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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TechnicalsS大写pecificationforSeismicStrengtheningforofHospitalArchitectureBuildings(征求意见稿)
目次1总则………………………………………………………………………………12术语和符号……………………………………………………………………………22.1术语………………………………………………………………………………22.2符号…………………………………………………………………………………33基本规定………………………………………………………………………………54抗震鉴定………………………………………………………………………………64.1一般规定…………………………………………………………………………64.2场地、地基和基础……………………………………………………………………74.3砌体结构………………………………………………………………………94.4混凝土结构………………………………………………………………………135抗震加固设计…………………………………………………………………………205.1一般规定………………………………………………………………………205.2砌体结构……………………………………………………………………215.3混凝土结构……………………………………………………………………266抗震加固施工………………………………………………………………………297.1一般规定………………………………………………………………………297.2砌体结构……………………………………………………………………307.3混凝土结构……………………………………………………………………337抗震加固验收……………………………………………………………………357.1一般规定………………………………………………………………………357.2竣工验收……………………………………………………………………377.3竣工验收资料…………………………………………………………………………418隔震和消能减震加固…………………………………………………………………438.1一般规定………………………………………………………………………438.2隔震加固……………………………………………………………………448.3消能减震加固……………………………………………………………………53附:条文说明……………………………………………………………………………62
1总则1.0.1为规范江苏省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使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6~9度抗震设防地区的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设计、施工和验收,不适用于新建医院建筑的抗震加固设计和质量评定。1.0.3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加固设计、施工和验收,除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2.1.1医院建筑hospitalbuildings医院建筑是指供医疗、护理病人之用的公共建筑。2.1.2抗震鉴定seismicappraisal通过检查既有建筑的设计、施工质量和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2.1.3抗震加固seismicstrengthening使既有建筑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所进行的加固设计及施工。2.1.4面层加固法facinglayerstrengtheningmethod在砌体墙侧面增抹一定厚度的无筋、有钢筋网的水泥砂浆,形成组合墙体的加固方法。2.1.5板墙加固法panelwallstrengtheningmethod在砌体墙侧面浇筑或喷射一定厚度的钢筋混凝土,形成抗震墙的加固方法。2.1.6外加柱加固法additionalcolumnstrengtheningmethod在砌体墙交接处等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形成约束砌体墙的加固方法。2.1.7壁柱加固法wallcolumnstrengtheningmethod在砌体墙垛(柱)侧面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形成组合构件的加固方法。2.1.8增大截面加固法enlargingcross-sectionstrengtheningmethod增大原构件截面面积并增配钢筋,提高其承载力和刚度的加固方法。2.1.9外粘型钢加固法strengthenedwithexternallybondedsteel对钢筋混凝土梁、柱外包型钢、扁钢焊成的构架并灌注结构胶粘结剂,实现整体受力,约束原构件的加固方法。2.1.10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加固法obliqueprestressedsteelstrandstrengtheningmethod将斜向布置的钢绞线等嵌入墙内,作为层间传递地震力构件,增强层间抗震承载力的方法。2.1.11钢板砌体组合加固法steelplatemasonrystrengtheningmethod将钢板外贴到砌体墙体面上加固的方法。2.1.12预应力水平拉杆加固法。prestressedhorizontaltiestrengtheningmethod将预应力拉杆施加在内横墙上补充圈梁的加固方法。2.1.13钢筋混凝土大梁抗震增锚加固法RCbeamanchoragingseismicstrengtheningmethod将钢筋混凝土大梁与主体结构加强锚拉连接构造的方法。2.1.14预制板的三维约束加固法precastslabthree-dimensionalconstraintstrengtheningmethod对预制空心板楼屋盖整体性不足采取的增强约束的加固方法。2.1.15板端角钢支承板底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法plateendanglesupportplatebottomCFRPstrengtheningmethod对预制空心板楼屋盖的板端增设角钢、板底粘贴碳纤维布及聚合物砂浆外加面层,改善其整体性的加固方法。2.1.16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法CFRPstrengtheningmethod将碳纤维布粘贴到砌体墙面上的加固方法。2.1.17增设抗震墙加固法addingshearwallstrengtheningmethod在框架结构中增设一定数量的抗震墙的加固方法。2.1.18增设框架柱加固法addingframecolumnstrengtheningmethod
在单跨框架结构或单向框架中增设一排或多排框架柱,将对应轴线改变为多跨框架的加固方法。2.1.19增设钢支撑加固法addingsteelsupportstrengtheningmethod在框架结构中增设钢支撑的加固方法。2.1.20楼梯抗震增稳加固法stairsseismicstabilityaugmentationstrengtheningmethod在楼梯段平面内增设刚性拉杆并嵌入墙体,将底层梯段与地面间采取隔震措施,增强楼梯间抗震性能的加固方法。2.1.21隔震与消能减震加固法seismicisolationandreductionretrofit在房屋结构中设置消能器或设置隔震垫,通过消能器提供附加阻尼或阻止地震作用向上传递,效能地震能量的加固方法。2.2符号2.2.1作用和效应——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轴向压力;——楼层的弹性地震剪力;——结构构件地震基本组合的作用效应设计值。2.2.2材料性能和抗力、——材料既有的强度设计值、标准值;、——加固材料的强度设计值、标准值;——加固后结构构件刚度;——加固后构件既有受弯承载力;——加固后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调整后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加固后构件或楼层既有受剪承载力。2.2.3几何参数——实有钢筋截面面积;——原有抗震墙截面面积;——加固后抗震墙横截面面积;——加固后构件截面宽度;
——加固后构件截面高度;——加固后构件长度、屋架跨度。2.2.4计算系数——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加固后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加固后结构构造的体系影响系数;——加固后结构构造的局部影响系数。3基本规定
3.0.1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划分的抗震设防类别要求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3.0.2既有医院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应根据实际需要按下列规定选择后续使用年限:1在20世纪80年代及以前(按《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规范》TJ11-78)设计建造的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30年。2在20世纪90年代(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设计建造的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32001年以后(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设计建造的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宜少于50年。当经济条件无法满足时,可采用40年。42010年以后(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设计建造的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应少于50年。3.0.3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医院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1后续使用年限30年和40年的建筑,多遇地震的地震作用重现期分别取30年和40年,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应分别满足本规程要求。后续使用年限和地震作用重现期30年和40年对应的地震作用与50年对应的作用的比值分别为0.75和0.88。2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多遇地震的地震作用取重现期50年,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相应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的要求。当抗震措施不满足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时,也可通过构造影响系数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3.0.4既有医院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筑抗震鉴定应为后续决策和加固设计提供依据。2抗震加固设计应根据鉴定报告、原始资料等进行。3抗震加固施工应按本规程、加固设计图纸和其他关于抗震加固设计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等进行。4抗震加固工程验收应按本规程、加固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标准等进行验收。5竣工后应将原始资料、鉴定报告、设计图、竣工验收资料等归档,建立完整档案。4抗震鉴定4.1一般规定4.1.1既有医院建筑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4业主的要求或其他有进行抗震鉴定的要求。4.1.2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1搜集原工程的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原始资料。根据鉴定的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测;2检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的符合程度、施工质量和使用维护状况,发现相关的抗震缺陷;3根据建筑结构的特点、结构布置、构造措施和抗震承载力计算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4对既有建筑整体抗震性能评价,对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应说明后续使用年限,对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和处理意见。5在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4.1.3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应包括抗震措施鉴定和抗震承载力鉴定。抗震措施鉴定应包括宏观控制和抗震构造措施的鉴定。1当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均满足时,可评定为满足抗震要求,不需加固。2当抗震措施不满足本规程相关要求时(程度),应根据规程规定确定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考虑上述系数后的抗震承载力验算满足本规程4.1.4条规定时,可不加固(量化)。3当抗震措施鉴定满足要求,主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0%时,也可不进行加固。4场地、地基和基础的抗震鉴定按本规程第4.2节的规定执行。4.1.4既有医院建筑的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建筑的平立面、质量、刚度分布和墙体等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在平面内明显不对称时,应进行地震扭转效应不利影响的分析;当结构竖向构件上下不连续或刚度沿高度分布突变时,应检查确定薄弱部位并按相应要求鉴定。2检查结构体系,应找出其破坏后会导致整个体系丧失抗震能力或丧失对重力的承载能力的部件或构件;当有错层时,应提高其相应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3检测结构材料实际达到的强度,当低于本规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时,应提出相应的抗震减灾对策。4建筑的高度和层数,应符合本规程各章规定的最大值限值要求。5当结构构件的尺寸、截面形式及构造等不利于抗震时,宜提高该构件的配筋等构造抗震鉴定要求。6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应满足结构整体性的要求。7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应有可靠的连接;位于出入口及人流通道等处,应满足不倒塌伤人的要求。8当建筑场地位于不利地段时,还应符合地基基础的有关鉴定要求。4.1.5抗震鉴定时的抗震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规定的方法,按下式进行结构构件抗震验算:S≤R"/γRE(4.1.5-1)式中S——结构构件内力组合的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抗震验算时,后续使用年限30年和40年对应的地震作用与50年对应的地震作用的比值按本规程3.0.3条取值。R"——调整后的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R"=ψ1ψ2R(4.1.5-2)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材料强度等级按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结构材料强度的设计指标按现行规范采用。γRE——抗震鉴定承载力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采用;(在《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中为γRs,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整系数。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中为γRa,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三者名称不同,实际取值一致。因构件的材料不同,构件的类型不同,取值不一样。)ψ1——体系影响系数,取值按本规程4.3.15、4.4.15规定;ψ2——局部影响系数,取值按本规程4.3.15、4.4.15规定。4.1.6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根据建筑所在场地、地基和基础等因素,作下列调整:1Ⅳ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上的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单元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时,可提高抗震鉴定要求。2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和0.30g的地区,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采用。3有全地下室、箱基、筏基和桩基的建筑,可降低上部结构的抗震构造鉴定要求。4经过多年使用的建筑,抗震鉴定时可考虑基础土层被压密的有利影响,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第4.2.7条规定的地基抗震承载力验算采用。4.1.7地震时可能因建筑破坏而造成次生灾害的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医院重要仪器设备和危险源物品等安全应进行检测。对建筑内的非结构构件,如大厅、走廊、室内的吊顶;管线桥架;门脸、栏杆、女儿墙等出屋面结构的安全进行检测。4.1.8对鉴定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可根据其不符合程度、部位和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影响的大小,以及有关的非抗震缺陷等实际情况,结合使用要求、城市规划和加固难易等因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更新等抗震减灾对策。4.2场地、地基和基础4.2.1抗震鉴定时,应根据建筑抗震鉴定的需要,结合搜集的已有资料和调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抗震鉴定方案,进行场地、地基和基础的抗震鉴定。4.2.2场地、地基和基础的抗震鉴定,可分为场地地基条件鉴定和地基基础抗震验算鉴定。4.2.3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无软弱土、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或无严重不均匀土层的建筑
;抗震设防烈度6度时的各类建筑;7度时,地基基础现状无严重静载缺陷的乙、丙类建筑可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4.2.4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时及建造于抗震有利地段的建筑,可不进行场地对建筑影响的抗震鉴定。4.2.5对于处于危险地段的建筑,应结合规划更新(迁离);暂时不能更新的,应进行专门处治研究,并采取应急安全措施。4.2.6抗震设防烈度为7~9度时,建筑场地为条状突出山嘴、高耸孤立山丘、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陡坡、河岸和岸坡的边缘等属于不利地段,应对其地震稳定性、地基滑移及对建筑的可能危害进行评估;非岩石和强风化岩石陡坡的坡度及建筑场地与坡脚的高差均较大时,应估算局部地形导致其地震影响增大的后果。4.2.7建筑场地有液化侧向扩展且距常时水线100m范围内,应判明液化后土体流滑与开裂的危险。4.2.8地段类别、场地类别与地基液化判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4.1.1条、4.1.2条和4.3.4条进行评价。4.2.9地基基础现状的鉴定,应着重调查上部结构的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及其发展趋势,基础有无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当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或虽有裂缝、倾斜但不严重且无发展趋势,基础无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该地基基础可评为无严重静载缺陷。对静载作用下已出现严重缺陷的地基基础,应同时审核其静载下的承载能力。4.2.10场地地基条件鉴定宜符合下列要求:1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时,原勘探报告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3.3条液化初步判别要求,可初步判别为不液化或可不考虑液化影响;当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时,可补充勘探后,再次判别。2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土时,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建筑在地震作用下沉陷的抗震验算鉴定:1)7、8度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分别不小于80kPa和100kPa;2)8度时,基础底面下的软弱土层厚度不大于5m。3采用桩基的建筑,对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桩基的抗震验算鉴定: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4.1条规定可不进行桩基抗震验算的建筑;2)位于斜坡但地震时土体稳定的建筑。4.2.11地基和基础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的进一步液化判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4.3.4条的规定,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判别法。判别时,可计入地基附加应力对土体抗液化强度的影响。存在液化土时,应确定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并提出相应的抗液化措施。
2天然地基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4.2.3条的规定进行抗震验算。当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时,可考虑建筑物年限对地基压实的影响,可补充勘探后再抗震验算。3桩基的抗震验算,当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4.4.2、4.4.3条时,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当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时,可补充勘探,再次确定液化土类别后抗震验算。4.3砌体结构4.3.1适用于砖墙体和砌块墙体承重的多层砌体结构抗震鉴定。4.3.2建筑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结构体系规则性,高度与层数,墙体厚度、间距和布置规则性。2砌筑砂浆实际强度和砌体现状,圈梁构造柱设置,墙体交接处的连接现状。3楼屋盖整体性,装配式楼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构造,预制楼屋盖间连接和墙体连接的构造。4楼梯整体性及与墙体的连接。5女儿墙、门脸、屋面造型、管线桥架和天花吊顶等易倒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连接现状。4.3.3建筑的外观和实际质量现状应符合下列要求:1墙体不空鼓、无严重酥碱和明显倾斜。2支承大梁、屋架的墙体无竖向裂缝,承重墙、自承重墙及其交接处无明显裂缝。3混凝土构件符合本规程第4.4.3条的相关规定。4.3.4砌体房屋的抗震鉴定,应按房屋高度和层数、结构体系的合理性、墙体材料的实际强度、房屋整体性连接构造的可靠性、局部易损易倒部位构件自身及其与主体结构连接构造的可靠性以及墙体抗震承载力的综合分析,对整幢房屋的抗震能力进行鉴定。4.3.5建筑总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4.3.5所列限值,并不应超过该表最大高度的1.2倍。当层数超过最大限值或高度超过最大限值的1.2倍时,应采取改变结构体系等措施。横墙较少的建筑总高度应比表4.3.5规定降低3m,层数应减少一层。横墙很少的建筑,应减少二层。表4.3.5砌体结构的最大高度(m)和层数限值砌体类别最小墙厚(mm)烈度6度7度8度9度高度层数高度层数高度层数高度层数普通砖24021七18六15五9三多孔砖24018六18六15五9三19018六15五12四不宜采用混凝土小砌块19018六15五12四混凝土中砌块20015五12四6二粉煤灰中砌块24015五12四6二注:①房屋高度计算方法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②横墙较少是指同一楼层内抗震横墙间距大于4.2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80%。横墙很少是指同一楼层内抗震横墙间距大于4.2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80%以上。③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层数应增加一层且总高度应增加3m。
4.3.6建筑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1总高度与总宽度的最大比值,宜符合表4.3.6-1的要求。表4.3.6-1建筑最大高宽比烈度6度7度8度9度最大高宽比2.5(2.5)2.0(2.5)1.5(2.0)<1.5(1.5)注:对外廊房屋(包括单面走廊房屋),其总宽度不包括走廊宽度。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应按括号内值选用。2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不应超过表4.3.6-2的要求。表4.3.6-2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楼盖、屋盖类别普通砖、多孔砖建筑中砌块建筑小砌块建筑6度7度8、9度6度7度6度7度现浇和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18(18)15(18)11(15、11)13(13)10(13)15(15)11(15)装配式钢筋混凝土15(15)11(15)7(11、7)10(10)7(10)11(11)7(11)注: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应按括号内值选用。3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的尺寸宜均匀。4普通砖和240mm厚多孔砖建筑的层高不宜超过4.0m;190mm厚多孔砖和砌块建筑的层高不宜超过3.6m。5建筑尽端和转角处不宜有楼梯间。6跨度不小于6m的大梁,不宜由独立砖柱支承;乙类设防时不应由独立砖柱支承。7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房间,宜为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屋盖。8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或桩承台)宜为同一类型,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上,否则应有基础圈梁并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4.3.7承重墙体的材料强度等级,宜符合下列要求:1普通砖、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7.5,混凝土小砌块不宜低于MU5,混凝土中型砌块、粉煤灰中砌块不宜低于MU10。实测砖强度等级为MU5时,墙体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宜按比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降低一级采用。2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实际达到的强度等级,砖墙体不宜低于M2.5,砌块墙体不宜低于M5。3构造柱、圈梁、混凝土小砌块芯柱实际达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混凝土中型砌块芯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4.3.8建筑的整体性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墙体布置在平面内应闭合,纵横墙交接处应咬槎砌筑,烟道、风道、垃圾道等不应削弱墙体,当墙体被烟道、风道、垃圾道削弱时,应对墙体采取加强措施。2楼、屋盖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伸进承重墙内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20mm;2)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当圈梁未设在板的同一标高时,板端伸进外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20mm,伸进厚度不小于240mm的内墙长度不应小于100mm,在梁上不应小于80mm;
3)混凝土预制构件应有座浆;预制板缝应有混凝土填实,板上应有水泥砂浆面层;4)预制板侧边当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5)端部大房间的楼盖,7度及以上时的楼屋盖,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可靠,并应与梁、墙和圈梁拉结可靠。(保证楼盖整体性,比一般要求略高)6)楼、屋盖的钢筋混凝土梁或屋架应与墙、柱(构造柱)或圈梁可靠连接。7)坡屋顶的屋架应与顶层圈梁有可靠连接,檩条或屋面板应与墙及屋架有可靠连接,建筑出入口处的檐口瓦应与屋面构件可靠锚固;顶层内纵墙顶宜有支撑端山墙的踏步式墙垛。4.3.9建筑中构造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造柱的设置应符合表4.3.8要求;2外廊式建筑,应根据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4.3.9的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外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3横墙较少的建筑,应根据房屋增加一层后的层数,按表4.3.9的要求检查构造柱,但7度时不超过二层时应按增加二层后的层数对待。表4.3.9建筑构造柱设置要求房屋层数各种层数和烈度均设置构造柱的部位随层数或烈度变化而增设的部位6度7度8、9度三、四(四、五)二、三(三、四)/(二、三)、(一)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跨度大于等于4.5m的梁下,楼、电梯间四角,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五、六(六~八)四(五、六)/(四)、(二)隔开间横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七(—)五、六(七)三~五(五、六)、(三、四)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内墙局部较小墙垛处,8度时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注:①较大洞口指宽度超过2.1m,且高度超过层高的2/3的洞口。②8度地区层数为五层时,构造柱设置除应满足本表中对8度的要求外,纵横墙构造柱间距尚不应大于3.0m。③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应按括号内值选用。4.3.10建筑中构造柱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造柱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40mm×180mm,纵向配筋不宜少于4Ф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6度区超过六层、7度时超过五层和8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不宜少于4Φ14,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2构造柱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少于1m;3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接;4构造柱应伸入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4.3.11建筑中圈梁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与墙体有可靠连接且楼板与相应构造柱用钢筋可靠连接时,房屋可不另设圈梁;2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横墙承重时应按表的要求设置圈梁;纵墙承重时,抗震横墙上的圈梁间距均应比表4.3.11的要求小1m。纵横墙承重时应同时满足横墙承重和纵墙承重的要求。表4.3.11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墙类6度7度8度外墙及内纵墙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内横墙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各层所有横墙,且间距不应大于7m;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15m;构造柱对应位置(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各层所有横墙,且间距不应大于7m;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15m;构造柱对应位置)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各层所有横墙,且间距不应大于7m;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7m;构造柱对应位置;(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各层所有横墙,且间距不应大于7m;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15m;构造柱对应位置)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各层所有横墙,且间距不应大于4.2m;(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各层所有横墙,且间距不应大于7m;楼盖处间距不应大于7m;构造柱对应位置)注: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应按括号内值选用。4.3.12建筑中钢筋混凝土圈梁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应上下搭接。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板底。2圈梁在本节第4.3.10条要求的间距内无横墙时,应有梁或板缝中的配筋替代圈梁主筋作用。3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配筋应符合表4.3.12的要求。在软弱粘性土、液化土、新近填土或严重不均匀地基土层上为了加强基础整体性与刚度而设置的基础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配筋不应少于4Ф12。表4.3.12圈梁配筋要求配筋6度7度8度最小纵筋4Ф8(4Ф8)4Ф10(4Ф8)4Ф12(4Ф10)最大箍筋间距(mm)250(250)200(250)150(200)注: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应按括号内值选用。4.3.13建筑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1顶层楼梯间横墙和外墙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Ф6通长钢筋,8度时其他各层楼梯间宜在休息平台或楼层半高处设置60mm厚的配筋砂浆带,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5,钢筋不宜少于2Ф10。2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0mm,并应与圈梁有连接。3装配式楼梯段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接;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入墙体的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4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内外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Ф6拉结钢筋,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1m。4.3.14建筑中易引起局部倒塌的部件及其连接,应分别符合下列规定:
1局部尺寸限值,不宜小于表4.3.14的要求:表4.3.14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m)部位烈度678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1.01.2(1.0)1.5(1.2)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口边最小距离1.01.5(1.0)2.0(1.5)非承重外墙尽端至门窗洞口边最小距离1.01.01.0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最小距离1.01.5(1.0)2.0(1.8)无锚固女儿墙(非出入口处)的最大高度0.50.50.0(0.5)注: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应按括号内值选用。2后砌的非承重砌体隔墙应沿墙高每隔500mm有2Ф6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并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500mm,长度大于5m的后砌非承重砌体隔墙的墙顶,应与楼板或梁有拉结。3下列非结构构件的构造不符合要求时,位于出入口或人流通道处应加固或采取相应措施:(1)预制阳台应与圈梁和楼板的现浇板带有可靠连接;(2)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应有锚固;(3)附墙烟囱及出屋面烟囱应有竖向钢筋。4门窗洞处不应为无筋砖过梁;过梁支承长度6度、7度时不应小于240mm,8度时不应小于360mm。5不应采用独立砖柱承重,对独立砖柱应加固。6附设置在建筑内各种管线桥架,应检查其与主体结构可靠锚固。7走道、房间内的吊顶天花的结构安全性应进行专门检查。8重要仪器设备、柜架和高耸设备的安全稳定锚固应进行鉴定。9对候诊大厅、走道、楼梯间重要通道的墙体应有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强。4.3.15既有医院建筑多层砌体结构的抗震承载力验算可按本规程4.1.4条进行,并应根据结构的现状、结构布置与构造措施要求满足情况,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5.2节的规定确定其体系影响系数与局部影响系数。4.4混凝土结构4.4.1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的抗震鉴定。包括多层和高层的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剪力墙和框架剪力墙结构。最大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表4.1.1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适用最大高度(m)结构类型烈度6度7度8度框架结构554525框架—抗震墙结构12010050抗震墙结构12010060框支抗震墙结构10080不应采用注: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4.4.2建筑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1结构体系符合规则性要求;
2梁、柱、墙和楼板的配筋、材料强度,检查短梁短柱的设置;3楼、屋盖整体性,预制楼、屋盖间的连接,楼、屋盖与梁、柱和墙的连接构造;4填充墙与主体结构的拉结构造;5电梯间,楼梯间梁、板、柱和墙的结构构造;6门脸、栏板、女儿墙、屋面造型等易倒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的连接质量。4.4.3建筑的外观和实际质量现状宜符合下列要求:1梁、柱、墙和节点的混凝土仅有少量微小开裂或局部剥落,钢筋无露筋、锈蚀;2填充墙无明显开裂或与框架、墙等脱开;3主体结构构件无明显变形、倾斜、风化和腐蚀。4.4.4建筑应按本地区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抗震等级6度时不应低于三级,7度时不应低于二级,8度时不应低于一级。表4.4.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8度9度框架结构房屋高度(m)≤25>25≤35>35≤35>35≤25框架四三三二二一一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高度(m)≤50>50≤60>60<5050~80>80≤25>25框架四三三二三二一二一抗震墙三二二一一抗震墙结构房屋高度≤60>60≤80>80<3535~80>80≤25>25一般抗震墙四三三二三二一二一有框支层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三二二二一不宜采用不应采用框支层框架三二二一二一注:乙类设防时抗震等级应提高一度查表。4.4.5建筑的结构体系应按下列规定检查:1乙类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应为单跨框架结构;2抗震设防烈度8、9度时乙类建筑的框架结构按梁柱实际配筋计算的柱弯矩增大系数应为1.1;3结构体系宜按下列检查规则性要求:1)平面局部突出部分的长度不宜大于宽度,且不宜大于该方向总长度的30%。2)立面局部缩进的尺寸不宜大于该方向水平总尺寸的25%。3)楼层刚度不宜小于其相邻上层刚度的70%,且连续三层总的刚度降低不宜大于50%。4)无砌体结构相连,且平面内的抗侧力构件及质量分布宜基本均匀对称。5)不规则房屋有防震缝,其宽度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3.4.5
条的要求,且防震缝两侧错层高度超过缝边梁高度时,防震缝两侧框架柱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鉴定。4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的结构布置的检查,还应按下列规定:1)框架应双向布置,框架梁与柱的中线宜重合。2)梁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200mm;梁截面的高宽比不宜大于4;梁净跨与截面高度之比不宜小于4。3)柱的截面宽度不宜小于400mm,柱净高与截面高度(圆柱直径)之比不宜小于4。4)柱轴压比一级时不应超过0.7、二级时不应超过0.8,超过时宜采取措施;柱净高与截面高度(圆柱直径)之比小于4时,柱轴压比限值应减小0.1。5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尚应按下列规定检查:1)抗震墙宜双向设置,框架梁与抗震墙的中线宜重合;2)抗震墙宜贯通房屋全高,且横向与纵向宜相连;3)房屋较长时,纵向抗震墙不宜设置在端开间;4)抗震墙之间无大洞口的楼、屋盖的长宽比不宜超过表4.4.5的规定,超过时应计入楼盖平面内变形的影响;表4.4.5钢筋混凝土房屋无大洞口的楼盖、屋盖长宽比楼、屋盖类别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8度9度现浇、叠合梁板4.03.0(4.0)2.0(3.0)(2.0)装配式楼盖3.02.5(3.0)不宜采用(2.5)(不宜采用)框支层现浇梁板2.52.0(2.5)不宜采用(2.0)(不宜采用)注:丙类设防时应按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查表,但应按括号内值选用。5)抗震墙墙板厚度不应小于160mm且不应小于层高的1/20,在墙板周边应有梁(或暗梁)和端柱组成的边框。6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房屋的结构布置尚应按下列规定检查:1)较长的抗震墙宜分成较均匀的若干墙段,各墙段(包括小开洞墙及联肢墙)的高宽比不宜小于2;2)抗震墙有较大洞口时,洞口位置宜上下对齐;3)一、二级抗震墙和三级抗震墙加强部位的各墙肢应有翼墙、端柱或暗柱等边缘构件,暗柱或翼墙的截面范围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检查;4)两端有翼墙或端柱的抗震墙墙板厚度,一级不应小于160mm,且不小于层高的1/20,二、三级不应小于140mm,且不小于层高的1/25。注:加强部位取墙肢总高度的1/8和墙肢宽度的较大值,有框支层时尚不小于到框支层上一层的高度。7房屋底部有框支层时,框支层的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层刚度的50%;落地抗震墙间距不宜大于四开间和24m的较小值,且落地抗震墙之间的楼盖长宽比不应超过表4.4.5规定的数值。8抗侧力黏土砖填充墙应符合下列要求:1)二级且层数不超过五层、三级且层数不超过八层和四级的框架,可计入黏土砖填充墙的抗侧力作用;2)填充墙的布置应符合框架-抗震墙结构中对抗震墙的设置要求;3)填充墙应嵌砌在框架平面内并与梁柱紧密结合,墙厚不应小于240mm
,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4.4.6后续使用年限30年时,框架梁、柱和节点实际达到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18MPa;后续使用年限大于等于40年时,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和节点核心区实际达到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30MPa,其他各类构件实际达到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20MPa。4.4.7框架梁的配筋与构造应按下列要求检查:1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5%,且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和有效高度之比,一级不应大于0.25,二、三级不应大于0.35;2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实际配筋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3梁端箍筋实际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4.3.7的要求检查,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4.3.7中箍筋最小直径数值应增大2mm;表4.4.7梁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抗震等级加密区长度(采用最大值)(mm)箍筋最大间距(采用较小值)(mm)箍筋最小直径(mm)一2hb,500Hb/4,6d,10010二1.5hb,500Hb/4,8d,1008三1.5hb,500Hb/4,8d,1508注:d为钢筋纵筋直径;hb为梁高;4梁顶面和底面的通长钢筋,一、二级不应少于2Ф14,且不应少于梁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钢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1/4,三级不应少于2Ф12;5加密区箍筋肢距,一、二级不宜大于200mm,三级不宜大于250mm。4.4.8框架柱的配筋与构造应按下列要求检查:1柱实际纵向钢筋的总配筋率不应少于表4.4.8-1要求;表4.4.8-1柱纵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百分率)类别抗震等级一二三中柱和边柱0.80.70.6角柱1.00.90.82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直径和间距,不宜低于表4.4.8-2的要求;表4.4.8-2柱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抗震等级箍筋最大间距(采用较小值)(mm)箍筋最小直径(mm)一6d,10010二8d,1008三8d,15083柱箍筋的加密区范围,应按下列规定检查:1)柱端为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三者的最大值;2)底层柱为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3)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小于4的柱(包括因嵌砌填充墙等形成的短柱)、一级框架的角柱、需要提高变形能力的柱为全高。注:需要提高变形能力的柱指建筑内的楼梯间的柱、立面缩进处柱等。
4柱加密区箍筋的最小体积配箍率,不宜少于表4.4.8-4规定。一、二级时,净高与柱截面高度(圆柱直径)之比小于4的柱的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1.0%。表4.4.8-4柱加密区的箍筋最小体积配箍率(百分率)抗震等级箍筋形式柱轴压比<0.40.4~0.6>0.6一普通箍、复合箍0.81.21.6螺旋箍0.81.01.2二普通箍、复合箍0.6~0.80.8~1.21.2~1.6螺旋箍0.60.8~1.01.0~1.2三普通箍、复合箍0.4~0.60.6~0.80.8~1.2螺旋箍0.40.60.8注:井字复合箍的肢距不大于200mm且直径不小于10mm时,可采用表中螺旋箍对应数。5柱加密区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200mm,二级不宜大于250mm,三级不宜大于300mm,且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约束。6柱非加密区的实际箍筋量不宜小于加密区的50%,且箍筋间距一、二级不应大于10倍纵向钢筋直径,三级不应大于15倍纵向钢筋直径。4.4.9框架节点核芯区内箍筋的设置宜按本规程表4.4.8-2进行检查,一、二、三级的体积配箍率分别不宜小于1.0%,0.8%,0.6%,但轴压比小于0.4时仍按本规程表4.4.8-4进行检查。4.4.10钢筋的锚固除满足表4.4.10的规定外,框架梁、柱中的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一、二级时应比表4.4.10中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相应增加5倍纵向钢筋直径。表4.4.10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la(mm)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20C25≥C30HPB235级钢筋40d30d25d20d月牙纹HRB335级钢筋50d40d35d30dHRB400级钢筋—45d40d35d4.4.11抗震墙墙板的配筋与构造应按下列要求检查:1抗震墙墙板横向、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均应符合表4.4.11的要求;Ⅳ类场地上三级的较高的高层建筑,其一般部位的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框架-抗震墙结构中的抗震墙板,其横向和竖向分布筋均不应小于0.25%。表4.4.11-1抗震墙墙板横向、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要求抗震等级最小配筋率(%)最大间距(mm)最小直径(mm)一般部位加强部位一0.250.253008二0.200.25三0.150.202抗震墙边缘构件的配筋,应符合表4.4.11-2的要求;框架-抗震墙端柱在全高范围内箍筋,均应符合表4.4.11-2中底部加强部位的要求。3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一级的所有部位和二级的加强部位,应为双排布置,二级的一般部位和三、四级的加强部位宜为双排布置。双排分布钢筋间拉筋的间距不应大于
600mm,且直径不应小于6mm,对底部加强部位,拉筋间距尚应适当加密。表4.4.11-2抗震墙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抗震等级底部加强部位其他部位纵向钢筋最小量(取较大值)箍筋或拉筋纵向钢筋最小量(取较大值)箍筋或拉筋最小直径(mm)最大间距(mm)最小直径(mm)最大间距(mm)一0.010Ac4Φ1681000.008Ac4Φ168150二0.008Ac4Φ1481500.006Ac4Φ168200三0.005Ac2Φ1481500.004Ac2Φ126200四2Φ1282002Φ126250注:Ac为边缘构件的截面面积。4.4.12钢筋的接头和锚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4.4.13填充墙应按下列要求检查:1砌体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2砌体填充墙与框架柱柔性连接时,墙顶应与框架紧密结合。3砌体填充墙与框架为刚性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沿框架柱高每隔500mm有2Ф6拉筋,拉筋伸入填充墙内长度,一、二级框架宜沿墙全长拉通;三级框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拉筋伸入填充墙内长度不符合时,应对填充墙采取相应处理措施。2)墙长度大于5m时,墙顶部与梁宜有拉结措施,墙高度超过4m时,宜在墙高中部有与柱连接的通长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4.4.14建筑抗震承载力鉴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3.6节的方法进行抗震分析,按本规程第4.1.4条的规定进行构件承载力验算,构件内力组合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5.4.1条的规定。4.4.15建筑抗震承载力验算时,结构体系影响系数和构件局部影响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体系影响系数ψ1可根据结构体系规则性符合抗震措施鉴定要求的程度确定,也可由下列各项系数确定:1)当结构规则性不满足本规程抗震措施鉴定要求时,取0.85~0.95;2)当结构受损伤或发生倾斜而已修复纠正,上述数值尚宜乘以0.8~1.0;2构件局部影响系数ψ2可根据各构件截面、箍筋、轴压比等抗震构造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程度,采用下列系数选取后的最小值:1)与承重砌体结构相连的框架,取0.8~0.95;2)构件截面形式不利于抗震时,取0.85~0.95;3)填充墙与框架连接不符合抗震构造鉴定要求时,取0.7~0.95;4)构造措施符合比鉴定要求的抗震等级低一级时,取0.90。4.4.16结构抗震分析宜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结构计算中应考虑楼梯间的影响,并应对楼梯构件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2应考虑填充墙对结构刚度的影响。4.4.17混凝土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下的弹性变形验算,多遇地震下的层间弹性位移角框架结构应不大于1/550,框架剪力墙不应大于1/800,剪力墙和框支层不应大于1/1000。5抗震加固设计5.1一般规定5.1.1既有医院建筑的抗震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原始资料、抗震鉴定报告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应使结构体系合理、结构或构件传力路径明确、计算简图符合实际。对抗震薄弱部位、易损部位和不同类型结构的连接部位,其承载力或变形能力宜采取比一般部位增强的措施。应防止加固后出现新的层间受剪承载力突变的楼层。2加固设计应便于施工,且应尽量减少对医院正常工作的影响或不影响后续使用和环境。3应尽量减少地基基础的加固工程量,宜采取提高上部结构整体性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考虑地基土长期负荷的有利影响,并应考虑不利场地的影响。4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使加固后的结构质量和刚度宜分布均匀、对称。结构平面内的刚度中心与质量中心应尽量重合,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甚至产生明显的扭转效应;如不可避免时,应进行建筑的整体分析与加固。5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并且应重视新增竖向构件与原有竖向构件之间的不均匀沉降。6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验算时,加固后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房屋加固后的状态计算和取值。7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应比原结构材料的设计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加固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耐久性还应满足主体结构后续使用年限的要求。8结合医院建筑的具体特点、技术经济条件分析和改善原结构的使用功能,可采用抗震加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材料进行设计。9对受到腐蚀无抗力作用的结构构件应予更换或进行修复加固处理。10不符合抗震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造型、出屋顶烟囱等易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宜拆除或降低高度,确要保留时采取加固措施。管线桥架,支架,天花吊顶的非结构构件,重要设备的安全要做必要加固处理,确保抗震安全。11当既有建筑建设年代较近,结构规则性较规则,抗震设防措施较完善和经济条件许可时,应优先考虑采用减隔震加固,以减少主体结构加固量。5.1.2既有医院建筑抗震加固设计时,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不规则医院建筑及建造于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2加固后结构的分析和构件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加固后的结构体系、荷载、地震作用和实际受力状况确定,框架结构考虑楼梯间的影响;当加固后结构刚度和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变化分别不超过原来的10%和5%时,应允许不计入地震作用变化的影响;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的陡坡、河岸和边坡边缘等不利地段,水平地震作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中第4.1.8条的规定乘以增大系数1.1~1.6;2)结构构件的计算时,应采用该建筑实际的截面面积和材料强度。3)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时,应计入实际荷载偏心、结构构件变形等造成的附加内力;并应计入加固后的实际受力程度、新增部分的应力应变滞后和新旧部分协同工作的程度对承载力的影响。5.1.3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方法进行抗震验算时,宜计入加固后的构造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结构,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地震作用、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后续使用年限少于50
年的结构,其设计特征周期、原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地震作用效应调整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采用,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采用下列“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整系数”替代:1在20世纪90年代(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设计建造的建筑,加固后的构件仍应依据其原有构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规定的“抗震鉴定的承载力调整系数”值采用;新增钢筋混凝土构件、砌体墙体可仍按原有构件对待。2在20世纪90年代(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设计建造的建筑,宜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值采用。32001年以后(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设计建造的建筑,宜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值采用。5.1.4对加固设计的复核验算,基本雪压、基本风压和楼面活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改建的功能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5.1.5对混合结构或其他类型等不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第5.1.2表规定的结构体系,抗震加固设计时宜改变为合理的结构体系,使其符合结构体系的规则性要求。5.2砌体结构5.2.1适用于砖墙体和砌块墙体承重的砌体结构的抗震加固设计。5.2.2砌体结构的抗震加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柔性砌体结构,宜优先选用改变为刚性的抗震加固方案;当采用加固柱或墙垛,增设支撑或支架等保持非刚性结构体系的加固措施时,应控制层间位移和提高其变形能力。2加固后的楼房抗震承载能力应沿楼层比较均匀,防止相邻楼层间抗震能力相差较大而导致薄弱层。3同层内,墙段加固后应受力均匀,防止个别构件失效导致结构发生严重破坏。4应对楼梯间的墙体采取加强措施。5.2.3砌体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层数和层高应符合本规程4.3.4条的有关规定。高度、层数或层高等相关指标超过限值时,应采取下列抗震对策:1总高度超过规定而层数不超过规定的限值时,应采取高于一般房屋的承载力且加强墙体约束的抗震措施。2层数超过规定限值时,应改变结构体系或减少层数;也可改变用途按丙类设防的建筑使用,并符合丙类设防房屋的层数限值;当采用改变结构体系的方案时,应在两个方向增设钢筋混凝土墙体,新增的混凝土墙体应计入竖向压应力滞后的影响并且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3层高超过规定限值时,应改变结构体系。5.2.4墙体加固后,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只选择从属面积较大或竖向应力较小的墙段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时,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可按下列公式验算:不计入构造影响时(5.2.4-1)计入构造影响时(5.2.4-2)
式中——墙段的剪力设计值;——墙段的加固增强系数,可按《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中第5.3节的规定确定;——墙段原有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砌体墙的有关规定计算;但其中的材料性能设计指标、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本规程第5.1.3条的规定采用。5.2.5当鉴定结果的实际砌体强度和圈梁、构造柱设置不满足本规程的要求时。可选用增设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钢筋混凝土板墙、斜向预应力钢绞线等方法。5.2.6构造柱设置鉴定不符合要求时,应增设构造柱。当墙体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且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相互可靠拉结的配筋加强带时,可不另设构造柱。5.2.7圈梁设置鉴定不符合要求时,应增设圈梁。当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且在上下两端增设配筋加强带时,可不另设圈梁。增设的圈梁除上述方法外,外墙圈梁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或钢板-砖砌体组合圈梁,内墙圈梁宜采用钢拉杆、预应力钢拉杆、钢板-砖砌体组合圈梁。5.2.8钢板-砖砌体组合圈梁、构造柱的构造要求如下:1钢板-砖砌体组合圈梁、构造柱宜选用不低于3mm厚的钢板进行两侧对拉形成,钢板的材质宜为Q235。对拉螺栓宜选用M12普通螺栓或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HPB235圆钢制作;对拉螺栓呈梅花型布置,水平间距不大于60t(t为钢板厚度);对拉螺栓的孔径、间距以及到钢板边缘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中的相关规定。钢板-砖砌体组合圈梁、构造柱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200mm且大于等于2/3的墙厚H。图5.2.8-1钢板-砖砌体组合圈梁图5.2.8-2钢板-砖砌体组合构造柱2钢板与砖砌体间的间隙应采用灌注型结构胶进行填充。
5.2.9水平预应力拉杆的构造应按符合下列设计要求。应布置在内横墙部位双面设置,贴近楼板底面,并应与墙体圈梁、构造柱可靠连接。宜选用1860级或1720级涂油包塑或镀锌无粘结钢绞线等,宜选用锚具夹片式锚具。水平预应力拉杆的配置数量宜按表5.2.9选用。图5.2.9预应力拉杆连接构造表5.2.9预应力拉杆配置数量表层数钢绞线设置楼层设计烈度54~56781~343~41~231~321~25.2.10预制混凝土空心板等楼屋盖宜增设钢筋混凝土现浇层,现浇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第7.3.3与7.3.4条规定。抗震加固设计要求较高时,宜选用预制空心板三维约束加固方法。当原空心板与面层粘接较好时,且工期较紧不宜破坏原地面装饰层时,宜选用板端钢支座(角钢)支撑-板底粘贴纤维布-增设聚合物改性砂浆加固法。5.2.11预制板的板端钢支座(角钢)支撑-板底粘贴纤维布-增设聚合物改性砂浆加固法加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见图5.2.11,其设计构造要求如下:(a)板底粘贴碳纤维
(b)板端角钢支托图5.2.11板端角钢支托-板底粘贴碳纤维布-聚合物改性砂浆面层加固法1固定角钢的锚栓,应采用化学锚栓或对穿锚栓。对穿锚栓宜选用M12碳钢锚栓;角钢应沿板缝对应处布置,尺寸宜为L125x80x8,角钢与墙体、预制板间应采用结构胶粘结;2预制板板底应沿板缝方向粘贴纤维布一层,宽度宜为150mm;应沿垂直板缝方向粘贴纤维布压条一层,宽度宜为100mm,间距宜为400~600mm;纤维厚度宜为0.111mm,施工时应先进行板底粘贴纤维布加固,然后在板端用角钢压住碳纤维布端头;3碳纤维布粘贴完成后,应增设15mm厚的聚合物砂浆外加层,其表面应喷涂一层与该品种砂浆相适配的防护材料,提高外加层耐环境因素作用的能力。为增加粉刷层粘结力,可粘粘石英砂或涂刷界面剂等措施进行处理。5.2.12预制板的三维约束加固方法的构造要求见图5.2.12。每块空心板与钢筋混凝土梁连接的植筋数量不应少于1个。且预制楼屋盖板面应有钢筋网现浇混凝土面层并与主体结构(圈梁、承重大梁、墙体)有可靠的连接构造措施。(a)板与外纵墙连接构造(b)板边与外横墙连接构造(c)板与梁连接构造5.2.12预制板的三维约束加固方法5.2.13楼梯间的墙体应采取加强措施,在平台梁梁端增设四根构造柱的方法。当对楼梯的抗震能力要求较高时,宜采用楼梯抗震增稳加固方法。在梯段板平面内的对应上下两根平台梁的两端增设刚性拉杆并嵌入墙体内,在梯段板平面内的上下平台梁连接起来形成闭合平面结构,并将底层梯段和地面之间作隔震处理。5.2.14对于X射线诊断机房或X射线治疗机房墙体的厚度不满足要求(X射线机的电压超过100KV时,墙厚不应低于360mm)时,应考虑增砌一定厚度的墙体或增设防护隔墙。并应注意保证新增墙与原墙的连接整体性。5.2.15当砌体结构中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宜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墙体抗震加固宜采用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加固法、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法、粘贴纤维片材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等,以提高砌体的抗震承载力或增加延性;局部强度过低的原墙体可拆除重砌或增设抗震墙。材料宜采用与原结构相同的砖或砌块,也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重砌和增设部分应与结构主体之间有可靠连接。2对已开裂墙体的裂缝,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且强度等级偏低的墙体,可用满墙灌浆加固。修补后墙体的刚度和抗震能力,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计算。满墙灌浆加固后的墙体,可按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计算。3对承载能力不足的墙体,可在墙体的两侧或一侧采用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墙或粘贴纤维片材加固。4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或钢板-砖砌体组合构造柱加固。外加柱应与圈梁、拉杆连成整体,并与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可靠连接。5在柱、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包角或镶边;柱、墙垛可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6对刚度差的房屋,可增设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型钢或钢筋混凝土支撑或支架加固。7对砌体结构中的混凝土构件,如混凝土梁、柱以及楼梯平台梁、平台板与梯段板等可采用本规程第5.3.3条所列的其他方法进行加固。5.2.16窗间墙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板墙以及钢板-砖砌体组合构件或加宽墙段等进行加固。5.2.17支承大梁的墙段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构造柱、钢板-砖砌体组合柱、其他组合柱或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板墙加固。5.2.18支承悬挑构件的墙体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宜在悬挑构件端部增设钢筋混凝土柱或钢板砌体组合柱加固,并对悬挑构件进行复核。5.2.19砌体结构建筑中易倒塌的部位的构造加固宜选择下列加固方法:1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足,可采用镶边、埋设钢夹套、锚筋或钢拉杆加固;当隔墙过长、过高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进行加固。2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和通风道等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或外加柱加固,其上部应与屋盖构件有可靠连接,下部应与主体结构的加固措施连接。3出屋面的无拉结女儿墙、门脸等超过规定的高度时,宜拆除、降低高度或采用型钢、钢拉杆加固。4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加拉杆或采取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5.2.20多层砌体结构具有明显扭转效应抗震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在薄弱部位增砌砖墙或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或在原墙上增加面层,或者在原墙上增加钢板形成钢板-砖砌体组合框架,也可采取分割平面单元,减小扭转效应。5.2.21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可增砌砖墙或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形成闭合。5.2.22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采用钢拉杆、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5.2.23钢筋混凝土大梁抗震增锚加固方法的设计构造要求如图5.2.10
。成对设置的锚筋不应少于4根,且应与主体结构圈梁、构造柱和墙体有可靠的锚固构造。图5.2.23钢筋混凝土大梁抗震增锚加固方法5.2.24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增强层间抗震性能加固法的设计构造要求如下: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宜选用X形、V形或倒V形等成对对称设置预应力钢绞线或预应力钢拉杆,将其开槽嵌入墙体,且采用结构胶封闭。2设计时应将不低于50%的上层地震力传递到下层,并应确保预应力钢绞线或预应力钢拉杆两端有可靠的锚固措施,并应限制预应力钢绞线或预应力钢拉杆的预应力值小于25%材料抗拉强度设计值。3斜向预应力钢绞线或预应力钢拉杆应锚固在层间节点的外侧,使锚固部位的节点受压。5.3混凝土结构5.3.1适用于混凝土框架结构、框架—抗震墙结构、抗震墙结构、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筒体结构以及板柱—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加固设计;其适用的最大高度和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或《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的有关规定。5.3.2混凝土结构加固,当按本规程第5.1.3条的规定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规定计入构造的影响,构件加固后的抗震承载力应根据其加固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和《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中的规定计算。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应根据加固后的状态计算和取值。5.3.3混凝土结构的结构体系或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下列加固方法:1单向框架应改为双向框架,或采取加强楼、屋盖整体性且同时增设抗震墙、抗震支撑等抗侧力构件的措施。2单跨框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在不大于框架—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最大间距且不大于24m的间距内增设抗震墙、翼墙、抗震支撑等抗侧力构件或将对应轴线的单跨框架改为多跨框架。增设墙与原框架柱的连接设计构造要求如图5.3.3。
(a)锚筋连接(b)钢筋混凝土套连接图5.3.3增设墙与原框架柱的连接3加固后的框架应避免形成短柱、短梁或强梁弱柱。4结构体系和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刚度较弱、不均匀或有明显的扭转效应时,可选用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增设混凝土抗震墙或翼墙、钢支撑等方法加固,也可设置消能减震支撑等进行加固。5.3.4梁、柱和墙的配筋和抗震构造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外包型钢、现浇钢筋混凝土套或粘贴钢板、碳纤维片材、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等加固。5.3.5柱和墙的轴压比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套、横向外包碳纤维片材或钢板、外包型钢等加固。5.3.6当梁、柱和墙实际受弯承载力的关系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外包角钢、现浇钢筋混凝土套或粘贴钢板等加固框架柱。5.3.7对混凝土结构楼板不满足抗震要求时,应采取下列抗震措施。1当楼板为预制板时,可采用本规程第5.2.11条及JGJ116-2009第5章所列的方法进行加固;2当楼板为现浇板时,可采用板底粘贴碳纤维片材或粘贴钢板等方法加固楼板。5.3.8钢筋混凝土构件有局部损伤时,可采用细石混凝土修复;出现裂缝时,可灌注环氧树脂、水泥基灌浆料等补强。5.3.9当楼梯构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粘贴钢板、碳纤维片材、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或本规程5.2.13条等加固;同时在进行结构整体分析时,为了降低楼梯对整体抗侧刚度的影响,可采取最下端梯段与地面隔离的隔震措施,实现削弱楼梯梯段与主体结构的连接约束。5.3.10填充墙体与框架柱连接、填充墙体与梁连接、楼梯间的填充墙鉴定不符合要求时,可采取增设拉结筋连接,或墙顶增设外包钢与梁拉结,或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
6抗震加固施工6.1一般规定6.1.1
加固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准备、施工项目部组成、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用量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保证质量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措施、保证施工进度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以及专家方案评审意见等内容。6.1.2抗震加固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1加固施工应尽量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伤原结构构件;2发现原结构或相关工程隐蔽部位的构造或构件有严重缺陷时,应由加固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3进入建筑物内进行施工时,应先确认建筑物安全情况。对可能导致的倾斜、开裂或局部倒塌等现象,应预先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4加固施工顺序应遵循由下层往上层、先横向构件后竖向构件的次序和先局部后整体、先修复后加固的原则;5有防火等特殊要求的植筋工程,其胶结材料宜采用无机微膨胀锚固胶结料进行施工;6加固前的结构拆除工作应有安全保证措施,并在实施全过程中适时加以检查与调整,避免次生灾害影响人员和工程安全。拆除施工应先拆除高处后拆低处,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当拆除局部时应保证未拆除部分的稳定。拆除施工前应将该建筑内或拆除范围的各种管道和电气线路切断,在作业区设置围栏并派专人监护。7对原结构空心板进行钻孔施工,应采用无振动钻孔技术施工,不得扰动和损伤原结构。对混凝土梁板柱的钻孔应先检查原结构的钢筋位置,应避免割断和伤害结构钢筋。空心板板面叠浇现浇混凝土面层时,应将板缝灌缝填实。8加固中新老结构连接界面的处理措施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新老结构有连接整体加固要求的加固施工,应重点控制连接措施的施工质量;9加固施工还应注意与其他相关专业的工种协调,避免施工成果受损和重复作业。6.1.3对于非结构构件抗震鉴定存在问题的加固施工,应确保新增加固构件的受力点的原结构的受力合理,避免应力过于集中。锚栓应锚固在在混凝土构件上,并应避免直接抗拔而应为抗剪受力。6.2砌体结构6.2.1墙体承载力不足采用面层加固技术(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等)时。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铲除原墙面抹灰层,将灰缝剔除5-10mm
深,宜用压力水冲洗干净或用钢丝刷刷去浮灰并冲洗干净。对于存在砌块松动损坏或有裂缝的墙体应先处理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在墙面钻孔时应采用电钻在灰缝上钻孔,安装完锚筋(或穿墙筋)后宜采用水泥基灌浆料填实。3钢筋网(或钢绞线网)在墙面的固定应平整牢靠(钢绞线网的端头应错开锚固),其中竖向筋应靠墙面并用钢筋头支起(竖向筋与墙面净距≥5mm)。4抹水泥砂浆(或聚合物砂浆)应在界面处理后随后开始,采用分层抹灰法,每层厚度控制在10-15mm。5抹灰面层应在初凝后采取保湿养护措施,养护时间不少于7d。6.2.2墙体承载力不足采取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方法时,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原墙面清理,钻孔及配筋等参照本规程的相关规定。2板墙混凝土宜采用支模浇筑法施工,在板墙顶部与楼板交界处宜采用楼板面开孔浇筑法以确保混凝土的密实性。6.2.3当砌体结构整体性不满足要求采用后加圈梁构造柱或水平预应力钢拉杆时,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铲除原墙面粉刷时应做到清洗墙面浮灰,对存在缺陷的墙体应进行处理。2圈梁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拉杆应张紧不得弯曲和下垂。3后加圈梁构造柱混凝土应进行养护,拉杆及外露部件均应采取防锈措施。6.2.4喷射砼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喷射砼的配合比宜通过试配试喷确定。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满足节约水泥、回弹量少、黏附性好等要求。2喷射砼前应支设边框模板,边框模板应牢固。在大面积加固时应设置喷射厚度标志,其间距宜为1000~1500mm。3在喷射作业前应对受喷表面进行喷水湿润。喷射作业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分片、分段进行。4当设计的加固修复层厚度大于70mm,可分层喷射。前后两层喷射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砼的终凝时间。当在砼终凝1h后再进行喷射时,应先喷水湿润前一层砼的表面。当在间隔时间内,前层砼表面有污染时,应采用风、水清洗干净。
5砼喷射时,喷头与受喷面应基本垂直,喷射距离宜保持在0.6~1.0m。应控制好水灰比,保持喷射砼表面平整,湿润光泽,无干块滑移、流淌现象。6应控制喷射砼作业的回弹率,墙面不宜大于20%。落地的回弹料宜及时收集并打碎,防止结块。7喷射砼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应刮抹修平。修平应在砼初凝后及时进行。修平时不得扰动新鲜砼的内部结构及其与基层的粘结。6.2.5钢板-砌体组合构件在施工时应遵循下列步骤:1应将砌体墙表面的抹灰清理干净,露出砌体的结构面层。2待安装钢板预先裁制好,宜同时在钢板上钻好需要布置对拉螺栓的孔洞。3安装砌体墙的两侧钢板,沿预留孔洞点在砌体墙上成孔,并拧紧对拉螺栓螺帽、固定对拉螺栓。4当整个组合构件的对拉螺栓全部固定完毕后,对拉螺栓的螺帽宜采用焊接永久固定,防止使用过程中的松动。5对钢板与砌体之间的空隙应灌注黏结材料(水泥浆或灌注型结构胶);当钢板-砌体组合构件作为普通的圈梁、构造柱时宜采用水泥浆,当钢板-砌体组合构件作为重要的受力构件时,应采用灌注型结构胶。6在钢板外侧涂抹防火、防腐材料,保证钢板的耐久性,满足被加固医院建筑的使用寿命要求。6.2.6斜向预应力钢绞线或拉杆加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斜向钢绞线应将锚固点锚固在节点的外侧,使锚固部位的节点受压。2张拉钢绞线时,应对墙体上的钢绞线反向成对相背的同步张拉,确保墙体不出现较大偏压。3实际预应力钢绞线施工张拉时的控制应力应注意控制在设计要求的低应力状态。4钢绞线应嵌入墙体采用结构胶封闭保护。5进行预应力张拉施工前,千斤顶和油压表应经过检验,并在检验有效期内。施工作业时,张拉前方和张拉钢筋上方不得站人,张拉完毕后预应力钢筋应及时封闭,有振动作业时不得碰触预应力钢筋和锚具。
6.2.7采用板端钢支座支承-板底粘贴碳纤维布加固装配式楼、屋盖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首先凿除板底表面的粉刷层至混凝土基层,对缺陷部位应按要求进行相应的修复处理。清除混凝土表面的油污、浮浆,并打磨至坚实的基层;对不平整部位进行打磨或修复处理。清除表面粉尘并清洗干净,保持基面干燥。2按选用的碳纤维的要求进行底涂;对基面凹陷部位采用找平材料修补平整,不应有棱角;碳纤维下料和粘贴期间保持材料干净整洁,严防褶皱、受损。拌胶配比和操作严格按产品说明进行,搅拌充分和均匀;粘贴时保证碳纤维胶密实无气泡,厚度合适且均匀;碳纤维布胶能充分浸透碳纤维。多层粘贴时要分层进行。3对应板缝位置安设角钢的施工顺序为:对原有墙面清底,钻孔并吹孔,安设对穿螺栓并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环氧树脂水泥砂浆等填实螺栓孔,安设型钢,拧紧螺栓。4在墙(梁)面钻孔时,应按设计要求先画线标出螺栓孔位置,应采用电钻在对应位置打孔,螺栓孔直径宜比螺栓直径大2~4mm;螺栓安放后可采用水泥基灌浆料、水泥砂浆等将螺栓孔填实;角钢安设应尽量顶紧到预制空心板,角钢和预制板之间应填实;拧紧螺栓应在螺栓孔内填料初凝之前进行,并应两面同时拧紧,以使胶液从钢板边缘挤出为度;角钢支承表面应首先进行除锈和清洁处理,加固后应涂刷防锈漆两道,再涂刷15mm厚1:3水泥砂浆进行面层处理。5板底粘贴碳纤维完成后需增设25mm厚聚合物砂浆外加层。为增加粉刷层粘结力,可涂刷界面剂或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聚合物砂浆表面需喷涂一层配套使用的乳浆作为防护材料。常温下,聚合物砂浆施工完毕6h内,应采取可靠保湿养护措施;养护时间不少于7d;雨季、冬期或遇大风、高温天气时,施工应采取可靠应对措施。6加固部分的防护应达到相关的耐火等级要求,加固表面防护要在粘贴胶完全固化后方可施工。6.2.8配置加固用粘结材料,应远离火源和其他易燃物,挥发性和有毒性的材料应密封保存。配置和施工时,应保证施工作业场所通风良好。6.2.9楼梯抗震增稳加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楼梯台口梁打孔应避开钢筋,采用无损无振动钻孔技术。2墙体开槽深度应小于50mm和1/3墙体宽度,并应采用切割方法开槽,不得凿槽,并应采用结构胶砂浆填实。
3刚性杆件与斜梯板应保持在一个斜平面上,尽量保持平行。6.3混凝土结构6.3.1采用增大截面加固钢筋混凝土梁、柱和墙时,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铲除原有梁柱表面粉刷并凿毛混凝土表面,用水清洗浮灰,对存在的缺陷应修补。2浇筑混凝土后应进行保湿养护。6.3.2采用粘贴型钢加固钢筋混凝土梁、柱和墙时,加固施工除应符合相关规程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原梁柱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程6.3.1的规定并将角部打磨成小圆角。2注胶施工应在型钢焊接完成后进行。6.3.3采用粘贴钢板、粘贴碳纤维布加固钢筋混凝土梁、柱和墙加固施工时除应符合相关规程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原梁、柱表面按本规程要求处理后应采用结构胶或碳纤维胶的底胶对构件表面进行预刷处理;2涂胶粘贴钢板时应采取预压措施使胶充满无空鼓,直至结构胶初凝;3涂胶粘贴碳纤维布时应确保胶充满无空鼓或气泡;4钢板或碳纤维布表面均应采取保护措施。6.3.4框架结构节点加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为预制空心板楼盖时,钻孔时应避开板肋主筋并不破坏板的搁置端。2框架柱的钢筋、钢板和型钢等后加加固材料应穿过节点贯通,当型钢等材料直接贯通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等强代换后贯通施工,并用采用结构胶填塞开孔。3节点的水平方向箍筋、钢板和型钢等后加加固材料应贯通。当型钢等材料直接贯通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等强代换后贯通施工,并用结构胶填塞开孔。6.3.5剪力墙加固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剪力墙的竖向钢筋、钢板和型钢等后加加固材料应穿过节点贯通,当型钢等材料直接贯通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等强代换后贯通施工,并用采用结构胶填塞开孔。2
墙身水平方向钢筋、钢板和型钢等后加加固材料应贯通。当型钢等材料直接贯通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等强代换后贯通施工,并用结构胶填塞开孔。7抗震加固验收7.1一般规定7.1.1医院建筑抗震加固工程作为施工质量验收的一个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和若干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应按其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验收的需要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按表7.1.1划分。
表7.1.1砌体结构抗震加固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工程原墙面清理及界面处理、安装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施工及养护2水泥砂浆和钢筋网砂浆面层加固工程原墙面清理及界面处理、铺设钢筋及拉结筋施工、砂浆面层施工及养护3板墙加固工程原墙面清理及界面处理、钢筋、拉结筋加工及绑扎、板墙制作安装或设置厚度控制饼、混凝土施工(浇筑或喷涂)、拆模及养护4增设砌体抗震墙加固工程原墙面清理及截面处理、抗震墙基础和抗震墙墙体施工、抗震墙与原墙体连接、养护5增设圈梁构造柱加固工程原墙清理及界面处理、穿墙连接件安装、钢筋加工与绑扎、模版制作安装、浇筑混凝土(干混自密实混凝土)、拆模及养护6钢(钢绞线)拉杆加固工程墙上开孔及锚固件安装、拉杆安装及收紧施工、锚固端及拉杆防护处理7.1.2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标准参见DGJ32/TJ156-2013中第8.3.2条、第8.3.3条和第8.3.4条。表7.1.2-1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加固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增设钢筋混凝土构件加固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新增混凝土构件施工2钢构套加固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钢构套制作、钢构套安装及焊接、注胶施工及养护3钢筋混凝土套加固工程原结构清洗及界面处理、新增钢筋制作及安装(包括植筋及与原结构钢筋焊接)、安装模板、浇筑混凝土、养护及拆模4粘贴钢板加固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粘贴钢板施工
5粘贴纤维材料加固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粘贴碳纤维布施工6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钢绞线网片安装、聚合物砂浆面层施工7框架结构增设支撑加固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钢支撑和钢箍套制作、钢支撑和钢箍套安装8植筋、锚栓工程定位及钻孔施工、植入钢筋施工表7.1.2-2装配式楼屋盖加固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序号字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增设现浇层加固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新增现浇层施工2预制板底增设托梁加固工程角钢托梁施工、工字钢或槽钢托梁施工、拉杆托梁施工3预制板横向粘贴钢板式纤维布加固工程原结构清理及界面处理、粘贴钢板或纤维布施工表7.1.2-3减震隔震加固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序号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减震加固工程施工准备、阻尼器安装2隔震加固工程施工准备、隔震层安装7.2竣工验收7.2.1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检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按表7.2.1-1进行。表7.2.1-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批号及批量 见证取样人员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检查项目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条文号)施工单位自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 2 3 4 5 6 7 8 9 一般项目1 2 3 4 5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表7.2.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分项工程名称 专业工长
隐蔽工程项目 施工单位 施工标准名称及代号 施工图名称及编号 隐蔽工程部位质量要求施工单位自查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自查结论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7.2.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按表7.2.2进行。表7.2.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名称结构类型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项目经理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12345678检查结论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验收结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7.2.3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加固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分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涉及到地基基础加固的,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子分部工程验收,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按表7.2.3进行。表7.2.3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层数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负责人分包技术负责人 序号分项工程名称检验批数施工单位检查评定验收意见1 2 3 4 5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或功能检测报告 观感质量验收验收单位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加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7.2.4医院抗震加固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议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医院抗震加固工程竣工验收按表7.2.4进行。表7.2.4医院建筑抗震加固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施工起止日期建筑面积验收日期验收内容施工单位评定意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公章)年月日监理单位验收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公章)年月日7.3竣工验收资料7.3.1医院抗震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办理有关建档和备案等事宜。7.3.2竣工验收资料应核查下列内容:A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B原材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产品的进场抽样复验报告;C施工试验报告;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E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医院建筑的抗震加固工程验收证书;F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G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H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7.3.3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填写、装订和整理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7.3.4医院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A经返工重做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C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加固设计要求、但经加固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D经二次加固处理的分项、子分部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E存在通过返工或二次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子分部工程,严禁进行工程竣工验收。8隔震和消能减震加固8.1一般规定8.1.1本章适用于经鉴定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医院建筑的隔震和消能减震加固,包括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等。隔震主要采用叠层钢板橡胶隔震支座和滑移隔震支座等,消能减震主要采用黏弹性消能器、黏滞消能器、金属屈服消能器及摩擦消能器等。
8.1.2应根据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场地条件和使用要求等,对隔减震加固方案进行技术和经济综合分析,并与其它抗震加固方法进行比较和优选。8.1.3隔减震加固前,应通过原房屋的建筑、结构竣工图及抗震检测鉴定报告等资料,掌握其上部结构的现状,并通过实地勘察,了解建筑的周边环境条件。隔震加固前,还应该通过岩土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和现场踏勘,了解其地基和基础的现状。8.1.4医院建筑采用隔震加固设计时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结构高宽比宜小于4,且不应大于相关规范规程对非隔震结构的具体规定,其变形特征接近剪切变形,最大高度应满足本规范非隔震结构的要求;高宽比大于4或非隔震结构相关规定的结构采用隔震设计时,应进行专门研究。2建筑场地宜为Ⅰ、Ⅱ、Ⅲ类,并应选用稳定性较好的基础类型。3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平力不宜超过结构总重力的10%。4隔震层应提供必要的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和阻尼;穿过隔震层的医疗或其他设备配管、电气电缆配线、导线等,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以适应隔震层的罕遇地震水平位移。8.1.5采用隔减震加固的既有建筑,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计算水平及竖向地震作用。8.1.6对于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隔减震加固医院建筑,其材料性能设计指标、地震作用、地震作用效应、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按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8.1.7当医院建筑无法实现整体隔震加固措施时,如有需要可采取局部隔震措施进行抗震加固处理。
8.2隔震加固8.2.1隔震层的设计工作寿命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后续使用年限。8.2.2上部结构的竖向荷载应通过隔震层有效地传递给下部结构及基础。对于承重墙体、填充墙体及带有构造柱的墙体托换,可选择钢筋混凝土单梁或双夹梁托换,如图8.2.2-1~8.2.2-4所示。对于框架柱的荷载托换,可选择图8.2.2-5所示的钢筋混凝土托换节点,并与原框架柱通过植筋、后浇混凝土等措施有效传递剪力,或采用图8.2.2-6所示的型钢混凝土托换节点。托换梁或节点应与隔震层楼板形成整体。1—隔震支座;2—连接螺栓;3—连接板(上);4—预埋钢板(上);5—上支墩;6—连接板(下);7—预埋钢板(下);8—下支墩;9—上托换梁;10—下托换梁;11—原墙体。图8.2.2-1双夹梁墙体托换及隔震支座安装
1—隔震支座;2—连接螺栓;3—连接板(上);4—预埋钢板(上);5—上支墩;6—连接板(下);7—预埋钢板(下);8—下支墩;9—上托换梁;10—下托换梁;11—原构造柱;12—原墙体。图8.2.2-2双夹梁构造柱托换及隔震支座安装1—隔震支座;2—连接螺栓;3—连接板(上);4—预埋钢板(上);5—上支墩;6—连接板(下);7—预埋钢板(下);8—下支墩;9—上托换梁;10—下托换梁;11—原墙体。图8.2.2-3单梁墙体托换及隔震支座安装
1—隔震支座;2—连接螺栓;3—连接板(上);4—预埋钢板(上);5—上支墩;6—连接板(下);7—预埋钢板(下);8—下支墩;9—上托换梁;10—下托换梁;11—原构造柱;12—原墙体。图8.2.2-4单梁构造柱下隔震支座安装示意图1—隔震支座;2—连接螺栓;3—连接板(上);4—预埋钢板(上);5—上支墩;6—连接板(下);7—预埋钢板(下);8—下支墩;9—包柱梁;10—所植钢筋;11—原框架柱。图8.2.2-5框架柱托换及隔震支座安装示意图(钢筋混凝土托换节点)
1—隔震支座;2—连接螺栓;3—连接板(上);4—预埋钢板(上);5—上支墩;6—连接板(下);7—预埋钢板(下);8—下支墩;9—抗剪棒;10—型钢;11—混凝土;12—原框架柱;13—连接型钢。图8.2.2-6框架柱托换及隔震支座安装示意图(采用的型钢混凝土托换节点)8.2.3隔震层应具备足够的水平刚度和竖向刚度,其标高应尽量位于原建筑、结构±0.00或以下。当原基础埋深较浅不便于隔震层设置时,可采用变截面梁或在增设支点的方式减小梁高以便于隔震支座的设置。8.2.4隔震层楼板宜在同一标高,存在错层时,应加强错层交界区域的构造措施。多栋单体整体隔震时,单体交界区域的隔震层应加强。8.2.5隔震加固的支座选型及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选用叠层钢板橡胶隔震支座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118)的有关规定;8.2.6在确定隔震支座的布置方案时,应对结构实际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后确定。8.2.7上部结构的荷载须经有效托换后,方可实施结构分离。结构分离时应分区、分段实施,避免过大的振动,并控制差异沉降。
8.2.8隔震支座与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并应按罕遇地震作用下进行承载力验算。8.2.9隔震层中宜设置检修孔,以便日后的检修维护和更换。8.2.10隔震加固前,尚应根据原建筑、结构的竣工图、现场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隔震层以上的结构进行抗震性能的校核。8.2.11上部结构校核时,材料强度应参照检测鉴定报告。8.2.12根据水平向减震系数,可以将隔震加固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大致归纳为比非隔震时降低半度、一度和一度半三个档次,如表8.2.12所示。表8.2.12水平向减震系数与隔震后结构水平地震作用所对应烈度的分档本地区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水平向减震系数9(0.40g)8(0.30g)8(0.20g)7(0.15g)8(0.30g)8(0.20g)7(0.15g)7(0.10g)8(0.20g)7(0.15g)7(0.10g)7(0.10g)7(0.15g)7(0.10g)7(0.10g)6(0.05g)7(0.10g)7(0.10g)6(0.05g)6(0.05g)8.2.13隔震后上部结构的抗震措施可以适当降低,一般的橡胶支座以水平向减震系数0.40为界划分,并明确降低的要求不得超过一度,对于不同的设防烈度如表8.2.13所示。表8.2.13水平向减震系数与隔震后上部结构抗震措施所对应烈度的分档本地区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水平向减震系数9(0.40g)8(0.30g)8(0.20g)8(0.30g)8(0.20g)7(0.15g)8(0.20g)7(0.15g)7(0.10g)7(0.15g)7(0.10g)7(0.10g)7(0.10g)7(0.10g)6(0.05g)
8.2.14上部结构重新校核后,承载力或抗震措施仍然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应对结构进行加固补强。8.2.15楼梯间及薄弱的窗间墙肢宜重点加强。8.2.16对于未列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结构形式,其隔震加固方案宜进行专项论证。8.2.17隔震加固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及隔震层的荷载变化,以及传力途径的改变,并对原有地基基础进行承载力复核。8.2.18下部结构及基础经校核后,承载力、变形或抗震措施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应对其进行加固补强,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程》(JGJ123)的相关规定。8.2.19当既有建筑的地基承载力或基础底面积尺寸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采用混凝土套或钢筋混凝土套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大基础底面积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基础承受偏心受压时,可采用不对称加宽;当承受中心受压时,可采用对称加宽。2在灌注混凝土前应将原基础凿毛和刷洗干净后,铺一层高强度等级水泥浆或涂混凝土界面剂,以增加新老混凝土基础的粘结力。3对加宽部分,地基上应铺设厚度和材料均与原基础垫层相同的夯实垫层。4当采用混凝土套加固时,基础每边加宽的宽度其外形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有关刚性基础台阶宽高比允许值的规定。沿基础高度隔一定距离应设置锚固钢筋。5当采用钢筋混凝土套加固时,加宽部分的主筋应与原基础内主筋相焊接或通过植筋技术有效传力。6对条形基础加宽时,应按长度1.5-2.0m划分成单独区段,分批、分段、间隔进行施工。8.2.20当不宜采用混凝土套或钢筋混凝土套加大基础底面积时,可将原独立基础改成条形基础、十字交叉条形基础或筏形基础;原筏形基础可改成箱形基础。
8.2.21当隔震后荷载增加较大且不宜采用8.2.19及8.2.20条中的加固措施时,可考虑锚杆静压桩法、树根桩法等基础加固方法。8.2.22隔震结构的隔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隔震结构应采取不阻碍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发生大变形的下列措施:1)上部结构的周边应设置竖向隔离缝,缝宽不宜小于各隔震支座在罕遇地震下的最大水平位移值的1.2倍且不小于200mm。对两相邻隔震结构,其缝宽取最大水平位移值之和,且不小于400mm。2)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应设置完全贯通的水平隔离缝,缝高可取20mm,并用柔性材料填充;当设置水平隔离缝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可靠的水平滑移垫层。3)穿越隔震层的门廊、楼梯、电梯、车道等部位,应防止可能的碰撞。4)当隔震建筑、结构与邻近既有建筑距离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可考虑进行短距离平移或设置阻尼装置,以满足或控制隔震层的位移需求。2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抗震措施,当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不应降低非隔震时的有关要求;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可适当降低本规范有关章节对非隔震建筑的要求,但烈度降低不得超过1度,与抵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构造措施不应降低。此时,对砌体结构,可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注:与抵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措施,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指墙、柱的轴压比规定。8.2.23隔震层与上部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隔震层顶部应设置梁板式楼盖,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隔震支座的相关部位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梁板结构,现浇板厚度不应小于160mm;2)隔震层顶部梁、板的刚度和承载力,宜大于一般楼盖梁板的刚度和承载力;3)隔震支座附近的梁、柱应计算冲切和局部承压,加密箍筋并根据需要配置网状钢筋。2隔震支座和阻尼装置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隔震支座和阻尼装置应安装在便于维护人员接近的部位;
2)隔震支座与上部结构、下部结构之间的连接件,应能传递罕遇地震下支座的最大水平剪力和弯矩;3)外露的预埋件应有可靠的防锈措施。预埋件的锚固钢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固钢筋的锚固长度宜大于20倍锚固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8.2.24医院建筑中的电梯井侧壁,应与基础脱开,可采用下挂方式进行处理。8.2.25既有医院建筑隔震加固施工可可结合工程情况和现场条件进行穿插流水作业,以缩短总工期。8.2.26在隔震层周边应布置沉降观测点,各沉降观测点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5m,伸缩缝两侧应各布置1个观测点,施工全过程及竣工后均需进行沉降观测,直至竖向变形量静止。8.2.27墙体托换结构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测量放线,确定墙体开洞的位置;2销键梁钢筋伸出墙外的长度应满足钢筋在混凝土中的锚固要求;3销键梁的混凝土浇灌应与各托换梁同时进行,混凝土振捣应密实;销键梁、墙体、托换梁、支墩应形成整体。4隔震沟混凝土顶板钢筋可与托换梁钢筋同时绑扎,或在托换梁中按设计要求预留隔震沟混凝土顶板钢筋。5下支墩的钢筋应与加固基础梁钢筋同时绑扎,并满足锚固长度要求;6加固基础梁钢筋及下支墩钢筋绑扎完成后,按几何尺寸支模,检查无误后进行混凝土浇灌。8.2.28柱托换结构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测量放线,确定柱托换用的型钢牛腿位置;2原结构柱在托换位置需要刻凹槽,增加型钢牛腿的抗剪性能;3型钢与原结构柱间空隙中的混凝土应浇筑、振捣密实;保证原结构柱、型钢、混凝土、抗剪棒等形成一个整体。
4隔震沟混凝土顶板钢筋可与上支墩钢筋同时绑扎,或在上支墩中按设计要求预留隔震沟混凝土顶板钢筋。5下支墩的钢筋应与加固基础梁钢筋同时绑扎,并满足锚固长度要求;6加固基础的钢筋及下支墩钢筋绑扎完成后,按几何尺寸支模,检查无误后进行混凝土浇灌。8.2.29结构分离及安装隔震支座的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1分区分批切断准备安放隔震支座处的墙体(包括构造柱)和框架柱,并做支撑保护;2在下支墩处安装隔震支座的下预埋钢板,将预埋钢板螺栓和下支墩钢筋进行有效连接,确保浇灌混凝土时不移位不变形,并校准预埋钢板的标高和水平度,经检查无误后进行下支墩混凝土的二次浇灌;3安装上部预埋钢板及螺栓,将预埋钢板螺栓和上支墩钢筋进行有效连接,确保浇灌混凝土时不移位不变形,经检查无误后进行上支墩混凝土的二次浇灌;4待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时,方可进行隔震支座安装。8.2.30隔震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进行。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后,形成隐蔽验收文件;2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参照《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118)等规程进行验收;3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8.2.31隔震结构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量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进行验收;2隔震结构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子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后,应指派工程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8.2.32隔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1工程相关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2支座及相关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4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项目检查记录;5有关观感质量检验项目检查记录;6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7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8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8.2.33当隔震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尚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不得验收。8.3消能减震加固8.3.1消能减震加固的基本要求:通过消能器的设置来控制预期的结构变形,从而使主体结构构件在罕遇地震下不发生严重破坏。8.3.2消能器主要为位移相关型、速度相关型和其他类型。消能器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地震反应控制目标和施工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且应满足下列各项要求:1摩擦消能器在10年一遇标准风荷载作用下不应进入工作状态,金属消能器和防屈曲支撑型消能器不应产生屈服。
2消能装置应具备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消能器的极限位移大于消能减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层间位移的120%。3速度相关型消能器应能承受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最大速度的1.2倍所对应的阻尼力。4消能减震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5消能减震装置应满足相应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及滞回性能的要求。6消能器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上部结构的后续使用年限。8.3.3既有医院建筑采用消能减震时,应满足以下条件:1加固前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进行抗震鉴定。2采用消能减震加固时,不应破坏原结构的受力体系、主要构件的传力途径。3结构必须满足竖向承载力要求,不满足时应按《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的要求进行加固。4布置消能器局部构件或节点位置应满足消能支撑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抗拉、抗压和抗剪要求。8.3.4消能器的布置位置宜考虑结构的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并避免结构形成明显的薄弱楼层和扭转效应。消能部件应尽量布置在层间相对位移或相对速度较大的楼层,同时应采用合理形式增加消能器两端的相对变形或相对速度,提高消能器的减震效率。8.3.5当消能减震结构的抗震性能明显提高时,主体结构的抗震构造要求可适当降低。降低程度可根据消能减震结构地震影响系数与不设置消能减震装置结构的地震影响系数之比确定;当消能减震的地震影响系数不到非消能减震的50%时,可降低一度。8.3.6消能减震结构应保证其主体结构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其它相应结构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楼、屋盖宜满足平面内无限刚性的要求。8.3.7当在垂直相交的两个平面中布置消能器,并分别按不同方向进行结构地震作用分析时,应充分考察相交处的柱在双向地震作用下的受力。
8.3.8消能减震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宜根据原建筑结构中布置剪力墙后结构的顶层位移与消能减震结构的顶层位移相同时带剪力墙结构体系的规范要求取值。8.3.9包括连接部分在内的消能部件应具有足够的平面外刚度,防止出现平面外失稳。8.3.10消能减震设计的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主体结构基本处于弹性工作阶段时,可采用线性分析方法作简化估算,并根据结构的变形特征和高度等,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分别采用底部剪力法、振型分解反应谱法和时程分析法。消能减震结构的自振周期应根据消能减震结构的总刚度确定,总刚度应为结构刚度和消能部件有效刚度的总和。消能减震结构的总阻尼比应为结构阻尼比和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的总和;多遇地震和罕遇地震下的总阻尼比应分别计算。2对主体结构进入弹塑性阶段的情况,应根据主体结构体系特征,采用静力非线性分析方法或非线性时程分析方法。在非线性分析中,消能减震结构的恢复力模型应包括结构恢复力模型和消能部件的恢复力模型。3消能减震结构的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应符合预期的变形控制要求,宜比非消能减震结构适当减小。8.3.11消能减震结构层间弹性、弹塑性位移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要求。8.3.12消能减震建筑的抗震性能化设计,应根据其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类型和不规则性,建筑使用功能和附属设施功能的要求、投资大小、震后损失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对选定的抗震性能目标提出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综合分析和论证。8.3.13消能器与建筑主体结构的连接一般分为:支撑型、墙型、柱型和腋撑型等。
8.3.14消能器与结构构件间的连接有铰接和刚接两种方法,连接板(或连接件)和结构构件间的连接均采用高强螺栓连接或焊接来实现。高强螺栓及焊接的计算、构造要求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中有关章节执行,并按罕遇地震下的内力设计。8.3.15作用在与主体结构构件相连的连接构件上的作用力满足下列要求:1位移相关型消能器:消能器1.2倍的设计位移时的阻尼力;2速度相关型消能器:消能器1.2倍的设计速度时的阻尼力。8.3.16连接构件强度取材料标准值。8.3.17设计时应验算节点板构件的截面、节点板或连接板与主体结构构件间高强螺栓或焊缝的承载力。8.3.18当消能器的轴心与结构构件的轴线有偏差时,连接构件应考虑附加弯矩或因偏心而引起的平面外弯曲的影响。8.3.19消能减震加固结构的消能部件工程应作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一个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进行施工和质量验收。8.3.20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的施工包括消能部件进场验收和消能部件安装防护。8.3.21消能部件的进场验收1消能器进场验收时,应具有产品检验报告;消能器类型、规格、尺寸偏差和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消能阻尼器》JG/T209的规定。2消能器所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和涂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3支撑或连接件等附属支承构件的制作单位应提供原材料、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8.3.22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顺序消能部件的施工安装顺序,应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消能器生产厂家共同商讨
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划分结构的施工流水段。2确定结构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构件的总体施工顺序,并编制总体施工安装顺序表。3确定同一部位各消能部件及主体结构构件的局部安装顺序,并编制安装顺序表。8.3.23消能部件安装的焊接和紧固件连接1消能部件安装接头节点的焊接、螺栓连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及《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规定。2消能部件采用饺接连接时,消能部件与销栓或球饺等饺接件之间的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间隙不应大于0.3mm。3消能部件安装连接完成后,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能器没有形状异常及损害功能的外伤。2)消能器的黏滞材料、黏弹性材料未泄漏或剥落,未出现涂层脱落和生锈。3)消能部件的临时固定件应予撤除。8.3.24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检验项目可按表8.3.34的规定执行。表8.3.24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安全及功能的取样检测和检验项目项次项目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合格质量标准1见证取样送样试验项目:(1)消能部件钢材复验;(2)高强度螺栓预拉力和扭矩系数复验;(3)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2焊缝质量:(1)焊缝尺寸;(2)内部缺陷;(3)外观缺陷一、二级焊缝按焊缝处数随机抽检3%,且不应少于3处;检验采用超声波或射线探伤及量规、观察《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3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1)终拧扭矩;(2)梅花头检查按节点数随机抽检3%,且不应少于3个节点;检验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有关方法的有关规定4消能部件附加连接件与混凝土构件连接:(1)锚栓紧固;(2)垫板;(3)二次灌浆按连接点数随机抽捡10%,且不应少于3个;采用观察和尺量等方法检验符合设计文件、本规程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5消能部件平面外垂直度随机抽查3个部位的消能部件8.3.25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检查项目可按表8.3.25的规定进行。表8.3.25消能部件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项目项次项目抽检方法、数量合格质量标准1消能部件的普通涂层表面随机抽查3个部位的消能部件均匀、无气泡、无皱纹2连接节点随机抽查10%连接牢固,无明显外观缺陷3工作范围内的障碍物随机抽查10%在工作范围内无障碍物8.3.26消能部件日常维护中的检查根据检查时间或时机可分为定期检查和应急检查,根据检查方法也可分为目测检查和抽样检查。8.3.27消能部件应根据消能器的类型、使用期间的具体情况、消能器设计使用年限和设计文件要求等进行定期检查。金属消能器、屈曲约束支撑和摩擦消能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不进行定期检查;黏滞消能器和粘弹性消能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一般10年或二次装修时应进行目测检查,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应进行抽样检查。消能部件在遭遇地震、强风、火灾等灾害后应进行抽样检查。8.3.28消能部件目测检查时,应观察消能器、支撑及连接构件等的外观、变形及其它问题。目测检查时,应注意观察消能器出现的下列外观、变形及其它现象,并及时处理,见表8.3.28:表8.3.28消能器目测内容及维护序号目测内容维护方法1黏滞消能器的导杆上漏油,粘滞阻尼材料泄漏更换消能器
2粘弹性材料层龟裂、老化更换消能器3金属消能器产生明显的累积损伤和变形更换消能器4摩擦消能器的摩擦材料磨损、脱落,接触面施加压力的装置产生松弛更换相关材料和压力装置5消能器连接部位的螺栓出现松动,或焊缝有损伤拧紧、补焊6黏滞消能器的导杆、摩擦消能器的外露摩擦界面出现腐蚀、表面污垢硬化结斑结块及时清除7消能器被涂装的金属表面外露、锈蚀或损伤,防腐或防火涂装层出现裂纹、起皮、剥落、老化等重新涂装8消能器产生弯曲、局部变形更换消能器9消能器周围存在可能限制消能器正常工作的障碍物及时清除8.3.29支撑目测检查时,对于消能部件中的支撑和连接部位等,应注意观察可能出现的下列外观、变形等现象,并及时处理,见表8.3.29:表8.3.29支撑目测内容及维护序号目测内容维护方法1出现弯曲、扭曲更换支撑2焊缝有裂纹、螺栓、锚栓的螺母松动或出现间隙,连接件出现错动移位、松动等拧紧、补焊3支撑和连接部位被涂装的金属表面、焊缝或紧固件表面上,出现金属外露、锈蚀或损伤等重新涂装8.3.30消能部件抽样检测时,应在结构中抽取在役的典型消能器,对其基本性能进行原位测试或实验室测试,测试内容应能反映消能器在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性能参数变化,并应能推定可否达到预定的使用年限。
条文说明1总则1.0.1汶川、玉树等地震震害暴露出既有医院建筑抗震性能较差,震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由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持开展的“医院建筑抗震加固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该课题针对多数既有医院建筑为多层砌体结构、多层和高层混凝土结构,以此作为研究对象开展研究工作,形成相关研究成果。而医院建筑是实现救死扶伤,诊治医疗确保人民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生命线建筑设施。为确保医院建筑的安全和抗震目标实现,国务院早在2009年就规划部署,将医院建筑和中小学校舍抗震一样,作为重点检测鉴定加固改造确保安全的近几年的重点工作。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单位,在完成《中小学校舍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的编制研究工作基础上,申请新编医院建筑抗震规程。于2013年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发布了《2013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3】586号)文件的研究编制计划任务。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医院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工作的针对性和抗震安全可靠性。1.0.3既有医院建筑抗震加固是在不能停止医疗工作基础上开展的施工,除确保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外,还要求尽量保证维持医院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3基本规定3.0.1本标准中,甲类、乙类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的简称。甲类建筑江苏地区目前极少,故对他的技术要求在本规范中不做重点,如有需要请另行参照其他规程的技术要求。3.0.2本条规定了医院建筑的最短后续使用年限。3.0.3当建筑的抗震措施不满足要求而抗震承载力较高时,可适当放宽抗震措施的要求。结构承载力高,变形能力可以适当降低,可以通过降低构造措施实现。但是,构造措施的降低程度也是有限的,还需要通过考虑构造影响系数进行综合评定。后续使用年限为40年时,抗震鉴定和加固满足本规程的要求时,可达到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大体相当的设防水准,后续使用年限为30年的医院建筑,本规程规定其抗震措施要求与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抗震措施相当。按照上述目标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后,既有医院建筑可具备所预期的抗震能力。3.0.4
本条规定了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的工作程序,先进行鉴定,以此为依据进行抗震加固设计,后再进行施工和验收。4抗震鉴定4.1一般规定4.1.1本条规定了抗震鉴定的主要内容,抗震鉴定时应涵盖以上内容,鉴定工作可遵守以上的程序。已有缺陷是指影响正常使用和耐久性的各类缺陷。因江苏省的地方经济条件在全国平均水平之上,且既有的建筑绝大多数也属于B类,故本规程提高了鉴定要求,将A类、B类建筑统一按B类建筑进行抗震措施鉴定。而C类建筑则需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相关规定。4.1.2当抗震措施不满足要求时,应根据抗震承载力鉴定的结论进行综合判断,并应根据不满足的情况考虑确定相应的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系数。应根据结构体系区分结构构件类型的重要性。剪力墙、框架柱为主要抗侧力构件,框架梁为次要抗侧力构件。4.1.3医院建筑地震时破坏易导致结构丧失重力承载力的构件,如砌体结构纵向窗间墙和承重大梁搁置墙体,装配式楼盖的框架柱,窗间墙造成的框架短柱等部位。楼梯间柱等是常见错层部位。当构件尺寸、截面等即使满足抗震鉴定的最低要求时,但大部分构件都比较薄弱时,整体结构仍然抗震性能较弱,这些部位也是地震中易受到严重破坏的,故需要提高抗震鉴定要求。对于预制装配式结构等结构体系本身抗震较为不利的建筑,也需要提高其抗震鉴定要求。4.1.5有地下室、桩基等的建筑抗震性能较好,可适当降低上部的抗震鉴定要求。4.1.6抗震鉴定更应注意其他非结构设施的非结构构件给医院建筑带来的震害的鉴定。4.2场地、地基和基础4.2.1不仅要搜集既有建筑的原有勘察报告、必要时尚应搜集处于同一工程地质单元的周边已有建筑的勘察资料和区域性地质资料。4.2.3对甲类建筑需要进行抗震设防分类要求的地震安全性评定,参照相关规定执行。4.2.4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坚实、均匀的中硬土等场地土属于有利地段。4.2.5地震时容易因场地的岩土失稳而发生灾害,如滑坡、崩塌、地裂、地陷、土体滑动、发震断裂带和强风化岩石地基等,致使建筑物的危害严重,故属于危险地段。4.2.6地震造成的岩土失稳所导致的灾害、如滑坡、崩塌、地裂、地陷等,对建筑物危害较严重,鉴定需要从场地的角度考虑。不利场地的建筑,震害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需要进行场地鉴定。场地不仅代表着所划定的土地范围,还应扩及某种工程地质条件所概括的地区,如地震液化区等。建筑地基基础抗震鉴定工作就需要适当地扩大范围,以便掌握其整体规律和特征,所以场地的概念不应仅理解为建筑占地面积,应包括建筑面积在内的微地貌、地形和地质单元和环境。
4.3砌体结构4.3.1我省的既有医院建筑砌体结构形式的面广量大,这类建筑事实上是抗震性能较差的。因此,此类建筑的鉴定,更应注意检测鉴定技术的科学合理准确可靠。4.3.2结合汶川、玉树震害的调查和建筑普查发现砌体结构医院建筑建筑结构的这些部位是结构抗震的薄弱环节。结构体型规则性可根据本规程4.1.3条进行判断。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楼屋盖多数存在不可靠连接、整体性普遍不佳的状况。楼梯间是容易破坏的部位,实际又有现浇和装配式之分,装配式楼梯连接整体性普遍不佳,需保证逃生通道的安全。本条强调了建筑需要重点检查的几项内容。4.3.3砌体结构中的混凝土构件为圈梁、构造柱、混凝土大梁、楼屋面板、楼梯等。支承大梁一般指跨度(进深)4米以上,或为一个开间的混凝土梁。4.3.4砌体结构为脆性结构,因此需要进行层数和总高度双控。总层数要求更为严格,总高度超过限制但小于最大高度的1.2倍时要适当提高抗震构造措施的鉴定要求。该表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表5.3.1制定的,将丙类建筑改为乙类建筑。医院建筑存有横墙较少的情况,在应用本条时应注意进行高度和层数限值的调整。既有建筑的层数和高度是已经实际存在的问题,鉴定中尤应引起重视。故对超层数和超高,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4.3.5江苏地区医院建筑主要属于乙类建筑,高度和层数直接参照上表进行鉴定。遇到多开间的横墙较少和横墙很少的建筑时再在此表的基础上降低高度和层数。横墙较少是指同一楼层内抗震横墙间距大于4.2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40%~80%。横墙很少是指同一楼层内抗震横墙间距大于4.2m的房间占该层总面积的80%以上。多层砌体结构的顶层抗震墙最大间距可适当放宽,但不大于最大限值3m。建筑尽端和转角设置的楼梯间削弱楼板且存在较大的变形,楼梯间本身墙体也缺乏侧向的扶持。4.3.6砖的抗压强度可用回弹法等方法检测。宜选用择压法(砂浆片局压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择压法是由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近年研究开发的砌体结构砂浆强度检测新技术,是从砌体结构水平灰缝中取出砂浆片抗压试验确定抗压强度的方法,操作方便,检测结果较为准确,现已经编制发行国家行业标准《择压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4-2011。宜选用切制抗压试件法检测砌体的抗压强度。宜选用回弹法、回弹超声综合法、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对结构检测无损或微破损,检测结果较为准确。本规程中将A类和B类建筑统一按B类建筑的构造要求鉴定,因此对于最低强度规定为不宜,鉴定人员需结合建筑的实际现状进行判断。4.3.7本条规定了预制板楼屋盖的整体抗震能力的鉴定方法,因为在砌体结构中,楼屋盖整体性是保证砌体结构具有抗震性能的前提条件,因此采用预制楼屋盖必须能够保证整体性。包括预制板间的连接和预制板与支承构件的连接方式是否可靠和检测的要点。
楼、屋盖尤其是空心板的搁置端,对搁置长度和连接情况应进行详尽的检查检测,可靠连接是关键,浮搁在支承端抗震不可靠。因此,本条为建筑整体性连接构造所规定的最低要求,抗震鉴定时至少要满足此条的要求。但即使满足了此条要求,同时仍需检查楼盖能否实现刚性楼盖要求。根据以往的震害调查,楼屋盖上大梁与支承墙体的连接为整体结构薄弱的危险部位。当出现拔出破坏时,则可能导致整个建筑倒塌。因此,必须保证楼、屋盖的钢筋混凝土梁与主体结构有可靠地连接。4.3.8除满足上述鉴定要求外,还应注意检查主要的抗震墙两端均要设置构造柱对该片墙体形成两端约束。4.3.10构造柱埋深由室外地坪向下算起。4.3.12对于外包圈梁构造柱,需参考本章要求进行检测鉴定,尚应考虑外包圈梁构造柱实际效果与正常的圈梁构造柱的效果进行比较,酌情选择处理。4.3.13吸取汶川地震的教训,将楼梯间单独列出。在楼梯间顶层和其他楼层设置加强构造措施。4.3.14本条规定了在医院中易出现问题和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都需要得到重视。砌体结构建筑为纵横向承重,而纵墙由于采光和通行要求开有很多门窗洞口,造成了纵墙薄弱,因此需要重点检查纵墙的薄弱部位。故局部尺寸限值是为控制纵墙开洞后不宜过分薄弱。4.3.15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5.2节内,有详细表格对体系影响系数和局部影响系数取值。4.4混凝土结构4.4.1目前,城市内的高层医院建筑越来越多。高层建筑内人员密集,震害倒塌后果尤其严重,因此对于高层建筑的检测鉴定应尤为注意。4.4.2结合汶川、玉树震害调查和建筑普查。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医院建筑在这些部位是结构抗震的薄弱环节,还要保证逃生通道的安全。因此规定了本部分为重点检查的内容。结构体型规则性可根据本规程4.1.3条进行判断。4.4.5吸取汶川地震的教训,单跨框架结构不能用于建筑。非主体结构的连廊为单跨结构时,应注意其自身的抗震稳定性。为保证强柱弱梁,除了按实际配筋计算外。还应计入梁两侧有效翼缘范围楼板钢筋的影响,可计入柱宽以外楼板厚度2倍范围的板中钢筋。当结构体系出现上述不规则时,应结合是否采取了加强措施判断其抗震性能。4.4.6建筑的结构体系单薄,采用钻芯法等破损法会损伤主体结构,首选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法。宜选用回弹法、后锚固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4.4.9本条是为了检查满足“强节点弱构件”要求,进行抗震鉴定时框架结构的节点必须检查。4.4.13建筑多采用刚性填充墙,因此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刚性填充墙的构造要求。4.4.15抗震不利的截面形式为截面高宽比超过本规程规定的。当构造措施比鉴定要求低二级时取最小值0.7。
4.4.16框架结构中的楼梯,相当于斜撑的作用,因此在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时需要考虑。填充墙对结构刚度有明显影响,也需要考虑。应区分刚性填充墙或柔性填充墙以及考虑由于填充墙布置造成的不规则。5加固设计5.1一般规定5.1.1保证整体性是提高医院建筑抗震性能的先决条件,因此需要优先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在此基础上,再根据鉴定的要求,减少扭转反应,以及提高抗震承载力和变形性能,加强薄弱部位抗震构造,并保证非结构构件的抗震安全。本章节中所列的加固设计方法未给出明确计算步骤的,按现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和《房屋建筑抗震加固(一)》09SG619-1等标准、规程或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加固方案,包括改变结构体系和整体性加固法,提高结构构件抗震承载力、增强结构变形或耗能能力加固。对结构体系不合理的进行加固、构造柱-圈梁设置不足的进行加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整体性不足加固、楼梯间整体性不足加固、构件及节点抗震承载力不足加固、易倒塌部位加固、扭转较弱加固等。近年建设的医院建筑抗震措施较完善,只是因抗震设防要求提高后才要求进行抗震加固的。可考虑采用隔减震方法,能避免对主体结构的大面积扰动和加固。2000年以后的建筑,采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及以后规范设计的建筑,为建设年代较近的建筑。)医院建筑不能间断,常年使用,所有加固方案尽可能周期短快速,湿作业减少。5.1.5江苏地区既有医院建筑绝大多数为砌体结构、框架结构和高层结构,但仍有少量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等其他类型结构,这类结构数量较少抗震性能较差,建议不予保留。如确实需要加固,则需理顺结构体系,以符合结构体系规则可靠的要求,提高抗震能力。5.2砌体结构5.2.2具体加固方法可按表5.2.2选用。表5.2.2砌体结构加固方法设计选用表加固原因加固方法适用范围备注结构体系不合理单面、双面板墙或高强钢绞线-聚合物砂浆面层总高度及层数均超过规定限值;层数满足规定限值,总高度超过规定的1.2倍及以上;层高超过规定限值JGJ116-2009第5章构造柱-圈梁设置不满足增设构造柱当构造柱设置不满足要求时可用JGJ116-2009第5章增设圈梁当圈梁设置不满足要求时可外加圈梁JGJ116-2009第5章钢筋混凝土组合柱当构造柱设置不满足要求时可用GB50702-2011第5章钢板砌体组合圈梁构造柱当圈梁构造柱设置不满足要求时可用本规程相关条文
预应力水平内拉杆当内横墙圈梁设置不满足要求时可用同上外加柱或圈梁、钢拉杆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采用外加柱或圈梁、钢拉杆同上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整体性不满足预制板三维约束当预制板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同上板端钢支座-板底粘贴纤维布-聚合物改性砂浆面层当预制板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不增加自重,施工便捷同上增设钢筋混凝土现浇层预制楼屋盖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增设现浇层JGJ116-2009第5章增设托梁预制楼屋盖支撑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托梁JGJ116-2009第5章楼梯间整体性不满足面层或板墙可用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聚合物砂浆面层、钢筋混凝土板墙JGJ116-2009第5章碳纤维片材加固楼梯间墙体双面粘贴碳纤维片材GB50702-2011第9章楼梯梯梁增大截面楼梯间梯梁不满足要求09SG619-1相关条文抗震增稳当楼梯间抗震需要加强时可采用本规程相关条文钢绞线-聚合物砂浆面层楼梯梯板JGJ116-2009第5章墙体抗震承载力不满足拆砌或增设抗震墙重砌和增设可用砌体墙或钢筋混凝土墙JGJ116-2009第5章修补和灌浆开裂或砂浆饱满度差强度偏低墙体适用JGJ116-2009第5章面层或板墙可用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聚合物砂浆面层、钢筋混凝土板墙JGJ116-2009第5章外加柱在墙体交接处增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在悬挑梁端部增设柱JGJ116-2009第5章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将钢绞线等嵌入墙内作为层间增加抗震承载力本规程相关条文碳纤维片材加固原有承重墙体上粘贴碳纤维片材同上
钢板砌体组合钢板外贴到墙体面上同上包角或镶边柱、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包角或镶边同上增设钢筋混凝土窗框、钢筋网砂浆、板墙面层当承重窗间墙宽度过小或抗震承载力不满足时采用JGJ116-2009第5章增设柱或钢筋网砂浆、板墙面层支撑大梁等的墙段不符合鉴定要求时采用JGJ116-2009第5章增设钢筋混凝土柱或砌体组合柱支撑悬挑构件墙体不符合要求时JGJ116-2009第5章增设镶边、埋设钢夹套、锚筋或钢拉杆、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时可采用。隔墙过长过高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法JGJ116-2009第5章易倒塌部位面层或外加柱加固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和水箱间鉴定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5章型钢、钢拉杆出屋面烟囱、无拉结女儿墙、门脸、通风道等不满足要求时可拆除或采用加固JGJ116-2009第5章拉杆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时采用JGJ116-2009第5章抗扭较弱增砌砖墙或钢筋混凝土墙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砌体抗震能力不满足时采用JGJ116-2009第5章分割平面结构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砌体抗震能力不满足时采用,分割平面后减少扭转效应措施同上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将钢绞线等嵌入墙内作为层间增加抗扭本规程相关条文其他不满足钢筋混凝土大梁抗震增锚当楼屋面大梁抗震锚固和支撑长度不满足要求时采用同上增设墙段或钢筋混凝土框在墙体平面不闭合时增设墙段或在开口处增设钢筋混凝土框JGJ116-2009第5章支撑或支架刚度差建筑增设支撑或支架同上外加柱或圈梁、钢拉杆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采用外加柱或圈梁、钢拉杆本规程相关条文减隔震加固增加减隔震措施结构规则性较好,抗震设防措施较完善和经济条件许可本规程相关条文5.2.8当砌体结构中不能直接设置圈梁和构造柱时,可采取钢板砖砌体组合圈梁、构造柱。圈梁间距不满足时可增设圈梁,圈梁不闭合时可用围套等方法补偿闭合。5.2.10根据多次地震灾害表明,预制空心板楼盖和支承端锚固性能不可靠,是楼盖整体坍塌的重要原因,所以加固设计时要适当加强。5.2.11
该方法增加了板端的搁置长度,并将所有板缝用碳纤维进行封闭,同时增设聚合物砂浆外加层,三者与原有面层相结合,可将散状预制板连成整体。适用于工期较紧且不宜增加板面现浇层时,可采用该方法。5.2.12医院建筑预制空心板多都是浮搁在支座上的,地震时极易甩脱,对此进行三维锚拉约束实现楼盖的整体性十分重要。装配式楼盖实现结构整体性,本条的技术措施是可以较好得到实现。5.2.13汶川玉树地震的震灾表明建筑楼梯间地震时倒塌十分严重。楼梯间和混凝土楼梯的抗震加固尤其需要考虑倒塌破坏后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问题。医院建筑的楼梯间层间梯段多为剪刀式不对称结构,地震时楼梯段极易形成的不平衡扭矩和剪切破坏。采用楼梯抗震增稳加固方法能使梯段板与平台梁形成平面闭合内力平衡结构,并使得楼梯段与地面彻底脱开避免了约束破坏,彻底改善楼梯的结构整体性和抗震稳定性。此方法的开发研究重点是使梯段上下台口梁、梯段板原开口结构与新增梁加固改造为闭合力系结构,保证了结构不会形成不平衡力系,从而实现了结构稳定安全的效果。在多层框架和高层建筑的楼梯也可以采用此种加固技术。5.2.15建筑结构抗震加固的重点是提高抗震承载力或增强延性。医院建筑作为生命线工程,在进行抗震加固设计研究时,应重视性能化设计理论思想,对非剪力墙承重的结构,应考虑作为医院建筑确保大震不倒的要求。更应增加必要的附加抗侧增稳结构构件。如增设数对层间斜向预应力钢绞线或钢拉杆等的加固技术措施。此核心技术当为医院建筑确保安全的关键。5.2.18钢板-砌体组合柱的抗震设计方法:钢板-砌体组合柱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5.2.18-1)式中:—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中的表5.4.2确定。—钢板-砌体组合柱的承载力设计值。钢板-砖砌体组合柱在轴心荷载作用下,分别由内部砖砌体和外侧钢板共同承担,即满足公式(5.2.16-2)。(5.2.18-2)式中:—砌体部分的轴心受压承载力,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中相关规定进行计算,需要考虑高厚比对受压构件承载力的影响系数。—钢板部分的轴心受压承载力,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其中,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按钢板的组合截面进行整体确定。钢材的临界屈曲强度按公式(5.2.16-3)进行确定。
—钢板的弹性模量;其中,当钢板-砖砌体组合柱作为主要受力构件时,对拉螺栓应呈矩形布置,不同于构造柱。—考虑钢板应变滞后的折减系数,取值为0.8。(5.2.18-3)图5.2.16对拉螺栓布置示意图当钢板-砖砌体组合柱在偏心荷载作用下,首先确定偏心距e。竖向荷载分别由内部砖砌体和外侧钢板共同承担,即满足公式(5.2.16-4);弯矩由组合钢板截面承担,即满足公式(5.2.16-5)。其中,为钢板组合截面的净面积(扣除对拉螺栓孔的截面);为钢板组合截面的净截面模量,此处,不考虑截面的塑性发展。(5.2.18-4)(5.2.18-5)5.2.23地震时,多层单跨外挑结构的医院建筑在端部支撑的大梁地震时是极为重要处,如拔出破坏危险性极大,加强锚固连接构造更为重要。5.2.24采用斜向预应力拉杆增强层间抗震性能的加固方法,能更为直接有效的传递上层地震力。本条规定的设置方式是为了保证医院建筑的地震水平力传递和避免结构产生扭转所采取的加固措施。此方法对于抗震加固设计需要增设抗震性能化的结构措施是十分科学、便捷、高效和经济的。5.3混凝土结构5.3.3具体加固方法可按表5.3.3选用。表5.3.3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法设计选用表加固原因加固方法具体做法备注结构体系不合理增设柱、抗震墙、翼墙、抗震支撑、钢斜撑单跨框架结构体系变为多跨框架时或增强结构体系刚度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增设梁单向框架改造为双向框架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整体性不满足增设托梁楼屋盖构件支撑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托梁JGJ116-2009第6章增设钢筋混凝土现浇层预制楼屋盖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增设现浇层JGJ116-2009第6章钢筋混凝土大梁抗震增锚当楼屋面大梁抗震锚固和支撑长度不满足要求时采用JGJ116-2009第6章预制板的三维约束法当预制板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板端钢支座-板底粘贴纤维布-聚合物改性砂浆面层当预制板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不增加自重施工便捷本规程相关条文楼梯间整体性不满足粘钢、粘贴碳纤维片材、钢绞线聚合物砂浆面层当楼梯构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JGJ116-2009第6章细石混凝土修复、水泥基灌浆料钢筋混凝土构件有局部损伤修复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楼梯抗震增稳当楼梯间抗震需要加强时可采用本规程相关条文梁、柱、梁柱节点抗震承载力不满足钢构套、现浇钢筋混凝土套或粘钢、粘碳纤维片材、钢绞线聚合物砂浆面层框架梁柱配筋、轴压比和梁柱节点加密区构造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钢构套、现浇钢筋混凝土套或粘钢当框架梁柱实际受弯承载力关系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细石混凝土修复、水泥基灌浆料钢筋混凝土构件有局部损伤修复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将钢绞线等连接在框架上下层节点上增加层间抗震承载力本规程相关条文易倒塌部位和非结构件增设镶边、埋设钢夹套、锚筋或钢拉杆、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时可采用。隔墙过长过高时可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法JGJ116-2009第6章外加柱加固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和水箱间鉴定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型钢、钢拉杆出屋面烟囱、无拉结女儿墙、门脸等不满足要求时可拆除或采用加固JGJ116-2009第6章拉杆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时采用JGJ116-2009第6章增设拉筋连接填充墙和非承重墙与框架柱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墙顶增设钢夹套填充墙与框架梁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钢筋网砂浆面层楼梯间填充墙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JGJ116-2009第6章
抗扭较弱增设柱或钢筋混凝土墙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砌体抗震能力不满足时采用JGJ116-2009第5章分割平面结构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框架结构抗震能力不满足时采用,分割平面后减少扭转效应措施JGJ116-2009第5章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将钢绞线等嵌入墙内作为层间增加抗扭本规程相关条文减隔震加固//本规程相关条文5.3.6本条列举了混凝土构件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供选择的有效加固方法,在加固之前,要尽可能卸除加固构件相关部位的全部活荷载。其中,当柱的轴压比不能满足要求,但其承载力满足要求时,可优先考虑采用横向外包碳纤维片材或钢板约束混凝土的方法。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局部损伤,可能形成结构的薄弱环节。按本条列举的方法进行构件局部修复加固,是恢复构件承载力的有效措施。5.3.9多层与高层结构中都有楼梯,因此对梯段板和梯梁加强也可参照条文5.2.19的加强和隔震的措施。5.3.10医院建筑的抗震加固设计要对容易倒塌坠落的结构构件进行抗震加固,保证地震时的逃生通道清障疏通。7抗震加固施工7.1一般规定7.1.1本条针对医院的加固施工技术进行规定,常用加固方法的施工技术可直接参阅已有的相关规程和资料,重点是要考虑施工方案对于医院本身的实际适用性,不能影响正常的医院医疗工作,避免因施工造成影响和发生危险。本章仅给出了专有技术的施工要点,以及抗震加固的施工要点。7.2砌体结构7.2.5在钢板-砌体组合构件施工中,为了防止焊接高温影响有机粘结材料的力学性能,焊接施工必须在灌注结构胶之前完成。7.2.6.4本条是为了使斜向预应力钢绞线增强层间抗震性能加固法施工时能够保证实现其加固效果。尤其应注意附加拉杆和钢绞线的锚固作用点应作用在上下楼盖与竖向构件的交汇点,以实现地震力的可靠传递。7.2.9本条是为了使楼梯抗震增稳加固法施工时能够保证实现其加固效果。
8隔震和消能减震加固8.1一般规定8.1.2当经鉴定需要较大范围的结构加固时,鉴于既有医院建筑在功能(重要设备、管线)、加固周期等方面的特殊性,隔震技术往往具有影响范围小、周期短的优点,综合效益往往比传统加固方案更具优势,宜优先选择。8.1.8当建筑体量特别大且采用普通抗震加固方法进行结构整体抗震加固时,如医院有需要,对于医院建筑内部的重要房间(如手术间、危险品库等),可选择在建筑物的部分楼层或局部区域采取局部隔震措施,实现重要房间的抗震安全。8.2隔震加固8.2.15楼梯间加固可参照本规程其他章节所列的技术。8.2.17由于隔震层的现浇混凝土梁板具有一定的厚度,将显著增加传至基础的荷载;同时,若上部结构存在构件加固或装修改造并引起荷载显著增加时,应将该部分的荷载增量一并虑。对于墙下条形基础,隔震加固后上部荷载将由线性均布荷载变为点式荷载,此时可参考柱下条形基础的模式进行基础承载力的验算和加固。8.2.25既有医院建筑隔震加固施工可参照下列步骤进行:图8.2.25既有医院建筑隔震加固的典型施工流程8.3减震加固
8.3.6采用消能减震设计的医院建筑,当遭遇到低于本地区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不应损坏,且能正常使用;当遭遇到本地区的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消能部件能发挥功能,主体结构不产生破坏,或只产生轻微破坏,少量修理可正常使用;当遭遇到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消能部件仍能发挥功能,主体结构不致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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