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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筑隔声门窗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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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2011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XX-XX-2011建筑隔声门窗应用技术规程Thebuildingsoundinsulationdoorsandwindowsapplicationtechniqueregulations(征求意见稿)2011-XX-XX发布2011-XX-XX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50 前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宁静行动主城区实施方案(2011-2013年)》的文件精神,建设宜居重庆,满足人民群众对提高室内环境质量的要求,积极推广和规范建筑隔声门窗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促进建筑隔声窗应用技术进步和提高工程质量。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的《建筑隔声门窗应用技术规程》项目任务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考国际和国内有关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隔声门窗技术要求5隔声门窗组成材料6隔声门窗设计7隔声门窗安装8隔声门窗质量验收。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现公示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中各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速寄送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华怡路23号,邮编:401147电话:023-67073011、63852601,传真:023-63852601,网址:http://www.cqbeea.com),供修订完善。本规程主编单位: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本规程参编单位: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审查专家:50 目次1总则42术语53基本规定74隔声门窗技术要求84.1一般规定84.2门窗隔声性能要求84.3门窗其他物理及力学性能要求94.4门窗构造要求114.5门窗安全要求124.6门窗装配要求135隔声门窗组成材料175.1门窗玻璃175.2门窗型材185.3门窗五金件195.4门窗密封材料206隔声门窗设计266.1一般规定266.2门窗设计要点267隔声门窗安装267.1安装前准备工作要求267.2安装施工要求267.3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287.4安装质量标准298隔声门窗质量验收31引用标准目录32本规程用词说明34条文说明3550 Content1GeneralProvisions42Terms53Basicrequirement74soundinsulationdoorsandwindowstechniquerequest84.1Generalrequirement84.2Thehaspseparatesafunctionrequest84.3Thedoorsandwindowsotherfunctionsrequest94.4Thedoorsandwindowsstructurerequests114.5Thehaspsafetyrequests124.6Thedoorsandwindowsassemblearequest135soundinsulationdoorsandwindowsThedoorsandwindowsconstitutematerial175.1Paneinthedoor175.2Doorsandwindowstypematerial185.3Doorsandwindowshardwarepiece195.4Thedoorsandwindowssealcompletelymaterial206soundinsulationdoorsandwindowsdesig266.1Generalrequirements266.2Separateadoorsandwindowsdesignimportantpoint267soundinsulationdoorsandwindowsThehaspinstalls267.1Thegearingisex-topreparetoworktorequest267.2Installaconstructionrequest267.3Constructionsafetyandafterthegearingofprotec287.4Installqualitystandard298soundinsulationdoorsandwindowsQualityAcceptance31Normativestandard32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34Provisionsindications3550 1总则1.0.1为提高建筑隔声门窗工程质量,使其在保证物理力学性能、安全性能和持久、良好的使用功能的同时,减少民用建筑受噪声影响,制定本标准。1.0.2本规程中门窗是指居住和公共建筑用外门(含阳台门)、外窗。1.0.3本标准适用于重庆主城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使用隔声门窗的技术要求、组成材料要求、选用设计、安装及工程验收,工业建筑及其他建筑中使用的隔声门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1.0.4隔声门窗工程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50 2术语2.0.1隔声门窗soundinsulationdoorsandwindows符合现行建筑隔声规范规定的门窗。2.0.2空气声air-bornesound声源经过空气向四周传播的声音。2.0.3隔声量(R)soundreductionindex入射到试件上的声功率与透射声功率之比值,取以10为底的对数乘以10,单位为分贝(dB)。2.0.4计权隔声量(RW)weightedsoundreductionindex表征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性能的单值评价量,单位为分贝(dB)。计权隔声量宜在实验室测得。2.0.5单值评价量single-numberquantity按照《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规定的方法,综合考虑了关注对象在100Hz—3150Hz中心频率范围内各1/3倍频程(或125Hz—2000Hz中心频率范围内各1/1倍频程)的隔声性能后,所确定的单一隔声参数。2.0.6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C)pinknoisespectrumadaptationterm将计权隔声量值转换为试件隔绝粉红噪声时试件两侧空间的A计权声压级差所需的修正值,单位为分贝(dB)。2.0.7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Ctr)trafficnoisespectrumadaptationterm将计权隔声量值转换为试件隔绝交通噪声时试件两侧空间的A计权声压级差所需的修正值,单位为分贝(dB)。2.0.8气密性能airpermeabilityperformance门窗在关闭状态下,单位缝长空气渗透量q1[单位:m3/(m·h)]和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q2[单位:m3/(㎡·h)]。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Ctrtrafficnoisespectrumadaptationterm50 将计权隔声量值转换为试件隔绝交通噪声时试件两侧空间的A计权声压级差所需的修正值,单位为分贝(dB)。2.0.9中空玻璃sealedinsulatingglassunit中空玻璃是二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撑均匀隔开并周边粘结密封,使玻璃层间形成有干燥气体空间的玻璃制品。50 3基本规定3.0.1隔声门窗的计权隔声量应不小于25dB,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门窗的气密性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其他性能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重庆市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3.0.2隔声门窗工程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当涉及节能门窗的设计变更时,不应降低建筑节能效果。3.0.3隔声门窗采用的组成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相关材料和产品。3.0.4隔声门窗的安装不得损坏周边墙体的保温系统。3.0.5隔声门窗工程所使用的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相关管理规定。3.0.6隔声门窗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隔声性能检测报告。50 4隔声门窗技术要求4.1一般规定4.1.1隔声门窗的框架及板式门的面板材料宜选用材料单位形变时所产生弹力大的、劲度高、刚度系数或者倔强系数大的材质。4.1.2隔声门窗应采用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其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夹层玻璃》GB/T9962的规定。4.1.3隔声门窗的尺寸、缝隙、搭接量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保证门窗的气密性能。4.1.4隔声门窗四周边框应做吸声处理,与洞口的缝隙应采用具有吸声功能的软物填充密实后,再用密封胶密封。4.1.5采用中空玻璃时,相邻两层玻璃不宜平行布置,朝声源一侧的玻璃应大于85°小于90°。4.1.6中空玻璃的各层玻璃应选用不同厚度的玻璃。4.1.7隔声门窗应选用强度高的型材及五金件,保证其使用寿命。4.1.8隔声门窗的洞口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的规定;对隔声要求高的建筑,宜采用标准规格隔声门窗。4.1.9对于既有隔声要求又有防火要求的部位应采用钢质防火隔声门窗。4.1.10隔声门窗配装的通风器应采用隔声自然通风器,通风器中应设置消声通道构造。4.2门窗隔声性能要求4.2.1隔声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和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和表4.2.1的规定。表4.2.1门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单位:dB分级外门、外窗的分级指标值50 225≤Rw+Ctr<30330≤Rw+Ctr<35435≤Rw+Ctr<40540≤Rw+Ctr<456Rw+Ctr≥454.2.2采用无门槛做法的隔声门或非标准规格洞口做法的隔声窗,其隔声量应不小于25dB;采用有门槛做法隔声门或标准规格洞口做法的隔声窗,其隔声量应不小于35dB。4.3门窗其他物理及力学性能要求4.3.1隔声门窗其他物理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隔声门窗的气密性能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和表4.3.1-1的规定。表4.3.1-1隔声门窗气密性能表分级45678单位开启缝长分级指标值q1(m3/(m·h))2.5≥q1>2.02.0≥q1>1.51.5≥q1>1.01.0≥q1>0.5q1≤0.5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m3/(m2·h))7.5≥q2>6.06.0≥q2>4.54.5≥q2>3.03.0≥q2>1.5q2≤1.52隔声门窗的水密性能和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和表4.3.1-2的规定。表4.3.1-2隔声窗水密性能表单位:Pa分级123456分级指标值ΔP100≤ΔP<150150≤ΔP<250250≤ΔP<350350≤ΔP<500500≤ΔP<700ΔP≥700注:第6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3隔声门窗的抗风压性能和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50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和表4.3.1-3的规定。表4.3.1-3隔声门窗抗风压性能表单位:kPa分级3456789分级指标值P32.0≤P3<2.52.5≤P3<3.03.0≤P3<3.53.5≤P3<4.04.0≤P3<4.54.5≤P3<5.0P3≥5.0注:第9级应在分级后同时注明具体检测压力差值。4隔声门窗的保温性能限值和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和表4.3.1-4的规定。表4.3.1-4节能门窗保温性能限值单位:W/(m2·K)分级3456分级指标值4.0>K≥3.53.5>K≥3.03.0>K≥2.52.5>K≥2.0分级78910分级指标值2.0>K≥1.61.6>K≥1.31.3>K≥1.1K<1.15隔声门窗的遮阳性能应满足《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的规定和设计要求。6隔声门窗宜选用含有采用纤维材料或多孔材料的消声通道的自然通风器,通风器的隔声性能风门开启状态应不小于30dB,风门关闭状态应不小于35dB,通风性能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通风器》JG/T233和表4.3.1-5的规定。表4.3.1-5隔声门窗通风器通风量分级表单位:m3/h分级12345678分级指标值V30≤V<4040≤V<5050≤V<6060≤V<7070≤V<8080≤V<9090≤V<100V≥100注:第8级应在分级后注明≥100m3/h的具体值.4.3.2门窗的机械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门窗的机械力学性能项目技术要求50 开关疲劳阳台门不应少于10万次的开关试验,单元门不应少于30万次的开关试验,试件及五金配件不损坏其固定处及玻璃压条不松脱,仍保持使用功能;窗不应少于1万次的开关试验,试件及五金配件不损坏其固定处及玻璃压条不松脱,仍保持使用功能。开关力平合页≤80N滑撑≥30N<80N推拉窗≤100N上下推拉窗≤135N大力关闭经模拟7级风还续开关10次,试件不损坏,仍保持开关功能开启限位装置(制动器)受力在10N力作用下,开启10次,试件不损坏焊接角破坏力平开窗框焊角最小破坏力的计算值不应小于2000N;窗扇不应小于2500N,且实测值均应大于计算值。推拉窗框焊角最小破坏力的计算值不应小于2500N;窗扇应不小于1400N,且实测值均应大于计算值。平开门框焊角最小破坏力的计算值不应小于300N;门扇不应小于600N,且实测值均应大于计算值。推拉门框焊角最小破坏力的计算位不应小于3000N;门扇不应小于4000N,且实测值均应大于计算值。4.3.3窗扇高度大于2.0m的窗和门扇宽度大于1.0m的门,其机械性能及抗风压性能必须经试验验证后方可采用。4.4门窗构造要求4.4.1隔声门窗宜采用平开或平开+固定组合的开启方式,要求高的隔声门窗可采用内平开+内倒开启方式。4.4.2隔声门窗框扇缝隙应按以下方法处理:1将门窗框、扇搭接部位作成搭合拼接的多道企口,并使用密封胶条密封。保证框、扇缝隙各处受压均匀,密封条处处受压。采用两道密封条时,应保证扇、框的加工精度,配合良好。50 2门窗周边安装压紧装置,锁门转动扳手时,应通过机械联动将压紧装置压在门框上。3对于下部没有门槛的隔声门,应在门扇底安装机械密封装置。4.4.3对较高要求的隔声门窗应采用二层或三层不等厚的中空玻璃,4.4.4改建和扩建建筑隔声门窗宜做成二层窗,各层玻璃之间可以形成非平行倾斜夹角。各层窗之间的距离宜在50mm~100mm。4.4.5采用双层或多层玻璃制作隔声门窗,玻璃板要紧紧嵌在弹性垫中,以防止阻尼板面的振动。采用中空玻璃制作时,玻璃与型材槽口的尺寸和安装间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规定。4.4.6玻璃层间及各构造层间应采用柔性连接,避免声桥现象,防止振动能量会由刚性连接传到另一层。4.4.7当门扇高度≥2m、窗扇高度≥1.5m时,安装铰链不应少于3只。4.4.8高度大于或等于900mm的平开窗扇、平开门扇,其锁闭点应采用两点或多点传动锁具。4.5门窗安全要求4.5.1建筑底层外窗、不封闭阳台的门窗距室外地坪2m以内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门窗应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中空玻璃的外层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和可靠的门窗锁具。4.5.2PVC塑料门窗安装铰链时,螺钉必须穿透增强型钢。紧固件应采用机制自钻自攻螺钉。门窗高度大于或等于2m时,安装铰链不应少于3只。PVC塑料平开窗宜选用可调式角部铰链。4.5.3玻璃厚度、面积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选用或计算确定。4.5.4推拉门窗扇应有防脱落装置、水平调节装置,宜安装门窗扇互锁及门窗扇关闭锁紧装置。4.5.5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槽部位的门窗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门等,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视易发生碰撞的玻璃所处的具体部位,50 分别采取警示(在视线高度设醒目标志)或防碰撞设施(设置护栏)等。对于碰撞后可能发生高处人体或玻璃坠落的情况,必须设置可靠的护栏。4.5.1门窗在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窗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有框门单块玻璃面积大于0.5㎡;1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高度小于500㎜的落地窗;。2水平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天窗;37层及7层以上的建筑外开窗;4公共建筑出入口门(包括固定部分),无框玻璃门应选用10mm以上的窗化玻璃;5幼儿园和其它儿童活动场所的门(包括固定部分);6玻璃门;7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4.5.2对于易发生热炸裂的玻璃,应对玻璃进行边部加工。安装时不得在玻璃周边造成缺陷,应使用密封性良好的弹性密封材料和隔热性良好的衬垫材料。玻璃内侧的窗帘,百叶窗及其他遮蔽物与玻璃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4.5.3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如选用中空玻璃,其内外两侧玻璃均必须使用安全玻璃。4.6门窗装配要求4.6.1.门窗的外观、尺寸允许偏差、配合间隙、搭接量、装配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4.6.2.门窗加工制作应在具有金属门窗资质的企业生产车间进行,不得在施工现场制作。隐框窗的结构装配组合件应在符合硅酮结构密封胶施工条件的净化室内制作,并满足养护条件,严禁现场打胶。4.6.3.塑料门窗应根据抗风压强度、挠度计算结果确定增强型钢的规格。当门窗主型材构件长度大于450㎜时,其内腔应加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最小壁厚,门不应小于2.0㎜,窗不应小于1.5㎜。增强型钢应采用镀锌防腐处理,增强型钢端头与型材端头内角距离不宜大于15㎜,且以不影响端头焊接为宜。增强型钢与型材承载方向内腔配合间隙不应大于150 ㎜。用于固定每根增强型钢的紧固件不得少于3个,其间距不应大于300mm,距型材端头内角距离不应大于100㎜。固定后的增强型钢不得松动。4.6.1.钢门窗框、扇组装应牢固,以螺接、铆接或焊接方式组装的框、扇不应有松脱现象,钢质复合型材宜采取在型材内部设置加强件等措施提高组装强度及可靠性。以点焊或满焊方式组装的框、扇不应有假焊、虚焊等缺陷。非焊接缝隙应组装严密,宜在框、扇组角部位填充密封膏、插接垫板。4.6.2.塑料门窗装配式结构的中梃连接部位应加衬连接件,连接件与增强型钢应采用紧固件固定,连接处的四周缝隙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4.6.3.铝合金门窗组角处应采用组角胶粘接。框扇内角、中梃与框接连部位、框下部工艺孔盖,必须打注防水密封胶。4.6.4.门窗用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五金件的安装应牢固、位置正确、数量齐全;2.门窗用五金配件应符合门窗功能设计要求。承受反复运动的附件、五金件应便于更换。五金配件、紧固件等采用黑色金属材料制作的产品应采取热浸镀锌、锌电镀、黑色氧化等有效防腐处理;采用合金压铸材料、工程塑料等制作的产品应能满足强度要求和耐久性能;3.五金件的安装处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可采用柔性防水垫片或注胶进行密封;4.单执手一般安装在扇中部,当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锁点时,锁点分布应合理;5.铰链在结构和材质上,应能承受最大扇重和相应的风荷载,塑料门窗摩擦铰链的联接螺钉应全部与框扇增强型钢可靠联接;6.五金件安装后的门窗框扇搭接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6.5.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玻璃与槽口配合尺寸、玻璃的最大允许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要求;2.玻璃与型材及玻璃与固定件不应直接接触。玻璃前后余隙应采用密封剂、成型弹性材料或塑性填料密封。宜在玻璃的下边安装支承块,在玻璃的左右上三边安装定位块。垫块应选用邵氏硬度为70~90(A)的硬橡胶或塑料材质垫块;50 1.玻璃压条可采用45°或90°接口,压条装配后应牢固,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于0.5㎜,不得在一边使用两根(含两根)以上压条;2.安装镀膜玻璃时,镀膜面应朝向室内侧;安装中空镀膜玻璃时,镀膜玻璃应安装在室外侧,镀膜面应朝向室内侧,中空玻璃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密封;3.玻璃采用密封胶安装时,胶缝应平滑整齐、无空隙和断口,注胶宽度不小于5mm,最小厚度不小于3.0mm。4.6.1.支承块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块最小长度不得小于50mm;2.宽度应等于玻璃的厚度加上前部余隙和后部余隙;3.厚度应等于边缘余隙。4.6.2.定位块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1.长度不应小于25mm;2.宽度应等于玻璃的厚度加上前部余隙和后部余隙;3.厚度应等于边缘余隙。4.6.3.支承块与定位块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固定安装方式时,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装位置应距离槽角为1/4边长位置处;2.采用可开启安装方式时,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装位置距槽角不应小于30mm。当安装在窗框架上的铰链位于糟角部30mm和距槽角1/4边长点之间时,支承块和定位块的安置应与铰链安装的位置一致;3.支承块、定位块不得堵塞泄水孔。4.6.4.扇、框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断面形状及规格尺寸应与型材断面相匹配;2.安装密封胶条时,宜在转角处断开。密封胶条的断开处,应采用与密封胶条材质相容的胶粘剂粘接。密封胶条应与框、扇紧密结合;3.密封胶条镶嵌其长度宜比边框内槽口长1.5%~3.0%;4.密封条和毛条装配后应均匀、平直、牢固、接口严密、无脱槽、收缩、虚压等现象;5.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宜整条嵌装。50 4.6.1.板式隔声门及其门框内应填充岩棉等保温、隔声材料,保温、隔声材料应填充密实。4.6.2.门框、扇和窗框、扇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6.15的规定。表4.6.15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项目尺寸范围偏差值铝合金门窗钢门窗塑料门窗门框槽口高度、宽度≤2000±2.0±2.0±2.0>2000±3.0±3.0±3.0窗框槽口高度、宽度≤2000(铝合金窗)≤1500(钢窗、塑料窗)±2.0±1.5±2.0>2000(铝合金窗)>1500(钢窗、塑料窗)±2.5±2.0±3.0门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2000≤2.0≤2.0/>2000≤3.0≤3.0/窗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2000(铝合金窗)≤1500(钢窗)≤2.0≤2.0/>2000(铝合金窗)>1500(钢窗)≤3.0≤3.0/门框对角线尺寸之差≤3000≤3.0≤3.0≤3.0>3000≤4.0≤4.0≤3.0窗框对角线尺寸之差≤2000≤2.5≤2.5≤3.0>2000≤3.5≤3.5≤3.0门框与门扇搭接宽度±2.0/±2.0窗框与窗扇搭接宽度±1.0/±2.0同一平面高低差≤0.3≤0.4≤0.6装配间隙≤0.2≤0.4≤0.550 5隔声门窗组成材料5.1门窗玻璃5.1.1隔声门窗应采用对声音起到一定屏蔽作用的双层或多层复合结构的中空玻璃产品、夹层玻璃或聚酯遮阳静音玻璃。其隔声性能分别符合表5.1.1-1和表5.1.1-2的规定。表5.1.1-1表5.1.1-2夹层玻璃隔声性能5.1.2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11944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空气层厚度不应小于12mm50 ,两层或三层玻璃的厚度应有差异,单片玻璃厚度相差不应小于1mm。2玻璃厚度、最大使用面积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规定。3中空玻璃铝间隔框宜采用自动弯管技术一次成型,最大限度地减少接驳处。要求较高的隔声门窗,中空玻璃宜采用非金属材料的暖变隔条。5.1.3中空玻璃原片可采用浮法玻璃、着色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和镀膜玻璃,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浮法玻璃和着色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平板玻璃》GB11614和《着色玻璃》GB/T18701的规定;2钢化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GB15763.2和《建筑用安全玻璃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15763.4的规定;3夹层玻璃符合国家现行标准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夹层玻璃》标准的规定,且应选用干法工艺制作的产品。4镀膜玻璃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镀膜玻璃第1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GB/T18915.1和《镀膜玻璃第2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GB/T18915.2的规定。5.1.4中空玻璃采用热压复合胶条密封的结构形式时,密封胶条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C/T1022《中空玻璃用复合密封胶条》的规定,胶条厚度6~10mm。5.1.5中空玻璃采用填充干燥剂的铝框间隔结构时,除结构型热熔丁基密封胶允许采用单道密封外,应采用双道密封,内层密封胶(第一道)必须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规定的密封胶,外层密封胶(第二道)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24266和《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规定的双组份聚硫胶或硅酮类结构胶,外层密封胶须连续均匀,且与内层密封胶完全接触,外层密封胶厚度5~7mm。5.2门窗型材5.2.1隔声门窗型材应采用劲度高、比重大的材料;要求高的隔声门窗宜采用金属与非金属复合材料,型材所形成的空腹内,宜填充多孔吸声材料。50 5.2.2铝合金型材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GB5237.6规定的穿条式或浇筑式隔热型材。5.2.3铝合金框、扇、拼樘等主要受力杆件所用主型材壁厚应经设计计算或试验确定。主型材截面主要受理部位基材最小实测壁厚,外门不应低于2.0mm,外窗不应低于1.4mm。型材的表面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1阳极氧化、阳极氧化加电解着色和阳极氧化加有机着色型材的膜厚应达到AA15级。2电泳涂漆型材膜厚,透明漆应达到B级别,有色漆应达到S级。3粉末喷涂型材涂层厚度应在40μm~120μm。4氟碳涂漆型材膜厚度应不小于40μm。5.2.4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应采用多腔结构,并符合《民用建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50-065的规定。5.2.5塑料门窗主型材可视面最小实测壁厚,平开门不小于2.8mm,推拉门、平开窗不小于2.5mm,推拉窗不小于2.2mm。5.2.6彩色涂层钢板应符合GB/T12754标准建筑外用类产品的要求,基材应采用双面镀锌量不低于120g/m2的热镀锌钢带,涂料种类为外用聚酯。门框型材钢板厚度不得小于0.8mm窗型材钢板厚度按不得小于0.7mm。型材的几何尺寸、物理性能应符合《节能彩钢门窗》DB50/370的规定。5.2.7钢塑复合、钢木复合、铝塑复合、铝木复合等其他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DBJ50-065《民用建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的规定。5.2.8钢质板式隔声门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口式门框钢板实测厚度不得低于1.5mm;闭口式门框实测厚度不得低于0.8mm2门扇户外面钢板实测厚度不得低于0.7mm,户内面钢板实测厚度不得低于0.6mm;5.3门窗五金件5.3.1隔声门窗用五金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DBJ50-06550 《民用建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的规定。5.3.2不同金属接触时应有防止双金属腐蚀措施。5.3.3铝门窗组装机械联接应采用不锈钢紧固件。不应使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受力联接用紧固件。塑料门窗紧固件应采用机制自钻自攻螺钉。5.3.4增强型钢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低于1.5mm,镀锌层平均厚度不低于65μm。5.4门窗密封材料5.4.1隔声门窗密封条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民用建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50-065的规定。5.4.2密封条用材质的物理性能必须符合表5.4.2的规定。表5.4.2密封条材质的物理性能类别指标项目单位安装玻璃密封条框扇间用密封条GLⅠGLⅡWeⅠWeⅡ硬度(邵尔A型)23℃度65±565±565±565±50℃<40℃<0℃与40℃硬度差<度度855030754515854530754515100%定伸强度≥MPa3.02.03.02.0拉伸断裂强度≥MPa7.510.07.510.0拉伸断裂伸长率≥%300300300300热空气老化性能100℃×72h拉伸强度保留率≥%85858585伸长率保留率≥%70707070加热失重≤%3.03.03.03.0加热收缩率70℃×24h≤%2.02.02.02.0压缩永久变形(压缩率30%)70℃×24h<%75757575脆性温度不高于℃-30-40-30-40耐臭氧性(体积分数为50×10-8,伸长20%)40℃×96h不出现龟裂5.4.350 门窗玻璃镶嵌、杆件连接及附件装配所用密封胶应与所接触的各种材料相容,并与所需粘接的基材粘接。隐框窗用的硅酮结构胶应具有与所接触的各种材料、附件相容性,与所需粘接基材的粘接性。5.4.4密封毛条应采用经紫外线稳定性处理和硅化处理的平板加片型。5.4.5密封胶条应能在-20oC~70oC范围内正常工作,回弹恢复率不小于70%,老化恢复率不小于60%。50 6隔声门窗设计6.1一般规定6.1.1在铁路、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等交通干线红线两侧50m范围内,民用建筑临街一侧应设计、采用具有空气声隔声性能的建筑节能门窗。6.1.2在道路两侧规定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6.1.3建筑隔声门窗的立面分格形式、构造节点以及材料,应根据建筑立面要求和技术,结合建筑物的不同使用功能进行设计,力求隔声、安全、美观、易于清洁和使用方便。6.1.4建筑隔声外门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其所在地区的气候、周围环境以及建筑物的高度、体型系数和建筑物的功能等因素进行确定,并符合建筑整体要求。6.1.5设计文件中,应注明门窗隔声性能、抗风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的指标值。6.1.6建筑门窗的立面和构造设计由建筑设计单位和专业门窗单位共同负责,并应提供详细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它设计文件。设计中有选用标准图集的,应注明门窗标准设计图集号和门窗编号,指明门窗种类、系列、规格以及所配的玻璃型号、厚度等。6.1.77层(含以上)建筑隔声外窗宜采用内开启方式,确需采用外开窗或推拉窗时,窗扇必须有防松脱装置和可靠的密封措施。6.2门窗设计要点6.2.1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办公建筑、旅馆建筑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6.2.1~6.2.5的规定。表6.2.1住宅建筑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门)的空气声隔标准50 构件名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起居室(厅)的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30其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25表6.2.2学校建筑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标准构件名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临交通干线的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30其他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25产生噪声房间的门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25其他门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20表6.2.3医院建筑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标准构件名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30(临街一侧病房)≥25(其他)门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30(听力测听室)≥20(其他)表6.2.4办公室、会议室的外窗和门的空气声隔标准构件名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临交通干线的办公室、会议室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修正量RW+Ctr≥3050 其他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tr≥25门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20表6.2.5旅馆客房外窗与客房门的空气声隔标准构件名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特级(dB)一级(dB)二级(dB)客房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修正量RW+Ctr≥35≥30≥25客房门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W+C≥30≥25≥206.2.2建筑隔声门窗物理性能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型、窗墙面积比,以及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等因素进行设计,其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采光性能、反复启闭性能等应满足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6.2.3建筑隔声门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承载能力和一定的变位能力,应能抵抗风荷载、重力荷载和温度作用;建筑隔声门窗玻璃设计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规定的计算方法执行;建筑隔声门窗年温度变化ΔT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当不能取得实际数据时可取60℃。6.2.4建筑隔声门窗通风采光设计构造1在卧室、客厅部位安装的建筑外窗应设置有隔声功能的空气换气装置2按门窗采光性能要求合理设计窗框比。6.2.5建筑隔声外门窗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50 7隔声门窗的安装50 7.1安装前准备工作要求7.1.1墙体、洞口质量要求1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墙或先安装后砌墙的施工方法。2当门窗采用预埋木砖法与墙体连接时,其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3组合窗的洞口,应在拼樘料的对应位置设预埋件或预留孔洞。当洞口需要设置预埋件时,应检查预埋件的数量、规格及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应和固定片的数量一致,其三维位置应正确。4洞口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门窗安装。7.1.2门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隔声门窗及附件进行检查验收,隔声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规定。7.1.3对门窗的隔声性能、气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通风器的通风量等指标应进行见证取样复检,取样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7.1.4门窗应放置在清洁平整的地方,应避免日晒雨淋,并不得与腐蚀性物质接触。7.1.5无副框隔声门窗安装前要采取保护措施,中竖框、中横框要用塑料带等捆缠严密或用胶带粘贴,边框、上下框要用胶带粘贴三面进行保护。7.2安装施工要求7.2.1隔声门窗的安装应在墙体湿作业完工且硬化后进行;当需要在湿作业前进行时,应采取保护措施。7.2.2门窗扇的开启方向和门窗框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7.2.3无副框(湿法作业)隔声门窗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装门框时,应采取防止门框变形的措施。2.当采用固定片方式安装隔声门窗框时,其固定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片应50 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可采用热镀锌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25mm。(1)门窗框与墙体采用单向固定片固定时,固定片应双向交叉安装。(2)采用卡槽式固定片安装时,应保证固定片与外框卡槽配合紧密,不得过松,以防固定片脱落;(3)固定片的位置与门窗端角、中竖梃、中横梃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固定片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不得将固定片直接装在中横梃、中竖梃的端头上。1.当门窗框与墙体之间采用膨胀螺钉直接固定时,膨胀螺钉应置于门窗框型材的中心线上,且应采取密封防水措施。2.安装组合门窗时,应采用拼樘料拼接。拼樘料与洞口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窗横向或竖向组合时,宜采取套插,搭接宽度宜大于l0mm。(2)门窗拼樘料应上下或左右贯通,两端应与结构可靠连接。(3)门窗拼樘料与混凝土过梁或柱子连接时,应直接嵌固在门窗洞口边的预留孔内;必要时可增加后置埋件与拼樘料钢衬焊接。(4)门窗拼樘料与墙体连接时,应先将拼樘料两端插入预留洞口,然后应用强度等级为C20的细石混凝土浇灌固定。(5)拼樘料与设有预埋铁件的洞口连接时,拼樘料应采用焊接连接或在预埋件上按紧固件规格打基孔,然后用紧固件固定。3.门窗框与拼樘料卡接时,应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不应大于500mm;距两端间距不应大于150mm;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门窗框间的缝隙应采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4.门窗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按设计要求采用相应的隔热、隔声材料填塞。7.2.4带副框(干法作业)隔声门窗的安装:1.门窗框安装前可预先安装附框,副框与墙体的连接须牢固、可靠。2.在副框外侧抹灰应预留出宽度和深度为5~8mm的嵌缝槽,待门窗固定后,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门窗外框边缘与副框间隙及嵌缝槽处。3.副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按设计要求采用相应的隔热、隔声材料填塞。4.金属门窗安装采用钢副框时,应有绝缘措施。50 7.2.5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7.2.6推拉门窗扇与框上下搭接量的实测值(导轨顶部装滑轨时,应减去滑轨高度):门不应小于8㎜,窗不应小于6㎜。7.2.7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7.2.8门窗(框)扇上若粘有水泥砂浆,应在其硬化前,用湿布擦试干净,不得使用硬质材料铲、擦、刮窗框(扇)表面。7.3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7.3.1施工安全1.施工现场成品及辅料应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2.在高层门窗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进行安全防护。3.安装门窗、玻璃或擦拭玻璃时,严禁使窗框、窗扇和窗撑受力,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严禁将安全带挂在门窗构件上。4.安装施工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电动工具应作绝缘电压检测,确保无漏电现象;当使用射钉枪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5.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施工安全技术应按国家现行标准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7.3.2安装后的保护1.门窗安装完成后,应及时清除表面粘附物,避免排水孔堵塞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使门窗受污损。2.已安装门窗的洞口,不得再作运料通道。3.严禁在门窗框、扇上搁置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扇上,严禁蹬踩门窗框、扇。4.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并应防止电、气焊火花烧伤或烫伤表面。5.清洗玻璃应用中性清洗剂。中性清洁剂清洗后,应及时用清水将玻璃及扇框等冲洗干净。50 7.4安装质量标准7.4.1隔声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塑料门窗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7.4.2隔声门窗的隔声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通风器的通风性能、机械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及本规程的要求。7.4.3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框与洞口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7.4.4窗扇安装牢固,开启扇启闭灵活,闭合后缝隙严密。7.4.5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7.4.6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符合设计要求的隔热、隔声材料填塞,嵌填应饱满,表面密封胶粘结牢固、光滑、顺直、无裂纹。7.4.7隔声门窗安装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7表7.4.7隔声门窗安装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门窗表面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目测五金件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正确、达到各自使用功能目测、量尺玻璃密封条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不得卷边、脱槽目测密封质量门窗关闭时,扇与框间无明显缝隙,无倒翘,密封面上的密封条应处于压缩状态目测中空玻璃安装牢固、不应有松动现象,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夹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汽目测压条带密封条的压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的接缝处应无明显缝隙,接头缝隙严密目测、塞尺拼樘料应与窗框连接紧密,不得松动,螺钉间距应≤500mm,两端均应与洞口固定牢固,拼樘料与窗框间用嵌缝膏密封目测平开门窗扇关闭严密,搭接量均匀,开关灵活、密封条不得脱槽,开关力应符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目测、弹簧秤50 开关部件推拉门窗扇关闭严密,扇与框搭接量符合设计要求,开关力应符合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目测、深度尺、弹簧秤旋转窗关闭严密,间隙均匀,开关灵活目测框与墙体连接门窗框应横平竖直、高低一致,固定片安装位置应正确,间距应≤500mm。框与墙体应连接牢固,缝隙内应采用隔声、防水、无腐蚀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用密封胶密封,无裂缝。填塞及密封材料与施工方法等应符合本规程相关的要求目测排水孔畅通,位置、数量正确目测8质量验收8.0.150 隔声门窗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8.0.2住宅建筑、教学用房、医院、办公、旅馆建筑的空气声隔声的隔声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相关规定。当设计或业主对隔声效果有检测要求时应抽取部分房间进行现场降噪效果进行检测,检测按现行国家标准《声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5部分:外墙构件和外墙空气声隔声的现场测量》GB/T19889.5的相关规定进行,部位和数量按设计文件或合同规定执行。8.0.4隔声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隔声门窗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2.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隔声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8.0.5隔声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隔声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2.高层建筑的隔声外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8.0.6隔声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隔声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2.隔声门窗及其材料、配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3.门窗的隔声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通风器的通风性能的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报告;4.生产许可文件;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隔声门窗安装施工检查记录;隔声门窗的使用说明书。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1、《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5012150 2、《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3、《建筑外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85854、《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GB/T19889.5-2006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7、《建筑隔声测量》GBJ75-848《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10、《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1756511、《平板玻璃》GB1161412、《着色玻璃》GB/T18701-200213、《建筑用安全玻璃》GB1576314、《镀膜玻璃》GB/1891515、《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24266-200916、《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7、《建筑外用类产品》GB/T1275418、《铝合金门窗》GB/T847819、《中空玻璃》GB-T1194420、《夾层玻璃》GB/996221、《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糸列》GB/T582422《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23《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0724《民用建筑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DBJ50-065-200725《建筑门窗用通风器》JG/T2332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7、《中空玻璃用复合密封胶条》JC/102228、《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91429、《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JC/T48630、《未增塑棸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18031、《未增塑棸氯乙烯(PVC-U)塑料窗》JG/T14032、《平开、推拉彩色涂层钢板门窗》JG/T304133、《隔声窗》HJ/T17-199634、《金属窗》日本工业标准JISA4706-199650 50 本规程用词说明1.0.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1.0.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50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建筑隔声门窗应用技术规程条文说明(2011.11.20)2011年重庆50 目次1总则372术语3基本规定374隔声门窗技术要求384.1一般规定384.2门窗隔声性能要求404.3门窗其他物理及力学性能要求404.4门窗构造要求424.5门窗安全要求434.6门窗装配要求5隔声门窗组成材料445.1门窗玻璃445.2门窗型材445.3门窗五金件455.4门窗密封材料456隔声门窗设计466.1一般规定6.2门窗设计要点7隔声门窗安装477.1安装前准备工作要求477.2安装施工要求477.3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487.4安装质量标准488隔声门窗质量验收4950 1总则1.0.1解决民用建筑室内的噪声干扰问题应从规划设计、单体建筑平面布置、建筑围护结构选择以及控制建筑设备的噪声等方面采取措施,并应在各个设计阶段加以考虑。就目前建筑围护结构的隔声性能而言,门窗的隔声性能最差。因此,提高建筑隔声门窗工程质量,可有效地改善民用建筑室内声环境,减少民用建筑受噪声的影响。1.0.2鉴于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对建筑内门窗的隔声性能尚无明确的技术要求,且我市亦无相应技术的成熟、可靠经验,另一方面,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外,因此本规程仅对建筑外门窗的隔声性能作出相应规定。建筑内门窗可参照本规程执行。1.0.3依据重庆市政府“重庆市宁静行动主城区实施方案”(2011-2013年)的工作部署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是人滞留、活动时间最多的场所,也是本市每年开复工面积最大的基建项目,特别是居住建筑中的住宅建筑位居首位,量大面广,直接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因此,应严格控制民用建筑声环境质量。工业建筑及其它建筑中使用的门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在门窗的选材、技术性能指标、加工质量、安装及验收等诸多环节上,如果管理不到位,都会直接影响门窗的质量,因此应加强各环节的质量控制。1.0.4明确了本标准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协调性。在实际应用中,本规程做出规定的,按本规程执行,未做出规定的,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3基本规定3.0.1隔声门窗的计权隔声量是主要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和《隔声窗》HJ/T17-1996的相关规定提出的,门窗的气密性能直接影响其隔声性能,本规程在4.3.1条中有明确规定;门窗在满足上述性能要求的同时,其他性能还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重庆市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并保证门窗工程质量。3.0.250 门窗设计不是简单的窗型或外观设计,其核心意义在于,通过门窗这个实物载体实现建筑的艺术性、私密性、安全性、舒适性以及采光、通风、隔声、节能高效等功能特性。因此隔声门窗工程设计应由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其设计深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3.0.3门窗的组成材料主要包括型材、玻璃、密封材料、五金件,其品质都直接影响门窗的质量,因此应严格控制门窗原材料质量。3.0.4由于保温系统的强度低、易吸水受潮,因此安装门窗时,应特别注意不要损坏相应的保温系统。3.0.5玻璃的品种和质量是影响门窗性能,特别是安全性能的主要因素,因此应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选用窗玻璃。3.0.6本条规定隔声门窗生产单位应提供相应批次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隔声性能检测报告,并对产品质量负责。4隔声门窗技术要求4.1一般规定4.1.1劲度系数是材料在发生单位形变量时所产生弹力的大小,弹力值大,说明形变单位长时需要的力大,或者说弹簧“硬”。劲度系数又称刚度系数或者倔强系数。一般来说,窗户材料(质量)越重,就越适合降低城市环境低频率区间内的噪音,比如钢材比重7.85,铜比重8.76都是优质隔声门窗框材材料。几种常用材料的密度和弹性模量材料名称/N·m-2/㎏·m-3/㎏·(N·m)-1铝7.15×10102.7×1030.38×10-7铸铁8.8×10107.8×1030.89×10-7钢19.6×10107.8×1030.40×10-7铅1.67×101011.3×1036.77×10-7砖2.45×10101.8×1030.73×10-7混凝土2.45×10102.6×1031.06×10-750 玻璃8.5×10102.4×1030.28×10-7胶合板0.36×10100.5×1031.39×10-74.1.2隔声门窗由双层或三层玻璃与门窗框组成,玻璃占门窗总面积70%以上,不同的玻璃可以产生不同的隔声效果,控制“吻合效应”和形成隔声低谷,使各频段噪声有效地得到隔离。具有隔声效果最常见的就是双层、中空、夹层等隔声玻璃。4.1.3好的隔声门窗,首先应是高质量的门窗,特别是密封程度对其隔声效果关系重大,因此本条强调了与隔声相关的尺寸、缝隙、搭接量等质量因素。4.1.4隔声门窗是工程产品,其与洞口之间的缝隙应密封,并应用具有吸声功能的软物填充,使隔声门窗与洞口形成柔性连接。4.1.5相邻两层玻璃宜不平行布置,朝声源一侧的玻璃有一定倾角,以便减弱共振效应。否则,当声波频率与构件的共振频率接近或相同时,隔声效果大大下降。4.1.6当入射声波长在版面上的投影等于板的弯曲波波长时构件振动最大,透声最多,隔声明显下降。选用不同厚度的玻璃,以便错开吻合效应的频率,削弱吻合效应的影响。4.1.7高强度的型材不容易产生塑性变形,高强度的五金可保证门窗几何尺寸和门窗密闭性能的可靠性。4.1.8标准化是建筑门窗高水平发展的国际趋势,标准化有利于质量的精益化、生产的规模化和确保安装的质量。标准规格门窗是指构造尺寸符合本标准模数协调,玻璃、五金配件等全部组装完成后整体安装在标准洞口上的单樘门、窗。建筑标准尺寸门窗应采用附框进行安装,附框应预先安装于标准洞口内,附框内口构造尺寸位于门窗洞口标志尺寸的位置。4.1.9隔声、防火均是建筑功能对门窗提出的特殊要求,有些建筑,如歌舞厅、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筑门窗既存在隔声要求又有防火要求。钢质隔声门窗与防火门窗对框材、玻璃的技术要求有类似之处,因此在有防火要求的隔声门窗应采用钢质防火隔声门窗。4.1.10动力通风器本身就是一个噪声源,所以应采用无噪声的自然通风器,但通风与隔声性能要求是矛盾的,因此,应采用有消声、隔声功能的自认通风器。50 4.2门窗隔声性能要求4.2.1《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对各类建筑门窗的隔声最低要求为25dB(2级),因此在本标准根据《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取消了外门窗的隔声性能分级1级的指标。4.2.2本条对于不同技术措施和安装方式的隔声门窗提出了最低性能要求,采用无门槛做法隔声门或非标准规格洞口做法的隔声窗,其隔声量≤25dB,即分级标准2级;采用有门槛做法隔声门或标准规格洞口做法的隔声窗,其隔声量≤35dB,为分级标准的3级。4.3门窗其他物理及力学性能要求4.3.1隔声门窗在满足隔声性能要求的同时,还应该满足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强度、水密性等性能要求。(1)气密性是影响门窗节能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DBJ50-102-2010《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的4.2.8条,以强制性条款规定了建筑门窗气密性等级要求。表4.2.3根据DBJ50-102-2010、DBJ50-071-2010的4.2.8条规定明确了节能门窗气密性最低要求为4级;(2)DBJ50-102-2010《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根据主城区和肺主城区的建筑体型系数、门窗的窗墙面积比规定了建筑门窗保温性能限值。其中DBJ50-102-2010《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规定的外窗传热系数最低要求为4.0W/(㎡.k);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规定的外窗传热系数最低要求为3.4W/(㎡.k)本标准应与设计标准要求一致,因此,规定节能门窗保温性能最低级为级。(3)BJ50-102-2010《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的4.2.8条,以强制性条款规定了建筑门窗水密性能等级要求最低不低于GB/T7106标准的4级。但根据生产厂家和一些检测机构反映,建筑门窗特别是推拉窗,要达到4级水密性的技术难度较大。50 水密性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P≥0.50μzWo   式中:WO——基本风压(Pa),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采用。建筑高度重庆地区基本风压(n=50)风压高度变化系数计算多层(24)0.40.84△P≥0.50*0.40*0.84(=0.168)高层(100)0.41.70△P≥0.50*0.40*1.70(=0.34)超高层(100以上)0.42.30△P≥0.50*0.40*2.30(=0.46)根据计算,即使采用50年一遇的大风基本风压,多层建筑外窗的水密性要求为168Pa,因此本标准节能门窗水密性的最低值要求为2级。(4)DBJ50-102-2010《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根据主城区和肺主城区的建筑体型系数、门窗的窗墙面积比规定了建筑门窗保温性能限值。其中DBJ50-102-2010《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规定的外窗传热系数最低要求为4.0W/(㎡.k);DBJ50-071-2010《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规定的外窗传热系数最低要求为3.4W/(㎡.k)本标准应与设计标准要求一致,因此,规定节能门窗保温性能最低级为级。(5)隔声量和通风量是一对矛盾,隔声门窗应合理设计的微穿孔共振吸声结构,具备较宽的吸声频带和较高的吸声系数,在综合考虑交通噪声主要频谱范围和窗体尺寸的基础上,合理考虑自然通风量,使其成为具有较好自然通风效果和较高隔声效果高效通风隔声窗。通风器所选的型号和安装的数量要满足该房间所需的通风量要求,即满足该房间里的人在采暖、空调季节对新鲜空气量的需求。通风器作为门窗的一个配套产品,其结构和材料等方面应与门窗的抗风压、防雨水和隔音降噪、气密及保温性能方面要求相配,且要达到与门窗同寿命, 50 选择通风器的型号和安装数量,要考虑建筑自身的综合因素。4.3.2开关疲劳度:国家标准《钢门窗》和《铝合金门》、《铝合金窗》规定门窗反复启闭性能,门为10万次,窗为1万次,就是参照日本工业标准JISA4706-1996《金属窗》的同样规定,按照门每天开启30次、窗每天开启3次的10年设计使用寿命确定。单元门作为公共通道门,每天的开启次数无法准确计算,参照国家建筑物理研究机构的技术指导意见,单元门的开关实验最低限度应达到30万次。开关力、大力关闭、开启限位装置(制动器)受力、焊接角破坏力等性能参照了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4.3.3门窗是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外围开口部位,其机械性能及抗风压性能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当其规格超过一定规定值时,门窗的重量加大,危险性也随之上升,本条规定扇高度大于2.0m的窗,扇宽度大于1.0m的门,其机械性能及抗风压性能必须经试验验证后方可采用。4.4门窗构造要求4.4.1在门窗的各种开启方式中,固定和平开气密性最好,内开内倒是平开窗的一种衍变,特点是框扇之间多点锁闭,可保证四周缝隙均能受压,密闭性更好。4.4.2如果出现缝隙和孔洞,会大大降低门窗的隔声量。假如门窗上有万分之一的缝隙和孔洞,则综合隔声量将下降到10dB。为了防止门窗和洞口原结构之间的缝隙,通常应通过企口、凹槽、压紧装置等构造密封缝隙,减少缝隙透声。4.4.4与双层墙一样,由于两道门窗之间的空气间层而得到较大的附加隔声量。如果加大两道门窗之间的空间,能进一步提高隔声效果。4.4.5玻璃是脆性材料,不能与边框直接接触,玻璃安装尺寸的要求是保证玻璃在荷载作用下,在框架内不与边框直接接触,并保证玻璃能够适当的变形。玻璃公称厚度越大,最小安装尺寸越大,这是因为玻璃公称厚度越大,玻璃板面可能越大,因此其变形量就越大,玻璃在框架内需要的变形环境就越大。其中前部余隙和后部余隙d是为了保证玻璃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玻璃不与边框直接接触;嵌入深度凸为了保证玻璃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玻璃不脱框;边缘间隙c50 为了保证玻璃在环境温差作用下不与边框接触,同时也保证玻璃在一定量建筑主体结构变形条件下玻璃不被挤碎。此外,玻璃与型材之间留有足够的距离,用过橡胶或软质结构胶填充后,能有效防止阻尼板面的振动,起到隔声的作用,因此,上述间隙应符合JGJ113的规定。型材凹槽的宽度和深度与玻璃装配尺寸密切相关,JGJ113给出了它们之间的关系。4.4.6玻璃板面直接固定在龙骨上时,受声一侧板的振动会通过龙骨传到另一侧板,这种象桥一样传递声能的现象被称为声桥。声桥越多、接触面积越大、刚性连接越强,声桥现象越严重,隔声效果越差。双层结构中若连接物为刚性材料,振动能量会由刚性连接传到另一层,中间的空气层起不到作用,严重时隔声性能下降10分贝以上。例如中空玻璃玻璃与铝隔条之间应按GBT11944-2002《中空玻璃》标准要求,采用一定厚度的柔性结构胶进行粘接。4.4.7当门窗扇较大时,其自重也较大。本条主要是为了保证门窗扇在使用过程中因自重大和反复启闭出现变形或是松脱等问题,保证门窗的使用安全。4.4.8本条规定主要是避免门窗扇因变形而影响门窗的气密性。4.5门窗安全要求4.5.1主要是考虑防盗安全要求,加层玻璃在满足隔声性能同时可满足安全要求。4.5.2若采用塑料型材制作隔声门窗,由于隔声玻璃厚度、重量增加,因此必须强调五金连接件的可靠性。4.5.34.5.4推拉门窗扇在滑拉过程中,如果无防脱落装置,易造成扇的脱落,因此要求要有防脱落装置,以保证门窗的使用安全。4.5.5该条规定了隔声门窗玻璃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安全措施,与国家发改委的管理规定和相关规范相一致。4.5.6该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门窗在使用期间的安全。4.5.7玻璃温度变化较快,玻璃的热应力较大。未磨边的玻璃边缘往往有微缺陷,在热应力的作用下,缺陷处易形成应力集中而破损。4.5.850 安全玻璃使用的目的,是为了在玻璃受外力或自身原因影响破碎后成类似蜂窝状的碎小钝角颗粒,对人体不会造成重大伤害。以往工程中有的只对中空玻璃的一侧使用安全玻璃,另一侧使用普通玻璃,这样仍然不安全,本条强调内外两侧玻璃均必须使用安全玻璃。5隔声门窗组成材料5.1门窗玻璃5.1.1窗的隔声性能除与玻璃的厚度、层数、玻璃的间距有关外,还与其构造、窗扇的密封程度有关。选用得玻璃对门窗的隔声效果关系重大,常见的玻璃隔声性能如表所示:采用夹层玻璃的窗隔声性能优于同厚度单片玻璃窗,这是由于夹层玻璃的夹胶层起到很好的阻尼作用。夹层玻璃隔声性能见下表:5.1.2通常生产的中空玻璃对声音控制效果差的原因,在于其结构对称且内隔层狭窄,因此空气间隔层距离大,使玻璃的厚度有差异,中空玻璃的隔声效果更好。例如6+12a+6mm中空玻璃可改为6+12a+5mm中空玻璃。非金属暖边隔条不仅可以提高保温隔热效果防止结露,还可以提高隔声性能。5.1.4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是指用于建筑门窗构件上:玻璃与压条、玻璃与框扇、框与扇、扇与扇之间等结合部位,能够防止内、外介质(雨水、空气、沙尘等)泄漏或侵入,能防止或减轻由于机械的震动、冲击所造成的损伤,从而达到密封、隔声、隔热和减震等作用的具有弹性的带状或棒状材料。5.2门窗型材5.2.150 在劲度控制区,型材面壁对声压的反映类似弹簧,其隔声量与劲度成正比。对于城市噪声中低频率声波,材料劲度愈大,隔声量愈大。复合结构型材由于各层阻抗结构的变化而使声波反射,从而达到提高隔声量的目的。多孔吸声材料包括玻璃棉、无机纤维、合成高分子材料等,多孔吸声材料的结构特征是在材料中具有许多微小的间隙,当声波入射到多孔材料表面时,引起空隙内的空气和材料振动,空气的摩擦和粘带作用使振动动能(声能)不断转化为热能,从而使声波衰减。5.2.2~5.2.3条所指铝合金型材主要指用于建筑门窗、幕墙、室内外装饰及建筑结构用铝型材。5.2.4~5.2.5条为塑料门窗的质量要求,根据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主型材的关键性能指标有:加热后尺寸变化率(尺寸变化会使门窗内部形成应力,导致局部破坏)、主型材的落锤冲击、老化性能(老化后的颜色变化和性能下降)、主型材的可焊接性(影响焊接角破坏力)。5.2.6GB-T12754-2006《彩色涂层钢板及钢带》规定了钢带的分类、质量要求,JGT115《彩色涂层钢板门窗型材》规定了彩钢门窗型材基板的厚度等技术要求,DB50/370《节能彩钢门窗》规定了彩钢门窗节能型材的几何尺寸、物理性能等技术要求,本条与上述标准规定相一致。5.2.8钢质板式隔声门表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金属表面漆层应有防锈底漆,各种漆层表面均应无气泡和漆渣。5.3门窗五金件5.3.1门窗采用的五金件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启闭灵活、无噪声,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环保要求和耐腐蚀性要求。5.3.2当两种不同的金属浸没在腐蚀性或导电性溶液中时,它们之间通常存在电位差。如果这些金属互相接触(电气上有连接)则这种电位差会在金属之间产生电流。比较活泼或不太耐腐蚀的金属的腐蚀一般会加大,电阻较大的金属的腐蚀会减弱。5.4门窗密封材料5.4.1-5.4.550 规定门窗用密封材料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并按功能要求、使用范围、型材构造尺寸选用。外门窗用胶条材质是影响整窗密封性和保温性的重要因素,所以应对其材质进行控制。6隔声门窗设计6.1.1~6.1.2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宜居重庆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控制环境噪声污染,全面营造宁静宜居环境,应首先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划防护工作。在制定城市建设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各城市功能区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严控噪声污染的规划防护距离。具体而言,道路规划时预留合理的噪声防护距离,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及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要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有关规划文件中明确噪声敏感建筑物与地面交通设施间隔一定的距离,合理划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和住宅区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与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等交通干线的噪声防护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新建道路时,高速公路噪声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道路红线外50米,城市快速路和主干道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道路红线外30米,次干道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红线外20米,城市轨道交通防护距离原则上不得小于30米,规定距离内不得新建噪声敏感建筑物,可以建设非噪声建筑物或建设绿化防护带。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周边新建道路时,道路的选线设计必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噪声防治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尽量避开住宅、学校、医院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静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采取隔声窗、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质量达标。50 在现有道路两侧进行开发建设时,合理规划道路两侧用地功能,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噪声防护距离以内的区域,宜进行绿化或作为非噪声敏感建筑物用地,禁止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加强交通干线两侧第一排建筑物的性质和布局形式的规划管理,第一排宜建设公共建筑或其他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物;对声环境要求高的如住宅卧室、医疗病房、学校教室不宜布局在临路一侧,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采取隔声窗、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7隔声门窗的安装7.1安装前准备工作要求7.1.1安装门窗,我国规范历来规定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其原因主要是防止门窗框受挤压变形和表面保护层受损。拼樘料的作用不仅是连接多樘窗,而且起着重要的固定作用。故本条从安全角度,对拼樘料作出了严格要求。安装门窗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预埋件等进行检查验收,除检查单个门窗洞口尺寸外,还应对能够通视的成排或成列的门窗洞口进行目测或拉通线检查。如果,发现明显偏差,应采取处理措施后再安装门窗。7.1.2隔声门窗的品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这是一般性的要求,应该得到满足。门窗的品种一般包含了型材、玻璃等主要材料和主要配件、附件的信息,也包含一定的性能信息,规格包含了尺寸、分格等信息。7.1.3隔声门窗的隔声性能、气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通风器的通风量等都是本规程规定的重要指标,应符合本规程和设计的规定。7.1.4门窗进场后,应堆放在清洁平整的地方,防止被污染或损坏。堆放时应立放,防止门窗产生变形。7.1.5无副框的门窗框在安装后,土建需要对门窗洞四周侧面进行抹灰等作业,容易造成对门窗框的污染,因此,在土建对门窗洞的收边收口完成以前,应对门窗框进行保护,防止污染或损坏。7.2安装施工要求7.2.3~7.2.4为了保证隔声门窗安装过程的质量,本条对隔声门窗的安装、固定、框洞口与窗框之间缝隙的处理等做了规定,施工时应认真执行本条的规定。为保证门窗的隔声效果,本条规定了窗框与洞口间的填塞应采用符合设计规定的隔热、隔声材料进行填塞。50 对临时固定门窗框的木楔或垫块在门窗框安装好后应撤掉,其空隙应进行二次填塞密实,否则,易造成雨水的渗漏。在门窗施工完成后应对门窗进行淋水检查,如发现有渗水现象应及时处理。另外湿法作业易造成对门窗的污染、损坏,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门窗的保护。7.2.5门窗安装是否牢固既影响使用功能又影响安全,其重要性尤其以外墙门窗更为显著。故本条规定,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固定,建筑外墙门窗均必须确保安装牢固。考虑到砌体中砖、砌块以及灰缝的强度较低,受冲击容易破碎,故规定在砌体上安装门窗时严禁用射钉固定。7.2.6为了防止推拉门窗在滑拉过程中出现脱槽,除了要有限位措施外,还应保证其必要搭接量。7.2.7推拉门窗扇意外脱落容易造成安全方面的伤害,对高层建筑情况更为严重,故规定对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的措施。7.3施工安全及安装后的保护7.3.17.3.2门窗安装工序往往需要与房屋的土建装饰施工交叉作业,门窗安装一般由专业门窗单位施工,门窗施工时应按本条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门窗成品、半成品的保护。7.4安装质量标准7.4.2隔声门窗的隔声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保温性能、通风器的通风性能是隔声门窗的重要指标,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现场验收时应对上述性能进行检查,其相关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门窗的机械力学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7.4.4窗扇安装除了应牢固、开启扇启闭灵活外,闭合后的缝隙还应严密,以避免声音通过缝隙传入室内。7.4.6为保证门窗安装后的隔声效果,本条规定门窗框与墙体的间缝隙应采用隔热、隔声的材料填塞,嵌填应饱满,嵌填完后应用密封胶进行密封处理。7.4.7本条对隔声门窗安装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了规定。50 在对门窗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时,除了要符合本规范质量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设计的相关要求。8质量验收8.0.1隔声门窗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和重庆市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JGJ103等。8.0.2隔声性能是隔声门窗最重要的指标,应在设计文件明确规定,现场应对其隔声性能进行见证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8.0.48.0.5隔声门窗检验批验收时,检验批的划分和检查的数量应符合本条的规定,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可以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8.0.6隔声门窗工程的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隔声门窗全部施工完成后进行。施工单位应按本条的规定提供资料和记录,资料应真实、完备。参与验收的人员应对本条规定的技术资料进行核查,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与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相符。50'