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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pap)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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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PAP)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第一章总则  1.0.1为使在建筑给水管道工程中应用铝塑复合管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水温不大于75℃,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的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业生产给水管道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1.0.3铝塑复合管的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铝塑复合管>>和<<铝塑复合管管件>>的要求。  1.0.4建筑给水铝塑复合管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术语  2.0.1铝塑复合管(代号PAP)  一种铝合金与聚乙稀塑料复合管。其最外层和最内层是中密度或高密度的聚乙稀塑料,通过粘合剂,采用挤出成型方法中间层铝合金焊接管复合成一体的管材。  2.0.2通用型铝塑复合管(代号PE-AL-PE)  内外层为非交联聚乙烯(代号PE)的铝塑复合管,适用于介质温度不大于40℃,管内流体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  2.0.3耐温型铝塑复合管(代号PEX-AL-PEX)  内外层为交联聚乙稀(代号PEX)的铝塑复合管,适用于介质温度不大于75℃,管内流体工作压力不大于1.0MPa。  2.0.4分水器Mainifold  具有若干个(一般为3个及3个以上)支管接头的配水连接件。                  第三章设计第一节管道布置  3.1.1管道布置应根据建筑物性质.使用要求和建筑平面布置确定。  3.1.2 铝塑复合管不宜在室外明设,如需要在室外明设时,管道应布置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处,且应选用外层颜色为黑色的铝塑复合管。对结冻的地区,室外明设的管道应采取防冻措施。  3.1.3室内管道可采用明设或暗设。暗设时,立管宜敷设在管井或管窿内;横管宜敷设在管沟或吊顶内。横支管沿地面敷设,应敷设在地(楼)面找层内;横支管沿墙面敷设时,应敷设在管槽内,且横支管的标高不宜高出楼(地)面400mm。支承管道的墙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3.1.4在用水器具较集中的房间内布置管道时,宜采用分水器配水,分水器可明设在墙角处,配水支管沿楼(地)面或墙面暗敷至各用水器具。  3.1.5管道在室内明设时,立管距炉灶的外缘不得小于400mm。  3.1.6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内;不得敷设在排水沟内;不得穿过大便槽和小便槽;大得穿越配电间。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和木装修。  3.1.7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3.1.8室内敷设的管道,如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3.1.9管道穿过承重墙或基础处,应预留洞口,管顶上预留的净空应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且不宜小于100mm。  3.1.10管道穿越屋面.楼板.地下室外墙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3.1.11铝塑复合管用于热水管道时,其导热系数宜按0.45(W/m·K)计,暗敷在墙和楼面内的支管,可不做保温层;明设管道可根据系统的大小经计算确定是否需做保温层。  3.1.12外径小于等于32mm的管道,其直线管段上可不需设温度伸缩补偿装置。外径等于大于40mm的管道,其直线长度的温度伸缩量按下式计算确定。         △L=L·α(0.65△ts+0.1△tg)    式中:△L------管道的伸缩长度(m);        L-------管道直线长度(m);        α-------管道的线膨胀系数,取2.5×10-5(m/m·℃);        △ts----管道内流体介质的最大变化温差(℃);        △tg----管道外环境温度的最大变化温差(℃)。第二节管道水力计算  3.2.1铝塑复合管输送10℃的洁净水时,水力计算按附录A图表确定。  3.2.2铝塑复合管用于生活给水管网时,管网的局部水头损失宜按管件的当量长度折算计算。管件的当量长度按表3.2.2确定。  铝塑复合管连接管件局部水头损失当量长度表(m)  表3.2.2 名称管道外径(mm)12141620253240506390°弯头1.52.92.62.43.83.81.52.02.8直通0.91.71.31.11.61.3------分水器------1.72.72.60.81.01.4  注:1.三通当水流方向90°转角时,取90°弯头值;当水流方向直流时,取直通值。    2.管道中连接有阀门等配件时,则在阀门等配件的局部水头损失表再附加一个直通接头的局  部水头损失。    3.分水器均按接出支管外径为20mm计。  3.2.3铝塑复合管用于生活热水系统时,其沿程水头损失可取以冷水温度计算的水头损失值的90%。第四章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  4.1.1管道的安装工程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并经会审通过;    2)有认可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进行技术交底;    3)材料.机具等已准备就绪,施工人员已经过必要的技术培训,能保证正常施工和质量。    4)施工现场有材料堆放库房,能满足施工需要。  4.1.2施工现场先进行必要的清理,清除垃圾.杂物.泥砂,清洗油污。  4.1.3室内明设的管道系统,宜在内墙面粉刷层(或饰面层)完成后进行安装;暗设管道应在墙.地面粉刷前进行安装。安装暂停时,敞开的管口应临时封堵。  4.1.4在土建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做好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的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工作,孔洞的直径宜比管道外径大30mm左右;暗敷管道的管槽宽度,宜比管道外径宽10~20mm,管槽深度宜比管道外径大10~20mm,有管件和管卡的局部地方,应视管件尺寸适当加大加深。当管道有保温层时,孔洞直径.管沟宽度和深度应以保温层外径再附加10~20mm余量确定。  第二节材料  4.2.1管材.管件等材料应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管材应标有规格.生产厂的名称和执行的标准号;管件上应有明显的商标和规格代号;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4.2.2管材和管件应在同一批中抽样进行外观、规格尺寸和配合公差检查,若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与生产单位有异议时,应按铝塑复合管有关标准的规定,由仲裁单位进行仲裁。   4.2.3铝塑复合管的主要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观质量:管壁的颜色应一致,无色泽不均匀及分解变色线;内外壁应光滑、平整;应无  气泡、裂口、裂纹、脱皮、痕纹及碰撞凹陷。    2)管材的截面尺寸应符合表4.2.3.2要求。  铝塑复合管截面尺寸(mm)表4.2.3.2尺寸规格外径壁厚层聚乙烯最小厚度内层聚乙烯最小厚度铝材最小厚度标称值偏差标称值偏差091212+0.31.6+0.40.40.70.20101414+0.31.6+0.40.40.70.20121616+0.31.7+0.40.40.90.20162020+0.31.9+0.40.41.00.25202525+0.32.3+0.50.41.10.25263232+0.32.9(3.0)+0.5(0.5)0.4(0.6)1.2(1.6)0.28(0.6)3240(3340)40+0.44.0(+3.5)+0.6(0.5)0.6(0.8)1.3(1.9)0.35(0.75)4150(4250)50+0.54.5(4.0)+0.6(0.6)0.6(1.0)1.4(2.0)0.50(1.0)5163(5363)63+0.66.0(5.0)+0.7(0.6)0.6(1.0) 0.50(1.2)  注:括号内的数值,是对接型复合管的指标。    3)铝塑复合管截取的管环试件,其径向拉伸力及爆破强度应符合表4.2.3.3的要求。    管环径向拉伸力及爆破强度  表4.2.3.3尺寸规格伸力(N)爆破强度(MPa)尺寸规格拉伸张度(N)爆破强度(MPa)091221007.0263225004.0101423007.0324028004.0121623006.0415032003.5162025005.0516332003.5202525004.0      4.2.4管材和管件在运输、装卸和搬动时应轻放,不得抛、摔、拖。  4.2.5管材和管件堆放储存时,应存放在温度不超过40℃的库房内,应远离热源及受油或化学物品污染的地方。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  4.2.6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面(或板面)上,不得采用块状或条状的支垫物支垫,不得不规则堆放,不得曝晒。4.3管道的连接和敷设  4.3.1管道的截断应使用专用的管剪将管道剪断,或采用管子割刀将管割断,管道的截断端面应垂直管道的轴线。  4.3.2外径等于小于32mm的管道,其成品为盘卷包装,安装时应先将管道调直。  4.3.3管道必须采用专用的铝塑复合管管件连接,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提供的连接操作顺序和方法连接。管道与其它种类的管材、阀门、配水件连接时,需采用过渡性管件。  4.3.4外径等于小于32mm的管道,除急弯需使用直角弯头来改变管道走向外,宜采用将管道直接弯曲的方法来改变管道走向。管道直接弯曲的半径以管轴心计不得小于5倍的管外径,并应一次成型,不宜多次反复弯曲。  注:外径等于大于40mm的管道应使用专用的弯管器弯曲。  4.3.5暗设在楼(地)面和墙内的管道,应采用整条管道,中途不应驳接管道。管道与管件的接口宜明露。  4.3.6沿墙面或楼面敷设的管道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用钢钉或膨胀螺丝;固定在依托墙体或楼板上。  4.3.7悬吊安装的管道或管外有保温层的管道,应采用吊架或托架来固定管道。  4.3.8管道固定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4.3.8的规定。    明装管道固定件最大间距(mm)表4.3.8外径水平管立管500500600600700700 1214161820253240506390090012001200600600800800100010001200120015001500    注:在三通、弯头等管件处和管道弯曲部位,应增设固定件。  4.3.9暗设的管道应经水压试验合格和检查无渗漏后,再进行填封管槽及粉刷或贴饰面层施工。  4.3.10穿越管道的孔洞,当无防水要求时,可用1:2水泥砂浆填实;当有防水要求时,应采用膨胀水泥配制1:2水泥砂浆填实,并在板面抹三角灰。  4.3.11埋入土壤的管道,其管沟的底面应平整,无突出的尖硬物,沟底宜做50-100mm厚的砂垫层。管沟回填时应先用细土或砂填至管顶以上至少l00mm处,经压实后可再用原土回填至设计标高。  4.3.12埋入土壤的金属管件,应在管道连接好后作防腐处理。  4.3.13安装后的管道,严禁攀踏或借作它用。第五章验收  5.0.1生活给水管道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分项工程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单位工程应由主管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建设和其它有关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应做好记录,签署文件,立卷归档。  5.0.2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可根据铝塑复合管道工程的特点,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5.0.3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2)管材、管件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3)中间试验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记录;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6)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5.0.4工程验收时,应重点检查和校验下列项目:    1)冷、热水管所用管材不得混淆;    2)直线管段的偏离度不大于1%;弯曲管段的扁平度不小于85%;    3)连接接口应整洁、牢固和不渗漏;    4)管卡或支架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脱扣现象,管卡或支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4.3.8规  定;    5)抽检部分用水器具,开启用水器具时,出水应顺畅,出水不得含有泥砂和有沉积物。启闭配  水件时管道应无震动和噪音。   5.0.5水压试验的方法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压试验宜分段进行,试验管段的总长度不宜超过500m;    2)压力表应安装在试验管段的最低处;    3)应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向管网注水,注水点应设在管段的最低处,应由  低向高将各个溢水的管道末端用专用堵头封堵。      注:水压试验时不连接配水器具。    4)升压可采用手压泵,升压时间不应小于10min,亦不应大于15min。    5)管道的试验压力: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最小不得小于0.6MPa;    6)升压至规定的试验压力后,应稳压lh,并观察各接头及管道不得有渗漏。    7)稳压lh后,应再补压至试验压力值,10min内的压力降不超过0.05MPa即为合格。     注:对起伏较大和管线较长的试验管段,可在管段最高处进行2-3次充水排气,确保充分排    气。  5.0.6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将管端与配水件接通,并以管网的设计工作压力供水,将配水件分批同时开启,各配水点的出水应通畅。  5.0.7生活给水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冲洗和消毒。              附录A铝塑复合管水力计算图表     水力计算表  附录A  铝塑复合管水力计算表(V-m/s;i-Pa/m)(水温10℃)流量管外径1214162025324050m3/bL/SViViViViViViViVi0.0720.020.37462.6                0.1080.030.55949.80.36312.8            0.1440.040.741582.20.48521.1            0.1800.050.922350.60.60774.10.43322.9          0.2160.061.113248.20.721069.70.52446.3          0.2520.071.294269.80.841406.20.61586.6          0.2880.081.485411.10.931782.10.70743.40          0.3240.091.666666.61.082196.20.78916.20.46261.8        0.3600.101.858039.11.202647.50.871104.50.52315.6         0.4320.122.2211109.11.443658.51.041526.20.62436.10.39131.0      0.5040.142.5914602.91.684809.21.222006.20.72573.20.46172.2      0.5760.162.9618906.11.926094.61.392542.50.83726.50.52218.3      0.6480.18  2.167510.91.573133.30.93895.30.59269.0      0.720.20   2.409054.51.743777.31.031079.30.66324.30.3989.6    0.900.25  3.0013451.92.175611.71.291603.40.82481.80.49133.1    1.080.30    2.617754.61.552215.70.98665.70.59184.0    1.260.35    3.0410193.61.812912.61.15875.10.69241.80.3788.2  1.440.40           2.923691.11.311109.00.78336.50.49111.8  1.620.45      2.324548.81.481366.70.88377.70.55137.8  流量管外径(mm)202532405063m3/hL/SViViViViViViViVi1.800.502.585483.71.641647.60.99455.30.61166.10.3750.6      1.980.552.846493.91.801951.11.08539.20.68196.70.4160.0      2.160.603.107577.81.972276.81.17629.20.74229.60.4570.0      2.340.65  2.132624.21.27725.20.80264.60.4980.6      2.520.70  2.302992.91.37827.10.86301.70.5292.0      2.700.75  2.463382.51.47934.80.92341.00.56103.9      2.880.80  2.623792.91.571048.20.98382.40.60116.5      3.060.85  2.794223.51.661167.21.04425.80.63129.80.4042.4    3.240.90  2.954674.21.761291.81.11471.30.67143.60.4246.9    3.420.95  3.455144.81.861421.81.17518.30.71158.10.4451.7    3.601.00    1.961557.31.23568.10.75173.10.4756.6    3.961.10    2.151844.11.35672.80.82205.00.5167.0    4.321.20    2.352151.91.47785.10.90239.30.5678.2    4.681.30    2.552480.31.60904.80.97275.80.6190.1    5.041.40    2.742828.71.721032.01.05314.50.65102.8    5.401.50    2.943197.01.841166.31.12355.50.70116.2    5.761.60      1.961307.81.19398.60.75130.3    6.121.70      2.091456.31.27443.80.79145.1    6.481.80      2.211611.71.34491.20.84160.6    流量管外径(mm)流量管外径(mm)405063  63  6.841.902.331774.01.42540.60.89176.7    16.564.602.15848.2  7.202.002.461943.01.49592.10.93193.6    17.284.802.24914.8  7.562.102.582118.61.57645.70.98211.1    18.005.002.34983.5  7.922.202.702300.91.64701.21.03229.2    18.725.202.431054.3  8.282.302.822489.71.72758.81.07248.0    19.445.402.531122.3  8.642.402.952684.91.79818.31.12267.5    20.165.602.621202.5  9.002.503.072886.91.87879.71.17287.6    20.885.802.711279.7  9.362.60   1.94943.11.21308.3    21.606.002.801359.0  9.722.70   2.021008.41.26329.6    22.326.202.901440.4  10.082.80   2.091075.61.31351.6    23.046.402.991523.9  10.442.90  2.161144.71.36374.2    23.766.603.081609.4  10.803.00  2.241215.71.40397.4          11.523.20  2.391363.11.50445.6          12.243.40  2.541517.91.59496.2          12.963.80  2.691679.91.68549.1          13.683.90  2.841849.01.79604.4          14.404.00  2.992025.11.87662.0          15.844.10    1.96721.8          15.124.20    2.06783.9                                 附录B本规程用词说明  B.0.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B.0.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