益/负效益=1.87注:1.按影响程度由小到大分别打1、2、3分;2.“+”表示正效益、“-”表示负效益。环境损益分析结果表明,拟建公路的环境正负效益比为1.87,说明拟建公路工程所产生的环境经济的正效益占主导地位。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1.1.1结论综上所述,本工程社会效益巨大、经济效益明显,环境经济正效益占主导地位。该工程通过必要环境保护措施,将减免对公路沿线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特别是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的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投资取得的环境效益良好,环保投资合理。可见,该项目符合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协调发展的原则,从环境经济学角度认为工程可行。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环境管理1.1.1环境管理计划目标环境管理,是使工程建设各时期环保措施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手段。通过环境管理,可以使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得以同时实施,使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三同时”方针,使地方环保部门具有可监督的依据,通过实施环境管理计划,将拟建公路的建设和营运对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环境噪声以及环境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减缓到相应法规和标准限值要求之内,使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得以协调、持续和稳定发展。1.1.2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管理机构,有责任做好该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其组织机构框图如下: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施工期运行期控制水土流失控制施工期对生态的破坏对噪声、大气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护坡及沿线道路的绿化、美化等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意外发生的危险事故做应急处理控制噪声、施工废水、大气对环境的影响图10.1-1环保组织机构图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分清职责,使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并起到监督管理作用。施工期各承包商设立1名以上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其职责是:(1)负责在所承包工程施工时,严格执行和落实合同与投标文件中明确的环保措施及环保工作;(2)配合环境监理工程师,检查和纠正施工中对环保不利的行为。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部门,设立1名以上专职环保监理,负责施工期工程日常环保工作的协调及环保措施落实的监督管理。1.1.1环境管理计划为使本项目环境问题能及时得到落实,特制定本项目管理计划见表10.1-1。表10.1-1项目环境管理计划潜在的不利影响减缓措施实施机构负责机构监督机构一、项目前期1、占用农田;2、居民拆迁与补偿;3、空气污染4、噪声1、合理选线,少占农田,林地。2、制定合理、公正的经济补偿计划。3、施工场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选则在路线可视范围内,尽量利用地势高且已有开采面土场。注意排水和防护,避免水土流失。4、对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绿化、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办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二、建设期1、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2、施工粉尘和噪声;3、生态环境4、运输管理5、施工安全管理6、工人和当地人群间可能的传染病传播1、定期洒水,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2、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先安排后拆迁,减少影响3、及时疏通道路4、制定合理建筑材料运输计划,限制载重量,避开交通高峰,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5、施工期间道路上设置安全标志、警示牌。6、工人定期健康检查,需要时加以处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办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环境监理三、运营期1、车辆大气和噪声污染;2、行人上道路易发生事故;3、景观保护;4、路面径流与污染;5、运输危险品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污染环境风险6、地方规定7、生态环境1、精心绿化,恢复植被。2、使路面雨水不直接排入水体。3、制定一系列紧急事故处置计划,对运输危险品车辆实行动态监控,建立一支技术全面的事故应急队伍。4、对占地力求达到占补平衡。承包单位公路管理处环保局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运营管理单位佳木斯市环境保护局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部门环境管理中的注意事项: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到设计中,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应对环保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查。(2)招标阶段,承包商在投标中应有环境保护的内容,中标后的合同中应有实施环保措施的条款。1.1.1污染物排放清单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清单见表10.1-2。表10.1-2污染物排放清单序号工期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后回用,污水不外排施工扬尘施工期TSP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运营期交通噪声本项目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公路边界线外40m之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汽车尾气《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污水不外排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1.2环境监测计划(1)制定目的、原则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以便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环境行动计划,为环保措施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案提供依据。制定原则是根据预期的、各个时期(施工期或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2)监测项目根据预期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结果,确定施工期监测项目为TSP、施工噪声;营运期监测项目为交通噪声、环境空气(NO2、CO)。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3)环境监测机构施工期噪声监测工作由监理工程师承担比较方便,其余监测工作可委托地方环境监测站承担。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与监测站签订有关施工期监测合同,在项目交付使用前与监测站签订有关营运期监测合同。(4)环境监测计划本项目监测计划详见表10.2-1。表10.2-1环境监测计划环境因子监测时段监测地点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实施机构监督机构环境空气施工期拌和站、未铺装施工道路TSP1次/每季,停工期不监测,每次监测3天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地方环保局营运期汤原农场、临江村、东升屯NO2、CO1次/年(冬季)1-2天/次,24小时连续监测(或一天四次)噪声施工期汤原农场、汤原县派出所、金都家园、合力村、福隆村、江北灌溉管理站、临江村、九林屯、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西胜、东付中村、医养中心、东升屯LAeq2次/年(施工期每季度一次),1天2次(昼夜各一次)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地方环保局营运期汤原农场、汤原县派出所、金都家园、合力村、福隆村、江北灌溉管理站、临江村、九林屯、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西胜、东付中村、医养中心、东升屯2次/年,1天2次(昼夜各一次)地表水施工期、运营期香兰河中桥、甜水河中桥、黑金河中桥和格节河大桥上游500m、下游1000m根据危险物质成分酌情设定事故应急监测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地方环保局地下水施工期、运营期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氨氮、氰化物、氟化物、铅、镉、锰、铁、亚硝酸盐2次/年(施工期每季度一次)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地方环保局1.1环境监理计划1.1.1环境监理工作目标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监理依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和依法签订的监理、施工承包合同。按环境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履行环境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工程,实施全面环境监理,使工程在设计、施工、营运等方面达到环境保护要求。1.1.1环境保护监理的任务公路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是针对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其主要任务,一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及工程影响区内的噪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应达标排放,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等;二是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监理,确保“三同时”的实施,如对水处理设施、绿化工程、动物通道等进行监理。1.1.2环境监理一般程序(1)编制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规划;(2)按工程建设进度、各项环保措施编制环境监理细则;(3)按照环境监理细则进行施工期环境管理;(4)参与工程环保验收,签署环境监理意见;(5)监理项目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档案资料。1.1.3环境监理具体工作方法(1)审查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正确落实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施工、设计、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培训;(3)审核招标文件、工程合同有关环境保护条款;(4)对施工过程中保护生态、水、气、声环境,减少工程环境影响的措施,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按照标准进行阶段验收和签字;(5)系统记录工程施工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效果和工程施工质量;(6)及时向环境监理领导小组反映有关环境保护设计和施工的意外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7)负责起草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计划和总结。1.1.4环境监理工作制度环境监理应建立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记录、人员培训、报告、函件来往、例会等制度。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1.1环境监理机构施工期环境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并经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的单位对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为了保证监理计划的执行,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与监理单位签订建设期环境监理合同。1.1.2环境监理技术要点环境监理单位应收集拟建公路有关资料,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设计,施工企业设备、生产管理方式,施工现场环境情况,施工过程排污规律,防治措施等。根据项目及施工方法制定施工环境监理计划,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排污行为,确定不同时间检查重点项目和检查方式、方法。监理技术要点是:施工初期主要检查对植被、景观保护措施;中期主要检查施工噪声、施工及生活污水排放、取弃土工程行为及防护情况等;后期检查路域植被恢复情况、水土流失工程措施等。(1)施工现场植被保护措施检查审查施工企业制定有关保护措施,并做好现场检查。由于施工过程改变现场原有和谐景观,应采取恢复植被及景观美化等方法减少影响。(2)施工过程水土保持检查对填方路基边坡、取弃土场和砂石料场水土保持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种籽、苗木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3)污水排放检查①水质检查污染源排放废水是否达标也是重要检查内容,对所排废水进行目测,观察其表现性状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②用水工艺和设备检查首先检查是否采用禁止使用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其次检查水资源利用不合理因素,督促施工单位改进工艺设备及生产管理,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③检查向水体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7-40条规定了严格禁止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种类的排污行为,应作为检查重点内容。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④废水处理检查主要检查对处理的水量、水质,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处理效果等。(4)施工噪声检查①产生噪声的设备检查检查产生噪声设备是否为国家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淘汰产品。低噪声风机一般声级在70dB左右。②检查产生噪声设备的管理应监督施工单位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磨损部件,降低噪声。产生噪声设备管理还包括生产时间的合理安排。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路线近距离内有居民区路段,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应尽量避免在中午、夜间等时间运行。应检查施工单位噪声监测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③交通噪声的检查发现超过功能标准的要采取措施。可采取措施有加强交通管理,加强车辆年审,采取防噪声措施等。④大气污染控制检查施工扬尘主要有交通扬尘、工地扬尘、堆放扬尘等。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扬尘措施,如库房堆放、包装堆放,并及时洒水喷淋等。在粉状货物运输过程中,凡有货物跌落地方更要有防尘措施。本项目环保达标监理重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取土场等,其监理内容要点见表10.3-1。表10.3-1工程环境监理范围及内容内容生态水土保持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地质灾害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施工驻地√√√√√取弃土场√√拌和站、预制场√√√√1.1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完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验收主要内容见表10.4-1。表10.4-1环境保护“三同时”工程项目验收一览表类别时期项目对象环保设施效果及要求固体废弃物运营期生活垃圾养护工区生活垃圾租赁1辆生活垃圾运输车,垃圾桶若干噪声运营期交通噪声沿线敏感点合力村(K8+750-K9+150)右侧、福隆村(K14+600-K15+20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右侧、临江村(K21+000-K21+700)左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右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左侧、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左侧、西付中村(K26+400-K26+900)左侧、西胜(K28+000-K28+400)右侧、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左侧和东升屯(K29+900-K30+500)(包括医养中心)左侧安装长分别为500m、700m、300m、300m、800m、200m、450m、400m、600m、500m、600m和500m,高3m的金属板式声屏障,共5850m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2类标准生态-生态环境临时占地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占地方位内,临时堆土场采用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土埂拦挡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覆盖表土,种植树苗及播撒草籽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在占地方位内,临时堆土场采用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土埂拦挡措施;本项目建设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恢复主体,取土场取土结束后,覆盖表土,种植树苗,恢复林地8.796hm2,桥梁施工场地、弃土场弃土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地表植被草地3.2hm2。风险运营期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本项目K27+900-K31+882路段(3982m)经过佳木斯市江北水源地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本次评价对穿越保护区路段均设置防渗边沟(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并在路面径流断点处对称设置单独的防渗式沉淀池,共设置38座防渗式沉淀池(总容积2052m3),沉淀池渗透系数小于1.0×10-7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cm/s,单池6m×3m×3m(容积54m3),沉淀池安装防护网,沉淀池与边沟联通设计,位于道路两侧占地范围内;对进出保护区路段加强视频监控,安装在线监控系统,进入保护区路段设置保护区警示牌,提请司机进入减速慢行,谨慎驾驶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评价结论1.1工程简况本项目改扩建后路线全长31.882km(其中K21+800-K22+900路段为新建路段,其他路段均利用现状公路帮宽),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分为25.5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8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项目改扩建后共设置6座桥梁,其中大桥187.64m/1座,中桥238.96m/4座,小桥34.24m/1座。修建涵洞31道,分离立交一座。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工期约9个月。1.2建设项目合理性分析1.2.1产业政策和理性分析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中鼓励类,第二十四大类:公路及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2国省干线改造升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2.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属于普通国道,“首都放射线”中“北京-抚远”,主要控制点佳木斯的过境段工程,是“北京-抚远”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该规划中提到的完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发改基础[2013]980号)的规划方向。根据《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结论,“尤为重要的是在规划选线中应尽量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当路线无可避免地穿越饮用水源地或其附近时,既要严格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又要有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和路基排水系统,使运营期间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桥面和路基路面排水通过排水系统排向饮用水源地以外的水域或水处理场所,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和破坏。”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为“北京-抚远”的主要控制点佳木斯过境段工程,线路走廊带无可避免地穿越佳木斯市江北饮用水源保护区,本次评价通过采取设置路面防渗边沟和防渗式沉淀池、加强管理、加强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等工程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的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和破坏,不会引发重大的环境问题,故项目选线符合规划环评要求。本项目与《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3]3号)相关要求符合性及落实情况分析如下:◆《规划》实施应注意与沿线相关区域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的协调与衔接:拟建项目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已列入《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6-2018年)》,(见附件1),本项目选线总体符合《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总体规划(2015-2030)》和《汤原县汤原镇总体规划(2011-2030)》。◆坚持“保护优先,避让为主”的原则,加强对规划公路网沿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和环境敏感区域的保护:对于穿越保护区路段采取严格污染防治措施及制定风险应急预案予以保护。◆坚持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路网布局应尽量利用既有交通走廊:拟建公路用地指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要求;拟建项目线路总体走向基本沿佳木斯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现有公路走廊带布线。本项目基本落实了《国家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中相关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第三章省域主体功能区”中“第三节省级重点开发区域”中“(一)佳木斯”中“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佳木斯港口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立体交通网络,加快佳木斯机场迁建、哈佳铁路、环城公路等重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为属于完善立体交通网络、加快环城公路等重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故符合《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1.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1.1生态环境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占地面积为130960m2,其中租用建设用地11000m2,新增占地面积为119960m2,其中占用耕地10000m2和林地109960m2。根据调查,本项目所跨越的香兰河、甜水河、黑金河、格节河、人工灌渠及季节性沟渠无保护鱼类的三场分布,不是洄游通道。经过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本项目途经区域主要为农田生态系统,区域人工植被主要为水稻和玉米,自然植被类型包括杨树、柳树、杂草和苔草等。本项目沿线,沿线无原始森林、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1.1.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8个监测断面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体标准。1.1.2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合力村、江北灌溉管理站、东升屯和东付中村夜间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夜间超标量为0.2-1.9dB;其余敏感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超标主要原因为车流量较大及车速较快。1.1.3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1.2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论1.2.1生态环境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扩建后永久占地面积为145.0353hm2,其中新增占地面积为92.3965hm2,旧有占地面积为52.6388h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和宅基地1.0484hm2。项目永久占地占用林地为道路防护林,为非重点公益林。本工程新增占地面积92.3965hm2。不可避免占压耕地和林地,项目建成后,永久征地由原来的耕地和林地变成地面硬化的交通建设用地,使占地面积范围内的植物(作物)失去生存和生长环境,损失一定的生物量,减弱评价区内生态系统的自养能力,对评价区内的生态系统有一定影响。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临时工程包括:施工驻地及拌合站、桥梁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新增占地面积为139960m2。本项目永久、临时占地破坏其地表植被,造成原有天然植被损失,降低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永久征用旱田15.4340hm2,水田42.2298hm2,防护林7.1655hm2,地表植被草地26.5187hm2;临时新增占地面积为139960m2,其中占用耕地30000m2和林地109960m2。临时占地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水土保持措施得以部分恢复,故整体来说,工程对天然植被多样性影响不大。根据现场调查结合工程布置情况,受工程征地影响植物种类均为项目区域常见种,其中树木均为道路防护林,树种为山杨、柳树和松树,均属于自然恢复鞥努力较强的植物物种。项目建成后通过对路基边坡绿化弥补沿线生物量损失,重建人工生态系统,并对边坡及边沟外绿化,项目建成后将对取土场和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复耕,可减小因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影响区域内未见国家级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黑龙江省重点保护物种和古树名木,因此项目对重点保护植物及古树无影响。本项目取弃土场为新增取弃土场,取土前对征用土地进行经济补偿,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种植树木和播撒草籽,恢复原用地类型;其余临时工程施工结束后覆盖表土,播撒草籽,恢复原用地类型。综上所述,临时用地对植被的影响是暂时的,通过有效措施后,可以保证临时占地尽快恢复植被。1.1.1地表水环境(1)施工期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各类建筑材料将不可避免在施工区堆放,在装卸过程中部分物料可能会发生散落,若保管不善被雨水冲刷而进入水体将污染水环境。本评价要求,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同时堆放场材料加盖蓬布。经类比同类型项目,拌合场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是机械和砂石料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本评价要求施工废水设沉淀池集中处理后用于日常洒水降尘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污染物浓度COD、BOD5浓度都较高,如果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会导致其水体质量在短期内降低。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施工驻地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挺起清掏,施工驻地生活污水仅限于施工期,相对短暂;因此,各施工驻地生活废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对地表水影响较小。(2)运营期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降雨初期到形成路面径流前30分钟,径流中悬浮物和石油类物质浓度较高,30分钟后污染物浓度随降雨历时延长逐渐降低。本项目桥面、路面径流通过路面漫流汇入公路两侧边沟中,伴随着雨水稀释、泥沙对污染物吸附、沉降等各种作用,雨水在边沟汇入周边水系时,污染物浓度已经大大降低,不会污染周边地表水体。本项目运营期养护工区工作人员为10人,养护工区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由罐车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1.1.1声环境(1)施工期由预测结果可知,拟建公路夜间施工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因此本评价要求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51.26:00)施工作业;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用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建议高度3m,并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在公路施工期时,其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拟建公路施工期为9个月,分配到每一个敏感点处的施工时间相对较短,施工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属于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就会自然消失。物料运输一般为大型装载车,如高速行驶,对运输道路两侧的敏感点声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为减缓物料运输对途经敏感点的影响,本评价要求物料运输途径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及夜间禁止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物料运输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2)运营期①交通噪声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1)起点至望江路段4a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41m,中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53m,远期昼间达标,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2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98m,中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81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33m,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03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64m。2)望江至终点路段4a类区近期昼间达标,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44m,中期昼间达标,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24m,夜间4a类区域范围内均超标;2类区近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76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21m,中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96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56m,远期昼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124m,夜间超标,达标距离为距中心线202m。合力村、福隆村、江北灌溉管理站、临江村、九林屯、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西胜、东付中村、医养中心和东升屯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近期和中期昼间、夜间部分敏感点超标,剩余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或2类标准要求。根据现场勘查和噪声预测结果显示,合力村右侧临路第一排7户居民、福隆村左临路第一排21户居民,江北灌溉管理站左临路第一排2户居民、左临路第二4户居民、右路第一排8户居民,临江村左临路第一排9户居民,九林屯左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一排1户居民、右侧临路第二排2户居民,望江二队屯左临路第一排8户居民,西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17户居民,西胜右临路第一排12户居民,东付中村左临路第一排6户居民,医养中心1户和东升屯左临路第一排20户居民,共计130户居民4a类或2类声功能区超标。安装声屏障后,合力村、福隆村、临江村、九林屯左侧居民、望江二队屯、西付中村、江北灌溉管理站、西胜、东付中村左侧居民、医养中心和东升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要求。②养护工区设备及汽车噪声养护工区的电锅炉炉体噪声噪声声级为60~70dB(A)。将养护工区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锅炉设置在独立的机房内,机房采用隔声材料。且采取基础减震措施,使噪声声级到达机房外消减20~30dB(A),声级降为40~50dB(A)。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1.1.1环境空气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TSP,施工期结束影响随之消失,但如不加强管理也会造成污染事故。因此,建议在易扬尘的作业阶段、作业环节采用洒水、遮盖等方法减轻TSP污染。拌和场宜选在下风向300m内无居民的地方,且拌合站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在采取上述措施,施工厂界粉尘扬尘浓度贡献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营运期间对敏感点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如下:各环境敏感点NO2、CO预测浓度均无超标现象,NO2、CO环境日均、高峰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中NO2日平均0.08mg/m3、NO2小时平均0.20mg/m3、CO日平均4mg/m3、CO小时平均10mg/m3的要求,拟建公路对环境空气影响不显著。1.2环境风险分析评价本项目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发生风险事故时应立即启动《风险事故预案》,在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及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限度。1.3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建设单位于2016年7月21日在佳木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16/07/641469089525627.html)进行了网站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于2016年10月14日在佳木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16/11/641480492078358.html)进行了网站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并在部分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同时,2016年10月13日在佳木斯日报刊登了该项目的第二次环评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本项目于2016年12月15日在佳木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16/12/641481788925740.html)进行全文公示。在此期间,工程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为公众提供了环境影响报告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书的全本,并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供公众查询。本次调查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209份,回收有效问卷209份,回收率100%。调查对象主要有当地政府官员、一般干部、知识分子、工人和农民等,并考虑了调查对象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知识结构和文化程度等,调查对象在年龄结构上均为成年人。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增加了对社会团体的调查,调查对象主要以沿线行政办公等以个体为单位。根据公参调查,本工程被调查人员积极参与,对公路建设表现了极大的关注。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的建设都表示支持和拥护,认为本工程建设能够改善当地的交通环境,有利于方便人们的出行,能够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希望公路早日建成通车。1.本次公参调查中有8%的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最关心的问题是水土流失,本次工程采取施工期对临时堆存在该区域的表土新增密目网苫盖和编织土袋拦挡防护,对取土场区周围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布设沉砂池的措施,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2.本次公参调查中有11%的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最关心的问题是水质污染,本次工程施工驻地设置集水池,生活污水排入集水池,定期拉运至汤原县污水处理厂,各施工驻地生活废水不外排;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区周围设置截水沟和沉沙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防止降雨冲刷泥土进入地表水体,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3.本次公参调查中有46%的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最关心的问题是施工噪声,本次工程采用低噪声设备,临时工程布设远离敏感点;途经敏感点路段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m;本项目要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4.本次公参调查中有40%的公众认为项目施工最关心的问题是空气污染,本次工程采取途经敏感点路段设置隔尘挡板,高度3m;并严禁在档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砂土等散体物质运输车辆必须严加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用篷布盖严或加水防护措施;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表面采取硬化措施,或采取洒水等方法处理,在干旱大风天气应加强洒水,适当增加洒水次数。通过上述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25
国道北京至抚远公路汤原至佳木斯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5.本次公参调查中有85%的公众认为项目运营期最关心的问题是交通噪声,本次工程采取在合力村(K8+750-K9+150)右侧、福隆村(K14+600-K15+20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左侧、江北灌溉管理站(K19+950-K20+150)右侧、临江村(K21+000-K21+700)左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右侧、九林屯(K22+450-K22+800)左侧、望江二队屯(K26+000-K26+300)左侧、西付中村(K26+400-K26+900)左侧、西胜(K28+000-K28+400)右侧、东付中村(K28-500-K29+000)左侧和东升屯(K29+900-K30+500)左侧安装长分别为500m、700m、300m、300m、800m、200m、450m、400m、600m、500m、600m和500m,高3m的金属板式声屏障。采取上述措施后,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要求。本工程对公众调查中关心的环境问题,均采纳,并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1.1环境影响损益经济分析本工程环保投资为146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64142.22万元的2.29%。本工程社会效益巨大、经济效益明显,环境经济正效益占主导地位。该工程通过必要环境保护措施,将减免对公路沿线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特别是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的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投资取得的环境效益良好,环保投资合理。可见,该项目符合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协调发展的原则,从环境经济学角度认为工程可行。1.2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选线合理。工程建设运行将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改善区域交通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实施对周边水、气、声、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通过采取相应环保对策措施予以减免,同时要求施工过程中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及施工营地,采取相应环保措施降低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该项目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实施环保对策措施条件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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