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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项目概况32.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42.1施工期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42.2运营期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5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4.环境影响评价74.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74.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85.污染防治措施105.1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105.2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136公众参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56.环评总结论16
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昆明市海源南路(人民西路至明家地)工程。2.建设地点:项目北端起点为人民西路与海源中路T型交叉口,南端止点为碧鸡路以南约350m的规划30m次干道(第三污水处理厂附近)。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项目规模:本段道路建设按城市Ⅰ级主干道实施,确定设计行车速度50km/h,全线机动车道为双向6车道,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红线宽50m,线路全长2.19km,其中除千禧龙庭小区西侧已建成的280m道路外,全线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煤气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5.建设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93967.24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3307.48万元,占总投资的3.52%。
2.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2.1施工期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1)废气:建设项目施工期在运输沙石、水泥、地基开挖时产生土壤扬尘,扬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借助风力在施工现场引起空气环境中总悬浮颗粒物(TSP)指标升高;施工机械会有燃油烟气产生,燃油烟气中含有少量的烟尘、SO2及NO2;本项目的沥青混凝土采用商品料,从专门的拌和站购买,但施工过程中路面铺摊会有少量沥青烟会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2)废水:项目由于采用钻孔桩进行桥梁桩基,该施工方式泥浆水产生量较大。泥浆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10~20万mg/L。此外在水中桥墩施工阶段的初期由于围堰,会导致施工区域附近水域中的泥沙等含量增加;项目施工期间开挖地表,遇雨天泥砂易随暴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3)噪声:施工过程中主要是挖掘机等各类机械设备产生噪声。施工噪声设备声源强度75~105dB(A)。(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过程需弃土石方量为m3;本项目拆除物主要为砖混房、砖瓦房等房屋,拆迁物质量约合t;施工垃圾包括废弃施工材料,如木材、钢材、混凝土凝结块等,产生量约8760t,其中木材、钢材等可回收利用。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总量约t。项目拟将拆迁建筑垃圾、废弃施工材料分类集中收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开挖后回填不完产生的弃土委托渣土清运公司清运。(5)生态:本项目施工区位于城市建成区,生态环境属城市生态环境;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很差,仅有拟建道路沿线的人工绿化植被;施工期粉尘等会对区域植被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中由于开挖土石方、场地平整等使建设区域内地表植被被清除,将使地表裸露程度提高,导致水土流失情况加重。2.2运营期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1)噪声:项目噪声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噪声。
(2)废气:主要污染源是汽车尾气,其中以CO、NO2为代表性污染因子。其次,车辆运行过程中,路面还将卷起一定量的扬尘。汽车尾气产生量与车流量、车型等相关。(3)废水:水污染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4)固体废物: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然后经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5)生态影响因素:生态影响主要来自污染和事故风险对生态环境带来的直接影响。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大气环境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区。为了解区域目前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环评单位引用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例行监测数据进行评价。金鼎山、马街两监测点位CO、SO2、NO2、PM10四个污染项目监测结果均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地表水环境评价区地表水主要有新、老运粮河,根据《2007年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新运粮河水质类别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6项,较上年无变化。老运粮河水质类别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2项,较上年无变化。3.声环境昆明市西山区环境监测站对评价区域内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区域环境噪声存在不同程度超标。4.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区域为城市生态系统。除千禧龙庭小区西侧新建成280m道路道路两侧绿化外,沿线建筑密集,绿地数量少。
4.环境影响评价4.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4.1.1噪声影响评价工程沿线建筑经拆迁后,距离道路红线均为5m,若施工设备在距离红线5m处进行施工,则当施工期间使用低噪声(75dB)设备施工时,临路第一排建筑噪声影响值为55dB(A),第一排建筑后的噪声影响值为35dB(A);使用高噪声设备[90dB(A)]设备施工时,临路第一排建筑噪声影响值为70dB(A),第一排建筑后的噪声影响值为50dB(A)。即施工期间采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时,关心点声环境质量昼夜超过2类标准要求。虽然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和短期行为,但由于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源强较大,夜间噪声影响较为突出,极易诱发扰民纠纷。施工期在采取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治理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得到削减和控制。4.1.2空气影响分析1.从道路沿线关心点分布来看,距道路中心线1~50m的关心点共6个,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地沿线附近居民的不利影响较为明显,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易撒露物质实行密闭运输,并辅以洒水抑尘、湿式作业等,可降低其对周围环境和关心点的不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污染是短暂的,将随着道路的竣工而结束。2.本项目的沥青混凝土采用商品料,从专门的拌和站购买,但施工过程中路面铺摊产生的沥青烟会对施工人员造成不利影响,对关心点影响不大。3.施工期车辆运输扬尘在施工沿线地区所造成的污染较重,影响范围远比前几种情况大,所以,有必要杜绝建材的散装运输。4.施工过程中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挖方、填筑、清理、平整、运输等过程中排放燃油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NO2
和烟尘。由于燃油使用量较小,其排放方式为间断排放,故燃油废气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4.1.3地表水影响分析项目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部分经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的影响可有效减缓,但仍会对河道水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结束后,经一段时间的恢复,即可消除。4.1.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后回填不完产生的弃土委托渣土清运公司清运,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至其它需要填方的工地;拆迁建筑垃圾、废弃施工材料分类集中收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不可回用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公司清运,项目产生的废渣拟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至其它需要填方的工地;由项目业主负责监督,禁止随意乱倒;施工期固体废物有妥善的处置方式。4.1.5社会影响分析道路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使沿线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同时将拆迁建筑物,拆迁电力、电讯及其它管线,在实施中会影响到周围地区,这会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此外,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粉尘、噪声等污染物,并需拆迁管线,还会引发交通受限等问题,这些会对人群产生一些影响。工程施工期间社会环境影响问题较多,但通过对施工方式的精心组织及合理安排,施工期间的社会影响问题可以减轻,4.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4.2.1噪声影响评价根据预测结果:2010年车流量条件下,梁源社区、晴朗云安小区、梁源小区西区、新发小区、海源庄社区昼间平峰时段声环境质量达标,昼间高峰时段及夜间声环境质量超过4a类标准;明波社区昼、夜、高峰时段声环境质量均可达4a类标准。2020年车流量条件下,梁源社区、晴朗云安小区、新发小区、梁源小区西区、海源庄社区昼间平峰时段、昼间高峰时段及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超过4a类标准;明波社区昼间平峰、高峰时段声环境质量可达4a类标准,夜间超过4a
类标准。2030年车流量条件下,梁源社区、晴朗云安小区、新发小区、梁源小区西区、海源庄社区昼间平峰时段、昼间高峰时段及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超过4a类标准;明波社区昼间平峰时段声环境质量可达4a类标准,高峰时段、夜间超过4a类标准。为了能有效的治理交通噪声,应采用多种治理措施共同治理,具体的噪声治理措施,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设计,在确保交通噪声能达标的情况下,对周围关心点影响较小或基本无影响。4.2.2空气影响评价经模式预测,道路沿线及关心点CO、NO2高峰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4.2.3地表水影响分析本次工程实施以后将完善沿线的雨、污分流系统;沿线污水将通过收集后送至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程实施将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4.2.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清扫垃圾,其产生量不定,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然后经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项目固体废物有较好的处置方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2.5社会影响分析建设工程完成后,将改善周边区域的交通状况,使周边区域的人流、物流运输更加迅捷,为昆明城市的发展建设提供动力。4.2.6景观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挤状况,保障车流运行通畅,使车流迅捷、有序,同时,项目建成后,区域绿地面积将有一定增长,建设完成后整个工程绿地结合道路呈带状布置,宽50m断面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同时项目还将通过构筑景观小品等方式,美化局部空间视觉效果,使项目与周围景观更加协调。
5.污染防治措施5.1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5.1.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必须对各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可采取在与项目距离较近的梁源社区、晴朗云安小区、新发小区、梁源小区西区、海源庄社区和明波社区等关心点前设置临时隔声屏减轻噪声影响;(2)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3)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禁止夜间(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和中午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4)工程运输车辆禁止使用音量高于95分贝的喇叭,车辆行经住宅集中区等敏感区域时采取减速、禁鸣措施。(5)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6)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将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置在临时建筑房内作业,使较强声源尽可能远离道路两侧居民住宅等敏感区域。(7)中考、高考前七日内和中考、高考期间的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间精心组织施工,避免对居民休息造成不利影响。5.1.2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工地尽量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封闭高度要高出作业面1.5m以上,并定期清洗保洁。(2)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的场内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须硬化。桩基础工地进行硬化处理,实行硬地坪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3)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自行搅拌。由昆明市市政或道路建设部门的路面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供应优质沥青混凝土,采用全封闭的现代化设备铺设沥青混凝土,减少无组织排放源。(4)混凝土及沥青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5)洒水降尘;加强施工便道及未铺装道路洒水抑尘;对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应进行适当的加湿处理;施工期配备专用洒水车洒水降尘。(6)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7)工程区严禁燃煤和焚烧垃圾,,防止烟尘、SO2等污染物的排放。(8)建筑物拆迁前应充分润湿,减少建筑物拆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5.1.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1)桥涵施工废水治理措施a.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进行回用,回用不完的部分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沉淀物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清运。b.在水中桥墩施工阶段的初期由于围堰,在作业场地会产生局部的河底扰动,影响方式主要体现在施工区域水域附近泥沙等含量增加,通过采取严密的围堰工艺和材料来减少施工围堰对水环境的影响。(2)其他管理措施a.项目应对砂、石料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并建设施工围堰及施工废水沉淀池,尽量收集施工区域的地表径流,并采取投加絮凝剂的方式,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外排,沉淀物委托专业部门进行清运。
b.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另外,雨天应对各类机械进行遮盖防雨。c.施工期间注意对新、老运粮河及滇池草海的保护,禁止将施工废水直接排入上述水体,对区域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d..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无法完全进行回用,需要外排,则需通过絮凝沉淀,将废水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后,方可外排。5.1.4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征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2)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对弃渣应及时清运。(3)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渣料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弃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禁随意弃置。(4)在道路开挖平场时应预先修建截洪沟、沉砂池、护坡、堡坎。5.1.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1)项目施工产生的弃土应堆存在临时弃渣场内,严禁随意堆放,禁止将弃土倾倒入河道中。(2)打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应采用密闭的运输车进行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泥浆泼洒。(3)施工活动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不应与弃土一道堆放,应分类集中收集,在工程完成后由回收商进行收购,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部分委托渣土清运单位处理,清运单位应与周边项目建设进行协调,或运至可消纳该部分建筑垃圾的工地进行处置。渣土清运单位应遵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清运、处置。5.1.6社会不利影响减缓措施
(1)电力线路及电讯线路应先建后拆,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居民用电的影响,拆迁过程中应注重对无需拆迁的线路的保护,文明操作,避免对不需拆迁的管线造成破坏。(2)在管线进行拆迁前三天,应将管线拆迁影响时段及影响方式(如停水、停电、停煤气等)告知涉及人群、单位。(3)做到一次开挖,全面到位,避免今后重复开挖造成资源浪费及影响周边居民。5.2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5.2.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针对现状关心点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按项目设计方案,项目沿线关心点梁源社区、晴朗云安小区、新发小区、梁源小区西区、海源庄社区和明波社区等与项目红线距离较近,约5m,均不满足《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退让距离的规定,考虑目前昆明市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在将来对梁源社区、海源庄社区和明波社区等进行城中村改造时,有关部门应进行合理规划,在今后改造中应确保满足《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规定,新建建筑物应退让12m的规划控制距离。此条意见应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报昆明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备案,以便落实。对无法进行拆迁的晴朗云安小区、新发小区、梁源小区西区已有住宅,应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及时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超标严重的住宅采取加装隔声窗等措施进行治理。2.未来开发利用土地应合理规划,设置防护距离:(1)道路两侧沿线区域的开发建设应严格遵循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本段道路建设按城市Ⅰ级主干道实施,红线宽50m,建筑物应退让道路红线12m以上距离。(2)由于本段道路车流量较大,噪声超标严重,道路两侧红线外30m区域内的开发应主要考虑商业及公共服务业设施;居民楼、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应在道路红线外60m
,第一排建筑应主要考虑设置为会所、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等,避免设置居民楼、教学楼及住院楼等设施。(3)今后开发建设过程中主管单位应告知开发商,各种建筑类型按照《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退让足够的距离,根据预测结果及本评价要求,主动回避交通噪声影响,若建筑不能按要求退让,则开发商应采取安装隔声玻璃等措施来减低交通噪声的不利影响。3.管理措施:(1)加强管理,严格禁鸣、限速、禁止超载:今后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全线严格限制车速,应加强对大型车的管理,大型车不得超载行驶。(2)加强路面管理:今后道路管理部门应经常养护道路路面,保证路面平整,减缓汽车行使时颠簸产生的噪声。(3)加强声环境监测、及时采取可行的环保措施5.2.2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关心点临路较近的路段绿化树种应选用对CO、NO2吸收效果较好的树种。5.2.3水污染防治措施(1)地表径流污染控制措施:今后道路管理部门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环卫部门增强路面保洁工作。(2)道路运输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a.对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上路前检查,登记驾乘人员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严禁各种泄露、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防止抛散,进而进入地表水体。b.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实施全程监控,发现任何情况立即通知驾乘人员。c.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首先驾乘人员应根据货物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为防止事态扩大,还应及时向道路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公安、环保)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控制污染范围及程度,直至消除危害。5.2.4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绿化工程应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进行,加强营运期道路绿化植被的管养,使绿化植被起到美化、绿化的作用。
6公众参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公众参与结果显示,受调查的普通公众大部分公众均赞成项目的建设,公众提出了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及合理补偿征地占用的问题;受调查的团体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充分肯定项目建设促进沿线社会经济发展,使周边群众出行带来方便,也提出了加强噪声治理,合理疏导施工期交通等措施。项目工程建设及实施污染防治措施中,应充分考虑公众反馈的意见,使项目的建设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2.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项目均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3.2009年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重点之一是“启动18条二环、三环支撑道路建设”,本项目海源南路就是该18条道路之一。昆明市海源南路建设工程符合昆明城市总体规划。4.海源南路作为二环路、三环路之间的南北向干道,其建成后与周边路网配合将增强两个环路的交通疏解能力,并有助于完善地区干道网,解决片区交通出行条件。西市区路网规划中的道路已包含海源南路段,线路方案符合《昆明市西市区路网控制性规划》的要求。5.按项目建设方案,沿线梁源社区、晴朗云安小区、新发小区、梁源小区西区、海源庄社区和明波社区等众多建筑处于退让范围内,此次海源南路建设过程中,梁源社区、海源庄社区和明波社区部分建筑将进行拆除。根据《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此次道路建设工程,应优先执行规划,即不符合规划的建筑,实施道路建设过程中应对其实施搬迁;若无法实施,则应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征求业主意见,采取为其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减缓道路对关心点的不利影响。
6.环评总结论近年来,随着昆明城市职能的提升、规模扩大与私家小汽车的普及等多种原因,城市交通需求急剧增加,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面临的交通压力日益加剧。昆明城市二环内已建成相对完善的主次交通干道系统,而二环外相应的交通干道系统建设却相对滞后,大多数交通出行最终通过中心城区路网承担和迂回,给城市中心区带来难以承受的交通压力。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加强城市外围区域间的交通联系,有必要完善二环外主干道路网。昆明市委市政府针对昆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2009年昆明市交通设施建设白皮书》。该书提出2009年城市交通设施建设重点之一是“启动18条二环、三环支撑道路建设”,而本项目海源南路就是该18条道路之一。本项目的建设,是昆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市建设发展和交通发展的需要,对于改善现状道路网交通状况、优化主城道路出口、促进主城西部片区开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属于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项目。为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道路建设符合昆明市路网规划;项目建设区域无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等环境制约性因素,不存在否定性制约因素。道路建设在施工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对沿线两侧一定范围的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景观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将使环境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只要业主和承包商能够在施工和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则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功能,项目建设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性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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